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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心詮:原人論考釋之三
聖嚴法師

第一節 人天教

原文與語體照

考釋條目

佛為初心人,且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 討論這個主題的內容,可以說,在大小乘經律論中,隨處可見,例如《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以及《分別善惡報應經》等,說得非常具體。《正法念處經》則詳明造作善惡業而淪於六道的事。例如佛陀最初三轉四諦法輪之時,便已點出,苦諦的意思,是眾生受苦的事實;集諦的意思,是眾生造作了受苦的業因。苦集二諦,即是三世因果的生死流轉;在六道流轉的生死過程之中,有苦有樂,苦是所造罪業的結果,樂是所造福業的結果。對於初入佛法的人,很難相信解脫生死的道理,就是相信了解脫生死的好處,一時間也無法完成解脫生死的道業。所以佛陀慈悲方便,先叮嚀眾生勤修福業,便可在人間天上,享受幸福快樂。不論是修五戒十善,以及鼓勵布施,救濟貧病急難,孝敬供養師僧父母三寶,都是種的功德福田。所以,若不體達無我的空義,只是修善積福,只是布施、持戒、修定,雖都還是生死業,卻能保障不墮地獄、餓鬼、旁生的三途,生於人間天上,享受長壽、健康、富貴等的欲樂,以及四禪八定的定樂。如果以此為基礎,發菩提心,進修解脫道,便出三界;若修菩薩道,便能畢竟成佛。所以六波羅蜜以布施為第一要務,以持戒為無上菩提的根本。

因此,小乘的《大毘婆沙論》、《俱舍論》等,說到修行的性質,有三種順分:(一)順福分:外道及凡夫,不論已聞佛法或未聞佛法,由於信心尚未建立,修行尚未堅固,便以修持五戒十善等法,為求感得有漏的愛樂福報。(二)順解脫分:是聲聞外凡位的人所修,是在聽聞生死有患過,諸法皆無我、涅槃寂滅樂的法義,而能悲戚流淚,此人便是已具順解脫分的善根。(三)順抉擇分︰是聲聞內凡位的人所修,已見四諦之理的無漏勝慧,此為四善根(煖、頂、忍、世第一)的功德;能順益其見道的一分智慧,名為抉擇智,故名順抉擇分。

其實,大乘的《成唯識論》亦有三種順分,菩薩於初信位之前,修順福分。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位,修順解脫分。第十迴向位的四加行位,修順抉擇分。

由以上的說明可知,進入佛法的初門修行,的確便是善惡因果的人天福業。即使在阿彌陀佛的淨土法門,雖然屬於他力救濟的易行道,也不是僅靠念佛發願就夠的,例如《觀無量壽佛經》明示要修三種福業:「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大正十二,三四一下)這三種福業,一般稱之為世福、戒福、行福。也就是以修人天福德作為發菩提心的基礎,才能保證往生彼國。

十惡 此與十善業道相反,故稱十惡業,又名十不善業道,梵語dawakuwalakarma,也是在大小乘經律論中,俯拾即是的題材。所以相對於《十善業道經》,也有一卷馬鳴菩薩集的《十不善業道經》。

所謂十不善業道,是指身三業的殺生、偷盜、邪淫,口四業的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三業的貪欲、瞋恚、愚癡。如何能斷十不善業道﹖便是修行十善業道。《正法念處經》說,如果不修十善業道而行十惡業道,便墮地獄、餓鬼、畜生(旁生)三惡趣中。造十惡業因,必感三惡趣果,以所造惡業的程度,區分三等,極重的墮地獄,中等的墮餓鬼,較輕的墮畜生。有關此等業因相、果報相,在《正法念處經》等,有相當繁複的敘述。

另於《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有云:「或有眾生,習行十不善業,得外惡報。」「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地獄報:一者身行重惡業,二者口行重惡業,三者意行重惡業。」其他七種是起了斷見,常見、無因見、無作見、無見見、邊見、不知恩報,是為十不善業。又云:「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畜生報:一者身行中惡業,二者口行中惡業,三者意行中惡業。」其他則為從貪、瞋、癡的煩惱,起諸惡業,以及毀罵眾生、惱害眾生,施不淨物,行於邪淫。又云:「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餓鬼報:一者身行輕惡業,二者口行輕惡業,三者意行輕惡業。」其他則為起於多貪、惡貪、嫉妒、邪見、愛著資生即便命終,以及(故使自身)因飢而亡、因枯渴而死(大正一,八九三上)。

此經所言造作了十惡業的上中下三品,分墮地獄、畜生、餓鬼,與《原人論》所言的「上品十惡死墮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的次序是不盡相同的。

依據舊譯六十卷本的《華嚴經》卷第二十四,亦即〈十地品〉二十二之二所云:「行十不善道,則墮地獄、畜生、餓鬼。」(大正九,五四九上)。三惡趣的輕重次第,乃與前引《業報差別經》相同。在《華嚴經》同一品同一頁上欄,又說:「此十不善道,上者地獄因緣,中者畜生因緣,下者餓鬼因緣。」新譯八十卷本《華嚴經》卷三十五,也說:「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大正十,一八五下)由此可知,《原人論》所說的三惡趣雖是根據《華嚴經》,而其次第則略有不同。

十惡業,何謂重中輕的三等?何謂上中下的三品?依據淨源的《原人論發微錄》卷中,以殺業為例,有說:造上品十惡,死墮地獄
──約境,於父母造殺業,為上品;約心,則瞋心增勝,死墮地獄。中品餓鬼──約境,於餘人造殺業,為中品;約心,則慳貪增勝,死墮餓鬼。下品畜生──約境,於蚊蚋等起殺.業,為下品;約心,則愚癡增勝,死墮畜生(《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一四,一九五下)。

其實善惡業報的因果關係,非常複雜,不是僅用如此機械式的分析,可以說得明白的。因為地獄道也有不同程度的不同類別,鬼道也有多財鬼、少財鬼及餓鬼,畜生道尚有千差萬別的等次及種類。依據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所說,行十不善業道的每一種不善業,除了能令眾生墮三惡道,亦說到「若生人中」,條條都得二種報。殺生者得短命及多病報,偷盜者得貧窮及共財不得自在報,邪淫者得妻不貞良及不得隨意眷屬報,妄語者得多被誹謗及為他所誑報,兩舌者得眷屬乖離及親族弊惡報,惡口者得常聞惡聲及言多諍訟報,綺語者得言無人受及語不明了報,貪欲者得心不知足及多欲無厭報,瞋恚者得常被他人求其長短及恆被他人惱害報,邪見者得生邪見家及心懷諂曲報(大正十,一八五下至一八六上)。

造十惡業,其實可得三類報,便是︰現生不吉利的華報,死後墮三惡道的果報,從三惡道出來之後轉生為人而有種種不隨順的餘報。《華嚴經》所說的「若生人中」,並未明言是指果報或是餘報。若以常情判斷,是依所造惡業的輕重多少,加上有的可通懺悔,有的不通懺悔,而來決定須先受三惡道果報,再受人身的餘報,或者不必先受三惡道果報,便直接轉生為人,接受果報。

十善 十善是十種善業,又名十善業道,梵文dawakuwalakarma,又名十白業道,此在大小乘聖典之中,亦處處都有論列。《集異門足論》卷三,稱此為「三妙行」,以身三善業為身妙行,口四善業為語妙行,意三善業為意妙行。

《原人論》說:「修上品十善及施戒等,生六欲天。」然而《雜阿含經》卷三十七只說:「十善業跡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亦說:「十善業道,是人天乃至有頂處受生因。」雖都說修十善是生天因,卻均未說到十善有幾品。不過《原人論發微錄》卷中有云:「上品十善,即修因也,生六欲天,即果報也……修中品十善,生人道,下品十善,生修羅。」其實這些都是凡夫修十善,所得的有漏有染的果報,因分有上中下的三品,果分有天、人、修羅的三道。是相對於造十惡墮入三惡道,修十善則生三善道。

可是,《大智度論》卷四十六說十善是總相戒,乃是一切大小乘戒的根本,所以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亦說「上品十善業道」,分為聲聞乘所修、獨覺乘所修、菩薩乘所修,「上上十善業道」,是「一切佛法,皆得成就」的佛果位事。以此可見,若照《華嚴經》的尺度,唯有三乘聖者修的十善業,得稱為上品,佛乘的為上上品,凡夫所修的十善,尚不能列入上品的層次。有關五乘同修十善業的論述,除了見於《華嚴經》卷三十五,也可參看《華嚴經
孔目章》卷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一等的資料。

施戒等 施是布施,戒是持戒,布施是福業,持戒是善業,種福修善,都是道德的行為。從人天乘的角度而言,營福積德,上善者生天,中善者為人,下善者成修羅。所以修上品十善及布施持戒等,報生六欲天。

十善業已如本章第三考釋條目所說。至於施戒,看來是兩個德目,在六波羅蜜的前一、二兩項,便是布施、持戒,乃是分別論述的。若從修行的次第而言,也是以布施比持戒容易,如果布施持戒而能與苦、空、無常、無我的知見相應,布施持戒便是解脫道或二乘佛法的基礎,否則布施持戒僅得人天福報,布施持戒若與菩薩道的大菩提心相應,便是成佛的正因。此乃由於布施行,是長養慈悲心的不二法門,持戒行,是長養出離心的必修法門,所以只要能以正知見的佛法作為指導,來修布施與持戒,布施持戒即是六度萬行的成佛方法,否則便是世俗的德行,也僅得世間的果報。

如果依據《大品般若經》卷一所說:「菩薩摩訶薩為大施主,施何等?施諸善法。何等善法?十善道、五戒、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種智,以是施與。」(大正八,二二二下)以此可知,世俗人的布施,是著重於物質的財布施,菩薩摩訶薩的布施,是以教導他人,修習十善、五戒、乃至以佛果的功德,做大布施。

二乘人修解脫道,是持戒離欲為目的;大乘菩薩修菩薩道,則以發起大菩提心利益眾生為著眼,故以修布施行作為入手處,也將十善五戒乃至一切行門,統納於布施行中。事實上也不只是大乘經典作如此說,即使在《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也說五戒即是五大施:

如來說有二大施,所謂法施、財施,我(目連)今當說法施,不說財施。(拔提)長者報言:何者是五大施?目連報言:一者不得殺生,此名為大施,長者當盡形壽而修行之;二者不盜,名為大施,長者當盡形壽修行之;不婬、不妄語、不飲酒,當盡形壽而修行之。(大正二,六四八上)

持戒不僅是為恐懼下墮三途,也不僅是為求得人天福報,乃是以慈悲心來布施眾生,使眾生免受損害,便是佛法而非世俗的道德可比了。《原人論》以布施持戒為上升六欲天的生因,乃是純就世間的人天善法而言,非以聲聞乘及菩薩乘的施戒而說,則已相當明白。所謂施戒等的「等」字,是指若修一切善法,卻不能與解脫道、菩薩道、乃至無上佛道接軌者,則一切善法的修行功德,都只能獲得六欲天的果報。

四禪八定 禪與定,原來是有區別的,《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云:「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大正二十六,八二下)又說:「比丘得四禪,心安住一處,清淨除諸煩惱,滅諸障礙。」(大正二十六,八三上)可見此乃解脫法門。

不過《原人論》是指凡夫外道修的禪定,現在且介紹凡夫所居,共有三界,即是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又分為九地,欲界名為五趣地;色界是四種禪天,即初禪離生喜樂地、二禪定生喜樂地,三禪離喜妙樂地,四禪捨念清淨地;無色界是四無色定,即空處定名為空無邊處地,識處定名為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定名為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定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地。三界之中,唯有欲界最複雜,是地獄、餓鬼、畜、人、天的五趣雜處;不知修定的眾生,便在欲界之內生死流轉,稱為六道輪迴。所謂六道,便是五趣加阿修羅,因其福報如欲天的天眾而德不具足,常與天戰鬥,每戰必敗;福多者享受天樂,福弱者在人間的山地中住,所以是介於天及鬼神之間,或同於天,或類於鬼,故講五趣,便不列阿修羅。色界及無色界眾生,唯有住於禪定中的人及天人所居。

四禪八定,實則就是四禪及四無色定的相加,並非四禪之外,尚有八個定,四無色定也即是第四禪內的層次提昇。如果依於四禪,加修四無量心,與四禪八定並稱,則名為十二門禪,皆依四禪為根本。此四禪八定的色界之四禪,由於是止觀均等,和合俱轉,故名為靜慮,即是禪那(dhyana),無色界的四空處定,因其不是止觀均行,但名為定(samadhi),將四禪與四空處定合稱,則名為四禪八定。

若在色界四禪的禪定之中,初禪無鼻、舌二識,語言滅,憂滅(有說二禪始滅語言);二禪以上無前五識,尋伺滅,依次苦、喜、樂滅。若住無色界的四無色定之中的人,住空處定,捨一切有對無對之色想,入於無邊之虛空想;住識處定,捨緣外在的虛空想,唯緣內在的心識想,入於識無邊之行相;住無所有處定,厭離其識處廣緣之苦,故滅識想,入於無所有之行相;住非想非非想處定,是既捨識無邊處有想之行相,亦捨無所有處無想之行相,捨有想名為非想,捨無想名為非非想,即名非想非非想。此四無色定,即是先在心中捨去色界定的有表色法及無表色法,再依次捨去無色界定的空想、識想、無所有想之行相,而止於非想非非想。一切外道修定到此地步,必然以為已證究竟涅槃,所以終究無法出離三界。

因此,若具佛法知見,若見緣生緣滅的緣起諸法,不論或有色或無色,或有想或無想,乃至非想非非想,莫非無常法,莫非是空的,莫非是無我的。因為到了非想非非想處定中,若不與佛法接軌,依舊住於無想定中,依舊有一個住於定中的微細難覺之我,並沒有完成「心行處滅」的功課。如果聽聞佛法,便可由四禪八定而入第九滅受想定,便成出離三界的阿羅漢了。

業為身本 業的梵語為羯磨(karma),羯磨有二義,一是身口意的行為作用,二是僧眾的會議法式。此處是指身、口、意的三種行為。

為何是「業為身本」?這是佛教對於宇宙人生獨有的看法,認為人所擁有的身心和宇宙環境,都是出於各人無始以來所造的業力所感,而得的果報,稱之為業感緣起。所以十二因緣的三世因果觀,便是由於無始無明的引發而造作了種種善惡業,所以會接受種種苦樂的果報,雖或有五欲之樂,終究是在生死的苦海之中,因此形成的惑、業、苦的連續循環,永無休止。所以人身之本源,即是業了。

業說的思想,起源於印度的《阿闥婆吠陀》,淨化成熟於佛教的部派時代諸《阿毘達磨》。但在《雜阿含》、《增一阿含》、《中阿含》等經,以及《毘奈耶》中,已有應用。

依據《大毘婆沙論》卷百二十四「業蘊第四中自業納息」所說:

如契經說:佛告摩納婆(Manavaka,譯為儒童),世間有情,皆由自業,皆是業分,皆從業生,業為所依,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處所高下勝劣。

尊者世友說曰:世間有情皆由自業者,謂自作業,還自受異熟;皆是業分者,謂如所作業,受如是異熟;皆從業生者,謂業為生因,取異熟果,生於彼彼所應生處;業為所依者,謂業為依因,受彼彼有具;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處所,高下勝劣者,謂如前說,彼彼生處,由業分判高下勝劣。
(大正二十七,六四九上)

這兩段文字的第一段,是引契經中的佛陀所說,世間的有情眾生,皆由各自所造的業因,而感受高下勝劣的果報。第二段是尊者世友(Vasumitra)菩薩,解釋佛陀的自業之說。其中有兩個專有名詞,「異熟」及「異熟果」,意思是由造業而得的果報,由於因與果的性質不同,時間不同,類型也不一定是同;相對於受苦受樂的異熟果,也將修善作惡的行為名為異熟因。又依大乘唯識學派,將第八阿賴耶識,稱為異熟識,將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名為異熟生,即是由阿賴耶識的種子異熟而生。《大毘婆沙論》中討論業的問題,從卷一百一十二至一百二十六,共計佔了一十五卷的篇幅,所以極其詳細。

造業的基本動力,只有身業(kaya-karman)、語業(vak-karman)、意業(manas-karman)。故在《雜阿含經》卷十四的三四三經云:「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不是如外道所說,苦樂是自作、他作、非自非他的無因作(大正二,九三下)。接著於三四四經,便講到身、口、意三業及三不善根,而云:

云何不善法如實知?不善身業、口業、意業,是名不善法,如是不善法如實知;云何不善根如實知?三不善根,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根,是名不善根,如是不善根如實知。云何善法如實知?善身業、口業、意業,是名善法,如是善法如實知;云何善根如實知?謂三善根,無貪、無恚、無癡,是名三善根,如是善根如實知。(大正二,九四中)

前一經說苦樂是從緣起生,後一經說善法不善法,均有善根不善根。善不善法,所依靠的是身、口、意的三業行為表現之不同而定,身、口、意三業之所以會造作善與不善的業,是出之於三善根及三不善根,那便是無貪、無恚、無癡,以及貪、恚、癡。照如此看來,三善根及三不善根,即是三業中的意業,不過意業是心理行為,善不善根是心理行為的背景。由身、口、意業的善不善,衍為十善業道及十不善業道。由於善及不善的因緣,生起種種苦與樂、有漏與無漏的果報,便是業感緣起了,也就是《原人論》的「業為身本」了。

誰人造業?誰人受報? 造業受報的思想,純出於佛教的信仰基礎及理論架構,如果不是先接受了佛教,認定了佛教的正確性,便不容易接受造業受報的因果觀念。

在中國漢文化的古典之中,業是功業、德業、事業、職業,孔子所謂的「敬德修業」,是進益道德而營修功業。君主的王業是統治天下;孟子所謂的「創業垂統」,指的即是帝王的基業。韓愈在〈師說〉中所說的傳道、授業、解惑的業,是指儒門老師,對弟子門生教授專業的知識學問,因此學生敬稱授業的指導老師為業師。這些都跟《原人論》所問「造業」的業,毫無關聯。

中國固有文化之中,雖然也有類似善惡因果的概念,例如《老子》七十三章所說的「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又如《易經》坤卦,文王所說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乃是指的天有賞善罰惡的自然律則。老子說的是個人即身的因果,文王說的是家族遺傳的因果,都不是佛教所說各人自身的三世因果。《原人論》在此處,是假定儒、道二教的人士,在接受了「業為身本」的觀念之後,便繼續追問:業由身造?或是心造?身指什麼?心指什麼?此身死後,又由誰來受報?如果今世造罪修福的身心,與後世受苦受樂的身心之間,沒有自作自受的業因業果相連,那便是張三造業,李四受報,因果錯亂,還成什麼道理呢?

《原人論》又補充說明:「故知但習此教者,雖信業緣,不達身本。」這是指出,佛教中的人士,如果但習人天乘教,雖然已信善惡業緣的因果觀念,依舊未能通達此身之本源。可知,人天教這一節的對象,除了是儒、道二教的人士,主要還是喚起許多修善積德但求人天福報的佛教徒們,必須向上修習小乘教與大乘教,乃至一乘教,方能究竟通達此身之本源。

第二節 小乘教

原文與語體對照

考釋條目

小乘教 小乘(hina-yana)這個名詞,意思是僅為個人自度的小型交通工具,是相對於發大悲願廣度一切眾生的大乘(maha-yana)而說,其實是站在大乘經論的立場,對於四種《阿含經》以及《阿毘曇》等的貶抑之稱。所謂大乘經論,乃以《般若》、《法華》、《維摩》、《華嚴》、《大般涅槃》等經,以及《大智度論》、《攝大乘論》、《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經論》等為其代表。

例如《法華經》的〈安樂行品〉,有云:「貪著小乘,三藏學者。」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四有云:爾時諸大聲聞,舍利弗、目犍連等,「在祇洹林,而悉不見如來自在、如來莊嚴」,「所以者何?無明障曀,覆淨眼故」;後來被大乘的教判家們,形容小乘聖者在華嚴會上,聽不懂一乘頓教,見不到如來莊嚴,故謂之「如聾若啞」。在《維摩經》〈弟子品〉云:「我觀小乘,智慧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別一切眾生根之利鈍」;又說:「欲行(象之)大道,莫示(兔之)小徑,無以大海內於牛跡,無以日光等彼螢火」;又於〈觀眾生品〉敘述有一天女,以天華散諸菩薩及諸大聲聞弟子,至諸菩薩便落於地,至諸大弟子便著於身,乃是由於諸菩薩眾已無分別心,諸大聲聞弟子尚有如法不如法的分別心。由此可知,小乘的解脫,猶未究竟,較諸於大乘的解脫境界,懸殊猶如天壤。

至於論典,現從《大智度論》及《瑜伽師地論》中,各錄一段極具代表性的論文,用來說明小乘的特性。

《大智度論》卷一百的末段有云:

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三藏是聲聞法,摩訶衍是大乘法。(大正二五,七五六中)

以此可見,不論大小乘法,都是佛說,只有一種一味,那便都是解脫味,不過為小乘根性自求解脫的人,說聲聞法,為大乘根性自利利他兼求一切眾生解脫的人,說摩訶衍(maha-yana)。這便是大、小乘的差別之處。

《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敘述如來以三種因緣,建立了聲聞乘。一是變化,「隨彼彼所化勢力,如來化作變化聲聞。」二是誓願,「謂有補特伽羅(Pudgala,人,眾生),於聲聞乘,已發誓願,即建立彼,以為聲聞。」三是法性,「謂有補特伽羅,本性已來,慈悲薄弱,於諸苦事,深生怖畏,由此二因,於利他事,不深愛樂,非為是事,樂處生死,彼由安住此法性故,立為聲聞。」(大正三十,七
二上)

這是說,佛陀為了適應眾生的變化、誓願、法性等三種因緣,建立了聲聞乘,說了聲聞法,其中的變化,是謂有一類眾生喜被聲聞形態的善知識所化,如來即變化出聲聞來攝化他們。所謂法性,是指有一類眾生(人),法爾如是,屬於小乘根性,他們的慈悲心薄弱,厭離生死心深切,所以只求自己出離三界,不願為了利他而處於生死之中。此乃是定性的小乘人,既然這些人不可能修學大乘的菩薩行,佛陀便為他們建立了聲聞乘。法相唯識學的立場,與此相同。天台宗、禪宗及華嚴宗,則主張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畢竟都將成佛,不同意有定性小乘之說,所以要用教判,先來區分大小深淺,再來統攝大小各乘,會歸究竟一乘。

其實,所謂小乘,雖然漢傳佛教諸宗,各有教判,皆將《四阿含》(Agama)、《阿毘曇》(Abhidharma)、《毘奈耶》(Vinaya),判為小乘三藏,若以近代佛教學者們的研究所見,也就是從佛教思想發展史的考察中得悉,佛陀時代的遺教,應該被稱為原始佛教或根本佛教,部派時代的各宗各派,才是小乘佛教。

至於華嚴宗的教判沿革,已如本章註考釋第一條目所說,不論是智儼、法藏、澄觀、宗密的五教判,先後之間,有無出入差異,都是將僅說四諦十二因緣法的諸經論,判為「愚法二乘」的小乘教,因其但明人我空,不說法我空,僅得出離三界的小果,不得究竟涅槃的佛果。

形骸之色,思慮之心 基礎佛學,將眾生(人)的構成元素,分作(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三大科,小乘的《俱舍論》以五類的七十五法,總攝一切法,大乘唯識的《百法明門論》,以五類一百法,總攝一切法。但是,歸納起來,人都不出色法與心法之二大類,有為法及無為法,也都以色、心二法為著力點。因此《俱舍論》卷三十,便把「身心相續,相似而生」,與「色心相續,爾時永滅」並用。也就是說,眾生生死流轉的過程,便是身心相續或色心相續的現象,一旦到了「般涅槃時」,「異熟因所引,與異熟果功能」,即已謝滅,「色心相續」的生死流轉,也永遠寂滅了(大正二十九,一五七下及一五九上)。

因為在五蘊之中,除了色蘊屬於色法,受想行識的四蘊,皆為心法。在十二處之中,六根的眼、耳、鼻、舌、身之五根是色法,意根含有心法;六塵的色、聲、香、味、觸之五塵是色法,法塵亦含有心法。在十八界中的前十二界,與十二入全同,後六界便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皆屬心法。因此,三大科不出色、心二法。如果廣說,不論是《俱舍論》的七十五法,或是唯識家的一百法,如果脫離色、心二法的關係,便無從說起。故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敘述一切有情眾生,於久遠無始劫來,有不可說的染淨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名色蘊,心名四蘊。」「如是展轉,一色一心,生不可說無量色心,皆如幻故。」「我人知見,色法心法,如夢所見。」(大正八,八三八下)這是說明五蘊構成了眾生的身心現象,若以般若慧,來作觀照,便是如幻如夢,色、心二法,本無實法。於是在法藏的《華嚴遊心法界記》也說:「三科雖異,唯色與心。」「色心合舉,故有十八。」三科是指蘊處界的三大科,十八是指十八界(大正四十五,六四三中)。在天台學者知禮(西元九六
~一二八年)的《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則將色、心二法配釋一念三千,而云:「又此三千法門,遍於諸法,若色若心,依之與正,眾生諸佛,剎剎塵塵,無不具足。」這也是以色、心二法,總攝一切諸法的例子(大正四六,七六上)。

有了以上的背景資料,便可容易理解《原人論》所謂的「形骸之色,思慮之心」,是什麼意思了,那便是眾生身心的生死相續,便是色、心二法的「相續無窮」。可憐凡愚之輩,沒有甚深般若的觀慧,未能照見五蘊皆空,所以妄執色、心二法構成的人身,以為是實在的自我;為了珍惜寶重這個由色、心二法暫時構成的自我,便生起貪瞋邪見的三毒,發展成為行動,便是造作身口諸業。如此地三世流轉,五道輪迴,苦樂交替,三界浮沉,生老病死,死而復生,永無了期。

成住壞空,空而復成 佛教對於人生宇宙的時空觀,有一套合乎科學的分析方法。基本的原則是《阿含經》所說「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以及「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這是生滅有無的因果法與因緣法。世間的任何事物,任何現象,有生必有滅,滅後還復生,物質現象如此,精神現象如此,宇宙萬象皆如此,總名之為緣起緣滅的無常法。

《雜阿含經》及《大涅槃經》所說的三法印,第一法印是「一切行無常」,然於《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的三法印是「一切有為法無常印,一切法無我印,涅槃寂滅印。」也就是說,一切色心諸有為法,都是緣起而生滅無常的,不僅行蘊無常,一切有為法皆是無常的,皆是生滅法故。

若加以詳細分析,一切有為的色心諸法,又可分做一期生滅的四相,以及剎那生滅的四相,那就是生、住、異、滅,稱為「四有為相」。不論是色、心二法的一期生滅相或剎那生滅相的中間,均有住、異二相的過程。色身的新陳代謝,與生老病老,心念的起伏波動,前後相續,都有一期生滅及剎那生滅的四相。乃至包羅一切有為的世間現象,無不如此。不過身體的生、老、病、死,別稱為四苦;宇宙的成、住、壞、空,別稱為四劫,唯有每一個心念的生、住、異、滅,只稱為四相,別無他名。

此處《原人論》所說的「成、住、壞、空,空而復成」,即是指的這個宇宙,在時間過程之中,生滅變化的四大階段,是周而復始,永無止境的。事實上,在諸大、小乘聖典中,有關宇宙一期生滅的過程,雖都稱為劫(kalpa),或譯為劫波,表達的方式則不盡相同,劫是極大時間的計算單位,但有長短之別。因此而有短劫長劫;而有小劫大劫;而有中間劫、成壞劫,和大劫。《彰所知論》卷上說:「劫有六種,一中劫(或名別劫)、二成劫、三住劫、四壞劫、五空劫、六大劫。」(大正三十二,二三
下)其實,成住壞空的四劫,各有二十個中劫,成住壞空便是八十個中劫,相加總名為一個大劫。這是將舊譯的小劫,新譯成了中劫。

事實上,如果依據《優婆塞戒經》卷七所說:「從十年增至八萬歲,從八萬歲減還至十年,如是增減,滿十八反,名一中劫。」《立世阿毘曇論》卷九說:「八十小劫,名一大劫。」其中的小劫,即是新譯的中劫。二十個小劫,相當於梵眾天的壽量;四十個小劫,相當於梵輔天的壽量;六十個小劫,相當於大梵天的壽量;八十個小劫,便是成、住、壞、空的四劫的一次迴復,一個週期。

至於佛教所謂「器世界」的大宇宙是如何形成的?《原人論》說是「空而復成」,是從度過空劫之後,又進入成劫。接著便用細字的頌文,來說明宇宙的緣起,先在空界起大風,成金藏雲,降大雨,成金剛界,成梵王界,乃至夜摩天,成須彌山、七金山,四大部洲、地獄,終於有了人,有了男女等。《原人論》的頌文內容,是依據《俱舍論》卷十一及卷十二的敘述所寫成。試錄部分《俱舍論》的原文如下:

謂此世間,災所壞已,二十中劫,唯有虛空。過此長時,次應復有,等住二十,成劫便至。一切有情業增上力,空中漸有微細風生,是器世間將成前相,風漸增盛,成立如前所說,風輪、水輪、金輪……。(詳細則參閱大正二十九,五七上至六三中)

不了此身,本不是我 此處的「我」,是指由色、心二法構成的身心,也即是五蘊假合而成的人身。凡夫外道,不瞭解構成色身的四大,都是空的,不瞭解構成我執的心念,是無常的;不僅五蘊合成的身心整體是無常,五蘊的每一蘊,也都是無常法。因為不瞭解,所以妄執為我。《原人論》就是要為這些凡夫外道,分析「此身本不是我」。

「我」(梵語atman)的功能非常的廣大,故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的〈三假品〉說「我」的世間名字,共有十六種,另如:「眾生、壽者、命者、生者、養育者、眾數、人、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等。」(大正八,二三
下)以此可知,《金剛般若經》所說的「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都是這個假名的我字。

從《成唯識論》卷一的敘述,計我執我的,不僅是凡夫外道,也有小乘的部派學者;例如有即蘊的我執,離蘊的我執,非即非離蘊的我執等。所謂即蘊的我執,是總執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是我,這是世間多數的凡夫所見之我。所謂離蘊的我執,是指數論、勝論等的外道,以及小乘經量部等的學者;數論及勝論學者,認為我的自體,恆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而受苦樂;無慚愧外道,主張我體雖常,其量則隨身之大小而舒卷;獸主外道,以為我體是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而作事業。小乘經量部認為在五蘊之外,有微細的實我,執為勝義補特伽羅。所謂非即非離蘊我,是小乘正量部及犢子部等,認為五蘊與我是不即不離的(參閱大正三十一,一中及下)。不過,在《成唯識論》之中,並未指出這些外道學者及小乘部派的名字。

在大乘佛教的立場,我執有二個層次,即是人我執與法我執。凡夫外道是人我執,小乘佛教雖除人我執,尚有法我執。一般凡夫執五蘊的色、心二法所成身為我;外道的學者,或執虛空為我,或執至細的極微為我;有一類小乘部派學者,或執勝義補特伽羅為極細的實我,或執非即五蘊非離五蘊的我。這都是屬於人我執的層次。大乘主張諸法皆空,不僅人我執的身心非我,法我執的諸法亦非實有。本來在《雜阿含經》已經說了三法印的「諸法無我」,已是法我空了。但在小乘人以為五蘊的有漏法是空的、是無我的,涅槃的不生不滅法,是永恆不變的,故以樂處涅槃為我。

所以,《原人論》在此敘述小乘教的段落之中,分析色心和合的人身,本不是我,因為色法是地水火風的四大,心法是受想行識的四蘊,究竟哪一種是我呢?何況四大構成的色身,又有許多的類別和部分,心法構成的四蘊,也有許多不同的心王心所,究竟哪一個才是我呢﹖我是主宰的意思,既非一個主宰,豈非一個我有許多個的主宰呢?但是離此四大、四蘊,又有什麼是我呢?可見,「我」是不可得的。這段話是對一般執著五蘊為實我的凡夫而作的開示。

為誰貪瞋?為誰殺盜施戒? 這是在分析了五蘊構成的身心,已確定本不是我之後,自設反問:既然是無我,又怎麼會有貪、瞋等的心理活動呢?怎麼還有殺生、偷盜、布施、持戒等的身體運作呢?那到底又是誰在主宰、誰在指使呢?

其實,這就點出了由於凡夫執著五蘊所成的身體為自我,認定身體就是我;為了保護自我的身體,為了滿足自我的身體,便產生了特別堅固的「有身見」,梵文稱為薩迦耶見(sat-kaya-drsti)。因此而引起貪、瞋等心念,而造惡業及善業。例如《俱舍論》卷十九云:「執我及我所,是薩迦耶見。」「此薩迦耶,即五取蘊,為遮常一想,故立此名。」「然佛但於我我所執,標此名者,令知此見,緣薩迦耶,非我我所,以我我所畢竟無故。」(大正二十九,一
○○上)佛陀將此被眾生執以為我及我所有的五取蘊,名為有身見,便是為了破除凡夫眾生對於五取蘊,產生永恆不變的自我想,故指出薩迦耶見為五種不正見的首位。

當眾生(人)知道了引起煩惱心,造作善惡業的主宰,只是來自「有身見」,由於有身見,便在生死之中,頭出頭沒,雖有苦有樂,卻是苦多樂少,終究是在生死的苦海之中浮沉。於是便警覺到必須要超脫三界的有漏善惡,才能解決終極的問題。如何超脫?必須首先認定五蘊構成的自我身,便是在接受苦報的同時,又在造作有漏有為的善惡諸業。如此這般,便是四聖諦的苦諦與集諦;五蘊身心是苦的事實,是苦的果報;以五蘊的身心,繼續造作善惡諸業,是苦的源由,是苦的起因。唯有知苦諦、斷苦集諦,才得出離生死苦海。便是《原人論》所說「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的道理。

此處的苦諦與苦集諦,其實是跨越前、今、後三世的因果關係,更明確的說,就是三世十二因緣的因果連續。可以列一簡表,說明三世十二因緣與兩重因果的苦集循環。

若依上表,來對《原人論》所說「為誰貪瞋?為誰殺盜施戒?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的這三句話,再作一次分析,便可瞭解,十二因緣的無明、行、識、受、愛,是引起貪、瞋的主力;名色、六入、觸、取,是今世造作有漏善惡諸業的工具和行為;有是有了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的業力;生、老死,是營造貪、瞋、殺、盜、施、戒的生命過程。若將十二因緣連接起來,便是生死流轉,永無盡期。如果已經洞明這樣的道理,便會努力來做修習道諦、斷除集諦、實證滅諦、滅盡苦諦的功課,便是生死的還滅,不受後有了。生死流轉是因無明而有行、有識、有名色,乃至有老死;生死還滅是因無明滅而行滅、識滅、名色滅,乃至老死滅。也就是因為有無明,便有生老死,若已滅無明,亦滅生老死。這正好就是《阿含經》所說「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的緣起定律。但這尚未到達《心經》所說「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的層次。因為小乘人只見人無我,尚未見到法無我。

但修無我觀智 觀是修行的一種方法,梵語毘婆舍那vipawyana,即是用觀慧抉擇照見諸法的性相,原則上通用於大小乘,中道實相觀等是大乘觀法,五停心觀、四念處觀等是通於大、小乘的基本觀法。《原人論》於此處所說的「無我觀智」,是小乘人用的四念處觀之第四觀。所謂四念處,便是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四念處在七科三十七道品之中,是第一科的道品次第。因在前面已經剖析瞭解五蘊身心是無常無我的,尚是屬於知見的層次,尚未到達修習的層次,現在再說由解起修,修無我觀智,遮斷貪等煩惱,止息有漏善惡諸業,然後才能實證「我空真如」。

「觀智」一詞,見於《大乘起信論》所說︰「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麁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中)亦見於天台智顗(西元五三八~五九七年)的《摩訶止觀》卷三上,說:「觀亦三義,貫穿義、觀達義、對不觀觀義」。貫穿是以智慧的利用,來穿滅煩惱;觀達是「觀智通達,契會真如」;對不觀觀是第一義空,非智非愚,是為對不觀而明觀(大正四六,二一下)。《原人論》是否引用了這段文字的內容,不太清楚,文義則頗一致,一則以無我觀智而證我空真如,一則以觀智通達,契會真如,都應是小乘的但空,不是大乘的第一義空。

證得我空真如 真如,梵語tathata,是如如、如實、如常的意思。在早期的佛教聖典中,所說的真如,是指的緣起法,到了大乘經論中,真如的義涵,有不少的變化,《成唯識論》的真如,意味是圓成實性,是不能隨緣的;《起信論》的真如,則是諸佛及眾生所同具的實性,是可隨緣不變的。

依據《雜阿含經》卷十二的二九九經所說:「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大正二,八五中)這已表明,如來自覺自證的成佛之法,便是法界常住的緣起法,這個緣起法則,不是如來所創造,也不是其他任何人和神所能創造,乃是本來如此的真理。又於《雜阿含經》卷二十一的五六三經有云:「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三種離熾然、清淨超脫道,以一乘道,淨眾生,離憂悲,越苦惱,得真如法。」是哪三種呢?是具足淨戒,宿業漸吐,得現法離熾然(大正二,一四七下)。可見在《阿含經》中,已將真如一詞,代表著如如或如實的緣起法;如何證得?便是以修行三種離煩惱熾然、清淨超脫之道,便是持淨戒、消宿業、現法離煩惱。在《異部宗輪論》介紹的化地部及大眾部,所舉的九種無為法中,分別列有緣起真如及緣起支性的名目(大正四十九,一五下及一七上)。可知小乘部派所謂的真如,即是超脫有漏善惡諸業的無為法,也即是從緣起法而實證諸法無我,名為我空真如。

到了大乘佛教,真如的義涵,就由《阿含經》所說的「法界常住」,轉成為《佛地經》所說的「一切法真如,二障清淨相」(大正十六,七二三中)。《佛地經論》卷七對此的解釋是:「一切法空無我性,所顯真如」,是永離煩惱及所知二障的本性清淨;此所謂一切法,是涵蓋世間及出世間的有漏法和無漏法,所有一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諸法,都是「不一不異,體唯一味」的,「隨相分多,或說二種,謂生空無我、法空無我。真如實非空無我性。」(大正二十六,三二二下至三二三上)原本的真如,是緣起法,是無為法,證得三法印的「諸法無我」,便證我空真如;大乘經論,則以真如是永離二障的諸法,是與一切有漏及無漏諸法不一不異的理體法性,這跟緣起即是我空的無漏真如,是有出入的。因此要在生空無我之上,增加法空無我的另一個層次,方算是大乘佛教。《原人論》則於介紹小乘教的這一節中,僅說我空真如。

得阿羅漢果,灰身滅智 阿羅漢是梵語(arhat),含有三義︰殺賊、應供、無生,是聲聞第四果位,也是如來的十號之一,所以有小乘阿羅漢、亦有大乘阿羅漢。因此《成唯識論》卷三云:「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皆以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大正三十一,一三上)唯識學派所說的煩惱障是由我執生起,所知障是由法執生起,劣應身佛、辟支佛、阿羅漢,同斷人我執,同證生空無我,同出分段生死,所以三乘的無學果位,皆已永斷煩惱之賊。法我執要待大乘菩薩十地中修勝空觀,方得斷盡二障的微細種子,證得法空無我。

由於阿羅漢的意思,亦即無生,若準天台學派所說,已經全部斷盡三界的見思二惑,此身活著時,煩惱之因已斷,煩惱之報尚存,名為有餘涅槃;若於此身死後,肉體火化成灰,能證的心智,從此滅絕,不再用其智慧,名為無餘涅槃,故稱為灰身滅智。例如世親菩薩(Vasubandhu)造的《金剛仙論》卷九有云:「小乘之人,以自身所證,灰身涅槃,畢竟滅故。」又云:「小乘人斷三界煩惱,盡分段生死,灰身滅智,入無餘涅槃,善惡因果,一切俱捨。」因而被指為「小乘斷滅之見」(大正二十五,八六四中及下)。灰身滅智的涅槃,是相對於大乘的究竟涅槃而言,大乘如《心經》所言:「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既不貪著生死,亦不畏怖生死,才是真實的自在解脫。此處《原人論》所指的「得阿羅漢果,灰身滅智」,便是小乘的無餘涅槃,也即是天台學派的但空,或稱為偏真。

根身、器界 此指在小乘教中的阿羅漢,已知已證,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煩惱,即是作為我人根身及器界之本源的道理。所以斷盡煩惱,不再造作有漏的善惡諸業,不再接受苦樂的世間果報,出離三界正報的五蘊根身及其依報的器界環境,進入無餘涅槃。

根身、器界,是唯識學派的用語。根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身是人的活體,即是五蘊假合而成的人身。其實在六根之中已有身根,但其所指者是四肢及胴體,不含眼、耳、鼻、舌、意的五根,宜為六根相加的人身,名為根身。至於器界,是根身所受用的世間環境,又名為器世間,包括山河、大地、草木、城宅等器物,讓生存於其間的眾生,各依自身所造的善惡業因,而以各自的根身,來受樂受苦。因此,根身是眾生的主體,稱為正報,器界是眾生所賴於生存活動的客體環境,稱為依報。從小乘人的立場所知所見,人的根身及其所處的器界,便是現實人生的整體事實,至於從過去世到現在世,從現在世到未來世之間,似乎就不知道是以什麼為其本源了。雖有一個業力的觀念,是三世因果的連繫線,但此業力又怎麼會持續下來的呢?小乘佛教尚未解決這個問題。

自體須無間斷 《原人論》探討論究的主題,是人之本源,究為何物?小乘佛教雖已交代說明,人的正依二報,或人的根身、器界之本源,是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的煩惱。但是對於三世因果關係的連續,必須有一個不會間斷的主體,世俗稱為靈魂,佛教不會認同靈魂之說,那到底又是什麼呢?即使以現身的活人而言,也需要說明有一個無間斷的自體才行,否則,眼、耳、鼻、舌、身的前五識,須以五根及五(塵)境為緣,才有作用,第六意識若在熟睡、悶絕、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的情況及其境域中,是不起作用的;到了無色界天,已無地水火風的四大所成之身。以此可知,未出三界之前的眾生(人),也可有不依色、心二法而尚存在的事實,那又是以什麼作為無間斷的自體而活著的呢?

這是《原人論》在這一節的收尾處,埋下的一個伏筆,目的是告知小乘教層次的學者們,必須聽聽,下一節大乘法相教的教義,對於「原人」是怎麼說的。

 

第三節 大乘法相教

原文與語體對照
考釋條目

大乘法相教 法相教是圭峰宗密所立五教判的專用名詞,已如本章考釋第一項條目中介紹,這不是智儼及法藏的五教判所用名詞,當然也不是唯識學派自己所用的名詞。

原本的法相一詞,有多重義涵,亦非大乘佛教的專用名詞,例如《俱舍論》的七十五法,《百法明門論》的一百法,法相是指每一法的特質;小乘的人無我,大乘的法無我,亦是法相,是指觀念的差別相;《維摩經》的「善解法相,知眾生根」;「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大正十四,五三七上及下)。其中的法相,是指一切法的本性,是真理的特質;《法華經》卷一的「如是諸世尊,種種緣譬喻,無數方便力,演說諸法相」(大正九,八下),此一法相,是指唯一佛乘的深妙義理。《原人論》此處所謂的法相教,乃是指的玄奘(西元六
二~六六四年)及窺基(西元六三二~六八二年)所傳的唯識思想,也就是中國佛教的大乘八宗之一,通稱為法相宗、唯識宗、慈恩宗,也有合稱為法相唯識宗、瑜伽唯識派的。在《大正新脩大藏經》中,法相唯識學派的諸部論書,均被編列於「瑜伽部」,所以在印度稱為瑜伽行派(Yogacara),乃與中觀學派(Madhyamika),成為大乘佛教在第五及第六世紀之際,雙峰並峙的兩大主流學派。

中國的法相宗,所依據的經論,通稱有《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經》、《大乘阿毘達磨經》、《入楞伽經》、《厚嚴經》;《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唯識二十論》、《辯中邊論》、《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合稱為六經十一論。其中特別被重視的是《解深密經》(Sajdhinimocana-sutra)及玄奘集譯的《成唯識論》。為何被稱為法相宗的?乃是根據《解深密經》卷二〈一切法相品第四〉,載有世尊所言:「吾當為汝德本菩薩,說諸法相,謂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實相。」以此可知,法相宗的法相一詞,並非指的是七十五法或一百法的名相,乃是指的假名安立法、緣起緣滅法、真如實相法的三個層次(大正十六,六九三上)。以這三個層次的「諸法相」,便可統攝世出世間、有為無為、小乘大乘的一切法,因此便將探討修學這一切法的學派,名為法相宗了。

《原人論》所介紹的大乘法相教,並沒有涉及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的論點,而只是為要補救小乘教僅知有六識,不知有第七、第八識的缺失。因為法相唯識學派所謂的唯識,重心是在第八阿賴耶識(alaya-vijbana)的功用,這是根本識,這是眾生持續流轉於三世五趣的主體,故在玄奘的《八識規矩頌》之中,以這樣的兩句話,形容第八阿賴耶識:「受熏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因為阿賴耶識,意為藏識,有能藏、所藏、執藏的三義,藏的是種子,是現行諸法的種子,由於第六識依第七識,配合眼、耳、鼻、舌、身的五識,成五俱意識而造種種有漏善惡諸業,由前七識熏習第八阿賴耶識,使得第八阿賴耶識受熏而成為種子,持此種子識直到此身死去,等待緣熟而現行,成為轉生投胎的主體,受胎出生之時,其正報便成為根身,其依報便是器界。可知根身及器界,是由種子的現行而來,種子是受前七識熏習而成,藏於阿賴耶識。其實,不論是種子還是現行,都是阿賴耶識的功用。此識在此身死亡之時,是八個識中,最後脫離肉體的,轉生受胎之時,又是最先進入胎質的,它是由生到死、由死到生之間,持續地做著去後來先的主人公。這是小乘佛教的學者們所不知道的,所以小乘教尚不知此身的本源是什麼。

八種識 包括道教及儒教的中國哲學,所謂先秦諸子,雖有論及心與性的問題,卻沒有心與識的觀念,乃至東西方的各派宗教各派哲學,或有討論心及意識的問題,也不曾深入心的層次,到達七識八識的程度。其原因是各家宗教各派哲學,都是就著現實的心理活動及意識的現象,而作的分析和論述,未能以禪定的經驗配合邏輯的思辨,再透過三世的因緣果報觀,來認知心、意、識的不同層次及不同功能。因此,唯有大乘佛教,才會分別討論心性及心識的大問題。

例如《老子》四十九章所說:「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此所謂「無常心」,是說聖人(國君)居天下,不循其私人的固執心,而是民之所好者好之,民之所惡者惡之。又於第三章云:「不見可欲,使心不亂。」第十二章云:「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這都是講的混亂心和衝動心。孔子在《大學》八條目中所說的「誠意」及「正心」,是屬於心靈的修養工夫。《孟子》在〈公孫丑上〉所說的「我四十不動心」與孔子在《論語
為政》中所說:「四十而不惑」,是相同的心靈修養,是自信心的建立,已不再猶豫。這跟佛教所說的心識,是有差距的。

佛教的心、識二字,可以連用,因為心即是識,例如《俱舍論》及《瑜伽師地論》將六個識及八個識,名之為心,由此而產生的各種心理活動現象,被稱為心所,六個識或八個識,便被稱為心王。因此「唯識」與「唯心」,往往會連起來用。例如世親的《唯識二十論》開頭便說:「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大正三十一,七四中)契經,可能是指的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所說:

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所以者何?隨事生欲心,是心即是識;事是行,行誑心故,名無明;識所依處,名名色;名色增長,名六入;(根境識)三事和合,有觸;觸共生,名受;貪著所受,名為愛;愛不捨,名為取;彼和合故,名為有;有所起,名為生;生變,名為老;老壞,名為死。(大正九,五五八下)

這是說,眾生生死於三界之中的三世十二因緣,唯是一心所作,因為十二因緣,都是依心而有的。是依什麼心呢﹖是欲心,生起欲心,便成識種,妄心虛誑,故名無明,然後一個接一個成為十二因緣的三世流轉。

不過,若從虛妄唯識學的觀點說,心王心所的心,都是虛妄心。若從真常唯心論的觀點說,心有真妄兩個層面,虛妄心是有生有滅的七轉識及第八識,清淨心是「法界唯是一心」的真如,此如《大乘起信論》所說:「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上)可知對於心識的認知,佛教的各學派之間,也是有差異的,因此而有了各個學派的教判標準。唯識學派在印度,曾是顯學,傳到中國時,天台宗已經成立,故未及批判唯識學派;華嚴宗的法藏則站在真常唯心論的立場,判法相唯識學是大乘的始教,宗密判法相教是大乘權教,僅比小乘教略勝一籌。

有關於識,梵語毘若南(vijbana),在原始的《阿含經》中有兩種意思:一種是十二因緣的第三目為「識」,這是第六意識,也即是分別識,這是眾生生死流轉及生死還滅之中一個環扣,後來演變成為大眾部主張的根本識,例如後魏佛陀扇多譯《攝大乘論》卷上說:「說此阿犁耶識,大僧祇《增一阿含經》中,亦說彼為根本,如樹依根住故。」又說:「彼是種子」,「阿犁耶事,根本識事」(大正三十一,九八上)。另一種是如前所說的心王,亦名為「識」,例如《中阿含經》卷七的《大拘絺羅經》,是以六識為識云:「謂有六識,眼、耳、鼻、舌、身、意識。」(大正一,四六四上)到了《解深密經》及《瑜伽師地論》等,更在六識之上,加添了七識八識,那是將大眾部的根本識,演化為阿賴耶識,又將阿賴耶識與六識結合,必須有一個內外或根葉之間,作為前六識與阿賴耶識共同所依的連結識,便有了第七末那識,阿賴耶識即成為第八識。這是唯識學的發展路線。

其實,前六識是由六根六塵的和合而產生的了別作用。前五識是第六意識與眼、耳、鼻、舌、身,各別產生作用時的稱謂,名為五俱意識;前五識產生作用時,必須對外依靠五根的細相,即是淨色根,也必須對內依靠第六意識,前五識絕不可能獨立行事,所以前五識依第六意識。可是第六意識動身發語、造業受報,都未能夠說明業種藏於何處,又是誰在牢牢地把此業種執以為我?因此有了第八阿賴耶識,以及把阿賴耶識的見分執為實我的第七意識。因此,前六識是了別境識,第七識是執持識,第八識是藏識(有關八識的概論,可以參閱拙著《探索識界——八識規矩頌講記》)。

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在印度及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的發展,可謂淵遠而流長。阿賴耶的音譯,另有阿梨耶、阿羅耶、阿黎耶、阿剌耶、阿陀那等,略稱賴耶或黎耶,義譯有無沒識、藏識、果報識、本識、宅識,主要是指第八識,也有說它既是第八識,亦是第九識的。

阿賴耶一詞,亦見於印度的《摩得羅衍那奧義書》(Maitrayana-upanisad)第六章,時代與釋尊相銜接,佛教是否受其影響,不得而知。唯在原始聖典中,已有此名詞,例如玄奘譯的《攝大乘論本》卷上有云:「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壹阿笈摩》(Agama,阿含)說,世間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大正三十一,一三四上)雖於現存漢譯的《增一阿含經》未見此文,相信《攝大乘論本》的著者無著菩薩(Asavga),一定見到了此段經文。因在《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三,也有類似的經文:

爾時世尊,作如是念,我所證法,此法甚深,難見難知,如微塵等,不可覺察,無思量處,不思議道。我無有師,無巧智匠,可能教我,證於此法。但眾生輩,著阿羅耶、樂阿羅耶、住阿羅耶、樂著處,心多貪故,此處難見。(大正三,八
五下)

由此兩種資料對照來看,是相當一致的,都說世間眾生,因為愛樂欣紡、執著阿賴耶而住於生死,佛說正法,就是為了令諸眾生斷滅這個阿賴耶,便能證悟如來所證的甚深難知難見之法。關於此點,在《雜阿含經》卷十三,雖未說阿賴耶,卻也廣說「眼、色,緣生眼識」等而成十八界的「可愛樂、可意、可念,長養於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歡喜集故,則苦滅。」(大正二,八八上、八九上)

阿賴耶究竟是指的什麼?真諦三藏譯為無沒識,玄奘三藏譯為藏識。小乘諸學者以愛著境界或以五取蘊為愛著處,名為阿賴耶。到了大乘的無著菩薩,依據《解深密經》等,便說有情的總報果體,名為第八根本識,即是阿賴耶識,這是阿賴耶思想的一大進展。

無著的《攝大乘論本》卷上,將阿賴耶識,分為自相、因相、果相。到了玄奘集譯的《成唯識論》卷二說,識所變相,略有三類,初能變是異熟識,即是第八阿賴耶識;第二能變是思量識,即是第七意識;第三能變是了境識,即是前六識。並且也說初能變的阿賴耶識有三種相:攝持因果為自相;執持諸法種子令之不失為因相;能引諸趣善不善業異熟果故為果相(大正三十一,七下)。有說阿賴耶識有三種名:此識能攝藏染法種子,故名能藏;此識為被雜染法所熏所依,故名所藏;此識無始以來有情執為自內我故,名為我愛執藏。依玄奘所傳的唯識學派所說的阿賴耶識,無始以來,恆如暴流之現起,未嘗間歇,行相極其微細難知,故《解深密經》卷一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大正十六,六九二下)它既是有情總報的果體,同時又是所熏之體,並受善惡等業之熏;它以種子、根身、器界為所緣境。

但是,《楞伽經》、《起信論》以及真諦所傳的第八阿梨耶識及阿賴耶識,又有不同的義涵。圓測的《解深密經疏》卷三,舉真諦之說,第八阿梨耶識,自有三種:解性梨耶,是成佛之義;果報梨耶,緣十八界;染污梨耶,緣真如境(《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三十四冊,頁七二
上)。又有真諦譯的《決定藏論》卷上說:斷阿羅耶識,即轉凡夫性,捨凡夫法,此識滅故,一切煩惱亦滅,對治阿羅耶識故,證阿摩羅識;阿羅耶識是有漏、是無常,阿摩羅識是無漏、是常,得真如境道故(大正三十,一中)。這不像玄奘所傳的阿賴耶識,成佛時已轉成大圓鏡智,不復名識。真諦傳的第八識,可有有漏及無漏的兩種名稱。故在地論宗的南道派,主張以第八識為佛性,自性清淨故,此識亦名性淨涅槃。到了《大乘起信論》,便將阿梨耶識,視為真妄和合識了:

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中)

唯識學派的阿賴耶識,是從凡夫的造業受報而說的雜染虛妄識,這也是從《阿含經》以來,代表著凡夫對五取蘊、十二處、十八界的愛著,演變而成有情眾生的總報果體,名為第八根本識,而有唯識學派的能藏、所藏、我愛執藏之說;真諦所傳的阿梨耶識,則有解性、果報、染污的三種性質,以及有漏無漏、是無常是常的染淨兩種面相、兩個名字。

《大乘起信論》,是將阿梨耶識,置於真實與虛妄和合的交集點上。《起信論》的理論架構是一心二門:一心是真常心,二門是真如門及生滅門。阿梨耶識是依如來藏而有生滅心,但是阿梨耶乃為生滅與不生不滅的染淨和合識,它雖不是真如,卻亦與不生不滅的真如如來藏,非一非異;對於不生不滅的真常心自體而言,名為真如,對於有生滅及不生滅和合而成的阿梨耶識而言,名為如來藏。其實,不論是真如、是如來藏、是阿梨耶識,法相雖異而實體皆不離一心,皆從一心出,還歸於一心。因為阿梨耶識,能攝一切染法淨法,能生一切染法淨法,所以此識又有覺與不覺的二種功能。覺的功能便是法界一心的平等法身;不覺的功能,又分為本覺及始覺的兩個層面,若以始覺、覺本覺,阿梨耶識便隨淨緣而歸於真如的一心,若住於不覺,便隨染緣而與三細六麁的無明結合。以此可知,《起信論》和唯識學的第八識,名稱雖同,義涵有別。

《原人論》在本節「大乘法相教」中,介紹的是唯識學派,其目的已如前述,是以唯識學派的阿賴耶識,具有種子識的內涵,來補救小乘教僅知以根身、器界為我執之本源,卻不知另有種子識才是我執之本源的缺失。但是,唯識學派的阿賴耶識,既是虛妄,若認為此識是我身的終極本源,也不是究竟的道理。因此,《原人論》的立場,很自然地要用《中觀論》的觀點,來破斥唯識,又用《起信論》的觀點,來指出︰因依妄念而有諸法差別相,若離妄念便無一切境界之相,而歸於一心法界。唯此一心,才是終極的本源。

轉生七識 這是說,唯識學派以阿賴耶識為根本識,由此根本識,頓變而為根身、器界、種子,由此阿賴耶識變出的根身、器界、種子,產生種種現象及功能,所以同時也轉變而為七個識;對內執著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以為是常是一的實我實法,便名為第七意識;對外則由於六根的身心與六塵的器界環境互動,便產生了前六識。

至於什麼是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這是對於阿賴耶識的相分而說的。相分是本識阿賴耶的現行及種子,存於本識內部的是種子,現行於本識之外部的是根身及器界;也可以說,根身、器界、種子,都是阿賴耶識的相分。本識阿賴耶的見分,即是被第七識執以為我的帶質境相分,因為第七識不緣根身、器界、種子,故僅緣本識的見分。其實一心的自體,只有一分,所以安慧論師僅立一分,而以為見分及相分之別,乃是情有而實無。難陀論師則以為,有了依他之實體境相分,才能生起能緣見分的心,所以建立相分及見分。陳那論師主張再加自證分,成為三分說。護法論師另加證自證分,成為四分說。其實,第八本識的見分,本性非染,但第七識緣它時,生起了自心所變的似常一相,便執為實我,所以是原來並不存在的妄執;相分則是本識所變的根身、器界、種子,也是生滅無常的虛妄相,既然沒有不變的實體,到底又是如何變的呢?因此,《原人論》要指出:「皆(阿賴耶)能變現,(阿賴耶)自分所緣,都無實法,如何變耶?」

我法分別,熏習力故 這兩句話,是引用《成唯識論》卷一的文句(大正三十一,一中),原係為了解釋《唯識三十論頌》的開頭六句頌文。因為有世間外道及小乘教的學者們,執有實我實法,世親菩薩先假設外人問難:「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再以頌文回答:「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大正三十一,六上)《成唯識論》便提出解釋說,我及法,都是假立之名,並非實有,我是主宰義,法是軌持義,都是由種種相所轉變和轉起的。對凡夫說,以情及命等為我,以實、德、業為法;對小乘聖者說,以預流(聲聞初果)、一來(聲聞二果)等為我,以蘊、處、界等為法。佛說我法,乃是隨緣設施,假立種種我相及法相,其實都是依識轉變和轉起的。識有八個,分為三類,稱為三能變:第八阿賴耶識是異熟識,是初能變識;第七意識是思量識,是第二能變識;前六識,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因為六識各有自分境界,亦各有了別境界,故名為了別境識,是第三能變。由於前五識必須與第六意識俱時起,所以第三能變的主角,即是第六意識。所謂唯識能變,是說此三類識,有能變現三界有漏諸法之意。

《成唯識論》卷一又說:「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大正三十一,一中)這段論文的意思是說,三能變的八個識,產生作用時,變現出來的種種相,似乎就是真的我相及法相,這些我相及法相的虛妄執著,雖在心識之內,卻由於分別、思量、計度,又像是有外境出現了。一切愚癡的有情眾生,打從無始以來,就據此而妄執為實我實法了。這就是《原人論》所引「我法分別」的內容。

「分別」一詞的梵語是vikalpa,意譯為思惟、量度、計度。唯識學中的八個識,主要是以第六意識的分別作用最大,故亦名為分別識。八個識中,前五識是極單純地唯對五塵境,第七識也是單純地執持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為實我,第八阿賴耶識是異熟識、是藏識,不會緣外境起分別。唯有第六意識,正如《八識規矩頌》所形容的那樣,是「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有情眾生在三界中上下浮沉,頭出頭沒,都是由於第六意識,發動了身業及語業,或行善修福,或行不善造罪,而來感受或樂或苦的果報。引業決定引向諸趣中的某一趣,滿業則使得生在某一趣中的眾生,亦有苦多苦少、樂多樂少、福多福少的差異。可見,第六分別識,在唯識變現中的角色,是極其重要的。不過,依據太虛大師(西元一八八九~一九四七年)的《唯識三十頌講錄》說,所謂異熟識、思量識、了別境識,乃是就其各識功能之勝而作的區分,其實,並不是第八識絕對沒有思量及了別的功能,第七識絕對沒有異熟及了別境的功能,前六識絕對沒有異熟及思量的功能(善導寺精裝本《太虛全書》第八冊頁六五八及六五九)。窺基的《成唯識論述記》卷一說:「若護法、難陀等解,由元始來,第六七識,橫計我法,種種分別,熏習力故。若安慧解,七識相應諸心心所,皆名分別,能熏習故。」(《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七七,
○○二八下)可知分別是七識皆有份的。

《原人論》所引「熏習力故」,又是什麼意思呢?「熏習」一詞的梵語是v
āsanā,除了唯識學派必須要用到這個名詞之外,就是如來藏系的大乘經論,例如《楞伽經》、《勝鬘經》、《大乘起信論》等,也都有熏習之說。甚至在小乘的經部學者,亦有色法與心法,是互為能熏與所熏之說。此處當以唯識學派的論點來作介紹。

陳真諦三藏譯《攝大乘論》卷上〈相品第二〉,講到種子與阿賴耶識是很難分別其同異的,因為「此識因種種不淨品法,無始習氣,方乃得生。」「譬如於麻,以華熏習,麻與花同時生滅,彼數數生,為麻香生因。」也就是說,阿賴耶識,是因有無始習氣的種種不淨品法熏習而生,猶如以香花熏麻,一次一次熏習,結果成了麻香。本來能熏與所熏是別體異物,結果由於同時彼生彼滅,和合為一,那就是阿賴耶識的熏習之義了(大正三十一,一一五上)。

《成唯識論》卷二,講到「熏習力故」,也引用了以華熏麻的譬喻。該論先引《瑜伽師地論》所說,有情眾生的有漏及無漏種子之體,「無始時來,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熏發。」也就是說,不論有漏或無漏的種子,每一個有情眾生,自無始以來,本性中已經具備,但也要經過新的或染或淨的力量,予於熏習,才能發生現行的果報。由於有些眾生,本性中不具備大小三乘的三種菩提種子,所以有定性二乘及無性闡提,縱然遇到熏習,也不能成佛。如果已有種子,遇到熏習,有漏無漏都有果報。故接著說:「習氣必由熏習而有,如麻香氣,花熏故生。」「故有漏種,必藉熏生,無漏種生,亦由熏習。」(大正三十一,八中)這是說明,習氣種子,必由熏習而有,必因熏習而生,染法熏習有漏種子,淨法熏習無漏種子。熏習之義,並非局限於有漏的善惡種子,亦熏習無漏的菩提種子,這才是唯識學的目的。由明唯識境而起唯識行,而證唯識果,以境行果的理解與實踐、而實證,便是唯識學的全程。《原人論》於此處所引的,似乎僅及於染法熏習的部分。是指的有漏種子熏現行,而成根身器界,根身器界的現行,再熏有漏的種子,便是我法分別的源頭。

諸識生時,變似我法 這兩句話,也是錄自《成唯識論》上兩句的連文,接下來尚有未被《原人論》所錄的連文:「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大正三十一,一中)有關這段論文的意思,已在前一條考釋中說明。

然在窺基的《成唯識論述記》卷一,介紹了難陀、安慧、護法等師對於《成唯識論》這幾句的解釋,在三師之間,彼此略同亦略不同。

難陀說:「於識所變,依他相分,諸聖者等,愍諸凡類,不知自識,方便假說我法二言。」「凡夫依此依他相分,執為我法,故說識,變似我法。」這是說,三能變識,變現諸法,本皆是諸識依他起的相分,聖者們憐愍凡夫眾生,不知那是自識,故以方便假說我法,凡夫便依此依他因緣起的自識相分,執著以為是我是法,所以要說:識,變似我法。

安慧解云:「第六七識,起執於我;除第七識,餘之七識,起執於法,不許(第七)末那有法執。」「八識生時,變似我法。」「變似我法者,即自證分上有似我法之相,體變為相,但依他性。」這是說,第六、第七之二識,起我執,前六識及第八識,起法執,八識產生功能時,變現相似的我及相似的法,因為相似的我法,即是自證分上有了相似我法之相,是由識體所變的相分(根身、器界、種子),這只是屬於依他起性的暫有實無,故名變似我法。從識所領境的真妄差別而言,設有三性:遍計執性是純非事實;依他起性是似有而實無;圓成實性是性有而相無。

護法等云:「第六七識,妄熏習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這是說,第六第七兩識,是虛妄熏習,受熏八識,生起之時,即是變現的相似之我及相似之法(以上三師所言者,見於《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七七,
○○二九上及下)。

被世間凡夫及小乘教執以為實我實法的,從唯識學派的立場來看,原來只是在八識生時,變現的相似我法,因為那是依他起的緣生法,不是常、也不是一的實我實法。《原人論》要引用這四句《成唯識論》的論文,目的便是要說明,凡夫及小乘學者的迷執及偏執。

第六七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為實我實法 這是依據《成唯識論》卷一及卷二所說,能夠執著第八識相分的根身器界五取蘊為我的,唯有第六識,能夠執持第八識見分為我的唯有第七識。同時,能夠緣第八識起自心相而執為實法的,是第七識,能夠接受外緣邪教邪師的邪分別說,而於蘊、處、界相,起自分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的,是第六識。

《成唯識論》將我法二執,均列有俱生及分別的兩類,俱生的我執與法執,是出於無始時來,虛妄熏習的內因之力,恆久與身俱有,不必有外在邪師的邪知邪見影響,乃是任運轉動的。分別的我執與法執,則由現在的外緣之力,受到外在邪師的邪知邪見影響之後,才起作用。

俱生我執與俱生法執,又有二種:一是常相續的,這是第七識,緣第八識起的自心相,執為實我實法;二是有間斷的,這是第六識緣所變的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的自心相,執為實我實法。分別我執與分別法執,唯第六識有,第七識不對緣故無;亦有二種:一是外緣邪師的邪知邪見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實法;二是外緣邪師的邪知邪見所說我相,及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實法。

俱生我執,微細難斷,凡夫位難斷,見道位亦不斷,要到後修道位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俱生法執,細故難斷,要到後十地中的法身大士,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分別我執,粗故易斷,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的生空真如,悟見我執,皆緣無常的五取蘊相,而妄執為實我,然而五取蘊相,不過是從緣所生的,是如幻的有,不是實有,故能除滅分別我執。分別法執,亦為粗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的法空真如,悟見法執,皆緣自心所現的似法,而妄執為實法,然而似法之相,不過是從緣所生的,是如幻的有,不是實有,故能除滅分別法執(以上均見於《成唯識論》卷一及卷二)。

文中所說的見道、修道、初地、十地,是什麼層次呢?這是唯識學所講,「境、行、果」三大綱的第三綱,就是果位。唯識境是講︰從生滅到真如、世出世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的種種境界。唯識行是講︰實踐唯識觀的修持法門。唯識的果位是講︰從修持過程中,所證的道品次第。見道修道等,均為果位。《成唯識論》卷九,列有唯識五位云︰「何謂悟入唯識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抉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大正三十一,四八中)在初無數劫中,善備福德智慧資糧,名為修順解脫分。資糧位滿,進入四加行位,為入見道位而做準備,便是歷經煖、頂、忍、世第一法,總名順抉擇分,順趣於真實抉擇分故。見道位即是第三通達位,是初地菩薩,體會一分真如,智照於理,得見中道第一義諦,親證法性身,修第一種勝行,除一重障。修道位即是第四修習位,是從二地至十地的法身大士,也即是從二地至十地中,更勇猛修行九種勝行,斷九重障,全證十真如故。再往上便是第五究竟位(詳見於《成唯識論》卷九及卷十)。

《原人論》於此處所說的「無明覆故」,應該不是唯識學的觀點,而是從《大乘起信論》所立三細六麁的論點來講的。因為唯識學派講宇宙人生的本源與現象,是以種子和現行的互熏關係,來說明染與淨、生死與超越的關鍵。《起信論》則以一心分二門的關連性,來說明本覺與不覺的不一不異,即是說明宇宙人生的本源與現象。故云:「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若不借用相對差別的妄想之心,便無法說明真如本覺的自相。《起信論》所說的不覺,有根本不覺與枝末不覺,根本不覺乃是迷真的無明,枝末不覺乃是執妄的無明,而此二者,非有別體,乃於一念同時具足,不是可分前後的,只是述說之時有前有後而已。也可以說,無明即是不覺,不覺不離本覺。無明與本覺,不一不異,因為不覺即是無明,不論是根本不覺或枝末不覺,也與無明不一不異。所以,從開發宇宙萬有的過程順序而言,雖有三細六麁的層次,枝末無明與根本無明,僅是程度的不同,並無本質的不同。

《起信論》是以十二因緣的無明,作為縱貫三世因果的宇宙人生論,雖然無明是三細六麁之中的第一個項目,但其名為「無明業相」,六麁的第五第六,也都有一個業字,因為無明與業是同時俱在的,無明與業也是貫串三細六麁每一個項目的,在十二因緣中,無明是首尾相連的核心,在四聖諦中,無明也是苦、集二諦的核心。因此《原人論》要說「第六七識,無明覆故」。雖然八個識,全被無明覆蓋,唯有六、七兩個識,具備妄執實我實法的功能。這一點,便不同於唯識學派是以「識」為核心的立場了。因此可知,《原人論》的唯識思想,是結合了《起信論》的思想來討論的。這樣的思路,對於漢傳佛教的影響,相當深遠,直到二十世紀初的太虛大師,所講的唯識學,多少也帶有《起信論》的色彩。有關三細六麁,請參閱本書的最末一項考釋。

我身亦爾,唯識所變 此處的「我身」二字,是指色、心二法,即是五取蘊,是唯識所變的根身,包括器界。至於什麼叫做唯識所變,這是唯識學在探討有情眾生(人)生死流轉的主軸,即是唯識三能變,梵語trividha-parinama,第八阿賴耶識,名為異熟能變,又名一切種識,《三十論頌》云:「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所謂不可知,是此識所緣的五淨色根,及其種子甚為微細故,又其所緣之器世間,廣大難以測量故。執受處,是指此識的所緣境,根身與種子是執受,器界是處,了是了別,是此識能緣的作用。第七識名為思量能變,《三十論頌》云:「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末那是梵語,意識也,是依阿賴耶識,轉變生起,因為第七識以現行的阿賴耶識為根本依,以阿賴耶識之中所藏的種子為種子依,七、八兩識,無始以來恆常相依,所以互為俱有依。第七識恆審思量,取第八識之見分為我,故以思量為性。

前六識名為了別境能變,《三十論頌》云:「差別有六種,了境為性相。」前六識是以六根對六塵而生六識,每一識各各有其自分境界,亦各各了別其自分境界,例如眼識了別色塵,不能了別其他諸塵;因為前六識皆能夠有了別境界的功能,故總名之謂了別境識。

此正如《華嚴經》所說:「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我們的五蘊身心,是唯識所變,是唯心所造。

 

第四節 大乘破相教

原文與語體對照

考釋條目

大乘破相教 這是指的龍樹(Nagarjuna)所傳的中觀學(Madhyamika),目的是站在華嚴五教判的立場,是把法相唯識學,置於中觀學之前和之下,先以法相唯識學來補救小乘教的不足,此節則以中觀學的緣起性空,來顯示「心境皆空」才是大乘的實理。所以此節既為破斥前面所說大、小乘教對於法相之執著,同時也為暗示後面將說真性空寂之理,才是了義的實教。

其實,破相之義,即是空義,而對空義的詮釋,雖有世俗的頑空、小乘的偏空、大乘的如實空之層次不同,即在大乘佛教諸經論中,對於如實空或勝義空的詮釋,也各有定義。但是空的思想,乃為通於大、小乘的佛教特色。至於《原人論》何以不用空觀教,而用了破相教這樣的名稱來稱呼中觀學派?他是有根據的,那便是窺基的《大乘法宛義林章》卷一〈總料簡章〉的第三門「詮宗各異」項下,所引的資料云:「古大德總立四宗:一立性宗,《雜心》等是;二破性宗,《成實》等是;三破相宗,《中》、《百》等是;四顯實宗,《涅槃》等是。」

(《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九七冊,
七八三上)宗密正好引用破相宗來破法相宗,但這四宗判,不是唯識學派所認同的。

空的梵語wunya可有多種譯名,例如空無、空虛、空寂、空淨、非有等,有時亦與無字同義。大略而言,是指人空(生空)及法空,又可稱為人無我及法無我。除卻實我之妄執,名為人空,那是空除唯識學中的遍計所執;除卻實法之妄執,名為法空,那是空除唯識學中的依他起執。實我如龜毛如兔角,根本是沒有的事物;實法為因緣所生事物,似有暫有、現象有,而非真有、非常有、非自性有。因此,以《雜阿含經》的緣生思想開始,就已凸顯了佛教獨有的特色,那便是奠定了無常觀及無我觀,由無常及無我的觀點,開展出諸法無自性的空思想。印順長老的《空之探究》一七頁也說,無常、苦、空、無我,都是《雜阿含經》與巴利藏《相應部》所說的。

因為《中阿含經》的《象跡喻經》有云:「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大正一,四六七上),可知佛的正法,不能離開緣起思想。又在經集部的《佛說稻芉經》有云:「見十二因緣即是見法,見法即是見佛。」(大正十六,八一六下)這是更進一步,將緣起、法、佛,視為一體的三名,也隱約地點出,若希望見到自性中的佛,便可以從緣起的法中悟見。所以到了龍樹的《中觀論》的〈四諦品〉要說:「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大正三十,三四下)由緣起法而見自性空,見空性即見佛性,見佛性,即見四聖諦的知苦、斷集、修道、滅苦,證菩提果。以空為佛性的記載,見於《佛性論》卷一,有云:「小乘諸部,解執不同。若依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並以空為其本,所以凡聖眾生,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大正三十一,七八七下)這是說,小乘分別部,是以空為宇宙人生的根本,一切眾生皆從空出,佛也是從空出,所以空即是佛性。

本來,空的思想,由《阿含經》的無常、無我、空,到《般若經》的十八空、二十空,已經圓熟,再由龍樹的《中觀論》依四諦十二緣起予以組織次第的強化深化,便很夠明確了的。但是,從瑜伽行派依大眾部的根本識說,發展為阿賴耶緣起的思想談空;從分別論者等主張的心性本淨說,發展為如來藏緣起及華嚴宗的法界緣起思想所談的空,其義涵還是不太相同的。

例如唯識學派的根本經典《解深密經》卷二說:「(佛言)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大正十六,六九四上)此經先說〈法相品〉,接著便說〈無自性相品〉,但又說是密意方便說,因為唯識學派主張無自性是密意方便說,不是了義的如實說,《解深密經》說了三種無自性性之後,便說:尚有一類定性的聲聞眾生,是不得成佛的,原因是他們「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眾苦故。」(大正十六,六九五上)另一部也被認為是唯識學派的經典《入楞伽經》卷二,則明說眾生有五性差別:聲聞乘定性、獨覺乘定性、如來乘定性、不定種性、無性(大正十六,五二六下)。唯識學派既講無自性,無自性應該是空性,空性即不會有定性,但其既主張有定性,便與如來藏緣起思想不合,也與般若空的中觀派思想不一致,原因是唯識的種子說,是無始本具的。從現實界看,的確有許多眾生是定性的,怎麼勸說熏習,總像在蒸砂欲成飯,根本辦不到。可是從如來藏思想的角度來說,眾生皆具佛性,不論如何,等到因緣熟時,必將個個成佛,此與主張自性空的中觀學派是可以接得通的。因此,《原人論》在介紹了法相教的唯識學派之後,便以破相教的中觀學派,來補救其不足。

事實上,《解深密經》卷三,也講了十種相空:云:「為遣諸相,勤修加行,有幾種相,難可除遣,誰能除遣?善男子!有十種相空,能除遣。」哪十種?一、由一切法空,除遣種種文字相;二、由相空及無先後空,能除遣生住異滅的性相續隨轉相;三、由內空及無所得空,除遣顧戀身相及我慢相;四、由外空,能除遣顧戀財物相;五、由內外空及本性空,能除遣男女的內安樂相及外淨妙相;六、由大空,能除遣無量之建立相;七、由有為空,能除遣有內寂靜解脫相;八、由畢竟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及勝義空,能除遣補特伽羅無我相、法無我相、唯識相及勝義相;九、由無為空及無變異空,能除遣有無為相及無變異相;十、由空空,能除遣有空性相,以對治空性的作意思惟(大正十六,七
一上)。這十項空觀,乃是加行位修的觀行方法,其實已包括了十七空,從空觀來說,唯識學派的《解深密經》與中觀學派的《般若經》,似乎沒有什麼不同。所不同的,是在於種子說與自性空的觀點了。

真性空寂 是說諸佛的本源真性,是超越一切見聞覺知的虛空寂滅之境。

「真性」,即是真如、實際、實相、法性、佛性、第一義諦等的異名。於《楞嚴經》中有兩處見到,(一)卷一云:「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大正十九,一
八下)(二)卷二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云何自疑汝之真性。」(大正十九,一一一下)依《楞嚴經》經義而言,此真性是指「寂常心性」(大正十九,一九上),也是「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大正十九,一一四上)。

根據宗密所撰《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解釋「禪源」二字,對於真性有較詳明的敘述:「源者,是一切眾生本覺真性,亦名佛性,亦名心地。悟之名慧,修之名定,定慧通稱為禪那,此性是禪之本源,故名禪源。」(大正四十八,三九九上)又云:「但眾生迷真合塵,即名散亂,背塵合真,方名禪定,若直論本性,即非真非妄,無背無合……況此真性,非唯是禪門之源,亦是萬法之源,故名法性;亦是眾生迷悟之源,故名如來藏藏識(出《楞伽經》);亦是諸佛萬德之源,故名佛性(《涅槃》等經);亦是菩薩萬行之源,故名心地(《梵網經
心地法門品》)。」又云:「真性則不垢不淨,凡聖無差。」(以上大正四十八,三九九上及中)

以此可知,宗密是借用《楞嚴經》的真性一詞,詮釋禪源二字,亦即是《壇經》所說的:「我此法門,以定慧為本。」「定是慧體,慧是定用,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大正四十八,三五二下)這個定慧不二的禪源真性,亦是《壇經》所引《菩薩戒經》的「本元自性清淨,若識自心見性,皆成佛道」,以及《淨名經》的「即時豁然,還得本心」(大正四十八,三五一上)的心和性,禪宗所說的明心見性,便是明此如來藏心,便是見此真如自性,也都是指的法性、佛性和《原人論》此處所講的真性。

「空寂」是諸相空無,寂滅不起之意,例如《維摩經佛國品》有「不著世間如蓮華,常善入於空寂行,達諸法相無罣礙,稽首如空無所依。」(大正十四,五三八上)是形容諸佛所證的大自在、大解脫、大無礙,即是大涅槃境,亦稱為究竟空寂。又有《心地觀經》卷一亦云:「今者三界大導師,座上跏趺入三昧,獨處凝然空寂舍,身心不動如須彌。」(大正三,二九五中)也是讚頌十方諸佛常處於無邊法界的寂然之境,這與小乘聖者所處灰身滅智的寂滅境界不同,乃是在「身心不動」之中,仍有悲智大用的。故依宗密於其所著《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下,對於空寂一詞的解釋,是引用荷澤神會所傳:「謂萬法既空,心體本寂,寂即法身,即寂而知,知即真智,亦名菩提涅槃……此是一切眾生本源清淨心也。」(《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一四,五五八下)此處所引荷澤語,未考出於何書,然於神會的《顯宗記》有云:「湛然常寂,應用無方,用而常空,空而常用。用而不有,即是真空,空而不無,便成妙有。」(大正五一,四五九上)

由以上所引諸文可以明白,《原人論》所說的空寂一詞,亦即是真性的同義異名,它不是聲聞乘的寂滅,也不是《般若經》所說緣起的空性或性空,乃是諸佛的大寂大用,即是諸佛的法身,也是諸佛的真智,乃是常寂常用,用而常空的真空妙有。荷澤宗所傳的禪法,便是屬於這一系所謂「直顯真源」的了義實教。因為宗密既是華嚴宗的第五祖,又是禪宗荷澤神會系的傳人,故將如來藏系的經教,判為真性空寂之教,遠勝於此前的法相唯識之教及般若中觀之說。

諸部般若 此係指的一切般若部類的大乘經典,現被收於《大正新脩大藏經》中的,共有四大冊四十二種,計七七七卷,卷數最多的是六百卷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文字最少最短的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流傳最廣的是《心經》及《金剛經》。

依據印順長老的《印度之佛教》所說,般若為印度初期流行之大乘經典,在迦膩色迦王時(佛元六世紀上半),《般若》之一分,已「自印度東方而轉自南方,南方漸至北方,後五百年而大盛。」(頁一九五及一九六)

此處所謂的諸部般若,早期略稱有大、小品二部,接著有三部,例如龍樹的《大智度論》卷六十七云:「是般若波羅蜜部黨經卷,有多有少,有上中下,光讚、放光、道行。」(大正二十五,五二九中)又於同論卷七十九云:「般若波羅蜜無量相故,名眾等言語章句,卷數有量,如小品、放光、光讚等般若波羅蜜經卷章句,有限有量,般若波羅蜜義無量。」(大正二十五,六二
上)這是初期般若經的部類,龍樹將十卷本的《光讚》、二十卷本的《放光》、十卷本的《道行》等三種般若經,分作上、中、下的三個部類,又將十卷本的《小品般若經》及《放光》、《光讚》,總稱為卷數有量有限的般若章句,似乎也是三個部類,但其皆未列入《大智度論》所依的《大品經》。在佛教史上見到的般若部類,乃是愈後愈多的,從二部、三部、四部、八部,到玄奘譯出的有十六部。

因此,般若部類的經典,依其出現時代的先後,也有三期,據現代日本學者真野龍海所說:「在數量眾多的般若經群中,初期者否定式的表現很強,中期者含有肯定,後期者屬於密教的表現。」(《國譯一切經》般若部第一卷月報)

依據近世日本學者望月信亨的《佛教經典成立史論》第九章所說,經考查古代各種經錄,察知《仁王般若經》屬於疑偽經,也就是說,應該不是譯自印度的梵筴。尤其在《仁王般若經》的序品中,自稱:「大覺世尊,前已為我等大眾,二十九年說摩訶般若波羅蜜、金剛般若波羅蜜、天王問般若波羅蜜、光讚般若波羅蜜,今日如來放大光明,斯作何事?」(大正八,八二五中)而其中的《摩訶般若》即是《大品》及《光讚》的廣略之差,《仁王經》卻將二經並舉,合成為佛已前說的四部般若經典,除了表明此經是晚出,也表明此經的編集者,尚不知般若部類的全體內容。但在中國《仁王般若經》卻極受歡迎。歷久不衰,天台智顗、嘉祥吉藏,均為之撰疏,也以為到此經為止,已有五個部類的般若經典。

可是,在印度世親造的《金剛仙論》卷一,則說般若經典共有八個部類:「第一部十萬偈(《大品》是),第二部二萬五千偈(《放光》是),第三部一萬八千偈(《光讚》是),第四部八千偈(《道行》是),第五部四千偈(《小品》是),第六部二千五百偈(《天王問》是),第七部六百偈(《文殊》是),第八部三百偈(即此《金剛般若》是)。」(大正二十五,七九八上)也就是說,在世親(約於西元三二
年~四○○年之間)時代所見的般若經典,共有八個部類,其中並未列入《仁王般若經》,卻較仁王經所見者多出四個部類。

由於般若部類的經典,出現有早、中、晚三期,內容的性質也有否定、兼肯定、密教之別,故除早期是純粹空義的之外,中、晚期的則未必都是破相的。

在印度佛教思想史上,對於《大品般若經》註釋,有龍樹(西元一五
年~二五年間)的《大智度論》一百卷,是《大品經》的綱要書,且亦早被視為初期大乘佛教的百科辭典;對於《大品般若經》的內容科判,則有彌勒(西元四世紀?)的《現觀莊嚴論》,計八品二七二頌,也是從空的立場,卻以修行道的德目等為中心,概約地論述《大品經》的內容。前者由鳩摩羅什(西元三四四年~四一三年)譯成漢文,後者則傳入西藏。只因《大智度論》未被譯成藏文,也未留下梵文原典,以致近世有些藏學學者,提出是不是出於龍樹著作的疑議。相反地,在漢地佛教史上也從未知有《現觀莊嚴論》,且其著作者彌勒的年代,幾乎與鳩摩羅什同時,屬於印度後期大乘的論書,直到民國時代,始由法尊法師將西藏譯本,譯釋成為四卷本的漢文,名為《現觀莊嚴論略釋》,仍未見重於漢傳佛教的文化圈中,此亦是關於般若部類註釋書的一樁趣事。

龍樹立二種般若 此處是指龍樹於《大智度論》卷七十二,有如下的一段文字:「般若有二種,一者唯與大菩薩說,二者三乘共說。共聲聞說中,須菩提是隨佛生;但與菩薩說時,不說須菩提隨佛生,何以故?法性生身大菩薩是中無有結業生身,但有變化生身。」(大正二十五,五六四上)由於大菩薩的法性身,是變化生身,所以《原人論》說:「不共」般若,「唯菩薩解,密顯佛性故。」又因為《大智度論》云:「此經共二乘說。」(大正二十五,五六四上)所以中國的天台家判般若部為兼通大小三乘的通教,華嚴家則判般若部為大乘始教。《原人論》據此以為般若部類的經典,明說是大乘破相教,但亦隱密地顯示,般若也含有真性空寂的了義教,因為聞法的法身大士,即是法性身大菩薩,法性亦即是真性、佛性、如來藏妙真如性。

戒賢、智光二論師,各立三時教 戒賢論師,梵名Wilabhadra,是印度唯識學派的大師,是摩竭陀國那爛陀寺護法論師(梵名Dharmapala)的弟子,亦即是玄奘西遊印度時所師事的大善知識;他所立的三時教,乃為(一)有教是《阿含經》,(二)空教是《般若經》,(三)中道教是唯識中道說《解深密經》。智光論師,梵名Jbanaprabha,是印度中觀學派的大師,他是提婆(Deva)以及清辨(Bhavaviveka)的弟子;他所立的三時教,乃是(一)初時的小乘教,(二)二時的法相教,(三)三時的破相教。由於唯識學派及中觀學派,各自皆以其本宗所依的經典為最深最高的層次,故有《原人論》所說,對於破相教「或云在唯識之前,或云在後」之不同。

將欲破之 這是將用般若中觀之破相教,來破斥瑜伽唯識之法相教,由於唯識的法相教,主張「我身是唯識所變」,所謂萬法唯識,「識為身本」,即是八識三能變,是依八識變現眾生的五蘊身心,故此五蘊身心是虛妄不實的。依唯識學派所說,八識也是虛妄,必須轉八識成四智,稱為轉依,才能轉虛妄為真實,故其關鍵仍在第八識。唯識學派只說由妄轉真,而未說第八識是如何由真成妄的,其本體既不是真性,又何以能成為真性﹖

因此,《原人論》則在此提出疑問:八識所變的五蘊之身既是虛妄的,能變的八識,豈不也是虛妄的嗎?照道理說,能變所變,能見所見,應該是能所相同,都是虛妄。於是舉出夢想與夢中所見物作為比喻,夢中所見物,夢醒之時,即知虛幻非實,而彼夢想的本身,當然亦是虛幻不實的。以此足徵唯識法相之教,尚是不了義教。

假託眾緣,無自性故 此處即點出,法相教依據八識作為人身的本源之說,是站不住腳的,因為諸識亦是眾緣生法,並無識的自性可言。

此所謂眾緣,是指一切法,皆依各種因緣而出現、而消失,稱為眾緣起、眾緣滅,這一思想,即是佛法的主要特色,釋迦成道時所證悟的,便是此一緣起的真諦。例如《中阿含經》卷七的第十《象跡喻經》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蘊),從因緣生。」(大正一,四六七上)《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也有說:「如來恭敬法故,其有供養法者,則恭敬我(佛)已,其觀法者,則觀我(佛)已,有法則有我(佛)已。」(大正二,六五二下)

因為佛是大覺,覺的即是諸法緣起,眾生若觀諸法緣起,便是觀佛,便見佛。五蘊是構成眾生(人)自我中心的眾緣,五盛陰,即是眾生身命的五蘊熾盛苦,即是五蘊身的作用熾盛。舊譯五陰,新譯五蘊。若能悟見五蘊熾盛苦的此身,不過是由眾緣聚合而成,並無一個不變的自性我在中間,便是覺者,便能從煩惱的苦,獲得解脫,因此佛說「見緣起即見法」,又說「觀法即觀佛」了。

又所謂眾緣,即是因緣,梵語hetu-pratyaya,任何一法,決無孤起,必仗因緣,強而有力者為主、為因,疏而力弱者為添、為緣,例如以五穀的種子為因,以陽光、空氣、水份、農夫為緣,才能生長成為苗稼。在《阿含經》中的因緣,主要是講眾生(人)的生命,由三世十二因緣的順向及反向循環,而成為流轉生死及生死還滅的現象。到《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則說:「一切法因緣生,有二種,謂內及外。外者,謂以泥團、水、杖、輪、繩、人功等緣,和合成瓶……;內者,謂無明、愛、業等,生蘊、界、處法,是為內緣起。」(大正十六,六
○○上)這是將因緣生的一切法,分作外及內的二大類,外者是指器世間的一切物,內者是指由五蘊、十八界、十二處構成有情世間的一切眾生(人),已將因緣法的範圍,涵蓋了三界一切法。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又對因緣二字,作了進一步的解說:「因有六種,謂當有因、相屬因、相因、能作因、顯了因、觀待因。」並以四緣相配,謂「因緣、所緣緣、無間緣、增上緣。」(大正十六,六
○○上)此經六因的名稱次第,與《俱舍論》卷六及卷七所說者略異,彼謂能作因、俱有因、相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四緣則相同,唯將無間緣,譯為等無間緣。此六因四緣的相互配釋,則可參考《大毘婆沙論》卷十六。

至於何謂「無自性」?這要從有自性講起,小乘薩婆多部學者,是主張有自性的,例如《大毘婆沙論》卷六有云:「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亦爾。」(大正二十七,二九下)因為從一般人的觀點看,因緣和合而有的一切法,是有自體存在的,是各有其自有的。上座部(sthavira)名之謂「自相」(svalaksana),薩婆多部(sarvastivadin)名之謂「自性」(svabhava),此自相與自性二名,是同義而通用的。然在《中品般若》成立以後,為了適應北方薩婆多部主教自性有的教說,而提出「自性空」(svabhava-wunyata)這個名詞,在《大品本》稱作「有法空」的有bhava與「自性空」的自sva,可以合併解讀為「自有」,即是本性;因此,自性空、自相空、本性空(prakrti-wunyata),都算是同義詞。

在般若部類的經典之中,有七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的名稱,在十四空之後,即列有本性空、自相空的名稱,然到十八空及二十空之中,才列有自性空,這已是《中品般若經》的呈現法了(以上兩段的資料,係參考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第六節的「空性」項)。

不過,《原人論》所說的「無自性」這名詞,意思同於「自性空」,出處是龍樹的《中觀論
觀因緣品第一》的第四頌所云:「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大正三十,二中)意謂諸法皆是眾緣所生,在眾緣之中並無任何一法會有其不變的自性,以無自性故,法不能自生,以自性無故,他性亦無,所以任何一法亦不應從他性生。無自性無他性,便是空性。宗密以此來指出唯識法相所說的唯識所變境,既是虛妄不實,那麼能夠變出虛妄之境的識,又豈會是真的呢?

其實,自性空或無自性,雖是印度初期大乘佛教的般若及中觀的性空思想,根據印順長老的研究所知,早在《雜阿含經》中就已有了跡象,空義亦早已受到尊重,此可參考《雜阿含經》卷九,二三二經云:「眼空,常恆不變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空世間。」(大正二,五六中)六根、六塵、六識的諸法是空的,此空是恆常不變易的,我及我所皆空,其本性就是如此,即名為「空世間」。此時雖尚未見自性空或無自性的名詞,然與其相當的空思想,似乎已要呼之欲出了。《雜阿含經》卷十一的二七三經亦云:「於一切空行空心,觀察歡喜,於空法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我我所。」(大正二,七二下)這是告誡修行的比丘,當修持觀照一切空,以觀空的心,常恆住於不變的空法,既無能觀照的我,亦無被觀照的我所。此外尚有《雜阿含經》卷十三的三三五經,說明第一義空,即是十二因緣的還滅(大正二,九二下),以及卷四十七的一二五八經有「空相要法,隨順緣起」之句(大正二,三四五中)等,這些都是緣生性空思想的先軀。

《中觀論》云 《中觀論》四卷,亦名《中論》,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鳩摩羅什譯,是龍樹思想之中,最主要的論著,也是印度中觀學派的中心論書,影響極為深遠。印度教吠檀多派哲學的興起,就是採取了中觀無自性空的論點及其論法;對於漢傳佛教的影響,主要是三論宗及天台宗,唯皆不是純粹的中觀徒裔。倒是現代台灣的印順長老,對於中觀思想的闡揚與弘傳,不遺餘力。

《原人論》於此處所引《中觀論》的偈頌,是出於《中觀論》卷四的〈四諦品〉,其原文共有八句:「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大正三十,三三中)宗密只引了六句,省了二句,而且有兩句是前後倒置,目的是在顯示出仗因託緣而生的一切諸法,都是空無自性的。《原人論》引用《中觀論》,目的在介紹破相教在宗密五教判中的位置和層級。

《起信論》云 《起信論》一卷,是《大乘起信論》的略稱,相傳為印度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自隋之慧遠,唐之法藏及曇曠,新羅之太賢及元曉,以迄明末的憨山德清、蕅益智旭、正遠、真界、通潤,清之續法,均曾為之撰著疏釋,厥為中、韓、日本等國佛教史上極具影響力的一部論書。尤其對於華嚴宗倡導的「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即是依據《起信論》真如隨染淨緣的思想而來。宗密是被稱為華嚴五祖,他重視《起信論》是理所當然的,他在引用中觀學派的觀點,破斥了法相教唯識所變的虛妄識,又引用如來藏系的《起信論》觀點,來破斥唯心所造的妄念心,以證明唯識及唯心的若識若心,均非第一義諦的真性。

關於《大乘起信論》這一種文獻,除了傳說是梁代的真諦所譯,唐代翻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共二卷,被大家通用的則為真諦譯本。可是,論主及譯者究竟是誰?自古即有疑點,傳說是馬鳴所造,古來的印度,有「六馬鳴」的傳說,大家都認為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然於龍樹時代之前的馬鳴,尚不可能有《起信論》這樣圓滿的思想發生,因其比起唯識學還要圓滿,一定是在唯識盛行之後,才出現的。至於亦非真諦所譯,也是從隋代開始即有之說。依據近代的日本學者望月信亨等人,對翻經史的研究結果,即認為不是真諦所譯。梁啟超於一九二二年採用日本學者的說法,寫了一冊《大乘起信論考證》,並證明本論不是真諦譯,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二卷本,只不過是依梁譯本的文字稍加修改而已,所以也非另從梵文譯出。且據《慈恩傳》說,由於玄奘遊印時,彼地已無梵文本的《起信論》,所以玄奘特依漢文本將之轉譯成梵文。

因此,近代的中日學者,對《起信論》是否出於馬鳴造、真諦譯,有二系的懷疑立場:(一)日本學者及梁啟超,是根據史料考證。(二)支那內學院的歐陽竟無、王恩洋、呂澂,是從義理的角度考察。但是,儘管有人懷疑,《起信論》卻是一部組織嚴密、思想圓熟、文字精練優美的偉大論書,是一部萬年不朽、光芒萬丈的鉅著,此乃是動搖不了的事實。所以近代也有太虛大師,大力維護此論,因為他是中國佛教傳統思想的守護者,其思想也是和《起信論》的如來藏思想一致的。縱然是傾向於印度初期大乘佛教性空思想的印順長老,雖不贊成如來藏思想的真空妙有之說,卻對《起信論》的價值,依舊是持肯定的態度,故也有一部非常紮實的《大乘起信論講記》傳之於世;依據印老的研究,《起信論》所說心意識的名字術語,是採用菩提流支譯的《楞伽經》;《起信論》以豎論明心識,是採用錫蘭佛學的《解脫道論》(《講記》一七三頁)。可見《起信論》也未必是華人的杜撰了。

《起信論》的思想架構,是依一(如來藏)心,開出心真如門及心生滅門,再從心生滅門入心真如門,然後是如何對治邪執?如何分別發趣道相?接著是對於不能進入真如門的人,介紹如何修行信心?最後是勸修利益。主要的內容是說明心生滅的覺相,有始覺、本覺、不覺的三個層次,以及生滅心的因緣、心的生滅相。於中頗有部分似於唯識學的心相分析及識種熏習,但所用名相及其組織層面,與唯識學大不相同。尤其是真如心隨緣的思想,跟唯識學的真如不隨緣,絕對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原人論》於此處所引《起信論》的文句,是取自開頭處的部分。說明真如「心」的本「性」,謂之「心性」,乃是「不生不滅」的,人所謂的「一切諸法」差別相,乃是「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上)。意思是說,心真如性,是不生不滅的,是沒有差別的,之所以凡夫執著有一切諸法的各種境界,只因起了生滅的妄念心,才見有種種法相的差別,若能出離了這種虛妄生滅的心念,即不會見有一切的善惡好壞、千差萬別的境界之相了。

此處《原人論》所說的「心」,不是真如門的不生滅心,乃是生滅門的虛妄心,此所謂的「境界」,是六塵的外境。通常所謂的「萬法唯識」,即是虛妄的八識種子,現行而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外境;又所謂的「三界唯心」,即是說三界的虛妄境界,唯此分別的妄念心所造。因此,《起信論》又告知我們說:「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大正三十二,五七七中)

《原人論》於此破相教項下,要破斥的不是凡夫迷執的六塵外境,也不是要破斥五蘊身心所構成的自我中心,因為那已在前面破迷執、破小乘項中破斥過了。此處是假借《中論》所說的無自性、《起信論》所說的無明妄心,來說明唯識法相既承認所變的根身、器界為虛妄,能變的八識種子豈會是真?既不是真,又何能回轉為真﹖亦是借「三界唯心」的虛妄心,顯示「萬法唯識」的八識,亦是虛妄。只因唯識是先破妄境,然後轉識成智,而《起信論》是先明無明妄念之心,雖同出於不變隨緣的真如心,卻是因隨染緣而生妄念差別,而執三界一切境界,若離此虛妄的心念,便無一切境界的差別之相了;也就是先破了對於妄心的執著,自然即無心外的境界相可被分別執著了。因此,《起信論》所說的「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看來似乎是跟《雜阿含經》的「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的緣起觀相同,其實《起信論》是以此強調:「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大正三十二,五七七中)此已明白點出,生滅心即是無明的妄念心,不是不生不滅的真常心,「三界唯心」的成語,即出於此,是指三界的種種諸法,皆由此生滅的妄心分別所生起,若從心生滅門進入了心真如門,即是心滅法亦滅,即無三界的種種境界了。

心境皆空 《起信論》的「心滅則種種法滅」,是說,若能了悟生滅之心是虛妄的,便能了悟被心所緣的一切境界也是虛妄的。虛妄不實,即是空性,了悟心性是空,亦必了悟三界境界,乃是同一空性;心空境亦空,所以稱為心境皆空。可知,《起信論》的「三界唯心」,是指出此心是生滅的妄念心,由它生起的三界一切境界,當然也是虛妄不實的。這才是破相教所說的大乘實理。此不同於唯識法相所說的「虛妄唯識」,那是說唯識所變的根身、器界是虛妄的,並沒有同時指出能變現根身、器界的八識根本,也是虛妄的。所以此處破相教要破的對象,即是唯識的識了。

知無者誰? 此處是《原人論》論主提出了另一層次的問題;既然如前破相教所說「無自性故」,「心境皆空」,那麼究竟是誰知道是無是空的呢?虛妄的諸法,必定是依真實法產生的,真妄、虛實,是相對的,若無真實法,豈有虛妄法。例如水與濕性的關係,水是可以隨著氣溫環境等因緣的變化,而會變成氣、雨、霧、霜、露、雲、雪、雹、冰等各種型態,唯其實體的濕性不會變。那麼,在妄心及妄境的背後,倒底又是誰呢?此在破相教的般若及中觀,是沒有答案的。於是《原人論》接著批評說:「故知此(破相)教,但破執情,亦未明顯真靈之性。」換句話說,在介紹破相教之後,尚有一乘顯性教必須出場。什麼是一乘顯性教呢?那便是《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二所言,是指《華嚴》、《密嚴》、《圓覺》等四十餘部經,《寶性》、《佛性》、《起信》等十五部論(大正四十八,四五上)。也就是一切如來藏系統的經論,都屬於明顯真實之性的聖教。

雖在本節破相教之中,也引用了《起信論》,卻不表示《起信論》也屬於破相之教,只是說《起信論》中亦含有破相教這一層次的教說,在這層次之上,尚有一乘顯性教的教法,才是《起信論》的宗旨,那便是隨緣不變的如來藏,亦是不生不滅的真如心。絕不像是《般若經》及《中觀論》那樣,講完心空境亦空之後,就沒有交待了。事實上,這也正是大乘佛教發展史上必然的結果,因為「心境皆空(無)」的解脫觀,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未免過於空洞了,如果說,完成了圓滿果位的諸佛,在他們的色身涅槃之後,便什麼都沒有了,豈不落於唯物論或自然外道的斷滅見了?當然不是的,因此,就有了真空妙有的佛性、法身、法性、真如、如來藏等真常心性之教法,那便是在下面第四章中要介紹的。

《〔大〕法鼓經》云 此經有上、下二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在《大藏經》中,被編列於法華部,自古以來尚未有人對此經加以深入研究,也未見有註釋。根據日本學者馬田行啟的認知,此經內容有三乘開會及開三顯一的思想,又有長者窮子喻、化城喻、父少子老喻,故推定係與《法華經》同時的初期大乘經典;又有「有非有法門」及「般若空」等的思想,故推定係出於《般若經》之後。又有眾生悉有佛性及如來常住不滅等的思想,故推定係出於《涅槃經》之前,可能是《法華》、《涅槃》二經的母經(日本《國譯一切經》法華部頁二四九及二五)。

我們可以在此經之中,發現不少與如來藏思想相關的經文。例如有云:

不說餘經,唯說如來常住及有如來藏而不捨空,亦非身見空,空彼一切有為自性。(大正九,二九一中)

復得如是,如來常住。(大正九,二九五上)

一切空經,是有餘說,唯有此經,是無上說。(大正九,二九六中,此處的前二句正是《原人論》所引的本經經句)

能現前見,如來常住,不壞法身。(大正九,二九九中)

當知如來常住安樂,正心悕望,勿為諂曲,當知世尊,如是常住,淨悕望者,我當現身。(大正九,二九九中)

這幾段經文,是說如來是永恆常住不滅的,但也不會違背空義,亦不以空為如來身,空是空去一切有為法的自性見。一切宣說空義的(如般若)經典,都是方便的有餘之教,唯有像《大法鼓經》這樣的如來藏系經典,才是無上無餘的了義教。如來的法身常住不壞,當其肉身涅槃後,法身常住於安樂國土,凡有以清淨精進的心希望見到如來,如來即當於此人前現身。這與破相教所說的心境皆空之義相比,自然是更勝一層了,因為空教是空除有為諸法的自性見,如來藏的一乘顯性教,是顯示在空去一切有為法的自性見之後,尚有常住的如來法身,而此法身不僅是觀念的、理論的、抽象的,亦是實際恆常住於安樂國土,同時也是可以隨眾生的企求在人間示現的。這是將哲學層面、實證層面、信仰層面,都兼顧到了,也與彌陀淨土的思想和信仰銜接上了。這就是為什麼如來藏系的大乘佛教,特別受到長期的歡迎,而成為主流佛教的最大原因了。

《大品經》云 在通常的經目中,是將《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意譯為《大品經》、《大品般若》、《大般若經》、《大品般若經》,二十七卷(或三十卷、或四十卷),共九十品,鳩摩羅什三藏譯。梵文原典為《二萬五千頌般若波羅蜜多經》,是玄奘譯六百卷《大般若經》的第二會,共八十五品,每品皆可成為獨立的小品經典。《原人論》此處所引「空是大乘之初門」句,我大致翻檢,尚未發現是在哪一品中,唯其引此經文用意,已很明顯,是借此經句,佐證破相教是大乘始教。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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