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星雲大師的《迷悟之間》,是大師為「人間福報」每日撰寫的短文,從兩千年初到兩千零四年初,共四年間,累積了一千百二十四篇,集結為十二冊專書出版。大師幾乎是以每日一篇短文的進度在撰稿的,這等精神,令人驚訝。實際上,「人間福報」仍有大師其他的專文,亦幾乎是每日撰寫,例如:「星雲說偈」與「星雲法語」,《迷悟之間》只是其中一個階段的集結,這些都是大師的文字般若。而大師亦時時演講,則是他的聲音般若。作為天人師,大師興辦佛化事業,這些聲音與文字般若,其實就是他的所有的佛化事業的智慧顯現。閱讀聆聽之餘,注入智慧,人人受用。本文之作,願為此系列專書的創作工程,略為反思,汲取智慧,以為筆者自己的受用記錄。
二、大師之文章,有其寫作風格。
大師的寫作風格,可以簡說為以下幾項:形式上:譬喻生動、常識豐富、熟悉典故、題材豐富。內容上:價值中庸、立場鮮明、贓否人物、堅守佛法。整體說來,這些文章就是大師自己處世、治事的方針,也是大師教人勸化的法語,既是大師自己勇猛精進的功課,也是世人學習追求的理想。而就其直接的目的而言,就是天天和大眾說說話,讓世人能夠天天親近佛法智慧,並且直接用在日常生活處事上,因為大師所說的,都是日常生活中隨時發生的狀況,與隨手取來的話題,同時,文字力求清晰,用語力求簡白,道理反覆申述,用心真誠和善。
三、大師的寫作,就是宗教師的作為。
形式上、內容上、特徵上先不說,筆者以為,大師的創作,首先必須視為是宗教師的作為,才會有的這一套作品。這一套作品,可以從文學的角度評價,也可以從哲學的角度評價,但說到底,仍必須說為是宗教師的教化之作。大師身為佛教僧侶,佛教乃引領眾生、獲得解脫、追求智慧的宗教,於是教化世人,當然是佛教宗師的人生角色。星雲大師毫無疑問就是在承擔並扮演這樣的角色。於是透過每日的叮嚀,告訴世人生活的智慧、處世的態度、治事的方法。而這些觀念的取得,就是大師自己生活的寫照、細心的觀察、認真的學習、與確實的實踐中所得的。若不是大師勤奮的學習、辛勤的工作,何來腦中這許許多多的想法。若不是大師救世渡人的心胸,何來這每日不廢的工夫,與文字中智慧泉湧的觀念。大師的文字般若,可以說是自己的實際經驗,也是勸世的法語。自己受用,也推廣世人。讀者閱讀反思之餘,除了吸收書中的觀點,更能想見作者為人的風範,與愛人濟世的胸懷。不是宗教大師,誰人能夠如此勤奮不輟地工作?世人皆知,寫短文,還只是大師每日繁忙工作中的一小部分任務而已,因此不能以作家視之,作家就是寫作而已,作家的日常生活固然也是作家的作品內涵的靈感來源,但更多只是修養體力,為創作做準備,而不是像宗教師般,所說的觀念都是用來實踐的理想,因此日常生活都在實踐所與言說的觀念,而實踐才是宗教師真正的生活,言說固是實踐,但接待賓客、教育弟子、興建道場、調理僧俗、接觸社會、關懷國運、甚至連結天人、溝通陰陽,這些才是宗教師的生活寫照。寫作,只是這許許多多的事務中的一個環節而已,因此,大師的事業當然不能只以作家視之。
四、大師的寫作事業也不能只以學者視之。
大師是宗教師,而不是學者,雖然所說符合於佛教學理,但關鍵仍是為弘法利生而說,而不是為研究註解而說,因此大師的寫作工作並非學者之事。研究佛教的學者,固然亦天天接觸佛教,亦講說佛教的哲學,但信與不信沒有規定,且做與不做沒有要求,而且佛教觀念也不一定就得贊成。然而,大師的作品不只是充滿了佛教的觀點,更是應用佛法為寫作的主體,而且不是在談佛教的觀念辯證,而是先信仰了再去闡釋,因此並不是像學者們光討論、分析、辯證而已。事實上,佛法作為人間的真理,在大師的作品中,已經是不需要討論的事實,幾個直接而且簡單的真理,不斷出現在作品中,輪迴、因果、業報,就是大師用以勸化世人的主題,但大師不是去做理論的深化與真理的辯論,而是應用輪迴、因果、業報的觀念告訴世人如何生活,而且,都是即生可知、即身可用的教導。即以現實生活中的事件作觀念的說明,以日常生活中的處置作為觀念的應用,因此,這正是宗教師與學者的截然不同的態度。
五、大師的作品真正是在為眾生講話的。
《迷悟之間》的所有內容,都是為現代人寫的。意思是說,文章寫出來,內容討論的都是現代生活中人人應該注意的事情。大師文字中不講說學理深奧的佛法,不涉及學術界繁瑣的理論知識細節,而是就生活的主題、人心的狀態,提出觀念,苦口婆心。每一個主題都是任何人日常生活中可以理解、必須面對、且應直接使用的智慧。內容是他的體會,也是他的巧思,都是當下智慧流露的觀點。而文字是他的風格,就是清晰、淺顯、易懂,務求任何階層的讀者都能一看明白,不用抽象難懂的詞彙,不賣弄艱澀的語法。而且時而流露出幽默的口氣,與關愛的心情。目的就是要讓讀者在幾分鐘之內掌握好一個主題,深入一套思想的內涵,隨即就能使用在他們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因此可以說,這正是宗教師教化眾生的寫作風格。
六、大師善用典故。
大師的作品,充滿了譬喻的形式,以及豐富的常識,還有各種的典故。許多古今中外的歷史、文學的典故,都是他時常使用來表達觀念的材料,甚至是大師日常生活中親自聽到的各種訊息及小故事,也是他放入文章內的材料,這就是觀念與實例的結合的例證,藉由人人已知或者易懂的故事材料,讓他要表達的觀念可以立即被了解,故事本身一看就懂,再加上大師的文字說明,便深化了理解,故事更深入腦海,而觀念就立即吸收了。尤其是大師自己常識豐富,常識是大家都已經知道的知識,但是知識是一回事,智慧是另一回事,藉由知識、提煉智慧,正是大師最擅長的本事。往往一件眾所周知的事情,大師可以將它發揮到如何親善、如何謙讓、如何圓融、如何落實。這樣的筆法,正像是《六祖壇經》慧能大師的講話,都是把知識往如何做工夫上說。所以平常一件眾所周知的小事情,到了大師的口中,就變成可以待人處世的大智慧,這就是他善譬喻、善發揮、心思靈巧、智慧深厚的寫照。
七、大師善為引申發揮。
大師的心思靈巧還表現在發揮及引申上。往往一個觀念的討論,在大師的處理上,立即可以引申為一整個人生場景的各種智慧。不論從自我修養談起,從處世治事作法談起,從品評人物衡量歷史說起,大師時常一口氣就把一個簡單的觀念發展為一系列的相關智慧,洋洋灑灑,讓人驚嘆大師運思之快捷,與胸中儲存的智慧之豐厚。原來,八萬四千法門條條相通,大師早已蘊藏胸中,所以可以立即發展眼前一個簡單的觀念,以肆應無窮的生活事件,這就是豐富無礙,這就是圓融貫通。
八、大師是極為關心國事的。
大師題材中不少次直接談到國內的政黨政治,與兩岸關係,顯見大師時常國是盈懷。但都是從勸誡政治人物要多溝通要講誠信,要真正實實在在地照顧百姓的角度去說的,倒不是在介入政治。這種關心國事的態度,正是現代僧侶的新行誼,而不是活在深林荒野的獨行俠。大師要教化,就要入世,要入世,就要知道天下事。而國家政治及國際情勢就是眾生生命寄託的所在,此處不知,如何教化?一旦出世教化,又如何能不受政治情勢的影響?大師自己經歷政府遷台與身遭白色恐怖,對於政治和宗教的關係清楚明白,不在此處天真,也不在此處哀嘆,而是該面對面對、該發言發言、該配合配合、該承受承受。在政府遷台時的台灣情勢,該如何發展佛法事業?大師有其艱苦自立、從容應對之道理。在台灣經濟發達人民生活幸福之後,大師有其無盡緣起、擴大開展之智慧。在兩岸關係由冷凍到解凍的過程,大師有其堅持理念、傳播佛法之能力。這種在不同政治格局中能堅持走自己的路,又適度帶動局勢的變化的智慧,不正是大乘精神渡眾救生的最佳典範嗎!
九、大師對於公眾人物是直言無諱的。
不論是歷史上的人物,還是當今政壇上的人物,或是各行各業的名人,都是大師文章中最常出現的討論素材,且該說的就說,常不避諱。公眾人物的事蹟是眾人皆知,好是壞事都是大家早已知道的,大師以其為例證或典範,讓讀者明瞭人人該扮演的角色,以及該承擔的責任。尤其是政治人物就應該承擔國家發展的責任,並且應選人唯才,勤勇任事,而這一部份,正是大師時常發為言論的教材。例如對於蔣總統,大師以其領導抗戰是有貢獻的,但對其領導統治是否定的。對於李登輝總統,對其推動民主是肯定的,但對黨的統治和做人的厚道方面是批評的。對蔣經國對陳水扁、呂秀蓮,大師都有一些發言。尤其是對國民黨而言,從國民黨的大陸敗北,在台灣的統治,以黨領政,卻以主席領黨,因而做出許多不顧人民利益的事情,都是大師對這個政黨的直接攻擊。又如李登輝總統的戒急用忍政策,以及卸任後的干政發言,甚至做市長時自己親自上馬路指揮交通的事,更是大師多次指出的缺點。看得出來星雲大師對這個政黨及政權的批判言詞,是毫不避讓,絕不因弘法的考量,而媚於當道。尤其是戒急用忍政策,在兩千年初的時空之際,大師為了推動大陸弘法事業,對於戒急用忍不知說了多少次的批評的話,直言無諱,立場鮮明。對照今日大師在大陸的交流事業,可以想見當日他的焦慮與不滿。不過,大師始終是為了佛法的傳播而說的,並不是為了自己要從政而論說政策的,這就顯見了佛門中人,既要引領眾生,就不能遺世獨立,而是需與世道做正面的交流與接觸。當然,最後還是必須說是佛法之幸,也是台灣之福,大師的這些批評言語,畢竟沒有造成佛光山事業與國民黨政權兩敗俱傷的局面,而是都保留了理性的互動空間,各自有其自守正道的發展軌跡。在弘法的事務上,佛光山事業無日不增,至於國民黨的政權,筆者就無須多言了。
十、大師對政府官員是有呼籲的。
大師呼籲立法院的立法效率要高,因為眾多的百姓等著制度的更新及政策的推動,不要法案躺在那哩,幾年都議論不完。大師也呼籲政府的官員及公務人員,要為民眾服務,而不是凡事拖拉,甚至製造人民的麻煩及痛苦,甚至,有些行為大師直接以官僚來批評。有一些公共政策,明明已經制定了,但是推動執行的結果,就是雷聲大雨點小,喊喊口號就過去了,凡事不落實,還不如交給民間團體來辦理會做得好些。大師有不少的文章提到這些觀點,顯然是有弘法事業相關的經驗,但即便不是弘法事業,一般人民的生活所需,當需要政府出面的時候,以及到政府機關辦理事情的時候,人民也時常會有這樣的感受,就是政府中人不是來幫助百姓解決問題的,而是製造難題讓民眾有困難無法解決的。若是這樣,則人民為何需要政府?政府是人民的組成,政府中人也是人民,人民組成政府處理眾人之事,政府中人請領公家薪水辦理該辦的業務,如何反過來擺架子?事事拖延?只顧自己方便,不顧事情的進展?這樣是違反正道的。大師還提醒所有的上班族,上班時間就要好好工作,不要假公濟私,只做自己的事情。大師在談到填海的問題時也指出,政府官員的不能勇於開創,不能使國土資源物盡其用,簡直是無知及無能了。筆者記得一句老話,身在公門好修行。這句話一方面是指關於官員與官員之間的相處,充滿了鬥爭與傷害,因此不修行無以相處。另方面更是指公務人員就是做官的人,做官就是要為民眾服務的,服務就是修行。藉由手上的權利及資源,為人民辦事,讓國家進步,有困難就克服困難,該幫助就幫助,當社會更進步,人民更幸福,這就是自己修行有成效的表現。公務人員哪:你們身處為國為民服務的工作崗位上,不要偷懶,不要自私,要好好為社會國家及人民服務,這是自己的責任,也是世人的福祉呢!
十一、 大師對中國人的個性缺點常直言指正。
大師是中國大乘佛教的弘法高僧,生活在二十世紀的大陸與台灣,又為弘法利生之故,遊歷天下各國之間,往來之際及知客之間,對於華人社會及西方世界多有比較的感觸。華人不喜排隊,華人於大眾場合常嗓門過大,華人急私義卻忘公益,華人做事馬馬虎虎,以及太愛面子等等,都是大師時常提出來勸告的事項,這些缺點特別是在愈現代化的社會中就愈加明顯。對於社會的高層人物而言,平時是可以不必接觸社會大眾的,因此也就未必會受到這些小事所干擾,但大師是深入民間且接觸群眾的,於是對於人民生活態度的種種細節都感受深刻,因此雖然都是很小的事情,大師也會不計事小,把它們提出來談,目的在切實提醒,即便是生活中的小事,一旦影響了他人,都是我們智慧般若的自我觀照之不足,造成他人必須對我的容忍,其實只要自己稍一警覺,就能察覺言行的多少不當,例如排隊及安靜,這真的就是日常生活中是否見到他人、尊重他人的自覺心態問題,有所自覺者,小事自覺、大事更自覺。沒有察覺者,小事無感、大事一樣也無感。至於私義與公益,則是現代社會的生活倫理,大乘精神本來就是救渡眾生的,當科技發達,人人更加群居、也更加互相影響的時代來臨,公益就是救渡眾生最簡單的路徑,私義當然仍是個人修養的品德,但是只見私義不見公益,豈不大哉謬也!這是心量未及打開的表現,這是不能融入現代社會的行徑。
十二、 大師是弘揚佛教基本教義的。
大師的寫作自然是針對社會大眾,且是著眼於日常生活及現實世界,但是,萬法不離佛法,解決人世問題的最終智慧仍是佛教思想,因此,因果、業報、輪迴的觀念,便時常出現在大師的文字中。但是,大師不以功利主義及恐嚇威嚇的方式介紹這些思想,反而是在應用上善用譬喻、巧妙說明,避免一般人誤解這些宗教教義,以為是恐嚇或交易之說。而是讓世人了解,因果是最公平的自然律則,業力是最真實的人生實況,輪迴是生命永生不死的美麗福音。因此,在生活上積極付出,增加累積個人自己的種種善因緣,就會有美好的福報而不是惡業。對於一些為惡之徒,卻尚未受到制裁的事實,讓人們了解是因為他還有過去的善業在消費中,因此宇宙律則是絕對公正的,無須不平。然後欣賞並享受生命中的一切美好,隨順因緣、自在來去,不以死亡為畏途,以此自立,以此報恩,以此溝通生生世世的祖輩父母,則人生的全幅面向都被關照到了。以基本佛法為基礎,大師便討論了自殺、中陰身、神通、鬼神、燒金紙等等相關的宗教知識或行為,世人日常生活中一般未必會接觸到這些事情或觀念,但人生總有萬一及難免的時候,一旦碰到了,這些佛教基本知識及立場就是最有用且能保命的做法建議了,為此,大師毫不含糊,決不避諱,都是直接申說。
十三、 大師簡說神通的真相。
神通是宗教修行中人人人欣羨的境界,一般以為擁有種種神通就是得道的證明,大師輕易簡單地化解了這種錯誤的觀念,大自然種種現象,無一不是神通的化現,自然科技的應用,更是現代人的神通。因此不必著迷於天眼通、天耳通以及種種法術這些個人小技,因為神通不等於有智慧,也不等於就是幸福,只有真正守道德、行正道的生活才是永恆保安的做法。大師對於這些傳統上的宗教知識與觀念,都是以一般在家人的正常生活之需的角度出發,讓人們就以最平常最自在的心態應對就好,不否定神通的存在,但決不誇大它的功效,尤其是不引起人們的欲求,回到正道的生活本身,一切靠自己的正念過日子,這樣是最安全也最直接的成佛之道。一般執著甚重的宗教神職人員,多半逃不開以神通引誘信徒的做法,這結果,信宗教成了增大慾望的活動,愈是參與宗教的活動者,私心慾望愈加熾盛,真不知這是來求道還是來做買賣?不知信教是用來修心還是用來狂傲?不解信解行證是調理自己、減少慾望、增加福慧,反而以多收信徒為法力無邊的證據,從而以無形的恐嚇壓迫信徒,導致自己和教眾一併皆精神失常,非人而鬼了。既然如此,則神通以不宣倡為宜。綜觀大師一生的教化弘法,從未見其利用神通以唬人,但以他的善知識及妙智慧和勇敢承擔的意志,終將佛光山的弘法事業,無日不增地推向高峰。這不是神通?什麼才是神通?一個人正念、正道而行,則神妙通暢,一生福智綿綿。大師自己的智慧生活與佛光山事業的宏大緣起,就是佛法神通的最佳示現了。
十四、 大師提倡素食與不殺生以及尊重生命。
佛教以有情眾生說一切的生命存有,佛教對眾生是採取護生的態度的,就是要善護生命增長福智,這既是修行者自己的責任,也是世人應有的生活態度。護生的真諦是一切給人方便,並且善護眾生的生命,就此而言,就有素食的立場了。為了體念動物受死的痛苦,最好素食。而不虐待動物,也是護生。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就是不殺生。甚至不眷養寵物,也是善護生。佛教基本觀念當然是生命輪迴,既然如此,素食就是最直接的結論了。但世人多不能禁口腹之欲,因此素食不能成為所有的人的信念,雖然如此,善待生命也好,不虐待動物、讓寵物自由、進而絕不侵害別人的生命也好,都是護生放生不殺生的行為。若能更進一步,接受素食,不僅自己受益更多,更有保護環境的極大效果,豈不更美。大師認為,吃素就是吃心,心中有素,則肉邊菜,三淨肉,以及例行素食日都是良好的做法。況且,健康與環保的實效,更是素食後的利益,所以,大師主張佛教的素食,不是只重於形式上的素食而已,而是以素心愛生、護生、不殺生、以健身、環保、遵行道德者。大師的說法當然是針對所有的人說的,因此不能祈求人人吃素,但作為了解因果輪迴的知識的人,自宜發心素食,能不虐生能護生能不殺生進而能素食,才是這一條智慧之路的理想結論。
十五、 大師對於佛教制度也是敢於變革的。
大師提倡求新求變,舉凡國家體制、政府法規,莫不需因時制宜、求新求變,否則無以應付歷史的變化,與時代的考驗。因此,即便是佛教的儀軌,也是可以改變的。佛法的真諦在求了生脫死、樂善助人、眾生成佛,為了這些目的,而有了過去的制度與做法策略,但是,過去的制度是符合過去的時代環境及社會資源而設定的,今日的時代,卻已經全然不同於以往,人與人的互動的頻率,物質資源及科技的發達狀態,都不是過去兩千年所能設想的局面。因此處理教團事務及弘法事業所需應用的方法,就應求新求變,目的還是求解脫與渡眾生。為其收效宏大與落實佛法,就應不斷創造新的做法。過去的戒律要追究它的真正用意,現代的社會要尋求其有效的做法,這些都是方便般若的施設到位,而不是違背禁戒的溢軌之行。如果不能與時俱進,放任大量資源的浪費,與世人的需求的不加理會,這仍是無謂的執著,亦應改變。從大師著書出版、電視弘法、演講辦活動、創設佛學院、派遣弟子全球開山、賦予重任人人獨當一面、接觸各界、溝通諸教等種種作為,無一不是打破舊思維的開創性做法,其結果是更多世人受到佛教的薰陶照顧而成為佛門中人,更多弟子成為龍象而教化一方精進更精進,這些宏大的收效,既是願力更是智慧,而最根本來說,就是把握核心、求新求變的創造精神所獲致的效果。弘法,能不求變嗎?求變,是以智以仁為底氣,以勇為箭矢,無勇之人,不敢求變。勇於求變創新,正是這古老宗教透過大師給世人的最新註腳。
十六、 大師對燒紙錢的討論。
大師對宗教事務的態度是開放創新但尊重傳統的,以燒紙錢為例,它的實質功效暫不論,它的用意自是為亡者謀財富,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遷,都市生活興起,在家中燒紙錢或到寺廟燒紙錢都愈來愈困難,愈來愈沒有適合的還條件以為此事,於是大師呼籲以鮮花素果替代燒紙錢,更積極一些,以誦經、佈施、修行為亡者祈求福報,如果目的是為亡者,則依佛教經教,誦經佈施修行是更有收效的做法的,因此,當一些做法已不適合現代社會的條件時,就可以改變,替代之以更積極且更有效果的做法,而不是一味保持傳統。至於別人可不可以燒紙錢呢?大師並沒有持反對的態度,這本來就是各宗教自己約定的做法,沒有一定的對錯可言,但大師已指出了新做法,也在佛教團體中自己實踐,且佛法仍是更加興旺,則凡是務求根本,而非追求外在形式,變通而更好,這不是智慧嗎!
十七、 大師提倡各宗教求同存異。
大師提到一次宗教界領導人會議中,不少人主張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且諸教同源,何不倡為一家?對此,大師以為難以接受。認為個人有個人的宗教,就像個人有個人的爸爸,爸爸不能是同一人,則宗教也無法合眾為一。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處理宗教事務的觀念。宗教固皆是勸人為善,也有許多共通之點,例如皆是相信有死後的生命,但是各個宗教都有其文化歷史的各自背景,也有其教義中不可共通的堅強信念,因此,既有多元宗教的事實,就應尊重各教的差異。不過,求其各宗教之間的互通性,而互相欣賞、彼此合作以教化世間,則應是各教可以接受的做法。於是,若是能夠有佛教徒說基督教偉大,基督徒也說佛教偉大,這樣就很圓滿了。
筆者以為,宗教的不可共通性,關鍵在於宇宙論的創世理論各不相同,此事固然超於經驗故而不可驗證,但莫不是各教教主之親證實說,而視為絕對真理的基礎。此事難以宗教互通,互通之後則宗教的基礎泯沒不現。換言之,宗教皆有它在世界的理論,對此世界之經歷人各不一,無法強求同一,因此宗教各自立基於其宇宙世界的特殊觀念而發展教義,彼此尊重即可。因此教義中對於它教的安排,能有所設想而溝通入理最佳,但溝通中若強勢融攝、高己貶彼則又大可不必,然而世界各大宗教無不有安排它教的教義施設,且無不高己貶它,此舉則已埋下互相排擠的種子,則求其現實上的互相尊重與彼此合作就不甚容易了。筆者之愚見,仍以不安排為宜。並非理論上無有此一安排的空間及可能,而是此舉無益於各教溝通,更會造成宗教衝突,甚至於現實上有弊,既然如此,理論上保持存而不論即可。然而,理論上的存而不論又是對理性上及信仰上的極大限制,此真難解之困境,唯以宗教皆是助人為善的心態待之即可,學術界盡可大論特書,宗教界則保持謙讓為宜。傳教弘法時尊重它教,教義信仰中堅信己念,這樣就能修證有成。至於學術上的探討,能做比較而已,卻不能做宣判,關鍵則是知識論的問題,知識論上對於它在世界的教義宗旨,則只能視為教主的直覺證悟的體證之知,無法獲得科學驗證的經驗之知。若不實踐,無法證明、更無法否證。若進行了實踐,則可以親證某教教義,亦不能否定它教教義,說到底,各教皆有被實踐親證的可能,但卻無有一實踐之法可以否定它教的教義,這正是實踐哲學的知識論結果。至於教團活動的方式,則互相摩仿效習,甚至一起辦活動都無妨。結論就是,各大宗教好好活動自己,千萬不要發展教義理論去統攝甚至貶抑它教,部分汲取固無不可,但最高真理則必須自負其責,自己宣斷,以自己的教主神明高靈存有作為護教的基石,自己建立一套系統而不與它教相共,尊重它教,和平互助,則宗教之幸,世人之福。大師尊重它教,卻堅持自己的法統,對它教確實有種種看法,但絕不強求它教中人接受,只要在人間教化上與各大宗教互助合作即可。此事,筆者有一比喻,如美好的音樂,豈不都是音樂家的獨立創作,而成為世人的饗宴,若共將所有美好音樂一齊演奏,或要求創作一曲吸收所有美好音樂的最好樂曲,試問,其結果會是如何?則宗教是文化的事業,而非科學的技藝可知矣。此中有份際,求同存異即可。當然,論者還可再問,宇宙開闢,世界主宰,終究還是有一共同且唯一的真象吧?筆者以為,理性上確實可以這樣認定,但科學上及哲學上都無法把話說死,畢竟已是六和之外的事情了,存而不論可也,也不必急於此生,死後便知。宗教,就是信仰,取其自己適應相信的一家,實踐一生,讓自己的死亡以為親證,這樣的人生是不是生動趣味得多呢?
十八、 大師反對宗教間的衝突。
各個宗教都有自己的本尊,這是本來正常的立場。但是,不少宗教師及宗教徒卻會是己非彼,甚或互相攻擊,更有甚者,誇大自己神明的法力,以恐嚇威脅的手段誆騙信徒。這真是偏邪至極了。大師認為,各宗教的本尊神明,都是普遍關愛世人的,絕沒有神明只顧自己的信徒,而不顧非信徒,甚至傷害他人的。大師立場鮮明,但話說得輕。筆者以為,若有這樣的事,這還算是神明嗎?這簡直是黑社會的老大了。則就算不受人間法律的繩約,也會受到天道的制裁了。所以任何宗教的信徒,千萬不要被其他宗教的宗教師或宗教徒所欺騙或恐嚇,以為不信他教便會受到他教神明的傷害,宇宙中間沒有這樣的道理,這都是人間宗教師及宗教徒的貪慾、好勝、殘忍、不仁的邪念作祟,所說出的話及做出的事情。因此,宗教與宗教之間的相處,皆應是互說好話,互相欣賞,彼此肯定及讚美。大家共約去做有益社會的事業。如果有某些宗教一味地批評他人,則受到批評的宗教也無須理會,因為互相攻擊的結果,正是違背宗教愛好和平、救人渡世的基本形象,則就與對方為一丘之貉了。至於這個一直罵人批評毀謗別人的宗教,則其宗教生活中只有充滿了憤恨暴戾之氣,內部成員必然痛苦不已,一旦機緣來到,自會離去,甚至教團就會瓦解了。一般正常的宗教,不管大小,都是只管修養自己以及行善積德的,不論信仰的是什麼樣的神明,都是關愛世人,且依己力盡量救助眾人的,若是推崇教主的神威且排斥他教的神聖,那就是假宗教的形式以為幫派的經營了。若不是貪念私欲作祟,何須攻擊他人?不好的宗教團體自然會從內部瓦解,不需他人的推斥,好的宗教團體則只管自己的正道之行,宗教之間互相讚美,才是天人之間的正道之路,標榜自己而否定排斥甚至攻擊毀謗他人者,根本不是宗教。
十九、 大師對華人的國際化持開放的態度。
大師遊歷四方,對國際社群十分熟悉,對國際上的華人分布也有相當的了解,因此對華人在世界的處境也有獨特的看法。中國大乘佛教已有千年以上,主要是東方國家及華人世界在信仰的,隨著國際化、世界化的潮流,東方人及華人也已遍佈地球村各處了,這些人正是大師弘法的主要對象,當然,弘法不限國籍、人種、膚色,因此全世界都是佛教宣傳的地區,而世界各國人士也都應是佛法傳教的對象。實際上,世界各國的人民都是地球村的一員,人人都是以地球居民而有其自己的主體性的,而任何人都可以是佛教的信徒,共同熱愛佛法,也共同修持佛法,在這一點上,世界上所有人的機會與地位都是平等的。這是在佛法上的平等無差異,但是,世界各地的住民卻有一個對自己住地的認同感問題。大師注意到在美國的華人需有自己是美國人的自覺,同樣的道理,在日本而有日本籍的華人,在韓國而有韓國籍的華人,在越南、泰國、馬來西亞而有這些國家國籍的華人,他們都必須有一個對當地國家的自覺的認同感,否則,身在此地而有異文化的情結,則不易融入於當地的生活,也不能享有當地的福利與權利,便始終是飄零的感受,而不能落地生根。大師主張人要落地生根,就像大陸人來台灣,一住五十年,就要自己認同為台灣人,要愛台灣。而到了美國落戶,有國籍、有工作的華人,也應自我認同已經是美國人,要愛美國。這個愛的意思是對在地一切的認同,要融入,要參與,要認同。大師會有這樣的反思,當然是因為中國人的文化意識非常濃厚,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海枯石爛,華人到哪裡都還是會保有深厚的華人生活方式與文化習俗,這是好事,但這樣的態度不應與融入當地的現實需求互相違背,那就是不能認清現實,以及不能融通變化。在美國愛美國,在台灣愛台灣,既來之則安之,這才是人生應有的態度。以台灣而言,不論是大陸人、原住民、閩南人、客家人、外籍新娘、非華人、甚至是洋人的神父牧師,既然已經落地生根,則都是台灣人,都應和平相處,都應自我認同,也應彼此接受、互相友愛。大師的落地生根思想,正是人人平等與隨處自在的佛法精神之寫照。同時也是對華人太強的地域觀念的修正。當然,現實上也是對台灣社會的族群意識的抗議,反對政治選舉時有些候選人總是以台灣人非台灣人來劃分彼此,這只是製造分裂的做法,絕對於國家社會沒有好處的。
二十、 大師對以身作則的提示。
大師書中有兩次討論到一個故事,王陽明的學生在路上見到婦人互相責罵對方沒有天理、沒有良心,王陽明卻要學生來向這些婦人學習天理良心,學生以為奇怪,這些人的天理良心是用來罵人的?怎麼要學習呢?王陽明說:用來要求別人時是相罵,但用來要求自己時就是以天理良心在講道了。這段話大師在《迷悟之間》用了兩次,顯見大師十分欣賞這樣的態度,大師強調教育就是要以身作則的。天理良心人人都有,但都用在要求別人,而不是要求自己,要求別人其實就是罵人了,若聽罵的人有陽明的修養,那聽的人就是在聽講道的話了,只是聽的人跟罵的人通常一樣沒有修養,於是把一件美好的善言天理當成了責罵攻擊的武器了。所以,自己心念不正,聞一善言之後,便成了美飾自己、指責他人的工具,反之,自己心念正,聞一善言之後,才會信受奉行。當自己身體力行之後,再把善言喻人、並以美行證言,如此豈不美哉!
二十一、 大師責備自殺的行為。
自殺是近年來全世界的共同疾病,世界各地都有人因為日子過不下去而自殺,社會上沒有錢的人,工作上不順利的人,學校裡沒有人生意義的學生,身體有疾病的人,各種類型形形色色都有自殺的人。自殺造成整個社會一股悲涼的氣氛,更造成家人永遠的傷痛,自殺的行為絕對不正確,大師對此事展開了宗教師立場鮮明的反對論述。一句話,自殺的結果就是更加地痛苦。因為,人死後是有生命的。所以自殺是苦上加苦的愚昧行為。大師不避忌諱地說出自殺之後的生命,身體的折磨、心靈的恐懼,只有比死前更加難受,不論是自缢、服毒、投河、跳樓、燒炭,那個過程,絕對比生前的身心之苦更加痛苦,當死後亡靈清醒,更要面對更為無知無助無路無門的艱辛路程。不知死後有生命者,豈能以死為解脫之道?這是對自己生前以及身邊的人的絕對不負責任。若知死後仍有神識者,更不能輕易求死,因為必將遭受更大的苦楚。大師這樣的嚴正聲明,正是宗教師絕對有擔當的發言。大師對佛教生命觀世界觀的一些常識,有時還樂於善譬喻以令人悟解,如業力、如報應、如輪迴、如此岸彼岸,都還會以現世的生活譬喻來化解過於宗教性的說法,唯獨對於自殺而死之後會因仍有神識,因此將更糟苦果之事,直接陳述,不迴避問題。關鍵就在,人身難得,生命就是用來精進增長的,雖有失敗,就重新認識、調整步伐、正面面對,一步一步走出困境才是。即便是身體遭受重大疾病,且已不可逆復的人生,也應利用仍然清醒的時光,建立正確知見,學習生命智慧,以求有一平順的往生、轉世歷程。更何況好手好腳的人,只因生活的不順遂,意志的消沉,想不通之後就想不開,寧可求死。既有求死之勇氣,為何不願正面面對、重拾戰場?生命有無限的可能,在一期生命的過程中,有不可限量的改變之可能,人生都應善於利用此生,自求增長進步。當然,人有難過之關卡,但無論如何,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選項,反而是更為痛苦的道路。因此,任何人都不應有這樣的念頭。不過,周圍的朋友,一般正常的人們,更應該完整地建立正確的認識,及時協助身旁有困苦的朋友親人,積極陪伴,勇於承擔,以無畏佈施助人渡過難關。尋求各種可能的管道,來開導病患,來挽救生命。
大師沒有說出來的部份,是自殺行為中的外力誘引,則由筆者再進一言,任何人生活作息正常,心中沒有過度的欲望及陰暗的心念,則外力就不能誘引,所以說到底,還是每個人自己要建立正確的生活態度,白天工作,晚上睡覺,正常作息,適度休息,及享受正當的休閒娛樂,那麼就沒有陰暗外力可以誘引的空隙了。自殺,是令自己及他人最為痛苦難受的行為,做再多的提醒及指正都不嫌多。感謝大師立場鮮明、毫不含糊,以宗教師的立場,明確否定此項行為的愚昧及不堪,希望能對自殺現象有遏阻的功效。
二十二、 大師對殺人者的特赦持反對的立場。
佛教是講因果的,而且是在輪迴中的因果,因果就是說,人的一生,以及生 生世世,凡事都是自作自受,當然也是自重自愛,這樣,天地間才有公平的秩序可言。佛教更是講尊重生命的,而因果是生命的因果,生命的因果則又決定於眾多生命的互動內容,因此生命與生命之間,也就是眾生之間應須友愛互助,將生命拿來增長智慧、勤行得福上,這才是生命在因果中應有的軌道。然而,一旦因殺人之故,斬斷了他人生命的軌道,害他人不能依自己的業力因果而利用他的生命,這樣的行為,則又是一惡行的因果了。大師於討論死刑的因果文中,對於因殺人而遭判死刑的罪犯,認為不宜輕言特赦。關鍵就在,一切都是自作自受,一切更是自重自愛,這就是宇宙的鐵律,若輕言特赦,則這個殺人者死的因果就被人為地橫阻了,這樣一來,犯罪殺人者免死,則對於被殺的生命,及其家人,如何放下瞋恨?如何顯示正義?大師表達了尊重因果的佛教宗師的立場,這一立場,非常特別。筆者以為,愛惜生命絕對是佛教的第一美德,但這第一美德仍不敵因果業報的第一鐵律。不敵的意思只是說:在價值的衡量上,以及在事務發展的規律上,因果業報是基礎,在其上面才有美德懿行的存在。因此,因為惡犯罪而殺人者,理應受到人間法律的制裁。這是人間事的了脫,至於死後的殺人業報,恐怕又還有其它的承受,若人間不能有此一公平的制裁,則世人不服,而於因果的鐵律上亦是有意違背的。我們可以問這樣的問題,佛教不是愛護生命嗎?為何不能予死刑犯以特赦免死?世界上還有許多國家根本是沒有死刑的。依大師的說法,就是因為愛護生命,所以不允許對生命無謂的傷害甚至致死,即便是家禽、家畜雖以餵食為目的,也不宜生前虐待。既然如此,則對殺人致死者的生命,既已判了死刑,就不宜輕言特赦。並不是佛教要判他死,而是對眾生生命的絕對愛護,而藉由人間的法律以維護這條愛護生命的價值。為了愛護生命,殺人犯以外的其他政治犯、竊盜犯都可以被特赦免死,這是大師主張的,但就是對殺人犯不能赦免。我們還可以再問,有死刑的國家殺人的事情就比較少嗎?沒死刑的國家犯罪殺人的事情就比較多嗎?對這個一般人易於提出的問題,筆者沒有統計數字,無法回答,但是,這也不是數字的問題,而是立場的問題。正當的人生事業中,無論如何都不包括殺人這一行為,殺人及傷害別人都是不對的,基於因果,都要受報的,這個報應也包括人間制定的維護公平正義的法律的制裁,因此予以死刑的刑罰是人間世應有的規範。再問一個問題,既然佛教主張有輪迴、有業報,那麼對死刑犯特赦之後,此人仍會受到死後的業報,因此佛教何須那麼計較?為何不能免其死刑?這樣的問題就比較詭辯了。死刑犯的特赦是人間法律的問題,不是佛教哲學的問題,佛教自然是主張業報的,加上輪迴的觀念,則業報必在後期的生命中繼續承受至力量相等之後為止。但是業報也是現世的,並不是只待於來世,現世不受,來世必受,因此,有甚麼好拖延的?既是業果,必自承受,無論現世來世都要承受。從業果的角度,殺人犯的死刑是永無可赦之時了,必至償還為止。既然如此,則現世的特赦豈非無意義的作為了?有些事是鼓勵大家積極做,如八正道、十善業。有些事是呼籲大家不要做,如十惡業。其中有些事又是絕對不能做的,那就是殺人。既然做了絕對不能做的事,那就是絕對不能免於自作自受了。這個問題還可以再追問下去,例如,假若殺人者生前未受懲罰,而被殺者又沒有求償報復的念頭,那麼這個業力又要如何了還呢?此事非深入禪定、觀察宿世因緣不可說明了,討論就此打住。
二十三、 大師明確介紹中陰身的知識。
佛教講因果,這個好說,這是公理。佛教講業力,這也容易說,因為及身的行為習慣即可見處。但是,將因果業報連於輪迴上來講時,這個就不好說了,因為這不是依據常識及善譬喻就可以了解及接受的,然而,因果業力若不及於輪迴,則始終是善惡難辨,因為及生打平的案例並不普遍,反例甚多,若不是輪迴的生命觀,則善惡業報的觀念就可能只是理論上的理想,而不能是客觀的事實了。既有輪迴,便有靈魂,佛教不講靈魂,學術性地講那就是阿賴耶識或如來藏識,這個意識在分段生死的過程就叫中陰身,即是眾生在兩期生命中間的過度狀態中的主體的稱謂,大師明講此事,且依一般佛教知識立場予以介紹之,即是人死投胎轉世以前的這一階段。說中陰身等於說了人死後有生命,更等於說了人的生命是在輪迴的過程中進行的。大師的講說亦是依據經典,時間最長四十九天,長度一尺多,類似幽浮飄忽虛空之中,尋找下一個生命體。人死時中陰身脫體,依其善惡,經過白色或黑色的長洞,至於去處,依據意識、念力、規劃、習慣及業力,在五趣六道中輪轉。在這個階段中,家人的誦經念佛是有助於中陰身投胎的選擇的,所以助念及做七是一件有意義的行為,確實有利於亡者。總之,生命無盡,薪盡火傳,如此而已。因此,積極把握人生,無須畏懼死亡,死時身心收斂,靜待過程完成即可。關於死後生命的知識,就是宗教與一般倫理學教育最大的差別之處,也是最能安頓人心的觀念,大師清楚明白說出,絕對負責,但又不以此事威嚇信徒,而是鼓勵勇敢面對人生,這就是正當宗教的做法。
二十四、 多說YES少說NO。
大師的人生就是一部隨緣創造的人生,是自己的需要,也是弟子的需要,也是信徒的需要,更是社會的需要、世界的需要,於是佛光山事業一日一日開啟新頁,終至遍及全球的事業。大師也呼籲世人,要勇於創新、要積極學習、要努力做事、要樂於助人、要給人方便。對於他人的需求,盡量答應說好,不要總是拒絕。對於社會世界公益公利的事情,要多參與,不要逃避。一個總是答應允諾的人必定是有能力的人,也是心好的人,同時也就會有更多的學習以及成長的機會,於是自己的境界一層一層提升,私我愈來愈小,大我愈來愈大,諸地菩薩不都就是這樣升進的嗎?這不就是菩薩道的寫照嗎?若是一直拒絕別人的邀請拜託,則一方面顯示自己心腸不夠好,同時也是能力不足的表現。於是人家也愈來愈不再邀請你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也是愈來愈窄了。大師說,喜歡孤獨一人生活的人,大多不肯服務別人,也不喜歡讓人為他服務。然而,這正是背離菩薩道精神的人生寫照。舉手之勞的幫忙是幫忙,以專家的知能提供的幫忙也是幫忙,為別人的苦難提供無畏佈施的幫忙更是幫忙,不論何種幫忙,都是善念與能力的雙重表現,既已予人己愈多,就是這個道理。而說YES,則正是菩薩道精神的落實與發揮了。
二十五、 結語
《迷悟之間》的創作已是十年前的事了,這段期間大師仍然是著述不輟,仍然是為弘法利生而說而寫,這就是宗教師的人生。《迷悟之間》有一千多篇文章,主題都是每日生活中隨手取來,不一依法,所進行的討論可以說就是大師的一件事業,因為在討論中大師都明確地提出問題與解決問題,就在寫作之間,也是大師實踐佛法的事業。筆者對此套專書的討論,不能太學術性地深入,那本來就會有挖掘不完的題材,與發揮不完的知識及理論。筆者的做法,只是對於閱讀過程中特別跳入眼簾、特別引發注意的題材,提出討論。目的在使自己受益,也是在進行自我對話,當然,更是藉大師的智慧在修煉自己,事實上,這也是人人自己可做之事。大師文章中的智慧,還有太多筆者未及提到,原因是已經像白開水一樣喝入肚裡了,通通接受也都明白,還有一些餘味激盪的,才挑出來討論一下。這幾則討論中,筆者對於大師對李登輝總統的態度覺得十分特別,幾乎是最常提到,也最多批評,時間又過了很久,不知大師對李先生的觀感是否有所修正了。筆者對大師反對特赦殺人犯的討論也覺得是很特別,但這個問題涉及輪迴業報的理論,難以簡易說之,因此適度發揮討論之。至於大師謹守佛法基本教義而說的種種觀念與做法,則是讓筆者看到佛教大師弘法利生出入自在任運自由的智者形象,十分感佩。筆者討論最多的是其中大師談到各宗教的彼此尊重但不相同的問題,這是一個非常具有理論性、哲學性的問題,筆者以知識論的進路主張理論上都不能互相否定,而以功能上各家都能現實有效,同意了大師的處理立場。最後筆者要再進一言,每日寫作的任務,就是大師的自我修煉的日課,也是大師與眾生結緣的弘法事業,則此舉豈不正是大師以修煉及弘法為來寫日記嗎!是為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