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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聲息的歌唱-香 板
星雲法師

  

凡是住過大叢林*或是參觀過大叢林的人,都曾見過我「香板」,而且也都叫得出我的名字。人都知道我是打人的東西,提起「打人」兩個字,當然人們都表示對我不歡迎和畏懼的,其實,正因為人們對我不歡迎和畏懼,所以幾百年來我能維繫了佛教僧團中的規矩和秩序。

一個國家的法律是神聖的,如果它的人民違犯了神聖法律的話,一定要受法律的裁制。拘留、監禁、槍決,視你的犯罪的程度而定。佛教裡的戒條和儀規,也是一向被一些出家人視為神聖的,如果誰沒有遵守戒條或儀規的話,執法的就是靠我。

叢林裡面用我打人的歷史並不長久,相傳是始於清朝雍正年間,出處是在揚州高旻寺。我的形式,好似古代英雄所配的寶劍,關於為什麼要把我造得形似寶劍,那就是因為雍正皇帝鬧出來的一段故事:
原來在康熙帝的時候,有一位玉琳國師*,後來雍正帝因為景仰其人,知道他是一位大徹大悟的得道高僧,可惜國師早就圓寂,亦不詳國師有沒有嫡系徒孫,因此雍正帝下了一道聖旨,各處查訪,以提拔國師的後代,表示不負國師在日對國家對佛教的一番貢獻。那時在高旻寺中覓得一癩頭僧,自云是國師的嫡傳真後代,住持把他即刻送至京城面帝。那知這位對禪宗內行的雍正帝,見他容貌不揚,言不達意,未能深悟禪機,大為不滿,說他有辱祖先之名。因此在宮中特設一靜室,限七天之中開悟。靜室門口掛一寶劍,若不開悟,即以此劍斬他癩頭。那知道七天很快的過去,他並未開悟,請護七者代為請求萬歲再寬七日,帝允許了。直到第二七的第六天的晚上,他還未開悟,護七*的來對他說:

『癩頭僧!你冒稱國師後代,明天限期已到,若不開悟,萬歲即要拿此寶劍斬你的癩頭了!』

癩頭僧聽此話後,頓然在一急之下,廓然大悟,即刻高聲喊道:

『哼!寶劍拿來!讓我去斬萬歲的頭!』

護七的人以為他瘋了,趕快報告萬歲;雍正帝知道開悟了,不開悟不敢說此大話,因此才執弟子禮,在宮中禮拜供養。雍正帝因為是用寶劍掛在門口,警策癩頭僧開悟;後來各寺即用木板做成類似寶劍的香板,警策參禪學道的僧人,我就是這樣的流傳下來了。

到了現在,我的形式大都一樣,但我因為任務的不同,又分出好多種了:「警策」香板,隨時隨地都可以警策你;「清規」香板一定要在你違犯清規*的時候,才對你施出威風來;「巡香」香板是你在打坐放逸懈怠昏沉的時候,它會出其不意的打在你的身上。至於在我上面寫著:「堂主」、「知客」、「維那」、「糾察」等等不同的名字,那是那些職事專用的區別。

我在平時,不但是會毫不留情的打那違犯規矩的人,即使你不犯規矩,我們禪堂裡高級僧倌如堂主首座之流,高起興來,隨時都可以拿了我打你,他們說得好:『打香板第一可以消除業障,第二可以開啟智慧,第三可以令你開悟。』他們把打香板渲染得有如此好處,所以有一次,有一位很有名的太太,送了幾千塊錢給某某老和尚,條件是請他打幾下香板;打香板也要賄賂,這豈不有侮我的尊嚴麼?

打香板是要資格的,沒有受過三壇大戒*的人,根本就沒有資格要我來打他。今日有些地方,固然是不易尋見我香板,即使有了我,不知能有幾個人夠資格要我來打呢?唉!我為今日沒落的僧寶,感到有說不出的痛惜!
我的用武之地是在客堂、念佛堂、禪堂裡,知客糾察或維那的一聲吆喝,誰敢不乖乖的跪下來讓我打他?有時在戒期中*,或是在打千僧齋*的時候,我也非常威風:那些大小僧官,像一些戎裝的武士,雄赳赳的把我當指揮刀拿在手中,不論是誰見了我也不敢東張西望、交頭接耳,否則,我即使客氣,那些僧官也不客氣呀!

因為那些僧官職事用我的威權太大,難免當中也就有了弊端。正如過去有些從政的官員對人民歡喜用嚴拷打,那些僧官也有借我來狐假虎威,公執私仇,對無職清眾稍有一點私隙,他隨時都可藉故來打他;或是有時顯示自己的權力,時常把我抬出來在清眾的眼前炫耀;這樣一來,欺凌、壓迫,使清淨的道場變成那麼的勢力,我怎不感到傷心呢?

國家的法律,上至總統,下至黎民,是人人都應遵守的;然而,叢林中打香板,那些方丈當家之流的永沒有份。佛法平等,因此常有人罵我是向顯貴低頭向平民壓迫,我雖被冤枉,但也難怪他們的憤怒!

叢林裡處罰僧眾最重的是:打過香板還要遷單*,我常常看到一些軟弱如綿羊似的師傅們被打過了之後,帶著一顆沉重的心情,揹著他「二斤半」的衣單*,被僧官們逐出山門,等到那些可憐的師傅的影子消失以後,我一點也不覺得驕傲,我只覺得在寺院裡也沒有憐愍、同情、溫暖可言!這是我的過失嗎?我常想要帶那些小僧官控告在慈悲的佛陀座前。

叢林裡除了我處罰人外,還有用楊柳枝、藤條、格閂打人的。打了你以後,既不准哼也不准哭,還要你向打的人叩頭禮拜,求哀懺悔。不平則鳴,人們終不是個個都願做待宰的羔羊,直到歐風漸漸東來,民主的風氣吹到寺廟裡,具有新頭腦的僧眾,認為用我打人是野蠻的行為,他們漸漸開始反抗!我知道,他們反抗香板,目的並不是反對我,而是反對那些無理的、驕橫的、傲慢的用我來打人的僧官!

叢林裡打香板和過去私塾裡的老先生用戒尺打手心同樣的是體罰,所不同的就是戒尺打在手上,而我香板是打在肩上。近來私塾沒落了,打手心的事已不多見,但各學校偶而還有變相的體罰,年來政府三令五申,禁止體罰,然而佛教裡的打香板至今並未見人敢說不合理而應該禁止,是不是都怕觸犯我的威嚴而怕我來打呢?我真有點不解!

我的良心早就發現:我今天應該站出來說句公平話,佛教裡即使認為用我打人是天經地義的成規,也不能只用我打那些弱者的出家清眾師傅,而應該用我來打那些不顧佛教而貪圖私人享受的長老;應該打那些有錢去放高利貨而不辦佛教教育文化慈善事業的住持;應該打那些出家不受戒、不學法而祇做經懺隨俗沉浮的半邊僧;應該打那些操縱佛教會,把持寺廟,掛空招牌,負空名義的諸山長老和居士;應該打那些住在寺廟裡不學道不修行,天天吵吵鬧鬧說是非的老太婆;因為他們才是佛教的罪人!他們才是真正值得我打的對象!

我這樣說,你們聽了萬萬不要生氣,因為我也有一顆愛教的心,眼看著佛教的衰敗,你們怎麼能還那麼的自私,還那麼的固執,還那麼的胡鬧!有良心的人們!你們總不會怪我對你們說得過火吧?

 

 

大叢林:
大寺院

玉琳國師:
清朝的高僧,「國師」,即皇帝的師傅。

護七:
規定七日參禪或念佛,名為「打七」,負責這七天中事務以便別人安心修道的責任名為「護七」。

清規:
寺院中所訂的規約。

三壇大戒:
沙彌、比丘、菩薩,為受戒時的三個階層。

戒期中:
傳戒的時候。

千僧齋:
用齋飯供養一千個僧人。

遷單:
開除。

二斤半的衣單:
「二斤半」,很少的意思,「衣單」,出家人的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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