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ật Học Online

唯識轉依
養輝法師

 

一、緒言

二、以阿賴耶識爲轉依

三、以三所知能相爲轉依

四、見道轉依

五、如來轉依

一、緒言

《顯揚聖教論》云:「轉依究竟亦是現觀究竟」 [1],轉依在瑜伽行派的思想中很突出,其他學派所常講的則是解脫、涅槃等,轉依這一概念,把握了實踐的具體的關鍵。《攝大乘論》所說的所知依,即是以阿賴耶識為中心的賴耶緣起,也就是《成唯識論》所說的持種依。有情流轉生死,種種痛苦的存在,都是由於識的現顯。我們把我們所面對的物件,無論是色法還是心法,都生起實在性的執著,加上又執著那個能執著的自我。於是,對於由識的分別就產生了外內、能所的執著,便生起了痛苦的存在。如果我們能夠反此而觀,既然我們所面對的物件唯是內識的現顯而被表現著,在聖者的真實認識上是根本不存在的。進一步由認識到此物件的不存在,那能認識此物件的能認識,把它作為是認知的主體,其實也是不存在的。由此,那被概念化、被思惟化的戲論的世界就會止滅,同時,也就實現了無分別的勝義境界。唯識將此情形表現為:作為能所二者相對應而顯現的世俗世界,變成了不顯現,未顯現的勝義境界就變成了顯現或證得。


  《攝論》云:「轉依,謂依他起性對治起時,轉舍雜染分轉得清淨分。」[2]把成立眾生世間的迷妄的依據,轉換為佛的智慧,即是轉依。戲論寂滅的境界是轉迷開悟,也就是把識的狀態轉變為智的狀態,故云轉識成智。世間以識為主,故以識為依,出世間以智為主,故以智為依。在《楞伽經》中對於識相與智相作了細緻的比較,關於智的種類說到有三種。《楞伽經》明確的說到識有八種,而對於智的分類是立足於種性的差別上說的,對於轉八識成四智的理論該經還沒說到。最早出現轉識成智思想的,被認為是波羅婆蜜多羅所譯的《大乘莊嚴經論》,這可于李百藥所撰的序中看出:「其菩提一品,最為微妙,轉八識以成四智。束四智以具三身,詳諸經論所未曾有,可謂聞所未聞,見所未見。」[3]這一重要思想,在後來的《佛地經論》以及《成唯識論》中,發揮得極為詳盡。這一學說主要是回答了在佛地以後的唯識問題,反映了實踐的要求。當時不論大乘內部或是一般思想界,都對這一問題有探知的興趣,並影響了後來的密教。
  

唯識宗以阿賴耶識等八種識來說明宇宙人生諸現象,從理論和實踐上作一交代和安置,這於八識的二種能變可以窺出,一作為因能變的種子能變,二作為果能變的諸識現行。阿賴耶識作為眾生輪迴的依據,是染汙的和迷妄的。妄識的現起和流行是無始的,其表現為我執和法執。阿賴耶識貯藏的種子是有漏的、雜染的,其顯現的現行表現為能所隔閡的二元性的存在。在三性中是用遍計所執性來表示,其生起是完全由於情識的妄執,根本上是不存在的。認識到遍計所執性的不存在,亦即證得圓成實性的存在。這種用否定的方式,因其無和還其無的本來面目,從而顯現勝義空性的模式,在轉識成智的理論中,是由無漏種子的現起為關鍵而實現的。


  無漏種子被認為是無始本有,寄存在阿賴耶識中而為雜染阿賴耶識的對治因,亦即轉識成智的生因。無漏種子之所以是無漏的,是因為從佛陀最清淨法界等流而生,故其質是無漏的。要使無漏種子起現行,完成從迷到悟的轉換,還得從最初的歸依大乘正信開始,經無數劫的精進修行。《攝論》云:「依他言因及內各別如理作意,由此為因正見得生。」[4]又「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5]從聽聞佛陀開示的正法,並對聞教作根源性的思惟,這是大乘實踐的中心課題。從聽聞正法而得到聞熏習的無漏種子,以此種子為因而能成就轉依。此轉依的情形,是斷一分無明便證得一分菩提,約位則有五種:一、一分轉依。二、具分轉依。三、有動轉依。四、有用轉依。五、究竟轉依。

二、以阿賴耶識為轉依

  阿賴耶識是一切法的所依,《攝論》卷上云:「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即阿賴耶識。」「所知」的範圍非常廣博,包括世間的一切因與果,即一切有情生死的異熟總果報。此阿賴耶識即是《成唯識論》所說的持種依。《成論》卷十云:

二所轉依。此復有二;一持種依,謂根本識。由此能持染淨法種,與染淨法俱為所依,聖道轉令舍染得淨。……二迷悟依,謂真如。[6]

  在《成論》中,所轉依有二種,除持種之阿賴耶識依外,還有作迷悟依的真如。故窺基《成論述記》認為,《攝論》對於所轉依的說明,在範圍上是狹義的。彼云:

然無性等,二攝論等,但以阿賴耶識為轉依。《對法》十一,轉依有三:一心轉,即真如。二道轉,即前能轉道。三粗重,即阿賴耶識。故此(指《成論》)轉依,略有二種,體寬《攝論》,彼無真如故。狹於《對法》,無彼道故。然道是此能轉道中攝故,亦不狹於彼。[7]

  阿賴耶識是梵語Alaya的音譯,義譯為藏,即具有能藏、所藏、我愛執藏三義。能藏是指此第八阿賴耶識能貯藏前七轉識諸法的種子,望彼所藏之種子,而名此第八為能藏。所藏是指由前七轉識諸法所熏的種子,藏在阿賴耶識中,望彼能藏的諸法,而名此第八為所藏。所謂我愛執藏,是指第八阿賴耶識,恒被第七末那識執著為我,即常一主宰的東西。故就被第七識執為自內我而言,名此第八識為我愛執藏。此阿賴耶識之能藏、所藏、執藏三義,相當於攝論所說的三相,即因相、果相、自相義。彼云:

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于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8]

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于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于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9]

  阿賴耶識又叫一切種子識,如《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種子是因義、能顯現義。由種子生現行,現行又復熏種子,種子與現行互為因果。這種現熏生的道理,即包括了宇宙間的一切法。所謂現行,即指前七轉識所生諸法。轉識與阿賴耶識互為因緣義,如云:「諸法于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如此,便安立了阿賴耶識緣起,亦即分別自性緣起,同時也否定了其他的所謂緣起。《攝論》云:

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10]

  從第八識所貯藏的種子,生起七轉識的現行諸法,復而又熏習種子於第八識中,生滅相續,遇緣具足復生現行。這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有情自無始以來,即輾轉相續,不斷地在生滅著。從無始以至於現在,雖經過了百千萬億的變化,而始終沒有超越這個歷程。因此,從阿賴耶識緣起諸法的賴耶緣起上,安立染淨諸法的根本的,就是第八阿賴耶識。


  第七末那識是分別與俱生我執的根本,有四個特別的煩惱心所,並與之恒時相應,即: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第七末那識有執藏的功能,恒時執著第八識的見分為我,執著第八識的相分為法。因此,只要第七識我愛執還在生起現行而沒有斷的話,第八識就名為阿賴耶識,為雜染法生起的根本所依。《顯揚》卷十七云:「若略說阿賴耶識,當知是一切雜染法根本。」[11]


  阿賴耶識本身是剎那生滅、相似相續,唯有能見與緣由,即種子與現行,並沒有所謂的常一不變的東西存在。然此如幻的阿賴耶識,只有登地的菩薩,證見真如,得法眼淨,通達一切法界已,方能通達一切種子阿賴耶識。非未見諦者,于諸諦中未得法眼,而能通達一切種子阿賴耶識。阿賴耶識以修習善法故,即得轉滅。《顯揚》卷十七云:
  又此行者由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于阿賴耶識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以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所依止轉。轉依無間,當知已斷阿賴耶識。由此斷故,當知已斷一切雜染。[12]


  又《莊嚴經論》云:「如是種子轉,句義身光轉。是名無漏界,三乘同所依。」[13]此說轉依,種子轉即謂阿賴耶識轉,次句謂前七轉識轉。

三、以三所知能相為轉依

  《莊嚴經論》卷五云:「能相略說有三種,謂分別相、依他相、真實相。」[14]三所知能相即是三性,亦即三種詮表模式,所謂依他起性、遍計所執性、圓成實性。三性學在唯識宗乃至對於整個佛法而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理論。依三自性可以隨宜抉擇了、不了義經,究竟抉擇一切法之空無自性、自性涅槃等,它對於唯識轉依的說明、修習、證得,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成論》云:

  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為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舍、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粗重,故能轉舍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得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15]

  第一依他起性。依他起指依他為緣而得生起的意思,因而否定了依自而起,也就是緣起性空的意義。《解深密經》即以十二緣起來解釋依他起性,彼云:

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相,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16]

  這是立足于人生現象而述說的兩重三世因果,也叫分別愛非愛緣起。此外還有業感緣起和賴耶緣起,《攝論》即以賴耶緣起說明依他起性,彼云:

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賴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17]

  第二遍計所執性。遍計是周遍計度的意思。《解深密經》云:「相名相應以為緣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 [18]遍計所執性是依靠名與相而展開的虛妄執著,本來名與相是依他起性的,是假安立的,然而當遍計所執性生起的時候,卻把它當作實在的東西,起實我實法的執著,並分別其自性、差別等。因此,其性質是於執情有而於道理無。
  

第三圓成實性。圓是圓滿,成是成就,實是真實,《成論》云:「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19]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自性不行,所取空能取亦空,亦即人法二空,由此二空所顯者即是圓成實性,亦即真如、法性、法界、勝義等。《解深密經》云:「云何圓成實性?謂一切法平等真如。」 [20]此即遍一切一味相,亦即般若所說一相所謂無相。真如是所緣緣,唯正智慧知,亦即根本、後得二智所行之境。《顯揚》云:「圓成實自性,二最勝智義。無有諸戲論,遠離一異性。」 [21]
  三性即是三無性,三種自性一一皆是無性,是故說三無性。一相無性。因為遍計所執性是凡夫增益出來的沒有體相之法,由此體相都無,故說相無性。二生無性,因為依他起自性是依他眾緣所生之法,亦即阿賴耶識種現熏生之緣生法,以其是緣生而非自然生,故說依他起性為生無性。《顯揚》云:「何名生無性?謂緣力所生非自然有故。」[22] 三勝義無自性。圓成實是勝義諦,是一切諸法之無我性。以其既是勝義,又是無自性之所顯,故謂勝義無自性性。又不以依他起是勝義無自性性,因為依他起非是清淨所緣,無有勝義故。
  

在三性中,依他起性為遍計與圓成二性作依止,起到了中心與橋樑的作用。依他起性的範圍相當廣大,包括了宇宙人生的全部,在《攝論》裏,即以以識為主的賴耶緣起當之。因此在所轉依中,依他起性亦是依。然而依他起性本身如幻,既不是染也不是淨,但它既與二性作依止,又可決定其是染或淨。當它與圓成實性結合的時候,即成為清淨之依他起;當它與遍計所執性結合的時候,便成為雜染之依他起。可以說,圓成實性是聖者之所依,遍計所執性則是凡夫之所依。如世尊言:

遍計自性中,由有執無執。二種習氣故,成雜染清淨。

是即有漏界,是即無漏界。是即為轉依,清淨無有上。[23]

  凡夫依靠遍計所執性,而有了生死之流轉。遍計所執性是於依他起性上生起的,依他起性的世界怎麼會有了遍計所執性的顯現?《解深密經》卷二云:

由遍計所執自性故,彼諸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隨起言說,如如隨起言說如是如是,由言說熏習心故,由言說隨眠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如如執著如是如是,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由是因緣生當來世依他起自性。由此因緣,或為煩惱雜染所染,或為業雜染所染,或為生雜染所染,於生死中長時馳騁,長時流轉,無有休息。[24]

  三種自性,皆有轉依義,這是相對于遍計所執自性而說的。遍計所執自性是徹底的無,由此而立三性即是三無性,亦由此而轉依。三自性與三無性,是「即是」的關係,而不是相互對待的關係,更不是立三無性而否定三自性。三自性是三種詮表模式,是存在的真理,不容否定,依圓二性更是應正存有,不能否定。要斷除人我執,進一步還需要斷法我執,成立三自性的意趣即在於此,所謂人我、法我即是遍計所執自性。因此三性三無性的理論中,所遣者只有遍計所執自性。《解深密經》云:

非由有情界中,諸有情類,別觀遍計所執自性為自性故,亦非由彼別觀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為自性故,我立三種無自性性。然由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增益遍計所自性故,我立三種無自性性。[25]

  在三性中,遍計所執性的不增益,即是圓成實性的不損減。凡夫的世界,由有無明的關係,依假名言,執著能取所取,把本來沒有的執著為有。若把這本來沒有而執著為有的東西,如實知其為無,是為斷煩惱。因此,所謂斷煩惱,並不是有煩惱可斷。《瑜伽論》卷七十四云:

為即於此言說隨眠,正斷滅時諸相除遣,為斷滅已後方除遣?答:斷時遣時平等平等,如稱兩頭低昂道理。[26]

  又《佛性論》卷三云:

非為除滅一法故名為滅,以本來不生故名滅。如《無上依經》中說:阿難,於無生無滅法中,心意及識,決定不生故。[27]

  又《大乘莊嚴經論》卷四云:

法界與世間,未曾有少異。眾生癡盛故,著無而棄有。

如彼起幻師,譬說虛分別。如彼諸幻事,譬說二種迷。

如彼無體故,得入第一義。如彼可得故,通達世諦實。

彼事無體故,即得真實境。如是轉依故,即得真實義。[28]

四、見道轉依

  正入轉依,是指入見道位時的轉依,《三無性論》卷下云:「二者具分轉依,謂初地菩薩具得人法兩空也。」菩薩在證見道後,修行才算真正開始,此後還須經過漫長的歷程,在十地的修行中,繼續修習六到彼岸,在每一地上修習奢摩他和毗缽舍那,直到佛地方能究竟圓淨。雖然如此,但菩薩在見道位時,通過暖、頂、忍、世第一法的四個三摩地的修習,已能伏除能取、所取的執著,分別的煩惱、所知二障不再現行。見道位在修行的位次上很特殊,也很重要,此後的修行與此前的修行不一樣,有著極大的不同性。
  

在見道位之前,還有兩個位次,即是大乘資糧位和加行位。在資糧位中,廣備福德、智慧二種資糧,進行三相練磨心、斷四處等。此位雖為求無上菩提,而修種種殊勝資糧,於唯識義亦深生信解,然於能取、所取空,還未能印取,也沒有功力令其不起現行。因此,還須於加行位作進一步的修習,方能伏滅能取、所取,雙印二取空,而入見道。
  

《攝論》云:「入所知相云何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29]阿賴耶識雖為一切雜染法因,然于多聞熏習的、法界等流的無漏種子,亦寄附於此,為一切清淨法生起之因,為彼阿賴耶識之對治。通過如理作意,以清淨真如為緣,雖也有似法似義之相生起,然此與普通的緣名執義不同,不唯不同,還是彼對治。因為從聞熏習而生起的大乘法義,唯是意言顯現,唯識無義、法空無性。所謂意言,即是意識的分別。
  

凡夫的世界也是用著意言,只不過循名執義,於唯識所現卻是日用而不知。名言是假的,它的生起離不開分別。《楞伽經》曾說,唇舌胸喉等和合,而有語言。這說明名言是依他起的,通過名言所指的事,更是不實在的,是意識的假搭掛。名言作為一種符號,有它所代表的豐富的資訊。古人講「名者實之賓」,這個「實」怎麼看,有很大的差別,比如,過去中國人注重名節,認為這才是真實的。孔子講為政之道,首先應以「正名」為務,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正;刑罰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這個「名」應包含了孔子所宣揚的道的內容,從天地運行的秩序,反映到人事,即等級次序等禮教,所謂克己復禮,而後天下歸仁。通過正名而達至天下太平,止於至善。可見孔子安立於名的內容以及其所達到的作用,跟普通人是不一樣的。老子講「道隱無名」,道無名,不可用語言來描繪,沒有所謂固定的規定性,於我們的日常經驗了不相涉。名在我們的生活中,是產生執著性的一個代表。名是命名、詮表的意思,《說文解字》謂「名,自命也」,它因分別確證的需要而產生。「名」是產生於一種分辨的意欲,依著人的情見而進行,通過賦某物以名而將其區別出來。有了名言,對於物質世界,可區別此物非彼物,有種種的自性與差別。在歐幾裏德幾何中,用點、線、面、體來詮表物體,世界莫過於點、線、面所構成的幾何圖形,雖然此點、線、面根本不存在,然亦如此詮表。分形維數幾何雖比歐幾裏德幾何更精確,但性質並沒有改變;於精神世界亦然,有種種思想、種種境界的無量差別。我們把太陽命名為太陽,其所指者大火球。大火球即所謂光、熱等,是大陽名的屬性。太陽這個名字是假安立的,大火球這個事體,亦是剎那生滅,如幻如化。凡夫對於名與事體不分,恒恒時挂在一起,並且大火球也是實實在在的,過去如此,現在未來亦如此,絲毫不會改變。凡夫的世界就是這樣的名言性的世界,能詮的名與所詮的事,成了一個東西,而且還是實在的存在。
  

染汙末那識之四煩惱心所恒緣彼阿賴耶識,使得阿賴耶識成為有情雜染生死的根本。前七轉識增長阿賴耶識種子,即名言熏習種子、我執熏習種子、業熏習種子,由此三雜染種子為因,使得有情的世界表現為能取、所取的執著。于遍計所執性而言,即以相名為緣,似義顯現,而為二取的執著。因此,如何伏滅二取,體證無二,是修行的關鍵與下手處。由阿賴耶識中法界等流的清淨種子起現行,意言顯現,似法似義而得生起。此聖教法義,能為彼二取法義對治,因為通過推證名與義之自性差別,皆是假立,意言顯現,於所緣法無復分別,亦即安住「於一切義無分別名」。對於能取所取的伏滅,是由修習四個三摩地而實現的。《攝論》云:

於此悟入唯識性時,有四種三摩地,是四種順抉擇分依止。云何應知?應知由四尋思,於下品無義忍中有明得三摩地,是暖順抉擇分依止。於上品無義忍中有明增三摩地,是頂順抉擇分依止。復由四種如實遍智,已入唯識,於無義中已得決定,有入真義一分三摩地,是諦順忍依止。從此無間伏唯識想,有無間三摩地,是世第一法依止。應知如是諸三摩地,是現觀邊。[30]

  又如引《分別瑜伽頌》云:

菩薩于定位,觀影唯是心。義相既滅除,審觀唯自想。

如是住內心,如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31]

  真正算得上轉依位的,是在菩薩入見道的時候。《莊嚴經論》卷七云:「此即是轉依,以得初地故。」初地的菩薩,因通達了法界真如的共相,能觀他身即是自身,獲得五種心平等。如云:

如是菩薩悟入唯識性故,悟入所知相。悟入此故,入極喜地,善達法界生如來家。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得一切菩薩平等心性,得一切佛平等心性。此即是菩薩見道。[32]

何謂為五?一者無我平等,謂於自他相續不見有我,無差別故。二者有苦平等,謂於自他相續所有諸苦,無差別故。三者所作平等,謂於自他相續欲作斷苦,無差別故。四者不求平等,謂於自他所作不求反報,無差別故。五者同得平等,如余菩薩所得,我得亦爾,無差別故。 [33]

五、如來轉依

  在證入通達位後,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時間上還要經過兩個阿僧劫的修行。在修習位的十地中,每一地都要修習十到彼岸,斷除二障隨眠。《成論》卷九云:「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34]登入佛地,轉依方得圓滿,是名究竟轉依。《三無性論》卷下云:「五者究竟轉依,謂如來地至得圓滿故名轉依。」此轉依不可思惟,如該論云:

言不可思惟者自有四種:一者成就不可思惟,謂一切惑一切苦不能違害,一向清淨常住無變故,名成就也。二者自性不可思惟,謂此轉依,即色為自性,離色為自性,皆不可思惟。如是乃至識及六入、四大、三界、六道、十方等,若即若離皆不可思惟,如佛性中廣解。三者寂靜不可思惟,謂此轉依于樂住中不可思惟,於靜住中不可思惟,如是乃至有心住聖住天住梵住佛住等皆不可思惟也。四者功德不可思惟,謂此轉依,略說如來功德有六種:一圓滿。二無垢。三無動。四無等。五利他為事。六勝能。[35]

  又《莊嚴經論》說於三自性有五種學境,即一能持。二所持。三鏡像。四明悟。五轉依。此第五之轉依,系指如來轉依而言。《雜集論》卷十一云:「依者謂轉依,舍離一切粗重得清淨轉依故。」[36]又四種所緣中有遍滿所緣,此遍滿所緣中之所作成就所緣,亦指如來轉依而言。如《雜集》云:「所作成就所緣者,謂轉依。已得轉依者無有顛倒,所緣顯現故,如是轉依不可思議。」[37]
  又《佛性論》云:

轉依者,勝聲聞獨覺菩薩三人所依止法故。又有四種相應知。一者為生依。二滅依。三善熟思量果。四法界清淨相。……三善熟思量果者,善正通達,長時恭敬,無間無餘等修習所知真如,是轉依果。若在道中,轉依為因,若在道後,即名為果。若轉依非是善熟思量果者,則諸佛自性應更熟思量,更滅更淨,而不然者,故知轉依為善熟思量之果。

復次,如來轉依有八種法攝持應知。八法者:一不可思量。二無二。三無分別。四清淨。五照了因。六對治。七離欲。八離欲因。此八合有二意:一離欲,是滅諦。二離欲因,即是道諦。[38]

  如來轉依為諸轉中最勝,勝過聲聞獨覺菩薩所得轉依,安處無漏界處。如來轉依之能轉道有二種,一得極清淨出世智道。二無邊所識境界智道。由此成就佛體與最清淨圓滿白法相應。又《莊嚴經論》說如來轉依相有十種功德云:

何等為十?一者他義轉,謂轉依已為利他故。二者無上轉,謂轉依已,一切法中而得自在,過二乘轉故。三者不轉轉,謂轉依已染汙諸因不能轉此依,彼依轉故。四者不生轉,謂轉依已一切染汙法畢竟不起故。五者廣大轉,謂轉依已示現得大菩提及般涅槃故。六者無二轉,謂轉依已生死涅槃無有二故。七者不住轉,謂轉依已有為無為俱不住故。八者平等轉,謂轉依已與聲聞緣覺同解脫煩惱障故。九者殊勝轉,謂轉依已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無與等故。十者遍授轉,謂轉依已,恒以一切乘而教授故。[39]

  轉依有四義,即能轉道、所轉依、所轉舍、所轉得。此四復有二義,其中第四所轉得二義謂:一所顯得,謂大涅槃。其中無住處涅槃,只有佛才能證得。《成論》云:「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40] 二所生得,謂大菩提。能生菩提之種,眾生本來即有,但由於所知障障礙的緣故,不得生起,一旦斷滅所知障染汙種子,無始本有的大菩提無漏種子,方起現行,是為得菩提。此即四智相應心品,由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心品次第而得。《成論》云:

云何四智相應心品?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定門及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41]

 

注釋

[1]《顯揚聖教論》卷17T31562C
[2]
《攝大乘論》卷下,T31148C
[3]
《大乘莊嚴經論》序,T31589C
[4]
《攝大乘論》卷上,T31136B
[5]
《攝大乘論》卷上,T31142B
[6]
《成唯識論》卷10T3155A
[7]
《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T43595A
[8]
《攝大乘論》卷上,T31134B
[9]
《攝大乘論》卷上,T31133B
[10]
《攝大乘論》卷上,T31134C
[11]
《顯揚聖教論》卷17T31567A
[12]
《顯揚聖教論》卷17T31567B
[13]
《大乘莊嚴經論》卷5T31614B
[14]
《大乘莊嚴經論》卷5T31613C
[15]
《成唯識論》卷9T3151A
[16] [20]
《解深密經》卷2T16693A
[17]
《攝大乘論本》卷中,T31137C
[18]
《解深密經》卷2T16693B
[19]
《成唯識論》卷8T3146B
[21] [22]
《顯揚聖教論》卷16T31559A
[23]
《瑜伽師地論》卷80T30748A
[24]
《解深密經》卷2T16694C
[25]
《解深密經》卷2T16694B
[26]
《瑜伽師地論》74T30701C
[27]
《佛性論》卷3T31801C
[28]
《大乘莊嚴經論》卷4 T31611B
[29]
《攝大乘論》中,T31142B
[30]
《攝大乘論》中,T31143B
[31]
《攝大乘論》中,T31143C
[32]
《攝大乘論》中,T31143A
[33]
《大乘莊嚴經論》卷7T31625B
[34]
《成唯識論》卷九,T4351A
[35]
《三無性論》卷下,T31874C
[36]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11T31746A
[37]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11T31745A
[38]
《佛性論》卷3T31801B
[39]
《大乘莊嚴經論》卷3T31603A
[40]
《成唯識論》卷十,T4355B
[41]
《成唯識論》卷十,T4356A

來源:www.fozang.org.tw


© 2008 -2024  Phật Học Online | Home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