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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不清淨佈施
南懷瑾

佛告訴毗耶娑,有人雖做了好事,但挾帶了功利性的不清淨心理,不算真佈施。他列舉了三十三種不清淨、不純淨的佈施:


   第一種,是以歪曲的心理、顛倒的見解、無純淨心所施的財物,這不是真正的佈施。


   第二種,有人昨天請我吃過一塊蛋糕,今天我要還禮;或者他十幾年前幫助過我,現在他有困難我要接濟他。這都屬於人情上的投桃報李,禮尚往來,不算佈施。


   第三種,有人施捨財物,不是出於真正的慈悲、憐憫和同情心,而是為了耍闊氣,或純粹是打發人家了事,這不算佈施。


   第四種,因為自己有所欲求,比如看到這束花特別喜歡,多付上一毛錢;或上舞廳感到那位小姐很漂亮,多給兩個小費,這都不算佈施。


   第五和第六種,把財物丟到火中或投進水裏,都不能算佈施。因為水火都是自然物,你把財物白白扔掉了,卻不能使別人受益。
   
  第七種,有人送禮給大人物,指望以後可以有所提拔照顧;或者看在某個大老闆、某個大人物的面子上,在慈善救濟事上湊上一份,藉以拉個關係,這都不是純淨的佈施。


   第八種,怕強有力的黑道中人來搶你,趕快送錢消災,這不是佈施。


   第九種,送人家鴉片、海洛因、麻醉劑等毒品,這不是佈施。但醫生見病人太痛苦,打麻醉針以止痛,這是佈施。這裏有很多道理,要研究。
   
 第十種,送人家武器,不是佈施。我兒子前天買了一把防身刀給我,他在刀下麵放了一毛錢。我打電話問他這是什麼意思,他說美國人的規矩,送刀給人,不是讓人自殺,放上一毛錢,表示吉利的意思。這個我不懂,他還算是真佈施哦!


   第十一種,送肉與人,那是殺生而施捨給人家,這不算佈施。


   第十二種,你收養了許多孤兒,保護他們,把他們養育成人。但你指望以後可以使喚他們,做你的幫手,這就帶上先決條件了,就不能說是純淨的佈施。


   第十三種,為了出名而施捨,不是純淨的佈施。
   
  第十四種,為了捧歌星、戲子而出錢,比如一個歌星開賑災歌唱會,一天收到幾千萬捐款,這個歌星做了好事,可出錢者未必是淨佈施。歌星不唱的時侯,你為什麼不佈施?有些人是為捧歌星的場,這裏面有差別。


   第十五種,有些人破產了,財物轉到別人手裏,這並非出自自願,所以不是佈施。


   第十六種,比如說,這個屋子因鬧鬼,不敢住下去了,送給出家人做寺廟;或者因為打官司,自己的屋子有麻煩,乾脆送給社會慈善機構,這都不算淨佈施。


   第十七種,有人因學佛或受了教育,知道幫助人家是好事,但自己沒有錢,就拿人家的財物做人情,這也不算佈施。
   
  第十八種,谷麥在田地、倉屋中被鼠鳥等所食,並非有意送與它們吃,不能說是佈施。講到這裏,想起前兩天報上揭露一批送往大陸災區的大米,在碼頭搬運中發現是發黴的。這就不是佈施,相反,人吃了黴米會中毒,送的人反在造惡業了。
   第十九種,假使我電腦壞了,我請這方面的行家來修理,請他吃飯,送他錢。這是你想學東西,是應該付的酬勞,而不是佈施,佈施是沒有條件的。


   第二十種,比如病人怕自己要死,送醫師一個大紅包,以為醫生就會對他盡心了。這是有求於人而給錢,不是佈施。


   第二十一種,打了人家,罵了人家,自己覺得難為情,然後送東西給他謝罪,這個不算佈施。


   第二十二種,有人佈施了之後,心中疑慮人家是否在騙他,或在想人家以後是否會報答他,這都不算佈施。
   
  第二十三種,有人施捨了之後心痛懊悔,這就不是佈施。我年輕時在四川學佛,人家有困難,我站出來說要幫助他,大家比較買我的面子。後來有個老前輩勸我不要再替人家去化緣了,為什麼呢,他說四川人有句老話,“勸人出錢,如鈍刀割肉”,人家雖然給了你面子,但那個人心裏難過啊!他還給我講了個笑話:有個大魔王在地方上作怪,連孫悟空都降服不了。後來從西天佛祖那裏派了個小和尚,魔王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裏,小和尚說此行不是來收服他的,只是給他看個東西。說著,從背上黃布包袱裏拿出一本化緣簿,“居士,請你多少寫一筆吧!”那魔王一看,“哇!”就跑掉了。


   所以,平時在人家談佈施時,我就不輕易談。有些人把錢送出去以後,越想越後悔,越後悔越睡不著,“如是施者,非淨佈施”。


   第二十四,還有的人,送了東西給人家,好像這個人從此就賣給他了,今後定要人家報答他。這個就不是淨佈施。
   
 第二十五,有些阿公阿婆,念咒、佈施都有賬可查,你看他們念什麼《心經》、《白衣咒》,念一段經,在黃裱紙上戳一個印,“我念了多少卷,死後帶到陰間去,也不知一卷是二十八塊還是三十五塊。”這等於在投資,將來連本帶利得多少好報。“如是施者,非淨佈施”。
   
 第二十六,人到衰老、重病臨死之時,感到痛苦了,曉得時間不長了,不把財產傳給子女,卻佈施出去。這也不算淨佈施,因為你已曉得財產把握不住了,你不佈施也不屬於你了。沒有清淨心,還是不行。


   第二十七種,為了名譽而施捨。希望在電視上露面,希望在報紙上廣而告之,希望一切人都感激我,這不是淨佈施。


   第二十八種,好比說看到醫師都出了十塊,我就出十五塊,蔡老闆不服氣,出二十塊,把我們兩個都蓋了。出於攀比心、嫉妒心而送財物的,不是佈施。


   第二十九種,為貪女色而擺闊氣,送種種金銀珠寶、綾羅綢緞等貴重東西,那是你為了追求漂亮女人,不是佈施。


   第三十種,有些人因為自己沒有兒女,所以才願意拿出家產送人,這是做好事,固然不錯,但從佛法的佈施學來看,還不算是純淨佈施。


   第三十一種,以有無福德來挑選佈施物件,這樣的佈施不是淨佈施。


   第三十二種,佈施首先要雪中送炭,周濟窮苦者,若看上不看下,只做錦上添花的事,那也不算淨佈施。


   第三十三種,就是為了鮮花果品而舍物與人,這也不是佈施。這是很輕的一條了。


   佛教的佈施學,這裏每一條研究起來,都是戒律。
   
 上述三十三種不淨佈施只是大概而言,經典上記載的還有許多。佛告訴毗耶娑,這些不淨佈施,不會得到真正佛道的果報,最多也就是修到仙道的果報而已。佛用種子作比喻,佈施作為一種業力行為,等於播種,挾帶不純動機的“垢染佈施”,就像種子下到鹽鹼地裏,不會有好的收成。而且,這種子本身的功能(“種子界”),不但與土地的品質(“地界”)處在一種相依相存的關係中,還須有陽光、空氣和雨水,才能使種子發芽。種子放在玻璃瓶中,固然不會發芽,但播種在貧瘠的土地上,若得不到雨水的滋潤,也是不能開花結果的。

來源:hait.chu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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