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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集—佛教典故2
守成法師

道學者鑑

 

從前有甲乙二僧,皆勤心向學,遂結為知交。未幾,甲僧往他方學教,朝夕精研,幾易寒暑,學得滿腹經論。由是儀表非凡,卓爾絕群,每開講席,聽眾總是濟濟一堂,辯才無礙,口若懸河,道俗無不欽重。

 

一日,乙僧從他方來訪,二人相見之下,不勝欣喜,於是彼此共敘三十年來離別之情。甲僧健談,言必成理,滔滔不絕,有如泉湧。而乙僧沉默寡言,竟無行道。甲問乙曰:「爾我離別多年,今得相見,理應暢談,各言所得,仁者何以緘默,無所論義?」乙僧對曰:「我素性闇鈍,一無所解,加以不善辭令,有何可論?」甲曰:「既如此一無所解,也可誦一部經著為心得?」乙答曰:「別後三十年來,唯誦得觀世音經,即《法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一卷」。甲傲然曰:「觀世音經一卷,雖是小孩亦能誦之,何煩仁者?且仁者自幼出家學道,蒙與我結為莫逆,相誓有成,豈知仁者三十年來,唯學得一卷觀世音經,些許成就,誠如仁者所言素性闇鈍,一無所解。請與斷交,願仁者早去吧,無增我之煩惱。」乙曰:「師何言如是?經雖小小一卷,是從佛口親宣,尊敬者,得福無量;輕慢者,罪業河沙。今請我師且勿傲氣凌人,小視經教,寬心待我為法師誦一遍,而後長別如何?」甲大笑曰.「觀世音經我已講過百遍,何煩仁者鬧我耳聞?」乙曰.「師又何言如是,受持讀誦,佛所稱讚,何言其鬧?何厭其煩?但請至心靜聽佛語,無得以人棄法。」

 

於是乙僧親自於庭前掃灑嚴淨,敷設壇場,壇中定置高座,繞壇數匝,頂禮昇座。是時甲僧見彼敬法之誠,不得不於壇前趺坐靜聽。乙僧方開始聲唱觀世音經經題,頓時異香氛氳,遍滿房宇。及入經文,天上作樂,雨四種花,樂則嘹喨振空,花則繽紛滿地。是時甲僧心甚愧疚,慚惶萬分,遂嘖嘖稱善,讚歎不已。乙僧誦完了經,即行下座,禮佛繞壇而退。是時異香不聞,花亦停散,天樂亦歇,一切恢復如常。於是,甲僧出席往乙僧前接足頂禮,淚涕交連,謝曰:「自愧愚蒙,不識賢能,失禮之處,祈為原宥。懇請大德駐錫於此,時賜教誨,增我德行。」乙僧答曰:「我本不學無術,一切皆是諸佛菩薩慈力加被而已」。言訖,拂衣長揖悄然而去。爾後甲僧遍處尋訪,竟不知其所之。

 

按:觀乎以上甲乙二僧之趣事,洵為我人之借鑑。飽學者不可憍慢,宜虛懷若谷,以禮待人。而道高者,切忌稱能,宜學乙僧優柔之風韻。

 

護戒渴死

 

佛在祗園說法的時候,有新學二比丘從羅閱祗國同來佛所聽法,可是道路遼遠,又值亢旱,口渴欲飲,數日未進滴水,勢必將欲渴死於中途。正在命將垂危的當兒,偶見路旁中有升餘積水,可是細蟲甚多,佛戒不可取飲。

 

一人曰:「且當飲之,救得我身命,然後見佛聞法。」一人曰:「既破佛戒,見佛又有何裨益?」遂忍渴而死,其識神即生忉利天上,自知宿命,於是手持香花來供養佛。

 

未久,先飲水者乃至,禮佛後,泣告沿途亢旱渴死同參的情事。佛言:「我已久知。」遂指天人示之曰:「此即與你同來者,早已到了,你不奉我戒,雖云見我聞法,有何益處?速去清淨僧眾中至誠懺悔,再來聽法。」

 

按:由此可見佛制戒之嚴,當不容許方便,我人要寧可守戒而死,不可犯戒而生的精神。

 

勿迷於物

 

我們處於這二十世紀六十年的今日,大都數的人,物慾薰心,終日追求享受。因此,不免慾令智昏,往往闖下滔天大禍,輕則身陷囹圄,重則家破人亡。如此的事情,每日打開報章,不難見到。唉!人心非古,道德掃地,殊不知物質是為人而設,人非為物質而生,我人萬不可迷戀物質,致精神反為物質所驅使。古人云:「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我人要學役物的君子,不要做物質奴隸的小人。

 

從前有隻老鼠,跳進米缸去吃米,再也跑不出來。後被人發覺取出來殺了,當時有人問:「這到底是老鼠吃米呢?還是米吃老鼠呢?」這雖是件小事,由此准知現在過於迷戀物質的人,正如被米所吃的老鼠一樣。

 

善惡果報

 

佛弟子中「智慧第一」之舍利弗,一日入城乞食,途中見一天人,散華於死屍之上,並且極其恭敬。舍利弗問之。天人曰:「此死屍是我前身,因在世時,孝養父母,恭敬三寶,廣行眾善。因此,令我今日享受天福,所以特為下界散華,以申謝忱。」舍利弗聞此意後,復前行。

 

於須臾間,又見一餓鬼,連鞭死屍。舍利弗問之。餓鬼曰:「此死屍是我前身,因在世時,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忤逆二親,毀謗三寶。因此,使我今日備受眾苦,所以狠心鞭之,以洩怨恨。」

 

按:我人看此掌故後,如有不信者,請看時下好人好事,即為眾人之所稱善,讚揚而嘉獎。反之,壞人壞事,即為眾人之所唾棄,指責而懲戒。喜惡之果報,絲毫不爽,三世因果,佛非妄言,有智閱之,不可不信!

 

宿世口業

 

佛在祗洹精舍說法時,有一初發心菩薩,往詣佛所,五體投地,悲淚如雨,請佛開示他宿世業緣。佛言:「汝於拘留孫佛時,出家學道。

 

日久,道心減滅,當其時有一信心檀越,四事供養二位法師,極其欽敬。汝於是時,生嫉妒心,並於彼檀越前,說法師過,令檀越對二位法師漸生輕慢之念,斷其善報。以是因緣,汝墮大地獄,若干劫數,後得為人,五百世中,生盲無目,愚痴無智,常為人之所鄙賤。過是難後,復於五百世中,生於惡國邊地,為下賤人,常為人之所誹謗。幸而今世值佛,業輕障微,得發初心,當勤念佛,後當生於阿彌陀佛極樂國中,受菩提記。」

 

按:我們看了這宿世口業的果報,思念那些不明佛法的人,每每見到他人發心齋供僧尼,不免有發出阻撓之言。像這類資性刻薄,昧於業報,而不知三寶大福田的人,對此能不警惕嗎?

 

視金如賊

 

佛在世時,一日與阿難往王舍城中應供,佛在前行,阿難隨後。行程未久,佛突避入道旁草中,阿難見是,心甚怪之。遂問佛言:「世尊,以何因緣捨道而避行於草中?」佛曰:「前面有賊,是以避之。」阿難聞言,即趨前察看,原為一堆黃金,阿難亦即隨佛避之。

 

是時後面有三梵志,亦打從此路經過,眼見道邊,有一堆金,皆大歡喜,便共俯拾。於是,相約一處,數而分之。不料三梵志,見利忘義,即互生惡意。正分金時,先令一人往市中作飯,作飯者心即思念:我於飯中下毒,毒死二人,獲得全部黃金,豈不妙哉。餘二人復生念言:俟彼作飯至時,我等便共殺之,以奪其份。未久,作飯者自得其意,即攜飯而來,二人見時機已至,遂共將其殺死。目的已達,二人即大喫其所作之飯,不料食畢毒性大發,二人俱為毒死,仍留黃金一堆,何苦如斯?乃為利令智昏而已,所以佛稱金為賊也。

 

按:人,固然不可一日無錢,有錢方能解決資生之所需,但亦不可過分為之貪求,甚至冒大不韙去取非義之財。要知道「君子道不拾遺」,更不取非義之財,寧可淡泊守窮,不作越軌苟奪。所謂君子窮固窮,但窮得心安無愧。否則,一味貪財,即使貪得財積如須彌山,結果落得一世守財奴,一旦無常到來,兩手空空見閻王。

 

古人詩言:「家有黃金用斗量,有錢難買不無常,任爾蓋下千間舍,一身難臥兩張床。」若為錢再去作奸犯科,想圖僥倖,一旦東窗事發,輕則人格掃地,名聲敗裂,重則身陷縲絏,家破人亡。諺曰:「多貪不如少用。」與其貪來揮霍,不如安分節流。古有詩言:「爭人競我幾時休,不覺春已轉成秋,葉落雁歸霜漸冷,布衣草履更何求。」要知道,貧莫貧於無才,賤莫賤於無志,若有才有志者,何愁不能養活。

 

佛在經上說,財有五危:一、大火燒之,二、大水漂沒,三、縣官奪取,四、盜賊劫掠,五、惡子揮霍。財既有此五危,猶以安貧樂道為妙。眼看時下,貪污漢之下場,謀財害命之結果,真令人觸目驚心,耳聞膽悸,何苦乃爾。

 

來源:www.bfn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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