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李叔同,弘一大師,1918年入杭州虎跑定慧寺出家。李叔同是“二十文章驚海內”的大師,集詩詞、書畫、篆刻、音樂、戲劇、文學於一身,在多個領域,開文化藝術之先河。他是第一個向中國傳播西方音樂的先驅者,所創作的《送別歌》,傳唱不衰,成為經典名曲。同時,他也是中國第一個開創裸體寫生的教師。卓越的藝術造詣,先後培養出了名畫家豐子愷、音樂家劉質平等一些文化名人。
內容簡介
《心與禪》是弘一法師一生人生體悟和學佛心得的集大成之作,在這部著作中弘一法師以大才子、大學者、大藝術家的俗家修為向常人揭示出佛門的真諦和人生的要義。書中除了弘一法師的著作之外,還包括他的演講稿與處世格言,與同時代交往的文化名人、學界泰鬥之間的書劄、信函,從中感悟人生真諦,深切體悟他的思想內涵,領略弘一法師的人文風采。弘一法師有極高的的文學造詣和佛學造詣,他的作品被同時代的梁實秋、林語堂等名家所推崇,贊譽為“一字千金,值得所有人慢慢閱讀、慢慢體味、用一生的時間靜靜領悟”。閱讀弘一法師的作品,從中領悟人生真諦、佛學思想,從多側面、多角度領略一代文化巨人和佛學大師的風采。
書中還收錄弘一法師的全部佛學著作,是一部全面展現弘一大師人生境界、佛學思想體系的經典著作。弘一大師平生注重實踐,本書內容也要言不煩,其慈悲心懷,溢於言表,堪稱啟悟世人的經典巨著。
目錄
代序一懷李叔同先生
代序二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
卷一前塵夢影
藝術談(一)
藝術談(二)
藝術談(三)
美術界雜俎(一)
釋美術
西洋畫特別教授法
辛醜北征淚墨
致知在格物論
非靜無以成學論
論廢八股興學論
中國學堂課本之編撰
行已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論
幹始能以美利利天下論
誅賣國賊
聞濟南兵變慨言
趙爾巽如何
嗚呼!詞章!
論語言之齊一
唱歌法大意
《沙翁墓志》譯文
《城南草堂筆記》跋
《國學唱歌集》序
《李蘋香》序
《白陽》誕生詞
《太平洋報》出版祝詞
春柳社開丁未演藝大會之趣意
春柳社文藝研究會簡章
春柳社演藝部專章
樂石社記
樂石社社友小傳
廣告叢談
《太平洋報》破天荒最新式之廣告
廣告部消息(七則)
文美會消息(六則)
城東女學消息(六則)
日本文藝消息(五則)
薦函·金石家沈筱莊
書刊介紹(二則)
漢長壽鉤鉤銘題記
難得
文壇公鑒
征求沈叔逵氏肖像
征求滑稽諷刺畫稿
征求小學校中學校女學校學生諸君毛筆畫
征求學生毛筆畫新規則
醾紈閣李漱筒潤格
李漱筒重訂書例
李叔同書例
李叔同和上海格致書院征答題
朽道人傳
卷二明月禪心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持犯篇)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戒體章名相別考)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南山道宣律祖年譜與靈芝律師年譜)
卷三煙霞詞客
詩詞
歌詞
卷四情寄雲天
致毛子堅
致劉質平
致夏丏尊
致弘傘法師
致高文顯
致性常法師
致王心湛
致性願法師
致李芳遠
致李聖章
致李紹蓮
致繆滌源
致姚石子
致陳伯衡
致蔡丏因
致鄧寒香
致堵申甫
致崔海翔
致黃慶瀾
致瑞今法師
致林贊華
致李圓淨
致芝峰法師
致趙伯廎
致大醒法師
致聶雲台
致劉光華
致陳海量
致鬱智朗
致念西律師
致廣義法師
致仁開法師
致果清法師
致妙蓮法師
致王正邦
致馬冬涵
致黃幼希
致楊勝南
致鄭健魂
致林奉若
致陳無我
致如影法師
致竺摩法師
致蔣維喬
致北平佛學研究社
致上海佛學書局
懷李叔同先生
代序一
豐子愷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歲的時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師范學校裏見到李叔同先生,即後來的弘一法師。那時我是預科生,他是我們的音樂教師。我們上他的音樂課時,有一種特殊的感覺:嚴肅。搖過預備鈴,我們走向音樂教室,推進門去,先吃一驚:李先生早已端坐在講台上。以為先生總要遲到而嘴裏隨便唱著、喊著或笑著、罵著而推進門去的同學,吃驚更是不小。他們的唱聲、喊聲、笑聲、罵聲以門檻為界限而忽然消滅。接著是低著頭,紅著臉,去端坐在自己的位子裏。端坐在自己的位子裏偷偷地仰起頭來看看,看見李先生的高高的瘦削的上半身穿著整潔的黑布馬褂,露出在講桌上,寬廣得可以走馬的前額,細長的鳳眼,隆正的鼻梁,形成威嚴的表情。扁平而闊的嘴唇兩端常有深窩,顯示和藹的表情。這副相貌,用溫而厲三個字來描寫,大概差不多了。講桌上放著點名簿、講義,以及他的教課筆記簿、粉筆。鋼琴衣解開著,琴蓋開著,譜表擺著,琴頭上又放著一只時表,閃閃的金光直射到我們的眼中。黑板(是上下兩塊可以推動的)上早已清楚地寫好本課內所應寫的東西(兩塊都寫好,上塊蓋著下塊,用下塊時把上塊推開)。在這樣布置的講台上,李先生端坐著。坐到上課鈴響出(後來我們知道他這脾氣,上音樂課必早到。故上課鈴響時,同學早已到齊),他站起身來,深深地一鞠躬,課就開始了。這樣地上課,空氣嚴肅得很。
有一個人上音樂課時不唱歌而看別的書,有一個人上音樂時吐痰在地板上,以為李先生不看見的,其實他都知道。但他不立刻責備,等到下課後,他用很輕而嚴肅的聲音鄭重地說:某某等一等出去。於是這位某某同學只得站著。等到別的同學都出去了,他又用輕而嚴肅的聲音向這某某同學和氣地說:下次上課時不要看別的書。或者:下次痰不要吐在地板上。說過之後他微微一鞠躬,表示你出去罷。出來的人大都臉上發紅。又有一次下音樂課,最後出去的人無心把門一拉,碰得太重,發出很大的聲音。他走了數十步之後,李先生走出門來,滿面和氣地叫他轉來。等他到了,李先生又叫他進教室來。進了教室,李先生用很輕而嚴肅的聲音向他和氣地說:下次走出教室,輕輕地關門。就對他一鞠躬,送他出門,自己輕輕地把門關了。最不易忘卻的,是有一次上彈琴課的時候。我們是師范生,每人都要學彈琴,全校有五六十架風琴及兩架鋼琴。風琴每室兩架,給學生練習用;鋼琴一架放在唱歌教室裏,一架放在彈琴教室裏。上彈琴課時,十數人為一組,環立在琴旁,看李先生范奏。有一次正在范奏的時候,有一個同學放一個屁,沒有聲音,卻是很臭。鋼琴及李先生十數同學全部沉浸在亞莫尼亞氣體中。同學大都掩鼻或發出討厭的聲音。李先生眉頭一皺,管自彈琴(我想他一定屏息著)。彈到後來,亞莫尼亞氣散光了,他的眉頭方才舒展。教完以後,下課鈴響了。李先生立起來一鞠躬,表示散課。散課以後,同學還未出門,李先生又鄭重地宣告:大家等一等去,還有一句話。大家又肅立了。李先生又用很輕而嚴肅的聲音和氣地說:以後放屁,到門外去,不要放在室內。接著又一鞠躬,表示叫我們出去。同學都忍著笑,一出門來,大家快跑,跑到遠處去大笑一頓。
李先生用這樣的態度來教我們音樂,因此我們上音樂課時,覺得比上其他一切課更嚴肅。同時對於音樂教師李叔同先生,比對其他教師更敬仰。那時的學校,首重的是所謂英、國、算,即英文、國文和算學。在別的學校裏,這三門功課的教師最有權威;而在我們這師范學校裏,音樂教師最有權威,因為他是李叔同先生的原故。
李叔同先生為什么能有這種權威呢?不僅為了他學問好,不僅為了他音樂好,主要的還是為了他態度認真。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點是認真。他對於一件事,不做則已,要做就非做得徹底不可。
他出身於富裕之家,他的父親是天津有名的銀行家。他是第五位姨太太所生。他父親生他時,年已七十二歲。他墜地後就遭父喪,又逢家庭之變,青年時就陪了他的生母南遷上海。在上海南洋公學讀書奉母時,他是一個翩翩公子。當時上海文壇有著名的滬學會,李先生應滬學會征文,名字屢列第一。從此他就為滬上名人所器重,而交遊日廣,終以才子馳名於當時的上海。所以後來他母親死了,他赴日本留學的時候,作一首《金縷曲》,詞曰:披發佯狂走。莽中原,暮鴉啼徹,幾株衰柳。破碎河山誰收拾?零落西風依舊。便惹得離人消瘦。行矣臨流重太息,說相思刻骨雙紅豆。愁黯黯,濃於酒。漾情不斷淞波溜。恨年年絮飄萍泊,遮難回首。二十文章驚海內,畢竟空談何有!聽匣底蒼龍狂吼。長夜西風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國,忍孤負?讀這首詞,可想見他當時豪氣滿胸,愛國熱情熾盛。他出家時把過去的照片統統送我,我曾在照片中看見過當時在上海的他:絲絨碗帽,正中綴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緞袍子,後面掛著胖辮子,底下緞帶紮腳管,雙梁厚底鞋子,頭抬得很高,英俊之氣,流露於眉目間。真是當時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認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徹底地做一個翩翩公子。
後來他到日本,看見明治維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棄了翩翩公子的態度,改做一個留學生。他入東京美術學校,同時又入音樂學校。這些學校都是模仿西洋的,所教的都是西洋畫和西洋音樂。李先生在南洋公學時英文學得很好;到了日本,就買了許多西洋文學書。他出家時曾送我一部殘缺的原本《莎士比亞全集》,他對我說:這書我從前細讀過,有許多筆記在上面,雖然不全,也是紀念物。由此可想見他在日本時,對於西洋藝術全面進攻,繪畫、音樂、文學、戲劇都研究。後來他在日本創辦春柳劇社,糾集留學同志,並演當時西洋著名的悲劇《茶花女》(小仲馬著)。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場。這照片,他出家時也送給我,一向歸我保藏;直到抗戰時為兵火所毀。現在我還記得這照片:卷發,白的上衣,白的長裙拖著地面,腰身小到一把,兩手舉起托著後頭,頭向右歪側,眉峰緊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傷命薄的神情。另外還有許多演劇的照片,不可勝記。這春柳劇社後來遷回中國,李先生就脫出,由另一班人去辦,便是中國最初的話劇社。由此可以想見,李先生在日本時,是徹頭徹尾的一個留學生。我見過他當時的照片:高帽子、硬領、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頭皮鞋,加之長身、高鼻,沒有腳的眼鏡夾在鼻梁上,竟活像一個西洋人。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認真。學一樣,像一樣。要做留學生,就徹底地做一個留學生。
他回國後,在上海太平洋報社當編輯。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師范請去教圖畫、音樂。後來又應杭州師范之聘,同時兼任兩個學校的課,每月中半個月住南京,半個月住杭州。兩校都請助教,他不在時由助教代課。我就是杭州師范的學生。這時候,李先生已由留學生變為教師。這一變,變得真徹底:漂亮的洋裝不穿了,卻換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馬褂、布底鞋子。金絲邊眼鏡也換了黑的鋼絲邊眼鏡。他是一個修養很深的美術家,所以對於儀表很講究。雖然布衣,卻很稱身,常常整潔。他穿布衣,全無窮相,而另具一種樸素的美。你可想見,他是扮過茶花女的,身材生得非常窈窕。穿了布衣,仍是一個美男子。淡妝濃抹總相宜,這詩句原是描寫西子的,但拿來形容我們的李先生的儀表,也很適用。今人侈談生活藝術化,大都好奇立異,非藝術的。李先生的服裝,才真可稱為生活的藝術化。他一時代的服裝,表出著一時代的思想與生活。各時代的思想與生活判然不同,各時代的服裝也判然不同。布衣布鞋的李先生,與洋裝時代的李先生、曲襟背心時代的李先生,判若三人。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認真。
我二年級時,圖畫歸李先生教。他教我們木炭石膏模型寫生。同學一向描慣臨畫,起初無從著手。四十餘人中,竟沒有一個人描得像樣的。後來他范畫給我們看。畫畢把范畫揭在黑板上。同學們大都看著黑板臨攀。只有我和少數同學,依他的方法從石膏模型寫生。我對於寫生,從這時候開始發生興味。我到此時,恍然大悟:那些粉本原是別人看了實物而寫生出來的。我們也應該直接從實物寫生入手,何必臨摹他人,依樣畫葫廬呢?於是我的畫進步起來。此後李先生與我接近的機會更多。因為我常去請他教畫,又教日本文,以後的李先生的生活,我所知道的較為詳細。他本來常讀性理的書,後來忽然信了道教,案頭常常放著道藏。那時我還是一個毛頭青年,談不到宗教。李先生除繪事外,並不對我談道。但我發見他的生活日漸收斂起來,仿佛一個人就要動身赴遠方時的模樣。他常把自己不用的東西送給我。他的朋友日本畫家大野隆德、河合新藏、三宅克己等到西湖來寫生時,他帶了我去請他們吃一次飯,以後就把這些日本人交給我,叫我引導他們(我當時已能講普通應酬的日本話)。他自己就關起房門來研究道學。有一天,他決定入大慈山去斷食,我有課事,不能陪去,由校工聞玉陪去。數日之後,我去望他。見他躺在床上,面容消瘦,但精神很好,對我講話,同平時差不多。他斷食共十七日,由聞玉扶起來,攝一個影,影片上端由聞玉題字:李息翁先生斷食後之像,侍子聞玉題。這照片後來制成明信片分送朋友。像的下面用鉛字排印著:某年月日,入大慈山斷食十七日,身心靈化,歡樂康強欣欣道人記。李先生這時候已由教師一變而為道人了。
學道就斷食十七日,也是他凡事認真的表示。
但他學道的時候很短。斷食以後,不久他就學佛。他自己對我說,他的學佛是受馬一浮先生指示的。出家前數日,他同我到西湖玉泉去看一位程中和先生。這程先生原來是當軍人的,現在退伍,住在玉泉,正想出家為僧。李先生同他談得很久。此後不久,我陪大野隆德到玉泉去投宿,看見一個和尚坐著,正是這位程先生。我想稱他程先生,覺得不合。想稱他法師,又不知道他的法名(後來知道是弘傘)。一時周章得很。我回去對李先生講了,李先生告訴我,他不久也要出家為僧,就做弘傘的師弟。我愕然不知所對。過了幾天,他果然辭職,要去出家。出家的前晚,他叫我和同學葉天瑞、李增庸三人到他的房間裏,把房間裏所有的東西送給我們三人。第二天,我們三人送他到虎跑。我們回來分得了他的遺產,再去望他時,他已光著頭皮,穿著僧衣,儼然一位清臒的法師了。我從此改口,稱他為法師。法師的僧臘二十四年。這二十四年中,我顛沛流離,他一貫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進愈深。當初修淨土宗,後來又修律宗。律宗是講究戒律的,一舉一動,都有規律,嚴肅認真之極。這是佛門中最難修的一宗。數百年來,傳統斷絕,直到弘一法師方才複興,所以佛門中稱他為重興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師。他的生活非常認真。舉一例說: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紙去,請弘一法師寫佛號。宣紙多了些,他就來信問我,餘多的宣紙如何處置?又有一次,我寄回件郵票去,多了幾分。他把多的幾分寄還我。以後我寄紙或郵票,就預先聲明:餘多的送與法師。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請他藤椅子裏坐。他把藤椅子輕輕搖動,然後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問。後來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啟問。法師回答我說:這椅子裏頭,兩根藤之間,也許有小蟲伏著。突然坐下去,要把它們壓死,所以先搖動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讓它們走避。讀者聽到這話,也許要笑。但這正是做人極度認真的表示。
如上所述,弘一法師由翩翩公子一變而為留學生,又變而為教師,三變而為道人,四變而為和尚。每做一種人,都做得十分像樣。好比全能的優伶:起青衣像個青衣,起老生像個老生,起大面又像個大面都是認真的原故。
現在弘一法師在福建泉州圓寂了。噩耗傳到貴州遵義的時候,我正在束裝,將遷居重慶。我發願到重慶後替法師畫像一百幀,分送各地信善,刻石供養。現在畫像已經如願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間的師弟塵緣已經結束,然而他的遺訓認真永遠銘刻在我心頭。
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
代序二
朱光潛
弘一法師是我國當代我所最景仰的一位高士。一九三二年,我在浙江上虞白馬湖春暉中學當教員時,有一次弘一法師曾到白馬湖訪問在春暉中學裏的一些他的好友,如經子淵、夏丏尊和豐子愷。我是豐子愷的好友,因而和弘一法師有一面之緣。他的清風亮節使我一見傾心,但不敢向他說一句話。他的佛法和文藝方面的造詣,我大半從子愷那裏知道的。子愷轉送給我不少的弘一法師練字的墨跡,其中有一幅是《大方廣佛華嚴經》中的一段偈文,後來我任教北京大學時,蕭齋鬥室裏懸掛的就是法師書寫的這段偈文,一方面表示我對法師的景仰,同時也作為我的座右銘。時過境遷,這些紀念品都蕩然無存了。
我在北平大學任教時,校長是李麟玉,常有往來,我才知道弘一法師在家時名叫李叔同,就是李校長的叔父。李氏本是河北望族,祖輩曾在清朝做過大官。從此我才知道弘一法師原是名門子弟,結合到我見過的弘一法師在日本留學時代的一些化裝演劇的照片和聽到過的樂曲和歌唱的錄音,都有年少翩翩的風度,我才想到弘一法師少年時有一度是紅塵中人,後來出家是看破紅塵的。
弘一法師是一九四二年在福建逝世的,一位泉州朋友曾來信告訴我,弘一法師逝世時神智很清楚,提筆在片紙上寫“悲欣交集”四個字便轉入涅槃了。我因此想到紅塵中人看破紅塵而達到“悲欣交集”即功德圓滿,是弘一法師生平的三部曲。我也因此看到弘一法師雖是看破紅塵,卻絕對不是悲觀厭世。
我自己在少年時代曾提出“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業”作為自己的人生理想,這個理想的形成當然不止一個原因,弘一法師替我寫的《華嚴經》對我也是一種啟發。佛終生說法,都是為救濟眾生,他正是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業的。人世事業在分工制下可以有多種,弘一法師從文化思想這個根本上著眼。他持律那樣謹嚴,一生清風亮節會永遠嚴頑立懦,為民族精神文化樹立了豐碑。
藝術談
科學與藝術之關系
英儒斯賓塞曰:“文學美術者,文明之花。”又曰:“理學者,手藝之侍女,美術之基礎。”可見藝術發達之國,無不根據於科學之發達。科學不發達,藝術未有能發達者也。學科中如理科圖畫,最宜注重。發展新知識、新技能、新事業,罔不根據於是。是知藝術一部,乃表現人類性靈意識之活潑,照對科學而進行者也。
美術、工藝之界說
美術、工藝,二者不可並為一談。美術者,工藝智識所變幻,妙思所結構,而能令人起一種之美感者也。工藝則注意於實科而已。然究其起點,無不注重於畫圖。即以美術學校論,以預備畫圖入手,而雕刻圖案、金工鑄造各大科中,亦仍注重此木炭、毛筆、用器等畫。惟圖畫之注意,一在應用,一在高尚。故工藝之目的,在實技;美術之志趣,在精神。
摘綿
摘綿制法,先畫一圖,不拘花草鳥獸,用色絹剪成小方塊,折之以角,層層折疊。如疊花則折長角,鳥羽或用圓角,或用長短角。花梗則用繞絨銅絲。鳥足亦如此。總之,能設色圖畫者,學習較易。用法或作橫掛、屏風、堂幅、照架等類,或堆於絹質花瓶、花籃上,突出如生,色樣鮮豔,頗有名貴氣。然非善於圖畫者不辨。女子美術學校盛行之。
堆絹
堆絹一科,日本稱為押繪。先畫簡筆花鳥於紙,將紙剪下,如式再剪厚紙,以新白棉花堆砌其上。乃用白絹糊之,施以彩色,則堆起如生。(山水人物皆可)然後,或貼於精致木板,或裝鏡架。日本女子美術學校中,多制此類,為高品盛飾,其實乃傳自我國耳!
袋物
西國小學手工中,袋物一科,極為注重。日本職業女學,亦以此種為一大科,女子依為生計。中分洋紙制、綢布制、皮革制、蒲草編制、藤皮制、麥梗制、竹絲制。色樣不一,各適其用。我國舊時女子研究囊類,有所謂發綠袋,前榴後柿等名目,功夫非不精細。惜繪圖不精,形式謬誤,勞而寡用,故成廢棄。此亟當取法改良耳。
西洋通行各式革囊,如大小洋夾、攜囊、書包、票夾等,日本仿造,有用似革紙、或布綢類代之,妙法也,亦省錢也。法:用硬襯襯於內,用綢或布或紙糊於外而縫紉之,堅牢雖不如革,而式靡不同。日本如此改造,實因取便於女子之工作,制造既易,出品即多,所以西洋革囊,不能流入日本。我國女工,苟仿行之,亦杜漏卮之一端哉!
綿細工
此種系用鐵絲作骨,綿花為肉,包以綿紙,附以羽毛,制成鳥獸草蟲之類,小者為兒童玩物,大者如生物立體相同,為小學校教授模型之用。
厚紙細工
此種以西洋厚紙,切成單片,五洲人種、鳥獸雛形,骨格可以裝卸,施以彩色。後面印明該物之狀態、生理、性質大略以供小學博物科教授所用。
刺繡
我國刺繡之所以居於劣敗之地,其原因有三:(一)習繡者不習畫圖,故不知若者為章法之美,若者為章法之劣。昧然從事,不加審擇。此其一;(二)習繡者不知染絲、染線之法。我國染色絲線,種類不多,於是欲需何色,往往難求。乃妄以他色代之,遂覺於理不合。此其二;(三)不知普通光學。於是陰陽反側,光線不能辨別,無論圓柱、橢圓、渾圓等物,往往無向背明晦之差,陰陽淺深之別。一望平坦,無半點生活氣。此其三。今欲挽救其弊,在使習繡者必習各種圖畫。知光線最宜辨別,如法施用。若用缺色,用顏料設法自調自染,自不難達絕妙地步。至於繡工,但求像生,似不必再求過於工細。如古時繡件,作者太覺沉悶,且於生理大有妨礙,似可不必學步。觀東西洋繡法,不過留意於以上三者,已覺煥然生色矣。
穿紗
西洋穿紗,猶中國刺紗(俗名觸紗),而一變其法也。法:用白紗一方,以囊針(囊針及白紗,洋行均有之),穿色絨線,刺花於紗上,不拘何種圖案,均可依畫穿花。如制女鞋、兒帽、床帷、帳顏、鏡片、畫軸、台氈等,花紋均堆起如生。
火畫
火烙畫,其法最古。法用細鐵針,握手處裝以泥團,防其傳熱。其針在爐中炙紅,畫於竹木或石上,則焦痕斑斕可觀。日本用酒精燈。鋼針連於皮管,皮管連於皮球。一面將針燒紅,一面將皮球擠出空氣。俟皮管、皮球熱後,鋼筆傳熱不退。握筆作畫,用可長久,不必屢屢更其筆也。今用竹箸式之鐵針十餘只,裝以木柄,燒於爐中,互相更換,亦火畫簡便之法也。
木炭畫
以焦木炭一條(日本東京小川熊野屋發賣),臨畫肖像及各種標本。其法但撫取大意,摹擬格式,不求精工。此畫前預備功夫不可少也。如畫一人,骨格之高低,面部之正側,及肌肉之正反,以木炭之濃淡而顯出之,於此最為注意。故近視之,則見錯亂無規,遠望之,則覺深淡得神。故美術學校之木炭畫甚為重要也。
該圖畫室系圓形,中立一人(或坐或立,各種姿勢皆可,亦不拘人物、鳥獸),學生皆環坐,畫桌用三足架,僅可安放尺幅,以便臨撫。如畫人面,各就學生一方面觀察臨寫。故一堂學生所繪人面,正反斜側,各個不同。
油畫
用彩色油漆與松節油調和,使之深淺濃淡,各得其宜。或畫於漆板,或畫於漆布,或畫於漆紙,皆可。先將白油漆作地,待其幹後,再以彩色塗之。或用幾種色者,挨次堆砌,視其深淺合宜為最佳。惟畫圖基礎,方能出色。
油畫分二種:一寫意法,一工致法。學者當從工致法入手,及純熟之後,然後畫寫意法。(油漆,日本小川町熊野屋發賣,每小匣洋二元,上海外國書坊亦有之,惟其價目甚貴,不易購買。)
關於圖畫之研究
小學之畫,應以鉛筆為主,毛筆作輔助而已。其理由:
(一)筆端堅固,描寫最易。
(二)一線描壞,易於從旁改正。
(三)消除失筆之便易。
(四)附屬品簡單。
(五)便於聯絡用器畫及手工之作圖。
(六)便於理化筆記及作文之關系(東西各國,近有以畫圖作文題者。文中之意,即畫中之象也。或一題作畢後,即以題中之意畫於後也)。
(七)便於實物寫生(東西各國之寫生畫,其課堂長方形,學生環坐四周。中置一桌,桌上置實物。各生所畫者各不同,因實物有高低左右之別也)。
(八)便於校外教授時記錄(教師每率群生,至校外荒野之地。見植物,即使各生觀察詳細。呼口令排成扇形,各出鉛筆以摹之也)。
(九)與堊筆類似,便於摹仿(堊筆即粉筆)。
圖畫之種類
(一)隨意畫;
(二)臨畫;
(三)寫生畫;
(四)速寫畫;
(五)記憶畫;
(六)默寫畫;
(七)圖案畫;
(八)自由畫;
(九)補筆畫:
(十)訂正畫;
(十一)透寫畫;
(十二)改作畫。
隨意畫者,初等小學第一學年所用。無論圓方形,隨己意也。
臨畫者,用畫本臨摹也。
寫生畫者,或山或水,或花木,描摹形態,有陰陽明暗之別。
速寫畫者,如偶見某物,用極簡單之速筆,摹其形也。
記憶畫者,畫以前畫過者。無論何物,隨各人記憶而畫出之。
默寫畫者,如欲畫一桃子,教師不即言明,只雲有某物,葉形如何,梗形如何,果形如何,使學生默畫之。
圖案畫者,大抵系工業上所應用之花紋,最有實用,宜極力提倡之。
自由畫者,令各生自隨己意,欲畫何物而畫之也。
補筆畫者,教師畫一物,有意少畫幾筆,使學生補之。
訂正畫者,教師所畫之畫形,有意誤畫之,使學生訂正。
透寫畫者,即印范本而畫也。此法不可常用,恐養成依賴性也。
改作畫者,如畫成不分濃淡之毛筆畫,用鉛筆改正其陰陽、明暗、反正之形態也。
手工與圖案
將紙折成一物,貼於畫圖紙旁,按而臨之。此手工與圖畫渾而為一,養成實業思想之起點,謂之手工畫。圖案則非僅以目前所見之物而摹寫之,如欲繪一花紋,不依據舊法,獨憑巧思所構。初用畫尺、鉛筆、圓規三物。翻變花樣,運用不窮,由淺及深,非研究用器畫不可。要而言之,講求工藝,此種畫最為重要。試看外國花紙樣本,五金雕刻,瓷器翻新,綢絨提花等類,無一不由此入手。
中西畫法之比較
西人之畫,以照相片為藍本,專求形似。中國畫以作字為先河,但取神似,而兼言筆法。嘗見宋畫真跡,無不精妙絕倫。置之西人美術館,亦應居上乘之列。
中畫入手既難,而成就更非易易。自元迄今,稱大家者,元則黃、王、倪、吳,明則文、沈、唐、仇、董,國朝則四王及惲、吳,共十五人耳。使中國大家而改習西畫,吾決其不三五年,必可比蹤彼國之名手。西國名手倘改習中畫,吾決其必不能遽臻絕詣。蓋凡學中畫而能佳者,皆善書之人。試觀石田作畫,筆筆皆山穀;甌香作畫,筆筆皆登善。以是類推,他可知矣。若不能書而求畫似,夫豈易得哉!是以日本習漢畫者極多,不但無一大家,即求一大名家而亦不可得,職此之故,中國畫亦分遠近。惟當其作畫之點,必刪除目前一段境界,專寫遠景耳;西畫則不同,但將目之所見者,無論遠近,一齊畫出,聊代一幅風景照片而已。故無作長卷者。餘嘗戲謂,看手卷畫,猶之走馬看山。此種畫法,為吾國所獨具之長,不得以不合畫理斥之。
焦畫法
焦畫器械,為現在泰西最盛行之畫具,又為最良之娛樂。故於紳士淑女間,頗歡迎之。殊不讓油繪、水彩畫與寫真術也。
此器械因藥品之作用,以火燒“ブテヂナ”之針,能在木、竹、象牙、角、革、厚和洋紙、天鵝絨等材料上作人物、花鳥、風景、模樣(即圖案)等,不論中西畫法,皆能合式,可隨意為之。
但在絨類上,須別用“鏝”,套於針筆上。
器械有兩種:
第一種:揮發壇,橡皮裝送氣器、橡皮管、酒精燈、針柄、針筆。
第二種:與第一種同,但不用酒精燈。僅於揮發壇塞子上裝成燈頭,可以點火,代酒精燈用。
注意,第一種使用法:
先將揮發油入於揮發壇中,將塞子塞好。再將酒精燈點起來,以右手握針柄(針須先冠好),在酒精燈上將針尖燒紅為止。再以左手輕輕握送氣器數回(但預先必須將橡皮管安在壇上),此時針尖火力加熱放炎,酒精燈即可吹滅。但左手須握送空氣不絕,則針尖之熱炎必不至減少。又握力之強弱,與熱炎之強弱有關系,作畫時用筆有輕有重,須以握力為之也。
炭畫法
用品
炭筆炭筆略分三號(又名畫圖鉛):一號堅而淡,用畫輕細線;二號乃通用者;三號軟而黑,用畫深濃處。
紙卷皮卷用灰色紙卷制成者,謂之紙卷;用鹿皮制成者,謂之皮卷。皆藉以染炭筆之煤也。其深濃處,可用紙卷以加重,輕淡處則用皮卷以擦勻。
炭畫放大法放照欲求逼肖,須用九宮格,將幹板浸入蘇打水內,幹板即成透明(軟片及千層紙亦可)。將有藥一面劃成方格,乃為放照之主要品。
炭畫保存法將畫成之照,取直蠟丁宜(洋菜及石花菜亦可)溶化於水,再加酒精十分之三,取其易幹,用噴水管吹入畫面,庶炭不脫落,可保久存。
注意噴水管之制法,將細玻管兩只,一長一短,合成曲尺形,長者一端略尖.
普通圖畫教育
是編前半,大致據黑田氏在經緯學堂所講述者為藍本。後半則多采他家之說,或加以管見。行文力求淺顯,便初學也。初次起稿,信手揮寫,不分章節。俟他日全編脫稿後,當再加以訂正也。
圖畫為一種專門之學問,高深精微,無窮無盡。非吾輩淺學者所敢妄論,今擇其關於普通教育之淺近者,述之如下。
圖畫與教育之關系及其方法
各科學非圖畫不明,故教育家宜通圖畫。學圖畫尤當知其種種之方法。如畫人體,當知其筋骨構造之理,則解剖學不可不研究。如畫房屋與器具,當知其遠近距離之理,則遠近法不可不研究。又,圖畫與太陽有最切之關系,太陽光線有七色,圖畫之用色即從此七色而生,故光學不可不研究。此外又有美術史、風俗史、考古學等,亦宜知其大略。
圖畫之目的
(甲)隨意凡所見之物,皆能確實繪諸紙上,故凡名山大川、珍奇寶物,人力所不能據為己有者,圖畫家則可隨意掠奪其形色,繪入寸幀。長房縮地之術,愚公移山之能,圖畫家兼擅之矣。
(乙)美感圖畫最能感動人之性情。於不識不知間,引導人之性格入於高尚優美之境。近世教育家所謂“美的教育”,即此方法也。
西洋畫法草稿(一)
西洋畫之類別
西洋畫之類別,或依題目分之,或依技工分之,或依畫幅分之。其依題目分者,表如左:
依技工分者,表如左:(略)
依畫幅分者,分大、中、小三等。此外,又有密畫一種,為畫幅之最小者。
以上之類別,據哈德曼氏所定。譯名多從日本舊譯。亦有以己意改訂者。其定名之意義與界限,簡略述之如下,以備初學者參考。
西洋畫法講義
總論
天地萬物,皆具自然之美。凡吾人目所見者,可以自由模寫。其模寫之美惡,實與其技術之巧拙相關系。非自然物有美惡之別也。
故作畫者首重視力,辨別宜精細。
對於自然物,宜忠實,不可杜撰。學畫之人往往有中途輟業者,皆由於薄視自然。故取法自然,為學畫者第一義。
趣味人各不同。名手畫家有專寫下等社會之形狀,及汙穢之物者,然其趣味自高雅。蓋繪畫之趣味雖關於天然物,亦關於作畫者之素養。記憶力亦重要。太陽之光線隨時變化,吾人所見之自然物亦因之變化。無記憶力,必不能畫瞬間之美。
初學描畫,當知准備,今述之如下:
第一位置位置分兩種:(一)天然之位置,如河海山林等。(二)人工之位置,如靜物畫之類,皆由人手定其位置者是。然人工之位置,須成自然之形。倘位置無法,畫筆雖巧,亦不能成為佳作。(詳細見後構圖說)。
第二形凡物以形為基礎。繪畫尤重形。故不能作正確之形者,必不能作畫。畫形須由大處著眼。
形成然後求面。初學作畫,尤須著意畫面。如明暗、平立等是。
第三調子凡表明物之圓扁、遠近、軟硬等色彩濃淡之度,謂之調子。
調子之原則,凡最明處所接之陰面必最暗,凡最暗處所接之陽面必最明。
又,近處明暗共強,遠處明暗共弱。
學畫調子,必須由大處著眼。
調子分強調子、弱調子;明調子、暗調子。初學作畫,宜強宜明。
又,表明遠近調子之原則,即近景最明,中景暗,遠景較近景暗,較中景明。又如近處最暗,中景明,遠景較中景稍暗。
第四色色與調子不可離,當與調子同時研究。
於畫面之上,分色之善惡,有二種:
(一)畫面全體之色;
(二)畫面一部分之色。
但二者之中,以第一種為重。倘一部分之色雖佳,全體之色甚惡,決非佳作。
色彩當取法天然,多用暖色為宜。繪畫大家,或有喜多用冷色者,然初學大不相宜。
暖色赤黃之類。
冷色青綠之類。
此外,又分透明色、不透明色、半透明色三類。
透明色如PinkMadder等
不透明色Vermilion等
半透明色Cobalt等
一般畫家每於陰面用透明色,於陽面用不透明色。但彼此混用,亦無不可。
初學作畫之色彩,宜華麗。繪畫大家有專用澀色者,初學大不相宜。
第五畫題畫家作畫,必先有畫題。但練習作畫時,可以不用。
第六主客一幅繪畫之內,必有主客。如畫人物,以人物為主,人物以外者皆為客;如描幾上之果物,以果物為主,其旁所有之玻璃杯等,皆為客。作畫時,不可以客位奪主位。務使主客分明為要。
第七構圖以前所述之主客,為構圖第一要義。否則,看畫者之目力,不能專注於畫面之一處、其畫即失之於散漫無章。
(未完)
羽造花
日本造花店,用各種鳥毛,染以彩色;花瓣剪成圓形,葉片形式,各如其花之形態而定。聞染色之時用膠水塗之,取其鮮明而牢固。南京勸業會暨南館亦有之,但不如日本所造之佳。
丁香編物
新加坡教會女學堂中,以丁香編織各物為最妙。如花籃、花瓶、小船、鏡架等種種,以丁香穿於細銅絲,紮成細工。古雅芳香,甚為可愛。
通花剪花
繪水彩畫於大通草上,則通草經受濕處,花紋自然突起,依樣剪下,粘貼於鳥絨之上,裝於鏡架,十分美觀。曾見於直隸館中。
木嵌畫
用各種天然有色之木,依山川形色而雕刻之,亭台木石,深深淺淺,鑲刻於白木之中,而又以彩色烘托之。思想高尚,何與倫比。日本東京藝術學會有此制品。
凍石畫
浙江溫州所制之凍石畫,其法與木嵌畫同。用各色之凍石,雕刻各種人物山水,鑲嵌於木屏中,凹凸玲瓏,真奇妙也。
鐵畫
溫州亦產鐵畫。用細鐵條,錘成梅蘭竹菊,或簡易山水,塗以光漆,用白木屏裝嵌於其上,遠望花紋突起,蒼古異常。
麥杆畫
工藝館有闕尹氏所制麥杆畫。用麥柴劈為細絲,先用膠水畫工細人物於絹上,將麥絲按圖細膩勻貼,絲毫無誤。真創見之作也。
美術界雜俎
世界名優亨利阿文格氏
氏英人,今年十月十四日以急病死,英王、美大統領僉致詞吊唁。氏生時,於學靡不窺,肆業達柏林、康布利幾兩大學,授文學博士號。又,格辣斯大學授法律博士號。以故盛名傳遐邇。日本名優遊英者,無不以得親顏色為幸。氏性高尚,善雄辯。登場獻技,喜為悲劇之音,與日本團十郎相仿佛。英國劇界改良,氏之力為多。今齎志以沒,識者僉謂英國喪一大光明雲。
日本洋畫大家三宅克已氏
氏阿波國德島人。幼時酷嗜繪畫,殆廢寢食。十七歲,遊於大野幸彥氏之門,專修洋畫。明治二十四年,氏看英人今勃利氏水彩畫展覽會,忽發感觸,遂決定專門研究水彩畫。顧日本工此者鮮,靡自取法。後往歐美,與彼都名士遊,究心探討,其技以是大成。歸國後畫名益著,推為水彩畫之山鬥。氏著作甚富,餘所及見者數種,附志於左。世有同好,願先睹焉。
日本洋畫雜志一斑
日本畫派有兩種:日本畫、洋畫。日本畫發達最早,已出版之雜志,不下數十種。洋畫近年始發達,進步甚迅,雜志出版者亦有十餘種。右所記載,不無掛漏,然亦可窺見一斑矣。
日本近日美術會彙記
日本美術協會第三十八回展覽會,在上野同會列品館,由十月十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日月會展覽會,由八月十五日至九月二十八日止,在上野第五號開會。出品之種類:繪畫、雕塑、圖案、新古參考品等。新作中最著者,有根本雪逢氏之花鳥屏風一雙,小川榮達氏之美國貴賓入京、兩國川開等。
白馬會展覽會由九月二十一日開會,在上野。新作品有和田英氏之《衣通媛》、岡田三郎助氏之《神話》、中澤弘光氏之《風景》、小林千古氏之《寺院之裝飾》、《巴裏之色》、《日本之色》等。
二葉會例會八月十二日開,在本鄉麟祥院。出品之畫,受賞者,一等,高橋廣湖;二等,那須豐慶;三等,中倉玉翠。
日本繪葉書展覽會由九月十八日開會。每日入場觀覽者,有五百餘人,可雲極盛。(繪葉書即郵政片加以繪畫者。)
東京音樂學校音樂會十月二十八日開會。
(一)管弦合奏Ouverture“IkhigeniainAulio”。
(二)合唱
(甲)光由東方;
(乙)墓前之母;
(丙)菊之杯。
(三)(甲)管弦合奏Menuett;
(乙)弦樂合奏Serenade.
(四)獨唱Oria。唱者,研究科女學生小室千笑。
(五)洋琴管弦合奏Concerts。
(六)管弦合奏
(甲)Marchefunebre;
(乙)Sohengrin。
(七)唱歌、管弦合奏鞭聲肅蕭。
釋美術
茲有告者,遊藝會節目,分手工部為美術手工、教育手工、應用手工,雲雲。似未適當。某君評語,“手工宜注意恩物一門,勿重美術”,是亦分手工恩物與美術為二,似為不妥。西學入中國,新名詞日益繁,或襲日本所譯,或由學者所訂,其能十分適當者,蓋鮮。學子不識西字,僅即譯名之字義,據為定論者,姑無論已。或深知西字,而於原字種種之意義,及種種之界限,未能明了,亦難免指鹿為馬也。美術之字義,西儒解釋者眾,然多幽玄之哲理。非專門學者,恒苦不解。今姑從略。請以通俗之說,述之如下:
美,好也,善也。宇宙萬物,除醜惡汙穢者外,無論天工、人工,皆可謂之美術。日月霞雲,山川花木,此天工之美術也;宮室衣服、舟車器什,此人工之美術也。天無美術,則世界渾沌;人無美術,則人類滅亡。泰古人類,穴居野處,迄於今日,文明日進。則美術思想有以致之。故凡宮室衣服,舟車器什,在今日,幾視為人生所固有,而不知是即古人美術之遺物也。古人既制美術之物,遺我後人。後人摹造之,各竭其心思智力,補其遺憾,日益精進,互以美術相競爭。美者勝,惡者敗,勝敗起伏,而文明以是進步。故曰,美術者,文明之代表也。觀英、法、德諸國,其政治、軍備、學術、美術,皆以同一之程度,進於最高之位置。彼目美術為奢華,為淫豔、為外觀之美者,是一孔之見,不足以概括美術二字也。
綜而言之,美術字義,以最淺近之言解釋之,美,好也;術,方法也。美術,要好之方法也。人不要好,則無忌憚;物不要好,則無進步。美術定義,如是而已!
以手制物,謂之手工。無術不能成。恩物亦手工中之一門,以手制造者,故恩物亦無術不能成。此固盡人皆知,非仆所強為牽合者。手工恩物既無術不能成,而獨曉曉以重美術為戒,夫萬物公例無中立,嗜美嗜惡,必居其一。不重美術,將以醜惡汙穢為貴乎,仆知必不然也。
以上所解釋美術者,雖屬廣義,然仆敢斷定,手工恩物為應用美術之一種,此固毫無疑義者也。
美術之定義與界限,以上所言者,不過十之二三。他日有暇,當撰完全之美術論,以備足下參考。
西洋畫特別教授法
西洋畫教師授課時每不授畫法,其故有二:(一)畫法非由自己經驗得來者,斷難十分適用。教師所知之畫法,皆由十數年或數十年之實地經驗得來。學生無此長年之經驗,驟語以畫法,必不能十分了解。即能了解矣,亦必不能得心應手,揮寫自由。故教師評畫時,僅曰孰善孰惡。或曰調子不整,或曰肌膚稍硬。至其所以改正之法,教師決不道及。學生當此時,宜竭其思力,加意研究,經種種失敗,必有豁然貫通之一日,而巧妙之畫法乃發現,繪畫之技術因之增進。畫法之發現者日益多,技術亦因之日進靡已。(二)人之性質各有特長,學繪畫者必其性質長於繪畫,學之乃有效果。又繪畫之中亦有各種流派,如雄壯、婉麗、強烈、溫和、豪放、細膩之類,是長於繪畫者,萬不能兼擅各派,必即自己性之所長者習之,乃能完全發揮其固有之畫才。若必刻意摹仿他人,沒卻自己所長,其結果必致失敗。教師不能強學生畫學己之畫派,學生亦不必專模教師之畫派。因教師與學生畫才不同,程度亦異。若必強合為一致,是埋沒學生之天才矣。(又畫派非一生始終不變者,無論何人,一生每數變其畫派。但所變者以其性質相近者為限,非舍近求遠也)故教師為學生評畫時,必不授以定規之畫法,且不執筆添削,職是故也。
辛醜北征淚墨
遊子無家,朔南馳逐。值茲離亂,彌多感哀。城郭人民,慨愴今昔。耳目所接,輒志簡編。零句斷章,積焉成帙。重加厘削,定為一卷。不書時日,酬應雜務。百無二三,顏曰:《北征淚墨》,以示不從日記例也。
辛醜初夏,惜霜識於海上李廬。
光緒二十七年春正月,擬赴豫省仲兄。將啟行矣,填《南浦月》一闋海上留別詞雲:
楊柳無情,絲絲化作愁千縷。惺忪如許,縈起心頭緒。誰道銷魂,盡是無憑據。離亭外,一帆風雨,只有人歸去。
越數日啟行,風平浪靜,欣慰殊甚。落日照海,白浪翻銀,精采眩目。群鳥翻翼,回翔水面。附海諸島,若隱若現。是夜夢至家,見老母室人作對泣狀,似不勝離別之感者。餘亦潸然涕下。比醒時,淚痕已濕枕矣。
途經大沽口,沿岸殘壘敗灶,不堪極目。《夜泊塘沽》詩雲:
杜宇聲聲歸去好,天涯何處無芳草。春來春去奈愁何?流光一霎催人老。
新鬼故鬼鳴喧嘩,野火磷磷樹影遮。月似解人離別苦,清光減作一鉤料。
晨起登岸,行李冗贅。至則第一次火車已開往矣。欲尋客邸暫駐行蹤,而兵燹之後,舊時旅館率皆頹壞。有新築草舍三間,無門窗床幾,人皆席地坐,杯茶盂饌,都歎缺如。強忍饑渴,兀坐長喟。至日暮,始乘火車赴天津。路途所經,廬舍大半燒毀。抵津城,而城牆已拆去,十無二三矣。僑寄城東姚氏廬,逢舊日諸友人,晉接之餘,忽忽然如隔世。唐句雲:“乍見翻疑夢,相悲各問年”其此境乎!到津次夜,大風怒吼,金鐵皆鳴,愁不成寐,詩雲:
世界魚龍混,天心何不平!豈因時事感,偏作怒號聲。燭盡難尋夢,春寒況五更。馬嘶殘月墜,笳鼓萬軍營。
居津數日,擬赴豫中。聞土寇蜂起,虎踞海隅,屢傷洋兵,行人惴惴。餘自是無赴豫之志矣。小住二旬,仍歸棹海上。
天津北城舊地,拆毀甫畢。塵積數寸,風沙漫天,而曠闊逾恒,行道者便之。
晤日本上岡君,名岩太,字白電,別號九十九洋生,赤十字社中人,今在病院。筆談竟夕,極為契合,蒙勉以“盡忠報國”等語,感愧殊甚。因成七絕一章,以當詩雲:
杜宇啼殘故國愁,虛名遑敢望千秋。男兒若論收場好,不是將軍也斷頭。
越日,又偕趙幼梅師、大野舍吉君、王君耀忱及上岡君,合拍一照於育嬰堂,蓋趙師近日執事於其間也。
居津時,日過育嬰堂,訪趙幼梅師,談日本人求趙師書者甚多,見予略解分布,亦爭以縑素囑寫。頗有應接不暇之勢。追憶其姓名,可記者,曰神鶴吉、曰大野舍吉、曰大橋富藏、曰井上信夫、曰上岡岩太,曰塚崎飯五郎、曰稻垣幾松。就中大橋君有書名,予乞得數幅。又丐趙師轉求千鬱治書一聯,以千葉君尤負盛名也。海外墨緣,於斯為盛。
北方當仲春天氣,猶凝陰積寒。撫事感時,增人煩惱。旅館無俚。讀李後主《浪淘沙》詞“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羅衾不耐五更寒”句,為之悵然久之。既而,風雪交加,嚴寒砭骨,身著重裘,猶起栗也。《津門清明》詩雲:
一杯濁酒過清明,觴斷樽前百感生。辜負江南好風景,杏花時節在邊城。
世人每好作感時詩文,餘雅不喜此事。曾有詩以示津中同人。詩雲:
千秋功罪公評在,我本紅羊劫外身。自分聰明原有限,羞從事後論旁人。
北地多狂風,今歲益甚。某日夕,有黃雲自西北來,忽焉狂風怒號,飛沙迷目。彼蒼蒼者其亦有所感乎!
二月杪,整裝南下,第一夜宿塘沽旅館。長夜漫漫,孤燈如豆,填《西江月》一闋詞雲:
殘漏驚人夢裏,孤燈對景成雙。前塵渺渺幾思量,只道人歸是謊。誰說春宵苦短,算來竟比年長。海風吹起夜潮狂,怎把新愁吹漲。
越日,日夕登輪。詩雲:
感慨淪桑變,天邊極目時。晚帆輕似箭,落日大如萁。風卷旌旗走,野平車馬馳。河山悲故國,不禁淚雙垂。
開輪後,入夜管弦嘈雜,突驚幽夢。倚枕靜聽,音節斐靡,颯颯動人。昔人詩雲:“我已三更鴛夢醒,猶聞簾外有笙歌。”不圖於今日得之。
舟泊煙台,山勢環拱,帆檣雲集,海水瑩然,作深碧色。往來漁舟,清可見底。登高眺遠,幽懷頓開。詩雲:
澄澄一水碧琉璃,長鳴海鳥如兒啼。晨日掩山白無色,□□□□青天低。
午後,偕友登煙台岸小憩,歸來已日暮。□□□開輪。午餐後,同人又各奏樂器,笙琴笛管,無美不□。迭奏未已,繼以清歌。愁人當此,雖可差解寂寥。然河滿一聲,奈何空喚;適足增我回腸蕩氣耳。枕上口占一絕,雲:
子夜新聲碧玉環,可憐腸斷念家山。勸君莫把愁顏破,西望長安人未還。
致知在格物論
昔宋孝宗即位,詔中外臣庶,陳時政闕失。朱子封事,首言帝王之學,必先格物致知。是知格物致知之學,為帝王所不廢。然世之欲致其知者,往往輕視夫格物之理,抑何謬也。……所以泰山之高,非一石所能積。琅琊之東,渤澥稽天,非一水之鍾。格物之理,微奧紛繁,非片端之能盡,此則人之欲致,夫知者所不可不辨也。……語雲:“通天地人謂之儒。”又雲:“一物不知,儒者之恥”,其此之謂歟。
非靜無以成學論
從來主靜之學,大人以之治躬,學者以之成學,要惟恃此心而已。《言行錄》雲:“周茂叔志趣高遠,博學力行,而學以主靜為主。”……蓋靜者安也。如莫不靜、好靜言思之類。是靜如水之止,而停畜彌深;靜如玉之藏,而溫潤自斂。《嘉言篇》雲:“非靜無以成學”,其即此歟?成學者何?蓋以氣躁則學不精,氣浮則學不利……能靜則學可成矣。不然遊移而無真見,泛騖而多馳思,則雖朝誦讀而夕謳吟,主宰必不克一也,又安望其成哉?
論廢八股興學論
嗟乎,處今日而談治道,亦難言矣。侵陵時見,人心惶惶。當其軍之興也,額籍出兵,老羸應募;裹創待敵,子弟從戎。竊思我中國以仁厚之朝,何竟若是之委靡不振乎。而不知其故,實由於時文取士一事。……考之時文者,八股是也。八股之興,始於宋王安石。至元尚畫,則八股廢。至明複興,至我朝益盛。世宗憲皇帝時,曾經諭旨改試策論(考官批改:“改試策論,在康熙初年。”)。未久遂複舊制。至今時則八股之作,愈變愈失其本來。昔時八股之興,以其闡發聖賢之義理,可以使人共明孝悌之大原。至今時則以詞藻為先,以聲調為尚,於聖賢之義理毫無關系。胸無名理,出而治兵,所以無一謀。是此革舊章,變新制,國家又烏能振乎?雖然,新制者何?亦在於通達時務而已。時務莫要於策論。策論者何?亦策論夫天文、地理、機汽、算學而已。……允若茲,則策論興而八股廢,將文教於以修,則武教亦於以備。今伏讀聖諭,改試策論,寰宇悉服,率土鹹親。能識時務之儒,皆各抒所見,豈僅鋪張盛事,揚厲鴻庥已哉。
中國學堂課本之編撰
學堂用經傳,宜以何時誦讀,何法教授,始能獲益?
吾國舊學,經傳尚矣。獨夫秦漢以還,門戶攸分,人主出奴,波未已。逮及末流,或以箋注相炫,或以背誦為事。鶩其形式,舍其精神。而矯其弊者,則又鄙經傳若為狗,因噎廢食,必欲鏟除之以為快。要其所見,皆偏於一,非通論也。乃者學堂定章,特立十三經一科。跡其方法,篤舊已甚,迂闊難行,有斷然者。不佞沉研茲道有年矣,姑較所見,以著於篇。知言君子,或有取於是焉。
(甲)區時。我國舊俗,乳臭小兒,入塾不半稔,即授以《學》、《庸》。夫《大學》之道,至於平天下,《中庸》之道極於無聲臭,豈弱齡之子所及窺測!不知其不解而授之,是大愚也。知其不解而強授之,是欺人也。今別其次序,區時為三:一蒙養,授十三經大意。此書尚無編定本,宜由通人撮取經傳綱領總義,編輯成書。文詞尚簡淺,全編約三十課。每課不逾五十字,俾適合於蒙養之程度。凡蒙學堂末一年用之,每星期授一課,一年可讀畢三十課,示學者以經傳之門徑。二小學,授《孝經》、《論語》、《爾雅》。《孝經》為古倫理學,雖於倫理學全體未完備,然其程度適合小學。《論語》為古修身教科書,於私德一義,言之綦翔。莊子稱“孔子內聖之道在《論語》”,極有見。《爾雅》為古辭典,為小學必讀之書。讀此再讀古籍,自有左右逢源之樂。三中學,授《詩》、《孟子》、《書》、《春秋》三《傳》、三《禮》、《易》、《中庸》。《詩經》為古之文集(章誠齋《詩教篇》翔言之)。有言情、達志、敷陳、諷諭、抑揚、涵泳諸趣意,宜用之為中學唱歌集。其曲譜取歐美舊制,多合用者。(餘曾取《一剪梅》、《喝火令》、《如夢令》諸詞,填入法蘭西曲譜,亦能合拍。可見樂歌一門,非有中西古今之別。)如略有參差,則稍加點竄,亦無不可。歐美曲譜,原有隨時編訂之例,毋待膠柱以求也。《孟子》於政治、哲學僉有發明。近人有言曰:“舉中國之百億萬群書,莫如《孟子》”,持論至當。《書經》為本國史,《春秋》三《傳》為外交史,皆古之曆史也。劉子元判史體為六家,而以《尚書》、《春秋》、《左傳》列焉,可雲卓識。三《禮》皆古制度書,言掌故者所必讀。晰而言之,《周禮》屬於國,《儀禮》屬於家,《禮記》條理繁富,不拘一格,為古學堂之普通讀本。此其異也。若夫《易經》、《中庸》,同為我國古哲學書。漢儒治《易》喜言數,宋儒治《易》喜言理。然其立言,皆不無偏宕,學者宜會通觀之。《中庸》自《漢書·藝文志》裁篇別出,後世刊行者皆單行本。其理想精邃,決非小學所能領悟,中學程度授之以此,庶幾近之。
(乙)竄訂。篤舊小儒,其斥人輒曰:“離經叛道”,是謬說也。經者,世界上之公言,而非一人之私言。聖人不以經私諸己,聖人之徒不以其經私諸師。茲理至明,靡有疑義。後世儒者,以尊聖故,並尊其書。匪特尊其書,並其書之附出者亦尊之,故十三經之名以立。而揚雄作《法言》,人譏其擬《論語》;作《太玄》,人譏其擬《易》。王通作《六籍》,人譏其擬聖經。他若毛奇齡作《四書改錯》,人亦譏其非聖無法。以為聖賢之言,亙萬古,袤九垓,斷無出其右者,且非後人可以擬議之者。雖然,前人尊其義,因重其文;後儒重其文,轉舍其義。箋注紛出,門戶互爭。《大學》“明德”二字,漢儒據《爾雅》,宋儒襲佛典,其考據動數千言。秦延君說《堯典》篇目,兩字之說十萬言。說“曰若稽古”四字三萬言。甚至一助詞、一接續詞之微,亦反複辯論,不下千言。一若前人所用一助詞、一接續詞,其間精義,已不可枚舉。亦知聖賢之微言大義,斷不在此區區文字間乎!矧夫晚近以還,新學新理,日出靡已,所當研究者何限,其理想超軼我經傳上者又何限!而經傳所以不忍遽廢者,亦以國粹所在耳。一孔之儒,喜言高遠,猶且故作偉論,強人以難。夫強人以難,中人以下之資,其教育斷難普及,是救其亡,適以促其亡也。與其故作高論促其亡,曷若變通其法蘄其存!變通其法,舍刪竄外無他求。刪其冗複,存其精義;竄其文詞,易以淺語,此刪竄之法也。若夫經傳授受之源流,古今經師之家法,諸儒箋注之異同,必一一研究,最足害學者之腦力,是求益適以招損。今編訂經傳釋義,皆以通行之注釋為准,凡異同之辨,概付闕如,免淆學者之耳目。此訂正之法也。
《孝經》、《論語》皆小學教科書,刪其冗複,存者約得十之六七。易其章節體為問答體(如近編之《地理問答》、《曆史問答》之格式是)。眉目清晰,條理井然,學者讀之,自較章節體為易領會。唯近人編輯問答教科書,其問題每多影響之處。答詞不能適如其的,不解名學故也。脫以精通名學者任編輯事,自無此病。
《爾雅》前四篇,鮮可刪者,其餘凡有冷僻名詞不經見者,宜酌為刪去。原文簡明,甚便初學,毋俟潤色。《爾雅圖》,可以助記憶之力,宜擇其要者補入焉。
《詩經》作唱歌用,體裁適合,無事刪潤。
《孟子》亦宜改為問答體,刪潤其原文,以簡明為的。近人《孟子微》,頗有新意,可以參證。
《尚書》原文,最為奧衍。宜用問答體,演成淺近文字。
《春秋》三《傳》,唯《左傳》紀事最為翔實。劉子元《申左篇》嘗言之矣。今當統其事實之本末,編為問答體(或即用《左傳紀事本末》為藍本,而刪潤其文)。以為課本。其《公》《穀》二《傳》,用紀事本末體,略加編輯,作為參考書。
近人孫治讓撰《周禮政要》,取舍綦當,比附亦精,頗可用為教科書。近今學堂用者最多。唯論詞太繁。宜總括大義,加以潤色。每節論詞,不可逾百字。
《儀禮》宜刪者十之八,僅通大綱已足。《禮記》宜刪者十之六。以上兩種,皆用問答體。
我國言《易》、《中庸》,多涉理障。宜以最淺近文理,用問答體為之。日儒著《支那文明史》、《支那哲學史》,言《易》理頗有精義,可以參證。
問答體教科書,歐日小學堂有用之者。我國今日既革背誦之舊法,而驗其解悟與否,必用問答以發明。唯經傳意義艱深,條理紊雜,以原本授學者,行問答之法,匪特學者不能提要鉤元,為適合之答詞,即教者亦難統括大意,為適合之問題。(今約翰書院讀《書經》、《禮記》、《孟子》、《論語》等,僉用原本教授,而行問答之法。教者、學者兩受其窘。)吾謂,編輯經傳教科書,泰半宜用問答體,職是故也。
烏乎,處今日之中國,吾不敢言毀聖經,吾尤不忍言尊聖經。曷言之?過渡時代,青黃莫接。向之聖經,脫驟棄之若敝展,橫流之禍,吾用深懼。然使千百稔後,聖經在吾國猶如故,而社會之崇拜聖經者,亦如故。是尤吾所恫心者也。不觀英儒頡德之言乎:“物不進化,是唯母死。死也者,進化之母。其始則優者勝,劣者死,厥後最優者出。向所謂優者,亦寢相形而劣而死。其來毋始,其去毋終。遞嬗靡已,文化以進。”我族開化早於他國,二千稔來,進步蓋鮮。何莫非聖經不死有以致之歟!一孔之士,顧猶尊之若鬼神,寶之若古董,譬諸日月經天,江河行地。是亦未審天演之公例也。前途茫茫,我憂孔多。撰《學堂用經傳議》既竟,附書臆見如此。願與大雅宏達共商榷焉。
行已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論
間嘗審時度勢,竊歎我中國以仁厚之朝,而出洋之臣,何竟獨無一人能體君心而達君意者乎?推其故,實由於行已不知恥也。《記》曰:“哀莫大於心死。”心死者,詬之而不聞,曳之而不動,唾之而不怒,役之而不慚,刲之而不痛,糜之而不覺。則不知恥者,大抵皆心死者也。其行不甚卑乎!
……然而我中國之大臣,其少也不讀一書,不知一物,以受搜檢。抱八股韻,謂極宇宙之文。守高頭講章,謂窮天人之奧。是其在家時已忝然無恥也。即其仕也,不學軍旅,而敢於掌兵。不識會計,而敢於理財。不習法律,而敢於司理。瞽聾跛疾,老而不死;年逾耄頤,猶戀棧豆。接見西官,栗栗變色。聽言若聞雷,睹顏若談虎。其下焉者,飽食無事,趨衙聽鼓,旅進旅退,濡濡若驅群豕,曾不為恥。
是其行已如是。一旦銜君命,遊四方……見有開礦產者,有習格致者,有圖制作者,彼將曰區區小道,吾儒不屑為也。其實彼則不識時務者也。……此所以辱君命者。然則所恥者何?亦恥己之所不能者耳。己之所不能者,莫如各國之時務。首考其地理,次問其風俗,繼稽夫人心。又必詳察夫天文,觀其分野而知其地輿。今日者,人臣苟能於其所不能而恥者……使於四方,又何至貽強鄰之訕笑,而辱於君命乎?
吾嘗考之:蘇武使匈奴,匈奴欲降之,武不從,置窖中六日,武齧雪得不死。又遷之北海,卒不屈。是其不辱君命,非其行已有恥故乎!…… 雖羞惡之心,人皆有之。而何以今天下安於城下之辱,陵寢之蹂躪,宗社之震恐,邊民之塗炭,而不思一雪,乃托虎穴以自庇。求為小朝廷,以乞旦夕之命,非明明無恥乎?朝睹烽燧,則蒼黃瑟縮;夕聞和議,則歌舞太平。其人猶謂為有恥不得也。
幹始能以美利利天下論
《易》雲:“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吾蓋三複其詞,而歎天之生材,有利於天下者,固不乏也,況美利乎!而今天下之美利,莫外於礦產,而中國之礦產,尤盛於他國。今山東之礦已為他人所籠。山西之礦,亦為西商所覬。若東三省之金,湖南、四川、雲南,以及川滇界夷地番地之五金煤炭,最為豐饒。他省亦複不少。
……有礦之處,宜由紳商公議,立一礦學會。籌集斧資,公舉數人出洋,赴礦學堂學習數年,學成回華,再議開采。察礦之質性,而後采礦。能不用西師固善,即仍用西師,我亦可辨其是非而不為所欺。……中國近年來部庫空虛,司農幾乎束手,而實逼處此,又不能不勉強支持。以故款愈絀而事愈多,事愈多而費愈重。除軍警之餉需、文武之廉俸、各局廠委員司事之薪水、工食諸正款概不計算外,他若修鐵路也、立學堂也、定造兵輪、購辦槍炮,以及子彈火藥也,種種要需,均屬萬不得已。
……扼要之圖,厥有四事:
一曰習礦師。開礦之法,識苗為先。當日所延礦師,半系外洋無賴,誇張詭詐,愚弄華人,婪薪棒數萬金,事後則飄然竟去。滇南延諸日本,受弊亦同。必須令出洋學生專門學習,參以西法,精心考驗,明試以功,斯則丱人之選也。
二曰集商本。近日集股之事,聞者鹹有戒心。苟有虧蝕,查究著償。股票由商部印行,務使精美,不能作偽,乃能取信於民也。
三曰弭事端。眾逾千人,派兵彈壓,並礦丁團練,以防未然。秩之崇卑,視礦之大小,督撫兼轄。礦政如鹽政之例,以一事權。礦中危險頗多,仍參仿西國章程辦理。
四曰征稅課。礦稅不能定額,情形時有變遷,宜略仿泰西二十分抽一,信賞必罰,酌盈劑虛,因時制宜,隨地立法。事之濟否,首在得人矣。
……蓋以士為四民之首,人之所以待士者重,則士之所以自待者益不可輕。士習端而後鄉黨視為儀型,風俗由之表率。務令以孝悌為本,才能為末。器識為先,文藝為後。
誅賣國賊
我國推翻專制政府後,全國人民舉欣欣然喜色相告,曰:“漢族重興,民權恢複;大地河山,洗淨腥膻穢氣;莊嚴古國,驟增萬丈榮光。吾國為共和國,吾民為自由民。快哉!快哉!”
嗚呼!曾幾何時,孰知吾國民前所希望者,全屬夢囈。非特不能使我艱難締造之新邦,頓改舊觀,且將以我黃帝經營之祖國,不斷送於專制之時,而斷送於共和之日;不斷送於舊日之滿清政府,而斷送於現時之新人物。豈非可悲乎哉!
自新政府成立以來,肉食諸公,除互爭意見,計算薪俸外,第一大政見,即大聲疾呼曰:大借款!大借款!袁世凱主張之,唐紹儀附和之,而自命為理財家之財政總長熊希齡,竟挺身而出,獨任其艱,日與資本團磋商。其結果也,乃竟承認外人於財政上變相之監督。而猶複掩耳盜鈴,粉飾天下,引為己功,而置國家於不顧。嗚呼!希齡!汝具何毒心,備何辣手;而敢悍然違反我民意!貪一己目前之利祿,而忘吾民日後之困苦!汝豈尚能容於世乎!抑知國為民有,官為民仆!汝既長民國之理財,當以民心為己心,民事為己事。民國以財政之權付汝,豈非欲倚重汝,視汝為出類拔萃者乎!吾民何負於汝,而汝乃負吾民國若此!且當軍政時期,各省宣告獨立,財政之四分五裂,紛如亂絲,猶可言也。今五族一家,大局已定,則當實行調查全國之財政,節者節之,裁者裁之,務歸統一,而後權操中央。一面竭力提倡國民捐,或發行公債票,建國義產等,暫救眉急。乃希齡獨不務此,沾沾焉惟債是求,豈尚有愛吾民國之心哉!夫債非不可借,要知不受外人之監督,以免權落人手,制我命脈,而後可。今國民捐之聲,南方早已眾口一致。而希齡竟充耳不聞歟!北方之國民捐之不踴躍,希齡之把持借債,有以致之。觀今日告人曰:“可望轉圜”,明日告人曰:“行將成立”。其眩人耳目,令人觀望。此真有意陷吾民國於滅亡之一征也。其賣國之罪,庸可勝誅哉!
嗚呼!事急矣!國危矣!昏聵胡塗之政府無望矣!然民國者,吾民之國也。吾民既為國之主人,當急起而自為之。彼全無心肝之熊希齡,吾民不誅之,何待!
聞濟南兵變慨言
吾莊嚴燦爛之新民國,數百萬鐵血健兒造成之。乃何以破壞告終以來,某城兵變,某省兵變,警耗頻傳,日震擊於吾人耳鼓。豈吾莊嚴燦爛之新民國,非破壞於數百萬鐵血健兒之手不已耶!
雖然,兵為凶器,勿戢自焚。彼握兵柄者,但知聚兵之術,而不知養兵之方;但知用兵之道,而不知治兵之法,吾於兵士何咎哉!
今濟南之兵因停餉而嘩潰,風聲所播,最慮蔓延。軍界諸公,速善其後,勿再縱兵以殃吾民也!
趙爾巽如何
俄窺蒙古,英伺西藏,而日人竟籌集三千萬巨資,開設礦務公司,實行開采滿洲各礦。強鄰實逼,四面楚歌。新民國豈不岌岌乎其殆哉!
長白山為前清發祥之地,滿政府反漠然輕視。但知崇陵之修築,不知地利之是圖。在日俄戰爭之前,幾入俄人之掌中;日俄戰爭之後,又轉入日人之勢力范圍。一礦猶可,而今各礦將采之。跡其經營之野心,非使吾東北一片領土,實隸其版圖不已。三島之民,何其設計之狠毒,而旁若無人耶!
雖然,吾不為日人咎,吾惟責吾民。囊日但服從於專制之下,而不知起而經營,坐使貨棄於地,任外人之臠割。吾今為趙督告爾,寧去一官,當據條約以死爭,毋以“力阻無效”四字為卸責地步。吾又願吾民,亟起而為之後盾也。
嗚呼!詞章!
予到東後,稍涉獵日本唱歌,其詞意襲用我古詩者,約十之九五(日本作歌大家大半善漢詩)。我國近世以來,士習帖括,詞章之學,僉蔑視之。晚近西學輸入,風靡一時。詞章之名辭,幾有消滅之勢。不學之徒,習為蔽冒,詆其故典,廢棄雅言。迨見日本唱歌,反嘖嘖稱其理想之奇妙。凡吾古詩之唾餘,皆認為島夷所固有。
既齒冷於大雅,亦貽笑於外人矣!
(日本學者皆通《史記》、《漢書》。昔有日本人舉史漢事跡,質諸吾國留學生,而留學生茫然不解所謂。且不知《史記》、《漢書》為何物。致使日本人傳為笑柄。)
論語言之齊一
我國各地交通不便,語言因以參差。今汽車、汽船既未遍通,有何良策能使語言齊一歟?
語言之變遷,其與進化相關系歟!荒裔野人,匪諳言詞。蟠屈其指,作式以代。蠻野之狀,吾不論矣。獨夫弱劣之族,啙窳寡識。國語歧異,每不相埒。又其甚者,鄰毗之間,家各異言。室人告語,他人聞之,輒為膛目。既靡合群之力,無複愛國之想。澌滅之原,實基於是。黑奴紅種,其彰彰者。惟我祖國,語言雜遝;外人著述,頗有以是相譏訕者。晚近以還,踸踔之士,僉稔語言歧異之為我國大謬也,於是有改良語言之議。雖然,謀之不臧,獲效靡自,餘心恫焉。不揣檮昧,為撰中國語言齊一說。
語言豈曆久而不變者歟?究語言之學,考世界國語所肇祖,奚不出自一幹。乃遞嬗遞變,迄於今茲,其種類蓋三千有奇矣。雖然,古昔之時,交通隔絕,其日趨於異也固宜。今則舟車交馳,千裏俄頃。交通之利,邃古所無。向之由同而異者,今且有由異而同之勢焉。特由異而同,其為變蓋漸,匪吾人所及窮詰。然吾敢言,京垓年歲後,世界言語必有大同之一日也。我國國語,凡涉及新學術、新制造、新動植物,多假他國字音以為名,此亦一證。以一國言之,其變遷之跡,尤為鑿鑿可據。日本九州島大阪,語言向與東京不相符。乃自交通頻繁,不十餘稔,駸駸有劃一之風。變遷之迅,蓋有如此。若以我國言之,進步之迅,遠不逮日本。然其跡亦有可按者。自遂古迄近世,黃河流域,若豫,若魯,若燕,若晉,若秦,僉為帝都,舉中原衣冠之士湊集焉。故其語言多相若。厥後,隋場浚運河,南北統一,而南方之語言一變。金陵為帝都垂四百年,長江之交通日繁,而南方之語言又一變。迄今長江流域與黃河流域之語言,相似者多,職是故也。自茲而外,若滇,若黔,若粵西,其民族土著蓋鮮,來自他鄉者居泰半,故語言變遷最著,無撐犁孤塗之病。若夫吳越南境,閩南粵東兩省,晚近交通始盛,語言之變遷,猶未顯著,故與他省較然不相似。以上所言,蓋其大略。晰而言之,彼黃河、長江流域之語言,雖曰略同,豈無歧異者在?矧夫以全國計之,語言之歧異者,實居其多數也。語言歧異,為國之羞。齊一之法,夫何可緩!汽船、汽車,既未遍通,聽諸天然,近效莫得。無已,其假諸人力乎!
假諸人力,必自教育始矣。教育之道有二:(甲)設官話學堂;(乙)學堂設官話學科。准茲二者,則乙為優。設官話學科於中學、小學,不若設於蒙學。年愈稚,習語言愈易,其利一;教育普及,其利二;習此可以兼通文法大綱,官話教科書中,單字依文法大綱排列。其利三;蒙學畢業入小學,即一例用官話,凡尋常應對,課堂授受,無須再用土白,其利四;此其學制也。若夫教授之法,近人論者蓋鮮。然以華人授外人土白之例行之,則未可也。今擬教授之法數端如左:
一、設官話師范講習所。擇通達國文而能操純官音者,官音以北京官音為准,非指各地官音;言亦非指北京土音言。其間區別,通北京語言者,自能辨之。入堂講習,授以教授之方法。蓋精於語言者,未必長於教授。故師范講習所必不可缺。
二、官話教科書當因地制宜。各省土音互異者無論矣。即一縣之內,鄉鎮與城市,土音亦有微異者。宜專訂教科書,無稍假借。蓋教授官話,必用土音為之比較也。
三、教科書編輯法。大綱凡二:(甲)區別。區別為三類:一曰異音,即字同而音異者。如“黃”字,滬音作wong,官音作whong之類是;二曰異字,分兩種。意同而用字異者,如滬稱“曉得”,官話作“知道”之類是;用字反背者,如有人持柬速駕,滬語則應之曰“就來”。官話則應之曰“就去”。“來”與“去”為反背詞。此種異字雖少,然亦不可不知。三曰異文法,即句法微異者。如滬語“儂阿曾曉得”?官話作“你知道嗎”?“阿曾”即“嗎”字,皆有疑問口吻,唯一則列於中間,一則列於語尾之不同是。(乙)次序。每課次序,如英文法程序,最便初學。首列單字,括有異音、異字兩類。其排列秩序,宜依通行文法為之分類。例如,第一課單字,皆列名詞;第二課,皆列形容詞。與英文法程單字排列法相同。唯排列既依文法例,則異音、異字兩類,不妨摻雜,可以助學者強記之力。單字下列異文法。唯此種無多,不必每課皆列入。次列官話十數句,即用從前已讀之字拼成者。教授時,教員口誦,由學者譯成文理默出,如近日學堂課程中譯俗之例。約翰書院中文課程有“譯俗”一門,其法,由教員用土白誦文一首,學者譯成文理默出。今則易土白為官話,是其稍異處。又次,列土白十數句,即用從前已讀之字拼成者。教授時,教員口誦土白,由學者口譯為官音。
四、練習法。習官話半年,尋常應對,即可通用官話。偶有訛誤,無須苛責。練習既久,自能純一。期年小成,二年大成。苟教授得法,雖中材以下,亦能臻此程度。(按:蒙學堂學期泰半四年,官話學科宜編入第三年蒙學課程內,每星期占二時。)
烏乎,英墟印度,俄吞波蘭,僉以滅絕國語為首務。然則國語顧不重哉!文明之進步系於是,國家之安危亦系於是。改良齊一,未可緩也。我國數稔以還,負牀之孫,乳臭未脫,輒能牙牙學西語。趨承彼族,伺其顰笑,極奴顏婢膝之醜態。及聞本國語言,反多瞠目不解者。沉沉支那,哀哀同胞,其將蹈印度之覆轍邪,抑將步波蘭之後塵耶?烏乎,吾國民其何擇!
唱歌法大意
(上缺)
第二章聲區
人之聲質,因其發聲法之如何,而分為地聲區、上聲區、裏聲區三種。
凡唱歌時,或發高聲,或發低聲,不能用始終同一之發聲法。即發低音時,用地聲;發高音時,用上聲;又發最高音時,用裏聲。(但男子無裏聲),此名曰:“聲區適用法。”
男子地聲區,由G至B。男子上聲區,由C至G。
女子地聲區,由A至E。女子上聲區,由F至D。女子裏聲區,由E至G。
今說明各聲區之大要如左:
(甲)地聲,即胸聲
發聲時,喉頭氣管擴張充大,發音機全體擺動,胸部及咽喉全體鳴響。發為剛強廣闊之預。男子最要之聲區,屬於此種。
(乙)上聲,即中聲
上聲較地聲之音質稍細,呼氣之壓力及分量亦較少。僅由喉與口腔發響。女子最要之聲區,屬於此種。
(丙)裏聲即頭聲
裏聲比上首之音質更細,呼氣之壓力及分量更少,僅由後頭之內部發響。
第三章發音法
取德國字母之元音AGIOU五字,練習基本音,為最簡便、適當之方法。其發聲之差別,由於開口之度,舌之位置,及唇之形狀而其結果各不相似。
今說明其大要如左:
A音口形大開,齒間約能插入二指。舌宜平,裝置於口腔之下部。
G音口形扁平,齒間約能插入拇指。舌之中部,裝置於口腔之中。
I音口形較G音稍狹,齒間約能插入小指。舌之前部(非舌端),裝置於口腔之上段。
O音口形微窄圓,齒間約能插入拇指,更有餘隙。舌之後部,裝置於口腔之中段。
U音口形較O音稍狹,齒間約能插入小指。兩唇突出舌之後部,裝置於口腔上段。
(未完,下缺)
《沙翁墓志》譯文
《沙翁墓志》書法古穆,相傳為沙翁自筆。文字亦奧衍,不可猝解。今譯為近代英文。
其文如左:
君亦顧:
天之明命,勿傷吾骨。
有保吾之墓者,吾必佑之;
有移吾之骨者,吾必殛之!
《城南草堂筆記》跋
雲間許幻園姻譜兄,風流文采,傾動一時。庚子初夏,餘寄居城南草堂。由是促膝論文,迄無虛夕。今春養屙多暇,數日間著有筆記三卷,將付剞劂。竊考古人立言,與立德、立功並重。往往心有所得,輒劄記簡帙,兼收並載。積日既久,遂成大觀。如宋之《鐵圍山叢談》、本朝《茶餘客話》、《柳南隨筆》之類。今幻園以數日而成書三卷,其神勇尤為前人所不及。他日潤色鴻業,著作承明。日試萬言,倚馬可待。則遽幻園之學,豈限於是哉。
時在辛醜元宵後,餘將有豫中之行。君持初稿屬為題詞。奈行李匆匆,竟未得從容構想。爰跋數語,以志欽佩。
當湖惜霜仙史李成蹊漱筒甫倚裝謹識。
《國學唱歌集》序
《樂經》雲亡,詩教式微。道德淪喪,精力熛摧。三稔以還,沈子心工、曾子志忞,紹介西樂於我學界,識者稱道毋少衰。顧歌集甄錄,僉出近人撰著,古義微言,匪所加意。餘心恫焉。商量舊學,綴集茲冊,上溯古毛詩,下逮昆山曲。靡不鰓理而會粹之。或譜以新聲,或仍其古調,顏曰《國學唱歌集》,區類為五:
毛詩三百,古唱歌集。數典忘祖,可為於邑。《揚葩》第一。
風雅不作,齊竿競嘈。高矩遺我,厥唯楚騷。《翼騷》第二。
五言七言,濫觴漢魏。 瑰偉卓絕,正聲罔愧。《修詩》第三。
詞托比興,權輿古詩。楚雨含情,大道在茲。《摛詞》第四。
餘生也晚,古樂靡聞。夫唯大雅,卓彼西昆。《登昆》第五。
附:《國學唱歌集》出版廣告:
李叔同氏之新作《國學唱歌集》初編
滬學會樂歌研究科教本,李叔同編,區類為五:曰《揚葩》、曰《翼騷》、曰《修詩》、曰《摛詞》、曰《登昆》。攄懷舊之蓄念,振大漢之天聲。誠師范學校、中學校最新之教本。初編已經出版,價洋二角。
《李蘋香》序
向讀龔 人《京師樂籍說》,淵淵然憂,涓涓然思,曰:“樂籍禍人家國,其劇烈有如是歟?”既而披歐籍,籀新理,乃知龔子之說,頗涉影響。曷言之?樂籍之進步,與文明之發達,關系綦切。故考其文明之程度,觀於樂籍可知也。時乎文化慘淡,民智啙窳。雖有樂籍,其勢力弱,其進步遲。卑卑之倫,固鮮足齒。若文明發達之國,樂籍棋布,殆遍都邑。雜裙垂髯,目窕心與。遊其間者,精神豁爽,體力活潑,開思想之靈竅,辟腦絲之智府。說者疑吾言乎?易觀歐洲之法蘭西京師巴黎,樂籍之盛為全球冠。宜其民族沉溺於茲,無複高曠之思想矣。乃何以歐洲猶有“欲鑄活腦力,當作巴黎遊”之諺?茲說茲理,較然甚明,奚俟刺刺為耶!唯我支那,文化未進,樂籍之名,魁儒勿道。上海一阜,號稱繁華,以視法之小邑,猶莫逮其萬一,遑論巴黎!豈野蠻之現象固如是,抑亦提倡之者無其人歟!
友人鑠鏤十一郎,新撰一小冊子,曰《李蘋香》,郵函索敘於餘。餘固未見其書,無自述其內容。第稔李蘋香,為上海樂籍之卓著者。君撰是冊,亦非碌碌因人者。不揣檮昧,摭拾西哲最新之學說,為讀是書者告。夫惟大雅,倘亦韙茲說歟!
甲辰春杪,當湖惜霜。
《白陽》誕生詞
技進於道,文以立言。悟靈感物,含思傾妍。水流無影,華落如煙。掇拾群芳,商量一編。維癸醜之暮春,是為《白陽》誕生之年。
《太平洋報》出版祝詞
天禍我民於甲乙之間,使我國民之生命財產,以逮種種自由之權,有受非我族類之宰割。載筆之士偶鳴不平,禁錮戮首不旋踵而至。甚且株連逮於妻子,系縲及於親朋。攬二百六十餘年曆史之陳跡,固滴滴皆吾民血也。人怨鬼怒,集於辛亥。民軍起漢水,拔幟樹幟,圜國左袒。未逾百旬,遂奠大業。惟師武臣力,赫然邁於前古;而紀事必信,擇言必昌,使我國民人人有虐我則仇之感,而堅其同袍同澤之志者,伊誰為之,而至於是歟!不可謂非報界記者之功矣。曰若壬子,夏聲昌昌。作於太平洋之沿岸,而又鼓蕩鴻蒙,東行西行,又南北行,繞五大洋而一周。一時,圓其顱,方其趾,識文字,能語言之民,欣欣然如撥雲霧而睹蒼蒼之天,如聞暮夜之鼓,破曉之鍾,遽然醒其迷夢。則且人人願卷太平洋之水,浣濯洗滌其忮忿偏狹之心胸,歡然交臂,以食共和之賜,而享其祜。則此大報所以造福於世界者,尤與海水等深而同量已!
春柳社開丁未演藝大會之趣意
演藝之事關系於文明至巨,故本社創辦伊始,特設專部研究新舊戲曲,冀為吾國藝界改良之先導。春間曾於青年會扮演助善,頗辱同人喝彩。嗣複承海內外士夫交相贊助,本社值此事機,不敢放棄。茲定於六月初一日、初二日借本鄉座舉行丁未演藝大會。准於每日午後一時始,開演《黑奴籲天錄》五幕。所有內容之概論及各幕扮裝人名,特列左方。大雅君子,幸垂教焉!
春柳社文藝研究會簡章
本社以研究文藝為的。凡詞章、書畫、音樂、劇曲等皆隸焉。
本社每歲春秋開大會二次,或展覽書畫,或演奏樂劇。又定期刊行雜志,隨時刊行小說腳本、繪葉書之類。(辦法另有專章。)
凡同志願入社研究文藝者為社員。(應任之事務及按月應繳之會費,另有專章。)
其有贊成本社宗旨者,公推為名譽贊成員(無會費)。
無論社員與名譽贊成員,凡本社所出之印刷物,皆於發行時呈贈一份,不取價資。
春柳社演藝部專章
報章朝刊一言,夕成輿論。左右社會,為效迅矣。然與目不識丁者接,而用以窮。濟其窮者,有演說,有圖畫,有幻燈(即近時流行影戲之一種)。第演說之事跡,有聲無形;圖畫之事跡,有形無聲;兼茲二者,聲應形成,社會靡然而向風,其惟演戲歟!晚近號文明者,曰歐美,曰日本。歐美優伶,靡不向學,博洽多聞,大儒愧弗及,日本新派優伶泰半學者,早稻田大學文藝協會有演劇部,教師生徒,皆獻技焉。夫優伶之學行有如是,而國家所以禮遇之者亦至隆厚,如英王、美大統領之於亨利阿文格。(氏英人,前年死,英王、美大統領皆致詞吊唁,葬遺骸於寺院。生時曾授文學博士與法律博士學位。)日本西園寺侯之於中村芝翫輩(今年二月,西園寺侯宴名優芝翫輩十餘人於官邸,一時傳為佳話)。皆近事卓著者。吾國倡改良戲曲之說有年矣,若者負於貲,若者迷諸途,雖大吏提倡之,士夫維持之,其成效卒莫由睹。走輩不揣檮昧,創立演藝部,以研究學理,練習技能為的。藝界沉沉,曙雞曉曉,勉旃同人,其各興起!息霜詩曰:“誓渡眾生成佛果,為現歌台說法身。”願吾同人共矢茲志也。專章若幹則如右:
一、本社以研究各種文藝為的,創辦伊始,驟難完備。茲先立演藝部,改良戲曲,為轉移風氣之一助。
二、演藝之大別有二:曰新派演藝(以言語動作感人為主,即今歐美所流行者)。曰舊派演藝(如吾國之昆曲、二黃、秦腔、雜調皆是)。本社以研究新派為主,以舊派為附屬科(舊派腳本故有之詞調,亦可擇用其佳者,但場面、布景必須改良)。
三、本社無論演新戲、舊戲,皆宗旨正大,以開通智識、鼓舞精神為主。偶有助興會之喜劇,亦必無傷大雅,始能排演。
四、舞台上所需之音樂、圖畫及一切裝飾,必延專門名家者,平日指導,臨時布置,事後評議,以匡所不逮。
五、本社創辦伊始,除醵資助賑、助學外,惟本社特別會事(如紀念、懇親、送別之類),可以演藝,用佐餘興。若他種團體有特別集會,囑托本社演藝,亦可臨時決議。至尋常冠婚慶賀瑣事,本社員雖以個人資格,亦不得受人請托,濫演新戲,以蹈舊時惡習。
六、本社所出腳本,必屢經社員排演後,審定合格,始傳習他人,出版發行。所有版權,當於學部、民政部稟明存案,嚴防翻刻。
七、入社者分三種:
甲、正社員。凡願擔任演藝事務,及有志練習者屬之。
乙、協助社員。凡捐助本社經費,或任各職務者屬之(凡正社員、協助員,本社均備有徽章。惟現在經費未充,所有徽章價值,乞各社員自給)。
丙、名譽贊成員。凡中外士人,贊成本社宗旨,扶持本社事務者屬之。
九、本社臨演藝之時,或有人願扮腳色,與贊助其它各執事者,雖平日未入本社,但有社員紹介,本社即當以客員相待。贊助本社出版事業,無論翻譯、撰述或承贈書畫及寫真等,有裨於本社之印刷物者,亦皆以客員相待,概不收會費。
十、應辦之事,約分二類。
1.演藝會。每年春秋開大會二次,此外或開特別會臨時決議。(開會時,正社員、協助員皆佩徽章入場,另呈贈特別優待券二枚,以備家族觀覽。客員、名譽贊成員,各呈贈特別優待券一枚。)
2.出版部。每年春秋刊行雜志二冊(或每季一冊,另有專章)。又,隨時刊行小說、腳本、繪葉書各種。(凡正社員、協助員、客員、名譽贊成員,所有本社出版物,每種皆呈贈一份。)
十一、無論社員、客員、名譽贊成員,於本社事務有特別勞績者,本社公同商決,當認為優待員,敬贈特別勳章一枚,以答高義。更須公議,以本社印刷物若幹,為相當之酬報(僅捐資者,不在此例)。
十二、正社員每月須出社費二元以下,三十錢以上(均於陽曆每月初交本社會計處)。協助員願按月捐助與否隨意。
十三、春柳社事務所暫設於東京下穀區泡之端七軒町二十八番地鍾聲館。若有寄信件者,請直達鍾聲館,由本社編輯員李岸收受不誤。
此專章已經同人公認,應各遵守。其有未能詳審處,當隨時商酌改定。
樂石社記
粵若稽古先聖,繼天有作。創造六書,以給世用。後賢踵事,附庸藝林。金石刻劃,實祖繆篆。上起秦漢,下逮珠申。彬彬鬱鬱,垂二千年。可謂盛已。世衰道微,士不悅學。一技之末,假手隅夷。獸蹄鳥跡,觸目累累。破觚為圓,用夷變夏。典型淪喪,殆無譏焉。
不佞無似,少耽痂癖。結習所存,古歡未墜。曩以人事,羈跡武林,濫竽師校。同學邱子,年少英發。既耽染翰,尤嗜印文。校秦量漢,篤志愛古。遂約同人,集為茲社。樹之風聲,顏以樂石。切磋商兌,初限校友。繼乃張皇,他山取益。志道既合,聲氣遂孚。自冬徂春,規模寖備。複假彼故宮,為我社址。而西泠印社諸子,觥觥先進。勿棄葑菲,左提右挈。樂觀厥成,滋可感也。
不佞昧道懵學,文質靡底。前魚老馬,屍位經年。伏念雕蟲篆刻,壯夫不為。而雅廢夷侵,賢者所恥。值猖狂頹靡之秋,結枯槁寂寞之侶。足音空穀,幽草寒瓊。縱未敢自附於國粹之林,倘亦賢乎博奕雲爾。爰陳梗概,備觀覽焉。
乙卯六月,李息翁記。
樂石社社友小傳
以署名先後為次
夏鑄,字丏尊,號悶庵。上虞人。
李息,字叔同,一字息翁。燕人,或曰當湖人。幼嗜金石書畫之學,長而碌碌無所就。性奇僻,不工媚人,人多惡之。生平易名字百十數。名之著者:曰文濤,曰下,曰成蹊,曰廣平,曰岸,曰哀,曰凡。字之著者:曰叔桐,曰漱筒,曰惜霜,曰桃谿,曰李廬,日壙廬,日息霜。又自溢曰哀公。
樓啟鴻,新登人。字秋賓,號逍遙子。為人磊落不慕榮利,善屬文。嗜金石,作印宗西泠丁黃諸子,能得其神似。
楊鳳鳴,字子岐。嘉善人。性明敏,工書法,神似真卿。印仿漢人,能不失古意。
陳兼善,字達夫。諸暨人。嗜古金石之學,天資尤聰穎。故學印僅一歲,已深入漢人堂奧。
吳薦誼,字翼漢,又號聞秀。諸暨小東大莊人。幼好古,尤嗜印學,每見古印佳石,多方購得之,摩挲品玩,幾欲具袍笏而拜焉。及人縣學,乃研究章法刀法之道,作印甚夥。旋來武林。課餘之暇,常摹仿古印,尤孜孜不倦。
周其,字淦卿。杭人。儀容秀雋,性憂鬱。名其廬曰愛吾,意蓋以孤芳自憐乎。刻印上宗周秦,朱文尤佳,細致周密,類其人也。
朱毓魁,字文叔。桐鄉人。通文學,精刻印,不加修飾,得渾厚之氣。
杜振瀛,字丹成。嵊人。別號郯道人,以地名也。善寫蘭,勁健中尤饒秀氣。間寫梅竹,亦有可觀。蓋其天資過人一等也。出其餘力刻印,以渾古稱。
徐嘯濤,名葆 。上虞人。知詩善畫,篆刻初師辛穀。壬子來杭,與西泠諸印人朝夕研求,知印以宗漢為正。因盡棄辛穀之學而學之。尤善白文,渾厚高古,得漢人神髓。
邱志貞,字梅白。諸暨人。性亢直,有奇癖,見書畫篆刻等,嘗戀不忍去。家中寄其用費,多以購古書畫碑帖之類。初學刻石,孤陋無師,不足以言印。歲壬子,就學武林,始與西泠諸印人相往來,又得西泠印社所藏自周秦以迄晚近諸名人印譜而卒讀之,學乃益進。書畫亦渾健,不失古法,但所作極鮮。
關仁本,字根心。杭人。性嗜美術,工刻印,旁款尤精。
戚純文,字繼棠。吳興人。性淳篤,多巧思,工書畫,尤嗜金石。遇有先人印譜,無不精心研究,故其所作之印古雅絕俗。
陳偉,錢塘人。原名家煜,字骨秋,別號骨道人。工篆刻,直追秦漢。以渾厚自持,不泥於章法。得老缶神髓。又善畫山水,蒼古老到,高出流輩。
翁鎔生,字慕陶。杭人。性溫和,酷嗜美術。刻印疏落入古。
毛自明,字伯亮,一字亮伯,號耿中。安吉人。恂恂儒雅,力學不倦。工篆刻,所作印有漢人遺意。
徐志行,字拙夫。上虞人。性聰慧,嗜金石文字。善行楷,兼工篆刻。
經亨頤,字子淵,別號石禪。上虞人。作印有家學,書宗小爨,因又號爨盒。
堵福詵,字申甫,又號屹山。會稽人。工畫,喜作印。
張金明,字礪成,號侶塵。長興人。性嗜古,收藏古書畫甚富。又喜篆刻。甲寅冬,樂石社起,遂入社治印。
費硯,字劍石,號龍丁。華亭人。精於金石書畫之學。夫人李氏,亦工詩,善篆刻。
胡宗成,字夢莊,號止安。紹興人。工文辭,喜金石之學。搜藏漢魏六朝碑版及唐人墓志,精拓甚富。好奕棋,能書八分,刻印以秦漢為宗。嘗與二三同志,創立臧社,推為社長。
王世,字匊昆,號菊悃。禹航西鄉人,僑寓武林,喜探數理,兼有金石癖。
周承德,字佚生。海寧人。工文辭,博學好古,書法宗六朝。上窺漢隸,力學不倦,以其餘暇,戲弄鐵筆,所作印章,均有秦漢六朝神韻。
柳棄疾,字亞子,吳江人。少無鄉曲之譽,而猖狂喜大言。十年結客,始願莫酬,則杜門削轍。左對孺人,右弄孺子,自謂有終焉之志矣,顧複時時作近遊。四年夏,泛舟西泠,遇故人李息霜,方創樂石社。邀之,則敬謝曰:“仆少懵於藝事,金石刻劃之學,誠有所未能,可奈何。”李子曰:“無傷也耳。”因歡然從焉。昔齊王好竽,而南郭先生不能竽,乃濫廁眾客之間;毛遂謂十九人曰,公等碌碌,所謂因人成事者也。蓋於古有之,是以謝客難矣。
張一鳴,字心蕪。桐鄉人。杭爽倜儻,有淳於東方之風,一語出,令人頤解。嘗奔走國事,從燕市酒徒遊。既失意,歸為湖上寓公。益以詩酒自放,佯狂落魄,聞者悲之。初為南社社友,繼入樂石社。
姚光,字石子。金山人。年少媚學,恂恂有儒者風。長身玉立,意態灑然也。早歲入南社,從海內諸賢豪,上下其議論。繼乃創國學商兌會於金山之留溪,聲名益盛。四年夏五,結伴遊武林,複為樂石社社友。
附:徐渭仁,字善揚。上虞人。自幼好學甚篤,以家貧中道而止。年二十,傭於武林師范學舍。執役之暇,輒手一卷,吟諷不輟。以貧故,無資購書,則拾字簏之棄本讀之。又以餘暇,為樂石社拓印款,工潔可愛。予以資,則不受,以書畫印章等貽之,則大喜稱謝。其嗜好殊俗如斯,可以傳矣,故附及之。
廣告叢談
小序
英國大文豪馬可累之言曰:“廣告之於商業,猶蒸氣力之於機械,有偉大之推進力。”美國大商家奧古登之言曰:“商業之要件有三:(一)商品;(二)事務;(三)廣告。廣告尤為三者之原動力”雲。
蓋商家研究廣告,猶軍士研究戰略。商業為平和之戰爭,廣告即平和戰爭之戰略。值茲優勝劣敗之時代,猶墨守數十年前之戰略,鮮有不失敗者。故吾社特倡最新式廣告,屬不佞承其乏,每日擬稿數通,就正有道。公餘多暇,更擬輯錄《廣告叢談》,隨時記入報尾。研究日淺,苦不能為精當之言,大雅宏達,幸不暇棄,有以匡其不逮焉。
一
廣告之意義,分狹義與廣義兩種。狹義之廣告凡商品賣出,及銀行會社之決算、報告等,有廣告於公眾之目的者,皆屬於此類。即吾人普通所謂之廣告是。至廣義之廣告,其界限殆難確定。凡社會上之現象,殆皆備廣告之要素。如妙齡女子,雅善修飾,遊行於市衢,直可確認為廣告。
關於廣義廣告之論述,於英人維廉思地德所著之《廣告術》中有論文一首,譯之如下:
當社會未進步時,其廣告之方法頗極粗雜,但不得謂為非廣告。如美利堅印度人之酋長,以羽毛飾身,正示其部下,廣告其身為酋長之意。迨社會既進步,廣告方面亦因之發達。由其職業與地位,其廣告之方法特異。故無論何人,皆有相應之廣告。社會之進步,蓋有如是。
上至神聖不可犯之女皇陛下,下迄徘徊市衢拭靴之賤夫,無人無廣告者。女皇之廣告行於國內。凡《宮廷錄事》,記錄女皇之一舉一動,殆詳盡無遺。又皇室之紋章,女皇之雕像,皆傳諸萬世,成為不朽之廣告。
用廣告於貨幣,非一私人所能為,僅女皇能之。無論金貨、銀貨、銅貨,皆刻有女皇之肖像。天下最宏大、適切之廣告,殆無有逾於是者。
次於貨幣為郵票,是立女皇之廣告。蓋郵票皆揭女皇有像。郵票通行世界,女皇肖像亦遂為世界各人種所熟視。是蓋與普通商人署己之名於明信片、印己之肖像於廣告函者,無以異。
此外,征諸政治界,凡政治家之演說,及其它政治上之行動,亦可確認為有效之廣告。此種廣告,始現於口舌,繼揭諸報紙。故政治家每審慎周詳,甄其謀之臧否,殆與業工商者,究心其廣告之方法無稍異。政治家將勝其政敵,不得不假力於廣告,工商業將勝其競爭者,亦不得不張大其廣告。廣告之用大矣哉!
以上為英人維廉思地德之說,雖言近奇矯,然廣義廣告寬大之范圍,於此可窺一斑矣!
二
廣告為科學歟?技術歟?其有研究之價值歟?廣告學之存在,尚未經人道及,故難斷言廣告為科學。然其支配之原理、原則,確鑿可證。又未可斥為單純之技術。廣告發達,實在晚近,只供工商家實用而已。學者評究,殆所罕聞。譬猶經濟學,逮至今日,靡不認為科學之一。然於百四十年前,殆無人識其為科學者。為萌為芽,行將結良實,綴佳果。“廣告科學”必有宣言於世界之一日,是固可為假定者也。
謂廣告非單純之技術,可以“簿記”喻之。簿記或謂為學,或謂為術。學子主張,各據一理。逮至近世,主張“簿記學”者殆居多數。廣告性質與簿記酷似,謂簿記為學,寧可卑廣告為單純之技術邪!
民法關於廣告有定則,於法學上可據精妙之理,詳切論定。更以商品買賣論之,凡商業經濟學中,論貨物之交換,或交通,廣告實占重要之部分。又商業經營學中,論商店整理,廣告亦唯一之要素。此外,如希望廣告,紹介廣告有無相通,為人生所必需。蓋廣告實為經濟之樞紐,絕非單純之技術所可限定者也。
三
廣告分類,由種種方面別之,為類至繁。重用繪畫者,謂之繪畫廣告;重用文字者,謂之文字廣告;或直接達其目的者,謂之直接廣告;間接達其目的者(藥房登錄來函,醫士署同人公啟者,屬此類),謂之間接廣告。又,用於商業者,謂之營業廣告;否則,可謂之非營業廣告。此外,如大廣告、小廣告;長期廣告、短期廣告等。此種之分類,皆由於廣告之目的,或廣告之方法,然不得謂為適切之分類也。
適切之分類,可即其性質上別之為二:一為移動廣告,一為定置廣告。跡其發達之曆史,兩者劃然各異其淵源。分類之良法,殆無有逾於是者。
移動廣告,如新聞廣告之類是。新聞印刷既竟,必經送遞,乃可收廣告之效果。故此類廣告,當視其移動之遲速,判其效力之多寡。屬於此類者,有傳單廣告、信片廣告、樣本廣告等。
定置廣告,與前正相反,有不能移動之性質,如廣告板之類是。廣告板矗立市衢,炫其華彩,往來行人,遊睇相屬,廣告之效力乃顯。屬於此類者,有招牌廣告、舞台圍幕廣告、公園椅子廣告、電車廣告等。
移動廣告為自動的,定置廣告為他動的。此外,又有兼自動、他動二性者,謂之中性廣告。例如,月份牌廣告,贈送之際,屬於移動廣告;及懸諸梁壁,為座右之裝飾,則又屬於定置廣告。屬於此類者,有扇子廣告、酒杯廣告、手巾廣告等。
又,以上三種之界限,亦有相混合者。如尋常遞送之新聞,為移動廣告;存貯於公眾閱報處之新聞,為中性廣告;新聞社前所張掛之新聞,為定置廣告之類是也。
四
廣告為招徠顧客之良法。往往有同一商品,同一實價。善用廣告者昌,不善用廣告者亡,是固事實之不可掩者。雖廉其價,美其物,匪假力於廣告,必不可獲迅速之效果。反是,以廣告為主位,雖無特別之廉價,珍異之物品,然能誇大言於報紙,植繪板於通衢,晝則金鼓喧闐,夜則電光炫耀。及夫顧客偕來,叮嚀酬應,始啜以佳茗,繼贈以彩券。選擇不厭,退換不拒,其商業未有不繁昌者。
廣告之重要有如此。然廣告之方法,以何者為最適切歟?今大別之為三:曰貨幣廣告;曰郵票廣告;曰新聞雜志廣告。
一、貨幣廣告
貨幣為一般人所通用。無論貴賤、男女、老幼,不用貨幣者,殆無其人。故貨幣之效力,可以普及全國,流通不歇,占廣告中第一位。今以一萬枚貨幣,與一萬張新聞紙比較,其效力如下:
貨幣之流通,以每一日移入一人手計之,有一萬枚貨幣,十日間可通過十萬人手,百日間可通過百萬人手。由是類推,遠逮數十百年,貨幣之流通,正無窮期。廣告之效力,亦日益擴大。新聞紙則不然。依西洋學者計算,每一張新聞紙,平均閱者八人,有一萬張新聞紙,計閱者八萬人。然新聞之流通,僅在當日,逮及翌朝,閱者殆稀。故謂,新聞紙一萬張,閱者僅八萬人,蔑不可也。較諸貨幣之流通,由一萬而十萬,而百萬,其效力之多寡,何可以道裏計!又,貨幣為人所寶貴,故遺失損壞者較少。若新聞紙,則一覽無餘,棄若敝屣。其壽命之延促,相去為何如邪!
昔有英國商人,於法國小銀貨上鐫印己名,散布各處,頗得良好之效果。然用廣告於貨幣,每為政府所禁,今無行之者。
二、郵票廣告
郵票流通之效力,雖遜於貨幣,然貨幣僅能流通於內國,郵票則凡萬國郵便聯合國界內,皆可流通、自由。貨幣廣告為內國的,郵票廣告為世界的。故業外國貿易者,用郵票廣告,效力尤著。但私人無制造郵票權,此不第吾國然也,世界各國靡不如是。
三、新聞雜志廣告
新聞雜志廣告,其效力雖劣於前二者,然簡便易於實行。其利有三:
甲、流通最廣廣告牌廣告,限於一定之位置。電車廣告,限於鐵道之范圍。手巾廣告,不入貴顯之堂。信劄廣告,不入家族之目。若新聞雜志,則無論貴族平民、老幼男女,不限於階級,不界於遠近,靡不購讀傳觀。故新聞雜志之廣告,確為實用廣告之上乘。
乙、費用最廉無論如何精妙之廣告,倘費用太昂,必虧及本利。若新聞雜志廣告,較他種為廉。例如,發明信片廣告十萬張,需資千元,此外,尚有印刷費、發送費等。若新聞廣告以半版計,上海普通價值約二十元以內,其費用相差有如是。
丙、制造最速手巾廣告、板畫廣告等,制造需時甚久。今日商業世界,每競爭於分秒間。此種廣告,殆不適於活用。若新聞廣告,能於數小時內登出,故傳遞消息最捷。雜志廣告所以次於新聞廣告者,亦在此。
以上所述廣告之方法,理論上首貨幣,郵票次之;以實行言,當推新聞雜志。又新聞廣告尤為第一良法雲。
五
廣告之分類,於第三章已舉其略。茲更綜其要者,別為二十。詳論如下:
一、新聞雜志;
二、傳單;
三、書籍目錄;
四、書籍附張;
五、營業招徠;
六、定價表;
七、畫、明信片、信封等;
八、時憲書、月份牌、日記簿、星期表等;
九、火車;
十、電車;
十一、廣告傘;
十二、廣告塔;
十三、板畫;
十四、音樂隊;
十五、舞台圍幕;
十六、山林;
十七、公園椅子;
十八、電柱;
十九、扇子、酒杯、食箸、火柴等;
二十、衣帽、手巾、包袱等。
一、新聞雜志廣告
新聞雜志,種類綦繁,性質各殊,讀者亦異。故登廣告者,當審其新聞雜志之性質,與己所廣告者適合與否,乃可收良好之效果。以上海報界論之,如《新聞報》之於商界,《民立報》之於學界,《婦女時報》之於女界,《教育雜志》之於教育界,僉有密切之關系。又征諸日本報界,如《時事新報》讀者多商人,《日日新聞》讀者多官吏,《讀賣新聞》讀者多文學家,《萬朝報》讀者多中學生,《都新聞》讀者多優人、藝伎。人類不同,需用之物品亦各異其趣。登紙煙廣告於兒童雜志,鮮有不失敗者。
二、傳單廣告
傳單廣告之效力,雖遜於新聞雜志,然獨適用於內地商店。蓋內地與都市迥殊,營業規模至為狹隘。倘登廣告於新聞雜志,雖名達都市,當地識者殆稀。若傳單廣告,最為適用。印費既廉,送遞亦易。良善之法,當無有逾於是者。
三、書籍目錄廣告
書店廣告,當以是為主位。故發行所或發賣所皆印有書籍目錄,以備購者索取。普通書籍目錄,年刊一次,或月刊一次,或用單張紙幅,或另裝訂成冊。
《太平洋報》破天荒最新式之廣告
《太平洋報》破天荒最新式之廣告
上海報界四十餘年所未見
中國開辟以來四千餘年所未見
我《太平洋報》之廣告部,特延精通歐美廣告術大家主持其事,代撰最新式之廣告文,並研究最新式排列之方法。
我最新式廣告之特長有四:
一、上海舊式廣告,皆另外專排一版。但看報者,以看新聞為主,於廣告一版每不留意,故其效力甚薄。本報最新式之廣告,皆夾入新聞之中,或排列新聞之上下兩端,殆合新聞與廣告為一體,使看新聞者,有不得不看廣告之勢。
二、上海舊式廣告,皆字數太多,排列緊密,以致不能醒目。即幸為看報者所見,亦每以字數太多,不能卒讀。本報最新式之廣告,文字務求簡要,排列務求疏朗,使看報者一目了然,於半秒鍾內,能貫通全部廣告之大意。
三、上海舊式廣告,大半以直寫事實為主。新奇花樣,殊不多見。本報最新式之廣告,專研究新奇花樣,或排成種種之花紋,或添入醒眼之圖畫。此外,有小說式廣告,新聞式廣告,電報式廣告,雜志式廣告。種類甚多,不勝枚舉,專以引人入勝為主。
四、上海舊式廣告,每以一種廣告文,連登數月或數年,致使閱報者習見不鮮,無絲毫之效力。本報最新式之廣告,可以隨時代撰種種新奇之樣式,隔數日更換一次。如有願訂特別約章,每日更換者,亦可應命。
《太平洋報》之廣告,具此四種特長,故《太平洋報》之廣告,承我中華民國社會上公認為破天荒最新式之廣告。
本埠廣告價目(下略)。
廣告部消息(七則)
(一)廣告部廣告
自本社發表最新式廣告章程以來,連日收到各界廣告多至數百通,且多長篇大作,不克即日注銷,良用歉然。除擇先到者逐日分別登出外,其餘暫登入簡便小廣告中,以酬雅命,特此聲明。
一以謝登廣告諸君之厚誼;
一以證我太平洋廣告之價值;
一以表自革命後我同胞之廣告知識之發達。(4月1日)
(二)廣告部廣告
本社廣告部近擬編輯《太平洋廣告集》,分贈各界。第一編即日付印,以後擬每兩月出版一編。(4月10日)
(三)廣告部廣告
本社編輯廣告集,已承尤惜陰先生允賜序文。(4月12日)
(四)廣告部廣告
本報發刊以來,頗承海內外歡迎,廣告一欄尤為大雅所推許。故本埠屬登廣告者日必數十起,呈報界未有之盛況。但外埠廣告尚未發達,倘有願任代收廣告者,乞達函示,當將代收廣告專章、外埠廣告價目寄奉不誤。(4月19日)(五)廣告部緊要廣告
近日屬登新式廣告者較多,撰文鏤板,需時甚久,每致延遲,良用歉然。以後倘承登新式廣告者,乞先數日交下,俾獲斟酌完善,鐫刻精工。但有必須從速者,當先以簡單形式登出,遐日再更換各種花樣。僅此布達。希見諒焉。(4月23日)
(六)廣告部答複
徐覺士問:李叔同所書是何筆法?有樣本否?
答:本報報頭及本報新式廣告木戳,皆李君手筆,可供參考。(4月29日)(七)廣告部答複
張法人君間:本報所載新式廣告之格式花樣,可否摹寫登入他報?
答:本報以開通風氣為主,不願限制版權。但荷需用,盡可隨意摹寫,轉載他報。(5月6日)
文美會消息(六則)
(一)文美會之成立
葉楚傖、柳亞廬、朱少屏、曾孝穀、李叔同諸氏同發起文美會,以研究文學美術為目的。凡品學兩優、得會員介紹者,即可入會。每月雅集一次,展覽會員自作詩文美術作品,傳觀《文美》雜志,聯句,各家演講,當筵揮毫,展覽品拈鬮交換等。事務所設在太平洋報社樓上編輯部內。(4 月1日)
(二)文藝消息
文美會發起以來,入會者甚眾,來月擬開成立大會。(4月12日)
(三)文藝批評
日本書畫大家創立淡白會,每月開會一次。七年前,淡白會場多在湯島天神魚士樓,近年移至京橋出雲町孔川樓。開會時,陳設會員作品,當筵揮毫,出品交換。吾國近發起之文美會,與此性質相似。淡白會員僅十餘人,人品皆風雅嫻靜,其作品極瀟灑清疏,洵不愧淡白之名矣。吾國人陳師曾、曾孝穀,李叔同諸氏留學東京時,亦在此會,日人當筵乞書畫者尤多。(4月15日)
(四)文美會將次開催
葉楚傖、柳亞廬、朱少屏、李息霜、曾孝穀氏發起之文美會,聞於舊曆二十日前後將開第一回集會。屆時,凡會員各出美術制作品一件,抽簽交換,並有聯吟、集句、當筵揮毫種種餘興。其會員之書畫優秀制作,且擬陳列會場,以資參考。又,例出之《文美》雜志所需資料,皆系諸會員得意之作,刻正從事編輯雲。(4月21日)
(五)文美會今日開會
文美會第一次雅集,准今日下午四時在三馬路大新街新桂茶園對門天興樓酒館舉行。聞有當代書畫金石大家李梅庵,吳昌碩先生等來會雲。(5月14日)
(六)文美會第一回開會之盛況
1.速開第一回月會之理由
文美會以研究文學美術為宗旨。陽曆三月即已成立。發起人為柳亞廬、葉楚傖、朱少屏、李息霜、曾存吳諸氏。照章每月須開例會一次。因同人事務繁忙,第一回月會本擬月底舉行。而文學書畫家陳師曾(即朽道人)、范彥殊二君向在南通州主持政教,日前適以事來滬。良朋快聚,佳會難得,同人特盡力摒擋,趕於14日午後四時,在三馬路大新街天興樓上開第一回月會。文酒設宴,成於咄嗟,而其盛況實有令人驚歎者,亦可謂空前之韻事也。
2.地點之意外適宜
原擬借愚園或扆虹園一席之地,陳列文藝品及會友小集,而以上各地稍嫌偏遠,運送品物或多不便,屋宇於陳列品物亦未必適用。會期已迫,而會場未定,同人非常焦灼。忽有謂天興酒樓後樓有屋三楹,足供應用者,不得已而定議,以該樓為第一回月會之會場。屋共三間,一間陳列各會員交換品,書畫家當宴揮毫亦附於此室;一間陳列賣品;一間陳列參考品。琳琅四壁,照眼光耀。屋雖略小而頗合用,一切供應亦頗親近,而會友往來交通複極便利。不謂於十丈紅塵、萬種喧闐之中,忽現此淡泊而不諧俗之冷會,與會者鹹謂,為初念所不及料雲。
3.陳列品之種種可觀
是日因會期定於倉促,發表甚遲,而到會者尚有二十餘人之多。李梅庵(即玉梅花庵道士)、吳昌碩兩先生,亦以客員資格來襄盛舉,且皆臨時揮毫,應人之請,其豪興正複不淺。出交換品共十三人,一人有出二件或四件者,共得二十餘件。其中最可寶(保)貴者,為八十二歲老人蔣卓如先生書聯,文曰:“以人為紀,得天之時。”又,朽道人之梅花條幅,枝幹皆用篆法畫成,古香古色,洵推傑作。又,范彥殊氏之折扇,自書文美小集之律詩一首,流連文酒,感時得意之懷,溢於楮墨。得此為紀念,文美增色多矣。其它交換品十餘件,如諸貞長、費公直、柳亞廬、餘天遂、嚴詩庵、黃樸存、葉楚傖、夏笑庵、李息霜、曾存吳諸氏,或錄舊詩,或抒新采,興酣落筆,皆具特殊之長。出賣品二十餘件,李梅庵氏之折扇二柄,皆兩面書畫,筆墨題識,趣味入古,一望而知為名手。朽道人山水二幅,氣韻渾厚。李息霜氏以篆法書英字,自成派別,而不傷雅,所書系英國大文豪沙翁之詩,體裁恰好。曾存吳氏之花卉團扇,摹模惲派,頗有心得。沈筱莊之雕刻象牙扇骨,於三四分寬、四寸長之物,刻字八行,每行百二十字左右,細入毫芒,而筆意直逼米老,精妙絕倫。謂之魔術中之雕刻家,非過譽也。
參考品另為一室。曾存吳氏所藏五六年來日本文部省美術展覽會之選品及日本西洋畫家之傑作集五六種,參照印證,引增興趣不少。朱少屏氏所藏古畫多種,皆名人之作。其最奪目者為於海屋之手卷,花木數十種,穿插配合,實具苦心。異禽二十餘種,共四十餘尾,構圖設色,迥異時流。他若朽道人之《殘荷》,運筆疏宕,覺秋水伊人,呼之欲出。又,沈墨仙氏之《枇杷》,李梅庵氏之《松》,吳昌碩氏之《梅》,(三氏皆臨時揮毫),一時興來之作,莫不韻味天然,一洗凡近之習也。
4.雜志之特色
同人制作品凡百餘頁,首文,次詩,次詞,又圖畫十六幅,印五種,滑稽告白數種,及附錄文藝紀事,用雜志體裁裝成一冊,名曰《文美》。敘言系姚錫鈞氏所作,他為黃賓虹氏之古璽印銘,息霜氏之《李廬印譜序》,存吳氏之《與某記者論西洋書畫》,(天)遂氏之《遂廬筆記》,亞子氏之《血淚碑曆史》,皆饒有趣味之作。詩詞則洪思默感,沉豔濃鬱,無件不精。圖畫中山水最多,綿密輕妙,各有家法。息霜氏之《盼》,以洋畫筆墨寫優美之意,實為吾國畫界之創格。存吳氏之《馬》,用筆設色,純仿宋法。比較息霜氏之《盼》,一新一舊,恰是背道而馳。對照參觀,可見藝術之頭頭是道也。朽道人之廣告集圖案,系用漢竹葉碑文組織而成,趣味高古,可以為亞東國粹之代表。嚴詩庵氏之《文美紀念碑》,別開生面,而獨具匠心。以上各品裝成雜志,原以備臨時傳觀會友。因佳制甚多,秘之可惜,刻擬集資印,不日即可發行,誠快事也。
5.交換書畫品之愉快
會友十三人,共出交換品二十餘件,於尊酒微醺之際,由李、曾二氏用抽簽法彼此互換。此時,凡出品者,皆於其所欣感之物生無限希望。每揭一物名,則屬耳注目者舉場一致,其情與盼望選舉之發表都無殊異。黃樸存氏慕朽道人之名已久,及是日,見朽之交換品系古梅一幅,垂涎特甚。未幾發表,應得是畫之主人竟是黃氏,合堂喝采。而黃氏之得意,尤不可形容。范彥殊之詩扇,李息霜讀之,愛不釋手。當用箋紙書是詩納入衣袋中,慮少緩為他人所得,不及抄錄也。不意發表後,此扇亦竟為李氏所得,皆可謂隨心所欲矣!曾存吳氏之畫扇,初用紙套封固,未露真面,人皆疑為裸體美人。於是引起一般好奇之心。欲得是品者不知凡幾。及至揭曉,仍是惲派花卉,為費公直氏所得。而存吳氏所得,系息霜氏之書。曾、李本舊同學,交換書畫之事非止一次。是日用抽簽法,曾又得李之制作,一若數由前定之也。詎最後之一人為嚴詩庵氏所得,仍是自作之品。無已,乃與存吳氏所得再相交換,然後畢事。洗杯更酌,夜色已初更矣。(5月16日-18日)
城東女學消息(六則)
(一)城東女學制作品
南市竹行弄城東女學,為楊白民先生獨力創辦。其學科成績卓然,占上海女學第一位置。即所作各種美術品,亦精妙古雅,冠絕儕輩。如刺繡之琴聯、屏條等,尤為學界同人所稱許。又,城東講習會會員諸女士,工書法者極多。所書之對聯匾額,懸列四壁,每為專門家所歎賞雲。(1912年4月1日)
(二)城東女學講習會國文成績評語
南市城東女學講習會員皆於國文深造有得。茲擇錄一二如下:
論女子欲求平權須先求平等教育(孟俊)
評語:議論痛刻,足為吾女界吐氣。
女子參政小言(陸堅毅)
評語:氣焰萬丈,有旁若無人之概!
論女子欲求平權須先求平等教育(程耀)
評語:說理精細,自是通人之論。
城東女學講習會開辦僅數月,成效已斐然可觀。校長楊白民君,熱心教育,於此可見一斑雲。
說學校試驗法之不可行(胡萃新)
評語:說理明快,結構整飭。所舉三大端尤精當切實。名論不刊。
又七絕四首(惜窮)
為秋瑾烈士建風雨亭募捐啟(樹愛)
評語:振才媛之詞筆,發潛德之幽光。《啟》文雍容揖讓。神似歐陽;《詩》亦爽利可誦。秋瑾烈士有知,當含笑於九泉矣!
元月二十日,女子軍事團由上海出發江寧,會同北伐。同學張君志學志行、黃君慧縑及姊氏雪瑗均與共隨,爰作長句以送之(雪子)
作文全文略,僅存李叔同所作評語。
評語:擲地有金石聲,不作細響。人中虎耶!文中龍耶!誰謂巾幗中無英雄!(1912年4月8日一5月17日)
按:此數題,為城東女學學生的作文題,文章略去。
(三)孟俊女士書法
女子作字,大半柔媚稚弱,一覽可辨。不第吾國然也,歐美印倭,靡不如是。此為記者十數年之經驗,深信不疑者。前月過城東女學,獲見孟書華女士所作篆隸楷各種書幅,為之驚歎,覺曩日所持之論,乃大謬也。女士所作篆書,似昊倉石摹石鼓;隸書似楊峴山臨張遷;楷書古拙蒼茂,胎息漢魏,尤為記者所叫絕。如今日本報所登之“空寂舍”三字,雖非女士得意之作,然古雅疏朗,足可與海上第一流老書家相頡頏。此非記者一人之私論,世有精於鑒賞者必以鄙言為不謬也。女士詣猶稚,涉獵碑版較少,其書法精美,得諸天稟者為多。今後再多嵬術名石精拓,研究而參考之,不數年,必可享第一盛名於吾國,此固敢為預言者也。吾國近年以來,歐學發達,研究書法者,殆無其人。老輩日見凋零,後者無人繼起,則吾國數千年來冠絕世界,精妙絕倫之書法,將掃地盡矣!女士勉旃,興滅繼絕,匪異人任。記者不敏,亦將拭目俟之!(1912年4月16日署名息)
(四)平明會
本埠城東女學於本星期二(即陰曆五月十九日)晨六時半舉行平明會,合高級學生於一場,為各種書法之練習。先預備鉤摹各種字碑,屆時隨學生嗜好,領取摹寫。書畢,各獎以書物。惟書物不能一律,用拈鬮法分給之。此會之發起(會事不拘書法、圖畫、音樂、體操等。)一為取新鮮空氣;二為力矯女子之遲緩性。洵為會集特色。(1912年6月2日)
(五)城東女學第十次遊藝大會之先聲
本埠南市私立城東女學開辦已有十年,遊藝會開過九次,此次擬開第十次紀念遊藝大會。除本校學生演藝外,更請熱心教育諸同志共同奏藝,收券資以助校中經費。會所擬借教育總會。屆時必有一番出色之光彩出現。詳細內容俟容再訪錄。(1912年6月8日)
(六)城東女學書畫研究成績展覽會
本埠南市竹行弄城東女學於前月二十一日開第一期書畫研究會。由汪吹六、沈墨仙兩先生主任教授。會員約二十人,每日實習三小時,已經前報。至本月二十日第一期修了,特開成績展覽會。
會員諸氏作品或懸掛壁間,或陳列凡上,共計九十餘種,以供來賓觀覽,並請名人品鑒。茲錄息霜評語,刊《文藝批評》內,以見該會成績之一斑雲:
城東女學書畫研究會成績
書法部
丁乘時之大“佛”字。結構平穩,筆法圓和,洵為雅俗共賞之作。又,草書齋額“靜觀自得”四字,氣息亦淳厚。
孟書華之孟薑敦古篆“壽”字,雄渾古穆,款字尤老健。又“智水仁山”四字額,用筆結體均極似李若農。
曹維鎔之“空寂舍”小額,秀雅修潔,“款”字亦極精美。
畫法部
丁乘時之“華頂歸雲”四尺堂幅,為會場中第一大作。筆力色彩,均有可觀。又,蘭石屏條,亦有瀟灑之趣。
畫法部作品最多,佳作尤多。如王玉林山水扇面之淡雅;孟書華墨石冊頁之高古,皆於會場中放一異彩。
楊雪瓊梅花橫幅,枝幹整齊而生動,尤為觀者所歎賞;朱賢英、席上珍、曹維鎔諸氏所畫之扇面,皆有天然之妙趣,沈葆德、陸堅毅、朱樹愛、陳修、楊雪瑤、楊鳳勤諸氏之作品,亦各有特色,使觀者為之心曠神怡。
第一期書畫研究會開辦僅匝月,收此空前良好之效果,誠可為吾女學界慶。第二期書畫研究會聞將於本年年假時依舊續辦雲。
按:城東女學是楊白民創辦的一所女學堂,楊白民和李叔同是老朋友,他們在日本留學時即已相識。1912年4月1日,《太平洋報》創刊,李叔同在編報之餘,還在城東女學任教,講授國文,並且很關心城東女學的各種活動,所以不斷在報上發表有關城東女學的消息。
日本文藝消息(五則)
(一)
吾國人留學日本入官立東京美術學校者,共八人,皆在西洋畫科。曾延年,李岸二氏,於去年四月卒業返國。此外,留東者有陳之駟,白常齡、汪口川、方明遠,潘壽恒、雷毓湘諸氏。又有談誼孫氏,於六年前曾入該校雕刻科,至二年級時,因事返國。談氏通金石之學,工篆刻,擅長浙派,天性極與雕刻相近,半途輟業,人多惜之。
吾國女子留學日本入私立女子美術學校者,多至三十餘人,亦大半在洋畫科。昨有卒業生包女士卒業制作畫,頗為中日人所稱羨雲。(4月7日)
(二)
日本近年以來,西洋畫進步極速,年設官立文部省展覽會一次,獎勵佳作。此外,又有白馬會與太平洋畫會兩團體,最有勢力。白馬會以黑田清輝為主盟,此外有岡田三郎、助和田英、作藤島武、長原率太部、三宅克已、中澤弘光等。又官立美術學校之教師與生徒,皆屬此派。太平洋畫會,小山正太郎執牛耳,此外著名大家有中村不哲、蒲齋國四郎、小杉未醒、古回博、石井柏亭、中川四郎、太下藤次郎、丸山晚露等,又有關西鹿子、木孟郎亦屬此派。此派俗稱為在野派,專與官立美術學校作對。實則此派之勢力,決不能與白馬會相拮抗。
去年白馬會名目已解散,然其勢力依然存在。以實力論,以名譽論,皆在太平洋之上。故美術批評家,於太平洋畫家作品輒加微辭。如鹿子木、中村諸氏之作,近年以來,頗不為社會所歡迎。及觀於白馬會一方面,如黑田、岡田、和田諸氏之作,殆同聲稱揚,毫無異議。白馬會員黑田氏,群擬為洋畫大統領,其勢力之大,可想見矣。平心論之,日本洋畫發達,黑田氏之力為多。黑田年僅四十餘,現任美術學校教授兼帝室技藝員雲。(1912年4月7日、11日)
(三)
日本美術團體赤甕會第一回展覽會,定於三月二十九日至四月五日在三會堂開催。此會為東京美術學校去年洋畫科卒業生所組織。吾國曾延年、李岸兩氏亦在此會。
日本《白樺》雜志社主催第五回美術展覽會定於四月十二日至二十一日在京都府立圖書館內開催。(1912年4月13日)
(四)
日本音樂老大家上真行先生,二十年前任東京音樂學校教師,後任宮內省雅樂部員,於和洋音樂皆能窺其堂奧。通漢學,工詩。昨獲由日本寄來四月《太陽》,載有先生《芳溪看梅,用東坡聚星堂韻》三首,有句雲:“檜楊風翻只多葉,石鼎春茶烹碧雪。人間酒肉嫌葷腥,佛前盂缽愛清絕。”閑情逸致,有瀟灑出塵之概,誦此可想見先生風采矣。
先生自謂不工書,然書法古拙,極似吾國費屺懷先輩。他日當嵬求影人銅板,以供大雅鑒賞。(1912年4月13日)
(五)
日本書畫大家創立淡白會,每月開會一次。七年前,淡白會場多在湯島天神魚士樓,近年移至京橋出雲町北川樓。開會時陳設會員作品,當筵揮毫,出品交換。吾國近發起之文美會,與此性質相似。淡白會員僅十餘人,人品皆風雅嫻靜,其作品亦瀟灑清疏,洵不愧淡白之名矣。吾國人陳師曾、曾孝同諸氏留學東京時,亦在此會,日人當筵乞書畫者尤多。(1912年4月15日)
薦函·金石家沈筱莊
沈君筱莊,精於篆刻。所作諸品,古氣盎然,直似秦漢。其尤擅長者,能於方寸之間,作二三千字。棘端削猴,不是過也。誠為中國美術界之特色。前遊京師,大受都人歡迎。今以事旋滬,寓四馬路萃秀裏普記棧。同人服其絕技,敬為揄揚,以志欽佩。
瑟樓伯英喃喃同啟
覺龕詩庵息霜
書刊介紹(二則)
《中國實業雜志》
是雜志為李道衡君獨力經營。李君旅日多年,任東京高等商業學校教師,於三年前創刊《南洋群島商業研究會雜志》。年刊數冊,體例完善,材料豐富,久為海內外所歡迎。自今年改為月報,定名《中國實業雜志》,並專聘商學大家主持筆政,編輯精工,記載翔實,廣告一門尤具特色,印刷亦精致,不愧為吾國模范雜志雲。
總發行所日本東京府下千馱穀盯八四四。
按:李道衡即李濤痕(原名李文權),是李叔同在日本創辦春柳社、共同演出《黑奴籲天錄》時的好朋友,當時任東京商業學校的教師,後來從事商業工作,創辦了《中國實業雜志》,在南洋一帶影響很大。 1912年4月初,來上海考察商業,與李叔同歡聚,李叔同在《太平洋報》上發表了李文權先生來滬的消息,並刊出了李文權的相片。並且在廣告欄上用多種樣式刊出了《中國實業雜志》的廣告。此文是李叔同向讀者介紹《中國實業雜志》的內容的一篇短文。
《天籟閣四種》
《天籟閣四種》,婁江宋夢仙女士貞著。一、文、詩詞若幹首;二、畫稿十餘幀;三、印玩一卷;四、城南草堂倡和集一卷。女士為雲間許幻園君德配,幼師天南遁叟,善詩詞,兼工繪事。《城南草堂題詠圖》一首,和者多知名之士,許君□□□□□□□□□□□四種,昨承見示。詩詞清新俊逸,朗朗可誦。洵可傳之作也。
按:《天籟閣四種》的作者宋貞(宋夢仙)是許幻園的妻子,工詩善畫。李叔同在城南草堂居住的時候,宋貞和李叔同的母親往來非常親密,所以李叔同從不稱其為“許夫人”,也不稱其為“盟嫂”,而直以“大姊”稱之。
宋貞病逝之後,許幻園將其所作收集保存,共成四種,合成一編,以宋貞書齋天籟閣為書名,刻印出版,名《天籟閣四種》,即以一部贈李叔同,李叔同於是寫了推薦文章,介紹給讀者。
漢長壽鉤鉤銘題記
右漢“長壽”鉤鉤銘二字。阮元案,銘作陰款。揣其制,當更有一鉤,文必陽識。古人合之以當符券也。
癸醜五月十四日。丏翁同學二十八年誕辰,摹此以祝丏翁長壽。
當湖老人息翁
難得
命以八字為表,五星為裏;課以八卦為體,六壬為用。故推命必須由表察裏,庶無顧彼失此之虞。占課更明體達用,始有如響斯應之妙。然欲兼通其義者,近世罕見。山陰修竹軒主人始下董帷,旋遊蓮幕。以曩昔餘暇,得精是術。大馬路萃泰等布號,各賓主數十人,無不向求指教,因而避咎趨利者,固不一而足。而餘蒙教益,更獲奇中。視彼僅諳八字、八卦者,不啻仙與凡矣。
惜主人久耽於市隱,擬返稽山鏡水間,作避暑計。蓋相與日久,餘聞之,若有所失,並為吾輩未獲針指者憾焉。故不吝布聞,願欲明休咎者,勿交臂失之也。
寓寶善街新申福即椿久路。
潤資,起碼四角,逐年成本兩元。餘列仿單。
當湖李漱筒謹識
文壇公鑒
本社創辦伊始,資本微弱,撰述乏人。故第一期材料簡單,趣味缺乏。至為負疚。自第二期起,當竭力擴充,並廣征文藝,匡我不逮。凡論說、雜著與新撰唱歌、詩詞、謠曲等,倘蒙賜教,至為欣幸!(惟已登入報章或刊入書籍者毋再寄來。)他日登出後,當以李叔同氏水彩畫、油畫或美術、音樂書籍等奉酬。(寄稿限五月底為止。)
征求沈叔逵氏肖像
沈氏為吾國樂界開幕第一人,久為海內所欽仰。今擬將沈氏肖像登入本雜志。如諸君有收藏此肖像者,請付郵寄下。他日登出者,贈水彩畫一張,第二期雜志一冊,日本唱歌一冊。其它未登出者,亦各贈第二期雜志一冊,日本唱歌一冊。其肖像無論用否,他日必一律寄還。(期限至五月底為止)
征求滑稽諷刺畫稿
用濃墨畫於白紙上,張幅不宜太大。信面注明“滑稽諷刺畫稿”字樣,交本社三層樓廣告部收。
(甲)一等,送閱本報二個月,送登新式小廣告一星期(地位不定);
(乙)二等,送閱本報一個月,送登新式小廣告三日(地位不定);
(丙)選外佳作。
以上等次、姓名,皆隨時發表,登入本報第三頁角。
以上甲、乙、丙三種,於發表後,續登入石印附張。
畫稿無論入選否皆不檢還。
征求小學校中學校女學校學生
征求小學校中學校女學校學生諸君毛筆畫
來稿須注明:某地、某學校、第幾學年生、姓名、年齡等。入選者酬謝如左:一等贈閱本報兩個月,精美書籍兩冊;
二等贈閱本報一個月,精美書籍一冊;
三等贈閱本報一個月;
大小不拘,畫體不拘。入選姓名隨時發表。來稿交本社三層樓廣告部收。
征求學生毛筆畫新規則
1.來稿以學校成績為限,每幅一角,須蓋學校印章,能由學校長或教員寄來方妥。
2.寄稿須證明學校第幾年級及年齡、姓名、住址。
3.寄稿以高等尋常小學校為限。
4.寄稿不符以上規則者不錄。
入選者酬謝如左:
一等,贈本報兩月、書籍兩種;
二等,贈本報一月、書籍一種;
三等,贈書籍一種。
入選姓名隨時於本報第三頁角發表。
畫稿交本報三層樓廣告部。
按:6月10日,李叔同在《太平洋畫報》上發出《征求學生毛筆畫啟事》以後,投稿者很多,但有超出規定者,如年齡過大,或稿源不明者,因此又補發了這則《啟事》,對投稿對象作了嚴格規定。
醾紈閣李漱筒潤格
書例,篆隸行楷同例。
堂幅,八尺,四元。
六尺,三元。
四尺,二元。
橫幅:楹帖同堂幅例。
屏條照減半。
名刺,半元。
紈折扇,半元。
雙行小楷、寫金女扇加倍。
以上點品,均照加倍
篆刻例,石章每字四角半,餘另議。
件交四馬路大新街口書畫公會報館。
李漱筒重訂書例
鄙人自入南洋公學以來,事務冗忙,日鮮暇晷,索件者有應接不暇之勢。茲特重訂潤例,並一切限制如左:
折扇名片,每件一元。
楹聯,均三元,大小同例。
屏幅四尺以內,每條一元。
凡壽屏,碑志諸大件均鮮暇不應。
取件以七日為限。立索加潤不應。
索書之件並潤資均托春江花月報館代收。潤不先付,概不加墨。
李漱筒啟
李叔同書例
名制,一元。
扇子,一元。
三四尺聯,二元。
五尺以上聯,三元。
橫豎幅與聯例同。
三四尺屏四幅,三元。五尺以上屏四幅,六元。四幅以上者照加。
餘件另議,先潤後墨。
件交太平洋報館廣告部。
李叔同和上海格致書院征答題
一、格致書院己亥夏季課題(己亥年八月二十三日)
問:三十年來,吾華人崇尚各種西藝,近今更甚於前,有先學習其語言文字以為階梯者;有專賴譯成華文之書籍,以資考索者。或謂:日本仿效西法,已盡得其奧竅。如先學日文,以為學西藝者先路之導,則不啻事半功倍也。其說然否?試比較其迅速、利弊、得失之所在,而詳告之。
十月三十日截止,餘照舊例。
格致書院已亥夏季課案(庚子十月二十一日)
超等16名(略);特等20名(略);一等(28)名。其中第22名為李成蹊,即李叔同(下同)。
二、格致書院壬寅年十月份課題(壬寅十月初一日)
策論:1)中英商約業經妥定畫押。聞尚有後言,至民教不和之案更難處置。其如何使之相安?試條議以對。
2)擬黃黎洲、盧梭合傳。
格致書院本年十月課案(十一月十五日)
策論20名,第七名為李成蹊。
三、格致書院壬寅十二月課題(壬寅十二月一日)
策論:1)中國文字極繁。近時翻譯西書,知尚不敷用。問以何法添補,得彌其缺?
2)擬陳子昂對利害三事。
去年十二月中西書院課案(二月十五日)
策論12人,第二名李成蹊
四、上海格致書院癸卯四月份課題(癸卯四月二日)
策論:1)中國漢三傑與近今所稱意大利三傑,其勳業、品行優劣若何論?
2)擬中國殖民政策。
上海格致書院癸卯四月份課案(癸卯五月十五日)
策論53名,第十九名,李成蹊
五、上海格致書院癸卯五月份課題(癸卯五月一日)
策論:1)西比利亞鐵路告成,與中國市政有何關系?
2)中西字學源流考。
上海格致書院癸卯五月份課案(癸卯閏五月十五日)
策論第三名李成蹊
六、寧紹台道官課課題(癸卯閏五月四日)
策論:1)元詔各道廉訪使《作成人才以備選舉》論。
2)泰西與中國交涉,動雲利益均沾。而中民之商於外國者,節節受制。宜如何申明約章,參證公法以衛遠商而維政柄策。
卷繳上海虹口中西書院,限月終截止。
上海格致書院癸卯夏季課案(癸卯七月十四日)
夏季格致書院課卷業已由寧紹台道評定甲乙,發案揭曉
超等16名(各有獎洋);特等24名;一等111名,第42名,李成蹊各獎三角。
七、上海格致書院癸卯南洋大臣特課題(癸卯八月一日)
策論:1)張騫、蘇武論。
2)廣開蒙學以豫人材根本策。
蘇松太道癸卯上海格致書院特課案(十一月二十五日)
超等20名第十八名李成蹊
特等30名一等130名
八、上海格致書院癸卯九月份課題(癸卯九月一日)
策論:1)子產治鄭,孔明治蜀,均不下赦令。其故安在?
2)擬《管子·輕重篇》:“問乘馬補亡。”
上海格致書院癸卯秋季天津道課案(十二月一日)
超等10名第一名李成蹊
九、上海格致書院癸卯十月份課題(癸卯十月一日)
策論:1)近有賽珍會,又名博覽會,肇於何時?始於何國?其旨意何在?可析言之歟?
2)太史公《遊俠列傳》書後。
上海格致書院癸卯十月份課案(癸卯十一月十五日)
策論77名第三名李成蹊
十、上海格致書院癸卯十一月課題(癸卯十一月一日)
策論:1)苗疆改土歸流,中國垂為定制。乃當時如趙文定、張文敏諸人訾為非策,其說可足證歟?
2)論合群與自治之意義與權限。
上海格致書院癸卯十一月課案(十二月十六日)
策論54人第三名李成蹊
十一、上海格致書院甲辰九月份課題(甲辰九月一日)
策論:1)日俄戰事勝負尚難逆睹。將來結局如何為上策?試推論之。
2)夷齊讓國說。
上海格致書院甲辰九月份課案(十月十五日)
策論:72名第五名李成蹊
十二、上海格致書院甲辰十月份課題(甲辰十月二日)
策論:1)漢唐宋明黨禍論。
2)上海格致書院藏書樓序。
上海格致書院甲辰十月份課案(十一月十五日)
策論:166名第十八名李成蹊
以上論文僅存題目及得獎情況,文章已佚。
朽道人傳
道人姓陳,名衡恪,字師曾。義寧陳伯嚴先生長子也。風雅多能,工詩詞,善書畫、篆刻。中年以後,技益進,名滿都下。執政教育部十年,不為俗習所溺,人以是多之。子封可,亦善畫,能篆刻。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持犯篇)
第一門第一章持犯總義-持犯名字
第一門第二章持犯總義-持犯體狀
第一門第三章持犯總義-成就處所
第一門第四章持犯總義-辨犯優劣
第一門第五章持犯總義-方便趣果
第一門第六章持犯總義-闕緣不成
第一門第七章持犯總義-境想分別
第一門第八章持犯總義-別簡性重
第一門第九章持犯總義-廣斥愚教
第二門第一章第一節持犯別相-性罪-殺
第二門第一章第二節持犯別相-性罪-盜
第二門第一章第三節持犯別相-性罪-淫
第二門第一章第四節持犯別相-性罪-妄
第二門第二章第一節持犯別相-遮罪-飲酒
第二門第二章第二節持犯別相-遮罪-過中食
第二門第二章第三節持犯別相-遮罪-高大床
第二門第二章第四節持犯別相-遮罪-嚴身
第二門第二章第五節持犯別相-遮罪-歌舞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學者宜先詳覽卷首之例言及目表然後再閱正文)
持犯篇
▲事鈔雲“然戒是生死舟航,出家宗要。受者法界為量,持者麟角猶多。良由未曉本詮,故得隨塵生染。此既聖賢同有欽序。何得抑妨不論。故直筆舒之,略分四別。一者戒法,此即體通出離之道。二者戒體,即謂出生眾行之本。三者戒行,謂方便修成,順本受體。四者戒相,即此篇所明,通亙篇聚。”資持釋雲“初二標歎戒功。依此淨戒行越苦海,故如舟航。凡入道門無不稟戒,故是宗要。受下明多犯所以。受時遍境俱發,故通法界。隨中一行猶難,故如麟角。麟是瑞獸國君有道乃現。止有一角,舉此喻其少耳。受多持少,患在迷教,故雲良由等本詮。即目律教。塵染即是毀犯。此下示意列章,上句引聖為況。何下顯今須述。故下列示章門。通出離者貫徹因果故。生眾行者基址義故。順本受者是隨行故。通篇聚者屬教詮故,亙即遍也。”
通亙篇聚者,是即以戒本為相,就法而辨。文舉篇聚,局具戒言。若五八戒,如濟緣雲,罪無篇聚,至於大重小輕方便趣果義則不別也。
事鈔中,標示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種,前後文凡兩出。其中戒法戒體戒行,前後文義大同,今並編入宗體篇內。唯戒相一種,前後有,前約行言,後就法辨。就法中,廣示持犯,卷帙繁重,故今別立持犯篇具明此義。前宗體篇中第四門戒相,僅明約行一義耳。
▲資持雲“問,何者為相?答。如後釋戒,三科束之,一所犯境,二成犯相,三開不犯,總為相矣。更以義求,亦為三別,一犯與不犯,二犯中有輕重不同,三有方便根本差別。統論其相,不出心境。如下更解。”
▲ 資持雲“問,何以不但釋相而總論四戒者?答。戒是一也,軌凡從聖名法,總攝歸心名體,三業造修名行,覽而可別名相。由法成體,因體起行,行必據相。當知相者即是法相,複是體相,又是行相,無別相也。若昧餘三,直爾釋相,既無由序,不知所來。徒自尋條,終難究本。”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五。
▲ 資持雲“前明戒法但述功能,次明戒體唯論業性,後明戒行略示攝修。若非辨相,則法體行三一無所曉。何以然耶。法無別法即相是法,體無別體總相為體,行無別行履相成行。是故學者於此一門,深須研考。然相所在,唯指教詮。舉要示相不出列緣,緣雖多少不出心境。罪無自體,必假緣構,非境不起,非心不成。若曉此意,類通一切皎如指掌。餘更如文。”見事鈔記卷十七。
持犯中分為二門一持犯總義
二持犯別相
▲資持雲“以總收別,由別總前後相照,持犯方明。”見事鈔記卷十五。
第一門持犯總義
持犯義中分九章一持犯名字
二持犯體狀
三成就處所
四辨犯優劣
五方便趣果
六闕緣不成
七境想分別
八別簡性重
九廣斥愚教
第一章持犯名字
▲資持雲“名即是字,連綿為語,無勞強分。持犯兩名,並望受體違順為名。尋文可見。”
二持止持止持…………作犯
作持作持…………止犯
二犯作犯
止犯
俗眾所受五戒八戒,唯有止持作犯二義。
▲ 事鈔雲“先解二持。言止持者。方便正念,護本所受,禁防身口,不造諸惡,目之曰止。止而無違,戒體光潔,順本所受,稱之曰持。持由止成,號止持戒。”資持釋雲“初牒名。方下釋義,初釋止義。方便者起對治也,正念者離邪染也。身口者且據七支,必通三業。止而下釋持義。持由下雙結。”
△事鈔續雲“二明作持。策勤三業,修習戒行,有善起護,名之為作。持如前解。”資持釋雲“初名牒名。策下釋義,初釋作義。持下指略。三節同前。應以前文續之,但改止為作。”
△事鈔續雲“次釋二犯。言作犯者。內具三毒,我倒在懷,鼓動身口,違理造境,名之為作。作而有違,汙本所受,名之曰犯。犯由作成,故曰作犯。”資持釋雲“初牒名。內下釋義,初釋作義。初二句起業本也。鼓下所造業也。作而下釋犯義。犯由下結合。”
△ 事鈔續雲“言止犯者。良以癡心怠慢,行違本受,於勝業厭不修學,故名為止。止而有違,反彼受願,故名為犯。”資持釋雲“初句牒名。良下釋義,初釋止義。止而下釋犯。”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六行宗雲“作犯造惡則通三毒,止犯慢法偏對癡心。”見戒疏記卷四依上事鈔二持二犯之文,分配對照,列表如下。
止持 方便正念 禁防身口記雲必通三業 不造諸惡護本所受 止而無違戒體光潔 順本所受作持 修習戒行 策動三業 有善起護 作而無違戒體光潔 順本所受作犯 三毒我倒 鼓動身口疏作三業 造境違理 作而有違 汙本所受止犯 癡心 怠慢——不修勝業、行違本受 止而有違 反彼受願以上分釋持犯四種名義竟。或疏中別明單雙持犯義。今撮略疏記諸文,附示其概。
疏中所明單雙持犯義,略分二意。初約心用,後約教行。初約心用者。此乃持奉用心,非正簡判。故一切諸戒皆有雙持雙犯。俗眾所受五戒八戒悉具此義。以凡持一戒必起護心,望離惡邊即成止持,望起護邊複是作持。兩犯亦爾,違教作惡即作犯,不思對治即止犯。此謂二持二犯各自相通,非謂持中有犯。以善惡行別,違順心乖故也。後約教行者。簡判諸戒。正用此義。是須有教令行者方具雙持雙犯,自餘殺盜等無教開作者並屬單持單犯耳。故教行雙持雙犯,唯道眾戒中有之比丘本二百五十戒中有二十六戒具雙持犯例如某事教制須行者,依教而作為作持,望無違犯是止持,不依教而作為止犯,望有違是作犯。若俗眾所受五戒八戒,唯是單持單犯,與此教行雙持犯不相涉也。
上來持犯總義中第一章持犯名字竟。
第二章持犯體狀
▲事鈔雲“二明體狀。餘義廢之。直論正解,出體有二。一就能持,二就所持。”資持釋雲“初刪古。疏引雲,有人立十善為止持體,十惡為作犯體,行檀禮誦頭陀四弘等為作持體,違此名止犯體。不明化行,於理頗疏。委如彼破。直下標今。正解者能所二體並依本宗制教而立。文中能所例略犯字,義須具之。”行宗雲“非謂施慈等行都不修之,但非持犯體耳。”見戒疏記卷四。
△事鈔續雲“言能持者。用心為體。身口是具。故論雲,是三種業皆但是心。又律雲,備具三種業,當審觀其意等。如後更解。”資持釋雲“初牒名。用下出體,上句正示。疏雲,若不思慮,不成持犯,故以意思為能持犯體。下句簡非。以身口色但是成業之緣,非正業本疏雲,身品是具,不名為業。故下引據,初即成論。推業之本。彼又續雲,離心無思無身口業。次本律。意業是主,身口由成,故偏審。之以明成否。而言等者如律結犯並問何心,諸不犯中例開忘誤。下指如後即第三章。問,論雲三業皆但是心此即心王,那得上定意思為體。答。心王意思,體用分耳。論推三業之本故就體論,此定成業之能故從用說。若爾,何不如論從本明者。答。體通四陰,用局行心。舍通從局,論業彌顯。又複心未必是思,思必是心。體不兼用,用必得體。今雲意思,則體用齊收,義無乖異。”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六。行宗雲“成論由是當宗,中為證。皆是心者此指意識猶通四陰,若據成業須至行心。行即意思。以思從心起,身口二業複由思成。今從業本故言心耳。”行宗雲“問。受中作戒,色心為體。今此能持,即是隨作,但雲思心。受隨應等,那不同者。答。受取緣成必須兼色,隨取成業但約心論。學者深思,方見遠致。”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芝苑雲“一切事法為所持犯體。此正義也。言事法者,各具善惡二種。於善惡事法,心起順違,故有二持兩犯生焉。違順之心即能持犯體,善惡事法即所持犯體。持犯既因事法而生,故今以一切事法為所持犯體。豈不然乎。”見芝苑遺編卷一。
上來持犯總義中第二章持犯體狀竟。
第三章成就處所
成就處所中分為三節一約三心明止持
二約行心明四行
三約三業明四行
是章分為三節,悉依鈔疏原科。若詳審是章文義,或可分為兩科,一就四心以明,二就三業以明。就四心以明中又分為二,初約三心明止持,二約行心明四行。如是較為明晰也。
第一節約三心明止持
▲ 戒疏雲“前將止持對以明。或無染汙以明止持,行前三心得有持義。謂識想受,此之三心非業非記流入行心方成別業。故分四陰以為二分。豈非本有戒體,外無染汙,光潔純淨,名之為持。三心非心,受體是記,故得持也。”行宗釋雲“上句標舉。若下正釋為三,初通示。據此非持,取本受體說名為持,故雲有義。古人目為端拱止持,以非造作任運成故。謂下別簡四心分二所以。統論四行,止持有二,餘之三種並局行心故也。豈下結顯三心下釋疑。問三心何分。答了別所緣境名識即通指六識。取所領之相名想謂取所領六塵之相則為六想。領納所緣名受謂六觸因緣生六受,一一各有苦樂不苦不樂三受之異,皆從違順非違非順而生。造作之心能趣於果名為行。謂六受之後,各起善不善不動業等。亦名六思,思即是業。若大乘經則受想行識,列次不同。由受生想,從想起行,由行成識。今依小論則識想受行,以取最初一念了別之心名識,次起想象名想,複次領納名受,後起業思造作名行。問破毀之人有此中。答據事鈔中,犯一重戒,餘戒常淨儼然。是則持毀皆有持義,今文且從持說故雲無耳。”見戒疏記卷四。資持雲“謂分四心以明二止,三心中止此科所明,得心中止則如後述。三心非業,本不名持,但望受體說有持義。以持是記業,無記非持故。此由古謂但不作惡,即名止持。今約四心分為二別,則無前濫。”見事鈔記卷二十六。
第二節約行心明四行
▲戒疏雲“二就治行明止持者,必入行心方得成就,前之三心不名為持。善性便有、惡無記無。如欲離過,作意遮約,或對境防,或起心護,豈彼無記而得成持。若據作持,例同後止。既就境論,三心非分。”行宗釋雲“初明二持中,初明止持。以非思慮不成就業,故雲必入等。前下揀三心。善下揀二性。如下舉事顯相。若下二明作持。同後止者簡前三心止故。”
△戒疏續雲“若據二犯,行心成就,前言持者三,為行今言犯者三毒為行前三亦無。識想受等通善惡行”局不善性,善無記無。”行宗釋雲“二明兩犯中。亦約四心三性以定行體,尋文可了。注中,以行通善惡故須簡。”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資持雲“注分善惡者,以行心語通恐相濫故。三善同時而不相離。三惡相別其性相違,作犯多是貪嗔,止犯率由癡慢,一往大判非不互兼。”見事鈔記卷二十六。
第三節約三業明四行
▲事鈔雲“後三業明成就。身二持者,離殺等過名身止持,受食食等名身作持。口二持者,離口四過名止,如淨語等名作。身口各二犯,反上應知。”資持釋雲“初明身口業中二,初明二持。次明二犯。言反上者行殺盜等名身作犯,不受食名身止犯,為口四過名口作犯,不作淨語名口止犯。並略舉事配,餘者例說。”
於制教中,俗眾唯有止持作犯。其作持止犯,依原文具錄而示四行,應知受食淨語等事與俗眾無涉。
△ 事鈔續雲“單意業中,不成持犯。若動身口思,亦成持犯。”資持釋雲“二明單意業中意至身口名身口業,未至身口則名單意。初判不成。若下次明通成。籌度所為事名身口思。雖未動相,即屬身口不妨上文。”資持雲“律制身口思者,謂計度身口所作事故。此心粗著,判屬身口”見事鈔記卷二十七。
戒疏中釋此科義有兩解,一約身口思釋,二約重緣釋。事鈔撰述先成,止有初解。故事鈔言戒相時,每唯舉身口者,即依此釋也。逮後撰戒疏時,乃列兩釋。蓁經二釋,如下段記文所引。
▲資持雲“若准戒疏,上是初解。後複解雲。獨頭心念,忽起緣非,不名為犯。重緣向念,可得思覺,而不制約,即入犯科。又雲,任情兩取,後為正義。順今宗故”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六。
▲行宗雲“問,意已成犯,何以前約身口明成就耶?答。就意辨成皆遠方便。心念果罪少分有之,大論趣果須至身口。”
▲ 行宗雲“問,世雲小乘不制意地,今那制耶。答此由不辨假實兩宗制限深淺故也。小乘實宗定不制意,動色成犯。假宗制意,但約重緣,簡非瞥爾。是則三宗曆然,大小無濫。學者至此,宜須精究。”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簡非瞥爾者,瞥爾單意制限大乘。瞥爾亦名獨頭,即前資持引疏所雲獨頭心念也。
第三章成就處所大意撮錄列表如下。
約三心明止持 三心無非業善惡未著 止持 三心無記本不名
望受體是記業說有持義
約行心明四行 行心流入行心止持(行心通三性)
思心成業作持三性中唯局無貪等三善為行
善惡乃異作犯
止犯三性中唯局貪等三惡為行
約三業明四行身
口
意無犯
有犯有二釋約身口思釋發心籌度,將由身口,
尚未動相。
此心粗著判屬身口,
而非單意。
約重緣釋謂以後念還追前事,自不制約。
是為重緣向念,而非瞥爾單意。
上來持犯總義中條三章成就處所竟。
第四章辨犯優劣
辨犯優劣中分為四節一約三性辨犯
二將心望境辨犯
三單心辨犯
四有心無心辨犯
▲資持雲“化制兩教,辨業天乖。制則從教重輕。化則論心濃薄。教唯楷定,緣具則傲主刑科。心既不常,動發則須分體性。因果既異,化制斯分。必昧宗途,未窮業本。故先料簡,委示來蒙。”見事鈔記卷十四。
第四章中,有四節。初二兼明化制,三局化教,四局制教。若犯性戒,具受化制二罪。若犯遮戒,唯受制罪。
第一節約三性辨犯
第三性辨犯中分為三項一明起業之源
二約三性示相
三結示傷歎
第一項明起業之源
▲ 事鈔雲“起業要托三毒而生。然毒之所起,我心為本。此義廣張,行人須識,如懺法中具明業相。”資持釋雲“前示業本。業無自性,必假緣生。緣雖眾多,不出心境,由境發毒構造成業。境是外緣,毒從內發,故明起業惟推三毒。毒從我生,我即妄計,即斯妄計是業之本,故名妄業。經雲,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諦求妄本畢竟無依,但是一心隨緣不覺,以不覺故硜然計我。由我起毒。因毒生業。業成感果,果全是苦,苦即生死,流浪出沒,造受更資,如是億劫莫知所止。從本至末,就果推因,少識妄源,粗知苦本。諸賢覽此,豈不自思。悲夫。此下指廣,請尋後篇,不複煩引。”
△事鈔續雲“今略述起罪必約三性而生,受報淺深並由意業為本。故明了論解雲。破戒得罪輕重不定。有生心破輕戒得罪重。無慚羞心,作無畏難。或由見起,謂無因果。或由不信生,謂非佛制此戒,或不信破此戒得此報。或由疑生,為定佛制為非佛制,為定得報不定得報。若由如此心破,得罪便重。若不由如此心,偶爾破戒,重翻成輕。”資持釋雲“次正敘重輕又二,初示犯報分齊。上二句明犯從心起示因差也,下二句明報約心分示果。三性者性即心體。心雖萬狀,論體唯三,二是有記一號無記。然據善心應受福報,由心愚癡,損境義一,業道制教二俱有犯,但業有少輕制還依教。意業謂能造之主,總上三性,但性據始起業取已成。故下引文顯相,上二句通示。有下別釋,前明制輕業重為三,初標。二無下列相為四。初二句無慚心,無畏難者釋無慚相。次二句邪見心。或下四句不信心又二,一不信聖教二不信果報。或疑下五句疑惑心,同上二種。三若由下結示。次若不下明制重業輕。反上四心可解。”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事鈔引了論解,顯重輕相。資持釋文至為明晰。今依其文列表如下。
制輕業重(以重心破輕戒得罪重)無慚心
邪見心
不信心不信聖教
不信果報
疑惑心疑聖教
疑果報
制重業輕(以輕心破重戒得罪輕)有慚心
無邪見心
有信心信聖教
信果報
無疑惑心不疑聖教
不疑果報
第二項約三性示相
約三性示相中分為三支一善心
二不善心
三無記心
第一支善心
▲資持雲“初善心者,雖非粗惡,然是無知。結業乃輕,違制無別。”
▲ 事鈔雲“如僧祇中。知事闇於戒相,互用三寶物。隨所違者,並結上罪。或見他厭生,與其死具。看俗殺生,教令早與,勿使苦惱。此並慈心造罪,而境違重。不以無知便開不犯,由是可學皆結根本。”資持釋雲“初明好心犯盜。或下次明慈心犯殺。不以下示犯所以。”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第二支不善心
▲資持雲“次不善心者,謂貪嗔癡三毒所起單複等分,鼓發七支故。”
▲“識知戒相,或複闇學。輕慢教網,毀訾佛語。如明了論述雲。有四種粗惡意犯罪。一者濁重貪嗔癡心,二者不信業報,三者不異所受戒,四者輕慢佛語。故心而造,則得重果。以此文證。由無慚愧,初無改悔,是不善心。”資持釋雲“初通敘。上二句別舉犯人學不學故,下二句合明心相。如下引示。四中,初是總相,攝一切故。濁重難顯,且約三時無悔名上品心。下三別相,開癡心故。二是邪見心,三即放逸心,四即憍慢心。故下二句總示業報。以下鈔家結示。無慚無愧即是不善始終二心,該前四種一一相兼。初無者古記雲初猶都也。”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第三支無記心
▲資持雲“三無記多別。一,無情局無記,有情通三性。二,就情中,報色是無記,心則通三性。三就心中,三心局無記,行心通三性。下明二種,初縱放者謂泛爾無記,次約睡狂即昏迷無記。”
▲事鈔雲“無非攝護,隨流任性。意非善惡,泛爾而造並通攝犯。唯除恒懷護持,誤妄而造。此非心使,不感來果。”
△事鈔續雲“非即如上。前為方便,後眠醉狂遂成業果,通前結正並如論中無記感報。”資持釋雲“初句指前未盡,即猶止也。前方便者或教他犯如殺盜等,或自業相成犯如自安殺具等。若據果成雖在無記,由假方便故雲通。前等如論即下成實。”
自業相成者,自起方便,後趣正果。
△ 事鈔續雲“問,無記無業,雲何有報?答。解有二。初言感報者。謂先有方便,後入無記,業成在無記心中,故言感報。而實無記非記果也。二者不感總報,非不別受。如經中頭陀比丘不覺殺生,彼生命過野豬中,山上舉石即因崩下還殺比丘。如成論中,睡眠成業,是無記業。”資持釋雲“初問中。征上指論。答中,先約方便釋。即上睡狂無記也。初明因前故感報,而下明正成則非報。二約總別兩報釋。此義通前兩種無記。總報謂地獄總受,別報謂餘趣別受。如下引證,前證上縱放,後證上睡狂。如經者未詳何經。不覺是無記心。”
△事鈔續雲“問,如前無記有不犯者,其相如何?答。謂學知戒相,善達持犯。心常兢厲。偶爾妄迷,由非意緣,故開不犯。如扶持木石,失手殺人。如是等緣,並非結限。反上所懷,並結正犯。”資持釋雲“次問中。征前開妄。答中,初敘學人。反下謂非學人。翻對可解。”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依上鈔文之意,唯有學人可開迷妄,若不學人雖於境迷妄亦結正罪。事鈔記卷二十七中廣明不學無知,其敘結本意文與此大同,但後例開句法中則不學亦可開迷。資持記有問答釋疑文,附錄於下,以資參考。問,前雲隨戒境想唯開學人,今不學人何以開耶?答。前文敘結且據大判不妨不學准例同開。若以義求則迷事不別,若取文證則戒疏顯然,此不繁引。
第三項結示傷歎
▲事鈔雲“然則業苦綿積,生在莫窮。虛縱身口,汙染塵境。既無三善可附,唯加三惡苦輪。以此經生,可為歎息。”資持釋雲 “初二句示生死長久。業苦通舉因果。綿謂出沒久遠,積謂造受眾多。生報別示苦果窮盡也。虛下嗟毀犯陷墜。隨妄與業故雲虛縱。無三善者多惡因也,加三惡者無善果也。附憑也,加增也。以下正歎經生猶度世也。息即是氣。”資持雲“且夫心緣境發,果自因成。造受更資沈流長劫,因緣遇會形影無差。至於火爍湯煎痛非可忍,霜寒冰凍聲不可聞,萬苦沖心如鎔鐵聚,翻思往業雖悔何追。矧乃戴角披毛,飛空潛水,氣命系於屠獵,血肉委於庖廚。或複炬口針咽饑虛切體,臭膿穢屎食啖聊生。信乎禍福無門,升沉由。嗚呼。含靈蠢蠢,生死悠悠。方便多門,其誰一悟。辭雖繁費,意複何窮。”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第二節將心望境辨犯
▲ 事鈔雲“如母論雲。犯必托境,關心成業。心有增微,境有優劣故也。或心境俱重,人作人想殺。或境重心輕,人作非人想。或境輕心重,非人人想。論通一切,不局一戒。”資持釋雲“初引論通示三,初准文通示。以罪假緣成,緣即心境。境是外緣故雲托也,心是內緣故雲關也。心起不常故有增微,境緣非一故有優劣。或下曆句別簡。初句俱優。下二句互有優劣。義立俱劣一句,如非人作畜杌想之類。論下點上語通。
△事鈔續雲“淫中自有輕重。畜生及人。人中有在家出家。在家中持戒破戒,出家五眾持戒破戒。乃至聖人。重同報異。”資持釋雲“二對戒別明四,初淫中,初句通標。畜下別簡有四,初句簡異類。理加非人,次於畜趣。二人中簡道俗。三道俗中各簡持破。在家更簡無戒有戒,持中複有士女五八。出家先簡五眾,大僧最重,五中各有持破。四持中簡凡聖。薄地持戒外凡已去,乃至無學,陵辱極重。末句總示。重同謂制罪,淫不簡境皆犯重故。報異謂業道,業有優劣受報不同。後三制報俱異,可知。”
△事鈔續雲“第二盜重者。天及人。乃至聖人。三寶差別,僧物最重。”資持釋雲“二盜中三,初簡趣。亦合加畜為首。二人中簡凡聖。三簡三寶。佛輕法,法次,僧重。”
△事鈔續雲“第三殺戒。成論雲。如六足毗曇中說。殺邪見人,輕殺蟲蟻。此人汙染世間,多損減故。”資持釋雲“三殺中。引論唯簡邪正。人輕蟻重,且據業論,不約制教。准義,亦合約趣道俗持毀凡聖簡之。文略不出。”
△事鈔續雲“第四妄戒。向在家人說重,向出家人說輕。”資持釋雲“四妄中。三趣同盜,人則反之如文所顯。又出家中五眾,乃至聖人,漸輕可解。若如五分僧中妄語,重百羅漢前。故知誑僧極重。”
對戒別明中,依鈔記文義具列表如下。
淫簡趣人
約制罪言,同犯重罪。非人
約業道言,各有優劣,畜
皆前優後劣可知。人中簡道俗出家
在家
道俗中各簡持破出家比丘比丘尼持戒
破戒
式叉摩那持戒
破戒
沙彌沙彌尼持戒
破戒
在家有戒八戒持戒
破戒
五戒持戒
破戒
無戒
持中簡凡聖無學人
三位果人
內凡
外凡
薄地
盜簡趣人
約制罪言,唯簡趣有異,天(非人)
簡凡聖同,簡三寶稍異。畜
人中簡凡聖無學人
約業道言,各有優劣,三位果人
皆前優後劣可知。內凡
外凡
薄地
簡三寶僧
法
佛
殺鈔文唯簡邪正。
約制罪言,唯簡趣有准義亦合約趣道俗持破凡聖簡之,如淫中所列。
異,餘皆同。
約業道言,各有優劣,
皆前優後劣可知。
妄與殺同簡趣人
天(非人)
畜
人中簡道俗在家
出家
道中簡五眾沙彌沙彌尼
式叉摩那
比丘比丘尼
簡凡聖薄地
外凡
內凡
三位果人
無學人
▲資持雲“上四但出境之優劣。心隨境故,重輕可知。若約互論,如前作句,無不通曉。”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六。
第三節單心辨犯
▲事鈔雲“單心三時辨犯輕重。如善生經,且約殺戒,輕重八句,位分四別。”資持釋雲“前科對境,此獨論心,故雲單也。三時初方便時,二根本時,三成已時。且約殺者餘可准也。心念不常,前後具缺,不出八句括之斯盡。”
△ 事鈔續雲“初一句三時俱重。謂方便舉尤害心,根本起尤快心,成已起隨喜心。”資持釋雲“初句曆示三心重相。尤即訓甚,但非極甚即是輕心。然極甚難明,略須示相。但約起心,念念不間,色心躁悶不愧旁人,神思昏迷都妄善事,奔趨前境,暢悅己情。或邪見居懷撥無因果,向親姻作穢,對塔殿行非。凡此用心,皆名定業。能牽來報,縱懺不亡。以此自量,何容輕動。識心之士,豈不畏乎。”
△事鈔續雲“第二三句,二重一輕。初方便根本重,成已輕。中雲方便輕,根本成已重。後雲方便成已重,根本輕。”
△事鈔續雲“第三三句,一重二輕。初根本重,初後輕。中雲方便重,中後輕。三雲成已重,初中輕。”
△事鈔續雲“第四一句,三時俱輕。善生,十誦中。啼哭殺父母。畏苦痛故,害父母命等是。”資持釋雲“引諸經律,舉事顯相。雖懷憐湣,非無殺意。俱輕可知。”
△事鈔續雲“律據人想,八業皆重。業隨心故,牽報不同。”資持釋雲“若依律制則無輕重,今取心業故分八句。”
▲資持雲“文中句數交絡。欲令新學易曉,為圖示之。
初有一句三時俱重方便—重
根本—重
成已—重
第二有三句二重一輕初句方便—重
根本—重
成已—輕
中句方便—輕
根本 重
成已 重
後句方便 重
根本 輕
成已 重
第三有三句一重二輕初句方便 輕
根本 重
成已 輕
中句方便 重
根本 輕
成已 輕
後句方便 輕
根本 輕
成已 重
第四有一句三時俱輕方便 輕
根本 輕
成已 輕
若以四位分之,上句最優,下句至劣,中二通優劣。若約八句論之,則句句相降。中間二位各有三句,並依重輕次列,比之自見。”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六。
第四節有心無辨犯
▲事鈔雲“有心無心相對八句,四位如前。”資持釋雲“有心通含輕重,無心與前為。曆句並同。”
以下且約性重四戒顯相,餘可准也。
△事鈔續雲“初一句。三時有心。”
△事鈔續雲“次三句。一、初中有心,後則無心,犯四重。二、初則無心,中後有心,亦犯四重。三、初後有心,中間無心,犯初重,下三戒中罪下罪。”
△事鈔續雲“後三句。一、中間有心,初後無心,犯四重。二、初便有心,中後無心,犯初重,餘三戒或中罪下罪。三、後便有心,上二無心,淫戒犯重以出時樂故,若餘三犯下罪。”
△事鈔續雲“次一句。三時無心不犯。”
▲資持雲
初有一句三時俱有心方便 有心
根本 有心四戒俱重
成已 有心
第二有三句二有一無初句方便 有心
根本 有心四戒俱重
成已 無心
中句方便 無心
根本 有心四戒俱重
成已 有心
後句方便 有心初戒重
根本 無心
成已 有心餘三戒方便中罪成以下罪
第三有三句一有二無初句方便 無心
根本—有心四戒俱重
成已 無心
中句方便 有心初戒重
根本 無心
成已 無心餘三戒方便中罪成下罪
後句方便 無心初戒重
根本 無心
成已 有心餘三戒已成下罪
第四有一句三時俱無心方便 無心初戒怨逼禁心無罪
根本 無心
成已 無心餘三戒始終迷忘無罪
優劣之義亦如上明
“優劣之義亦如上明。若八句相望者,但以第二位中後句在下,第三位中初句在上,則次第義便。問,下句無罪,豈名犯劣。答,但望教開故無有罪,非不造事故入犯中。”
▲事鈔雲“後之八句由心有無故犯不犯別,不同前八莫不有心。”資持釋雲“料簡中,初簡前單心。可解。應知前約化業,此據制教。”
△ 事鈔續雲“後明無心者。或無心受樂。及殺盜等,心或狂亂不覺者。”資持釋雲“二重示無心二,初牒前。對上輕重故雲後明。或可別點第四俱無或下示相,初句別簡淫戒。此門明淫,並據怨逼三時有無。若約自造,境合即犯,不約三時,境想不開,無心亦重,故非所論及下合示三戒。通約迷心不了前境。以複淫戒,於三時中,隨有一時無非皆重,俱無方開。餘之三戒,重輕不定。初有餘無,或中罪或下罪,並方便故。中有餘無皆重,並根本故。後有餘無皆下罪,並隨喜故。”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六。
上來持犯總義中第四章辨犯優劣竟。
第五章方便趣果
▲事鈔雲“然造修前境,必有三時。是以大聖隨時而制,意令智士克志不為。”資持釋雲“初示三時。即方便根本成已也。是下顯制意。克猶約也。”見事鈔記卷二十七。
方便趣果中分為三節一前方便
二中根本
三後方便
第一節前方便
▲資持雲“通三方便,望後根本,俱名為前。”
▲事鈔雲“今約淫戒以明。如內心淫意,身口未現,名遠方便。此犯下罪。二動身口,未到前境,名次方便。犯中罪。三者臨至境所,身分相交,未至犯處已來,名近方便。是重中罪。”
△事鈔續雲“以下雖輕重多少不同,大相可准。”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七。
上罪皆有三方便,例前可知。若獨頭中罪下罪,准諸記文,止分遠近二方便。遠方便同前。又合前次近,總名曰近方便。皆結下罪,無有區別。
▲戒疏雲“言方便者,乃是趣果之都名。業未成前,諸緣差脫,故令此罪壅住方便。”行宗釋雲“前示名。業下釋義。”見戒疏記卷四。
第二節中根本
▲事鈔雲“本相如何?謂入如毛頭名淫,舉離本處名盜,斷其命根名殺,言章了知名妄。若結罪之時,並攬前因,共成一果。不同他部,因成果已,更有本時方便。”資持釋雲“前明根本之相二,初句通問。謂下別釋。若下明攬因成果。簡異他宗,使無濫用。”見事鈔記卷二十七。
第三節後方便
▲事鈔雲“何者後方便?謂所造事暢決稱懷,發喜前心,未思悔改。複結其罪,通得下罪。”資持釋雲“不論本罪重輕,並制一下罪,故雲通也。翻前方便,二三不同,中罪下罪有異故也。”見事鈔記卷二十七。
上來持犯總義中第五章方便趣果竟。
第六章闕緣不成
闕緣不成中分為二節一顯相
二校量
第一節顯相
▲戒疏雲“闕緣方便,隨相眾多。且以事約分為七種,所謂闕緣乃至心息。”見戒疏記卷四。
顯相中分為七項一闕緣
二境強
三緣差
四境差
五想差
六疑心
七善心息
第一項闕緣
▲戒疏雲“初明闕緣,泛解有三。一通名闕緣。七方便者闕不至果,並為緣來豈非通也。”
△戒疏續雲“二別名闕緣。如諸戒下各有闕緣,不可以盜而開殺戒,各不相通,故名別也。”行宗釋雲“上二泛論總收一切,第三兩亦正示初緣。”
△ 戒疏續雲“三者亦通亦別。何者是耶?凡是犯戒,體是婆塞。若造罪未果。或自命終,舍戒,邪見,二形生等。或病狂癡。但有二緣不名犯戒,俱為造因。未成至果,故名闕婆塞緣。望下六別,對戒並通,故兼二號。”行宗釋雲“初標征。凡下示相三,初標緣。若下次明闕相。罪未果者方便義也。列相有二,初列四舍體壞無法,後病狂等自不了知。初則體相俱壞,後謂體具相乖。鈔中仍加受戒不得等。但下三總結,初結闕緣。望下次結兩亦。問,以下六緣可例此否。答。亦可例也。以互望皆別,對戒並通。但境強一種不必盡通。如是思之。”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第二項境強
▲戒疏雲“二境強者。如欲行殺前境反強,倒欲害我。差此進趣,壅住在因,故曰方便然境強非中罪,中罪由強而生。餘之上下,類此可釋。”行宗釋雲“初敘緣。然下定罪。強非罪緣故曰非中罪,因強壅住故雲由生也。餘下指例。如雲,闕緣非中罪,中罪由闕緣而生等。問,境差中亦有境強,與此何別?答。此本境強,下異境強。故不同也。”見戒疏記卷四。
第三項緣差
▲戒疏雲“三者緣差方便。如欲殺盜。往逢異人,或恐有事,或刀杖毀壞,或要期未遂。總號緣差。就義通名,七緣皆是。隨相取別,唯此第三。”行宗釋雲“初列相有四。一非本所期,二慮他所獲,三殺具有闕,四如不見前境等。總下結名。以名通七緣,相局四位。”見戒疏記卷四。
第四項境差
▲戒疏雲“四境差者。隨戒並有。且據大殺,四境來差。謂人,非人,畜生,杌木。”行宗釋雲“初示緣通。且下次標所出。人是同類,非畜是異趣,杌木即無情。”見戒疏記卷四。
境差中分為二支一明人異境
二明餘異境
第一支明人異境
明人異境中分為三類一正明
二問答
三指廣
二問因果差別
第一類正明
▲戒疏雲“如欲殺人,克心在張,王人異境而代張處。緣王張解,望人不殊,究竟成重。由異境來,張人不死,殺意又息,壅住方便,故曰境差。”行宗釋雲“初明差相。且舉張王兩姓,以分本異二境。緣下二結犯又二,初結異境。由下結本境。罪是中罪,號闕緣方便也。”見戒疏記卷四。
第二類問答
問答中分為二端一問異境無心
二問因果差別
第一端問異境無心
▲ 戒疏雲“問,本殺王時,但作張解,無殺王心,何因得重?答。張王非罪緣,人是殺境。雖無王心,然有人想,殺緣既具,何得非重。是故律雲。男想,殺女。佛言,上罪。可以類之。”行宗釋雲“初問。以心境既差,理非結重。答中,初正答。望張境差,望王心差,故雲非罪。張王是別,人趣是通,今就通結故成殺重。是故下例證。”見戒疏記卷四。
准上疏文,似殺戒於人異境不開克心。若據下別簡性重章辨錯誤文,錯者亦開,誤者乃犯。
第二端問因果差別
▲戒疏雲“問,本殺王罪重,乃取張因而成極果,為望張邊別有方便。”行宗釋雲“初敘問。意謂果成因沒,應無方便。古有異解,故問以決之。”
△ 戒疏續雲“解雲。張王姓別,人境不殊。重果位同,輕因相等。故攬張因,用成王重。如律本中,列過五因,用成五重。”行宗釋雲“二引解二,初古解為二,初立理。謂本並人,因果無別,故攬相成如下引例。如律,盜戒有四句。一方便求過五錢,得過五錢,上罪。二若方便求過五錢,得五錢,上罪。三方便求過五錢,得減五錢,中罪。四方便求過五錢,不得,中罪。今引第二過五方便,能成五果。此亦因果兩別,相攬而成,可為今例。”
△戒疏續雲“問。既攬張因成王果者。本立境差方便。今因成果,無境差矣。”行宗釋雲“二今解三,初難破。以攬因成果,果成因滅,境差不立。故知非矣。”
△ 戒疏續雲“今正解雲。人趣乃同,形者有異,不攬相成。與王未交,屬前張因。對王已去,別起方便,即攬王因還成正果。本境張因,壅住方便,號此方便名王境差。”行宗釋雲“二立義中二,初通示因果各異。與下二釋成二,初明王果。本下釋張因。言王境差者以張是本境不得名差,故從異境以彰差義。”
△戒疏續雲“問,不攬張因以成王果,何故律文攬過五因成五重果?答。彼以同損一主,元來有心,故得相成。張王既別,何得例也。”行宗釋雲“三釋防中。以向古師執此為例,須為通之,令無後惑。答中。顯示境有一,不例可知。”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第三類指廣
▲ 戒疏雲“昔來諸師,於人異境,更立諸相。通列六緣,中加疑想用分多句。事理境心,不無其致。”行宗釋雲“諸相即下六緣及餘句法。一是人二人想三有殺心四興方便五命斷更加第六疑想,以殺但五緣故言中加也,複於疑想分出句法。且依首疏,三趣各有五句,杌木非情無境強義但有三句,總十八句。文中但雲人異境,至於作句則通四境,今備列之。
一人趣五句想心二句一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王人根本上罪
二境強殺不得張人境差中罪
王人境強中罪
疑心三句一境不強而殺同上
二境強殺不得同上
三疑故善心息張人境差中罪
二非人五句想心二句一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三畜生五句非畜無罪
二境強殺不得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無罪
疑心三句一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二境強殺不得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三疑故善心息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四杌木三句想心一句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疑心二句一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二疑故善心息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事即制罪,理謂業道,方便究竟皆兼兩業。境即四,心謂想疑。”見戒疏記卷四。
首疏,即隋智首律師所撰之律疏,有二十卷,為南山所師承者。
第二支明餘異境
明餘異境中分為二類一通示
二釋疑
第一類通示
▲戒疏雲“餘有非人畜杌來作異境。通望本境不死,中罪若若望異境無心,無罪。”見戒疏記卷四。
第二類釋疑
釋疑中分為二端一釋人異境難
二釋律境想難
第一端釋人異境難
▲戒疏雲“問,王人異境,亦是無心,何為結重?答。人想而殺,境心相應,是故成重。不起非人想,故無罪也。”行宗釋雲“初躡前人異境,相並為難。釋中。以餘三境,趣類全乖,不可相例。”見戒疏記卷四。
第二端釋律境想難
▲戒疏雲“問。若無罪者。雲何律中,非人人想,中罪者。”行宗釋雲“初敘難。引律者即殺戒境想第四句。”
此段疏文與上端連續,故先牒上文而後征難。
以下疏文六段共有三釋,初二為古解,後一為今義。文六段中,第一段為初師釋,第二三四段先示次師釋後由初師斥辨,第五六段為今義先詰破初師後詳申正解。文繁義密,故先預明大意,學者自易貫通。
▲ 戒疏續雲“答。此由境差,方便罪也。由非人來,人想不舍,殺張心成而境乖異。望張方便,望非人邊本無罪也。具足五緣殺非人者,但中罪。如何其因已是中罪,義不然也。”行宗釋雲“二引釋二,初引他師約本境釋二,初約想心解又三,上二句定罪。由下釋所以。彼謂律結中罪,還從本境,不望非人。具下引殺非人罪質成上義。五緣者一是非人,二非人想,三有殺心,四興方便,五命斷。如何等者以非人作人想,在人為境差,望非人為想差,故是殺非人因也。謂果罪但中罪,豈得因罪即結方便中罪耶,以非人方便但下罪故。此明律結中罪,不望非人。斥他異解,故雲不然也。”
△戒疏續雲“有人言。上立異境想疑心中。想則決徹,人差結重,餘則無心但屬本境。疑則不爾,緣兩境生,故就兩境雙結二罪。”行宗釋雲“二斥疑心解三,初示他解。彼謂想心同上。疑心不同,以未決徹,本異二境並有心故。雲二罪者本境方便中罪。人異境是上罪,餘三異境並疑心中罪。”
△戒疏續雲“今解不然。但列本境縱使四異來差本境,若強若疑,皆列本境。何以明之。畜是小愆,杌非生罪,如何來差俱犯中罪。豈不望人從本境結。”行宗釋雲“次約義斥。還即古義,對破前解故雲今耳。下雲今明正解始是今義。文中,初判定。雲但列者即指律文境想句中。何下征釋。且舉畜杌難破前義。據此破詞,則知前解異境皆中罪。”
△戒疏續雲“問,異境有強,方便屬何?答。強想猶懷本境,故知此強不望異結。如是類例,若疑若想皆從境,故雲強想。如下例通。據此立義,不問想疑,異境之上永無罪也。前門境強乃約本境,此明異強。須知兩別。”
△ 戒疏續雲“問。異境若強,差我不殺。強是本境,異非罪者。異境忽弱,而被我害。未害之前,方便屬誰。若見異已,別有方便,此則本境方便是自立。若見異已去,無別方便,害異果罪,因還本境,若此立義則無境差。”行宗釋雲“二明今釋約兩境難二,初躡境強難破又三,初牒前義。異下反以境弱為問。若見下雙難,初約有方便難。則本異兩境皆有罪故。次以無方便難。則異境果成,本境因沒,故雲無境差也。”
△戒疏續雲“今明正解。本境一品齊是中罪。異境來差,人境緣人,有強有疑,莫不殺心皆結中罪。若至非畜,例有強疑。以懷人想,強從本境,非畜異境一向無罪。若兼疑心,從兩境生,本境疑中罪,非畜疑下罪。若至杌並結本境,以杌異境非生罪緣。”行宗釋雲“二申今正解中二,初明本境通結。異下明異境別結又複為二,初明人異境。若至下次明非畜境又二,初通標強疑。以下別釋,初釋境強。若兼下釋疑心。非畜二,正犯中罪下罪,疑故並下罪。杌非罪緣故無所犯。初師局就本境,異則不結。次師疑心兩緣,異境皆中罪,不簡輕重。觀今所判,文理精詳,比前可鑒。”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上釋律境想難中科文,別錄於下,以便對閱。
初敘雜
二引釋初引他師約本境釋初約想心解
二斥疑心解初示他解
二約義斥
三引強為例
二明今釋約兩境難初躡境強難破初牒前義
二反以境弱為問
三雙難初約有方便難
二約無方便難
二申今正解初明本境通結
二明異境別結
第五項想差
▲戒疏雲“第五想差方便,義張八位。初心差境,方便。如律,人非人想等。二、境差心,方便。如律,非人人想等。三、心差境,究竟。如律淫酒戒,若懷非道非酒想疑,但是正境皆結究竟。四、境差心,究竟。如欲殺誑張人,張去王來,緣王張解,若誑若殺,是境俱差,齊成究竟。五、心境俱差,成方便。六、即此互差,成究竟。以事思取。七、心境不差,成方便。如出佛身血,境強緣差之類。八、心境不差,成究竟。諸戒並是。行宗釋雲“此門八位,前四互曆,後四具兼。一三全是想差,五六心境兼差,此門唯收四句二四屬前境差,七八即境想初句,故此四句皆非科意,句法相從故為八位耳。五六二句令以事思者。五中,如欲殺張,王人替處是境差,心複轉想謂為非人即想差,成方便。第六,如欲殺張,王人替處,心作李想,還成究竟。言互差者互即是俱。承上第五故雲即此。七中出血一罪永無根本。境強緣差事不究竟,心境無改。”
疏中四雲殺誑張人等,如別簡性重章錯誤節委釋。
△戒疏續雲 “就此想中。或有從輕向重。如殺盜畜生,轉想向人者是。或從重至輕。即反上句是。或互轉者。如彼淫酒,俱是正境,想疑或生無非究竟。”行宗釋雲“初殺畜盜畜,方便但下罪。轉作人想,殺盜皆中罪。二殺人盜人,轉為非畜後心並下罪,故雲反上。三互轉俱重。如淫前作非道想後作正道想,或前正後非,無非果本。私釋。更立互轉俱輕。如非人畜生,心想互差,可以明之。”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第六項疑心
▲戒疏雲“第六疑心方便者,相對義張八位方盡。我疑方便。人非人疑也。他疑我,方便。身現妄語相,前疑不了是。他疑我,究竟。我疑他,究竟。如口造語業,但使言章了了,不問自他疑也。” 行宗釋雲“前四互句。初即境想中第二句。與前境差中疑心何別。答,前對異境,此就本境。餘三約妄語配對。”
△戒疏續雲“上四句單疑也。今此雙舉,何者是耶。自他俱疑,成方便。如身口互造也。即成究竟者。妄語言了也。自他俱不疑,成方便。如出血在佛也。即成究竟者。一切戒是也。”行宗釋雲 “後四俱句。前二還約妄戒,但具兩疑與前為異。言互造者亦即台上身造口業。後二亦是相從而出。”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第七項善心息
▲戒疏雲“第七關頭中心自方便者。如欲造罪,身口雖發,未鄰究竟,忽起善心便止前業,壅礙不暢但居方便。”行宗釋雲“初正明。鄰近也。雲忽起者或因他勉,或遇勝緣,或思佛戒,或畏因果。若非此類,善心寧發居廣西者前心中罪。”
△ 戒疏續雲“問,此乃善心生,今何言息。答。實如來問。向若不生,惡必趣果。由此善心能息惡想,即所息處號為方便。又如律文,舍者中罪。舍時非罪。由能舍故,前惡不至後果,故號前因為方便也。”行宗釋雲“二釋難中。此即善生惡息,於義易知。欲生下答,故皮為問。答文為二,初正答。又下引例。能舍則同善生,所舍可類惡息。”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第二節校量
▲行宗雲“二校量者即總料簡前七位也。”
▲戒疏雲“初以自身造境,對置殺具,明方便多少者。身自造境,具七方便。設置懸擬,既非自身,故闕想疑,但五方便。”行宗釋雲“初明多少寬狹二,初自造置具多少又二,初標示。身自下別釋,初明自造故多。設下次釋置具則少。以想差疑心必約到境,懸擬相成不可論故。”
△ 戒疏續雲“克心辨差,其境則寬。以元在張。王非畜杌,後來差故。漫心辨差,其境則狹。以通三趣,有境齊害。唯有杌境,用分輕相。”行宗釋雲“二克漫寬狹。言寬狹者謂異境多少初明克心寬。王非畜杌即四異境。次明漫心狹。杌境輕者非情無過,止有方便。上據大漫。若約小漫,如欲通害人趣,望克為狹,對大猶寬。”
△戒疏續雲“二心境分別。境差,境強緣差,據前境論。闕婆塞緣,想,疑,心息,據自心辨。”行宗釋雲“二心境分別。三種屬境,四種屬心。闕婆塞緣或約四舍,或是狂癡,故屬心也。”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上來持犯總義中第六章闕緣不成竟。
第七章境想分別
境想分別中分為五節一明制意
二明有無
三定四五句
四互四五句
五輕重
第一節明制意
▲戒疏雲“初明制意。若無境想,不可定罪輕重。”行宗釋雲“以心有是非,境有錯誤。淫酒,前三句重,後二句輕。餘戒,初句相應故重,後四句乖差故輕。”見戒疏記卷六。
第二節明有無
▲戒疏雲“二明有無者。准律約戒,不必具有今解,無者是略無也,無別所以。”見戒疏記卷六。
五戒八戒中,律出境想句者,有殺盜淫妄飲酒非時食六戒。今依資持記中引律四重戒句法,具錄如下。餘可准知。
淫戒五句道作道想上罪
道作非道疑上罪
道作非道想上罪
非道道想中罪
非道非道疑中罪
盜戒二重過五四句有主有主想上罪
有主有主疑中罪
無主有主想中罪
無主無主疑中罪
滅五四句有主有主想中罪
有主有主疑下罪
無主有主想下罪
無主無主疑下罪
殺戒五句人作人想上罪
人作人疑中罪
人作非人想中罪
非人人相中罪
非人非人疑中罪
妄戒五句人作人想上罪
人作人疑中罪
人作非人想中罪
非人人想中罪
非人非人疑中罪
第三節定四五句
▲戒疏雲“三定四五句者。”行宗釋雲“以律中列句,四五不定。如淫殺妄三戒並五句,盜戒四句。但由第三一句結罪有無,故句法不定。如殺戒,人非人想,轉想中罪,本迷下罪。以作非人殺故盜戒無第三句者,以有主無主想,轉想亦中罪,本迷無罪。以無主物罪緣故。”
△戒疏續雲“若輕重相望,境是可學,生不可學迷,同是五句。”行宗釋雲“初輕重明定五。迷重為輕,如人作畜殺,有主作非畜盜等。皆緣罪境,定有第三句,故同五句。”
△ 戒疏續雲“若犯不犯相形,則四則五。謂前後俱迷,非緣罪境,即定四句,除第三位如無主想等。迷雖是定,而緣罪境,即定五句。如非道想,非人想,減五想等。”行宗釋雲“二犯不犯明四五中,初標舉。謂下別釋,初明定四。無主想者律無此句。迷雖下次明定五。此即總收輕重二位。減五想者此謂盜戒若作無主則是四句,若盜滿五迷為沽五亦隨結犯故入五句。意顯隨義不定,不必依文。”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第四節互四五句
▲戒疏雲“四互四五者。由是可學生不可學迷,即互輕重。或從四以至五。如實無主體唯四句,後轉為主即為五也。若本緣人,轉想當杌,約從後心則唯四句。”行宗釋雲“初標。二隨釋二,初從四至五。即約前心本迷,後心轉入罪境故。二從五至四。亦合標雲從五至四。謂本是心境相當,後轉緣非罪境,故雲轉想。當杌即人作杌木想。”見戒疏記卷六。
第五節輕重
▲戒疏雲“五輕重者。如文次第。前疑重。後疑輕,以境是,輕本境故。前想重,結本方便,心境相當故後想輕,以正犯時,有心無境。”行宗釋雲“初約疑想分二,前釋兩疑後釋兩想。制教同罪,心業重輕,故分兩異前疑重下准鈔應雲,以本緣人,人境不舍,臨殺有半緣人心故。後疑雙闕,故輕。後釋兩想中。有心無境者闕本境也。”資持雲“兩疑中,疑心不別,境分本,故說重輕。後想亦爾。前想中雲本方便者取前心也,望後正對心不當境。”見事鈔記卷二十七。
殺戒五句。此文前釋兩疑,約第二句及第五句。後釋兩想,約第三句及第四句。
△戒疏續雲“又就本境中,疑重想輕。以疑半心,不舍本境,故重想則舍本從,故輕。就後異境,想重疑輕。以想緣本,但是境差,故重以疑減半,緣於異境,故輕。” 行宗釋雲“二約本異分二,初明本境二句。次明異境二句。疑減半者以疑猶豫,半涉是非。是於異境複減半心,故輕於想。”
△戒疏續雲“此輕重,據本重異輕為言。若本輕異重,例之即是。如殺非畜,人為異境。可以例諸。”行宗釋雲“三明本異重輕中,初立義。如下顯相。”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上來持犯總義中第七章境想分別竟。
第八章別簡性重
別簡性重中分為五節一克漫
二錯誤
三身口互造
四教遣
五重犯戒
第一節克漫
▲ 戒疏雲“言其克者,本情專唯在一境。若言漫者,通涉無准。”行宗釋雲“克唯有一,漫通大小。克即訓定,漫猶遍也。”見戒疏記卷五。資持雲“克謂情專一境,漫謂心涉多緣。漫複有二。一者大漫,如本標心遍通三趣,俱是所期,隨作成犯。者小漫,但該人道,不兼非畜。”見事鈔記卷二十七。
克漫中分為三項淫
盜殺
妄
第一項淫
▲ 戒疏雲“約淫為言。犯無克心,同成極重。何以明之。但有染心將欲成犯,初期在此而後會彼。或男女境亂張王者別,或人畜趣乖境心雙轉,但使境交無非大重。” 行宗釋雲“初判犯。何下二釋成。初句征。但下釋有二,初四句通示染心將欲即起方便,期此會彼即至果本。或下別顯。餘人非畜為境轉想疑名心轉,或境心俱轉。”見戒疏記卷五。
第二項盜殺
▲戒疏雲“盜殺克心相當,方成重罪。心境俱違,吉方便。”行宗釋雲“盜殺中略示克心。以克有重輕,漫唯通犯。但明克異,漫則可知。”見戒疏記卷五。資持雲“盜殺二戒。大漫則隨境成犯。小漫則異趣非犯。克定一人,三趣非犯。”見事鈔記卷二十七。
克定一人三趣非犯幹,盜戒可爾。殺戒張去王來,緣王張解,誤亦成重。如下節。
第三項妄
▲戒疏雲“若三趣齊現,內知曆然,犯無克心,通境隨犯。三趣不現,隨克隨犯。”行宗釋雲“妄語論克,不同殺盜。但有多境則不成克。單對一境方成克義,如本期人,畜現非犯。”見戒疏記卷五。
據上克漫別配四戒文義,並參用下節列表如下。大漫標心遍通三趣,小漫且約唯期人趣,克心且約唯期張人或張人某物。下節列表亦爾。
淫不論克漫三趣通犯
盜大漫三趣物通犯
小漫人物犯
非或畜物非犯
克心張人某物犯
張人他物
王人等物非犯
殺大漫三趣通犯
小漫人趣犯
非或畜趣非犯
克心人趣錯非犯
誤犯通人趣結犯不論張王
非或畜趣非犯
妄大漫三趣通犯
小漫三趣俱現或二趣現通犯與大漫同
僅一趣現人趣犯
非或畜趣非犯
克心同上小漫
統觀以上四戒,於大漫小漫克心三義,唯有盜戒最為完備。淫戒一概不論。妄戒克心,與小漫全同。又小漫中三趣俱現通境隨犯,與大漫同。殺戒於克心中人趣誤者亦通結犯,與小漫同。下節錯誤二義別配四戒表例此可知。
第二節錯誤
▲戒疏雲“夫立錯誤義者,並是不當本心之謂也。錯就現緣境差為義。誤就不現緣境差,心謬忘為義。所以然者。現緣二境相別顯然,及至造趣事容舛錯,即名眾境交涉為錯。若論誤者,心通前後不可雙緣,如前心謂此後心謂彼,心想謬忘故謂之誤。”行宗釋雲“初通示。錯下二別釋,初略分。所下委釋,初釋錯義。若下釋誤義。准文顯相,不出境心論境有二,一現不現別,二多與少別。心亦有二,一忙亂迷謬,二臨機前後。如是尋之,不更繁釋。”見戒疏記卷五。
錯誤中分為四項一淫
二盜
三殺
四妄
第一項淫
▲戒疏雲“初之一戒,無論錯誤。患起內心,通皆障道。但是正道,不問迷誤。或此彼男女非畜諸境,緣此謂彼,誤亦犯重。境雖交涉,錯亦犯重。”行宗釋雲“初示不立。但下顯犯二,初明誤犯。境下明錯犯。”見戒疏記卷五。
第二項盜
▲戒疏雲“語盜而言。漫心無寄,三趣有物緣欲盜奪。及至往趣,縱境差舛心有迷忘,皆稱欲心,錯誤齊重。”行宗釋雲“初約三趣二,初明大漫。不論錯誤,三趣隨犯。”
△ 戒疏續雲“若先克定要取人物,不盜餘趣。及往盜時,境交想轉,雖舉離處不成罪攝。不稱本心。猶屬本主,以於此物元無盜心。心境既非,何過之有,故錯與誤俱不名犯。後知錯誤,即應還主。不還起盜,後方成重。”行宗釋雲“二明小漫中有二,初示起心。及下二明造境三,初判非犯。境交是錯,想轉即誤。若得人物犯重無疑,若非畜物則開無犯。不稱下次釋所以,初句示心非。言不稱者本期在人故。猶下三句明境非。屬本主者猶是非畜物故。心等四句雙結。後下三明後犯。前開離處,後知起盜則非所開。非畜中罪下罪,望盜雲重。”
△戒疏續雲“二對人趣辨錯誤者,俱亦非犯。如欲盜張,忽得王物。既非所期即是境差。物非本物又是想差。據此為異,境不稱心。後物無心,心不當境。故錯與誤並同不犯。”行宗釋雲“二對人趣中三,初標示。如下次顯相又二,初示心境俱差。據下二明開犯所以,初二句躡上境差。據此為異者本期張人故。境不稱者得王物故。次二句躡上想差。故下三結示。”
△戒疏續雲“三對同主辨錯誤者,俱非犯也。故善生雲,盜金得銀,還置本處,不得盜罪。如律,男想盜女物者犯。據漫心也。”行宗釋雲“三對同主中三,初通標。故下引示。得銀許還,則知離處不即成犯。知銀不還,後心自結。如下點異。律文結重,似不開誤,故須引決與上無違。據漫心者謂小漫也。”
▲行宗雲“前之三門。初是漫心兼含大小,後二克心別開自他。又前對異趣,二對異人,三約異物。”以上皆見戒疏記卷五。
第三項殺
▲ 戒疏雲“論殺戒者。漫無所寄,三趣同害。及至行事,不稱初期,雖有少乖,不防本不害意,故使錯誤同成一重。若論克局,但是一緣。造趣行害,相應成重。若非本期,則非殺境。及往加害,境則交涉或以迷忘,非畜雖死,不稱本期,又無殺心,錯誤不犯。”行宗釋雲“初明三趣中二,前明大漫。同上無開。若論下次明小漫。而雲克者對大為言。文中二,初明本趣成犯。若非下二明異趣俱開,初示乖期。及下明開犯。交涉是錯,迷忘即誤。”
△戒疏續雲“二就人趣以論錯誤。如克心害張,不欲害王。現境曆然,心緣亦別。及以殺具害張之時,而彼王人忽然與我刀輪相應,王命雖斷,由非心故,錯則不犯。若論其誤,張去王來,緣王張解,加害者犯。若望後王,雖非本期,以心不了,緣此謂彼,既人想不差,殺緣具故,雖誤犯重。如上方便已為分別。”行宗釋雲“二就人趣中二,初總標。如下二別釋又二,前釋開錯為三,初明標心。現下明對境。張王並現故雲曆然。期意在張故雲心別。及下示錯相。若論下次釋誤犯為三,初文斷犯。若下釋犯所以。如下指廣。即境差方便中。”以上皆見戒疏記卷五。
即境差方便中者。見本篇前闕緣不成章,顯相中,第四境差文。
第四項妄
▲戒疏雲“論妄語業,異趣通辨。錯犯,誤非。漫心無簡,錯誤隨犯。”行宗釋雲“初明三趣二,初明小漫。本欲誑人,非畜境交,錯亦隨犯。前後互差,境想開迷,故誤非犯。下二句明大漫。”
△戒疏續雲“二對人趣,錯誤俱犯。由詐顯道德謀誑在人,表聖招利境損義一,但使言竟,錯誤同重”行宗釋雲“二對人趣中。亦即小漫。准知大妄不開克心。”
△ 戒疏續雲“三就所稱凡聖二法。心欲說聖,口錯稱凡。既非聖法,前無所損,故錯非重。若就聖法明於錯誤。如善見雲,錯說三四禪皆同一重。”行宗釋雲“三約所稱法中二,初總標。心下是釋又二,初約凡聖互論。文唯明錯,誤亦就開。若下二單就聖法以辨。心雖錯誤,說聖不殊,故無差降。”以上皆見戒疏記卷五。
以上錯誤別配四戒大科附錄於下,以備對閱。
淫
盜初約三趣初明大漫
二明小漫
二對人趣(克心)
三對同主(克心)
殺初明三趣初明大漫
二明小漫
二就人趣(克心)
妄初明三趣初明小漫
二明大漫
二對人趣(克心)
三約所稱法
據上錯誤別配四戒文義,並參用前節文,列表如下。
淫不論克漫不論錯誤三趣通犯
盜大漫不論錯誤三趣物通犯
小漫錯非或畜物非犯
誤非或畜物非犯
克心錯王人等物
張人他物非犯
誤王人等物
張人他物非犯
殺大漫不論錯誤三趣通犯
小漫錯非或畜趣非犯
誤非或畜趣非犯
克心錯王人等非犯
誤王人等犯通人趣結犯不論張王
妄大漫不論錯誤三趣通犯
小漫錯三趣俱現或二趣現犯若准前克漫節
文,通境隨犯,與大漫同。不待錯故。
誤僅一趣現人趣 犯
非或畜趣 非犯
克心同上小漫若依此節疏文,統論錯誤,而雲在人。實則誤唯
人趣,錯亦通結,與小漫同。
第三節身口互造
身口互造中分為三項一淫
二殺盜
三妄
第一項淫
▲戒疏雲“淫戒成犯,事在形交,故唯在身。口非犯意,由無語故。”行宗釋雲“由無語者非口能成故。律中,教他作淫,他作犯中罪,不作但下罪。”見戒疏記卷五。
第二項殺盜
▲ 戒疏雲“殺盜二戒。身口互造,兩得相成。然身為根本,口為枝條。所以然者。損財害命,身自獨成,不待語助,故知身本。口語教死,言了未成,待前命斷方得重罪,要由彼身助口成業,故知枝條。”行宗釋雲“初明不互造二,初立義。上二句明造成通互,容相助故。下二句明結業不互,局本枝故。本即正位,枝謂旁兼。所下二征釋所以,初釋根本。口下釋枝條。”
△戒疏又雲“二明互造二,初出前所計為二,初示宗。多雜等論皆有部所計。所下二出不互所以則有二意,初約業異釋。若約能色,身是可見有對,口即不可見有對。若據所造過,身造淫盜殺,口作誑妄。若約所發,業性不混。若取來報,感果不同。事下次約事不竟釋,初句立意。言下釋成。”
△戒疏續雲“若依本律,成論所通。三業互造,各自成業,故彼文雲。殺不善業,身亦可造,隨以自身殺害眾生。口亦可造,或教人死,或以咒殺。心亦可造,有人發心能令他死。故彼論雲。如和利經說,外道神仙起一嗔心,殺那羅國。如檀特等諸險難處,皆諸仙人嗔所作。”行宗釋雲“二正示今宗中為二,初示宗各自成者隨約能造,結業成。不同多雜,從所作事,判定身口。故彼下二引示。且明殺業,餘可准知。文同之。故下二別示心造論文二節,初引經證。那羅國者具雲那羅千陀羅國。如下次舉事證。言檀特者即西土山名。經音義雲,或言單多羅迦山,此雲蔭山。此明仙人心業強猛,證上起心即能害故。”以上皆見戒疏記卷五。
第三項妄
▲戒疏雲“妄語一戒。本希名利,非言不成。亦有身現,無疑成重。比前互造可以類之。”行宗釋雲“初明正業。亦下明互造。現相必約前信,故須無疑。”見戒疏記卷五。
第四節教遣
教道中分為二項一教人
二遣人
第一項教人
▲戒疏雲“先明教人。言淫戒者,自作成重。教人為非,樂染前人,於我無預,不得同犯。”行宗釋雲“初淫中於我無預言能教人不預其樂也。”
△ 戒疏續雲“殺盜二戒,過通損益。自作教人,損境暢思,期契相同,彼我同犯。或能教者克所使意,或時節早晚坐立乖契。或互顛狂舍戒,緣闕。但有少差,於此犯法,教者不犯。漫心無寄,隨作相應,皆名為犯。”行宗釋雲“二殺盜中二,初通明犯相。損益者謂損他益。以淫唯適己而非惱他,殺盜兩兼故通損益。或能下二別簡克漫,初科中。或時等者且列五。時節坐立緣闕此三並約所教,顛狂舍戒則通能所故雲互也。問,如教殺坐人,彼立即害,雲何非重。答。既雲克心,能教應言,見坐可害,立不應害。此則不犯。若不指定,同下漫心。時節早晚亦同此釋。此明漫心者即不定早晚等也。”
△戒疏續雲“大妄語者,自說成重。教人稱聖,免得上擁彼,於我無潤,故不同犯。”行宗釋雲“三妄語中。問文雲教他不犯者。如教他稱己,自得名利,豈不犯重。答,此落後遣,非此所明。”以上皆見戒疏記卷五。
第二項遣人
▲ 戒疏雲“教者利己義疏,遣者向己義親。何以明之。且如戒中。遣人就己行淫,遣人說己得聖,利樂是我,犯齊究竟。殺盜兩戒無有遣義,故非所論。”行宗釋雲 “初分示。何下推釋。可解。問,殺盜何以無遣義耶?答。遣人殺己,罪不至果。豈有令他盜取我物。是則淫妄二戒遣重教輕,殺盜兩戒有教無遣。”見戒疏記卷五。
第五節重犯戒
此節文中重字,有平呼去呼二別,宜細分之。平呼者是犯是,雲呼者如四重戒是。
▲事鈔雲“若論重犯,律自明斷,隨犯多少一一上罪。淫眾多重犯,餘盜殺妄重犯亦爾”資持釋雲“重犯有二,一同名之罪謂四重互望,二同種之罪謂四戒各論上通十誦,下局本宗文約四戒各別論重,即明今宗同種之義。”
△ 事鈔續雲“此說別解脫戒,由境緣別,得戒不同。故後犯時,還隨別犯。如薩婆多雲,寧可一時發一切戒,不可一時犯一切戒。且如淫戒,女人身上發得二十一戒,男子身上得十四戒。餘法界中男女亦爾。今或貪心,犯一女一道,但名汙一淫戒。自餘諸淫,戒體光潔,無行可違,稱本受體。”資持釋雲“初敘宗意。律儀從境故名別脫,道定從心即是總脫。如下引論委釋二,初舉文。受是懸擬故可總發,犯是臨境故唯別犯。且下二曆示,初明總發。文中別舉淫支以明,餘可例顯。淫境約道,女三男二。淫心三毒,三單三複一具。隨緣間起,以心曆境,故發多戒,如文所列。今下明別犯。”
△事鈔又雲“世中有人,犯一淫戒,初乃惶懾。後複思審,謂言失戒,遂即雷同隨過皆犯。豈不由愚於教網,自陷流俗。焉知但犯一淫,諸淫並皆不犯。餘殺盜等常淨儼然。”資持釋雲“初敘非。豈下正斥。焉下重示。”
△ 事鈔續雲“故同法之儔,理須明察。若先嚴淨識。托對五塵,欲染不生,由前方便。若先非攝慮,對境不能不犯。既犯業成,必須無覆早懺,還成本淨。”資持釋雲 “初二句囑其所告。受隨一等故名同法。若下二正勸又二,初示持行。嚴謂謹攝,淨識即心,五塵皆境。所謂方便正念,常擬對治也。嗚呼。末世凡流沉溺滋久,攝念離染未見其人。自非宿善資熏,明師訓匠。勤求聖教,精擇良明。志慕孤高,行希清卓。時時不懈,日日如新。或體達前塵反求欲本,或冥心所受專意通持。故得對境蕭然,遇緣確翔而後集,默而識之。其猶揮手於空了無滯矣,著鎧入陣何所畏乎。然惑業未銷,生死可懼。豈唯言說,即是清升。在欲遠塵良恐非爾所及,居凡學聖故且抑而為之勿事悠悠,宜應切切。因茲言及,一為深思。若下次勸犯悔,上二句明成犯。既下示懺益。大慈博受,於物無遺。雖惡行下愚,亦苦加提引。祖恩所及,無得而知。”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上來持犯總讒第八章別簡性重竟。
第九章廣斥愚教
▲事鈔雲“今時不知教者,多自毀傷。雲此戒律所禁止,是聲聞之法。於我大乘棄同糞土。猶如黃葉木牛木馬,誑止小兒。此戒法亦複如是,誑汝聲聞子也。”資持釋雲“初敘倚濫毀傷。自毀者身為佛子,反毀佛教故。又自身稟戒,反毀戒律故。如黃葉等此明倚濫,即佛經中有此言故。涅槃雲。嬰兒啼哭之時。喻小機也父母即以楊樹黃葉而語之言,莫啼,我與汝金喻如來施權也嬰兒見已,生真金候,便止不啼,謂得涅槃然此楊葉實非金也。非大涅槃木牛木馬木男木女,嬰兒見已,亦複生於男女等想。喻亦同上此明如來追述爾前施小之意。至涅槃時,決了權疑,同歸常住,寧複有小耶。此所謂不知教也。”
△ 事鈔續雲“原夫大小二乘,理無分隔。對機設藥,除病為先。故鹿野初唱,本為聲聞,八萬諸天便發大道。雙森告滅,終顯佛性,而有聽眾果成羅漢。以此推之。悟解在心,不唯教旨也。”資持釋雲“二無分隔耳。對下明因機故。故下引證,初證說小悟大。即無量義經。雙下證說大悟小。即涅槃經。以下准經顯意。此謂如來一音演法,眾生隨類得解。然此但望言教是一,至於佛意不無密赴,故使隨類得益也。此明不以所學,即判大小。但達其大者,一切歸大,何妨學律。志之小者,所為皆小,徒自窮經。故曰。在心不唯教也。”
△事鈔續雲“故世尊處世,深達物機。凡所施為,必以威儀為主。但以身口所發事在戒防,三毒勃興要由心使。今先以戒捉,次以定縛,後以慧殺,理次然乎。今有不肖之人,不知己身位地,妄自安托雲是大乘。輕弄真經,自重我教。即勝鬘經說,毗尼者即大乘學。智論雲,八十部者即屍波羅密。如此經論,不入其耳,豈不為悲。”資持釋雲“二三學次第為二,初推戒功二,先敘佛偏弘。施為者通語一期化物軌度。威儀即目戒學。主猶尊也。但下次出所以,初明對病。身口即業,心使是惑。勃卒也。今下明次治。顯戒學居初,釋成為主耳。今有下二斥誑妄三,初敘所計。位地謂薄地凡夫。安托謂無疑畏。輕真經者毀律教也,重我教者黨所習也。即下據教反質。二文並約開會之義。由本小教,歸一佛乘,故兩皆雲即八十即目段數,部即指根本一部。聲聞但雲屍羅,菩薩則加波羅密,即六度之一。如下傷其愚暗。教雖顯了,聞而不信,故雲不入耳。”
△事鈔又雲“故百喻經雲。昔有一師,畜二弟子,各當一腳隨時按摩。其大弟子,嫌彼小者,便打折其所當之腳。彼雙嫌之,又折大者所當之腳。譬今方等學者非於小乘,小乘學者又非方等。故使大聖法典,二途兼亡。以此證知,今自目睹。”資持釋雲“三相非滅法,初引經。師喻如來,第子喻學者。腳喻兩乘,按摩喻尋究。其下喻學大毀小,彼下喻學小毀大。譬下法合。可解。方等即大乘之通名。以下顯驗。”
△事鈔又雲“恐後無知初學,為彼塵蒙。故曲引張。猶恐同染悲夫。”資持釋雲“三示意結勸中,初示廣斥之意。彼即濫大不肖之者。塵蒙謂邪言惡見壞信喪道,猶如塵垢,穢於淨物故也。猶下囑累。所謂素絲易染,朱紫難分。雖委曲指陳,猶未能知返。豈非禁情節欲舉世之所難,縱意為非是人之所欲。且祖師之世,其風尚然。況及於今,無足怪矣。”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此章大科別錄如下。
初敘倚濫毀傷
二約理正破初教逐機分
三示意結勸二三學次第
三相非滅法
上來持犯總義中第九章廣斥愚教竟。
上來持犯篇中第一門持犯總義竟。
第二門持犯別
持鈍別相中分為二章一性罪
二遮罪
第一章性罪
上所列性罪,重輕不同。今列略表,預示其概。餘如文中委明。
殺殺人,上罪殺非人,中罪殺畜生,下罪
盜五錢,上罪減五錢,中罪一錢,下罪
淫正道,上罪非道,中罪
妄大妄,上罪小,下罪兩舌惡口綺語並同
性罪中分為四節一殺
二盜
三淫
四妄
第一節殺
▲戒疏雲“經明性重,多以此戒為初。豈非身為業先故,殺業因首故也。言性重者,以性含輕重也,重則人道,輕則非畜。約境分心,故罪階三位。”見戒疏記卷七。
殺戒所攝,人及非畜。以下諸文,多約殺人而言。非人畜生,可以例知。
殺中分為三項一犯境
二犯相
三不犯
第一項犯境
▲ 事鈔雲“人者律雲,從初識至後識,而斷其命也。初識者,謂初識在胎,猶自癡有滑,是識所依。乃至命終最後一念未舍執持,隨暖壞者是也。”資持釋雲“注中初至所依釋上初識。大集經雲。歌羅邏時此雲雜穢。入胎七日狀如凝酥,即凝滑也。即有三事,一命二暖三識。出入息為命,不臭不爛為暖,業持火大色不臭爛此中心意識為識。若壞凝滑,即壞識之所依,命暖隨謝,便名犯殺。乃至下釋上後識。謂四大將解,識神未去,害亦成重。疏雲,隨有暖處,識在其中,即識住處,為命根攝。”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二項犯相
犯相中分為二支一列緣
二隨釋
第一支列緣
列緣中分為二類一正明犯緣
二別示闕緣
第一類正明犯緣
▲事鈔雲“犯緣具五。一是人,二人想,三起殺心,四興方便,五命斷。”見事鈔記卷十八。
▲戒疏雲“上明人趣。非人畜生加害等同,但罪輕為別耳。”行宗釋雲“非畜二殺並五緣犯,具闕同之。”
第二類別示闕緣
別示闕緣中分為五端一闕初緣
二闕第二緣
三闕第三緣
四闕第四緣
五闕第五緣
第一端闕初緣
▲ 戒疏雲“若闕初緣。小漫心起,但得三中罪,以非人畜杌三境替故。大漫心起,但得一中罪,三趣隨犯俱無差故。若對克心,加王異境來替張處,則有四句可准上思。”行宗釋雲“初闕三別,即大小二漫及克心也。大漫一中罪者以三趣齊害,杌境來差,心期雖漫,望人從重,故得中罪。必對杌木起非畜想,應得下罪,非此所明,在文蓋闕。此中結句。大漫一句杌作人想。小漫三句一非人人想二畜生人想三杌木人想。克心中但加一句王作張想殺則同重,愉三同前故雲四句,通前二漫總有八句。”見戒疏記卷七。
此中結句,列表如下。
大漫一句 杌作人想 中罪殺人方便罪
(杌作非畜想 下罪殺非畜方便罪今文闕略不明)
小漫三句非人作人想 中罪殺人方便罪
畜生非人想 同
杌作人想 同
克心四句王作張想—上罪行宗雲張王是別,人趣是通,總有八句
今就通結故成殺重。此約誤言。若錯不犯重,
唯結殺張方便中罪。
非人作張想 中罪殺張方便罪
畜生作張想 同
杌作張想 同
錯誤之義。見前持犯總義,別簡性重,第二節錯誤中委明。
第二端闕第二緣
▲戒疏雲“二闕想緣。亦有大小兩漫及一克心。”行宗釋雲“初通舉三位。一一位中各有想疑單雙之別,如指略中。”
△戒疏續雲“且對克心生想有四句,一上罪三中罪也。克心生疑有十句,一上罪九中罪也。謂直疑有四,互疑有六。亦可准知也。克心雙闕二緣四十句,如王境差心對有十,乃至杌木例可解也。”行宗釋雲“二別釋克心中。句法交亂,須作圖相。三位不同。
初闕想四句張作王想,上罪
張作非想,中罪
張作畜想,中罪
張作杌想,中罪
二疑心十句直疑四句張作王疑,上罪
張作非疑,中罪
張作畜疑,中罪
張作杌疑,中罪
互疑六句為張為非,中罪
為張為畜,中罪
為張為杌,中罪
為非為畜,中罪
為非為杌,中罪
為畜為杌,中罪
三雙闕四十句初王人來差十句直疑四句張疑,上罪
非疑,中罪
畜疑,中罪
杌疑,中罪
互疑六句為張為非,中罪
為張為畜,中罪
為張為杌,中罪
為非為畜,中罪
為非為杌,中罪
為畜為杌,中罪
二非人來差十句直疑四句張疑,中罪
非疑,中罪
畜疑,中罪
杌疑,中罪
互疑六句為張為非,中罪
為張為畜,中罪
為張為杌,中罪
為非為畜,中罪
三畜生來差十句並同上非人為非為杌,中罪
四杌木來差十句為畜為杌,中罪
通前三心,總五十四句,三上罪五十一中罪。圖中可見。但知前二心差境定,後一複加境差故號雙闕耳。”
△ 戒疏續雲“餘大小漫,心境闕相可以准知。”行宗釋雲“三指略二漫。小漫但除王人,則想有三句疑但九句。雙闕除王境差,但存三境,亦各九句。總前三位,共有三十九句。大略同上圖相,唯直疑中各除第一句為,又通改張字為人字讀之。准前易見,不複重出。大漫三境通害,但有杌為異境。止有一十三句。馥恐難曉,故須列示。
初闕想三句人作杌想,中罪
非作杌想,下罪
畜作杌想,下罪
二疑心六句直疑三句人作杌,中罪
非作杌疑,下罪
畜作杌疑,下罪
互疑三句為人為杌,中罪
為非為杌,下罪
為畜為杌,下罪
三雙闕四句 杌木來差直疑一句 杌疑,一中罪二下罪
互疑三句為人為杌,中罪
為非為杌,下罪
為畜為杌,下罪”見戒疏記卷七
小漫句法圖表,記中闕略不出。今依其文義,為之補出,附列如下,以資學者參考。
初闕想三句人作非想,中罪
人作畜想,中罪
人作杌想,中罪
二疑心九句直疑三句人作非疑,中罪
人作畜疑,中罪
人作杌疑,中罪
互疑六句為人為非,中罪
為人畜,中罪
為人為杌,中罪
為非為畜,中罪
為非為杌,中罪
為畜為杌,中罪
三雙闕二十七句初非人來差九句直疑三句非疑,中罪
畜疑,中罪
杌疑,中罪
互疑六句為人為非,中罪
為人為畜,中罪
為人為杌,中罪
為非為畜,中罪
二畜生來差九句並同上非人為非為杌,中罪
三杌木來差九句為畜為杌,中罪
第三端闕第三緣
▲戒疏雲“三闕殺心。或無罪,如開緣中。或得中罪,謂苦治人,過與病藥,近死方便,但無殺心。”行宗釋雲“苦治即有過因罰而死。與病藥即不好心看,反令增病。”見戒疏記卷七。
▲ 事鈔雲“伽論。病人不欲起不欲舒,叵起者當死,看病人強與食藥死者,中罪。癰未熟,強破命終,亦爾。不與食,不治療,因而死者,亦中罪。”資持釋雲“明不善看病因而致死,但無害意故並中罪。初與食破癰兩犯並謂不合與而與。次不下謂合與而不與。”資持雲“上引伽論皆結中罪者。若無害心不合有犯,若有害心結犯籃以,進退難定。今以義求。但看病者心有強弱。若懷慈濟,因而致死,如律所開。泛爾為之,不顧得失,失治死者,由本無心故不結重,近於殺業緣闕故有中罪。思之。”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四端闕第四緣
▲戒疏雲“四闕方便。由未起故,不制單心。或得下罪。雖心緣殺,以未動身,尋悔故也。或得中罪。如十誦中,厭患懈怠不好看病致死,但結中罪,以無方便故。”行宗釋雲“初約無犯明闕。言未起者未至。重緣也。次犯下罪明闕。即約重緣遠方便罪。三犯中罪明闕無方便者反有方便即攝上罪。”見戒疏記卷七。
第五端闕第五緣
▲戒疏雲“闕第五緣未斷命。如上七方便,則具七中罪。如十誦雲,殺人未死,則狂發戒舍,但結中罪。”行宗釋雲“闕命斷中,指上七緣。下引十誦,略證初緣。”見戒疏記卷七。
指上七緣者,見前持犯總義闕緣不成章。
第二支隨釋
隨釋中分為二類一廣辨殺相
二別明非畜
第一類廣辨殺相
廣辨殺相中分為四端一自作教人
二用語破國
三贊死
四自殺
第一端自作教人
▲事鈔雲“四分雲。殺有二種。一者自殺。謂身現相,口贊死相,坑陷,倚撥,若安殺具,及以與藥等。”資持釋雲“先明自殺,初句標。謂下列相。准含注戒本有八,今闕二種,下引足之。身現相或令怖畏墜墮,或示死相等。口贊死相,含注戒本作口現相。謂以言說勸教,或以大聲恐嚇。今鈔語局初解。坑陷知人行從此道,故設坑陷令墮死也。倚撥審彼倚撥其處,便施刀杖,彼依而死。安殺具安置繩索刀杖,令其取死。與藥可解。文雲等者謂自殺謂自行殺,若身若杖,隨死者是。身口俱現相身兼口歎。”
上段記文中所含小注,皆撮略戒疏文義,分釋殺相。宜與大字連合讀之。次段記文中小注亦爾。
△ 事鈔續雲“二教他而殺。隨其前使。若教歎,教遣使,往來使,重使,展轉使,求男子,教求男子,遣書,教遣書等。並任方便,但令命終稱本期者。三性之中,能教犯重。”資持釋雲“教人中,初標示。若教下二列相。含注戒本具列十一,今鈔亦闕二種。教歎。含注戒本作遣使歎謂遣人語彼也。教遣使指示所教,令遣人往害。往來使受語往害。還來重往。重使隨續使人乃至百千,令害一人。展轉使彼使不去,轉使他往乃至百千,最後人殺,隨前所使皆同一重。求男子選擇有勇,令往害之。教求男子使他求也。遣書表於紙墨,令用死者。教遣書使他代作。等取餘二謂求持刀人謂能殺者。教求持刀人也。並下總示。欲顯上文列相未盡,又遮惡人避此造彼,故用此語通而攝之。能教犯者且據本犯之人,若論所教則通道欲,若是道人能所皆犯。”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八。
所教若是俗人已受五八戒者,亦犯。
第二端用語破國
▲事鈔雲“薩婆多。比丘知星曆陰陽吉凶。由比丘語,征破異國,殺害得財,皆犯盜殺二上罪。優婆塞例同。”資持釋雲“由比丘語者即教他業。兼犯盜者以攻擊劫掠,損彼物故。優婆塞同者五八並制故。”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三端贊死
▲事鈔雲“薩婆多。若為一人贊死,此人不解。邊解用此法死者,無犯。”資持釋雲“謂克心專緣一境,無意於他。若心通漫,隨死皆犯。”
△事鈔續雲“今多有人自焚。多有愚叢七眾贊美其人,令生欣樂,並如律本結重。”資持釋雲“如律重者同歎死故。”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四端自殺
▲ 事鈔雲“五分四分,自殺者中罪。謂結其方便。”資持釋雲“以命斷戒失,無可犯故。”見事鈔記卷十八。行宗雲“今亦有人,不知所以,自投焚溺,欲冀超升。苦因未除寧亡三有之報,死而無悔實唯一勇之蛤。將謂永滅不生,焉知此沒彼出。固當勤修三學,廣運四弘。誦持方等大乘,系念諸佛嘉號。冀龍華而得度,指安養為所歸。深厭死生,善識因果。欲除苦本,其要在茲。”見戒疏記卷七。
▲事鈔雲“十誦,不得自傷毀形,乃至斷指犯罪。”資持釋雲“斷指犯罪者相傳並雲下罪。”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二類別明非畜
▲ 戒本注雲“若殺非人,若畜生有智解於人語若能變形,方便殺者並中罪。不死者下罪。畜生不能變形,若殺者下罪。”見含注戒本卷上戒疏釋雲“智變有勝,加害犯中罪者。以相同人,心非重者何能害也。若知而害義依法科,不知而害亦從律結。”行宗釋疏雲“初明犯意。或下斷犯。還約知論依法科者即結中罪,不知從律如常犯下罪。”見戒疏記卷七。
若知水中有蟲,或用或飲者。亦應准此而結下罪,隨所用所飲一一犯也。
第三項不犯
▲事鈔雲“不犯中。律雲。若擲刀杖瓦石材木,誤著彼身而死。及扶抱病人而死。或以藥食及以來往出入而死者。一切無害心,不犯。”資持釋雲“前開誤失。及下次開看病。以藥食者因與而死也。往來出入者含注戒本雲扶將病人入房往反,此釋濫上扶抱,但上約臥起下據往還耳,或可約看病者出入闕事釋之。一切無害者上文略舉此句通收,但約無心不唯此二。”見事鈔記卷十八。行宗雲“然此誤者由於他事,全無害心。不同前明錯誤之誤。學者知之。”見戒疏記卷七
前明錯誤者,見前持犯總義別簡性重章。
第二節盜
▲資持雲“疏雲,非理損者為盜,公白取者曰劫,畏主覺知為偷。盜名通攝,故特標之。”
▲ 事鈔雲“性戒含輕重也。性重之中,盜是難護。故諸部明述,餘戒約略總述而已。及論此戒,各並三卷五卷述之。必善加披括,方能免患。有人別標此盜,用入私鈔。抑亦勸誡之意也。”資持釋雲“初示相難護。上句總示性戒,次句局就四重,下句獨顯今盜。故下二據諸文顯難,前示律論。僧祇釋盜涉五卷,十誦四卷,善見三卷。有下次指別鈔。未詳何人。”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七。
盜中分為三項一犯境
二犯相
三不犯
第一項犯境
▲ 事鈔雲“初犯境之中。謂六塵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護。非理致損,斯成犯法。若無主物,及以己物。或為緣差,境奪,心想疑轉。雖有盜取之心,而前非盜境,並不結犯。唯有本心方便。”資持釋雲“初示境。六塵六大攝盡一切,如下自釋。若下二明闕緣又二,初別示闕相。上二句及下間奪並名闕境,非畜物替故雲奪也。言緣差者互闕不定,或心息物移前事阻礙等。言想疑者即闕心也,於人物上異臣有三謂非人畜生及無主也,疑亦同之。雖下通結非犯。一往觀文,結闕境。然據闕心,前境雖定,叵望正作非畜物疑想時,心不相當,亦非盜境。故下總雲唯有本心方便,驗非偏判也。”見事鈔記卷十七。
如下自釋者。見下犯相,隨釋,有主物,別人物,明盜相文。
明闕緣中。卷閱前持犯總義,闕緣不成,列名顯相文。及下犯相,列緣別示闕緣文。
第二項犯相
犯相中分為三支一列緣
二隨釋
三結示
第一支列緣
列緣中分為二類一正明犯緣
二別示闕緣
第一類正明犯緣
▲事鈔雲“二成犯相中,總緣具六種。一有主物,二有主想,三有盜心,四重物,五興方便,六舉離本處。必具成犯。”資持釋雲“准疏但有五緣,無今第五。今鈔不釋,意亦可見。總括犯緣,不出心境。一四即境。二三及五是心。六中兼二,心境合故。”見事鈔記卷十七。
第二類別示闕緣
別示闕緣中分為二端一引疏犯緣
二依示闕緣
第一端引疏犯緣
戒疏盜戒犯緣,與事鈔稍。故須別錄戒疏犯緣,俾與闕緣互對。
▲戒疏雲“此戒五緣。初是人物。以盜餘趣不成重故。”行宗釋雲“雖一寶,至於結重多從主掌,是以初緣通雲人物。對簡非畜,如後自分。”
△戒疏續雲“物雖人主。及至盜損,還須人想。若生餘想,疑謂別境,則是輕犯。是以第二作人物想。”行宗釋雲“文明疑想即境想中二三兩句。”
△ 戒疏續雲“問,想知二心有差別否。答。有同異也。了境無疑曰知,當境意謂為想。俱能了境,想與知同。然知唯了境,想通迷悟故與知異。若以此心知是人物,於下闕緣轉想不便,謂實達境,非迷忘故。若謂人物想,即順闕緣,不乖律文境想互義。”行宗釋雲“問中。立雲知是人物,故問決之。答中,初答知想差別,上句通標。了下分示。俱下顯同異。若下次明立緣是非,前敘立知有濫。意謂若具緣中標雲知者,則人謂後闕緣中轉想皆是明了之心,故不可立。若下次明立想順教。以律但有想差,不言知故。互即差也。”
△戒疏續雲“想雖當境。若盜輕物,不成重罪。故次第三明是重物。”
△戒疏續雲“財雖滿五。若無盜心,本自無咎。故次第四明有盜心。”
△戒疏續雲“心雖起盜。財未離處,損主未就,屬己不顯,亦未成重。故次第五明舉離處。”
△ 戒疏續雲“問。前後諸戒,緣具方便。今此盜緣無方便者。答。損財明盜,但成重罪。有盜成重不假方便,恐涉濫故。縱有方便亦俱不明,但知未防已前並方便攝。”行宗釋雲“初問。可見。若准事鈔,須具六緣,五興方便。今此除之,故發此問。答中,初示成犯齊限。有下次明避濫不出。如互用三寶燒薶壞色寄借抵拒之類,但使虧損即成盜業,不必方便。然非一向都無,故雲縱有不明等。”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第二端依示闕緣
依示闕緣中分為五目一闕初緣
二闕第二緣
三闕第三緣
四闕第四緣
五闕第五緣
第一目闕初緣
▲ 戒疏雲“若闕初境,得三中罪。初非人物替人物處作人想取,二畜生物,三無主物。俱作人想。望本人物不得,境差方便中罪。後之三物,本自無心,則非罪也。如前義門,可以通之。此據小漫,人物並取為言。若據克心,王物替張亦同前判,闕境還立。如此識相,舉一千從。可謂達持犯者。”行宗釋雲“前約小漫。以大漫隨犯,故非所論上在總標。初下別示。三種異境替人物處,而非本境,故名闕境。俱下示犯。如下指廣。即境差方便中。此下次明克心,初躡前以示。同前判者張物不得境差方便中罪,王物無心則無所犯。對上小漫人趣無闕故雲還立。如下結歎。”見戒疏記卷六。
即境差方便中者。見前持犯總義,闕緣不成,列名顯相,境差文。
大漫隨犯,故非所論
小漫非人物作人想中罪盜人物方便罪
畜生物作人想同
無主物作人想同
克心王物作張想中罪盜張物方便罪
上列之表,且據疏記文而錄寫,稍有闕略。宜檢前殺戒闕初緣中結句列表,對閱可知。
第二目闕第二緣
▲戒疏雲“闕第二緣,據小漫者,九句中罪。謂轉想疑心雙闕各三,故有九也。”行宗釋雲“闕第二中,即闕人想。想疑境定心差,雙闕心境俱差。用此三種各曆三句,故成九句也。”行宗釋雲“闕第二中,即闕人想。想疑境定心差,雙闕心境俱差。用此三種各曆三句,故成九句。”
△ 戒疏續雲“言轉想者。初須人想可得同境,臨欲取時乃作非人物想。據後心時俱得下罪。然律但結前心之罪,盜人方便,故雲人物非人物想取中罪。此句既爾,諸句諸戒例同此解。二人物畜生物想。三人物無主物想。罪或有無。若先知人物,後作無主想,則有前心罪。若本作無主,無心故無罪也。”行宗釋雲“轉想三中,初非人物想又三,初明心轉。須人想者示本想也。心境相當故雲同也。臨欲等者明後心也。據下次辨罪相。此下三例通。諸句即下八句。諸戒指殺妄等。若據殺戒亦列句數,但不敘前後心結罪之義耳。二畜生物想。三無主物想。罪有無者即約轉想本迷為言。今此正明轉想,旁示本迷。”
△戒疏續雲“二明疑心者。初是人物,對境生疑,為人非人物。為人畜生物。為人無主物。”
△戒疏續雲“三明雙闕者。初盜人物,非人物替,闕境緣也。就非人物複生疑心,為人物為非人物,闕心緣也。二畜物來替,為人為畜耶。三無主物替,為主無主耶。並例准知。”行宗釋雲“疑及雙闕同是疑心,但前疑據境定,雙闕約境轉耳。”
▲行宗雲“作圖示之。
初轉想三句一人物,非人物想前心中罪後心下罪
二人物,畜生物想前心中罪後心下罪
三人物,無主物想前心中罪後心無罪
二疑心三句一人物,疑為人物為非人物前心中罪後心下罪
二人物,疑為人物為畜生物同上
三人物,疑為人物為無主物同上
三雙闕三句一非人物替 疑為人物為非人物前心中罪後心下罪
二畜生物替 疑為人物為畜生物同上
三無主物替 疑為有主物為無主物同上”以上皆見戒疏
記卷六
上錄行宗圖表,依戒疏盜戒文出,故僅有九句。若准前殺戒句數,應不止此。宜檢前殺戒闕第二緣中附補之小漫句法表,對閱可知。
第三目闕第三緣
▲戒疏雲“闕第三緣。重物作輕想,結前方便中罪。”行宗釋雲“如取滿五,意謂不滿。”見戒疏記卷六
第四目闕第四緣
▲ 戒疏雲“闕第四緣。有盜無盜心,前心下罪。本無,非罪。”行宗釋雲“初約先有後無。前心下罪者遠方便也。下句次約始終無心。如開緣中,糞掃親厚等取也。由前具緣不列方便,故此闕中須分二種,當知先有後無即闕方便,始終無者正是闕心。問,前心犯下罪,那雲闕心。答,望未動身,猶非盜等,故名闕心。若爾,至次方便轉入無心,名闕心否。答,身色才動,盜業已彰,但物未離未成根本,是以擁住次近並名闕第五耳。問,前心後轉,與闕想何。答。闕想有心,此據無心。又前約動身後轉,此約初心即轉。如是思之”見戒疏記卷六
第五目闕第五緣
▲戒疏雲“闕第五緣。未離處二中罪,隨相分別。”行宗釋雲“二中罪未與物交次方便也,相交未離近方便也,或次或近有阻不成擁住方便。次近不定故令隨分。”見戒疏記卷六
第二支隨釋
隨釋中分五類一有主物
二有主想
三有盜心
四重物
五舉離處
隨釋中,悉依事鈔所列犯緣次第解釋。唯初有主物中鈔記之文,至為繁廣,亙於一卷。今別依戒疏總明物主之文寫錄。二有主想以下,悉錄事鈔。
第一類有主物
有主物中分為三端一三寶物
二別人物
三非畜物
第一端三寶物
▲ 戒疏雲“初明三寶。謂知事者掌用此物,罪福大深。如大集中,非聖非淨,何能監護無有瘡疣。”行宗釋雲“上敘罪福。二皆深者由境勝故。如下准教簡人。彼經雲。僧物難掌,佛法無主。我聽二種人掌三寶物,一者阿羅漢,二者須陀洹。此二聖人複有二種,一能淨持戒識知業報,二畏後世業有諸慚愧及以悔心。如是二人自無瘡疣。此二清淨人。瘡疣喻破戒惡業”
△戒疏續雲“初盜三寶,總而為言,有守護者,隨盜滿五皆是極重。佛物無護,如鼻柰耶斷施主故。”行宗釋雲“初望護主,佛下二斷施福,並犯上罪。鼻柰耶雲,若盜佛塔等幡蓋,皆望斷施主福邊,得棄損不受。即上罪”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三寶物中分為三目一佛物
二法物
三僧物
第一目佛物
▲戒疏雲“言佛物中有四差別。”
△ 戒疏續雲“初佛受用物者。如堂宇衣服及以金石泥土曾為佛像之所受用者,不得差互。常擬供養,生世大福。故律雲,若是佛園坐具等者,一切天人供養同塔事故。所以不許者。莫不即體法身之相,表處是深,不得輕故。”行宗釋雲“初示物相。故下引律證。所下征所以。法身無相,隨物以彰,故此諸物即法身體。”
疏言不得差互者。雖此等物朽爛破壞,不許賣此,轉制他物而供養佛。惟應別制新物供佛受用。於其爛壞之物仍舊存奉,不可棄毀成取販賣。故事鈔引寶梁經雲,乃至風吹雨爛,不得貿寶供養。
△戒疏續雲“二屬佛物。所以得轉者,由本施主通擬佛用,故得貨易。不同前者曾為勝相,故唯一定也。”行宗釋雲“屬佛物者即錢寶人畜等物。”
疏言得轉得貨易者。於此屬佛之錢寶田園人畜等物,可以隨宜販賣,買取供養具等而供養佛。
此雲屬佛物,與前段所雲佛受用物有。因錢寶田園人畜等物,不堪受用,但可系屬,故雲屬佛物耳。西竺布施者,或通施三寶,或別指施佛施法施僧。別指施者,各有所屬,不得互用。今雲屬佛物,即是別施佛者。雖許轉貿,而所易得者仍屬於佛,不容有濫。
△戒疏續雲“三供養物。以幡華等得貨易者,事同屬佛,可以義求。”
供養物者即是香燈華幡供具之物。疏言以幡華等得貨易者,此亦有別。華等可以轉貿他物供佛,與前屬佛物同。若幡等唯可轉變,不可轉貿。故資持雲,若佛幡多得作餘佛事者,謂改作繒蓋幢幔等物,然曾供佛體不可變,不同前華可持轉貿。
△戒疏續雲“四獻佛物者。開待衛者用之,義同佛家之所攝故。”行宗釋雲“物即飲食果實等。今時掌佛廟人,義通道俗。善見雲,佛前獻飯,待佛比丘食之,白衣待佛亦得食之。古記問雲,若用常住僧食供佛,通彼用否。答法苑雲,後還入常住。”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第二目法物
▲戒疏雲“言盜法物亦有其四。”
△戒疏續雲“一法所受用者。謂紙素竹木上書經像,或箱函器襆曾經盛貯,克定永施,不許改轉。此則定,敬同聖教。皆是滅理之所依持。故有損益,並望涅槃而生罪福。”行宗釋雲“前出物體。皆下示所以。紙素函器止是世物,但望所詮至真無價故。”
△ 戒疏續雲“有人無識,燒毀破經。我今火淨,謂言得福。此妄思度。半偈舍身著在明典,兩字除惑亦列正經。何得焚除,失事在福也。”行宗釋雲“前出謬見。世中妄傳,說偈得燒故經。不見此疏,焉知誤他。此下次據文斥。上引半偈舍身者一彰如來求法之勤,二示如來重法,三顯正法難聞。下引經證兩字除惑。顯佛法功深,舉少多其過彌甚。倘畏來苦,勿逐魔徒。二緣並出涅槃經。”資持雲“准此明誡,足驗前非。必有損像蠹經,淨處藏之可矣。”見事鈔記卷十七。
事在福者即事在無作。見前宗體篇,戒體,戒體相狀,所發業體,無作多少,六者事在無作中委釋。
△戒疏續雲“餘之三相,可以准前。”行宗釋雲“前二轉易,後與待人,並同前判。”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第三目僧物
僧物有四。一常住常住物,亦名四方僧物。二十方常住,亦名現前常住物。三現前現前物,亦名當分現前物。四十方現前物。
▲戒疏雲“就僧物中則不四別。”行宗釋雲“僧物中。前二屬處永定,通名常住。但前無分義,後是可分,故加常住十方以簡之。後二俱是即施,通名現前但前局當處,後通內外,故加現前十方以別之。”
△ 戒疏續雲“一常住常住物。如堂宇田園人畜米面。屬處已定,不可分割。必欲惠給餘寺,羯磨和與,若直送者是名盜損。或有主掌自盜,不望十方不滿,隨取計五便與極重。”行宗釋雲“初出物體。屬下示名義。或下明結犯。餘盜望主此義易知,故文但出主自盜耳。”資持雲“主自盜者即知事輒用互用等。或無主掌,餘人亦同。”見事鈔記卷十七。
△戒疏續雲“二十方常住物。如飯餅等現熟之食。本擬十方聞聲同飯。有盜此食,望護結重。望僧結輕,以僧分業無滿五故。”行宗釋雲“初列物體。本下示別名。通名同上,故不重出。有下明犯相有二。望主重者謂餘人盜望僧輕者即犯中罪,或主客同盜,或主自盜。”資持雲“有疑醬豉為熟物,判在十方者。今以意分,不問生熟。但使未入當日供僧限者並歸前攝,如貯畜監醬,是常住常住。取入日用,即十方常住。”資持雲“問,常住常住亦無滿五,何以重耶。答,分不分,重輕致別。”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七。
△戒疏續雲“問。聲鍾告集,是僧皆飯。未知他寺奴畜得否。答。不合也。僧具六和,隨處皆是。人畜別屬,義非通使,使既是局,食亦如之。”行宗釋雲“問中。意謂他寺奴畜,彼此通僧,應得食故。答中,初句判定。僧下釋所以,初示僧通之義。人下明奴畜不通。鈔雲。行至外寺,私有人畜,用僧物犯重。以施主擬供當處僧,不供別類非福田故。僧家人畜,犯下罪。今多私務將帶人仆,食彼僧食。明文犯重。誡之。”資持雲“僧家人畜結輕者,又須所營同是僧事。雖雲僧仆,私幹亦重。”見事鈔記卷十七。
△戒疏續雲“三現前現前物。如今諸俗以供養僧,無問衣藥房具,並同現前僧也。”
△戒疏續雲“四十方現前物。如僧得施及五眾亡物。”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 事鈔雲“然盜通三寶,僧物最重。隨損一毫,則望十方凡聖一一結罪。故諸部五分中。多有人施佛物者。佛並答言,可以施僧,我在僧數,施僧得大果報。”資持釋雲“上二句推過重。隨下示重相。十方凡聖總收五眾三乘因果也。一一結者非謂多罪,但一上罪總望多境故雲一一耳。故下引文示。四分,瓶沙施佛園,末利夫人施佛衣,佛答同此。”
△事鈔續雲“又方等經雲。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所不救。餘如日藏分僧護傳等經廣陳。”資持釋雲“初引經文。特舉逆重以彰極惡。我不救者以佛威神不可加故,非舍棄也。餘下指略。”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七。
第二端別人物
別人物中分為三目一掌主損失
二明被賊
三明盜相
第一目掌主損失
▲戒疏雲“初中。妙同鈔引。善見論中。若守護財物,謹慎不懈,而有盜者私竊而取,或強逼取,皆望本主結者,以非護主能禁之限故也。若反此者,守物須償,以本盜人欺守護故,是須還他。若不還犯。”行宗釋雲“上句指廣彼約二主分為七種,一掌護損失主二寄附損失主三被盜物主四賊施比丘物主五收囚縛賊主六狂人施物主七守視人作主。並廣如彼,須者尋之。下引善見即彼初位,論中初明守護謹慎。望本主者有二義故,一非能禁二無填償。本主索償,反成盜故。若下次明慢藏。反上二義,故從守護。”見戒疏記卷六。
第二目明被賊
▲戒疏雲“二被賊奪者。如鈔所引,義張二位,謂現不現。結罪時,當隨二主心絕已否。若財主已絕,賊主得定,此不可奪,如律賊複奪賊。二財主雖定,賊主不定,此則可奪,以緣不具故。三財主遲疑,賊主已定,此不得奪,以緣成故,何問本主。四俱不定,此則收得,由心不定,業非通暢故也。今以四句可約判之。”行宗釋雲“初總舉現不現者即對面現前盜及不現前盜。二主謂財主賊主。若下別列。初後,二俱可解。次句以賊心猶豫盜業未成故雲緣不具也。第三反之故不得奪。”見戒疏記卷六。
第三目明盜相
▲戒疏雲“三就所盜。略舉通收,情非情道並攝盡矣。”
△戒疏續雲“如明了論解雲。盜義極多。且約六根起非法行,若偷六大亦犯重罪。”行宗釋雲“六根即約能盜以攝所盜,六大即括所盜以顯能盜。故知盜境該通無窮。”
△ 戒疏續雲“如諸仙人是胸行師,有人蛇螫,作仙人書見者皆愈,然須價直。比丘被害偷看,不問損與不損,看時即犯。以此例諸秘方要術不許人傳,偷見違惱,何啻在五。所謂眼盜。下根例之。如誦咒治病,欲學須直,比丘密聽計直犯重。偷嗅嘗觸亦例此知。若要方術病緣即差,得直方與得直聽寫,比丘受學心緣得差不與價直故犯重也。”行宗釋雲“六根中,初委釋眼根。胸行師准論合雲胸行蛇毒藥師。謂蛇以胸而行螫施亦反,謂蟲行毒也。下下例餘五根。”資持雲“初眼盜色也,如誦下耳盜聲也,偷下略指三塵,若要下意盜法也。”見事鈔記卷十八。
△戒疏續雲“次約六界。前地水火可知。如律中。有咒扇藥塗,比丘偷搖不與價直,是謂盜風。若起閣斜臨,妨他起造,是名盜空。智者識界也,人有伎倆不空度他得直方與,比丘方便就他學得不與上,即盜識也。識不可盜,以無形故,但可從緣盜其智用耳。”行宗釋雲“次六大中。大謂六皆廣遍,界謂六相差別,體同名異,前後各標。就文初略指前三。如律下引釋後三,初明盜風。若下有盜空。智下後明盜識。伎倆謂藝能也。識不可盜者謂不可盜去,但其機巧為人所學故雲盜耳。”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第三端非畜物
▲戒疏雲“三明非畜物者。如上立義已明。可尋鈔中罪輕重也。”行宗釋雲“指上立義者近指當戒具緣闕緣,遠指篇前境差方便。下指鈔者彼明盜非人物,有主望主結上罪,無主望非人結中罪。盜畜生物,古謂犯上罪,今師准十誦多論但結下罪。”見戒疏記卷六。
遠指境差方便者。見持犯總義,資產階級級不成,列名顯相,第四境差中。
第二類有主想
▲ 事鈔雲“二明有主想。右作無主想,始終不轉,無罪。前後互轉,互得輕重。”資持釋雲“律有四句,有主想犯上罪,初句若疑中罪,次句無主物有主想疑中罪。三四兩句略無第三無主想句,義必具之。文中初標成犯緣即第一句。若下簡闕緣即第三句,初約本迷無犯。前下據轉想。前作有主想後轉無主犯中罪,前作無主想後轉有主結上罪,故雲互得輕重也。”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三類有盜心
▲事鈔雲“三明有盜心。然此一門,實德之人未免。但世盜由心結,不望境之是非。故僧祇,寺主好心互用三寶物,是盜上罪。謂愚癡犯也。”資持釋雲“初明難護。以貪染積深,觸物起念。粗心不覺,豈識邪緣。不體妄情,終罹罪網實德尚當未免,庸流沒在其中。凡在同心,彌須勵志。但下示結業。不望境是非者境即前物,三寶互用物無私涉為是,入己惡用為非,二皆結重故知不簡也。故下引證。望為三寶故言好心,若論愚教還是賊心。”
△事鈔又雲“四分。十種賊心。一黑闇心。謂癡心愚教,生可學迷,隨作結重。僧祇寺主即是其事。二邪心者。謂貪心規利,邪命說法以財自壅。三曲戾心者即嗔心也。與少嫌恨,假嗔得財。或虛示威怒,意存財利,得物犯重。四恐怯心。或以迫喝。或說法怖取。或自懷疑怖而取財也。五常有盜他物心。恒懷規奪也。六者決定取。內心籌慮,方便已成。因必克果,動物成犯。七寄物取。或全抵突。或以少還他。八恐怯取。謂示身口相,畏敬故與物也。九見便取。伺求他慢,因利求利也。十倚托取。或倚名聞威德。或以名字方便也。或依親友強力者,謂假他威勢而取也。或以言辭辯說者,托於論端浮華引接,令前異望而取財利。言誑惑以者,非法言法,法言非法,但規前利,幻惑群情。”資持釋雲“疏雲。律中具出二五盜心。前是五心後名五取。取是其業,對境行事也。一中。可學迷者教是可學,不學故迷。二中。規求也。壅猶積也。三中。兩釋虛實分之。四中。准疏又雲,或說王官勢力。此與第八名同相別,但約心取兩以分之,言心未必取言取必兼心。十中。五相釋之,前三身業,後二口業。又前三中,一是倚自,二倚他名,三倚他力。後二中,前但巧言,後是虛誑。”行宗雲“邪命謂邪求養命。曲謂非理,戾即忿怒。嫌恨約內心,威怒約色相。迫謂以事逼切。喝謂說時作其大聲,或可作遏謂抑遏也。”行宗雲 “前五約心,不出三毒。若就通說,莫非希物,五並貪心。若約別論,如文乃異,初二及四並是癡心,三即嗔心,五是貪心。又前五種,外相非盜,故約心論。後之五種,內外俱盜,故從外事。”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六。
△事鈔續雲“以此諸文,證知心業,其相略顯。足得垣牆,防擬妄境。”資持釋雲“妄情逐境,計校萬端,豈唯上列而能括盡。然舉一例諸,觸類而長,則前雖略示亦防心。既知教相,少識妄心,能遮不起,故如垣牆。心逐境生,心妄則境妄,故雲妄境。”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四類是重物
是重物中分為二端一明物體
二列義門
第一端明物體
▲事鈔雲“四重物。謂五錢。若直五錢,即餘雜物。”資持釋雲“初通示錢物。五錢即錢體也。直五錢物准錢法也。所以限五者以彼王法滿五至死,佛隨王法盜滿制重。”
△ 事鈔續雲“薩婆多。問曰。盜五錢成重,是何等之錢。答。有三解。初雲,依彼王舍國法,用何等錢,准彼錢為限。二雲,隨有佛法處,用何等錢,即以為限。三又雲。佛依王舍國盜五錢得死罪,依而結戒。今隨有佛法處,依國盜幾物斷死,即以為限。雖有三釋,論師以後義應是。”資持釋雲“二別定錢體二,初引諸論解。答中。初二兩解並限五錢,後解隨死不局物數。初同十誦,二符本宗。三即論家所取。戒疏雲。如多論中,盜相通濫。初釋本錢,何由可曉。此破初解後解隨國現斷入死,言亦泛濫,難可依承。此破第三解。”行宗雲“以錢體多別,故問定之。初解依王舍者以佛在彼國制此戒故,彼是大銅錢一當十六,則盜小錢須滿八十。次解隨國用者無論物體,但滿五數。後解不約多少,但隨國死刑為准。論取後義,今依次解耳。”見戒疏記卷六。
△事鈔續雲“然五錢之義,律論互釋不同。判罪宜通,攝護須急。故律雲,下至草葉不盜。”資持釋雲“二約義定奪三,初示意。律論不同者律如後引,論即前文。判罪謂犯已處斷,攝護謂專精持奉。今從攝護以定錢體。”
△事鈔續雲“今諸師盛行,多依十誦。彼雲,盜五錢者古大銅錢得重,若盜小錢八十文。”資持釋雲“二出濫用。舍急從緩,未體教意。古錢一當十六,五錢則成八十。”
△ 事鈔續雲“隨其盜處,所用五錢入重。僧祇。王無定法,斷盜不定。當取瓶沙古法,四錢三角結重。四分但雲五錢。准此,廢上律論,以後為勝。縱四錢三角,善見解之亦同五錢。”資持釋雲“三明正判中,初二句依論次解以定今義。僧下引據。王無定法者通指諸國也。瓶沙古法者佛依結戒,可以為准也。此取盜五之法,不定古錢。四錢三角即入五錢之限,兩角半錢猶屬盜四。錢論角者恐彼錢模 方,此間片古亦鑄方錢,今時圓者但約四字論之。四下准本宗以決。律論者律即十誦,論即多論初後二解。以後勝者即第二望初為後。疏雲,可如多論中間一解,隨國用錢准五為限,則諍論自息也。縱下會同。然善見僧祇並約古大銅錢,乃是取本王舍古法以釋五錢之義。至於斷鎰,還隨國用。即彼論雲,乃至草葉不得取。故知急護,頗合今宗矣。”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二端列義門
▲事鈔雲“義門六句不同。一十誦伽論雲。錢有貴賤時。不妨錢貴盜一入重,遇值賤時百千犯輕。”資持釋雲“錢貴賤者謂物有重輕,時有豐約故。貴者一用,賤者多當少用,如文可解。”
△ 事鈔續雲“二。四分五分善見雲。貴處盜物,賤處賣。還依本盜處估價。”資持釋雲“三文皆爾,故盡標之。此謂就本盜處損主以論,不約後賣不滿也。”△事鈔續雲“三。善見雲。貴時盜得,賤時賣。若定罪者還依本時。上三句互反,皆同得輕降也。”資持釋雲“意亦如上。如春時直十,夏但直一之類。上下總點三句。初句文中已具。次句應雲賤處盜物貴處賣,三賤時盜物貴時賣,並依本斷。”
△事鈔續雲“四。摩得伽中。取五千不犯重。數數取四錢,數數作斷心。或不得物而入重。如四分,燒薶壞色教他等。”資持釋雲“盜多犯輕,不至果故。不得物犯重,但損他故。”
△ 事鈔續雲“五。不滿五犯重。如四分。眾多人遣一人盜五錢,多人共分。或多人共盜,通作一分。但使滿五,一切同盜結重。或盜過五結輕。如十誦,盜眾多人未分物者是。”資持釋雲“減五得重,過五犯輕。前引四分。兩釋並約人多物少,故不滿五。通望彼物,齊入重刑。後引十誦。通望彼眾,無滿五義。十方常住類此說。”
△事鈔續雲“六。盜五人各一錢,結重。如僧祇。五人各以一錢,遣人守掌。若盜,望守護人結。善見雲。欲知盜相。如師徒四人互相教,共盜一人六錢。各得一上罪,一中罪。自業不合教他業,但得一中罪。此義應知。”資持釋雲“六中謂盜少成重。初引僧祇。次善見中。互相教者如師教三弟子雲,彼有六錢,大者取三,小各取一,教人滿五我自取一。自業不滿乃至小弟子雲,和尚取三,同學各一,我自取一。罪亦同上一上罪者教他犯也,一中罪者自作犯也。自下釋結中罪義,恐疑共盜應須犯重故。”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八。行宗雲“僧祇且從本主以立句義。然望護主成重,自是盜五耳。善見四人互教乃約異時為言。若一時中,止可一人為能教,三為所教。能教取一即是盜一成重之義。”見戒疏記卷六。
第五類離本處
▲事鈔雲“離處義,十句分之。”行宗雲“盜戒成犯雖約離處,然其離相不必物離,故以十門括示差別。”見戒疏記卷六。
△事鈔續雲“一文書成辨離處。如律師非法判用僧物之類。善見雲,書地作字,一頭時輕,書兩頭時重。”資持釋雲“初句約判斷明犯。非法用者妄書簿曆之類。善見下契書,分判地界。一頭輕者如書所從處時,方便中罪也。兩頭重者複書所至處時,究竟上罪也。”
△ 事鈔續雲“二言教立者。善見。若盜心唱雲,定是我地。地主生疑中罪。決定失心者重。若共爭園田,違理判與,違理判得。乃至口斷多端。皆重。即如四分,若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取,皆重。”資持釋雲“次句但約口斷即犯。善見二節,初約盜地。若下二約斷諍。違理判與者能判犯也,違理判得者所判犯也。下引四分即約辯說。文如前引。”行宗雲“口斷多端謂強詞巧辯,非理而斷。律中誑惑即邪心勸誘。並望發言決得無疑,皆成上罪。”見戒疏記卷六。
△事鈔續雲“三移標相者。善見。標一舉時中罪,舉二標時重。謂量地度乃至得一發一麥皆重,地深無價。繩彈亦爾。”資持釋雲“標者下注顯相,如今丈尺之類。文中且引盜二標犯。准論,若盜三標,一舉下罪,二舉中罪,三舉重。乃至盜十標,前八並下罪,九中罪,十重。”
△ 事鈔續雲“四墮籌者。四分,盜隱記數籌,分物籌。致令欠少也。”資持釋雲“墮籌者謂下籌多而令物少。或不下籌而取多物,雖非文意,世有其事。”△事鈔續雲 “五異色者。十誦薩婆多雲。氈褥氍毹,上有樹枝葉華。今從樹葉上,盜牽至樹華上,犯重。謂異本色故。或如借他衣缽,非理用損,減他五錢,亦結重罪。律雲,若壞色故。”資持釋雲“初引十誦律論約異色犯。如毛綿杼織以成花朵鳥獸之物,而牽挽移易,損彼物故。或如下次准本律約損色犯。”
△事鈔續雲“六轉齒者。如十誦,樗薄移棋子等。”資持釋雲“轉齒如世賭博,多用齒骨擲采博物,盜心移轉,隨物成犯。”
△事鈔續雲“七離處明不離處。如僧祇,盜他牛馬未作得想,雖舉四足不成重罪。”資持釋雲“自明盜四足者,驅向所期,足遍犯重,不隨所向者輕。雖離但得中罪。本期不定,舉遍即重。本主來逐,心未得者輕。即文所謂未作得想也。”
△事鈔續雲“八不離處明離處。如善見。空靜處盜,決得無疑。如擲杖空中,必無不下。故動即成重。”資持釋雲“善見得心已決,微動即犯,不待離處。如下舉喻可解。”
△事鈔續雲“九無離處辨離處。如四分,盜他田宅,攻擊破村燒薶壞色,犯重等。”資持釋雲“田宅等物永不可離,不同上句可離不離。”
△ 事鈔續雲“十雜明離處。如空中吹物盜鳥,曲弋,斷流水注等。並不具述。廣如本疏。”資持釋雲“第十且出空弋水注三相。律中明處則有十三,疏中次解。今略引示。初地中即是伏藏。有主,望主結。佛僧地,屬佛僧。二地上如今道地得物。三乘謂象馬等乘。若盜乘上物,離乘方犯。若兼乘盜,乘離即犯。四擔同乘兩分。五空謂衣物鳥等,從風所吹,而欲盜取。即此空處以辨離處。善見。盜空中鳥。左翅過右翅,尾處至頭,上下亦爾,俱得重罪。六架即曲弋也。若盜物者,物離方犯。若連架者,架離即犯。七村或盜村物。或盜村體,擊破壞等。八阿練若村外空地。同村可知。九田十誦。若為田故,相言得勝者重。不勝者輕。若作異相過分勝者重。十處所如店肆作處。盜物盜體,同上村中。十一船處盜物,即以船為處。盜船體者,斷繩離處方犯。十二盜水即斷水注也。僧祇。溉灌水。或一宿,直一文,或至四五。若壞彼渠,得下罪。水入田,中罪。滿五者,上罪。十三私度關如律,比丘無稅,白衣應稅,為彼過物重。十誦,比丘應稅不稅,亦重。餘廣如疏。”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八。行宗雲“五空中。左翅過右約橫飛說,尾至頭處約直飛論,上下可解。以空無分齊,還約鳥之飛動以明離處之相。九田中。相言謂詣官詞訟。得勝重者謂非理而得。若作異相者彼雲,若不勝已,更作相,若所得地乃至滿五,得上罪。謂坐標相取也。十處所中。處所語通。律雲,若家,若市肆,果園菜園,庭前舍後,若複有餘處等。”見戒疏記卷六。
第三支結示
△事鈔雲“然盜戒相隱,極難分了。若廣張體貌,徒盈卷軸,至於披檢取悟必繁。故略列犯緣,粗知梗概,意存省事知足。憂心念道者,緣境既局,少應清潔。若多眾務而欲高升者,必羅盜網,終無有出。何者。由心懷勝劣,倒想未傾。初果無學,方可營事。有心懷道者,細讀附事,深思乃知。猶恐不肖謂繁,餘心實未言盡。約略如前,故且削也。”資持釋雲“初示前略意。憂下二明人有順違,初明知足之人懼犯退藏。言憂心者心之可畏難可禁制,微縱成業,殃及累世,是可憂故。念道者慕出離也。緣境局者為教所禁也。若下明多事進為盜所陷。多眾務者或好為人師,或樂營世福也。欲高升者名位過人也。羅盜網者結業成也。無有出者苦報無窮也。何下征示其意,如前大集所揀人也。有下三勸修。初句召後人也,細讀者勸尋教也,附事者以教照境也,深思者以境觀心也,乃知者自省心得也。猶下遮後妄謂,以彰略意。”見事鈔記卷十八。
▲戒疏雲“此戒人多潛犯,不謂重罪,但是粗心。鈔疏雖繁,猶恐未悟,可例此斟酌犯罪相也。故善見雲。戒中宜從急護。此第二戒,事相難解,不得不曲碎解釋。其義理分別,汝當善思。論文如此。臨事可不勉耶。”行宗釋雲“初敘數犯所以。鈔下指撰述勸修。故下引論文勉學,前引論文。後二句指文以勸。”見戒疏記卷六。資持雲“引論中初句通示教意,此下別指今戒必須繁文。曲碎解釋者論涉三卷故也。其義理等者勸詳審也。”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三項不犯
▲事鈔雲“三明不犯中。四分雲。與想取,己有想,糞掃想,暫取想,親厚意者。皆無犯。律中。具七法名親厚。一難作能作,二難與能與,三難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舍,七貧不輕。如是七法,人能行者,是善親友。准此量之。”資持釋雲“初引五想。皆謂無盜心也。與想者意謂他與也。已有者謂非他物也。糞掃者謂無主也。暫取者即持還也。親厚者無彼此也。律下別釋第五。七法中。一竭力代勞,為之不厭。二己所重物,與之不吝。三極相違惱,了無所恨。四吐露私心,而無所隱。五掩惡揚善,恐傷外望。六囚系患難,多方拯濟。七貴賤貧富,終始一如。如是下結顯。故知誠實方入開位,自餘濫托皆刑名。”見事鈔記卷十八。行宗雲“不犯中五,前三約心明開,後二就事明開。”見戒疏記卷六。
第三節淫
五戒唯制邪淫。八戒正邪俱制,全同道眾。今文唯於犯相料簡中,略示邪淫之義。餘皆泛明淫相,不簡邪正。學者宜分別觀之。
淫中分為三項一犯境
二犯相
三不犯
第一項犯境
▲事鈔雲“初明犯境者。僧祇雲。可畏之甚,無過女人。敗正毀德,莫不由之。染心看者下罪,聞聲起染亦爾。”資持釋雲“初示過相。上二句示來報。次二句彰現損。言可畏者訶欲經雲。女色者世間之枷鎖,凡夫戀著不能自拔。女解者世間之重患,凡夫因之至死不免。女色者世間之衰禍,凡夫遭之無厄不至。行者既得離之,若複顧念,是為從地獄出還複思入。又雲。女人之相,其言如蜜,其心如毒。譬如清淵澄鏡而蛟龍居之,金山寶窟而獅子處之。當知此害,不可近也。敗正者立事公正,苟荒女色則無所成。即彼經雲。室家不和,婦人之由。毀宗敗族,婦人之罪。毀德者修身立行,或著女色則皆喪失。即經雲,凡夫重色,甘為之仆,終身馳驟為之辛苦。淨心觀雲,貪色者憍憍,貪財者吝,既憍且吝,雖有餘德亦有足觀。染下明制急。然心行微細,粗情不覺。縱知違戒制禦猶難,豈況悠悠終無清脫。請臨現境,自審狂心。或宛轉回頭,或殷勤舉眼,或聞聲對語,或吸氣緣根,雖未交身,已成穢業。大聖深制,信不徒然。諒是眾苦之源,障道之本。是以托腥臊而為體,全欲染以為心。漂流於生死海能知返,交結於根塵網裏實謂難逃。當自悲嗟,深須勉強。或觀身不淨即是屎囊,或諦彼淫根實唯便道。或緣聖像,或念佛名,或誦真經,或持神咒。或專憶受體,或攝念在心。或見起滅無常,或知唯識所變。隨心所到著力治之,任性隨流難可救也。”
△ 事鈔續雲“四分中。犯境。謂人非人天子鬼神等畜趣。據報則男女二形。據處則女人三道謂大小便道及口,男子二道。此等淫處。睡眠。若死未壞,少壞。但使入淫處如頭,皆上罪。律雲。牛馬豬狗雁雞之屬。莫問心懷想,但是下道皆重。”資持釋雲“二列諸境中三,初列境相又三,一以趣攝。注雲等者即修羅地獄,四合為一。二約報有三,該上六趣。三約處亦三,須通三報。此下二定犯分齊。文列四相,二生二死,相別可見。如毛頭者斷犯處也。律下三明不開疑想。律雲,若道,作道想若疑若非道想,並上罪。文舉畜趣,餘趣同然。”
△事鈔續雲“然淫過粗現,人並知非。及論問犯,犯皆結正。約相示過。耳不欲聞,或致輕笑,生疑,生怪。”資持釋雲“三誡輕二,初敘情見,上二句縱其所知。及下示其制重。問犯謂究問教法也。約下述其愚暗。此有四過。一生厭惡,不欲聞故。二無尊重,生輕笑故。三無深信,疑非佛說故。四不正見,怪作是說故。”
△事鈔續雲“故善見雲。法師曰。此不淨法語,諸聞說者勿驚怪。生慚愧心。志心於佛。何以故。如來慈湣我等。佛是世間王,離於愛染得清淨處,為湣我等,說此惡言,為結戒故。又觀如來功德,便無嫌心。若佛不說此事,我等雲何得知上罪。有笑者驅出。”資持釋雲“二引誡。法師即論主,將集此戒故先約勒。文中三,初遮眾情。生下教觀察。生慚愧者克己自責也。世間愚人,誰能反照。身行鄙穢殊不省非,及聞教說反生驚怪。汝必惡聞,何如不作。汝既自作,何得惡聞。此由不知於大慈門,說毗尼藏,全是指出眾生惡業。若能知業,豈複有教。嗚呼凡愚,迷倒至此。志下令觀勝境。初觀佛慈,又下次觀佛德,若下後觀佛教。有笑下明立制。”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七。
第二項犯相
犯相中分為二支一列示犯緣
二料簡雜相
第一支列示犯緣
列示犯緣中分為二類一正明犯緣
二別示闕緣
第一類正明犯緣
▲事鈔雲“次成犯相有二緣。一自有淫心向前境,縱有裏隔互障,但入如毛頭,結成大重。具四緣成。一是正境,男則二道女則三處二興染心,謂非餘睡眠等三起方便,四與境合便犯。”資持釋雲“以自造他逼,犯相有,故列兩緣。前約趣境論緣,由本有心,故就身明犯。後約境合辨緣,既開身交,故就心明犯。初自造。第二注雲等者者即不犯中一切無淫意,癡狂心亂等。”行宗雲“自造緣四種,不出心境。前二離明。後二合辨。三即心為境發,四謂境與心會。”見戒疏記卷五。
△事鈔續雲“二者若為怨逼,或將至前境或就其身,佛開身會,制令不染。亦具四緣。一是正境,不問自他二為怨逼,三與境合,四受樂便犯。善見雲。淫不受樂者,如以男根內毒蛇口中及以火中,是不染之之相。”資持釋雲“二怨逼中,初示相有二。一逼己淫他,二為他淫己。開身免難,制心護體。遭淫尚易,持往尤難。自非久習淨心,直恐未逃刑網。善下示護心法。本謂女根故生染著,今為蛇火乃生厭懼。以心隨境轉,其必然乎。”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七。
第二類別示闕緣
△戒疏雲“一闕初緣。非道,道想及疑,得二中罪。闕第二緣。無染心者,則無有犯,謂入無及明觀故。闕第三緣。未起方便,威儀不破,但犯下罪若動身相,則有次近二方便耳。闕第四緣。未與境合,有二中罪。從破容儀去至對境,犯輕中罪。從境交對,毛分未侵,便止心者,得重中罪。”行宗釋雲“初即境差,境想後二句。非道如餘身分。二中無記開前自造,如睡眠是。明觀開後逼,如蛇口火中等。三四兩闕,即三方便,隨止之處,闕不成犯。三中,初明犯遠。未起方便謂未動身,不妨心犯。若下次明次近。以顯所闕。四中。但犯次近,闕不至果。破容卻動身。止心語通境強疑心及善心息,並如前說。”見戒疏記卷五
第二支料簡雜相
料簡雜相中分為二類一通簡犯相
二別示邪淫
第一類通簡犯相
▲ 事鈔雲“問。此淫戒結犯,通戲笑否。如以小兒根,內口中弄,故無淫心。答。淫心難識。准律雲,愛染汙心。是淫欲意。並犯重罪。五分。若刺者是戲中罪,非戲者重。受刺者亦爾。”資持釋雲“問中,上申疑問。如下示戲笑之相。答中。初示淫心。並下斷犯。五分下引證。則通兩判。刺者即毛頭,相同今宗。非戲者即有欲心,同上所判。受刺亦爾約比丘言之。”
約比丘言之者。若在家人已受五八戒,亦例此結犯。
△事鈔續雲“四分雲。若為怨家,強持男根,令入三犯境。於三時,心無有樂,皆不成犯。隨始入,入已,出時,一一時中,有淫意皆重。若為怨家強捉,二處行不淨。初入覺樂犯重。脫有其事,內指中齧之,唯覺指痛則免重罪。如前論說蛇口火中可也。”資持釋雲“初示犯相又二。前明逼己造他。律中但據初入覺樂,今約三時受始終故。若下二約為他造己。文依律引,不雲三時,准前類解。脫下後教對治方法。”
△事鈔又雲“若相教,作者,能教犯中罪。不作犯下罪。”資持釋雲“中下二罪皆結能教,所教可知。通論四重,能教不同。淫則樂在前人,妄則名利擁彼,二犯並輕。殺盜二戒損通自他,能所皆重。”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七。
第二類別示邪淫
▲業疏雲“雲邪淫者,此五戒相,由制他開自故。八戒雲邪者,誤也。”濟緣釋雲“五戒斷他妻,八戒二俱斷。”見業疏記卷十。
▲資持雲“邪淫者,俱舍有四,一他妻,二自妻非道,大道口道三非處,非房室中四非時懷胎乳子受八齋。”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第三項不犯
▲事鈔雲“三明不犯中。若睡眠無所覺知,謂開怨來逼己身分不受樂,謂開怨家將造他境一切無有淫意,無愛染汙心故並不犯。”資持釋雲“初開無記。二開對治,覺知造遭亦此所攝。三開非意,如上戲笑非重之類。文雲一切通收眾緣。”見事鈔記卷十七。
第四節妄
五八戒中妄語戒,括有大妄小惡口兩舌綺語。如下分列可見。戒名唯標妄語,而兼攝惡口兩舌綺語者。如前宗體篇,戒法,歸戒儀軌,五戒,料簡雜相中委明:
妄中分為二項一明大妄
二示四過
第一項明大妄
▲資持雲“妄語名通,加大簡小,唯局稱聖。”見事鈔記卷十八
明大妄中分為二支一犯相
二不犯
第一支犯相
犯相分為二類一列緣
二隨釋
第一類列緣
列緣中分為二端一正明犯緣
二別示闕緣
第一端正明犯緣
▲ 事鈔雲“具九緣。一對境是人,二人想,三境虛,四自知境虛,五有誑他心,六說過人法,七自言已證,八言章了,九前人解。”資持釋雲“緣中,初後屬所對,中七屬能犯。七中,前四是心,後三屬口。言境虛者實無所知也。過人法者無漏聖道,出過凡法故。”見事鈔記卷十八。行宗雲“初後是境,二五並心,餘皆妄法。” 見戒疏記卷七。
第二端別示闕緣
▲戒疏雲“若闕初緣。小漫三句。正克四句。異境來替,相同前戒。”行宗釋雲“初緣。不明大漫。若對杌木合有三句,即杌作人想杌作非人想杌作畜想。”
如同前戒者即同殺戒。今據疏記之文,列表如下。
大漫三句杌作人想中罪向人說方便罪
杌作非想
杌作畜想下罪向非畜說方便罪
小漫三句非人作人想中罪向人說方便罪。此約誤言。若錯者,異趣非畜亦結上罪。
畜生作人想 同
杌作人想 同
克心四句王作張想 上罪行宗雲,大妄不開克心。
非人作張想 中罪向人說方便罪。此約誤言。若錯者,異趣
非畜亦結上罪。
畜生作張想 同
杌作張想 同
錯誤之義。見前持犯總義,別簡性重,第二節錯誤中委明。
△ 戒疏續雲“闕第二緣。漫心想轉有三。克心轉想有四,加王人想故。漫心辨疑有六。克心辨疑有十,雙闕二緣有四十。作句並如上可解也。”行宗釋雲“二中,前明轉想。漫心三句即約小漫。一人作非人想二作畜生想三作杌木想。克心四句加張作王想。次明疑心。漫心有六者亦約小漫,直疑有三一非人疑二畜生疑三杌木疑,互疑亦三一為非為畜二為非為杌三為畜為杌。克心十句及下雙闕並同前戒。”
闕第二緣中,若列圖表,准前殺戒可知。今不複出。
△戒疏續雲“闕第三緣境虛。今謂實者全無罪。”
△戒疏續雲“闕第四緣知己虛。即增慢者無罪。”
增慢於下不犯中委釋。
△戒疏續雲“闕第五緣有誑心。今不作究竟意,戲故下罪。”
△戒疏續雲“闕第六緣說過人法。今說人法。如多論雲。自言持戒清淨,淫欲不起。不誦四含不坐禪,而言我誦我是。並中罪。”行宗釋雲“說人法者據是小妄,但虛稱功行即大妄闕緣,故結中罪。”
△戒疏續雲“闕第七緣自言已證。今不言自證。或有功德,歎三寶故。或得下罪,我師是故。或得中罪,虛說他得,以謀名利邪命活故。”行宗釋雲“初示闕義。或下明闕相。歎三寶者即說僧寶,通聖賢故。稱師下罪者但虛稱美,不為利故,必謀名利同下犯中罪。”
△戒疏續雲“闕第八緣。言不辨了,輕中罪。”
△戒疏續雲“闕第九緣。前人不聞或不了,但中罪耳。”以上皆見戒疏記卷七。
第二類隨釋
▲ 事鈔雲“四分十誦多論雲。從得不淨觀以上,至四果來。若雲我得,皆犯重。若現身相,前人不,同重。疑則中罪。”資持釋雲“前引犯相。然律論所明聖法多種,文中舉要總而收之。自外凡已去,徹至極果,所修觀行皆名聖法。即五停心總別相念四禪四空等,例是凡法,並通聖門,故同一犯。三十七品四向四果,即是聖法。或現下簡互造。上是正業,出口成犯,不約他疑。此由身造,業相不顯,故約前人疑信兩判。”
△事鈔續雲“又四分雲。天龍鬼神來供養我等,亦同犯重。”資持釋雲“戒疏。問,天龍來供,凡尚感發,有何罪故乃入聖中。答,相與聖通故齊一重,又過常人之所有故。”
△事鈔續雲“又雲,欲向此說乃向彼說,一切皆重。”資持釋雲“錯互此戒不開。若就所稱之法,誤錯則開,如下欲說此而錯說彼是也。”
△ 事鈔續雲“摩得伽雲,自稱是佛,天人師等,中罪。”資持釋雲“如彼論解。稱佛犯中罪有二義。一,世間一佛,更無第二故。二,具足相好異於世人,無人信受故。今時即佛,便謂已是,不複進求,准同此犯。經雲,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此指理同,須知事異。如冰即水,冰豈成流。似礦即金,礦無金用。豈得僭同上聖,惑彼下愚,恣懶慢以謂無修,作鄙穢而言妙用。若此即佛,何止汝徒,經說遮那遍一切處,則山河大地全法王身,軟動翾飛皆如來藏。此蓋都迷階漸,一混聖凡。滅法壞人莫甚於此,自非達者誰複鑒哉。”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八。
第二支不犯
▲事鈔雲“不犯中。律雲,若戲笑,若疾疾說,屏處獨說,欲說此而錯說彼,皆不犯重。而犯下罪,以非言說之儀軌故也。”見事鈔記卷十八。
▲ 戒本雲“除增上慢。”見含注戒本卷上。戒疏釋雲“除增上慢者無漏正道,出過相有,名為增上。然於增上之法,未得謂得,名之為慢。十誦雲。久在山林,不睹妙色,暫伏煩惱,自謂永無,故生慢告。後近城傍,見色起染,知己是凡。更加精進,果羅漢。佛言犯下罪。”行宗釋疏雲“初正釋中。初釋增上,即目聖道。然下釋慢,謂不進求。二引緣。妙即好也。境虛心實,但乖言議,故得下罪。若據本律,則不結罪。”見戒疏記卷七。
第二項示四過
示四過中分為四支一小妄語
二惡口
三兩舌
四綺語
以下所列四過,皆結下罪。
第一支小妄語
▲資持雲“小者對大為言。但離聖法已外,一切皆歸此攝。大局小通,尋之可解。”
▲事鈔雲“此戒人多喜犯者。良由妄業熏積,識種尤多。故隨塵境,動便虛構。不思反流之始,但願畢世之終。安生為要,當死定非排業。良可悲夫。加以犯無定境,起必依心。但使違內想心,不論外緣虛實一切皆犯。”資持釋雲“初敘數犯以興歎有二,上句牒示。良下釋所以,上二句明惑重。六識構造為能熏,藏識含受即所熏。識中之種故名識種。故下二句明起業。塵境即見聞等,虛構事無稽實即是妄語。不下二句明迷苦。上句謂不念生死,下句明悠悠度世。以下三句傷歎。上句躡上虛度,下句示後苦報。安生猶言居世也。縱妄守愚自以為要,臨終神昧任業牽生,故雲當死等。當將也,排遣也。對治智勝,業則可排。對治有二,一者事行抑制則能伏業,二者理觀明照則能滅業。以人之將死,善惡相現,惡強善弱神隨業往,況無少善豈能排之。二明心境以勸修,上二句標定。下二句配釋。但使等者釋上次句,不論等者釋上初句。律雲,若不見不聞不觸不知,是中見想聞想觸想知想,彼便言我不見不聞不觸不知,知而妄語者犯。若論妄語,境虛成犯,於義易知。今此境實,違想亦犯。教唯約心,制急可見。虛實俱犯故言一切。”
▲事鈔雲“四分,不犯中,但稱想說故不犯。文如注戒本中。”資持釋雲“指注戒者彼雲,不見言不見,乃至知言知等。今雲稱想在言雖略,無不攝矣。”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二。
第二支惡口
▲ 事鈔雲“智論。一人生國中,皆共作因緣。謂內法與外法為因緣。如惡口業故,地生荊棘等。不作上諸惡者,地則平正。如彌勒佛時,人行十善,地多珍寶。”資持釋雲“內法是業即善不善,外法是報即所依器界,報由業感故雲與也。引此文者,意彰惡口過重,感報不淨。令自勉也。”
△事鈔續雲“律雲。佛言。凡有所說,當說善語,不應惡語便自熱惱。乃至畜生聞毀慚愧,況於人也。”資持釋雲“束彼廣文故雲乃至。彼具雲。刹屍羅國婆羅門有牛,與一長者牛鬥力,共駕百車,賭金千兩。婆羅門於眾前作毀呰雲,一角可牽。時牛慚愧,不肯出力,遂即輸金。乃至牛語婆羅門言,汝於眾前毀呰故爾。又訟主倍賭二千兩,當於眾前贊言端正好角。主依牛語,乃得勝彼。多論雲,劫初未有三惡道眾生,盡從人天中墮,以宿習近是以能語。”
▲事鈔雲“不犯中。相利故說,為法故說,為律故說,為教授故說,為親友故說。上皆內無嫌恨,慈濟故示惡語。或因語次失口,或誤說等。皆不犯。”資持釋雲“前五皆據師友匠成,語雖粗惡,內無嗔怒,故在開位,如注顯之。疏雲,片涉譏嫌即是正犯。然嗔心難狀,非智莫曉。彌須審悉,不可自欺。初言相利即泛爾同學,異下親友。四雲教授謂直示時事,異上說法說律也。餘約掉散遺失。失口謂心知語失,異下忘誤。”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二。
第三支兩舌
▲資持雲“兩即所說之境,舌乃成言之具。疏雲,此本翻譯頗是質陋,現翻為離間語斯為得矣。”
▲事鈔雲“律雲,兩舌者彼此鬥亂令他破也。”
▲事鈔雲“律不犯者,破惡知識,惡伴黨等。”資持釋雲“世有濫濁之人,反為眾首。俗愚無識,妄相親厚。護法利他,故破無犯惡伴。同之。”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二。
第四支綺語
▲資持雲“言綺語者。古德釋雲,如世錦綺交錯成文。或雲綺側語,言乖道理故名綺側。亦名無義語。”
▲事鈔雲“成論。語雖是實語,以非時故,即名綺語。或雖是時,以隨衰惱,無利益故。雖複利益,以言無本,義理不次。皆名綺語。”資持釋雲“成論實語,次第三相,俱有過故。非時者語不合宜,即名不義。衰惱謂令他不樂。無本謂師心也。”
▲事鈔雲“不犯者,若小語錯誤等一切不犯。”資持釋雲“失口非意,如常所開。”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二。
上來持犯別相中第一章性罪竟。
第二章遮罪
以下所列遮罪有五,皆結下罪。
遮罪中分為五節一飲酒
二過中食
三高大床
四嚴身
五歌舞
第一節飲酒
飲酒中分為三項一制意
二犯相
三不犯
第一項制意
▲ 事鈔雲“律雲。若以我為師者。乃至不得以草木內酒,滴口。因說酒有十過。”資持釋雲“初示嚴敕。以為資者必稟師教,不可違故。乃下明急制也。今時學法,率多嗜酒,臨此慈訓,那不自慚。因下顯過。一顏色惡,二少力,三眼視不明,此三及六損色四現嗔恚相,此一與九亂神五壞業資生,破家六增疾病,七益鬥訟,長業八無名稱,喪德九智慧少,十命終墮三惡道。上九現惡十即來苦觀斯十過,現事灼然。世愚反雲益力治病者,不亦謬哉。”見事鈔記卷二十四。
第二項犯相
犯相中分為二支一列緣
二隨釋
第一支列緣
▲戒疏雲“三緣一是酒,二無重病緣,三飲咽便犯。”行宗釋雲“第二重病緣開,如後自判。三飲咽犯須論咽咽。”見戒疏記卷十五。
飲咽犯須論咽咽者,隨一咽結一罪,多咽結多罪。
第二支隨釋
▲事鈔雲“四分中。但使是酒乃至草木作者無酒色香味,若非酒而有酒色香味,並不合飲。若酒煮和合食飲一切犯。若甜醋酒,食曲,酒糟,亦犯。”資持釋雲“初示物體。甜醋酒者律作甜味酒醋味酒,今文合之。”資持雲“此方多有糟藏之物,氣味全在,猶能醉人。世多貪啖,最難節約。想西竺本無,故教所不制。准前糟曲,足為明例。有道高士,幸宜從急”
△事鈔又雲“四分。若酒,作酒想若疑,若無酒想。皆犯。莫非取境犯。謂前有方便。”資持釋雲“二明疑想。引律境想,事同淫戒。注中,初句示律文,次句明今釋。謂先有方便欲飲,至後飲時乃生非酒想疑,後心無犯,成前方便故須結犯。必先無意,迷忘須開。疏雲。諸師約心從境制。餘意不同,聖制有以,文少不了。豈有智人由來不嗅,須漿誤飲,可結提耶。”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四。
第三項不犯
▲事鈔雲“律不犯者。若病,餘藥治不差,以酒為藥。若用身外塗創。一切無犯。”見事鈔記卷二十四。
▲戒疏雲“餘藥不治,酒為藥者。非謂有病即得飲也。故須遍以餘藥治之不差,方始服之。”行宗釋雲“恐謂病開而輒爾妄飲。故示文意,不容倚濫。”見戒疏記卷十五。
第二節過中食
過中食中分為三項一制意
二犯相
三不犯
第一項制意
▲事鈔雲“智論。問曰。若法無時。雲何聽時食,遮非時食為戒。答曰。我已說世界名字法有非實,汝不應難。亦是毗尼中結戒法,是世界中實有,為眾人訶責故。亦欲護佛法使久存,定佛弟子禮法故。佛世尊結諸戒,不應求有何名字相應不相應等。”
△ 事鈔續雲“若爾,雲何但說假名時。答。實時毗尼中說。以白衣外道不得聞,聞生邪見故。說假名時,以通多分故。”資持釋雲“智論釋六成就中,時成就文。彼明天竺說時有二,一名迦羅,此雲實時。謂年月日時四時節氣等,世俗皆計為實故。二名三摩耶。此雲假時。謂隨事緣長短不定,無有實故。佛隨世諦說三摩耶,不說迦羅,為除外道俗人邪見故。俗人著有,外道計常,若說實時更增彼計。此亦大分為言,非俱不說。論中先破彼計實時皆無有實。然毗尼制法多依實時,則顯如來亦說實時,豈是無時。故以為問,如鈔所引。答中為二,初約義釋通二佛下遮其來難,初中三義初從假釋。論中難破時已,乃雲見陰界入生滅假名為時無別等。謂時經及餘經等亦說實時,乃是隨世名字故雲假名,此與俗說假名言同義別。又准佛說則彼二皆是假名,隨彼而言故雲實耳。文雲我已說者指上文,世界法有故不妨說時非時,非實故不妨無時。立論已明,不審重問,故反責之雲不應難。亦是下次隨世釋。世界實者欲所計也。眾人訶者即指緣起,由彼計實而致譏訶,律附世相遮譏故。亦欲下三護法釋。謂受戒時分定上中下,互相敬事,令法不滅,故雲使久存等。初義約假從道以釋,後二約實從俗而釋。遮來難中。以毗尼制教隨順世諦從權建立,不可橫以真理而難俗事,以化就蕩相制是建立,故雲不應求等。”資持釋雲“次難中。論文前雲,如來為除邪見,不言迦羅,說三摩耶。謂餘經中多說假時,如上引律乃說實時,義有相違,故以為難。答中為二,初明毗尼說實意。上句正示,以下顯意。謂毗尼不許白衣外道聞故可說實時,以道眾自知非實不生邪執故。說下次明餘經說假意。通多分者道俗俱可聞故。”
△事鈔續雲“今有妄學大乘者,多貪著非時食。故具引誡之。”資持釋雲“以學語者,恥己貪嗜,濫謂大乘無時非時。故今還引大論以誡邪。”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三。
第二項犯相
犯相中分為二支一列緣
二隨釋
第一支列緣
▲事鈔雲“四緣。一是非時,二非時想,三時食,四咽咽犯。”見事鈔記卷二十三
第二支隨釋
▲ 事鈔雲“律雲。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非時者,從日中乃至明相未出。僧祇。日正中時,名時非時,若食亦犯。時過如一瞬一發,食者正犯。”資持釋雲“雲至中者此明極限,食必中前。正中亦犯故知受食必在中前。經中食時,乃當辰巳。故德卯齋,護之彌急。有聞諸佛日中食,便謂中前非蓋不知教也。”日中之義,如附錄中日中考委明。
前列緣中,雲時食者,如疏鈔所謂豆穀乳酪餅果飯菜及米汁粉汁等,從明相出至於日中,聖教所許,故名時食,非時不許妄服。若清澄之果,及蜜等,並一切堿苦辛甘不任為食之藥如胡椒黃□等,以上三類不名時食,若有病者,和合,非時開服。
△事鈔雲“五百問雲,食已,用楊枝,若灰嗽口。”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三。
第三項不犯
▲事鈔雲“律不犯者。若作黑石蜜,和米作。有病者,煮麥令皮不破,漉汗飲。若喉中吐出,還咽不犯。善見,出喉還咽,犯。”資持釋雲“黑石蜜者古記雲,用蔗糖和糯米煎成,其堅如石。雖兼時食,過中開服。有病開麥汁者以清澄故。開文不顯,故引論決之。”見事鈔記卷二十三。
▲事鈔雲“僧祇,一切豆穀麥,煮之頭不卓破者之汁。”資持釋雲“豆等頭不破者若破,非時不得飲。”見事鈔記卷三十三。
准此,非時開飲,不唯麥汁,兼及豆穀。煮之須皮不破,漉汁清澄,病者開飲。若皮微破,汁稍濃濁,即屬時食。慎之。
第三節高大床
▲ 事鈔雲“律雲,高如來八指。多論,高大悉犯,俗人八戒亦同。八指者,一指二寸。姬周尺一尺六寸,唐尺一尺三寸強。”資持釋雲“初引律示量。多論明高廣俱制,大即是廣。高量如下,廣者准業疏方三肘者不合坐。五尺四寸疏文又引阿含八種勝床俱不合升。金銀牙嚴飾故勝佛師父母從人故勝。八指下定尺數。周一尺二寸為唐一尺,其餘四寸以三寸六分為三寸,餘四分在故雲強也。”見事鈔記卷二十五。
床者,凡坐臥諸床皆屬之。床足用佛指量,佛指者每一指計周尺二寸。後段鈔文開搘腳木用人指量,人指者每一指計周尺一寸。周尺體量,如附錄中周尺考委明。
▲行宗雲“律雲除入梐孔上,謂入孔栒頭不在數也。”見戒疏記卷十五。
▲事鈔雲“僧祇,若下濕處,用八指木搘腳得。上開搘腳木,用人八指量。准此下濕處搘高者不合也。”資持釋雲“搘謂承藉之物。注明禮佛世多處床可開濕處,餘處不得。又止八寸,不得更高。”見事鈔記卷二十五。
禮佛世多處床者,今稱為拜凳也。
第四節嚴身
▲資持雲“西土以華結鬘貫首及用香油塗身,以為美飾。此方須除帶華瓔脂粉塗面等。”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第五節歌舞
▲業疏雲“作介伎樂者。介謂俳優,以人為戲弄也。樂謂金石八音之所奏也。伎通男女,即奏樂者。”濟緣釋雲“金石絲竹匏土革木謂之八音。奏進也。”見業疏記卷十。
業來持犯別相中第二章遮罪竟。
上來持犯篇中第二門持犯別相竟。
上來第二持犯篇竟。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戒體章名相別考)
諸法五位
一色法有物質之形者,又以物質為一小乘俱舍宗因而生者。
佛家建立諸法立七十五法二心法了識事物者。亦名心王。
有三門二小乘成實宗總以之收三心所法隨附於心法而起者。是為
束於五位心法所有之法,故名心所法。
立八十四法四不相應法不附隨於心法者。
三大乘法相宗五無為法常住,而不自因緣生者。
立百法
◎小乘成實宗八十四法。無一一記載之明文。今略。
◎小乘俱舍宗,為物心兩實之宗。
◎大乘法相宗,為唯心無心無物之宗。
故其次第為色、心、心所、不相應、無為。故其次第為心、心所、色、不相應、無為。
於此中攝七十五法。色法…………十一
心法……………一
心所法……四十六七十五法
不相應法……十四
無為法…………三
於此中收百法。心法……………八
心所法……五十一
色法…………十一百法
不相應法…二十四
無為法…………六
色法有質礙,而無知覺(緣慮)之用。
心王(心法)無質礙,而有知覺之用。或為緣起諸法之根本。
心王(心法)為心之主作用。總了別所對之境。
心所為心之伴作用。為心王之所有,而起貪嗔等之別作用也。舊譯曰心數。
心王(心法)同時而起之一聚心
心心所,有五平等
心所法之義,故名相應法。
三有為法
此三孔孟學會,皆有因緣之作為,故名有為法。
色法小乘俱舍五根
五境共十一法
無表色
大乘法相五根五境
五境共十一法
法處所攝色
心法小乘俱舍心法(心王)一
心所法四十六
大乘法相心法(心王)八
心所法五十一
非色非心法小乘俱舍不相應法十四
大乘法相不相應法二十四
(七十五法——戒之四科略)
日中考
持非時食戒者應注意日中之時。
比丘戒中有非時食戒。八關齋戒中亦有之。日中以後即不可食。又依僧祇律日正中時,名曰時非時。若食亦得輕罪。故知進食必在日中以前也。
日中之時,俗稱曰正午。常人每用日晷儀置於日光之下,俟日晷儀標影恰至正午。即謂是為日中之時。因即校正鍾表以此時為十二點鍾也。然以此方法常常核對,則發見可懷疑者二事。一者雖自置極精良正確之鍾表。常盡與日晷儀核對。其正午之時每與日晷儀參差少許,不能符合。二者各都市城邑之標准時鍾如上海江海關大自鍾等,其正午之時亦每見其或遲或早茫無一定也。今說明其理如下。
依近代天文學者言。普通紀日之法皆用太陽。而地球軌道原非平圓。故日之視行有盈縮。而太陽日之長短亦因是驂差不齊。泰西曆家以其不便於用。爰假設一太陽。即用真太陽中天時則謂之視午。就平午太陽。平太陽中天時謂之平午。校對鍾表者即以此時為十二點鍾。若真太陽中天時則謂之視午。就平午與視午相合或相差者大約言之。每年之中,唯有四天,平午與視午大致相合。餘均有差。相差最多者,平午比視午或早十五分,或遲十六分。其每日相差之詳細分秒,皆載在吾國教育部中央觀象台所頒發之曆書中。
若能了解以上之義。於昔所懷疑者自能袪釋。因鍾表每日有固定同一之遲速,決不許其參差。而真太陽日之長短則參差不齊。故不能以真太陽之視午而校正鍾表恒定為十二點鍾也。其各都市城邑之標准時鍾皆據平午,以教育部曆書核對即可了然。
吾人持非時食戒者,當依真太陽之視午,而定日中食時之標准。決不可誤據平午而過時也。至於如何校正鍾表可各任自意。或依平午者,宜購求教育部曆書核對,即或知每日視午之時。若如是者,倘自置精良正確之鍾表,則可不必常常校正撥動。否則仍依舊法以日晷保護政策之正午而校正鍾表,恒定是為十二點鍾。此亦無妨。但須常常核對日晷儀,常常撥動鍾表時針。因如前所說真太陽日之長短參差不齊。未能如鍾表每日有固定同一之遲速也。又近代天文學者以種種之理由,而斥日晷儀所測得者未能十分正確。此說固是。但其舛甚微無足計也。
周尺考
南山律尺量皆用周尺。今考周尺一尺二寸當唐尺一尺。事鈔謂唐朝用尺,五種不同。必以姬周尺秤以定。官市衡量,無事不平。資持記釋雲,五種者,舊雲南吳尺,短周二寸。姬周尺十寸為定。唐尺,加周二寸,尺二為尺。山東尺,加唐二寸,尺四為尺。潞州羅柯尺。加山東二寸,尺六為尺。國家不禁,致此多別。至於公用,還准周尺。參看資持記第十冊第十九卷二十一頁及下附古今尺略圖並周尺別形。
(略)
受十善戒法
南山三大部中不載。唯丙山晚年所撰釋門歸苟儀中,略明。
歸苟儀雲受十善法者,謂身三口四意三善行。此之十業,戒善之宗。今多依相,罕有受者。今謂不然。先須願祈不造眾惡,依願起行,有可承准。若不預作,輒然起善,內無軌轄,後遇罪緣,便造不止。由先無願,故造眾惡。大聖知機,故令受善。
又雲。次明受法。有師從受,無師自誓。如上三歸已,口自發言,我某甲盡形壽於一切眾生起慈仁意,不起殺心。如後九善例此,而不複繁文。
案受十善戒者,別有受十善戒經委明。今未及檢尋,且依歸苟儀文酌定受法如下。其示相文,依靈峰選佛譜十善文錄寫。可暫承用。俟後檢尋受十善戒經,再為改訂可耳。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盡形壽,受持十善戒法。三說。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盡形壽受持十善戒法竟。三結。
我某甲。盡形壽。救護生命,不殺生。
我某甲。盡形壽。給施資財,不偷盜。
我某甲。盡形壽。遵修梵行,不淫欲。若在家人,改為不邪淫。
我某甲。盡形壽。和合彼此,不兩舌。
我某甲。盡形壽。善言安慰,不惡口。
我某甲。盡形壽。作利益語,不綺語。
我某甲。盡形壽。常懷舍心,不慳貪。
我某甲。盡形壽。恒生慈湣,不嗔恚。
我某甲。盡形壽。正信因果,不邪見。
以上各一說
回向。如常可知。
南山律謂意三者,大乘初念即犯,成宗次念乃犯。次念者,所謂重緣思覺,即是後念還追前事也。今初心受持者,宜先依成宗次念之例行之。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南山道宣律祖年譜
與靈芝律師年譜)
僧傳闕略之事跡亦補記之。
惠安瑞棄大華嚴寺沙門演音撰。
隋文帝開皇十六年丙辰一歲
是年四月八日,律祖生於京兆,即都城也。有雲湖州長城或吳興丹徒者,為祖宗所出,非處也。
曾祖陳朝駙馬都尉;祖陳留太守;父名士申,吏部尚書;母姚氏。
十七年丁巳二歲
十八年戊午三歲
十九年己未四歲
二十年庚申五歲
二十一年辛酉六歲
二十二年壬戌七歲
二十三年癸亥八歲
二十四年甲子九歲
煬帝大業元年乙醜十歲
遍覽群書。
二年丙寅十一歲
三年丁卯十二歲
善閑文藻。
四年戊辰十三歲
五年己巳十四歲
六年庚午十五歲
昔在童稚,即有信心。年十有五,喟然歎曰:“世間榮祿,難可常保。”因往事日嚴寺慧頵和尚。寺在京師,隋煬帝造。
七年辛未十六歲
兩旬之間,誦法華經一部。
八年壬申十七歲
是年剃落。
九年癸酉十八歲
十年甲戌十九歲
十一年乙亥二十歲
奉詔,依智首律師受具。頂戴寶函,繞塔行道,感舍利降函,乃進受具戒。
十二年丙子二十一歲
於時佛法梗塞,寺門常閑,致於律教無處師尋。但在守文,持犯不識。
恭帝義寧元年丁醜二十二歲
唐高祖武德元年戊寅二十三歲
大唐禦世,時遭儉約;乍欲投聽,志不自由。
二年己卯二十四歲
三年庚辰二十五歲
四年辛巳二十六歲
是年,依首律師聽習律藏。才得一遍,便欲歸山坐禪。和尚教曰:“戒淨定明,慧方有據;始聽未閑,持犯焉識。”又往聽律十遍,複欲坐禪。和尚曰:“更聽十遍,可遂汝心。”又往律筵,依位伏業。時首律師命令覆講,始不敢受,辭不獲已,方乃覆文。聽二十遍,時經六載。
五年壬午二十七歲
六年癸未二十八歲
七年甲申二十九歲
是年高祖廢日嚴寺,僧徒散亂,律祖等七人配住崇義寺。寺在左衛長壽坊,舊為桂陽公主及駙馬居,駙馬亡後,公主舍宅為寺。以妻為夫造,恩深義重,敕名崇義。是年制釋門集僧軌度圖經一卷,宋時猶存,今逸。
八年乙酉三十歲
九年丙戌三十一歲
因高祖沙汰僧尼,遂隱居終南山豐德寺苧麻蘭若。
六月,創制行事鈔。鈔首標崇寺者,因取本系之寺以標名焉。
太宗貞觀元年丁亥三十二歲
思往關表,以廣聞見,於和尚前跪陳行意。和尚流涕,逮貞觀十一年七月,卒於所住。律祖撰續高僧傳中,京師崇義寺釋慧頵傳雲:“不謂風樹易喧,逝川難靜,往還十載,遂隱終天,悲哉!”
是年周遊講肆。所造鈔三卷,未及覆冶,人遂抄寫。准諸鈔疏卷尾批文,律祖造鈔,應是始於武德九年,成於貞觀元年。有謂九年六月為絕筆時者,良恐非是。
又出拾毗尼義鈔三卷,助釋行事鈔,草稿才成,即流新羅,此方絕本。至宣宗大中四年,彼國附還。元有三卷,下卷已逸,後以兩卷開為四卷。
日本古目錄,屢雲律鈔料簡一卷,道宣述。此土久逸,不詳制作年代,附記於此。
二年戊子三十三歲
三年己醜三十四歲
四年庚寅三十五歲
遠觀他表,北遊並晉,東達魏土。
律祖初作事鈔,未題制作人名。後有一本流到相州,法礪律師歎為的當,恒披看之,疑是首律師作。後律祖至相州,見礪律師,因敘問律宗之事,乃雲:“近收得一本行事鈔,甚被時機,未審何人制作?”以示律祖。祖雲:“餘所作也。”礪律師驚異,遂請題名。律祖乃於三卷首,皆書京兆崇義寺等雲雲。礪律師於法題之下,名題之上,中間空處,皆注八字贊美之詞,即是“作者非無標名題別”等也。
礪律師於貞觀九年十月卒,戒疏卷尾批文雲:“法礪律師,當時峰岫,遠依尋讀,始得一月,遂即物故,撫心之痛,何可言之!”律祖往依,未審何年,附記於此。
五年辛卯三十六歲
六年壬辰三十七歲
七年癸巳三十八歲
八年甲午三十九歲
吳越景霄簡正記雲:“事鈔重修時處者,貞觀八年河中府隰州益詞穀,因遊靈跡,暫道幽岩,棲禪寂定,觀前述作,審定文詞,遂乃重修。”今解,據戒疏卷尾批文雲:“貞觀四年,遠觀他表,北遊並晉,東達魏土,依礪律師,始得一月,遂即物故,乃返泌部由中,為擇律師又出鈔三卷,乃以前本,更加潤色,筋脈相通。”若據此文,重修事鈔乃在礪律師卒後,為貞觀九年後也。但古德傳說,皆雲八年重修,故記於此。
是年出隨機羯磨一卷,含注戒本一卷,戒本疏三卷,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一卷。
九年乙未四十歲
九年春,因遊方次,於泌部綿上縣鸞巢村僧坊,出隨機羯磨疏兩卷。
是年四月,智首律師卒。律祖撰續高僧傳中,京師宏福寺釋智首傳雲:‘餘嘗處末塵,向經十載,具觀盛他,不覺謂之生常,初未之欽遇也,乃發憤關表,具覿異徒,溢目者希,將還京輔,忽承即世,行相自崩,返望當時,有逾天岸,鳴呼可悲之深矣!’於時母氏尚存,乃返隰列,出尼注戒本一卷。貞觀中出,未詳年代,附記於此。今亦逸矣。
十年丙申四十一歲
十一年丁酉四十二歲
是年春末,於隰州益詞穀中撰量處輕重儀一。
十二年戊戌四十三歲
十三年己亥四十四歲
十四年庚子四十五歲
十五年辛醜四十六歲
十六年壬寅四十七歲
是年母卒。性不狎喧,樂居山野,乃往終南。
十七年癸卯四十八歲
十八年甲辰四十九歲
十九年乙巳五十歲
出比丘尼鈔三卷。
宋所傳比丘尼鈔,疑為唐西明寺道世,又名玄惲所撰。彼開出毗尼討要,與尼鈔對校,甚相符合,惟廣略異耳。若以尼鈔與事鈔較,歧異頗多。故日本古德多判為道世所撰。今所傳者,即此本也。
二十年丙午五十一歲
是年始隱終南山豐德寺。擯影不出。
二十一年丁未五十二歲
重修隨機羯磨,分為二卷。
仲冬,刪定僧戒本一卷。
二十二年戊申五十三歲
重出隨機羯磨疏,二月二十七日讀訖,增為四卷。
二十三年己酉五十四歲
高宗永徽元年庚戌五十五歲
重修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一卷。
重修含注戒本並疏,至二年九月十九日方訖,含注戒本二卷,疏四卷。
二年辛亥五十六歲
出刪定尼戒本一卷,已逸。
三年壬子五十七歲
四年癸醜五十八歲
五年甲寅五十九歲
六年乙卯六十歲
顯慶元年丙辰六十一歲
二年丁巳六十二歲
三年戊午六十三歲
以貞觀二十年擯影山林,終於顯慶二年,十有二載。三年,高宗為皇太子建西明寺,詔為上座,乃居京師。
四年己未六十四歲
制釋門章服儀一卷,此年重修。
制護僧物制一卷,宋時尚存,今逸。
制教俗士設齋一卷,不詳撰集年代,已逸。
又淨心誡觀法一卷,在隋州興唐伽藍夏安居撰,不詳年代。並附記於此。
五年庚申六十五歲
龍朔元年辛酉六十六歲
居終南山北,澧福二水之陰,清官鄉淨業寺。
二年乙醜七十歲
乾封元年丙寅七十一歲
二年丁卯七十二歲
二月八日,創築戒壇於終南山淨業寺。四方嶽瀆沙門,尋聲遠集者,二十餘人。至於夏初,眾侶更集。重受具戒,多是遠人。為出戒壇圖經一卷。
二月十四日,於淨業寺結大界淨地;並出淨廚誥一卷,宋時尚存,今逸。
一月末,數感人天相尋,撰律相感通傳一卷。
季春,感靈,出祇洹寺圖經二卷。唐季已逸,北宋中葉自日本將至。
重修量處輕重儀一卷。
十月三日,設無遮大會。午時,道俗鹹聞天樂異香,律祖斂容遷化。
初窆於壇穀;至三年,高宗敕問。豐德寺主具事奏聞,請依西國法茶毗。得舍利,立塔三所,一在豐德寺,一在安豐坊,一在靈感寺。
懿宗鹹通四年,並安豐坊舍利入靈感寺同起一塔。鹹通十五年敕謐及塔號,僧傳作十年也。
謹案此譜舊稿題雲:“南山大師撰集時代略譜,附修學遺事。”即再版四分律戒相表記附錄南山律苑叢書出版預告中之第十三種是也。舊稿沒有案語及跋記雲:“案南山大師撰集如上列者,其中惟有隨機羯磨入藏流傳,刪定僧戒本感通傳世有刊本。其它悉於南宋之季,佚失不傳。近乃得自東瀛,由天津刻經處刊板,彙為一帙,名曰南山律要。學者讀之,當如何歡忻踴躍而生難遭之想耶。後二十二年,歲次癸酉。九月十九日編錄,二十日錄訖。匆遽握管,不無舛訛。俟後重修而訂正焉。演音書時春秋五十四初度。”新稿增修之處甚多,改題今名。但無案語跋記。原稿朱標句讀,二埋法師錄寄弘化月刊,為便排版,改新式標點。其說明亦自各歲下方移至次行。茲依弘化月刊款式。並承二埋法師。以所錄新稿副本寄示,俾得與弘化月刊互校,勘正訛字。複承圓拙法師見告,晚晴書簡中,有擬將南山靈芝二譜附於南山律在家備覽之計畫。因將兩譜收入附錄。靈芝年譜,大師僅謄清至三十五歲,遂即示寂。所幸以後各歲,草稿中均已寫明要事,並標記所根據書目卷頁。二埋法師依草稿逐次檢出,賡續編成。錄登弘化月刊,閱者鹹皆贊喜。案靈芝著述,我國久佚,近始得自日本。惟雜著芝園集二十卷僅存三卷。其餘均由天津刻經處刊出。大師將日刊南山三大部及靈芝疏記諸本,校訂天津刊本,補列科文,體例詳明,標點精密,極便研究。倘遇機緣,擬隨時編校,收入大藏,以弘律化。
癸巳中秋大藏經會謹識
靈芝律師年譜
宋仁宗慶曆八年戊子一歲
師名元照,字湛然,自號安忍子;餘杭唐氏。
皇佑元年己醜二歲
二年庚寅三歲
三年辛卯四歲
四年壬辰五歲
五年癸巳六歲
至和元年甲午七歲
二年乙未八歲
嘉佑元年丙申九歲
二年丁酉十歲
三年戊戌十一歲
四年己亥十二歲
五年庚子十三歲
六年辛醜十四歲
七年壬寅十五歲
八年癸卯十六歲
英宗治平元年甲辰十七歲
二年乙巳十八歲
本傳雲:“初依祥符寺慧鑒律師。十八通誦妙法蓮華經,試中得度;遂專學毗尼。”案:考上權府書,謂“自齠齔出家,冠年比試獲中,洎落發稟戒”雲雲。應是七八歲出家,而未落發;十八比試獲中乃落發,書中所謂冠年者,應是十八,非二十也。
三年丙午十九歲
四年丁未二十歲
神宗熙寧元年戊申二十一歲
案:依天台神悟法師,是此後數年中事。淨土禮懺儀自序雲:“自下壇來,便知學律。但秉性庸薄,為行不肖。後遇天台神悟法師,苦口提誨,始知改跡。遂乃深求祖教,博究佛乘。”
本傳雲:“後見神悟謙公講天台教觀,遂摳衣出其門。博究群宗,以律為本。悟曰:近世律學中微,汝當明法華以弘四分。”
二年己酉二十二歲
三年庚戍二十三歲
戒體章雲:“熙寧三年後安居日。於南山祖師羯磨疏,錄出戒體章,顧眄前賢後進,議論遞作,得失亙見;故直敘大略雲。”
四年辛亥二十四歲
五年壬子二十五歲
六年癸醜二十六歲
七年甲寅二十七歲
八年乙卯二十八歲
九年丙辰二十九歲
十年丁巳三十歲
案:自溫台還祥符,是此前數年中事。
上權府運使論增戒書雲:“熙寧間,自溫台遊方還本受業院。在祥符寺之東南隅,閉戶專業,謝去人事。乘閑揮塵,贊述戒律。無何,謬為人所知,遂有遠方之朋,負笈日至而學焉。每患正法下衰,人情鄙薄,僧網解紐非一日矣。輒不自料,頗有意於扶持。故夫來者,必博之以禪智,約之以法律,持盂丐食以充其口腹,疏布裁衣以蔽其形苦。日加溯引,夕增勵修,出處語默,率遵於佛制。如是數年間,罔敢自怠。”
元豐元年戊午三十一歲
本傳雲:“元豐元年春三月,從廣慈慧才法師受菩薩戒於雷峰。方羯磨,觀音像放光明,初貫寶焰,漸散講堂,燈炬月光,皆為映奪。淨慈法真禪師為作戒光記。師乃博究頓漸律儀。南山一宗,蔚然大振。”
南山律師撰集錄雲:“在昔尊道輔教之士,嘗攬諸名題,集為別錄。但搜括未詳,時代差誤,布厝紊雜,不足披檢。今以內典開元等錄,及戒疏後序諸文批志,看詳對會,重纂一本。時皇宋元豐改號之歲後安居日重錄。”
秀州普照院多寶塔記雲:“逮於元豐改元戊午仲秋,跨一十六載,役工方畢。……餘以經從,獲究始末。輒複命筆為之記雲。”
二年己未三十二歲
三年庚申三十三歲
受戒方便雲:“元豐三年,為諸沙彌出。”
四年辛酉三十四歲
上漕府運使論增戒書雲:“貪道自齠齔出家,冠年比試獲中。洎□落發稟戒,潛心於佛乘十有六載。……然將行古道,必反常情。往往同儔輩以為矯異駭眾,而窺伺短失者有矣。……以致彼徒率因行事有所不同,夙懷忿慍;乃乘是增戒之勢,以致鬥訟。其意無他,直欲以無辜之人,陷於縲絏之中耳。自念與時寡合,一無勢援,獨力不能加眾,厥或枉遭形戮,固無惜於一身,但恐遏絕律風,使無聞於後世耳。”
案:增戒者,因已受之戒未能優勝,再令其重受也。律論並明其法,古德亦有行之者。時人不知,謂為跪異,因致構訟;群見原文。
上書之年,依“落發稟戒十有六載”之言,而推計之,約在此歲,或前歲。
五年壬戌三十五歲
六年癸亥三十六歲
七年甲子三十七歲
八年乙醜三十八歲
為義天僧統開講要義序雲:“高麗王子弘真佑世廣智僧統義天,同弟子壽良,航海求法,首登師門,元豐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借館伴主客學士楊傑就寺請師升座,發揚綱要;義天瞿然避席作禮,請所著書,歸遼東摹板流通。”
哲宗元佑元年丙寅三十九歲
二年丁卯四十歲
台州慈德院重修大殿記雲:“元祐二年仲冬月,予以結界之命,因過是院;而仲元者,具狀本末,丐文為記,辭不獲已,試複敘雲。”
三年戊辰四十一歲
行宗記序雲:“於是載思載覽,隨說隨鈔,彌曆歲華,遽盈卷軼;考名責質,搜古評今,俾得利鈍以兼資,冀說行而兩遂,尤慚寡薄,莫盡玄微,或所未安,以俟來裔!時元祐三年夏安居竟,在東安碧沼蘭若絕筆,因題序雲。”
四年己巳四十二歲
五年庚午四十三歲
六年辛未四十四歲
七年壬申四十五歲
八年癸酉四十六歲
紹聖元年甲戌四十七歲
臨安無量院彌陀像記雲:“元祐八年上元日,集眾瞻禮,海淵乃述誠說偈,發大弘誓,真像腹中,是日供五百羅漢,設會飯僧以落之。越明年四月八日,莊嚴圓備,儀相妙好,輝彩煥發。由是一方之人,得以歸向,百世之下,得以流通。……淵聞予屬意此道,累以記文為請,遂援亳直書,以塞其命。”
二年乙亥四十八歲
三年丙子四十九歲
上權府朝奉論慈湣三藏集書雲:“貧道少小辭親,冠年從道,尋師務學,負笈橫經,於茲三十一臘矣。不料寡薄,謬為師首,在處養徒,晨夕講訓,上酬佛祖開悟之恩,次報王臣存護之德。頃以前任太守王公修撰持遣公符,邀命至此,俾於南寺重建戒壇,方欲糾募豪族,發首興工。無何,諸師見忌,異論鋒起,以謂慈湣集乃貧道自撰,假彼名字,排我宗門;會不知此文得於古藏,編於舊錄,不省寡聞,輒懷私忿;以至訟於公府,幹我長吏。”
上書之年,依“少小辭親……於茲三十一臘矣。”之言,而推計之,約在此歲。
台州順感院轉輪藏記雲:“台城順感院,石晉天福中郡人胡都使舍宅為之,始名報國;今朝祥符初,改賜今額。師徒繼世,甲乙住持,久不得人,寥落滋甚。熙寧十年,郡吏臨華,寺僧希湛,相與募緣建轉輪經藏,洎法堂僧堂三門鍾鼓台房廊廚庫等,於茲僅二十年,然猶興葺未已,所費無慮一千萬錢。……故為書其始末,以告同道雲。”
作記之年,依“熙寧十年,……於茲僅二十年。”之語,而推計之,約在此歲。
四年丁醜五十歲
元符元年戊寅五十一歲
建明州開元寺戒壇誓文雲:“紹聖五年二月十五日沙門元照謹誓。”
案:哲宗紹聖五年,改為元符元年。
二年己卯五十二歲
三年庚辰五十三歲
徽宗建中靖國辛巳五十四歲
崇寧元年壬午五十五歲
二年癸未五十六歲
三年甲申五十七歲
四年乙酉五十八歲
五年丙戌五十九歲
大觀元年丁亥六十歲
越州龍泉寺彌陀寶閣記雲:“越州餘姚疽泉寺,經始於東晉鹹康中,逮今大觀丁亥,凡八百五十載。……大觀改元仲秋晦記。”
二年戊子六十一歲
三年己醜六十二歲
四年庚寅六十三歲
政和元年辛卯六十四歲
授大乘菩薩戒儀雲:“政和元年,歲在辛卯,安居中為眾僧錄出。”
二年壬辰六十五歲
三年癸巳六十六歲
四年甲午六十七歲
五年乙未六十八歲
六年丙申六十九歲
大小乘論雲:“律師臨終口授,門弟子守傾執筆。”
本傳雲:“政和六年秋九月一日,集眾諷普賢行願品,跌坐而化;湖上漁人,皆聞天樂聲。壽六十九歲,僧臘五十一夏。葬於寺之西北,謐曰大智,塔曰戒光。”
弘公律師撰大智律祖年譜,繕清至三十五歲,乃竟生西;以下但有草稿,寫明要事,附記出處。展讀興悲,曆經三載,同學一再慫恿,謹依原稿錄出,俾成其全。噫!蠅附驥尾,終有未安,同道辱教,為幸甚焉!
辛卯前安居日雪峰寺二埋謹識
詩詞
喝火令
故國今誰生?胡天月已西。朝朝暮暮笑迷迷,記否天津橋上杜鵑啼?記否杜鵑聲裏幾色順民旗?
《茶花女遺事》演後感賦
東鄰有兒背佝僂,西鄰有女猶含羞。
蟪蛄寧識春與秋,金蓮鞋子玉搔頭。
拆度眾生成佛果,為現歌台說法身。
孟旃不作吾道絕,中原滾地皆胡塵。
詠山茶花
瑟瑟寒風剪剪催,幾枝花發水雲隈。
淡妝寫出無雙品,芳信傳來第二回。
春色鮮鮮勝似錦,粉痕豔豔瘦於梅。
本來桃李羞同調,故向百花頭上開。
右餘近作《山茶花》詩也。格效東瀛詩體,愧鮮形貌之似。近讀東瀛山根立庵先生佳作,而拙作益覺如土飯塵羹矣。先生《詠山茶花詩》雲:“前身嘗住建溪濱,國色由來出素貧。淩雪知非青女匹,耐寒或與水仙親。豐腴坡老詩中相,明豔涪翁賦裏人。莫被渡江梅柳妒,群芳凋日早回春。”
己亥歲暮之月惜霜仙史成蹊。
初夜
眉月一彎夜三更,畫屏深處寶鴨篆煙青。唧唧唧唧,唧唧唧唧,秋蟲繞砌鳴。小簟涼多睡味清。
春夜
金穀園中,黃昏人靜,一輪明月,恰上花梢。月圓花好,如此良宵,莫把這似水光陰空過了!英雄安在,荒塚蕭蕭。你試看他青史功名,你試看他朱門錦繡,繁華如夢,滿目蓬篙!天地逆旅,光陰過客,無聊。倒不如閑非閑是盡拋去,逍遙。倒不如花前月下且遊遨,將金樽倒。海棠睡去,把紅燭燒;茶蘼開未,把揭鼓敲。莫教天上嫦娥將人笑。
冬夜客感
紙窗吹破夜來風,砭骨寒添漏未終。
雲掩月殢光慘白,簾飄燭影焰搖紅。
無心難定去留計,有淚常拋夢寐中。
煩惱自尋休自怨,待將情事訴歸鴻。
朝遊不忍池
鳳泊鸞飄有所思,出門悵惘欲何之。
曉星三五明到眼,殘月一痕纖似眉。
秋草黃枯菡萏國,紫薇紅濕水仙祠。
小橋獨立了無語,瞥見林梢升曙曦。
醉花陰·閨怨
落盡楊花紅板路,無計留春住。獨立玉闌幹,欲訴離愁,生怕籠鸚鵡。樓頭又見斜陽暮,怎耐歸期誤。相憶夢難成,芳草天涯,極目人何處?
為老妓高翠娥作
殘山剩水可憐宵,
慢把琴樽慰寂寥。
頓老琵琶妥娘曲,
紅樓暮雨夢南朝。
人病
人病墨池幹,南風六月寒。
肺枯紅葉落,身瘦白衣寬。
人世兒儕笑,當門景色闌。
昨宵夢王母,猛憶少年歡。
偶得佳句留贈蘋香
滄海狂瀾聒地流,新聲怕聽四弦秋。
如何十裏章台路,只有花枝不解愁。
最高樓上月初斜,慘綠愁紅掩映遮。
我欲當筵拼一哭,那堪重聽後庭花。
殘山剩水說南朝,黃浦東風夜卷潮。
河滿一聲驚掩面,可憐腸斷玉人簫。
口占贈李蘋香
子女平分二十周,
那堪更作狹邪遊。
只因第一傷心事,
紅粉英雄不自由!
和補園贈天韻閣主人元韻
慢將別恨怨離居,一幅新愁和淚書。
夢醒揚州狂杜牧,風塵辜負女相如。
馬纓一樹個儂家,窗外珠簾映碧紗。
解道傷心有司馬,不將幽怨訴琵琶。
伊誰情種說神仙,恨海茫茫本孽緣。
笑我風懷半消卻,年來參透斷腸禪。
閑愁檢點付新詩,歲月驚心發已絲。
取次花叢懶回顧,休將薄悻怨微之。
東京十大名士追薦會即席賦詩
蒼茫獨立欲無言,落日昏昏虎豹蹲。
剩卻窮途兩行淚,且來瀛海吊詩魂。
故國荒涼劇可哀,千年舊學半塵埃。
沉沉風雨雞鳴夜,可有男兒奮袂來。
和冬青館主題京伶瑤華畫扇四絕
素心一瓣證前因,惻惻靈根渺渺神。話到華年怨遲暮,美人香草哭靈均。(瑤華工繪蘭,有清古之趣)
承平歌舞憶京華,紫陌青驄踏落花。記得春風樓畔路,琵琶彈徹雁行斜。(瑤華善彈琵琶,負重名,為長安諸伶之冠)
顰鼓漁陽感劫塵,鶯花無複舊時春。(自去年變起,謝絕塵網,不複彈此調矣!)瀟瀟暮雨徐娘怨,憶否江南夢裏人。(滬上女校書徐琴仙亦擅琵琶。今老矣,猶零落風塵)
長安子弟歎飄零,(去年亂後,大半來滬)曾向紅羊劫裏經。莫問開元太平曲,傷心回首舊門庭。
照紅詞客介香夢詞人屬題采菊圖,為賦二十八字
田園十畝老煙霞,
水繞籬邊菊影斜。
獨有閑情舊詞客,
春花不惜惜秋花。
題自作山茶花畫小幅
回闌欲轉,低弄雙翹紅暈淺。記得兒家,記得山茶一樹花。
乙已冬夜,息霜寫於日京小迷樓。三郎(印)
聯語題城南草堂
隱居求志
閉戶著書
歌詞
祖國歌
上下數千年,一脈延,文明莫與肩。
縱橫數萬裏,膏腴地,獨享天然利。
國是世界最古國,民是亞洲大國民。
嗚呼,大國民,嗚呼,唯我大國民!
幸生珍世界,琳琅十倍增聲價。
我將騎獅越昆侖,駕鶴飛渡太平洋,誰與我仗劍揮刀?
嗚呼,大國民,誰與我鼓吹慶升平?
大中華
萬歲!萬歲!萬歲!赤縣膏腴神明裔。
地大物博,相生相養,建國五幹餘歲。
振衣昆侖之巔,濯足扶桑之漪。
山川靈秀所鍾,人物光榮永垂。
猗歟哉!偉歟哉!仁風翔九畿。
猗歟哉!偉歟哉!威靈振四夷!
萬歲!萬歲!萬萬歲!
我的國
(一)
東海東,波濤萬丈紅。朝日麗天,雲霞齊捧,五洲惟我中央中。二十世紀誰稱雄?請看赫赫神明種。我的國,我的國,我的國萬歲,萬歲萬萬歲!
(二)
昆侖峰,縹緲千尋聳。明月天心,乘星環拱,五洲惟我中央中。二十世紀誰稱雄?請看赫赫神明種。我的國,我的國,我的國萬歲,萬歲萬萬歲!
哀祖國
小雅盡廢兮,
出車采薇矣。
豺狼當途兮,
人類其非矣。
鳳鳥兮,
河圖兮,
夢想為勞矣。
冉冉老將至兮,
甚矣吾衰矣。
朝陽(男聲四部合唱)
觀朝陽耀靈東方兮,
燦莊嚴偉大之靈光。
彼長眠之空暗暗兮,
流絳彩以輝煌。
觀朝陽耀靈東方兮,
燦莊嚴偉大之靈光。
彼冥想之海沉沉兮,
蕩金波以飛揚。
惟神、惟神,
創造世界,
創造萬物,
賜予光明,
賜予幸福無疆。
觀朝陽耀靈東方兮,
感神恩之久長。
隋堤柳(仿詞體)
甚西風吹醒隋堤衰柳,江山非舊,只風景依稀,淒涼時候。零星舊夢半沉浮,說閱盡興亡,遮難回首。昔日珠簾錦幕,有淡煙一抹,纖月盈鉤。
剩水殘山故國秋。知否,知否,眼底離離麥秀。說甚無情,情絲踠到心頭。杜鵑啼血哭神州,海棠有淚傷秋瘦。深愁淺愁難消受,誰家庭院笙歌又。
憶兒時
春去秋來,歲月如流,遊子傷漂泊。
回憶兒時,家居嬉戲,光景宛如昨。
茅屋三椽,老梅一樹,樹底迷藏捉。
高枝啼鳥,小川遊魚,曾把閑情托。
兒時歡樂,斯樂不可作。
兒時歡樂,斯樂不可作。
男兒(前調)
男兒自有千古,
莫等閑覷。
孔佛耶回精誼,
道毋陂岐。
發大願作教皇,
我當爐冶群賢。
功被星球十方,
贊無數年。
送別
長亭外,古道邊,
芳草碧連天。
晚風拂柳笛聲殘,
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觚濁酒盡餘歡,
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
芳草碧連天。
晚風拂柳笛聲殘,
夕陽山外山。
留別(二部合唱)
滿斟綠醑留君住,
莫匆匆歸去!
三分春色二分愁,
更一分風雨。
花開花落都來幾許,
且高歌休訴!
不知來歲牡丹時,
再相逢何處!
春郊賽跑
跑!跑!跑!
看是誰先到。
楊柳青青,
桃花帶笑,
萬物皆春,
男兒年少。
跑!跑!跑!
跑!跑!
錦標奪得了。
春遊曲(三部合唱)
春風吹面薄於紗,
春人妝束淡於畫。
遊春人在畫中行,
萬花飛舞春人下。
梨花淡白菜花黃,
柳花委地芥花香。
鶯啼陌上人歸去,
花外疏鍾送夕陽。
早秋
十裏明湖一葉舟,
城南煙月水西樓。
幾許秋容嬌欲流,
隔著垂楊柳。
遠山明淨眉尖瘦,
閑雲飄忽羅紋縐。
天末涼風送早秋,
秋花點點頭。
秋夜
眉月一彎夜三更,
畫屏深處寶鴨篆煙青。
唧唧唧唧,
唧唧唧唧,
秋蟲繞砌鳴。
小簟涼多睡味清。
秋夜
日落西山,一片羅雲隱去。萬種情懷,安排何處?卻妝出嫦娥,玉宇瓊樓緩步。天高氣清,滿庭風露。問耿耿銀河,有誰引渡。四壁涼蛩,如來相語。盡遣了閑愁,聊共月華小住。如此良宵,人生難遇!
寒蟬吟罷,驀然螢火飛流。夜涼如水,月掛簾鉤。愛星河皎潔,今宵雨斂雲收。蟲吟侑酒,掃盡閑愁。聽一枝長笛,有誰人倚樓。天涯萬裏,情思悠悠。好安排枕簟,獨尋睡鄉優遊。金風颯颯,底事悲秋?
秋感
(一)
黃沙烈烈吹南風,燕啄王孫將母同。洛陽門前銅駝泣,會見汝在荊棘中。
(二)
新亭名士淚沾衣,風景不殊江河非。金狄已去冬青死,猶有寒蝶東園飛。
悲秋
西風乍起黃葉飄,
日夕疏林杪。
花事匆匆,夢影迢迢,
零落憑誰吊。
鏡裏朱顏,愁邊白發,
光陰暗催人老。
縱有千金,縱有千金,
千金難買年少。
冬
一簾月影黃昏後,
疏林掩映梅花瘦。
牆角嫣紅點點肥,
山茶開幾枝。
小閣明窗好伴侶,
水仙淩波淡無語。
領頭不改青蔥蔥,
猶有後凋松。
鶯
喜春來日暖風和,
園林花放新鶯啼。
喜春來日暖風和,
園林花放新鶯啼。
聽花音清音百囀,
嚦嚦嚦嚦。
聽花間清音百囀,
嚦嚦嚦嚦。
嚦,嚦嚦嚦嚦嚦嚦,
嚦嚦嚦。
夢
哀遊子煢煢其無依兮,在天之涯。惟長夜漫漫而獨寐兮,時恍惚以魂馳。夢偃臥搖籃以啼笑兮,似嬰兒時。母食我甘餎與粉餌兮,父衣我以彩衣。
哀遊子愴愴而自憐兮,吊形影悲。惟長夜漫漫而獨寐兮,時恍惚以魂馳。夢揮淚出門辭父母兮,歎生別離。父語我眠食宜珍重兮,母語我以早歸。
月落烏啼,夢影依稀,往事知不知?淚半生哀樂之長逝兮,感親之恩其永垂。
月
仰碧空明明,朗月懸太清。
瞰下界擾擾,塵欲迷中道!
惟願靈光普萬方,蕩滌垢滓揚芬芳。
虛渺無極,聖潔神秘,靈光常仰望!
惟願靈光普萬方,蕩滌垢滓揚芬芳。
虛渺無極,聖潔神秘,靈光常仰望!
仰碧空明明,朗月懸太清。
瞰下界暗暗,世路多愁歎!
惟願靈光普萬方,拔除痛苦散清涼。
虛渺無極,聖潔神秘,靈光常仰望!
惟願靈光普萬方,拔除痛苦散清涼。
虛渺無極,聖潔神秘,靈光常仰望!
月夜
纖雲四卷銀河淨,
梧葉蕭疏搖月影。
剪徑涼風陣陣緊,
暮鴉棲止未定。
萬裏空明人意靜,
呀!是何處,敲徹玉磬,
一聲聲清越度幽嶺。
呀!是何處,聲相酬應,
是孤雁寒砧並。
想此時此際幽人應獨醒,
倚欄風冷。
落花
紛,紛,紛,紛,紛,紛……
惟落花委地無言兮,化作泥塵;
寂,寂,寂,寂,寂,寂,……
何春光長逝不歸兮,永絕消息。
憶春風之日暄,芳菲菲以爭妍。
既乘榮以發秀,倏節易而時遷,春殘。
覽落紅之辭枝兮,傷花事其闌珊,已矣!
春秋其代序以遞嬗兮,俯念遲暮。
榮枯不須臾,盛衰有常數!
人生之浮華若朝露兮,泉壤興衰;
朱華易消歇,青春不再來。
天風(二部合唱)
雲滃滃,雲滃滃,擁高峰。氣蔥蔥,極。蒼聳聳,蒼聳聳,淩絕頂,側足縹緲乘天風。咳唾生明珠,吐氣噓長虹。俯視培婁之壘壘,煙斑黛影半昏蒙。仰視寥廓之明明,天風回碧空。
漭洋洋,漭洋洋,浮巨溟。紛蒙蒙,紛蒙蒙,接蒼穹。浪淘淘,浪淘淘,攢鋩鋒。揚泄汗漫乘天風。散發粲雲霞,長嘯驚蛟龍。俯視積流之茫茫,百川四瀆齊朝宗。仰觀寥廓之明明,天風回碧空。
天風蕩吾心魄兮,絕於塵埃之外遊神太虛。
天風振吾衣袂兮,超乎萬物之表與世長遺。
豐年(二部合唱)
(一)五日一風,十日一雨,太平樂利賡多黍。穀我婦子,娛我黃耇,歡騰熙洽歌大有。年豐國昌,惟天降德垂嘉祥。穰穰穰穰穰穰,惟天降德垂嘉祥。穰穰攘禳禳禳,歲複歲兮富康。歲複歲兮富康。
(二)我倉既盈,我庾惟億,頌聲載路慶豐給。萬寶告成,萬物生茂,躋堂稱觴介眉壽。年豐國昌,惟天降德垂嘉祥。穰穰穰穰穰穰,惟天降德垂嘉祥。穰穰穰穰穰穰,歲複歲兮富康。歲複歲兮富康。
采蓮(三部合唱)
采蓮複采蓮,
蓮花蓮葉何蹁躚!
露華如珠月如水,
十五十六清光圓。
采蓮複采蓮,
蓮花蓮葉何蹁躚!
歸燕(四部合唱)
幾日東風過寒食,
秋來花事已闌珊。
疏林寂寂雙燕飛,
低徊軟語語呢喃。
呢喃,呢喃,
雕梁春去夢如煙,
綠蕪庭院罷歌弦。
烏衣門巷捐秋扇,
樹杪斜陽淡欲眠。
天涯芳草離亭晚,
不如歸去歸故山。
故山隱約蒼漫漫。
呢喃,呢喃,
不如歸去歸故山。
西湖(三部合唱)
看明湖一碧,六橋鎖煙水。塔影參差,有畫船自來去。垂楊柳兩行,綠染長堤。颺晴風,又笛韻悠揚起。
看青山四圍高峰南北齊。山色自空濛,有竹木媚幽姿。探古洞煙霞,翠撲須眉霅暮雨,又鍾聲林外起。
大好湖山美如此,獨擅天然美。明湖碧無際,又青山綠作堆。漾晴光瀲灩,帶雨色幽奇。靚妝比西子,盡濃淡總相宜。
晚鍾(三部合唱)
大地沉沉落日眠,平墟漠漠晚煙殘。
幽鳥不鳴暮色起,萬籟俱寂叢林寒。
浩蕩飄風起天杪,搖曳鍾聲出塵表。
綿綿靈響徹心弦,幽思凝冥杳。
眾生病苦誰持扶?塵網顛倒泥塗汙。
惟神憫恤敷大德,拯吾罪過成正覺;
誓心稽首永皈依,暝暝入定陳虔祈。
倏忽光明燭太虛,雲端仿佛天門破;
莊嚴七寶迷氤氳,瑤華翠羽垂繽紛。
浴靈光兮朝聖真,拜手承神恩!
仰天衢兮瞻慈雲,忽現忽若隱。
鍾聲沉暮天,神恩永存在。
神之恩,大無外!
長逝
看今朝樹色青青,
奈明朝落葉凋零。
看今朝花開灼灼,
奈明朝落紅飄泊。
惟春與秋其代序兮,
感歲月之不居。
老冉冉以將至,
傷青春其長逝。
幽居
唯空穀寂寂,有幽人抱貞獨。
時逍遙以徜徉,在山之麓。
撫磐石以為床,翳長林以為屋。
眇萬物而達觀,可以養足。
唯清溪沉沉,有幽人懷靈芬。
時逍遙以徜徉,在水之濱。
揚素波以濯足,臨清流以低吟。
睇天宇之寥廓,可以養真。
清涼歌五首
(一)清涼
清涼月,月到天心光明殊皎潔。今唱清涼歌,心地光明一笑呵。清涼風,涼風解慍暑氣已無蹤。今唱清涼歌,熱惱消除萬物和。清涼水,清水一渠滌蕩諸汙穢。今唱清涼歌,身心無垢樂如何。清涼,清涼,無上究竟真常。
(二)山色
近觀山色蒼然青,其色如藍。遠觀山色鬱然翠,如藍成靛。山色非變,山色如故,目力有長短,山近漸遠,易青為翠。自遠漸近,易翠為青。時常更換,是山緣會。幻想現前,非幻翠幻,而青亦幻。是幻,是幻,萬法皆然。
(三)花香
庭中百合花開,晝有香,香淡如,入夜來,香乃烈。鼻觀是一,何以晝夜濃淡有殊別。自晝眾喧動,紛紛俗務縈。目視色,俗務縈。目視色,耳聽聲,鼻觀之力,分於耳目喪其靈。心清聞妙香,用志不分,乃凝於神,古訓好參詳。
(四)世夢
卻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人生自少而壯,自壯而老。俄入胞胎,俄出胞胎,又入又出無窮已。生不知來,死不知去,蒙蒙然,冥冥然,千生萬劫不自知。非真夢歟。枕上片時春夢中,行盡江南數千裏。今貪名利,梯山航海,豈必枕上爾。莊生夢蝴蝶,孔子夢周公,夢時固是夢,醒時何非夢。曠大劫來,一時一刻皆夢中。破盡無明,大覺能仁,如是乃為夢醒漢,如是乃名無上尊。
(五)觀心
世間學問義理淺,頭緒多似易而反難。出世學問義理深,線索一雖難而似易,線索為何,現在一念心性應尋覓。試觀心性,在內歟,在外歟,在中間歟,過去歟,現在歟,或未來歟,長短方圓歟,青黃赤白歟,覓心了不可得,便悟自性真常。是應直下信入,未可錯下承當。試觀心性,內外中間,過去現在未來,長短方圓,青黃赤白。
三寶贊
(一)人天長夜,宇宙黯暗誰啟以光明?三界火宅,眾苦煎迫誰濟以安寧?大悲大智大雄力;南無佛陀耶!昭朗萬有,衽席群生,功德莫能名!今乃知,唯此是,真正歸依處。盡形壽,獻身命。信受勤奉行!
(二)二諦總持,三學增上恢恢法界身。淨德既圓,染患斯寂蕩蕩涅槃城。眾緣性空唯識現,南無達摩耶!理無不彰,蔽無不解,煥乎具大明。今乃知,唯此是,真正歸依處。盡形壽,獻身命。信受勤奉行!
(三)依淨律儀,成妙和合靈山遺芳型。修行證果,弘法利世焰續佛燈明。三乘聖賢何濟濟?南無僧伽耶!統理人眾,一切無礙,住持正法城。今乃知,唯此是,真正歸依處。盡形壽,獻身命。信受勤奉行!
挽歌
月落烏啼,
夢影依稀,
往事知不知?
泊半生哀樂之長逝兮,
感親之恩其永垂。
化身
化身恒河沙數,
發大音聲,
爾時千佛出世。
瑞靄氤氳,
歡喜歡喜人天。
夢醒兮不知年,
翻到四大海水,
象生皆仙。
人與自然界(三部合唱)
嚴冬風雪擢貞幹,
逢春依舊鬱蒼蒼。
吾人心志宜堅強,
曆盡艱辛不磨滅,
惟天降福俾爾昌!
浮雲掩星星無光,
雲開光彩逾芒芒。
吾人心志宜堅強,
曆盡艱辛不磨滅,
惟天降福俾爾昌!
愛
愛河萬年終不涸,
來無源頭去無穀。
滔滔聖賢與英雄,
天地毀時無終窮。
願我愛國家,
願國家愛我。
願國家愛我,
靈魂不死者我。
婚姻祝辭
詩三百,
關睢第一。
倫理重婚姻,
夫婦制定家族成,
進化首人群。
天演界,
雌雄淘汰權力要平分。
遮莫說男尊女卑,
同是一般國民。
浙江第一師范學校校歌
人人代謝靡盡先後覺新民,
可能可能陶冶精神道德潤心身。
吾僑同學負斯重任相勉又相親,
五載光陰學與俱進磐固吾根本。
葉蓁蓁,木欣欣,
碧梧萬枝新。
之江西,西湖濱,
桃李一堂春。
廈門市第一屆運動會會歌
禾山蒼蒼,鷺水蕩蕩,國旗遍飄揚!
健兒身手,各顯所長,大家圖自強。
你看那,外來敵,多么被猖!
請大家想想,請大家想想,切莫再仿徨。
請大家,在領袖領導之下,把國事擔當。
到那時,飲黃龍,為民族爭光;
到那時,飲黃龍,為民族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