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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心詮:原人論考釋之四
聖嚴法師

 

第四章 直顯真源──

原文與語體對照

考釋條目

佛了義實教 有關了義不了義的問題,已在本書的第一章第十七條考釋中,作了一些論列。事實上,對於此一問題,各種經論、各家學派,各有不同的看法,並無定論,但看是站在什麼角度的什麼立場,就許有各自不同的判斷。

了義的梵文是nitartha,不了義的梵文是neyartha,意謂凡是文理究竟的名為了義,文理不究竟的名為不了義。例如《異部宗輪論》有云:「非佛一音能說一切法,世尊亦有不如義言。佛所說經,非皆了義,佛自說有不了義經。」(大正四十九,一六下)以此足徵,早在部派佛教時代,就已有人討論這個問題了。

依據唐代窺基大師所撰《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總料簡章〉之說,了義不了義的界定是有層次的,若依佛法的立場說,凡是佛經都為了義,唯外道法是不了義;若依大乘法的立場說,凡聲聞乘法皆為不了義經,唯大乘法名為了義;大乘經中,說諸法相,若言非顯了,所詮不究竟者,名為不了義,言若顯了,所詮究竟者,名為了義;又依大乘唯識學派的《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言,大乘經中,如世尊略說者,為不了義經(取意大正四十五,二四六上及中)。《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的原文是:「不了義教者,謂契經、應誦、記別等,世尊略說,其義未了,應當更釋。了義教者,與此相違,應知其相。」(大正三十,六五四中)並未明指大乘經中哪些是屬於不了義教,但在《解深密經》卷二說有三時教,唯識學派即判定第一時《阿含》的聲聞乘法及第二時《般若》的無自性空法,同屬不了義教,唯有第三時所說,是依三性三無性,說明遍計所執性是空,依他起及圓成實的自性是有,才是了義(見印順長老《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二二頁)。《解深密經》所說三時教的了義不了義原文,見於大正十六,六九七上及中。

若依據四十卷本的《大般涅槃經》卷六,先說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的四法,然後逐項解說,講到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項下,即謂:

了義者名為菩薩,……又聲聞乘名不了義,無上大乘乃名了義。若言如來無常變易,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常住不變,是名了義;聲聞所說,應證知者,名不了義,菩薩所說,應證知者,名為了義;……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大正十二,四
一中及四二上)

以上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首先當用四依法辨別佛法與非佛法,然後逐項說明什麼是四依。至於何為了義及不了義,首先用聲聞法及菩薩法來說明何者了義何者不了義,接著雖未明言唯識系及中觀系的是不了義,確已明示只有宣說如來常住不變的無上大乘,是了義,只有宣說如來涅槃之後即入於常住法性的,是了義,也就是只有如來藏系的經論屬於了義教了。

但是,依據華嚴三祖法藏大師的《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所言,當時的天竺那爛陀寺,同時有戒賢及智光二大論師。戒賢論師,遠承彌勒、無著,近踵護法、難陀,依《解深密經》、《瑜伽》等論,立三時教,以第三時的法相大乘為真了義,因其具說三性、三無性等,方為盡理。第一時轉四諦法輪的四《阿含》,以及第二時說諸法自性空的諸般若經,均非了義教。至於智光論師,遠承文殊、龍樹,近稟提婆、清辯,依《般若經》、《中觀》等論,亦立三時教,以明第三時的無相大乘為真了義,初時為諸小根,說四諦法,第二時為諸中根,說法相大乘,明境空心有的唯識道理。第三時為諸上根,說無相大乘,辨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真了義(大正四十四,二四二中)。故於《原人論》論述「大乘破相教」的細字註中,亦曾有「天竺戒賢、智光二論師,各立三時教」的記載。

由此可以明白,印度大乘佛教的三大派系,中觀、瑜伽、如來藏,各各皆判自宗為了義教,他宗為不了義教;不過尚未有聲聞乘的學者出來爭論了義不了義的問題,亦未見戒賢、智光二大論師明指如來藏系的經論為不了義教。像這種後後批判前前的現象,以思想史的角度來看,應該是可被接受的。

法藏大師將大小乘佛法,分為四宗:(一)隨相法執宗,是指小乘諸部。(二)真空無相宗,是指《般若》等經、《中觀》等論。(三)唯識法相宗,是指《解深密》等經、《瑜伽》等論。(四)如來藏緣起宗,是指《楞伽》、《密嚴》等經,《起信》、《寶性》等論。他對這四宗的判斷,是以第四如來藏緣起宗為最究竟,並以華嚴的觀點為第四宗的代表,而云:「理事融通無礙」說,乃是「理徹於事」,又是「事徹於理」的一個宗(大正四十四,二四三中及下)。

不過,法藏並不認同戒賢及智光二大論師所作的三時教判,因他發現,所舉「四宗,亦無前後時限差別,於諸經論,亦有交參之處。」(大正四十四,二四三下)這是正確的判斷,例如阿含部諸經,不僅是釋尊在鹿野苑對五比丘說的一部分,而是縱貫釋尊成道之後直到涅槃為止,一生中所說的教法,合集而成的;諸部論典的內容,亦有前後交參的狀況。

再從法藏所判四宗的順序來看,是將真空無相宗置於唯識法相宗之前,將唯識法相宗,置於真空無相宗之後。然從宗密所判的五教順序來看,是將法相唯識教置於破相無自性的般若、中觀之前。雖在華嚴宗的傳承系譜上,他們兩人是祖孫關係,對於教判的立場則各有看法。

至於如來藏系的經論,乃是貫串了印度大乘佛教初、後、晚三個時期的,雖然沒有像中觀及唯識那樣,在印度從文殊及彌勒二大菩薩開始,即漸漸形成了系統性的學派,如來藏系的思想在印度雖已有了許多經論,並未見有學派型的傳承,卻在傳入中國之後,形成了漢傳佛教諸宗之中共同的主流。所謂中國的大乘八宗之中,除了窺基一系的唯識宗之外,幾乎都屬於如來藏的系統。乃至三論宗亦受有如來藏思想的影響,例如吉藏大師(西元五四九~六二三年)除了也講《華嚴經》,著有《華嚴遊意》一卷,並有《大乘玄論》五卷,於其卷三,論及佛性義的第九「會教門」項下,便說:「《涅槃經》中名為佛性,則於《華嚴》名為法界,於《勝鬘》中名為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楞伽》名為八識,《首楞嚴經》名為首楞嚴三昧,《法華》名為一道一乘,《大品》名為般若法性,《維摩》名為無住實際,如是等名,皆是佛性之異名。」(大正四十五,四一下)吉藏是三論宗的集大成者,他卻把《大品般若經》的般若法性,與如來藏系的佛性、法界等,認作為同義而異名了。另請參閱本書緒論一章四節之末段。

如來藏系的思想之所以特別受到漢傳佛教的歡迎,且被普遍而持久不衰的弘傳,是因為《華嚴經》說:「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又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以及《涅槃經》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便使得大家生起了都能有機會頓悟成佛的信心,也顯示了大乘佛教生佛平等的偉大思想。這也正是宗密大師會將如來藏系的大乘佛法,置於五教之中最高層次的原因,於是《原人論》便稱此一層次,為「直顯真源」的「佛了義實教」了。

如果站在中觀及唯識的立場,他們各有經證,不會承認自宗是不了義的,因為唯識學派有《解深密經》作證,中觀學派的般若經典之中,到了宋代的施護,即曾譯出一部《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既然以了義為經名,其義涵就非常明白了。

一乘顯性教 一乘的梵文是eka-yana,最早在《雜阿含經》卷二十一的五六一經,即有:「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四如意足,以一乘道,淨眾生,滅苦惱,斷憂悲。」何等為四?即是欲定、精進定、心定、思惟定(大正二,一四七中)。又於同卷的五六三經說:住於淨戒,受波羅提木叉,威儀具足,即是「一乘道,淨眾生,離憂悲,越苦惱,得真如法。」(大正二,一四七下)又說於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聖諦,如實具足,即是「一乘道,淨眾生,離苦惱,滅憂悲,得如實法。」(大正二,一四七下及一四八上)

以此即可得知,《雜阿含經》所說的一乘道,是指修持戒、定,修持四聖諦的解脫法。眾生修此一乘道,便能離苦惱、滅憂悲,得真如法,亦名如實法。這與大乘佛教所說的一乘,雖不盡相同,卻是大乘佛教所說一乘義的先軀和源頭,義理雖有深淺之殊,本質則是相同,同得如實的真如法。當然《雜阿含經》所講的真如法,跟大乘佛教的真如法相比,也有層次上的差異。

至於大乘佛教對於一乘的詮釋,也有種種差別,《法華經
方便品》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大正九,八上)這是說,真正如實的佛法,唯有一乘法,如果說有二乘法及三乘法,那都是方便說,不是真實說。另一部同屬於法華部的《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一乘品〉,亦云:

「文殊師利,諸佛如來,說三乘者,依世諦說。文殊師利!諸佛如來,說一乘者,依第一義說,第一義者,唯是一乘,更無第二故。」(大正九,三二六中)此說與《法華經》相同,諸佛是依世俗諦,方便說三乘法,依第一義諦,說一乘法,並非實有二乘法。《華嚴經》則根本不提二乘三乘,直說「一切諸佛,唯以一乘,得出生死。」(大正九,四二九中)這就更加乾脆了。以上的三部大乘經典,便奠定了一乘是諸佛真實說的基礎。

又於《入楞伽經》卷四〈集一切佛法品〉,有一段「三昧酒醉」的譬喻,相當有趣。當時佛告大慧菩薩:「如是覺知一乘道相,一切外道、聲聞、辟支佛、梵天等,未曾得知,惟除於我(佛)。」並說諸聲聞乘人,是「味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復不退還。得諸三昧身,無量劫不覺,譬如惛醉人,酒消然後悟;得佛無上體,是我真法身。」(大正十六,五四
上及中)這段經文,也是稱歎一乘教的,先說一乘道相,乃是外道、梵天、二乘所不曾知的,唯有如來得知。接著便說聲聞聖者,耽樂於所得的解脫三昧,住於無漏的寂滅境中,卻無法趣於究竟涅槃的一乘果位。又說聲聞聖者雖不退入三界凡夫,卻因得了三昧之身,雖經無量劫,仍然不能成等正覺。譬如酒醉惛睡之人,要待酒消之後,才能醒來;聲聞聖者,亦需要待從三昧酒醉之中,酒消出定之後,迴小向大,入佛一乘,才能體得諸佛的無上真正法身。這與《法華經》的迴小向大相同,只是沒有在二乘及一乘之外,另說尚有三乘中的大乘,所以不同於《法華經》所說會三乘歸一乘的思想。在《法華經》〈五百弟子受記品〉中,亦有「其人醉臥,都不覺知」,自己擁有「無價寶珠,繫其衣裡」的譬喻。(大正九,二九上)

《法華經》,另有一個羊車、鹿車、牛車的所謂「三車喻」,將聲聞乘喻羊車,緣覺乘喻鹿車,菩薩乘喻牛車;前三乘是權巧,大白牛車所譬喻的唯一佛乘才是真實。設三車是為誘導愚昧的小兒先上羊車、鹿車、牛車,待他們出離了三界火宅之後,再教他們登上大白牛車。也就是說,宣說三乘是方便的權巧,宣說唯一佛乘的真實,才是如來出世的本懷,稱為本門。因此,中國天台宗的智顗,便有四教判︰以正化二乘、傍化菩薩之教法為三藏教,將大乘又分作通於大小三乘的通教,以及不通於二乘的別教,再加上唯一佛乘的圓教。此四教的前三教,皆是權教,唯一佛乘的圓教,才是實教。

可是,到了華嚴宗的二祖智儼及三祖法藏,又將一乘教分作二個層次。例如智儼的《華嚴五十要問答》卷上云:「一乘教有二種,一共教,二不共教。」共教者即小乘三乘教;圓教一乘所明諸義,「是不共教」(大正四十五,五二二中)。又於《孔目章》卷一有云:「一乘義者,分別有二,一者正乘,二者方便乘。」正乘者如《華嚴經》說;方便乘者,如《楞伽經》及《法華經》說(大正四十五,五三八上及中)。法藏的《五教章》卷一的開頭便說:「此一乘教義分齊,開為二門,一別教,二同教。」(大正四十五,四七七上)有關智儼及法藏的教判思想,請與本書第三章考釋第一條目對照著看。

以上所舉,說明了華嚴宗的一乘觀,不同於天台宗的一乘觀,因為《法華經》主要是從因位向果位收攝的,例如〈方便品〉有云︰「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大正九,七上)這是承認,在諸佛之外,是另有眾生的,而且需要諸佛出世,使得眾生都能開佛知見、示佛知見、悟佛知見、入佛知見道的。同時由於眾生各有深淺不同的根器,所以又說:「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又說:「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大正九,七中)這是說,如來出世的目標,即在於令使一切眾生皆成一乘的佛果,但是眾生卻尚有二乘、三乘根器,於是《法華經
法師品》便有「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大正九,三一下)的所謂開權顯實,或開顯本的思想了。

《法華經》所說的「真實相」,即是諸佛知見的真如實性,這是一切眾生本具的真性,是與諸佛無二無別的。只是眾生愚昧,未能覺知,故須等待諸佛出現於世,令使開示悟入,所以被近世天台學者,名為「性具思想」;雖然《法華經
常不輕菩薩品》也主張「汝等皆當作佛」(大正九,五下),但仍承認因位與果位是不同的,所以才需要會三乘歸一乘。這點與三乘教的立場,是有相同之處的,所以被華嚴宗判為「同教一乘」。

《華嚴經》是從果位來融攝因位,因位又不別於果位的,是直接由諸佛如來的真性來會通一切的,是豎窮橫遍的,是無盡無礙的,是融通三乘的,譬如海中的波浪雖有大小,卻同屬海水,同是濕性,佛及眾生的性海亦然。這是「性起思想」的一乘觀。例如晉譯《華嚴經》卷三十五〈性起品〉有云:「如來身中,悉見一切眾生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成等正覺,乃至見一切眾生寂滅涅槃,亦復如是,皆悉一性,以無性故。」又云:「設使一切眾生,於一念中,悉成正覺,若成未成,皆悉平等。」(大正九,六二七上)又云:「三世一切劫,佛剎及諸法,諸根心心法,一切虛妄法,於一佛身中,此法皆悉現。」(大正九,六二七下)由於如來是以法性為身,名為法性身,法性遍一切時、遍一切處、遍於十方三世一切法,若有情、若無情,若凡、若聖,此身即遍十方法界,亦名法界身。是以每一事法界都不離佛的一真法界,名為理法界,是故一切眾生,都在一佛身中,都於一時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成等正覺、寂滅涅槃;乃至也於如來一念之中,悉成正覺,不論成或未成,都是平等平等。所以如來度盡一切眾生,未見有一眾生可度,因為一切眾生不離如來的一真法界身。因此即知,眾生是如來自心中的眾生,諸佛也是眾生自心中的諸佛。這便是因該果海、果徹因源的別教一乘。因此,唐譯《華嚴經》卷十九〈夜摩天宮品〉有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這是說,假如有人想知道三世一切諸佛是什麼的話,此人應該如實觀察遍於一真法界的法性,亦不離任何一個眾生的自心;換句話說,三世諸佛亦不離眾生的自性所現,種種五蘊亦是自心所造。所以也說:「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應知佛與心,體性皆無盡。」(均見於大正十,一
二上及中)此處的「性」,是法界性,是佛的法性身;此處的「心」,是佛心、也是眾生心。此心遍於一切,是等虛空遍法界的空性,是沒有動靜之分的;此心在諸佛是悲智的功能,在眾生是造作種種五蘊世間的動力。以因位的眾生而言,確有種種五蘊的差別現象,以果位的諸佛而言,一切眾生身即是佛身,一切眾生心,即是佛心,乃是無二無別的。

所以在晉譯《華嚴經》卷十〈夜摩天宮品〉,對以上兩段經文的漢譯,略有不同,晉譯的前四句是:「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大正九,四六六上)這是說,若想知道三世諸佛,應當作如此的觀想:諸佛不出眾生心外,都是由眾生自心所造。這是從佛的自性闡說,眾生的此心,即是三世諸佛之心,這便是因該果海,果徹因源。眾生心是因,諸佛心是果,因果是相即不二的,是不一不異的。因此,後段的晉譯前六句與唐譯相同,七、八兩句,則謂:「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大正九,四六五下)這是說,此心既是佛心,也是眾生心,因為從諸佛的角度看,眾生即在諸佛心中,既是諸佛心中的眾生,諸佛之心清淨無垢,眾生的本心豈會有垢,眾生雖有無明煩惱,不礙無垢的本心,此心既能造種種五陰(蘊)世間,亦不離諸佛的無垢清淨心。故對諸佛而言,根本沒有二乘、三乘、一乘的差別問題,也沒有必要去做會三乘歸一乘的工作,所以不同於《法華經》的同教一乘,華嚴宗便將自宗判為別教一乘。

至於為何稱為「一乘顯性教」?是直顯如來真性,亦名法性,一切萬法皆是由此如來的真性所展現,一切萬法也皆入於此如來的真性,此一真性亦名一法界性,所以這是「諸法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的一真法界論。由於這與《起信論》的真如心,性質類同,所以《原人論》將之同名為真性。由於功能類同,故亦同名為真心。

本覺真心 「本覺」與「真心」,出典均為《起信論》,然於其他數部大乘經論中,亦有意義類似的名詞或完全相同的名詞,不過唯有《起信論》將「本覺」一詞,發揮得非常嚴密而徹底。真心一詞則是本覺的同義異名。

在《起信論》中,覺有五個名詞:覺、不覺、始覺、本覺、究竟覺。「心體離念」,名之為覺;「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中)

其中的覺,是形容心體離念的狀態;也就是不生不滅的真心,不覺是形容凡夫處於妄心的狀態,但此妄心的心體,還是真如如來藏心的本覺;凡夫要依此不覺的妄心起修,才能轉不覺為覺,所以將此起修著力之心,名為始覺。始覺所覺的即是本覺,本覺的體相,是等虛空、遍法界的,所以即是如來的平等法身。又因此始覺是覺的本覺,本覺是心體的最高源頭,所以又名為究竟覺。故五個覺的名詞,都是圍繞著同一個本覺心體而開展出來的,所以此本覺,也即是心真如的異名,又被《起信論》稱為「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由此本覺真如,隨於染緣,而將本覺分為二種相,雖為二相,仍不捨離本覺。何謂二種相?(一)「智淨相」是由真如熏習之力,如實修行,破阿梨耶和合之相,滅五意的相續心相,而法身顯現,由於智體本來淳淨故。(二)「不思議業相」是因智體既淳,即能隨著眾生根器,自然與之相應,示現種種,作利益事,由於恆常永不斷絕故(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下)。此種由本覺真心的隨緣不變,不變隨緣的思想,是一種從果論因的思想,是由如來的本覺而推演出隨染的大用,跟《華嚴經》的性起思想是相通的,所以宗密大師也在《原人論》中,引用《起信論》作為論證,證明人之本原,即是本覺心源,如此的觀點,始為究竟。

不過,正如前說,本覺一詞,並非僅見於《起信論》,例如《金剛三昧經
本覺利品》有云:「一切眾生本覺,常以一覺,覺諸眾生,令彼眾生,皆得本覺,覺諸情識,空寂無生。」(大正九,三六八中)又有偈云:「一覺本覺利,利諸本覺者,如彼得金錢,所得即非得。」(大正九,三六九上)這是說,由於一切眾生皆具本覺,佛則常以一覺利諸眾生,使諸眾生悟得空寂無生的本覺,因為原來就是眾生本具,是以悟得亦非真有所得。此外尚有與本覺一詞同義異名的,例如《菩薩地持經》卷一的「性種性」,《三無性論》卷上的「本來清淨」,《大乘莊嚴經論》卷六的「阿摩羅識」等。但是,仍以《起信論》的本覺思想,組織最為嚴密。

至於「真心」一詞,是對妄心而言的,許多經論中,有多種與之相似的同義異詞,主要是《起信論》所講的如來藏、真如、心性、本覺、眾生自性清淨心等。該論講到真心的有兩處,那便是:「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大正三十二,五八
上)又云:「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眾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大正三十二,五八一中)這兩段論文所說的真心,都是指的無分別的如來廣大性智,不同於虛空相,因其體性雖離妄動,亦滅境界,確實仍有智用的功能,所以諸佛利生的方便心,眾生微細的業識心,都是由此真心開演出來。這樣的真心,豈不是同於《華嚴經》所說「法界性」的「性」及「唯心造」的「心」嗎?豈不就是本覺的異名嗎?因為真心是「無所不遍」,本覺也是「無所不遍」。

佛性 佛性的梵文是buddhatabuddhatva,又譯為如來性或覺性,即是一切佛陀的本性。《大方等如來藏經》有云:「善男子!諸佛法爾,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眾生如來之藏,常住不變。」(大正十六,四五七下)這是說的一切眾生,本來具有永恆不變的如來藏。又云:「善男子!莫自輕鄙,汝等自身,皆有佛性。」(大正十六,四五九上)那麼,如來藏與佛性的關係如何呢?故又有云:「善男子!佛見眾生如來藏已,欲令開敷,為說經法,除滅煩惱,顯現佛性。」(大正十六,四五七下)這是說,如來藏與佛性,都是眾生本具,是同體異名,是因眾生有煩惱,所以未顯如來藏中的佛性(覺性),在聽聞佛法而除滅煩惱之後,佛性(覺性)即會顯現。

以下這段經文,也被《大般泥洹經
分別邪正品》所引:「復有比丘!廣說如來藏經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在於身中,無量煩惱,悉除滅已,佛便明顯,除一闡提。」(大正十二,八八一中)這是說,一切眾生身中,皆有諸佛的覺性,除滅無量煩惱之後,即成覺者,名之為佛,除非是斷了一切善根的一闡提(Icchantika)人。

為何眾生之中,也有不能成佛的呢?其實不是不能,只要聽聞到了佛性之理,滅除了煩惱,就能成佛的。因此在《大般涅槃經》卷八〈如來性品〉有說:「眾生佛性,亦復如是,常為一切煩惱所覆,不可得見,是故我說,眾生無我。若得聞大般涅槃微妙經典,則見佛性。」(大正十二,六五二中)這是說,由於眾生的本具佛性,無始以來,常被一切煩惱覆蓋,故不自知具有佛性,亦不自信具有佛性,所以也無意願要見佛性了。若能聽聞了這部《大般涅槃經》宣說的微妙佛法而信受奉行之後,便能見佛性了。又在《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六〈師子吼菩薩品〉之二,就更明確地宣示,一闡提人也有佛性,並且對此,以較長的篇幅,作了說明之後,結語云︰「善男子!一切眾生,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義故,我經中說,一切眾生,乃至五逆,犯四重禁,及一闡提,悉有佛性。」(大正十二,七七九下)這是說,佛性是一切眾生都有的,乃至犯了五種逆罪、四根本戒、以及一闡提人,都不例外。

悉有佛性的理由是︰佛性即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空性,無一現象非無常,無常即無實我實法,無常法即無不變恆常的自性,故在《般若經》稱為自性空,稱為畢竟空,此一自性空的形容詞,轉為名詞,即稱為空性,即是空無自性之意。既然是諸法本空的自性,此一空性便是遍在的,便是恆常的。因此,空性遍在萬物萬象的一切法,即是一切法的自性,總名之為法性;此空性在凡夫的有情眾生,稱為佛性,因為若能覺悟此諸法自性是空,便稱為見性,所以佛性亦名覺性;成佛之後,此空性即成為佛的法性身,簡稱法身,亦名法界身。在凡夫的立場,若未聞《大般涅槃經》,不知有佛性;若未聞佛法,不知諸法自性皆空,所以亦不知要見佛性;若能聞了佛法、聞知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道理而依教修行,就能證悟此諸法自性空的真理。因為佛性既是空性,便是不分善人惡人的,也是不分已學佛未學佛的,異類眾生都有佛性,何況一闡提人就不許有佛性呢!

因此,《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六有云:「若菩提心是佛性者,一闡提等不應能斷,若可斷者,云何得言佛性是常,若非常者,不名佛性。」(大正十二,七七七下)該經只說菩提心是佛性,未說空性是佛性,乃是唯恐說了空性,愚人便執虛空、頑空為佛性,所以改說菩提心是佛性。但是點出佛性是恆常不變的,已暗示唯有諸法的空性是常恆不變易的,所以,佛性既是常恆不變的空性,任誰也是不能斷除的了,若是能斷或可被斷之物,還能名為佛性嗎?此一論點,當與下面一項考釋參照著看。

如來藏 如來藏的梵文是tathagata-garbha,意為在一切眾生心中,藏有如來的覺性,若能除去一切的無明煩惱,即是清淨的佛心,即見本具的如來覺性(佛性),是故如來藏與佛性,是異名同義。此在以上諸考釋項內,已有若干討論。由於如來藏思想,早已在漢傳佛教之中,成為最大的主流,故願再作比較深入的探討。

千百年來的漢傳佛教圈內,很少有人懷疑如來藏思想的正統性及正確性,然到西元十九、二十世紀,即有學者從佛教聖典成立史的角度,從文獻內容考察了思想史的演變,便提出了新的看法,認為印度大乘佛教,可分為初、後的二期,如來藏的思想及信仰,是屬於印度的後期大乘教。此在漢文化圈內,是以印順長老的研究最為卓越,他在一九八一年出版了一冊《如來藏之研究》,資料考證和論證,都是極具學術價值的。在日本,也有幾位專攻如來藏研究的學者,其中則以高崎直道教授的成果最為輝煌。

印順長老在他的自序中說,初期大乘的龍樹論中,還沒有明確的說到如來藏與佛性,所以斷定這是後期大乘。又說印度佛教有著悠久的傳統,沒有忘卻釋尊教法的大乘者,對如來藏的「我」,起來給以合理的解釋:如來藏是約真如空性說的,或約緣起空說的。但是,如來藏與印度教的神我或梵我之間,是同是異,已從印度諍論到了中國,諍論到了現代。

由於如來藏與佛性同義,故在《大般涅槃經》中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亦即是一切眾生身中有恆常不變的如來藏我,例如《不增不減經》云:「如來藏者,即是法身。……此法身過於恆沙無邊煩惱所纏,從無始世來,隨順世間,波浪漂流,往來生死,名為眾生。」(大正十六,四六七上及中)這是說,眾生身中的如來藏,雖被無邊煩惱所纏,仍舊是如來的法性身。這個如來的法身,便是眾生不變永恆的真我,而與妄執五蘊身心的假我相對。

因此,佛在《阿含經》中宣說無常、苦、無我、不淨,到了《大般涅槃經》中,便宣說真常、真樂、真我、真淨,稱為涅槃四德。其中的真我便是四德的主體,故在《大般涅槃經》中,也就特別強化了如來藏我的角色,例如該經卷二〈壽命品〉第一之二有云︰「欲伏外道,故唱是言:無我、無人、眾生、壽命、養育、知見,作者、受者……。是故如來於佛法中,唱是無我,為調眾生故、為知時故,說是無我,有因緣故,亦說有我。」(大正十二,三七八下)又云:「諸法無我,實非無我。何者是我?若法是實、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變易者,是名為我。……故說諸法中,真實有我。」(大正十二,三七九上)

這兩段經文是說,為了降伏凡夫外道所執,是故佛說無我,這是適應教化外道的方便說法,其實佛說的無我,亦不同於自然外道的虛無論者,眾生的五蘊身雖非真我,在眾生身中卻有常恆不變易的佛性,亦即名為如來藏的真我、實我,才是佛的究竟說法。例如晉譯《華嚴經》卷三十五〈性起品〉所說的「如來智慧、無相智慧、無礙智慧,具足在於眾生身中,在愚癡眾生,顛倒想覆,不知、不見、不生信心。」(大正九,六二四上)此處所說在眾生身中的如來智慧,實即同於眾生身中的佛性如來藏。

因此,依據印順長老的考察研究,認為「印度神學中的我,與梵同體,而成為生死中的主體。在如來藏法門中,我與如來不二,依我而可以成佛,也就是眾生的主體。」(《如來藏之研究》頁一三四)又說:「印度自有佛教以來,一貫的宣說『無我』,而現在卻說非有我不可。『我』是印度神教固有的,現在佛法也說有我,與印度的神學有什麼差別?」(同前書,頁一三六~七)這都是針針見血的評論。

為了解答這個疑問,《大般泥洹經》卷五,也提出說明:「除世俗我,故說非我方便密教,然後為說如來之性,是名離世真實之我。」(大正十二,八八三下)事實上還是主張有一個真實的我,非我之說是方便密意說。而此一真實我,不知跟印度的神我,又有多少差別﹖至少是個混淆不清的問題。

此在《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佛語心品〉也有一段經文,對這個問題,作了相當精彩的辯解:

大慧菩薩問:「云何世尊,同外道說,我(佛)言有如來藏耶?」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大慧!有時說空、無相、無願、如實際、法性、法身,涅槃、離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大慧!未來現在,菩薩摩訶薩,不應作我見計著。……開引計我諸外道故,說如來藏,令離不實我見妄想,入三解脫門境界。……如來之藏,若不如是,則同外道所說之我。是故大慧!為離外道見故,當依無我如來之藏。」(大正十六,四八九中)

這是說,在楞伽會上請法的大慧菩薩,對於佛言有如來藏,存有疑慮,擔心此說會與印度教的神我或梵我思想沒什麼差別了。佛的釋疑,則是要告知大慧菩薩,勿將如來藏看作外道的神我,佛是宣說三解脫門的,以及宣說實際、法性、法身、涅槃等,是離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的。至於為何要說如來藏?只因為了開示引導那些計我執我的諸派外道,所以說有如來藏,目的是使令他們脫離虛妄不實的我見,而進入佛法的三解脫門,乃至成佛,依此能使他們脫離外道知見,所以說的是無我的如來藏。

可是,這個由如來藏引發的大問題,是不是就此解決了呢?當然沒有,否則也就不用我們再來討論了。問題不是由於《楞伽經》如此一說就能解決的,千百年來的漢傳佛教主流諸宗,也就是持續依靠著佛性如來藏的思想信仰而生存發展下來的。其主要原因是如來藏我的思想,富有極廣大的適應性和消融性,譬如說,鳩摩羅什是《小品般若波羅蜜經》、《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智度論》及《中觀論》的譯者,應該是屬於中觀系的大師,但他也譯了如來藏系的《十住經》、《佛說阿彌陀經》等許多經。他的弟子僧肇,則撰有一篇《不真空論》,雖多引《般若經》及《中觀論》,卻明言「聖人乘真心而理順」,又說:「不動真際,為諸法立處,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也。」(大正四十五,一五二上及一五三上)僧肇另有一卷《寶藏論》,開頭便採用《老子》的句型而言:「空可空非真空,色可色非真色,真色無形,真空無名,無名名之父,無色色之母。」(大正四十五,一四三中)又云:「夫本際者,即一切眾生無礙涅槃之性也。」(大正四十五,一四八上)僧肇所講的「真心」、「真際」、「真空」、「真色」、「本際」、「無礙涅槃之性」,無一不是指的佛性如來藏,他又何嘗不知道印度中觀派所說的「空義」是什麼,卻為了使得佛法能夠適應中國漢文化圈的氣候及土壤,不得不作如此的詮釋。因此,三論宗的吉藏、唯識系的圓測,都有如來藏思想的傾向。

以此可知,如來藏思想,是最能「開引計我諸外道」的,於是使得佛法能在各種異文化圈的土壤內,播種、萌芽、生根、茁壯,枝繁葉茂、開花結果。由於都會追溯源頭的無常、無我,故又不會落於常見、斷見,這也正是大乘佛教提揚的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的「同事攝」,先以己來同於彼,然後引使彼來接受己。也是《大智度論》卷一所謂四悉檀中的世界悉檀及各各為人悉檀(大正二十五,五九中)。所謂世界悉檀,即是佛陀隨順凡情而用人我等法的假名,隨順眾生喜樂,投其所好,讓其願意接觸接受。所謂各各為人悉檀,即是佛陀明鑑眾生的大小機宜,隨其根機深淺,觀機逗教,應機說法,令使眾生發起信心,增長善根。然後才用第三對治悉檀,即是佛陀宣說慈心觀及不淨觀,對治眾生的多瞋多貪心,說因緣觀,對治眾生的愚癡邪見心,說數息觀,對治眾生的散亂心等。至於第四的第一義悉檀,即是佛陀對於機緣已熟,善根已深的眾生,宣說諸法實相,《般若經》所謂的實相,即是諸法的空相,即是一切法空無自性。可知,四悉檀是佛陀接引眾生、教化眾生,由凡夫至成佛的四個道品次第。

因此,為了解決如來藏是有我或是無我的問題,不妨採用層次化的教判方式,來給與一一釐定:(一)基礎佛法是素樸的《阿含經》所說四聖諦八聖道,是主張無常、苦、無我、空的,並以常、樂、我、淨四法為四顛倒。(二)初期大乘佛教出現了《般若經》及《中論》,出現了《解深密經》及《唯識》的一系列論書,主張無自性、自性空、三性三無性,乃是由基礎佛法的緣起無常觀的積極開展而來。(三)後期大乘佛教更出現了真常、真我、真心、真性,即是佛性如來藏的真如觀及法界觀,是以無我的空性為基調,亦是以空義的佛性及無我的如來藏為出發,為了「開引」諸派執我的外道,令使認同佛法、歸向佛法的無我,故說有真常的真我、不真空的佛性如來藏。

其實,唯有空性,才是真常不變易的,佛性如來藏,只是空性的異名、假名,乃是為了適應、順應、投合執我外道之所好而設立的。所以《楞伽經》已說,如來藏不即是印度神學的梵我、神我。但它的確是一切法的根本,的確是一切眾生生死及涅槃的主體。所以要說是「佛了義實教」、是「一乘顯性教」,此在各種有神論、尤其是各種一神論的宗教文化圈中,是非常實用的,是可普遍應用的。由此可知,中觀見及唯識見的思想,為什麼在漢文化社會中,只被少數人當做學問來研究討論,而未能成為被廣大社會運用在生活信仰及實際修行中的原因了。相反地,如來藏思想的華嚴哲學、天台思想,在與禪宗及淨土信仰結合之後,便形成了漢傳佛教普及信仰的主流。今後的世界佛教,應該是要具整合性、適應性、包容性、消融性的,能夠擔任並扮演好這份使命及角色的,相信還得要靠如來藏思想。

其實,《中論》卷四〈四諦品〉,先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又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空)。」此無與空,是同一個梵文字wunyata的異譯(大正三十,三三上及中)。這已明確地告訴了我們,唯有空是能夠促成一切法的,青目論師對此的解釋是:「以有空義故,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皆悉成就,若無空義,則皆不成就。」(大正三十,三三上)可知空性是眾生的主體,也是成佛的正因。〈四諦品〉又說:「若先非佛性,不應得成佛。」(大正三十,三四上)空性即是佛性,若無佛性,豈能成佛?青目的解釋是:「以先無性故,如鐵無金性,雖復種種鍛煉,終不成金。」(大正三十,三四上)以此可知,若將佛性如來藏視作即是空性,雖在中觀見,也是認同的。其實,在《佛性論》卷一,已說「空是佛性」(大正三十一,七八七下)。請參看「大乘破相教」的考釋第一條目。

結業 結業即是由於起煩惱惑造善惡業,受生死報。眾生愚昧,對於自己的業報身起我執,而以身口意,造種種業,還受種種報,沉淪三界,流轉五趣,永無了期,故名結業。若能現觀諸法是一實相,結業立時消滅。

一切皆空 此即是指的前章破相教所說的「心境皆空」,乃至世間法及出世間法,無一不空。世間法虛妄,無常故空,出世間法即是實證一切法自性空的本身。

靈覺真心 靈覺是一切含靈眾生,都是具有覺性(佛性)的,明此含靈覺性的,是能覺的智慧之心,即是真心。以靈覺形容真心,其實二者是一體的異名,所以亦即是本覺真心的同義異名。

《華嚴經》云 此段經文,出於唐譯八十卷本《華嚴經》卷五十一的〈出現品〉,唯與原文略有刪減,現抄錄原典原句如下:

(復次)佛子!(如來智慧,無處不至,何以故?)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顛倒)執著,而不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則得現前。(大正十,二七二下。括弧中文字為《原人論》所略)

與此段經文相當的,則見於晉譯六十卷本《華嚴經》卷三十五的〈性起品〉,抄錄如下:

佛子!如來智慧、無相智慧、無礙智慧,具足在於眾生身中,但愚癡眾生,顛倒想覆,不知、不見、不生信心。(大正九,六二四上)

以此與八十卷本相比,是略有出入的,唯其內容主旨相同。

大千經卷之喻 《原人論》引述的,是出於唐譯八十卷本《華嚴經》卷五十一的〈出現品〉云:

譬如有大經卷,量等三千大千世界,書寫三千大千世界中事,一切皆盡。……雖復量等大千世界,而全住在一微塵中,如一微塵,一切微塵,皆亦如是。(大正十,二七二下)

接著敘述有一智慧之人,破一切微塵,出每一微塵所寫三千大千世界經卷的內容,饒益普利一切眾生。《原人論》說:「塵況眾生,經況佛智。」也就是佛以無量無礙的智慧,教導開示微塵數眾生,令其各各皆能得見身中本具的無量無礙的佛智。此在晉譯《華嚴經》的〈性起品〉,亦有類似的記載。

奇哉!奇哉! 此段引文,是出於唐譯八十卷本《華嚴經》卷五十一的〈出現品〉(大正十,二七二下)。同樣地也見於晉譯六十卷本《華嚴經》卷三十五的〈性起品〉(大正九,六二四上)。唐譯的原文是:「奇哉!奇哉!此諸眾生,云何具有如來智慧,愚癡迷惑,不知不見。……」與《原人論》所引,亦有少許增減。晉譯本則云:「奇哉!奇哉!云何如來具足智慧在於身中而不知見。」這段經文在漢傳佛教的文獻中是經常看到而被廣泛引用的,以證明一切眾生身中,皆具與諸佛相等相同的無量無礙智慧,只因眾生愚癡,所以不知不見,故要等待諸佛出現,來「教以聖道」,令使眾生,「自於身中,得見如來廣大智慧,與佛無異。」(大正十,二七二下至二七三上)這便是「一乘顯性」之教的出典依據了。

損之又損,以至無為 這是援用《老子》之言,以明「一乘顯性」之義。《華嚴原人論發微錄》卷下註云:「以為道日損,惑也;為學日益,智也,損之又損之,則寂照現前,自然應接恆沙之機,非佛而何?」(《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一四,八上)這是說,以修道損惑,以進學益智,若能損惑再損惑,至於惑盡而智圓,便是無相的實相,便是無為的大用現前。

「損之又損」之句,乃為漢傳佛教文獻中常見常用的,華嚴家引用,天台家也用,例如智顗的《摩訶止觀》卷五上亦有云︰「我樂息心,默已復默,損之又損之,遂至於無為。」(大正四十六,五七下)

這是出於《老子》四十八章,原句則為:「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為。」其《集解》云︰「因益以積功,忘功而體道」。故與《原人論》所用,是句同而義異,目的在於《楞伽經》所謂的「開引」外道,來接受無我如來藏的一乘顯性教。因此《原人論》接著就作了這一章的結論,也就是宗密所判第五教的佛了義實教的結論說:「大哉妙門,原人至此。」即是說廣大的眾妙之門啊!到此才是人的根本源頭,才是探究人之為人的至極之說。

 

 

第五章 會通本末──會前所斥,同歸一源,皆為正義

原文與語體對照

考釋條目

本末會通 此即是會通本末,先由本會末,再以末通本。此亦即是華嚴的性起思想,又名為法界緣起觀,性起是由真常的本具佛性,開展出凡聖十界眾生,以及眾生所居的世界環境,然後由於聞法修行的因緣,實證一真法界的真如。

這一章是在節節會通以上所說的五教,乃至儒、道二家,是以第五的一乘顯性教為本,因為是「萬法唯心」所現,是從性顯現。唯心的心,在凡夫是八識虛妄心,在諸佛是真如心,又名真常心;從性顯現的性是佛性,又名如來藏。五教的前四教乃至儒、道二教,雖各有「原人」的理論,站在一乘顯性教的立足點上而言,必須予以節節斥破,目的便是明確地指出,唯有此教所說的真心和真性,才是「原人」的至極之教。

本章所用會通本末的理論架構,及其主要名相,是依《起信論》一心開展二門的如來藏思想。如果是真心或真性,即是不生不滅的真如,以隨順染緣故有生滅。但是前四教中的眾生,猶如酒醉迷睡之人,不自覺知有此真心或真性,於是便由此心生滅門,開展成為前之四教,乃至儒、道二教。

因此,之前的破斥,是由淺入深,是由儒、道二教開端,接下來依次是人天教、小乘教、法相教、破相教,最後以一乘顯性教置於最高層次,並以前四教及儒、道二教為枝末,以一乘顯性教為根本。《原人論》雖將儒、道二教列於佛門的五教之外,然其目標,是要將內外諸教,全部攝歸一真法界的心真如門。因為《大般涅槃經》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豈能說儒、道二教之人沒有佛性;若對今日世界多元宗教的社會環境而言,此一思想正是最具說服力的,也是最具包容性及適應性的。

到了本章,即依據《起信論》的心生滅門,開展出真妄和合的阿賴耶識(其實作阿梨耶識),又依此識開展出無明業相及境界相,而形成法執及我執,而生起貪、瞋、愚癡等的煩惱心,而造善惡諸業,流轉生死,入胎出胎,來到人間,接受苦樂、貧窮、貴賤、壽夭等報。如能識得心生滅門,原來是與不生不滅的心真如門,不一不二的話,即會發趣道相,修行道品,終極點便是統統還歸一真法界而成佛果了。這便是會末通本,又叫做會通本末。

一真靈性 這是宗密大師自創的名詞,其實即是真性,便是恆常不變易的佛性如來藏,目的是為要會末通本,攬攝最末的儒、道二教,來同歸根本的一乘顯性教。故在《原人論序》的開頭,便用了儒、道二家的詞語,而云:「萬靈」,而云「三才中之最靈」,來稱呼眾生及人;到了〈會通本末〉章中,又有四次用了靈字,除了「一真靈性」,尚有「真一之靈心」、「三才中唯人靈者」,以及最後的「靈性顯現」。《原人論》中,前後一共用了十個靈字,在佛學著作中是很不尋常的事,以此可見這位論主的用心良苦。

「萬靈」是一切有情眾生,亦即是唯識家譯為「數取趣」的補特迦羅(pudgala),但在漢文化中的儒、道二教稱之為萬靈。人為天、地、人三才中之最靈,通常說是「人為萬物之靈」的思想依據。如來藏系所說的真性及真心,即是佛性及真如心,實不必另加一個靈字在內,為了開引儒、道二教人士來認同佛教,《原人論》便將真心及真性,改稱為「一真靈性」、「真一之靈心」及「靈性」了。

如來藏 此在第四章第五項考釋中,已有論述,唯在此處,乃是直接引用了《起信論》所說:不生不滅是心真如,「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同時說明,是由於「眾生無始迷睡,不自覺知,由隱覆故,名如來藏。」以此可知,如來藏是真性在纏之名,既是在無明煩惱的隱覆之下,便有種種生滅的心相了。

阿賴耶識 此在第三章第三節大乘法相教第三條已有詳論。若在唯識學派,第八阿賴耶識,雖是種子識,仍舊是虛妄識,要待佛果位上轉成大圓鏡智,始為圓成實性的真如心。但在《起信論》所說的阿梨耶識,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的。此識能夠「攝一切法,生一切法」,故有覺與不覺的二種義。何名為覺?有本覺與始覺二種,本覺者,謂心體離念,即是周遍法界的如來法身;始覺者,隨修行者之地位高下,分為名字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等四種。何名不覺?有根本不覺與枝末不覺二種,根本不覺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枝末不覺者,從根本不覺生起了三細相及六麤相。因為阿梨耶識是不生滅與生滅和合,並具有覺與不覺之二義,故名之為真妄和合識,所以不同於唯識學派的第八識。不過,《原人論》自始至終,未用阿梨耶識之名,而皆稱阿賴耶識,相信絕非宗密的筆誤,此舉乃在強調︰二名相同,只是顯示唯識學派,見理未徹,故不知此識是依如來藏心而起的真妄和合識。

依不覺故 《起信論》原句的連句是:「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大正三二,五七七上)由於不覺生三種相,即是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無明業相是指心動;能見相是指依心動故,此心即轉為能見之識;境界相是指依有能見之心識,必有所見的對象,便是妄現的境界。又因為不覺此所見的境界相,原是自心的虛妄所現,而執為實有境界,便成法執。

我執 此處的我執是指六麤中執取相及計名字相,於境界上妄立名相,而不知名相皆假,這是分別我執。又由於執我相故,便對自心所現的順逆諸境,妄起貪、瞋、愚癡,種種煩惱,輾轉增長。《起信論》云:「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大正三二,五七七中)此處的心,是阿梨耶識中的真心;此處的意,有五種名: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其中前三識即是唯識學中的第八識,後二識及唯識學中的第六識;此處的意識,即是意的相續識,此識隨事攀緣,分別六塵,亦名分離識,又名分別事識,即是唯識學中的第六意識;《起信論》云:「此(意)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大正三二,五七七中)由於我見我愛而使煩惱增長,便是第六意識的功能。佛法雖然言必稱一切眾生,若以此處所論的我執而言,唯局於人,因為只有人,才會具足第六意識通過六根來分別六塵境的能力。人亦依此分別事識而造殺、盜、淫、妄語等惡業,人之「心神」(阿梨耶識)即乘此惡業力,此身死後即下墮三惡道中;若依此分別事識而行布施、持五戒、修十善等善業,人之「心神」(阿梨耶識)即乘此善業力,此身死後通過中陰身的階段,投胎為人。

心神 「心神」一詞,在《原人論》的第五章中,用了兩次,在佛教文獻中,則頗為罕見。《原人論》則以此一名詞,代表《起信論》所說之依如來藏心而起的真妄和合識,名為阿梨耶識。

在佛典中,亦有與此「心神」一詞相類似的用語,例如有「心靈」、「心識」、「神識」等詞,亦相當於《八識規矩頌》所說「去後來先作主公」的第八阿賴耶識。

「心識」,在小乘的《俱舍論》,心及識是同體的異名。在大乘的《成唯識論》卷五云:「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則第八名心,第七名意,前六名識。

「心靈」一詞,見用於《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一,佛告阿難:「汝之心靈,一切明了。」(大正十九,一
七上至中)此處佛說阿難尊者的心靈,一切明了,非指頓悟心性的心,而是觀察事物之心,也即是唯識學派的第六意識,《起信論》的分別事識,不是《原人論》的「心神」。

「神識」一詞,見於《增一阿含經》卷七〈火滅品〉的第九經,有梵志問阿那律曰:「何者是吾?何者是我?何者是憍慢結?」阿那律答曰:「吾者是神識也,我者是形體之具也,於中起識,生吾我者,是名為憍慢結也。」(大正二,五八一上)。此中的「神識」一名,即是執我的意識,因其靈妙不可思議,故形容之謂神識。亦是指的第六意識而非《原人論》的「心神」。

至於儒、道二教,於此「心神」功能相當相類的用語,則有「靈魂」、「神魂」、「神氣」、「元氣」、「精氣」、「精神」等。

「靈魂」一詞,是大家熟悉的,在英文裡也有與此詞相當的一個字soul,在生時是生命之主,死亡後則為住在陰間的幽靈。亦有以魂魄並用的,例如《關尹子
四符》有云:「降魄為賤,靈魂為賢。」這是承認在人的物質之身以外,尚有一個精神體,稱為靈魂;物質的肉身是會隨著死亡而消失的,靈魂則是永遠存在的,此即類同於印度的常見外道。

「神魂」是靈魂的同義詞,例如韓愈在〈岳陽樓別竇司直詩〉有「滌濯神魂醒,幽懷舒以暢」之句;另,張載(《宋史
藝文志》作邵雍)在〈漁樵對問〉中有「氣行則神魂交,形返則精魄存,神魂行於天,精魄返於地」之句。其實這是以天、地、人三才所稟的元氣,分別給予不同的名詞,元氣與神魂相交則為人,元氣歸於天為神魂,元氣返於地為精魄。其間並無造業受報,入胎出胎的一個精神主體,頗有類似印度的自然外道。

「神氣」是金木水火土等五行的精氣,是生成萬物的靈妙力用。又是神仙本元的靈氣,例如《莊子
田子方》有云:「夫至人上闚青天,下潛黃泉,揮斥八極(方位),神氣不變。」其中並沒有佛教所說神識的義涵。

「元氣」,即是《原人論
序》中所說的「混沌一氣」,又名為玄氣,是萬物之根本,是天地之氣,也是人之精氣,身心之勢力。其中亦無佛教所說心識或心靈的意思。

「精氣」也即是元氣的異名,是天地萬物之根元,例如《大戴禮記
曾子天圓》有云:「陽之精氣曰神,陰之精氣曰靈;神靈者,品物之本也,而禮樂仁義之祖也,而善否治亂所由興作也。」以陽陰釋精氣,陽則為神、陰則為靈,陰陽互動而萬物生,陰陽和諧則為仁義禮樂,陰陽交會則有善與不善、治世與亂世之狀況產生了。精氣究竟是什麼物?它是無以名狀的,乃是出於中國哲學家們的思想,就像是有神論的各宗教一樣,為要尋求宇宙人生之起源的答案,一神、二神、多神、泛神的信仰便出現了。

「精神」有多重意思,它是宗教、倫理、文學、哲學、藝術等的人文修養;它是心力、氣力、氣色、理念、主義的異名;它也是靈魂、精靈、精氣、元氣等的同義詞。

總之,儒、道二教等世間學問的觀念之中,不論是用什麼詞彙,都不可能具有佛教所說佛性如來藏的內涵。為了使之會通而攝歸一乘,所以論主用了一個本末兼顧的名詞,稱為「心神」。

稟氣受質 此處的「氣」字,即是前項考釋中所介紹的神氣、精氣、玄氣、元氣、混沌一氣,即是宇宙人生之本元。此處的「質」字,即是由一氣而化成了天地萬物的實體,是儒家的陰陽、五行,是道家的青天(陽間)、黃泉(陰間)、八方極遠之地(人間)。

《原人論》便將此稟氣受質之說,會通佛教主張由地水火風的四大,而形成人之六根,便是色身,亦名色蘊;加上精神體的心識,共有四項功能,稱為受、想、行、識的四蘊。合名為色、心二法,又名為五蘊假合的我身,即是人類的身心。可知,我人的身心,本由色、心二法和合而成,並非如儒、道二家所說的那樣,是由於「稟氣受質」而成的。

引業、滿業 這是為了呼應本書第二章所舉儒、道二教主張「人畜等類」,以及「皆稟於天,由於時命」的錯謬,而指出人畜不同之所以為人畜不同的正確原因,人間之所以有愚智、貴賤、貧富、苦樂、良莠、壽夭、賢不肖之實際原因,乃是由於眾生(人)的造業受報、因果循環。

這是通過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十二因緣,施設的業感緣起論,乃是最基礎的佛學常識。依造業的輕與重,造業的善惡種類,造業的主要與次要,分為共業及別業,引業及滿業。

共業是許多眾生(人),在相同或不同的時空,造了共同類似的善業或惡業,便會在另一時空,接受共同的果報。所以我們要說,地球世界,是由許多要生到地球上來的眾生,在過去不同或相同的時空,所造的共業所感。生在地球上不同時空的眾生(人),也有各別不同的遭遇,乃是共業中的別業所感。在地球上同一時空的人,有相同的遭遇,乃是由於過去所造別業中的共業所感。

所謂「引業」,是先世造了決定性的善業或惡業,今世或生於人間天上、或墮於三途惡道。例如今世持五戒,行十善,上品者來世生天,下品者來世為人;今世若造十惡,上品地獄報、中品餓鬼報、下品畜生報;若造五逆罪,必遭地獄報。所以《原人論》說:「因引業,受得此身。」也就是說,不論是得生為人,或得生天上,或下墮三惡道中,均繫於五戒十善或十惡五逆之決定業,故稱為引業。

所謂「滿業」,是指次要的輕業,例如《原人論》所說:「前生敬慢為因,今感貴賤之果,乃至仁(者)壽;殺(者)夭、施(者)富;慳(者)貧,種種別報。」對此滿業所感的別報而言,引業所感的則名為總報。

由於前世所造的引、滿二業,感受到今世的總、別二報,便是非常合理的自作自受,便是公平的因果觀念。遇到左右逢源的順境之時,除了感謝自己是在過去世種了福,應該以感恩圖報的心態,修更多的福,行更多的善之外,不會有「得天獨厚」而自以為是天之驕子的憍慢心;遇到很不公平的逆境之時,只有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不致有責怪「老天不長眼睛」的怨氣怒氣。因為這些都是由於自己在過去世以及現在世,造作了的滿業所感啊!

有關引業及滿業的理論依據,即是三世因果觀,即是十二因緣觀。詳細分析論述的,則有《大毘婆沙論》卷十九、卷百十四、卷百七十七,及《俱舍論》卷十七、《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二等處,可資參考。

前世 《原人論》於這段文字中,先說:「外學者不知前世」,接著又說:「復有前生」,其實,前世或前生,都是指的今世現生之過去式。這是佛教獨特的生命觀,以佛的智慧及神通力,不僅思考到眾生的生命,必定是從無始以來就有的,也觀察到眾生的生命,是在綿續不斷的長流之中,浮沉起落,永無止境,於是有了三世十二因緣的業感緣起論。

因此,佛教所謂的三世,是每一生都有過、現、未的三世。此生有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前生也有三世,再前生亦有三世,上溯可以推展至無窮的三世,後續的三世,也可推衍至無窮的三世。若不學佛修道而從生死得解脫,三世因果的生命主體,既是無始的,亦是無終的。若能出離生死,此一造業受報的生命主體,便成無始而有終,它的終極是佛果的圓滿成就,稱為不生不滅的大般涅槃。如果不出生死,每一生都在造作引業和滿業,引業受總報,滿業受別報。生於天上、人間、地獄,餓鬼、以及異類旁生,都是由於引業,人的一生禍福、壽夭、貧富、病健等,都是由於滿業。

這樣的生命觀,便是合理而公平的,可惜佛教以外的其他各家哲學、各派宗教,都未發現,也不相信。倘若能夠接受了這樣的三世因果觀,便是佛法中的人天教層次。否則,就只好永遠在「時運」及「天命」的迷思中兜圈圈了。

阿賴耶相分 這是唯識學中的用語,有關第八阿賴耶識,根據護法論師的觀點,依其功能,共有由外而內的四分,即是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已於第三章第三節大乘法相教的考釋第四條目中,論及此四分,可參看)。

所謂「相分」,是本識阿賴耶的現行及種子,存於本識內部的是種子,表現於本識之外的為現行;現行即是本識變現的根身及器界,即所謂依正二報。此本識的相分,通於前五識的性境相分及第六意識的三種相分:一、五俱意識性境相分,二、散心意識帶質境相分,三、定心意識性境相分。

其實,本識的阿賴耶相分,即是包括了吾人的身心以及所處的山河大地、所見的宇宙萬象,所以要說「萬法唯識」所現。這是佛教以外的諸派宗教和各家哲學所未知的。宗密於此引用阿賴耶識的相分之說,目的有二:一、誘導儒、道等各家學者,認知人身之本原,乃至宇宙之根本,所謂「混一之元氣」,都是阿賴耶識之變現;二、說服唯識學派的學者,認同《起信論》所說的阿梨耶識,是真妄和合識,促使彼等由「萬法唯識」觀,會同於「三界唯心」觀,因為唯識的第八阿賴耶識,仍屬於虛妄,《起信論》的阿梨耶識是真妄和合,是出於隨染緣的真如心,名為如來藏。

至於阿賴耶識的另外三分,各有什麼功能?請參閱拙著《探索識界
──八識規矩頌講記》頁六六及六七。

從細至麁 此為《大乘起信論》的生命哲學,是依真妄和合的阿梨耶識,發展成為十二緣起的三世流轉。《起信論》云:「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大正三二,五七七上)所謂三種相,即是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因其恆與不覺的阿梨耶識相應不離而同時存在,雖有次第,卻混然不夠明晰,微細難知,故稱為三種細相。《起信論》又云:「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大正三二,五七七上)三細中的境界與心,雖有所緣及能緣的關係,但是尚不明了,待到心與境界已明了相對之時,即是麁相,有六次第,即是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和業繫苦相。

此三細六麁與心識、與十二緣起的關係如何,現參考印順長老的《起信論講記》之說,大略介紹如下。

先說三細相:

(一)無明業相:相當於十二緣起的「無明」及「行」;無明是不覺的如來藏心,行是心動而造作的業。此在唯識學中,即是阿賴耶識的自證分。

(二)能見相:即是十二緣起的「識」,「能見」是心識能有了知的功能之時,即名能見。在唯識學中,即是阿賴耶識的見分;屬於能分別的。

(三)境界相:此是十二緣起中的「名色」及「六入」。在唯識學中,即是阿賴耶識的相分;屬於所分別的。「名」是人的精神(心識)部分,「色」是人的物質(肉體)部分,其實就是五蘊和合而成的假我。

次說六麁相:

(一)智相:《起信論》云:「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即是依第三細的境界相,意識生起愛與不愛的分別心,名為智相,此智是心的分別作用,不是般若智。於十二緣起中,與可意不可意的「觸」相當。

(二)相續相:《起信論》云︰「依於智(相)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此相是依分別心的智相而有,由於先有愛與不愛的心理反應,接著便有苦及樂的感受。此於十二緣起中,即是觸緣「受」了。苦樂或有變化,其受則持續不斷。

(三)執取相:《起信論》云:「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此相是依相續相,對六識所緣的境界,妄想執取,由於苦受樂受,是持續不斷的,妄想的執著心,在時間上也是延續堅持的。此是十二緣起的受緣「愛」了。因為執著有苦受有樂受,所以認為有實在的苦受、樂受,厭苦欣樂而貪戀樂受,渴望著永保樂受,故名為「愛」。

(四)計名字相:《起信論》云:「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這是第六意識,對於不同的境界,給予語言上各種不同的名字,形成內心的符號記憶,及一項一項的概念,竟會不知這些都是人為的假名,反而把假名認作是實法。例如「我」字亦是假名,而人們都以此假名,妄執為有一個實在的我了。此在十二緣起中,相當於愛緣「取」了。

(五)起業相:《起信論》云:「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此在十二緣起中,即是取緣「有」。由於心境相對而妄執我及我所,便造種種善惡諸業,有了業力,薰成八識的種子,便有了再來接受苦樂果報的業因了。

(六)業繫苦相:《起信論》云:「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這是十二緣起中的有緣「生」及生緣「老死」。既然造作了種種善惡諸業,那便是再度接受種種苦樂果報之原因,於是會接受另一次出生,以及另一次的老死。如此輾轉生死,造業受報,頭出頭沒,不得(解脫)自在了。

從以上的內容看來,《起信論》建立的三細六麁說,是結合了小乘教的十二緣起以及法相教的唯識觀而完成的,組織相當嚴密。至於《原人論》會引用此說,是為了兩個目的︰一、是旨在會末通本,使得儒、道二教、人天教、小乘教、法相教、破相教,全部會通一乘顯性教,即是通向「真一之靈心」,即是回歸佛性如來藏心。二、是旨在期勉一切修學佛道之人,都能夠洞明妄心之麁細,同時修行道品,而反還真心,得見真性。所以在《原人論》的結尾時說:「麁盡細除」之後,便是「靈性顯現,無法不達,名法報身;應現無窮,名化身佛」了。這也就是論主造論的兩大宗旨。(考釋終)

 

附錄

原人論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第一章 序

萬靈蠢蠢,皆有其本,萬物芸芸,各歸其根,未有無根本而有枝末者也。況三才中之最靈而無本源乎?且「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今我稟得人身而不自知所從來,曷能知他世所趣乎?曷能知天下古今之人事乎?

故數十年中,學無常師,博攷內外,以原自身,原之不已,果得其本。

然今習儒道者,祇知近則乃祖乃父,傳體相續,受得此身,遠則混沌一氣,剖為陰陽之二,二生天地人三,三生萬物,萬物與人皆氣為本。

習佛法者,但云:近則前生造業,隨業受報,得此人身,遠則業又從惑,展轉乃至阿賴耶識為身根本。

皆謂已窮,而實未也。然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隨時應物,設教殊塗,內外相資,共利群庶,策勤萬行。明因果始終,推究萬法,彰生起本末,雖皆聖意,而有實有權。二教唯權,佛兼權實。策萬行,懲惡勸善,同歸於治,則三教皆可遵行;推萬法,窮理盡性,至於本源,則佛教方為決了。

然當今學士,各執一宗,就師佛者,仍迷實義,故於天地人物,不能原之至源。余今還依內外教理,推窮萬法,初從淺至深。於習權教者,斥滯令通而極其本,後依了教,顯示展轉生起之義,會偏令圓,而至於末(末即天地人物)。文有四篇,名原人也。

原人論序()

第二章 斥迷執──評析習儒道者

儒道二教說,人畜等類,皆是虛無大道生成養育。謂道法自然,生於元氣,元氣生天地,天地生萬物。故愚智、貴賤、貧富、苦樂,皆稟於天,由於時命。故死後卻歸天地,復其虛無。

然外教宗旨,但在乎依身立行,不在究竟身之元由,所說萬物,不論象外;雖指大道為本,而不備明順逆、起滅、染淨因緣。故習者不知是權,執之為了。今略舉而詰之:

所言萬物皆從虛無大道而生者,大道即是生死賢愚之本,吉凶禍福之基,基本既其常存,則禍亂凶愚,不可除也,福慶賢善,不可益也,何用老莊之教耶?又道育虎狼,胎桀紂,夭顏冉,禍夷齊,何名尊乎?

又言萬物皆是自然生化,非因緣者,則一切無因緣處,悉應生化,謂石應生草,草或生人,人生畜等。又應生無前後,起無早晚,神仙不藉丹藥,太平不藉賢良,仁義不藉教習,老、莊、周、孔,何用立教為軌則乎?

又言皆從元氣而生成者,則生之神,未曾習慮,豈得嬰孩便能愛惡驕恣焉﹖若言有自然,便能隨念愛惡等者,則五德六藝,悉能隨念而解,何待因緣學習而成?

又若生是稟氣而有,死是氣散而無,則誰為鬼神乎?且世有鑒達前生、追憶往事,則知生前相續,非稟氣而有。

又驗鬼神,靈知不斷,則知死後,非氣散而無,故祭祀求禱,典藉有文。況死而蘇者,說幽途事,或死後感動妻子,讎報怨恩,今古皆有耶。

外難曰:若人死為鬼,則古來之鬼,填塞巷路,合有見者,如何不爾?答曰:人死六道,不必皆為鬼,鬼死復為人等,豈古來積鬼常存耶?且天地之氣,本無知也,人稟無知之氣,安得起而有知乎?草木亦皆稟氣,何不知乎?

又言貧富、貴賤、賢愚、善惡、吉凶、禍福,皆由天命者,則天之賦命,奚有貧多富少、賤多貴少、乃至禍多福少?苟多少之分在天,天何不平乎?

況有無行而貴、守行而賤、無德而富、有德而貧,逆吉、義凶、仁夭、暴壽,乃至有道者喪、無道者興。既皆由天,天乃興不道而喪道,何有福善益謙之賞、禍淫害盈之罰焉?又既禍亂反逆,皆由天命,則聖人設教,責人不責天,罪物不罪命,是不當也。然則詩刺亂政、書讚王道、禮稱安上、樂號移風,豈是奉上天之意、順造化之心乎?是知專此教者,未能原人。

第三章 斥偏淺──評析習佛不了義教者

佛教自淺之深,略有五等: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上四在此篇中)。五一乘顯性教(此一在第三篇中)

第一節 人天教

一、佛為初心人,且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謂造上品十惡,死墮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故佛且類世五常之教(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歛手而舉,吐番散手而垂,皆為禮也)。令持五戒(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噉酒肉,神氣清潔,益於智也)

得免三途,生人道中。修上品十善及施戒等,生六欲天。修四禪八定,生色界、無色界天(題中不標天鬼地獄者,界地不同,見聞不及。凡俗尚不知末,況肯窮本,故對俗教,且標原人。今敘佛經理,宜具列)。故名人天教也(然業有三種:一惡、二善、三不動。報有三時:謂現報、生報、後報)。據此教中,業為身本。

今詰之曰:既由造業,受五道身,未審誰人造業?誰人受報?若此眼、耳、手、足,能造業者,初死之人,眼、耳、手、足宛然,何不見聞造作?若言心作,何者是心?若言肉心,肉心有質,繫於身內,如何速入眼耳,辨外是非?是非不知,因何取捨?且心與眼、耳、手、足,俱為質閡,豈得內外相通,運動應接,同造業緣?若言但是喜怒愛惡,發動身口,令造業者,喜怒等情,乍起乍滅,自無其體,將何為主而作業耶?設言不應,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此身心,能造業者,此身已死,誰受苦樂之報?若言死後更有身者,豈有今日身心,造罪修福,令他後世身心,受苦受樂?據此則修福者屈甚,造罪者幸甚,如何神理如此無道?故知但習此教者,雖信業緣,不達身本。

第二節 小乘教

二、小乘教者,說形骸之色,思慮之心,從無始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如水涓涓,如燈焰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凡愚不覺,執之為我,寶此我故,即起貪(貪名利以榮我)、瞋(瞋違情境恐侵害我)、癡(非理計校)等三毒。三毒擊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業成難逃,故受五道苦樂等身(別業所感)、三界勝劣等處(共業所感)

於所受身,還執為我,還起貪等,造業受報。身則生老病死,死而復生;界則成住壞空,空而復成(從空劫初成世界者,頌曰:空界大風起,傍廣數無量,厚十六洛叉,金剛不能壞。此名持界風,光音金藏雲,布及三千界,雨如車軸下,風遏不聽流,深十一洛叉。始作金剛界,次第金藏雲,注雨滿其內,先成梵王界,乃至夜摩天。風鼓清水成,須彌七金等,滓濁為山地,四洲及泥犁,鹹海外輪圍,方名器界立,時經一增減,乃至二禪福。盡下生人間,初食地餅林藤,後粳米不銷。大小便利,男女形別,分田立主求臣佐,種種差別。經十九增減,兼前總二十增減,名為成劫。議曰:空界劫中,是道教指云虛無之道,然道體寂照靈通,不是虛無。老氏或迷之或權設,務絕人欲,故指空界為道。空界中大風,即彼混沌一氣,故彼云「道生一」也。金藏雲者,氣形之始,即太極也。雨下不流合,陰氣凝也。陰陽相合,方能生成矣。梵王界乃至須彌者,彼之天也,滓濁者地,即「一生二」矣。二禪福盡下生,即人也。即「二生三」,三才備矣。地餅已下,乃至種種,即「三生萬物」。此當三皇已前,穴居野食,未有火化等。但以其時無文字記載故,後人傳聞不明,展轉錯謬。諸家著作種種異說,佛教又緣通明三千世界,不局大唐。故內外教文不全同也。住者住劫,亦經二十增減。壞者壞劫,亦二十增減;前十九增減,壞有情,後一增減壞器界,能壞是火水風等三災。空者空劫,亦二十增減中,空無世界,及諸有情也)。劫劫生生,輪迴不絕。無終無始,如汲井輪(道教只知,今此世界未成時,一度空劫,云虛無、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不知空界已前,早經千千萬萬遍成住壞空,終而復始。故知佛教法中,小乘淺淺之教,已超外典深深之說)

都由不了此身,本不是我。不是我者,謂此身本,因色心和合為相。今推尋分析,色有地水火風之四大,心有受(能領納好惡之事)、想(能取像者)、行(能造作者念念遷流)、識(能了別者)之四蘊。

若皆是我,即成八我,況地大中復有眾多,謂三百六十段骨,一一各別。皮毛筋肉肝心脾腎,各不相是。諸心數等,亦各不同。見不是聞,喜不是怒,展轉乃至八萬四千塵勞。既有此眾多之物,不知定取何者為我?若皆是我,我即百千,一身之中,多主紛亂。離此之外,復無別法,翻覆推我,皆不可得。

便悟此身,但是眾緣,似和合相,元無我人。為誰貪瞋?為誰殺盜施戒(上四在此篇中)知苦諦也?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斷集諦也)但修無我觀智(道諦),以斷貪等,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滅諦),乃至得阿羅漢果,灰身滅智,方斷諸苦。據此宗中,以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為根身、器界之本也。過去未來,更無別法為本。

今詰之曰:夫經生累世,為身本者,自體須無間斷,今五識闕緣不起根境等為緣,意識有時不行(悶絕、睡眠、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無色界天無此四大,如何持得此身,世世不絕?是知專此教者,亦未原身。

第三節 大乘法相教

三、大乘法相教者,說一切有情,無始已來,法爾有八種識,於中第八阿賴耶識,是其根本。頓變根身、器界、種子,轉生七識,皆能變現,自分所緣,都無實法。如何變耶?謂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第六七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如患(重病心惛,見異色人物也),夢(夢想所見可知)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夢時執為實有外物,寤來方知唯夢所變。我身亦爾,唯識所變,迷故執有我及諸境,由此起惑造業,生死無窮(廣如前說)。悟解此理,方知我身唯識所變,識為身本(不了之義,如後所破)

第四節 大乘破相教

四、大乘破相教者,破前大小乘法相之執,密顯後真性空寂之理(破相之談,不唯諸部般若,遍在大乘經。前之三教,依次先後,此教隨執即破,無定時節。故龍樹立二種般若:一共,二不共。共者,二乘同聞信解,破二乘法執故;不共者,唯菩薩解,密顯佛性故。故天竺一共戒賢、智光二論師,各立三時,教指此空教,或云在唯識法相之前,或云在後,今意取後)

將欲破之,先詰之曰:所變之境既妄,能變之識豈真?若言一有一無者(此下卻將彼喻破之)則夢想與所見物應異,異則夢不是物,物不是夢,寤來夢滅,其物應在。又物若非夢,應是真物,夢若非物,以何為相?故知夢時則夢想夢物,似能見所見之殊,據理則同一虛妄,都無所有。諸識亦爾,以皆假託眾緣,無自性故。故《中觀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文徧大乘藏)是知心境皆空,方是大乘實理。若約此原身,身元是空,空即是本。

今復詰此教曰:若心境皆無,知無者誰?又若都無實法,依何現諸虛妄?且現見世間虛妄之物,未有不依實法而能起者。如無濕性不變之水,何有虛妄假相之波?若無淨明不變之境,何有種種虛假之影?又前說夢想夢境,同虛妄者,誠如所言。然此虛妄之夢,必依睡眠之人。今既心境皆空,未審依何妄現?故知此教,但破執情,亦未明顯真靈之性。故《〔大〕法鼓經》云:「一切空經,是有餘說(有餘者餘義未了也)。」《大品經》云:「空是大乘之初門。」

上之四教,展轉相望,前淺後深,若且習之自知未了,名之為淺;若執為了,即名為偏。故就習人,云偏淺也。

第四章 直顯真源──佛了義實教

五、一乘顯性教者,說一切有情,皆有本覺真心,無始以來,常住清淨,昭昭不昧,了了常知。亦名佛性,亦名如來藏。從無始際,妄想翳之,不自覺知。但認凡質故,耽著結業,受生死苦。大覺愍之,說一切皆空;又開示,靈覺真心,清淨全同諸佛。

故《華嚴經》云:「佛子!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即得現前。」便舉一塵含大千經卷之喻,塵況眾生,經況佛智。次後又云:「爾時如來普觀法界一切眾生,而作是言:奇哉!奇哉!此諸眾生,云何具有如來智慧迷惑不見?我當教以聖道,令其永離妄想,自於身中,得見如來廣大智慧,與佛無異。」

評曰:我等多劫,未遇真宗,不解返自原身,但執虛妄之相,甘認凡下,或畜或人。今約至教原之,方覺本來是佛。故須行依佛行,心契佛心,返本還源,斷除凡習,損之又損,以至無為,自然應用恆沙,名之曰佛。當知迷悟同一真心,大哉妙門,原人至此(然佛說前五教,或漸或頓 。若有中下之機,則從至深,漸漸誘接,先說初教,令離惡住善;次說二三,令離染住淨;後說四五,破相顯性,會權歸實,依實教修,乃至成佛;若上上根智,則從本至末,謂初便依第五,頓指一真心體,心體既顯,自覺一切皆是虛妄,本來空寂,但以迷故,託真而起,須以悟真之智,斷惡修善,修善息妄歸真,妄盡真圓,是名法身佛)

第五章 會通本末──會前所斥,同歸一源,皆為正義

真性雖為身本,生起蓋有因由,不可無端忽成身相。但緣前宗未了,所以節節斥之。今將本末會通,乃至儒道亦是。

(
初唯第五性教所說,從後段已去,節級方同諸教,各如注說)謂初唯一真靈性,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變不易,眾生無始迷睡,不自覺知,由隱覆故,名如來藏,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相。

(
自此方是第四教,亦同破此已生滅諸相)所謂不生滅真心與生滅妄想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識。此識有覺不覺二義。

(
此下方是第三法相教中,亦同所說)依不覺故,最初動念,名為業相。又不覺此念本無故,轉成能見之識及所見境界相現。又不覺此境從自心妄現,執為定有,名為法執。

(
此下方是第二小乘教中,亦同所說)執此等故,遂見自他之殊,便成我執。執我相故,貪愛順情諸境,欲以潤我,瞋嫌違情諸境,恐相損惱,愚癡之情展轉增長。

(
此下方是第一人天教中,亦同所說)故殺盜等,心神乘此惡業,生於地獄鬼畜等中;復有怖此苦者,或性善者,行施戒等,心神乘此善業,運於中陰,入母胎中。

(
此下方是儒、道二教,亦同所說)稟氣受質(會彼所說,以氣為本),氣則頓具四大,漸成諸根;心則頓具四蘊,漸成諸識。十月滿足,生來名人,即我等今者,身心是也。故知身心,各有其本,二類和合,方成一人。天、修羅等,大同於此。

然雖因引業,受得此身,復由滿業故,貴賤、貧富、壽夭、病健、盛衰、苦樂。謂前生敬慢為因,今感貴賤之果;乃至仁壽、殺夭、施富、慳貧,種種別報,不可具述。是以此身,或有無惡自禍,無善自福,不仁而壽,不殺而夭等者,皆是前生滿業已定。故今世不同所作,自然如然,外學者不知前世,但據目涎,唯執自然(會彼所說自然為本)。復有前生,少者修善,老而造惡;或少惡老善,故今世少小富貴而樂,老大貧賤而苦;或少貧苦老富貴等。故外學者不知,唯執否泰由於時運(會彼所說皆由天命)

然所稟之氣,展轉推本,即混一之元氣也;所起之心,展轉窮源,即真一之靈心也。究實言之,心外的無別法,元氣亦從心之所變,屬前轉識所現之境,是阿賴耶相分所攝,從初一念業相,分為心境之二。

心既從細至麁,展轉妄計,乃至造業如前敘列。境亦從微至著,展轉變起,乃至天地(即彼始自太易五重運轉,乃至太極,太極生兩儀。彼說自然大道,如此說真性,其實但是一念能變見分。彼云:元氣,如此一念初動,其實但是境界之相。)

業既成熟,即從父母稟受二氣,與業識和合,成就人身。據此則心識所變之境,乃成二分:一分即與心識和合成人,一分不與心識和合,即成天地、山河、國邑。三才中唯人靈者,由與心神合也。佛說內四大與外四大不同,正是此也。哀哉!寡學異執紛然。

寄語道流:欲成佛者,必須洞明麁細本末,方能棄末歸本,反照心源。麁盡細除,靈性顯現,無法不達,名法報身,應現無窮,名化身佛。

原人論()

 

附錄二 《原人論》語體譯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法鼓山沙門聖嚴語體譯註

第一章 序

宇宙間的一切生命,皆有其各自的根本源頭,一切萬物,必可各各找回其根本。好像樹木一樣,不可能只有枝葉而沒有其所依靠的樹幹及樹根的。何況在天、地、人的三才之中,人為萬物之最靈,豈會沒有根本的源頭呢?而且有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如今我宗密得了萬物之靈的人身,若不能自知從何而來,怎麼又能知道此身死後會往何處去呢!又豈能知道普天之下、古往今來的種種人和種種事呢!

因此,我於數十年中間,遍學遍究而師事了許多學派,廣研博考了內外典籍,就是為了探究我自身的根本源頭這樁大事。經過長時間的探究結果,終於讓我找到了我的根本源頭。

然而,如今的儒家及道家的學者們,對於近的源頭,僅僅知道是由他們的祖宗、他們的父母,代代相傳而給了他們此一身體;對於久遠的源頭,僅僅知道是由混沌一氣,分剖為陰陽之二氣,然後則由二氣而生出天、地、人之三才,再由三才而生萬物,故認為萬物與人類的根本,都源於氣。

至於一般修學佛法的人士,只說近的源頭是由於前生造業,今生隨業受報,而得此人身;遠的源頭,則推究此業的發生,是從煩惱的惑,輾轉乃至以阿賴耶識為身的根本源頭。

以上的儒、道二家及佛教學者,都說他們已經究本窮源地找到了人的根本源頭,其實則沒有。然而,孔子、老子、釋迦,皆是至極的聖人,只是為了因應各種不同時代環境和各人的根器,而做出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的教化設施。或內或外、相輔相成,都是為了利益眾生,策勵修行一切善行,明了善惡因果,知道人之本源始終,以之推敲探究宇宙萬象,以明萬物生起的根本和枝末。唯此孔、老、釋的三教,雖皆出於聖人之意,卻是有的屬於權巧,有的屬於真實。儒家及道家,僅是權巧之說,釋家則兼權兼實。若就策勵萬行、懲惡勸善而同歸於治世之道而言,則儒、道、釋三教皆可遵行,若為推究萬法、窮其理、盡其性、而至於最極之根本源頭者,那就唯有佛教才能解決了。

然而,當今之世,學者之間,每每各執一宗一派之見,甚至以佛為師之士,仍舊迷失佛教的真實義理,故對於天、地、人、物,不能探究出其至極之根本源頭。我現在還是依據內典外籍之教理,推究窮研宇宙萬法。初步則從淺顯而入深奧,對於那些學習權巧之教的人士,斥其滯塞、令其通達,窮極其根本源頭。而後依了義的實大乘,說一乘顯性教,以明宇宙萬有,皆是由一心真如,次第生起的。以之會合偏淺的儒、道、釋三家之見,使之成為圓滿融通的實大乘教,而至於天地人物之末,無所不收末即天地人物。本文計有四篇,名為「原人」。

原人論序()

第二章 斥迷執──評析習儒道者

依據儒教及道教之說,人與畜生是相等類的,因為都是從虛無大道生成、養育的。所以主張道是仿效自然而出生元氣,由元氣而生天地,由天地而生萬物,因此,不論人之愚或智、貴或賤、貧或富、苦或樂,皆稟受於天,皆由於天時也、天命也,所以人在死後,回歸於天地,復還其虛無。

像這樣的外教宗旨,乃在乎修身齊家之行為,不在於探究此人身之根本,其所說的宇宙萬象,不會討論其象外之根源;雖然指出,萬物皆以大道為其根本,卻未具體說明其順逆、起滅、染淨之因緣。所以習於儒、道二家的人士,不能自知是權巧之說而執著以為是究極之教。故今略舉數語要點,來批判儒、道二教。

若如所說,宇宙萬物,真的皆是從虛無的大道而生者,那麼,虛無的大道,即是人之生死及人之賢愚的根本了,也是人之吉凶、人之禍福的根基了。若然,則人之基本的虛無大道既是常存常在的,人之禍亂、人之凶愚,當亦永遠不可消除了,因此,成了福慶不可求,賢善無所益,那還用得著老莊之教嗎?再者,總不能說,虛無之大道,也養育了虎狼等猛獸、孕育了桀紂等暴君、夭折了孔門的賢者顏回及冉耕、降禍給了歷史上的大賢人伯夷和叔齊兩兄弟吧?如果真的是這樣,又如何能被名為至尊的大道呢?

又如果說,宇宙萬物,皆是從自然之所生養、之所化育,不是從因緣聚合而生的話,那麼一切無因無緣之處,皆應有生養及化育的功能了。例如石應該能生草了,草應該能生人了,人應該能生畜類等等了。並且應該出生沒有先後了,生起也沒有早晚了,道士不用假藉金丹妙藥就可以成為神仙了,不需賢良之士國家就能太平無事了,不必教育的培養人就知道仁義的德目了。果真是如此的話,又有誰還需要老子、莊子、周公、孔子等人,提倡修身齊家之教,宣揚治國平天下之理,以作為共同遵守的規則呢?

又如果說,宇宙萬物,皆是從元氣之所生育、之所成長的話,人在初出生時的赤子之心,尚在未經學習如何思慮的嬰兒狀態,怎麼就已有了貪愛、厭惡、驕縱、恣意的心理現象呢?如果說初出生時的嬰兒心靈,自然便能有隨念而起的貪愛及厭惡等的心理功能者,那麼以之類推,有關仁、義、禮、智、信的五德,以及禮、樂、射、御、書、數的六藝,也必能夠隨念而解,又豈用得著學習的因緣才可成就呢?

又如果說,人之出生,是稟承元氣,忽然而有,人之死亡,是因元氣散失,忽然而無,那麼,或鬼或神,到底又是什麼呢?事實上,我們這個人世間,的確有能夠明鑑前生而追憶往事的人士。以此證知,人之出生,乃由於生前的相續而來,並不是稟承元氣,忽然而有的。

又可以鬼神的靈知不斷,作為驗證,便知道人之死後,並不是由於元氣散失,便忽然而無。因此,古聖先賢才會祭祀鬼神,並向鬼神祈求祝禱,在《禮記》及《書經》等的古籍中,乃有明文記載。況且也有人死而復活,述說幽冥界事;或者有人於死亡之後,顯靈託夢,感動妻兒眷屬,要求代為酬恩報怨,亦是古今皆有之事。

當然,外教的人士,可以反駁我說:如果真的是人死為鬼,那麼自古以來的鬼,數量之多,填巷塞路,豈不是多得滿處都是鬼了?應該是人人皆可處處見鬼,為何事實上卻並非如此呢?我給的答案則要說:人死之後,可去之處,共有天、人、阿修羅神、餓鬼、畜生、地獄的六道,不必人死之後皆成為鬼,鬼死之後亦不必又生為人,其餘諸道的生死來去,亦是如此。依此道理可知,自古以來,鬼的數量,豈是累積而常存的呢?何況天地之元氣,本來是混沌無知的,人類如果真的是稟承此無知的元氣忽然而生,又豈能變成有知的萬物之靈呢?否則,草木也是稟承無知的元氣而生,為何是沒有所知的呢?

又如果說,人之貧富、貴賤、賢愚、善惡、吉凶、禍福等的差異性,皆是同稟於天命的話,那麼,天之賦命於人,豈會有貧者多而富者少、賤者多而貴者少、乃至禍者多而福者少的問題呢?假如說,多少之分的差別待遇,真的是在於天命,天又何其不公平呢?

況且世間尚有更多不合理的現象,例如夏之桀王、殷之紂王,不行王道而為貴人,有人雖然行為端正卻被視為低賤之輩,有人不守道德規範卻富可敵國,有人有道有德卻非常貧窮,有人逆上欺下卻事事吉利,有人義及雲天卻遭兇險,有人仁民愛物卻夭而不壽,有人暴戾兇狠卻能高壽,乃至有道者喪亡而無道者興隆。假如這些都是出於天意的話,天便是有意要使得無道者興而使有道者喪了。如果真的如此,天豈有福善益謙之賞、禍淫害盈之罰呢?又假如凡是禍亂與反逆,既都是由於天命,則聖人教誡我們要責怪人而不得責怪天,要問罪於物而不得問罪於命的說法,應該是不恰當的了!然而,儒家的《詩經》譏評亂政,《書經》讚頌王道,《禮記》稱道治民安上,《樂》則號稱移風易俗,豈是為要遵奉上天之意而順造化之心的嗎?由此可知,專門偏執此儒教的人士,並未能夠究極人之根本源頭了。

第三章 斥偏淺──評析習佛不了義教者

釋迦佛的教法,由淺而深,簡略地說,可有五個次第,一是人天教,二是小乘教,三是大乘法相教,四是大乘破相教(前四在此篇中),五是一乘顯性教(後一在第三篇中)

第一節 人天教

人天教乃是佛陀為了初心之人,說出三世業報及善惡因果的道理。說明人類若造上品十惡之業,死後墮於地獄道;若造中品十惡之業,死後墮於餓鬼道;若造下品十惡之業,死後墮於畜生道,因此,佛陀且說類於世間的五常之教(天竺國的世教儀式,雖殊異於中土,然其為了懲惡勸善而設,則無不同;亦不離此土儒家設立仁義禮智信等的五常之教,俾使人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歛手而舉,彼國的吐蕃則垂手而立,皆為表示禮儀)。令持五戒(五戒的不殺生是仁,不偷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酒食肉則神氣清潔,有益於智也)

修五常持五戒者,即得免墮地獄、餓鬼、畜生的三途,而生於人道之中,若修上品十善及布施持戒等的道德行為者,即得生於欲界的六欲天上;若修四禪八定的禪定工夫者,即得生於色界天及無色界天(題中未標明天、鬼、地獄者,由於三界九地各各不同,也無從見聞。凡夫俗士,尚未能知枝葉末節,何況有心窮及根本,故對世俗之教而言,姑且標題名為原人。如今於此,敘述佛經的義理,宜於具體條列)。故名之為人天教(至於造業,略有三種:一者惡業,二者善業,三者不動業;至於果報,亦有三種:一者現世報,二者來生報,三者後餘報)。依據人天教中,乃以業為此身命之根本。

現於此處,可以假設一番辯論曰:既由造作三類業因而受五道之身的果報,未知造業的是哪個人?受報的是哪個人?假如說是此人的眼、耳、手、足是能造業的,那麼初死之人的遺體,眼、耳、手、足猶在,何以不能見聞造作呢?假如說是此人的心造作了業,那麼何者又是心呢?若說是肉團的心臟,其實物質體的心臟,是長在身體的內部,又如何能夠迅速地進入眼睛及耳朵,而立即辨別外在所見所聞事物的是非呢?若不知是非好惡,又豈能有取捨的功能呢?況且肉質的心臟,與眼、耳、手、足,都是物質體,都是互相隔閡的,豈又能夠內外相通、運動接應,而得共同造業呢?如果說,僅是喜、怒、愛、惡的情緒,發動了身體及口舌,而造作種種業的話,喜、怒等情緒是乍起乍滅的,不是恆常不變的,當然亦無其實體,那又是以誰為主而造作諸業的呢?假如說,不應如此將眼、耳、手、足、身、口及心臟等的器官各別分析推論,只要說,那都是我人的這個身心能夠造業的話,那又要問:當此身已死之時,又由誰來受此苦樂等果報呢?如果說在死後另有身體的話,也有不通之處,豈有今世的身心造了罪業修了福業,卻令另外的後世的身心受苦受樂的道理呢?倘若如此,則此生修善營福的身心太委屈了,此生造罪作惡的身心又太幸運了。天下怎麼可能有如此沒道理的事呢?由此可以明白,但習人天教的人士,縱然相信造業受報之說,仍未通達人身之根本源頭是什麼。

第二節 小乘教

所謂小乘教,是說身體形骸的色,以及思慮功能的心,從無始以來,由於因緣之力而念念生滅,並且相續而無止盡。好像流水之涓涓不停,又像燈火之焰焰不斷。身與心暫時的假合作用,看來似乎是一體的,也似乎是恆常的。愚昧的凡夫不知此一身心乃是因緣的假合,所以執著此一身心以為是我,由於珍愛寶重這個身心假合的自我,因此而生起貪(貪名利以養我)、瞋(瞋違情之境,是恐侵害於我)、癡(計校度量而不合道理是愚癡的我)等三毒,三毒擊扣情意而發動身及口的機能,造作一切諸業,業既造成,即難逃其果報,於是接受五道的苦樂等身(別業所感者為受五道的苦樂之身),以及生於三界的或殊勝或陋劣等處(共業所感者為三界的殊勝處及陋劣處)

對於所感受到的三界果報身,再執著它以為是我,復以自我的執著又生起貪等煩惱惑心,由煩惱惑而再造業、再受報。有了果報的身體,必然會有生老病死的四相過程,在一期身命結束而死亡之後,又復受身出生。至於所處的三界,也會必然經歷成住壞空的四劫過程,空劫過後,又是成劫(所謂從空劫而初成世界者,可以用如下的偈頌來說明:空界生起大風,廣傍無法數量,此風輪厚有十六洛叉,金剛不能摧壞,此名持界大風;光音天金藏雲,布及三千世界,雨如車軸下降,風阻不任流動,水深十一洛叉,開始成金剛界。次第有金藏雲,注大雨滿其內,先完成梵王界,乃至成夜摩天。風鼓清水而成,須彌七金山等,滓濁物為山地,四洲以及泥犁,鹹海外輪圍成。方名為器界立,時經一增一減,乃至二禪天福,享盡下生人間。初以地餅及林藤為食,後食粳米不銷,因此而有大小便利,以及男女二形差別,接著劃分田地,擁立君主,徵求臣佐,有了種種差別。經過十九次增劫減劫,連前面所說的一增一減,一共二十增滅,總名為一個成劫。就此說法,可以討論的是︰此所說的空界劫中,豈不是道教所指的「虛無之道」嗎?然而,道體其實是寂照而靈通的。不是虛無的,只緣老子或者是因為迷惑不知,或者是因為方便權巧而作的假設,乃為杜絕人類的貪欲,所以指空界為虛無之道。其實,空界中的大風,即是他們道教的混沌一氣,因此《道德經》要說「道生一也」,至於佛教所說的金藏雲,乃為氣形之開始,亦即同於《易經
繫辭》所說的「太極」也。至於雨下而不流,乃是陰氣凝結,當陰陽二氣相合,方能生成萬物矣。至於梵王界乃至須彌山的一段,即是道教所說的天也。滓濁之物為山為地,即道教所說的「一生二」矣。二禪天的天福享盡而下生人間,即是他們所說的「人」也!也即是他們所說的「二生三」,於此而儒家所說的天地人三才,全部齊備了。至於初以地餅林藤為食,乃至有了種種差別,即是他們《道德經》所說的「三生萬物」。這相當於中國古史傳說中的天、地、人三皇以前時期,即是穴居野食,未有刀耕火化的遠古期。但以那尚是個沒有文字記載的時代,後人代代傳聞而不明確,以致輾轉錯誤,而引生出諸家學者著書,設立了種種異說。佛教又以通力而明三千大千世界,不僅局限於大唐一國,所以內教外教所傳的經文,也不全相同了。以上是說的由空劫而到成劫,至於住劫,也要經過二十次增減。至於壞劫,亦會經過二十次增減,前十九次增減,陸續地壞掉有情眾生界,最後一次增減,壞掉器世界;能壞的力量是來自火水風等三大災。壞盡之後,便進入空劫,空劫亦經歷二十次增減,在這期中,空無世界,也空無一切有情眾生。(譯者註:這是每一個宇宙體的現象)),如此這般地劫劫生生,輪迴流轉,相續不斷,無始無終,就像是汲水的井上滑輪,輾轉往復了無已時(由於道教的學者,只知道如今這個世界未成之時的一度空劫,故云「虛無」,故云「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殊不知在此空界已前,早就經歷過千千萬萬遍的成住壞空了,乃是終而復始的。因此要知道在佛陀的教法中,就是如上所說小乘的淺淺之教,已經超越外教經典的深深之說了)

都是由於他們不瞭解此一身命,本來不是我。為什麼不是我呢?告訴你說:此身命之本,是以色、心二法,和合而成的假相。現在且來推尋分析一下,這個構成我的因素,色法有地、水、火、風的四大,心法有受(能領納好惡之事謂之受)、想(能取像者謂之想)、行(能造作者念念遷流謂之行)、識(能了別者謂之識)的四蘊。

如果這些四大四蘊都是我,即成為八個我了。何況在地大中,復有眾多個項目,例如骨骼有三百六十段,一一各自成一個單元,又如皮、毛、筋、肉,肝、心、脾、腎,也各不相是。至於心法的諸心所等,亦各不同,例如見不是聞,喜不是怒,輾轉計較,乃至有謂八萬四千塵勞。既然有如此眾多的事物現象,不知當以何者作為定取我相的對象呢?如果說那些現象的每一個單元都是我的話,那麼,在一身之中,就該有百千個我了,豈不會由於主人翁太多而致紛亂不堪呢?但是,若離此色、心二法之外,又無別法可推尋我是什麼了。今若據此色、心二法來翻覆推尋什麼是我?終究都是了不可得。

既然如此,便能覺悟我們的這個身命,只不過是一個由眾多因緣和合而成的假相,根本沒有我們這個人的。那究竟是還有誰在貪?誰在瞋?又是誰在做出殺生、偷盜、布施、持戒的行為呢(此為知苦諦也)

既知苦諦,此心便能不停滯於三界的有漏善惡業中(第一句為斷苦集諦);便能專志於無我觀智的修習(第二句為修道諦);以之而斷貪等煩惱,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第三句為證滅諦)

乃至由此而證得第四阿羅漢果,灰身滅智,方斷一切苦而得解脫。可知,若據這個小乘宗的層次所說,是以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的三毒,作為我們根身及器界的根本源頭了,不論是過去世或未來世,再也沒有其他的法可作為根本的源頭了。

現在此處,可設一問:若說經生累世,我人是以身為根本的話,它的自體,必須是沒有間斷的。可是人的五識,闕緣不起(根境等),意識有時不行(悶絕、睡眠、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到了無色界天,已無四大,又如何持續此身而令世世不絕呢?以此可知,專於小乘教的人士,亦未能夠找尋到我身的根本源頭。

第三節 大乘法相教

站在大乘法相教的立場,宣說法界之內一切有情眾生,自從無始以來,法爾自然就有八種識,其中是以第八阿賴耶識為其根本識,由此而頓變成為根身、器界、種子,轉變而生七識,都是能變的八識所現,也是其自分所緣,其中都無實法。至於如何變的呢?說是由於我法與分別的熏習之力,諸識生起時,變現而似我法。由於第六、七二識被無明所覆故,緣此而執為實有的我及實有的法。猶如病患(重病心惛之時,見到異色人物),又如夢(夢想所見),那不過是由於病患及作夢之力所致。重病心惛之時,心中似有種種外境的形相出現,夢時也會執著夢境中的外物為實有,醒來之際方知那只是夢中變出的,我們的這個身命,也是如此,是唯識所變,由於迷而未悟故,執為有我並有一切境界。由此起煩惱惑,而造種種業,以致淪於無窮的生死苦海(已如前面的小乘教中所說),悟解如此的道理,始知我們的身命,是唯識所變,識為身命的根本源頭(至於為何法相教是不了義的淺教,待到下一節的破相教中破斥)

第四節 大乘破相教

大乘破相教的設立,是在破斥前面所介紹的大小乘教對於法相的執著,並且也隱密地顯示之後要開展出來的真性空寂之理,也就是說破相教是為一乘顯性教,作了準備(破相之談,不僅僅是指般若部的經典內容,其實是遍在於大乘經典。此前的三教,是依一定的時間先後,次第說出的,此破相教,沒有一定說出的時間,乃是隨著眾生的迷執、偏執、淺執而隨時破斥的。所以龍樹立有共及不共的二種般若,共般若是使二乘人聞得萬有皆空之理而起信解,乃是為破二乘人的法執。不共般若者,唯有大乘的菩薩悟解,乃是為了密顯佛性。是故印度的智光及戒賢二大論師,各自皆立有三時教,指此破相的空教,或說是在唯識法相之前,或云是在唯識法相之後,此處則意取之後之說)

將要破斥法相教之前,故先設一詰難,問曰:所變之境,既是虛妄,能變之識,又豈會是真實的呢?如果說一有一無的話(此下即以法相教的譬喻來破法相教),則夢想與夢想的所見物,應該是不一樣的,如果是不一樣的,則夢不是物,物不是夢了。醒來夢滅,而夢中所見之物應該是還在的。再說,如果物不是夢,那就應該是真的物了;假如說夢不是物,那麼夢中又以何為境相呢?由此可知,作夢之時的夢想與夢物,乃類似於能見及所見之不同,據此理論,則知乃是同一虛妄,都不是真有,諸識當然也是一樣,都以假託的眾緣和合,因此也沒有自性。所以在《中觀論》中有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起信論》則亦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經文,遍見於大乘經中)。由是可知,心與境皆空,方是大乘佛教的實理。若約此心境皆空而窮究身命之根本,身命之根本是空,空即是身命之根本了。

現在再給一個詰難,問曰:此破相教既然說是心境皆無,那麼,知道這個無的又是誰呢?又如果說都無實法,又是依據什麼而現諸虛妄?況且眼前所見世間的虛妄之物,從未有一項是不依據實法而能生起來的。例如說,若沒有濕性不變之水,又從何而有虛妄假相之波浪呢?同樣的,如果沒有淨明不變之境相,又從何而有種種虛假之影像呢?又正如前面所說,夢想與夢境同屬虛妄,那肯定是對的,不過,虛妄之夢想與夢境,必然要依據睡眠的人,如今既然此人的心境皆空,不知道到底是依何而現有虛妄?由此可知,破相教,但能破情執,同樣也還未明顯真靈之性。故有《大法鼓經》云:「一切空經,是有餘說(尚有餘義未了)。」《大品般若波羅蜜經》云:「空是大乘之初門。」

且將以上四教,輾轉對照來看,乃是前者淺而後者深。若雖依之學習而自知乃為不了義教,名之為淺;若依之學習,且執為了義教,即名為偏。所以是依據學習之人的認知態度,而云偏云淺也。

第四章 直顯真源的了義實教

這是第五教,名之為一乘顯性教的原因,是說一切有情,皆有本覺真心,它從無始以來,就是常住清淨的,就是昭昭不昧的,就是了了常知的,這個本覺心,亦名為佛性,亦名為如來藏,由於打從無始以來,久被妄想翳覆,所以有情不自覺知而但認得凡夫性質,因此耽著於煩惱結業,而受生死苦報。大覺世尊憐愍有情,說一切皆空;又開示有情的靈覺真心,說其清淨,全同諸佛。

是故《華嚴經》云: 「佛子!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即得現前。」接著便舉在一塵之中,含攝大千經卷的譬喻,以塵比況眾生,以經比況佛的智慧。同經的稍後,又有一段經文說:「爾時如來以無障礙清淨智眼,普觀法界一切眾生,而作是言:奇哉!奇哉!此諸眾生,云何具有如來智慧,迷惑不見,我當教以聖道,令其永離妄想,自於身中,得見如來廣大智慧,與佛無異。」

評論云:我等歷劫以來,未能遇見真宗,不解如何返回自己原有的佛性之身,但知執著虛妄之相以為我身,還甘願認定下劣的凡類幻質之軀為自身,或為畜生,或為人。今依華嚴至教,來考究此身,方自覺知,本來是佛。因此必須行依佛行,心契佛心,返還本源心地,斷除凡夫的習性,如《道德經》所說:「損之又損,以至無為。」那便自然能夠應用無限如恆河沙,即名之曰佛了。因此,不可不知:不論是迷時的眾生,以及悟後的諸佛,都是同具一個本覺真心。這真是偉大而又絕妙的法門!至此才是探究人之根本源頭的至極之說(然而,佛說以上的五教,或者是漸,或者是頓。若遇有中下根機的人,便是從淺至深,漸漸誘導接於是以人天善法的初教,令其遠離十惡業而住於十善業;次說第二小乘教及第三法相教,令其遠離染法而住淨法;後說第四破相教及第五顯性教,令其破相顯性,會權歸實,依於實教而修,乃至成佛;若遇到上上善根利智的人,便是從本至末,即是說,一開始便依第五的一乘顯性教,當下頓指一真的心體。心體既顯,便會自覺一切的根身、器界,無非是虛妄相,它的本來面目即是空寂。但由於迷而未悟,所以託真而起妄,必須要以悟真之智,斷惡修善,息妄歸真,妄盡之時,真源之心就究竟圓滿了。那就名為法身佛了)

第五章 會通本末──會前所斥,同歸一源,皆為正義

本源的真性,雖為此身之根本,身命之生起,還是有其因由的,不可能是無端地忽然就有了身相的。但由於前面各宗各教,均未了義,所以給予節節破斥,現在宜將本末會通,乃至儒教與道教,亦可同歸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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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首段,唯明第五一乘顯性教之所說,從後一段起,才會通其他四教,一一同歸一乘顯性教。如各段註)所謂本末會通,是說原本唯有一個真靈之性,那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變不易的。由於眾生從無始以來,迷睡而不自覺知,由於這個真靈之性,被覆隱住了,故名為如來藏,依此如來藏而有生滅的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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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段,是將第四的大乘破相教,會通一乘顯性教,破此之前法相教所說的生滅諸相。(譯者註︰其實是破析《起信論》所說的生滅諸相。))所謂以不生滅的真心與生滅的妄想心和合,非一亦非異,名為阿賴耶識,此阿賴耶識,有覺與不覺之二義。

(
以下這段,是將第三的大乘法相教中會通,亦同所說)依於不覺之故,最初動念,名為業相,又以不覺此念本來無故,轉變而為能見之識及所見之境界相出現了。又不覺此境界相是從自心的妄想所現,而執著以為定有,便名為法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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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段,是將第二小乘教中會通,亦同所說)由於執此等法故,遂見主觀的自己與客觀的其他,是彼此殊異的,因之而生起了我執。執著自我相故,便對於順情諸境生起貪愛,欲求滋潤自我;並對於違情諸境,生起瞋嫌,唯恐給自我造成損害與困惱。由於這樣的緣故,愚癡的迷情,便持續地增長起來了。

(
以下的一段,是將第一人天教中會通,亦同所說)由於愚癡之情輾轉增長,便生起殺生偷盜等的心神而造諸惡業,乘此惡業之因,便須接受果報而生於地獄、餓鬼、畜生道中。又有眾生,恐懼墮落三惡道中受苦,或因根性善良之人,便修布施、持戒的善業,彼等心神,乘此善業,運用死後的中陰生,投入母胎中。

(
以下一段,是將儒、道二教會通,亦同所說)儒、道二教,謂以氣為根本,稟受天地之氣,而受人間身的體質(本段是以儒、道二教所說的以氣為本來會通)。由於氣而頓具四大,漸成諸根;由於心而頓具四蘊,漸成諸識。在母胎中十月滿足,出生為人,即是我們的這個身心。由此可知,身與心各有其根本,二類和合,方成為一個人,天人、阿修羅等的身心,也大致與人相同。

然而,雖由於引業而受得此一身心,又由於滿業的原因,出生之後,即有貴賤、貧富、壽夭、病健、盛衰、苦樂等的不同;由於前生時的或敬或慢為因,今世便感得或貴或賤的報應;乃至於前世仁者今生壽、前世殺者今生夭,前世施者今生富、前世慳者今生貧,類此種種別報,無法一一具述。是以在此一身命的過程中,或有人未作惡而自有禍事發生,或有人未修善而自有幸福降臨,或有人不仁而得長壽,或有人未曾殺生而竟夭亡等現象,皆是由於前生所造滿業已定之故。如果今世的所作所為沒有看到立即因果,應該知道是前世今生,自然而然的關係。外教儒、道二家學者們,不知有前世,但據現世的目涎,唯有執著自然之說了(此段是會通道教的自然為本說)

復有人於前生中的年少時期修行善業,老年時期造作惡業,或者有人於前生中的少年時期造作惡業,老年時期修行善業,是故到了今世之中,少小富貴而享樂,老大貧賤而受苦,或者少小貧苦而老來富貴等。因為外教學者不知有前世今生的因果相循,唯執人生之否泰是由於時運(此段是會通彼教所說的皆由天命)

然而,彼教的所稟之氣,若輾轉推究其根本,即是混一之元氣也。所起之心,若輾轉窮探其根源,即是真一之靈心也。若推究其實際而言,心外的確沒有別法,彼教所謂的元氣,亦是心之所變現,乃是屬於前述的「轉成能見之識」的轉識,所現之境界相,乃是阿賴耶識的相分所攝,是從最初一念的業相,分為主觀之心及客觀之境而成為二了。

此主觀之心,既是從細至麁,輾轉妄計,乃至造作了種種之業(如前敘列)。此客觀之境,亦是從微至著,輾轉變起,乃至出現了天地(此天地即是彼教所說的始自太易而經太初、太始、太素,太極的五重運轉,至太極而生天地兩儀。彼教所說的自然大道,有如佛教所說的真性,究其實際,但是一念能變的見分。彼教所說的元氣,則如佛教所說的一念初動,究其實際,但是轉識所現的境界之相)

當業力成熟之時,即從父母稟受赤白二氣,以之與業識和合,便成就了人的身命。依據這樣的道理,可知由心識所變現之境界相,乃分成二分,其中一分與心識和合的,即成為人,另一分不與心識和合的,即成為天地、山河、國土。天、地、人的三才之中,唯人是萬物之靈的原因,是由於跟心神相合之故。佛所說的內四大與外四大之不同者,正是這個道理了。可悲可哀的是,寡學之士,異執紛然而不達真性也。

我希望寄語學道之士:若欲成佛的話,必須洞明心識之麁細,以及五教之本末,方能棄末而歸本,方能反照心之源頭。當在六麁盡而三細除之時,便是靈性顯現,無法不達,即名為法報身佛,又能自然而然地應現無窮,即名為化身佛了。原人論語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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