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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秀才天子到皇帝菩薩──論蕭衍的宗教信向與治國歷程
龔顯宗

前言

 

古來人君或以荒淫殘暴,或以窮兵黷武,或以怠忽政事而亡國喪身,像梁武帝蕭衍勤治理、修文教、行仁義、斷酒肉,招賢納諫,到晚年卻落得被圍餓死,以開國之主幾成為亡國之[1],是絕無僅有的例子。論者或歸於佞佛而勞民傷財,或歸於寵勳太過、御下太寬,或歸於治民嚴苛,或歸於忽略治術,或歸於委任群倖,或歸於疏簡刑法,或歸於武備不修。本文以張溥所輯《梁武帝集》[2]為據,探論其自儒趨佛的經過和由盛轉衰的原因。

 

一、蕭衍生平

 

蕭衍(四六四-五四九),字叔達,小字練兒,南蘭陵中都里人,生知淳孝,好籌略,有文武才幹。起家巴陵王南中郎法曹行參軍,遷衛將軍王儉東閣祭酒。竟陵王子良開西邸,招文學,衍為八友之一。因功封建陽縣男,尋為司州刺史,拒退魏兵,授輔國將軍,監雍州事。齊明帝崩,遺詔以衍為都督雍州刺史。

 

東昏侯朝政日非,衍遂潛造器械,伐竹木,密為舟裝之備。尋而大臣相繼誅戮,尚書令蕭懿被害,衍舉兵入建康,授中書監大司馬,進都督中外諸軍事,拜相國,封十郡為梁公,旋授梁王之命,齊和帝禪讓,即位於南郊,國號梁。

 

在位四十八年(五○二-五四九),勤於政務,廣求人才,置五經博士,飾國學,恭儉莊敬,為人慈愛,晚歲篤嗜內典,信用群倖,朝經混亂,賞罰無章。侯景叛亂,圍京師,衍憂憤而崩於淨居殿,追尊為武皇帝,廟曰高祖。

 

衍自少力學,服膺大儒劉瓛,洞達儒玄,有經義等二百餘卷,佛經義記數百卷,又造《通史》,躬製贊序,凡六百卷;文集百二十卷,金策三十卷,惜後世無由誦讀,今有《梁武帝集》行世。

 

二、會通三教

 

儒、佛、道競馳以至合流,是六朝宗教發展的特色。三國時代,牟融著〈理惑論〉,謂佛教思想至孝至仁,有益家國,與儒家思想無二。東晉慧遠〈答桓太尉書〉、〈沙門不敬王者論〉,闡述佛教與儒家傳統、王權的關係,以為兩者可協調一致。至釋道恒〈釋駁論〉云:「周、孔之教,理盡形器;至法之極,兼練神明。」認為佛教之用甚大。孫綽〈喻道論〉云:「周、孔即佛,佛即周、孔。」宋宗炳〈明佛論〉云:「彼佛經也,包五典之德,深加遠大之實;含老、莊之虛,而重增皆空之盡。」謂佛教包含儒、道,且能勸佐禮教;孔子之訓,必資釋氏而通。宋文帝以佛教具安定社會的功用,因而倡信。朱昭之、朱慶之駁顧歡〈夷夏論〉歧視佛教。僧愍亦撰〈戎華論折顧道士夷夏論〉,強調佛教的世界性。宋、齊之間,明僧紹〈正二教論〉主文化傳播須打破民族界限。此外像謝靈運〈辯宗論〉、沈約〈均聖論〉,或折衷儒佛,或揚佛而不抑儒。

 

齊、梁之際,王公貴族多兼綜三教,蕭衍〈述三教詩〉云:

 

少時學周孔,弱冠窮六經,孝義連方冊,仁恕滿丹青,踐言貴去伐,為善在好生。中復觀道書,有名與無名,妙術鏤金版,真言隱上清,密行遺陰德,顯證在(表)長齡。晚年開釋卷,猶月映眾星,苦集始覺知,因果方昭明,不毀惟(示教唯)平等,至理歸無生。分別根難一,執著性易驚,窮源無二聖,測善非三英。

 

調和三教,而更推重佛教。他以儒術治國,因佛法有助王化,故融合二者,交相為用。後雖捨道,卻未棄儒。

 

其〈淨業賦序〉云:「朕布衣之時,唯知禮義,不知信向。」弱冠為王儉東閣祭酒,可見少小已窮六經、習仁義。〈撰孔子正言竟述懷詩〉云:「志學恥傳習,弱冠闕師友,愛悅夫子道,正言思善誘。」愛悅儒家,尊敬孔子。任昉〈府僚重請牋〉說他「本自諸生,取樂名教。」[3]沈約〈梁武帝集序〉亦云:「爰始貴遊,篤志經術。」[4]即使晚年佞佛,依然尊孔。

 

他早歲與道士陶弘景遊,逮義師入建康,弘景援引圖讖勸進;即位後,「恩禮逾篤,書問不絕,冠蓋相望。」[5]天監三年,置道正;翌歲,弘景移居積金東澗,還常接到皇帝的賜禮,[6]甚至討論書藝。[7]范縝盛稱無神,蕭子良集八友、眾僧難之,是衍與佛結緣甚早。得天下後,因思父母而蔬食,於鍾山下建大愛敬寺、清溪側造大智度寺、宮內起至敬殿,朔望親奠。天監三年,作〈捨道歸佛文〉,進而廢國內道觀,令道士還俗。天監十八年,受菩薩戒,法號冠達。三次捨身同泰寺,公卿等以錢一億萬奉贖。

 

觀上所述,知蕭衍信向由儒而道而佛,中捨道教,儒佛兼用,而這也影響到治國方針與政策。

 

三、仁愛治國的秀才天子

 

《梁書‧本紀》論武帝云:「天情睿敏,下筆成章,千賦百詩,直疏便就。」這位秀才天子有關經義的著作包括了《詩》、《書》、《易》、《春秋》、《孝經》、《中庸》,又為《通史》撰贊序,還有《孔子正言》、《老子講疏》。「六藝備閑,棋登逸品,陰陽緯候,卜筮占決,並悉稱善,……草隸尺牘,騎射弓馬,莫不奇妙。」[8]既博通,又專精,古今罕見。

 

就《梁武帝集》中的詩文來看,與儒家有關者最多,其次佛教,道教則僅文〈答陶弘景請解官詔〉、〈答陶弘景進冥通記詔〉、〈答陶弘景論書書〉、〈答陶隱居書〉四篇,詩〈遊仙〉一首,樂府〈上雲樂〉七曲,不在本文討論範圍。茲先言有關儒家者。

 

其〈宴詩〉云:

 

止殺心自詳,勝殘道未遍,四主漸懷音,九夷稍革面。

世治非去兵,國安豈忘戰?釣台聞史籍,岐陽書記傳。

 

是仁者胸懷,亦為英雄吐屬。其他如〈籍田〉、〈撰孔子正言竟述懷詩〉都是儒家口氣。

 

稱帝後,興雅樂,改樂器,集墳籍,釋還罪口,放遣宮女。恐下情不能上達,於公車府謗木、肺石旁各置一函,「山阿欲有橫議,投謗木函」、「大政侵小,豪門陵賤,四民已窮,九重莫達,若欲自申,並可投肺石函」[9],俾知民隱,紓民困,救民苦。

 

天監二年,〈申敕諸州訊獄詔〉云:

 

三訊五聽,著自聖典;哀矜折獄,義重前誥。蓋所以明慎用刑,深戒疑枉。……朕屬當期運,君臨兆億,雖復齋居宣室,留心聽斷,而九牧遐荒,無因臨覽,深懼懷冤就鞫,匪惟一方。

 

要求各州每月須臨訊一次,務在確實,以免造成冤獄,可說是仁民愛物。

天監三年,〈除贖罪之科詔〉云:

 

若悉加正法,則赭衣塞路;並申弘宥,則難用為國。故使有罪入贖,以全元元之命,令遐邇知禁,圄犴稍虛。

 

目的在減少罪犯,並遣使巡行州郡,期能消除「深冤鉅害」[10]

 

天監四年,置五經博士各一人,廣開館宇,遣博士祭酒巡州郡,立學校,建孔廟,甚且於天監九年,幸國子學,親臨講授。天監十一年,詔云:「自今逋謫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少,可停將送。」深覺法網嚴峻,欲除其弊,不應使老幼連坐,蓋本於「刑法悼髦,罪不收孥」[11]之意。是年十月,改建明堂;十一月,修五禮成。

 

由於通曉「天命不于常,帝王非一族」[12]的道理,在位期間,夙夜匪懈,克勤克儉,作〈凡百箴〉云:

 

惟慈惟恕,惟孝惟敬。嚴惟率下,直惟厥正。……勿恃爾尊,驕慢淫昏;勿謂爾貴,長夜荒醉。日不恒中,月盈則虧。……履邪念正,居安思危。莫言爾賤,而不受命。君子小人,本無定性。勿謂人微,而以自輕。

 

對眾庶可謂苦口婆心,求好心切。

 

總的來說,他重儒術,求讜言,問群臣音樂,唯才是舉,不限門第,勸農務本,撫恤百姓,招集流民,埋葬枯骨,收斂道死,守視晉宋齊諸陵,罷京觀,禁豪家占假公田,凡不便於民者皆思去之,是歷史上少見的仁君。

 

四、慈悲為懷的皇帝菩薩

 

蕭衍佛理詩〈十喻〉五首乃仿鳩摩羅什〈十喻詩〉而作。鳩摩旨在悟空,有若偈頌。衍則把玄妙的佛理具象化,辭藻綺麗,音韻朗暢,譬喻貼切佳妙,對偶較工。

 

又撰〈和太子懺悔〉、〈遊鍾山大愛敬寺〉、〈覺意詩賜江革〉,亦曾製佛曲十篇。[13]

 

〈捨道歸佛文〉云:

 

弟子經遲迷荒,耽事老子,歷葉相承,染此邪法。習因善發,棄迷知返,今捨舊醫,歸憑正覺。願使未來生世(世中)童男出家,廣弘經教,化度含識,同共成佛。

 

他下令翻譯、註釋、編纂佛經,重新詮解佛教義理,廣建寺塔,減輕刑罰、賦役。

 

影響所及,連頗受敬重的陶弘景也夢佛授菩提記,名為勝力菩薩。因至鄮縣阿育王塔自誓,受五大戒[14]

 

〈淨業賦〉敘述因思亡親而蔬食、斷房室的緣由,序云:

 

賴明達君子亮其本心,誰知我不貪天下?唯當行人所不能行者,令天下有以知我心。

 

食素、棄絕酒色,希望由少私寡欲到無私無欲,實有懺悔消業、表率天下、多行仁政的用意,張溥說他「僅欲以黃羸菜味自救不臣」[15],未免責之太苛。

 

〈孝思賦〉言因孝而建寺,序云:

 

今日為天下主而不及供養,譬猶荒年而有七寶,饑不可食,寒不可衣;永慕長號,何解悲思?……竭工匠之巧,盡世俗之奇,水石周流,芳樹雜沓。

 

其孝思可欽,孝行可敬,但他倡導不飲酒食肉、不以葷腥祭祀,除因怕斷大慈種之外,也有儉樸的動機,營建寺殿,卻窮奇巧、極奢侈,勞民傷財,豈非言行不一,心徑有異,自相矛盾?

 

天監六年,范縝堅持神滅論,蕭衍與僧法雲、沈約、曹思文六十餘人撰文七十多篇駁斥,〈敕答臣下神滅論〉云:

 

欲談無佛,應設賓主,標其宗旨,辯其短長,來就佛理,以屈佛理,則有佛之義既躓,神滅之論自行。……觀三聖設教,皆云不滅,其文浩博,難可具載,止舉二事,試以為言。《祭義》云:「惟孝子為能饗親。」《禮運》云:「三日齋(齊)必見所祭。」若謂饗非所饗,見非所見,違經背親,言誠(語)可息。神滅之論,朕所未詳。

 

雖加切責,卻未折服范縝,足見當時知識分子有相當大的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

 

佛通於儒,奉佛有助於孝治之義,蕭衍為國是儒術佛理參用的。〈敕光祿大夫江蒨〉云:

純臣孝子,往往感應。

 

〈手敕江革〉云:

 

世間果報,不可不信。

 

終其一生,佛教雖是最高層次、不可變改的信仰,儒家卻是治國的指針,不過隨著年紀的增長,他確有以身作則、以家刑國、推廣佛法的企圖,〈金剛般若懺文〉云:

 

是以無言童子,妙得不言之妙;不說菩薩,深見無說之深。弟子習學空無,修行智慧,早窮尊道,克己行法,方欲以家形(刑)國,自近及遠。一念之善,千里斯應;一心之力,萬國皆歡。恒沙眾生,皆為法侶;微塵世界,悉是道場。

 

想把南梁變成佛國,甚至進一步欲自為僧正,只是遭到智藏的激烈反對。

 

他引用經教「佛法寄囑人王」之訓,以為不得無言,推行茹素的文章有〈斷酒肉文〉四篇、〈與周捨論斷肉敕〉五篇、〈唱斷肉經竟制〉一篇。

 

〈斷酒肉文一〉認為出家人噉食魚肉,九不及外道、居家人,斷大慈種、地獄種,必遭果報、障難。

 

九不及外道者 外道尊師訓,出家人食葷,有違師教,此其一。外道受戒後必不犯,出家人輕於毀犯,此其二。外道未必皆噉食眾生,此其三。外道各習師法,無有覆藏,出家人則有隱避,此其四。外道各宗所執,各重其法,無所忌憚,出家人則崎嶇覆藏,方得噉食,此其五。外道直情逕行,長己徒眾惡,不長異部惡,出家人誑語飾說,增廣諸惡,此其六。外道死不違經,出家人食肉,即違《涅槃經》、《楞伽經》,此其七。外道令行禁止,莫不率從,出家人飲酒食肉,不能伏物,此其八。外道終不覆戒,出家人誑欺白衣,此其九。

 

九不及居家人 出家人服如來衣,受人信施,居處塔寺,仰對尊像,飲酒食肉,豈不內愧?在家人則無犯戒罪,一也。在家人不仰觸尊像,二也。在家人不吐泄寺舍,三也。在家人飲酒噉肉,無有譏嫌,出家人則使人輕賤佛法,四也。在家人門行井灶,各安其鬼,出家人則善神離而惡鬼喜,五也。在家人自破財不破他財,出家人自破善法,破他福田,六也。在家人自力所辦,出家人皆他信施,七也。在家人是常業非異事,出家人眾魔外道,各得其便,八也。在家人不失世業,出家人皆斷佛種,九也。

 

斷大慈種 若食肉者,一切眾生,皆為怨對,離法障根,無有大慈大悲,佛子不續。

 

地獄種 噉食眾生者是魔行、地獄種,自造惡因,致眾苦果。果報:若噉食眾生父、母、子,眾生亦報噉其父、母、子。今日眾生,或經是父母、師長、兄弟、姊妹、兒孫、朋友,至親還成至怨。

 

障難 凡噉食眾生,是一切眾生惡知識、怨家,若欲修改,皆為障難,一理中障難,二事中障難。前者值善知識,不能信受,設復信受,不能習行;後者設欲修行,便復難起,或引入邪道,或令心亂。

 

蕭衍反覆譬說,謂:「水陸眾生,同名為肉。」故魚亦不可食。蕭衍引用《涅槃經》所說的「一切(肉)悉斷,及自死者」,皆不可噉。

 

〈斷酒肉文二〉謂北山蔣帝是道教神,「猶且去殺,……弟子已勒諸廟祀(祝),及以百姓,凡諸群祀,若有祈報者,皆不得薦生類。」出家人尤不宜食眾生。

 

〈斷酒肉文三〉進一步與諸僧尼約誓:「若復(有)飲酒噉肉,不如法者,弟子當依王法治問。」不行如來行,是假名僧,「與賊盜不異,……不問年時老少,不問門徒多少,弟子當令寺官,集僧眾,鳴揵(犍)槌,捨戒還俗,……唯取(最)老舊者,最多門徒者,此二種人,最宜先問。」這位慈悲為懷的皇帝菩薩竟然使出金剛手段,而且自大僧始。他又嚇之以神威,更身作表率,「弟子蕭衍從今以去,至于道場,若飲酒放逸,起諸婬欲,欺誑妄語,噉食眾生,乃至飲於乳蜜,及以酥酪,願一切有大力鬼神,先當苦治蕭衍身」。其實他未出家,不持禁戒,為了改革,不惜自誓,並嚴令「犯法破戒者,皆依僧制,如法制問,若有容受,不相治舉(舉治)者,當反任罪。」這種連坐的處分,已近乎法家了。

 

〈斷酒肉文四〉認為難菜食是「信心薄少」,「心若能安,便是甘露上味」。他引用《涅槃經》:「應觀是食,如子肉想。」都是唯心、推己及人、愛人及物的看法。不能離魚肉者,都說:「菜蔬冷,於(令)人虛乏;魚肉溫,於人補益。」蕭衍頗不謂然:「若久食菜人,榮衛流通,凡如此人,法多患熱,榮衛流通,則能飲食,以飲食故,氣力充滿,是則菜蔬不冷,能有補益。……凡魚為性(生),類皆多冷,血腥為法,增長百疾。所以食魚肉者,神明理當昏濁,四體法皆沈重。……菜與魚肉,如水與火,食菜裁(纔)欲得力,復噉魚肉,魚肉腥臊,能減菜力。」批評反對菜食者「倒見」、「未得菜意」,以今日營養學看,他的話是頗有道理的。

 

他認為食魚肉,「是魔境界」,酒為「魔漿」。食肉嗜酒,「善神遠離,內無正氣,……法多衰惱」。但食菜者若憍慢瞋恚,「好生貪求」、「常懷忿嫉」,必墜魔界,修口還須修心。

 

〈與周捨論斷肉敕〉五篇文字甚短,強調:買肉與自殺,其罪相等;「凡一眾生,具八萬戶蟲,經亦說有八十億萬戶蟲,若斷一眾生命,即是斷八萬戶蟲命。」以是之故,不可殺生;至於自死肉,為何不可食,因「前(所)附蟲雖已滅謝,後所附蟲其數復眾,若煮若炙,此斷附蟲皆無復命。……其中小者,非肉眼能觀,其中大者,炳(灼)然共見。滅慈悲心,增長惡毒。」大者蟲,小者細菌,都是生命,萬不可殺;蕭衍謂眾僧食肉,罪劇白衣,因白衣殺生,止是一罪,眾僧則犯性罪、傷戒律,若是學問眾僧,惡業復倍,因「親達經教,為人講說,口稱慈悲,心懷毒害,非是不知,知而故犯,言行既違,即成詭妄」,其罪三重;

他認為屠夫為食肉者而殺生,是食肉者即有殺分,「於不殺戒,即成有缺」,故持戒者不可食。

 

〈唱斷肉經竟制〉記僧正慧超、法寵法師難云:「若經文究竟斷一切肉,乃至自死不得食肉,此則同尼乾斷皮革,不得著革屣,若開皮革得著革屣者,亦應開食肉。」蕭衍不同意這說法,因為著革屣經久不壞,而一噉食則害無量身命,是大罪障。

 

綜而言之,蕭衍因思念亡親而建寺、蔬食、弘揚佛法。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梁朝寺多達二千八百四十六所,僧尼三十餘萬,糜費至鉅。他勒令出家人斷酒肉,明言不欲殺生,是否暗寓除奢去侈、導正風俗的動機?

 

五、蕭衍治績何以由盛轉衰

 

中國史家論事評人,往往以儒家觀點解讀史料,何之元《梁典高祖事論》,姚思廉、魏徵《梁書》,李延壽《南史》,司馬光《資治通鑑》都是如此;大陸學者則以「無神論」批判,未免偏頗。本文從蕭衍自撰詩文探論,較能得其真相。

 

何之元說:

 

罔恤民之不存,而憂士之不祿,……百城恣其暴奪,億兆困其徵求,捐棄舊鄉,奔亡他縣,地荒邑散,私少官多,於是倉庫既空,賦斂更重。[16]

 

而蕭衍〈禁止私利詔〉云:

 

至於民間誅求萬端,或供廚帳,或供廄庫,或遣使命,或待賓客,皆無自費,取給於民。又復多遣遊軍,稱為遏防,姦盜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設,或責腳步。又行劫縱,更相枉逼,良人命盡,富室財殫。

 

〈清公田詔〉云:

 

如聞頃者豪家富室,多占取公田,貴價僦稅,以與貧民,傷時害政,為蠹已甚。自今公田悉不得假與豪家。

 

他也知民困國弊,故對症下藥,加以挽救,〈祠南郊思詔五〉云:

 

凡因事去土,流移他境者,並聽復宅業,蠲役五年。

 

〈耕籍田詔〉云:

 

公私畎畝,務盡地利,若欲附農,而糧種有乏,亦加貸卹,每使優遍。

 

〈祠南郊思詔三〉云:

 

尤貧之家,勿收今年三調。其無田業者,所在量宜賦給,若民有產子,即依格優蠲。孤老鰥寡,不能自存,咸加賑恤。

 

〈祠南郊思詔四〉云:

 

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縣咸加收養,……又於京師置孤獨園,孤幼有歸,華髮不匱。若終年命,厚加料理。

 

懲弊之外,進一步做到社會救濟,增進百姓福祉,未如何氏所說的「罔恤民之不存」。

 

《梁書‧武帝本紀》云:

 

及夫耄年,委事群倖。然朱异之徒,作威作福,挾朋樹黨,政以賄成,服冕乘軒,由其掌握,是以朝經混亂,賞罰無章。……遂使滔天羯寇,承間掩襲,鷲羽流王室,金契辱乘輿,塗炭黎元,黍離宮室。

 

評梁武帝委事群倖,賞罰無章,實則蕭衍並未忽於治國,其〈求讜言詔〉云:

 

治道不明,政用多僻,百辟無沃心之言,四聰闕飛耳之聽。州輟刺舉,郡忘共治,致使失理負謗,無由聞達,侮文弄法,因事生奸。

 

〈令所在條陳時政詔〉云:

 

守宰若清潔可稱,或侵魚為蠹,分別奉上,將行黜陟。長吏勸課,躬履堤防,勿有不脩,致妨農事,關市之賦,或有未允,外時參量,優減舊格。

 

〈令尚書郎奏事詔〉云:

 

郎署備員,無取職事;糠秕文案,貴尚虛閑。空有趨墀之命,了無握蘭之事。

 

唯恐下情不能上達,官吏怠忽職守,故銳意求治,「白日西浮,不遑飧飯,退居猶於布素,含咀匪過蔾藿,……雖復三思行事,而百慮多失。」[17]既勤且儉,猶恐有失。

 

他重用的朱异,明《禮》、《易》,兼通雜藝,但「貪財冒賄,欺罔視聽,以伺候人主意」[18],遂招侯景之亂。「禍福既彰,不明其罪,亦既身死,寵贈猶殊,罰既弗加,賞亦斯濫」[19],晚年重賞輕罰,對奸佞沒有懲戒的作用。

 

《南史‧武帝紀》云:

 

留心俎豆,忘情干戚,溺於釋教,弛於刑典,既而帝紀不立,悖逆萌生,反噬彎弧,皆自子弟,……追蹤徐偃之仁,以至窮門之酷。

 

說蕭衍「留心俎豆」不虛,「忘情干戚」則未必。中大同二年(五四七)[20],他已八十四歲,對擴張領土猶有雄心,所以東魏司徒侯景率河南十三州降梁,立准其所請。

 

說他「佞佛」是真,但不尚空談,勤於政務,〈答皇太子請御講敕一〉云:

 

晝勞夜思,精華已竭,數術多事,未獲垂拱,兼國務靡寄,豈得坐談?須道行民安,乃當議耳。

 

其二云:

 

王侯雖多,維城靡寄,……方今信非談曰,汝等必欲爾者,自可令諸僧於重雲中講道義也。

 

其三云:

 

汝等未達稼穡之艱難,安知天下負重?庸主少君,所以繼踵顛覆,皆由安不思危,況復未安者耶?……但知講說,不憂國事,則與彼人異術同亡。

 

〈答晉安王請開講啟敕〉云:

 

吾內外眾緣,憂勞紛總,食息無暇,廢事論道,是所未遑,汝所(便)為未體國也。

 

他談經論道,絕不廢事,總以安民為先,否則寧可不談。

 

說他「弛於刑典」不假,但不全是「溺於釋教」的原因,其〈更開贖刑詔〉云:

 

既乖內典慈悲之義,又傷外教好生之德。

 

〈敕詔〉云:

 

恩澤屢加,彌長姦盜,朕亦知此之為病矣。如不優赦,非仁人之心。

 

是儒家「去刑止殺」的仁德和佛教的慈悲,使他在四十六年中大赦天下三十六次,甚至一年三次,流弊所及,「彌長姦盜」。人君雖有仁心、仁行,若無法令,還是無以保障善類,制裁惡人,故《南史》評他「追蹤徐偃之仁」。

 

他招致「窮門之酷」最主要的原因是子弟不肖。〈責西豐侯正德詔〉云:

 

往年在蜀,昵近小人,……及還京師,專為逋逃,乃至江乘要道,湖頭斷路。遂使京邑士女,早閉晏開。又奪人妻,掠人子女,……我每加掩抑,冀汝自新,了無悛革,怨讎逾甚,遂匹馬奔亡,志懷反噬。……謂汝不好文史,志在武功,令汝杖節,董戎前驅。豈謂汝狼心不改,包藏禍胎,志欲覆敗國計,以快汝心,今當宥汝以遠。

 

由皇帝菩薩筆下出現「狼心不改」、「志欲覆敗國計」的字眼是夠嚴重了,這位皇姪僅「免宦削爵土,徙臨海郡」,結果「未至徙所,道追赦之,八年復封爵,……大通四年,特封臨賀郡王。後為丹陽尹,坐所部多劫盜,復為有司所奏,去職。出為南兗州,在任苛刻,人不堪命,廣陵沃壤遂為之荒,至人相食噉,既累試無能,從是黜廢」。這位苛刻無能的郡王,其罪行罄竹難書,「先是正德妹長樂主適陳郡謝禧,正德姦之,燒主第,縛一婢,加玉釧於手,以金寶附身,聲云:『主被燒死。』檢取婢屍,并金玉葬之。仍與主通,呼為夫人,生二子焉」。可謂人神共憤,不容於天地間。侯景叛亂,「正德潛運空舫,詐稱迎荻以濟景焉。朝廷未知其謀,以正德為平北將軍,屯朱雀航,……引賊入宣陽門」[21]。縱容惡人,就是殘害善類,復以之治民、防守,終至噬臍何及?皇帝固如是乎?菩薩應如是乎?仁人亦如是乎?

 

蕭正德「不好文史」,好文史之宗室又如何?試以七子蕭繹為例,他口誦六經,心通百氏,軍事行檄文章詔誥,點毫便就,但好矯飾,多猜忌,侯景之亂,「坐觀國變,以為身幸,不急莽卓之誅,先行昆弟之戮」[22]。不忠不孝,不仁不悌,終至身死國滅。

 

臨川王蕭宏,衍之弟,不才無德,派人行刺,衍泣而赦之,但「縱恣不悛,奢侈過度,修第擬於帝宮,後庭數百千人,皆極天下之選。……宏性愛錢,百萬一聚,黃牓標之;千萬一庫,懸一紫標;如此三十餘間,帝與佗卿屈指計,見錢三億餘萬餘,屋貯布、絹、絲、綿、漆、蜜、紵、蠟、朱沙、黃屑雜貨,但見滿庫,不知多少。帝始知非仗,大悅,謂曰:『阿六,汝生活大可。』」[23]由於蕭宏侵漁百姓,致使失業非一。

 

蕭衍對宗室子弟的貪贓橫暴常屈法伸恩,對勳臣的為非作歹也優禮包容,僅以曹景宗和蕭穎達為例。

 

天監元年,景宗因功封竟陵縣侯。鬻貨聚斂,部曲殘橫,民頗厭之。「為人嗜酒好樂,臘月於宅中,使作野虖逐除,遍往人家乞酒食。本以為戲,而部下多剽輕,因弄人婦女,奪人財貨。高祖頗知之,景宗乃止。」[24]

 

蕭穎達,封吳昌縣侯,非法「啟乞魚軍稅」,為御史中丞任昉奏劾,曰:

 

陛下弘惜勳良,每為曲法;臣當官執憲,敢不直繩。臣等參議,請以見事免穎達所居官,以侯還第。[25]

 

結果是「有詔原之」。

 

蕭衍在〈旁求俊乂詔〉中自云:

 

為國在於多士,寧下寄于得人。

 

對違法的宗室功臣置而不問,還讓他們當牧守,可謂「得人」?

《資治通鑑‧大同十一年條》:

 

上敦尚文雅,疏簡刑法,自公卿大臣,咸不以鞫獄為意。姦吏夫招權弄法,貨賂成市,枉濫者多。……時王侯子弟多驕淫不法,上年老,厭於萬幾(機),又專精佛戒,每斷重罪,則終日不懌;或謀反逆,事覺,亦泣而宥之。由是王侯益橫,或白晝殺人於都街,或暮夜公行剽劫,有罪亡命者,匿於王家,有司不敢搜捕。上深知其弊,溺於慈愛,不能禁也。

 

「疏簡刑法」是社會混亂的原因,特別是對王侯縱容;姦夫又招權弄法。但蕭衍可未年老而「厭於萬機」,他「每至冬月四更竟,即敕把燭看事,執筆觸寒,手為皴裂。」[26]

 

無神論者對蕭衍佞佛一向給予嚴厲的批評,試以胡德懷為例,他評武帝:

 

用專制王權手段壓制了中國古代思想史上這次大論戰。[27]

 

又說:

 

武帝迷信佛教而引起的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惡果,和南朝其他皇帝因荒淫奢侈帶來的後果並無不同。[28]

 

一言箝制思想,二言迷信引起政治、經濟惡果,茲辨明如下。

 

天監四年(五○五),范縝官尚書中丞,因「坐亮徙廣州」[29];六年,發表〈神滅論〉,蕭衍雖加駁斥,卻於翌歲「追還京,既至,以為中書郎、國子博士」[30]。不貶反升,未嘗迫害異己。事實上,蕭衍並不迷信,他禁止賀瑞、祈禱,〈停賀瑞詔〉云:

 

而政道多缺,淳化未凝,何以仰.辰和,遠臻冥貺?此乃更彰寡薄,重增其尤,自今可停賀瑞。

 

〈罷祈禱詔〉云:

 

夫有天下者,義非為己。凶荒疾癘,兵革水火,有一於此,責歸元首。今祝史請禱,繼諸不善,以朕身當之,永使災害不及萬姓,俾茲下民稍蒙寧息,不得為朕祈福,以增其過。

 

〈罷鳳凰銜書詔〉云:

 

朕君臨南面,道風蓋闕,嘉祥時至,為媿已多。假令巢侔軒閣,集同昌戶,猶當顧循寡德,推而不居,況於名實頓爽,自欺耳目,……可罷之。

 

自認為正道多缺,懷疑祥瑞的真實性,不值得慶祝,不准臣下為他祈福,絕非「不問蒼生問鬼神」的人。

 

孫吳時代,佛教由北向南傳播,東晉大盛,宋、齊兩朝君主非常虔誠,至梁武帝尤信,也產生了正面的影響,以蕭昱為例,他在普通五年(五二四),「坐於宅內鑄錢,為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臨海郡。行至上虞,有敕追還,且令受菩薩戒。昱既至,恂恂盡禮,改意蹈道,持戒又精潔。高祖甚嘉之,以為招遠將軍、晉陵太守。下車勵名跡,除煩苛,明法憲,嚴於姦吏,優養百姓,旬日之間,郡中大化」[31]。一個「輕脫無威望」、非法鑄錢的人,受戒之後,盡禮蹈道,成為循吏,百姓感其德惠,為之立廟建碑,固由於主上寬大,以佛法感化,但蕭昱善學,而且對姦吏使出霹靂手段,於民則持菩薩心腸,是較蕭衍成功的地方。

 

至於負面的影響,〈郭祖深傳〉言之甚為痛切:

 

慈悲既弘,憲律如替。……家家齋戒,人人懺禮,不務農桑,空談彼岸。……都下佛寺五百餘所,窮極宏麗,僧尼十餘萬,資產豐沃。所在郡縣,不可勝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則皆畜養女,皆不貫人籍,天下戶口幾亡其半。而僧尼多非法,養女皆服羅紈。

 

信仰貴乎虔誠,若影響到社會經濟、國家法律,造成貧富不均,則傷慈悲之義,故祖深進一步提出建議,同傳曰:

 

請精加撿括,若無道行,四十已下,皆使還俗附農。罷白徒養女,聽畜奴婢,婢唯著青布衣,僧尼皆令蔬食。

 

四十歲以上,體氣漸衰,一離寺生活必失倚靠;四十以下而無道行,卻履豐席厚,受信徒供養者宜令歸農。

 

蕭衍嘉其正直,擢為豫章鍾陵令員外散騎常侍,所言雖不能悉用,但後來鐵腕施行「蔬食」政策,多少採納郭氏的意見。是其佞佛還作了空前的改革,絕非信仰因素而亡國喪身。

 

結論

 

綜上所述,知評價蕭衍,與其相信史家所言,不如以《梁武帝集》為據,較能直探本心,俾免皮相之言、偏頗之論或謬誤之見。

 

蕭衍的宗教信向由儒而道而佛,中雖捨道,治國之術則儒佛交相為用。

 

在他治國歷程中,重經學,立學校,擢英才,行仁政,弘揚佛法,廣建寺塔,倡令僧尼茹素一項影響尤為深遠。其治績由盛轉衰,從〈責賀琛敕〉一文可見端倪:()識人不明、用人不當。()民失安居,牧守之過。()東境戶口空虛,緣於使命繁多。()守宰貪殘。()女妓越濫。()奢侈浪費。()無股肱之臣。()有司詭求競進。()屯傳妨民。()國弊民疲。[32]

 

客觀而論,賀琛所揭舉的這些弊病,從東晉偏安以至齊朝已積重難返,蕭衍盡力改革,過了相當長久的承平時期,但由於對宗室勳舊太過寬縱,使得百姓受害、社會不安,國家元氣因而大傷,重用朱异和接納侯景投降更是失策,迨台城被圍,勤王之兵觀望逡巡,遂至幽憤而崩。

 

蕭衍文武兼資,又有豐富的帶兵和從政經驗,以仁心仁術而行仁政,夙夜匪懈,卻由於屈法申恩,用人不當,致子孫被屠、百姓傷亡大半、僧眾遭戮、戰爭連年、江南饑饉[33],不數年而改朝換代,口誦佛經,心存慈悲,身行仁道,卻落得如此下場,學儒學佛兩俱失矣!

 

其〈立晉安王為皇太子詔〉云:

 

非至公無以王天下,非博愛無以臨四海。

 

他雖慈愛百姓,卻不以至公的態度執法,小惠未遍,大難已來,梁朝終於難逃覆亡的厄運!

 

【註釋】

[1] 武帝崩後,梁雖歷三帝八載而亡,但簡文帝受制侯景,元帝局限一隅,敬帝年小,實為陳霸先傀儡。

[2] 明張溥所輯《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中有《梁武帝集》(台北:文津出版社,一九七九年)。

[3] 《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任中丞集》。

[4] 《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沈隱侯集》。

[5] 《梁書‧處士‧陶弘景傳》(台北:宏業書局,一九七四年)。

[6] 《梁武帝集‧答陶弘景請解官詔》。

[7] 《梁武帝集‧答陶弘景論書書》四篇。

[8] 《梁書‧武帝紀下》。

[9] [6] ,〈設謗木肺石二函詔〉。

[10] [6] ,〈遣使巡行州郡詔〉。

[11] 〈停老少連坐詔〉。

[12] 〈即位告天文〉。

[13] 《隋書‧音樂志上》(台北:藝文印書館,一九五八年)。

[14] [5]

[15] 〈梁武帝集題詞〉。

[16] 《文苑英華》卷七五四引(台北:華文書局,一九六七年)。

[17] [6] ,〈令所在條陳民患詔〉。

[18] 《南史‧朱异傳》(台北:藝文印書館,一九五八年)。

[19] 《南史‧列傳第五十二‧論曰》。

[20] 是年四月丁亥,改元為太清元年。

[21] 皆見《南史‧梁宗室上‧蕭正德傳》。

[22] 《南史‧梁本紀下‧論曰》。

[23] 《南史‧梁宗室上‧臨川靜惠王宏傳》。

[24] 《梁書‧曹景宗傳》。

[25] 《梁書‧蕭穎達傳》。

[26] 《梁書‧武帝紀下》。

[27] 《齊梁文壇與四蕭研究》(南京大學出版社,一九九七年七月一版), 第一六二頁。

[28] [27] 第一六四頁。

[29] 《梁書‧儒林‧范縝傳》。

[30] [29]

[31] 《梁書‧蕭昱傳》。

[32] 此十點為筆者所歸納,讀者可另參閱《梁書‧賀琛傳》、《南史‧賀琛傳》。

[33] 司馬光,《資治通鑑‧梁紀十九》(台北:世界書局,一九七○年)。

《普門學報》第8 / 2002 3 月第 2 頁,共 20 論文 / 從秀才天子到皇帝菩薩──論蕭衍的宗教信向與治國歷程 ISSN1609-476X 普門學報社出版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ugbj@fg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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