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在緣起的世間,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現象。相傳當年,釋迦太子游觀園苑,出四門,看到人之老病死苦,而愁憂不樂;見沙門威儀庠序,「常以善心,常修善行,身口意業,悉令清淨,舍離俗家,升涅盤路」(24.113下)之殊勝,而厭離世俗,欣然出家。修行、成道、說法、度眾生,世間始有佛教。
釋尊由觀老病死無常苦,及沙門舍離世俗羈索,得涅盤樂之因緣,而走上成佛之道,在《雜阿含經》亦有相同說法。如釋尊告諸比丘雲
「有三法世間所不愛、不念、不可意。何等為三?謂老、病、死。世間若無此三法,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意者,如來應等正覺不出於世間,世間亦不知有如來應等正覺,知見說正法律。以世間有老、病、死三法,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意故,是故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世間知有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正法律」。(大2.95下)
由於世間有老病死苦,所以釋尊出現世間;釋尊出現世間,宣說正法律,就是專為救度迷惘的眾生,從生死此岸到涅盤彼岸。因此,釋尊成道後的四十餘年間,僕僕奔走於恒河(Ganga)的兩岸,說法、教化,廣度眾生,贏得「於救護中最為第一」(大23.911上)之「大醫王」(大2.105中)的美譽。
佛是「大醫王」,因為佛「善知病」;「善知病源」;「善知病對治」;「善知治病已,當來更不復發」(大2.105上)。如此徹底地療治眾生病苦,故得此讚譽。既然佛是「大醫王」,那麽,何故釋尊在《佛垂般涅盤略說教誡經》中,禁止僧眾從事「和合湯藥」(大12.1110下)的工作,以「和合湯藥」為邪命之一呢?這個問題,我們從《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以下簡稱《根有律》)廣律,提婆達多(Devadatta)用「悉達多善能學得如是醫療,以因此法能自濟人」;「佛知善術,方欲眾人,皆隨己故,而作斯法」(大24.174下)的言辭,詆毀釋尊,當可明白。
釋尊的本意,是不希望佛弟子用醫術博取世間的名聞利養,而忘了出家本事。故在涅盤前夕,仍諄諄教誨弟子,不應「和合湯藥」、不可「以此自活」。然而,在現實生活上,僧眾難免四大不調,身受病苦。此時,釋尊會慈悲開示應當看醫、吃藥。
佛開示弟子看醫吃藥,還只是治標而已。以《雜阿含經》「大醫王」的條件來看,如此尚不足以稱為大醫王(注1)。依據經律的記載,釋尊為徹底解決佛弟子之病苦,提出了正本清源之道──「預防勝於治療」。要預防疾病的發生,必須改善生活(居住)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做好環境與個人衛生;以及養成良好飲食習慣,注意飲食衛生等。若一旦生病,釋尊開示了「身苦患,心不苦患」(大2.33中),乃至達到心不苦,身也不苦的方法。而釋尊自己「身嬰病苦,受諸痛惱,幾將命沒」時,亦以「無相三昧觀察,令苦停息」(大24.387上)的方式,解除痛苦,這是以「法」治療病苦。另外,釋尊亦開示「醫藥」的治療,以及在制限上,予病比丘某些特殊優惠,以減輕身心負擔。並以身作則,親自照顧病比丘。為病比丘澡浴、浣衣、整理環境。並勸勉、叮嚀僧眾「汝等同梵行人,病痛不相看視,誰當看者?汝等各各異姓異家,信家非家,舍家出家,皆同一姓。沙門釋子,同梵行人,不相看視,誰當看者」(大22.445中)?僧眾間,務必發揮同道精神,平時和合相處,病時互相關懷、互相照顧。又說明照顧病比丘時,應持的態度、照顧的方法,以及應留意的事項等。如此,從根源上徹底解決眾生病苦,方有「大醫王」美譽。以下擬就《根有》廣律為依據,探討佛教(以僧眾為主)的醫療保健。而「法藥」部分,暫且從缺。
關於佛教的醫療保健,擬分三大項來說明
第一大項,是預防勝於治療部分。此中又分三點來說明。
一、改善生活(居住)環境印度由於地形、氣候的特殊,溫差極大。而大部分地區是經年熱浪襲人,酷暑異常。如此不理想的環境,容易遭受病苦襲擊。尤其在炎熱,乾旱、饑饉的荒年,稍一不慎,就流行傳染病。這種情形,可藉由改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品質來解決。
二、做好環境和個人衛生。髒亂污穢,是落後的象徵,亦是國民公德心的不足。同時,髒亂污穢是病菌的溫床、傳染疾病的媒介。為避免疾病感染,住民應有共同維護環境整潔的公德心,和注意個人衛生的理念。
三、養成良好飲食習慣,和注意飲食衛生諺雲「病從口入」,故日常生活,注意飲食的清潔,和培養良好飲食習慣,亦是杜絕傳染的要目之一。
第二大項,是佛教的醫療保健部分。此中亦分三方面來討論。
一、從制限上來說比丘由於生病,痛苦不堪,或身體羸瘦,四肢無力;而看病者,因照顧病比丘,分身乏術,無法隨眾。此時,釋尊對於病比丘、看病比丘,會給與某些特殊規定和通融,以減輕病者、看病者的身心負擔。
二、釋尊的應病與藥應病與藥,有兩種情形一是醫人教病比丘治療方法,而病者或囿於制限,或釋尊未許,而不敢採用,故病苦依舊。此時,釋尊會以特案處理病時可,病瘥即止。二是釋尊自己直接指出,某病應如何處理,應服何藥,病即可瘥。
三、照顧與關懷病比丘若比丘病,誰應照顧?照顧者應持何等的態度?照顧的方法,以及應留意的事項等。
第三大項,是雜類醫療部分。主要是收錄印度當時,流傳在佛教界,和一般社會上的一些特殊藥方,以及醫療法。藉以窺見印度醫學文明的梗概。
貳、預防勝於治療
印度位於南亞,因地形、地質的特殊,氣候差異很大。有些地方,夏季溫度高達攝氏118度;而寒冷地區,則在零度以下(注2)。總的說來,印度是屬熱帶氣候,經常是豔陽高掛,吹的是熱浪火風,酷暑異常。如此的環境,稍一不慎即感病苦,甚至流行傳染病。根據律典的記載,佛世時,王舍城(Rajagrha)、毗舍離(Vaisali又名廣嚴)城、溫逝尼國(Ujjayani)等,都曾遭受疾癘的侵襲(注3),以致造成「病死彌盛,送出城門,喪車相及」(大24.20上)的慘狀。因此,釋尊為使僧眾免於疾疫的困擾,開示了預防勝於治療的對策。歸納起來,不外是改善生活環境、注意環境和個人衛生、養成良好飲食習慣等。
一、改善生活環境
如前所說,佛世時,王舍城、毗舍離城、溫逝尼國,曾遭受疾疫的侵襲。疾疫流行的原因,律中說是「非人」(大24.19下)「行疫災鬼」(大24.20下)作怪所致。然而,我們若再深討在什麽情況下,王舍城遭受「非人」、「行疫災鬼」的侵襲?什麽原因災疫才得以停息?如此,當可明白個中原因。依據《根有》廣律記載王舍城被鄰國軍隊侵入,踐踏苗稼;繼遭大雪雹,損傷農作物;又兼「五百泉池,自然涸竭,天複無雨,國中饑饉,人亦不安,城外流水,鹹散毒藥」的情況下,才招致「非人得便,起大疾疫」(大24.19下─20上)。而當釋尊到摩揭陀國界時,以「佛威力,諸風神王,起妙和風,吹去毒水,悉令涸乾。諸水神王,皆湧八功德水,泉池溢滿,空注甘雨。信佛善神,鹹驅疫鬼,疾死休息。四方兵眾,聞佛入界,各自退還」。又「國內諸人,貿易交會,外國聞已,更將種種貨物,互相賣買,國內豐足」(大24.20上、中)。
由上,可知王舍城傳染病流行,實是天災人禍所引起。亦即戰爭、久旱、饑饉導致疾疫叢生。而由於佛的威神之力,天降甘霖、戰爭止息、物產豐足,故疾疫得以寢息。
釋尊慈悲,為解除眾生因天災人禍所帶來的災難,嘗致力於消弭戰爭;促進於國族和平;亦獎勵僧眾,用心維護綠色水庫,以調節氣候,避免酷熱、乾旱,帶來病害。
在消弭戰爭方面釋尊曾和阿難,在雨勢大臣之前,一答一唱,打消了未生怨王攻打佛栗氏國之野心。亦曾坐在枯樹下(或雲小樹、舍夷樹),回惡生(毗琉璃)王伐釋種之師(注4)等。
在調節氣候、改善環境方面可分酷熱和嚴冬兩季節來說。
(一)、在酷熱時候,根本的解決之道是多種樹木。因為樹林是最好的綠色水庫,它可以調節氣溫,防止水災,防止乾旱。律中記載有次,摩揭陀國影勝王,在王舍城附近,童山濯濯的勝身山,建大法會。國內善信雲集,時當暑季,山中無樹,大眾無處蔭涼,被酷熱所困,難過異常。因而釋尊開示佛弟子,樹可蔭涼,僧眾可多種樹造林。並教導種樹和照顧樹的方法,乃至叮嚀弟子,必須等樹長大,或者委寄他人照料後,方可離去(大24.286上)。
種樹、等樹長大,需要數年時間,可說是費時費力的工作。故佛弟子應善加維護,勿任意砍伐樹木,焚燒林野。律中把這兩件事,制限為「壞生種」戒,和「造大寺」、「造小寺」戒,以及〈雜犍度〉的「不放火」事。
此中,「壞生種」和「造大寺」戒的事緣都是佛弟子為了建立寺院,而隨意斬伐樹林,世尊遂加以制限的。而「造小寺」戒的事緣,雖未言呢因砍伐樹木而制,但觀其精神,是和「造大寺戒」相呼應的。以下試從各事緣來分析。
「壞生種」戒,有兩個事緣
一是時逢嚴冬,有比丘伐樹造寺,致使天神老幼婦孺,失其依止。佛制「比丘不應斬伐其樹,若斬伐得越法罪」,且定「營作比丘行法」(大23.775下─776上)。
二是六群比丘,親自斬伐樹木、花草,被外道譏嫌釋子沙門,斬樹伐草,與俗無別。釋尊遂制「若複比丘,自壞種子、有情村,及令他壞者,波逸底迦」(大23.776上、中)。
至於「造大寺」戒,是閃毗(Kosambi)和瞿師羅(Ghosila)間,有棵大樹,是婆羅門的室外教室,有五百學童,在此上課。每當佛弟子乞食經過,總被童子譏弄、嘲笑。遂引起闡陀(Chandaka)比丘不忍,夜顧工人,砍伐大樹,把地整平,釘上木樁,圍上繩索,作為建寺基地。此舉,引起婆羅門不快,譏嫌、罵詈。釋尊乃制比丘覓地建寺,應請眾比丘往觀預定地,若不請大眾往觀,而擅自獨斷者,「僧伽婆屍沙」(大23.689上─691中)。
而「造小寺」戒的事緣是眾多比丘在建房舍之前,未有周詳規劃,當房舍建好後,覺得不適意,即舍去重建。如此荒廢道業,消耗信施,世尊遂制應量作小房,在動工前,應請諸比丘往觀建地,必須是「應法淨處,無諍競處,有進趣處」(注5)方可。
如此,此戒雖未言明是因砍伐樹木而制,但建寺前,應請眾比丘,往觀預定地,無諸妨難,經僧中羯磨通過方可。從此條文來看,其精神和「造大寺」戒是相同的。又此「造大寺」、「造小寺」戒,漢譯各部廣律,南傳《銅律》,都有記載(注6)。詳查各部律的制戒因緣,都是因砍樹、建寺而起。而世尊規定可以建寺的處所是「無難處」、「無妨處」。即以安全、方便,避免產生糾紛,招致譏嫌,破壞水土、生態環境之處。如說「難處者,有虎、狼、師子諸惡獸,下至蟻子,比丘若不為此諸蟲獸所惱,應修治平地。若有石、樹株、荊棘,當使人掘出;若有陷溝、坑、陂、池處,當使人填滿;若畏水淹漬,當預設堤防;若地為人所認,當共斷,當無使他有語」(注7)。又「難處名四衢道中,多人聚戲處,媛女處,肆處,放牧處,師子虎狼惡獸處,岸處,水湯突處,社樹大樹處,好田園處,墳墓處,或逼村,或去村遠,道路,是名難處」(注8)。「無難者,是中無蛇窟、蜈蚣、百足毒蟲,乃至鼠穴。。。。無妨處者,是舍四邊一尋地內,無塔地、官地、居士地、外道地、比丘尼地、大石、流水、池水、大樹、深坑,如是無妨處」(注9)。
其次,《雜事》「不放火」的事緣是六群比丘老邁掉舉,常作無義事,被諸比丘告誡後,心生不忍。見諸比丘在林野樹下宴坐,就故意在周圍三面縱火,加以惱亂。釋尊遂制「比丘不應焚燒林野,若故作者,得空吐羅底也罪」(大24.232下─233上)。
從以上釋尊呼籲佛弟子種樹造林、善覓寺地、不可隨意砍伐樹木、焚燒林野的事緣,看釋尊制戒的精神,除了慈護一切眾生、防護世人譏嫌之外,其深意,應有希望弟子珍惜綠色資源,維護綠色水庫之意。如此,不僅可調節氣溫,得到蔭涼;樹林亦可儲存水分,防止山洪暴發,造成水土流失的災害;亦可防止乾旱,乃至因酷熱、乾旱所引起的疾病(注10)。今日佛子,在汲汲建寺之余,實應痛加反省,每每為了選擇好地理建寺,因而墾土、伐樹,破壞自然環境,忽視水土保持之行為!又建寺時,怎樣做到不破壞自然環境,維護環境的自然、生氣、盎然,實是佛子一大課題。
酷熱的氣候,除了種樹以調節氣溫之外,尚可用改善住處、改善穿著、喝水、持扇等方式,舒解暑氣。在住處方面釋尊指示,若比丘露地坐,可用遮陽「幕」遮太陽,以免日光直接照射而感不適(大23.782上)。又可作「地窟」(大24.269中、下);「招涼舍」(大24.263中);「疏堂」(大23.787中)等,以避暑氣。若濕氣太重,引起痰症,可作「大舍」,四邊安簷、柱固定,以安住之(大24.269下)。衣著方面若實在太熱,於自己房內,可以「但著下裙,及僧腳崎(注11),隨情讀誦,並為說法,作衣服等,於四威儀,悉皆無犯」(大24.263中);亦可穿「疏薄衣」(大24.270上)等,以消解暑熱。此外,可「持扇」扇涼(大24.229上);若熱渴逼身,應蓄「水羅」,濾水飲用(大24.224下),或蓄「飲水銅盞」(大24.246中),取水引用。又為方便外出的行者,或來寺參觀的信者,寺中應「置淨水瓶,供渴乏者」(大24.247中)隨意飲用。而炎夏時節,營作寺務,應該在午前,可減免熱暑疲累(大23.663中)。
(二)、在嚴冬季節,僧眾應如何禦寒呢?住處方面,寺院之作,可避暑、防寒,是不言可知的。若風雪來襲,實在太冷,釋尊開示可作「溫堂」(大23.787中),寒冷時居住。衣著方面,以「三衣」禦寒。若在雪地,可穿「富羅」(注12),以防霜雪侵害,致雙腳劈裂(大23.1057中)。而行者外出時,應隨身攜帶坐具,以免寒夜遭凍致病(大24.224中)。若寄宿俗家,臥具不足,不可獨佔,致他人苦寒。應「眾人得被,臥時通覆,必欲經行,可被私物,若被眾物,得惡作罪」(大24.231上)。又比丘不可披長毛。不過,若寒冷時,得長毛,應該「毛向外披,但得端坐,不合經行」(大24.233下)。若俗人供養厚白疊帔,縱使天寒,不可披出寺外遊行,應「於彼衣上,將染色物覆已方披,若僧只衣,帔內以物替,外將物覆,然後方披」(大24.231上)。又天寒地凍,比丘可受「床」,以免臥在地上,著涼受病(大24.250中)。而在冬季,營作寺物時,應在午後作(大23.663中);若營作比丘的臥具,雖不滿六年,但已不能禦寒,可向僧伽乞「六年內更作敷具」羯磨,作新臥具使用(大23.736下)。
此外,較特殊的是,有比丘住在小精舍,難耐苦寒。居士供養「日光珠」,釋尊慈允「若須日光珠者,聽蓄,隨時出火」取暖(大24.270下)。此「日光珠」,律中未明何物所作,不知是否如今之「懷爐」類?
以上,是釋尊開示弟子,可以藉由消弭戰爭,促進族群和平;維護綠色資源,調節氣溫;改善住處、穿著等等,來改善生活(居住)環境,提高生活品質,以防犯、杜絕病苦的侵襲。
其次,將討論關於環境和個人衛生方面的問題。
二、環境和個人衛生
在日常生活上,維護環境整潔,注意個人衛生,都是避免染病的重要一環。
(一)、在維護環境整潔方面,如前所說,樹可蔭涼,佛弟子應愛惜綠色資源。既然樹可蔭涼,佛弟子就不應於「樹林下,大小便利」(大24.247上),以免污穢臭氣,破壞環境,而無法享受蔭涼之樂。又不應隨意在「青草上」、「水中」、「溫堂」、「空宅」、「無草處」等地方,大小便利(注13)。亦不得把大小便、咦唾等不淨物,任意丟棄在青草上,或牆外,致糞穢狼藉(注14),遭人譏嫌。既然不可隨處大小便,寺院、精舍,應在「寺後西北隅」作廁所。廁所要安裝「門扇」、「橫店」。廁所外面,應放置「洗手足處,及著瓶處」;亦應放木履,上廁時穿著。欲入廁,不可倉促闖入,應「彈指謦咳」,令人知曉。僧中大眾,應輪值打掃廁所,安置草葉、泥土等,以防臭氣外泄,或損傷飛蟲(大24.247上)。
又,寺裏要作浴室(大24.219上;283中),以免僧眾因在屋簷下洗浴,而汙損壁畫(283中)。寺中的東南角,作洗腳處,以免隨地濯足,招致蟲蠅亂飛(229上;425上)。寺中四角柱下,各安唾盆,免得隨處咦唾,致污穢寺地,令人噁心生厭(270中)。寺中亦應作小水壇,洗缽盆用,以免洗缽水,招來蠅蟻(425上)等。
而寺院內外環境,必須時常打掃,保持清潔。律中記載有次,釋尊看見逝多林(Jetavana)寺,地上髒亂不堪,就親自拿起掃帚,清掃寺地。時舍利子(Sariputra)、大目乾連(Mahamaudgalyayana)、大迦攝波(Mahakasyapa)、阿難(Ananda)諸大聲聞,見釋尊掃地,亦馬上加入行列。如此上下一心,不久,逝多林寺裏裏外外,煥然一新。隨後釋尊開示了掃地有「五勝利」,並規定以後寺裏大眾,應定期集合,一齊大掃除,整理環境(大24.266中267下)。又吃飯的齋堂,亦應注意整潔,如釋尊說「食處,應先灑水,次掃全淨,然後敷座,方成應法」(大24.262下)。
(二)、關於個人衛生方面,律中有這樣的記載有比丘在營作事務,或打掃環境後,滿身都是塵土,方服也污垢不潔,就到聚落托缽乞食。被世人譏嫌不如傭作人。傭作人尚且知道在吃飯前,先放下工作,揮去塵土、洗淨手腳。而沙門釋子,竟不知整潔容儀,就邋遢地到聚落乞食。於是,釋尊規定「准量日時,早須休作。若乞時者,當整容儀,方行乞食」;「既掃地了,除去糞穢,應可洗身,若不洗者,以水濕手,拭去塵坌,洗手濯足,如常所為」(大24.267下)。工作完了,要整潔容儀,而出外遊行,欲到寺裏,亦應「隨有水處,安置衣缽,抖擻衣已,次浴身體,下至手足,洗灌塵垢,添淨水瓶,方以破布,拂拭皮鞋,然後披衣,容儀詳審,徐行入寺」(大24.450上)。
由上記載之事緣,可知僧眾應當留意清潔衛生、齊整容儀等,才不致惹來不必要的譏嫌。又招致譏嫌,是對整個僧團聲譽的負面影響;而若因不潔,引起病苦,或感染他人,將造成個人乃至大眾生命的威脅。所以律中教導僧眾不可故意把石頭丟到水溝裏,致穢惡臭水,濺汙他人衣服(大24.360上)。而衣服當用衣架,或葛蔓、繩索懸掛,不可隨處放置,以免垢膩,或被蟲蛀(263上)。道行外出時,三衣應用「袋」裝,掛置肩上,免得日曬雨淋,或沾染塵垢(274中)。又僧眾應在屏隱處嚼楊枝、刮舌垢(264下)。事了,楊枝用水洗過,方可丟棄(376下)。釋尊亦開示,嚼楊枝有「五勝利」一者能除黃熱;二者能去痰;三者口無臭氣;四者能餐飲食;五者眼目明淨等,故僧眾應恒嚼楊枝(264下)。而若比丘道行,無楊枝可嚼,可用「澡豆、土屑,及乾牛糞,以水三遍淨漱」後,即可用食(265上)。比丘日常應持「面巾」,擦拭頭面垢膩(270上);常「洗浴」(847中)、「洗足」(229上)、剃發、剪爪、除爪甲垢(219上,209中、下)。剃發時,要換穿「剃發衣」,剃了應洗浴,至少洗五肢(頭、手、足,273中)。而洗澡後,不可身體濕淋淋就披上衣服,應用「拭身巾」擦乾(271中)。又應量作「覆瘡衣」(大23.896上),遮蓋瘡口,以免傷口惡化,和膿血染汙僧服,且應經常換洗(襯身衣亦是,大24.270下)。而女眾應蓄月期用的「病衣」(大23.1011下,大24.364下),大眾病衣,不可私用(大23.1011下)等。
又,關於洗淨,律中有一事緣,相當有趣。起源是有一婆羅門,性喜潔淨,愛願出家。不過,他要找個洗淨如意者,方依他出家。於是他游方尋覓。首先,巡曆外道、婆羅門修行之處,窺伺洗淨之法。發現有不洗淨的;有入池中,用上百土塊洗淨的。如此不淨和繁瑣淨法,都不稱意。最後,來到逝多林。偷窺舍利子洗淨。見舍利子洗淨如儀,仰慕歡喜,而歸敬出家。於是釋尊雲凡歸依於我,以我為師者,咸應洗淨如舍利子。若人不作如是洗淨者,「不應繞塔行道,不合禮佛讀經,自不禮他亦不受禮,不應食,不坐僧床,亦不入眾.....汝等皆應依我言教,無得自欺,作不淨法,懈怠放逸,為下品行,當墮惡道」(大24.276下─278上)。
以上,是釋尊钜細靡遺地教導弟子,如何維護環境整潔,和處理個人衛生的種種方式。由此我們可知,維護環境整潔,是大眾應有的公德心,也是大眾應盡的責任。而衛生問題,不只是個人問題,在緣起相依相成的世間,個人衛生,影響所及,是整個僧團、社會、國家。所以要預防生病,杜絕病菌感染,大眾應同心協力,共同維護環境整潔,和注意做好個人衛生。
三、良好飲食習慣和飲食衛生
要杜絕病苦的侵襲,除了上面所說的改善生活(居住)環境;注意環境和個人衛生之外,還要養成良好飲食習慣,注意飲食的衛生,以免病從口入。
說到養成良好飲食習慣,和注意飲食衛生,不禁令人懷疑,佛弟子賴托缽乞食,以維持色身;又當檀越佈施時,佛弟子應隨他所施,而不能要求施物的內容。那麽,如何作得到注意飲食的清潔衛生呢?
(一)、養成良好飲食習慣方面,我們從《佛垂般涅盤略說教誡經》,釋尊告諸弟子「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於好於惡,勿生增減,趣得支身,以除饑渴。如蜂采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比丘亦爾,受人供養,趣自除惱,無得多求,壞其善心。譬如智者,籌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過分,以竭其力。」(大12.1111上)從如上教誨中,當可體會釋尊開示弟子,飲食要知量知足。不暴飲暴食,貪得無厭,即是一種良好的飲食習慣。律中釋尊亦告諸弟子,不可「索美食」;「輾轉食」;「足食竟更食」;「非時食」;「不受食」等(注15)。即是希望佛弟子,能知量知足,「於好於惡,勿生增減」的養成良好飲食習慣。
(二)、注意飲食衛生方面,佛弟子托缽乞食,是無法要求施物的。而僧眾可以掌握的是,裝食物的食具──缽,要擦洗乾淨、保持乾淨;托缽回來的食物,不要放太久,以免變質;以及注意飲水清潔等。
律中規定佛弟子用水,應用「水羅」濾過,方可飲用,不得「受用蟲水」(大23.828中、下;大24.224下);若、蜜、糖、油、醋、水漿、及醋乳、酪餅、果等中有蟲,亦不得受用(大24.828下)。因為受用有「蟲」的食物,是殺生、傷慈的行為。而我們若從佛陀等視一切眾生,不忍傷害一切眾生的理念,來看不得「受用蟲水」戒蟲是眾生,不應傷害。人亦是眾生之一,釋尊當亦不願佛弟子因飲用了有「蟲」之不潔食物,而感染病苦。
又律中制定佛弟子不得在「水中大小便」(如前環境整潔和個人衛生中之說)。這個規定,釋尊將入滅,與侍者阿難前往拘屍那(Kusinagara)途中,在波波(Pava)城附近,因背痛、口渴、囑阿難往腳俱多(Kakuttha)河取水。適巧五百乘車渡河,水皆渾濁,不得清水(大24.390下─391上)。阿難以濁水奉佛,在結集會上,還被大迦葉指責一番(450上)。從此事件來看,亦可體會不得「水中大小便」,以保護水源清淨之重要。另一方面,若隨意在「水中大小便」,或把糞穢不潔之物,丟棄水中,不僅污染水源,亦容易感染傳染病。回顧今日學者及環保人士,一再強調水資源污染所造成的生態破壞與健康威脅,我們益發體會「不得水中大小便」之延伸解釋──不得污染水資源的重要性。
另外,律中有食「曾觸食」(或作「殘宿食」)戒,其事緣是有位哥羅比丘,每次出外乞食,若得到的食物中,是「濕飯者,以缽受之;若是乾飯,置缽巾內。既得食已,所有濕飯,當日食之;乾飯曬曝,舉之甕內。若遇風寒陰雨,即以暖水潤漬,用充其食」(大23.824下)。這種舉動,被釋尊知道了以後,釋尊嫌毀哥羅不寂靜,不知少欲知足,而讚歎知足常樂之道。亦即食「曾觸食」,是不寂靜、不知足的行為。不過,這個事緣亦可從飲食衛生來看吧!印度隸屬熱帶氣候,在酷熱的氣溫下,食物的保存時間不長。早上的飯菜,午後可能已餿了,何況隔夜、或更久呢?釋尊制不得食「曾觸食」,該有衛生、健康的考量吧!
關於飲食衛生,律中還有一記載。事緣是大世主(大愛道)比丘尼,出外托缽,乞得滿缽食物。在歸途中,被婆羅門吐唾,污染了缽中的食物。釋尊遂制「尼乞食時,應持缽絡,掩蓋而去」。如此,可遮塵土,亦方便擎拿(大24.372下)。
佛弟子要注意飲食衛生,相對的亦不可忽視食器的清潔。故釋尊開示若裝酥蜜、油、沙糖之瓶,油膩難洗時,可「取置深水中,漬七、八日,待諸魚鱉,唼盡油膩」(大23.826中);而「凡是缽者,當須淨洗」(大23.745中);不應「隨穢惡地」(大24.233下)、「隨何地」(234上)放置缽;亦不把「惡物」放於□內(283下);乃至不以大缽盛「死胎」(360上)等。此中,不可隨意隨地擺放缽方面,律中有一事緣,相當獨特。律中記載有一邊國地方,居民彼此都很生疏惡賤,縱使是自己父母、兄弟、姊妹,也是不相往來、親近。所以,釋尊叮囑比丘若到此國乞食,可於「巷陌乞食之處,作小曼荼羅壇,應置缽已,在一邊住,心緣於缽,有施食者,令著缽中」(大23.826上)。如此,本來不可隨地放置缽,但為適應邊國民情,故方便的作一小壇,放缽乞食。這種情形,亦應是戒律是隨方毗尼的確證。(注16)
以上,是有關於養成良好飲食習慣,注意飲食衛生,以預防、杜絕病苦的問題。雖然《根有》廣律在這方面的著墨不多,我們從有限的資料,仍可體會到釋尊對僧眾飲食習慣、飲食衛生的關心。
上來討論了一、改善生活環境;二、環境與個人衛生;三、良好飲食習慣和飲食衛生等問題,這些都是預防、杜絕病苦的重要方式。亦是釋尊解決眾生病苦的良方。
三、佛教的醫療保健
依據《雜阿含經》的記載佛世時,曾有比丘因病痛所逼,痛苦不堪,故而厭世,舉刀自殺,以結束生命的記錄(注17)。病苦惱人,可見一斑。如在前言所說的,釋尊為解除眾生的病苦,開示了「法藥」和「醫藥」的治療。以下就來探討佛教的醫療保健問題。
一、制限與開緣
揆諸律典,當比丘被病苦折磨,羸瘦無力,不堪隨眾生活;或看病比丘,因照顧病比丘,分身乏術,無法和眾生活,此時,釋尊會斟酌實際需要,於病比丘和看病者特殊的制限與開緣,以減輕他們身心的負擔。以《根有》廣律為例比丘249戒中,和病比丘(包括看病比丘)有關的戒有尼薩耆波逸提2條;波逸提12條;眾學法25條;以及雜散在各犍度中的一些生活規制。以下以尼薩耆波逸提、波逸提,和犍度中的一些事例,來看釋尊對病比丘、看病比丘的特殊制限與開緣。
首先,在波羅提木叉部分,為病比丘而定的制限有尼薩耆波逸提30「服過七日藥」波逸提88「量作覆瘡衣」
此中,「服過七日藥」學處,是酥、油、糖、蜜等,是屬於七日藥。病比丘於七日夜中,可自持守,隨意服食,若過七日限,則藥應舍,罪應悔過(大23.759中─下)。而「量作覆瘡衣」,則是覆瘡衣應長佛四張手,寬二張手,若過量,應截去(大23.896上)。此兩者都是希望佛弟子,雖然是病時所須物,還是盡可能的「少欲知足,易養易滿,知量而受,修杜多行」(大23.759中)。
其次,為病比丘而開緣的制限有
尼薩耆波逸提2「離三衣宿」
波逸提31「輾轉食」
波逸提32「施一食處過受」
波逸提34「足食竟更食」
波逸提36「別眾食」
波逸提40「索美食」
波逸提52「觸火」
波逸提60「非時洗浴」
波逸提79「飲酒」
為看病者而開緣的有
波逸提77「不與欲默然起去」
波逸提80「非時入聚落」
波逸提81「食前食後行詣餘家不囑授」
此中,波逸提77、80、81三條,都是為方便看病者照顧病人,所作的通融。亦即看病者為了看顧病人,難免無法隨眾作息,所以在眾僧「如法評論事」(大23.856下)時;或者需要「非時人聚落」(864下);或「食前食後行詣餘家」(866中)等,可向僧眾言明,即可離去。
又為病比丘而開緣的九條戒中,尼薩耆波逸提2「離三衣宿」戒,是比丘外出遊行,應三衣隨身,不可離三衣而宿。不過,若老邁龍鍾,或生病羸瘦,無力攜帶,可在僧中作「不離僧伽胝」羯磨。如法作後,即可離衣遊行人間(大23.712中─下)。波逸提52「觸火」戒,是比丘不可然火,或教人然火,除非是「風病得火為良,當須近火」外,不可「無病為身」而然火(大23.827下)。不過,寺院中可設立「然火堂」,為免煙熏損物,病人應在寺外,或中庭然火,待煙盡方持入室(大24.283中)。波逸提60「非時洗浴」戒,釋尊制比丘半月半月洗浴,若熱時、病時、作時、行時、風時、雨時、風雨時,可隨意洗浴(大23.847上─下)。
比丘病時可洗浴,在〈雜事犍度〉亦有相同說法。如說比丘生病,醫生處方是洗浴身體,就可痊癒。此時可入浴室澡浴,以除病苦。釋尊並教導浴室的作法,室中的陳設,以及洗浴的方法等(大24.219中─下)。而浴室外,可依據「天使經法式畫之,並畫少多地獄變」圖像(大24.283中),以作莊嚴、警眾之用。
此外,波逸提31、32、34、36、40、79等六條,是屬於飲食方面的制限。也就是病比丘在飲食方面,有較特殊的寬限。亦即病比丘,因病情之需要,可以「輾轉食」;「索美食」;「施一食處過受」;「足食竟」作「餘食法」更食;「別眾食」;乃至若「醫人令含酒或塗身者」無犯(注18)等。其次,是犍度篇部分,有關病比丘、看病比丘的規定
如〈安居事〉中雲比丘在安居期間,(《根有律》安居期5月15到8月15),不能無故他往。無故他往,是破安居的行為。不過,若比丘忽然生病,而安居處「無醫藥」,或「無人看顧」時(大23.1043中)可以移往他處,不算破安居。若安居處,不理想,容易生病;或濕氣太重,恐後病生。此時,比丘亦可移往他處安居(1043下)。如果有比丘病重困苦,遣使來請說法,及請相見,可以受持七日法前往(1043中)。若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病重將歿,設諸飲食,及施衣物,供養僧伽,比丘亦可受持七日法前去,如此,都不算破安居(1043上)。
而〈隨意事〉(自恣)中雲比丘三月結夏安居了,集眾舉行自恣。若比丘身嬰重病,不能赴集,此時應取「隨意欲」(注19);眾集作隨意欲時,比丘因患痔,不堪久坐,可采「一說隨意」(1046中)的方法,縮短隨意時間,以免久坐,痛苦勞累。
此外,病比丘尚可「乘輿」(大23.1054下)、「乘車」、「乘船」(24.452上);可在僧伽淨地剃發(大24.427中);以及早請食來,在房中食(看病者亦可,大24.375下)等。而比丘在平時,可蓄「藥直衣,若遇病時,賣以充藥」(大24.4 47下)以應不時之需。
以上所舉的是《根有》廣律中,釋尊對病比丘、看病比丘的制限與開緣。開緣部分,純粹是為了病比丘而作的特殊寬待。若病瘥,即應遵守原來的制限,不再享有優待,如釋尊說「凡所有事,我於病人,非時開者,於病瘥後,咸不應作。若有作者,得越法罪」(大24.427下)。
又有關於病的制限,律中還有一事,值得一提。《根有》廣律〈出家事〉中記載曾有病人,為醫病故,假投釋門出家。師父為之延醫治病,同道為之殷勤照顧。誰知病瘥後,毫無感恩、眷顧之心,還俗返家去。於是釋尊規定「不應度患者,若為出家來者,應先問有患不?若不問者,得越法罪(大23.1035上)。又不應度「癬疥、瘡癩、□□、乾癬、濕癬、瘦病、患嗽、上氣、憔渴、瘧病、癲狂、□癖、痔病」(注20)等,重大惡疾者出家。
釋尊等視一切眾生,為什麽規定病者,和患重大惡疾者,不能出家呢?關於患重病者不能出家一事,除了以上的事緣外,或可從佛陀時代,佛弟子的生活方式常乞食、糞掃衣、樹下坐、腐爛藥──四依法得到解答。
四依法中的常乞食、糞掃衣、樹下坐,從前面(貳、預防勝於治療,參、佛教的醫療保健)的分析中,可知此三依是不適於病者的。如
(一)、常乞食方面世尊對於病比丘,在飲食方面,有較特殊的開緣,以期病比丘因飲食的調養得宜,早日痊癒。若病比丘托缽乞食,不僅來回勞累,加重病情,亦將招致外人譏嫌,同梵行人,「不相看視,誰當看者」(大22.455中)。如此,常乞食的生活是不適於病患的。
(二)、糞掃衣方面律中記載舍利子因患風症,僧伽梨太重,不能荷擔,世尊遂規定比丘,可作不離衣羯磨。(大23.712下)。又《雜阿含經》記載大迦葉是頭陀行者,常是糞掃衣。世尊勸大迦葉雲「汝今已老,年耆根熟,糞掃衣重,我衣輕好,汝今可住僧中,著居士壞色輕衣」(大2.301下)。由舍利子、大迦葉的事緣,可知因「糞掃衣重」,是不適於老、病者披覆的。
(三)、樹下坐方面佛弟子在山邊水陬,曠野林下,隨遇而安止住,任運而生活。然在太惡劣的氣候,及身體不調時,建立寺院,敷設床具,是避免病苦侵襲,減免病情之方法。由此,亦知樹下坐,是不適於病者的。
(四)、腐爛藥方面經中亦翻譯為陳棄藥。什麽性質的藥是腐爛藥?有解說為大小便的(注21)。把腐爛藥當作大小便,義淨三藏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曾予以反駁喝斥。如說「自有方處,鄙俗久行,病發即服大便小便,疾起便用豬糞貓糞。或瓶盛貯,號曰龍湯,雖加美名,穢惡斯極。且如蔥蒜許服,尚自遣在邊房,七日潔身洗浴而進。身若未淨,不入眾中,不合塔,不應禮拜,以其臭穢,非病不聽。四依陳棄之言,即是陳故所棄之藥,意在省事,僅可資身。上價自在開中,服實非成損.大師既緣時禦物,譏醜先防,豈遣服斯而獨乖時望。不然之由,具如律內,用此惠人,誠為可鄙,勿令流俗,習以為常,外國若聞,誠損風化。又複大有香藥,何不服之?己所不愛,甯堪施物?然而除蛇蠍毒,自有硫黃、雄黃、雌黃之石,片子隨身,誠非難得,若遭熱瘴,即有甘草、恒山苦之湯,貯畜少多,理便易獲;薑椒蓽茇,旦咽而風冷全;石蜜沙糖,夜餐而饑渴俱息。不畜湯藥之值,臨事定有闕如,違教不行,罪愆寧免,錢財漫用,急處便閑。若不曲題,誰能直悟?鳴呼!不可施佳藥,遂省用龍湯,雖複小利在心,寧知大虧聖教!」(大54.225上─中)從義淨三藏的解說中,可知陳棄藥是「省事,僅可資身」之藥,並不是大小便。從世尊制戒的精神來說,「省事,僅可資身」,並非全然不適於病者,只是在應病與藥的權宜上,世尊與病比丘有更寬廣的空間,可取用適合病情需要之藥。以上,從佛陀時代,佛弟子的生活方式──四依法,不適於病者的理由,作個簡單的厘清。由此,應當可體會世尊不許患重大惡疾者出家的原因了!
不過,關於癲狂者不可出家一事,根據律典記載,佛世時,曾有比丘癲狂心亂而出家的記錄。一是瘦瞿答彌;一是施越。一、瘦瞿答彌,未出家前,因接二連三,種種不幸打擊,而癲狂心亂。所幸,得見釋尊而回復本心。後隨大世主出家,證得阿羅漢果(大24.352中─357上)。二、施越比丘,因為癡狂顛倒,常作不清淨、非法、不隨順道。而等他清醒時,卻忘了自己的所作所為。這樣時而癡狂顛倒、時而清醒,造成僧眾的諍論與譏嫌。釋尊遂制,應與施越比丘「不癡毗尼」(大23.143上─下)。
從以上的兩個事緣,可知癲狂者如果回復本心,成為正常的人,是可以出家的,如瘦瞿答彌比丘尼。而〈七滅諍法〉「不癡毗尼」中的施越比丘,出家後,時而癲狂,時而清醒,釋尊慈悲,予以「不癡毗尼」解諍。然當他失去本心時的所作所為,還是會帶給僧團負面的影響。所以,若未出家即已癲狂者,不應與出家。
二、應病與藥
應病與藥,是釋尊或醫人,針對病比丘的病症狀況,輕重程度,予以最適當的醫療處方。以下就比丘的病症,釋尊和醫人給與的醫療處方,來探討佛教的醫療保健。
(一)、瘡病
瘡病,是皮膚腫起,隱藏膿水,或皮膚紅腫潰瀾之病。律中有「量作覆瘡衣」學處(大23.896上);以及「有瘡令數解系」學處(大23.1013下)。前者是瘡已發炎,膿血流出,恐污染僧衣,故釋尊允許比丘,以覆瘡衣遮蓋瘡口,以免傷口惡化,並維持衣服的淨潔。後者是醫人以藥敷裹治瘡,不可故意令醫人數數解系,觸惱醫人。而治療瘡病的方法有
1。塗油
有蘭若比丘身患瘡疥,醫人教以「食好食已,取芥子油(辛油),遍塗其身,於日中坐(大23.634下),必當痊癒」。
2。開刀
阿難背上生瘡,佛要侍縛迦醫生為阿難療治。當阿難一心傾聽釋尊說法時,侍縛迦「取妙藥,傅其瘡上,瘡既熟已,以刀割之,出其膿血,複以妙膏傅上,因即除差」(大24.165中─下)。
3。針刺
阿難額上生瘡,醫生用針刺去惡血,敷上好藥,以帛纏裹,當日即瘥(大2 4.166中下)。
4。口吮
未生怨王之子,手指生瘡,王「嗍其癰,癤穴破」,吸出膿血,病得瘥(大24.190中)。
5。塗(牛黃)藥
比丘額上生瘡,醫人教以「於瘡四邊,以牛黃塗之」,可得瘥(大24.208上)。
6。塗善堅樹粉(注22)
釋迦菩薩雲「善堅樹,是其冷藥,能除熱病,汝等各應細截斬分。若有鬼氣癰腫,將此塗之,並得除差」(大24.112中)。
7。服澀藥
比丘身患瘡疥,醫生教服「澀藥」。釋尊開示有庵沒羅、婆、贍部、夜合、俱奢摩(注23)等,五種澀藥。或皮或葉,搗粹,水煮,放在微微的太陽下曬乾。用此澀藥塗身,待藥效進入皮膚後,洗浴清潔。如此,重覆塗洗,瘡病可得瘥(大24.2上)。釋尊並規定了用澀藥行法(2中)。
8。洗藥湯
毛血比丘身體搔養,毛孔膿血流出。釋尊雲「當以樹葉作湯,徐徐洗除」,而仁身衣,要時時浣洗、曝曬(大24.270中─下)。
9。換穿鞋類
比丘因穿不合適之鞋,磨腳而生瘡。釋尊允許換穿「皮帶鞋」(大23.1056下)、「重鞋」(1057上)、鞋「兩邊著替」、「靴鞋」(1057上)、「□頭鞋」(注24)。
以上,是律中治療瘡病的方法。另外,釋尊亦規定,治瘡病要找良醫,以免產生不良的後遺症。如有一比丘,臉上生癰,醫師以針刺,其口便咼。釋尊雲「凡人護面如護明鏡,不應輒使無識醫人而行針刺,若使作者,得越法罪」(大24.220上)。而若比丘有善醫者,可在屏處幫患癰痤者敷藥(327下)。此外,若頭上生瘡,不方便剃頭,可於「瘡處以鉸刀剪」之(230下)。若隱處生瘡,應告老宿比丘,然後剃除瘡處隱毛(230下)。比丘不應照鏡,若為觀瘡,可「覽鏡無咎」(218中)。又釋尊說,人身有八萬戶蟲,此蟲是隨人生而生,人死而死。所以比丘死,可以如法焚燒。不過,身有瘡者,應觀察無蟲後,方可燒殯(286下)。
(二)、風病
風病的症狀如何,律中未說明,故不得而知。依據律中一鱗半爪的記載,可知風病大概是住處氣候不適(大24.7上),和吃了冷性食物引起的(125下)。其治療方法如下
1。用酥煎三種澀藥
釋尊在狄苗國人間遊行,到一舊住處止宿,風病發動,阿難陀往問醫人處方。醫人教以「宜用酥,煎三種澀藥」,服食即可痊癒(大24.7上)。又「酥」亦可治失眠症(大24.300上)。
2。訶梨勒果(注25)
釋尊初成道時,受二商人供養,因「□、酪漿、蜜,性冷」(注26),故釋尊患冷風氣。釋提桓因取「訶梨勒果」奉上釋尊。釋尊食已,風氣即除(大24.125上下)。
3。鹽醋
舍利子患風病,醫人教以宜服食「鹽醋」,即可痊癒(大24.3中)。
4。麻粥
比丘病,醫生教食「大麻粥」。釋尊指示可食「麻粥」,或是用「蔓菁根莖花葉,及其子實」等,作成粥食,可以治療風疾(大24.440中)。
5。有情脂
比丘患風疾,醫人教服用「有情脂」。釋尊雲魚脂、江□脂(注27)、鮫魚(沙魚)脂、熊脂、豬脂等五種脂,病比丘七日服,過七日不應服用。所餘殘藥,應收舉儲藏,並說明了「收舉法式」(大24.1下2上)。
6。生肉
西羯多比丘患風(注28),醫人教服用「生肉」,治療風病(大24.2下)。而生肉可遣敬信者,向殺羊、雞、
豬、捕鳥、獵獸等五屠人處取(420上)。
7。然火
比丘患風病,醫人雲「凡是風病,得火為良,當須近火」,即可痊癒(大23.837下)。
8。洗鐵暖水
畢陵陀婆蹉患風疾,把「熱鐵,置瓶水內」,用此鐵湯水,洗浴身體,病即得瘥(大24.250上)。
9。洗藥湯水
釋尊雲治風病,可以把「根莖花果及皮木等,共煮為湯」,洗浴除疾。並在「洗將了時,於其湯內,置一兩滴油」,潤澤身體,以免粗糙皴裂(大24.246中)。
10。換穿繩履
比丘兩腿風腫,皮膚潰瀾,釋尊說可穿「繩履」(大23.1055下),以減輕病苦。
以上是風病的治療方法。其中舍利子服用鹽醋,因而治癒風病之事,律中亦有因服用鹽醋而喪命的。如有一比丘病,日漸羸瘦。因在俗時,曾飲鹽醋治病,故道友取鹽醋與之服食。服後不久便死。釋尊雲「彼昔在家是痰病,今是風熱」,故昔時是藥,今非藥(大23.644中─下)。所以比丘若「不問醫人,乃至耆舊,輒以自意,與病人藥,得越法罪」(644下)。
又關於吃肉治病,律中還有兩則事緣。一是大軍長者夫婦二人,敬信三寶。請佛及僧,三月安居,供養無缺。有比丘生病困苦,醫生教服用「肉羹」療疾。適逢國內斷屠,遍尋無肉,長者婦自割「髀肉」,供養比丘,病得除瘥。事後,釋尊問長者婦汝何故能於生死險道中發菩提心?長者婦雲「輪回生死中,是身亦可得,百千俱胝劫,尊勝境難逢」,故能無畏,割肉供僧。而後,釋尊告諸比丘「食人肉者,眾所共嫌。於諸肉中,人肉最為臭穢可惡,故比丘不應更食。若食人肉者,得吐羅底也罪」。並制了眾中上座行法(大24.3中─4下)。
二是比丘病,醫人教以「大肉團,非時煮飲」。釋尊雲有□(豺)獸,「腹中腸直,肉便出,體猶未變,應取彼肉,煮而飲用」(大24.427下)。病比丘雖取用,仍未平復,乃至釋尊說醫人處方,隨意應服,待病癒後,即不應用(427下)。
(三)、痔病
患痔病者,不堪久坐,律中有比丘患痔,釋尊因而開緣,可「一說隨意」的記載(如前制限與開緣中說)。而關於痔病的療法有
1。熊皮
比丘患痔病,醫人教以應用「熊皮作鞋,著時便差」(大24.297中)。又釋尊說熊皮可放在佛堂門扇下,安坐上,或於腳邊,如此,「能令明眼,並療痔疾」(大23.1057中)。
2。咒、藥
比丘患痔,庸醫以刀割治,傷痛逼迫,痛苦不堪。釋尊雲「痔病有兩種療法,一者以咒;二者以藥(大24.6下;420中)。並教導比丘誦《痔病經》。若誦持《痔病經》者「(痔病)必得除差,若有誦者,乃至盡形,終無痔病,共相逼惱。亦得宿命智,能憶過去世時七生之事」(420中)。亦即比丘若誦《痔病經》,不僅「風痔、熱痔、痔、血痔、糞痔,及余諸痔」,(420下)都能乾燥、掉落、消失;亦能得知過去事的宿命智。
由於庸醫不善治病,不信三寶,以刀割治患痔比丘,致痛苦逼心;或作方便,令患痔比丘命終(大24.6下)。故釋尊規定比丘有病,不應於此等「不信之類,而遣療治,若令治者,得越法罪」(6下)
(四)、眼病
1。安膳那藥
醫人教患眼病比丘,可用「安膳那藥」治療。釋尊雲有花安膳那、汁安膳那、粒安膳那、丸安膳那、騷毗羅石安膳那等,五種安膳那。此五種安膳那,都能治眼疾,比丘若病,可取用。而剩餘的安膳那,應照「安置法式」儲藏存放(大24.2中─下)。
2。香物、熊皮、楊枝
把香泥,放置頭邊,塗於壁上,時時聞聞,因「凡諸香物、能令眼明」(大24.273下)。又如前痔病已說的,「熊皮」,能治痔病,亦能令眼睛咒。而嚼楊枝有「五勝利」,其中之一勝利,即是嚼楊枝能令「眼目明淨」(大24.246下)。亦即是說聞香物、蓄熊皮、嚼楊枝等,都是能令眼目明淨的方式。
(五)咳嗽、流鼻
1。吸煙、灌鼻
畢鄰陀婆蹉出家後,常為咳嗽、流鼻所苦,醫人問過去曾用何物治療?可如法泡制。後畢鄰陀婆蹉得佛應允有病者,「聽吸(藥)煙治病」(大24.246上);「聽以蘇油灌鼻」(246中)。
(六)消化不良
1。床
有比丘在寒冬時節,睡在冷地上,致飲食不消。釋尊雲可睡「床」。比丘改用床席,病即得瘥(大24.250中)。
2。食油膩物
六群比丘希望能夠飽餐美食,又能消化、吸收、安穩無病,故請教醫人妙方。醫人教以可「先食油膩,後當利下」,如此,雖多食,必能消化(大23.854中)。
3。運動器材
可使用「長短木杵,粗細諸椎,及大小石」等,種種的運動器材,來幫助「令身運動,散滯蠲,能消飲食」(大24.207上─中)。
(七)渴症
渴病,又作消渴,是因腎氣滯於胸胃,致口乾舌燥,極欲喝水之症(注29)。
1。酥、酸漿醋、余甘子(注30)
有比丘患渴症,醫人教「服酥」,必可痊癒。比丘服酥後,仍為渴所逼,醫人又說,可喝「酸漿醋」治渴。釋尊雲有大醋、麥醋、藥醋、小醋、酪漿、鑽酪漿等,六種醋漿。飲時應以「少水之作淨,仍用絹疊羅濾,澄清如竹狄色,若時與非時,有病無病」,都可飲用(大24.420上)。
又有比丘身嬰病苦,醫人教服酥後,更患口渴。此時,可口嚼「余甘子」,吞咽汁液治渴(大24.210中)。
2。水
水是最好的健康飲料,暑熱天,可飲「水」消渴。不過,應用「水羅」濾過,方可飲用(大24.224下)。
(八)意外事件
有少年比丘嚼楊枝時,一不小心,楊枝鯁在喉中,上下不得,生命垂危。此時,釋尊便伸出左手,按住比丘頭,右手伸入口中,鉤出楊枝,救了比丘一命(大24.2 64下)。又曾有女人墮河溺水,被救上岸時,已不省人事。此時,應放在「沙堆上,覆面而臥」,並在其旁邊守護看守,知其死活後,才可離去(大23.1055上)。
此兩則事緣,是屬於發生意外,生命垂危時的一種急救方法。
(九)其他
應病與藥,在律典中,有明確說明患什麽病,吃什麽藥的,(如前所舉七項);亦有只雲患病,未言病名的。只說生病,未說病名的,又有兩種情況一是因應病情之需要,可以執持、或儲備某種物品;一是只直說治療法。
1。執持儲備物品
病者可蓄「雜藥袋」(大24.3上),以備隨時取藥服用;蓄「釜」(250中)、「杓器」(428中),煎藥;「溫槍」(250中),溫藥,蓄「飲水銅盞」(246下)、「藥碗」(269下),飲水喝藥;蓄「杵石、軸」(263上),磨藥;蓄「鐵槽」(270下),安放藥湯,浸泡身體;蓄「洗口盆」(265上),方便漱洗;蓄「拂蚊子物」(229中)、「蚊幬」(293中),以免蚊子叮咬;乞蓄杖、網路羯磨,可蓄「柱杖」(229下)「網路」(230上),以方便行動;以及蓄「眼藥椎」、「小藥合」、「灌鼻筒」、「貯藥器」(428上)、「歙煙筒」(427下)等。而所蓄之物品,不可用「寶物」做的(427下)。寶物做的,不可持用,以免長養貪念。
2。治療法
病,可用「下灌」法(大24.440中;250下);或者「先食膩物,令其動病,然後應可服於瀉藥」(428上)。不過,比丘使用瀉藥時,看護者應謹慎小心,勿使下瀉過度,設有要事他行,須囑人看守,方可離去(428中)。又病比丘服瀉時,瀉痢未終,不可用冷水洗淨,以免滯瀉。應用「土塊,或以樹葉,或將破帛、故紙,而淨拭之」,待瀉畢,再用暖水洗淨(大24.376中)。
又,或者入「浴室」,澡浴除病(大24.219上);或以「水和」攪和,非時食用以治病(427中);或「食蒜」治病(230中);或食用「訶梨勒」(223下);或食「先陀婆鹽」(269下);或食「那羅若藥」(173下);或「塗香」(208上);或持「香土」(275中);或以「白土塗身」(207下)等,諸種方式治病。此中食蒜治病和塗香治病,釋尊有特別規定在食蒜、塗香期間,必須遵守「食蒜」、「塗香」行法(230中;208上)。
此外,律中記載有釋子比丘,出家前,善於飲酒,出家後,由於斷酒,故精神痿靡,身色消瘦。釋尊開示造酒之物可用「根莖葉花果等,並屑為,以白布裹。可於無力不醉淡酒中而為浸漬,勿令器滿而封蓋之,後以清水投中攪飲。或以麴及樹皮並諸香藥,搗為,布帛裹之,用杖橫系,懸於新熟酒甕內,勿令沾酒,經一二宿,以水攪用」(大24.441中)。此兩種,時與非時,都可飲用,如此能止酒渴。
以上,所列舉的種種藥法,和醫療法,是釋尊或當時的醫人,針對病者的症狀,所給與的──應病與藥。接者,要談的是照顧病比丘方面的問題。
三、照顧與關懷
依據律典記載,釋尊曾親自照顧病比丘,並呼籲僧眾務必發揮同道精神,彼此互相關懷,互相照顧(大22.455中)。為勸勉鼓勵僧眾照顧病者,釋尊以「若看病人,即是看我」
(大24.280上),方便的引導僧眾,對病者給與適當的照顧關懷。若僧中有比丘病苦時,不管是上座、下座,都應前往探視關心(大23.782中)。而探病時的禮儀是探訪者和病者彼此不須禮敬,因為「彼身不淨,不應敬禮;自身污染,不合禮他。設他禮時,亦不應受」(大24.273上)。又看視病人,應供養病人,而供侍病人的物品,除去「性罪,余清淨物」,都可以隨意供養(大24.280中)。
如果和尚、阿梨、依止、教讀師父病時,弟子應細心看顧(注31);相反的,弟子若病,師父亦應看視弟子(大23.1003上)。而當僧中要徵遣看病者時,應該注意不可令「無智人為看病者。必有他緣,須自出外,於不善解看病之人,當可教示,勿令病者,非理損害。墮水火、食諸毒、持刀斧、墮崖塹、或升高樹、食所忌食,皆應遮止,無令因此而致傷害。若比丘令無智人瞻視病者,又不善教,棄而出去,得越法罪」(大23.654上)。
又看顧者不僅要用心照顧病者,注意藥的使用(大23.644中─下);同時,應留意審慎說話,以避免病者聞而求死;聞而樂死。更不應在病人前勸死、或贊死(注32)。乃至不可存有病比丘死後,我當取他衣缽的念頭。這種希求死者遺物的「旃荼羅」心(大23.654中),是必須除去的不善之心。亦即照顧病者,應是發揮同道互相關愛的友誼,一種發自內心的悲憫,毫無所求的奉獻。這樣才符合佛陀的教誨,符合佛教的精神。
以上,是釋尊開示僧眾,在精神上給與病比丘的關懷與照顧。另外,釋尊亦指示寺院可設立「瞻病堂」,牆上畫如來躬自看顧病比丘的圖像(大24.283中)。病比丘可以住於瞻病堂,安心養病。又為方便病比丘數數大小便,可以把床「穿孔」(272下),下放瓦盆,承接不淨物。並時時換曬,除去糞臭,以保持病房病床的清潔。
上來從一、制限與開緣;二、應病與藥;三、關懷與照顧等三項,談佛教的醫療保健。釋尊對病比丘的諸種關愛,那分溫馨,依然感人,而釋尊慈悲的親身示範,活生生的教材,我們是不應忘的。雜類醫療
前面探討了佛教的醫療保健,以下就律典的記載,收錄釋尊時代,佛教和民間社會間流傳的一些醫療傳說,彙編成雜類醫療。雜類醫療中,有些本來是可以歸於佛教醫療,而所以把它放在雜類醫療中,是因為它零星雜亂又獨特,無法歸納整理成有系統的說明,故姑且以雜類醫療為名。
1。雨水除病
有次,三月夏安居時,天降大雨,釋尊告諸比丘「此雨沾濡,有大威力,若洗浴者,能除眾病」(大23.896中),比丘可隨意洗浴除病。
2。染發劑
用「余甘子」塗發,能使白頭發變烏黑亮麗。(大24.207中)
3。防蟲劑
比丘得好,寄放在俗家,被蟲咬壞。釋尊雲「於其衣內,安苦葉,或安阿魏,或苦楝葉」(注33),可以防止蟲咬(大24.286中)。
4。缽水治病
婆羅門小兒病,有居士教以向比丘乞缽水洗浴,可得痊癒。釋尊雲「若有人來乞缽水時,應淨洗缽,置清淨水,誦阿利沙伽他,咒之三遍,授與彼人。或洗或飲,能除萬病」(大23.903中)。隨後釋尊亦開示授他缽水時,應遵守的行法。
5。誦咒稱念三寶
室羅伐城(舍衛Sravasti)有婆羅門,忽爾得病,延醫診治,綿歷數年,群醫束手,自覺必死無疑。時鄔陀夷,為他「誦咒、稱三寶名」,婆羅門聞咒後,眾病即得消除,放是歸信三寶(大23.861中)。
6。五色線系臂
比丘病,醫人教取「五色線,咒之系臂」,必可痊癒。釋尊雲五色線,當安放在左手肘後。病漸愈時,可系在衣角;若得瘥時,應放在牆柱隙中,不可隨意丟棄,以免遭致非人嫌賤(大24.208下─209上)。
7。佛威神力
有孕婦死,當荼毗時,腹中胎兒裂出。釋尊令侍縛迦,入熊熊烈焰中,把小胎兒抱出。侍縛迦毫髮無傷的救出胎兒,而且感覺到有一股從未有的清涼,這清涼比牛頭檀香摩觸身體,還要舒適自然,這是「由佛威神自在力,能令猛焰變清池」所致(大24.212下)。
8。真實語
提婆達多推石傷佛,執金剛神以金剛杵把石擊碎,其中一小碎片擊中佛腳,佛受傷流血,用牛頭林檀香、童女乳汁等塗傷口,仍血流不止。此時,十力迦攝波,以「真實語,發大誓願若佛世尊,於一切眾生,普作子想,實不虛者,令血止息,瘡得平復」。如此發願後,血便止息,傷口馬上癒合(大24.192中──194上)。
9。避孕藥(男性)
猛(燈)光王以藥授健陀羅服食,令「不生子」,以免生子繼承王位(大2 4.313上)
10。墮胎藥
小軍和嫂作非淨行,嫂有妊,友人善解方藥,授與墮胎藥。遂胎墮無複妊娠相(大23.665中─下)。又善賢婦懷孕,善賢被婆羅門所蠱惑,以為此兒為不吉祥物,便授與「墮胎之藥」,毒殺胎兒(大24.211上)。
11。蛭
律中記載「諸醫人以蛭療病而為活命」(大23.922中),實際情形如何,不得而知。
從以上雜類醫療的內容來看,它夾雜很濃厚的民間色彩,以及崇尚靈異的風潮。如五色線系臂、缽水治病、通咒稱念三寶、佛威神力、以及真實語等,都是屬於一般民間信仰,及崇尚靈異方面的療法。
伍、後記
生老病死,是有情身心演變而產生的痛苦。有情面對這些痛苦,都有畏死求生的本能,因而尋求不病、不死、長生之道。這種祈求不病、不死、長生之意欲,是自古皆然。以印度來說,在梨俱吠陀時代,即有醫藥神阿須雲(Asvin),他能賜給「盲目的以眼,治折脛者而與鐵腳」;治療神魯特羅(Rudra),能治療人類、畜生的病痛;又有他神(Vata),能治人病,並賜與人長生不死(注34)。這些自然神,都是以醫術治療眾生病苦而被尊崇的。亦可以說自然神是人類面對著病苦死亡,祈求有一主宰者,他能治療疾病,賜給人類幸福平安的一種意欲表現。這種意欲,亦是醫療文明的原動力(如中國傳說神農嘗百草治百病)。
釋尊時代,印度的醫療文明,已有相當水準,我們從侍縛迦替阿難開刀治瘡;釋尊教導僧眾改良病床,方便病人大小解;利用運動器材健身治病。。。等,可見一斑。又根據律典記載,北印的得叉屍羅國(Takkasil)是醫療聖地。釋尊時代的醫王耆婆(Jivaka),即是在得叉屍羅學成一流的醫療治術回摩揭陀國(Magadha)行醫救人的(大22.851上──下)。而佛教在印度興起,僧眾的日常生活,必受當時時代背景的影響,這應是律典留下相當多關於醫療題材的原因之一!
在研讀律典時,看到釋尊教導僧眾,儲藏衣物,為避免被蟲咬壞,可擺入防蟲劑──苦葉、阿魏、苦楝葉時,覺得這種防蟲劑,和現今的樟腦丸之類相似,後翻閱《佛光大辭典》阿魏條,亦解說為如今之樟腦丸(p3691)。如此,不謀而合,遂興起了一探佛教醫療的念頭。漢譯的各部廣律和南傳銅律中,都有關於醫療保健的記載,且每部律所說的醫療法不盡相同。本文所依據的《根有》廣律,只是眾律之一部而已,難免有挂一漏萬的缺失。冀望來日,能搜尋各部律典,補足這分缺失。
注釋
(注1)《雜阿含經》卷15。大2.105上─中。
(注2)《印度通史》頁8。周祥光編著。
(注3)王舍城大24.19下;毗舍離(廣嚴城)20下;溫逝尼國305上。
(注4)七不衰法大24.382中;《中阿含》《雨勢經》大1.648上。回琉璃王伐釋種大24.239中
(注5)「造小寺」學處大23.688上689上;「應法淨處,無諍競處,有進趣處」688中。
(注6)「造小寺(房)」、「造大寺」學處,各部律中的僧伽婆屍沙第六、七條。《僧只律》大22.276中─280上;《五分律》大22.13上─14中;《四分律》大22.584上─587上;《十誦律》大23.20中22上;《根有律》大23.688上─691中;《銅律》南傳1.244─266。
(注7)《四分律》大22.585中。
(注8)《五分律》大22.14上。
(注9)《十誦律》大23.20下。
(注10)大24.19下─20上。
(注11)僧腳崎(Samkaksika)僧只支、僧卻崎。西域記雲,唐言掩腋,舊或名竭支,正名僧迦□,此雲覆腋衣。用覆左肩,右開左合。《翻譯名義集》卷七·(大54.1171下)。
(注12)富羅正言腹羅,是短靴,亦即短襪筒靴。《翻譯名義集》卷三·(大54.1108中)。
(注13)青草上大23.998下,大24.247上;水中大23.904上;溫堂大23.787下;空宅大23.1015下;無草處大24.247上。
(注14)大小便及咦唾不得棄在青草上大23.904上;不得棄牆外大23.999上─中。
(注15)索美食大23.827中;輾轉食810下;足食竟更食821上;非時食824中;不受食825上。
(注16)隨方毗尼《五分律》卷二十三雲「雖是我所制,而於余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而於余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大22.153上)。又《大唐西域記》卷一記載玄奘大師到□貨邏國時,見到當地僧眾以十二月十六日入安居,三月十五日解安居,大師雲「斯乃據其多雨,亦是設教隨宜也」(大51.872上)。
(注17)跋迦梨大2.346中;闡陀347中。
(注18)輾轉食大23.810下;索美食827中;施一食處816上足食竟更食821上;別眾食823中;飲酒859下。
(注19)隨意欲「隨意」,《五分律》(大22.130下)、《僧只律》(大22.451上)、《四分律》(大22.835下)、《十誦律》(大23.165上),都作「自恣」。是僧眾結夏安居了,要集合界內眾僧,以見、聞、疑三事,請眾僧舉罪。如果有比丘因病不能參加,比丘應到病比丘所取欲,再到僧中羯磨。此中,病比丘不能赴集,向比丘說欲,稱為隨意欲(大23.1045下─1046上),或自恣欲。義淨三藏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雲凡夏罷歲終之時,此日應名隨意,即是隨他於三事之中,任意舉發說罪除愆之義。舊雲自恣者,是義翻也。梵雲缽剌婆剌(Pravrana),譯為隨意,亦是飽足意,亦是隨他人意舉其所犯(大54.217下─218上)。
(注20)不聽患重大惡疾者出家,是漢譯各律和南傳銅部律共同的說法。《五分律》(大22.116上);《僧只
律》(大22.420下);《四分律》(大22.808下);《十誦律》(大23.152中);《根有律》(大23.1041上);《銅律》(南傳3.155)。癬疥奇癢之皮膚病,有傳染性。初起多生於手腕指縫間,亦稱疥瘡。《中文大辭典》六,頁747。瘡癩麻瘋病。全體皮膚上,發生斑點之病,有傳染性。《中文大辭典》六,頁81 3。癩此證初起水泡,作癢成瘡,破流脂水,奇癢徹骨。或出水如疥,或乾或濕,似蟲非蟲,久則成片,延及遍身,好浴熱湯。形如風癩,乃氣血虛弱,不能滋潤皮膚所致。癩又是禿瘡的別稱。禿瘡是由胃經積熱生風而成。頭生白痂,小者如豆,大者如錢。小兒多患之,騷癢難堪,卻不疼痛,日久延漫成片,法焦脫落,即成禿瘡。《中國醫學大辭典》頁4559,1333。(武進謝觀編纂商務印書館61年4月臺版)□□頸腫之惡瘡。《中文大辭典》六,頁799。□頸腫;□□之形大者。【靈樞寒熱篇】寒熱瘰□,在於頸腋者,此皆屬□寒熱之毒氣也。留於脈而不去者也。反其目視之,其中有赤脈上下貫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脈半,二歲半死;見三脈,三歲而死;見
赤脈不下貫瞳子,可治也。《中國醫學大辭典》頁4142,4132,4559。。乾癬、濕癬皮膚病,與疥相類。聚集於一處,而漸蔓延,有白癬、黃癬、頑癬。《中文大辭典》六,頁815
。□癖心胸卒痛之症。《中文大辭典》六,頁747《中國醫學大辭典》釋□積聚懸於腹中者。此證多因陰陽之氣不和,或忿怒而適當飲食,食氣相搏,而痰火附之,遂合併成形。近臍左右,各有一條筋脈扛起,大者如臂如筒,小者如指如筆管如弦(頁2220)。癖積聚之潛匿於兩肋間者。此證因起居飲食無節,
傷及脾胃,或強力作勞,精血虧損,邪冷之氣,摶結不散,藏於隱僻之所。按之若無物,有時而痛,始覺有物(頁4354)。。上氣《中國醫學大辭典》「心肺之氣,以在人體上部故名。【靈樞大惑論】上氣不足,下氣有餘,腸胃實而心肺虛。【口問篇】故上氣不足,腦為之不滿,耳為苦鳴,頭為之苦傾,目為之眩。。。。按此證因肺經受邪,氣道窒塞,呼多吸少,氣息急促。經言氣有餘者,蓋邪氣有餘也。。。若上氣面浮腫,肩息脈浮大者,不治,加脹者,尤甚。」(頁130)。炊渴《中國醫學大辭典》釋炊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炊而終矣(頁4117)。而炊渴病不詳。
(注21)腐爛藥亦譯為陳棄藥。有解說為大小便的,如《增壹阿含經》卷三十五(大2.746中);《長阿含經》卷十二(大1.74)注解欄雲大小便等於陳棄藥。
(注22)善堅樹律中譯為「善堅樹」,但不明是屬何樹。
(注23)。庵沒羅(Amra)義淨三藏夾註雲「庵沒羅果,此果大如桃而不同,生熟難知,有四種不同」(大24.209下)。又《翻譯名義集》卷三僧肇注,雲是此方之柰樹,其果似桃而非桃。略疏雲,柰樹定非柰。又譯為難分別,其果似桃而非桃,似柰而非柰。因內外俱生,外熟內生,外生內熟,內外俱熟,故雲此果生熟難分。(大54.1102下─1103上)庵沒羅即是芒果,它和阿摩洛迦。(amalaka即余甘子兩者是不同的)。(《佛教植物散策》頁159-162,185-189。)。婆(nimba)《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六婆是樹名,葉苦可煮為飲,治頭痛,如此間苦楝樹。(大54.479上)。贍部(jambu)亦雲閻浮樹,四、五月間開花,結深紫色果實,稍帶酸味,種子可作藥用。《佛光大辭典》頁6337。夜合(sirisa)《一切經音義》卷八屍利沙,此翻為吉祥樹,即合昏樹,俗名為夜合樹。(大54.351下)又《翻譯名義集》卷三或譯屍利灑,此間合昏樹。有兩種,屍利沙者,葉實俱大;屍利,葉實俱小。又舍離沙,此雲合歡。(大54.1103中)《中國藥學大辭典》即何首烏,又名交藤、夜合、地精、陳知白、桃柳藤、山奴、山哥、山伯、山翁、山精、赤葛、馬肝石、九真藤、瘡帚、紅內消、交莖、野苗、金香草。主治□□消癰腫,療頭面風瘡,治五痔,止心痛,益血氣,黑髭發,悅顏色,久服長筋骨,益精髓,延年不老(頁572─573)。(陳存仁主編旋風出版社59年9月版)。俱奢摩(kusama)不知是否即拘蘇摩?《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三蘇摩是一切花的通名;別名是單指拘蘇花,其花大小如錢,色甚鮮白,眾多細葉圓集共成,乍如此方白菊花。(大54.443上)
(注24)□頭鞋即□頭鞋。《續一切經音義》雲「吳人謂□曰□,案即□等。□也,律文作□,非」
大54.975中。
(注25)梨勒果(haritalci)《翻譯名義集》卷三新雲訶梨怛雞,此雲天主持來。此果為藥,功用至多,
無所不入。(大54.1103上)。
(注26)□(Tamana)《翻譯名義集》卷七怛缽那,此言□。通慧指歸雲,將雜米□碎蒸曝。(大54.1174中)《中國醫學大辭典》□是以粳米或小麥炒磨成者。性質是甘苦微寒(酸寒)無毒,其功用是除熱,下氣,實大腸,治寒中煩熱。(和水服)消渴、瀉痢(頁4075)。
(注27)江□脂即江豚也。《一切經音義》雲江□是「江海中之魚類,似大豬故名江豚。風波欲起,此
魚先出水上出沒,皆迎風而行,須臾即風起也」。(大54.712上;《續一切經音義》大54.967上)(注28)風《一切經音義》注為是風病,會腹脹也。(大54.72 3上,726下,7735下)
(注29)渴症《中文大辭典》六「奇病論雲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渴。──釋名消病,消□也。腎氣不周,於胸胃中,津潤消渴,故欲得水也」。(頁771)《中國醫學大辭典》渴即是消渴、消癉。五藏皆柔弱者,善病消癉。薄皮膚而目堅固以深者,長沖直揚,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胸中畜積,血氣逆流,髖皮充饑,血脈不行,轉而為熱,熱則消肌膚,故為消癉。脈實,大病久可治,懸小堅,病久不可治(消渴頁2167;消癉2175)
(注30)余甘子梵雲庵摩洛迦amalaka,此雲余甘子,廣州盛產(大24.207中;210中);大如酸棗,唯堪為藥(大24.209下)·余甘子,過去稱為阿摩洛迦、阿摩洛果,現在通常音譯為阿摩勒。果實含有豐富的維他命C,吃的時候有澀味,但嘴裏會留下甜味,故又稱余甘子。(《佛教植物散策》,頁159─163。)
(注31)和尚阿梨大23.1030下;依止師大24.279上─中;教讀師270中280上,382上。
(注32)聞而求死大23.652下─653中;樂死658中─659下;勸死660下─661上;贊死661上。
(注33)苦葉《南海寄歸內法傳》雲「苦湯,偏除熱病,酥油蜜漿,特遣風」(大54.224下),而律中說苦葉可防蟲。這可能是把苦煮成湯,可消渴除熱;而葉片放進衣物,可防蟲害。·阿魏即興渠。《南海寄歸內法傳》雲「(印度)西邊乃阿魏豐饒」(大54.223下),可見盛產於西印度。依《翻譯名義集》的解釋·興渠「是樹汁,似桃膠,西國取之,以置食中,今阿魏是也。慈湣三藏雲,根如羅卜,出土辛臭,慈湣東到彼土,不見其苗」。(大54.1107下)·苦楝葉是落葉喬木,屬楝科。春夏之交開花,木堅實,可供作傢俱、樂器用。《國語實用辭典》頁973(五南圖書出版)
(注34)阿須雲神《印度宗教哲學史》頁78;魯特羅神頁82;他神頁84。
參考資料
大正藏第22、23、24冊
大正藏第1、2冊
《大唐西域記》唐玄奘大師譯辯機撰大正藏第51冊
《南海寄歸內法傳》唐義淨大師撰大正藏第54冊
《一切經音義》唐慧琳撰大正藏第54冊
《續一切經音義》宋希麟集大正藏第54冊
《翻譯名義集》宋法雲編大正藏第54冊
《印度哲學宗教史》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合著
高觀廬譯臺灣商務印書館民國7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