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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天台宗的性格與價值
法藏法師

天台宗乃是東漢末年佛教傳入中國以來,經過五百多年的辯證與理解,並逐漸「組織化」與「本土化」後,第一個成立的宗派。也是漢傳佛教存在最久,而且影響最深遠的漢傳佛教宗派,到目前為止,仍有專人專處在弘揚且傳承不輟,其教理與修持之契理與契機,由此可見一斑。

    所謂佛教的組織化與本土化,乃是指:透過中國祖師的思維、理解與修證所得(此是「契理」,最為重要),對傳來的各類佛法,進行整體的扒梳、組織與總持、判攝(主要是「教判」的建立),從而形成一種適合中國人所了解並修持的,整體佛法思想體系(此為「契機」)而言。此一體系,雖然對於佛法的表述,與向來印度或西域等地所傳的各個佛法思想系統,有不盡相同之處,但由於乃是透過宿具因緣的古大德之實修所得,因此並不影響到他的可信度與正確性。所謂「方便有多途,歸元無二路」,畢竟能強固地流傳到現在的各個宗派,大都是在教理思想上,或實修實證上,經過了時代的層層考驗後,才能有今日的弘傳。這也是因為能流傳到今日的宗派,幾乎都是立足在創宗者對佛法的綜合性理解,及實修實證的基礎上所致。尤其進者,修行的實證所得,是可以一代代重複驗證的,這使得中國佛教的宗派,可以因此超越文字概念的差異,而被廣泛且長久地信受著!尤其是天台宗的成立及其性格,更是具有這樣的特質:教理思想上具有其「融合性」、教法內涵上具有其「實證性」、且在適應眾生上具有其「適修性」。再加上本土化後的「親和性」,這使得天台宗能以第一個中國化的佛教宗派之因緣,長期而深刻地影響著漢傳佛教的各個層面。

    就歷史的因緣看,佛教從西漢末年傳入中國開始,一直到天台判教的成立為止,中國早期的佛弟子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不外以下三類:首先最迫切的,是在缺乏文字符號與概念基礎的情況下,佛弟子要如何才能正確地理解佛法的真義?漢代所流傳的佛教,正是因為文字與概念的隔閡,而被類比為中國的「方術」與「神道」;到了以降,透過更多的翻譯與解說,已使佛教逐漸脫離了「方術」與「神道」的色彩,但在解脫概念上,則仍與思想合流而形成了「格義佛教」,如此雖比前代稍有進步,但仍不免隔靴搔癢未能中的之憾。直到南北朝羅什大師出,因其善巧的解說與契機的翻譯,方才真正地建構出一套完整、精確而又獨立的漢傳佛教語彙與概念,從而使漢傳佛教得以完全擺脫「格義」的陰影,走向正確而深刻的理解之路。這是早期漢傳佛教所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基本上已透過正確的翻譯、解說及辨證,而得到了適當的解決。

    然而接著而來的兩個問題是,透過對龐大經典的正確解讀之後,我們將發現這些從不同地區、不同時代傳來的佛法當中,他們彼此之間存在著許多(至少表面上看來如此)不同的概念與對立思想。我們要如何從這眾多概念分歧,甚至看來相互矛盾的經、論當中,理出一個清晰而統一的思想脈絡來,以便能總攝這一切傳來的佛法內容,已成為「正確理解」佛法後,所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再者,實踐與實證畢竟才是佛法最後的目的,因此要如何依於上來所說的統一佛法思想,去建構一個既能符合佛法本意,又能有次第地總攝一切修行內涵,而且適合中國人所理解與實踐的佛法修持體系,即成了繼總攝把握佛法之後,自然會產生的另一個問題。以上正是南北朝時代,漢傳佛教界所要解決的兩個主要時代課題,總的來說,亦即:如何無有對立地總持一切佛法(教門)?及如何圓滿無缺地實踐一切佛法(觀門)?

    就契理的立場觀之,成立於代初年的天台宗,長久以來之所以被教界譽為「教觀雙美」,正是因為他幾乎圓滿無缺地,解決了上來所說,當時漢傳佛教的兩大問題。「五時八教」的《法華》一佛乘觀,統一了當時眾說紛云、莫衷一是的各類判教思想,從而使佛陀一代時教的方便(權)與究竟(實)、顯說與密意,相契合而總攝無遺。在此開權顯實、《法華》一佛乘觀的佛教最高原理之下,各類、各系佛法的分歧與矛盾已不復存在,對於佛法高低的虛妄檢擇,也失去其實義,因而表現出佛法的整體性、融合性與圓滿性來。此外如「次第禪門」與「圓頓止觀」等實修思想的提出,分別照顧到漸修與悟頓的各類修持法門,並將之統一會歸在「中道實相」與「圓融三諦」的最終目標下,使得漢傳佛教的修持,產生大、小,顯、密,頓、漸同時並存的包容性格,這也正是中國佛教在歷經各代興衰變革後,仍能長存而弘傳的主要原因。此外,由  慧文  慧思,以至  智者大師等,一脈相承的實修道統,也使得天台宗的教說與行持,都紮實地立足於親證的基礎上。此一「實修親證」的性格,不但使得天台宗能夠領導當時的佛教界,而且一直到今日,即使有所謂的藏傳,南傳佛教,乃至學術佛教等的傳入與衝擊,天台宗的思想與實踐,仍顯得萬古而常新。

    再者,雖然在天台宗成立之前,也有類似「三論」、「成實」、「俱舍」乃至「地論」等學派的出現,但大多依循著傳來的原典思想而發展,其綜合性理解與整體性把握的性格並不明顯。然而到了南北朝後期,漢傳佛教已發展了五百多年,其間所傳來的佛典,幾乎函蓋各個時期佛教興盛地區所流傳的佛法。面對如此眾多表述方式不一,方便與真實互異的各類佛法知見,單憑某一時、某一地的佛法思想體系,是不可能加以會歸、統攝的。唯有以實修親證為基礎,超越文字與概念的妄想,並揚棄單一佛法思想體系的包袱,以更圓滿、更超越的眼光與心胸,去融通判攝一切所傳來的佛法,才能從根本上去總持一切佛法深意,而不遺漏一法,不妄別一法(現代的人,卻忙於以少修無證的凡夫知見,去妄加分別各類已存在的佛法,謂彼是「發展的」、此是「原始的」……等等,古德云:「至道無難,唯嫌撿擇」,古今之別何其鉅也),天台宗之所以超越前代各宗的關鍵正是在此。

 

 

天台宗契合佛理的性格,大體如前所述。若論其契合眾生根機的性格,則天台宗乃是以五百多年來,中國人研修佛法的成果為基礎,綜合了前人的佛法理解與實修經驗,以中國人的思考模式,去蕪存菁地以中國人更能接受的表述方式,對佛法的教、理、行、證等,做了整體而契合佛意的「本土式」表達。如此,則使得佛法更具有親和性與說服力,從而更能契合漢傳佛子的根機,這是天台宗對漢傳佛教,具有特別「契機性」的由來。
   
依於這種適合中國人根機的契機性,天台宗早在代各宗興起之前,就已獨一無二地,對漢傳佛教發揮著全面而深入的影響。甚至說,在代以後興起的各個宗派,都或多或少而無有例外地,受到了天台宗的影響。例如:華嚴宗以天台四教判為基,而另立頓教成「五教判」;密與天台思想合流而成「台密」;南山律師以《法華》、《涅槃》為本,建立「大乘圓教宗」,靈芝律師更依天台教理解釋南山律;禪宗祖師玄覺(天台八祖玄朗大師之同門)學天台教觀三十載,而於六祖惠能大師座下一宿而悟(此表禪與天台兩宗於修證無別),三論宗嘉祥大師曾求教於智者、就學於章安等等,皆是天台影響其他宗派的明證。此外如誦經(慧思大師提倡誦持《法華經》)、拜懺(智者大師親撰《法華三昧懺儀》)、修觀(天台強調「一心三觀」之禪修)、齋儀(如齋天、祭祖、水陸、施食等)皆出自天台宗門庭,乃至菩提心最早之有系統勸導(《摩訶止觀》中,「發大心」一科即是),菩薩戒之授受(慧思大師撰集中國最早的授菩薩戒儀)等等,皆因天台宗之提倡,而流傳至今,其適修性及對漢傳佛教影響之深遠,由此亦可見端倪。
   
總結來說,天台宗的性格是融合性、實證性與適修性並存的,而在佛法上,他更具有「契理」與「契機」的雙重價值。慧文大師閱《智論》而大悟「一心三觀」之旨,一生行誼高深莫測;慧思大師虔誦《法華》,勵志苦行而大悟「法華三昧」,神解妙用,服毒不害;智者大師蘇山妙悟旋陀羅尼,華頂苦修頭陀行,寂後感應不斷等等,凡此之類,皆是天台立宗諸祖實修證果的明證。依此親證的道力與願力為本,方能創立教觀雙美、亙古彌新的宗派而垂教後世。吾等佛子身處漢傳佛教式微的今日,欲復興漢傳佛教,甚至將佛法推展化導到全世界的心靈、思想與生命實踐領域中,對於固有宗派佛教的抱殘守缺固然不足為訓,然而若欲吸收外來他系佛教,以改造、增勝漢傳佛教的體質,則重新找回漢傳傳統佛教中有價值的部份,繼續予以發揚光大,正是一項先決而必要的工作!畢竟佛法的呈現,一定有依於不同文化思想與風俗習性而存在的不同表述方式,那是無法互相取代的,這也是佛法具有廣大應機性的必然表現。因此粗心地捨棄漢傳固有佛法的表述,而欲不加如法撿別地,以不同地區或文化的佛法表述來取代,不但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違背因緣法則的。我們唯有保存既有,才能理智地吸收外來而知所取捨,從而融合外來、創造新局,這是吾人堅持必須善意地復興固有佛教的一項重要理由!
   
而在恢復漢傳佛教的工作當中,之所以推介天台宗,或許個人宿世的因緣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然而以解行並進、教觀雙美、性格包容、說法清晰、實際可修、傳承未失而且影響深遠等等的條件說,天台宗確實很值得發心實修實證,且關懷漢傳佛教之復興與宏揚者的注意。然而,佛法依於不同的眾生根器,而有不同的施設方便,這是大乘佛法的通義,因此也不可能有一個「十全十美」的法門,可以適用於所有的佛弟子,關於這點,天台宗當然亦不例外。所以我們在恢復固有佛教(或者說投入研修天台宗)的同時,固然也可以依於對天台教理的根本理解與時代因緣需要,而有所取捨和選擇,然而這樣的動作,卻必須出之以謙卑與實修,方能免除研修佛法的種種過失!斷不可人云亦云,隨著他人的舌頭或世俗的所謂「學術」價值轉,亦不可只憑個人好惡或思慮分別就驟下結論、輕加菲薄。佛法是唯修、唯證相應的,我們豈能先存懷疑、隔閡,或者少修實證的知見分別,而得佛法的真實受用?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若不真實地投入漢傳佛教的解、行大海當中悠遊一番,我們又如何能找出漢傳佛教的病灶所在,以及一千多年來,許多祖師大德們真實受用的高妙之處呢?天台宗的教觀並重與善巧適修,或許正提供了這方面不錯的選擇吧。
時維
佛曆二五四二年(一九九八)大年初六 初稿於嘉義義德寺 大專女生齋戒會中                                                                                             
佛曆二五四七年(二零零三)暮冬 修訂於滿州千華寺

來源:www.sangha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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