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佛經的偈頌是能歌唱的,但譯成漢語後就不能歌唱了。這是因為:“梵音重複,漢語單奇。若用梵音以詠漢語,則聲繁而偈迫;若用漢曲以詠梵文,則韻短而辭長。是故金言有譯,梵音無傳。”(梁慧咬《高僧傳》卷一五)
在佛教東傳不久,便有人用印度的聲律製成曲調來歌唱漢文的偈頌。“天竺方俗,凡是歌詠法言皆稱為四。至於本土詠經則稱為轉讀,歌贊則號為梵四。”(同上)所以,六朝時代“轉讀”和歌唱梵唄頗為盛行,並產生很大的社會影響。
在當時的佛教道場轉讀經文極講究轉讀的腔調:轉讀之為懿,貴在聲文兩得。若唯聲而不文,則道心無以得生,若唯文不聲,則俗情無以得入。
(《高僧傳·經師篇總論》)
不僅如此,六朝的轉讀僧人還應精通教義和音律:精達經旨,洞曉音律。三位七聲,次而無亂,五言四句,契而莫爽。其間起擲蕩舉,遊飛卻轉,反疊嬌弄,動韻則榆靡弗窮;張喉則變態無盡。(《高僧傳·經師篇總論》)
只有這樣,才能:炳發八音,光揚七善。壯而不猛,凝而不滯,弱而不野,剛而不銳,清而不擾,濁而不蔽,淳足以起暢微言,怡養神性。(《高僧傳.經師篇總論》)
收到“聽音可以娛耳,聆語可以開襟”的宗教與審美的效果。這是中國佛教徒對佛教音樂功能性的認識,既然佛教音樂的目的是“宣唱教理,開導眾心”,是“集眾行香,取其靜攝專仰也”,這就決定了佛教的音樂美學觀念:以靜、遠、肅穆、平和為高,而反對“淫音”“蕩調“嬌弄頗繁”。
南北朝的唱導,也是一種說唱兼有、聲文並茂的講演藝術。所謂“唱導”,《高僧傳》說;唱導者,蓋以宣唱法理,開導眾心也。
唱導主要以歌唱事緣、雜引譬喻來宣唱法理、開導眾心。這種做法魏晉時已很盛行,但尚無一定規矩,至廬山慧遠“躬為導首”,開創了以音樂為舟揖、廣弘佛法的途徑,“遂成永則”,自東晉始確立了唱導制度,為後世佛教音樂的目的、內容、形式、場合的規範奠定了基礎。
從唱導的內容與效果看,《高僧傳》中有一段描述:談無常則令心形戰慄,語地獄則布淚交零,徵昔因則如見往業,覆當果則已示來報,談怡樂則情抱暢悅;敘哀戚則灑淚合酸。於是閡眾傾心,舉堂惻愴,五體輸席,碎首陳哀,各各彈指,人人唱佛。
唱導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弘揚佛教、宣傳法理,但枯燥的義理宣說較難吸引聽眾,因此,不得不在“無常”、“地獄”、“昔因”、“怕樂”、“哀戚”等方面加以藝術上的渲染誇張,自然取得較好的效果。
南北朝時湧現出許多擅長佛教音樂的高僧,如道照、慧琚、縣宗、道慧、僧辯等,他們皆“尤善唱導;出語成章”,“唱說之功,獨步當世”,其見聞者,莫不驚異。
梁武帝蕭衍,寫信佛教,也精通音律。《隋書·音樂志》說他親“制《善哉》、《神王》、《大樂》、《大歡》、《天道》、《仙道》、《龍王》、《滅過惡》、《除愛水》、《斷苦輪》等十篇,名為正樂,皆述佛法”。此外,他還讓“童子倚歌梵唄”,開創了童聲演唱佛曲的“法樂童子伎”。又多次舉辦“無遮大會”、“盂蘭盆會”、“梁皇寶仟”等佛教典儀,為佛教音樂提 供了新的形式範例和演出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