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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戒律6
濟群法師

《四分律》簡介

1.名稱解釋】

   在中國佛教史上,雖先後有五部廣律傳入中國,但千百年來,唯《四分律》一枝獨秀,廣泛盛行。
   《四分律》由四部分構成,初分為比丘戒,共21卷;第二分為比丘尼戒和受戒、說戒犍度,共15卷;第三分為安居自恣等法,共13卷;第四分為房舍等雜法,共11卷。
   關於《四分律》的命名,有兩種不同觀點。道宣律祖認為,是因結集時分四次誦出。而義淨三藏則認為,是因梵本有四篋組成。

   2.組織結構】

  本律內容,包括序、正宗、流通三分。
   序分由勸信序和發起序組成。初五言頌(共46頌半)為勸信序,次長行如來自知時以上為發起序,敘舍利弗請佛結戒的因緣。
   正宗分包含二部戒及二十犍度。
   二部戒中,初比丘戒(卷121),即四波羅夷、十三僧伽婆屍沙、二不定、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九十波逸提、四波羅提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法,共250戒。每一戒各各說明緣起(為何事結戒)、緣起人(因誰結戒)、立戒(佛陀結戒經過和所結戒條)、分別所立戒(條文的解釋)、判決是非(是犯非犯和所犯輕重的判斷)。每結一戒必說十句義(結戒意義),即攝取於僧,令僧歡喜,令僧安樂,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長,難調者令調順,慚愧者得安樂,斷現在有漏,斷未來有漏,正法得久住。(本律與今斯里蘭卡所傳的《巴厘律》同出法藏部,故內容相近。比丘戒墮罪的條文次第,二律多作對應互換,如《四分律》波逸提第四和第六條,在《巴厘律》為第六和第四條等,可見二律有近支關係。)
   次比丘尼戒(卷2230),即八波羅夷、十七僧伽婆屍沙、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波羅提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法,共348戒。眾學法及七滅諍法與比丘共,文中略去。波羅夷前四戒、僧伽婆屍沙前三戒、尼薩耆波逸提前十八戒、波逸提前六十九戒與比丘共,其緣起等已見於比丘戒,故此中僅有結戒條文。其餘與比丘不共的各條,每個戒條下都有緣起等五段,如比丘戒。
   二十犍度中,一、受戒犍度(卷3135),為釋迦牟尼出家成佛、度人出家受戒、立受戒法的經過和所立的受戒法。二、說戒犍度(卷3536),為建立說戒法的緣起和說戒法。三、安居犍度(卷37),為安居緣起和安居法。四、自恣犍度(卷3738),為自恣緣起和自恣法。五、皮革犍度(卷3839),為使用皮革的緣起和各種開遮。六、衣犍度(卷3941),為糞掃衣和受施衣等開遮。七、藥犍度(卷4243),為關於飲食的各種開遮。八、迦絺那衣犍度(卷43),為迦絺那衣的制法、受法和舍法。九、拘睒彌犍度(卷43),為拘睒彌比丘僧破複合的經過和羯磨法。十、瞻波犍度(卷44),為作羯磨如法非法的分別。十一、呵責犍度(卷4445),為呵責等七種羯磨的內容和如法非法的分別。十二、人犍度(卷45),為犯僧伽婆屍沙的治罪法。十三、覆藏犍度(卷46),為行覆藏法。十四、遮犍度(卷46),為遮說戒法。十五、破僧犍度(卷46),為調達破僧和舍利弗、目犍連令僧和合的經過,及破僧的內容與果報。十六、滅諍犍度(卷4748),以七種毗尼滅四諍法。十七、比丘尼犍度(卷4849),為比丘尼與比丘不共的受戒法,比丘應不應與比丘尼作羯磨等。十八、法犍度(卷49),為客比丘與舊比丘共住法和乞食等雜行法。十九、房舍犍度(卷5051),為關於房舍的各種開遮。二十、雜犍度(卷5153),廣說各種雜事的開遮。雜犍度後半部分有大小持戒犍度,為其餘諸律所無。其內容從生信出家、沙彌十戒、防過十七事、守護根門等五種行,成化身等五勝法,最後得三種智明,為大小乘所共學。
   最後是流通分,包含五百結集、七百結集、調部毗尼和毗尼增一。五百結集(卷54)說迦葉集五百阿羅漢結法毗尼的經過。七百結集(卷54)說佛涅槃後百年,七百阿羅漢論法毗尼,審查跋闍子比丘所行十事非法的經過。調部毗尼(卷5557),說優波離問佛諸戒是犯非犯的分別。毗尼增一(卷5760)為律學的法數,從一數乃至十三、十七及二十二

——以上摘自《中國佛教》)

   3.內容說明】

  戒經為止持部分,也就是此不應作的內容,是戒律以法律條文出現的部分,記錄了佛陀為僧團制定的每一條戒律。每條戒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制戒緣起,介紹佛陀在何地、因何事、何人而制定此戒。二是戒律文句。三是判決標準,說明是否犯戒及犯戒輕重的標準。
   犍度為作持部分,也就是此應作的內容,是有關受戒、布薩、安居等僧團作法儀式和集體生活的規定。所謂犍度,相當於品或章節,將相關內容分類編集一處。如有關說戒的內容,歸納為說戒犍度;有關安居的內容,歸納為安居犍度。
   止持,是告訴我們不要做什麼,通過止達到持的效果。如果做了就是犯戒,所謂止持作犯。比如不殺生,殺了就是犯戒。作持,是告訴我們必須做什麼,通過作達到持的效果。如果不做就是犯戒,所謂作持止犯。比如布薩、安居等,如果不按期舉行,也屬於犯戒。

   4.特色與弘揚】

  《四分律》雖屬聲聞戒,但包含大乘思想。在盛行大乘佛教的中國,這一特色特別適合國情,也是律祖及歷代祖師對《四分律》情有獨鍾的重要原因。
   《四分律》分通大乘的觀點,最早由慧光律師提出,後經道宣律祖總結,並在《羯磨疏》中歸納為五點。
   其一,遝婆回心,出自解釋僧殘的律文。遝婆比丘雖證得阿羅漢果,還回心向大,發心修利他行,求牢固法。其二,施生成佛,出自《四分律》回向文,即施一切眾生,皆共成佛道,不以其餘二乘為歸,此為大乘菩薩道而非聲聞的回向。其三,相召佛子,出自戒序,反復出現佛子的稱呼,如如是諸佛子佛子亦如是等,和《梵網菩薩戒》的稱呼相同。其四,舍財用輕,出自舍墮的解釋,是從意業而不是身語進行判攝,和大乘的判戒方法相通。其五,識了塵境,出自妄語戒的解釋,說眼識能見,和大乘觀點相通,而聲聞乘認為能見是根的作用。以上五點,說明《四分律》分通大乘。
   此外,漢地最初傳戒就是依法藏部的羯磨。按照戒律,受戒和持戒所依據的戒律應當一致,這樣才比較相應。既然最早是依法藏部的羯磨傳戒,自然應依法藏部的廣律和戒本持戒。
   《四分律》的弘揚,前有法聰、慧光撰《四分律疏》,而將之形成宗派的則是唐代道宣律師,他在終南山創設戒壇,制定受戒儀式,正式形成宗派,並被尊為律宗初祖。因道宣律祖常居終南山,故律宗又有南山宗之稱。
   道宣律祖關於《四分律》的注疏,綜括諸部,會通小大,其中最為著名的有五部,又稱三大部兩小部,分別是《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四分律拾毗尼義鈔》、《四分比丘尼鈔》。
   自道宣律祖以這些注疏開宗弘化以來,影響日益廣泛,聲名遠播西域。其後,許多專研戒律的律師們又對五大部作了進一步的解釋。最為著名的是宋朝元照律師,他就道宣律祖的《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撰寫《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資持記》;就《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撰寫《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行宗記》;就《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撰寫《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濟緣記》,簡稱《資持記》、《行宗記》、《濟緣記》,被後世學人稱為三疏三記。這些著述後來在漢地失傳了,直到清末民初才從日本請回,是我們學習戒律的重要參考資料。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簡介

1.簡  介】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以下簡稱《行事鈔》)是道宣律祖的重要著作之一。所謂刪繁,是刪除律中過於瑣碎的內容;所謂補闕,則就《四分律》中某些有義無文的部分,引其他四部加以補充。《行事鈔》立足於《四分律》,旁徵博引,以經律論三藏及古德著述為補充,引文涉及數百部經論。可以說,是以整個三藏典籍作為戒律的注解,並依此建構修學體系。

   2.組織與內容】

   《行事鈔》正文共分30篇,現簡要介紹如下。
   一、《標宗顯德篇》。標宗,是標出戒律的宗旨,即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顯德,則廣泛引用大小乘的經典、論典和律典、律論,說明持戒功德和不持戒的過患。本篇為以下諸篇的發起。
   二、《集僧通局篇》。僧團有很多大眾會議及共修活動,這就需要召集全體僧眾參加。本篇說明集僧的方法,即如何打楗椎集僧;羯磨處所的審定,指出作法界和自然界的差別;及四人、五人、十人、二十人分別所能成辦的僧團事務。
   三、《足數眾相篇》。僧團的羯磨會議,對於參加人員在資格上有嚴格要求,通常情況下必須是清淨比丘,且作法時和合無諍,羯磨才能成立。此篇說明參加羯磨會議者的資格審查,分別有四種情況:一、體是合法,於法有違,如狂人、睡眠人等;二、體境俱非,如比丘尼、沙彌等二十三種人;三、體雖非僧,托緣成用,雖有不符條件的參加者,但大眾不知情,羯磨也能成立;四、少分犯法,根據實際情況可用不用。此外,還附帶說明了別眾問題。
   四、《受欲是非篇》。對於誦戒、結界等集體活動,若因生病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必須提前請假,同時要表明態度,對此次會議的所有決定沒有異議,在戒律中稱為說欲。此篇從三方面說明:一、與法,如何請假並轉達自己的態度。二、失法,哪些情況下請假無效。三、因特殊因緣未能請假,是否影響羯磨的成立。
   五、《通辨羯磨篇》。羯磨,指僧團所有處理事務的方法。此篇從四方面說明:一、是作法具緣,從稱量前事等十個步驟詳細介紹羯磨的條件及基本程式。二、立法通局,辨羯磨組成的四大要素,即法(使用的方法)、事(處理的事務)、人(辦事人員)、界(處所),以及羯磨的種類,分別為眾法(單白法39種、白二法57種、白四法38種)、對首法(但對首法28種、眾法對首5種)、心念法(但心念法3種、對首心念法7種、眾法心念法4種)。三、羯磨成壞,從羯磨所具的人、法、事(含界)三種,組成人、法、事、人法、人事、法事、人法事的七個方面,討論各種羯磨作法的成壞。四、解釋羯磨的公文。
   六、《結界方法篇》。僧團利益均等,且僧事僧斷,重大事情須經大眾同意,這就必須界定一個共住範圍。若以整個國家或城市為範圍,就無法召集僧眾處理問題了。本篇從四方面說明結界相關問題:一、列數定量,討論界的種類(攝衣界、攝食界、攝僧界),及攝僧界中大界、戒場、小界的範圍大小。二、依位作法,介紹結無場大界、有場大界、結三小界的方法及解法。三、法起有無,說明結界處有無作法起,顯示界之威力。四、非法失相,指出結界中因一些非法現象而不成結界,及大眾離開界的時候,在什麼情況下失去界的效用。
   七、《僧網大綱篇》。僧團是一個團體,由眾多比丘、沙彌或比丘尼、沙彌尼組成,此中也是凡聖交融、龍蛇混雜,須有共同的生活準則及制裁措施。此篇便是討論僧團管理問題,從五方面說明:一、約化制二教明相不同,討論僧團處罰制度,從依化教的僧伽犯罪俗人許不許治,到說明制教的七羯磨、惡馬治、默擯、滅擯的犯罪因緣及制裁方式。二、約僧治食以論通塞,先探討僧制是非,批評教界的非法,說明如法僧制。再論僧食通塞,所謂通,即通於十方僧眾;所謂塞,即限制非分受用或俗人濫用。三、約法就時約人以明,說明處理僧務中的一些注意事項,如檢舉他人,過程必須如法,作法時間應儘量安排在白天;處理問題時,眾主上座要主持正義,發現問題隨時提出處理。四、對處明用,說明僧伽的威儀及僧團居住場所的莊嚴。五、雜教授,僧團重在清淨和諧,對犯罪者當如法檢舉,並以慈悲心進行勸導,使他認識自身過失,誠心懺悔,避免造成僧團的紛爭。而作為眾主上座,應以德感人,依法處理僧務。
   八、《受戒緣集篇》。受戒是獲得僧伽資格的關鍵,出家須先受沙彌戒,再受比丘戒,才能成為僧團的合格公民。此篇討論受戒的條件及作法程式,大分為二:一、緣集成受,說明如法傳戒必須具足的條件,即能受有五(是人道、諸根具足、身器清淨、出家相具、得少分法),所對有六(結界成就、有能秉法僧、數滿如法、界內盡集和合、白四教法、資緣具足)、發心乞戒,心境相當,事成究竟。二、受戒的方法,由緣起方便,從十方面說明受戒的前行準備;正明體用,說明正受戒時的羯磨作法及受後相關事宜,最後附帶說明六念法及舍戒法。
   九、《師資相攝篇》。受戒僅僅是比丘資格的取得,而培養僧格,成為合格比丘,則要通過持戒生活,所謂五年學戒,不離依止。此篇圍繞依止問題討論僧團的師資關係,大分為二:一、弟子依止法,首先解釋師父、弟子的名稱,說明師父與弟子的關係,然後探討哪些人要請依止師,哪些人無須依止,弟子與師父間有哪些共同的義務?弟子對師父要履行哪些責任?二、二師攝受法,分別從依止意、允許無師的時間、選擇師父的條件、請依止師的方法、師父如何攝受弟子、對犯過弟子如何處罰、什麼情況會失去依止七方面說明依止法的相關問題。
   十、《說戒正儀篇》。沙彌受具足戒後,為早日養成僧格,佛制同一界內生活的比丘應半月半月聚在一起讀誦《戒經》,一方面是以戒律提醒自己,一方面是對犯戒行為依法懺悔,以此保證僧團的清淨和諧,稱為布薩或說戒。說戒的內容由《戒經》和儀軌兩部分組成,此篇主要介紹說戒儀軌,大分為二:一、僧法,指四人以上的布薩,包括布薩時間的選擇和行籌、散花、行水等相關事宜,重點介紹布薩儀軌,分別為選擇說處、準備器具、白告、大眾誦戒、鳴鐘集眾、安排供具、請說戒師、供養說戒法、問答法、說戒竟十個部分。最後介紹略說戒法,包括略說因緣及略說方式。二、別人法,布薩本是僧法,但在人數不足的情況下,可用眾法對首或眾法心念的方式說戒,此處介紹兩人或一人居住時如何說戒。僧團每半月半月說戒,是提醒僧眾以戒條檢查自身行為,若在半月中犯罪,應主動髮露懺悔。若覆藏不說,別人也可檢舉。通過這樣的批評和自我批評,使僧格保持清淨。本篇根據普照、道安兩位祖師的儀軌,引律藏加以刪補而成。
   十一、《安居策修篇》。出家人有雲遊的傳統,但若終年不停走動也不利於身心安住。尤其是雨季,外出除給活動帶來不便外,還易損傷物命,因此佛制僧團夏季要舉行三月的結夏安居。此篇介紹如何安居,大分為五:一、安居緣,討論安居的處所選擇(應無難緣),安居的時間(有前中後不同)。二、分房舍臥具法,以白二羯磨推選五德僧主持分房,集中物品次第分配,房主及上、中、下座可以優先選擇。三、作法不同,介紹常規使用的對首安居作法,和有緣開許的心念、忘成、及界與園法。四、夏內遇緣失否,說明比丘安居期間遇到梵行難或命難緣,需要離開安居之地,只要勤覓處所則不破夏,反之則破。受日逢難,也是如此。五、迦提五利,比丘前坐夏竟,能獲得迦絺那衣,有五利犒勞。本篇還附有安居期間的請假制度,即受日。
   十二、《自恣宗要篇》。僧伽經過三個月的安居後,同一界內的僧眾要集中到一起,檢討過去九十日內各自言行有無違犯戒律。由僧團推選五德幫助大家檢舉犯戒過失,藉此反省檢查身心。若有犯戒,則應及時懺悔,即自恣。舉行自恣儀式的這一天,為僧自恣日。此篇介紹自恣的內容,大分為三:一、緣集相應,討論閏月、諍事、修道稱意的情況及安居時間的安排,說明破夏人、不安居人、後安居人也要依前安居者自恣。二、自恣法,分為五人以上法、四人以下的對首法、一人心念法三部分。重點介紹五人以上法,先明集僧緣起,次應推選兩位具備兩種五德者主持自恣,為僧眾舉罪,接著正式說明自恣方法。三、尼來請罪,分無尼來與有尼來兩種不同情況進行說明。四、略說雜行,介紹自恣日遇到難緣時應如何簡單自恣。自恣本是僧法,若人數不足,四人以下如何以對首法自恣,一人又如何以心念法自恣。此篇附帶介紹了迦絺那衣法。
   上卷12篇是共行的內容,中卷4篇是依戒體討論持犯問題。
   十三、《篇聚名報篇》。解釋五篇六聚的名稱及果報問題,大分為二:一、明戒護,說明戒護對持戒的重要意義,違損戒護的過失。二、列名釋位,先釋波羅夷、僧伽婆屍沙、偷蘭遮、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突吉羅六聚的名稱,再約善心、不善心、無記心辨所感果報。
   十四、《隨戒釋相篇》。持戒必須瞭解戒相。此篇立足於戒的四科的詳細解釋,幫助我們瞭解戒相,大分為四:一、戒法,從聖道本基、戒有大用、略知名趣、具緣不同、重受通塞、震嶺受緣七方面進行介紹。二、戒體,討論戒體多少,建立作無作體的原因,作無作體的特徵,作無作體的相生關係,無作體種類。三、戒行,辨受體與隨行的關係,說明依受體建立隨行,由隨行令受體堅固。四、體相,是對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法、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九十波逸提、四波羅提提舍尼法、百眾學、七滅諍法的八類法,分別從犯境、犯緣、開不犯三個方面,就一些重要問題作了特別解析。
   十五、《持犯方軌篇》。若想如法持戒,必須善達每條戒的開遮持犯,本篇即探討開遮持犯的規則。由了知持犯的名字、持犯的體狀、成就持犯的處所、明持犯通塞、持犯漸頓、持犯優劣、雜料簡七方面組成。
   十六、《懺六聚法篇》。受持戒律,難免會有違犯。一旦犯戒,如何進行懺悔呢?《懺六聚法篇》便是介紹懺六聚罪的方法,大分為二:一是從理事明通懺。二是依律別明懺六聚罪,分別介紹波羅夷罪、僧殘罪、偷蘭遮罪、波逸提罪、提舍尼罪、突吉羅罪的懺法。
   十七、《二衣總別篇》。關於出家人衣服的規定,包括制和聽兩種,即佛陀正式規定和開許的範疇。制法中探討了三衣、坐具、濾水袋的製作及如法使用,聽門中明百一諸長、糞掃衣、檀越施衣及亡僧物的處理。
   十八、《四藥受淨篇》。戒律所說的藥,不僅指治療疾病的藥物,還包含飲食,此為治療饑渴之病的藥物,統稱為藥。其種類有四:一為時藥,二為非時藥,三為七日藥,四為盡形壽藥。本篇說明四種藥的受持和說淨,從四藥體、淨地處所、護淨不同、淨法差別、二受有別五方面進行說明。
   十九、《缽器制聽篇》。生活是很瑣碎的,並不是誰都可以僅憑三衣一缽來過日子。因此,佛陀在制法外,慈悲聽許比丘擁有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此篇重點介紹制法,如缽的製作及使用,附帶說明聽門中允許使用的各種器具及規定。
   二十、《對施興治篇》。比丘以乞食為正命,必然要接受信眾供養,那面對施物時如何才能不起愛嗔之心呢?此篇介紹佛陀為弟子提供的對治方法,大分為五:一、受施人是非,說明受施人的資格審查及不如法受施的過患。二、明厭治方法,引《大集》、《四分》明比丘對於所施之物應做種種厭離的觀察,強調於戒有缺便不可受檀越供養。三、立觀有教,引《智論》、《毗尼》等律論,說明比丘食時作觀的依據。四、作觀方法,正辨食存五觀。五、隨治雜相,廣引三藏之文警策。
   廿一、《頭陀行儀篇》。出家僧伽的生活以簡樸為原則,而頭陀行則是簡樸生活的典範。此篇介紹頭陀的修行及生活方式,共十二種,通過簡單的物質生活遠離貪著,從而成就解脫。
   廿二、《僧像致敬篇》。修學佛法須從禮敬三寶開始,僧人又應如何修習禮敬呢?本篇講述僧人的禮敬規矩,大分為三:一、建立禮敬的意義。二、辨析合不合禮。三、正辨禮敬方式,說明如何敬佛及敬僧。本篇還附帶說明造像及造寺法,因為如法的造像和造寺,也是建立禮敬不可缺少的基礎。
   廿三、《訃請設則篇》。本篇介紹僧人被信眾請去應供時的各種相關事宜,由受請法、往訃法、至請他家法、就座命客法、觀食淨行法、行香咒願法、受食方法、食竟法、噠嚫法、出請家法十部分組成。
   廿四、《導俗化方篇》。僧伽不僅要注重內修,也承擔弘化世間的責任。此篇重點介紹僧人對信眾的接引和教導,大分為三:一、說明說法儀軌及授戒法,包括法師說法的禮儀及如何為在家眾傳授三皈、五戒、八戒。二、生緣奉敬法,說明出家眾如何孝養父母。三、士女入寺法,說明女眾進入寺院的規矩。
   廿五、《主客相待篇》。介紹接待客比丘的相關事宜,從入寺法、問主受房法、相識敬儀、同受利養的四方面,說明客比丘進寺的禮儀及在這一僧團的利益享受問題。
   廿六、《瞻病送終篇》。生老病死人所難免,僧人同樣要面臨疾病和死亡。本篇就是關於僧團如何對待生病比丘及臨終關懷的規定。
   廿七、《諸雜要行篇》。本篇對以上各篇未涉及的諸多生活雜事作了補充說明,共分佛法僧事、眾中雜事、別人自行、共行同法、出家要業、遇賊法、大小便法、慈濟眾生法、避惡眾生法、雜治病法十種。
   廿八、《沙彌別行篇》。剃度出家,首先是成為沙彌。如何才能成為一名合格沙彌?本篇從出家的意義、出家條件的審查、出家的手續、受沙彌戒、沙彌戒相及沙彌如何過僧團生活等方面,說明成為沙彌應該具足的各項條件。
   廿九、《尼眾別行篇》。本篇說明比丘尼在受戒、懺罪、說戒、安居、自恣等活動中與比丘不同的行法,並介紹了式叉摩那法和沙彌尼法。
   三十、《諸部別行篇》。本篇說明四分律和其他戒律在事相上的區別。
   在《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種,靈芝律師又將這三十篇歸納為十六種事:
   上卷十二篇中,標宗一篇總勸行事。集僧以下有五事:一、眾法緣成事(集僧、足數、受欲、羯磨、結界五篇),二、匡眾住持事(僧網),三、接物提誘事(受戒、師資),四、檢察清心事(說戒、自恣),五、靜緣策修事(安居)。中卷四篇,分為二事:一、專精不犯事(篇聚、釋相、持犯),二、犯已能悔事(懺篇)。下卷十四篇,分為八事:一、內外資緣事(二衣、四藥、缽器),二、節身離染事(對施、頭陀),三、卑己謙恭事(僧像),四、外化生善事(訃請、導俗),五、待遇同法事(主客、瞻病),六、日用要業事(雜行),七、訓導下眾事(沙彌及尼),八、旁通異宗事(諸部)。
   將這三十篇學下來,我們對出家生活的各種相關事項就非常清楚了。

   3.特  色】

  本書名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說:刪繁主要是刪過去諸注家繁廣的情見,補闕是補充諸注家,也補充《四分律》未解決的問題。所以,並不存在對《四分律》增減聖言的過失。
   作為中國流通最為廣泛的律學著述之一,《行事鈔》具有兩大特點:
   第一,具體落實分通大乘的思想。在《行事鈔》中,很多問題都採用了大乘觀點,故稱《四分律》義當大乘。比如對戒體,今就正顯,直陳能領之心相,傾向以心法為無作戒體。再如飲食問題,也依《涅槃經》廢魚肉為正食。
   第二,注重可操作性。《行事鈔》按內容將《四分律》作了重新歸納,非常重視戒律的實用性,對每件事都介紹有具體操作方法,僅以3卷的篇幅,將60卷《四分律》概括其中。並分門別類地進行梳理,共分30篇,每篇為一項獨立內容,全面介紹了僧人自行和僧團共行的各項內容。不但內容全面,而且對很多問題都有精細考訂,為後人學習、行持戒律提供了詳盡的參考。故《行事鈔》一經流傳,便備受推崇,唐澄觀稱其為文簡理詣,義圓事彰,宋元照則譽之為攝僧護法之儀,橫提綱要,日用時須之務,曲盡規猷
   本書一經問世,便為當時律匠所傳誦。後人注釋也極多,見於《行事鈔諸家記標目》的有62家,現存主要有以下幾種:1.《四分律鈔批》14卷,唐·大覺撰。2.《四分律行事鈔搜玄錄》20卷,唐·志鴻撰,澄觀序,引大慈、靈萼以下四十餘家的要義,今僅存《集僧通局篇》以上及《安居》、《自恣》二篇文,餘佚。3.《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20卷,後唐·景霄撰。4.《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12卷,宋·元照撰。5.《四分律行事鈔科》3卷,元照撰。6.《四分律行事鈔評集記》14卷,澄淵撰。以上諸家注釋,以元照《資持記》最為精詳,為《四分律》學者所共推重。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簡介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是《四分律含注戒本》的疏釋,為南山三大部之一。
   《四分律含注戒本》3卷,唐·道宣述,成書於貞觀四年(630),又稱《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含注戒本》,收錄於《大正藏》第40冊,系《四分僧戒本》的注釋。分廣略二教,由卷首至250戒之終是廣教,七佛略戒部分是略教。二者皆分序、正宗、流通三分。廣教部分,由和合是事如是持是序分,諸大德是四波羅夷法至七滅諍法之後的是事如是持是正宗分,諸大德我已說戒經中來為流通分。略教部分,若更等二句是序分,忍辱第一道是大仙人道是正宗分,諸比丘等是流通分。卷首有著者自序一篇,前後有法護尊者所作的序。前序為廣略二教之通序,後序則為總流通。
   本書的注疏,有著者自撰的《四分律含注戒本疏》4卷(或8卷),為貞觀八年(634)所撰,永徽二年(651)重修,又稱《四分含注戒本疏》、《四分戒本疏》、《戒疏》、《戒本疏》、《南山戒本疏》。收于《卍續藏》六十二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含注戒本疏》與《行事鈔》、《業疏》合稱四分律宗三大部,蓋所釋含注戒本自四分廣律抽出戒本,附制戒因緣及字句略釋而成。
   本書先略說佛陀制戒的本意,神足、說法、憶念三輪中的部屬,解釋屍羅、波羅提木叉、毗尼等名義,諸部律藏的種別,戒本的題名,諸廣律傳來的情形等。其次,隨釋含注戒本之文,設立廣教行法及略教行法二分,並各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段,更以細科分別之。其中,廣教行法指二百五十戒之正文,占戒本的大部分,略教行法則指附於其末的過去七佛之略戒。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簡介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是疏釋《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的。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二卷,唐·道宣集,成書於貞觀九年(635,一說八年),又稱《四分刪補隨機羯磨》、《四分律羯磨》、《曇無德部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曇無德隨機羯磨》,收錄於《大正藏》第四十冊。系采自《四分律》犍度部分有關作持的內容,再依諸部律刪補而成。本書注疏,有道宣自撰的《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四卷(或八卷),貞觀九年(635)初稿(僅二卷),貞觀二十二年(648)重修完成(增二倍餘)。又稱《四分律羯磨疏》、《四分羯磨疏》、《四分律業疏》,簡稱《業疏》,收在《卍續藏》第六十四冊《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內,為南山五大部之一。
   本疏內容分為十篇: 一、集法緣成篇,介紹一百三十四種僧法羯磨,羯磨作法程式及僧法、對首、心念羯磨的七非之相。二、諸界結解篇,介紹攝僧界、攝衣界、攝食界的結解方法。三、諸戒受法篇,介紹在家、出家眾各種戒的授法。四、衣藥受淨篇,介紹衣和藥的受持和說淨方法。五、諸說戒法篇,介紹僧說戒法、對首說戒法、心念說戒法。六、諸眾安居篇,介紹安居及安居期間外出的受日法。七、諸自恣法篇,介紹僧自恣法、對首自恣法、心念自恣法。八、諸衣分法篇,討論各種衣的分配法。九、懺六聚法篇,先辨事理二懺差別,然後說明六聚罪的懺除法。十、雜法住持篇,介紹六念法等。
   此疏亦有注釋書,即:宋·允堪《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正源記》八卷;宋·元照《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科》四卷及《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二十二卷;清·讀體《毗尼作持續釋》十五卷等。其中,元照所撰的《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在教界廣為流傳,倍受學者重視。

制戒緣起三則

在不少人的感覺中,律典似乎只是枯燥的法律條文。因為這個先入為主的印象,難免對學律存在畏難情緒。其實,持此觀點者往往並沒有深入律典,只是人云亦云、以訛傳訛而已。可歎的是,這種感覺已成為很多人學習律典的障礙。
   事實上,律典並非人們以為的那麼枯燥乏味,也不僅僅是一些條條框框,且文字比多數經論更為淺白。重要的是,其中有很多詳盡而又生動的記載,全面展現了佛陀時代的僧團面貌,及僧眾修行中出現的種種現實問題。在這些故事中,佛世時的種種景象仿佛畫卷般呈現在我們眼前,將我們帶回2000多年前,身臨其境地聆聽佛陀的慈悲教誨。
   此處選錄佛陀結戒緣起三則,從中可以看出,佛教戒律是案例法而非成文法。每條戒都事出有因,都是僧眾出現不如法行為之後,佛陀才制定相關規則,令大眾依此行持。第一條是淫戒,是佛陀為比丘結戒的開始,另兩條分別是盜戒和殺戒。為方便閱讀,作了現代的標點和分段。

一、淫 戒

   爾時,世尊在毗舍離。時迦蘭陀村須提那子於彼村中饒財多寶,持信牢固,出家為道。
   時世穀貴,乞求難得。時須提那子作是思惟:今時世谷貴,諸比丘乞求難得,我今寧可將諸比丘詣迦蘭陀村乞食。諸比丘因我故大得利養,得修梵行,亦使我宗族快行佈施,作諸福德。作是念已,即將諸比丘詣迦蘭陀村。
   須提那母聞其子將諸比丘還歸本村,即往迎。到彼子所,語其子言:可時舍道還作白衣?何以故?汝父已死,我今單獨,恐家財物沒入於官。但汝父財既多,況祖父已來財物無量,甚可愛惜。是以,汝今應舍道就俗。
   即答母言:我不能舍道習此非法,今甚樂梵行,修無上道。

   如是至三,其子亦答言:不能舍道還俗。

   其母便舍之而去,詣其婦所語言:汝月期時至,便來語我。

   婦自知時到,往語其姑:大家欲知我月期時至。

   母語其婦:汝取初嫁時嚴身衣服,盡著而來。

   即如其教,便自莊嚴。與母共俱至其兒所:今正是時,便可舍道就俗。何以故?汝若不舍道者,我財物當沒入於官。

   兒答母言:我不能舍道。

   母如是再三語子言:汝婦今日華水已出,便可安子,使汝種不斷。

   子白母言:此事甚易,我能為之。

   時迦蘭陀子,佛未制戒前不見欲穢,便捉婦臂將至園中屏處三行不淨。時園中有鬼命終,即處其胎。

   處胎九月生男,顏貌端政,與世無雙,字為種子。諸根具足,漸漸長大。剃髮被袈裟,以信堅固出家學道,精勤不懈,得阿羅漢。神足變化,威德無量,故號尊者種子。
   須提那習沙門威儀,無事不知,觸事皆行,亦能轉教於人。爾時,須提那行不淨已來,常懷愁憂。
   諸同學見已問:汝何愁憂耶?汝久修梵行,威儀禮節無事不知,何所愁為,不樂梵行耶?
   須提那言:我甚樂梵行,近在屏處犯惡行,與故二行不淨,故愁耳。

   諸比丘言:須提那,汝雲何乃作如是惡事?于如來清淨法中,於欲無欲,於垢無垢。能斷渴愛,破壞巢窟。除眾結縛,愛盡涅槃。汝今雲何于此清淨法中,與故二共行不淨行耶?

   爾時,諸比丘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世尊爾時以此因緣集諸比丘。世尊知而問,知而不問。時而問,時而不問。義合問,義不合不問。
   爾時,世尊知時義合,問須提那:汝實與故二行不淨行耶?
  如是,世尊。我犯不淨行。

   爾時,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言: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法,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汝須提那,雲何于此清淨法中行乃至愛盡涅槃,與故二行不淨耶?告諸比丘:寧持男根著毒蛇口中,不持著女根中。何以故?不以此緣墮於惡道。若犯女人,身壞命終墮三惡道。何以故?我無數方便說斷欲法,斷於欲想,滅欲念,除散欲熱,越度愛結。我無數方便說欲如火,如把草炬,亦如樹果。又如假借,猶如枯骨。亦如段肉,如夢所見。如履鋒刃,如新瓦器盛水著于日中,如毒蛇頭,如輪轉刀,如在尖標,如利戟刺,甚可穢惡,佛所呵責。須提那,于我清淨法中乃至愛盡涅槃,與故二行不淨行。

   爾時,世尊無數方便呵責已,告諸比丘:須提那癡人,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自今已去,與諸比丘結戒。集十句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令未信者信,五已信者令增長,六難調者令調順,七慚愧者得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得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犯不淨行,行淫欲法,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
   如是,世尊與諸比丘結戒。

二、盜 戒

   爾時,世尊游羅閱城耆闍崛山中。時羅閱城中有比丘,字檀尼迦陶師子,在閒靜處止一草屋。
   彼比丘入村乞食,後有取薪人破其草屋持歸。比丘乞食還,作是念:我今獨在閒靜處,自取草木作屋,入村乞食,後取薪柴人破我屋持歸。我今自有技藝,寧可和泥作全成瓦屋。
   時,彼比丘即便和泥作全成瓦屋,取柴薪牛屎燒之,屋成色赤如火。

   爾時世尊從耆闍崛山下,遙見此舍色赤如火。見已,知而故問:諸比丘,此是何等赤色?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有一比丘名檀尼迦陶師子,獨處閒靜,住一草屋。乞食後,諸取薪人破其屋持歸。彼還見舍破,即作是念:我自有技藝,今寧可作全成瓦屋於中止住。即便作之,是其屋色赤如是。

   爾時,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彼比丘言: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法,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雲何檀尼迦比丘陶師子自作此屋,大集柴薪牛屎而燒之?我常無數方便說慈憫眾生,雲何癡人自作泥屋,聚積柴薪牛屎而燒之?自今已去,不得作赤色全成瓦屋,作者突吉羅。

   爾時,世尊敕諸比丘:汝等共集相率,速詣檀尼迦屋所打破。

   時諸比丘即如佛教,往詣打破。

   時檀尼迦見諸比丘破屋已,便作是語:我有何過,而破我屋?
   諸比丘答曰:汝無有過,亦不憎汝。我向受世尊教,故來破汝屋耳。

   檀尼迦比丘言:若世尊教敕者,正是其宜。

   爾時,摩竭國瓶沙王有守材人,與此檀尼迦比丘少小親厚知識。時檀尼迦比丘往至守材人所語言:汝知不耶?王瓶沙與我材木,我今須材,便可與我。

   彼人言:若王與者,好惡多少,隨意自取。

   王所留要材,比丘輒取斫截持去。

   時有一大臣統知城事,至材坊,見王所留要材斫截狼藉。見已,即問守材人言:此王所留要材,誰斬截持去?
   守材人言:是檀尼迦比丘來至我所而作是言:王與我材,今須材用,便可見與。我尋報言:王與汝材,恣意取之。時比丘即入材坊,斫截持去。

   時大臣聞此語已,即嫌王言:雲何以此要材與比丘?幸自更有餘材可以與之,而令此比丘斫截要材持去。

   時大臣往至王所白言:大王,先所留要材,雲何乃與比丘,令斫截持去?幸自更有餘材可以與之,何故壞此好材?

   王報言:我都不自憶以材與人,若有憶者,語我。

   時大臣即攝守材人來,將詣王所。時守材人遙見檀尼迦比丘,語言:大德,以汝取材故,今攝我去。汝可來為我決了,慈憫故。

   比丘報言:汝但去,我正爾往。

   時檀尼迦比丘後往王所,在前默然而住。

   王即問言:大德,我實與汝材不?
   比丘答言:實與我材。

   王言:我不憶與汝材,汝可為我作憶念。

   比丘報言:王自憶不?初登位時,口自發言:若我世時,於我境內,有沙門、婆羅門知慚愧、樂學戒者,與而取,不與不取,與而用,不與不用。從今日,沙門、婆羅門草木及水聽隨意用,不得不與而用。自今已去,聽沙門、婆羅門草木及水隨意用。
’”
   王言:大德,我初登位時實有如是語。

   王言:大德,我說無主物,不說有主物,大德應死。

   王自念言:我刹利王水澆頭種,雲何以少材而斷出家人命?是所不應。

   爾時,王以無數方便訶責比丘已,敕諸臣放此比丘去。即如王教放去,後諸臣皆高聲大論不平:王意雲何,如此死事,但爾呵責而放也?

   時羅閱城中有諸居士不信樂佛法眾者,皆譏嫌言:沙門釋子無有慚愧,無所畏懼,不與而取。外自稱言:我知正法。如是何有正法?尚取王材,何況餘人?我等自今已往,勿複親近沙門釋子,禮拜問訊,供養恭敬。無使入村,勿複安止。

   時諸比丘聞,諸少欲知足、行頭陀、知慚愧、樂學戒者嫌責檀尼迦:雲何偷瓶沙王材木耶?

   爾時,諸比丘往至佛所,頭面禮足已,在一面坐,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世尊爾時以此因緣集比丘僧,知而故問:檀尼迦比丘,汝實爾王不與材而取不?
   答言:實爾,世尊。

   世尊爾時以無數方便訶責檀尼迦比丘言: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法,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雲何檀尼迦王不與材而取?我無數方便稱歎,與者當取,取者當用。汝今雲何王不與材而取耶?

   爾時,複有一比丘名曰迦樓,本是王大臣,善知世法,去世尊不遠,在眾中坐。

   爾時,世尊知而故問迦樓比丘言:王法不與取,幾許物應死?
   比丘白佛言:若取五錢,若直五錢物,應死。雲何檀尼迦比丘王不與材而取?

   爾時,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檀尼迦比丘已,告諸比丘:檀尼迦比丘癡人,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若在村落,若閒靜處,不與盜心取,隨不與取法。若為王王大臣所捉,若殺、若縛、若驅出國,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三、殺 戒

   爾時,世尊遊毗舍離獼猴江邊講堂中,以無數方便與諸比丘說不淨行,歎不淨行,歎思惟不淨行。
   諸比丘作是念:今世尊為我等說不淨行,歎不淨行,歎思惟不淨行。時諸比丘即無數方便習不淨觀,從定覺已,厭患身命,愁憂不樂。譬如自喜男子女人,以死蛇、死狗、死人系其頸,甚厭患臭穢,諸比丘亦複如是。以無數方便習不淨觀,厭患身命,愁憂不樂,便求刀欲自殺,歎死、贊死、勸死。
   諸比丘在婆裘河邊園中住,作是念:世尊無數方便說不淨行,歎不淨行,歎思惟不淨行。彼以無數方便習不淨觀,厭患身命,愁憂不樂,求刀欲自殺,歎死、贊死、勸死。
   時有比丘字勿力伽難提,是沙門種出家(言沙門種是姓),手執利刀入婆裘園中。見有一比丘厭患身命穢汙不淨,遙見勿力伽難提比丘來,語言:大德,斷我命來,我以衣缽與汝。

   波即受其雇衣缽已,便斷其命。于彼河邊洗刀,心生悔恨言:我今無利,非善,彼比丘無罪過,而我受雇斷他命根。

   時有一天魔,知彼比丘心念,即以神足而來,在勿力伽難提比丘前于水上立而不陷沒,勸贊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獲大功德,度不度者。

   時難提比丘聞魔贊已,悔恨即滅,便作是念:我今獲大功德,度不度者。即複持刀入園中,而問言:誰未度者,我今欲度之。

   時有未離欲比丘,見勿力伽難提比丘,甚大怖懼毛豎。勿力伽難提見已,語諸比丘言:汝等勿懼,諸根未熟,未任受化。須待成熟,當來相化。

   其中比丘欲愛盡者,見勿力伽難提心不怖懼,身毛不豎。時勿力伽難提比丘或日殺一比丘,或殺二三四五,乃至六十人。

   時彼園中死屍狼藉,臭處不淨,狀如塚間。
   時有諸居士禮拜諸寺,漸次至彼園中。見已,皆共驚怪,譏嫌言:此園中乃有是變,沙門釋子無有慈憫,共相殺害。自稱言:我修正法。如是何有正法?共相殺害,此諸比丘猶自相殺,況于餘人?我等自今勿複敬奉、承事、供養沙門釋子。即告諸村邑,勿複容止往來。時諸居士見此園中如是穢惡,便不復往返。
   爾時,毗舍離比丘以小因緣集在一處。爾時,世尊觀諸比丘眾減少,諸大德比丘有名聞者,皆不復見。
   爾時,世尊知而故問阿難言:眾僧何故減少?諸名聞大德者今為所在,皆不見耶?
   爾時,阿難以先因緣具白佛言:世尊先以無數方便廣為諸比丘說不淨行,歎不淨行,歎思惟不淨行。時諸比丘聞已,厭患身命,求人斷命,是以少耳。唯願世尊與諸比丘更作方便說法,使心開解,永無疑惑。

   佛告阿難:今可集諸比丘會講堂。

   時阿難受佛教,即集諸比丘會講堂。集比丘僧已,往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住,白世尊言:今眾僧已集,願聖知時。

   爾時,世尊即詣講堂,在眾中坐,告諸比丘:有阿那般那三昧,寂然快樂,諸不善法生,即能滅之,永使不生。譬如秋天降雨之後無複塵穢,又如大雨能止猛風,阿那般那三昧亦複如是,寂靜快樂。諸不善法生,即能滅之。

   爾時,世尊以無數方便為諸比丘說阿那般那三昧,歎阿那般那三昧,歎修阿那般那三昧。彼諸比丘便作是念:世尊今日無數方便為我等說阿那般那三昧,歎阿那般那三昧,歎修阿那般那三昧,當勤修習之。

   時諸比丘即以種種方便思惟入阿那般那三昧,從阿那般那三昧覺已,自知得增上勝法,住於果證。

   爾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無數方便呵責婆裘園中比丘: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法,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雲何婆裘園中比丘癡人,而自共斷命?
   世尊無數方便呵責已,告諸比丘:婆裘園中比丘癡人,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自今已去,與諸比丘結戒,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故自手斷人命,持刀與人,歎譽死快勸死,咄男子用此惡活為寧死不生,作如是心思惟,種種方便歎譽死快勸死,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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