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天下事,形形色色,最好以佛法的智慧來給予觀照;人間事,層出不窮,應當用佛法的慈悲來給予關懷。
身為一個出家人,特別是像我這樣一個十三歲開始就出了家的人,對於天下人間的所謂世俗事,究竟瞭解到多少?深度又如何?老實說,我是一個大外行,我的本行是研究佛學及修行佛法,我只是從另一種角度和立場,說出我對於天下事及世間相的看法。
出家學佛五十多年,但我也是一個普通人,我跟一般人同樣有父母、親人和師長、朋友,我也是生活於人間。我雖然沒有妻兒等的家室之累,卻也有做兒子、學生、弟子、老師的經驗。我之所以要學佛出家的目的,就是要將一己之所知、所能、所有,奉獻給需要我奉獻的眾生。所以我熱愛世間的生命,關懷人間的疾苦,不斷地學習,無悔地奉獻。因為人間需要溫暖,天下需要和平,佛法的慈悲與智慧,就能提供這樣的功能。
我以出世的身心,談論世間的俗事,若以傳統的刻板印象來看,我不僅是外行人說外行話,似乎也超越了我出家人的本分。其實,佛法就是為了化迷導俗而設,如果與世俗脫節,佛法豈不成了無用之物。無怪乎禪宗的《六祖壇經》要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了。
我當然不敢說,我已看盡天下眾生的種種現狀,但已遍歷東西兩個半球的亞、美、歐三大洲,處處留心,時時學習,並且隨緣用佛法來自利利人。因為我既不是用冷眼看待世間,也沒有以狂熱迷戀世間,而是常用佛法所示清涼的智慧和溫暖的慈悲來關心世間。所以,不論在東方或西方,有越來越多的人,向我請教佛法,多多少少,可以幫助他們突破一些困境。
在國內,也有不少的大眾傳播媒體,向我邀稿,約我訪談。林淑蓉小姐就為我策畫了兩個專欄:1.《中國時報》副刊的「法鼓鐘聲」,2.《大成報》副刊的「聖嚴法師談天下事」。由她擬好一篇一篇的主題,請我逐篇口述,她為我筆錄成文;經我潤稿後,陸續刊出的過程中,獲得不少讀者的喜愛,也受到多層面人士的注目,此其間尚有幾家期刊,向我徵求了去轉載。
到今(一九九五)年初,淑蓉告知我說:「發表於兩個專欄的文章,已足夠出兩本書了,而且皇冠出版社有意簽署出書合約。」現在,二書即將先後面世,故把出書因緣,作一番追敘。在此,我要對淑蓉、兩家報社主編、皇冠的主編,以及讀者們,表示感謝,也要對最後清校的翠蘋,表示謝意。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聖嚴自序於臺北巿北投農禪寺
賄選
從佛法的觀點來看,一個人會花錢去得到官職,是因為人性當中有一種潛在的虛榮心和貪心。
一個人因為無能,就希望人家知道他有能力;因為無勢,就企求更大的勢力;因為沒有憑藉,就要追求安全的保障,這都是為了保護自己。
人類最大的弱點在於沒有用智慧面對現實,因此追求外在的假相,舉凡虛名、虛利、虛榮、虛位……通通追求。只要有利可圖、有名可沾、有勢可仗、有權可爭、有位可佔,他們一定不遺餘力去爭取。當他們實力不夠、德望不足,用正常手法得不到時,就使出歪手段,因此,賄選的現象就出現了。
過去的朝代也曾有買官的記載,但是,大多只是徒具虛名的官,並沒有實權;不過也有朝代是真正賣官鬻爵,只要有錢就可以買官做。這是朝廷為了要錢,便以此制度滿足人的虛榮及權勢慾。
可是,賄選的問題比買官做更嚴重,賄選會產生許多其他的連帶問題。例如:第一,他不是因為有實力而得到那個位子,能不能恰如其分地扮演好那個位子的角色,是一大問題。第二,他拿錢投資或舉債來賄選,等到有了名勢權位,他很可能要把當初拿出來行賄的錢,雙倍、甚至於十倍地拿回去。
對被賄選者也造成很大的損失,表面上,他是拿到錢了,不要說不拿白不拿,當你拿到賄賂款的同時,也等於失去了自己的良心,因為,人的心裡會想「拿人錢財,與人消災」,而且,總是拿了人家的,即使不為他說好話,至少也不該說壞話。
如此一來,惡勢力抬頭,黑暗面擴散,受損的又是受賄者自己。
賄選本身,行賄者為了虛名,受賄者為了浮利;前者精神上沒有安全感,後者也沒有得到什麼實質利益。這麼一來,惡因惡果相互循環。
以個人來講,行賄者及受賄者兩造自己就是在承擔著惡因惡果的循環。以整個社會來說,也越來越黑暗、越來越恐怖、越來越沒安全感。站在佛教的立場來看,不必等待神、佛、地獄來懲處他們,事實上,他們的心理及人格已經深受污染,而且越陷越深。
以佛法的觀點來說,這是人性的弱點,應該以教育、道德和宗教的觀念來糾正他們,讓他們真正面對現實,不要讓他們繼續行賄、受賄。
賄選者也有值得同情之處,一人行賄便會帶動許多人行賄,為了發展自己的政治抱負,便不得不以更多的金錢來收買選票。如果人人拒絕接受賄賂,行賄的歪風便會自然消失。
藝術品義賣
一九九三年九月四日,法鼓山舉辦藝品義賣,是現代佛教界藝品義賣的開創者。過去的義賣並沒有集中在藝術品,而是只有幾件藝品畫作,攙雜珠寶、佛像、佛教文物、食品……等。集中焦點在藝術品義賣,法鼓山是第一個佛教團體。
我當初舉辦義賣的首要目的,是希望集合藝術家,創造他們新的藝術生命。因為他們把作品提供出來,就表示認同我們,認同我們就會關心我們,接受我們的訊息和理念;我們要做的事業,他們也會來關心,關心之後,他們自然而然受到佛教影響;他們對宇宙人生的體驗會更深遠,以更超然的角度來看;他們日後的作品就會更超然、更深入。
當初並沒有想到要賣多少錢,我們想投資幾百萬,可能也賣個幾百萬吧。甚至想到如果這些作品一件也賣不掉,我們法鼓山就全部收藏,讓藝術家的生命,在法鼓山全部流傳下來,也是結一個緣。
沒想到展出之後義賣時,這些藝術品值約五、六百萬,可是賣到三千四百萬。這不是人家要來買畫,而是法鼓山需要錢,他們來捐助我們。買畫的人都不是收藏家,而是我們法鼓山農禪寺的信徒和弟子,他們覺得師父很辛苦,找錢不容易;既然辦義賣,也不能讓捐畫的人失望。基於這兩個原因,就把價錢抬高再抬高,有的作品甚至抬高十倍,原來標價五萬元,賣到五、六十萬。
我應該講一句公道話,像這種情形,並不是為了藝術品的收藏而買畫;所以,有好多位認購者,認購之後又捐了出來。
後來發展成現在的情況,讓我覺得很歡喜。在我們之後,佛光山、慈濟功德會都覺得這也是個募款的好辦法,可以透過義賣藝術品的會場鼓勵信眾們來捐款。
在義賣會場的氣氛讓你覺得捐錢買畫是值得的。信徒的心理是:這次沒捐,下次大概沒有機會;人家都捐了,我也應該捐;我若沒叫高一點買進來的話,願心沒有了。
因此,他們不是考慮畫作價值的問題,而是以發願的心,對師父理念的認同,對佛教事業的護持,來捐錢買畫。他們自己認為,值得捐這個錢,這個錢在這個時候值得捐,這時捐款最能激勵拋磚引玉的向心力。群眾心理加上願心,熱絡的場面就出現了。
佛教界的義賣所得,都是為了佛教對社會奉獻的事業,所以,我也很高興。今日的佛教能為社會作如此多的奉獻,在過去是無法想像的,將這些錢真正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
社會上不要把這件事看成佛教界很會撈錢,越撈越大筆。如果這樣想,我的罪過很大。正如有一位參與佛光山義賣活動的人士所說:「這些錢若不捐給佛教,也不一定就會捐給其他團體。」
不過,近幾年來,我都是在帶動社會風氣,如果變成氾濫也不是很好。任何事情,一旦氾濫就可能造成社會人心的不平衡,社會輿論對佛教界的藝術品義賣會的風潮,已經有點不平衡,好多媒體已從各種角度在討論這件事了。
二二八事件
當年的二二八事件,造成現在每年二二八前後的幾天,社會總有一些不安的情緒。
我們應該想到二二八事件本身也有它多重的因,不是突然間就發生的。造成二二八事件的因究竟是什麼不要再追究了,追究它是件很痛苦的事。我們知道當年國民黨部隊在光復不久後的臺灣發生這種事,而今天國民黨部隊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我們講因緣,不能將因緣孤立起來看事情,凡前因後果及當時的很多因素綜合起來,才導致一件事情發生。我沒有研究二二八事件,越研究可能扯出更多的怨恨。當然,有人研究後,能對社會有所交代,能讓社會知道更多,讓大家更清楚之後,也可能心裡比較平坦一點,但是,有一些問題就是錯綜複雜,甚至還有無頭公案。
在佛法來講,有個交代也很好;政府對此有所交代,民間且給予正面的肯定。可是,二二八事件不是單純的謀殺事件,也不是單純的政治事件,它是許多複雜的因交織而產生這樣的問題,所以,要把它徹底釐清是不容易的事。
另外,對當時橫死者給予慰靈是應該的。人在意外事件中死亡叫作橫死,橫死是冤魂,應該給予慰靈。這不是平反,現在沒什麼好平反的,而是平息大家的心。平息家人、後人的心,和平息當年冤魂,是同等重要的事。現在做得很好、做得很對。
不過,如果一直要繼續查個水落石出,要叫誰來負責任,又變成冤冤相報了。也就是說,殺人者死,有仇報仇、有冤報冤,那就是冤冤相報,會造成人心永遠不能平衡。
被殺的人已經很可憐的了,那麼,現在不必再追究當時犯錯的人。這些人當時並不覺得自己犯錯,如果當時他們覺得是犯錯的話,他們不會那麼做的。我們若把現在被認為當年犯錯的人殺掉或鞭屍,那我們也不仁慈了。
事情已經過去四十多年了,就讓我們把歷史的歸歷史,不必大事翻案,藉此案再加其他案,案上加案,否則我們的社會很痛苦,被捲進去的人很痛苦,而未被捲進去的人也很煩惱,覺得社會這麼不公平。
人間不公平的事很多,能夠讓我們完全公平是很難的。公平有主觀的公平和客觀的公平,而真正客觀的公平根本沒有,任何事都是站在某一點上看是公平的,當我說我是客觀的,事實上,某一點也是主觀的。所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根本沒有定論。
從佛法觀點講,冤家宜解不宜結,以寬恕的心、以原諒的心、以慈悲的心來對待不平衡、不公平的事,做到以後盡量公平,至於已經過去的不公平,大家知道那是不公平,我們心裡就有安慰感了。
人死了不能復活,不要再為這件事殺掉一個人,自己繼續痛苦也沒必要。我們為二二八事件亡靈祝福,祈願他們也能寬解,不要再難過,快快超生。如果我們人間老是為他們不平,他們也永遠不會平安,他們也很痛若,我們何必自害害人。
由於我們盡力化解,已經得到某種程度的公平。這個世界應該多原諒人,如果不原諒人,會造成更多的暴力。
婚姻暴力
婚姻暴力不是現在才有,在中國歷史上,古小說中,都有描述類似的問題。
發生婚姻暴力的原因,有的是因為夫妻其中一方發生外遇,有的是夫婦兩人性格、觀念不同,有的是兩人生理需求不同,有的為了財產,有的為了兒女……因素很多,通常由其中一個問題又衍生出其他問題,後來就越演越烈。會有上述種種不協調的問題發生,和年齡不一定有關,倒是跟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可能有一點關係。
從因果來講,每一個人從過去很多世以來,在人與人之間都是有恩也有怨的,沒有恩、沒有怨的話,不容易在一起成為夫妻。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妻並不多。
凡夫每個人都有煩惱,有煩惱就會折磨自己、折磨對方和家人。他們並沒有想到要折磨人,只是因為自己心理上有矛盾,或身體上有困擾,遇到適應上的問題,就會對身邊的人發洩,或有意無意地傷害他們。在過去無量世以來就有這種情況,到這世才會又做夫妻,做了夫妻,一邊互相報恩、還債,一方面又在互相傷害、舉債。所謂「欠」,就是彼此之間恩怨不清。
認清楚這道理之後,我們就應該朝「冤家宜解不宜結」的方向努力,不能夠老是以「不是冤家不聚頭」來搪塞,繼續互相折磨。那麼,冤家一直做下去,來生還要做冤家,彼此好痛苦,總是還不清。
如果夫妻間彼此覺得不合適,不能夠互相體諒、互相忍讓、互相尊敬,那就要反省。不要像山上的水,總是往河谷裡、海洋裡流,越流越遠、越來越加深夫妻間的不和,應該及時警惕、回頭是岸。
既然做了夫妻,在日常生活中要見微知著,要從小的地方開始反省,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老是彼此計較、爭吵,否則會越演越烈,最後就可能演變成暴力事件。
一男一女結婚,可能是父母作主,可能是朋友介紹,可能是自由戀愛;一旦結婚之後,就要作「共同生活一輩子」的打算。如果後來發現實在沒辦法再生活在一起,那麼與其老是在打架、吵架、做冤家,也許分開會比較好一點。但是,切不可把婚姻當兒戲,切不可輕易地考慮離婚。
縱然分開了,之後還是要做相互尊重的朋友,不必永遠做冤家。有的人在分手之後,還會愛恨交加,彼此傷害。例如,丈夫跟太太已經離婚了,當太太有了另外的男朋友時,先生就無法忍受,找機會以暴力加諸那個男的或前妻。也有的太太無法原諒已經分居的丈夫行為不檢,當先生和其他女性有親密一點的交往,太太就打翻醋罈子,興師問罪什麼都來。這都是很可憐也很可惜的事。
我們作為一個人,任何事情都應該三思而後行,不要盲闖,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罵人是不應該的行為,打人、殺人更加不應該,那要負刑事責任的,要負因果責任的,是不得了的事。有的人想「我殺了他,可以出一口氣,就是拼一個同歸於盡也沒關係。」可是,這樣值得嗎?一次至少死掉你和他兩個人,而且整個家庭都被你的衝動毀掉,也為社會上相關的人帶來災難,這是多麼不划算的事。
從佛教的因果觀來看,如果這一生我用暴力對付你,或者你用暴力對付我,下一世還是會碰到一起,相互殘害、冤冤相報,永遠罵來罵去、打來打去、殺來殺去,真是不得了。婚姻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三世因果的循環,唯有及時剎車,把心結打開,才能徹底防止夫妻間婚姻暴力事件的發生。
青少年自殺
年輕人血氣方剛,人生的經驗不足、歷練不夠,比較欠缺理性的考慮,一時的衝動就去自殺了。我們必須瞭解青少年自殺的背景和原因,才能防止事情的發生。
對成年人而言,青少年自殺是難以理解的。成年人覺得:小孩子那麼小,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壞,為什麼自殺呢?
我們要知道,小孩子到這世上,自從能分辨世間的事物,或認識一個人的名字、身分、現象後,他們就自以為懂事了。他們沒有想到自己是尚未成熟的,自己是無知的、不懂事的,父母常說:「小孩子,不懂事﹗」他們被罵得不服氣。
我們也是從小孩長大成人的,小時候我們也有相同的情形,個性倔強,跟老師、父母嘔氣,或小孩子彼此爭執,因為他們自以為已有獨立判斷能力、有獨立人格、獨立思想和思考能力。當他們自以為能獨立思想和思考的能力受到懷疑和歪曲時,他們便會承受不了。
社會的價值觀是以成年人的價值觀為準繩,社會的、學校的、家庭的成年人,給他們一個又一個框框,讓他們覺得「應該在這些框框中才對,不在框框內便是錯的」。對師長、父母而言,設這些框框並沒有錯的,因為年紀大的人經驗老到,為了關懷小孩,才會告誡小孩子:「你不這樣做會有問題的。」
可是,小孩子的想法並非如此,小孩覺得受到壓迫、控制、操縱,失去自己獨立自主立場時,他們覺得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是沒有意義的。
另外,十二、三歲的小孩也會為愛情而自殺,大人會殉情,小孩也會殉情;還有為讀書而自殺;還有為家庭、父母的問題而自殺的;還有認為「活在世上毫無意義,又不是為自己而活,死了還不是一樣」……等。
這種情形,很多教育家、兒童心理學家、父母親,都在想很多辦法來訓導孩子,這些是永遠也做不完的工作,而問題也永遠無法根除。
因為,大人還是大人,小孩還是小孩。大人如果順著小孩,那小孩就更危險了;如果不順著小孩,小孩又覺得受不到尊重。順著他也不對,不順著他也不對,這個問題真是兩難。
最好的辦法是從小開始指導他們具有宗教的觀念、宗教的信仰。宗教信仰可以引導他們知道有因有果;現在做什麼,將來會如何如何;這一生不報,將來還會有果報;人從小到老的過程就是因果的過程。
把這些道理、觀念灌輸給小孩子,他們就會有安全感,知道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果信仰佛菩薩就能逢凶化吉,但是,還要靠自己的誠懇、自己的努力,面對現實,這些問題才能解決。如果能夠這麼做的話,小孩子自殺的問題才能減少。
如何避免婦人之仁
現在社會上很多人在做善事、做好事,這代表著我們的社會充滿愛心和溫暖。但是,慈悲必須和智慧配合起來,否則,雖存好心卻可能做了壞事,出錢出力的結果造成別人的困苦,反過來怨恨你。那是不會幫忙,以致越幫越忙。這種事情常發生,如何判斷,必須靠智慧。
智慧指的是經過調查、考察、客觀判斷之後所作的決定。有時候,即使是經過研判之後作成決定,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確的。
智慧的意思是不為自己打算而做的好事。例如,有一樁事在你面前出現,你不以自己的利益為前提,也不特別為某個人、某個團體的利害得失考量,心平氣和地把前因後果弄清楚後,以純客觀的立場,所下的判斷。
有一些佛教信徒想要回饋社會,拿錢出來做布施,卻不知道怎麼做,就來問我怎麼辦。
我的建議是,就像你要把錢存放在銀行一樣,必須先調查那家銀行的信用比較好、資本比較雄厚,在國際上信譽如何,即使這家銀行倒掉,也有其他保險公司出面付給理賠,同時也得弄清理賠的數額。這樣你把錢存放在這個銀行裡,比較可靠。
將錢拿來做布施也是相同的道理。你事先得調查那個人、那個機關、那個團體、那個地區的那一樁真的需要幫助,你不要錯過;可是,一般人則是通過可信親友的介紹獲得資訊。經過調查之後,確信某些團體有信用,有長遠及整體的工作計畫,有完整的管理制度的話,那大概比較可靠。把錢捐給他們,參與他們,奉獻社會。這可以說是有智慧的布施。
當你要決定是不是該幫什麼人的忙之前,應該靜下來想一想,不要馬上作決定,除非你對這樁事、對這個人已經很清楚,才可以馬上作決斷,否則應該先仔細考察及考慮。
在做的時候,要把金錢的力量用在刀口上,不要錦上添花,應該雪中送炭。
要有智慧,並不是很簡單的事。智慧本身必須放下主觀的自我,同時要靠經驗的累積、心胸廣大、看得遠又看得準。
婦人之仁的現象就是不問就裡、只看現狀,凡是有人求助,便給予布施,造成更多好逸惡勞、不事生產而伸手要錢的人。這會為社會造成雙重浪費,既浪費了有用的財力物力,也浪費了寶貴的人力資源。
頂客族
為了充分享受兩人在一起的時間,夫妻雙方都在上班的家庭就不想要小孩,因此使得今日社會的「頂客族」越來越多。
從正面來看,不生小孩就使我們地球少一點眾生、少一點麻煩,似乎也是對的,但這個觀點太勉強了。
在這個世界上,如果大家都是頂客族的話,會使得世界人口越來越少,最後就沒有人了。可是,有一些眾生還是要轉世為人,既然到不了我們這個世上,就轉世到其他世界去了。這好比說,把蛇洞封起來,蛇不從這個洞口出來,還是會從其他洞口出來。佛教的世界觀是很大的,只要尚有眾生沒有解脫生死的煩惱,即使不來這個世界,還是會投生到其他世界去。
所以說,頂客族對社會的正面意義不大,倒是負面影響比較多。
頂客族年輕的時候,有兩份收入,在一起享受男女夫婦的生活,沒有兒女的牽絆,看起來好像很自由、很輕鬆,其實,他們的苦果在後頭。
夫妻兩人到了四十歲以後,還是頂客族的話,彼此沒有了新鮮感,沒有兒女作為彼此生活的調劑,馬上會產生感情的問題,人間的神仙眷屬畢竟太少了。
當然,現在的孩子到了十七、八歲以後都會獨立,特別是西方人,高中讀完就離開家,留下父母兩人,但這期間至少有十七、八年孩子都在家,夫妻兩人的感情會因為孩子的關係而更親密,家庭氣氛更加和諧。例如,夫妻兩人要吵架時,看到孩子在旁邊,就不好意思吵了。所以,孩子對夫妻兩人的感情有所助益,不是累贅,也不是來討債的。
孩子在家的這段期間非常可貴,父母從青年進入中年、進入老年就是這段期間。現代人多半要在二十五歲以後,甚至三十歲以後才結婚。結婚之後過幾年才生小孩,等孩子離家時,夫妻已經五、六十歲了;進入晚年後,夫妻兩人吵架的機會少了,做冤家的情況就不多。所以,夫婦到了晚年,孩子縱然不在身邊也沒什麼大問題了。
人到晚年,有孩子還是有用。孩子偶爾跟年老的父母打打電話,一年之中會去看父母幾次,這也是很大的寄託、很大的安慰。現在有人到了晚年就專門跑寺院、修行、吃齋、打坐、畫畫、下棋、看書、做學問、做義工、為社會奉獻,這種情形會越來越多。這種人若是有孩子,帶動兒孫一起參與社會工作,不是更好嗎?
西方這幾十年來,頂客族有越來越多的趨勢,但我相信思想會轉變,風氣會改變,所謂六十年風水輪流轉。
因為,如果現在有半數以上的人是頂客族的話,那馬上會面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當現在這些頂客族到了六十歲時,社會的生產力該從那裡來?
頂客族退休後,他們也許自己有積蓄可以養老,但是大家通通養老,誰來負責生產線呢?也許生產線有機器可以代勞,但機器也要靠人來操作、經營。當這批頂客族年紀大了,不能做事,使社會受到災難時,下一批年輕人就會改變觀念,不敢做頂客族了。
所以,我在這裡呼籲:
現在的頂客族應該往長遠看,不要那麼自私、不要為幾十年後的社會製造困擾。
除非人類不要繼續繁衍,否則,社會上出現一批頂客族後,應該要自然調節,讓頂客族越來越少。
禪對企業的影響
現在社會上一窩蜂地禪禪禪,我倒有個隱憂,擔心大家被「纏」住了。
我是在推廣禪修,可是,假如大家對禪沒有正確的認識,忽略了禪的健康面,而只重視禪修的效果,那可能會為社會帶來一股歪風。任何事情一旦氾濫狂熱,就容易有問題。
我提出這個看法,並不意謂著今後我就不要指導禪修了;我真正擔心的是,今天臺灣社會對禪的健康面認識太少。
現在有很多人盲目地推廣禪的運動。有的人是好心,他們認為禪很有用;有的人是藉禪修來圖利;有的是虛張聲勢,他們懂得一點禪的方法,也剽竊一些禪的觀念,但卻是為虛名浮利和造勢,於是弄一個團體、組織一個什麼禪會。
這種為了自私的目的而推廣禪修的人,他們的作法表面上看好像有益社會,其實是給社會帶來負面的影響。因為:
雖存好心,卻做了壞事。因為不瞭解健康的禪法,以為只要教打坐,就能有益身心,這樣很危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果觀念不正確、心態不健康,推行禪法會對人的身心帶來傷害。
完全為了虛名浮利和造勢而推行禪法,那更害人。從因果上看,做了惡人,造了惡業,一定會有果報,有的今生就受到果報,即使今生未報,來生也一定會報。
有些來歷不明、經驗不夠的人來教禪、傳禪,被他們教的人觀念不正確、方法不正確,初修好像有益,日久反受其害。
這麼說,禪是不是不要推行了?還是要推行,但觀念一定要正確。用正確的觀念推動禪法,對人的身心很有益處。
現在很多人學禪都希望身體有反應、心理有反應,以為這就是成果,覺得很有成就感。這種人到處都有,沾沾自喜、津津樂道。如果執著身心反應,覺得那是成績,是修煉的目的,那就可能走火入魔。這個就是大麻煩。
禪其實很簡單,就是不要走近路,要踏踏實實、實實在在地做一個人,誠誠懇懇地做一個人,這就是健康正確的禪法,能使人健全自我,奉獻自我,更進一步達到超越自我的境界。
很多社會的領導階層及管理階層的人士到我們法鼓山來學禪,我不會教他們圖暴利、近利,我讓他們把眼光放遠,心胸放大,但走路要從踩出去的第一步走起,要步步踏實、步步為營,不僅僅是一步一腳印,還要「一步一個坑」那麼紮實。領袖人物要放長線才能釣到大魚,要先知己知彼,知道自己有多少資源,也瞭解社會需要的是什麼,明白自己能夠運用的資源是什麼,社會需要提供的資源是什麼。以真心說實話,應做什麼事,能做什麼事,就做什麼事,這才是正確的禪的精神。
禪的精神絕不是虛無縹緲、不切實際的幻覺與幻境。
正確的禪法所講的自由自在,是指心裡有信心、有準備、有勇氣、有本事迎接任何現實的困難,故對各個層面的社會大眾都是有用的。
大的包容小的,小的諒解大的
人類能夠互相包容,人間就還有希望,不會絕望。
小孩在大人的照顧下漸漸長大;社會上有些小團體,也是要在大團體照顧之下才能成長。
任何動物,例如,鳳凰、象、龍,都是從小變大的。團體也一樣,都有它新的開始,不可能一下子就成為大的。新的、小的有一天也會變大,大起來可能對社會很有幫助。所以,站在大團體的立場,應該要包容那些小的團體,協助那些小的團體。
最近有兩位民進黨籍的國大代表來法鼓山參加禪修營,第二梯次又有國民黨中央社會工作會高級幹部也來參加禪修營。我看他們兩個黨的人員都很可愛,都很好。民進黨沒有要把國民黨打倒,國民黨也願意和民進黨溝通,他們能在法鼓山彼此激勵,互相學習,實在很好。
我接觸到的這兩個黨的高層人士都很有包容性,他們沒有存著「我要把它吃掉」、「我要把它消滅掉」的心態,在法鼓山的理念下,他們結合在一起,雖然兩黨的意識型態不同,若能彼此尊重,實在很好。
當一個團體還很小時,大的團體如何看好它,使它成為一個很好的對手?
以我自己為例,當年臺灣只有我們一個中華佛學研究所,後來有另外一個佛研所出現了,而且是強棒,對我們而言是一股很大的力量,逼得我們往上走,逼得我們更努力,否則,我們就沒有生存空間了。因為,資源就是這麼多,學生、師資和經費來源都是有限的,如何平均分配?
他們開學典禮時請我去參加,當天我覺得非常高興。我在致詞時說:「只有我們一家佛研所時,猶如只有一隻手掌,根本使不上力;現在有兩家佛研所,我們可以有對手鼓掌了。」兩個團體可以互相激勵,彼此幫助對方成長,以後我的研究所可以辦得更好一些,對我們的佛教、我們的社會,都會更好一些。
當時,如果我換另一個立場想,就不希望有另外一個佛學研究所出現,因為它出現就把我的資源搶去了,把我的據點佔去了;我原來有一碗飯的,就只剩下半碗了。
可是,我的想法不是這樣。我的想法是:有兩個單位的話,我們會開發新的資源出來,那對社會更好;對我們而言,也會成長得更快。我這樣一想,覺得心裡好高興,本來孤掌難鳴,現在可以鼓掌了。
當一個小團體或新團體出現時,因為我已經有基礎,比它大幾歲,所以應該有包容它的心胸。有一個新的研究所出現,不是打擊、不是衝擊、不是壓力,而是對我成長的助緣。這不是我的心量大,而是佛法的包容性,真我無我,實相無相。
至於小團體、弱勢團體欲謀求生存之道,還得要有智慧,要看當時大環境容許我們到什麼程度,我們一定要先求在自保的原則下,必要時要妥協;在可以不妥協的情況下要堅持,堅持才能成長,才能保住自己。
小團體對大團體不是包容,而是諒解它。大的團體雖然不夠好,但希望它更好;我們沒有它大,但相信有一天自己可以更茁壯。新團體的出現,也能促成原有大團體的革新。
小的團體要有自信心,力量雖小,但有好的理念、方針,所以做起來會比現在的大團體更好。因此,我們要堅持立場,必要時才妥協,免得覆巢之下無完卵,連自己立足之地都沒有,遑論成長了。
但是,不要想用小包容大;大的要包容小的,小的要諒解大的。
包容是容許小的存在,容許小的發展,讓它長大,甚至大到最後,能夠取代母體的地位,交互消長,共存共榮,這也是正常呀!
女人外遇
在印度的《摩那法典》中,關於女人的婚姻觀曾有這樣的記載:當丈夫出遠門,過了很久都沒有訊息,太太可以改嫁。她嫁人之後,丈夫又回來了,如果她能回到丈夫身邊,那很好;如果不能,那只好請丈夫原諒,女人並沒有犯罪。
中國古代要求女人守貞節,比古印度的記載還要嚴格。古時候的女人,婚前若有了男女茍且行為,她就不是貞女;結婚後,萬一丈夫死了,她若再嫁,也會被指為不能守節。對女人而言,這好像一副是手銬、一副是腳鍊;貞節之名聽起來很美,但都是束縛。
我們也不要責怪古人,因為一個家庭的穩定,需要有個賢內助。丈夫若在外頭亂來,還不至於動搖到家庭的根本;主內政的是太太及母親,母親和孩子關係密切,丈夫只要不把外面的野女人帶回家,那這個家尚不致有大問題。即使丈夫帶另一個女人回家,一個大太太、一個二太太,若能彼此以姊妹相稱,相安無事,也不會對家庭造成威脅。
在過去的社會,如果太太在家有了野男人,那就不得了。野女人可能會來騷擾家庭;野男人則更嚴重,一旦讓野男人進了家門,丈夫便有危險了,回家去隨時會有殺身之禍,就如同強盜住進了你的家一樣,你就投降吧。
古人要求女人守貞節是為家庭和樂、安定,女人站在女性主義的立場,雖然覺得不太公平,而且吃一點虧,可是不會產生什麼大問題。因為女人對性的要求,心理層面超過生理層面,女人不像男人,男人的生理慾望比較強。所以,要求女人為了家庭的安全而放棄外遇的活動,是比較容易的事。
現代的社會不一樣了,男人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女人在工作場合也會遇到長官、同事、客戶……種種男人。如果男人在家裡不負責,在外邊亂來,也不給太太適當的關懷,那這個家庭的女人和男人一樣,也可能會發生外遇。不一定是女人勾引男人,但是和別的男人相處久了,加上丈夫疏忽了太太,女的一方面覺得不公平,想要報復,一方面也是為了填補心靈的空虛,外遇就發生了。
現在女人的外遇和男人一樣,被認為是「不正常的正常現象」。甚至有人以為,男人有外遇,女人也有外遇,就變成是公平的、正常的。這好像已是值得同情、原諒的事了。
但是,我不能茍同這種事。
因為,今日的女人若跟男人比較,還是家裡更重要的主角。雖然女人在外面也有不少是白領階級,一樣賺錢養家,對家庭的貢獻和男人相同。可是,在對於子女及家庭的情感上,她和男人並不相同。
女人就是女人,她對孩子的愛和父親不同,對家庭的歸屬感和男人不同。不負責的男人可以丟了這個家,但在太太心目中,丈夫和孩子就是她的家。和丈夫、孩子一起生活的感覺就是她的依靠、她的歸屬,也是她的安全感所在,好像有一個窩就是她的避風港。
男人的心多半是向外的,女人的心多半是向內的,男女先天性向不同。人間之所以還能維持文明的發展,也沒有因為戰爭而全部死亡,就是因為女人喜歡家,對家有歸屬感。
所以,我奉勸女人不要為了報復男人而找外遇。即使有人引誘妳,也應該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家庭安全保障,為了兒女人格的正常發展,拒絕外遇。
假如母親和父親一樣有外遇,他們的兒女可能有樣學樣,尚未成年就已經和異性同居了。因為子女為了報復父母,當父母有外遇,對孩子的關懷就會少很多。所以,有小孩的女人,自己絕不要有外遇。
即使尚未生小孩,女人和男人還是不同。一個男人有過幾個女人,男人還是男人;一個女人背著丈夫另有幾個男朋友,人家對妳指指點點不說,外面的野男人也不會認同妳,對妳這麼一個女人,他會付出真感情嗎?妳所得到的,實在要比失去的少得多了。
由此可知,男人固然不該有外遇,女人則更不必為了爭取男女平等的理由,而主張可以有外遇了。
明星熱
崇拜偶像是人性的正常表現。因為人的知能及體能受到自然的限制、社會的約束,就在心中產生種種幻想。
有很多人喜歡看武俠小說及神怪故事,裡頭的人物能夠飛簷走壁、高空飛行、鑽天入地、自由變化,這都能滿足人在體能上、知能上的想像空間。甚至一些科學家、大學者也都喜歡看這一類的書,我自己有時候也看。明明知道那不是事實,可是,作者能夠寫出這樣的情節,我很欣賞他們豐富的想像力和文字的表現能力。
在現實世界中,有些人給人的印象,彷彿他們不是普通人,而是天降的偉人、地上的俊傑,他們的知能及體能均非常人所及,故被視為英雄,當作明星,受到崇拜。
例如,不久前當紅的美國黑人歌星麥可傑克森,他只是會唱歌、會表演而已,沒什麼三頭六臂的本領。可是很多人想:「那麼多人喜歡他,他一定很了不起、很完美。」他除了歌藝之外,是不是真的那麼美好,那可不一定。
當麥可一帆風順時,大家覺得他完美無瑕;未婚、性格好、沒有花天酒地。很少有人像他那麼幸運,彷彿是天上飄落的仙人,受到全球歌迷的崇拜。
後來發生一件事,有人控告他和小男孩有同性戀的關係,有性騷擾行為,報紙又一窩蜂地挖他的瘡疤,沒有人敢說他好話了。這是多麼現實殘酷的人心,原先是一位天王巨星,一下子變成大眾指罵的罪人。
這是很多人的明星熱害了麥可。他只是普通人,是個歌唱家,不是超人、不是完人,大家卻把他塑造成偶像,以為他樣樣和別人不同,一旦發現他也有人的弱點時,就對他失望,實在有欠公平。
也有人一直是個明星,像另一位美國老歌星法蘭克辛那屈,一生都很風光,沒有跌倒過。事實上,他也不是超人,只是會唱歌而已。
小孩子、年輕人為了夢想成真,在真實世界中找一個能發洩內心欲求的人。喜歡聽歌或會唱歌的人,就去崇拜歌星;喜歡戲劇的人,就去崇拜演員。其實,歌迷、戲迷們自己也未必想要成為名歌星、名演員,只不過把美夢寄託到特定的人身上,就形成明星熱、偶像狂的現象。
如果大家能瞭解,明星只是某一部分傑出,不是全部都完美,那就很平安,不會有明星熱了。如果把明星想像得很完美,就如有些男人要娶太太時,便從銀幕上找,以為某個演員戲演得很好,當太太一定很好,那就糟了。
演戲只是演戲,在實際生活中,她也只是平凡的女人;既然不是天仙下凡,便不能沒有人性中的缺點。如果把人當作偶像請到家裡供起來,這是愚蠢的行為。如果供的是雕塑的偶像,他不會動,那還算好;供的是人的話,就不可能沒問題了。
我們必須讓普通人減少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不是偶像的問題,從佛法觀點看,是因緣促成的。由於媒體報導,加上很多人吹捧,就形成偶像了。
我們應該把表演者當作一個普通人,歌唱得好就欣賞他的歌藝;演戲演得好就欣賞他的演技;球打得好是球技高超;舞跳得好是舞藝超群;文章寫得好是高明的作家……,我們應該給予讚美,不是崇拜,這樣就夠了。把人和才華分開來看,這是理性的,就不會有偶像化的現象了。
以我來講,常有信徒要把我當活佛、當偶像崇拜,我會立刻糾正他:「我是普通人,只不過學佛久一點,懂得佛法比你多,出家早一點,身分和在家人不同,其他都和你們一樣,我也會吃飯、也會上廁所,心中偶爾也有一些小煩惱,不過,對這些煩惱我會用佛的觀念和方法來化解。如果你出家了,只要經常努力,你也能做到這個程度,不要把我當神明、當活佛,我只是個普通的出家人。」
有的人會說:「師父,你不要客氣,你和我們不同。」
我說:「阿彌陀佛,我只是個老師,老師也是從學生出身的,做好學生之後,才能做老師。你現在不如我的原因,是你還沒做老師,你如果肯學習,也會和我一樣做成老師,你何必一定要崇拜我呢?你應該崇拜佛法、崇拜三寶、崇拜佛教教義,那就絕不會有副作用了。而人是有問題的,你把我當偶像,一旦我說的某些話、做的某些事遭人批評,那時候你會痛苦。你把我當普通人、當老師,才不會有問題;若把我當偶像,你會有執著的痛苦,我也會有被推崇的不自然。」
我這個當法師的人,都把被當作偶像崇拜的心理放棄了;青少年們也把心中的偶像夢及明星熱放掉最好。
負心
負心是指人家對你那麼真誠、對你照顧得無微不至、對你寄望很高、對你恩深如海;但你為了自己的前途、自己的名望、自己的地位和財利,而不想相對地付出、不想給人家回饋,也不想繼續負責任、擔義務,所以,拋棄了有恩於己、有情於己的人。
有人說:「最難消受美人恩」,如果一個年輕女孩愛上了你,你不知道那還情有可原,如果你根本就知道,也接受了她的關懷或真誠的愛情,最後卻把她丟下不管,這叫作負心漢、薄情郎。
這些類似的事,如果仔細檢討,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曾負心過,有的愧疚於己,有的對不起人。有些事自己知道,別人也知道;有些事別人知道,自己卻沒感覺到。
為什麼有些人感覺不到?因為他負心慣了,他覺得:「活該,誰叫他對我這麼好,我也沒叫他對我這麼好。」這種人沒感覺到自己的負心。
有些人則覺得自己是負心的。他會想:「人家曾經對我這麼好,當時我沒有要他對我這麼好,可是,他待我很真誠,我卻沒有盡到應有的關懷和應給的照顧責任,我真對不起他。」像這種人雖然負心,卻是好心。
也有另外一種人,對別人好,也沒期待人家回饋自己,這種情形就不是負心。在別人要自己幫忙時,盡心盡力幫了忙,而且並不存有要對方回饋自己的心。這樣的情況下,人家沒對我有所表示、有所回饋,他也不算是負心,因為他知道我不需要。他自己成長之後,對社會有所貢獻,照顧其他人去了,這就是回饋。
可見,負心的意義,一定是雙方的。其中一方在付出時,有所求、有所期待、有所依賴;另外一方知道他有期待、曉得他有目的,而他接受了,接受之後為了他自己另外自私的原因,不顧別人的付出,這才是負心。
遇到這種事,很難論斷孰是孰非。
作為一個凡夫,總還是要為自己打算,不能連自己的身分立場和生存的立足點都沒有。有的人在當初心甘情願地對你付出時,沒有講什麼條件,沒有表示他要什麼,你也沒有存心要欺騙他什麼,結果他卻要你的一切,包括要你的生命,要你為他去死,否則,就指你是負心人。我想,若到這種程度,負心也是對的,因為對方要求太多,不合情理。連人家的命都要,叫人家連站的地方、活的權利都沒有了,這就太過分了。
以付出者的立場而言,待人好的時候,不要存有太多幻想,不要有太多要求。「真正的愛心是純粹的付出,不是交換,更不是佔有」,不論把這句話放在那裡,都是對的,施不望報,才是做了好事。
站在公平的立場而言,父母對兒女的愛是親情的關懷,不是投資;男女之間的愛是互惠的感情,不是投保。付出的一方應該想:我的付出便是我的目的,就是我的愛;我的愛心的付出,就是我的心靈的收穫。他能接受我的關懷,我已經很滿意了,至於他能不能回饋我,那是對方的事,我不必寄望太高,否則,將來失望也會很大。
站在受恩者的立場,必須知道不能隨便接受人家的恩惠,不得已要受恩惠時,也要感恩、要回饋。如果對方不需要回饋,那我可以轉回饋給另外需要幫忙的人身上,那我也不算是負心人。
以夫妻感情的事來講,相處是雙方同意的事,一個願意給,一個願意要。對方願意接受,你應該感謝他,你的目的已達到;如果是用條件來交換,那是最痛苦的事。
把別人當作負心人,往往是自己製造出來的,一個是自己負了別人,一個是自己製造別人變成負心人。自己如果少一點期待,比較不痛苦,也不會覺得對方是個十惡不赦的大壞人,是要被打到十八層地獄去的人,這樣就能少製造一些負心的人。
同性戀
在佛教的戒律中,同性戀者是不許出家的。
同性戀會在僧團中製造很大的問題,雖然不會因此生小孩,可是,引起的問題比男女間的感情更嚴重。對於一個在家佛教徒來講,同性戀的行為,也一定要改過。
不論從人的生理或心理層面來看,同性戀都是不健康的。
中國《易經》講天地相對、陰陽調和、剛柔互濟,水火不容卻也能相互調補,如果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變成夫妻,這是很反常的,反常的事會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失去平衡。同性在一起就是一種矛盾,表面上可以得到性慾的滿足,但這只是假相的調和,無法得到陰陽兩性之間的調劑。
同性戀也會造成社會的不平衡。同性戀看男人和一般人不同,看女人也和一般人不同,就造成社會的不平衡,一般的社會也會排斥他們。同性戀自以為這是基本人權,既不妨礙社會,也不妨礙任何人,這只是他們兩人相好,社會不該歧視、隔離他們,但他們自己跟一般常人的生活環境製造了樊籬。
有人說,出家人不結婚也是反常的。但出家人不結婚並沒有找同性的對象來發洩性慾,只是用修行方法來疏導,把性的需求慢慢的淡化掉。所以說,出家人不結婚是自我的自由昇華;若強迫他人結婚,倒是很奇怪地妨礙了人的自由之權。
同性戀不是出家人,心理上並沒有辦法把性的需求疏導、淡化,而是照樣追求性的發洩,追求性伴侶的安慰,心理上和出家人根本不同。
出家人的獨身行為不會為社會帶來困擾,不會給社會製造問題,同性戀卻會給社會帶來隱憂。
即使社會容許同性戀,不歧視他們,他們還是覺得和其他正常人處在不同的世界,因為他們看正常世界就是另一個社會,他們自己也會形成他們的俱樂部,故有同性戀酒吧、旅館、咖啡廳……什麼都有,自己劃地自限、與外界隔絕。這麼做,對他們自己、對社會,都是不健康的現象。
站在佛教的立場看,因與果如果不正常,就會有異常現象出現。聽說愛滋病(AIDS)就和同性戀有關,同性戀患病的機率較高,發病之後還會傳染給其他非同性戀的人,這就是社會問題,也引起價值判斷的混淆。
在西方如果是一個虔誠的宗教徒,也相信男和女結婚是正常,同性戀是不正常的。現在的美國青年,宗教信仰心越來越薄弱,道德觀念越來越淡漠,因此,為社會帶來問題。
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像抽鴉片一樣,他就是喜歡同性的男(女)人,看到某一種特定類型的人,他就著魔,像是貓看到魚一樣,心裡癢癢的。如果發現自己有這種傾向,必須提高警覺,不要陷進去。同性戀是從平常養成的,也是一種業障,如果社會環境容許他,就更糟糕了。這種事一旦陷進去,就很難自拔,這和戒煙戒酒一樣,也有成功的案例,但是很痛苦的。
我還是希望藉由健康的宗教觀念,來導正同性戀的問題(不健康的宗教是另一回事)。如果同性戀來信佛教,我們願意接受他,也希望他日後能改過。
超度
真有亡靈嗎?當然。
超度有用嗎?是的。
有時候我們會碰到一些怪異事,不過,先要探究清楚,如果不是空穴來風,便可以用佛法來開導這些靈體。
碰到怪異現象時,先要查明真相,也可能是當事人在疑神疑鬼,根本不是什麼靈體,就不用超度了。
五十年前,我在上海的時候,有座叫作莊嚴寺的寺廟,到了晚上,誰到樓上房間住宿,都會聽到有人講話的聲音,很多人就傳說莊嚴寺鬧鬼,而且是在特定的那幾個房間裡。
廟裡面鬧鬼就是用念經、持咒等方法來超度,可是,做了幾次都沒有用。後來,方丈就乾脆自己去睡樓上看看,他想:「那個鬼真的來了的話,我就找他說幾句話,談談心也好。」
方丈睡到半夜,果然隱隱約約聽到有人在講話,方丈說:「請你顯現給我看啊!」任由方丈怎麼講,那個鬼就是不現身,講話的聲音則依舊斷斷續續,時有時無,方丈覺得:「這個鬼真難纏。」
後來,感到房間內空氣蠻悶的,方丈就把後牆的窗戶打開,然後又睡下,一睡又聽到聲音,他就從窗戶口探頭出去,無意間朝下一看,這一看發現了真相。原來街邊有個賣餛飩麵的老頭,只在每晚的後半夜賣消夜給夜生活者,有客人來的時候就講幾句話,等到下一個客人來時,他們再講幾句話。當方丈告訴大家時,大家覺得好好玩。
如果方丈那晚不推開窗子的話,以後睡到該寺樓上的人,可能都會覺得那兒鬧鬼。
有的是疑神疑鬼,有的則是真的有神有鬼。
據我所知,臺北巿有好幾幢大樓,是過去的監獄、刑場、看守所拆掉重建的。剛住進去的人,都覺得有些無形的東西在那兒活動,例如,大白天電梯裡就算沒人,也會自動地上上下下;有人在樓下,聽到樓上喊口令聲;有時候辦公室沒人,卻聽到椅子、桌子被搬來搬去的聲音。
我們法鼓山的七棵大樹下面,有座三百多年的古厝,就是原本老地主的住家,現在我們有人晚上住在那兒,就會聽到天花板上有搬運家具的聲音。
還有一個洋鬼的故事。我有一位在家弟子叫史都特,住在美國緬因州摩根灣地方,那是二或三人合住的小房子,他在那兒住了五、六年。
最初每天晚上在同一時間一定會聽到槍聲,接著一聲嘆息。他覺得很奇怪,打開門,外頭靜悄悄,什麼也沒有,到外頭走一圈,也是什麼也沒有。
到第二天又是相同的情節重複出現,史都特就向附近鄰居打聽。有位老先生告訴他,那房子前面原來還有一戶人家,住一對夫婦,後來先生到麻省波士頓去了一段時間,某天突然回來了,看到太太和另一名男子在床上,先生正想質問時,那個男的舉槍把他打死了,後來他太太也拿槍把那個男的打死,太太把兩個男的放到房子裡面,放一把火,連同她自己,通通一起燒死。
像這種情形原本不可能有人知道呀,原來那位老先生也看到鬼。因為住在附近,有一天突然有個男的跑到他家,蒙了面跟他說:「我被打死了,我太太也打死另一個人,我太太也燒死了!」因為是鄰居,那個鬼就跑來向他告狀。
知道實況之後,已經在學佛的史都特就在第二天晚上,先念一卷《心經》,然後對他們說:「唉!你們都是鬼呀,在這裡做什麼?現在我在這裡修行,你們最好也去學打坐。《心經》講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你們有什麼放不下的,趕快去投生,走啦,別擾亂我了,我要在這裡修行。」
從此以後,再也沒有聽到槍聲和嘆息聲。
站在宗教立場看,這種事情是有的,有這種事怎麼辦?
我主張念《心經》,念阿彌陀佛,勸他往生到西方極樂世界去,不要在同一個地方執著不去,自己痛苦也嚇唬人家。
《心經》對我們一般人不容易聽懂,不容易看懂,而死了的人是一個靈體,《心經》講空與有是同樣的事,有等於空,空等於有;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就是有現象跟沒現象類似。瞭解這層道理的話,他自然而然放下怨恨及執著,便能投生轉世,也能夠得解脫;如果不能解脫,以宗教的信仰到西方極樂世界去也很好。
在西方社會有這類問題,通常找神父、請牧師來念一段《聖經》裡的讚美詩,也算是一種基督教的超度法。
我們佛教贊成對亡靈的慰問,用佛法給他開導,教他如何解開心結,使其不平衡的地方獲得紓解,這時縱然不到佛國淨土,也必轉生天上享樂,或生在人中富貴環境。
用平常心應試
每年到了夏天,就是升學考試、求職考試等最熱門的季節,大家應該用平常心來面對每一次考試,不要把考考考變成了烤烤烤。
其實,人生的舞臺就是一個大考場,每一個人終其一生都在接受各式各樣的考試,至死方休。有時候是有人出題目考你,有時候是整個環境考你,有時候則是自己考自己。
至於能不能通過每一場考試,就得靠自己平常的努力、毅力和定力。如果不具備這三個條件,大概就無法通過考試;無法通過考試,自己就不能成長,不能進入另外一個階段。
為了增加人生歷練、提昇人生境界,隨著年齡的增加,我們要經常面對各式各樣不同類型的考試。
站在一個禪者的立場,我總是以平常心來應試。禪的精神就是時時刻刻腳踏實地,時時刻刻全力以赴,對任何事都是全生命的投入,真誠而懇切地投入任何一場考試。
但是,不要患得患失,這一點很重要。如果患得患失,就不能把所知所能表現出來。因為害怕輸不起、通不過,便會把原本知道的也通通忘記掉;原來答得出來的,也會弄成答非所問了。這是因為心情緊張的緣故,不是沒有實力。
有些人一輩子經常碰到考試不及格的挫折,在考試前已經準備得很充分,到了考試時,不是頭腦不清楚,就是身體出狀況,或是心情太低落,結果就考不上了。
所以,我常常勸考生,準備階段必須努力,進入考場要放輕鬆,頭腦放輕鬆、心情放輕鬆、全身放輕鬆,看到考卷時,就比較容易理解題目,也容易過關了。如果心情緊張,則對考題容易看錯、解錯,原本可以答得很好的,也會變成顛三倒四、錯誤百出。
目前《大成報》給我出一大堆題目,要我作答,這也是考試呀。給我評分的是所有讀者,我必須聚精會神,用自己的所知所能、人生經驗和自己本身的觀察力來解答,但求能對讀者有所助益。如果回答得不好,對讀者沒有幫助,這個專欄也就應該停止了。我只有盡力而為,但不必患得患失,否則我就不是一個抱持平常心的應考生了。
我這一生一直在接受考試,一直考到五十歲以後還在拿考卷考試,到六十歲以後,才沒有再接受特定考場的考試。不過,到了現在,我還在接受各式各樣的考試,前幾天還有一位趾高氣昂的大學教授找我做測驗,但我每次都以平常心來應測,一次又一次地被考,虛心耐心地應考,有的通過了、有的通不過;通過是應該的,通不過的時候,也何妨說一句「勝敗乃兵家常事」呢。因為主觀的條件加上客觀的因素,所以產生考得過與考不過的結果。通過考試不必興奮得意,通不過考試也不必垂頭喪氣。
考不過也沒有關係,那就下次再來,有時候發現此路不通,還有另外的路可以走呀。當你對於同一目標考了好幾次,還是通不過,那就算了吧,為什麼非得考這項試不可呢?何妨去試另外的路。
考試的態度也要調整。例如,有的人覺得他非考醫學院不可,今年考不取,明年再來;明年考不取,後年再接再厲,甚至發誓說:「我非讀醫學院不可,不讀醫學院就寧可不讀書。」這又何苦呢,連考好幾年都考不取了,我看你就改走另一條路吧,也許會發現「柳暗花明又一村」哩!
廢止死刑
佛教徒相信,天下沒有不能感化的壞人,如果能夠給犯錯的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這個人可能會是「浪子回頭金不換」,變成社會大善人。因此,站在一位佛教法師的立場,我主張廢止死刑。
不過,從歐美法律的演進來看,廢止死刑牽連甚廣,不是一件單純的事。
以美國各州為例,原本多是有死刑的,後來廢止了,現在又有幾個州恢復了死刑。他們為什麼廢止死刑呢?原因就是死刑太殘酷了,也會造成一些死得冤枉的案例,即使後來法律還他清白,也無法讓死人復生,所以,廢止死刑是文明和仁慈的觀念。
但是,後來為什麼又有好幾個州恢復死刑呢?因為有一些人知道做了壞事不會死,即使犯下重大的刑案,殺人、強暴、搶劫、綁票,也不會危及生命,頂多終生監禁,遂造成這些人目無法紀,因此又恢復死刑,好讓蓄意犯罪的人面對死亡的恐懼,減少嘗試犯罪的動機。
不過,在今日的歐洲有很多廢止死刑的國家,他們的社會並沒有因而秩序大亂,可知,事在人為。
一九九二年我曾訪問捷克的首都布拉格,捷克是歐洲古文明中心的國家之一,在那兒早已廢止死刑,對他們的社會影響乃是正面的,犯罪率很低,可見得,國民的行為,並不一定非得靠嚴刑峻法才能約束。
歐洲還有好幾個小國家,因為轄區小、人口少,在他們的法律背景裡,根本沒有死刑,不免令我心生嚮往。
我想,臺灣這麼一個小小的地方,廢除死刑應該是做得到的。但是,這個決策的影響重大,也不是說做就可以做,必須考慮到臺灣特殊的人文風俗背景。
第一,臺灣的幅員雖小,人口密度卻相當的高,故不同於歐洲的若干小國家。
第二,臺灣人民在習慣上,對道德法律的修養尚不夠深切,貿然廢止死刑會引起社會價值觀的混淆。臺灣人民中的部分人士,知道法律是一回事,認為法律合理是一回事,有沒有遵守法律的習慣又是另外一回事;而且,社會道德標準不夠明朗,無法對於個人的行為有所約束。在這種情況下廢除死刑,可能害處多,好處少,會讓存心做壞事的人更無法無天。
第三,宗教信仰不夠深入普遍。許多人雖有宗教信仰,卻不是打從心底對宗教有一份虔誠的尊敬,而只是因為有人信了這個宗教,他也跟著信;有的人信那個教,他也跟著信。這種人尚談不上有宗教情操,故在身心狀況失去平衡時,也可能會作惡犯罪。
就以民主法治已很進步的美國而言,對於廢止死刑都還沒有一個定論,宗教界、法律界、政治界的人士,都還在討論這件事,究竟廢止死刑好呢,還是維持死刑好呢?
在我們這個社會,更需要假以時日,做好廢止死刑前的準備工作,不能輕言廢止死刑。所謂準備工作,包括提昇道德觀、加強宗教教育,以及增加對法律的認識,這些必須透過學校教育和社會宣導的管道來達成目標。
我希望我們的社會能夠朝著「廢止死刑」的方向來思考、討論這個問題,使更多人來正視這個問題,直到大家形成共識,廢止死刑就水到渠成。我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就能看到「廢止死刑」的事實實現。
如何處理是非
在任何一個團體中,都難免會有是非,若能夠在是是非非的環境中保持平靜與和諧,這就是個人的成長。
社會上的任何一個團體,都會有不同觀點、不同性格的人,在一起共同工作。如果不是由一群人一起組成團體,那你就是一個孤獨及孤立的人。可是,單獨一個人的生活,不是社會、不是團體,力量極有限,所以不能夠成就一件大的事業。
社會與團體,既然是由許多人組成,彼此之間難免有差異的性格。因為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和成長過程都不會相同,所以會形成不同的想法和不同的性格;即使在相同的生活背景中成長的兩個人,也會由於感受不同,而產生不同的觀念。
有些人很容易相處,很容易溝通,這類人比較容易同情別人、體諒別人、關懷別人。
另外有一些人,性格孤僻,想法奇特,以你的立場可以說:「他錯了。」以他的立場來講,他並沒錯,因為他就是這樣成長過來的。這種人不能接受別人的看法,只希望別人接受他的看法。
遇到群體中觀念奇特的人,你會感到很痛苦,可是,你還是要接受他。我們應該站在他的立場為他設想,體諒他、同情他,但不要同意他或認同他,否則,你就失去自己而變成他的附屬品了。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需要溝通,溝通不成則當妥協,當妥協不成時,就原諒他和忍讓他吧。因為,每一個人往往站在自己的立場看事情,所以就會造成溝通不良的現象。
當自己為他人設想時,有時卻變成好心沒好報。你以為自己是好心人,幫忙他、關懷他,人家卻以為你在指揮他、干涉他、控制他,甚至於認為你是故意搗蛋,你是阻撓他的元凶。這個時候,大嘆「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的人就實在太多了。其實不必對他失望,因為做好事、修德行,目的不是為了賺取他人的回饋。
由於事先已經認知到這種情形是正常現象,所以,我們還是要以共同的事業前途為重,不管別人怎樣批評我們,我們還是要跟那些知行怪異的人相處。雖然不能百分之百接受他的意見,但至少還能接受他一部分意見。這樣的話,我們跟這種怪異人士才能共處。
如果用這種態度和別人相處,就是增一分智慧、少一些煩惱。不過,是非還是會有,只要我們不挑撥是非,知道有是非,心卻能保持清淨,以成就事情為前提,慢慢地化阻力為助力,轉對立為互助,我們的目標還是可以達成的。
有時候甚至會碰到很難化解的情況,例如,你要跟別人合作,人家就是不跟你合作;你沒有想要挑撥離間,人家就是挑撥他離間你;你沒對他不好,人家就是硬要說你對所有的人不好。
遇到這種情形,你應該想:「這是一個能夠讓我成長的力量,讓我的性格多一點磨鍊,使我的人生多一點歷練。」如果你處在槍林彈雨之中,還能安全地全身而退,那時候,你的工夫就練出來了。
有的人專門愛講別人的是非,也不是為了特別的原因,就只是愛講是非。面臨這種場面,知道他講我們的是非,我們也不要跟他計較。如果他說我的是非,我也說他的是非,彼此針鋒相對,是非越來越多,煩惱越來越重,最後可能變成水火不能相容。
也有些專門搬弄是非的人,卻往住最能受到老闆的歡心。遇到這種人,如果自己還能夠留下來,能夠適應環境,那很好;如果你已受不了了,那就遠離他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