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關鍵詞:空,第一義空經,大空法經,中論,瑜伽師地論
一、前言
「空」的教說雖早見於「阿含」,部派也有所論義,然其能受到高度的矚目,「般若經」的流傳與龍樹等大乘行者的闡揚,可說厥功至偉。
自古以來,不少人咸以為《中論》是依於「般若經」而造;而當代佛學巨擘──印順法師,從其遊心法海數十載,對於《中論》緣起中道的思想,抱持著一理念:「《中論》乃『阿含經』的通論,本著『般若法門』的深悟,以大乘學者的立場,抉發『阿含』的深義。」1再者,藉由近代學者的研究成果,得知《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契經事擇攝」[以下簡稱《瑜伽論‧攝事分》]乃《雜阿含經》的本母。2令人感興趣的是,面對這原始的「阿含」教說,大乘佛教的兩大主流是如何看待?3是否因於自宗觀點而出現歧異性的詮釋?
在印順法師論證為《中論》所依憑的「阿含經」,其中有兩部明顯與「空義」相關,分別是《雜阿含經》第三三五經、第二九七經[又名《第一義空經》、《大空法經》]。4由此,本文撰寫內容即依於《中論》與《瑜伽論‧攝事分》的說明,作一概要性的比對及闡述。本文架構約分如下:
一、前言:敘說寫作動機,處理的論題及其方式。
二、說明《中論》與《瑜伽論‧攝事分》闡釋《第一義空經》的觀點。
三、說明《中論》與《瑜伽論‧攝事分》詮解《大空法經》的立意。
四、藉由上二節內容,探索《中論》與《瑜伽論》兩者「空義」的異同。
五、結論:略述本文之要義、所得,以及尚待解決的問題。
二、關於《第一義空經》
(一)《第一義空經》大意
《第一義空經》5唯存於漢譯佛典,南傳巴利藏並沒有相對應者。此經另有其他異譯本:東晉‧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卷30〈六重品〉第七經;宋‧施護等譯《佛說勝義空經》。而《增壹阿含經》卷49〈非常品〉第八經,在說明「空行第一之法」部份的經句中,文意同於《第一義空經》。6
《第一義空經》主要闡明:在世間生滅流轉的業果相續中,唯依世俗名言安立諸法的緣起而生、緣散而滅;除此之外,就其真實面來說,並非有一實體的來去相可得。
此中,值得留意的是:
第一、關於《第一義空經》中所說的「俗數法」,與其他異譯本及相關經論對照,可得如下:
漢 譯 經 論 |
譯 語 |
《雜含335‧第一義空經》7 |
俗 數 法 |
《增壹》卷30〈六重品〉8 |
假號法,因緣法 |
《增壹》卷49〈非常品〉9 |
因 緣 法 |
《勝義空經》10 |
緣 生 |
《俱舍論》、《順正理論》11 |
法 假 |
《成實論》12 |
假 名 字 |
所謂「俗數法」,即指「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的「緣起法」;這一理則,乃架構在萬事萬物上,非離於現象之外。
第二、既然依於世間行法而施設建立,何以此經名為「第一義空經」呢?要知道,從法法的無常、無我[本身不存有常恆自主的性質]──這「來無所從、去無所至」,直顯其性本自空寂。13這諸法當體即空[常謂:色[等]即是空]14,也就是第一義空。
(二)從《中論》看《第一義空經》
印順法師認為《中論》歸敬偈所揭示的「八不中道」15,其中,「不來亦不出」一句,即源自於《第一義空經》的教說。
經云:眼等六入「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來去」,指物體在空間上位置的移動;當然,也伴隨著時間的遷流。《中論》闡釋「不來不出」的深義,較詳盡者,如〈觀去來品〉所示。16簡要的說:如果認為諸法實有自性,這常恆不變的法決無運動的可能性;正因為諸行無常[沒有常恆性],方能成立「來去」的狀態,與世間現見相符。
至於「有業報而無作者」,《中論》的立場是:依造因感果等事,假說有作業受報的有情──但這是世間共許而方便施設;實際上,獨立不變的「我」並不存在於現實中。若有,則種種業感生死流轉與趣向解脫還滅之事反而無法成立了!17
在此,必須先聲明:歸敬偈中的「八不」,是從諸行在時空中流變的真相,否定法體的實有性;而這八項,都是描述「緣起法」的。18但是,為何名之為「空」呢?且引《中論》極為著名的偈頌作說明:
眾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無[空] 亦為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
未曾有一法 不從因緣生 是故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19
現見世間萬物,無不依因待緣而存在;既然需依待種種條件而有,便不具有常恆、獨一、自主的性質[無自性]──由此,稱之為「空」。20龍樹以「緣起即無自性,無自性故空21」的觀點,巧妙地將阿含「八不緣起」的教說22與「空」相聯結:
這樣,諸法緣起即顯其性空;所謂:「世俗假名有,勝義畢竟空」。23
(三)從《瑜伽論‧攝事分》看《第一義空經》
《瑜伽論‧攝事分》對於此經的詮釋,分為「世俗諦空」與「勝義空」兩方面。24在解說「世俗諦空」與「勝義空」之前,先敘述《瑜伽論》對「世俗諦」與「勝義諦」的定義。
論中說到:對於名色[總括五蘊]以及諸有情類,以約定俗成的語言文字等,表稱其名、顯示其用。這世間共許的真實,即稱為「世俗諦」。而所謂「勝義諦」,亦即在此有為諸法、有情身心相續中,見彼法的無常滅壞性、有為造作性,乃至苦、無實我性,即是「勝義諦」。25根據《瑜伽論》,無論是「世俗諦」或「勝義諦」,皆依於諸行而安立,因此,能通透此二諦之正見,稱為「有為法見」。26
而「阿含經」中明「世間空」一經,27《瑜伽論》則就此將「空」歸為兩類:
復次,空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
此中有為,空無常、恆、久久安住、不變易法、及我我所。
若諸無為,唯空無有我及我所。……28
將「空」劃分為「有為」與「無為」兩類,從其定義來看:「有為」者,乃是就因緣和合生滅的諸行,否定其具有「常、恆、久久安住、不變易、我我所」等特性,因而稱為「空」;而無為法[如涅槃等],只能說是「無我我所」的「空」了。29
如此,本著名言施設,稱說某人造業受報,以及種種業感等事。這或時依因而生、或時緣散而滅──此即《第一義空經》「俗數法」的內容;《瑜伽論》則作「世俗諦空」解。而對於經「生無所來,滅無所去」等言,《瑜伽論》釋為「勝義空」,又分成七種:30
《瑜伽論》 |
《第一義空經》 |
七種空 |
釋 義 |
後際空 |
諸行生時,非實有自性之法從未來世來生。[若有自性,則不應生] |
生時無有來處 |
前際空 |
諸行滅時,非實有自性之法往至過去世。31[若有自性,則常住不滅] |
滅時無有去處32 |
中際空 |
諸行剎那生滅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
,而無餘異物。 |
不實而生,生已盡滅 |
常 空 |
空諸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 |
我 空 |
無我我所33 |
受者空 |
|
有業報而無作者 |
作者空 |
總而言之,從世俗諦的觀點,可假立有造業受報的人以及依此生彼的種種因緣生事;若以勝義諦的角度來說,則說「人無我」、「法無我」──諸行中,我不可得、其性非實,亦無種種作用別事。34
三、關於《大空法經》
(一)《大空法經》大意
《大空法經》35,巴利藏《相應部》「因緣相應」三五、三六經內容等同,但經中並未說此經名。
「命」(jIva),除了有「壽命」、「生命」、「存在」等意,另意指「靈魂」或「神我」。36經中「命即是身」等,即從與五蘊身心的各種交互關係,成立「神我」的存在。
本經破除「命即是身」[即蘊計我]與「命異身異」[離蘊計我]的邪執,37確立「此故彼」的緣起正見。
(二)從《中論》看《大空法經》
《中論》歸敬頌中「不一亦不異」,38印順法師認為這是在通論《雜含.297‧大空法經》。
對於「即蘊計我」與「離蘊計我」,龍樹將經中提到外道種種我見39,以「五求門」──[1]五蘊不即我、[2]五蘊不離我、[3]五蘊不在我中、[4]我不在五蘊中、[5]五蘊不屬於我,加以破斥,由此顯現「不一不異」:40
龍樹等中觀者的立場:諸法實相──空,必是無二無別;然就觀察的對象、破除的謬執等差異面,也就區分為「眾生空」與「法空」。而趣入的善巧方便,也就有所分別:趣入「我空」,即如上言以「五求門」觀我不可得;趣入「法空」的方式,《中論》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依「四門不生」,破法的實性。41。
然而,《大智度論》在論辯阿含教中的「法空」說,引《大空法經》為證,指出經為「我法二空」說:
法空者:如《佛說大空經》中,十二因緣──無明乃至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若言「誰老死」,皆是邪見;……無明亦如是。若有人言「身即是神」、若言「身異於神」,是二雖異,同為邪見。……
是經中佛說「法空」。
◎若說「誰老死」,當知是虛妄,是名生空。
◎若說「是老死」,當知是虛妄,是名法空。
乃至無明亦如是。42
「大空」者:聲聞法中,法空為大空。
如《雜阿含‧大空經》說生因緣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見。是人老死,[人不可得]43,則眾生空;是老死,[老死不可得],是法空。44
對《大空法經》「不一不異」的教說,《中論》歸敬頌視作「緣起」的特質之一,但在餘品評破時,似乎是偏重於「生空」的;而《大智度論》則解釋為「我法二空」[但之所以名為「大空」,乃就「法空」說]。無獨有偶的,《瑜伽論》在闡明此經,也是分成「補特伽羅無我」與「法無我」。這留待下節再詳明。
(三)從《瑜伽論‧攝事分》看《大空法經》
對於《大空法經》,《瑜伽論》首先說明以緣起觀,了達諸行唯因果相似而前後迥別[不一不異],非自作自受、非異作異受。45其次,論即表明以「大空」為號之由:
復次,一切無我,無有差別,總名為空,謂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
◎補特伽羅無我者:謂離一切緣生行外,別有實我不可得故。
◎法無我者:謂即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我,是無常故。
→如是二種,略攝為一,彼處說此名為大空。46
論中秉持著阿含教說──無我即是空義,而從「補特伽羅無我」與「法無我」──以「一切無我」之故,統稱為「空」;所以本經名為「大空法經」。47
如何對治「即蘊計我」、「離蘊計我」兩種妄見呢?藉由無倒正智,如實知見諸行唯是因緣和合、無常相續,非於此外另有實我可得,且亦不具「恆常不變、獨一自主、支配主宰」的自性;而此與上說「勝義空」──「唯有因果、無作受者」意近。今表解如下:
再者,關於論書對《大空法經》的詮釋之雷同者,如下簡表所示:
《雜含.297‧大空法經》48 |
命異身異;今老死屬我,老死是我所 |
命即是身;我即老死 |
《大智度論》49 |
邪執 |
身異於神;是人老死[乃至無明] |
身即是神;是老死[乃至無明] |
對治 |
生空 |
法空 |
《瑜伽論》50 |
邪執 |
有別物異緣生法,或緣生法異彼屬彼 |
即於名色所攝緣生法中,計命即是身 |
對治 |
補特伽羅無我 |
法無我 |
《成實論》51 |
邪執 |
某老死 |
此老死 |
對治 |
遮則破假名 |
遮則破五陰 |
附帶一提:面對外人以「世間常、無常,乃至命身一、異」等十四種質難,釋尊皆說「此是無記」,採置而不答的方式回應。此中因由,後代論書提出種種解讀:[1]無有彼事,[2]是邪執見,[3]不生義利,[4]引發諍訟,[5]障覆真實,[6]常人不解,[7]答之有過……等;52而印順法師則指出:由於外人錯執自性實有,佛的默然無言,正顯示出「我法如幻」、「緣起空寂」的深義!53
四、關於《中論》與《瑜伽論》「空義」之別
般若中觀談「空」,可從「世間虛妄」與「出世勝義」兩方面說。這或是約根機利鈍的觀機逗教,或是約契入真實的修證歷程;只能說是施設善巧有異,「空」並無二樣。雖然中觀者不時強調「諸法當體即空」、「性自爾」,然不論從教法的詮說或實踐面,前者顯然為龍樹所重。這不僅是基於直入甚深法性的困難度高,或許也正因為上合阿含教說──從現存的阿含聖典發見,釋尊未曾直說空義。從上述對兩部「空經」的闡釋,可見一斑。同樣的,在《大智度論》釋「中品般若」,也同樣指出此一道理。54而《瑜伽論‧攝事分》在注解「阿含經」時,雖也曾說:「……又此空性,離諸因緣,法性所攝,法爾道理為所依趣;此或如是、或異、或非,遍一切處,無不同歸法爾道理」,55但仍不離於蘊、處、界、緣起等明「空」。
那麼,兩部論書所說「空」義等同嗎?答案是否定的!在不違原始教義的基準點,各學派自有其與眾不同宗義。中觀主張:「諸法如幻假有,勝義畢竟空寂」的「緣起性空」。而瑜伽行派則以「假說自性」與「離言自性」之說,認為經中說「一切法空如幻、無生無滅」等,乃不了義說,應「有所空、有所不空」;56若真以為「一切皆空」,則是落入損減執的惡取空者。57
然而,在瑜伽行派所宗的經論中,指出「一切法空」的教說,為「隱密相」,是為「五事具足」的上根人說,非能普被一切,由茲方成「不了義」。58按此而論,所謂「不了義」,問題並不在教法本身,而是應機與否。這與「下品般若」、「中品般若」等主張:「不應為新學菩薩說深般若」之意趣,不是正相符順嗎?59
再者,「般若經」及餘經提到因學般若而生謬行:輕慢他人、起增上慢,60口說空而行於有中等。61面對這種種偏差,評彼等為「惡取空者」,頗具當頭棒喝的遏阻之效!與經言:「寧起我見如須彌,不起空見如芥子」,62亦不謀而合!63
五、結論
啟發本文撰寫的靈感,來自於印順法師早期一理念:「《中論》乃『阿含經』的通論,本著『般若法門』的深悟,以大乘學者的立場,抉發『阿含』的深義」,64以及其著作《空之探究》闡發佛法重要思想──「空」:從「阿含」根本教說、部派的精細論辨,延伸到大乘佛教般若經、龍樹中觀系的開展。
藉由跟師友學習研讀的機緣,將《中論》和《瑜伽論‧攝事分》齊同引注的兩部「空經」──《雜阿含經》(335經)[又名《第一義空經》]、《雜阿含經》(297經)[又名《大空法經》],從中觀、唯識學派兩部重要論典的說明,一方面透過其深邃的智慧,來理解「阿含經」的甘露法味;一方面則反觀其詮釋阿含教法的立場,以及彼此間的異同:
(一)對於說明「諸行生無來處、滅無去所,唯有業報而無作者」的《第一義空經》,《中論》著重於「不來不去」的緣起理則,由此顯發「法無自性、本自空寂」的勝義。就《第一義空經》,《瑜伽論‧攝事分》則依「二諦空」詮表;而勝義空又由時間、空間、法體等分成七種空,藉以個別注釋經句文意。
(二)《大空法經》中,否定「命即是身」與「命異身異」,體現「此故彼」的緣起正道。這「不一不異」的甚深理趣,同樣為《中論》引為揭示緣起的妙義之一;尤有甚之,針對外道計執神我的種種方式,以非即蘊、非離蘊的「五求門」,各個擊破。《瑜伽論‧攝事分》的釋經,乃以「人無我」遣除「命異身異」的邪執,觀「法無我」而遮滅「命即是身」謬見;由此「諸法無我」總明空性,故目之為「大空」。然值得探究者,《大智度論》解說此經時,判攝為「生空」、「法空」[《成實論》則近於破「名假」與「法假」],這與《瑜伽論》的型態雷同,反而和《中論》說明契證二空的教觀歧異了!
(三)中觀與唯識的空義,雖同樣合於「阿含」無常、無我的緣起說,然彼此分歧,在於前者明「諸法緣起即空」,而後者則倡「勝義不空」。雖說有異,或是基於應機施教,而臻至究竟的體悟,該是無二無別!
當然,從這如此薄弱的文證乃至於單憑一經一論,都難免有管窺蠡測之失,但想綜觀阿含、中觀、唯識,又豈是唾手可得!企望在透過多加磨練後而能有所進展?!本文中若有絲毫不如正理或錯解經教之處,謹以慚愧之情,惟願有識之士能自明曉。
【參考書目】
一、漢譯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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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50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大正藏第2冊,No.99。
-
《增壹阿含經》51卷,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大正藏第2冊,No.125。
-
《佛說濟諸方等學經》1卷,西晉.竺法護譯,大正藏第9冊,No.274。
-
《大寶積經》卷112〈普明菩薩會〉卷(失譯)大正藏第11冊,No.310。
-
《佛說慧印三昧經》1卷,吳.支謙譯,大正藏第15冊,No.632。
-
《佛說勝義空經》1卷,宋.施護等譯,大正藏第15冊,No.655。
-
《入楞伽經》10卷,元魏.菩提留支譯,大正藏第16冊,No.671。
-
《解深密經》5卷,唐.玄奘譯,大正藏第16冊,No.688。
-
《大智度論》100卷,龍樹造,姚秦.鳩摩羅什譯,大正藏第25冊,No.1509。
-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200卷,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玄奘譯,大正藏第27冊,No.1545。
-
《阿毘達磨俱舍論》30卷,世親造,唐.玄奘譯,大正藏第29冊,No.1558。
-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80卷,眾賢造,唐.玄奘譯,大正藏第29冊,No.1562。
-
《中論》4卷,龍樹造,青目釋,姚秦.鳩摩羅什譯,大正藏第三十冊,No.1564。
-
《瑜伽師地論》100卷,彌勒說,唐.玄奘譯,大正藏第30冊,No.1579。
-
《顯揚聖教論》20卷,無著造,唐.玄奘譯,大正藏第31冊,No.1602。
-
《成實論》16卷,覺吉祥智造,姚秦.鳩摩羅什譯,大正藏第32冊,No.1646。
二、近代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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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法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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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講記》,新竹,正聞出版社,1946年12月初版,1998年1月出版。
-
《中觀今論》,新竹,正聞出版社,1950年1月初版,1998年1月出版。
-
《性空學探源》,台北,正聞出版社,1950年5月初版,1992年4月修訂一版。
-
《中觀論頌講記》,新竹,正聞出版社,1952年6月初版,1998年1月出版。
-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台北,正聞出版社,1971年2月初版,1994年1月修訂三版。
-
《無諍之辯》,台北,正聞出版社,1972年3月初版,1995年3月修訂版。
-
《以佛法研究佛法》,台北,正聞出版社,1972年5月初版,1998年1月出版。
-
《佛法是救世之光》,新竹,正聞出版社,1973年8月初版,1998年1月出版。
-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台北,正聞出版社,1981年5月初版,1992年7月七版。
-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新竹,正聞出版社,1983年9月初版,1994年2月重版。
-
《空之探究》,新竹,正聞出版社,1985年7月初版,2000年1月十版。
-
《印度佛教思想史》,台北,正聞出版社,1988年4月初版,1993年4月五版。
-
《華雨集》,台北,正聞出版社,1993年4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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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之道》(增注本),新竹,正聞出版社,1994年6月初版。
-
萬金川著:《中觀思想講錄》,嘉義,香光書鄉,1998年出版。
三、工具書
荻原雲來著:《漢譯對照梵和大辭典》〔新裝版〕,東京,講談社,1986年3月25日第一刷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