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如何適應民間信仰的要求?
所謂民間信仰,是跟民俗相關的宗教行為,也是原始型態的宗教現象,自從人類文化開始以來,即已普遍地發生在各個民族之間。那是為了疏解心中的困擾、家庭和社會的糾紛、自然環境的折磨,在一時間無法以人的體能、智慧所能解決的情況下,唯有訴求於神明的指引、援助、救濟、保佑,利用求籤、問蔔、降靈、牽亡、扶鸞、犧供、許願等方法,以達到與鬼神溝通的目的。這種行為,在一神教的立場看,乃是異端的迷信和邪術,佛教也不主張類似的行為。
民間信仰是諸神雜糅的,宋以後即有儒、釋、道三教並收,神、仙、佛、菩薩不分之勢。清末民初以來,更有增加耶、回二教所謂五教同源的民間宗教,通過靈媒、術士、鸞壇、乩童,以及靈簽、筊杯等的人員和道具,請到自稱為是某神、某仙、某聖、某賢、某菩薩、某古佛的無名鬼神,來為祈願的民眾抉疑指點,以滿足他們的需要。漸漸地,佛教也開出了若干方便法門,以適應民間信仰的需求。所不同的,佛教是以理性疏導,修善積福、懺悔誦經,來達到祈求的目的;民間信仰則以盲目的依賴及媚神的行為來達成他們的希望。此在一神教的信仰者也有類似的目的和作用,不過卻是以唯一的神,做為祈求的物件。民間信仰也將各宗教的教主等,當作諸神崇拜。所不同的是各大宗教,均有其教主、教史、教理、教儀、教團的傳承;民間信仰則是東拉西扯、七並八湊的多神崇拜。
從人類文化史的考察而言,民間信仰雖屬於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態,卻為人類身心弱點之所需;歐美社會經基督教近二千年的洗刷清理,迄今仍有民間信仰的蹤跡在到處活動。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場,也宜有適當程度的容忍。不過如果為了投合民間信仰的要求,而降低佛教信仰的層次,甚至將民間信仰的各種鬼神,提升為佛菩薩的化身和權現,就會為佛教帶來名存實亡的命運,也會遭受到理性的批判和指責。所以,正統的佛教寺院不應設置籤筒、鸞壇、筊杯,也不供奉各種地方色彩的諸神偶像,以免染上了民間信仰的色彩,而被誤為多神的崇拜就是佛教,佛教就是民間信仰的流類。
佛教如何因應社會大眾,對民間信仰需求的滿足?此應著重對於信仰諸佛菩薩功能的提倡,或者對於某些常用經咒效驗的闡揚,比如觀世音菩薩、地藏王菩薩的靈驗,是無微不至、無遠弗屆、無時不應的。觀世音菩薩稱為廣大靈感、救苦救難、大慈大悲;阿彌陀佛稱為無上醫王,又名無量壽及無量光。這些佛菩薩,能夠使人有求必應,求長壽得長壽,求智慧得智慧。釋迦牟尼佛是盧舍那佛的千百億化身之一,他是娑婆世界的教主、人天的導師、長夜的明燈、苦海的慈航;一切諸佛,均能於一切時一切處,接受到任一眾生的呼救,具備救濟眾生的一切功能。所有的諸大菩薩也都具足六種神通,隨時、隨處、隨類攝化,普應一切眾生的合理祈求。那麼人人只要選定一佛,或一菩薩,或一特定的法門和經咒,就可輕而易舉地達到民間信仰所有要求的目的,何況尚能更進一步,由民間信仰的宗教層次,進入自利利他、解脫自在的境界。
佛教內的密教有種種不同目的及不同層次的修練法,中國的天臺宗乃至華嚴宗,也編有各種禮懺儀軌及修證儀軌,依之修持各經所宣示的法門,此已不同於民間信仰的多神崇拜;唯追溯佛法的源頭,並無多樣化的儀軌可求。佛說無量法門,而其任何一法,只要專心修持,就能成為一切法的總持,所以《楞嚴經》有二十五種圓通法門,任一法門就等於一切法門,具足一切法門的功用。《維摩經》更加開示出不二法門,否則,容易和民間信仰混淆,與多神信仰合流,而予人以神佛不分的印象。
再深一層說,做為一個佛教徒,如果為了滿足不同的願望,而經常變換修行的方法和崇拜的物件,便會失去中心的目標。正信的佛教徒,信仰三寶是為學佛、修法,是學佛的慈悲與智慧,以佛法的正確指導,修行專一的法門,以達成持戒、修定、發慧等一貫的目標。只要不離三寶的原則,日復一日地,以看佛書、做佛事、持戒、布施、禮誦、懺悔等為日課,縱然不求現實利益,現實的利益也會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自然成就。
□逃避和出離有什麼不同?
通常,初學佛的人,必須要有厭離心,才能夠真正體會到修行佛法的重要和必要。要厭離什麼呢?是對於來自心理、生理、人際關係、自然環境的種種矛盾、摩擦,而引起的許多煩惱、痛苦。如果能夠轉變,那麼對這些現象的感受就不須厭離;無物可厭,也就無處可離了。所以,厭離是修習佛法的初步,就是知苦而求離苦的意思。
一般人總認為厭離人間的人際關係、生活環境,就是否定了人的價值和意義。其實恰好相反,正因為要提升人的價值和意義才要暫時厭離。就像商人出外經商,是為了賺錢養活眷屬,維持家計;孩子出外求學,是為了學到更多的知識和技能,以謀他日成家立業和自利利他。所以,佛法所講的厭離是修行的初步過程,而不是終究的目的。
逃避就不同了,逃避是不想負起應有的責任,不敢面對現實的生活,而抱著逃債,甚至於逃亡的心態遠離他所處的環境,這種人就像處於逃亡狀態的犯人一般,心裏經常充滿著恐懼、不自在、不安全,永遠承受著無處容身的心理壓力。這和修行正信的佛法以厭離煩惱的世間,安全不同。若能厭離煩惱,他就能逐漸地離開煩惱;多離一分煩惱,便多得一分解脫和自在。自在的程度愈深,煩惱也就愈輕,最後便得究竟解脫。如果已得解脫,當然也就沒有厭離和不厭離的問題了。
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逃避是知苦卻不敢面對苦,反而逃苦的意思;厭離是知苦、避苦因而學佛脫苦,乃是為了疏導問題。逃避既違背佛法所說的因果律,所以也不為佛法所許;厭離也不一定要離開人間,而是透過佛法的指導原則及其修行方式,提起對於世間現象的徹底認識。《中觀論頌》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首先是厭離世間,結果既已知道諸法空幻,也就不起煩惱和執著,也就不需要厭離。不過,僅僅通過知識的認同未必能夠離苦,所以要暫時離開世俗的環境,專門修持佛法的戒、定、慧三學,就比較容易達成離苦的目的了。因此,上上根器的人,一旦接觸佛法就能頓悟,悟後或以出家身,或仍以在家身於人間行化;一般根器的人,則以離俗出家最易得力。不過,出家是大丈夫事,並不是世間多數人可以做到的。因為第一、一般人不知厭離;第二、許多人雖知厭離卻無法厭離。
□個人自修和集體共修有什麼不同?
常聽說「寧在大廟睡覺,不在小廟辦道」,也就是說個人修行不同於集體修行,在明師指導下修行和無師自修,更是大不相同。
個人修行,應該是在已經懂得了修行的方法和修行的道理之後,而且也要知道如何來解決修行過程中,所發生的身心及知見上的疑難和困擾等問題,否則不但無法得益,相反地很可能受害。特別是修行禪定,精進勇猛的話,會有種種的禪病和魔障發生,那就是包括生理和心理的反常變化。所以,初學的人,不宜單獨修行。
集體修行,縱然沒有明師指導,尚有其他同修的彼此照顧,互相糾正,只要知見正確,不會發生太大問題。
再說,個人修行很容易成為冷熱不均,忽而勇猛精進,忽而懈怠放逸,乃因為無人約束,也沒有大眾的生活規制。勇猛過火,會引來身心疲憊而產生禪病;懈怠放逸更會使人放棄修持,退失道心。如果經過幾度的冷冷熱熱之後,便會對於修行退失信心。若在團體中修行,由於共同生活的制約,且有同修之間的制衡,會使人逐步前進,所以,比較安全。
從心力而言,個人的心力是極其有限的,初初修行的人,也無法造成修持道場的氣氛,如果能結合多人共同修行,以同樣的方式,相同的目標,共同的心態,同樣的作息時間共修,就會形成修行道場的氣氛,其中只要乃至一人正常修行,就會使得全體導入正軌。如果,多半人處於正常狀態,此種心力的共鳴、共感,就會使得每一個人得到全體修行者的全部力量,十個人參加,每一個人都可能得到十個人的力量;一百人參加,每一個人也可能得到一百個人的力量,所以,佛教贊成以集體的修行為初學者的常規。
縱然是修行已久的人,偶爾能夠參與集體修行,也是有益的事,所以,當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常有弟子一千多人,追隨佛陀過僧團的生活;在中國佛教史上,不論那一宗派,人才輩出之時,多是由於集體修行產生。例如:禪宗的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六祖惠能,以及馬祖道一、百丈懷海等諸大師,其門下無不龍象輩出,而他們都是集合了四、五百人,上千人等的大僧團。因此,將禪宗的寺院稱為大海叢林,大海是龍蛇混雜,魚?居中,但是不容腐屍。修行者的根器,雖有大小、利鈍之不等,如果腐敗了,反常了,就會被海水棄之於外。叢林之中,林木雖有大小、粗細,但是無不挺拔向上,否則就接受不到雨露、陽光,就會自然地被淘汰。
由此可見,單獨地專精修行,不是初學者所宜。
□大修行人一定要閉關嗎?
閉關,又稱掩關,這名詞和風氣,在印度並沒有,在中國也一直到元朝之後,甚至到了明朝,才看到這種修行方式的記載。因此可說,大修行人不一定要閉關;相反的,閉關者也不一定是大修行人。
閉關可能是淵源於西藏佛教的長期洞窟修練,當喇嘛教隨著蒙古王朝到了中國內地,閉關方式也日漸風行。
從修行的方法而說,有定時的、定期的功課以及一定時段的修法,比如七天、二十一天、四十九天、九十天、一百天等,克期取證,專心修持某一法門;如果環境許可、事實需要,也可為期一年、三年,乃至於六年、九年、數十年。但不一定是單獨地個人修持,例如:釋迦時代的結夏安居,中國大陸禪林的冬、夏兩季禪期,是集合許多人共同修行的。天臺宗祖師們所編的懺法、儀軌,都是結合六、七人,十數人共同結壇而修的。在佛世時的結夏安居,也是在一定的範圍之內,或於樹下,或於洞窟,或於自建的茅舍,或於居士家的空舍,各別修行的,但那些都不是現在所說的閉關。
在早期的中國,也有一些禪者,於悟發之後,而由善知識囑其到水邊林下,山間洞窟,單獨過木食澗飲的修行生活數年。最有名的例子是終南山,據說那兒有七十二家茅蓬,原先都是個人修行,其中後來也有的漸漸成為一個個的寺院;但是住茅蓬的風氣,仍然歷久不衰。所謂住茅蓬,是自備炊具以及穀類、菜蔬的種子,入山披悺酢酡貯結茅為舍,以避風雨,長期遠離人間。不過這樣的修行法,雖類似閉關,而不是閉關。
近世的閉關修行有兩種人:一種是為避世俗事務的紛擾;另一種是為精進的禪修或潛心於經藏。前者等於是隱退修養,後者才是真正的修行。如果僅為修養,只要有錢,或有外緣的護持,就可以辦到。進關之後,若不知修行的方法,也不懂深入經藏的門徑,那麼雖然閉關三年、五載,還是不可能有所成就。如為禪修及閱藏,也得已經有了禪修功夫的基礎,或已經摸到了進入經藏的門徑才可,否則也不會有多大的成就。
所謂大修行者的定義,應該是全心投入,至少已經開了心眼,而依舊不露聲色、忍辱負重、吃苦耐勞,忍人之所不能忍,捨人之所不能捨,雖心淨如明鏡而不表現於外,雖言行如疑呆而悲智存於內。一旦因緣成熟,即能登高一呼,萬山相應,廣度眾生,有教無類而不著痕跡。如果因緣未熟,雖終其一生,默默無聞也不減其生命之光輝。如寒山、拾得、豐幹,都是大修行的人,要不是後來的好事者,搜集了他們的詩偈,流傳於世,不然誰都不知道歷史上曾經有過這樣的人物。比如,孟子所說:「達則兼善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這就很類似佛教所說的大修行者的襟懷和風光。因此,大修行者可以掩關,也不一定非要經過閉關的形式和過程不可。如果因緣許可、事實需要,閉關的確也是擺下雜務、杜絕外緣,專事修行的最佳方式之一。
□魔考是真的嗎?
魔考的觀念,不是出於佛教,而是出於一般被稱為齋教的民間信仰。
佛教所說的魔,分為煩惱魔、五蘊魔、死魔和天魔。除了天魔之外,都是屬於身心和環境的衝突與不平衡所產生的現象。要得天魔的擾亂,必須是大修行人;除了天魔之外,其他三種魔,都屬於人為的。縱然是天魔的困擾,如果身心正常、精神穩定,也可以克服。所以,不會修行的人,或知見不正的人,易染魔擾;如有正確的知見和精進的修行,魔擾是不存在的。
所謂魔擾是由貪、嗔等自我中心的執著而產生的,我執越輕,離魔越遠;即使人皆難免面對死魔的降臨,但對修行者而言,若能以平常心來面對死亡,死亡就不是魔。
五蘊魔的意思,是指色、受、想、行、識。第一色蘊是指我們的肉體和肉體所處的環境,其餘四蘊則屬於心理活動,以及流轉於生死之間的精神主體。如果不出三界、未了生死,即在五蘊魔的掌握之下,但他不是人格化的鬼神,而是由於業力的推動。如能去除貪、嗔、疑而出三界,便能脫離五蘊魔的範圍。可見此魔不在心外,也不在身外。
所謂煩惱魔,是指我們的心理活動失去平衡與自主的控制。所謂心不由己,心隨境轉,事事牽掛,捨不得、放不下、求不得、丟不掉,都是出於自我中心的自私心理作崇;若能以慈悲心待人,以慚愧心待己,以理性的智慧替代感性的精緒,煩惱魔便無可奈何。
至於天魔,他在天上,和一神教的宇宙創造神並行,他有無限的大力,他的形象變化多端,可能以猙獰的面目出現,多半則以仁善的形態現身;不過他的目的,不論威脅利誘,都是要你脫離正道而行邪法。
佛法所說的天魔,是在修行者發起出離三界之心和大菩提心之時,魔宮震動,魔王發愁,因為即將有人出離三界,魔子魔孫減少,而佛法增長,因此,派遣魔子魔女、魔兵魔將,來擾亂修行之人。如果是大修行人,魔王也會親自出動,務期留住此人於魔力所及的範圍之內。例如釋迦世尊在菩提樹下成道之前,就有降魔的過程,所以,非大修行人,不容易受到天魔的困擾。一般的俗人終日在煩惱及五蘊之中打滾,也在生死之中流轉,豈能遭致天魔的出擊?
但是現在民間卻流行著魔考的信仰與傳說,信了一般齋教之後的人,如果事業順利、家庭平安、身體健康,就說是無生老母、明明上帝所賜,是信奉齋教的行為所致,應該全心的感謝,全力的奉獻。如果遇到不如意事,災難、病障、橫禍、鬼擾,就說是魔考,而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是由於入了道門、成了道親,有所謂已在天堂掛號、地獄除名,所以,引來魔鬼的妒嫉,而給予種種的打擊。這不能埋怨無生老母、明明上帝,反而應該感謝、忍受,否則,如果經不起魔考而退失信仰,那就又要變成天堂無分、地獄有名。
這種說法,實在是愚疑的迷信,否則既有權力使人天堂掛號、地獄除名,為何不能助人消除魔障,還要說是魔考,使得接受魔考的人,不敢以人為的方式來捕救、改善他們的遭遇。
當然,佛教也有重罪輕報之說,以及提前受報之論;也就是說,若不修行,惡報尚不會現形,一旦精進修道,發出離心,行菩薩道,就會引來若干魔障,那可能是天魔,也可能是宿世的冤親債主,恐怕你出離三界之後,對你控制無方、需索無門,所以提早討還你的欠債。不過由於你的修行和發心的善功德力,能將本來是應該多生償命的,變成即生的病離,以此了結無量劫來的債務。所以,這是基於因果觀點而言,不是無理的迷信。而且,佛教還是主張在災難降臨之時,儘量設法處理
改善,以盡人事,不是束手待死式地受盡折磨。佛法講因果也講因緣,過去的因,如果加上現在的緣,他的結果就會改變。
佛教不是定命論和宿命論,而是努力論。一切的災難與不幸的遭遇,都是來自過去所造的,加上現在的未曾努力,不必怨天尤人,當以正常的方式作合理的改善。因此,遇到疾病及困擾,便稱為魔考的觀念,在佛教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被承認的。
□如何選擇明師?
韓愈曾經說過:「術業有專攻」,因此,學習任何法門都應該選擇有專精獨到功力的明師,不論做學問、學藝和學佛,其道理都是相通的。雖然明師未必出於明師之門,明師門下也未必出高徒,但是追隨明師,至少不會指錯方向,教錯要領,實要比所謂「以盲引盲」來得安全。
可是誰是明師?往往無法得知,特別是宗教經驗和禪修工夫,在自己尚未入門時,更是無法判斷誰是明師或不是明師?不過,明師雖然未必有名,但若為大眾公認的明師,自然要比自稱明師而尚未被大眾所公認的,要可靠得多。在無力明辨誰是明師或不是明師的階段,追隨已被大眾公認的明師是比較安全的。或者由已經成名的老師,介紹尚未成名的老師,也是較可信的。而由你所信任的明師介紹另外一位明師,也是可取的,如在《華嚴經》中,善財童子參訪五十三位大善知識的方式,就是通過一位介紹一位,形成了五十三位的連鎖關係。他們人人都是明師,因此,善財童子絕不是病急亂投醫似地盲目拜師。
世間任何時代都有許多自稱為一代宗師的人物,他們妖言惑眾,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廣收徒眾以虛張聲勢,如果不加明辨,即很可能以有名的邪師為明師。所以,孟子也說:「人之大患,在好為人師。」因為那些邪師對社會人心有誤導作用,使人間產生更多的紛擾不平衡、困惑不安定;因此跟他們學習某些邪法、邪說和邪術,不僅不能開拓人生境界,反而會為自己帶來身心的傷害,家庭的失和。只可惜一般人實在很難識破這些人的真偽、邪正。
從佛法的立場說,邪與正、暗與明的標準,都在於自我中心的考察,如帶有強烈貪嗔習性的人,一定不是明師;又如雖然表現仁慈,和顏悅色、道貌岸然,但倘有驕、狂、慢等氣質的人,也一定不是明師。找明師,《大智度論》卷九揭示了四個要點,稱為「四依法」。
第一、依法不依人:明師不以自我為中心,也不以特定的某一個人為權威,是以共同的原則、規律為依準。律教的法就是因緣法、因果法,如果一位老師所說的道理與開示,違背了因果和因緣的法則,就不是明師。因為因果是要我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緣是教我們對一切的現象不起貪嗔等執著心。否則,雖眾人尊其為聖人,也和邪師無別。
第二、依義不依語:凡是真正的法則,一定是放諸四海皆準,古往今來皆同的,不會因民族、地區、文化等背景的不同而有差別。如果說有宗教上的禁忌,或有語言上的神秘,便都不是正法。正法應注重義理的相通,而不當拘泥於語言上的相異。例如說:回教徒重視阿拉伯文,猶太教重視西伯來文,都與此準則相背;佛教徒重視梵文、巴利文,只是為了考察原典,以追求原義,並不是說梵文和巴利文有特別的神力或神聖。當然,印度教是重視梵語、梵音的,此與佛教有別。
第三、依智不依識:智是聖人的智慧,乃從無我的大智、同體的大悲中產生。因此,凡含有自我中心,不論為己為人,乃至於為一切眾生,或者為求成就無上的佛道,不論是大我、小我、梵我和神我,個別的我與全體的我,都不能產生真正的智慧,因此仍屬於知識及認識的範圍。知識是從自我的學習經驗中產生分別、記憶、推理等的作用;而智慧則只有客觀的現象,沒有主觀的中心;只有運作的功能,沒有主體的中心,如果與此相違,就不是明師。
第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了義是無法可說、無法可執、無法可學、無法可修,也無法可證。正如《壇經》所說的無念、無相、無住,不為什麼,也沒有什麼,只是照樣地吃飯、穿衣、過生活、自利利他、精進不懈。
根據以上四點標準,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別,誰是明師?誰不是明師?再依據這四個標準去訪察你所希望親近的明師,大概不會有所差池,日積月累,縱然不得明師,你自己也已經成了明師。
□如何一門深入?
近代的思想家胡適之先生曾經說過:「為學應如金字塔,要能廣大要能高。」博覽群籍是學問的基礎,一門深入是學問的造詣。如果僅是博大而不精深,不能成為學問,只能算是常識,所謂門門通,門門稀鬆;不能在任何專門的範疇中出類拔萃、登峰造極,就不能夠見其成就和獨到的特色,那不是專家,而是一般的通才。所以,佛制規定,出家的比丘應該專精於經、律、論的修學,如果資質優秀,也可以五分之一的時間,旁覽教外的典籍,因為人在一生中的時間有限,不可本末倒置。
佛教的三藏聖典浩如煙海,雖皓首窮經,盡畢生之力,也無法盡學其精奧。因此,自古以來,學佛之人探究經論是有選擇的:在初入門時,可以從概論的書籍及通論和通史性的著作著手,以俾知其大端;而後即應該有所選擇,依據個人的心向、興趣,從事某一部經和某些相關的經,某一部論和某幾部相關的論,某一部律和相關的律書,如此盡一生之力,學習、修持、研究、弘揚,就可以成為一代大師;爾後繼者再循著他們的成果續加鑽研,即造成分宗分派的現象。
目前對於一般的佛教徒來說,最迫切需要知道的所謂「一門深入」,倒不是有關經、律、論的問題,而是在於宗教經驗、修持法門,以及善知識的選擇和追隨上。因為一般人不知道自己適合修行那一宗派或那一些法門,以致於不論是修苦行、修樂行、修顯教法、修密教法,均可能不知所從而樣樣都學。在顯教方面,如果淨土、禪、律、天臺、華嚴、唯識等宗都各有一位,乃至幾位知名的僧俗大德,都可足以使得那些患得患失、見異思遷、淺嘗即止的人,處處參學,常常變更他們的老師。時至今日又有某些沒有師承的密教,以及民間信仰的鬼神教徒自稱上師、自立活佛,紛紛出現世間,而他們也都有一套自圓其說、自成其理、自創其法的宣傳,琳琅滿目,使人目不暇給。一般沒有佛學基礎的人,在對修持方法和修行急效有所要求下,也不免處處摸索,見一樣學一樣,結果很可能遭致精神錯亂、心理失常、生活失調等下場,而與社會脫節,變成家庭和社會的負擔,這是非常遺憾的事。
因此,我們主張要一門深入,不要見異思遷,得隴望蜀。如果你已認定所學的是正統的佛法、正信的佛教,只要沒有發生副作用,不論念佛、參禪、持咒,在正常心態下,日積月累不斷的修持,都必定會有成效可見。切莫求好奇心的滿足、官能的刺激和思想的激湯,應該以平常心去修學佛法的正常道,也就是合理的、人本的、自力的、清淨的、利他的,最多加上佛力救濟,以求臨終往生佛國淨土,就夠了。否則,既想成為佛教的高僧和大德居士,又想通曉古今中外的文、史、哲學、宗教等各種知識學問,便無異是浪費生命。如此,既不能自利,也不能利他;既不能夠充分地自修,也不能夠以自己的所長去幫忙他人。
□何謂專修與雜修?
嚴格地說,中國人是雜修的佛教。例如:為了求現生的健康、長壽、消災、免難而持誦《普門品》、《藥師經》、《大悲咒》或念觀音菩薩及藥師佛聖號;若為求西方的未來利益,便誦《阿彌陀經》,並念阿彌陀佛聖號;若為消除病障、業障,則多半誦持觀音靈感真言、白衣大士神咒或者禮拜《水懺》、《梁皇懺》等;如果為了超度先亡、親友,則念《地藏經》、往生咒、放口、放蒙山等。類似的修行方式,既是顯教,也混有密教的形式與意味;既是修西方淨土,也修東方淨土。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為了不同的目的,就可能用不同的法門。
其實,佛法貴在一門深入,不論用顯、用密,誦經、持咒、作觀、禮懺,或念任何一佛、一菩薩的聖號,修任一法門,只要持之以恒,就有感應,即能達成修持的目的。也就是說,念阿彌陀佛能往生西方,念觀世音菩薩也能往生西方;念觀世音菩薩能消災免難,念阿彌陀佛也能消災免難;作觀能夠入定、開智慧,持名念佛和念菩薩聖號,也能入定而開智慧;其他以此類推,如誦《金剛經》也能開智慧、消災、免難、除障、生西方。所以,《楞嚴經》有二十五種圓通法門,就是介紹二十五位大乘羅漢及菩薩,各人專修一種特定的法門,結果都能一門深入而門門深入。這就像觀世音菩薩是耳根圓通,他修音聲法門而通達一切法門。
如果修淨土法門的人,能夠專精念佛,抱定一句「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洪名,就能得現生利益,也能於臨終時受到彌陀接引;有難的免難,有災的消災,有障的除障,愚疑的增長智慧,煩惱的減少魔障。如果是學禪的人,但能抱定一句話頭、一個公案、一種現行的方法,就能既得現在利益,又得未來利益,如果願生淨土,也能夠必定往生。
唱誦多半是用之於集體修行,和在經過長時間禪坐之後的一種調劑。如果是個人修行或比較長時間的定期修行,則不一定要有唱誦。在家居士的早晚課誦,能誦就可,專持某一聖號,專誦某一經典,專禮某一部經,專拜某一佛菩薩,都可以稱為專修,也都可以達成所有的修行願望和目的。如果每天定時持誦、禮拜同樣的幾種經咒與聖號、讚偈,也可以稱為專修,當然,比之前項的專修,此已有雜修的意味。
古來有人專門持誦《金剛經》或《法華經》幾千部甚至幾萬部,專門禮佛幾百萬拜,持咒幾百萬遍;像永明延壽禪師,每天持阿彌陀佛聖號,乃至作息、飲食、大小便利、睡眠的時候,都不間斷,那才叫精進專修。一般人不容易做到這個地步,若教他僅持同一經咒和僅念同一聖號,有些人會感到單調,乃至於無聊。所以,每日持誦幾種不同的經咒、聖號和讚偈,比較妥當。但是,切忌今天學顯教,明天改修密教;早晨求生東方,晚上又求生西方。
□什麼叫做易行道和難行道?
「易行道」和「難行道」,都是學佛修行的菩薩道。首先出現於龍樹菩薩的《十住毗婆沙論》卷五〈易行品〉。介紹菩薩的修行之道,有難、易兩種。如世間行路,以步行走陸路,比較吃力艱難;乘船行水路,比較省力容易。難行的菩薩道,是指勤行精進;易行的菩薩道,是指以信心為方便而致不退轉位。
龍樹所說易行道的修行方法,是稱念善德等十方十佛、阿彌陀佛等一百零七佛,乃至善意等一百四十三菩薩名號。至中國曇鸞大師的《往生論註》卷上,則鼓吹專念「阿彌陀佛」一佛名號,稱為易行道,宣揚彌陀的他力本願,乘佛本誓願力,即得往生彼佛淨土,以佛力加持,而入大乘正定之聚。道綽大師的《安樂集》,則將難行道稱為聖道門,易行道稱為淨土門。到了日本的法然上人,則標出「自力聖道」與「他力淨土」,來說明難行道與易行道之不同。
可見,龍樹菩薩所說的易行道,是以稱念諸佛菩薩來求生十方淨土。而中國及日本的淨土行者,則以修行阿彌陀佛的淨土法門為易行道,仰仗彼佛願力,往生極樂淨土。到了彼佛淨土之後,由於所見所聞,都是阿彌陀佛說法教化的設施,耳濡目染,無非念佛、念法、念僧,所以比較容易成就菩提,且能直至位階不退。
不過若全仗佛的願力往生者,要至不退轉位,必須經過極長的時間。因在彼土無緣修福,但可修慧,修慧能離煩惱,若不修福,便不能成就菩薩功德。故雖容易,卻有迂回之感,必須等到位階不退之後,再到世間廣度眾生,以修足菩薩的福德,福慧圓滿,方能成佛。易行道的殊勝方便,較便利自信不足、罪業深重的怯懦眾生,能使之有得度的希望,並鼓勵他們學佛、念佛。
所謂難行道,就是以三大阿僧只劫的時間,修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的菩薩道,這是修行佛法的通途。三世一切諸佛都是由於在因地時發了無上正等的大菩提心而成佛。也就是說,發願求成佛道者,通常是要先成就信心。依據《瓔珞經》說,修行信心,須經一劫、二劫、三劫,便得信心不退而入初住位。《起信論》則說:「修行信心經一萬劫。」信心成就,然後進入初住位,那才是第一阿僧只劫的開始;至初地是第二阿僧只劫的起點;過七地是第三阿僧只劫的發端;十地滿足,三大阿僧只劫修畢,成為等覺菩薩。何如:觀音、勢至、文殊、普賢、地藏等,再過百劫即登佛地,這便是難行道。在此期間,捨生受生,做無量布施,修無量供養,親近無量諸佛,在眾生之中,永遠是「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日積月累,我執漸漸消融,福慧時時增長。當無我的大悲究竟圓滿之時,便是成佛。
第一阿僧只劫修滿之前,都是凡夫。依天臺宗的解釋,信心成就之前,稱為外凡,初住至十回向位,是內凡。在凡夫位中的菩薩,是有我的,是有眾生可度的,是有煩惱可斷的,也是有佛可成的。唯其由於對三寶的信仰堅定,對自己的信心篤實,所以,勇往直前,義無反顧,如法修行。
初住位前的十信位中,若遇魔障、業障、煩惱障、種種報障等,尚有退失信心的危險,所以叫做「有退」。經常進進退退,有時信佛修行,有時又離開了佛法。然其一旦曾經發起菩提之心,就已種下了成佛之因,不論此因的力量強弱,總還有機會再度,乃至於再三再四地從八識田中顯現,使之繼續修學佛法。到了信心不退之後,從成佛的時間上講,已經確定;從受苦受難的程度上講,則風浪越來越強勁,前程越來越艱難,這就是菩薩修行的難行道。中國的賢者、豪傑,不是也有「鼎鑊甘如飴」的襟懷嗎?菩薩受苦難,是出乎他們的願力,不是業報。這樣的難行道,對菩薩而言,是正常的修行過程。
不過阿彌陀佛的淨土法門,也不全然是信心薄弱者所修,依據《觀無量壽經》所示,九品蓮花往生,上品往生的條件,即有修三福業及發菩提心的菩薩行,故也不是全賴彌陀的他力往生。唯有下品往生,是全仗阿彌陀佛本誓願力的他力救濟。
□忍氣吞聲就是修忍辱行嗎?
忍辱是六度中的第三度,「度」是度過煩惱苦海之意,而「忍辱度」的確也有忍氣吞聲的意思。比如《遺教經》說:「能行忍者,乃可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罵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也說:「云何忍辱?謂由三種行相應知:1、不忿怒,2、不抱怨,3、不懷惡。」另《大智度論》卷六亦云:「眾生種種加惡,心不嗔恚;種種恭敬供養,心不歡喜。……是為眾生中忍。」同書卷十五也有:「忍諸恭敬供養眾生,及諸嗔惱淫欲之人,是名生忍。忍其供養恭敬法,及嗔惱欲法,是為法忍。」在《優婆塞戒經》卷七也另示如下:忍有兩種:第一是世間忍,就是能忍饑、渴、寒、熱、苦、樂;第二是出世間忍,即能忍信、戒、施、聞、智慧、正見無謬,忍佛、法、僧,忍罵詈、撾打、惡口、惡事、貪、嗔、疑等,能忍難忍,能施難施。
從以上所引經論內容看來,忍辱二字的涵義甚廣,有拒受諸樂而接受諸苦之意。無理的侮辱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拒絕美女的投懷送抱,也不是普通人能夠做得到的;而信受佛法中的種種法門,更不是一般人所能夠辦得到的。一般而言,若與自己無關的事,大致能夠忍受;若與切身的名利、眷屬、男女等相關諸事,那就不容易忍了。
佛法不僅為個人忍,也要為眾生忍。到達無諍的程度時,就成了八風吹不動,即對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的八種現象,無一不能忍的境界。所以,解脫的菩薩稱為已得無生法忍。對於內六情的眼、耳、鼻、舌、身、意等不著,於外六塵的色、聲、香、味、觸、法能不受,即稱為法忍。如能遇迫害而不嗔,受供養而不喜,既無能受的我,也無使我接受的他,能達如此,則稱生忍。此不僅是聖位菩薩的境界,也是修行佛法的目的。能忍就能安己安人、和眾共濟,所以忍辱是建立和樂人間的最佳準則。
根據這樣的標準,好像忍辱就是忍氣吞聲,一切的冤枉、侮辱、譭謗、打擊,都應該全部接受,沒有反抗的餘地似的。然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必須注意,如果不是出於智慧的忍辱,很可能造成更大的災難,因此透過智慧的觀照,應當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說,風雨水火的襲擊,是無法控制的;但是仍可以未雨綢繆,設法避免,來減少傷害、損失。業報是要正面接受它,但也可以經過努力,來改變業報的程度和方式。
所以,若對雙方無損並且有益的事物,那是必須接受的;如果對他有益,於己無益,也應考慮接受的;若對雙方都是有害而無益,那就需要設法避免或轉變它了。例如:明明知道對方是醉象、瘋狗、狂人,見人就咬、逢人就殺,就當然要設法制止,因對方已經不幸,切莫讓他再製造更多的不幸。但也不可存著「以牙還牙」的報復心態,應是基於慈悲的原則,自己時時加以反省和慚愧懺悔。對於喪失理性的人,應該通過制約、教化等方式和方法,使他們得以恢復正常。這對他們自己本身,以及整個社會,乃至所有的眾生,都是有大功德的。
□學禪若終生不悟怎麼辦?
禪宗所說的悟,是擺下萬緣、心無執著,既無可求、亦無可捨。一念能夠擺下萬緣,此一念就在悟中。頓證、頓悟是沒有漸次、不假階梯的,所以也沒有必要顧慮到臨終時悟與不悟的問題。
禪的修持,切忌將心求悟、以心待悟。求悟不得悟,待悟即是迷;因為企求和等待都是妄念、執著、攀緣、放不下。所以、真正的禪者,知道有悟這樣東西,但並不以悟境的貪求為修行的目標。悟境是在修行之前的一種觀念,在修行的過程中,必須將此觀念擺下,才能真正得力。所以,禪者修行,重視過程不重視目的。在修行過程中依照明師的指導,用正確的方法,精進不懈、勇往直前。所謂一摑一掌血,一步一腳印,貼切著每一念,不容瞻前顧後,念念不斷、絲絲入扣、綿綿不絕,功夫自然得力。得力之後,始知悟與不悟、生死與涅槃,和修行了不相關。
但是一般初學佛者,雖已知道生死是苦海、涅槃是彼岸,但卻不知生死和涅槃之間,並沒有絕對的界限。所以要畏生死而求涅槃,認為未悟之前是為煩惱所縛、為生死所苦、受眾苦煎熬,但若一旦開悟,就能了生脫死、得大自在。殊不知這是方便說,是為迷人說,不為悟者說,以此誘導迷人來修學佛法。一旦進入佛門,生信起修,就要告訴他們,修行不為目的,悟境也是執著,除執著才能開悟,才能離開生死的煩惱。如能有此認識,即不會再有求悟、待悟之心。
倘若一生修行,都不得力,也就是自始至終,無法體驗捨執、離執的功夫。經常都在畏生死、求菩提的心態下,努力修行,那更不必擔心死後下墮三塗了。因為心向涅槃,總比心向地獄來得好。佛法重視願力和業力,依願力為前途的導向,但因修行時業力的障礙,此生雖然可能無法得到解脫,但也不會離開三寶。此生若不成,來生可再繼續,在願力的引導下,努力於戒、定、慧三學的修持。也就是持戒的福業及定業、慧業,三者相加,必能使之上生天國、往生淨土,乃至成就菩提;至少也還能夠轉為人身,繼續學佛修行。
所以,修行的禪者,第一:不必為死後的去向而擔心。第二:如果自己功力淺薄,沒有把握,沒有自信,不知自己的願力有多強、修行的功夫有多深?唯恐由於願心不強,戒、定、慧三業的功力不夠,臨命終時會受到惡業的影響,魔冤的牽引,而離開三寶,墮至三塗,於此出沒生死,再也無法回頭,那就最好一方面依彌陀的本誓願力,以求往生西方淨土;一方面以禪修等一切的修行功德,增長往生淨土的資糧,這樣是最可靠的。
所以,中國在宋朝以後,禪淨交流且倡導禪淨雙修,是以禪的方法和求生淨土的願力兩者並重。倘使禪修的功夫得力,則自可不愁悟或不悟;不然的話,也能以殊勝的淨土為其暫時的歸宿。
□「此生不了道,披毛戴角還」是真的嗎?
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問題。了道是了什麼道?為什麼要披毛戴角還?上焉者,有人道、天道、聲聞道、菩薩道與佛道;下焉者有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因為高下不等,不得籠統地說「了道」二字即可。當然,通常說的了道,是指出生死、離三界,這又分成易行道和難行道。
如果是易行道,任何人只要發願求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淨土,就能橫出三界。難行道是經過三大阿僧只劫的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難忍能忍的菩薩道,方能成佛。歷第一大阿僧只劫滿,才能出離三界,這是一般菩薩成佛的通途。我們沒有發現初發心菩薩,對於修行的前途,產生懷疑的記載,只要信心堅固,願心正確,終極的目標不變,就不必畏懼不墮,更不必畏懼披毛戴角的生死現象。
諸佛菩薩在修行過程中,往往是適應眾生需要而示現不同的身分和形象,所以,在《本生譚》中,記載釋迦世尊在因地時,曾為種種的動物,已度種種動物中眾生;中國禪宗史上的南泉普願禪師,也說死後到山下村莊裏做水牯牛。因此,做為一個真正的修行人,只知當下努力修行,至於是否能夠出離三界,應該是採取只顧耕耘,不問收穫的態度。
畏懼披毛戴角還的人,他是不敢修行的。鼓吹此生不了道,就要披毛戴角還的人,一定不是正信的佛教徒,更不能體認到大乘佛法的襟懷。這種觀念阻止許多人出家修行,也使許多已經出家的人感到沮喪和失望,更使得許多出家人變成自私自利,急於自了,不能夠產生利益眾生、淨化社會的願望,所以,佛教被人指為消極、逃避、悲觀。最初這種「此生不了道,披毛戴角還」的觀念,本不出於佛教,乃是出於破壞三寶的陰謀。因為即使在佛世,也沒有要求所有的出家僧眾必須即身成就,因此,正常的佛道,是不戀生死,也不畏生死的。
前面所說有心破壞佛教的齋教徒們,自己不出家,故說道降火宅,而不降僧中,出家修道也不得道,既不得道而受信施,當然要變做牛馬來還債了。其實出家僧尼的生活,多較常人清苦,照顧信徒,服務寺廟,而取得微分的生活所需,還要他們來生變成牛馬抵償嗎?除了站在敵視僧尼的立場之外,對此說法,實在找不出更好的理論根據。故也可說,這跟「地獄門前僧道多」的流言,同樣的惡毒!事實上,佛在世時,制定比丘托缽,稱為「化緣」,以托缽的形象,與在家的信眾接觸,並為他們祝願,就是代佛宣化,就是報答信施。出家的形象本身就能使人產生離欲、離苦的作用,何況再用佛法化導,其功德豈能與用勞力生產來求取生活所需的方式同日而語。
以宗教的立場而言,縱然出家人住於寺院而不與世俗接觸,也未能即身成就,只要每日課誦不斷,為社會、國家、人類、世界眾生的幸福祝願,已經功德無量。所以在《出家功德經》裏說,一天出家也有無限的功德,何況是發了終生出家的宏願之人,因此,出家修行是多生多劫的事,不是臨渴掘井式的急就行為,沒有必要在一生之中急求自了。
如果此生不了生死,尚有兩條路可走:一是以彌陀的本誓願力,求生西方;一是以自己的願力,累劫修行。只要信心堅固,願力不退,就可保證在修行的道上,一路前進,縱然由於初發心的緣故,有時會信心不足、願心無力、修行不得要領,只要發願修行,向往出離,出家也比在家牽掛更少,障礙更小。縱然不能夠保證未來生中永不墮三塗惡道,也不會比在家身分者墮落的機會更多。
□「地獄門前僧道多」是真的嗎?
地獄思想,在釋迦世尊出生以前的印度就有了,而在佛教傳入之前的中國,也已有了人死之後下黃泉的說法。西方的基督教,也提到關於世界末日之時,不信基督,特別是不被基督寵愛的人,即入煉獄的情形。可見,地獄思想是人類宗教的共同信仰。不過對於地獄的描述和看法,因了地域、時代及文化背景的不同,而頗不一致。此由於各民族、各宗教的信念互異,所見地獄的景象也不一樣,在某一宗教認為可升天堂的人,在另一宗教竟又是要把他們收到地獄裏去。
印度佛經裏所說的地獄,有八寒地獄、八熱地獄、各有十六遊增地獄。八寒、八熱為根本地獄,十六遊增稱為近邊地獄。尚有處於山間、樹下、空中的孤獨地獄,另有十八地獄之名。
佛教對於地獄的描述,初見於《雜阿含經》卷四十八,謂有大火赤紅的地獄。其詳細的分別敘述,乃見於《長阿含經》第十九、《立世阿毗曇論》、《雜阿毗曇心論》、《大毗婆沙論》、《俱舍論》、《涅槃經》、《瑜伽師地論》、《大智度論》等。
中國民間相信人死之後,經過十殿閻王的審理問案,每一殿都設置不同的地獄和刑罰。此在印度傳來的佛經中並無根據,而是出於中國民間傳說的《十王經》,據說是由成都大聖慈寺的藏川傳出;道教也傳有十殿之說,並有一百三十八所地獄。類此信仰的源流,總不外乎出於感夢、扶乩、降靈、死而復活者等所輾轉流布,其閻王之名雖淵源於早期印度的梨俱吠陀,但他是住於天上,是司理死亡的神,漸漸地,閻王降住地府。至於衍生出十殿之說,乃是後期中國人的信仰了,此與君主時代的司法程式有關,各級首長,兼理各級法院的職責,十殿閻王問案,一如人間的知縣、知府、尚書,乃至皇上親審。所見地獄景象,也以各人所熟悉的人間環境為樣本,中國古人所知的地獄中,沒有非洲的黑人及歐美的白人。由於時、地、風俗、信仰的不同,所見地獄也不同,佛說:「萬法唯識,三界唯心。」地獄在眾生心內,實有其事,又不必盡同,既不可否定地獄的存在,也不必拘泥、執著於諸種有關地獄傳說的必然。
佛經中敘述到墮地獄的例子也不少,早期是指犯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逆罪者,會墮地獄,例如佛的堂弟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墮入地獄,漸漸演變成為凡是做錯了事,不論輕重,都要下地獄之說。而在比丘及比丘尼律所見犯戒、破戒的過失,僅有數條極重過失為不可悔。所謂不可悔,是指失去戒體而被逐出僧團,再受國法死刑的制裁者;可悔則有對眾人、對數人、對一人懺悔,及對自己良心的責心懺悔。而僧尼律中處處都說:「犯過者當懺悔,懺悔則安樂」,又有說:「有戒可破是菩薩,無戒可犯是外道。」並沒有強調凡是破戒便入地獄的觀念。
罪過又可分成戒罪和性罪,所謂性罪,是指造惡行為的本身就是罪,不論受戒不受戒,犯了過必須受報;戒罪則是在受戒之後,增加持戒功德,倘若犯戒,便在性罪之外另加戒罪。所謂戒罪者,是指持戒有功德,犯戒有罪報,持戒是對一切眾生,所以功德無量;犯戒只能對少數眾生,所以破戒的罪過再大也不及持戒的功德之多。
受戒有約束的功能,悔過有洗心的功能。罪有輕重,犯了極重的戒罪及性罪者下地獄,其他的輕罪,則隨類受報,生於人、鬼、異類群中,都有受報的機會。由此可知作惡、犯戒未必全下地獄。雖有一部晚出的《日連問經》,強調事事都可能下地獄,這在早期的《阿含經》及律中尚沒有見過,否則易於使人誤會:不信佛不學佛還不至於下地獄,信佛學佛後反而容易下地獄,那還有多少人敢來信仰佛教而學佛修行呢?
所謂「地獄門前僧道多」這句話,既非佛家語,也非道家語,而是在明朝之後,從一些齋教的乩壇、靈媒的口中傳出。齋教徒眾都是在家人,他們剽竊儒、釋、道三家的若干名詞和觀念,似是而非地組成新興宗教和秘密結社之民間信仰,因為他們是在家人的宗教組識,所以,在排斥他教及吸收信徒的利益衝突之下,不得不跟出家的僧侶及道士,採取敵視對立的態度,因而傳出「道降火宅」的口號,鼓吹俗人修行容易生天得道,渲染捏造出家修道者的困難、黑暗、腐敗,宣揚僧道都下地獄的觀念。他們在通過市井間的口耳相傳,便成了一句「地獄門前僧道多」的流行語,既可醜化僧道的形象,也可嚇阻優秀的俗人出家為僧道。然其既非出於佛經,自可不必介意。不過必須指出,這句口號乃是出於齋教徒的杜撰故事,目的是為了侮辱佛道二教。
像民國九年雲南昆明西邊洱源縣的幾個齋教乩壇所著的《洞冥寶記》中,就極力指控僧侶不守清規,捏造和尚墮地獄、受刑罰的故事。此見於中央研究院的宋光宇為一貫道護航而寫的《天道鉤沈》三十頁。宋氏雖未承認是一貫道的信徒,而該書凡是涉及佛教的和尚之處,便採攻擊、辱罵、尖酸刻薄的態度,否定出家修行者的道德價值,而一味地引述強調在家齋教徒如先天、龍華、一貫道等所謂道親之間的利樂,雖然引用了不少資料,但都缺少理性的抉擇,乃是出於一種情結的表現。從他的那本書中,可以領略到傳教師的狂熱氣,卻無法想像他是一位中央研究院的學者。
須知:凡有人事,就有弊端,僧中難保沒有破戒、犯戒的人,釋迦制戒就是為了防範、制裁、處理這些事件。儒家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出家的凡夫,在未修成聖賢之前的修學階段,因為不清淨,所以要求戒,受戒是修行的起點,跌倒了再爬起來,犯了戒再懺悔,乃是正常的事。齋教徒們,自己不願受出家戒的約束,反而詆毀出家人持戒不嚴,並且誇張出家人的犯戒罪行,其存心是顯而易見的。
□「學佛越久離佛越遠」是真的嗎?
經常聽說:「信佛三天,佛在眼前;信佛三年,佛在西天。」這似乎表示,學佛越久,離佛越遠是肯定的事實。其實這是對佛教的一種誤解,認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等於完成了究竟圓滿的佛果,也就是說,只要心回意轉,馬上就可以花開見佛,或者立即成佛。而一旦信佛並開始學佛之後,才知道成佛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事實上,學佛之道可分為兩種:一種叫做難行道,從初發菩薩心,到修行自利利他、難忍能忍的菩薩道,要經過三大阿僧只劫,才能完成佛道。另一種稱為易行道,要學念阿彌陀佛聖號,憑藉佛的本願力,先求往生西方淨土,經過長時間的薰聞,證得聖位的菩薩之後,再以自己的願力,回到世俗的凡夫群中,廣度有緣的眾生,積聚智慧與福德資糧,直至功行圓滿,方能成佛。所以學佛越久,知道佛法越深,才瞭解從凡夫到成佛的路程是相當遙遠的。
因此,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意指在逐漸地成就佛之功德的開始,亦即指完成了自己能夠成佛,也必將成佛的第一步。認同眾生與佛本來一體,無二無別,只是在迷為眾生,悟即為佛,並不是說,當我們承認自己有成佛的可能之時,就已同時完成了佛的福德和智慧。
也有一種情況是,學佛之初勇猛精進,覺得佛果指日可期,而且他們也的確能夠重重突破,似乎煩惱迅速消除,智慧速疾增長;但是日久之後,仍然覺得煩惱未除,反而感受到障礙重重,業障、魔障、病障層出不窮。如此一來,可能有兩種結果:知道了學佛成佛不是一朝一日或一生一世的事,乃是多生多劫不斷修行的事,所以不再急於成佛,而能改採腳踏實地、逐步前進的心態,甚至抱持不問收穫,但自耕耘的態度,努力修學。另一種則是對於佛法失去信心,認為開悟成佛之說,只是一種觀念或理想,解脫煩惱,轉凡成聖,乃係不可能的事,所以放棄修行,或者改信其他宗教,以期獲得另一種方式的歸宿。
綜合以上諸種情況,可得一個結論:「學佛越久,離佛越遠」的問題,是基於「斷煩惱、證菩提」的觀念而起。如能體會到無求、無得,方證無上的佛道,但以佛法用之於現實人間的日常生活,即能解除許多矛盾的心結或情結。若不急求斷煩惱證菩提,煩惱自然已在減少,那樣的話,不僅不會感到學佛越久離佛越遠,而且會使你突然發現,佛就在你的眼前。只要自心與佛的慈悲與智慧相應,自心即是佛的全體大用。因此,《宗鏡錄》的作者永明延壽禪師主張:「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若將佛的慈悲與智慧,應用於日常生活,而不急求了生死證涅槃,豈會產生「學佛越久離佛越遠」的誤解?
□卍字是什麼意思?
卍字是佛的三十二種大人相之一。據《長阿含經》說,它是第十六種大人相,位在佛的胸前。又在《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六,說是釋迦世尊的第八十種好相,位於胸前。在《十地經論》第十二卷說,釋迦菩薩在未成佛時,胸臆間即有功德莊嚴金剛卍字相。這就是一般所說的胸臆功德相。但是在《方廣大莊嚴經》卷三,說佛的頭髮也有五個卍字相。在《有部毗奈耶雜事》第二十九卷,說佛的腰間也有卍字相。「卍」僅是符號,而不是文字。它是表示吉祥無比,稱為吉祥海雲,又稱吉祥喜旋。因此,在《大般若經》第三百八十一卷說:佛的手足及胸臆之前都有吉祥喜旋,以表佛的功德。
卍字的符號,有向右旋──卍;有向左旋──卍。根據《慧琳音義》第二十一卷、《慧菀音義》,及《華嚴經》等,總共有十七處說到卍字相是右旋。但是《陀羅尼集經》第十卷所示摩利支天像所拿的扇子中,所畫的卍字相乃是左旋──卍。還有日本奈良的藥師寺的藥師佛像腳下的卍字相,也是左旋,但是多數的記載是右旋。最早在印度教的主神,如毗濕笯及克利辛那,胸前就有卍字相。在古印度的傳說,凡能統治世界的轉輪聖王,皆具有三十二種大人相;佛是法中之聖王,所以也具三十二種大人相,此在《金剛般若經》中就有記載。
在近代,右旋或左旋,時有爭論。而大多數都認為右旋是對的,左旋是錯的。尤其是在二十世紀的四十年代,歐洲的希特勒,也使用卍字相來做為他納粹主義的標幟。此後,即有更多的爭論,有的說希特勒所用的是左旋,佛教所用的是右旋。其實在唐朝的則天武後時代,曾經創造了一個字──卍,念做「日」字,象徵太陽的意思,就是左旋;希特勒使用的是斜角形的瓋,佛教則是正方形的卍。至於印度教則以右旋表示男性的神,左旋表示女性的神。而西藏的喇嘛教用右旋,棒教(bon-pa)則用左旋。
根據日本國士館大學光島督博士的研究,卍字本非文字,西元前八世紀時始見於婆羅門教的記載,乃是主神毗濕笯的胸毛,是稱為vatsa的記號而非文字,至西元前三世紀始被用於佛典。到了西元後一世紀時,又更名為'svastiko,本為牛犢頭部的毛髮螺旋相,演變成主神毗濕笯的胸毛相,後成為十六種大人相之一,又成為三十二種大人相之一。
總之,在佛教不論右旋、左旋,卍字均係用來表徵佛的智慧與慈悲無限。旋回表示佛力的無限運作,向西方無限地延伸、無盡地展現,無休無止地救濟十方無量的眾生。故亦無須執著、揣摩卍字形相的表現是右旋或左旋了。
□蓮花在佛教表示什麼?
在佛經中說,人間的蓮花不出數十瓣,天上的蓮花不出數百瓣,淨土的蓮花千瓣以上。蓮花表示由煩惱而至清淨,因為它生長於污泥,綻開於水面,有出污泥而不染的深一層涵義。而蓮花除了蓮瓣,還有蓮蓬、蓮子,蓮瓣、蓮蓬可觀賞,蓮子可食用;蓮子又可生長,栽培更多的蓮花。蓮花開放於炎熱夏季的水中,炎熱表示煩惱,水表示清涼,也就是在煩惱的人間,帶來清涼的境界,這都是蓮花所表徵的美德。所以,比喻從煩惱得到解脫而生於佛國淨土的人,都是蓮花化生的。
三界的眾生,以淫欲而托生,淨土的聖人,則是以蓮花而化身,因此,蓮花表示清淨的功德和清涼的智慧。對於聖人而言,是無形的,顥現於凡夫之前,便以人間所熟悉的形象來表現。所以,我們所見的佛像和佛經中介紹淨土佛國中的聖賢,都是以蓮花為座;或坐、或站,都在蓮台之上,是代表著他們清淨的法身,莊嚴的報身。
□燃頂、燃臂、燃指有必要嗎?
根據原始佛典以及比丘戒律,凡是損毀、傷害、虐待自己的肉體,均非佛所允許。至於印度苦行的外道,用火、用水、用刀,以及種種自虐方式,使自己的肉體受苦,作為修行的方法,目的是為自己贖罪而求得神的寬恕。其起源可能跟用動物乃至生人祭神有關,神類喜歡血食,以生肉供養是表示最高的虔誠。然而,即使用苦行能達到某些目的,卻不是佛教修行的方法和方式。所以,比丘戒規定,凡四股殘缺五官不全者,不得受比丘戒。
可是,在大乘經典中,就有燃頂、燃臂、燃指的記載。例如《梵網菩薩戒經》輕垢戒第十六條說:「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又在《法華經》的〈藥王菩薩本事品〉,也有燃身供佛的記載,其中說:「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燃頭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於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森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大乘的苦行,是由釋迦牟尼佛的因地修行的方式而來,他在往昔修行菩薩道時,曾做種種的捨身供養及救生供養。比如他曾經為了向羅剎惡鬼求得一偈,而不惜投身相喂;又曾在雪地見到餓虎,因缺食物,幾隻幼虎也將餓死,所以投身飼虎。這是基於「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的菩薩精神而倡導苦行。
苦行的本身跟神教所修的苦行不同,也和以生人血食祭神的意義不同,在中國的《高僧傳》中,有〈忘身篇〉及〈遺身篇〉,專門收集捨身修行的高僧事例。千古艱難唯一死,人無不愛惜自己的身命,若能以身相捨或用火燒身,那是需要很大的決心和忍苦耐心的。
但是,正常的修行法是以人的行為為標準,以人間的倫理思想為基礎,若有違背常情常理的行為,便不是常人所能用而當用的,否則會使自己產生更大的煩惱,並且招致他人的物議。修行應根據原始佛教的精神,以人間身修行,佛法應是普遍大眾都能接受的修行方法;如果強調特殊的菩薩行,而忽略了人間性、人類的共同性以及社會的普遍性,那就很難產生普化世間的功能,至多只讓人評為奇行和異行而已。如此即使能夠博取若干人的尊敬,也不能達到佛法普及化的效果。
燃指焚身的例子,在近代有八指頭陀敬安禪師燃掉兩指;在越南有廣德焚身;在臺灣也有某法師燃去一指,其目的都是為了某一樁心願。這些行為者的存心和勇氣值得讚歎,但是我們不應效法,否則就偏離了佛法住世的正途。
至於燃頂雖有根據,出家人受戒燒戒疤則沒有出典可察,而且也為時不久。在佛教流行地區,不論南傳北傳,除了中國之外,沒有另外一個國家有此習俗。在明末清初之前的中國,也沒有這樣的風氣。而中共在文革之後,恢復傳授三壇大戒,也廢止了這項規定。只有臺灣還在新戒頭頂燒香疤,然而這大概也燒不了多久了,所以我們不必提它。至於頭上燙十二個、九個、六個、三個,乃至一個香疤,都沒有多大意義,只能說,燙得越多,表示發心越誠;如果是出於戒師們的硬性規定,那跟發心者本人的願心無關。所以,我極不贊成戒師規定燒戒疤。
□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的不同在那裏?
居士能夠說皈依嗎?居士可以講經嗎?居士可以化緣嗎?居士可以主持寺院嗎?居士能為信徒念經拜懺超度嗎?居士能夠參與和干涉出家人的事務嗎?
以上六個問題常有人問起。照理說,那些都是出家僧眾的分內事,非居士所當做,萬一做了,即失去在家學佛的立場;否則應現出家相,不該一方面捨不得離俗出家,另一方面又要模仿出家生活,享受出家人的權利,這不是在家學佛的本意。在家學佛是為了獲得佛法的利益而學佛修行,護持三寶,是三寶的外護,不是三寶的核心。
然而,時代變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數卻增多了。在沒有出家人或很少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許在家居士代說三皈。三皈的本意是恭敬歸命佛法僧三寶,其是以僧寶來說三皈,不是在家居士說三皈,皈依僧寶也不是指皈依在家居士。我曾寫過一篇短文〈僧伽未必是僧寶〉,收在《明日的佛教》一書中,其中對三皈物件的僧寶,就有很詳細的說明。
總之,居士雖不可越俎代庖,自稱皈依師,但他們可以在無人說法處及無人說法的時地,代替僧寶中的某一位大德法師說三皈。不過,對一般眾生,如種種動物,其不論死活,任何佛教徒都可隨時為之說三皈,使眾生普種善根,作為未來得度之因。
至於講經說法,在佛世就有居士代佛說法的例子,甚至也有長者居士代佛為僧眾講授法義。如大乘經中,就有維摩詰居士說法,勝蔓夫人也有說法的記載,因此,居士說法應該沒有問題。依古來慣例,居士不得以說法來賺取生活費用,是因為居士有他自己一定的謀生方式,不靠講經說法維生。但是,目前這個時代一切講求專業,弘法也須專業化。如果居士以弘揚佛法為專業,應該酌量收取報酬,作為養家活口的生活之資和交通所需。然而,若以講經說法為謀財手段,大受供養,漫無限制,那就不是學佛的居士應有的心態了。除此之外,今日或明日的居士,若為佛教的文化教育及行政工作做專業性的服務,也應該接受適量的待遇以維持家計。
至於化緣,其本意是讓沒有接觸過佛法的人有接觸佛法的機會,所以比丘要沿門托缽乞化善緣,原來目的不在飲食,而在種植信佛學法的善根。現代人提到化緣就聯想到向人要錢,這並非佛法的本意。當然,透過乞化而使在家人布施,雙方都得實益,不過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表面給人佛法而目的在於要錢。現今化緣多半是為建築寺院,很少是為了個人生活,也有一些是團體和寺院乃至個人,為了舉辦、保成某一種文化教育慈善事業而產生,比如印經、辦學校、建醫院、孤兒院、老人院等,面對此等活動,出家人應該做,居士們當然也應該做。
中國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訓,就是以要飯來辦學,這是值得鼓勵的。因此,居士化緣,但問其目的何在,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問題。若為擁護三寶,當然可以;若為社會福利,同樣可以;但若為購買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寺院之名,來營個人私利、圖個人享受,那就是違背因果的。
寺院,《法華經》稱之為塔廟,原本是用來供佛的舍利,後來才作為珍藏佛的法寶。在有佛有法之處,一定有僧人照顧,所以在塔廟的旁邊有僧房,這就完成了住持三寶的形象。俗人親近三寶,若住於寺院,稱為近在,其目的是學習出家的威儀及修行的生活,並且為僧伽大眾服勞役,稱為耕種福田。
佛典中尚無居士主持寺院的成例,但是近世以來,日本的佛教以在家居士為中心,他們住於寺院,生兒育女,代代相傳,是職業的宗教師家族,和一般的在家居士不相同。另外。像民初的楊仁山、歐陽漸、韓清淨,都是以居士身而主持佛教教育和文化事業的。他們都有道場,但不以寺院稱之,比如只園精舍、金陵刻經處、支那內學院、三時學會等。
因此,近代不乏名居士主持各類道場的例子,都是用精舍、學會、學院、蓮社、居士林、居士會等等名稱,不曾用過寺院的名目。如果居士一定要主持寺院,那可能是密教在家派的喇嘛,或是神道教的廟祝,而不是住持。因為寺院的住持是代表住持三寶,居士既非三寶之一的僧寶,怎能當住持?名實不副,是違背佛教倫理的。
凡是佛教徒都應該念經拜懺。佛教既然鼓勵生前結社共修,死後也當有同修的助念超度。因此,居士當然可以替人助念,為人超度。不過,問題在於若干在俗之士以為人誦經拜懺超度亡靈為專門職業,如先天、龍華、一貫道等齋教就有這種情形。他們平時不敬僧寶,一旦有人過世需要超度,就出現專為亡靈超度的齋公齋婆,且學僧尼常用的經懺佛事到處趕場。他們既是職業性的誦經團、拜懺隊,當然就不免論工計酬,然這種現象是佛法所不許的。
也有人問,居士能否使用法器敲打唱念?這應該不是問題,只要是用來誦經拜懺、修行佛教儀軌,而不是作為賺錢謀生的途徑,就沒什麼不可。問題是,學會法器的敲打唱念之後,很可能被人東邀西請,忙得不可開交,以至捨棄了自己的本行職業而把經懺佛事當成專業,這是必須防止的事。在家居士的謀生方式有很多,若用修行的方法謀生,雖不會餓死,也不會大富,正信的居士何必要下海去趕經懺?
至於出家人的事務,所謂僧事僧管僧了,居士不得參與,更不可干涉;這就好比你不是某團體的成員而去干涉該團體的事務一樣,參與已屬不可,何況干涉?所謂僧事,是指出家人的生活、威儀、戒律的清淨與否以及僧眾之間的相互摩擦等,居士如果過問,就像自己不是軍人身分而走入軍營去論斷軍紀,或處理軍人的事務。
出家人本為一體,因為是凡夫,所以他們之間可能有矛盾。但是僧無隔宿之怨,更無不共戴天之仇,小小摩擦轉眼即了,所以往往以不了了之的方式來處理僧眾的瑣事。如果居士插足進去,反而使得事情擴大,而且口舌更多。所以居士進入寺院,只需熱心護持,不可幫一個說一個,談論是非,製造糾紛。常言說,不看僧面看佛面,你是為信佛、學佛、護持三寶而親近寺院,故不要因為見到你所不順眼的僧眾現象而生譏嫌,自尋煩惱。
□以出家僧眾為佛教重心的傳統能繼續維持嗎?
這的確是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
佛教從印度到中國,乃至到韓國、日本和越南,兩千五、六百年來,沒有發生過這個問題。但是在一百年前,日本佛教由於明治天皇時代實行維新政策,並且為了增加人口,以從事對外擴張,所以對於佛教的出家僧眾,用種種的壓力,使他們娶妻吃肉,從此之後,日本佛教漸漸轉變為在家人住持寺院的風氣。因為他們是專業的寺院經營者,所以仍被視為僧侶。到了二次大戰之後,韓國也出現了在家的佛教教團,迄今為止,韓國就有出家和在家兩派共存而不互融的事實。我們中國以及香港、星馬和北美地區,也漸漸有了獨立的居士佛教組織。他們雖不反對出家僧團,也不一定做為出家僧團的外護者。當然,由於一向的標準觀念,居士不能代表僧寶,所以還沒有人以居士的身分,名目張膽地接受信徒的皈依。然而,這種現象還能夠維持多久而不變質?這需視出家僧團弘法力量的強弱,以及人才人數之多寡而決定。如果僧中無人才,無能領導四眾的弟子,則中國佛教轉為以在家居士為中心的時日不會太遠。
在佛的時代,以及佛涅槃後幾百年中,僧中龍象輩出,在家居士依止僧眾修學佛法是正規現象。到了大乘佛教抬頭之時,就有以在家居士為中心的觀念出現,比如《維摩經》的維摩居士,就是最好的例子。中國在明末之後,居士佛教也漸漸抬頭。民國初年以來,居士的人才也出了不少,甚至印光大師多以居士為攝化物件。想其目的,也在於與其讓居士脫離僧眾,不如以一代大師的身分,專門攝化他們為三寶弟子。今後的僧眾是否能夠維持傳統的地位,要看僧眾之中是否有人能夠感化居士,攝皈其為三寶弟子。
據我所知,今日有不少的大德居士,雖然也學佛,但不請求僧眾舉行皈依三寶的儀式。因為在《六祖壇經》裏言:「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家能行,如東方人心善;在寺不修,如西方人心惡。但心清淨,即是自性西方。」致使一般自視較高的居士,不願向僧眾稽首頂禮,自稱弟子。另外,根據淨土教典,往生西方不一定要以皈依三寶作為條件,雖然《觀無量壽經》主張中上品以上者需要受持三皈依,具足眾戒,但是中品下生、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沒有規定要受三皈,只要臨命終時,懇切持念阿彌陀佛名號即可。
當然,中國是以儒家文化思想為正統的形式,歷數千年而未嘗衰竭。信佛而崇儒,或崇儒而信佛,都是抱著和僧眾為方外交的態度,雖然曾經有過皇帝、皇太子、宰相、大臣,如梁武帝、則天武後、唐宣宗、張商英等,對大德高僧執弟子禮,但總是少數。因此,歷來中國佛教信徒雖然很多,真正皈依三寶,稱為三寶弟子的比例卻不多。佛教主張依法不依人,教團以三寶為中心,不以特定的個人為物件。但是中國人一向持有「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觀念,以人為重,以法為輕,若有學行俱優、智慧與慈悲並重於世的高僧出現,自然形成以僧寶為佛教中心的局面。
不過,今後的情況可能更為艱鉅。因為面臨科學文明、民主思潮、自由情執,要使僧眾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與皈敬,必須提出相等的努力和代價。其實,是不是能夠保持僧寶為佛教的重心,應該不是問題。如果重視僧才的培養、儲蓄和適當的應用,僧眾因為沒有家室之累及世務之縛,無論在學問和修持,智力和悲願,平均應該優於在家居士。我們不必為將來誰是佛教的重心而爭論、擔心,但看我們僧眾對未來社會的前瞻和因應,能否掌握住不變隨緣的方向而定。
□未來的社會還有人出家嗎?
上一條舉出《六祖壇經》及《維摩詰經》的例子,可見在家也能修行,修行不一定要出家。由於社會環境的變遷,人類生活方式的轉變,想要出家和能夠出家的人,必然越來越少。現在,可以有幾千幾萬個人共同工作的工廠和公司,卻很難見到幾百幾千人的出家僧團再現。因為工廠等工作場所的從業人員,都有他們各人的家,家庭生活和工作環境是分開的,在緊張、激烈或單調的工作之餘,尚有他們休閑、娛樂等的享受。出家的僧團則不同,從朝至暮,從天黑至天明,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都是生活在清苦、單調、規律、精進、不放逸的狀態中,除非具有深厚善根、堅忍毅力和宏大願力者,否則很不容易適應。
過去,出家的僧眾住於深山大澤的叢林之中,不易受到物質世界的誘惑。而今天較大的寺院,都成了觀光勝地,寺院的僧侶,不得不和來自各方善男信女,以及觀光的旅客有所接觸;為了經營寺院,弘揚佛法,也不得不深入民間。因此影響到出家人修道生活的寧靜和清淨,除僧相、茹素、不結婚和沒有個人財產之外,幾乎和在家人相似。所以一般根器的人,如果不遇到大善知識的提攜、勉勵,很難自動發心出家,出家之後,也很難至死不渝。
當然,三世諸佛成佛,都是現出家大比丘相。歷史上的羅漢,不論男女,都是出家相,古代各宗祖師,絕對多數也是現出家相的。因為出家的生活方式,依據戒律而住,自然而然可以免除許多的困擾與牽累。對個人而言,能夠專精於佛法的修學與福慧的增長;對社會大眾而言,可以心無旁顧,全心投入,奉獻出自己身心的全部,為佛法的弘揚,對眾生的救濟,做最大的努力,雖在不休不息的自利利他的生活中,依然可以感受到無牽無掛、自由自在的樂趣。他們不須為明日擔憂,不須為出路鑽營,他們的生活就是他們的安身立命之處。
因此,只要正統、正信的佛法存在一天,出家之門就永遠敞開,出家的路,還是有人走的。縱使不再出現幾百幾千人的長期共住同修的現象,出家人的蹤跡還是不會斷。當然,如何在未來社會開發出家生活的環境,需要用我們的智慧做深遠的考慮與策劃。但是,只要有人以大悲願心發心出家,他們就會在任何艱難的情況下,披荊斬棘,走出他們的康莊大道。
□佛教對於女性地位的看法如何?
佛教稱女性為女眾,有關女眾的地位,常被討論的例子,是「八敬法」。依「八敬法」女眾不能獨立,必須仰靠男眾,不能和男眾共住,也不能離開男眾太遠而住;必須要請男眾的長老上座,每半個月為女眾說法教誡,女眾不能直接在尼僧中受戒,必須通過男眾的證明;比丘尼雖然受戒一百年,還要禮拜新受比丘戒的男眾。因此,到今天為止,女眾在佛教之中,始終沒有地位,特別在錫蘭、緬甸、泰國等上座部的區域,甚至於不許女眾成為比丘尼,只能夠成為過出家生活而無法受出家戒的清修女。
可是今天有西方的女眾加入佛教的僧團之後,她們已在大聲疾呼,而且要求男女平等的權利。她們在東方覺得女性沒有地位,回到西方的社會,出家的佛教女性,生活的困難更多,這是一個奇特的現象。因為到西方傳佛法的還是以男眾為主流,男眾並沒有一定要歧視女眾,可是佛教的傳統,如何來突破,這是關鍵所在。
今天在西方的美國,有一群佛教的女眾,出版了一份季刊,叫《Kahawai》的雜誌,它的副題是「女人與禪」(JournalofWomenanden),已經出到第九卷。在錫蘭,也有一群女眾發心,出版了一種每月通訊,名稱叫做《Parappvdvwa》,副題是「NunsIsland」(尼眾島),已經出到第四卷。其出刊宗旨乃在提高女性在佛教中的地位,以達到男女平等的目的。另一九八七年二月中旬,在印度的佛陀伽耶,也召開了歷史性的世界比丘尼大會。
民國七十六年三月在臺灣出版的《當代》雜誌第十一期,古正美博士寫了〈佛教與女性歧視〉專論,說明佛教的女性歧視是出於上座系化地部,例如「八敬法」和「女人有五障」,都是化地部所強調的。所謂五障,就是女性不能成佛、不能為魔王、不能為王帝釋、不能為梵王、不能為轉輪聖王。其證明晚期的大眾部、一切有部及初期的大乘空系,對這種觀念持有異論。屬於一切有部的《佛說龍施女經》,便反對女人的五種障礙說,指出《增一阿含》卷二十二及卷五十,所敘述的女人如佛的姨母大愛道、須摩提等,不但信心十足,而且還以做女人為光榮。空系大乘的《道行般若經》,強烈反對轉女身為男身而後成佛的理論。嗣後,《維摩詰經》、《順權方便經》、《諸佛要集經》、《阿闍貰王阿術達菩薩經》、《大淨法門經》、《寶女所問經》、《佛說須摩提菩薩經》及《佛說無垢賢女經》等,都有申張男女無差別論的作用。
事實上,考察佛陀時代的男女觀,應該從重視於基本的平等著眼,如羅漢的果位是不分男女的,修學佛法也是男女平等的,佛說一切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何況是女性。所謂「佛」就是徹底的解脫者、圓滿的智者和無上的濟世者,男性可以做到,女性當然也不例外。不過,從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的考察,我們不能否認,一般女性是比一般男性來得脆弱、優柔且倚賴性重些。所以為了保護女眾修道生活的安全,鼓勵女眾成為佛門龍眾,男眾應該多盡一分心力協助女眾,但這並不等於高壓、歧視。如對大比丘尼──佛的姨母波闍波提(即大愛道),比丘大眾誰說不敬?在經律中提到,女性是誘發比丘情欲和貪欲的根源,為了防止欲火中燒,故對比丘們說女身不淨,以女身為物件而修不淨觀。這是在修持過程中,所採的方法及防範措施,未必表示對女性的歧視。
女性之中,也有女中丈夫、巾幗英雄,可是終究沒有男性的偉人那麼普遍。近代世界高唱男女平等、保障女權,但其效果並不如何的顯著。今天全世界一百六、七十個國家之中,女性而成為國家元首的,在數十年來,曾有以色列的梅爾夫人、印度的甘地夫人、現任的英國柴契爾夫人、菲律賓艾奎諾夫人,還有,斯里蘭卡也出過一位女性的總統。成為宗教領袖,而為世界知名的,出現過德瑞莎修女,她得到過一九七九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在工商界,據一九八七年五月份的《富比世》雜志(FORBES)的統計,一九八七年美國已有股票上市的八百家公司的首席行政主管中,僅有三位是女性,而我們知道,世界男女人口的比例,幾乎是相等的。為什麼知名的傑出女性人數,較男性少了許多?問題是由於傳統的女性多因照管家庭而成為幕後英雄,但女性本身有著與生俱來的弱點,亦是事實。
我們不要強調佛教男女兩性的絕對平等或不平等,應該接受佛的教示,所謂「法住法位」,各有其立場的本位,各守其分,各盡其責,彼此尊重,互相協助。如果遇到男女四眾共同集會的場合,當視會議的性質安排席位,有代性以及有職位上之重要性的女性,應該和男性共同列席於平等的地位。如果是普通一般的儀式場合,男眾和女眾應該分區而坐。
我另外還有幾篇同類的文章,請參考──《佛教制度與生活》所收〈佛教的男女觀〉;《學佛知津》所收〈今後佛教的女眾問題〉、〈關於女尼的稱呼〉、〈比丘尼與八敬法〉。
□佛教對神秘現象的看法如何?
神秘現象不一定是宗教才有,不信宗教的人也會發生,只不過他們把神秘現象當做幻覺來處理。至於一般人對於鬼神的現象,仍非常迷惑而不可知、不可捉摸,認為其無,實際是有;認為其有,難得採證。至於宗教徒,不論是什麼層次,只要信之虔誠,行之得法,都會有或多或少的感應和通靈的經驗發生,從佛教的立場而言,從來也不否定,可是並不重視。
如果有人有了少許的神秘感應,就以為是得了神通或以為是佛菩薩的顯聖,那是不正確的。佛與菩薩有應而無相,無相而有力,那就是隨機應化的感應作用。但是他們不會採取一定的模式和特定的人做為他們的使者和代表,神應無方,感而遂通,怎麼可能有特定的人做為佛菩薩的代表?雖然有佛菩薩的力量通過不同的人及物而表現,此人此物亦不可自視為佛菩薩的自身。
假如有人,不論僧俗、不論佛教徒或外道徒眾,自稱是佛菩薩的化身,他若不是想以大妄語來搏取利養、恭敬、妄自尊大的名位,就是鬼神、外魔附身、顯異惑眾。他們雖然也有若干百分比的靈驗,但於信仰者的禍福無補,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不該表現這種身分,也不得信賴表現這種現象的人。
從佛教的史傳所見,只有釋迦世尊是佛,尚沒有第二人自稱是佛的例子。如果自稱是佛,不論是佛的什麼身,都是大妄語,要不便是鬼神附身的現象。表面看,他們是行道救人,事實上是惑亂人心,鼓勵社會大眾不從事實際的努力,只求幸致的福佑。
至於菩薩也是一樣,歷史上的菩薩,在佛的時候,只有彌勒,說他是在五十六億萬萬年之後,在此世界第二位成佛。其他如觀音、文殊、普賢、地藏等並非歷史人物,而是由佛介紹而知的大菩薩。另外如馬鳴、龍樹、無著、世親等印度的大乘論師,也是後人依據他們的大乘言行,尊敬他們為菩薩。又如中國的天臺智者大師,被後人稱為東土小釋迦,但他自稱尚是信位的凡夫;永明延壽禪師,被稱是阿彌陀佛化身,那也不是他個人的自述;九華山的地藏,是新羅的王子出家,法名為地藏,後人認為他是地藏菩薩的化身,亦非他自稱是地藏菩薩。所以,正信的三寶弟子應該看所有的眾生都是未來的佛菩薩,也都是佛菩薩的化現,但他們是凡夫的身分。
如果這些自稱是佛菩薩化現的人,能說出你的過去,指示你的未來,甚至於知道你和你的關係人的歷史背景,並預言你們未來的發展,也不應為其所惑。鬼神都有這種力量,如果你自己以持咒、修定的努力,也會達到這種目的,但那也不是神通,而是咒力、鬼神的感應,或是差遣鬼神所得的結果,最多是定力的現象。因此,這種人談未來未必正確,說過去也不會比你自己知道的更為清楚,對過去世那就更渺茫了,準確性到什麼程度,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因為凡事不能違背因果,一定要發生的事,鬼神幫不了忙,預知於事無補,只有善惡勤惰的因緣可以改變;若非大善大惡,不能改變定業、定果,只要盡心盡力,為善去惡,行佛所行,言佛所言,學菩薩所學,未來的命運就操之在己。
在人類的一千個人之中,大概有數人,由於過去世的修行力和由於他們是來自有福德的神道,所以有與生俱來的預知力及回憶力,知未來、知過去,在兒童時代特別顯著;成年之後,如果生活繁忙和不加理會,這種異能就會漸漸退失;如果蓄意培養和順其自然,也會成為感通鬼神的媒體,而被稱為靈媒或巫者。
現代人由於知識的普遍,教育水平的提高,具有神秘能力的人,現在多半能夠運用邏輯和似是而非的科學觀點,來說明他們的原理。運用佛學知識、佛教名相,向大眾訴說他們神秘力量的實質,而且以神鬼的啟示所得的所謂修行方法,稱為密法、大法、無上法,用以教導他人修行,也能獲得神秘的感應,的確也產生若干的效用。
不過有個共通的後遺症:所謂請鬼容易送鬼難,一旦使用類似的方法且產生反應之後,就必須受神鬼力量的控制,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輕者從表面看還如常人,重者就會變成精神不穩,心態不正,從言語、談吐和眼神都能表現出異於常人的情態。如果希望脫離控制,往往心不由己,身不由己。如果意志力強,發覺已經誤入歧途而想抽身,也會經歷一番精神和肉體的煎熬,往往延續到一年、兩年才能恢復正常。所以要那些相當深入而沈醉於神秘經驗的人脫離歧途,回向正信的佛教,不是不可能,卻是相當不容易,這是非常不幸的。
有人雖不自稱是某佛菩薩的再來,卻宣稱直接傳承於某佛菩薩的教導和印證,這有三種可能:一種是修行禪定,在定中顯現神秘境界;第二種是在夢中顯現的夢境;第三種是在清醒狀態聽到或見到的降神現象。
如果是在定中,一定不是深定,深定非有心、非無心、非有境界、非無境界,不會有佛菩薩出現的情境;這種定境,應於屬於類似做夢的狀態。人在睡熟而將醒未醒之際會做夢,將要入睡之前也會做夢,但兩種夢的性質不一樣,前者比較清醒、清楚,後者比較混亂。同樣地,定中所見境界則是在散亂心未除、統一心未現,但已經失去現前境界的覺受之時,內心的妄念所造成的一種反射作用。所以,定中所現和夢中所現的佛菩薩,往往並不是來自心外。
另一種類似靈媒所見的降靈現象,是神鬼幻現為佛菩薩形象或者自稱是佛菩薩的聲音,以光影和音感的幻境當做佛菩薩的示現,如果不具佛法的正知正見,極容易受到這些鬼神的愚弄,而成為鬼神表現靈力的工具。雖然佛經中也說,佛法可由鬼神、天仙等說,如果不與三法印相應,那就不是佛法而是外道。一般的鬼神,假借佛菩薩的名號,所說的種種,雖然也用若干佛學的名詞,他們的層次仍不能脫離欲界鬼神的範圍。所以,是否屬於佛法,應該用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來印證,這是除煩惱、去執著的。
在《楞嚴經》、《摩訶止觀》等都曾詳細地講到什麼是魔境而非正境。這就是為什麼禪宗重視傳承的原因了,從達磨祖師開始,代代以心傳心,而戒律也強調戒體的師師相承;雖然後代有無師而自證,但至少應該與經教相應,與正統的佛法不相違背。有明師求師證,不遇明師則當求經證。否則,縱然自稱是佛的弟子,或自己認為是佛教的一支,本質上,還是附佛法的外道。
所謂鬼神,如果他們傳播的是正信的佛法,那就是護法神,也可以說是佛菩薩的化現。所以,是否合乎正統的佛法,不在於用鬼神的名字或佛菩薩的名字來說法,而是在於他的知見是否正確,也就是不因人廢言,也不因名而不辨邪正。
□可用物理現象來解釋神秘的經驗嗎?
所謂物理現象是指物理學上所用的磁場、磁力、電波、電感、光影、光速、熱能、氣能、氣化等的現象和動力。所謂神秘的經驗,一般是指靈力的感應、感受,正確的途徑是指通過修行的方法,使得心力、體力以及官能等發生超常的作用,也可以指為修行人與諸佛菩薩、諸天鬼神之間的感應作用。
從大體上來說,這種超常作用或超自然的力量,是可以用物理學的觀點相互對照來說明的。所以,我也說過神通力的開發,就原則而言,縱然是唯物論者,只要修持得法,也有修成的可能。
若能集中心力至某種程度時,便有轉變物象的可能,那即是通過磁波和電波的導向作用,產生一種操縱力量。因為整個的宇宙,就是一個大磁場,任何局部的或各別的物體的存在,都不能脫離整體的系統,這在大環境中,它的方向原是不能夠改變的,可只要加上不同的因素,便會發生小小的改變。局部的變化,如果持續不斷,慢慢地也可能形成整體方向的改變。
修行者由於各人心力的調整,能夠使得在其心力所及範圍之內的磁波和電波受到影響,因而改變原來的關係位置,便可能產生他們心中所想像、要求的現象。心力越強的人,影響的範圍越廣,持續的時間越長,產生變化的功能越多,這就是神足通的力量。但還無人能夠以其個人的心力,改變人類的命運和宇宙的自然規律。
至於天眼通和宿命通,就和光、氣有關。所謂宿命通,是能知過去,如果能夠使得自己離開地球越遠,所見地球發生的事物現象,其時光也倒退越久,這是通過光速來看地球。在距離地球三千光年之外的地方,現在看到的就是三千光年以前地球所發生的一切故事。當然,擁有宿命通的人,不必用肉眼,而是用心靈力或感應力,他的敏感度非常人的推理想像所能及。所以,不必真要退到遠距離的地方來看過去歷史上的現狀。
由於光、影錯綜複雜、變化多端,神通力差的人,不僅看不到非常久遠,即使最近的事,也不會看得清皙,只能見其大端,而且影像模糊,唯有諸佛及諸大菩薩,神力無限,方能觀照久遠且一目了然。又所謂氣,是物質現象所產生的動力,氣是無色、無臭,但有實質的能量,只要曾經發生過的現象,即有軌跡可循,更可以倒退追蹤,所以,宿命通不一定是通過光速距離,此僅藉光速和光年的距離來說明時間例流的原理。
天眼通知未來,也是由於各人所造業力的含蓄所成的種子型態。其種因越強,產生結果的可能越大,前瞻的可能性也越遠。這等於從一粒種子看到一棟大樹,從一個原子,預見其產生原子能的結果一樣。
但是佛法不離因緣的理論,因緣的變化,決定於全體環境的每一個單元,只要任一單元發生變化,未來的整體發展就會跟預期的結果不同。所以,佛雖見眾生未來都能成佛,卻不能為每一眾生授記。如果尚未親見法性,乃至信心尚未成就,佛也無法為他預做成佛的記。所謂記就是預告某一眾生,在經過多少時間,供養、親近多少尊佛之後,一定成佛。譬如釋迦世尊,在未見燃燈佛之前,未曾受到任何佛的授記,長期修行到了燃燈佛的時代,他才被預告成佛的時間。凡夫沈淪生死苦海,頭出頭沒,如處長夜,無有盡期,佛雖有天眼明而無法為他們授記;如果未入忍位,心向未定,每個人的因緣際遇,佛也無法掌握。
因此,雖可以物理現象說明若干神秘效果,但也不可迷信科學萬能。因為科學所知的範圍,永遠是有限的;佛法的修行及其所產生的功能,是無限的。佛的福德無限,智慧無限,若試著用人類現前僅有的科學知識所見的的物理現象,來說明、推測佛菩薩的智慧力和神通力,那就等於以蠡測海、以管窺天。然我們不妨以科學的所知,來方便達成說明大修行者的神秘現象。不過,這是只為了沒有內證經驗和神秘經驗的人做些粗淺的解釋,卻不可認為科學就真的能夠達成說明的目的,否則,就是本末倒置。
今有若干小有神異經驗的人士,以科學名詞,以及尖端科學的理論和發現,來解釋佛經的名詞,探討佛的所見所證。如果說這是一時的方便運用,當然可以;如說那就是佛菩薩的境界,則期期以為不可。
解釋佛學,最正確、最安全的,還是以經解經,以佛法解釋佛法;否則,不是牽強附會,便是杜撰臆說。有人以他們的第六感所見,假藉科學名詞來說明佛學上的神異現象,當然也不正確。所謂:「唯佛與佛,乃能知之。」諸佛以及諸大菩薩的經驗世界,非凡夫所能捉摸,又豈能以小小的神異經驗所見,和對區區物理現象的所知,就能來說明諸佛菩薩高妙的神通境界。
□應該用科學觀點解釋佛法嗎?
所謂科學,不外是用分析、歸納的推理方式來觀察、解釋自然的現象,從理論而言,是屬於邏輯的範圍;從實用而言,是有系統的組織。能夠言之成理,屬於邏輯的科學;能有實際的功用,則是經驗的科學。
不過,邏輯的理論科學不一定能夠發展成為實用科學,雖然它是實用科學的基礎,卻必須通過實驗而證明其為可用、可行,才能真正有益於人。因此,科學的昌明,日新月異,經常以新的理念,否定舊的觀點;以新的實驗,攻擊舊的成果,可見它並非最高、最後的真理。
而且,科學中所能夠討論的已知和將知的範圍,非常有限,使得即使是最有成就的物理學家,也不得不訴求於不可知的上帝或神的啟示,為最高的科學原理,這正是學者們所見的──科學之母是哲學,哲學之母是宗教,宗教才是宇宙的根源、人生的大本。用哲學討論宗教,已有所不及,何況用科學來探究宗教的奧密。正如梁啟超先生所說,佛教非宗教、非哲學、非科學。我們也可以說,佛教涵蓋宗教、哲學和科學,但它不即是宗教、哲學與科學;它不反對宗教、哲學與科學,卻非宗教、哲學與科學範圍所能窮其實際。
今天有人主張在科學文明的時代,應該以科學的角度來介紹佛法,這當然是好事,以科學的知識說明佛法的理論,使得已經信賴科學的人來接受佛法,這無可厚非。不過科學屬於自然知識的範圍,它只能說明自然現象的千萬億分之一。例如不要說太陽系以外的宇宙群體,尚屬不可知的境界,即太陽系內的九大行星,人類對其所知,還是有限。
另外從醫學觀點來探討人類身心現象,迄目前為止,西醫所及的範圍在中醫看來,僅僅是解剖物質的死體,而中醫也不過探索到人體的氣脈──所謂活的肉體現象而已。至於精神病的治療,還停留在一籌莫展的階段;對於精神病的患者,除了使用麻醉、鎮靜的藥劑以及禁閉、拘留等方式來控制、約束肉體的行動之外,別無辦法。所謂心理治療,只能使用經驗的分析和推理,來給予疏導,但無法深入精神的層面──所謂精神是在物質之內、物質之上的無形而有力的活動。如果使用神鬼咒符等數術來治療精神病,有其療效,但其已非科學的範圍所及,而被指為迷信的現象。
佛法的化世救人,自始便以心為主,心即是精神,可用煩惱、智慧兩個名詞來說明。煩惱增加則精神混亂,智慧增加則精神清明;若在精神混亂的狀態,任你用任何宗教、哲學、科學的手段來處理,都無法解決其問題於永久,但若能得智慧顯現,則一切問題,不論是屬於物質範圍或精神範圍,都將迎刃而解。所以,佛在世時,對於物質世界的自然現象,不多做解釋。例如:世界有邊無邊、世界有始無始等這些問題,在佛看來都與解脫煩惱無關;重要的是如何運用修行的方法來消解煩惱、啟發智慧。此所謂智慧,不是認識的分別心,而是無執著的自在心;既然心得自在,尚有什麼精神或物質的拘限呢?
在印度時代的佛教,是以精神的心涵蓋物質的自然,講心就已統攝了物質的自然現象。所謂「萬法唯識,三界唯心」,煩惱的心稱為識,清淨的心稱為智,凡是對於任何現象的拘執,都屬於煩惱的層次。佛法不重視諸法現象的探究,而是著重於如何轉識成智,否則容易本末倒置,執著幻化的現象以為實體。心體無形、無相,亦不離形相;科學僅及於現象,現象多變而恒變,所以科學永遠不會成為最後的證明,頂多是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況下向前努力。
正如老子所說:「生也有涯,知也無涯;以有涯逐無涯,殆矣!」道家是自然主義者,是屬於物質的真正的瞭解者,而佛法認為瞭解自然也是多餘的事,若得心明,自然就在其中;僅僅瞭解自然而融於自然,也不等於自我中心的執著獲得解脫。科學僅及於物質世界的分析和探究,當然無法說明或表達佛法的真諦,但做為方便的教化,科學的態度當然需要。所以,我們開始就說,佛法涵蓋了科學,而不受科學所限制。
□佛教的生命觀是合乎科學的嗎?
佛教一向認為,人的投胎、入胎,根據《圓覺經》說:「一切眾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也就是說,眾生之有生死,就是因為有男女的欲念與欲事,淫根不斷,無法出離生死。在投胎之時,多半是由於對於父母的房事,產生顛倒愛著;對父親產生興趣,入胎即為女嬰,對母親產生貪染,入胎即為男嬰。所以,在出生之後,女兒對父親的依賴,兒子對母親的依戀,成為一般共同的心理現象。
可是,現在由於人工受精,發明試管嬰兒,投胎和父母的性行為,沒有連帶關係。其乃從母體摘取成熟的卵子,從男體取得精液,在試管中受精,成為胚胎之後,再安於母體的子宮,這與佛教的說法,不相一致,又從何解釋呢?
關於投生、入胎的說法有兩種,一種是在父母的好合之時入胎,見淫欲相,或見宮殿相、光明相,而忽然入胎;另一種是由於跟父母還報因緣,不論或恩或怨,由業力自然促成,所以不能說全是出於見到父母的好合相而入胎。然而,依據兩性相吸的原理,精卵本身便帶有性別,若不離淫欲性,便可能在因緣成熟的任何情況下入胎投生。基於這個道理,現在的試管嬰兒的問題,對於佛教來講,即可迎刃而解。
□佛教的世界觀是合乎現代科學的嗎?
從較為原始的佛教聖典阿含部起,即有相同的記載,例如《長阿含》的《大樓炭經》第一品、《起世經》第一品、《起世因本經》第一品,都講到我們的世界是以須彌山為中心。須彌山的四個方向有四大洲,南方稱為南瞻部洲,或稱南閻浮提,就是我們所住的世界。須彌山高八萬四千由旬,山腰各有四個宮殿,稱為四天王天;在山頂有三十三個宮殿,稱為忉利天。可是依據現在的地理學和天文學的觀點,我們無法找到須彌山,也不知道另外的三個洲在那裏。如果說須彌山的神話,就是起源於印度北方的喜瑪拉雅山,是比較妥當的;而且此一傳說,在釋迦牟尼佛時代以前,已經在印度流傳,佛教的經典只是敘述古老的傳說,不必過於重視。何況佛教的教義,是在解決人間生活的實際問題,不在用科學態度說明世界觀。如果一定要追究世界的形狀、形態,我在《正信的佛教》之〈大千世界怎麼講〉一題中有所說明,不妨參考。
□佛說的「聖言量」經得起考驗嗎?
佛法的理論根據,以三種標準作為說服人的方便,那就是:1、現量──用事實證明;2、比量──用邏輯推論;3、聖言量──佛在經中所說。1、2兩點尚不成為問題,第三點在今天已成了引起爭論的焦點。因為近代佛教學者用歷史的方法論,用考古學、語言學、進化論的角度,來研究佛教的聖典,發現佛陀釋迦世尊的當時,並沒有留下成文的經典,最早的經典傳誦,也不是成文的書籍,是憑以口傳口,代代相傳。
由於流傳的地域越廣,時間越久,經典的內容越多,便見其不同的分歧觀點,這就是形成部派佛教的原因;之後,又漸漸地出現了大乘經典。不論是小乘、大乘的各種經典,均須出於佛教徒中的大修行者所傳,而任何一個派系,都認為他們所傳的才是真正代表佛說,這便形成了所謂「部執」或「部計」的思想。站在他們任何一個立場,多以為他們的所執、所計,是不可違背的聖言量。可是到了今天的學者,能把現存各派、各系,每一個時代所有的聖典拿來排比、分析,所得到的結論,就能指出相互的出入、彼此的矛盾、前後的增減;但如果要他們把全部聖典均視為佛說而不相違背,那是辦不到的。而如果對這些聖典,全部予以否定,或採取懷疑的態度,便無法使人獲得無盡的利益,也就產生不了佛法化世的功效。如何折衷、取捨,便是我們必須要做的工作。
其實,這樣的問題,非於今始。在印度,就已產生了教判思想和判教的辦法,例如《法華》等經,判一切經教為大小二乘;《楞伽經》分頓漸二門;《華嚴經》舉日出、日中、日沒的三照;《涅槃經》分作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的五味。到了中國,則有羅什三藏的一音教,羅什的弟子道生則分為善淨、方便、真實、無餘之四種法輪。後來的天臺、華嚴、唯識等各宗,也均各依經教而有教相判釋的施設,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佛陀說法的物件有不同的程度,人有不同的根性,所以接受不同程度及不同修行方法的佛法;但是,古人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他們所做的教相判釋工作,漸漸地已不能適應現代人的需求和觀點。以現代人能夠接受的觀點來看,佛說的「聖言量」應該貼切到佛法的根本教義──三法印和四依為基準。
所謂三法印是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從因緣法看,是無我的,是空的;從因果法看,是無常的,是苦的;無常與苦是世間法,無我寂靜是出世間的解脫法。四依是指: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從三法印的原則看一切經教,就可以過濾而見到什麼是純佛法;用四依來衡量一切的經典,也可極其容易的發現,何者是佛法,是我們可以依據和信賴的佛法。以此標準,即可明辨那一些是佛的根本教義,那一些是隨順世俗要求而說的方便教義。
□佛教對世界末日的看法如何?
世界末日這個名詞,是基督教所高倡出來的,不過,這也是事實。佛教把此世界的生滅,分做成、住、壞、空的四個階段。空是從無中生有,有的階段又分為成、住、壞三個階段,壞的結果,又歸於空無。我們的世界只有在住的階段可以有生物及生命的活動;成的階段是由稀薄的物質團聚、凝固,漸漸形成地、水、火、風四大類的形態,完成四態的定型之後,才漸漸發展出生命活動的現象。
最初的生命,是由他方世界化生而來,非出於任何人或神的創造;住的階段就是生命活力的舞臺,而其本身也漸漸地由成熟而趨於衰老,終至於朽壞。那便是壞的階段,已開始不適於生物的生存。直至徹底地毀壞,就變成了全面物質世界的崩潰,而歸於空的階段。之後,再由於十方世界同類的共業眾生業力所感,而完成了另外新的世界。所以,世界是由眾生業力的消長而有起滅。
如果說佛教也有世界末日,那是指壞的階段的開始,所以,佛教並不否定世界有末日的一天,只是觀念和基督教不同。基督教說世界末日是出於上帝的意志,為了對於信者的救濟和不信者的懲罰,末日來臨之時,就是基督降臨之日,把他所愛的選民帶回天國,他所不喜的人便打入地獄。佛法所說壞的階段的降臨,屬於自然的現象,是此一世界眾生的共業所促成。當在此一世界無法居住之時,依據各自的業力,又往他方不同的世界轉生。
不過,佛教另外有一個名詞稱為末法時代,在末法之前有正法和像法。原則上,釋迦世尊住世的時代,稱為正法;世尊涅槃之後,稱為像法,此時,只有形像做為代表;再過一段時間之後,稱為末法。末法時代,信仰佛教的人數漸漸稀少,修行的人更少,修行而證聖道的人則已沒有了,到最後佛法也就被世間的邪說和物欲所淹沒,縱然尚有佛經存在,也沒有人去信受奉行。因此,希望眾生在佛法還住世的時代,眾生還願意接受佛法而信仰的階段,要趕快努力,護持三寶,維持慧命於不墮,則可將佛法住世的時代,無限止地往後延伸,為人類帶來前景和希望。所以,末法的思想,並不像基督教所說的世界末日那麼可怕。
如果你的善根深厚,或者繼續培養你的福德和智慧,縱然是處於末法時代,而又面臨了世界將壞的開始,也不必絕望。此一世界只是宇宙中的一個太陽系的小星球,你可以藉你的善根而轉生他方世界,繼續修行。如果你的願力堅定,信心堅固,也可以往生他方佛國淨土。所以,此一世界的壞滅,並不等於走投無路,山窮水盡,這跟基督教的世界末日觀,又是另一點大不相同之處。
另外,佛教雖有末法時代,對你個人來講,只要努力不懈,可由末法時代的環境,進入像法時代的環境乃至於正法時代的環境。
附錄:禪修疑難解
編者案:本文係一位熱心於禪修的吳文居士,受派駐南非使館工作的四、五年中,發生的若干疑難,彙為九題,回國請教聖嚴法師,師以可能還有其他人也曾發生過類似的問題,故用書面公開答覆,以饗有心於禪修的讀者。
(一)
問:古德云:「有時且念十方佛,無事閑觀一片心。」有時心中一片空靈,連一句佛號的念頭也提不起來,是否即保任空靈狀態?這裏指念十方佛,是否有取代雜念的意思?
答:我不清楚居士所引古德句的出處,不敢臆斷。至於用功到達空靈狀態,尚能念佛名號,乃是不可能的事。應否守住空靈狀態,當有兩說:一者繫心不動,任其繼續沈澱澄清,以至於不見一物,虛空沈寂,自亦不覺處於空靈狀態,是為正途;否則,若滯於空靈──例如「光音澄湛,空曠無涯」的覺受之中,尚未真入深定,僅勝於輕安境界。
第二種方法,即是用參話頭的工夫,打破空靈狀態。若由念佛名號而至空靈狀態,當下提起「念佛是誰」的話頭,以此時心念專注,易發疑情,促成疑團,是為禪法的活路;否則,耽滯於空靈,而誤以為保任,那就浪費時間,誤了前程。
念佛法門,在四祖道信,即曾引用《文殊說般若經》的專念一佛名號的一行三昧,非關淨土,目的乃在由定發慧。散心時念佛名號,實乃無上妙法,念至無佛可念,可能出現空靈,亦未必出現空靈。
(二)
問:小乘的四念處,大乘的禪及密教的大手印,皆論及觀心法門,不知有何不同?得以截長補短、相輔相成否?
答:四念處是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一科,雖云小乘觀法,然於《大智度論》卷十九也有介紹,是觀身、受、心、法的不淨、苦、無常、無我,而破凡夫的我執我見,乃是通用於大小乘的基礎佛法。所以近世日本禪宗的龍澤寺派,教授初學禪眾時也用數息法,我本人亦常以數息法教人,偶而教人不淨觀,此乃四念處觀的流類或基礎,觀行攝心,散心已攝,則繼之以大乘禪法。
禪法可分作兩類:1、是六祖惠能及早期禪宗祖師們所揭示的「直指」,不用任何觀法,頓斷煩惱,頓悟自性,那便是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無可依附,不假修行,自然天成的。類似的利根機人,究竟不太普遍,故有第2類的參話頭、參公案。話頭與公案,是用來堵塞偷心和妄情的,有人終身抱定一句話頭,參問下去,猶如念佛法門之抱定一句佛號,一直念下去,此即適合於一切根機的觀行法。
再說大手印,是某派密教的觀法,它跟「頓悟」、「直指」的禪法不同,大約類似前舉,由空靈狀態,而進入虛空沈寂的境地,禪門曹洞宗的默照禪,可能與此相近。
居士所說:「截長補短、相輔相成」,粗見則不然。修行貴在一門深入,所舉諸法門,固有其共通處,然皆有其特勝處。修行過程中,最好順從師教,抱持一門,勿作調人,否則可能會成為顧此失彼而兩頭落空。《楞嚴經》列舉二十五位大菩薩,各各專精一門,最後始臻門門圓通,不是初學之時,即能嘗試相輔相成的。
(三)
問:四年前某天早上上班,突然身心內外一片空,實則連空的感覺也沒有。從停車庫到辦公室的電梯口,原來要走五分鐘,似乎一秒鐘就到了。雖然五官功能照常,但絲毫不覺知。到電梯口才「醒」過來,其實,在那失去知覺時才正是醒,這到底是何現象?
答:這種經驗,通常發生在努力修行某一方法或沈潛於某一觀念的思考之後,其他宗教徒的身上也可能發生。當此種經驗發生以後,會有身心舒暢、如釋重負的感覺,觀察任何事物,均較平常清楚明朗,但卻不宜也無法立即做需要思考、計畫的工作。此乃處於一度專心的狀態之後,究然失去了心所依託的觀象,程度淺的,會感到恐慌,程度深的,便有如置身心、世界及環境於另一度空間之外的感受,仁者得此經驗,實是可嘉。
(四)
問:大約四年前開始,偶而感到有氣脹脹地從左腳心,經背脊,到達眉心,後來則經常發生,偶而頭頂中央,亦會感到脹脹地,上午七、八點左右,中午十二點至一點左右,下午五、六點左右,感受較強,工作勞累或疲倦時,感受也強,不知是何現象?
答:左腳心是肺、胃、左腎、心、十二指腸、胰、脾等內臟的反射區,跟脊椎都有關連。從睪丸與肛門之間的會陰向後,經背脊、頭頂的百會,至人中,是督脈;從會陰經腹部、胸部,至下巴,是任脈。道家練氣行脈,要將任督二脈前後打通,稱為小周天。仁者尚未打通二脈,故氣動時,有脹脹現象。隨著各人體質及勞逸等健康狀況的不同,故有時段現象的症狀。此在禪宗,一向採取不予理會的方式,否則,便成吐納導引的道術而非禪法了。其治療方法有三:1、不予理會,2、將注意力集中於腳心,3、用參話頭來轉移注意。
(五)
問:大約也在四年前開始,在靜坐時偶有舉陽現象及性交快感,導致性欲衝動,出精外漏數次,事後身心均感不適,最近則極少有此現象。如何才能突破男女關?將來結婚後,為了修行,是否以「有名無實」較妥當?
答:依據生理現象,性衝動或性反應的原因,大別有二:1、是新陳代謝正常,精力充沛,血氣旺盛,自然發生性的衝動以及尋求性的發泄,乃至所謂精滿自溢,偶有夢遺現象,亦無損健康。2、是身體虛弱,腎水不足,肝火旺盛,脈動精搖,心氣浮躁,亦會產生亢陽的性衝動而夢遺、滑精;雖也有舉陽現象,唯其舉而無力,精液外泄,勢將愈漏愈衰,必須治療。
靜坐的初步功能,在於調理生理機能,使弱者強而衰者健。當一個人的氣脈運行比較通暢時,內分泌腺自然活潑,當氣行至生殖系統而不及時向任督二脈乃至全身疏散,稍久即會引起性欲亢奮的現象,舉陽、快感,逼著要求射精。此時如果放棄靜坐而去求助於太太,或以手淫,使精液外漏,都是最傷元氣的事。
習定之人,必需寶愛精氣,故在靜坐放腿之後,亦不得立即如廁,最好先作柔軟運動,使精氣疏至全身;否則,精氣隨著便溺外泄,對健康無益。
如果坐中性欲衝動,宜起座禮拜、經行,若以冷水毛巾敷小腹,最為快速,唯體弱者不宜用。如果氣脈已經暢通無滯,便不會由於氣聚生殖系統而致引發性欲沖動的現象了。如能專精於方法,不顧生理反應,氣脈極易通暢,而得輕安境界。別說獲致定樂,即使輕安之樂,亦較性交快感,快樂十倍;故在定功得力之人,不易貪愛男女色,亦不易有性衝動。
定境至初禪以上,稱為色界,已無欲念,更無欲事。不過,凡有身在,如果不在定中,縱然已無欲念欲事,縱然已經心得解脫,仍可能有舉陽泄漏的性徵,此在部派佛教的初期,即有為了羅漢應不應該尚有夜眠遺精的問題而起過諍論。
至於如何突破男女關?對於出家人,尚不容易做到,何況在家居士。出家人以戒防身,以定制心,故較在家為易。在家之身,能不邪淫即好,夫婦仍以正常隨俗為宜。今日社會的居士生活,也不允許有離群獨居,專精於禪修的可能;若能保持五戒清淨,並且訂有禪修靜坐及讀經、禮誦的日課,以健康的身心,對家庭、社會、眾生,盡其所能,即是菩薩道的行者。
(六)
問:實施觀心法門後,雜念妄想不多,比較常能保持空念或無念狀態。唯古德有云:「起心動念是天魔,不起心動念是陰魔,道起不起時是煩惱魔。」有念與無念,似乎相違,究竟如何才好?大概只要不執著即可。又何謂天魔、陰魔、煩惱魔?
答:居士的保持空念、無念,並非湯有遣空的中道之空,是沈空滯寂的頑空,甚至可能尚在無所事事的無事殼中,所以不能徹見空性的法身而悟入佛之知見。
禪者用功,必須從念念一摑一掌血的切實感,而至念念不留痕跡的自在解脫,方為真工夫、真見地。有念有著是凡夫,無念無執是死屍,無念有著是定境,有念無著是自在境。著有念固不對,住空念也不對。永嘉玄覺主張:「惺惺寂寂是,無記寂寂非,寂寂惺惺是,亂想惺惺非。」惺惺是不空、寂寂是無妄想。雖無妄想而仍清清楚楚,故非住於空念或無念。
居士所引古德句,我也不知出處。魔的分類有多種,如三魔、四魔、十魔。通常多稱四魔:1、貪等煩惱,名煩惱魔,2、色、受、想、行、識的五陰,稱為陰魔,3、死亡稱為死魔,4、欲界第六天的天子,稱為天魔。居士所引句,大概是說,天魔未入定,故起心動念;陰魔不修定,也不知起心動念為何事;煩惱魔則是由於分別起念和不起念而產生的。總之,乃在說明,不論起心動念或不起心動念,都不是禪修工夫,正如居士所言:「只要不執著即可。」
我們必須明瞭,中國的禪修者,不主張修傳統的次第禪觀,也不主張入次第禪定,而在於當下直指,雖不能直指,亦當不以「住空守無」為修行。
(七)
問:經由觀心,瞭解念頭是因緣而生,是假非實;但雖知假,仍被念頭所迷失,受其左右而不自覺,以致無法攝心歸空,並進而造業受苦,是何道理?
答:觀想法,只是工具,用佛說的觀想法,理解佛說的因緣法,從理論上已能接受。此是由教育的功能所得的認知,不是由自己內心深處發現的親證實悟。由教育所得的認知,當然也有用處,只是遇到心相活動的微細處、粗重煩惱的相應處,往往無法自主,也無能自覺,故稱為障──業障、報障、煩惱障。要想做到念念分明、時時操之在我、剎那剎那都能作自己的主人,必須付出禪修工夫的時間和努力。縱然見性之後,仍得隨時修持,始能稱為保任。居士有公務在身,有家庭的責任,只要經常保持細水長流,必定也能日有進境,水到渠成的。
(八)
問:我已很能接受「無我」、「無常」及「一切唯心,萬心唯識」的觀點,但總覺得在內心深處,仍有一個模模糊糊、似有似無的「我」在,不論日常生活中的起心動念,或在修行之時,都有這個「我」在作主,究竟何故?如何才能真正「無我」?
答:由理解佛法而認知「無我」,並不等於親證「無我」。我有一篇短文,題為〈從小我到無我〉(編案:收在《禪》中英文對照本,本社印行),說明小我也是有用,若無小我,即無能夠主宰生活方向的人,亦無能夠發心修行的人。由修行而從各個分別的小我,可進而成為全體統一的大我,再從大我的徹底粉碎,即是到了大地落沈,虛空也無的境地,才是無我。此一無我,是無小我,也無大我,即是《金剛經》、《圓覺經》等所說的「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金剛經》又說:「無法相,亦無非法相」,「若取法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執著有我,是我;執著無我,也是我。唯有用禪修的方法,如參話頭,才能將妄情逼盡,使真正「無我」顯現,屆時便與三世諸佛同一鼻孔吸呼,也與一切眾生同樣地喫飯睡覺、屙屎撒尿。居士的情況,是因為尚在信解起行的階段,未能實證,感覺有我,乃是正常的。
(九)
問:通常將起貪嗔之時,反觀此心,便能不起,可知觀心法門,亦頗殊勝。唯其遇到煩惱太強之時,雖然用心觀照,也無法消除,此時輔以念佛法門,將注意力移至佛號,或許有用。如果觀心與念佛,都無法消除強烈的煩惱之時,則應如何對治?
答:居士所用的「觀心法門」,不知何處學得?從信中所見,雖有點像默照禪,大體上仍是靜坐的層次,不同於次第禪觀的修法,也不同於正宗禪修方法,所以僅能在風浪微小之時有用,尚無反制煩惱的功能,更無消滅煩惱的功能。
的確,高聲唱佛號,最能轉移煩惱.即使默念佛號,也較靜坐有效。但是驅除強烈煩惱的方法,莫過五體投地的大禮拜,將心專注於禮拜時的每一個動作,久久即能遣除強烈煩惱於不知覺中了。至於久修禪法的人,自不應有太強的煩惱生起,用一句話頭來對治,便已足夠了。
結論
讀到居士來信,已五個月,由於事忙體弱,未能及時執筆作覆。居士認真禪修又能虛心發問,且係親身體驗的疑難,可見用心殷切,殊覺可貴。唯其禪修心境,因人而異,要求的標準,亦人言人殊,我只是從禪籍以及經教所見,加上自己的淺薄體驗所得,作了如上的答覆,以供參考。
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四日寫於紐約禪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