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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經濟與佛教旅遊
釋惠空

佛教本質是超越世間的,雖僧團難免面對寺院經濟問題,卻非刻意主動操作經濟。但在此基於學術討論,姑從社會觀點看待佛教與世間經濟交涉之現象。

  社會中經濟產業可概分為三種:第一產業是農、林、漁、牧;第二產業是工業及製造業;第三產業是服務業。故從社會經濟角度,整體佛教經濟產業應屬第三產業。再從經濟之供需原則而言,商品之社會需求愈大,則所面對經濟市場就愈大,所帶動經濟效益也愈龐大。故欲發展佛教經濟,必須生產製造出好的佛教商品,而製造優質佛教商品時,應關心幾個問題:第一,商品由什麼人製造?第二,在什麼地點製造?第三,製造過程為何?第四,需要哪些製造技術?第五,製造出什麼產品?包括什麼品牌?什麼類型?有哪些層次、規格?有那些附加價值產品?第六,市場需求如何?進而,應思考此佛教經濟是源於佛教僧眾力量還是社會經濟力量?佛教經濟與社會經濟兩者間有無互動關係?有無從屬關係?有無排斥關係?可能這些關係都存在,關鍵在如何處理面對。

提出以上思考,目的在帶動對佛教經濟應有之問題意識,今此文章即嘗試為此思考提出解答。其架構為四:一、佛教經濟產業類型;二、現存重點道場之宗教、文化、旅遊成分解析;三、佛教經濟產業未來發展之思考;四、佛教經濟產業開發之助成條件。

一、佛教經濟產業類型

首先從世俗經濟角度,簡單將佛教蘊含之經濟活動歸納為三種類型,並說明此三者關係:

(一)宗教性產業:所謂宗教性產業,是指與佛教宗教本質相應之宗教服務或宗教形式。佛法宗教本質涵括福、慧,即仰仗佛菩薩救濟之他力信仰與追求自我生命圓滿之自力智慧成就,故舉凡人生中生老病死或生命苦難之身心困境,都可在佛法中得到解決,使生命及心靈得到慰藉、舒緩、愉悅、超越。故宗教性產業的產生,是因佛教有其宗教特質,而社會大眾有宗教需求,群眾因宗教需求歸投於佛教寺院,從僧團中得到宗教服務,滿足內心宗教需求。此滿足宗教需求之服務或形式,就叫做宗教產業,如作七、打七、拜懺等。當然宗教本質是不共世間的,故宗教性產業所帶動之經濟活動也完全是佛教僧團內部之經濟效益。如信眾要燒香祈福、超薦亡親、造像建寺、學習經教、供佛、供僧、朝山、作七、打七、拜懺等宗教活動,都須在寺院中達成,也因此會在寺院中進行供養三寶、常住、僧眾或捐獻油香錢等經濟活動。

(二)文化性產業:佛教文化,是指佛教思想滲透到世間文化,並以世間文化形式表現。佛教在世間發展過程本身,即是一與世間文化不斷結合的工作,故在時空轉換中自然留下豐富佛教文化遺產。佛教文化廣義而言即整個佛教氛圍,可涵括整體佛教之活動與事物,如歷史文物、宗教儀軌、佛門禮儀、法器梵唄、建築、雕像、佛菩薩節慶、佛教風俗習慣、佛教文學、戲劇、繪畫、舞蹈等佛教藝術。社會人士透過佛教文化得到佛法滋潤,使心靈、精神提升或滿足;而在透過佛教文化滿足心靈需求時,即有佛教文化產業產生。故所謂佛教文化性產業,是指依託在佛教文化上進行之經濟活動。文化本身是多方面且通於社會大眾,故佛教文化也是僧眾與社會大眾共享之資源,依託於此佛教文化上可轉化為大量佛教文化產業乃至旅遊產業。當然,如何將佛教文化運轉出世間經濟效益,端視僧團或社會如何善巧運用,譬如將佛像、法物製成精美工藝品流通販賣;於廟會節慶時推動觀光、販賣香燭等。

(三)娛樂性產業:娛樂性產業主要以旅遊觀光產業為主,此完全屬於世俗性經濟。佛教旅遊性產業,是依託在佛教宗教本質和佛教文化之上,附帶衍生之休閒旅遊產業,它既是宗教、文化的附屬產業,也同時支持了宗教、文化產業。譬如朝聖或打七是宗教性產業,建築是佛教文化,但對部分人而言卻不視為宗教與文化,而視為旅遊:謂以觀光心情看人家怎樣朝聖、怎樣進行宗教儀式、怎樣規劃寺院建設;或以該地風景為主,僅將寺院之宗教、文化視為附屬旅遊對象。所以不論是宗教、文化的附屬產業、引申產業、結合性產業或關聯性產業,都可產生旅遊價值而成為旅遊產業,如遊山玩水、避暑度假、纜繩、纜車、交通、食宿、紀念品等,此中即蘊含人潮來去所帶來之相關食、宿、交通、購物等經濟活動。如信眾或社會大眾從各地來參與佛教宗教性活動或佛教文化活動,便可能順便遊玩或買些紀念品,此即佛教旅遊產業之商機。

此三者中,宗教產業完全是僧團事務。而文化產業則社會與佛教都可發展:從佛教發展立場,著重於宗教而以社會文化為載體;從社會發展立場,是用宗教來豐富文化之表現。僧團用文化表現宗教,重點在宗教;社會把宗教表現成文化,重點在文化。旅遊產業又是在宗教、文化產業之上開展,重於利用宗教、文化來發展社會經濟,如世間人經營飯店、纜索、遊艇、飲食館、交通巴士等。宗教性產業可完全獨立於其他二者之外,寺院僧團可以沒有文化產業、沒有旅遊產業,只賴宗教產業就可維持僧團運作。而深厚佛教文化產業則須有良好宗教產業來擴充、加深其文化深廣度,以彰顯其文化價值、帶動其影響力。舉例而言,有些寺院本身雖有歷史留下之珍貴佛教文化遺產,但僧眾沒有弘法力量,沒有強有力攝化信眾力量,便不能深化佛教文化之影響。而旅遊產業更是必定在文化產業之上開展,因有佛教文化才有佛教旅遊價值,其旅遊價值端視佛教文化價值大小而定。所以佛教之宗教性產業、文化性產業、旅遊性產業三者是同心圓關係:要帶動旅遊經濟,須厚植優良佛教文化實體內涵,而佛教文化價值深化,又在佛教本身宗教力量之推動彰顯。其關係如圖示:

     

 

二、現存重點道場之宗教、文化、旅遊成分解析

  從以上三種佛教經濟產業思考,可說各佛教道場必定都有宗教產業,但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則未必具足,且各道場所具備之宗教、文化、旅遊產業成分也都有不同。茲舉現存中國佛教具代表性之國家級道場為例,分析其所含蘊之宗教、文化、旅遊產業成分,以說明其發展旅遊產業之利基。以下將現今知名道場分為三類:一、傳統道場;二、新興道場;三、禪宗道場。傳統道場與新興道場是從時間上依其享譽之時間久長而分;而之所以加列禪宗道場則是基於其宗派之影響力。

(一)傳統道場

  傳統道場是指擁有千年以上知名歷史之佛教名勝,如四大名山、南嶽、雞足山、敦煌、少林寺等。從其能維持千年以上影響力不墜,可想知必蘊含深厚佛教內涵或佛教文化,以下即各別分析:

1、四大名山、南嶽、雞足山:此中四大名山及南嶽、雞足山都有大量旅遊效應產生,這都是因其有宗教產業於中鼓動著文化產業,方由文化產業帶動旅遊經濟。如五台山每年常住僧眾即有三、四千人,結夏期間更增加到五、六千人以上;普陀山也有幾千位出家人,此數量龐大之僧眾本身即具宗教產業,因其標幟著佛法之住世與弘揚。且四大名山、南嶽、雞足山同時也在長時間弘傳中成為中國佛教重要而深厚之信仰中心,如四大名山分別是文殊、普賢、觀音、地藏四大菩薩信仰,普遍流傳著四大菩薩應化感應事蹟。雞足山是迦葉尊者信仰,迦葉尊者現今仍在雞足山等待彌勒出世之超經驗修證力量,在古今時空交錯中更增添幾分神秘感。南嶽是禪宗祖庭與道教名勝,在佛道兩種信仰力量同時相加下,旅遊實力不可小覷。此傳統佛教名勝除宗教、文化產業豐富外,本身又具自然景觀資源,可爲其旅遊產業加分。尤其四大名山以整座山頭為號召,在四大菩薩信仰下,即使山上所有僧團寺院消失,只要山頭存在,四大名山信仰即存在,其旅遊產業亦可隨之運作。所以四大名山、南嶽、雞足山等旅遊產業能持續發展。

2、敦煌石窟:相對四大名山而言,敦煌石窟既沒有大量僧眾,也沒有宗教信仰,可說完全沒有宗教產業。所以其雖有深厚文化遺產──敦煌壁畫與敦煌絲路,亦有自然沙漠景觀,但其旅遊產業卻不能媲美四大名山,當然此與其地理位置較僻遠也有關係。另外,諸如龍門石窟之盧舍那大佛、雲崗石窟大佛、四川樂山大佛,性質與敦煌相似,以大佛、雕塑文化為旅遊號召,但名氣不如敦煌,旅遊發展略遜一籌。

3、少林寺:少林寺是中國歷史名寺,雖其寺院本身是新建的,但其知名度卻千年不墜,此關鍵點在於其獨特之文化產業──少林武功。武術本身不是佛教,是社會文化,但它結合達摩少林面壁思想,且由少林寺發展出來,就變成獨特之佛教文化。所以少林武功不是宗教性產業,而是非常典型之佛教文化產業。加上此少林武功在歷史發展中結合傳統小說、戲曲,及現代電影、武俠小說等宣傳,更形成有力之佛教文化產品。從另方面言,因少林寺寺院本身在宗教產業上相對較缺乏,故不能產生更大影響力,若能在宗教本質深化,其力量將不可限量。

(二)新興道場

此新興道場,大都為近幾十年,甚至不到十年中所發展出之佛教知名景點。如法門寺、佛光山、中台山、香港天壇大佛、無錫靈山大佛、三亞觀音大佛等。此新興道場大多於創造之始即有發展旅遊產業規劃,甚至完全是爲旅遊產業所設立。以下即各別分析此類道場特色:

1、法門寺:法門寺在佛指舍利出土前,只是一殘破孤塔,千年來沒沒無聞,其今日之所以產生強有力旅遊效應,完全在於佛指舍利之宗教價值。法門寺雖沒有大量僧眾,但佛指舍利之宗教價值更盛於一千位僧人,這是理解法門寺旅遊經濟之看待角度。當然其亦具有深厚佛教文化資財,因佛指舍利本身在時空流傳中,已從宗教性衍生出文化性。而供養佛指之金棺、唐朝文物等雖亦都具有高度文化價值,但與佛指舍利相比,仍遠遠不及其價值。

2、佛光山、中台山:佛光山與中台山雖道場風格、建築特色多有不同,但其旅遊產業之規劃構想與推動模式大致相同。從佛光山本山之淨土洞窟、大佛城、佛教文物陳列館、文物展覽館之佛教文化創意,及朝山會館、檀信樓、雲居樓之信眾住宿規劃,可看出其於開山之初即有意發展其旅遊產業;而中台山更是於建寺之初即有意成為世界級重點參訪寺院,請來世界級建築大師設計規劃、注重藝術價值。但佛光山、中台山今天之所以成為台灣重要佛教旅遊聖地,主要是因其有強有力之僧團組織在運作:如佛光山本山有近五、六百位出家人在本山常住,在台灣各地有一百多個分支道場,在全世界也有幾十個分院。在此龐大僧團組織下,更配合全力推動人間佛教之弘化與文化、教育等事業發展,才有今日旅遊能量。所以佛光山、中台山之旅遊產業推動,背後仍奠基於宗教產業之鼓動文化產業而產生。

3、香港天壇大佛:天壇大佛位於香港大嶼山寶蓮寺旁,肇建於1990年,1993年底開光。大佛之佛像雕塑本身即是一佛教文化,惜寶蓮寺僧眾不多,沒有創造深刻宗教產業。故天壇大佛之旅遊發展,實源於地利交通之便:香港是四方交通輻輳,大嶼山又位於飛機場旁,遠眺大海,故有助於觀光產業。反之,若天壇大佛沒有繼續深化其宗教產業,則其旅遊產業便會逐漸没落。

4、無錫靈山大佛:靈山大佛位於江蘇無錫祥符寺後之小靈山上,並因此而得名。靈山大佛始於1994年奠基新建,因祥符寺本身是重建道場,僧眾亦不多,一時尚無法發揮有力宗教產業。故可看到靈山大佛一直強調其佛教文化功能以帶動旅遊經濟,如號稱世界第一之最大佛像藝術;提出與雲崗、龍門、樂山、天壇並稱中國五方五佛之口號。

5、三亞觀音大佛:三亞觀音大佛座落於海南,於今年(2005年)剛剛落成。三亞觀音大佛雖亦以大佛為訴求,但與前面天壇大佛、靈山大佛意義不同。三亞大佛是三亞觀光事業之另一賣點,因三亞本身已有大海、海灘、選美等觀光產業,如今再加上佛教文化產業而形成跨領域之異業結盟,可使其原有之旅遊產業增加一宗教強項,所以三亞旅遊與觀音大佛兩者有其互輔互利關係。三亞觀光事業並非靠觀音大佛而成立,觀音大佛僅是為三亞旅遊增加光彩、增添另一觀光景點,不負觀光事業成敗責任。反之,三亞旅遊本具有旅遊重要賣點──大海,大海本身就是旅遊強項,再加上宗教清涼,兩者強有力互補下,形成到三亞旅遊的人來看大佛,而不是看三亞大佛的人來旅遊之現象。所以三亞大佛永遠有人去看,因為永遠有人要來看海。與三亞觀音大佛性質相似之景點,尚有籌建中之廬山東林寺大佛、九華山地藏大佛,都是在原有觀光基礎上增添其旅遊價值,故可產生互補、相乘、共振之效果。如廬山本身已是一著名風景區,配合東林寺大佛工程興建,背後有其帶動原有廬山觀光事業考量。

可以看到,三亞觀音大佛、香港天壇大佛、無錫靈山大佛,都是以大佛做為景點標幟。大佛本身是一具體雕塑藝術,雕塑藝術結合佛教之宗教意識就成為佛教文化。但如果只靠此大佛之佛教文化撐持觀光產業,將來一定會没落,如台灣之彰化大佛、基隆觀音大佛,在推陳出新之其他觀光產業競爭下,現都已默默無聞。再說佛光山也有大佛,但佛光大佛對於推動佛光山旅遊產業之影響力不到百分之一,就看出大佛文化如果沒有其他宗教文化鼓動或宗教產業深化,一定會褪色、沒落。反觀法門寺佛指舍利則永遠不會褪色,因其有永遠之宗教價值。而佛光山、中台山旅遊產業建立於僧眾弘化能力與其廣及各地之整體僧團機能上,若此僧團弘化機能消退,則不僅旅遊產業會没落,甚至其文化產業、宗教產業亦會動搖。

(三)禪宗道場

  中國佛教兩千年來,形成八大宗派,建立無數僧團道場,可說各地均有代表性之祖庭或僧院。隨年代久遠失修、法難、戰亂毀破,許多道場均已淹沒於山林塵土。唯唐宋以來禪宗獨秀,在禪宗子孫法脈續衍下,禪宗祖庭、僧院相較存留較多且代有修建,乃至現今重修者亦多以恢復禪宗道場為主。當然其他各宗亦都有祖庭恢復,如淨土之廬山東林寺正積極修建中。又如蘇州靈巖山寺、洛陽白馬寺、西安大慈恩寺、浙江天台山國清寺、三論宗棲霞山、律宗天寧寺等亦都有其知名度。但因其他宗派道場數量較少,且其在佛教內部名氣雖大,但社會名氣比不上禪宗,一般群眾也較不清楚其所代表之宗派意識,故此僅以禪宗代表道場為討論對象。亦因禪宗叢林乃中國佛教含蘊道法力量最深厚之所在,可據此分析宗教產業與旅遊產業之關係。

1、雲居山:雲居山是現任中國佛教會長一誠長老寶剎,是清末民初禪門碩德虛雲老和尚道場,有天上人間仙境雅稱,而且道風殊勝,但卻非旅遊聖地。此是因雲居山雖有宗教產業,但卻刻意不發展宗教文化產業。

2、柏林寺:柏林寺是一荒廢而新建道場,為現任中國佛教會副會長、河北省佛教會會長淨慧法師道場。柏林寺以推動大專知識青年之生活禪為訴求,故亦只有宗教產業而沒有文化產業,當然更談不上旅遊產業。

3、南華寺:南華寺位於山林中,風景非常優美。南華寺有六祖、憨山等三尊肉身菩薩,肉身本身即是宗教產業,與法門寺之佛指舍利性質相似。而此宗教產業又因年代關係衍生文化產業,所以南華寺旅遊產業相對比其他寺院發達。

4、寶峰寺:馬祖道場寶峰寺以辦佛學院為主。

5、天童寺:天童寺對中國人而言不具號召力,但因是日本曹洞宗發源地,故有日本信徒朝聖。

6、高旻寺:以打禪七著稱,也屬宗教產業。

7、四祖寺是新建道場。

8、雲門寺亦新建道場,也以辦佛學院為主。

9、其他如四川文殊院、臨濟、洞山、黃梅等道場,都有歷史上名氣,亦有宗教成分,雖能產生區域性旅遊價值,但尚未發展成國家級旅遊。

  以上所舉當今中國最具代表性之禪宗叢林,基本上都未能產生高度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唯一例外是南華寺。南華寺類型很像法門寺,並非南華寺寺院僧團本身發展出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而是有三尊肉身菩薩在此之故。然而應思考,禪宗道場既含蘊深厚宗教內涵,為何未能開展出與世俗社會相應之宗教文化?在此嘗試解答:其一、就宗教產業而言,禪宗重向內自力修行,自力修證不易形成大眾商品,只能契應部分小眾。相較於四大名山而言,四大名山屬信仰成分,他力信仰較易轉化成大眾性商品,而大眾性商品才能轉化成旅遊產業,這是禪宗修行道場與一般旅遊道場最大差別處。其二、就文化產業而言,禪宗宗派思想本身相應無相智慧,所以在表現宗派思想特質時較不用形象來彰顯,故禪宗道場一般不用宏偉建築與雕塑來表現,因有其思想本質之難度,這是禪宗道場沒有產生高度旅遊產業原因。因旅遊道場之文化成分一定要強,而文化最直接表現就是建築、雕塑,而禪宗無相特質很難表現為文化產業,或其文化產業亦較不著痕跡,唯祖師勁潔道風、懿德嘉行可資後世追仰。如佛光山、佛指舍利、少林寺武術、大佛都是靠強有力之文化產業崛起;相反的,高旻寺、雲居山、柏林寺等禪宗代表道場,都不是靠文化產業發展。但難道禪宗道場即無法帶起旅遊產業?不盡然!禪宗宗教產品是超越世間的,固然本質上背離世俗經濟概念、背離世俗旅遊概念,但一旦深化後,所帶動之宗教情操即會轉成宗教文化,而此宗教文化將是非常深厚之無形資財,形成類似打七、節慶等深層文化。當然此類文化不容易形成,也不是短時間可形成,要轉換成旅遊產業亦尚有一段空間需填補,但相較於大佛文化卻更真實、深刻。因為大佛文化是信仰之淺層,用外相吸引了一些群眾,可是當大陸佛教整體素質提升,發展到像台灣佛教之修持、思想深層氛圍時,這些淺層大佛文化就會被淘汰而沒落,群眾將慢慢朝向深層之宗教修持聚集。這些群眾雖不會表現火紅旅遊,可是會使寺院產生強有力群眾基礎,支持僧團之宗教、文化發展,再由宗教、文化中慢慢擴散出實力,經過時間薰陶,自然帶動社會大眾、佛教徒之宗教熱情,慢慢聚集到一定力量後就會產生宗教產業與文化產業能量,進而形成旅遊、經濟能量。中台山、法鼓山之所以能蘊含出深厚力量,即是從禪宗修持本質出發。所以從長遠時間來看,佛教要帶動經濟,還是必須深化宗教本質。當然,當今禪宗道場短期間要發展佛教產業,即須脫離現有禪宗道場窠臼,或至少須開展出自己獨特風格,才能帶動佛教文化及旅遊產業。

總結以上三類佛教道場,看出其寺院本身發展佛教旅遊產業之條件不外有三:

第一、文物名氣:文物是指具有宗教價值或文化價值之歷史古物,如六祖肉身、佛指舍利等屬宗教價值文物;敦煌壁畫、雲崗大佛屬高度佛教文化文物。而四大名山、南嶽、雞足山等本身既具宗教信仰價值又有宗教文化價值。而名氣是指其在歷史中有重要存在價值意義,如少林寺、寒山寺、靈隱寺都是歷史名寺,雖已經過重新修建,但在其歷史名氣下,其文化價值仍不可泯滅。

第二、建築雕塑:新興道場沒有歷史文物與名氣,只能重新塑造佛教文化,此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建築與雕塑,因建築和雕塑最能直接滿足人的視覺,最能表現宗教形象。如中台山、佛光山之建築群;靈山大佛、觀音大佛、天壇大佛等佛像。而在表現時往往以「數大就是美」或「最大第一」之形象出現,以發起其崇仰之宗教情操。

第三、信仰:信仰屬宗教本質,如四大名山之四大菩薩信仰。

此三點中,文物與名氣都是定型產品,是長久歷史下形成之遺產,不能無中生有或重新塑造,誠謂可遇不可求。而建築、雕塑雖有一些建置,但數量不多、思想未深刻,且未臻極至藝術價值。而佛菩薩信仰亦屬宗教產品淺層,未朝深層信仰開發。其實,佛教本身有深遠思想與文化內涵,有其轉換成宗教產業及佛教文化產業之深厚潛力,但卻未見開發,如朝聖、節慶、廟會活動、風俗習慣、戲劇、文學、藝術、音樂等。由此可知佛教產業尚有很大開拓空間,亦必隱含某些開發困境,此即下文探討重點。

三、佛教經濟產業未來發展之思考

佛教經濟產業之未來發展,在此提出三點思維,即開發新的宗教、文化產品;注意佛教經濟產業之均衡發展;引導佛教經濟產業對佛教發展之正面影響。茲述於下:

(一)宗教與文化產業之開發

產業發展中,研發部門是非常重要單位。群眾需求會隨時代因緣而改變,永遠無法滿足,故社會企業要永續經營發展,便須不斷開發符合大眾需求之產品,乃至主動發現大眾需求而設計產品。所以關鍵思維是,現有產品並不就是全部產品,永遠必須開發新產品。而就佛教產業而言,必須開發不同淺深層次之宗教產品和多樣之佛教文化產品,才能滿足社會各階層群眾之宗教需求、文化需求,乃至娛樂需求。以下略舉可開發之宗教、文化產品:

1、深層信仰:信仰是宗教情操之根源,有不同淺深層次。一般群眾之燒香拜佛只是淺層信仰,在淺層信仰上必須深化為深層信仰,即所謂朝山、朝聖,乃至更深厚之齋戒沐浴。九華山、普陀山之所以香火興旺,是因在淺層信仰上,加上朝聖、朝山思想,而帶動旅遊經濟。但目前深層之朝聖思想未普遍開發,未建立一生至少朝聖一次之思想,故尚未見有如耶路撒冷、麥加之朝聖盛況及印度佛教聖地之朝聖風潮。

2、宗教修持:朝山、朝聖、齋戒沐浴既是深層信仰,也是宗教修持。此外如打禪七、打佛七、供佛、齋僧、祈福消災、超薦亡親等法會活動,都可帶動人潮聚集,是值得推廣之宗教性產物。當然此類宗教性活動各道場多有進行,但關鍵是必須建立各自之風格特色,如開發新的宗教活動、創新儀軌流程、賦予新宗教意含、塑造文化內涵、結合其他佛教文化等等。

3、雕塑群:建大佛是以「第一大」取勝,而雕塑群則以「數大」取勝。如佛光山淨土洞窟、五百羅漢都不是以大取勝。雕塑群之雕像不一定要大,但要具有高度藝術價值及高度佛教思想,則在一個個雕塑擺放位置、彼我關係中,將有更深刻佛法意涵呈現。

4、文物陳列:文物陳列是靠文物來彰顯陳列館價值,但歷史文物有限,如佛指舍利、六祖肉身都只有一個,所以必須製造新文物。文物本身固然須有高度藝術、工藝價值,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佛教思想與創意。佛光山之雕塑群與文物陳列是大佛以外又一非常具創意的文化產業。但基本上佛光山文化產業只是點到為止,還有很大發展空間。

5、建築群:寺院建築之難度比建大佛難度高很多,而建設一結構完整之建築群寺院難度更高:第一、佛教建築須有其宗教、文化內涵與意義,不能僅以「大」為訴求。社會上以最高最大為訴求之建築物所在多有,如台北新光三越、美國雙子星大樓,都曾是世界級大樓,但隨建築科技進步已被台北101大樓取代其指標意義。所以佛教建築若無宗教深遠意涵,即不能彰顯其佛教文化特質。第二、佛教建築本身較難彰顯佛教文化特質。因大佛本身具有宗教信仰及藝術價值,但建築物本身卻不具宗教意義,需於建築工藝之外附加佛像、深刻佛教思想等來表現其宗教內涵,故難度較高。第三、建築須有很大土地空間、花費龐大經費,而且要有好的僧團運作。因為建築本身有其實用價值考量,要能安僧辦道、要能產生宗教動能、產生弘化力量才有價值。而此與人為因素有關,因為中國佛教僧團始終隨長老世代交替而興衰,無法有一長遠之僧團推動力。雖然寺院建築群有其高難度,但其弘化作用與文化價值卻極為深遠,如佛光山、中台山、河南汝南明乘法師道場,都是典型代表。

6、寺院群:四大名山、南嶽旅遊產業發達原因之一,是因整座山都是寺院,有寺院群之高旅遊價值。因寺院多,所以有不同僧團道風與建築風格,如同百貨公司一樣,有很豐富、各式各樣宗教產品、文化產品,所以會形成遊覽參訪群聚作用,產生高度旅遊價值。當然現今寺院群之形成有其難度。

7、宗教節慶:宗教節慶是影響非常深遠之活動,如印度朝聖、麥加朝聖、回教齋戒沐浴、台灣大甲媽祖進香、湄洲媽祖進香、嘉年華會、泰國潑水節等,都形成一地區性之群眾活動。其發展關鍵在於創造出地方之宗教與佛教文化特色,如台灣各地推廣之農產品觀光,名為枇杷節、荔枝節,或日本賞櫻等,均具地方性之獨特色彩。

(二)佛教經濟產業之均衡發展

前面說佛教三種產業間是一同心圓關係,若能各安本位,即能形成互補共振效果。宗教性產業最難形成,對社會經濟之帶動亦最弱,但卻是佛教經濟產業之核心根本;旅遊產業效果最顯而易見,亦最便於操作,但卻須附屬於宗教、文化之上。所以若只圖眼前之旅遊效益,過度渲染其娛樂價值,將扼殺佛教文化與宗教本質之深層發展,不異殺雞取卵;同樣,過度注重文化形式,亦會影響佛教本質之深化。因此佛教之宗教、文化、旅遊產業應注意其均衡發展,避免互相凌越、侵蝕、互傷、互隱。而此中則賴人為之適當操作,包括僧團、社會大眾及政治力量三者之共同權衡掌握。

(三)佛教經濟產業對佛教發展之影響

本文雖主要從世間角度談佛教經濟,但基於佛教本身發展而言,則應深思佛教經濟對佛教弘傳之影響。此可從正反兩面思考:

就正面影響而言:旅遊產業可做為佛教與社會大眾接觸之管道與媒介,社會大眾透過娛樂性之觀光旅遊接觸到佛教文化,慢慢再由佛教文化進入宗教內涵。所以旅遊產業是佛教文化之媒介,而佛教文化產業又是佛教宗教內涵之管道。然雖適當之佛教旅遊與佛教文化可做為佛教發展之觸媒,但不可視為本質而觀之。

就負面影響而言:佛教經濟產業中,與世俗金錢、名利涉入甚深,而此世俗金錢、名利與佛教解脫本質背道而馳。僧眾長期置身於經濟操作中,若無高度自覺、自制力,極易迷失為世間逐臭之夫。如此則整體佛教在社會群眾中之宗教價值低沉,而佛教文化與佛教旅遊之沉沒亦指日可待矣!

四、佛教經濟產業開發之助成條件

整體佛教經濟產業發展之動源,當然主要在佛教之宗教性與文化性資財,但仍須輔以多方外在因緣條件配合。在此提出四點佛教經濟發展之助成條件如下:

(一)自然景觀

大自然之壯麗美景、遼闊視野、清淨離俗等特質,能使人心神舒曠,暫忘塵世喧囂。尤其現代都市人在紛雜人事與工作壓力下,往往希望藉親近大自然來調劑身心,故自然山水本身即是豐富之旅遊資源。

佛教強調心性之調整,故亦重視環境對心性潛移默化之功。所謂「天下名山僧佔多」,古來佛教寺院建築與佛像雕塑,都非常注重自然景觀之選擇,很多道場往往依傍著湖、山、海而建置。如四大名山之五台山,山形壯麗且清涼消暑,是著名避暑聖地;南嶽、廬山都是著名風景區;靈隱寺之西湖、三亞觀音大佛之大海,都是非常優勢之自然資源。在豐富自然資源下,加以多元之佛教文化產品,於當地之旅遊產業即能產生共振之互補相乘效果。

    (二)區域資源

此區域資源是就當地社會之政經條件而言,包括經濟腹地、交通位置、城鄉結構、政治體制等。此社會政經條件決定整體區域所藏蘊之經濟能量,故所謂區域資源,關鍵在於其社會經濟實力之厚薄。如香港天壇大佛與無錫靈山大佛之地點選擇,即考量其交通與都會優勢。固然靈山大佛亦居山林、天壇大佛可眺望大海,但其山、海並無特出景觀,充其量而言只是相對優勢,實是其經濟能量才具絕對優勢。如無錫位處富庶江南,又是現今大陸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當地經濟實力雄厚;而香港更是交通與商業樞紐,從美國迪士尼樂園將其亞洲最重要樂園設在香港,即可看出天壇大佛地理位置之價值。此可說完全是基於交通、經濟腹地因素考量。

(三)人文資源

人文資源主要就社會之文化、思想、風俗習慣而言。此中關鍵在於當地佛教信仰群眾基礎之有無、文化或風俗習慣是否便於與佛教思想結合。如將大佛放到回教國家等不信仰或排斥佛教地方,就完全不能產生作用;反之,若能與當地人文思潮、風俗習慣、傳統信仰力量結合,即能促成佛教文化發展。如佛光山將佛教內涵與教育、文化、慈善結合而產生強勢之弘化力量,並透過此弘化力量所會集之強有力群眾基礎對本山做回饋,深化佛光山之佛教文化內涵,亦帶動旅遊產業產生。

(四)人為決定力

    商業產品要能為社會大眾接受,除產品本身品質優良外,還須有好的行銷管道、好的宣傳、好的維修後勤單位,並塑造出好的品牌形象。所以品牌、銷售管道、宣傳、後續維修功能都是產品之附加價值,乃至可開發出相關附屬產品,如從迪士尼樂園可衍伸出T恤、帽子、玩具等很多相關產品。而此背後在在賴於人為之經營操作。所以佛教經濟之推動,亦端賴人之推動促成:必須有人將宗教產業深化,並將宗教產品轉化成強有力之文化產品,進而透過適當銷售管道、建立良好形象將文化產品宣傳擴散出去,然後不斷研發不同層次、種類之文化產品,使其產生具大影響力,如此就會直接產生經濟價值。這即人為決定理論,任何商品都必逃不過此原則。

同樣,佛教文化產業,如大佛、新興道場之成就,人為因素是非常關鍵性一環。有很多非常好的產品之所以失敗,往往是人為操作上失敗;產品之所以成功,也是因在人為上得到成功。佛教在中國兩千年來,蘊含豐富宗教與文化資源,今天很多道場之所以未能有很好發展,並非沒有潛力,而是人為因素沒有處理好。從此亦可預期佛教經濟發展尚有很大可開發空間,留待人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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