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綱
一、 前 言
二、 法空的義涵
三、 四門不生觀
(一) 諸法不自生
(二)諸法不他生
(三)諸法不共生
(四)諸法不無因生
四、 四緣不生觀
(一)觀因緣不生
(二)次第緣不生
(三)所緣緣不生
(四)增上緣不生
五、 結 論
【參考書目】
一、 前 言
法空又稱法無我,指法之自性不可得也,因其皆是因緣和合而生,沒有堅實的自性故。
我人因迷執我法皆實有,才無法得証涅槃,輪迴不已。故對於一切法空的正見是有必要深入與確立的。因觀諸法皆空可破除自性執,而這法是可涵蓋相當廣的,如我人身心之五蘊、十八界等,這些亦是屬於法,還有宇宙間的一切都屬於法。若証得法空,自然我亦是空的。因此筆者才以法空觀為主而作個探討,但唯識學派說,二乘人但證我空,未證法空,這當然是二系不同點之一,現因篇幅關係不加以探討,筆者唯以中觀學派為主而作探討。
此篇最主要是以《中論》<觀因緣品>為主,去了解欲証法空的觀法,以助確立正見,助起修而破迷執。
二、 法空的義涵
本文是以龍樹菩薩之《中論》為主,故現要詮釋法空的義涵亦以此論最為妥當的;在《中論》卷四,<觀四諦品>第二十四章中有如下載: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大正30‧33b)
接下來之文中是青目論師的註釋:
眾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眾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亦復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是法無性故不得言有,亦無空故不得言無。若法有性相則不待眾緣而有,若不待眾緣則無法,是故無有不空法。(大正30‧33b)
在原始佛教時,一切法大多泛指十八界(我人身心為主),但發展到大乘時,一切法的定義就包括十八界,甚至是森羅萬象的一切,有為法無為法亦含括在一切法的定義了。筆者對於這首偈所給的定義現簡單做個詮釋,當然最主要亦是有參考了當代佛教思想家印順導師著之《中觀論頌講記》。
這頌主要是示出一切法皆是眾因緣和合而生,屬於因緣所生的法是沒有自性的。所謂自性在導師所著之《成佛之道》中有云:
自性是自體的,是本來如此的,自己如此的,永遠如此的。[1]
一切法都是沒有自性故,謂之為空。青目論師特別指出空亦復空,意思即是為了遮止我人又起一個空的實有性,空亦是假名之安立,為離一切妄見故。因此,「緣起法即空離有邊,空又是假名(空也不可得)離無邊,緣起為不落二邊的中道。」[2]
接下來之頌文是詮釋一切法,皆是因緣和合而生起,無一法不是緣生,也就無一法不是性空的了。從中可以明確知道,論主是從緣生一切法中了知其皆無自性可得,而稱空,而這空就不礙緣起現象宛然存在。這樣,「緣生而無自性,所以離常邊、有邊;性空而有假名,所以離斷邊,無邊;雙離二邊,合於佛法的中道。」[3]
以上文中,很清楚法空是從一切法中去觀察其皆沒有常,一、不變的自性可得,一切法皆諸因緣和合而生故。而《中論》<觀因緣品>中所述之四門不生與四緣不生就是為了破除以為因緣各有自性的不正確理論,這如導師在《中觀論頌講記》中有云:
一般人對緣生的見解,生起不正確的錯誤,主要是以為有實在的法,從實在的緣生。本品觀因緣,就是否定自性有的因緣生,深刻的通過諸法無自性空。[4]
以上,筆者可得個訊息,因緣本身亦是諸緣和合,故皆無自性,而這因緣也是空的。空是不礙緣起的宛然存在。而有了空方能成立一切法。而中觀家所說的空觀,是從緣起中去如實觀其皆無自性可得,並非是離了這緣起的一切法中又有個空可証。這該是最基本要建立的常識吧!接下來,是要以<觀因緣品>為主之四門不生觀,來探討這主要的觀法之一。
三、 四門不生觀
四門不生觀主要是以四門: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來作為觀察,諸法之生起非由此四門所生的,前三者是有因生,而最后是無因生。而這從論主本意中是要破斥執有這四種自性見的生。如頌文中云: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大正30‧2b)
在青目釋中是如此說的:
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亦無。(大正30‧2b)
這四門不生觀,論主主要破斥之對象是當時的外道。因其執著一切法是自性有而生起,而又二類之別有因生和無因生。現筆者將之觀察的方法來做個簡單詮釋;
(一)諸法不自生
什麼是自生呢?導師曾為此下一定義:「是自體能生起的。」[5] 那如何做此觀察呢?青目釋之大意與導師所講蠻相同的。如果說自體生之法,就一個法有兩個體了,一個是能生的,另一個是所生的。「假定是自體生的,那在沒有生起以前,已經生起之后,是沒有差別的,依本有自性而生起,這才合乎自生的定義。但是,不論在何時、何處,什麼也不會這樣生的。」[6]
但是,凡是生起的,必有如青目釋所說,有能生與所生。因此自生是不能成立的。還有,亦可從這樣方面去思惟觀察,自體生起自體,自體已存在了,又說再生起,這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而這兩種,有否不同呢?如有不同,生起的已存在,未生的應該是不存在的。追究到最前面本不存在者是如何自己生起自體呢?如果是亳無不同,那就沒有生與被生的差別,而這樣的生法就會導致無窮生的過失了。
現將以上之觀法,作個舉例說明:如A是有自己作為原因而生起的能力,依照世俗一般因果法則,生與被生這一對方符合一般的因果關係的。如果說A生A,沒有差別可言就分不出是生與被生了,這樣的生法就會導致無量無窮的A出來了,因為他不必待眾緣而生起。以上兩種與我人所理解的因果法則很不協調,故知諸法是不可能自生的。
(二)諸法不他生
青目釋曰:自無故他亦無。我們可作如是觀察;這個他追究的最后一個他,此他也該是自生的。而這自生,上一節已破是不可能的,故他亦不可得也。又可作一觀察:這個他是別體的另一個自性法,而這完全不同的別體會生起另一個不同的別體,如水生火,地生風。兩種固有不變自性的東西,怎會生起與自己不同的東西呢?會生的話就不符合自性不變的定義了。故如此觀察,也清楚知道他生是不可能成立的。但值得一提的是:「佛法所講的因緣生、依他起是無自性的,因緣與所生法,都不是別有自性的,所以依世俗諦而假名為他,而決非與自體對立的他自體。」[7]
(三)諸法不共生
在青目釋中沒有多提共生一事,但這共生即是自體與他體合作而生起諸法義,上兩節很清楚破了自生與他生。當然的,如兩個盲子加再一起還是看不到東西的。故共生根本亦不可能的,再說具備了自性的東西是不會有改變的。
(四)諸法不無因生
無因而生根本徹底違背了世間知解的因緣果報的法則,就是有些外道看不出事情的真相而推究說世間一切法皆自然生,這是相當錯誤的。若一切自然,世間的一切因果法則將會被破壞了,殺人的自然生天,富貴的自然富貴,解脫的自然解脫,這根本是邪見。因此無因生根本不能得於成立。
總結,上面的四門觀察中,很清楚的顯出這些自性生的不能成立,因此說無生。這無生之目的是破斥有自性生的謬見,讓我們以無自性的立場 看世間種種的現象,當然的也包括生的現象。接下來的一頌,可說是論主對諸法生起的立場;即無自性生,因一切要須眾緣和合方成。
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大正30‧2b)
青目釋中如說:
諸法自性不在眾緣中,但眾緣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體。眾緣中無自性,自性無故不自生,自生無故他性亦無。(大正30‧2b)
諸法如果是有自性的,這即是不待眾緣可獨立自成義,這在一切因緣和合的緣起法中是找不到一個有自性的存在。因此是沒有自性生的可能性,沒自當然亦沒他了。這也顯示論主對緣生決無自性可得的立場。接下來要探討的是論主要針對佛法內部學者一切有系所主張的四緣論之評破。
四、 四緣不生觀
四緣即是因緣、次第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有部說「因緣」,體性是一切有為法,在有為法作六因中的前五因(同類因,俱有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時,都名因緣,意義是能為親因的緣。
「次第緣」就是等無間緣,體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為次第的后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緣,它是限於過去現在,因未來世的心心所法,是雜亂的,還沒有必然的次第性。過去現在中,還要除去阿羅漢的最后心,因剎那滅后,不再引生后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緣。
「緣緣」就是所緣緣。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緣境,這所緣境,能為心心所生起之緣,如眼識必以一切色為所緣緣,乃至意識必以過、現、未等一切法為所緣。滅諦無為等,都是所緣的,因此它是通於一切法。
「增上緣」,不論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勝用,或者不礙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緣。[8]
以上都是導師對四緣的定義,筆者對照了《佛光大辭典》,其義亦很相近。接下來,是要從《中論》中去探討破四緣的觀法了。
(一)觀因緣不生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為緣,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大正30‧2c)
青目釋之大意如下:諸緣是沒有決定的,如果果還未生起,這時不名為緣。但是眼見的從緣生果,才名為緣。緣成是因由於果,因此果后緣在先。如果還沒有果,那可名為緣。接下來青目論師又舉一例:如瓶以水土和合才有瓶產生,見到瓶知水土等是瓶緣。如果瓶未生時,為什麼不名水土等為非緣。因此果不從緣生,緣尚不生,何況非緣。
總觀以上論文與注釋,很清楚知道沒有一個自性不變的因緣可得。因為有了果的產生,方稱那些種種條件為因緣也。如老師之得名,是因為其有學生可教,如母親之得名,是因生了孩子。如果真有一個有自性的因緣,那一切的因緣果報皆不能成立了,因故有自性的東西絕對是獨立存在與不變的,而佛教說的緣生是無自性的,是可以改變的,可以受其他因緣條件所左右影響的。因此論主主要破斥的不是因緣果報的理則,而是執實有自性見的的因緣論。接下來又舉出另一種觀法:
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大正30‧2c)
筆者主要以青目釋和印順導師之《中觀論頌講記》作為依據、參考來詮釋論主頌文給與的啟發。此頌主要進一步評破對自性見之因緣論者,如果有個實法因緣生果,那這果是在緣中已有那?還是緣中沒有果法?而這二見解都不能成立的!原因是:如果這果已存在,又何必要緣呢?這緣就沒有生果的功能了,就不必成其為緣了。
如果緣中沒有果法,那它應該對何者(果)而稱作緣呢?故他亦是不能成立的。因此,對於有自性見的緣與果是不能成立的。話說回來,如果兩者皆有自性,都是不會互存的,該是獨立的。我們認識的因緣果報法則中是屬無自性的因、緣、果的。如一杯荼的成立為例;荼葉是主因,如上開水為緣,沖成荼是果。這果之成立是諸緣和合,互存的,絕無自己的自性(不變與獨立)。因此緣起的一切皆是空的,所謂「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大正30‧3a)
這首頌文是再破緣中亦有果亦無果的錯見。和更肯定的緣有果法和無果法的不可成立。而總歸了沒有自性見的緣可得成立。緣中有、無果法上面已破過了,而亦有亦無根本是矛盾的統一,兩個不可能成立的兩邊合起來還是不能成立的,如上面喻說兩個瞎子合起來,還是不能見東西一樣的道理。從以上種種觀法中,對有實法因緣的理論是不能立的,無自性的因緣論方是佛法的正義也。接下來是探討論主再評破自性見之次第緣亦是不能成立的論証與方法。
(二)次第緣不生
果若未生時,則不應有滅,滅法何能緣,故無次第緣。(大正30‧3a)
青目論師之釋義,筆者將之簡要的述出;這次第緣主要是指心與心所法,前念滅了就是后念生起之次第緣,這樣會讓心識作用不斷的進行。論主之論証觀法如此:果法如果還沒生起的時后,則不應該以有前念滅心為緣了。如果未來法已存在就是生了,也用不著次第緣。再說前念后念如果實有自性,應該是脫了節的,這樣也不能成立他的連續性啊!
青目釋中又指出:現在心心所法是沒有安住之時,如不住怎能為次第緣呢?如果有安住就不是有為法(有為法是生滅的)。如果前念已滅,又怎樣能為次第緣呢?一個滅的法怎樣成為助緣呢!因此,論主總破以上種種錯見,故說沒有次第緣可得。接下來要探討的是所緣緣的不成及觀法。
(三)所緣緣不生
如諸佛所說,真實微妙法,於此無緣法,云何有緣緣。(大正30‧3b)
青目論師,對此頌的注釋很直接了當。佛所說的大乘諸法,若有色、無色...有為、無為等諸法相入於法性,一切皆空無相無緣。他之大意是一切諸法終究畢竟空,在空性當中沒能所可得,沒有實法惟有假名。
於此畢竟空的實相中,根本沒有所緣的法相可得,因此沒有真實自性的所緣緣了。從此頌中,也顯示了佛所要開示的實相就是畢竟空,一切的現象是緣起的假法,但有名字,不是恒存不變。若執有一法是有自性的(常恒不變、獨立自立),都不是佛要開示的微妙法了。
(四)增上緣不生
諸法無自性,故無有有相,說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大正30‧3b)
增上緣是對果法有增益、助強的力量義,廣說就連不障礙生起者亦是增上緣。青目論師是舉十二因緣來說明,一切有系主張這十二緣起是因實有、果亦實有的(是事有故是事有)。論主以諸法從緣和合而生,故沒有真實法的存在,都是無自性,因此就沒有真實的有相可得了。即沒有實體的有,有是事的實因與是事有的實果就不能成立了。佛是隨順凡夫的根機而分別是十二因緣。
以上四種有部所以為實有自性的緣,經過論主重重破斥后。很明確知曉沒有實法之緣可得,但「龍樹要破斥的是不知釋迦真義而專於支離名相者。此等聲聞,即是不知佛法而自以為是之聲聞,非佛說之聲聞也。」[9] 接下來之頌文主要是觀緣生的不能成立;
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因緣中若無,云何從緣出。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大正30‧3b)
青目釋之大意是:略說,在於在一切和合因緣中,都沒有一個實體的果。廣說,在一一緣中也無實果可得。因緣中沒具有自性的果,又怎可說從因緣中生出來呢?如果已承認這緣中無實果,而且又肯定的說是從緣中而生,論主進一步反問,為什麼不說這果是從非緣而生的呢?如泥中沒有瓶,為什麼不說此瓶從乳中出呢?這是論主的甚深智慧,緣中無實果,故此緣亦非緣了。兩者完全獨立自性的緣與果如何搭上關係呢?這是不可能的,如說石頭生出孩子,這實在是違背了一般的常識啊。接下來的二頌,是此<觀因緣品>的總結,也是論主再度肯定緣生肯定無自性的正見。
若果化緣生,是緣無自性,從無自性生,何得從緣生。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以果無有故,緣非緣亦無。(大正30‧3b)
若有結果是從緣而生,這緣是沒有自性的,這是從無自性的緣所生,絕對不是從有自性的緣生。結果不從緣生出來,當然亦不可能從非緣(無因論)所生,因有自性的果法沒有,能生的緣與非緣皆不能成立了。經過論主重重的評破后,很明確知道自性生的四門與四緣皆不能成立,一切法皆諸緣和合而生,都是無自性的,故是空的。
筆者順便一提的是;一直以來可說沒有涉獵過中觀的思想,選這題目后,對這緣起中道的性空唯名系是有了皮毛的認識。而這以上除了參考青目釋的《中論》外,導師的講記是最大的幫手,還有現代學者如吳汝鈞所著的淺釋也是筆者所參考的資料。
五、 結 論
以撰寫此文中,讓筆者得了很多啟示。現以幾點作個結論:
一、 龍樹菩薩要破的對象是有自性執的謬見,絕非是破世間的一切因果法則。
二、 空是不礙緣起的宛然存在,一切法空是從其本質皆無自性而說。
三、 空方能成立一切的因果法則,若一切法皆固定不變,獨立存在的有自性,好人永遠是好人,富則永富,那什麼希望都沒有了。緣起性空的正見給眾生無限的希望,成佛方可能。
四、 <觀因緣品>,最主要確立了佛教緣生絕無自性的真理,這自可破邪因,無因,常見,斷見等錯誤。
五、 性空者,並不否定四緣;如幻如化的四緣是有的,從這樣的因緣生起,不僅遮破了自性的緣生,也顯示了一切法本性空寂的不生,若能理解一切法畢竟空,才能建立如幻的緣生,若如實有者所說,是不行的。[10]
六、 了知法無自性后,對人對事的見解有所改變,如一個人曾發脾氣,往往就定他脾氣不好。從無自性的立場來看,就深知一切是緣起法,未必要將他定形。回過來說,自覺不足處很多,但透過努力、用心會逐漸進步的,不要有個固定不變的自性見來看待任何一切人、事。故也蠻認同一句話:世間上沒有真正的壞人,只有曾經做錯事的人。這點,可說是筆者在生活啟示上得到的利益吧!
【參考書目】
一、原典
《中論》大正30冊
二、近人著作
1. 印順導師著:
《中觀論頌講記》,正聞出版社,74年7月初版,81年1月修訂一版。
《空之探究》,正聞出版社,74年7月初版,81年10月6版。
《性空學探源》,正聞出版社,39年5月初版,81年4月修訂一版。
《中觀今論》,正聞出版社,39年1月初版,81年4月修訂一版。
《成佛之道》增註本,正聞出版社,83年6月初版。
《華雨集》(五)〈答成元法師問〉,正聞出版社,82年4月初版。
2. 吳汝鈞著,《龍樹中論的哲學解續》,台灣商務印書館,1997年2月初版。
3. 楊惠南著,《龍樹與中觀哲學》,東大圖書公司,77年10月初版。
4. 韓廷杰譯,《中論》白話經典系列,佛光出版社,1997年4月初版,6月初版2刷。
5. 慈怡主編,《佛光大辭典》,佛光出版社,1998年12月二版。
[1] 印順導師著,《成佛之道》.P347。
[2] 印順導師著,《空之探究》.P237。
[3] 印順導師著,《中觀論頌講記》.P472。
[4] 印順導師著,《中觀論頌講記》.P48。
[5] 印順導師著,《中觀論頌講記》.P60。
[6] 印順導師著,《中觀論頌講記》.P60。
[7] 印順導師著,《成佛之道》.P354。
[8] 印順導師著,《中觀論頌講記》.P66。
[9] 印順導師著,《華雨集》(五).P242。
[10] 印順導師著,《中觀論頌講記》.P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