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慎選道場
一九七七年,我在香港遇到聖一法師,他在改革開放前兩年,在中國大陸到處布施,幫助內地建道場,聽說內地的四眾弟子稱他為「財神菩薩」,他的生活非常清苦,過去親近虛雲老和尚,有老和尚的遺風,他是參禪的法師,大嶼山有一個大道場「寶蓮寺」,這是觀光遊覽的勝地,很熱鬧,香火鼎盛。「寶林禪寺」建在寶蓮寺後面,沒有開路,車子無法上去,走路大概要四十分鐘,不開馬路,我贊成,做得正確!
那時有四十多位參禪的學人,每天按時在禪堂坐香,我看了很感動。我學佛這麼多年,走過許多地方,看過許多道場都是搞熱鬧的,沒有看過一個真正修行的道場,而寶林禪寺是一個真正修行的道場,住在山上的人很多,都是住小茅蓬,因為寺廟不大,人多了就在附近搭個小茅蓬,一個茅蓬住三、四個人,大家在禪堂一起共修。
這使我想到六十多年前,我的家鄉住的就是茅草屋,草屋土牆,冬暖夏涼,住起來真舒服。出家人最好還是住茅蓬,那是人生很高的享受,這是道場的選擇。(節錄自《阿難問事佛吉凶經》15-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