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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的世界4
聖嚴法師

生命與時空

  生命是我們每一個人自己正在經驗的,每天接觸到的,都是各種的生命及生命的現象。今天我將以最基本的佛教常識,來說明生命的現象,以及生命在時間及空間之中,所存在的架構。

  一、生命無始

  我常被問起:「西方的基督教,相信人類最早的祖先是由上帝創造的,佛教的解釋如何?」我無意和基督教爭論,只想先討論一個東西方都尚未解決的問題:「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但是有人覺得,能有雞及雞蛋可吃就好,至於先有雞或者先有蛋,則不是問題。不過總還有人要問:「生命的起源是什麼?」

  我曾被一位居士問起:「師父,佛教說緣起,但緣起的頭是什麼?」我說:「緣起如環無端,名為無始。」這便是佛教對於人生宇宙起源問題的標準答案,不是不解答問題,而是最好不解答這個問題。此在阿含部的《箭喻經》中,曾經有人問起世間永恆、世間有邊的問題,佛便不答,而說如人中了毒箭,拔箭要緊,不用追問造箭因緣。

  在《涅盤經》卷一九,也有「四不可說」的明訓,那便是討論諸法生與不生的問題:「不生生不可說,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佛在《阿含經》中,只說:「此生故彼生,生老病死集。」「此滅故彼滅,生老病死滅。」但對生命源頭之初的問題,不作解答。如果解答是出於什麼,所衍生出來的問題就更多了,如說有開始,那麼,最初的開始又從何來?因此,佛教對生命的來源所給予「無始」的答案,是最有智慧的處理法。

  我在美國印地安那州普渡大學,與居士們聚餐時,吃到圓圓的芝麻團,我問做麻團的人:「這圓圓的麻團,是由那裡開始做起?」做麻團的居士說:「是一捏便成了形,說不出是由那一點開始。」麻團上有很多芝麻,我又問:這些芝麻是由那一粒開始鋪上去的?」他說:「一滾就滾上去了,也不知是從那一粒開始的。」但,到底有沒有始點,我想應該是有,然做的人已不知是那一點了。若要待弄明瞭麻團的起點才吃,那就永遠吃不成了,因為還可以問芝麻及糯米的起源、製作麻團的起源、製作人的起源、上帝造物的起源、上帝的起源……,永無止境!

  因此,我們接著將依佛教的觀點來說明生命的現象究竟從何而來,如何來發現此一生命現象,然後介紹如何利用此生命現象?又此生命現象對我們究竟有多大的價值及如何發現此價值。

  人與人之間的稱謂有我、你、他。而在《金剛經》裡的稱謂包含「我相、人相、眾生相。」《金剛經》裡將多數的你稱為眾生。「我」就是生命中的第一個,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我。此外,許多的他合起來,稱之為「人」。人相、我相、眾生相,便是一切生命的現象。

  在時間上的過程,稱為「生命」,在空間上的活動,稱為「生活」。換言之,時間上的延續為生命的維持,空間上的活動為生活的運作。以佛教的立場看生命,與一般人所說的生命,略有出入。

  由宗教信仰的立場而言,只有上帝能給予生命而擁有生命,然在一般人看來,除了人之外,動物乃至植物,凡能生存、生長的都有生命的現象。就佛教的觀點而言,宇宙的生命,是以人為中心,動植物是其次的、附帶的。生命現象中雖包括動物及植物,然以「人」為根本。所以討論生命現象與生命的延續,佛教著重的是「人」的生命。

  佛陀成佛,是為了救人,至於其他眾生,不是說不管,但不是佛度眾生的重點。

  二、五蘊和合

  佛經裡探討生命的奧秘,是由「五蘊」組合而成的。換言之,構成生命的因緣,是色、受、想、行、識等五種要素,稱為五蘊。

  第一為色蘊,色不僅是顏色,而指一切有形之物質。凡有質量、有阻礙或有形式的物質體都稱為色蘊。人除了肉體之外,還有精神的部分,精神部分又分為四種,即受、想、行、識的四蘊。而其中,受、想、行的三蘊是精神部分,最後一個識蘊,是精神與物質的行為所結合而產生的一種力量,是生死過程中一個連貫的東西,助我們延續生命,是由此生到彼生的一種力量。此一力量便是生命現象以及生命現象之所以繼續不斷的動力,總名為識蘊。

  生命由前生到這一生,再到未來生的觀念,這是佛教裡一個獨特的觀念。生命由五蘊的五個部分組成,人活著的時候,五蘊因緣和合而產生生命的現象,稱之為「活」。死了的時候,前四蘊的色、受、想、行四種現象離開,只剩最後一種識蘊。這個識,便貫串到另外一次生命的開始,如此生死週而復始,是不間斷的,具有連續性的。

  五蘊中的受、想、行三蘊,都是我們腦神經的作用及反應:受是感覺的意思,想是作一個判斷,而行是反應,指如何處理事情。譬如:人家打我一個耳光,感覺到臉上被打得麻麻痛痛的,叫作「受」;想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是「想」;而決定採取什麼行動,也打他一個耳光,或者原諒他算了,便是「行」。挨打的時候是「受」,知道被打是「想」,要不要打回去的念頭是「行」,聚集業力並且接受果報的是「識」。

  三、十二因緣

  前面分析了生命的組成,現在再談到生命的延續。在通過這一生到另外一生的延續現象,佛經裡稱為「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是指十二個階段,又可將之分為三個時期,即過去世、現在世及未來世。過去世包括三個階段,無明、行、識;現在世包含七個階段,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未來世包含兩個階段,生、老死。不斷地循環,便是人類生命的三世流轉。

  無明、行、識,是屬於過去世,有了過去世的識蘊,便有了現在這一生的原因。於現在世的這一生,入了胎的時候,稱為「名色」,名是精神的部分,色是物質的部分,也就是前世形成的「識」。進入母胎時,與物質體相結合,此時稱為名與色相結合,成為胎兒。當胎兒完成了人的形狀,具備了六根,名為「六入」。所謂六根,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即是五官及身心。此時的「意根」是精神與物質同時並存的,換言之,意根是物質體但離不開精神,僅說物質體是指神經作用,但一定有精神的部分使之作用而稱之為「意根」。就現代的人體解剖而言,只能看到神經的部分而看不見精神的部分,而六根中的「意根」卻是一般人所看不到的,說不出的。

  六根形成之後,十月滿足,便出母胎。出生後,就會接「觸」到周圍的環境,產生感「受」苦樂、冷熱、粗細等心理作用。然後便有如意和不如意、喜歡和不喜歡等的情緒發生,此在十二因緣中,名之為「愛」。然後對於外境產生欣者追求、厭者抗拒的心態,就是「取」的運作了。換言之,取是有取有捨,此種取捨的行為,加起來實際就是五蘊裡的行蘊。

  在五蘊中,有了行為之後,便產生「識」,行為的業力,在十二因緣裡便是「有」。有了業力積聚而成的識蘊,便會到來生再去接受另一階段的生命。而十二因緣中的「有」與「識」,略有差別:五蘊中的「識」,一定要到下一生去;而「有」不一定要到下一生去,此生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很可能在這一生中就能得到果報的反應,所以名為「有」。有了什麼呢?有了業的果報。如果此生不報,在未來世的多生多劫之中,終究也跑不掉。有了此生所作的種種業力,加上往昔生中所造種種業種而尚未現行受報者,便有未來世的「生」及「老死」,等待你去。若不親證無我而了生死,便會生了又死,死後又生,頭出頭沒,水在生死苦海之中打轉翻滾!

  談及因果,再舉一個故事為例說明。我在台灣時,遇到一位太太向我抱怨說:「師父,這個世界不公平,菩薩沒有眼睛,老天聾了耳朵!我一生沒有做壞事,可是我的兒子卻無緣無故就遇車禍死掉了。為什麼許多人做了許多壞事,不得壞報,而我是好人,卻遭喪子的苦報?世上豈非沒有因果?」

  我告訴她:「妳尚不懂佛法,佛法要講三世因果,妳今生自己認為沒有做壞事,妳就真有那般清淨善良嗎?妳能保證過去無量劫來的無量生中,從來沒有做過壞事嗎?而且妳的兒子死了,說不定也是好事。」她感到非常驚訝,我再解釋道:「目前妳心裡覺得兒子很好,但當妳的兒子又是不孝順,又是敗家子的時候,妳可能更痛苦。因此,兒子還沒來得及給妳做敗家子,就已經走了,豈不很好。何況,娑婆世界的環境,苦多樂少,妳兒子在此間的任務結束後,能到更好的世界投生,豈不更好。這生他做妳的兒子,你們的母子緣告一段落,他就走了,正如到妳家來服務的工人一般,工作做完了,就該走了,他要辭職,妳總不能永遠不讓他走。若知三世因果的道理,心理才能得到紓解,不會忿恨不平,痛苦一輩子。」

  她又問:「我下一生還能見到我兒子嗎?」我說:「妳若欠他多的話,下一生定能見到他。不過,下一生見面,彼此都已是另外的人了。」

  四、生命的主人

  我們若不透過佛法來認識生命,那麼,生命的事實,只是無可奈何的一種現象,永遠在生死中流轉,週而復始。曾有人問我:「為什麼父母要把我生出來,讓我在這世界上受苦、受難?」其實,不是父母要將我們生出來,而是自己要被生出來,若無業感果報,是不會被生出來的。這雖不是出於自由意志,確是出於自作自受,因為由於無明煩惱,使得自己作不了主,若不修學佛法,也沒有辦法使自己得到自由與自在。

  我曾遇到一個人,他的家境富裕,從小就受到很好的家庭及學校教育。可是對一般人的生活,他都沒有經歷過,因此他反而羨慕一般的人。有一次,他對我說:「師父,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幸福、不幸福。我的父母對我實在太好,也因此許多事情我都不會做,也不懂。我沒有辦法像一般人那樣過一般人的生活,有時,我覺得這是生命中的無奈,我無法如一般人那樣的自由自在。」在常人想像之中,有錢人家的孩子,一定是非常滿足的,想不到還有不滿足的人,似乎比窮人家的孩子更不滿足。

  由此可見,人在世上,對自己生命現象的處境,很少能感到是非常完美的。換言之,即使一生一帆風順的人,在他們的心裡,仍有苦惱,仍感懷疑:「為什麼好像孤零零地被生在這個世界上?」因此,我們在聽到佛法之後,就應該瞭解到生在世界上來,是因自己的往昔因緣所造成,不是受制於他人,也沒有被誰作弄。而能不能有辦法來改善自己、提升生命,才是重要的課題。

  五、提升生命

  生命的提升,首先是不造惡業,要造善業。若能夠不造惡業,多造善業,對我們的生命,不能說立竿見影,馬上就能改善,至少將會改善,如若這一生不能改善,未來生也能改善。將希望與信心寄托於未來,對佛法有信心,便對自己能夠去惡向善有信心。

  佛教所說的「業」,可分為兩大類:一為有漏業,另一為無漏業。有漏業是你做多少行為便會得到多少果報,果報完了之後,業便沒有了;也等於說,賺了多少錢便花掉多少錢,花完就沒有了。有漏業又可分為黑業及白業兩類:黑業是造作惡業,而白業是造作善業,黑業有惡報是墮落三惡道,白業有善報是轉生三善道。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受報的同時,又造新業,或白或黑,因果相循,永無盡期,故稱有漏的業海是茫茫的苦海。

  無漏業乃是行善不求報,只為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無漏業亦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修得解脫道以後,就不再到這個世界來,故稱之為光為自利的小乘,造的是無漏業,修的是無漏學,但在進入涅盤道的解脫境之後,也不再到世界上來了。另一類的無漏業是以利他為優先的大乘菩薩行,凡對眾生有益的事,永遠盡力去做而不求果報,他們雖已不需在這人間受種種苦難,但由於眾生還在苦難之中,所以永遠還在娑婆世界救度眾生。

  六、三無漏學

  至於無漏業的修行,是以戒定慧的三無漏學為基礎。以「戒」而言,有消極和積極的兩個層面:消極方面,是一切惡事不可做;積極方面,是一切好事不得不做。

  以「定」而言,打坐,當然也可以稱為習定,也可以得定,可是若在平常生活裡面,能夠心平氣和與他人和睦相處,反省自己,不鬧情緒,這些也都是定的工夫。經典裡教我們許多糾正情緒波動,平息心情混亂的修養方法,無非都是定的工夫。

  定的工夫,在一般的情況下,幾乎人人都能做到。未受刺激時,當然可以不動情緒,一旦遇到環境中的人事物,和自己的利害衝突、意見相左之時,仍能不會生氣,就很難了。人們往往在信佛學佛之後,仍免不了夫妻吵架,那就得用修行的方法來對治。曾有一對夫婦,在大吵一頓之後,跑來找我,雙雙向我請示:「師父,我們已經學佛多年了,仍不能不吵架,該如何是好?」我說:「很簡單,知道吵架不對,以後就不要再吵,萬一又吵起來,則要相互懺悔、相互道歉,然後每天要定時做功課,無論是拜佛、念佛或者是打坐。如此修行之後,遇到外境與自己衝突的時候,便不會那麼容易動情緒,當然也不易跟人吵架了。」在修定的過程中,修行的方法很多,可能包括誦經、念佛、持咒、拜佛、懺悔以及打坐等等。

  以「慧」而言,也有不同的層次。基礎的層次是信解因果和因緣的道理;最高的層次是大自在、大解脫,也就是佛的境界。普通人,欲達佛的層次是很不容易的,但是享受一點佛法的智慧,則是很容易的。若能深信因果,則不會怨天尤人;若能明白因緣,則會促成好因緣的成熟,改善壞因緣的變遷,如此,對未來將抱著無限的希望,對自己、對他人,用因果、用因緣,也都能夠得心應手了。

  七、自覺聖智

  生命本身就是時間和空間的總和,如果能從生命得到解脫,便是超越了時間與空間的範疇。人們對生命的無奈與困擾,無法自救,便要用佛法的智慧來處理,有了智慧的人,自我中心,自然淡化,而至消融消失,那便是證人無我的實相,亦即是佛的境界——禪宗所謂的「明心見性」。由於自我中心徹底消失,而生命的現象依然存在,既是存在於時間和空問之中,也是存在於時間和空間之外,無以為名,名為「解脫自在」。

  (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講於講於俄州州立大學,劉德如整理)

 理性與感性

  一、接受理性和感性的事實

  理性,就一般人的理解而言是好的,可是理性究竟是什麼呢?是指每一個人都有其理想、理念、理論的依據和邏輯的思惟方式。例如:哲學、宗教、政治、藝術都有其派別及系統的理論根據。這麼說,是不是理性都是對的呢?不盡然。因為你有你的,我也有我的,如果彼此互相爭執就產生摩擦,往往為了理性之爭而演變成感性的結果。可見理性雖好,但不是真好,這就是人世間無可奈何的事。反過來說,理性既然有問題,是不是就不要理性呢?如果持這種見解的話,將更麻煩。所以,在不夠好的情況下,人類依然要有理性的態度和修養。

  感性,人們常說感性的人是不理智的。可是世間的活力是由感性來帶動的,例如:夫妻之間、親子之間是感性的感情在不斷地維繫著,乃至於宗教上的信仰和藝術的創作,又何嘗不是感性的呢?感性為社會帶來柔和、安詳的心靈,以及幽美環境的感受;反之,當感性變成情緒化的沖動或過於氾濫,勢必為人類招致無窮的苦難。

  雖然理性和感性的極端,會導致禍害和困擾,可是人間相就是如此,因為我們都需要它們,也離不開它們。從佛教的立場來說,必須承認並且接受感性和理性的事實,而且若要改善人生,我們必先從如何調和理性及感性的問題上著手,其次是超越理性和感性,最後便可自如地應用理性和感性。唯有如此,才能替人類創造人間淨土的果實。人間淨土是否僅是理想?會不會真的實現?則完全基於我們的信心和努力。假使我們時時為理性和感性起爭執,不善於處理,那麼人間淨土永難出現;反之,我們若能善於處理它們,人間淨土就會在你我之間的生活環境中開展出來。

  二、放鬆能夠化干戈為玉帛

  在講到如何做之前,我們先來做一點練習,因為僅僅從理論上來討論感性或理性,對我們日常的生活,往往使不上力。很多人在觀念上和理論上都非常地清楚明白,可是在生活中和他們相處時,就發現他們沒有辦法把握自己、教育自己,能對他人教訓、指責、批評,就是無法教訓、管理、訓練他們自己。陳習方法是從拋開自己的執著之後,再來體驗世間是什麼。拋開自己的執著,是指放下身心世界,當我們能把自我身心世界全都放下以後,再認識和再投入我們的身心世界,作進一步的認識和改善之時,就會使你覺察到淨土離開我們並不太遠。

  我經常在演講之前,勸導聽眾們練習三分鐘的靜坐法,以三分鐘到五分鐘的時間將身心放下,放下以後將會感覺到世界突然改變了,跟自己原來所接觸到的就有一點不一樣了。各位是否想學呢?(大家同聲齊答:「願意學。」)

  那麼,請坐好,背脊靠在椅背上,將眼睛微微閉上,身體的肌肉、神經放鬆,小腹的肌肉也要放輕鬆,胃部沒有負擔,再將手、臂、肩、臉上的肌肉放鬆,頭腦放鬆而有空靈之感,眼球不用力,頭腦不想任何東西,將身體的重量感或一切的負擔,全移交給自己所坐的椅子,然後不管身體、頭腦,總之什麼也不管,就是讓自己充分地休息、安靜。(三分鐘後)請將眼睛張開。請問大家,剛剛練習的這段時間裡,已能放鬆也感覺到身體、頭腦很輕鬆又舒服,有這種體驗的人請舉手。好,可見一半以上的人都體驗到了,但僅以三分半鐘的時間練習是不夠的,要時常練習。

  現在奉勸各位,當你察覺到自己的情緒起伏不定,滿腔的忿恨不平,身心緊張、語無倫次、情緒激動難以控制,這是感性急於抬頭求表現的時刻,也是跟別人起大爭執的先兆,此時如果你處理事情,必不中肯也不得當。或者自己受委屈、被罵、被指責又無處申辯,血壓可能上升,此刻不妨告訴自己試著將頭腦放鬆,全身肌肉、小腹、神經都放鬆,若能放鬆,定可化干戈為玉帛,將會平安無事。

  三、配合疏導互為調和

  在今天這個時代裡,社會上處處充滿緊張的氣息。為何緊張?不外乎是感性和理性不調而起的。譬如:有些人為了追求個人的名利、權勢、地位,窮年累月地緊張;許多具有悲天憫人的人也是很緊張;更莫名其妙的是,還有一群人,自己什麼也沒有,也不追求什麼,卻鎮日緊張兮兮,深怕自己走在馬路上隨時會破車子撞上。像這樣的社會、這樣的處境,使得人們無時無刻不是在緊張之中,擔心著自己,也擔心著他人。

  理性的人,會為這一代或下一代、自己和他人、社會及國家乃至世界全人類而擔憂;屬於「杞人憂天」的近代人,時時刻刻都在沒事時擔心著有事會發生。

  而在我們的社會中,時常有人強調理性,也有許多人在理性的背後表現出感性來,這是人間的悲哀和不幸。然而在不幸之中還是有幸,因為我們尚有機會和時間來共同討論這個問題,既然有機會來研討,就不必對我們的世界和社會失望,我們的前途還是充滿著光明和希望,正在明日等待著我們。這也是我們今天還需要在此時此地,討論理性和感性問題的原因。

  理性是透過邏輯的思辨、科學的分析而認識事物;感性是起於個人的情緒、情感、私利而考量事物。理性是從客觀的角度處理事物;感性是從主觀的立場對待事物。

  純粹的理性會使人被現實的世界拒絕;純粹的感性會使人被現實的世界淹沒。如果時時處處講理,而又得理不饒人,步步緊逼人,是很可怕的事,當然會被人拒絕;經常是情緒化的人,必然是糊塗人,也不能同情人,雖然也可能會站在自以為是的立場和觀點來愛人,卻不是以他人的角度來同情人。因為這樣的緣故,有人便會覺得被愛是痛苦的事。曾經有位女居士來見我說:「師父,『愛」不是好事,我被愛得沒有自由,也很苦惱,我的先生非常地愛我,以致於不准我出門,也不許我見人。」所以,感性的愛,可能演變成佔有、控制又否定他人的自由,這種愛不但否定他人,同時也會被人否定。

  理性與感性的調和,使人安和樂利。促使人間社會的安和樂利,需靠理性和感性的調和,所以兩者不可能單獨存在,必須交互地進行。當理性抬頭時,需用感性來配合,感性太強時,又需用理性加以疏導,若能如此,世間才有溫馨和莊嚴。

  理性與感性的超越,便是解脫自在。站在佛法的立場講,超越了理性與感性,才是解脫自在。也許諸位會產生誤解,認為「超越」大概是逃避現實或厭世,其實,超越得越深、越高則對世間的肯定越清楚、越實在。因此,超越是指消融自我,而以他人的立場為立場,自己不設立場;以公眾的利益為利益,沒有為自我追求利益。超越的本身,沒有一定的道理或情感可說,而是就他人需要某種情感或理性而恰如其分地施之於所需要的人。

  接下來我們談談理性與感性的比較、層次及分類。

  四、理性與感性的事實

  心理、生理、倫理、物理的軌則,是理性的;心情、愛情、親情、友情的感受,是感性的。

  理性和感性是生活中的事實,從心理、生理、倫理、物理及種種的現象來分析,都有其一定的軌則,有道理可循。如果沒有理性,我們的世界將無法獲得公正的認識。這些心理、生理、倫理、物理的軌則,也是由古聖先賢們及聰明才智之士,以他們畢生的努力和親身體驗而發現,是我們需要的,也是不能離開的。

  感性是屬於個人的心情,但心情不等於心理的;心情只是心理現象之一,是經由此種現象而產生情緒的波動。所謂親情、愛情、友情乃至於修行人之間的道情,全都建立在彼此相互間的感情基礎上,互助互勉。道情是基於修道者之間的因緣和關係,在道業上彼此照顧提攜。所以愛情、親情、感情、道情可使得我們的世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互相聯繫在一起,溫馨而親切,是彼此需要,是彼此的互助和關懷。

  五、理性與感性的衝突

  理智與情感、良知與人欲、公益與私利,會有衝突。

  理智和感情在同一人的身上可能在同時,為了同一件事而發生,當此兩者有所衝突時,應該如何處理?

  請問諸位,假如你是位醫師,正好你的獨生子得了重病,這時如何是好?我在日本時,有一位朋友,是有名的兒科醫師,當他的兒子患重病時,他不敢診斷他兒子的病,反而交由其它的醫師治療。我問他什麼原因,他說:「正因為他是我的兒子,所以不敢親自替他醫病,若用了重藥,擔心兒子會受不了;若用普通藥,又恐兒子的病治不好,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之下,只好請別人來醫治了。」

  如果你有一位美麗又大方的嫂嫂,她不愛你的兄長,偏偏戀慕你,又時常伺機親近你,此時的你,如何自處?在理智上,她是嫂嫂,絕對拒絕;在感情上,你必然非常地痛苦,是不是?

  你是女孩或男孩,如你正在尋找結婚的對象,可能你的福氣很大,同時擁有二、三位以上的對象,個個不但美麗俊俏,而且人品不錯、很有才華,這時的你怎麼辦?究竟娶誰或嫁誰?

  有婦之夫或有夫之婦,夫妻倆感情本來很融洽,突然闖入一個第三者,怎麼辦?

  以上所舉的情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隨時都可能發生。

  公益與私利、良知與人欲,也時常產生衝突。人欲就是私慾,也就是五欲。五欲有兩類:1、財、色、名、食、睡;2、色、聲、香、味、觸。由於身體的需求,心理的飢渴,就會不斷地追求。可是一個有品格、有教養的人,當發生這些問題時,自己跟自己會產生矛盾和衝突,不知是順著慾望的好,還是克制慾望的好。

  佛法是教大家離欲的,因此時常被誤認為:人如果沒有慾望的話,豈不會變成意志消沉,更沒有鬥志,也就沒有了前途?事實上,佛教所說的離欲,是教導我們放棄過分的追求和佔有,是少欲知足,並不是教導我們放棄志願,連佛也不要成了。合情合理的欲還是需要的,求道成道的欲,更有必要。所以要配合良知的欲,人生才有前程。例如:我們需要錢,但錢必取之有道;要名,而名也要來得合理。曾經有人問我:「聖嚴法師,您要不要名利?需不需要錢財?」你們猜猜看,我要不要?我當然要,但我不會專門為名利權勢而苦苦鑽營,如果名是自來,所謂實至名歸,就不是壞事,利是自利利他,是佛學名詞,也是菩薩道的修行方法,為什麼不好呢?我需要錢財,但錢財並不專門拿來供我吃、我喝、我穿、我享受,而是應用來建設「人間淨土」。如果,僅僅為了私利、私慾而營求,就會跟理智起衝突。因此,我們若想成為一個人格完整的人,理性與感性要調和並行。

  六、理性與感性的調和

  調和是有層次的,我們用道德、倫理、博愛、仁義和品德、修養等來使理性與感性調和。

  有人說,道德就是理性。其實道德並不一定就是理性。如果一位法官只以法律為判決的依據,見人就依律判刑,請問這樣只知法律條文,不僅人情世故的人,是有道德的好法官嗎?

  在佛門裡,有些人看了一些佛法,懂得幾條戒律的條文,就常常拿戒律的條文到處量人,量這個和尚不持戒,量那個佛教徒不夠格。如此一來,究竟是鼓勵出家人持戒還是犯戒?是鼓勵大家來學佛,還是打擊人家學佛的信心?由此可知,我們不能老是拿條文來量人。所以,我們也知道當有人打家務官司,進行離婚訴訟時,好的律師和法官,也會勸兩造當事人在庭外和解。如果說有一對夫妻失和,要求律師協助他們解除婚姻,律師不加勸解,便說:「好,我幫你們完成離婚手續。」那樣的律師,有道德嗎?但他並非失去理性。

  倫理也是一樣,合乎理性未必合乎倫理。譬如《論語》上有一則故事: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意思是說:孔子聽到葉公說,他家鄉有一個父親偷了別人的羊,他的兒子挺身而出,檢舉父親,這個兒子是個才疏而直性的人,也是個大義滅親的人。但是孔夫子聽了他這幾句話卻說:「我鄉的直心人不是這樣,而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也許有人會問,這樣會不會演變成官官相護?不會,因為官與官之間不是親子倫理,這地方是指出父子間的倫理關係。

  父親終究是父親,由於別人的告發,促使父親坐牢是無可奈何的事。身為人子,怎忍心告密呢?所以,父親做錯事,兒子應當要替父親隱瞞一番,這是人之常情,是道德的行為。如果說,父親偷了人家的羊,被警察捉住了,就因為他是父親,便號召所有的人,去打砸警察局,火燒警察局,這便是沒有道德的行為。

  父親偷別人的羊,理應受法律制裁,身為兒子的你,並沒有去告發,父親坐牢是經由他們舉證告發,你已盡了兒子的本分,目前所能做到的是替父親行善以便贖罪,這就是倫理。就倫理上來看,人與人之間免不了有感情,所以它往往是不講理的。例如:兒子很小,不懂事,打了父親一巴掌,父親只能摸摸兒子的頭苦笑說:「兒子,你打得太重了,下次輕一點。」我曾經看見一個十一、二歲的孩子打他的父親,他父親苦笑著對他說:「下次打我臀部,不可以打我胸部。」這就是父親對兒子的愛,沒有辦法用理說得清楚。

  記得一九五0年代,監察院通過彈劾前行政院長孫科失職案,院會投票日,當時擔任監察院長的於右任便缺席不到,問他理由是:「孫科是國父哲嗣,我去投票有失厚道。」

  我們講倫理,一定得在理性和感性調和以後才說。我們的社會要談道德、倫理,是需要感性和理性並行,不能純感性,也不可純理性,這就要靠智慧來作判斷。但是,智能如何應用,最好的辦法是讓頭腦穩定、安靜、休息一下。當感性和理性起衝突時,又不知用什麼方法調和時,不妨靜坐一下,將會有神來之筆,有好的靈感出現。

  七、理性與感性的超越

  無相與無我是理性的超越;大慈與大悲是感性的超越;悲與智雙運是自在的解脫。

  佛法不否定人間的基本需求和自然現象。佛法的作用,是在用修行的觀念和修行的方法,來化解問題、疏導問題,也可以一層一層地開拓人們的精神領域。反之,人若被人的本能所困擾,無法擺脫,將是件痛苦的事,不僅是個人的煩惱,也會為生活在一起的家人和環境中有關的人帶來痛苦。如果僅有佛法的觀念,尚不夠有用,最好要應用修行的方法才能達到目的:相反地,只有方法而欠缺觀念的指導,也無法標本兼治。方法好比是一把刀,觀念等於用刀的理論和技巧。強盜用刀殺人,屠夫用刀殺動物,醫者用刀醫病救人,所以要理論的觀念和實踐的方法,互相輔助。

  八、理論及觀念上的理性與感性的超越

  無相與無我是理性的超越,但不是超越於理性之上,而是不受理性所束縛,不為自己所執著的理論或理性的信條所困,卻能活用理性的理論及觀念,這才是真正的超越。

  無相是什麼?世間的種種現象,時時刻刻都在變化之中,例如:昨天所做的事,是犯法的壞事,今天做同樣的事,卻會受到政府的褒獎。在台灣做某件事可受到社會大眾的肯定和歌頌,可是在其它野蠻民族做相同的事,就可能會被砍掉腦袋。

  無相的「相」有兩種:1、現象,是外在的物相;2、觀念,是心理的心相。相無定相,故名無相。今天在座的三千多位聽眾之中,有許多人是研究法律的,法律也是因人、因時、因地而異,時常順應環境的變化及時代的進步,已立的法也會修正再修正,許多科學家發明的理論,也經常被後來的科學家修正。所以「無相」的意思,是指沒有不變的定相,既無定相,當然是暫時的使用而不是永恆的律則了。

  曾有一對夫妻婚後來見我,我對新郎說:「恭喜你得到了一位如意夫人,既聰明又貌美,秀外而慧中。」這位男居士立刻說:師父,《金剛經》上說『無我相、無人相』,我的太太如果經常年輕貌美永遠不變的話,師父應該恭喜我的,可是她今天是個美女,再經過幾年生兒育女,漸漸地變成雞皮鶴髮、老態龍鐘的黃瞼婆一個,根本不值得恭喜。我是無可奈何而結婚,反正是人嘛!總是要結婚,否則人家把你當作怪物看待,自己也不舒服、不好受,所以我才結婚。」

  「你為什麼不學我做和尚?」

  「師父,我有自知之明,做和尚沒有想像中的容易,何況我自己也清楚我不是當和尚的料,因此,被我太太看上了。」

  「我相」是指我的價值,是對自己的價值所作的判斷、估計、肯定,其中也包括身外所擁有的財產、名位、權勢等等。

  請問諸位的「我相」,就是永遠像你現在這個樣子嗎?一定不是。今天在座的諸位,大概都是二十歲以上的人了,你們在十六歲時和現在一樣嗎?當你活到八十歲時,是不是也能保持跟現在的你一模一樣?

  最近我去了一趟日本,在日本的師長、同學、朋友們,也都十八年未見了。當彼此一見面時,他們都會對我說:「啊!你一點也沒變,還是當年那個樣子。」

  我卻給他們澆了冷水:「你似乎變了,頭上多了幾根白髮,臉上也多了數條皺紋,眼下增加了兩隻眼袋,十八年前,你的腹部還沒那麼挺出,現在的你已是大腹便便,很有福氣的樣子。」

  「怎麼一見面就說這種令人不舒服的話?」

  「你承認不承認都是一樣,我很清楚十八年前的我,不像現在這個樣子。」

  我隨手取出十八年前跟他們的合照:「你像他嗎?我又像他嗎?」

  「哎!真沒想到我們變得那麼快!」

  佛法講的「無我相」,便是絕對沒有辦法將身體的面相、身相、心相當作真正或絕對的「我相」,這僅僅是暫時的現象。有些人從小到老,觀念和性格永遠不變,請問世上真有這種人嗎?我們只能說他沒有什麼進步,卻不可說他沒有變化。其實,人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判斷,隨時都在變遷。

  俗語說:「活到老,學到老。」自己陪伴他人成長,也經由別人帶著自己成長。我自己也時常覺得自己的成長很慢,譬如:在我年輕的時代,世界上還沒有發明電腦,現在我的弟子和學生,幾乎人人都會使用電腦,我非常羨慕他們。可是我也有些進步,我雖不會操作,卻會叫弟子們使用電腦,我是跟著弟子們成長了。我的「我相」當然也跟以前不一樣了,「我相」就是我的價值,我的價值不會停留在同一個位置上,既不停留,天天變化,就沒有不變的我,既然沒有不變的我,就是「無我相」。

  《金剛經》還有一句「無人相」的名詞。有一次,一位居士對我說:「師父,佛法可以說無我相,但是不能說無人相。因為無我相表示謙虛,無人相豈非表示目中無人,目空一切。」我告訴他,佛法不是這麼解釋,「無人相」的意思並不是否定他人,而是當自己做任何對人有利益的事之後,心中沒有任何一絲的牽掛,絕對沒有患得患失、有得有失的心態產生。或是,別人對我們做任何好事或壞事,心裡也不要有牽掛。不牽掛並不等於忘恩負義、過河拆橋,而是自己不跟他人有絕對對立的態度和存心。只有惡法,沒有惡人,僅有眾生造了惡業,沒有眾生是惡眾生。佛說,一切眾生都有佛性,都能成佛,所以心外不要存有對立的人,以為他們是壞人。有人做了壞事,我們希望協助他們糾正、改善、疏導,促使他們不做壞事,不存壞心,人畢竟都是人,絕不可放棄任何一人。佛度眾生,絕不對任何一眾生失望,如果這一生沒有辦法度他,他也不接受你的度化,只有暫時放下,默默祈願,下一生或再下一生,能夠度他。佛為一切眾生,可歷經千萬劫來幫助疏導。所以,「無我相」、「無人相」的主要意思,是不要跟人產生對立,沒有界限,沒有對立,才是真正的「無人相」。

  九、大慈大悲是感性的超越

  慈悲有三個層次:

  (一)生緣慈

  對眾生慈悲,有其特定的對象,也就是有親疏、厚薄、遠近、緩急之分。一切的眾生都有佛性,都能成佛,所以是一律平等的。但在第一個層次裡的人,如果是採取這種觀點,一定會出問題。

  當你父母生病,家中的貓或狗也同時染上重病,都在瀕臨死亡的邊緣。請問,在這種情況之下,何者應先送醫?如果基於等慈一切眾生的理念,應該將父母及貓狗同時送醫治療。萬一人手不足,人的醫院有別於動物醫院,究竟先送父母還是先送貓狗?如果真有這麼個難題的話,就很顛倒了,應該有親疏、厚薄之分。

  當你父母病危,同時兒女也得急病,他們各自生了不同的重病,須進不同的醫院就醫,此時,何者較重要?何者優先送院?父母?兒女?中國人講倫理、孝道,當然先送父母入院治療。因為兒女死了,還可以再生,縱然生不出來,可以領養子女;父母僅此一對,死了再也沒有了。西方人的觀念可不同,他們認為兒女的前程光明遠大,父母已是日暮西山遲早總要死的,所以先送兒女就醫。這不能說明何者對、何者錯,卻可說明生緣慈的層次。

  (二)法緣慈

  不管對象是誰,一律平等對待。只要眾生有需要,正巧我有這份力量,便不考慮對象是誰,就給他所需要的。例如:父母現在需要我的經濟幫助,我馬上傾囊而助之;若有不認識的人需我幫助,也是毫無保留地給予。在這層次,尚有給的對象、所給的東西,也有佈施及付出的心願。一般人如果這麼做,家庭可能會破碎,倫理也許瓦解。菩薩的精神,卻是平等的佈施。

  (三)無緣慈

  也就是「大慈大悲」。意思是說,在任何時、地,對於任何人,有任何需求,便能恰到好處、恰如其分、適時而給。佈施的行為做過以後,心中不留一絲痕跡,如鳥在空中飛過,無跡可尋。救人以後,心裡了然曾經救人,但是對於救人這件事當作沒有發生。救人是因為這個被救的人,有他的善因緣促使他被拯救,跟我沒有關係。這種層次的無緣大慈,只有佛及大菩薩們如觀音、地藏、文殊、普賢等方做得到。凡夫雖然做不到,也必須瞭解學習,最高的慈悲,是有這種方式。

  十、發心與佈施

  儒者所言:「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是勉勵凡人也要見賢思齊,希望自己也能逐步地邁向聖賢的目標。在佛教而言,這就是發菩提心,是要求自己傚法佛和大菩薩們的心行。

  也有許多人會發自私自利的菩提心,期望自己早日成就,因此,老是要求週遭的人,先來成就他、護持他,待他一旦得大成就、具大力量時,再來濟度眾生。持這種觀念,雖然沒有什麼不對,卻不是真正發菩提心的標準和榜樣。真正發菩提心,是要無條件、無目的的付出,專心一意地在心中發願如何去化度一切眾生,從不會想到自己這麼做值得不值得。

  數日前,某雜誌的編輯來訪問我說:「現今的社會和世界都十分的混亂,人心不願向善,全是自私自利,所做出來的事也都是損人利己,就法師的觀點看,該怎麼辦?」

  我說:「我沒有自己的觀點,佛法住世是以六種波羅蜜來度化眾生。」波羅蜜的意思是超度、超越、度脫、救濟、度過。六度中的第一波羅蜜是佈施。在我寫給我們法鼓山的僧俗四眾弟子共勉語中,有這麼兩句話:「佈施的人有福,行善的人快樂。」所以,要救濟我們的社會,改善我們所處的人間,必須要以付出為第一優先的方法。或許有人不贊同:「哼!我又沒有什麼多餘的東西,拿什麼去佈施?」或者想:「如果將東西佈施掉了,它又如何回來?」

  佈施是很微妙的事,佈施如挖井,如將土挖得越大越多、則井中的水量越廣越深。這種理念不僅僅是佛說,中國的老子《道德經》也曾這麼說:「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下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我有一位弟子,今晚也在座,二十年前,家中尚不富有,便偷偷地在心裡發了一個願,希望在十年之內佈施壹仟萬元台幣。當時簡直像是癡人做夢,然而發願之後,在十年之中,恰如其願,佈施了壹仟萬元,滿願後,便對她的先生說:「我已為你佈施壹仟萬元台幣,收據都在這裡,全都是替你做的。」先生非常驚訝地問:「你真的替我花掉這麼大一筆錢?可是我們在十年前怎麼會有壹仟萬呢?」「是沒有啊!」「但是,又那來那麼多錢佈施?」「因為我發願佈施,所以時常將你的錢拿去佈施,今天告訴你的目的,是讓你知道錢是用來佈施,不是去做壞事。」接著她又問她先生:「我們現在擁有多少資產?」答案是已超過佈施的十倍。她因為要佈施,所以拚命賺錢,設法開源節流,並將多餘的款項佈施。我們的社會確實需要這種人。

  日據時代的台北縣,有位義賊廖添丁,以偷得來的錢去救濟貧病的百姓。佛教並不贊成義盜的行為,佛法講究的是以自己的智慧力、心力、體力、資本,營生賺錢,將所賺得的資產,幫助社會,才是慈悲的精神。

  十一、慈悲與智慧

  一般人將慈悲解釋為感性,將智慧說成是理性。其實只能算是相應,不能算是相同。譬如:當我在路上遇到年紀輕輕的人,伸手向我乞錢,我不給,馬上就有人會說:「師父,您怎麼不慈悲?」又如:在十年前,那是快過農曆年時,有位身強體壯的醉漢前來敲門,正好是我去開門,門一打開,他就往內跑,我在他後面問他:「請問找誰?」

  「找法師。」

  「找他做什麼?」

  「要錢。」

  「他欠你錢嗎?」

  「沒有。」

  「沒有!為什麼向他要錢?」

  「沒有錢我怎麼過年?」

  「為什麼沒有錢就不能過年?」

  「奇怪!你為何不慈悲呢?出家人是慈悲為懷,還要問那麼多,簡直是多管閒事。」

  「你究竟是要錢?還是想來打人?」

  「我不打人,只給我錢就好。」

  「好,請到裡面,我們再談一談。」

  進到裡面,正好碰到一位高頭大馬、身材魁梧的信徒,我便告訴他:「請替我打發他。」轉身向醉漢說:「這位先生會照顧你。」說完話我立刻溜掉。

  結果那位醉漢被塊頭比他大的信徒轟走了。那位居士心裡很納悶,更不是味道,百思不解,就忍不住跑來問我:「師父啊!怎麼可以這樣子對待人呢?我從來沒做過這種事,我見到剛才那種人上門也會給他錢,師父,您不但不給錢,還叫我做壞人!」

  「對這種人,我們不能開例子,否則將後患無窮,他不病不老,是有辦法賺錢生活的,因為好吃懶做,才變成那樣。」

  請問諸位:我是不是慈悲?我是慈悲的,希望他能重新做人,自力更生,為了社會、為他自己都是好的。

  你們是否曾聽過,禪門祖師訓練弟子們的方法有棒喝的家風。不但罵人而且打人,禪門有句話:「香板頭上出祖師。」打罵教育,雖已不是現代人用的方法,不過在必要時,用重話點醒,還是必須的。

  慈悲不是沒有原則的婦人之仁,對不起,在座有許多女性,你們都是女中丈夫,所以不要生氣,但也有很多的男性具備婆婆媽媽的婦人之仁,那就不是智者的慈悲。慈悲為懷,必須配合智慧的判斷,悲智雙運,才能自在解脫。

  有些人當他們遇到佈施的難題時,不免會在心中嘀嘀咕咕:如果不給,不滿其所願,恐怕將來會對己不利;如果給了,又擔心會有麻煩。於是整日憂心如焚似地,沉浸在給也不是,不給也不行,慈悲也不好,不慈悲也不對的情境之中,久久難以釋懷。請問這種人是有智慧嗎?當然是沒有智慧的人。如有智慧,就不會考慮個人的利害得失,更不會考慮自己眼前的反應和結果,只考慮對此人、此時、此境的好壞和利弊。

  我自己是沒有智慧的人,我正在學習;我也沒有慈悲,所以也正在練習之中。我時常被弟子們用人情包圍,當有一位弟子很不聽話,不守常住規矩,要他離寺之時,總會有其它的徒眾向我進言:「師父!我們要不捨一眾生,任何一個眾生都有佛性,將來會成為高僧,今天不好,以後會轉變得更好,師父請慈悲留下他,我們大家都贊成他留下,也都能原諒他,不跟他計較,求師父下要讓他走。」請問各位,如果你是師父怎麼辦?留或不留?

  再說一個譬喻:你家有只小狗,因頑皮而掉入鄉下的野廁中,渾身上下沾滿了屎尿,結果跑到你的家裡到處亂闖,牠所到之處都被弄髒,這時的你如何處理?或許你會想:「沒有關係,家裡全是大便就讓它臭吧!有什麼大不了的事。」還是說:「哼!將這條狗趕出去。」或者是:「先設法捉住牠,再將牠清洗乾淨,然後放入屋內?」

  是的,我們要先將他隔離,隔離一段時間讓他有所反省,如果一輩子都不能自我反省,而且懷恨不消,也沒什麼關係,也許今生不轉,說不定下一生就轉回來了,我們當為他祈禱。

  十二、誰是慈悲的智者

  有些在心理上和生理上不健全的人,無形當中會做出一些違害社會的事情,當年美國裡根總統被槍擊未死,兇手被捕,判決無罪,原因是槍手有精神病,故被關進精神病院,當醫生證明他的病痊癒以後,又回到社會去了。

  凡夫不是聖人,也不是賢者,所以,行為無法做到恰到好處,試問被關在監獄裡的人,是不是全部都是壞人?不一定。做了壞事的人,是不是全被關在獄中呢?也不一定。做了壞事而逍遙法外的人還是不少。被判刑,無論是死刑、無期徒刑或較輕的刑罰被關在牢裡,其中根本沒有做壞事的人也不在少數,是下是?所以,我們的世間很難作一個絕對的判定,更不知誰是絕對的智者。

  站在佛教徒的立場,有朝一日,願我們的世界廢止死刑的法令,只要我們的人類社會進步到某一層次時,死刑必定要廢除的,這才是文明的社會,否則,難免會有些人死得很冤枉。

  在此,我要贈送兩句話給諸位:1、用慈悲來處理他人的事;2、用智慧來處理自己的事。

  運用慈悲,至少是有感性的。例如:他砍我一刀,我當還砍他一刀。從理論上講,殺人者償命,種瓜者得瓜,種豆者得豆,這就是因果關係。可是從慈悲的立場看,他揍我一拳、砍我一刀,我已備嘗痛楚,如果回敬他一刀或一拳,本來只有一個人被砍被揍,結果變成二人或更多人連累遭殃,一人受傷害已經很不幸了,二人受傷則更不幸。如果我們都有這種想法,逐漸地養成風氣,我們的社會就會見到淨土。我被砍被殺是痛苦的事,若我回報殺人,人也會痛苦,我既被殺傷,我卻不忍去殺人,而且要設法不要再有其它的人去殺人了。

  曾經有位居士的太太在街上走路,被出租車司機撞死。出租車司機沒有錢賠償,便準備坐牢,結果這位居士反而前去安慰那位肇禍的司機說:「請你不要害怕不安,我是佛教徒,我的太太已被撞死了,但是你家中尚有妻兒,需要你賺錢活口,從今以後,希望你能小心駕駛,要時常念佛號、念觀世音菩薩聖號,心裡要經常保持平靜,不要急著搶路,每天出門前及回家後,要多拜佛、念佛,這樣出門就會平安。你自己平安,人家也會平安。」司機感動得痛哭流涕,覺得自己是魔鬼,幸而遇到一尊佛。這是真實的例子,這位居士目前健在,已經在美國出家。這位居士是用慈悲來處理他人的事,他自己的太太被撞死了,當然很悲傷、哀痛,從此以後做更多的善事來紀念回向給他的太太。其實,他最大且安慰的好事,是原諒了那位司機,而且還安慰他。我舉這個例子,並不是說所行的司機撞死人等於沒事,而是說作為一個佛教徒,應該以慈悲心待人,以智慧心對己。

  十三、關懷與超越


  以下我有四點結論,奉獻給諸位:

  (一)理性如一部機器,各部分的結構和機件,清楚分明;感性如機器所需的油料,用來發動及潤滑機器。

  (二)偏於理性會使人僵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成冷漠;偏於感性會使人混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成雜亂,造成自他的困擾。所以,感情的氾濫會帶來麻煩,一味的講理也會製造出人間的災難。

  (三)理性與感性的調和,能為人間帶來人性的莊嚴和人情的溫暖。對人的關懷,不一定要講理性,對於恩人、親人固然要關懷,對於仇人、對頭也一樣要付出關懷,這是屬於感性的。政治上的政敵,碰在一起總是彼此互相叫器對罵,最好能養成互相關懷,希望自他都能成長;故要用感性和理性才能調和,才能帶動社會的進步和增長人間的溫暖。我們要建設人間淨土,首先要應用感性和理性,活用感性和理性。

  (四)理性與感性的超越,能為人心展開無限廣大的活動空間。超越於理性和感性之外,不受兩者所束縛,不會由於理性的考慮或感性的影響而產生心理上的矛盾、衝突和限制。如果心量狹小,縱然生活在富裕的物質環境之中,仍然不會覺得快樂幸福。心若開朗、容人、容物,雖處貧困或身陷囹圄,也會覺得無限廣大。

  在座的諸位之中有人曾經坐過牢,我不曾坐過牢,卻閉過六年關,我的關房比你們的牢房更小,活動範圍更受到限制,但是我心中的天地跟宇宙同大,甚至沒有宇宙的感覺,時間快速飛逝,超過我的想像,六年的時光好像是一晃而過,每天我在裡面很快樂。為什麼?我心中沒有一定想得到的東西,沒有事讓我恐懼害怕,沒有事令我興奮激動。當我們超越了理性和感性,就不會為自己和他人製造困擾。至於如何才能經驗到理性與感性的超越?要用禪修的工夫,以及佛法的觀點,來作為修養的練習和指導。

  (一九九二年九月六日講於台北市國際會議中心)

提得起.放得下

  今天非常榮幸,應邀到台北市政府,與市長黃大洲先生及市府各位高級長官,共同探討佛教的修行觀念。現今社會到處有著問題,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正在變動的緣故。當我們的身體在跟著社會脈動而在動的時候,還要保持心不動,是件很難做到的事。如何能在動中取靜,一方面須有正確觀念的指導,另一方面還要有踏實的修行工夫。以下我們就來談如何「提得起.放得下」。

  一、人分三類

  我通常將人分為三類:

  (一)提不起.放不下

  芸芸眾生中最多此類的人。沒有擔當,不願負責,貪求享樂,卻又放不下名利的追逐。

  (二)提得起.放不下

  此種人行擔當、有進取、有能力。可是,一旦要他將到手的名位及權勢放下時,卻又捨不得。其實在我們的生命過程中,絕不可能一直是平步青雲、年年高昇;有時也如登山,沿途是崎嶇不平,有起也有伏。因此,只能升而不能降的人,終將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而痛苦不堪。

  (三)提得起.放得下

  此種人有擔當、有能力,可負大責任,心地坦然。由於大眾及現實環境的需要,隨時可出馬;當大環境的情勢改變時,隨時可以放下,毫不眷戀,且更有寬廣的胸襟,隨時迎接另一個階段的新發展。世間上能做到這種境地的人畢竟有限。

  例如:台北市長的職位在市民的心目中非常重要、崇高,但當市長的也下可能當一輩子,如果擔任了「市長」職位便捨不得放下,就沒有辦法有更高層次的提起了。

  接著我們講佛教對「提得起.放得下」的觀念。

  二、從因到果的因果關係是必須提起的

  若想獲得豐收,就必須勤於播種。然而播種以後,不見得都能得到結果。例如:昨天有位先生來見我並埋怨說:「師父,我這一生做了許多善事,可是我卻得不到好的果報,縱然得到也是少得可憐。請問師父,我還要繼續做好事嗎?」我告訴他:「世俗「善有善報」的觀念固然不錯,但種善因不見得收到善果,就好比一棵開滿桃花的桃樹,最後結成果實的又有多少?因此,不見得每一朵花都能結果實,而結了果實的也會有大小不一、甜澀有別的情形。就如同在我們的生命過程中不可能事事如意,總有一些違逆之事,所以有因不一定有果,但是欲得結果又必定要種因。我們更應該有「種瓜不一定得瓜,種豆不一定得豆」的心理準備,才能坦然地生存,不斤斤計較種瓜一定要收成,否則一有收成的企望,則可能大失所望而痛苦不堪了。」

  三、聚散無常的因緣關係是必須放下的

  人的眾散離合,都是基於種種因緣的關係。有恰到好處的因緣,便可能展現出好的結果;如果在進行過程之中摻入一些不順利的因素,將導致各種不如意的事情。因此,在人的生命過程中,很少可能有「事事如意」的好運,通常都是在接受折磨之中向前邁進。請問在座的長官之中,是否有人一直是風平浪靜,而未受到過任何困難和波折的呢?

  我這一生也都是在各種的磨難中走過來,每當我面臨困難時,並不逃避它,而是希望改善它。如果已經盡力尚無法改善,也不立即放棄,但要暫時擱置。因為一切現象的發生,均各有其因緣,並不是僅憑一人的勤惰及意願所能掌控的。凡事必須努力,但也不得強求。若明因緣的道理,就會知道能提即提,當放則放了。

  有很多自信心非常堅固的人,樣樣都自以為高人一等,凡事都認為只要肯努力,終必達成目標。這種人除非是深具大福德、大智慧,否則僅依靠個人的力量,不仰仗他人的助緣而有成者,畢竟少見。無論如何,欲成就任何一樁事,都必須仰仗眾多的因素互相配合方能成就。

  我也經常聽到有人這麼說:「今天台灣佛教之所以興盛,是因為有某幾位法師大力弘揚的關係。」其實這種說法未必正確,這幾位法師在數十年前都已經在台灣,同時還有老一輩非常有名的法師也極努力地弘揚佛法,卻沒有將正信的佛法推廣到社會上每一個角落去。為什麼?因為今天的經濟條件、政治因素以及社會結構等等已和以前不同。也可以說,因為現在的社會需要佛教,所以就有幾位法師配合社會風氣運作推動。如果是二、三十年前,台北市政府根本不可能邀請和尚前來演講。也正因為現代人的觀念願意接受佛法,所以這幾位有名的法師就因應社會的需求而出現了,此即所謂「時勢造英雄」,因緣就是如此。既然是因緣促成,就不能過於「突顯」自己,因為「突顯」自己,必然是將別人「壓下」。表面上好像全是仰賴自己的努力,其實,若無社會其它各種因素的配合,個人有大成功的可能不大。

  在我們的社會上,也有一些人,並不十分努力而有大成就的。這好比「孔明借箭」,孔明是借曹操之實力而用到了曹操的箭。可見個人事業上的成功,總是不能離開他人的助緣,因此,首先須將自我的自負心放下。

  四、放得下是為了進步與包容

  (一)為了迎接明日新時代的來臨,必須放下今日舊現實的執著,才會有進步

  大家都知道為了迎接新興的,就必須放下舊有的;為了進步就須放下昨天的自我,而重新建立今天的自我,以求明天的進步。如果老是堅持自己的老想法和舊觀念,不願接納他人的建議或現實社會的運轉,此即表示這人根本毫無進步而言,同時他也不能被時代和社會所接受。

  釋迦牟尼佛留傳給我們的教導是:捨棄自我的執著,因為事事物物都是無常。也就是說,任何事物都會由於因素條件之異動而有不同的變化,既然會變化,為何不順應著因緣時節而加以推動呢?為何不化被動為主動,放下再提起呢?如果基於不願放棄既得的權利地位,所以產生自我矛盾,不但自己跟自己產生衝突,也跟環境對立。如果能認清事實,一切都在進步之中,一切都在演變之下,又有什麼捨不得、放不下的呢?

  記得有位居士對我這麼說過:「師父啊,您老囉!您會不會死?」我答:「人,不可能永生不死。」「師父,您怕不怕死?」「死是這一期生命的盡頭,也正是另一段生命的起點,並不是說人死就一了百了什麼都沒有了。世界上任何現象的生與滅、起與伏,都是自然現象,所以,死亡並不可怕,死亡是放下,因為能放下就是為了進一步再提起。」

  (二)為了成全家庭社會的和諧幸福,必須放下個人權利意見的執著,才能夠包容

  能放下個人的意見、執著,至少在家中會得到家人的認同。自己認同別人,一定是先放下自己才能做得到,否則,僅僅相信自己而不認同他人,縱然是親如夫婦也會起干戈,更何況是兄弟、姊妹、朋友、同事之間的無法體諒和包容,當然會問題重重、爭鬥不已了。如果每一個人都能站在自己的原則之下,又不堅持己見,且能包容他人的話,從表面上看,好像是放棄自己的立場,將自己既得的利益、權勢、名望、地位拱手讓人,自己似乎吃了虧。其實,若是恰到好處的退讓,以近處看,好像只是讓給一人而已,就長遠看,說不定將來可獲得十個人、百個人的擁護與愛戴。

  例如:有人認為,師父對弟子而言,具有權威性。在佛法的原則上,我會堅持。但是,我不會對我的弟子有相爭的行為表現出來。我的弟子常常會說:「師父,您錯了。」或是:「師父,這件事情您處理得很不恰當。」我會說:「啊!是的,我錯了,是我處理不對。」事實上是不是我真的錯了呢?不一定。站在師父的立場,可能錯誤,但也不一定是處理不當。但是既然有弟子認為我錯了,一定有他的原因,那是站在他自己的立場,認為師父不應如此。我為了包容他,就必須接受他的意見,否則他將難以成為我的弟子。能夠承認對方的想法是對的,因而調整自己的作法,這就是包容。當我們包容他人時,好像是放棄了自己,實質上並非如此,他們反而成為我的弟子,既然是我的弟子,才能跟隨我學佛,幫助我弘法。所以,還是要「放得下」,才有進步和包容。

  五、唯有能放下.才真提得起

  (一)放下主觀意識之判斷和考量,首先要不為自我的私利設想

  放下,是放下主觀意識及自我中心的判斷和考量,但這並不等於是沒有決斷力,而是不用自我的主觀意識來加以判斷。例如:我和學生及弟子們在開會時,我首先會推動他們從主題上獲得答案。要得到答案,必須靠他們自己運作,我不會給予他們任何的意見,僅告訴他們明確的主題和原則,然後再請他們輪流各抒己見。如果一開始我就發表自己的意見,加上自己主觀的色彩,事情運作起來就會有種種的障礙,特別是在民意高漲的民主社會裡,做一個師父必須學著如何捨棄自我的主觀,才能讓弟子們預期受教。

  (二)其次要提起整體的、全體的、大眾的,以及對於社會的、國家的、世界的責任與義務

  許多人希望「提起」,總是以自我的利益為優先考量。譬如:自我之陞遷、財務之獲得等等,此無非是為了保障自己及兒孫的將來安全。但是,如果是一個有高尚人格修養的人,絕不會如此。否則,動不動就以個己之利益為著眼點,社會將會動盪不安,我們的眼光一定要放遠、放大,能如此,自己就處於遠大的前景中。

  (三)能夠放下的人,是有智慧的人,是自在的人,是解脫的人

  放得下的人,應首先放下自己,其次放下週遭所有的一切。所謂「放下」並下是沒有自己,而是指沒有對抗心,沒有捨不得之心。我們是雙手空空地降臨人間,死時又能帶走些什麼?又有什麼東西「放不下」?隨時隨處對任何事物無一絲毫牽掛或捨不得,能如此,才談得上是自在,是解脫。

  例如:有人蓄意破壞、譭謗,目的是令你名譽破損,這是最難忍受的事。如果你能在名譽被破損時,還能保持心境坦然,毫無罣礙,那麼,名譽的損失,對你而言,絲毫不會構成任何的威脅和壓力。

  (四)能夠提起的人,是有慈悲的人,是負責的人,是奉獻的人

  釋迦牟尼佛放下王位出家,乃至成佛之後,又一肩挑起全人類的災難,為一切眾生的福利而宣揚佛法,這就是慈悲心的展現。所謂「一肩承擔」是擔起責任,我們不能將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放棄。我們的權利及自我中心可以「放下」,但是責任和義務一定要「提起」,這樣就佛法而言,才是慈悲。

  能放得下,是為了要提得起。放下自我,而奉獻出自己;放下私利,而成就社會大眾。提起之後必須放下,才會隨順因緣,舒捲自如,能大能小,自由自在。

  今天我準備得不夠充分,耽誤了各位四十分鐘的時間,還請各位長宮多多指教,也歡迎諸位有機會到農禪寺指教。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日講於台北市政府會議室)

來源:www.book85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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