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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菩提分法及其次第開展與整體運用
楊郁文--中華佛學研究所教師

目次

一、前言︰印順導師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開示與論述

    (一) 隨順經、論講解法義,(二) 尊宗經、論申論法義,

    (三) 抉擇論典的殊勝法義,(四) 抉擇大乘經典殊勝法門,

    (五) 抉擇聖道──解脫道、涅槃道。

二、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特色

(一)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重要性,

(二)     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佛教中行道 之教,

(三)     疾得漏盡法──三十七菩提分 法,

(四)     佛法的中道──三十七菩提分 法,

(五)     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陀 法海中珍寶──法寶,

(六)     三十七菩提分法是 畢竟智藥。

三、 名數──三十七菩提分

(一) 三十七菩提分法(三十七菩提助法),

(二)「三十七菩提分法」名相在早期經、論並未出 現。

四、 菩提分法的彙集

    (一)《長老偈經》,(二)《長老尼偈經》,(三) 《Udâna(自說經)》。

    (四) 1.(1) 北傳經典,(2) 北傳論典;

        2.(1) 南傳經典,(2) 南傳論典;

        3.大乘經典、論典。

五、 「菩提分法」是相應阿含的主體

    (一) 北傳《雜阿含經》【道誦】

    (二) 南傳《Samyutta-nikâya(相應部)》【Mahâ-vagga(大 篇)】

六、 阿含學、阿含道中的三十七菩提分法

七、 三十七助道法在見道、修道(行道)、證道上的種種特性

八、實踐阿含道跡,完成三菩提作證涅槃

(一) 以 修習【四念處】為首。() 以修習【八支聖道】為究竟圓滿。

() 依【七覺支】的修習纔能完成菩提。 ()以發育【五根】、成長【五力】,依【三無漏學】次第開展;依出世【五根】次第增上成長五分法 身,【五力】確立五分法身相續不斷、不滅。() 以 修習【四正勤】貫徹始終。() 認識、親近能授與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善士。() 由空、無相、不可得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 成就佛果。() 上述聞、思、修、證三十七菩提分法,其「次第開展」及「整體互動」。

九、三十七菩提分法性質的同、異

    () 以 「五出世根」為主軸的分析與綜合,

    () 以 「七覺支」為主軸的分析與綜合。

十、結論

 關鍵詞: 三十七菩提分法;道性;見道;修道;證道;印順

 

一、前言︰印順導師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開示與論述

    為響應現代佛教學會舉辦「印順思想──邁向2000年佛學研討會」,祝賀導師九秩晉五華誕,拜讀導師著作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講解、論述,報告學習心得;並援引經、論佐證,請導師教訓, 與會大德學者指正。

導師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講解、論述,可分為下列五部分︰

(一)隨順經、論講解法義︰

    1.《寶積經講記》釋「七寶」︰『……輪王以此七寶,統一天下。「菩薩出世」時,也有七寶──「三十七品現於世間」。三十七品, 即三十七道品,為修行解脫的德行項目。三十七品也分為七類: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這與輪王的七寶一樣。』(妙上二〉p.88f.[1]

    上述七類菩提分即是在說明「修廣大正行」需明「辨菩薩行 相」及能知而「讚菩薩功德」中,說明用(1)「地」(15)…… 「輪王(七寶)」……等十九種譬喻顯示「菩薩福德無量無邊」之一。

    2.《寶積經講記》釋「畢竟智藥」︰『上面所說的,三類十項的對治行,七類三十七品的菩提行,都 是菩薩修集所成的,以智為主的法藥。菩薩以此自利,也就以這樣的智藥,遍十方界去化導群迷,救治眾生的生死重病。這些智藥,本來都是聲聞所常用的法藥,為 什麼稱為菩薩的智藥呢?這因為,一、大乘能容受一切,所以名大。這些聲聞所修行的三乘共法,也就是大乘菩薩的修法。所以大般若經摩訶衍品,就以三十七品等 為大乘。二、在大乘菩薩修學起來,也就比聲聞的深一層。如以沒有出三界願為無願;以涅槃寂靜來對治淨顛倒;以不墮我見來說四念處等。所以只要以大乘心行來 修學,小法也就成為大乘了!如來將這些法藥說明了以後,結告迦葉說:「迦葉」﹗這就「是菩薩」的「畢竟智藥」,能徹底救治眾生的大法。這些,無論是自利, 或者利他,作為修學「菩薩」道的,都是時「常應」該精「勤修習」實「行」的。』〈妙上二〉p.170f.

    菩薩上求佛道,必須修廣大正行,習甚深中觀,纔能進行方 便教化、利益眾生事業。有漏、有取的有情身、心惡疾,非世俗名醫、一般藥方可治;唯有「智藥」可以療治、補救。

    在講記「懸論」分析︰『然本經(寶積經) 的主要意趣,是宣說大乘行,著重在從加行位到通達位。大乘的核心,是大菩提願為本,大悲心為上首,空慧為方便的。如本經所明的菩薩道,略分三段︰一、修廣 大正行,重於菩提願。   二、習甚深中觀,重於空慧。三、作教化事業,重於大悲心。綜貫這三德而修行,才 成為菩薩正道。』(妙上二) p.6f.

    3.《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釋「助道法親族」︰這三十七道品,就好像菩薩的親族一般。我們知道,親族對於一個 家庭來說,是有著很密切的關係,或者是血統上有所關連,或者大小事情都能相互幫助。』[2](華 一) p.111

    構成菩提成分的正法相互資助,並非單一成分可以究竟正 覺、漏盡解脫。

    4.《攝 大乘論講記》釋「得此道清淨」:『能得能證這清淨法性的道,像三十七「菩提分法」、十「波羅蜜多等」。』(妙 上六) p.270

    三十七菩提分法善巧完滿操作,可以使(1)戒清淨,(2)心清淨, (3)見清淨,(4)度疑清淨,(5)道非道分別清淨,(6)行道清淨,(7)除清淨,(8)無欲清淨,(9)解脫清淨。[3]

    5.《攝大乘論講記》釋「第四地中  由無攝受義」︰『從三地悟入四地時,破除這微細障,修三十七菩提分,通達法界性中無我我所,所以稱為無攝受法 界。』(妙上六) p.392

    大乘十地之第四地菩薩,約修十波羅蜜多說,精進波羅蜜多 圓滿了。約四五六地修共三乘法來說,是修習三十七覺分。因為精勤的修習覺分,火焰似的慧光,熾盛起來,依我見而來的著我,著法,種種愛著,都如火燒薪一 樣,無餘永滅,所以叫焰慧地。[4]

    6.《大乘起信論講記》釋「信法」︰『信得佛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

    信 根本也即是信法所攝;本論既別立了信根本,所以說到信法,即專指所應修行的法。依聲聞乘說,所應修行的法,是三十七菩提分等;大乘是四攝六度等。信法,不 但是信法有大利益,還要依信起精進欲,常念修行六波羅蜜。』(妙上七) p.355

    信法之「法」,專指所應修行的法──三十七菩提分──成 就正覺、作證漏盡。

7.《辨法法性論講記》釋「隨念為修道」︰『修道位所修的,「菩提分所攝」。……三十七菩提分是通於小乘 的,大乘法也有三十七菩提分,主要是六或十波羅蜜多,種種三摩地,陀羅尼,一切修行法門;為了圓滿究竟的大菩提,所以這所修的,都是菩提分所攝的。十地經 等說「十地菩薩修十波羅蜜多」,就是此義。在還沒證悟以前,也是修菩提分的。依大乘經說:證悟以後,才是真正的波羅蜜多;證悟以前,叫遠波羅蜜多,相似波 羅蜜多,因為都是有漏的,還不能與法性相應的。證悟以後,無漏的,與法性相應的行,才是真正的菩提分所攝。 依上來所說,可說依處是資糧位,抉擇是加行位,觸證是見道位,隨念是修道位。』(華一) p.266

    見道以後的修道,即修習三十七菩提分,六或十波羅蜜多, 種種三摩地,陀羅尼,一切修行法門。

(二)尊宗經、論申論法義︰

1.《成佛之道》第四章「三乘共法」︰

『佛說諸道品,總集三十七,道 同隨機異,或是淺深別。』

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支。但散在各處經中,「佛說」的修道項目,更 有種種「道品」。道品,是道類,是將修道的項目,組成一類一類的。經中將道品,「總集」為「三十七」道品,分七大類:一、四念處;二、四正勤;三、四神 足;四、五根;五、五力;六、七覺支;七、八正道支。

這七大類── 三十七類,為什麼叫道品,道是菩提的意譯,這些都是修行而得三菩提──正覺的不同項目,所以叫道品。 (妙中五) p.226f.

    導師將一切道品總合起來,解脫道的主要項目,不外乎十 類:一、信,二、勤,三、念,四、定,五、慧,六、尋,七、戒,八、喜,九、捨,十、輕安。

    道的主要項目,雖有此十種。但正見成就,就能得信成就, 引導五出世根的次第開展。開發七覺支,而喜、輕安、捨,不外乎修心的功德。所以八正道的敘述,是最圓滿的;而三學是最簡要的。

    『在個人修學的程序上,這七類道品──三十七菩提分法,都是需要的;是淺深次第的差別,而一類類的進修。這是說:『初修學時,修四念處; 到了煖位,修四正勤;頂位修四神足;忍位修五根;世第一位修五力;見道位修八正道;修道位修七覺支,但這也不過約特勝的意義說說而已。』(妙 中五) p.229

    加行道(煖、 頂、忍、世第一法)、見道、修道、證道次第增上勝進,然而,『初修學(七賢之前 三)時,修四念處;到了煖位,修四正勤;頂位修四神足;忍位修五根;世第一位修五力;見道位修八正道;修道位修七覺支。』導師如此說明,只是約特勝的意義方便所說;各各位階實際 的修習次第並不一定必須如是,並非不可隨緣更易。

2.《成佛之道》第五章鎺大乘不共法鐧︰

『善薩之所乘,菩提心相應,慈悲為上首,空慧是方便。依此三要門,善 修一切行;一切行皆入,成佛之一乘。

    趣入大乘道的不同根性,佛性,發菩提心的尊勝,都已說到了。大乘道,發願以後,就應該見於實行。說到菩薩的正行,就 要先論到菩薩行所不可少的要素。聲聞乘與緣覺乘,是通於因果的。但大乘中,重於因行的,名菩薩乘;重於果德的,名佛乘。因圓果滿,為大乘法的全體。現在從 成佛之道──因行來說,大乘是「菩薩」「所乘」的法門;依此法門,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也叫一切智海。菩薩行中,不論修持什麼,有必不可少的三要則。例 如布施,一、要與「菩提心相應」,就是為了上求下化的志願而布施。二、施時要以「慈悲」心「為上首」,為先導,就是從慈悲心而引發布施。三、法「空慧是方 便」,方便是善巧的別名。如不著施者,受者,所施的物件,名為有方便。如沒有法空慧,著相布施,名為不善巧,無方便,不能出離生死,而趣向一切智海。可以 說:菩提心是志願所在,慈悲心是動機,法空慧是做事的技巧。如「依此三要門」為本,「善」巧的「修」習「一切行」:世間善法的五戒,十善,三福業也好;出 世善法的四諦,緣起,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也好;大乘法的六度,四攝,百八三昧,四十二字門等也好:這「一切行皆」就歸「入」於「成佛之」道的「一 乘」法了。簡單地說:有了這三心,一切善行都是大乘法;如離了這三心,或缺少了,什麼也不是成佛的法門了。』(妙 中五)p.262f.

    《學佛三要》乃至《成佛之道》,一貫地主張學佛、成佛依 此三要門──信願與菩提心相應、慈悲心為上首、法空慧以自度化他。[5]

(三)抉擇論典的殊勝法義︰

    1.《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據「中部」《如何經》說:佛弟子共同論究的阿毘達磨,是如來自證而為眾宣說的聖道:「四念 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三 十七道品。所以,阿毘達磨以聖道的實踐為主(說一切有部,以聖道為正法輪,是確有深見的), 而「無漏慧」、「如實覺」,在道的實踐中,是貫徹始終的。如《雜阿含經》說:「一切皆為慧根所攝受。……慧為其首,以攝持故」。八正道以正見為初,也是同 一意義。在道的實踐──以慧為主的修證中,就是「如實覺」緣性、寂滅、空無我、一切法性等。所以『大毘婆沙論』卷一(大 正二七‧三中)總結的說:「阿毘達磨勝義自性,唯無漏慧」。』p.35

    2.《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舍利弗阿毘曇論》《分別論》《法蘊足論》……從三本的比對中,可見共同論題,達十二項目。 這就是以三十七菩提分──聖道為中心,及蘊、界、處、四諦、十二緣起等所集成。被稱為摩呾理迦的阿毘達磨,早在『中阿含經』成立以前,就以「論阿毘達磨 論」的姿態而展開。』p.70f.

    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阿毘達磨藏,本論(《四諦論》)別 引三則:1.「能攝法不散,名三摩提。2.明八正道的次第。3.以八正道攝三十七道品;以奢摩他、毘婆舍那── 止觀攝八正道。這倒有點近於譬喻師所說:「舍摩他、毘缽舍那是道諦」。所引三文,在『大毘婆沙 論』、『俱舍論』等,都沒有檢到。所以,本論所引的阿毘達磨藏,不是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也不是《俱舍論》;一定是上座系中,犢子系或分別說系的阿毘達 磨了。』p.601

《阿毘達磨》論典共同論題,是以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中心;在生命的 染、淨因果中,以漸次現觀四諦而見道;以聖道的實踐為主,而「無漏慧」、「如實覺」,在道的實踐中,是貫徹始終的。

(四)抉擇大乘經典  殊勝法門︰

    1.《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般若波羅蜜法門」︰『「中品般若」的「中分」,從大乘是菩薩行的見地,列舉了 大乘的內容:

    1.六波羅蜜‧十八空‧百八三昧

     2.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分‧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空無相無作)三 三昧‧十一智‧三(無漏)根‧(有 覺有觀等)三三昧‧十念‧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九次第定

     3.十力‧四無所畏‧四無閡智‧十八不共法

     4.四十二字門

    這四類中,1.是 菩薩法。2.是共二乘法。菩薩是遍學一切的,所以三十七道品等,也是大乘法的一分。不過每一法門,都說是「以 不可得故」,表示為與般若不可得相應的行門。3.是佛的功德。4.字 門是陀羅尼。在「中品般若」(及「上品般若」)中,字門每每是列在最後的。字門的自成一類,表示了字義 本是世間學,被融攝而屬於大乘的。』p.682f.

    2.《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四章「其他法門」︰『佛在密跡宮中說法(《大 寶積經》「密金剛力士會」大正.11,71cf.),內容為:信三寶,信報應[業報], 所以要「不犯十惡,身行十善」。親近「奉戒具法」的善知識,從善知識聽聞正法:六度與六蔽的果報,身口意的善惡因果;深一層,說緣起空無我。能精進修行 的,正信出家,修出家的無放逸行。無放逸行,是「不犯一切諸不善法」,如實知有與無,而歸結於四法印── 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 是聲聞所行的常道,從菩薩一切法空的立場,轉化為佛道,所以說:「若有菩薩能行是者,未曾違失一切諸行道品之法。以無相行,普周備悉諸佛道法三十七品」』p.1157

菩薩是遍學一切的,所以三十七道品等,也是大乘法的一分,但是一一 法須與般若不可得相應;以無相行與自作證法性空、寂滅、涅槃乃至成佛。

(五)抉擇聖道──解脫道、 涅槃道

    1.《印度佛教思想史》︰『釋尊從自覺的聖境裏,陶鑄東西印度文明,樹立中道的宗教。中道行,是正見為先導的聖道的實踐。聖道的內 容,釋尊隨機說法,有種種組合,主要的有七類,總名為三十七菩提分法。其中根本的,是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見 是正確的知見;正思惟是正確的思考,引發出離的意願;正語是正當的語文(及書寫文字);正業是正當的身體行為;正 命是正當的經濟生活;正精進是離惡行善的正當努力;正念是純正的專心一意;正定是純正的禪定。聖道是以正見為先的,這是說:人生世間的無限苦逼,相對的改 善或徹底解脫,惟有從正確的理解問題去解決,不是憑傳統信仰,想像,或某些神秘經驗所能達成的。』p.21

    2.《空之探究》︰『二、泛說解脫道︰

    空與空性,是佛法解脫道的心要,與解脫道是不相離的。在佛法的開展中,解脫道引起的多方面開展, 空、與空有關的方便,也就多方面開展而有種種。這裡,依據早期的經說,從種種解脫道中,對「空」作進一步的探究。

    佛說的解脫道,原始是以八正道為本的。因機設教,成立不同的 道品。古人依道品的數目次第,總列為: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七類共三十七道品,成為佛教界的定論。』p.11

    3.《如來藏之研究》釋《大般涅槃經》︰「諸佛世尊從六波羅蜜,三十七品,十一空,來至大涅槃」大正.12,468b

    『「一 切諸法本性自空」,依緣而有,是無自性的空的。不只是雜染生死法,般若,如來,大般涅槃也是空的。一切空,所以無上菩提與大般涅槃,都是隨俗的假名安立。 一切本性空,不是什麼都沒有,這是一切如實相,所以大般涅槃可說有常樂我淨。依此來說,佛性不外乎依空性、如(tathata)而說的。』p.255

    菩提道即是解脫道,解脫道即是涅槃道,以理智為主導而修行即是菩提道;以理智配合情、意而修行,方得心解脫、慧解脫;以惑、業、苦寂滅無 餘,自作證究竟涅槃。

 

二、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特色

(一)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重要性

    一切有情以修證成佛並教導其他有情入無餘涅槃為究竟。釋尊在入滅前一年左右,向弟子們宣告 自己由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完滿而成佛,並且囑 咐眾弟子和同敬順修習此法。如《長.2 遊行經》所說︰

()告︰「諸比丘﹗汝等當知︰我以此法 自身作證成最正覺──謂 四念處、四意斷、四神足、四禪、五根、五力、七覺 意、賢聖八道。汝等宜當於此法中,和同敬順,勿生諍訟,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我法中宜勤受學,共相熾然,共相娛樂!」[6]

不但釋尊住「四念處」修 「七覺分」,完滿「八支聖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尊者舍利弗以法之分齊(dhammanvayo竚法的類比痃〈S〉Ⅴ.16018), 深信此乃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共通一門。如《雜.498經》言︰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譬如國王有邊城,城周匝方直,牢固堅密,唯有一門 無第二門。立守門者,人民入、出 皆從此門若入、若出。其守門者雖復不知人數多少, 要知人民唯從此門,更無他處。如是,我知過去諸佛、如來、應、等正覺,悉斷五蓋── 惱心、令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 住四念處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彼當來 世諸佛、世尊,亦斷五蓋──惱心、令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住四念處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現在諸佛、世尊、如來、應、等正覺亦斷 五蓋──惱心、令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住四念處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舍利弗﹗過去、未來、今現在 佛,悉斷五蓋──惱心、令  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住四念處  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7]

(二)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佛教中行道之教

    南傳佛教傳承的說法,法將舍利弗在《Maha-niddesa(大義 釋)》曾經分析世尊的說教(sasana)為二:

 (1)教說之教(Pariyatti sasana)︰所學得 契經、祇夜、記說、偈、自說、如是語、本生、未曾 有法、毘陀羅等,此等(九分教)為教說之教也。

 (2)行道之教(Patipatti sasana)︰正行道(samma-patipada)

隨順行道(anuloma-patipada)、無敵行道(apaccanika-patipada)、 隨義行道(anvattha- patipada)、法隨法行道(dhammqnudhamma- patipada),完成諸戒、守護根門、節量食、專修警寤、具念正知、四念處、 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此(三十七菩提分法)等為  行道之教也。[8]

「教說之教」提供佛弟子 「學習」建立正確的「信」、「解」,正當的「行」、「證」三十七菩提分法即是「修習」佛法[9] 的「行道之教」。如斯行道是離邪之「正」行道,「隨順究竟菩提」之行道,能「克勝一切敵對」之行道,是「隨順獲得一切義」之行道,是「道跡次第整然有序」 之行道,逮得自作證究竟涅槃。

遍行外道 Sakuludayi 以為世尊的(1)少食,於(2)衣、(3)食、(4)住 知足,(5)能遠離等五法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而常隨不離;釋尊 自己說出另有五法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佛陀,常隨不離︰

(1) 修習增上戒(adhisile sambhaventi),如佛所成就最上戒蘊(paramenasila-kkhandhena samannagato)……

(2) 修習勝知、見(bana-dasane sambhaventi),如實知見佛自知、自見自作證所說所知、所見之法──開示因緣法(sanidanam dhammam deseti),教導 具有示導之法(sappatihariyam dhammam deseti)……

(3) 修習增上慧(adhipabbaya sambhaventi),如佛成就最上慧蘊(paramena pabba-kkhandhena samannagato)……

(4)……(略譯) 得現觀四聖諦,了脫有漏生死苦……

(5)由我說示諸聲聞之道跡(savakanam patipada) [10]眾弟子如是行道而修習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 聖八支道……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四禪……五通……三明……現法自作證無漏心解脫、慧解脫具足住。……

優陀夷﹗有此等五法,依此等(五法)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也。[11]

    佛世,賢聖弟子皆以親近釋尊學習三無漏學,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作證三明 心解脫、慧解脫,而常隨佛學,不離正法。

(三)疾得漏盡法──三十七 菩提分法

    成就漏盡究竟解脫為印度人一生的歸趣,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 即能疾得漏盡。如同《雜.57經》所示︰

爾時,世尊為眾多比丘說法,示、教、利、喜。爾時,座中有一比丘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 疾得漏盡?」

爾時,世尊知彼比丘心之所念,告︰「諸比丘﹗若有比丘於此座中作是念── 云何知、云何見 疾得漏盡?──者,我已說法言,當善觀察諸陰;所 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我已說如是法 觀察諸陰,而今猶有善男子不勤欲作、不勤樂、不勤 念、不勤信,而自慢惰,不能增進得盡諸漏。若復,善男子於我所說法觀察諸陰,勤欲、勤樂、勤念、勤信,彼能疾得盡。」[12]

    釋尊指示 宜依三十七菩提分法善觀察「五陰法門」,如實知有情的名色──精神與肉體。能不作常見,捨斷「二十種身見」;不作斷見,捨斷「惡取無我」;能離我慢、斷諸 無明之行。如是知、如是見 可以快速作證諸漏盡。

(四)佛法的中道──三十七 菩提分法

    修行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法的中道行。釋尊在 《A.3,151(Patipada(1),152(Patipada(2)) 道跡經》說︰

諸比丘﹗有此等三道。何等為三?謂深固道(agalha patipada)        劇苦道(nijjhama patipada)、 中道(majjhama patipada)

……

諸比丘﹗復次,何謂中道?

諸比丘﹗世有比丘,於身隨觀身而住,熱勤、具念、正知,得除世貪、憂。於受…於 心…於法隨觀法而住,熱勤、具念、正知,得除世貪、憂。諸比丘﹗此被稱謂中道也。

諸比丘﹗在世有比丘修習[]正 勤……[]神足……[]根……[]力……[]覺 支……修習正見、修習正志、修習正語、修習正業、修習正命、修習正方便、 修習正念、修習正定。諸比丘﹗此被稱謂中道也。[13]

    釋尊為太子時,二十九年間享受宮中五欲樂;出家後連續六年於苦行林專心修習苦行。 發現極端地追求享受欲樂──深固道──是邊行;正相反,極端地自作苦行 ──劇苦道──亦是邊行。捨離苦、樂兩邊,於菩提樹下行中道,不久即成 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14]

 

(五)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陀  法海中珍寶──法寶

Paharada 阿修羅王答佛,自己所居大海有「八未曾有法」;其五、謂:

世尊﹗若我大海中多有珍寶無 量,異 種種珍琦充滿其中;珍寶名者謂︰金、銀、水精、琉璃、摩尼真珠、碧玉、白珂、螺璧、珊瑚、虎珀、馬瑙、瑁、赤石、琁珠者。是謂我大海中第五未曾有法,諸阿修羅見已樂 中。

世尊對應說出 佛正法 律中,亦有「八未曾有法」;其五、謂:

若我正法律中 多有珍寶,無量異,種種珍奇充滿其中;珍寶名者,謂 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 八支聖道者。是謂我正法律中第五未曾有法。[15]

    所以說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教的法寶中珍貴寶貝。

    導師在《寶積經講記》釋《大寶積經「普明菩薩會」》『迦葉﹗譬如隨轉輪王所出之處,則有七寶。如是迦葉﹗菩薩出 時,三十七品現於世間。』言︰

……輪王以此七寶,統一天下。「菩薩出世」時,也有七寶── 「三十七品現於世間」。三十七品,即三十七道品, 為修行解脫的德行項目。三十七品也分為七類: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這與輪王的七寶一樣。(妙上二) p.88f.

『七覺分』為法王 ──佛陀的七寶;相應於『轉輪王出於世時,有七寶現於世間。』[16]

《雜.721經》︰『如是,如來、應、等正覺出興於世,有七覺分現於世間。何 等為七?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大正.2,195a 6f《雜 阿含經》相應於 轉輪聖王的七寶,指法王的七寶為「七覺分」

(六)三十七菩提分法是畢竟 智藥

   《大 寶積經 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三》指出︰菩薩應當時常追求利益眾生,以正確、正當的方法修習一切善根、福德,以平等心施與一切眾生。修習所得智藥──斷德、智德 ──走遍十方治療有惑、業、苦患的眾生,皆能畢竟治癒又不復發。世尊所說畢竟智藥分兩大類︰一、諸對治行,二、七菩提行。[17]

    印順導師《寶積經講記》如是講解︰

畢竟智藥是些什麼法門呢?分對治行與菩提行二類。菩提行是近方便,是引發證悟的法門。對治行是遠方便,在初學時,先要調治煩惱,安定自 心,才能進一步的趨向出世解脫。[18]

    「諸對治行」包括︰以「不淨觀」對治貪婬,以「慈心觀」對治瞋恚,以「因緣觀」對治愚癡。以「(諸)行(皆) 空觀」對治諸妄見(──特別是我見、我所見),以「無相觀」對治諸憶想分別緣念(──特別是常見、斷見) ),以「無願觀」對治於一切出三界願(──特別是「執有」而不離有漏生死,「執無」而有取涅槃、貪著空無。以諸有為法皆悉「無常」,對治無常中 計常顛倒;以有為(有漏)「苦」,對治諸苦中 計樂顛倒;以「無我」對治無我中 計我顛倒。[19]

    近方便的對治或補養法藥,即「七菩提行」;印順導師的說明如下:

再來說切近的法藥──七菩提行。菩提,義譯為覺。達成正覺的條件、因素,名為菩提分,或菩提支,菩提品。總括佛說的菩提分,主要的有三 十七類,名為三十七菩提分。這是可以分為七大類: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這七大類,就是現在所要說的七菩提行。[20]

   「七菩提行」即是實行「三十七菩提分法」之「七大類」︰

(1)     以「四念處」治療依倚(依著)身、受、心、法︰行者有關 於身,順身

   相觀住正念、正知,不墮我見;行者有關於 諸受,順受相觀住正念、

   正知,不墮我見;行者有關於心,順心相觀 住正念、正知,不墮我見;

   行者有關於諸法,順法相觀住正念、正知, 不墮我見。此等四念處, 能

   厭離一切有漏的身、受、心、法,打開涅槃 門,趣入無餘取涅槃界。

(2) 以「四正勤」能對治斷除已生諸不善法,及使未生諸不善法不起;能

   療養未生善法使之生起,已生善法能令增 長。要略而言︰能斷一切不

   善法,成就一切善法。

(3) 以「四如意足」對治身、心粗重,破壞身心一合相,使得精神不受肉

   體限制,能如意變化自在。

    (4) 以出世「五根」對治無信、懈怠、失念、亂心、無慧的眾生,使生正

    信、正精進、正念、正定、有慧。

(5) 以「五力」對治破壞邪信、邪精進、邪念、邪定、邪慧等諸煩惱力。

(6) 以「七覺分」對治諸法中疑、悔等五蓋錯誤的感情、迷謬的見解。

(7) 以「八正道」對治墮落在八邪道生活的一切眾生。[21]

 

三、名數──三十七菩提分

(一)     三十七菩提分法(Sattatimsa bodhipakkhiya-dhamma三十七菩提

    助法)[22]

1. 三十七菩提分法︰

     將“bodhipakkhiya”的‘pakkhiya’按照語言學 作‘pakkha-iya(部分的)’解釋;巴利語‘pakkha’梵語‘paksa’ 之一義為禽類的雙「翼」,為禽類飛行最重要的部分。如 玄奘法師在《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譯作︰『三十七菩提分法』大正.27,495c-3

    《辨法法性論講記》導師如是釋︰『菩提譯義為覺,分是條件,就是因素。要成就大覺,就要具備這些支分。菩提分是:四念處,四正勤, 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八正道分,這都是完成大覺所要修的事。』(華一) p.266

2.三十七菩提助法︰

     將 “bodhipakkhiya”的‘pakkhiya’依照佛學傳承巴利語‘pakkhiya’梵語‘paksya/paksika(資助的)’解釋;親 族、[23]朋黨要求互助合成,相互資助極具重要。如 真諦法師於《阿毘達磨俱舍釋論》譯作︰『三十七菩提助法』大正.29,284b-6f.

    《清淨道論》︰“…ime sattatimsa dhamma bojjhavganatthena(此等三十七法以菩 提支之義,) bodhk ti laddha-namassa ariyamaggassa pakkhe bhavatta(因為存在於得名謂「菩提」的聖道之範圍內故,) bodhi-pakkhiya nama;(名 菩提分;) pakkhe bhavatta ti upakara-bhave thitatta.(所謂「因為存在於其範 圍」云云 指 處於資助之狀態故。)”〈VM〉678-8f. 佛音論師依法義以‘upakara’[24] 替代‘pakkha’說明“bodhipakkhiya”是「助成菩提」。

    3.三十七助菩提分法

三藏 那連提耶舍於《阿毘曇心論經》譯作︰『三十七助菩提分法』大正.28,862b-1 則上述字義與法義兼顧,漢譯意義更見圓滿。

(二)「三十七菩提分法」名 相在早期經、論並未出現

    1. 經典

    (1)北傳《雜阿含》、《中阿含》、《長阿含》以及 南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早期結集的經典雖然已有七類菩提分法的名相,然而還沒有「三十七菩提分法」名數。

    (2)《增一阿含》以及《增一阿含》、《中阿含》的別出單經才有此名數「三十七菩提分法」或者同義詞存在,如下所舉:

  三 十七道品法』大正.1,193a2 《大般涅槃經》三藏 法顯譯

  三 十七助道之法』大正.1,364c15 《起世經》三藏 闍那崛多 等譯

  三 十七助道』大正.1,419c-14 《起世因本經》三藏 達摩笈多譯

  三 十七品道』大正.1,818c6《法海經》三藏 法炬譯

  三 十七品經』大正.2,505b9,b10《佛說八正道經》三藏 安世高譯

                大正.1,309b-4《大樓炭經》三藏 法立共法炬譯

  三 十七道品之教』大正.2,551a4《增一阿含經》三藏 僧伽提婆譯

  三 十七道品之法』大正.2,635c9f.《增一阿含經》

  三 十七道品之行』大正.2,696c9f.《增一阿含經》

  三 十七品道』大正.2,561b-10f.  《增一阿含經》

  三 十七品道』大正.1,818c6 《法海經》三藏 法炬譯

  2. 論典︰

    (1) 早期論典尚未出現「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

    北傳《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阿 毘達磨法蘊足論》、《阿毘達磨施設足論》、《阿毘達磨識身足論》、《阿毘達磨界身足論》、《阿毘達磨品類足論》、《舍利弗阿毘曇論》;南傳 ︰《法集論》、《分別論》、《界論》、《人施設論》、《雙論》、《發趣論》、《論事》等仍然欠此名數。

    (2)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25]出現在北傳論典  是在結集《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以後︰

 三 十七覺分』大正.27,230b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三藏 玄奘譯

 覺分三十七』大正.29,132a-1《阿 毘達磨俱舍論》三藏 玄奘譯

 三 十七菩提分法』大正.27,495c-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三 十七修道法』大正.27,496a-1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三 十七助道法』大正.28,364b11 《阿毘曇毘婆沙論》三藏 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譯

 三 十七覺品』大正.28,938a-1壜《雜阿毘曇心論》三藏 僧伽跋摩譯

 三 十七助菩提分法』大正.28,862b-1《阿毘曇心論經》三藏 那連提耶舍譯

 三 十七覺助』大正.29,283c6《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三藏 真諦譯

 三 十七助覺』大正.32,399a5f.《四諦論》三藏 真諦譯

 三 十七菩提助法』大正.29,284b-6f.《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三藏 真諦譯

  南 傳 出現在《彌藺王問經》及《清淨道論》中。

  “sattatimsa bodhipakkhiya-dhamma”〈Mil〉 p.312〈VM〉p.670 的意音合譯。

 

四、菩提分法的彙集

    早期佛法(第一次結集,甚至第二次結集時,)並無「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存在於「三藏中」。然而,由於佛陀 的對機教導,或是學生自己修行的心得,已有各種不同的「菩提分法」流傳著;如︰

(一)《長老偈經》︰

    v.100 Devasabha 上座︰『具足[]正 勤,[]念處為行境;戴解脫華者,將無漏圓寂。

    v.166 Sobhita 上座︰『修習四念住、七[覺 支]、八[支聖道], 追憶五百劫宿命。

    v.352 Vakkali 上座︰『住林中修習[]念 住、[]根、[]力、[]覺 支。

    v.437 Nhatakamuni 上座︰『修 習七覺支、[]根、[]力, 具足微妙禪那,余將無漏而住之。

    v.595 Gotama 上座︰『修習[]覺 支、[]神足、[]根、[]力 及八支聖道,此是適合沙門(所作)。』

    v.1114 Talaputa 上座︰『修習[]禪、[]根、[]力、[]覺 支、[]三昧,觸證三明。

(二)《長老尼偈經》︰

    v.171 Vijaya 上座尼︰『四 聖諦、[]根、[]力 及[]覺支、[]八 支道,逮得最上利。

(三) 《Udana(自說經)》︰

       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八支聖道』〈Ud〉56

(四)1.(1) 北傳經典︰

    《雜阿含》、《中阿含》、《長阿含》、《增一阿含》皆有七類「菩提分」多次出現在「四部阿含中」。

四念處(四意止)、四 正勤(四 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七覺支、七覺意)、八聖道分(八真直行)』大正.2,14a7f.; 大正.1,476c-10f.; 大正.1,16c10f.;大正.2,753b2f.

       (2) 北傳論典︰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四靜慮、四聖諦、四想、四無量、四無色、四聖種、 四沙門果。』大正.26,391b-10f.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大正.26,458c-4f.

    《阿毘達磨施設足論》︰初步略讀,欠論述。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四念住、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大正.26,544c5f.

    《阿毘達磨界身足論》︰初步略讀,欠論述。

    《眾事分阿毘曇論》︰『四念處、四正懃、四如意足、四禪、四聖諦、四無量、四無色、四聖種、四沙門果。』大正.26,645a-12f.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四靜慮…四聖諦…四無量…四無色…四聖種…四沙門 果。』大正.26,712a-7f.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大正.27,495c-3f.

      2.(1) 南傳經典

    《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D〉 Ⅰ.1203f.〈M〉Ⅱ.238-2f.〈S〉Ⅲ.967f.〈A〉203-8f.

        (2) 南傳論典

    《Maha-niddesa(大義釋)》 ︰『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八支聖道』〈MNd〉324

    Culla-niddesa(小義釋)》︰『四念處、四 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八支聖道』〈CNd〉11

    Vibhavga》︰『念處分別、正勤分別、神足分別、覺支分別、道支分 別、禪那分別、無量分別』〈Vibh〉193f.

      3.大乘經典、論典

    菩薩是遍學一切的,所以三十七道品等,也是大乘法的一分。[26]例如本文〈一、前言〉所引用經、論。

 

五、「菩提分法」是相應阿含的主體

    原始「相應阿含」有關修道的教授、教誡,已有完整的結集,並且成為「相應阿含的主體」,可以從「北傳 雜阿含經」結集為「道誦」及「南傳 相應部」結集為「大篇」,如此編排得知。

  (一)北傳《雜阿含經》【道誦】

    1.第21 念處相應       2. 第22 正斷(勤)相應

    3.第23 如意足相應     4.第24 根相應

    5.第25 力相應         6. 第26 覺支相應

    7.第27 聖道分相應     8.第28 安那般那念相應

    9.第29 學相應        10. 第20 不壞淨相應

    「道誦」為「相應阿含Samyuttqgama(聖教相應∕雜阿含 經)」七誦之一,《瑜伽師地論》指 稱 是如來及聖弟子「所說事」;所謂「所說事」指 事關逮得正覺、解脫煩惱結、作證涅槃所說法。「道誦」即是 誦習「菩提道」「解脫道」「涅槃道」的教法、道法。

  (二)南傳Samyutta-nikaya(相應部)》【Maha-vagga(大篇)

    1.第45 道相應          2. 第46 覺支相應

    3.第47 念處相應        4. 第48 根相應

    5.第49 正勤相應        6. 第50 力相應

    7.第51 神足相應        8. 第52 阿那律相應(四念處→四神足)

    9.第53 靜慮相應       10. 第54 出入息相應

    11.第55 預流相應       12. 第56 諦相應

    「大篇」為「相應部」五篇之一,以佛法中學習「預流相應」,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現觀四聖諦」作證漏盡涅槃為諸有情一大事。

 

六、阿含學、阿含道中的三十七菩提分法

    「阿含學」有其學習的階梯,「阿含道」有其行道的道,悉皆次第整然有序。以「表」列出──最左列,從「善人」 開始……到「解脫知見=涅槃」為「阿含道次第」;最右列, 從「增上善學」開始……到「正解脫學」究竟解脫成為「無學者」為「阿含學次第」;中間分布三十七菩提分法。





 


    阿含道包含「獨覺道」與「聲聞道」,皆是「一行道」而分 為兩階段。無師獨悟的「辟支佛陀」及「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所行即是「獨覺道」;「覓道」的過程,是由「世、俗有漏、有取的八正道」如實觀察現實的人生、 觀察生命的緣起,現觀十二支緣起的苦、集、滅、道而「見道」;見道之後,依聖、出世間八支道「修道」乃至成就「三菩提」,作證「究竟涅槃」。

「聲聞者」以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四預流 支」學習「世、俗八正道」代替覓道;「見道」時成就「四不壞淨」,之後 依聖、出世間八支道「修道」乃至成就「三菩提」,作證「究竟涅槃」。因此,「佛道」「辟支佛道」與「聲聞道」,皆是同「一行道」而經歷兩階段。

 

七、三十七助道法在見道、修道(行 道)、證道上的種種特性

    「賢聖道(自 覺道、聲聞道)」有十七種「道性」[27]聲聞者的覓道──隨順四預流支,充實開法眼、清淨聖慧眼 的條件,終於「見道」;「見道者」須知三十七菩提分法之【整體性】的運用,【次第性】的發展,把握【隨時性】的時機,承前起後【因依性】的系列不紊亂,綜 合的透視【緣起性】即現觀【法性】。

唯有「見道」之後纔能在正道上「修道」,「修道者」在順增上緣時, 採取相生【相應性】的修習;在逆增上緣的狀態,揀擇【對治性】相克的治療;有時適合採用【相須性】,以二種方法互相提挈(如 戒與慧,止與觀);有時需要兼顧五根(信、進、念、定、慧)的 【平等性】──維持平衡地精進;整個修行過程 更須遠離苦、樂兩極端的行道,採取中正圓通的 【中道性】修行。

    唯有在正道上「修道」纔能「證道」,佛法是「不待時」、 「即此見」,指如法、如實,合乎【實踐性】修行,必得【實證性】的自作證道果;然而一步一腳印,「四道智」、「四果智」,近程、中程、終極目的地的到達是 【漸次性】;一分耕耘 一分收獲,五分法身的圓滿具足是【分證性】。

    對於「阿含道」肯定是三世諸佛與聖弟子同行此道──【同 行性】,成就沙門果須行聖、出世間八支道──【必行性】,成佛、成聖是此生、此時、 此地可體驗──【可證性】。

 

八、實踐阿含道跡 完 成三菩提作證涅槃

    有福報、慧根的眾生能親近善士,聽聞正法,信、解佛法,見 道而行道;行道時 需要掌握以下諸原則:

  (一)以修習【四念處】為首

    淨化眾生無明惑、有漏業,解脫一切有漏的苦惱,唯有一門、一道──四念處法門。由粗顯外露的「修身」、「覺 受」,次第觸及細密內隱的「修心」為基礎,了解身心的活動及其結果,了知染、淨生活的因、果;纔能「如法」動用「七覺支」對治「五蓋」乃至一切惑障、業 障、異熟障,修成「五分法身」。如《雜.535經;S.52,1~2 Rahogata(獨一靜處經)》︰

    有 一乘道淨眾生,離憂、悲、惱、苦,得真如法,所謂四念處。“Ekqyano ayam maggo(有一行道) sattanam visudhiya(為諸有情的清淨)

sokaparidevanam samatikkamaya(為超越愁、悲) dukkha-domamanassanam atthagamaya(為消滅苦、憂) bayassa adhigamaya(為逮得道理) nibbanassa sacchikiriyaya,(為自作證涅槃,) yad idam cattaro satipatthana(那即是四念住也。)”[28]

    『一乘道』“ekqyana-magga(一行道 ∕一入道∕唯一趣向之道)”的意譯;指修習「四念處」。《中阿含經》略譯作「一道」,如︰《中阿含98 念處經》:

有一道淨眾生,度憂畏、滅苦 惱、斷啼哭、得正法,謂四念處。[29]

    「一道、一入道、一乘道」[30]指 稱 佛教的「唯一解脫道」,以四念處中的「法念處」包括四念處為首,八聖道分為終的三十七菩提分法。所以《增一阿含第十二品第一經》︰

世尊告諸比丘:「有一入道,淨眾生行,除去愁憂,無有諸惱,得大智慧,成泥洹證,所謂當滅五蓋,思惟四意止(四 念處)。云何名為一入?所謂專一心,是謂一入。云何為道?所謂賢聖八品道:一名正見,二名正治,三名正 業,四名正命,五名正方便,六名正語,七名正念,八名正定,是謂名道,是謂一入道。」[31]

    《中.98 念處經》於修習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之後,開示「如何觀法如法念處」︰

1. 日常生活時︰

(1)眼緣色生內結,比丘者(a)內實有結,知內有結如真;(b)內 實無結,知內無結如真;(c)若未生內結而生者,知如真;(d)若已生內結滅不復生者,知如真。如是,(2abcd)耳、(3abcd)鼻、(4abcd)舌、(5abcd)身、(6abcd)意……(亦復如是)。如 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 謂 比丘觀法 如法──謂 內六處。[32]

    日常生活不離動用「六根」,使內「六識」與外「六境」互動;六內識透過六根接受六外境的剌激而影 響內心;六內識亦透過六根反應於六外境,能改變環境。生活中染、淨的因緣、果報於此形成。

2. 宗教生活時︰

比丘觀法如法,比丘者(1a)內實有欲,知內有欲如真;(1b)內實無欲,知內無欲如真;(1c)若未生欲而生者,知如真;(1d)若已生欲滅不復生者,知如真。如是,(2abcd)瞋恚、(3abcd)睡、眠,(4abcd)調()、 悔,(5abcd)疑……(亦復如是。)如 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 謂 比丘觀法 如法──謂 五蓋也。[33]

    宗教修持運用止觀的操作,以鎮伏「五蓋」為首要;貪欲、 瞋恚、昏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等五蓋悉皆障礙定、使慧力衰弱、阻礙解脫。

3. 正覺生活時︰

比丘觀法如法,比丘者(1a)內實有念覺支,知內有念覺支如真;(1b)內實無念覺支,知內無念覺支如真;(1c)若未生念覺支而生者,知如真;(1d)若已生念覺支便住不忘而不衰退,轉修增廣者,知如真。如是,(abcd)擇法、(3abcd)精進、(4abcd)喜、(5abcd)(輕安)(6abcd)定、(7abcd)(覺支)……(亦 復如是。)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 比丘觀法如法──謂 七覺支。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如上述)少少觀法如法者,是謂 觀法如法念處。[34]

    賢聖弟子見道以後的生活,在正念、正知之下,於日常生活 乃至宗教修持中,必然地操作「七覺支」以正法對治逆境、以如法相應順境而過日。

  (二)以修習【八支聖道】為究竟圓滿[35]

    以四念處為首,操作七覺支,依三無漏學的次第,修習圓滿 八支聖道;此時,三十七菩提分法纔算修習滿足,終於作證正慢無間等(samma manqbhisamaya(正現觀慢) 究竟苦邊。如《雜.305 六分別六入處經》相當於《M.149 Maha-salayatanika-sutta(大六處經)》︰

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 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 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 眼觸因緣生受── 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 鼻、舌、身、意(原文有「法」字宜刪)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 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不染著故不相雜,不愚闇、不 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染著,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 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

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 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修習滿足);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 足。

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36]……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 足。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 者,悉皆作證;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

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37]

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

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

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止(原 文誤作「正」)、觀。

若比丘於此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 應作證者,悉知、悉證;若法應知、應修者,悉知、悉修;是名 比丘斷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諸比丘﹗是名六分別六入處經。[38]

      現觀四聖諦,修習道諦──八支聖道──完成之後,四念處等三十七菩提分法纔大功告成。

    有關「苦諦」──我們對名色應證知而遍知者,該等諸法證 知已而遍知之(abhibba parijanati{三明通智作證已而遍知之}M〉Ⅲ.289-13)。所謂「名色」即有情的身、心。如何證知、遍知名色?當由「五陰法門」、「六處法門」、「六界法 門」、「二十二根法門」把握名色;由「四聖諦法門」、「十二支緣起法門」通達名色的染、淨因果。

    有關「集諦」──我們對名色的錯誤認識、不正當的情意反應,應證知而捨斷者,該等諸法證知已而捨 斷之(abhibba pajahati{三明通智作證已而捨斷之}M〉Ⅲ289-12)。如何證知無明及有愛? 無明指︰

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後 際,不知於內、不知於外、不知內外,不知業、不知報、不知業報,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 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若劣、若勝,染 污、清淨,分別、不分別,緣起、非緣起,皆悉不知;於六觸入處不如實覺知。於彼彼不知、不見、無無間等、癡、闇、無明、大冥;是名 無明。[39]

     有愛指︰「三愛」,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的渴愛。[40]

 如何捨斷無明及有愛? 當以「七覺支」對治「五蓋」而消滅無明,以「明」──如實知、見、明、覺、悟、慧、無間等[41]捨斷「有愛」。如《中.51 本際經》︰

何謂 有愛習?答曰:無明為習。無明亦有習,非無習; 何謂 無明習?答曰︰五蓋為習。[42]

    有關「滅諦」──我們對清淨生命的完成,汙染身、心的不 正當情意反應的消解,應證知而作證者,證知已而作證之(abhibba sacchikaroti{三明通智作證已而作證之}M〉 呩289-10f.)。如何證知作證滅盡惑、業、苦?總說「明」與「解脫」。

    「明」指「三明」,即「三達」。如《長.10 十上經》︰

三明︰自識宿命智明、天眼智 明、漏盡智明。[43]

  《中.161 梵摩經》︰

 (梵志梵摩問︰)「三達有何義?」世尊以頌答︰「明達於過去,見樂及惡道;得無明盡訖,知是立牟尼。善 知清淨心,盡脫婬、怒、癡,  成就於三明,以此為三達。」[44]

    釋尊指出︰以宿命通開發「宿命智證明」,通達過去無量世因 果業報。以天眼通開發「生死智證明」,通達今世無量眾生的業報──彼處死已,此處生 ;此處死已,生彼處──承受樂報或趣惡道。以 漏盡智證明無明盡訖,通達未來世無有後有──有漏的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如此,成就於三明,以此為三達。

   「解脫」指 諸漏盡的「心解脫、慧解脫」。如《中.2 晝度樹經》︰

諸漏已盡,心解脫、慧解脫, 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45]

《雜.710經》︰

此七(覺 支)法修習滿足,淨信者 謂心解脫,智者 謂慧解脫。貪欲染心者 不得不樂(「不 樂」宜作︰「離欲」大正.2,268b-11),無明染心者慧不清淨。是故,比丘﹗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 者 慧解脫。若彼比丘離貪欲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慧 解脫,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46]

    「心解脫」指解脫情、意的煩惱纏,「慧解脫」指 解脫理性的煩惱纏。

有關「道諦」──我們對身、心的統一、精神的集中,現觀真理實相的 心力提升,應證知而修習者,證知已而修習之(abhibba bhaveti{三明通智作證已而使之修習}〈M〉III 289-11)。修習的原則,以「以兩法雙軛轉動止及觀(dwe dhamma yugnandha vattanti samatho ca vipassana ca) 〈M〉Ⅲ.28916f.」

    如何證知修習止及觀?依「三無漏學」次第修習。以「增上 戒學」停止身惡行、語惡行; 以「增上心學」──四十種主要的「止業處── 集中精神的對象及方法」,十種主要的 「觀業處──集中精神又能對生命的真理、實相 如理作意,思惟觀察」;以「增上慧學」現觀「四聖諦」,開發「四沙門道智」成就「四沙門果智」。「止」及「觀」,包含「三無漏學」的學習,及「三十七菩提 分法」的修習。

    日常生活中種種惡業、惡習,宗教修持中許多惑障、業障、異 熟障,阻礙修身、修心、修慧;必須維持正見、正志以及正念、正知推動正行,改正邪業、忍習,排除三障;猶如曠野四方八面種種風勢變動不停,須隨時調整有效 的方法維持燈火不熄。清淨的、涼爽的和風有益身、心,汙染的、悶熱的狂風為害人類,如何改善並維持良好的空氣品質,需要許多有效的方法,適當地用心調節。修道亦如是,以八支聖道為架構,隨時動用三十七菩提分法 相應修習。所以《S.45,155 Akasa(虛空經)》如是說︰

諸比丘﹗譬如虛空中吹種種 風,吹東風、吹西風、吹北風、吹南風,吹有塵風、吹無塵風,吹涼風、吹熱風,吹小風、吹大風。

諸比丘﹗如是,比丘修習八支 聖道、多操作八支聖道者,四念住的修習得以圓滿(cattaro pi sati-patthana bhavana paripurim gacchanti)

……四正勤……。……四神 足……。……五根……。……五力……。……七覺支的修習得以圓滿。

諸比丘﹗比丘怎樣修習八支聖道、多操作八支聖道者,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 根、五力、七覺支的修習得以圓滿耶?

諸比丘﹗在世有比丘[依止 遠離、依止離貪、依止滅盡、迴向於最捨,而]修習正見[…… 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依止遠離、依止離貪、依止滅盡、迴向於最捨,而修習正定(samma-samadhimbhaveti viveka[nissitam] viraga[nissitam] nirodhanissitam vossagga-parinamim)。諸比丘﹗如是之比丘修習八支聖道、多操作八支聖道者,四念 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的修習得以圓滿也。[47]

(三)依【七覺支】的修習 纔能完成菩提

    開法眼、清淨聖慧眼之後,纔有「正見」、「正志」,如是正 念正知之下以「正行」修身、修心、修慧;「正行」的發動及運用即是「七覺支」的修習,以七覺支操作,三十七種修行纔合乎菩提的成分,有離漏的功能。否則, 「七覺支」以外的另六類修行,只是善行或者「有漏的善行」而已。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指出︰

彼契經中唯說無漏菩提分法, 唯七覺支一向無漏,故偏說之;餘通有漏 故彼不說。

有作是說︰「餘契經中亦具說 有三十七種菩提分法,時既久遠,彼經滅沒。云何 知然?如彼尊者達羅達多作如是說︰『世尊有時說 一道支,有時說 (道支), 乃至有時說 三十七,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如《斧柯喻契經》中說 於三十七。(1)若唯取決定者,則應說七種修道法,謂 七覺支唯無漏故。(2)若 唯取不決定者,則應說餘六位修道法,謂 四念住[、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乃 至八道支,通有漏、無漏故。(3)若通取決定、不決定者,則應說三十七種修道法,謂前六位及七覺支。故三十七菩提分法 亦是世尊契經所說。』」[48]

    一位有善根福報者,能具足「四預流支」,能修習「三十七菩 提分法」,皆由理智發動擇法覺支所致。如《阿毘達磨法蘊足論》所論︰

(擇法覺支)能如實知應修、不應修法者,云何應修法?  三妙行、三善根、十善業道,親近善士、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恭敬聽聞、密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曾不睡眠 勤修諸善,是名 應修法。

復次,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支聖道,四正行、四法,奢摩他、毘舍那,亦名應修法。[49]

  (四)以發育【五 根】、成長【五力】,依【三無漏學】次第開展。依出世【五根】次第增上成長五分法身,【五力】確立五分法身相續不斷、不滅。

    依「四預流支」完成「四不壞淨」成就「信根」,對佛、法、 僧、戒的功德具有「信忍、信樂、信求」所謂「內信歡悅」而信心清淨,不壞、不動、不變。已能分別 是法、非法,是處、非處,由菩提心、慚愧心、 慈悲心而策勵改過遷善,此時有「精進根」的生起。由信根及精進根的推動,去惡行善,內心無所後悔,有所成就而內心正念易提起,此時「念根」強大有力。正 念、正知提供內心安定的力量,「定根」產生,維持止、觀等持。心三昧力,使五蓋不動,隨順慧學的因緣條件具足而開發「慧根」。由慧根、慧力完滿三十七菩提 分法,成就「三菩提(正覺)」,作證諸漏盡,心解脫、慧解脫。《S.48,50 Saddha(信經) cf. .659經》有如是說明︰

尊者舍利弗曰︰「大德﹗(bhante!)聖弟子若於如來一向淨信者(Thatagate ek’anta-gato abhippasanno),彼則於如來或如來的教說(Tathagate va Tathagata-sasane va)不 猶豫、不疑惑。[此謂彼之信根也。]

大德﹗於有信的聖弟子,可期 待彼發勤而住,斷諸惡、修諸善,勇健、堅固、不放逸。其精進,此謂彼之精進根也。

大德﹗於有信、發勤的聖弟子,可期待彼具念,成就最勝念慧,能憶念之、隨念之。其 念,此謂彼之念根也。

大德﹗於有信、發勤、具念現前的聖弟子,可期待彼以捨為所緣,得心一境性。其定, 此謂彼之定根也。

大德﹗於有信、發勤、具念現前、得定心的聖弟子(saddhassa [araddha-viriyassa]upatthita-satino samahita-cittassa),可期待(patikavkham)彼 將了知︰「『眾生無始生死(anamataggo samsaro),無明所蓋(avijja-nivarabam)、 愛繫其頸(tavha-sabbojananam), 長夜流轉輪迴(sandhavatam samsaratam),不 知苦之本際(pubba koti na pabbayati)[50]

然無明、闇聚之滅盡無餘(avijjaya tamo-kayassa asesa-viraga-nirodho),此寂靜位(santam etam padam)、此 殊勝位(phanitam etam padam)── 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也(yad idam sabba-savkhara-samatho sabb’upadhi-patinissaggo tavha-kkhayo virago nirodho nibbanam)[51]其慧,此謂彼之慧根也。[52]

    本經簡化菩提分開展的公式如下: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進根、進力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進根、進力念根、念力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進根、進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進根、進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慧根、慧力                                         

四預流支信 根、信力進根、進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慧根、慧力漏盡解脫

   「五根」的開展是配合「三無漏學」進行,由「信根」以情為主導,學習「無漏戒學」;由「定根」以 意為重心,學習「無漏心學」;由「慧根」以智為眼目,學習「無漏慧學」。戒、定、慧三學次第增上,如《長.2 遊行經》曰︰

修戒獲定,得大果報;修定獲 智,得大果報;修智心淨,得等解脫,盡於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已得解脫,生解脫智──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53]

《雜.820經》說明︰

何等為增上戒學?謂比丘重於 戒,戒增上;不重於定,定不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犯則隨悔。所以者何?我不說彼不堪能(淨 化),若彼戒隨順梵行、饒益梵行、久住梵行,如是比丘戒堅固、戒師常住、戒常隨順生,受持而學。 如是知、如是見,斷 三結──謂身見、戒取、 疑 ──斷此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是名學增上戒。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重於 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 如是知、如是見,斷於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 ──斷此五下分結,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還此世;是名增上意學。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重於 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重於慧,慧增上。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54]

  (五)以修習【四正勤】貫徹始終

《長.10 十上經》說︰『云何一成法?謂 於諸善法能不放逸。』(大 正

 1,53a4f).

《長.2遊行經》遺教︰()比丘 ﹗無為放逸!我以不放逸故 自致正覺,無量眾善亦由不放逸得。』(大正.1,26b)嘑㩜

《增.26品,1經》︰世尊告︰「諸比丘﹗諸有星宿之光,月光最為第一。此亦如是,諸善功德三十七品之法,無放逸行最為 第一,最尊、最貴。無放逸比丘修四意斷。云何為四?於是,比丘若未生弊惡法,求方便令不生;若已生弊惡法,求方便令滅。若未生善法,求方便令滅。若未生善 法,求方便令生;若已生善法,求方便重令增多,終不忘失,具足修行 心意不忘。如是,比丘修四意斷。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修四意斷!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大正.2,635c8f.)

    可見一切諸惡的消滅、眾善的完成,都是於「四正勤」不放逸而得究竟功成。《雜.263經;S.22,101 Vasijata(斧 柄經)》特別指出【實修三十七菩提分法(非 但用心求) 正方便隨順成就漏盡、解脫】︰

佛告︰「諸比丘﹗我以知見故 得諸漏盡,非不知見。云何以知見故 得諸漏盡,非不知見?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 受…想…行…識、此識、集此識滅。

不修方便隨順成就 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 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謂 不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

譬如伏雞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餾、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觜、以爪啄卵自生,安隱出。當知彼子無有自力堪能方便,以觜、以爪安隱出。所以者何?以彼雞母不能隨時蔭餾,冷暖長養子故。……

譬如巧師、巧師弟子 手執斧柯,捉之不已,漸漸微盡,手指處現;然彼不覺斧柯微盡, 而盡處現。……

譬如大舶在於海邊,經夏六月 風飄、日暴,藤綴漸斷。如是,比丘精勤修習 隨順成就,一切結、縛、使、煩惱纏 漸得解脫。所以者何?善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55]

    如佛所說,打破無始無明,擦拭清除二十一心穢,解脫八萬四千煩惱結縛,須要實踐三 十七菩提分法;並非用心求人、求神,自己即得開悟、漏盡、解脫。

    《雜.879經》同樣指出『修斷“bhavanappadhana(修習勤)』即精勤於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

世尊告︰「諸比丘﹗有四正斷()。 何等為四?一者、斷斷(),二者、律儀斷(), 三者、隨護斷(),四者、修斷()

云何斷斷?若比丘(為令)已 起惡不善法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為令)未起 惡不善法不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為令)未生 善法令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為令)已生 善法增益修習,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斷斷。

云何律儀斷?若比丘善護眼根,隱密調伏進向;如是耳、鼻、舌、身、意根善護,隱密 調伏進向;是名律儀斷。

云何隨護斷?若比丘於彼彼真實三昧相,善守護持,所謂青瘀相、脹相、膿相、壞相、 食不盡相,修習守護,不令退沒;是名隨護斷。云何修斷?若比丘修四念處等,是名修斷。」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斷斷、律儀斷、     隨護、修習斷,

     此四種正斷,       正覺之所說;

      比丘勤方便,       得盡於諸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四念處,如是 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 支、四道、四法句、止(麗本作:「正」)觀修習,亦如是說。[56]

   A.4,14》︰『斷斷』大正.2,221a6pahana-ppadhanam(斷勤)” 〈A〉Ⅱ.743的意譯,指 斷已生的三不善尋乃至諸惡不善法。『律儀斷』 大正.2,221a-4samvara-ppadhanam(防護勤)” 〈A〉Ⅱ.745的意譯,指 防護六根。『隨護斷』大正.2,221a3anurakkhana-ppadhanam(隨護勤)” 〈A〉Ⅱ.7418的意譯,指 隨護不淨想。『修斷』大正.2,221a-1bhavana-ppadhanam(修習勤) 〈A〉Ⅱ.7415的意譯, 依遠離、依離欲、依滅,向於捨而修習七覺支。

    根據《雜.879經》及《A.4,14 Samvara(防護經)》所示,我們可以引申為︰(1)以「四正勤」來建立善根及信根,即是「斷斷(pahana-ppadhana 斷勤)」。(2)以「六根律儀」來修習增上戒學,即是「律儀斷(samvara-ppadhana 防護勤)」。(3)以「十不淨觀」等停心的「止業處」修習增上定學,即是 「隨護斷(anurakkhna-ppadhana 守護勤)」。(4)以「四念處」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修習增上慧學,即是 「修斷(bhavana-ppadhana 防護勤)」。

    印順導師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對《文殊師利所說 不思議佛境界經》︰

我以如前所說之義,言︰諸菩 薩住不放逸,則得成就三十七種菩提分等一切善法,證於諸佛無上菩提。』大正.12,114a1f. 導師如是說︰『依不放逸,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入究竟清淨。p.889

(六)認識、親近能授與三十 七菩提分法的善士

    自己沒有善根福報,不能分別善士、正法,不能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自己不能如理作意、正思惟,不會 如法奉行三十七菩提分法,焉得自作證正覺、涅槃。認識善士為聲聞道上的第一步,《阿毘達磨法蘊足論》論述哪些人堪稱善士︰

何故名善士? 以所說善士 離非善法成就善法,具足成就四念住、四正勝、四神 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

    我們要親近的善士,是他已實踐並且能教授三十七菩提分法 者;善士能教導、勸導我們聞、思、修、證三十七菩提分法。

(七) 由空、無相、不可得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 成就佛果

    導師根據大乘經、論,指出三乘共法的菩提分法,由空、無 相、無願行而成就佛道:

《如來藏之研究》︰如「佛性論」四分中,前二分是「緣起分」與「破執分」;後 二分是「顯體分」與「辯相分」,可說是「寶性論」「如來藏品」的解說。「顯體分」是闡明佛性(buddha-dhatubuddha-garbha)體性的,先立「三因品」,明「三因與三種佛性」,如《(佛性)論》 卷二(大正三 一‧七九四上)說:

    「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因,三、圓滿因。應得因者,二空所現真如;由此故,應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後法 身,故稱應得。加行因者,謂菩提心;由此心故,能得三十七品、十地、十波羅蜜助道之法,乃至道後法身,是名加行因。圓滿因者,即是加行;由加行故,得因圓 滿及果圓滿。」(p.93f).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對《大寶積經》「密金剛力士會鐧(大 正.11,71cf.)內容,如是解說︰

佛在密跡宮中說法,內容為: 信三寶,信報應[業報],所以要「不犯十惡,身行十善」。親近「奉戒具法」的善知 識,從善知識聽聞正法:六度與六蔽的果報,身口意的善惡因果;深一層,說緣起空無我。能精進修行的,正信出家,修出家的無放逸行。無放逸行,是「不犯一切 諸不善法」,如實知有與無,而歸結於四法印──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是聲聞所行的常道,從菩薩一切法空的立場,轉化為佛道,所以 說:「若有菩薩能行是者,未曾違失一切諸行道品之法。以無相行,普周備悉諸佛道法三十七品」p.1157

            《寶積經講記》︰『性空,所以都「無所修行」──道不可得

    再約四諦,以明深解空法而修行者的心境:「於諸法」中,煩惱 與業為集諦,是集起生死苦果的因緣。但在深解法空性中,煩惱與業,本自空寂不生,所以於集諦「無所斷除」──集不可得。斷集,是要修正道──八正道、三十 七品等。但通達一切法空,道也是性空,所以都「無所修行」──道不可得。修道,斷集,就能斷生死,生死是苦諦。但實行沙門,通達生死本空,所以處生死而 「不住生死」──苦不可得。離生死以證涅槃,為滅諦。達法性空,即悟『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不離一切法,不得一切法,所以「不著涅槃」,或稱之為無住涅 槃──滅不可得。從中道正觀以觀四諦,都無所取著,即四諦不二──一實諦。三解脫門,三寶,四諦,為聲聞道的要門。如為勝義而修行,與一切法空性相應而修 行,就一切都無所取著。這樣的深見,與法相應,「知一切法本來寂滅」,也就「不見有縛」──能縛、所縛、縛法;「不求解脫」。但這樣的不見有縛,而繫縛自 解;不求解脫而真得解脫,「是名實行沙門」。是佛教授教誡的意趣所在,為一切沙門的真正師範!(p.223f).

      《如來藏之研究》:

趣,是究竟歸向的意思。求一切法的究竟相,一切法無不是的,無不是無生、無我的,寂滅涅槃的(末後的「不還」,「不趣」,是 總說沒有趣與不趣)。這只是一切法終歸於空,不出於如;沒有比這更甚深的,所以說「不過是趣」,或譯為「於如是趣不可超越」。與『般若經』所說的「深法 相」、「深奧義」,是完全符合的。與『小品』文段相當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一五(大正八‧三三二下──三三三下)說

為眾生說色趣空,說受、想、 行、識趣空,乃至說一切種智趣空。……一切法趣空,是趣不過。何以故?空中趣不趣不可得故。

    一切法趣四念處 乃至八聖道分,是趣不過。何以故?四念處乃至

    八聖道分畢竟不可得故。

    ……

    一切法趣須陀洹,乃至佛,是趣不過。何以故?須陀洹乃至佛 中,

    趣不趣不可得故。

    導師對這長段經文,說明如是︰『色等蘊、處、界法、六度、十八空、三十七品等行法,須陀洹果 等果法,須陀洹、佛等人,一切都無非是假名施設,「終歸於空」。所以經說一切法趣色,到趣佛,都以「畢竟不可得故」,說明沒有趣與非趣可說。 一切法趣一 切法,其實是一切法趣一切法性──畢 竟不可得(空、如)。』(p.93f.)

(八)上述聞、 思、修、證三十七菩提分法,其「次第開展」及「整體互動」

過程如箭頭‘→’所指方向,「表解」如下:

               


  由‘’一位具有分 別善、惡能力者,於作惡不行善時,能生慚愧心,又能不放逸於去惡行善;此人能親近善士,乃至依「四預流支」而開發信根、展現信力,推動「五根」、「五 力」,操作「七覺支」,充實「八支聖道」,究竟完成「三十七菩提分法」。

   其中,以「五根」次第發育成形,「五力」次第展現力用為 主軸;依鎺「四念住」、「七覺支」次第學習,善巧操作七覺支於「八支聖道」的次第行道,次第完成「三無漏學」,次第充實「五分法身」。猶如︰人類胚胎時 期,四肢、五官、五臟、六腑次第發育成為成熟胎兒;出生後身、心,消化系統、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內分泌系統、排泄系統、骨骼系統、隨意肌系統、中樞神經 系統、自律神經系統,進行整體的生理、心理活動。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例舉,是結集經典者依數字由小而大 排列(四、四、四、五、五、七、八,如增一阿含、增支部的方式), 導師認為「這不過是條理總貫,作如此解說而已。」釋尊說法,法次法說 ──有其順序︰說示順序、生起順序、捨斷順 序、行道順序、果地順序等等。58今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例舉,並非行道順序,所以修習並不 一定要按照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的順序進行。然而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的確以學習「四念處為首」,接著修習以「七覺支」,修行完滿「八支聖道為終」。59  

    整體的活用「五根」,例如轉動完美均衡形質的陀螺,如無 阻力障礙,可以定點旋轉不停。陀螺頂是「念根」在上,以正念、正知發覺信根()、 定根()、慧根()的 平衡與否;「信根」、「定根」、「慧根」各均分陀螺圓錐體的三分之一;「精進根」是陀螺軸心及針腳,調整不正確的理智、不正當的感情、不適當的意志,並給 予扭轉的動力。如是,材質均等、形體完美、軸心中立的陀螺,繼續不斷地供給旋轉力,可在定點轉動不已;隨著拋出陀螺勢力之變化,使之在控制線上移動又旋轉 不停。

    「五根」如是調整,合成一體,平等精進,整體活動;如是 擴大菩提分的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如:四念處、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等)在 時間上,以「次第性」在開展、生長;在空間上,以「整體性」在接受、反應外來之刺激。

    整體活用五根者,時時以「念根」覺察身心,需要修正時發 動「進根」改善、調整「慧根(理智)」、「信根(感 情)」、「定根(意志)」, 使人性的三成分──知、情、意──得以平衡地發展,成就菩提心相應的信願、慈悲、空慧,完成美滿的人格──如來。

    如「五根」,「五力」、「七覺支」與「八支聖道」的整體 活用亦復如是。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整體性鐧表解如下:

 

五根

 

五根

 

道心

念根

 

 

 

 

 

信根

定根

慧根

 

 

 

進根

 

 

 

 

 

 

 

 


 

五力

 

 

三十七菩提分法

 

念力

 

 

 

 

四念處

念根

念力

念覺支

正念

 

信力

定力

慧力

 

 

 

進力

 

 

 

 

 

 

 

 

 

 

 

 

 

 

 

[]

[]

[]

 

七覺支

 

 

欲神足

信根

信力

輕安覺支

喜覺支

正語

正業

正命

心神足

定根

定力

定覺支

正定

觀神足

慧根

慧力

擇法覺支

正見

正思惟

捨覺支

 

念覺支

 

 

喜覺支

輕安覺支

定覺支

擇法覺支

捨覺支

 

 

 

精進覺支

 

 

 

 

 

 

 

 

 

 

 

 

 

 

八支正道

 

 

四正勤

勤神足

精進根

精進力

精進覺支

正精進

 

 

正念

 

 

正語

正業

正命

正定

 

正思惟

 

 

 

 

 

 

 

 

 

正方便

 

 











 

九、三十七菩提分法性質的同、異

  (一)以「五出世根」為主軸的分析與綜合

    三十七菩提分法可以用「五根」次第發育成長,成熟時要求 「五根」平等運用,展現「五力」成就五分法身。

1.根據《俱舍論》『此三十七體各別耶?不爾。云何?頌曰︰

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為體。

    論曰︰此覺分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等。謂 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慧為 體。……』大正.29,232b8f.

    在《成佛之道》的說明如下︰

「將一切道品總合起來,解脫道的主要項目,不外乎十類:

一、信──信根,信力。

二、勤──四正勤,勤根,勤 力,精進覺支,正精進。

三、念──念根,念力,念覺 支,正念。

四、定──四神足,定根,定 力,定覺支,正定。

五、慧──四念處,慧根,慧 力,擇法覺支,正見。

六、尋思──正思惟。

七、戒──正語,正業,正 命。

八、喜──喜覺支。

九、()捨 ──捨覺支。

十、輕安──輕安覺支。

道的主要項目,雖有此十種。但正見成就,就能得信成就。而喜,捨,輕安,不外乎定中的功德。所以八正道的敘述,是最圓滿的;而三學是 最簡要的。(p.228f).

  2. 佛音(Buddha-ghosa)論師在《清淨道論》如是論述:

     (1)三十七菩提分法 總共有十四不雜(cuddas’asambhinna) (1)~(14)十四種同一性質:

  (1) 欲 神足、(2)心神足,(3) 喜覺支、(4)輕安覺支、(5)捨覺支,

  (6)正志、(7) 正語、(8) 正業、(9) 正命等各一性質¬

 (10)麿 ­有二菩提分同一性質── 1.信根、2.信力;

 (11) ¯有四菩提分同一性質──  1.定 根、2.定 力、3.定覺 支、4.正 定;

 (12) °有五菩提分同一性質── 1.慧根、2.慧力、3.擇法覺支、

     4.正見、5.觀神足;

 (13) ³有八菩提分同一性質── 1.~4.四念處、5.念根、6.念 力、

     7.念覺支、8.正念;

 (14)精進 ´有九菩提分同一性質──1.~4.四正勤、5.精進神足、6.

     進根、7.精進力、8.精 進覺支、9.正方便。

可分別為七種部分(kotthasato sattavidha)──(1)四念處、(2)四正勤、(3)四神足、(4)五根、(5)五力、(6)七覺支、(7)八支聖道。

      (3) 總共分析成三十七區分(satatimsa pabhedato)60

(二)以「七覺支」為主軸的分析與綜合

    依《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對法所論︰

問︰「菩提分法名有三十七, 實體有幾耶?」答︰「此實體有十一或十二。若以一切攝入覺支,即七覺支;名既有七,實體亦七。信、正思惟(正 志),各唯一種。正語、業、命,有說為二── 正命即是正語、業故;有說為三──正語、業外,有 正命故。若說為二,即唯十一;若說為三,則有十二。

所以者何?謂 四念住、慧根、慧力、正見,攝入擇法覺支。四正勝(四正 勤)、精進根、精進力、正勤(正方便),攝 入精進覺支。四神足、定根、定力、正定,攝入定覺支。念根、念力、正念,攝入念覺支。信根、信力合為信故。61

    菩提分實質的次第生長、成熟的過程,則以「四預流支」開發 「念覺支」為首,次第發展「七覺支」,次第地、互動地操作「七覺支」,纔能完滿「三無漏學」「五根」「五力」「八支聖道」。《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所說三 十七菩提分法的「十二實體」發展過程,「表解」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信→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

     À   À  À    À                               À     À              À

信 根                            念根    四念住    四正勝                     四神足

信 力                            念力     慧根     精進根                      定根

 Á                           正念     慧力     精進力                      定力

                                 Ã      正見     正勤                       正 定

                                          Ç      Ç                   Ç

 

 

十、結論

    色身性命的成長、活動,法身慧命的見道、修道、證道,不 離身、心,不越時空。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修習不離日常生活、不離宗教生活,覺者的生存、聖者的生活即在惑、業、苦三障生起的當時、當地,把握「次第性」開展 三十七菩提分法,隨著逆增上緣,對治「三障」。覺者的生存、聖者的生活就在修身、修心、修慧的此時、當下,掌握「整體性」活用三十七菩提分法,隨著順增上 緣,相應「三無漏學」,完成「五分法身」。以般若空慧為方便,對治凡夫的無始的無明、邊見、邪見;以慈悲喜捨四等心為上首,革除凡夫的三界的貪愛、瞋恨、 嫉妒;以菩提心相應的信願,根絕凡夫的盲目意志、我慢隨眠。依般若──正確的理智、慈悲── 健全的感情、信願── 正當的意志,善巧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斷除八 萬四千煩惱、止息十惡業、拔除有漏的八苦。

    如是,釋迦牟尼佛傳來的以四念處(為 首……乃至八支聖道為終的)一乘道、一入道、一行道是成佛之道;釋尊以此菩提道現等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為阿耨多羅三 藐三佛陀(Anuttara-samma-sambuddha 無上正等正覺者),完成佛道,莊嚴佛土,成熟眾生。62

 

 



[1] 指「妙雲集上編第二冊八十八頁以下」,後出同例。

[2] 華雨集第一冊一一一頁

[3] 參閱《長部》.28816f.《長.56 十上經》大正.1,56a-7f.

[4] 參閱抝妙中五襃p.395

[5] 參 閱拙著〈學佛三要的啟示〉印順導師九秩華誕祝壽文集鐧(臺北︰東大圖書公司出版,民國84)pp.15~27

[6] 大正.1,16c9f.(大正新修大藏經 第一冊十六頁下欄第九行以後 以下例同)

[7] 大正.2,130c-1f. 參照《中阿含98 念處經》:世尊告諸比丘:「有一道淨眾生,度憂畏、滅苦惱、斷啼哭、得 正法,謂四念處。若有過去諸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悉斷五蓋──心穢、慧羸──立心正住於四念處,修七覺支,得覺無上正盡之覺;若有未來諸如來、無所著、 等正覺,悉斷五蓋──心穢、慧羸──立心正住於四念處,修七覺支,得覺無上正盡之覺;我今現在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我亦斷五蓋──心穢、慧羸──立心正 住於四念處,修七覺支,得覺無上正盡之覺。」大正.1,582b9f.

[8] MNd〉Ⅰ.143f.

[9] 佛法以趣至涅槃之行道為主為 重Culla-niddesa(小 義釋)》所說︰『(世尊善說法)所謂 法者──初善、中善、竟亦善,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 梵行──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涅槃、趣至涅槃之行道也。』CNd163

[10] 諸聲聞道跡,即是 眾弟子所行道跡。

[11] M〉Ⅱ9 12f. 參照《M.77 Maha Sakul’udayi-sutta(賢優陀夷大經)》《中.207 箭毛經 上》

大正.1,783a-8f.

[12] 大正.2,14a1f.

[13] A〉Ⅰ.2951~29717

[14] 參閱《中.169 拘樓瘦無諍經》大正.1,701c9f.

[15] 大正.1,476c-8f.

[16] 大正.2,194a-6f.

[17]〈妙上 二〉pp.157,162

[18]〈妙上 二〉p.157

[19] 參閱照《大寶積經 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三》大正.11,635a5f.; 〈妙上二〉157f.

[20]〈妙上 二〉pp.162~3

[21] 參照《大寶積經 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三》大正.11,635a15f.〈妙雲集 二〉pp.163~70

[22]Mil312;VM670

[23] 參閱本文〈一、()3.〉︰ 導師《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釋「助道法親族」文

[24] (m.) upakara <upa-kr資助、助成、援助、助益;(nt.)upakarana 資 具、利益、資助。

[25]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如《阿毘達磨大 毘婆沙論》卷九六(大正二七‧四九九上)說︰「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鐧

分別論者在一般的三十 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視有關衣食住的四聖種,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見在修持上,不但重於律行,更傾向於精嚴苦行的頭 陀行了。』p.420

《空之探究》︰『唯有 分別論者,於三十七道品外,加四聖種,立四十一道品,見《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六(大正二七‧四九九上)。』p.18

[26] 參閱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683

[27] 參閱拙著〈阿含要略〉法鼓文化出版 1997第五刷 pp.22~33  參聽拙講「見道 修道 證道的必要性」五卷(約五小時)錄音帶;甘露道出版社出版

[28] 大 正.2,139a-10f.;S〉Ⅴ.4110f.

[29] 大正.1,582b9f.

[30] 巴 利語“ekqyana-magga”的漢譯:『一乘道』作:[eka+ yana magga]解;「一行道」作:[eka + ayana magga]解;『一入道』作:[eka + aya(a-i)-ana magga]解;「一道」作:[eka magga]解。

[31] 大正.2,568a2f.

[32] 大正.1,584a14f. 《M.10》作︰『有關於五受陰之法,隨觀法而住;有關於六內、外入處之法,隨觀法而住。』Ⅰ.60-1~61-7

[33] 大正.1,584a-6f.

[34] 大 正.1,584b3f.

[35]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導師隨順《四諦論》如是解釋︰『阿毘達磨藏,本論(《四 諦論》)別引三則:1.「能攝法不散,名三摩提。鐧2.明八正道的次第。3.以八正道攝三十七道品;以奢摩他、毘婆舍那──止觀攝八正 道。』p.601

[36] 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大正.2,87c3M.149》原文如是︰

Tassa evam imam ariyam atthavgikam maggam bhavayato(彼如是由於修習八支聖 道,)

cattaro pi satipatthana bhavana-paripurim gacchanti.(逮得四念住之修習完滿。)”M〉Ⅲ.2899f.

[37]M.149pabc’upadanakkhandha(五 受陰∕五取蘊)”〈M〉Ⅲ.289-8

[38] 大正.2,87a-3f.

[39] 大 正.2,85a-14f.

[40]《雜.298 經》大正.2,85b8b10

[41]《雜.251 經》大正.2,60c11f.

[42] 大 正.1,487b8f.

[43] 大 正.1,53b4

[44] 大正.1,688c-1f.

[45] 大 正.1,422b6f.

[46] 大正.2,190b14f.

[47]S〉Ⅴ.4915f.

[48] 大正.27,496a9f.

[49] 大正.26,492a3f.

[50] 參 照 大正.2,240b-10f.

[51] 參照 大正.2,83c14f.

[52]S〉Ⅴ.22511f.

[53] 大正.1,12a-10f.

[54] 大正.2,210b-9f.

[55] 大 正.2,67a-7f. cf.A.7,67 Bhavna(修習經)》《大義釋 13》 〈MNd324

[56] 大正.2,221b-13f.

[57] 參閱本文〈九()2.°正 見 《清 淨道論》指 與 正見相同性質的菩提分有五:1.慧根、2.慧 力、3.擇法覺支、4.正 見、5.觀神足。¬¯³´同 例可知

58 參閱〈阿含要略〉p.273

 

59 《中.51 本際經》《雜.810,813經》

60 VM〉681

61 大正.27,496a-8f.

62 參閱本文〈二之(一)〉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重要性」。參閱本文〈一、(二) 〉之1.印順導師《成佛之道》第四章「三乘共法」;之2.《成佛之道》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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