尊戒、盡分
上下要有次序,僧俗要有分別,長幼要有次第。
尊戒就是尊法,戒臘低者要尊敬戒臘高者,清眾要服從執事。
每個人都有擔任執事,為大眾服務的機會及義務,要盡力做好每一樣事;當清眾時,正好做內心工夫的扎根,多學習、多拜佛。
若不向內好好地扎根,一旦被任命當執事或被分配較重的工作時,就不能勝任,內心就會覺得委屈、忿忿不平,不能任勞任怨;若未被派任執事時,又會以為被常住遺忘或受人排擠,也是忿忿不平,不能安於現實,這都是和道心相違背的。(一九八九年四月六日)
以和成事‧以敬安人
團體之中,人與人的相處偶爾有摩擦在所難免,即使過去的大陸叢林也有這種問題。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僧團,為什麼要制戒?又為什麼律中有「破和合僧」這一條戒律?就是因為僧團中曾發生分黨成派,彼此鬥爭不已,個人與個人之爭、長老與長老之爭、長老與大眾之爭。事實上古代僧團的這些爭執,屬於意氣者較少,大部分都是法義之爭。
馬祖弟子南泉普願禪師,門下東西二單,為一隻貓而爭執不已。貓有什麼好爭?其實問題不在貓,貓只是導火線,在爭貓以前,雙方一定早已有了知見上的矛盾。
僧團中講「六和敬」,彼此要互相溝通、協調、忍讓。來出家的人多半有獨立自主、自我肯定的習性,住進僧團後,一一被分派到廚房,分擔煮飯、種菜、燒開水等常住作務;一方面薰習出家人的心態與威儀,另一方面也接受多方的磨練。
這原本是消除習氣的最佳方法,如果不能體察、領略這就是修行,便難免會產生鬱鬱不得志的心情;如果再看見綱領、執事們辦事不得要領,一、兩次後心裡更是不服氣,因而衍生種種煩惱;尤其是法會、活動的忙碌期間,彼此意見不合,如果又不擅於溝通、協調,就更容易發生衝突了。
所以我們應該自我調整、自我適應,新住眾要適應環境,舊住眾也要考量新住眾個別的差異,彼此體諒、彼此成就,以和成事、以敬安人,這也叫做修行。(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僧事僧斷
如果僧團中發生了一些問題,而藉用居士的外力來解決問題,那一定會對僧團造成很大的傷害。
如果援用外力,在家人會覺得僧團很可怕,會用金錢、權勢、手腕等方式來整頓僧團,而不會用佛法的倫理與程序來解決問題。倘若僧團被在家居士控制,僧團的尊嚴必將掃地,僧團也將離散。所以僧事不能請俗人來協調,這會損傷僧團形象,喪失俗人對僧團的信心。
師徒之間發生問題,如果藉用外力解決,更是大逆不道之事。這種心態可能是想挽救僧團,實際上卻是破壞僧團;名為愛護師父,其實是挖坑活埋師父。
僧團中的發言權,必須要有一定的資格限制,初出家的人對戒律以及僧團的規則、生活尚在適應階段,並不能瞭解實際的狀況,所以依律沙彌(尼)在開會時,沒有發言權,沒有投票權;甚至受大戒後五夏之內的比丘、比丘尼,如不知律,雖有投票權,但也沒有資格參與討論戒律的問題。十夏以上知律知法的比丘,才具資格參與投票,發表意見。
想要享有民主的生活,一定先要通過民主教育的培養;僧團的民主也是如此,要通過僧團教育的培養。所以在僧團中要尊重戒臘的倫理,僧團之事要以佛教的律法為準則,由僧團秉公依律依法處理,不可引用俗人來以世法處理僧事。(一九八九年八月十日)
團體的成功就是個人的成功
一個團體真正的成功,不是少數個人的成功,應該是團體中每一個人都是成功的因素。團體成功的時候,每一個個人就在其中了。
因此,僧團大眾不管其戒臘高低、年紀長幼、能力強弱,僧團提供這樣的環境,人人都應竭盡所能,奉獻自己,成就大眾,利人利己,種福修慧,身心自在。
藝術家蔣勳先生說過:「對於世界的醜惡,不必把它看得那麼的悲觀,它只是一個過程而已。」如果在這個過程中,你很清楚地知道它是醜陋、是罪惡,那麼在這個過程之後,就會產生一個美好的結果;如果不知道那是醜惡的,甚至把醜惡當做是另一種美來看,而不設法改善,那就錯了。所以遇到好事我們要隨喜讚歎、鼓勵,並且虛心學習;如果碰到壞的情況發生,我們就可用逆向思考。
所謂「逆向思考」,並不等於說是逆來順受,或隨波逐流;而是清清楚楚地知道問題的癥結所在,勇於面對,歡喜接受,盡心盡力處理,然後放下一切的結果,不管過程圓滿與否,心無罣礙,隨意自在。
如果遇到困難或逆境,你不必憤世嫉俗,只要知道如何改善它、處理它,漸漸地就能產生很好的結果來。
釋迦牟尼佛的時代,有六群比丘及六群比丘尼,他們常常有破壞佛教及僧團形象的行為,所以僧團因此產生了一些制度,戒律才慢慢地建立起來。因此,換一個角度來看,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都是示現逆行的菩薩。
但是我們千萬不要故意變成逆行菩薩,為團體製造困擾及問題。相反地,對於那些業障很重的人、煩惱很重的人,雖然為團體製造了一些困擾,仍要將他們視為示現逆行的菩薩。(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二日)
和光同塵的僧團
在僧團中不應有凸顯自我的心態。凡是凸顯自我的智慧、技能、性格、觀念,他的身上一定長刺,稜角多,鋒芒露,不易與人和合,為僧團製造許多的問題。
所謂「和光同塵」,和光,是指每一盞燈所投射出的光是溫和的;同塵,指微塵是彼此交錯在互動的。在光線中浮動的那些微細灰塵,好像已溶於光線中,沒有什麼衝突或對立,這叫做「和光同塵」。
「和光同塵」裡沒有指揮者和被指揮者,也沒有制度和軌道,卻自然而然地互相交融在一起。有人來我讓一下,你走過我轉一下,位子缺人我來補一下,完全是一種理念、信心、道心的結合,這就是僧團和合的精神;和敬的僧團生活,是解脫道的著力處。
外相上的整潔,如環境、衣著,也是和的基礎;反之,若環境不整潔,服裝不整齊,就會顯得零亂、失序,缺乏和的感覺。
在釋迦牟尼佛的時代,出家眾穿的衣服一律是壞色衣,割截福田衣;工作穿作務衣;入眾、出眾穿入眾衣、出眾衣;然後到外面托鉢、說法穿教化衣。教化衣是九條至二十五條,入眾衣七條,作務衣五條或是縵衣。
另外,為了愛護我們自己的形象,除了在寮房的範圍,或在搬運東西、打掃廚房、廁所等作務時,可以穿著羅漢褂之外,無論是在大殿、知客處、辦公室,甚至到門口打電話、巷口散步、外出行動,一律穿著長衫,才不會威儀不整、妨礙觀瞻。(一九九八年一月七日)
第四篇 僧團的制度與規約
對供養物品的處理
假如有信眾第一次拿物品來供養,請諸位一定要先收下來,如果我們的倉庫已經有了同樣的物品,收下之後,再告訴他們,下次如果還想供養,常住裡有那些物品是比較缺乏的,而某類物品已經太多了,特別是不耐久存的物品,吃、用不完會浪費;或者是請他們登記日後聯絡的資料,俟需要時再行通知。否則當下拒收供養,信眾們會傷心,甚至以為做了錯事,再也不敢到佛寺裡來,這會斷了信眾們學佛的善根。
如果供養的東西太多了,我們一時間用不完,也可以分配轉送鄰居們,或其他有需要的處所,這也是敦親睦鄰、利眾的好事。
如果供養者是熟人,可以告訴他們,常住平時的需要以及法會時的需要,不論項目及數量方面都各有不同,請他們在供養時稍作分配;僧團各組相關人員則要經常保持充分的溝通、協調,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有時候,信眾可能會因為感激某一位常住眾的關懷,而對那位常住眾個別供養。如有這類的事,任何一位常住眾當下都可以代表常住接受供養並致感謝之意,而且要說明,任何一位常住眾,對內對外所做的關懷服務,都代表常住全體,而非個人,所收到的物品,則要稟告相關執事,秉公處理。(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接待禮節
當跟師父在一起,居士向師父頂禮之際,要站在一旁合掌。若是新入門的信徒,不知道要執弟子禮,可親自帶著他一起向師父頂禮。
如果來訪的貴賓不是以信徒的身分來見師父,則不必要求他向師父頂禮;若貴賓是師父的皈依弟子,則可親自帶著他一起向師父頂禮。
外縣市的信眾回到寺裡來,要親切地招待,最好有人專程接待,讓他們有賓至如歸的感覺;接待時要注意自己的身口意行為,不談是非、不談政治、不談金錢、不談道場的好壞,態度不卑不亢,既不要強出風頭,也不要自卑地覺得自己處處不行。
知客處是接引信眾入佛門的地方,是僧團的門面,一定要注意應對進退的禮儀,盡量使用熟悉的義工,並且給予適當的輔導,才能予人好的印象。(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規約與恆課
任何的宗教都有共同修行的恆課和定課,很多學佛皈依,受過五戒、菩薩戒的在家居士,也都有早晚課誦。
你們大眾都尚是凡夫,難免會好逸惡勞,如果早上晨坐不起床,早晚課誦不參加,中午又不拜佛,到底為什麼要出家呢?
政府有六法全書,法律繁複,但是因為我們不犯法,所以不覺得有法律的存在與約束,過得很自由自在。
常住有共住規約,我們自己若有道心,規約本身不但不會對我們造成束縛與限制;相反地,是在成就和保護我們每一個人的道心。
心不能安定,不想隨眾,這都是心魔、心障現前,要趕快拜佛、懺悔;以感恩心、慚愧心、懺悔心拜佛,必可消障除煩惱,身心得安住。(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禮儀和威儀
禮儀是指禮敬、禮節和禮貌;威儀是莊嚴的容貌舉止,指坐有坐相、站有站姿、臥有臥態,行住坐臥之中均合宜適度。所以禮儀,並不等於就是繁文縟節。
人之所以為人而不是一般動物,是以禮為標準;所以常言人之異於禽獸者,因為人有人的禮儀和禮節,也就有了人的尊嚴。儒家言:「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禮儀、威儀,也就是彼此相待、相處的待人接物之道。
人類有禮儀,動物則無;有教養的人會有禮儀,無教養的人則沒有,這兩種人相處時,前者不會和後者計較,也不會因為和沒有教養的人在一起,就變成沒有教養,如同孔雀和麻雀在一塊兒,孔雀永遠不會變成麻雀,道理是相同的。
出家修行首重禮儀
我們出家人在修行時,應先從重視禮儀開始,如此,不僅在表面上可得到他人的尊敬,並要讓人從內心產生潛移默化的作用。所以,禮儀也並非僅止於上殿過堂等拜佛儀式而已,是有其深刻的意義。以拜佛這一項來說,為什麼稱之為「頂禮」,就是要我們以最尊貴、最高尚之頂部、面部來接觸他人最卑下之足部,以表達最高的「禮敬」。
禮儀不只要表現在對人的寒喧問候而已,而是要我們在與人相處之間,前後有次第、上下有分際,對師父或長輩應該尊敬、尊重、守禮;對執事的權責身分,要尊重、體諒;在家眾見到出家法師,亦應持有尊敬的態度;出家眾之中,對戒長者應尊重,對同戒者應禮讓,對戒淺者應加以愛護。
處處對人以禮相待,事事都能左右逢源。因此,禮儀必須敬上而謙下,於同儕之輩則要禮讓有加,若能如此盡禮致敬而守分自約,那與任何人接觸一定都能和睦相處。
佛教中之普賢十大願行,第一願的禮敬諸佛,就是告訴我們修行要先從「禮敬」這一項開始;而《法華經》中的常不輕菩薩,見任一眾生都會邊拜邊說:「吾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更是「禮敬」的最佳典範。
我們在精進修行期間,由於禁語,口雖不言,但當遇見任何人時,仍需時時刻刻注意禮貌和禮節。例如在家居士們,見到比丘、比丘尼要禮敬、禮讓,沙彌、沙彌尼亦如是;比丘尼則應禮敬、禮讓比丘,這是佛的制度,而比丘亦須對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居士們要謙虛、慈悲、尊重;否則,別人可能會心甘情願地禮佛,但是對我們僧眾卻無法心悅誠服地致敬禮拜了。
不論他人對我們如何,我們仍應站在禮儀立場,待之以禮。而實際上,尊敬、尊重他人,他人就會尊敬、尊重我們自己,這是相對的關係。
希望諸位於修行之中,不可疏忽了禮儀,否則要想獲得他人的尊敬,就比較困難了。出家人如果對人無禮、行止失儀,一定會遭譏嫌、自取其辱,不僅喪失化世導俗的能力,也會為佛教帶來批評及厄運!
行住坐臥四大威儀
其次講威儀,除了要求行、住、坐、臥四大威儀都有一定的準則之外,說話的態度以及舉手投足之間,也都不可浮誇、輕佻、慌亂、急躁,否則不僅沒有規矩、修養,也都是煩惱相的表現。若能時時向內觀心,此人一定威儀整齊,而且表現出沈著、平實與穩定的風範。
我們身為出家人,將來都是佛法的弘化工作者,所以應該隨時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禮儀和威儀,包括心儀、口儀、身儀,希望諸位能牢牢記住。否則,無意之間就可能表現出失禮的態度-對上無禮輕慢,對下無禮高傲,對平輩無禮驕縱,那就不能指望諸位將來都成為人天師範的龍象人才了。(一九九○年二月六日)
課誦與拜佛
修行最初的層次是禮拜、懺悔,以求得心靈的寄託和安定。佛殿、佛像的莊嚴與肅穆,能令我們肅然起敬,心自然不會胡思亂想,可以感受到神聖和信仰的力量。
諷誦梵唄,是用音聲來讚歎佛的功德,敘述佛的功德,這時耳朵聽著安詳、穩定的聲音,也可以使心更落實,氣往下沉,頭腦會有輕安的感覺。
禮拜、經行是動中修定,使身心在動中統一的修行方法。
而打坐可以調整身體的循環系統、消化系統,使氣血暢通。心向內觀,是將我們的心置於一點、一物、一念,而使心集中,甚至進入定的層次,於定中產生智慧。
修行中若身心浮動,不能調適,就先從身體調起,用接觸音聲諷誦的修行方法開始。若還用不上力就用禮拜懺悔的方法,祈求佛菩薩的加被。
一般人是不可能一開始就能修到最高的禪慧層次。如果生活不規律,內外在的衝擊很大,還是先由禮拜、持誦開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有梵唄、持誦相輔,這在印度、西藏、緬甸都有,只是唱誦的方式不一樣。
請大眾要認真學習,以後才能夠自利利人。(一九八九年八月二日)
梵唄和修行
梵唄和修行生活是連在一起的,也是大眾共修用的。
祖師們對梵唄的解釋是,用來歌頌三寶及讚歎三寶的功德。但很多人可能沒想到,梵唄還有一種特殊的功能,除了讚歎諸佛的無量功德之外,同時也是修定及安心的方法;特別是年紀輕的人,血氣方剛,有用不完的氣力、體力,或者是積了悶氣,又不能大吼大叫,行動也不能放肆,就可以藉著梵唄,一方面可讚歎三寶的功德,一方面又可以調和身心。
梵唄雖然不是一般世俗的歌唱,但同樣具有歌詠的效果。自己唱或是聽別人唱,都是一種修行。自己唱是自己在修持,同時也成就他人的修持。如果有人不喜歡唱誦,或是不想當維那,這都是因為不了解梵唄功用的緣故。
放眼看看各國的道場,不論是在家人或出家人聚會,都有課誦及法會的儀式。例如日本的禪堂,向來是最簡單的,但還是有課誦,其主要目的是在調劑修行人的身心,同時也是禪修的方法之一。還有西藏、南傳的佛教,以及天主教、基督教和回教,都有他們各自的唱誦。
在佛殿上梵唄用的法器,稱為「龍天眼目」。課誦時,一方面是向龍天護法諸神說法,並引導他們生起歡喜心及恭敬心,來學法護法;同樣也幫助我們順利修行,讓那些多餘的氣力、體力及煩惱、悶氣,唱過以後就沒有了。從讚頌中,內心的衝突及不平會自然而然地化解,故有攝心安心的功能,這個作用是非常明顯的。
昔日我還是小和尚在學唱誦時,會在門上貼一張紙條寫著:「新學沙門練習課誦,請諸護法龍天免參。」因為練習當中,有時候唱腔會脫板,或是掉以輕心而唱錯,假如沒貼上紙條,龍天護法聽到了會因為我們的不如法而起瞋心。所以出家人做任何事都有它的道理,皆須懷著十分虔敬的心,用威儀的態度來練習梵唄。
目前常住眾練習唱誦,如果沒有在門口貼上紙條,至少於練唱前也應合掌默禱:「我們現在練習梵唄,若唱錯了,或沒有表現得非常恭敬之處,請龍天護法諸神免責。」如此,大眾便會練得非常認真。
請常住大眾要肯定梵唄的功能,尚未學會的人要勤加練習,課誦時更要虔誠而用心。是修行,也是結緣。(一九八九年九月十三日)
供養的意義
平日用齋前,大眾唱〈供養偈〉究竟是以什麼來供養?是以碗盤中的食物供養嗎?若是如此,用蓋子將盤中的食物蓋住是否如法?又初一、十五在大殿佛前大供,諸位手中是否持有一份食物?
供養,是三寶弟子表達對三寶的恭敬和感恩的方式,主要是以佛法和清淨的身語意來供養,食物只不過是象徵而已。中國的佛教施食時要念〈變食真言〉、〈施甘露真言〉、〈開咽喉真言〉等咒語,然後才施食。可是南傳的佛教並未念真言,日本禪宗及淨土宗的寺院也沒有,他們照樣供養眾生,只是念一些佛法的偈子,說法供養。
又在一些法會上,如盂蘭盆法會,有時會放蒙山及焰口。但是日本的超度法會,禪宗念《金剛經》、《心經》;天臺宗念《法華經》其中的一品,以此濟施餓鬼,既未開咽喉,也未施甘露及念其他的咒語,這些鬼到底有沒有吃下什麼東西?
事實上,中國現行的佛事是在元朝之後,中國人從密教中節取了一些咒語,觀想一粒米大如須彌山,七粒米等於七座須彌山,可以讓鬼界眾生永遠吃不完。而有些鬼喉嚨很小,念開咽喉真言,就能吃得下所施的食物。
甘露並不是水,是一種不死之藥,吃了這種藥後,從此就可以得到了不生不死的法益。在蒙山施食中,甘露一滴能令眾鬼飽滿,念個咒語能使餓鬼的喉嚨打開進食,這些都是密教的觀念。
法供養為真供養
但是,真正的供養是以法供養為主,另以食物為表徵,大家不要誤認為僅是以碗盤中的食物供養。
當我們進食時,首先要想到並且感恩三寶,這不僅是以食物供養,而是以我們自己虔敬的身心來供養佛、法、僧三寶。施主們供養、布施飲食給我們,相對地,我們是以如法如律清淨的三業,供養三寶,布施眾生,這才是正信的佛法知見。若是一味地相信一些民間的傳說,卻不知佛法中許多儀式的象徵意義,這實在是大顛倒。
對法界眾生的布施,也是以供養物來做為象徵。布施時,實際上是在說法,願他們聽聞佛法之後,貪心、瞋心、愚癡心能減少,三毒心去掉才能得度。
大家千萬不要以為我們是用什麼神祕的力量來超薦法界眾生,以為好像是一股很大的力量,就如同原子彈、氫彈、核子彈那種力量。所謂「法力不思議」的意思,是用佛法來開導、化解以及消融貪、瞋、癡等煩惱心,這才能使得眾生解冤、釋結,超生離苦。
出家無條件的最上供養
你們來出家就是對三寶的最上供養。你的父母將你布施給三寶,你自己本身隨時隨地用清淨如法的身語意來供養三寶,你的煩惱必然會減少。若能經常如此觀想:「我已經將自己供養三寶了」,因為已經供養了,已經屬於三寶的,三寶要我做什麼就做什麼,沒有自己個人的事,那麼,你就時時都生活在無憂無慮的狀態中。
供養、布施是無條件的,供養、布施後便不再考慮自己的任何問題。只要不考慮自己的問題,便能樣樣自在,對任何事都會全力以赴;事情做得好沒有事,做不好也沒有事,因為已經盡了全力,全都供養了,只是因緣如此罷了。不過,能做得好卻不做也是不對的,這是不盡力,唯有盡心盡力才是真正的供養、布施。(一九九二年七月七日)
開會的意義與素養
開會,在「律」中稱為羯磨,是指定期召開的各種會議,如同一般政府機關或企業,每週、每月等的工作會報,或為了某項特定工作的協調會以及工作後的檢討會。其目的在於使彼此的見解能夠溝通、整合,這也是一種團隊精神的表現,民主精神的運作。
羯磨,是梵語Karma的音譯,意譯為「業」,乃授戒、說戒、懺罪,以及各種僧事的處理。《慧苑音義》卷中:「羯磨,此云辦事,謂諸法事由此成辦。」由此可見,羯磨法是佛教一種特有的議事法或會議法,主要目的是為增進僧團生活的六種和敬,即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
中國人有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出家人最沒出息,只管自己不管別人,在命相中甚至認為「犯孤」的人才出家。這是不正確的想法,因為僧既然是一個和合的團體,不合群的人怎能出家呢?
用開會來達成共識
所謂僧事僧管或僧事僧斷,除了不要在家人來處理僧中事,亦即僧俗要有界線之外;另外一層的意義是指,僧團的事必須依據戒律、正法做為判斷的標準,且以大眾討論的方式,表決待議事項之可行否。這是為了避免決策者考慮不周,或因為意氣用事、一意孤行而產生流弊;而且大眾事經過大眾的討論,就會有共識,也比較容易推動。因此開會是彼此溝通、取得共識的暢通管道和最佳方法。
佛教史上最早有開會記錄,是世尊時代的僧團。佛陀在度眾生時就這麼說:皈依佛、皈依法、皈依比丘僧。皈依佛,是以佛為導師;皈依法,是以法為依據;皈依僧,不是指個人,而是以僧團為軌範,在僧中薰習,並以僧來成就三學的修持。佛陀也曾說:佛在僧中,佛不領眾。這表示僧是一個共同生活的修行群體,能互相照顧、支援,彼此督導、勉勵,表現出團隊的精神。因此,在僧團生活中,必須經常用開會來解決大家共同的問題。
符合民主議事精神
在中國,律宗有一部律典叫《百一羯磨》,收錄了一百零一種開會的儀範,換言之,在任何情況發生時,都有開會的需要及它的儀式。儀式很簡單,即首先在大眾集合時,行籌數點名所有共住的僧人是否到齊,然後公推一人宣布事項,再由大家決議是否可行。
例如有一個人要剃度沙彌(尼),則在場高呼:「某某人要剃度一沙彌(尼),大眾有意見嗎?是否同意?」讓在場的每一個人都聽得一清二楚,經三次宣告,如果大眾中無人提出異議,就表示默許,三讀通過,這就是「白三羯磨」,事實上這就如同當今民主社會的議事精神。
僧,一般是指有三個人以上的出家團體,開會時的成員最好不要是雙數,因為投票表決時必須是單數,否則無法完成,這是合乎議事規矩的,因為要避免造成對立或分裂的狀況。如遇雙數,則擔任主持儀式程序的一人不參加投票表決。
一般來說,比較單純的議案不採投票表決,而是經大眾充分討論、溝通、協調後,逕行決議;比較複雜的議案則採投票表決。投票表決是不得已,但是在實質上,這是一種平民、凡夫的制度,只是為了要僧團的和合,在不違背佛法及戒律的精神下,再加上理智的分析,以團體的共識來推動,總比以個人的聰明才智做決策要好得多。
會議中,有時候有些人想發表意見,卻往往因為比別人慢半拍,被人捷足先登;或是發言之後馬上被反駁。這兩種情形如果發生的次數多了,久而久之,大家即使心裡有意見,也不想再發言了。
因此,擔任主席的人應設法讓每一個人都能充分發表意見,而且必須尊重每一個發言人的權益。原則上,主席本身應保持中立,不表示意見,而是綜合所有的意見。若有必要,主席不妨請提案人說明所提議案,主席亦可就其所瞭解的部分補充說明,幫助大眾明瞭所討論的議案。投票時,主席不能投票,因為如果主席參與投票,便無法保持中立,無形中會造成意見的對立。
為常住奉獻個人的智能
在會議中,每一個人都應盡量為常住奉獻個人的智慧與經驗,幫助僧團、也幫助自己成長。不過發言當簡明、扼要、中肯、具建設性。
每一個人都要有接受不同意見,以及意見被否決的雅量。雖然你的提案或建議很可能會被否決,但是沒有關係,因為你已表示了你的參與及對常住事務的關心。所以當主席的人必須要照顧全場的氣氛,使得會議進行順暢,與會者也當樂於提供意見。
另外,有些會議,與會的人員是師父邀請的外賓及專業顧問,主席不一定都認識。此時他們若未表示意見,必須主動詢問是否有寶貴的意見可提供參考。如果不讓他們表示意見,等於錯失了吸收寶貴意見的機會。
剛來出家的人,在未受大戒之前,得參與會議,亦得酌情於會議中提出具正面價值的建言,這是表示對常住事務的一種關心,但無表決權。(一九九○年十月九日)
私取僧物造生死業
僧有十方僧、現前僧,常住的動產、不動產,皆屬「十方僧物」,例如倉儲、財物、房子、家具、土地等。
日常大眾正在吃的、穿的、用的,所謂四事-衣、食、湯藥、臥具等,是為「現前僧物」。衣,指所有穿著的東西;食,包括食物、飲料;湯藥,包括治病、養病、療病的湯藥;臥具包括被子、床舖等。
現前僧物是可以移動的,可以多也可以少。僧眾多,受的供養多,僧眾少,受的供養少;有人需要的多,也有人需要的少。如常生病的人藥吃的多,工作粗重常流汗的人衣服用的多。
不得私取、私用現前僧物,更不得糟蹋、浪費,否則就是損害了僧物。凡私取、私用、假公濟私、損害十方僧物及現前僧物,便是造「生死業」。
不私下接受供養
信徒的布施供養是給常住而不是個人,個人不能化小緣或私下請人布施。若有需要,可向常住申請,由相關的執事統籌募化或購買,不可以私自找信徒化小緣,也不可私下接受信徒的供養,這是犯了別請或別供戒。
例如,有一天你在甘露門當值,為信眾解惑,幫了一位居士的忙,使得他的人生方向峰迴路轉,因此他非常感謝你,一心想報答你。這時候你必須告訴他:「出家人是代表三寶為大眾服務,我們全部的身心都已奉獻給三寶,為你服務是三寶的恩德,不是個人。若一定要供養,就請供養三寶,供養常住的現前僧或十方僧。」如此,才不致於與信徒產生私情的關係,不以私欲接受信眾的供養,這才是修持解脫道。
又例如有住眾患嚴重的疾病,在醫院或常住靜養,不能吃常住大眾的飲食,需要特別的調養,於是你就幫忙去化緣。化緣雖不是為己用,卻已經離眾而受別請了。私自化緣,接受別請,會形成你跟信徒之間的私情,這又變成了生死業。
由僧團統一整體運作
僧團的意義,在於幫助修行的人了生死業,不再被生死緣牽著走。信眾供僧,是供養十方常住僧,非單獨供養個人,不但可避免產生個人情感上的繫縛,也教信眾做了供養十方僧的功德。
如果為了某種特定因緣需要募化,不要私下運作;私下化緣,縱然是為了常住事,仍舊是生死業。應該是由僧團或常住指派執事人,代表常住公開募化,接受供養。此人不一定是知客或是典座,也有可能是其他的清眾。
戒律清淨不是裝模作樣,若生死業不了,生死緣不斷,持戒守律,僅是一個軀殼,實質上對修持解脫道無益。持戒,最主要是為了解脫生死,而解脫生死要從斷生死業著手;絕生死業,唯有靠常住大眾的相互協助與護持,這就是隨眾最主要的意義所在。
如果一個人在一間小廟,信徒只能接觸到一個人而不是一個僧團,容易產生信徒與個人間的私情關係,便容易造生死業。所以僧團對修行者來講非常重要,沒有僧團的庇護,我們的生死業是無法根絕的。(一九九八年一月七日)
出家生活-入眾、隨眾、依眾、靠眾
僧團要上軌道,一定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觀念的建立,另一個是制度的建立。觀念的建立需要靠教育和多聞薰習;制度的建立則需要研究與實施。觀念與制度缺一不可,但觀念比制度更重要。
教主釋迦牟尼佛重視觀念甚於制度,所以釋尊成道後的最初六年間,只說法未制戒,嗣後的僧團制度也一向是自由的、彈性的、充分民主的。
所謂自律、自發的精神,是從觀念所產生。因此,一個僧團若僅有制度,而觀念模糊、不明確,便如同外道群居的團體,不是住持三寶的僧團。住持三寶的僧團,首重正法觀念的建立,有了明確的法義做觀念的指導,制度稍差,還是清淨的僧團;如果觀念模糊、制度又很脆弱,這個團體就是烏合之眾而無法存在了。
入眾、隨眾,少欲知足
出家生活,是以一種離欲的生活方式,營造三業清淨的生活環境,藉著入眾、隨眾、依眾、靠眾來達成此一目標。若能依眾靠眾,一般凡夫即能成為賢者。
眾,指的是僧;入眾,便是進入僧團。入眾以後要隨眾,隨著大眾一起過規律的生活;然後靠眾,靠著大眾的力量來規範每一個人的行為,互相勉勵、共同成長,以達成清淨、精進、少欲、知足的生活目的。若能如此,即已進入解脫之門的前方便,是從生死進入出生死的階段。這個階段叫做「預流」,亦即預入聖流的小乘初果。
入眾以後,每一個人的服裝、顏色、理髮時間、生活模式、起居作息均應相同。換句話說,大眾要我怎樣就怎樣,大眾怎麼樣我就怎麼樣,沒有個人「我要怎麼樣、我不要怎麼樣」,這叫做隨眾。因此除非有大病,宜盡量地隨眾,小病時,只要觀念、信心、道心能夠提起來,病就好了。
不隨眾,個人很容易懶散,雖然表面很精進,內心很可能是封閉的;心裡不開朗,不斷地起煩惱,造作生死業的機會便大大地提高。
隨眾能使你生活規律、煩惱減輕、身心開朗健康,不會想到個人的問題,可以減少造作生死業的機會。
很多人知道出家的目的是為「了生死」,但是在出家以後的平常生活中,卻因果不明、公私不分,懈怠、不精進、多欲、不知足,這樣不管怎麼念佛、打坐、參禪也無法了生死,反而造了很多「生死業」。
出家就是要出離生死業,想出離生死,就先要學習過離欲的生活。而離欲不僅是剃了光頭、不結婚、斷葷腥,當從少欲知足和精進開始;隨眾則是免於懈怠、放逸等生死業的根本方法。
依眾、靠眾,相互勉勵
我們應以大眾的力量,互相規範、互相勸勉,這就是「依眾靠眾」。如果見到常住大眾之中有服裝不整、違規、言行不得當、嗜睡不起床,彼此之間要相互勸勉,但必須尊重對方。可以先合掌,再客氣地說:「某某法師慈悲!您忘了穿長衫。」或「某某師兄慈悲!您剛才不該這麼講。」
如果對方正在氣頭上,你就說:「某某師兄慈悲,阿彌陀佛一……阿彌陀佛二……」還可加上注意呼吸的動作,不用幾句話,他的氣就會消了。如果此法無效,就保持靜默,待他恢復平靜再規勸。但要記得,千萬別火上加油,助長他的瞋火。
被勸勉的住眾也應該說:「阿彌陀佛!真慚愧!謝謝。」師兄弟之間,應該養成這樣互相勉勵的習慣,不是互相的指責。
我們要生慚愧心、懺悔心、感恩心,好好地反省、檢討自己每天究竟造了多少生死業。僧團提供了修行的環境,大家要善知珍惜、把握,不要退道心,勿造生死業。(一九九八年一月七日)
第五篇 執事應有的觀念
神聖的僧中執事
僧中執事,並不是師父或方丈託付的,而是方丈代表常住付予的。
僧團中每個人都領有一份執事,方丈亦不例外。何以要有執事?因為在任何一個團體中要享有權益就必須盡義務,盡義務的工作就是一份職務。所以只要有僧團的存在,僧眾都必須擔當執事。
不管諸位領了那一種執事,責任是輕是重,都是個人的因緣福報所致;因此大家要以感恩心、恭敬心、歡喜心來領受。而擔任僧團中管理層次以上的執事,不但可藉此機會來磨練自己,對三寶的奉獻更是一份大功德,是一件難得且光榮的事。
舉行請執儀式,是為了增加我們對所領執事的榮譽感和責任感,上下齊心協力,共同來完成師父或僧團所交辦的任務。
責任有輕重,職務無尊卑
僧執,是為服務常住、奉獻三寶而設的,各人所負之責任或有輕重,然所負之職務並無尊卑、大小、高低之分。為了方便運作,大略將僧執分為四個層次,分別擔當各項常住的事務,責任輕重則依不同的職掌而有所區別。(一)指導層次:屬精神的領導、原則的掌握、方向的維繫,即寺院的方丈。(二)領導層次:協助方丈做整體性的規畫與溝通、協調,秉持方丈的原則、方向、精神,推動常住的各項弘法利生事業。在此層次設都監一人、監院數人。都監對外代表方丈與僧團,對內溝通、協調各監院間的互動。監院則因職務的不同,可增設數人分別掌管,並協調、監督轄下各組的運作。(三)管理層次:如維那、知客、書記、衣鉢(財務)、典座(廚房)……等,亦即各組的組長,通稱為執事,分別向所屬監院負責,協助監院照顧常住大眾事務。(四)執行層次:所謂叢林四十八單執事,乃依性質不同而分,細分則不止這四十八單基本執事,各組組員皆屬之,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清眾。
為十方常住三寶服務
所謂「千年的常住,雲水的僧。」常住是永遠的,出家人則如雲水般地流動來去,僧執是為十方常住三寶服務的。今天在常住裡受到常住的照顧,就有義務和責任來維護常住,也就是有義務和責任來照顧現前僧及十方僧的生活運作,以及常住三寶的弘法事業。
為什麼僧執是神聖的?因為在僧團中工作非僅為一人服務,乃是為整體的僧眾服務。整體的僧眾,包括現前僧及十方僧。雖然寺院有可能被摧毀,但常住三寶精神永在,對現前僧及十方僧的影響深遠廣大,所以不論職務的大小、職位的高低,你對常住三寶的奉獻是永遠的、無盡的。
因此,當發生問題時,你自以為是在受苦受難時,要將煩惱消歸自心;可是問題的解決還是要交由僧團來協同處理,經由數人集體討論後,智慧、方法自然會出現,問題即可迎刃而解。這也是僧團生活的精神-入眾、隨眾、靠眾、和眾的具體實踐。(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一九九三年二月二日)
執事者應具備的觀念
僧執要有整體感、責任感、穩定性、時間觀念、組織和分析的能力,最重要的是還要有道心(菩提心);若無道心僅是一般公司行號的職員,而非僧中執事。
僧執必須具備以下五項觀念:
一、要有整體感
所謂整體,涵蓋了法鼓山體系下的每一單位,不管是僧團的、事業體的、本山總部的、各地分支的,這些看似各自獨立卻相連屬的許多單位,實際上都是依著師父的理念、悲願在經營,都是以僧團為其中心。因此每當我們做決策時,皆需將整體考慮在內。
無論你擔當那一種執事,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首先要考慮到全體,然後配合全體的需求,發揮自己局部的功能;絕不可站在自己的立場,固守本位主義,專門要求其他的人、部門來配合。否則,自己不但疲於奔命,無法從中得到成長,也將阻礙整體的運作及發展。
本位主義,是指對內孤立自己;對外產生抗拒、排斥、指責、要求,難與人和樂共事。本位主義者要不是未能顧慮到自己與他人息息相關,各管各的工作,便是只認為自己做得最好、最辛苦、最忙碌,其他的人卻很輕鬆。
整體性的觀念相當重要,所謂「牽一髮而動全身」,我們一定要認同自己是僧團中的一份子,每個人都是全體的代表,這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榮譽。如果執事沒有整體性的觀念,決策時就會忽略了其他相關聯的部分而不夠周延,要推動的目標也將會有所阻礙。
二、要有責任感
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在接受所交辦的任務後,一定會盡心盡力完成該項工作,因為他首先會衡量自己的能力、時間、工作量,以及工作性質,然後量力而為。
反之,不負責任的人就會毫不考慮自己的狀況,便慨然應允,一旦工作交付與他之後,便不眠不休埋頭苦幹。等到不勝負荷就開始唉聲嘆氣,抱怨連連,最後懷著一肚子的氣說:「這件事我沒有能力完成,大家都不配合,我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請另找他人去做吧!」
其實,若對工作不甚清楚也可先接下該項工作,然後再向上反應,待上層瞭解後會考慮派人支援,或將工作量重新分配。這可以透過層次性的分工,由組長負責分配、協調、監督工作,而組員負責執行工作,並從中學習各種運作的要領。
此外,有責任感的人會相互傳遞經驗,協助其他的執事瞭解各項職務的運作,使整體性得以延續,不致出現斷層。
三、要有時間觀念
工作的完成必須掌控時間,除專注當下的工作,以提昇工作效能外,亦可運用行事曆、工作計畫表、工作進度表等現代管理工具來掌握時效。
四、要有組織分析的能力
有組織分析的能力就可策畫,若無此能力,則雖忙但不容易做出成果來。因此領導、管理層次者應培養清眾的企畫能力,可以從簡單的職務開始學起。
五、要有菩提心
沒有菩提心的人,總覺得自己很委屈、不得志、很無奈、不如意、怨氣不斷,缺乏落實感。雖然能力很強,內心難免會嘀咕:「一天忙到晚,到底為誰辛苦為誰忙?」「做那麼多,師父方丈非但不知道,師兄弟們不讚歎,上層只會要求,不會體諒,所為何來?」「算了,反正出了家不做事也能有飯吃,何必那麼辛苦?」
有菩提心的人會明白現在所擔任的執事,不是為了某些個人做;是為了現前僧和十方僧做,為了自己修持法身慧命做,這是積功累德、修福修慧的機會,應當要盡心盡力。
所以缺少菩提心的人,執事做不久,因為心中容易生悶氣。有菩提心的人,凡是遇到不如意或委屈,就會趕快回到道心上思惟法義,並自我安慰、勉勵,縱然受盡天下人的誤會也不在意。(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一九九三年二月二日)
執事的共識-以和為貴
共識的意思就是有默契,有了整體感、責任感、菩提心之後,和他人間的默契自然就會產生。雖然我們的性格、想法、出身背景、教育程度各有所不同,若能放下自我,成全整體大眾,默契自然就會出現。
一般人所謂的共識是兩人共事很久,彼此知道各自的想法、做法。就僧團的默契而言,比較容易培養,因為我們不是以個人的嗜好、性格、興趣為默契,而是以整個僧團的形象、理念及正確的佛法知見為默契。
柔能克剛,和能成事
常住眾有時也會為了詮釋師父的理念、整體的形象,而發生知見差異的爭執,當遇上這種情況,怎麼辦?
其實人有剛、柔之分,剛強的人雖然短時間略佔上風,然而安人者必然是柔順者及和眾者,因為柔能克剛,和能成事。
柔並非一味地消滅自己的想法,而是要消融自己的性格、想法、情緒等,同時包容對方的差異。若雙方的性格都是剛烈的,便很難達成默契,且易造成兩敗俱傷。唯柔能和,所以僧團的共識應以和為貴,彼此相應,一團和氣。
僧是三個人以上的出家團體。有句話說:「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為什麼三個和尚沒水喝?主要原因是彼此不和。若想有水喝,就得彼此分工、合作無間。
僧中的任何一項職務都必須以和成事、以敬安人,若互有衝突而不彼此協調,就有違出家人的和敬原則了。
剛柔並濟,以退為進
解決衝突的方法有二,首先當充分瞭解實際的狀況,若有必要,再做妥當的調整。其次可找雙方談話並予以協調,若當事人有所爭辯,協調者務必保持中立,放寬心量加以包容,切忌直接評斷、指責或給予建議。
若有對立,便生不和,因此需要以親切的關懷及彼此的尊重,來紓解雙方不平的情緒,如此才能維護僧團的和樂。
佛法是剛柔並濟,以退為進,以疏導代替直接的衝突。和合是自己存在的同時,也讓對方有伸展的空間。
有人形容僧團是龍蛇混雜、兔象共林的團體,因為出家人來自不同的環境,任何類型的人都有,也各有生長的背景與習氣。所以,不必對出家人的形象過度理想化,而要求大家都是如你心中所想的那樣,認為非要達到你的標準才是人天師範、法門龍象。雖然如此,一般出家人應有的心態、威儀仍應該要養成。(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一九九三年二月二日)
執事的原則和方法
執事本身是由龍天推選出來的,代替龍天護持常住,也就等於我們自己護持常住。執事護持常住,以常住的利益及形象為優先考量,更應以師父的理念為理念,以師父的形象為形象。
師父(方丈)是常住中最高的領導者,掌握僧團的精神、理念、形象及方針,構成整體常住之具體事實,所以應對外維護其形象、尊嚴與地位。
至於從原則至方法,如何掌握與推行?(一)護持常住。凡事應以常住全體之利益、形象為著眼,不要以你個人的利益為前提。否則,一定會與常住大眾及其他執事發生衝突。(二)維護執事的形象。執事彼此若不互相維護形象,僧眾們會互相仿傚,而不服從所有執事的指導或勸解。對某一執事的想法及做法,即使無法認同,也萬萬不可對信徒或僧眾們數落他的過失。若遇見執事互相批評、指責,應好言規勸,當用正常的管道來反應和溝通。(三)維護大眾的利益。時時要以歡喜的心、服務的心,來關懷常住大眾。身為組長的執事,更要以體諒的心、諮詢的方式,來輔導自己所帶領的清眾。
若遇到不屬於自己組內的清眾來傾吐心中的問題,可以先傾聽他的問題,如有必要,再找適當時機開導他。不要立即表示意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解,或加深他與執事間的嫌隙,而造成常住的不和諧。
僧眾彼此間的來往、互動,當以禮敬相待。溝通不良時,要忍讓、適應、不計較你我多少。
亦可採取靜默態度暫不處理、不生氣、也不表示意見,靜待因緣成熟時再予以反應、協調。(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一九九三年二月二日)
僧眾平等、僧俗有別
「我不領眾,我在僧中」這是釋尊對弟子們說的話,佛自己認為他是僧中的一份子,要守僧眾的規則。以執事立場而言,也應該對清眾有這等胸襟。但是身為弟子、清眾者就不能如此向上要求,否則有違僧團倫理。
僧中執事本身都是平等的,換言之,任一組織架構本身都是平等的,雖然工作、角色不一樣,但工作本身是平等的。
居高位者,應體惜下情,尊重下屬,不宜趾高氣昂,或用高壓手段待人,亦不計較、分別。
居下位者,對上要恭敬、順從、不抗爭違逆。凡事皆應充分地請示、溝通、協調,並相互配合、支援。
眾生平等,職務也一樣平等,只是所領執事的不同,而有責任輕重之分。每一個人都是在某一職位上負責某項職務,為常住奉獻,為大眾服務。
對於常住中的行者、近住眾,以及常住與事業體中的職員、義工,由於經常的接觸,久而久之,我們難免會忘記出家人的身分,而與之過從甚密,反將常住的人事告訴他們。
所謂僧中事、僧中決,即使在家菩薩很熱忱,也不可與之談論,以免他們對常住誤解而失去敬心,或退失對佛教的信心。
雖然佛法是以出家眾為核心,但我們也不可輕視在家眾。他們是我們的護持者,佛法教化的對象,人間淨土的開墾者,我們因他們的親近三寶,而有服務、行菩薩道的對象。俗眾以僧眾為福田,僧眾以俗眾為恩人。(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一九九三年二月二日)
僧中執事即是修行
「刀不磨不利」,執事本身的工作就是一種歷練,在奉獻之中成長自己,在做中學習安定身心,也在做中植福報、開智慧,所以是在修福、修慧、修定。
對他人心性的瞭解是修慧;幫助他人是修福;煩惱生起,提起菩提心,以佛法的實踐將煩惱消歸自心是修定;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是持戒。
要常常如此想,如此做,如此省悟,常常起慚愧心、懺悔心、感恩心,便是藉境修行。
新進住眾見我們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好像沒有修行。其實,一進入僧團,只要用心體會,無一時非修行時,無一處非修行處,無一事不是佛事。只要我們的心安住在菩提道上,任何事皆是為了十方常住及一切眾生而做。
在家人為了生活而工作,出家人是為了行道而工作,以佛法助人、助己。一般人每天忙著開門七件事,經常不離貪瞋癡三毒,所以不是修行;出家人的執事,雖也要忙開門七件事,但是與戒定慧的三無漏學相應,所以就是修行。(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一九九三年二月二日)
侍者
阿難是釋迦牟尼佛的侍者,平日照顧佛的生活起居,例如衣物、法器、飲食等等,因擅於察言觀色,所以樣樣得心應手,不需佛另外交待指示。
不成熟的侍者做事不用心,粗枝大葉,或者雖用心但因一時還不習慣,靈活度稍嫌不夠。我的侍者一向有這類的問題,因為他們都不是天生的侍者,又是我的徒弟,我必須要教導他們,這是我的責任。
稱職的侍者要形影不離地跟著所親近的善知識,時日一久,才能得心應手。當侍者要靈巧,善知識需要什麼,要適時地提供,並且處處要能為善知識設想周到,善知識的生活及健康狀況,樣樣都需要妥善地照料。
我是個沒有福報的人,雖然有許多的侍者,但都不能面面俱到,以致於我無法交待其中某一人做一樣完整的事,這種侍者制度是有待改進的。
用心學習,任務重大
在經過一段時日的薰習後,用心的人就可學到東西,當然也要看各人的福德和智慧;若學到了師父的威儀、慈悲、智慧,便是好侍者。如果侍者過度自我膨脹,為人驕橫,好端架子,手操生殺大權,欺下矇上,師父就會因此而受到批評。所以好的侍者,可以一直做下去,所謂千年書記萬年衣鉢(侍者);若時常換人,因為侍者們大都沒學到師父的威儀、慈悲、智慧,反而學到了在家人的勢利。
出家的心態穩定,出家的觀念正確,對師父所有的事務都瞭若指掌,這才是好侍者。真正的好侍者是能擔任師父的機要秘書,他的任務非常重大。以前第二代的接法人、繼承人,通常是大善知識的侍者,如佛的侍者阿難,智者大師的侍者章安灌頂,圜悟克勤的侍者大慧宗杲。
目前僧團中尚無此人,只好帶一兩個人在身邊,耳濡目染,這是一種訓練,也是一種教育,用以培養弟子們待人處事的能力,對內對外都能有恰到好處的威儀,將來才能擔當法門棟樑。
此外,侍者不可跟在家居士搶位置,爭面子,或擺出法師的架子,處處要求他人的恭敬。侍者對任何僧俗人等,都要謙虛、隨和、慈悲、真誠、勤勉,方能協助善知識感化眾人。否則,侍者得罪了人,便是斷人善根,並會為善知識招惹麻煩了。(一九九二年七月十四日)
如何統理大眾
早晚課誦都會念三皈依偈,其一是「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如何才能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呢?這就要靠不斷的學習和經驗的累積。
在僧團中,每一個人都領有一份工作,也就是執事,不論我們擔當何種職務,都要顧及整體,因為每一份工作都和整體僧團息息相關,而且要對事不對人;若不喜歡這個人,嫌那個人,如此將寸步難行。
尊重、包容彼此的差異
我們主要是處理事情,但事情需要人來做,所以一定要能夠尊重、包容、體諒人的差異性;不要用自己的性格來要求其他的人和自己完全一模一樣,否則將難以和人相處。要知道,一個團體之所以能夠成長、碩壯,是因為各種不同智慧的匯集與貢獻,絕非一人獨立所成。
為什麼不能包容他人?因為不能往大處著想,只固守本位主義,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場:我想怎樣,我認為怎樣……。在與人互動時,如果僅以自己的尺寸要求他人配合,必然是件痛苦的事。
而彼此間如果有了誤會,也要主動澄清、說明。所謂主動,不是爭論、辯解、對抗,而是讓彼此能夠充分地溝通,並取得諒解,彼此退讓,如此問題就不存在了。
相反的,如果一意執取個人的想法、做法,認為自己沒有錯,都是別人的錯,這樣堅持己見,不但自己痛苦,同時也使得他人煩惱不已。
我時常都在學習尊重每一個人的想法及做法,如果我不尊重每一個人,我們的僧團將不存在;我如果不尊重大家,我就沒有辦法得到大家的認同與支持。雖然大家彼此間也會有意見的不同,而互相衝突、摩擦,但我不會袒護任何一方,因此我能得到大家的敬重。我這麼尊重大家,也希望大家能彼此互相尊重。
每當我發現有人為了意見的不同而爭得面紅耳赤時,我就勸他們不妨暫時放下自己的想法,然後再想一想,應該如何相互適應,並調整各自的觀念與做法。如果能夠彼此互讓一步,路就通了;如果有一方不願調整,路還可勉強通行,如果雙方都不肯讓,就真的寸步難行了。
不堅持己見
因此,要養成不堅持己見的美德,假如遇到關卡,寧可先退一步,讓人先行,我們一定要有這樣的觀念。
肯定自己的優點是自信,瞭解自己的缺點是成長,善解他人是尊重。常言道:「敬人者,人恆敬之;愛人者,人恆愛之。」成就別人,就是成就自己,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如此慢慢地對內、對外、對人、對己做通盤的瞭解後,就能知進退,並且獲得友誼,受人愛戴。(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一日)
整體的僧團
負責寺院管理的監院、負責廚房作務的典座師、接待訪客的知客師、運作法會的維那師等執事,都能夠對外代表僧團;都監則不僅是代表僧團,同時也是代表師父對外的關係;而師父(方丈、和尚)則是代表僧團全部的人和事,是整個僧團精神及形象的代表。因此任何人接觸到我們僧團的個別人、事時,都會有一種整體感。
如果個人和團體不能釐清界線,秩序就會混亂。個人和團體有不同的角度和立場,從外人看你個人,你是屬於全體的;從你個人向內看,你和僧團中的每一位師兄弟接觸時,你是個別的、單一的。
僧團中的每一位常住眾,雖然在個人的身分上不能代表常住整體,可是一旦做了好事或壞事時,或是有任何一位常住眾在與信徒接觸時,言行失態或傲慢、不禮貌等,別人是不會認為是你個人的問題,不會僅僅批評或讚歎你個人,而會說你是法鼓山農禪寺的出家眾,或是聖嚴法師的弟子,乃至佛教的出家人,所以每個人的言行舉止都關係著整體常住。
為了法鼓山僧團的整體形象,乃至全體佛教的形象,我們任何一個人都不能任意行事、發言或懈怠、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