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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聲持名入定可行性之探討
大航法師

音聲持名念佛是目前最被廣為運用的修持方法,然此種念佛法門究竟能否藉之導引入定?從修定的立場,應該如何來看待此一法門?這正是本文欲探討的重點。

意聲語言的發生涉及多種心識的活動,如五識的身識、舌識及意識之思、尋、伺等心所,由於五識是隨外門轉,其性散動,因此不利定中意識;語言生起之主要功能者──尋伺二心所雖有益初禪,但對二禪以上之禪定卻有輕躁之過。加以諸經教明示聲音對禪定之擾動過患,因此可知,純以音聲持名念佛欲尋求入定,是不恰當的。

然正如安般法之以「數」來導引意念專注呼吸相,意念專注後,其數便可捨棄。意聲持名念佛亦有異曲同功之妙,藉著音聲持名來繫住意念對佛德的緣念,待意念專注後,則可捨音聲念佛轉而為意念念佛。如此,音聲持名雖不能為修定之正方便,卻不失其為前方便的價值。

 

目次:壹、前言

      貳、音聲之發生及其特性

      參、尋伺二心所之作用

      肆、尋伺與定的關係

          一、定之特性

          二、尋伺對定之影響

      伍、音聲與定之關係

      陸、念佛法門之特性

      柒、結語

 

壹、 前言

佛法傳至今日,雖有南傳佛教及藏傳佛教逐漸興起於此地,然就一般大眾學佛的樣態來看,彌陀淨土法門仍是一枝獨秀,尤其是在臨終死亡的場合裡,淨土儀軌幾乎取代了所有法門,成了共同的定軌。淨土法門之所以很容易被大眾所接受,除了外在環境,如時代動亂促成人心思離娑婆,及弘傳人物輩出等原因之外,其自身的重要原因應有兩項:一者彌陀本願,不論是二十四願或四十八願,提供給佛弟子是莫大的安慰、希望與方向,尤其是對心志較為懦弱,對自力解脫缺乏信心者,更是一項有力的依靠,這種含有他力的法門,正契合一般人的心理需求;二者方法簡易,淨土的修持方法有一般所說的實相、觀想、觀像、持名等四種,前三種具有較深細的觀行,然最為普遍運用的則是後者的持名念佛,由於其方法簡易,道理簡要,即使非佛教徒,亦常掛在口頭上念誦。

為了普及各類根基,開演法門的善巧方便,是必要的作法,可是往往在方便發揮其妙用時,混淆的觀念也接著產生出來。彌陀淨土法門藉著彌陀願力接引濁惡眾生,如《觀無量壽經》所說:

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1]

像這樣五逆重惡之人,只要憑賴彌陀願力,及「具足十念」便得往生。這種看似違反因果業感原理的說法,正是大乘以大悲為上首的菩薩道精神,恆以一切眾生為念,即使是五逆眾生,尚為他開啟一條可棄暗投明的機會,這也絕對符合釋迦牟尼佛興佛法於世的本懷。但當此一慈悲的善巧被過分強調彌陀願力的他力部分時,「至心令聲不絕」的自力部分即被輕易忽略。同經即提到:

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退,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淨業。[2]

這正是修持淨土的正常道,也是淨土教與其他教理會通之處。從這裡來看,即使求生淨土只須仰賴臨終的持名念佛,但諸經典對如何念佛才能往生亦有些條件上的要求。如:

1.《阿彌陀經》部分:

   「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七日,一心不亂。」[3]

 2.《觀無量壽經》部分:

   「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4]

 3.《無量壽經》部分:

 「聞我名號,繫念我國,植眾德本,至心迴向,欲生我國。」[5]

 「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迴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6]

 「當發菩提之心,一向專意,乃至十念,念無量壽佛,願生其國,若聞深法,歡喜信樂,不生疑惑,乃至一念,念於彼佛,以至誠心,願生其國。」[7]

依文所說,念佛是須具足「一心不亂」(「一向專意」)、「至心」(「至誠心」)、「至心迴向心」、「信心歡喜」(「歡喜信樂」)、「菩提心」,方能往生,這正是淨土行者被賦於最起碼的要求。

說到持名念佛,由於《阿彌陀經》提到「若七日一心不亂」的觀念,因此佛教界便流行「打佛七」,以七日為期,集眾共修,大眾同聲持名念誦佛號。至於平時,則常見以某一定數做為功課的要求,專心持名。由於淨土經典中除少數經典如《般舟三昧經》外,少有對禪定的修學做要求,更少提到要以三昧力求往生,因此淨土行者,對聲音持名如何一心,如何得定,如何入「念佛三昧」,少見深入探討。筆者以為淨土法門的殊勝,在於普為一切眾生開示解脫之道,然其教理必也不與佛教基本教理相違,其為了應機雖不強調禪定,但不表示凡淨土行者便當忽略禪定的重要性。因此筆者想從其他教理來探討,現今流行的音聲持名的念佛法門,是否能入定,希望藉此研究能為持名念佛提供另一思考方向,提昇念佛方法的修持功用,這便是本文的動機。

就此論題,本文擬從幾個方向進行,一者分析音聲發生之條件及其所涉及的心識活動;二者音聲生起所必具備之心識具有何種特色;三者禪定之特色,及其心識活動;四者音聲的作用及其心識活動對禪定的影響為何;五者念佛法門的特質,及其與定的關係。最後綜合前述研究,對音聲持名念佛入定可行性提出判斷。

貳、 音聲之發生及其特性

欲探討音聲與定的關係,須先了解音聲是如何發生,其所涉及的心識活動如何,又具有何特性,才能有助於了解音聲對定之影響。對音聲之發生,現今生理學有如何看法,此處不做討論,僅單純以經論中對音聲所做敘述為根據來討論。首先,在《楞伽經》卷二提到:

世尊!何處何故云何何因眾生妄想言說生?佛告大慧:頭、胸、喉、鼻、唇、舌、斷、齒和合出音聲。[8]

此文雖偏以外在身相來說明音聲發生的條件,但卻可藉之看出,音聲之產生涉及身識、身根及舌識、舌根。除了身識及舌識之外,音聲尚須意識之作用,其如《俱舍論》卷十三所說:

契經中說:有二種業,一者思業,二思已業。此二何異?前加行起思惟思,我當應為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為思業;既思惟已起作是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9]

這裡所提的「思」即是意識思心所之功能,屬於心理意志的作用,是行為的主要動力,音聲之動作必須先有此意欲,方能具體表現出來。

音聲的發生來源,可分為二種,一為有執受大種(有情),一為無執受大種(非有情)。有情所發出的聲音,又可分有情名(有意義之言語)與非有情名(單純之聲音),而此二種聲音,又都分為可意聲與不可意聲兩種。[10] 今此處所談念佛音聲,應即屬於有執受大種所發出來之有情名可意聲。有情名之音聲既能表業,則音聲的發出,絕不只是意欲的表現,在其形成過程當中,必然含有某一種「分別」的心理機制,來決定當發生何種音聲、何種語言。這種「分別」的機制,即是由尋、伺二心所來擔任的。根據《大毘婆沙論》卷百七十一所說:

契經言:尋伺已語非不尋伺,身表亦應尋伺已作,非不尋伺。上三靜慮尋伺滅故,無身語表。[11]

身體與語言表現於外的形象、動作,皆必須有尋伺存在。由於尋伺二心所從二禪以上即不能發揮功能,因此二禪以上,並無身表與語表的作用。關於尋伺與語言緊密關係如何,《成唯識論》卷四明確指出說:

尋伺與語是遍行攝,彼若滅時,語定無故。[12]

意即尋伺是語言能否作用的決定關鍵,凡語言發生時吾人必能發現尋伺二心所之作用在其中。因此一關係可得一認識,欲掌握音聲與禪定的關係,即須掌握尋伺之特性及尋伺與禪定的關係,關於這二點,在後文會另闢篇幅討論,在此先談尋伺為何與語言之發生有如此密切之關係。《瑜伽師地論》卷五有如此敘述:

尋伺所緣者,謂依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尋伺行相者,謂及於此所緣尋求行相是尋,及於此所緣伺察行相是伺。尋伺等起者,謂發起語意。[13]

尋伺的主要作用,正是以語義為推度、搆畫、分別的對象,若無尋伺的這項功能,語言音聲的產生,無法被組構成為一個有意義,或具有規則及穩定性的表徵功能。正因為如此,無尋伺二心所作用的界地,語言必然無法被表達出來。

綜合上面所述可知,音聲語言之發生,至少應具足下列條件:身根、身識、舌根、舌識,以及思、尋、伺等三心所。既然已知音聲語言須靠這些條件才能發生,則可藉由對此等條件在禪定中是否被容受的探討,來了解音聲語言在禪定裡是否能發生,以及音聲對禪定的影響。

參、 尋伺二心所之作用

前節已略就尋伺與語言之關係稍做敘述,此處則專對尋伺的作用,作進一步的分析。

首先先就尋伺之一般定義來了解。《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說:

云何尋?答:諸心尋求、辨了、顯示、推度、搆畫、分別性、分別類,是謂尋。諸心尋求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差別,皆為顯了尋自性故。云何伺?答:諸心伺察、隨行、隨轉、隨流、隨屬,是謂伺。諸心伺察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差別,皆為顯了伺自性故。尋伺何差別?答:心麤性名尋。心細性名伺。[14]

在《瑜伽師地論》卷五則如此說:

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度所緣,思為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為體性。[15]

從二文來看,敘述雖有詳略不同,基本上對尋伺的功能的看法並無多大差別,即尋伺皆是以分別、推度、思察為自性,二者之差別在於前者粗顯,後者深細而已。尋伺二心所之分別功能,前節已略為提到,是以「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然此分別功能究竟與其他心心所有何差別,是須做點簡別。根據《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所述:

此中略有三種分別:一自性分別,謂尋伺;二隨念分別,謂意識相應念;三推度分別,謂意地不定。慧欲界五識身,唯有一種自性分別。……欲界意地具三分別,初靜慮三識身,唯有一種自性分別。……初靜慮意地,若不定者,具三分別,若在定者,有二分別,謂自性及隨念。雖亦有慧而非推度分別,若推度時便出定故。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心,若不定者有二分別,謂隨念及推度,除自性,彼無尋伺故。若在定者,唯有一種隨念分別。[16]

茲將上述引文做一圖示

地別           分別別

自性分別

隨念分別

推度分別

欲界五識

   ˇ

 

 

欲界意地

  ˇ

 ˇ

 ˇ

初靜慮三識 (眼、耳、身)

   ˇ

 

 

初靜慮不定者

   ˇ

  ˇ

  ˇ

初靜慮定者

   ˇ

  ˇ

 

二三四靜慮不定者

 

  ˇ

   ˇ

二三四靜慮定者

 

  ˇ

 

所謂自性即是法自體的分別性,單純地就現前境做了別,故唯屬現量。隨念分別則是對過去曾經經歷之事的追念思惟。至於推度分別,則是對事類的差別,做比較、推度。尋伺在這裡很明顯地被定屬於自性分別。從字義來看,自性分別,似乎較其他二分別來的單純,其實不然,如同論卷百七十一提到:「問:何故上地無尋伺?答:尋伺粗動不寂靜,上地微細寂靜故。」[17]《俱舍論》卷二處亦說:「眼等五識有尋有伺,由與尋伺恆共相應,以行相麤外門轉故,顯義決定。」[18]屬於自性分別的尋伺,不能在「上地」即是指二禪以上,正如圖所示,自性分別只能存於欲界及色界初禪。主要是因為尋伺行相粗動,攀緣外門,不寂靜故。

另外尋伺二心所又與幾識相應,關於這一點,《成唯識論》之見解與《大毘婆沙論》不同,若依前引文,《大毘婆沙論》認為五識具有尋伺之功能,但《成唯識論》卷七則認為:

又說尋伺以名身等義為所緣,非五識身以名身等義為境故。然說五識有尋伺者,顯多由彼起,非說彼相應,《雜集》所言任運分別,謂五識者,彼與瑜伽所說分別義各有異。彼說任運即五識,《瑜伽》說此是五識俱分別意識相應尋伺,故彼所引為證不成,因此五識定無尋伺。[19]

因五識不能以文義為所緣,如此顯然與尋伺的功能相矛盾,因此五識不應有尋伺功能,因為與五識俱起的五俱意識具有尋伺之故,方有此錯覺。

肆、尋伺與定的關係

一、定之特性

欲了解尋伺與定之關係之前,須先了解定的結構。對定的分類,依不同的教典有不同的講法,有的將定粗分為四禪與四空定,有的則是細分地在每一禪定之前,放入近分定。再者,諸定的生起因緣,及其特質,亦是各各差異,例如初禪的功德支是尋、伺、喜、樂、一心,二禪則是喜、樂、淨、一心。因此此處所謂定的特性,只能就諸定的共通處來談。

首先先就定在諸心心所中所居地位來探討。在《俱舍論》是將定安於十種大地法中,如其卷四之頌所說:

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遍於一切心。[20]

這裡主張凡心有所起,三摩地(定)必與之相應而起。這樣對定的定義,是相當寬鬆的,正如《順正理論》卷十的說法:「令心無亂,取所緣境,不流散因,名三摩地。」[21]凡心中有一份專注力,便是屬於三摩地。對此《成唯識論》在卷五則有不同的看法,其對定的定義是這樣的:

云何為定?於所觀境令心不散為性,智依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抉擇智生。[22]

從定義上來看,與《順正理論》之說法並無多大差異,但《成唯識論》是將定列入五別境心所中,亦即非遍一切心起處皆有定心所,而是必須要有「所觀境」時才能現起。顯然《成唯識論》對定的定義較狹,但較符合一般對定的看法。

定之特性既然是對其所緣境專一不散亂,則定是與哪些心識相應方能成就定相?再者,如何之心識作用則無法成就定法?關於這一問題,諸家看法頗有分歧。《順正理論》在卷七十七的地方以「正在定中無五識」[23]為理由,反對經部所說二禪之樂是身樂而非心樂。[24]顯然經部是主張定中可容許有身識的。對此,《成唯識論》則另有看法,在該論卷五處提到:

故《瑜伽》說:若遇聲緣從定起者,與定相應意識俱轉餘耳識生,非唯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若不爾者,於此音聲不領受故不應出定,非取聲時即便出定。領受聲已,若有希望後時方出。……《雜集論》說等引位中五識無者,依多分說。[25]

依上文所說,《成唯識論》顯然認為《雜集論》之定中無五識之見解是不恰當的,定中是允許部分五識(至少是耳識)與定中意識俱起。由前述可綜結三個看法,即:定中無五識、定中有身識、定中有耳識。此中哪一說為善?似乎難於抉擇。《成唯識論》雖引《瑜伽師地論》之說為證,但《瑜伽師地論》卷十三卻有另一說法:

云何非三摩怬多地?當知此地相略有十二種,或有自性不定故名非定地,謂五識身。[26]

五識並非是定生之地,其原因是五識自性是散動的,故五識不是定地,是本質上的問題。關於這一點,再回看《成唯識論》另一敘文,或許可得到一些答案。該論卷五處對於五識有無五別境心所時,有以下之看法:

有義五識容有此五,……雖不作意繫念一境,而有微劣專注義故,遮等引故說性散動,非遮等持,故容有定。……未自在此五或無,得自在時,此五定有。[27]

此處亦認五識性散動,亦不能繫念一境,故其無法產生等引之引生禪定之作用,即便其能有微弱正定等持之作用,亦多是得自在位之聖者方能如此。因此可以說,定中五識或無或多分無。不過無論如何,對初習禪法者,由於其性散動,故修定時須約制五識之緣慮作用,方不致動盪定法。

至於定中意識之「分別」作用為何,前節探討尋伺二心所時,已經知道自性分別唯屬尋伺二心所,至多包含欲界五識(《成唯識論》不認同此看法),而尋伺至多也僅在初禪中存在,二禪以上蓋無尋伺之自性分別。至於推度分別,由於其行相粗重,故一行推度分別便會出定,因此四禪中皆無推度分別。隨念分別則可在四禪定心中作用,乃至四無色定之定心中,亦有隨念分別。

二、  尋伺對定之影響

透過本文之第三節的探討,大約掌握了尋伺二心所的幾點特質:一者屬於自性分別;二者以文義為所緣境;三者成就語言音聲的發生;四者行相粗動;五者隨外門轉;六者唯在欲界及色界初禪中。具上述這些特質的尋伺二心所,對定的修習有何影響,是本節探討的重點。

在《清淨道論》處有一段對尋伺的描述:

其次尋令心專注所緣,而伺繼續思惟,由於尋伺心不散亂而成就加行,由於加行的成就而生喜的喜悅以及樂的增長。由於這些專注,繼續,喜悅,增長的助益一境性,則使與其他的相應法俱的此心,得於同一所緣中,保持平等正直。是故當知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五支生起,名為五支具備。當此五支生起之時,即名為禪的生起。[28]

依照此文所述,尋伺是成就初禪的功臣,由於二心所的「專注所緣」,而帶動起其他功德支,終致成就了初禪。這樣的說明與前述尋伺行相粗動的看法似乎不一致。對此一矛盾點,《顯揚聖教論》有很好的消解說法,該論卷十九這樣說:

問:尋伺等法於初靜慮等中能為順益,攝受自地令得清淨,何故如來說彼名動?答:望他地故說名為動,非望自地。[29]

尋伺其性粗動,乃是就二禪以上諸禪定而言的,對初禪而言,尋伺卻具有清淨入初禪的定心,而「順益」初禪的成就,故二說並未矛盾,只是立足點不同而已。然而所謂尋伺:「順益」、「清淨」的作用究竟為何?《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在說明初禪五功德支之所以被如此安立時,做以下的說明:

問:法有無量,何故唯立尋等為支?答:對治支故,利益支故。彼二所依自性故,由此三種支分滿足不待餘故,初靜慮中尋伺二種是對治支,能斷欲界欲、恚、害等尋伺故。喜樂二種是利益支,由尋伺支治所治已,得離生喜樂故。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依止定力尋等轉故。[30]

初禪離欲界最近,亦最能感受欲界之過患,初禪之名為離生喜樂地,正是就離欲界染污而生喜樂說的,因此進昇初禪的最大過患即是如何調伏欲界煩惱,所謂「調五欲」、「訶五蓋」,亦即是針對欲界煩惱而說的。而尋伺則是依止定力,以正尋伺斷欲界惡尋伺,而又反過來助成正定的成就。

尋伺對定的作用,除了對治欲界煩惱之外,由於其是語言聲音發生的主要促成者,因此尚有其他作用,《成唯識論》卷七在談四不定法時提到:

尋伺容與十一善俱,……後二(尋伺)亦通加行善攝,聞所成等有尋伺故。……尋伺雖非真無漏道,而能引彼,從彼引生故通見修非所斷攝。[31]

亦即尋伺可助成聞慧,例如《瑜伽師地論》卷十五〈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三〉中所說:

何等為聲?謂具五德乃名為聲,一不鄙陋,二輕易,三雄朗,四相應,五義善。……義善者,謂能引發勝,生定勝,無有顛倒。[32]

依語言文義建立聞慧,依正思維建立思慧,再依思慧所成,與定相應,成就修慧。由於成就聞慧過程中是有賴尋伺二心所,故間接來看,尋伺亦是成就定慧之助緣。

前面所說是就正面來看尋伺二心所的功能,然正如前文亦提到,就二禪以上諸禪定而言,尋伺畢竟是散動的,因此由初禪進入二禪時,所應作的諸觀察當中,最重要的即是觀察下地(初禪)的苦、麤、障,並觀察上地(二禪)的勝、妙、出。這裡所謂的初禪的苦麤障,皆是環繞在初禪的尋伺而說的,苦是指尋伺二法動亂,動搖定心,故為苦。麤是指初禪是賴尋伺而成,故為麤。障是指尋伺會障礙二禪內淨支的產生,故為障。因此《瑜伽師地論》說:「初靜慮中,而未能觀尋伺過故。第二靜慮能觀彼過,是故說為尋伺寂靜。」[33]由此尋伺障上定之過,可見一般。

伍、音聲與定之關係

依前面的討論知道尋伺是語言音聲有無的重要決定關鍵,由於尋伺可「順益」、「清淨」初禪定心,是否即可依此道理推論語言音聲對修習禪定無障礙?又在第四節處曾引《成唯識論》之文,說明耳識可分定中意識俱起,定中聞聲,若不起希望心,是可以不出定的。話雖如此,在第二節地方本文亦提到音聲語言的發生,除了需要尋伺二心所之外,亦須思心所、身根、身識、舌根、舌識,尋伺只是音聲語言的必要條件,非充要條件,故不能僅以尋伺的情況,來決定音聲是否影響定之產生。再者,《成唯識論》之主張,少分五識可與定中意識俱起,應只限於自在位者,故不能以此為通論,視定中聞聲不出定是當然。[34]以上是前文的研究心得,茲再從其他經證來探討音聲對定的影響。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曾對定做如下定義:

云何奢摩地,謂諸菩薩由八種思善依持故,離言說唯事唯義所緣境中,繫心令住,離諸戲論,離心擾亂想作意故,於諸所緣而作勝解,於諸定相令心內住、安住、等住,廣說乃至一趣等持,是名奢摩地。[35]

文中指出,修定之所緣境是「離言說唯事唯義」,言語音聲在此是必須被遠離的。另外同論的卷十二亦說到:「或多言論,或久尋思,令身疲勞,心不得定,如是多言與定為難。」[36] 明顯地指出語言對定的妨礙。

再從五識作用來說,五識以外在色、聲、香、味、觸等為境,由於五識緣於外境,故經論多認為定中無五識。《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說到:

云何心亂?答:諸心散亂流蕩不住,非一境性,是謂心亂。……非一境相者,謂令心流蕩於外色、聲、香、味、觸故。[37]

在《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七亦有相似看法:

世尊!若諸菩薩於奢摩他毘金本舍那現在前時,應知幾種心散動法。善男子!應知五種:一者作意散動,二者外心散動,三者內心散動,四者相散動,五者麤重散動。……若於外五種妙欲諸雜亂想所有尋伺隨煩惱中,及於其外所緣境中,縱心流散,當知是外心散動。[38]

從二引文可知,緣外的五識作用,對內攝的定心是有散動影響,而耳識聞聲正是其中之一種,故聲對定之妨礙也成必然的了,在《阿含經》中便有幾則經文,明顯指出音聲語言與定之關係:

1.「禪以聲為刺,世尊亦說禪以聲為刺。所以者何?我實如是說:禪有刺。」[39]

2.「九證法謂九盡,若入初禪,則聲刺滅;入第二禪則覺、觀刺滅。」[40]

3.「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41]

究實來說,障礙禪定之因素有許多,《阿含經》特別點出聲是障礙禪定之主要因素,足見依世尊之所見,聲的障礙是習禪者必須最先解決的課題。

陸、念佛法門之特性

若依前面各節的論證,音聲對定顯然並沒有正面的幫助,若順此結論即斷言音聲持名念佛在方法上並不恰當,且不利念佛三昧的成就,恐言之過早,且違淨土經典的教示。在此欲就音聲持名念佛的妥當性進行探討之前,個人以為應先就「念佛」的意義稍作分析。

「念佛」作為法門為佛弟子所修持,並非僅在大乘教裡頭才出現,在原始佛教中亦可見六隨念或十隨念的教法。二種念佛法門,雖各有所本,在教、理、果上,亦有差異,然在以「念」為行的方法上,是有相通之處。故可藉《阿含經》中所示佛隨念法門的特性,助吾人了解念佛之「念」的意義。《雜阿含經》卷三十三言:

佛告摩訶男:若比丘在於學地,求所未得,上昇進道安穩涅槃,彼於爾時,當修六念乃至進得涅槃,譬如飢人身體嬴瘦,得美味食身體肥澤,如是比丘住在學地,求所未得,上昇進道安穩涅槃,修六隨念乃至疾得安穩涅槃。何等六念?謂聖弟子念如來事,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人天師、佛、世尊。聖弟子如是念時,不起貪欲纏、不起瞋恚愚痴心,其心正直得如來義,得如來正法,於如來正法,於如來所得隨喜心,隨喜心已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其心定,心定已,彼聖弟子於凶險眾生中無諸罣礙,入法流水乃至涅槃。[42]

根據經文所說,對佛隨念我們可以歸結幾個要點:一、此法門對未能於其他法門得力者是一種善巧法門;二、藉此法門可得昇進涅槃;三、憶念如來十種名號所表如來功德是其修持要領;四、依憶念力可伏煩惱證禪定。在這裡特別值得留意的是:「念」與口稱之「唸」不同,何以得知。因為六隨念之其他五隨念──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若是十隨念,則還有念休息、念安般、念身、念死),這其中許多隨念是不能以開口稱念來修持的。念如來十種名號,是指憶持每一名號所表如來所行正法及所顯果德,因此要修持此一法門,必須事先對十名號所具內涵有所領略,才能藉由憶持力對清淨法、清淨德起清淨念,進而能「其心正直,得如來義,得如來正法」。

關於「念」的意義,《成唯識論》也有一明確定義,在其卷五提到:

云何為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謂數憶持曾所受境,令不忘失,能引定故。於曾未受體類境中全不起念,設曾所受不能明記,念亦不生。[43]

這裡明白指出,念是以曾習境為所緣,且此「曾習境」必須是能明記的,除此之外的其他境,是不能令念生起的。對念佛而言,十種佛號所顯清淨法與清淨德,即是所當研習、明記不忘的「曾習境」。再者,由於念是屬五別境心所,因此若將此「念」用於念佛,則念佛當然不是指口稱念,而當解為憶持、憶念才恰當。若然,憶持佛德與定有何關係?關於這一點,《清淨道論》之〈說六隨念品〉有很好的說明:

像這樣的隨念佛陀之德,此時則無被貪所縛之心,……他的心只是緣如來而正直的。因為他這樣沒有了貪等所縛,故鎮伏五蓋,因向於業處,故他的心正直,而起尋伺傾於佛德,佛德的隨尋隨伺而喜生起,有喜意者由於喜的足處而輕安,則亦得生起身心二樂;有樂者以佛德為所緣而得心安(心一境性);在這樣次第的一剎那中生起了五禪支。因為佛德甚深或因傾向於種種佛德的隨念,故不證安止定,只得近行之禪。[44]

此文特別舉出尋伺二心所的作用,依一般的初禪修習,尋伺主要是就欲界煩惱為分別對象,而此處則以佛德為對象。前面已提過,尋伺是以文句義為所緣,因此此處之尋伺,是以對佛德的概念認知為推度、伺察的對象,藉之而引帶起其他的禪功德支。另外,此文又指出佛隨念最高只能證到未到地定,不能證根本初禪,其理由是佛德甚深,以及由於觀察佛種種功德,心識多分別故,不能得根本初禪,關於這一點容後再討論。佛隨念既然可以證禪定,大乘淨土法門的念佛當然也可以證禪定,問題只是在音聲持名號究竟意義在那裡?其功能又當如何定位?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安那般那的修持方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思考方向。《清淨道論》在〈說隨念業處品〉談及安般法的修持:

以數連結於業處,由於數的力量,而心得以專注。……然而需要好長的時間來數(出入息)呢?直至不數亦能住立其念於出息入息的所緣為止。因為數的目的只是斷絕散亂於外面的尋,而住立其念於出息入息的所緣。如是既已以數而作意,次當以「隨逐」而作意。[45]

安般六法──數、隨、止、觀、還、淨,是此法門的修持次第,而數的功能即是將意念與呼吸作連結,為的是指意念專注於呼吸相上,當心念已能專注於呼吸相上時,則可捨棄數,而直觀呼吸。個人以為,音聲持名之功能與安般法之「數」很相近,念佛行者可藉著音聲持名,將意念與佛德(佛號其實隱含對佛德的憶持與信受)做連結,待對佛德的憶持得穩定後,則可捨音聲佛號,而直就意念上去用功。如此不但音聲持名不會壞定的修持,反而可以成為念佛三昧的助行。

至於念佛三昧是否也如佛隨念一般,只能達到未到地定而已,關於這一點,從三種分別與定的關係中,可以得到不同的思考,依本文第三節所作三分別與定的圖示,尋伺的自性分別只能在欲界與色界初禪,二禪以上俱無;計度分別則不能在一切定地;隨念分別則普在在一切定地,倘如前所說,以尋伺二心所「隨尋隨伺」佛德而證定,其定充其量只能是初禪。然若依隨念分別作佛德的觀察,則定地當不僅限於初禪。隨念分別是「意識相應念」[46],非不能用於佛德的分別,問題之根本是在於念佛行者對佛德的領略到何種程度,例如實相念佛是以般若空義為佛德內容,若以此理體功德為所緣境,非但不會障定的進昇,反有助於遠離定境中的染愛,而進昇諸禪。當然若純以佛之事相功德(如佛陀本生所行事蹟)為主要所緣,則又另當別論。

柒、結論

音聲持名念佛既是為普遍大眾所實踐,因此若能藉著研究呈顯這一修持方法特性,令修持者能更深刻,更實際的掌握修持要領,則這樣的研究便有其意義和價值,個人即是秉著這一單純動機進行了本論題的探討。

音聲持名念佛能否入定?問題的解決方向,從題目本身就已被確定了,即當分析音聲的結構及其必要成素,再就其個各成素與禪定之關係進行探討,如此則能了解音聲對定的影響。本文透過各節的探討,知道音聲之發生主要涉及身根、身識、舌根、舌識、思心所,及尋伺二心所。由於五識以外境為所緣,其性散動,故多家看法以為定中不應有五識,即便容許有,亦是得自在位者。因此音聲發生所須之耳識、身識,並不被允許在定中作用。

再者是尋伺,尋伺雖對自地(初禪)的證入,有重要的作用,但對上地(二禪以上)而言,仍是散動的,因此為修二禪者所當對治的。有音聲語言的發生必賴尋伺的作用,而尋伺至多到初禪,因此即使音聲不礙禪定,單憑賴音聲修定,充其量也只能到達初禪。由於音聲之不利禪定,故教典中一再揭示,在定的修習過程中,當遠離音聲的造作。由於有以上的見解,故認為純以音聲持名念佛欲入定是不可能做到的。

雖然音聲持名與定不能直接相應,但並非無助於定的修持,本文參考安般法的修持要領,主張利用音聲持名攝心,待念佛意念穩定後,則過轉為純意念念佛,如此則不礙定的成就。換句話說,音聲持名念佛可被定位為修持念佛三昧的前方便,其對初習念佛法門者,仍不失其妙方便。

若依演譯邏輯來看,中效的結論必然含蘊在前提中,雖然人文科學不完全依演譯邏輯來推論,但事實上確實有許多新見解是早含蘊在舊思想裡頭。本文的一些見解也是如此,筆者也僅是在過去聖賢留下的教典中,找尋出早已蘊含在其中的道理而已。

本文的一些看法,尚須各方賢達檢證,倘若這些看法是可接受的,則它最大意義在於告訴念佛行者,意念念佛更符合念佛法門的實際,音聲持名念佛是此一法門的善巧開演,若能知從執持名號的善巧,提昇過轉至與定學、慧學相應的修持,此法門所謂「三根總被」的意義才會被真正落實下來。

 

 



[1] 《大正藏》冊12, 346a

[2] 《大正藏》冊12,341c

[3] 《大正藏》冊12,347b

[4]  同上,頁346a

[5]  同上,頁268b

[6]  同上,頁272b

[7]  同上,頁272c

[8] 《大正藏》冊16,490b

[9] 《大正藏》冊29,68c

[10] 《俱舍論》卷十,《大正藏》冊29,2c

[11] 《大正藏》冊27,860c

[12] 《大正藏》冊31,18b

[13] 《大正藏》冊30,302b

[14] 《大正藏》冊27,219a

[15] 《大正藏》冊30,302b

[16] 《大正藏》冊27,219b

[17] 《大正藏》冊27,860c

[18] 《大正藏》冊29,8a

[19] 《大正藏》冊31,36b。另《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之見解,見其卷二:「復有七種分別,謂於所緣任運分別、有相分別、……。初分別者,謂五識身如所緣相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轉故。」(《大正藏》冊31,703a)

[20] 《大正藏》冊29,19a

[21] 《大正藏》冊29,384b

[22] 《大正藏》冊31,28b

[23] 《大正藏》冊29,760a

[24] 《俱舍論》卷二十八:「若言定中寧有身識,有定無失。」(《大正藏》冊27;147a

[25] 《大正藏》冊31,26b~c。另所言《雜集論》之說法:「依於轉識者即依意識,於三摩泗多位餘識無故。」(《大正藏》冊31,726a。)

[26] 《大正藏》冊30,344b

[27] 《大正藏》冊31,29a

[28]  覺音著、葉均譯《清淨道論》上冊,台北、華宇出版社出版,年月未詳。

[29] 《大正藏》冊31,576b

[30] 《大正藏》冊31,736b

[31] 《大正藏》冊31,36b~c

[32] 《大正藏》冊30,359b

[33] 《大正藏》冊30,331a

[34]  關於定中聞聲出定之說,《大毘婆沙論》卷百八十五亦有一例:「如說尊者大目揵連言:『具壽!我自憶在鷲峰山住無所有處定,聞曼陀枳拘尼池邊有眾多龍象哮吼等聲』。彼尊者為在定聞?為起定耶?答:起定聞,非在定中。……所以者何?住初靜慮者尚不聞聲,何況住無所有處定。……彼尊者於定自在入出迅疾,雖起定聞作住定想,謂彼先從欲界善心入初靜慮,從初靜慮入第二靜慮,如是乃至入無所有處。從無所有處起還入識處,如是乃至入初靜慮,從此欲界善心現前,聞龍象等聲不起分別。復還從欲界善心入初靜慮。…… 如是乃至入無所有處,從無所有處起還入識處,如是乃至入初靜慮,從此欲界善心現前,不審分別,便作是語:『我自憶在無所有處定聞曼陀枳尼池,邊龍象等聲。』彼但於二心起分別知,謂初入定心及後出定心,於其中間諸心相續不審分別,故作是說,亦無有過。」(《大正藏》冊27,929b~930a)此文認為,即使得定自在如尊者大目揵連者,依然是出定後,利用欲界善心聽聞聲音,斷無定中聞聲的道理。

[35] 《大正藏》冊30,304a

[36] 《大正藏》冊30,338c~339a

[37] 《大正藏》冊27,219c

[38] 《大正藏》冊30,727b

[39] 《大正藏》冊1,〈中阿含經〉卷二十一,頁561a

[40] 《大正藏》冊1,〈長阿含經〉卷九,頁56c

[41] 《大正藏》冊2,〈雜阿含經〉卷十七,頁121b

[42] 《大正藏》冊2,237c

 

[43] 《大正藏》冊31,28

[44]  同註28,頁330

[45]  同註28,頁70~71

[46] 《大正藏》冊27,21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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