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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農佛學答問卷三之1 (法義研求門)
范古農居士主答

一、因果

二、四諦

三、十二因緣

四、六度

五、性理

、唯識

七、禪定

八、淨土

九、密宗

十、戒律

 

古農佛學答問卷三

 

法義研求門

 

(一)因果

 

問:佛以何等法為教化。

 

答:以因果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四攝等法教化眾生。

 

問:何為因果。

 

答:一切事物必有由起,是之謂因。必有終趣,是之謂果。

 

問:因果之法若何。

 

答:因果之法,以同類相應為定律。故善因結善果,惡因結惡果。

 

問:受因果之教育者有何利益。

 

答:知有因,則受苦者不怨尤。知有果,則為善者勸。

 

問: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喻如植物種子,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但如此項種子,落於石上,或被人藏於瓶中,不遇水土適當之緣,雖有種子亦難發生。然則緣與因同樣重要設無適緣,因亦不能生果,因果律豈不破壞。而且因為緣有強弱,果乃不同,植物種子之遇增上緣,或強或弱,(如水分充足不充足,及泥土肥沃不肥沃等。)似屬偶然,無有一定。因而疑及人之造善因者。如緣有一定,自感善果,設緣無一定,不啻偶然,雖有善因,難料其必感善果。且因為緣有強弱。從善因甚大,如遇弱緣,亦難得大善果。仆懷此疑而及轉回淨土。如此疑冰釋,則對輪迴淨土亦可深信矣。

 

答:因必有果,果必有因,此因果之定律。缺緣不生,違緣不生,緣有強弱而生有變化者,此緣生之定理也。因果有必然,緣生或不定,所不定者,時間有早晚,分量有大小耳,非不生也。然須知萬法唯惦,因由自造,緣亦自招。正惟緣之不定,應當抉擇取捨,不當委為偶然,放任徼倖也。又復應知因壞則果亡,欲壞其因,須修對治。對治者以善克惡,以淨克染。是故善因若長,則惡因自消。淨因若增,則染因自減。如水滅火,如燈破暗。此輪迴之所以可出,而淨土之所以可生也。夫何疑哉。○按因果言體,緣生言用。但講因果而不講緣生,則成宿因論外道之說,非佛說矣。

 

問:因該果海,果徹因源,如何解釋。

 

答:此言因果相應,非截然兩事也。蓋因為未成就之果,果不外因,故曰該。果為已成就之因,因不隔果,故曰徹。海源者,果因之喻也。

 

問:世間的成功,太虛法師講,是由於四大種子為因,眾生業力為緣。據此兩語觀察,眾生業力為緣一語,似指情世間說,四大種子為因一語,似指器世間說。尚不知其如何為因,如何成功。請發明其理。

 

答:因是生果之親,因緣是生果之助緣,因緣和合而乃果生,二語相因,不可分也。四大種乃色法之種子。色香味觸乃四大種所造之色法,又稱色種子。器世間者,即此色種子所成,即四大種所造。其所以能造者,非業力為緣,則不得成。譬如造室以木石為因,以匠人工作及室主計畫為緣,孰謂器世間而不藉業緣耶。

 

問:此報身壽命根於前生積業,然道家養生術能延長壽命,不為業拘,何也。

 

答:業因招果,還藉助緣。養生術是一種助緣,能令招果發生變化。但須知此養生術,亦是前生積業所招。故因果之法,係一種複雜之法也。

 

問:佛經所謂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欲知來生事,今生作者是。今設有某甲無故為某乙所殺。在甲論之,則為前生之業,今生應受。在乙論之,又為新作之業,來生當報。然甲既為前生之業,則乙何有後生之報。乙既後生應報,則甲何來前生之業。理實不解,敢請明示。

 

答:業報往來,如擊懸球,往復不停。如不減其動勢,終無得住。所以業報循環,惟有不報可以中斷。故佛教人持戒及忍辱也。

 

問:定業不可轉移,何以又云業由心造,亦由心轉。

 

答:不定業可轉。故云亦由心轉。然定業之說,乃事後評判之詞,非事前可以斷定也。故剋實而言,業無有不可轉耳。但緣不具足,致不及轉,遂成定來矣。

 

問:吾人從無量劫來所薰習善惡種子,其成熟受報,是否次第,抑以多者先受。又宗門中開悟見性之一人,昔所薰之種子,是否消滅,抑仍有餘習。

 

答:成熟先後,視董習淺深及有無障礙以為斷。宗門見性是見道,思惑種子尚未滅也。豈但余習而已。

 

問:楞嚴經說人羊互食。難道推至微細含靈,亦復如是乎。譬如拍殺一蚊蟲,未來世中亦欲報怨,此種理由,實難啟信,何以故,未來世中,此蚊何能認識此人而報怨耶。倘係人與人或人與牛犬之類,互殺食或偶有之。難道佛家歷史上,亦有蟲蟻類殺人報怨之證據乎。

 

答:因果之理,無間鉅細。如何信彼不信此。業怨報復,乃業力使然,不必彼此認識也。蚊蟲螫人,傳植毒菌,可致人命。世固常有,奚必佛史乎。

 

問:祖宗善惡,子孫得受其禍福否。若曰得受,則祖宗不受自果報,而因果之理不通三世矣。或曰祖宗仍受果報,則一因何有二果。倘子孫不受則何以有〔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等說。

 

答:佛說三世因果,均論一已之受報,並無祖宗子孫之言。所舉原不盡合理。若曰余殃余慶,是就造業者言之。猶為善之能自利利他,為惡之能自害害他也。

 

問:設今有二人為惡,一貧一富,富者可請僧超度,貧者無力超度,則依理其受果報有異矣。但因果豈可有貧富之分哉。

 

答:所云受報有異,是超度與不超度之分,與貧富何涉進而言之,貧富之分,亦自有其不同之因耳。

 

問:自古以來,每看奸貪之徒,富貴極樂,而得善終。賢聖之輩,寂寞清貧,無好結果。神道將何所在乎。

 

答:此說全不儘然。惟為富不仁,為仁不當,亦分所當然。至云神道何在,則大誤矣。儒家談命,佛家言業報,於神道何涉耶。

 

問:顏回仁而夭,盜跖暴而壽,於因果何說。

 

答:因果之法,通乎三世。仁暴但植來世之因,果尚未至。夭壽乃食前世之果,因在曩時。若局於一世,鳥能窮因果之理,而徵相應之實乎。

 

問:夷齊餓死,盜跖壽終,儒家懸為疑案。司馬遷尤為不平。佛說統三世論因果,究竟夷齊盜跖之後身在何道,善惡報應如何。佛書必有記載。請開示。

 

答:夷齊清高,論理宜生欲天。盜跖暴厲,當墮地獄。佛經雖不載此我國人事,依因果之律,謹答如此。

 

問:悟達受沉香之座,尚損福而招報。余不識此事之所以然。請將悟達歷史及事實,一一示之。

 

答:唐懿宗十二年,師住持安國寺,上親臨法筵賜沉香莊嚴寶座。後僖宗駕幸成都,召師赴行,及歸,道經九龍山,忽於左膝上生瘡,狀若人面。入山遇寺,因留宿焉。明旦至泉所掬水洗瘡。瘡忽人語曰,西漢時公為袁盎吾為晁錯,錯被害,累世求報於公,公為高僧,戒律精嚴,不得便,今汝受主寵,名利心起,於德有損,故能害汝,今蒙迦諾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法水,此後不復與汝為冤矣。師掬水洗之,痛極而暈,及醒而瘡已消,回顧寺宇,不可復見,因建庵焉。

 

問:作惡如處暗室之中,一聞大道而遷善,則如光明大答,暗氣全無,是以悔過遷善者,前罪已消盡於冥冥之中,是固然也。然余觀悟達國師事,則不覺有感焉。盡國師者世之高僧也。修行已數世矣。其悔過遷善,亦可為甚矣,而不免人面瘡之業。此余所不解也。

 

答:罪之輕者易消,罪之重者難滅。袁盎枉殺晁錯,罪之重者也。然仗迦諾迦尊者之解冤而罪即消,亦非終於不易也。須知情不盡業不空,業不空報不滅,達師榮情感報賴法力空之而消。概可知矣。

 

問:念佛一聲,能滅八十億劫生死生罪。梁武帝於佛道功德,較之念佛一聲,總在恒沙倍以上。何以困餓之厄,尚不能滅乎使後人疑惑,而阻人奉佛,均以梁武餓死為藉口。或以功德雖大而因果總不能滅乎。然八十億劫之生死重罪,無一非由惡因造成,既不能滅此因,八十億劫重罪之果,當然亦不能滅也。經之云者何哉。歌利王無惡不作,又殘害忍辱仙人,罪等出佛身血,應罹無間地獄,何以反貴為大臣,並蒙佛首先度之。如因果何。統祈明示。

 

答:業報因果,無量劫來彼此先後,殊為複雜,豈可作一種因果簡單著想。業報相應,因果無錯,理實如是。幸勿以事蹟參差而生疑惑,彼藉口相識者,盍於業報因果之理一研究之。

 

問:袁了凡先生之遇雲谷禪師一事,不知其間亦有數存焉否。若係定數,何以孔公算他不出。若云非數,則何以解於萬事皆有定數之定理。

 

答:言數言命均落邊際,故不能範圍萬法。惟佛說諸法緣生,依因緣之若何而發生變化,非有定量也。若就能知一邊而言,凡夫以推測知,聖人以神通知。又惟佛知最盡。定數者,即就所知之限量而言也。遇師發心,皆屬因緣,皆可言數。孔公不知者,孔公之智短耳。

 

問:諺云,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則今世之果報,早種因於前世耳。則今人之一舉一動,亦必前定,人豈可達哉。故鄙人之得聞佛法,亦前之善因耳。我嘗觀了凡先生四訓。彼之言曰,數雖前定,然非大善大惡不足以易之,是人之能為大善大惡,亦前定耳。彼又云,遇僧修善而數不驗。然則了凡先生之能遇此僧,又安知其非前定耶。倘先生之不遇此僧,又何能達數修道耶。然則其能如是,亦前善根所致耳。而彼謂人定勝天,吾是以惑焉。

 

答:所疑甚是。但人定勝天之語,天即指前定之因。須知因雖前定,然得報之先後輕重則不定。所謂勝者,不過將善惡報提前先受,或變苦報之重者為輕耳。復次,此種因果皆是唯識所變,而本識上之功能(稱種子)相順者,此生彼生,相達者此生彼滅。猶海中波浪起伏動靜,皆即水性風性之自為乘除耳。

 

問:定業難逃,雖釋迦佛尚受金槍馬麥之報。何以袁了凡能挽回定業。是否當時袁了凡善業已經成熟,故能現此挽回定業之現象。

 

答:業性本空,安有定業。金槍麥之報,釋迦世尊為增上慢人示現方便耳。袁了凡既能轉業,即是不定業矣。又可說世間法有定業出世法無定業也。

 

問:修行如能轉業,而佛在世時如何尚受金槍等報。倘不能轉業,而修道人又何能業消慧朗障盡智圓。

 

答:佛示受金槍等報,所以戒人增上慢也。然修道人在見道位後,即可業漸消而慧漸朗。至佛位而障盡智圓。要在精進修習也。

 

問:阿闍世大逆不道,以佛法論,應墮阿鼻地獄,萬劫不復。乃觀其報應,僅遍身生瘡奇終難忍,蒙佛佑護,得免於死。是重罪輕報乎。抑尚有重報為後學所不知乎。請問阿闍世如何死法,其重報若何。定業難逃,佛書所記者甚多,如二十四祖師子尊者已斷惑證真功行圓滿,猶不免於罽賓國王之斷頭,而謂身犯根本重罪之阿闍世,僅報以瘡疾,殊難憑信。

 

答:阿闍世亦是菩薩應化。作逆行,以從提波達多教故。後於文殊師利菩薩處聞法得悟。(見阿闍世王經)而普超經稱之為不動菩薩。可知其宿根深厚,能轉定業也。

 

問:教乘法數九數內,佛有九惱中,有釋尊〔乞食羅伐城,忽有木槍併前,佛知定業,展足受刺〕一節。據此佛尚不能出乎定業之外。何以袁了凡四訓立命篇說。〔極善之人,數固拘他不定,極惡之人,數亦拘他不定。〕然則佛尚不能稱極善之人乎。

 

答:極善的業,必得樂果。極惡的業,必得苦果。此即定業之說。至因此樂果,改變同時的苦果,亦正是此苦果之因,其業力不強之故。準此則於定業之說,有何矛盾。至佛所受苦,正見其苦因業力之強,乃在未曾成佛時之惡業所致,與成佛後之善惡無有交涉也。

 

(二)四諦

 

問:何為四諦。

 

答:一曰苦諦,二曰集諦,三曰滅諦,四曰道諦。諦者,詳審之言,真實之法也。

 

問:何為苦諦。

 

答:佛說有八種苦,彌綸世間。一曰生苦,二曰老苦,三曰病苦,四曰死苦,五曰愛別離苦,六曰怨憎會苦,七曰所求不得苦,八曰五陰熾盛苦。

 

問:世間豈無樂事乎。

 

答:樂亦是苦。蓋世間之樂常易壞滅,樂壞滅時,其苦倍盛。樂為苦因,是名壞苦。

 

問:尚有不苦不樂時。豈亦是苦。

 

答:是名行苦,雖不現苦樂之相,而身心遷變,流轉不停,故亦是苦。嘗見世人以無事為苦,而欲尋事者。是可證也。

 

問:何謂五陰熾盛。

 

答:我人身心,可分為五。一色二受,三想四行五識。陰覆蓋也,常被籠罩,難可解脫,故曰熾盛,例如聲色之欲,動輒縱發,臨事有擾惱之若。事後身心俱病,苦孰甚焉。且因其造業感招後報,尤為眾苦之先導者矣。

 

問:何為色受想行識。

 

答:有質礙者為色。其相有四,為地水火風。凡固體通名為地,液體通名為水,氣體通名為風,其溫度則名曰火。身內如是,身外亦然。心能領納外色,名之曰受。心感受外色後,能如外色而想像之,是為想。心想外色後,即有好惡之念,發為身口之業,是名曰行。對於外色種種分別,記憶不忘,是名曰識。

 

問:識有幾種。

 

答:識有六種,緣眼見色,名曰眼識。緣耳聞聲,名曰耳識。緣鼻嗅香,名曰鼻識。緣舌知味,名曰知識。緣身覺觸,名曰身識。了別想像是為意識。按大乘法再開意識為意及藏識,總為八識。

 

問:學佛淺說初機淨業指南諸書內,有人天之福若享盡,仍不免苦業隨之。竊謂福即樂也,福盡樂亦盡。但專享心性之樂,無掛無礙無煩惱,即儒所謂孔顏之樂,又所謂為善之樂,又所謂盡五倫八德之樂。不知此種樂亦懼享盡而苦業隨之否。

 

答:所云福若享盡則來苦報者,就其一段福業言之也。在因之福業不常,即在果之福報有盡借使其人常造福業,無有間斷,則其所享福報,當亦相續不已。人天之造福,是以無常之心造之也。因業無常,故果報亦無常耳。居士之心,無常否耶。居士亦人也,其心亦無常之心也。若其任運而行,一旦境運變遷,即失所樂矣。故菩薩發心,必其念念相繼,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又必須無我人之相,離六塵之垢,無他,不使其心有生滅耳。若能如是,則福報即無盡矣。復次,居士今享之樂,亦即昔日福業所生之果。使居士昔日造福時,以無常心造者,則此樂終有盡也。若問此樂何日當盡。則答之曰,死之日即盡之日也。

 

問:何謂集諦。

 

答:佛說一切苦惱起於貪瞋癡三種惡意。以此三者有招集若果之義,故稱曰集。

 

問:何以言起於貪。

 

答:貪則求,求而不得,則苦惱生,求而得之,非以為足,則苦惱生。

 

問:何以言起於瞋。

 

答:尤人怨物,喪心致憤則苦惱生。

 

問:何以言起於癡。

 

答:以無為有,以妄為真,祈神禱鬼,空生畏怖,則苦惱生。

 

問:何謂滅諦。

 

答:佛說貪瞋癡滅則苦惱滅,三種意惡斷除淨盡,則苦惱真實消滅,故曰滅諦。

 

問:何謂道諦。

 

答:佛說欲滅苦者,當修行八種聖道。一曰正見,二曰正思,三曰正語。四曰正業。五曰正進。六曰正定。七曰正念。八曰正命。

 

問:何謂正見。

 

答:識因果,明邪正,是謂正見。

 

問:何謂正思。

 

答:常思濟物利人,是謂正思。

 

問:何謂正語。

 

答:遠離妄言兩舌惡口綺語,常作真實和悅柔軟審思之語,是謂正語。

 

問:何謂正業。

 

答:不為獵漁屠牧造酒等業,及製一切傷人之具者,是謂正業。

 

問:何謂正進。

 

答:見惡務去,見善務興,力行不怠,是謂正進。

 

問:何謂正定。

 

答:行佛教誡。堅持不動,是謂正定。

 

問:何謂正念。

 

答:於佛法僧,常念不忘,是謂正念。

 

問:何謂正命。

 

答:不犯禁戒,清淨自活,是謂正命。

 

問:說四諦法,有何義趣。

 

答:今聞者知苦斷集,慕滅修道。

 

問:能修道者有何效果。

 

答:修正道,則煩惱斷。煩惱斷,則苦惱滅。苦惱滅,則身心得解脫而自在,不致為業所牽,不復來世受生。而成阿羅漢果。

 

問:因集成苦果,以道治集而滅之,何以苦諦中十使,其餘三諦亦有十使七使八使等,共成八十八使。尤其在滅諦中有之,更不明白,又何以集諦中反只有八使少去二使。又何以人天二界須重復修習斷除,請開示。

 

答:八十八使是見惑之數,以其迷於四諦之理所起之煩惱。故就四諦為分配。如苦諦下十使,即是不了苦諦而起之煩惱,亦具足此十使者。即是不了苦諦理也。如集諦下七使,即是不了集諦而起之煩惱,唯此七使。集諦者但是業因,並無我體可執,故無身見。既無身見,即無邊見。戒禁取見,乃外道修人天謬執之因即以於自身修苦行為目的,故為迷苦諦所攝,而不列於集諦,去此三見,但存七使。迷滅諦理,亦起七使。迷道諦理,則但起八使。多一戒禁取見者,以道為出世因,迷此正因,故以戒禁取為因,以戒禁取為因,即是戒禁取見。此乃欲界見惑共三十二使。至於色界無色界,各比欲界少一瞋使。故各為九使六使六使七使兩共即五十六使三界見惑共計八十八使,至見道時,一齊頓斷,故曰見惑。見道者,即瞭解四諦理之謂也。

 

問:修至若何地步,乃云得道。請舉例而引證之。

 

答:修至煩惱業盡,我法執破,不受生死苦輪者,謂之得道。然道猶路也,有其初端,有其終盡。修行人見道之後遵道而行,從始至終,進寸得寸,進尺得尺,皆曰得道。小乘之羅漢,大乘之菩薩,皆中途得道者也。究竟得道者,惟佛一人而已。

 

問:永嘉證道歌云,悟則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還宿債。末又云,未了吾今為君決。此中了字,作何解釋。到何地步,方可稱為真了實了。吾實未了請君為我決了。

 

答:了即作悟字解。但悟有解悟證悟之別。前業障本空,解悟之了也。達業障已空,證悟之了也。業空安有債。決了者,示了之之力也。到業空地步,則真了矣。若問業空境界,則須於業自在。

 

問:三界見惑指何。

 

答:惑者煩惱也。見者,見道也。見道時(小乘須陀洹果)所斷之惑,謂之見惑。三界為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眾生,對於苦集滅道四諦事理不能瞭解,有所迷謬,因而發生貪瞋癡慢疑惡見等煩惱,共有八十八數。如何支配請查法數。

 

問:如何是三界思惑,應如何伏除之。

 

答:修道時(小乘中二果及阿羅漢向)所斷之惑,謂之思惑。三界眾生分為九地,(欲界一地色界四地無色界四地)各有九品煩惱。共八十一數。見惑粗,思惑細。修我空觀,證真諦理方淨二惑也。

 

問:塵沙惑是否指無明惑。

 

答:否。不了俗諦理所生之煩惱,其細如塵,其多如沙,故曰塵沙。無明惑者,迷是諦理而起之煩惱。即所謂不了真如法性也。

 

問:見惑有八十八數,思惑有八十一數,其數可否列舉指實以明之。斷見惑思惑,謂之大徹大悟,徹悟後洞見本性,是否即具三身四智五眼六通。

 

答:迷理之惑謂之見惑。惑即煩惱,以十使論,為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所迷之理,以世出世間因果之四諦而論,為苦集滅道。能迷眾生,以本界論,為欲界及色無色界。如是支配有如次表。

 

    ┌苦諦下——十惑(即十使全)

欲界┤集諦下——七惑(食、瞋、癡、慢、疑、邪、見、取)

    │滅諦下——七惑(同上)

    └道諦下——八惑(同上加戒禁取)

 

      ┌苦諦——九惑(十使除瞋)

色界  ┤集諦——六惑(除瞋、餘同欲界)

無色界│滅諦——六惑(除瞋、餘同欲界)

      └道諦——七惑(除瞋、餘同欲界)

 

統上三界見惑,共計八十八使也。

 

迷事之惑,謂之思惑。小乘計欲界有貪瞋癡慢之四,上二界各有貪癡慢之三。共有十煩惱。大乘計欲界有貪瞋癡慢身見邊見之六上二界除瞋各有五,共有十六煩惱。若以欲界之一地(五趣雜居地)色界之四地(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無色界之四地(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為支配,則每地各分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計八十一品。

 

見惑頓斷斷後即得見道位。(小乘初果大乘初地之初)思惑漸斷,斷時即修道位(小乘二向至四向大乘初地至十地中心)斷後即極果位。(小乘阿羅漢果大乘佛果)大徹大悟。係禪宗見道之位,已斷見惑,尚須修道以斷思惑。有謂思惑亦頓斷,但尚餘習氣須淨除。未至佛果,未具三身四智五眼六通。

 

(三)十二因緣

 

問:何為十二因緣。

 

答:此正明眾生三世因果相續不斷之法也。所從起者曰因,所依附者曰緣。數有十二,曰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問:三世因果於十二因緣如何分配。

 

答:無明行二支,為過去所造之因。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為現在所得之果。愛取有二支,為現在所造之因,生老死二支,為未來所得之果。

 

問:十二因緣相續不斷之狀若何。

 

答:無明為緣而生行,緣行生識,緣識生名色,緣名色生六入,緣六入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緣取生有,緣有而有生,緣生而有老死。

 

問:何謂無明為緣而生行。

 

答:無明者迷於事理,妄有作為,故生行。

 

問:何謂緣行生識。

 

答:既妄作為,養成習慣於心坎中,染著不失,故曰緣行生識。識也者,即習慣所成之第二天性也。

 

問:何謂緣識生名色。

 

答:識但是了別執取之功能,無相可得,惟有其名,然其所識則有相,故曰色。於一心識含有名色之二,此正識神托胎時也。

 

問:何謂緣名色生六入。

 

答:名色再分成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為六塵所入處,故曰六入。又曰六處。此正在胎成形時也。

 

問:何謂緣六入生觸。

 

答:由有六入能與六塵接觸,所謂眼觸色,耳觸聲,鼻觸香,舌觸味,身觸冷暖滑澀等,意觸法,此乃出胎後也。

 

問:何謂緣觸生受。

 

答:既與六塵接觸,乃生感受,或苦或樂或為無記,此在十歲內外時也。

 

問:何謂緣受生愛。

 

答:感樂受者心生愛著。感苦受者心生憎惡,此在二十歲內外時也。

 

問:何謂緣愛生取。

 

答:愛憎心盛,對於外物心生貪著,此在三十歲內外時也。

 

問:何謂緣取生有。

 

答:心既貪著,發諸身口,乃成事蹟,故曰有。又此事蹟各有所屬,善屬道,惡屬惡道,乃作來生受報之因,故曰有。此在三十歲以後矣。

 

問:何謂緣有而有生。

 

答:既作受報之因,必獲所感之果,即於所感之處得後有身,是為有生。

 

問:何謂緣生而有老死。

 

答:既有生後,漸漸變易,曰老。復歸壞滅,曰死。

 

問:此十二緣生,止於三世乎。

 

答:因緣相續,何止三世,世復三世,乃至無窮。

 

問:緣止十二,烏得無窮。

 

答:此十二緣,不但相續,乃復循環。

 

問:循環之法若何。

 

答:此十二緣,兩重因果,前後均略,中乃詳盡。若合言之,過去無明,即現在之愛取,過去行,即現在之有。是為因。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皆有未來生老死之相是為果。因既生果,果復為因,因再生果,循環不斷,是故無窮。

 

問:說此十二因緣有何義趣。

 

答:欲今聞者反緣生為緣滅故。

 

問:何謂緣滅。

 

答: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

 

問:緣滅有何利益。

 

答:緣滅則生緣斷,即得無生,不受後有,自在解脫。

 

問:緣滅解脫後何如。

 

答:即成緣覺聖果。

 

(四)六度

 

問:六度之法若何。

 

答:此乃佛教積極之法,菩薩所修之行也。一曰布施,二曰持戒,三曰忍辱,四曰精進,五曰禪定,六曰智慧。此六者,謂之六波羅蜜。波羅蜜此云彼岸到,與渡義同。故譯曰度。

 

問:修布施度若何。

 

答:曰見一切來求索者,隨力所能,無不施與,或以財物施,或以無畏施,或以佛法施。不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曰度。

 

問:何謂無畏施。

 

答:見有厄難恐怖危逼,方便救濟,使無怖畏,謂之無畏施。

 

問:修持戒度若何。

 

答:佛說教戒,止人過非。其重禁者,不外殺盜淫妄邪見五事。若詳言之,有五戒八戒,在家人應持者也。十戒二百五十戒,出家人應持者也。十重四十八輕,則為菩薩大戒。不論在家出家,但發心修菩薩行者,皆得受持之。持戒清淨則障惑永除,得證涅槃,故曰度。

 

問:修忍辱度何如。

 

答: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皆當忍之。謂於順逆之遭,不動於心,安然忍受也。

 

問:修精進度若何。

 

答:所謂修諸善行,必不懈退,常勸策勵。若初學者,多諸業障,或為世務所纏,或為病緣所迫,益宜勇猛精進,書夜六時禮拜諸佛,供養讚歎懺悔勸請隨喜,回向無上菩提,發大誓願,無有休息,令惡障銷滅,善根增長。

 

問:何謂禪定度。

 

答:禪法三門,別而言之,世間禪仍墮生死,不可云度。出世間禪,二乘所修,雖得無生,度非究竟。出世間上上禪,乃是菩薩大士所修,得證佛果,方為究竟度。若通而言之,皆是入道因緣,故曰禪定度。

 

問:何謂般若度。

 

答:般若是佛智,佛已究竟解脫。故曰度。菩薩修行般若當成佛道,故亦曰度。

 

問:菩薩云何修行般若。

 

答:知法本不生,不起妄念知法界一相,不起分別。知法相隨緣,不壞假名。金剛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此為修行般若。按達摩尊者所傳直指一心見性成佛之法,乃是般若法門。彼以鍊丹出神為參禪,而且托為達摩所傳者,亦何妄耶。

 

問:何謂法界。

 

答:此即萬法本體之名,界有因依義,為萬法所依之體,絕對唯一故稱一相。

 

問:何云六度為佛教積極之法。

 

答:菩薩修六度,不獨自度,亦為度他。且以度他為自度,所謂度盡眾生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是也。既以度人為務,豈非積極之法乎。又觀菩薩所發誓願,一曰眾生無邊誓願度,二曰福智無邊誓願集,三曰佛法無邊誓願學,四曰如來無邊誓願事,五曰無上正覺誓願成,豈非積極之行乎。然此諸行不出六度,故六度為積極之法也。

 

(五)性理

 

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是性善之說也。但人既生而性善,不知與誰習而相遠,若謂人之環境不同,然則人除與人接觸外,再則為自然環境,自然環境,何以能使本善變成不善也。請問。

 

答:儒家性善之說,至孟子而益彰。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是乃所謂善也。是性之善,實由情善而推得之者也。情之發也,久則易偏,久則為習矣。或偏於柔,或偏於剛,而遠於中和,則惡矣,是故守性而折情,則常中和而為善。若任情而失性,則偏乖而為惡矣。無論人為環境與自然環境,若從情久習,未有不與性相違者。

 

問:佛經中往往以心性二字對舉,是否性以體言,心以用言。

 

答:性言體,心言用可也。但心性二字並非相對,猶云心之體耳。如云法性為法之體,色性為色之體也。

 

問:佛家說一念心性不落內外中間,惟一無二。但見有人舉刀將蜈蚣斬成五六段,明見段段皆動,此時蜈蚣之心性,不知究在那一段。

 

答:心性既不落內外中間無所不在,故段段上皆具心性。心性惟一無二,一在一切在,故一動一切動耳。須知物質有段心性豈有段哉。

 

問:全真即妄,全妄即真,二說,出何經作何義。

 

答:全真成妄全妄即真二句,台宗師釋經之常用語。其義謂我人之妄念,即迷此真心所成,一迷全迷。故曰,全真成妄也。既迷全真而成妄,則妄性原空,即是全真。故曰,全妄即真也。

 

問:吾人最初,因真如不守自性,一念妄動而有無明。倘依教修證,復本具之真如佛性,未識本具之佛性,與後修證之佛性,有無差別。

 

答:本具佛性,猶礦中之金,修證佛性猶煉出之金。但在礦出礦之異,金無殊也。

 

問:有人問,佛法談空。但〔空的究竟〕若何。

 

答:一切法相,從顛倒心生者,如我相,人相,法相,非法相等,故應空之。以其如夢如幻,本來不有也。能觀此空相,證得空理,即是顛倒心滅,真如心顯。則法法皆真,頭頭是道矣。是為空的究竟。

 

問:吾人現前一念靈知,是否即真如本性。證真如是以心證心,抑以識證心。

 

答:前後際斷,曰現前。不落差別,曰一念。非昏非掉曰靈知。若此者,即是始覺,究竟始覺合本覺。本覺者,真如本性也。證真如者,以心證心。即始覺合本覺。此義須研究台宗之性具法門,非一言所可盡。

 

問:真如覺性遍滿十方,是集合體抑可以分離。一滴之水,微生蟲不知其數,是否個個皆具有佛性。使皆具有佛性,然為菩薩也,則丈六金身,墮於微蟲也,何以性之縮小如是。殊為費解。

 

答:真如既稱覺性,非一相非異相,非一異俱相。那裏是集合體可以分離乎。說大說小,是相非性。相有性空,不可並為一談矣。譬如水具濕性,大海之水,盂中之水大小不同,而濕性原無有異。丈六微塵,應作如是解。

 

問:周子茂叔之言無極太極,乃指心言,佛說一真法界,與真如三昧,似乎亦屬心法,(增上定學)似乎定中所見之境界。然此等境界,未知是否由於色究竟天或他化自在天天子加持變現所致者耶,抑否耶。

 

答:佛學中言事之本來如是者曰性,言事之做成如是者曰修。一真法界屬乎性,真如三昧屬乎修,不可混同。若言真如,即指一真法界之德。而所謂心者,法界作用所顯著者也。真如離四句絕百非超乎有無之表,入乎有無之中,故言無則曰真空,言有則曰妙有。無極太極之說,能與是相侔者乎,是未可以為例矣。真如三昧,即是會證真如之一種作用,乃佛力所加持,法界力所顯現。來問云云,未免唐突。

 

問:陸象山曰,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如是則又圓成唯心論之宇宙觀矣。西洋有唯心論哲學,儒家有陸子之宇宙即心說佛法則又有一切唯心所造之說,如是宇宙唯心之說,當是定論矣。但此種原理,未知是否純同於定中所得之心境界而致知者耶。直覺直證而得之者耶。抑別有他法可以證明之耶。

 

答:宇宙唯心之說,不若唯心所造之說之圓妙也。圓妙何在,即體用兼賅是。此種原理,乃是般若之所抉擇而得者。所謂如理智如量智也。此二智者,若非經過戒定之功,撤盡煩惱所知二障,莫能成就。然此乃就現量所證者而言也。若就此量言,則境隨心轉,其例正繁。如證以聖教量,則一大藏教,無非鐵案。

 

問:程明道之談心也,曰心一也,有指體而言者,寂然不動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也。此似乎與佛法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寂而常照照而常寂之說相似。未知程子所謂寂然不動與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否即是真如三昧。

 

答: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只寫得不變隨緣與寂而常照景象,所謂從體起用也。至用不離體之隨緣不變,與照而常寂,尚未夢見。安得謂之真如三昧。

 

問:古佛有偈云: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若無心亦無,罪福如幻起亦滅。真心本無生滅,其因境而有者,想是分別前塵之妄心,故兩心字似乎前一指真後一指妄。未知然否。未句是否作罪福如幻而起亦如幻而滅解。均祈示之。

 

答:此偈心境對待,均是妄心。若前一指真,而真心本無生滅,安能因境而有耶。因境而有亦復因境而滅,故曰心亦無也。如幻起滅解,不誤。此偈全體是如幻三昧也。

 

問:百法門論所述與心相應法,尚易明白,至與心不相應法,則甚不明瞭。是否離相則與性體之心不相應。又其生中廿四法以法性宗如何融解。又何謂三位差別。

 

答:與心相應者,為與心王相應,即類於心之謂也。與心不相應者,為與心王不相應,即不類於心之謂也。其實不但不類心,亦不類色,為非心非色而但依色心心所之分位而假立。如〔得〕非解得之人,亦非所得之物,能所湊合,乃有此得,故是假法。聞教而得智慧,心之分位也。削木而得器具,色之分位也。心心所色三法之位置差別而已。非別有體。故曰三位差別也。所云離相則與性體之心不相應一句,殊屬費解。至法性宗攝相歸性,則萬法性具,三諦中之俗諦也。

 

問:金剛經中之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二句,當作何解義。

 

答:若照常義言,則如是二字,即指下文佛所說示者,不必深求。若以別義釋者,則如字表真諦,是字表俗諦,合而言之,即是中諦。行者契入中道,則為如是住,如是降伏矣。

 

問:金剛經前段即言無住相布施,福德如虛空之不可思量,後屢言以世界七寶布施或恒沙等身布施,不如持此經四句偈之功德。予竊揣經意,假令其布施為無住相,則無論所施之多少大小,其功德已不可思量。虛空不可思量,即充分至極絕對待之謂。已與金剛般若波羅蜜相應,其功德即與持此經相等。而彼世界七寶恒河沙身布施者,則指未至無住相之境界者言也。全經著重在無相,無相即無為法,而布施時為無相之勘驗際也。未知當否,乞教之。

 

答:所見甚是。所以者何,無相即是實相,諸法實相,即是般若波羅蜜。布施若無般若,不成波羅蜜。不但布施,前五度皆然。故般若波羅蜜,名為第一波羅密,復次,無相布施因憶。無相福德果也,虛空無相,故以虛空為喻因果相當,不差毫未。夫實相者,無相而無不相(經言是法無實無虛)故曰福德不可思量。經云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所謂菩薩欲成就布施功德者,當學般若波羅蜜,持此經者,即學般若波羅蜜之謂也。

 

問:金剛經第四分,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不住相,是否指不住六塵之相言,菩薩布施,是法施否。與財施身命施有無分別。福德是否福德性,抑福報。祈指教。

 

答:不住相,是指不住六塵之相也。菩薩布施,不定是法施。其財施身命施時能不住相,則與法施無別矣。福德是福報。然是稱性之福報。故不可思量也。

 

問:金剛經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閱淨宗儀式與金剛經有相反之意,甚為不解,懇請開示。

 

答:佛有三身,法身離相,報身圓滿相,應身隨化相。金剛經偈指法身如來,故須離相見。淨業法門,念報應身佛,故須觀相修。然三身非三,本是一體,故金剛經之離相,亦即相之離相,並非竟爾撥空也。經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昔藉益大師曾翻前偈曰,不以色見我,不以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佛法以中道為歸,但即相固非,但離相亦非,要在不即不離,此乃金剛般若之宗旨。世人認為談空,誤矣。

 

問:一卷金剛經,鉤玄提要,說者謂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足以代表全經。盂子曰,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必有怵惕惻隱之心。若果不動,則任此孺子墮入井中乎。明知此問太笨。經曰,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所謂不動者,乃指根塵結合六識發動時此心決不被動,並非一概不動。是耶非耶。

 

答: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可為無住生心之註腳。可為金剛經說行之提要。如於真如即是不動,猶云世間相常住也。非謂不動其心。盡動而不失其正,亦言不動耳。如引盂子為難,但以盂子之不動心答之足矣。

 

問:金剛經真空無相之義。

 

答: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則真必無相,無相故曰空,乃至空無空相,故曰真空。然無相者,相本是無,非相有而無之本也。本無相而世人以為有者,必有所住耳。故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其方便奈何,則曰觀一切法如夢幻泡影露電可矣。

 

問:楞嚴經謂一土一石亦如來藏妙真如性,但未知土石是否亦是活物,亦與人類無異耶。

 

答:土石與人類較,顯然不同,但是人類之依報,與人類同為消長。然依報是共業所感,故未可以個人生滅而生滅之。

 

問:楞嚴有見性旋復與聞性旋復兩句,如何解釋。

 

答:見性聞性,皆是如來藏性。因背覺合塵,故與藏性遠離。若旋轉而背塵合覺,則復歸藏性矣。

 

問:楞嚴寶鏡疏第二卷五十二頁第四行第十字起云:正為顯示心無體相,亦無方隅,一句,在文相上,心字指真心,真心有體,何以云無體相。真心體遍一切,不滯在一處耳。又楞嚴宗通卷一第五十頁第二行第十四字下云:示以真心無體之妙,一句。亦說真心無體,更難瞭解。

 

答:鏡疏宗通兩書,無書在手,未查得。得依義解之,真心無體者,真心絕待,無可指陳,不同物體,故曰無體。然雖無體,而即萬德以為體,故曰妙。至無體相云者,即所云體遍一切而無定相也。又復應知真心離有無四句,不可說體無,亦不可說體有,方為正解說有說無皆方便耳。

 

問:華嚴經偈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不知如何解釋。

 

答:此偈示心佛無差別之皆。人皆有心,故人皆可以為佛。其差別只在迷悟耳。不了知者,迷也。欲了知者,在迷而求悟也。觀法界性者,悟之之方也。應觀者,要其悟也。三世一切佛廣矣大矣高矣邃矣。不可思議矣。然人若了知,不外心造。欲了知者,其法奈何。是在觀法界性而已。法界者,三世一切法,千差萬別。自凡言之,則為眾生法。自聖言之,則為佛法。性者,不妄不變之體,所謂真如也。從千差萬別法界之中,而觀察其真如之性,自能恍然於心具法界,心造法界,而即此廣大高邃不可思議之佛法,皆我性分中事耳。苟明此理,而不發菩提心者,未之有也。苟既發心,而不能成佛者,未之有也。地獄眾生,聞此偈而得度,不亦宜哉。

 

 

(六)唯識

 

問:唯識所云,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未識心與識之不同安在。

 

答:心指其總體,識指其個別。識有八種,而統名曰心王。又心就第八識(阿賴耶)之集起義而得名,識就前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了別義而得名,尚有第七識(未那)名曰意者,以思量得名也。

 

問:萬法唯識,固矣。但人死後識能隨人而轉生歟,抑已消滅歟。

 

答:人死後前七識都滅,惟第八識不滅。以第八識全體,即是成就一切心色之功能。成就前一組心色之功能消失時,即是死。成就後一組心色之功能發展時,即是轉生。

 

問:或謂唯識落空,無甚價值。但唯識有八識及六根六塵之說,似乎與物理生理等科學相仿佛,並不落空。如佛菩薩之靈感因果報應等之記載,則可以證明神佛與六道輪迴之實有,證據確鑿,非但可以研究現象的物質界,而並可以研究精神之玄秘也。何謂落空。但未知此說是否有當。

 

答:所說是。

 

問:唐大圓居士著唯識方便談,釋所緣緣云,必所慮所托二義無闕,方名所緣緣。舉例如眼識緣空中華,雖是所慮,然空花無體,非是所托,故不名所緣緣。然太虛法師答某君問,則謂獨影境惟是意識之親所緣緣。(見第七年二期海潮音第廿頁)考獨影境即不從實種生,又無實體用,其中用無質獨影,更無質可托,不知何以能為意識之親所緣緣。

 

答:所慮是緣義,所托是所緣義。空花無體,即是無所托之物,不成所緣義也。至於獨影境之於意識,在意識上非無其境(在五識上從無其境)故曰親所緣緣。若此境如另有本質,而意識所緣,不過其間接之影,則為疏所緣緣矣。問中〔又無實體用〕句,不應理也。何以故,體即意義故。

 

問:太虛師既謂獨影境為意識之親所緣緣,另一條又謂他心及自身他識但托為本質,為疏所緣緣。然唐大圓居士則云〔意識緣自身五根,及緣他人心心所,托質變影名為有質獨影〕同是獨影境,又有親疏之差,是與前說有衝突矣。如何,祈指示。

 

答:意識對於有質獨影境為疏所緣緣,對於無質獨影境為親所緣緣,並未衝突也。

 

問:基師述記中所云持業釋依土釋依主釋,完全不解。大圓講唯識中最明白顯易,乃不見解釋及此。後閱賢首起信論義記,亦多用此名。不勝**然。祈以最淺之言,開我茅塞。

 

答:此乃梵文名詞構造之方法。二字相合義相即者,如第七識亦名意識,而意即是識也。此為持業二字。義偏重者,如第六意識為意根之識,依主釋也。依士釋與依主釋相類,但非為其所屬而為其所用耳。如毛筆。

 

問:第八識之種子業習氣,經謂因有善惡,果則無記。是否以法性宗約相因凡夫位而言,即無明薰染真如,亦即非無,故曰因有善惡,約體果聖地而言,熏習無自性,亦即非有。然非待成聖方稱無記,即在凡夫位已是無記,惟不自證知無記耳。所謂果是無記,是否無覆無記。又無記是空也,是否約體而說,一切識無記之空亦空之。總之究應如何理解也。

 

答:第八識又名異熟識,異熟果,故此果指眾生來世之業報身。剋實而言,即來世之第八識也。前世業種有善有惡為因,及所得來世之業果,則為非善非惡之無記性,非善非惡,即可善可惡。譬如前世為人造上惡業,來世得地獄果報,而此地獄報身,原不屬於善惡二性,何以故,可善可惡故,故曰無記。又前世為人造上善業,來世得天道果報,而此天道報身亦不屬於善惡二性,何以故,可善可惡故,故曰無記。第八識本是無覆無記性,因是善惡(有記。)果是無記,名曰異熟,異性而熟也。不間於果誤認為聖果,於無記誤解為非有非無之空義。不知所云矣。

 

問:遍行心所五法中之觸,與色法十一中之觸,有何分別。何以重複。

 

答:遍行之觸是心所法,色法之觸是色法,此即分別。心所之觸,是根塵識三堪能接觸之媒介。色法之觸,是身識所覺之各種狀況,如冷熱輕重澀滑等。為法各殊,並非重複。

 

問:太虛法師與唐大圓居士所著唯識註解,稍有不同之點如下。(1)遍行——一說通一切性,一說通無記性。(2)隨煩惱——一說小隨通惡性,中隨通無記,大隨通惡及無記,一說大中小皆通惡(3)不定——一說通三性及染淨,一說不定造惡造善。(是否無記)統請指示,以何說為是。

 

答:遍行通一切性是,隨煩惱皆屬惡性,惟大隨通無記(有覆。)不定通三性是,既通無記,故不造惡造善。然上以體言,後以用言也。

 

問:第八識是無覆無記,第七識是有覆無記,則第八識中之種子因有善惡果則無記之無記,及三性中之無記,抑是有覆或無覆,抑何者為有覆何者為無覆,何以皆不標示明白。遍行既通一切識一切性,是否當以其通第八識者曰無覆無記,其通第七識者曰有覆無記。至於隨煩惱中之無記,是否因通第七識不通第八識,故可說有覆無記。未知然否。請糾示。又煩惱亦通前七識,亦通有覆無記否。

 

答:第八識中之種子,具足三性,有覆,無覆。惟第八識之異熟果,即無覆無記。問中因此因果關係有誤故意不明了。後半問各句,均無誤。

 

問:尋伺之分別,是否六識依根對塵曰尋意識依末那識分別細察推量曰伺。請示。

 

答:尋伺但於意識緣境時起作用,不關前五識也。尋則急而粗,伺則徐而細。此其分別也。

 

問:帶質境之質字,是否指第八識之見分。

 

答:心緣色時,以第八識之相分為質。心緣心時,以任何識之見分為質。

 

問:諦師註散位獨頭意識,緣受所引色是帶質境,敢問受引色四字作何解釋。帶質有真似二種,此言是帶質境者,指真諦質歟。抑指似帶質歟。

 

答:受律儀戒時,因受所引而得一種無表色,即所謂戒體也。得此體後,方能自在持戒。此色是法塵所攝,此亦似帶質也。

 

問:能緣心之見分緣所緣心之見分云云。敢問能緣心是否指第七識。所緣心是否指第八識。再能緣之見分,與所緣之見分為何。祈詳示之。

 

答:第七緣第八,亦是一例。第六識亦有緣心之用。須知能緣所緣,相對而言。凡心緣心,必緣見分。凡心緣色,必緣相分。故或以見分為所緣,或以相分為所緣也。

 

問:依境生心,心之經行謂之緣。然以心緣心,是否作依心生心解。

 

答:亦可作依心生心,心之經行,謂之緣也。得依生言其緣起,經行正明緣相耳。

 

問:獨影境與似帶質有何差別。

 

答:獨影境寬,因有二種,一為有質獨影,二為無質獨影。似帶質境,即是有質獨影也。

 

問:頌曰帶質通情(末那)本,(賴耶)似與意識無關。奈諦師註謂真帶質者,以意識通緣一切心心所云云。其中有矛盾。祈詳解之。

 

答:言意識者,以情本之情作意識解。古人有解末那為傳送識者,謂傳意識之情熏於賴耶之本而成種子也。諦師用此意,故與意識關涉矣。

 

問:第六與前五識均通三性,唯三性中之無記性有無覆有覆之別,故明昱法師有四性之說。然則第六識之通三性者,是否為善惡與有覆無記。(意根為有覆)而前五識之通三性者,是否為善惡與無覆無記性。(第八識以前五根為相分故)。

 

答:三性無記,即對善惡而言。有覆無覆,為染淨二法之別。七識未轉時,總是染法。故此無記應通有覆。第八相分,是五根非五識。勿相涉也。

 

問:明昱法師註前五識隨根立名,具五義故,其第五義之所謂〔如根之識俱有情數之所攝〕者,作何解。

 

答:因前五根俱是色法,色法非有情之類。今五識雖如五根而不是色法,故曰有情數之所攝也。

 

問:虛師分性境為勝義與世境二種,且謂勝義性境言在果中才能證得,因中不能證,請言其故。

 

答:後得智證真如時之性境,為勝義性境,故非因地所能證也。

 

問:性境不隨心之心字,是指第八識抑第六識歟。

 

答:即指能緣之心,不限何識也。

 

問:唯識學中所謂性境獨影及帶質境者,於儒書中有無相當之名稱以配合之。再者無記性之性字,是否與性相近也之性字相當。

 

答:三境在儒書中恐無相當之名,因儒書中無如此觀察者。無記性之性,乃習性非本性,與性相近之性不能相當。

 

問:某古德註性境即實根塵及定果色,請言定果色三字之義。

 

答:定已成就者為定果。在定中所受用之色境,為定果色也。

 

問:諦師謂意識若與發業無明相應,能造善惡引業,若與潤生無明相應,能造善惡滿業。請言發業與潤生之差別,及其能造引業滿業之理由。

 

答:發業無明,即癡煩惱。由癡而妄造,故曰發業。潤生無明,即貪瞋等煩惱。由此貪等故而受生命,故曰潤生。所造之業屬於何趣,將來即報生何趣,全視其業之所引,故曰引業。所造之業,能使來生之報成就圓滿,故曰滿業。蓋對於來生果報,發業無明所造之業,猶一種登記作用。潤生無明所造之業,則能使登記者發生效用矣。

 

問:八識規矩補註證義有云。異熟通色心二法,性境應異熟色,獨影帶質應異熟心。夫異熟當指第八識,然所謂異熟色與異熟心者,其義若何。

 

答:異熟果有二種,一真異熟,二異熟生。第八識是真異熟,其相分之身根器界等屬於異熟生者,即異熟色矣。其所生之前七識等屬於異熟生者,即異熟心矣。

 

問:粗異熟果,與細異熟果,如何分別。請詳示之。

 

答:凡夫分段生死為粗異熟果。聖人變易生死為細異熟果。

 

問:經文中於不共中不共,舉眼等根為例,於不共中共,舉扶塵根為例。茲請於此二例外,再各舉一二例以利鈍根。

 

答:大概依報是共,正報是不共,正報中就自受用,方面為不共,就他受用方面為共。眼等根兼淨色根,但自作見聞覺知等用,故為不共。扶塵根亦為他所見相,故為共也。若以局部而論,猶某姓產對他姓產為不共,某姓產在一姓兄弟未分產時為不共中共,若已分產各得一分,則為不共中不共矣。

 

問:阿賴耶識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根身有情為識所變,尚覺易解。山河無情亦云為識所變,不知其所以。請詳為開示,並舉俗事證明。

 

答:譬如夢境,情與無情,同為夢心之所顯現。譬如電影,人物山河,同為影片之所顯現。所以然者,阿賴耶識含藏萬物種子,五根種子現行時即變根身,同時六塵種子現行即變器界,其所變之根身器界,同為阿賴耶識之所執持,故能不失不壞,相似相續,而成眾生一期之正報依報,原無所謂內外也。其分內外者,乃前六識分別而生耳。

 

問:一切色法,不外四大和合而成。然四大從何和合。四大又何自而來。請將四大之成因詳為開示。

 

答:四大為單純的四個原子(借作科學名詞)地以堅為性,水以濕為性,火以暖為性,風以動為性。正又是相依而立,如地大無水則散,無火則壞,無風則不可分。但地性獨勝故曰地大,水大無火則無冷暖,無風則不流動,無地則無重量。但水性獨勝,故曰水大。火大風大亦然。

 

問:世間分情世間器世間,情世間之成功易解,不知器世間如何成功。

 

答:情世間即眾生之正報,器世間即眾生之依報。正之於依,猶物之於器,既有物矣,必有承物之器,同為業力所感,賴耶所變也。

 

問:「識」居於何處。身外乎。身內乎。其靜時之狀態如何。其動時之狀態又如何。聖人一念之起,起於何處。又滅於何處。

 

答:萬法唯識,法處即識處也。識即是動的作用。經云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念之起滅,如是而已。

 

問:八識是否六道眾生皆有。

 

答:是眾生皆有。惟根缺者,於前五識不起現行耳。

 

問:修行至四聖境地,其阿賴耶識尚在否。

 

答:阿賴耶識又名無沒識。識體不滅也。但阿賴耶之名義,菩薩八地以上用不著矣。至佛地則轉為大圓鏡智。並識之名,亦用不著矣。

 

問:阿賴耶識由何而成。

 

答:集一切染淨色心種子所成,此相宗說也。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生滅與不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識,此性宗說也。

 

問:研究唯識宗,如何成佛。

 

答:修唯識觀,行六度行,斷煩惱所知二障,證得菩提涅槃二果,則成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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