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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倫盡分,盡職盡責

父母為東方,師長為南方,妻婦為西方,親族為北方,
  僮使為下方,沙門為上方,諸有長者子,禮敬于諸方,
  敬順不失時,死皆得生天。惠施及軟言,利人多所益,
  同利等彼己,所有與人共,此四多負荷,任重如車輪。
  世間無此四,則無有孝養,此法在世間,智者所選擇,
  行則獲大果,名稱遠流布。

  《長阿含經》卷十-《善生經》

  夫為人子者,當以五事敬順父母,云何為五?一者供奉,能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為正業。……。父母復以五事敬視其子,云何為五?一者制子不聽為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三者慈愛入骨徹髓;四者為子求善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須。

  《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

  善教兒女,俾彼悉皆為賢人,為淑媛,實為敦倫之大者,以兒女既皆賢善,則兄弟姐妹姑嫂兒孫,皆相觀而善。從茲賢賢相繼,則賢人多而壞人少,壞人亦可化為賢人善人。天下太平、人民安樂之基,皆於教兒女中含之。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複申曉國書》

  教子女,當從根本上著手,所謂根本者,即孝親濟眾,忍辱篤行。以身為教,以德為範,如熔金銅,傾入模中,模直則直,模曲則曲。

  《印光法師文鈔·複永嘉居士書》

  弟子敬奉師長復有五事,云何為五?一者給待所需,二者禮敬供養,三者尊重戴仰,四者師有教敕敬順無違,五者從師聞法善持不忘。

  師長復以五事敬視弟子,云何為五:一者順法調禦,二者誨其所聞,三者隨其所聞令善義解,四者示其善友,五者盡己所知誨授不悕。

  《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

  師弟之義,義感自然,當想信厚。視彼若己;己所不行,勿施於人。弘崇禮律,訓之以道,和順忠節,不相怨訟。弟子與師,二義真誠,師當如師,弟子當如弟子。勿相誹謗,慎莫含毒,小怨成大,還自燒身。

  《阿難問事佛吉凶經》

  出家菩薩若有在家弟子,亦當先教不放逸法,不放逸者即是法行:供養成父母、諸師、和上、耆舊、有德,施于安樂;至心受戒,不妄毀犯;受寄不抵,見恚能忍;惡口惡語及無義語終不為之;憐湣眾生,于諸國王、長者、大臣,恒生恭敬怖畏之心;能自調伏妻子眷屬,分別怨親,不輕眾生;除去驕慢,不親惡友;節食除貪,少欲知足;鬥諍之處身不往中,乃至戲笑不說惡語,是則名為不放逸法。

  《優婆塞戒經》卷三《攝取品》

  夫為人者當以五事親敬親族,云何為五?一者給施,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親族亦以五事親敬於人,云何為五?一者護放逸,二者護放逸失財,三者護恐怖,四者屏相教誡,五者常相稱歎。

  《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

  主於僮使以五事教授,云何為五?一者隨能使役,二者飲食隨時,三者賜勞隨時,四者病與醫藥,五者縱其休假。僮使復以五事奉事其主,云何為五?一者早起,二者為事周密,三者不與不取,四者作務以次,五者稱揚主名。

  《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

  夫之敬妻,亦有五事;云何為五?一者相待以禮,二者威嚴不缺,三者衣食隨時,四者莊嚴以時,五者委付家內。……妻復以五事恭敬於夫,云何為五?一者先起,二者後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

  《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

  貞廉自守,一妻一婦,慈心不怒。

  《增一阿含經》卷十五

  菩薩娶婦有四因緣:一者宿命同福,二者畢罪,三者應當共生男女,四者黠人娶婦疾得道。

  《惟日雜難經》

  佛告玉耶:女人之法,不當以倚端正而生驕慢。形貌端正,非為端正,唯心行端正,人所愛敬,是為端正。……“

  佛告玉耶:作婦之法,當有五等。何謂為五?一如母好二如臣婦,三如妹婦,四者婢婦,五者夫婦。何為謂母婦?愛夫如子,故名母婦。何謂臣婦?事夫如君,故名臣婦。何謂妹婦?事夫如兄,故名妹婦。何謂婢婦?事夫如妾,故名婢婦。何謂夫婦?背親向疏,永離所生,恩愛親呢,同心異形,尊奉敬慎,無驕慢情,善事內外,家殷豐盈,待接賓客,稱揚善名,是為夫婦之道。

  佛告玉耶:奉事姑嫜夫主,亦有五善三惡。玉耶白佛:何等五善三惡?佛告玉耶言:一者晚眠早起,修治家事,所有美膳,莫自向口,先進姑嫜夫主;二者看視家物,莫令漏失;三者慎其口語,忍辱少瞋;四者矜莊誡慎,恒恐不及;五者一心恭孝姑嫜夫主,使有善名,親族歡喜,為人所譽。是為五善。何者三惡?一者未瞑早眠,日出不起夫主訶瞋,反見嫌罵;二者好食自啖,惡食便與姑嫜夫主,奸色欺詐,妖邪萬端;三者不念生活,遊治世間,道他好醜,求人長短,鬥亂口舌,親族憎嫉,為人所賤。是為三惡。

  《佛說玉女經》

  隨順為姊妹,愛樂為善友,安慰則為母,隨意為婢使,此四賢良妻,則是夫眷屬。

  龍樹《勸發諸王要偈》

  愛念夫主,如母愛子,晝夜長養,不失時宜,心常憐念,無有厭患,念夫如子,是為母婦。

  承重夫婿,盡其敬誠,如兄如弟,同氣分形,骨血至親,無有二情,尊之重之,如妹事兄,是為妹婦。

  奉事夫婿,敬順懇至,依依戀戀,不能相遠,私密之事常相告示,行無違失,善事相教,使益明慧,相親相愛,欲令度世,如善知識,是為知識婦。

  供養大人,竭情盡行,無有一失,淨修婦禮,終不廢缺,進不犯義,退不失禮,常和為貴,是名婦婦。

  心常畏忌,不敢良慢。忠孝盡節,口不粗言,身不放逸,以禮自防,如民奉王;夫婿敬幸,不得驕慢;若得杖棰、敬承奉受,及見罵辱,默然無辭,甘身苦樂,無有二心,慕修婦道,不擇衣食,事夫如事大家,是名婢婦。

  見夫不歡,恒懷瞋恙,盡夜求願,欲得遠離,雖為夫婦,心常如寄,亂夫勤臥,無有畏避,不作生活養育兒子,身行蕩放,不知羞恥,陷入罪法,毀辱親裡,夫婿相憎,咒欲令死,是名怨家婦。

  晝夜不眠,毒心伺之;作何方便得遠離之?欲與毒藥,恐人覺之,心通外情,雇人害之,複遣傍夫伺而賊之,夫死更嫁,適我之願,是名奪命婦。

  《玉耶女經》

  夫婦相敬如賓,視妻室為相濟繼祖之恩人,不敢當作彼此行樂之欲具。

  《印光法師文鈔·複高邵麟書》

  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傷父母之心。……現為人子,不久則又為人父,若不自行悅親之道,必生忤逆不孝之兒女。譬如瓦屋簷前水,點點滴滴照樣來。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複周法利書二》

  雖無縱之聖,尚須賢母賢妻,以輔助其道德…··由是言之,世少賢人,由於世少賢母與賢妻也。良以妻能陰相其夫,母能胎教子女。況初生數年,日在母側,親炙懿范,常承訓誨,其性情不知不覺為之轉變,有不期然而然者。余常謂:教女為齊家治國之本;又常謂:治國平天下之權,女人家操得一大半,益謂此也。

  《印光法師文鈔·馮宜人往生事實發隱》

  檀越當以五事供奉沙門、婆羅門,方何為五?一者身行慈,二者口行慈,三者意行慈,四者以時施,五者門不制止。

  沙門、婆羅門當複以六事而教授之,云何為六?一者防護不分為惡,二者指授善處,三者教懷善心,四者使未聞者聞,五者已聞能使善解,六者開示天路。

  《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

  父母及兄長,和上諸師長,及諸尊重者,所不應生慢。

  應當善恭敬,謙下而問訊,盡心而奉事,兼設諸供養。

  離貪恚癡心,漏盡阿羅漢,正智善解脫,伏諸驕慢心,

  於此賢聖等,合掌稽首禮。

  《雜阿含經》卷四

  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趣向。良以佛教該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故于父言慈,於子言孝,各個盡其人道之份,然後修出世之法。譬如欲修萬丈高樓,必先堅築地基,開通水道,則萬丈高樓,方可增修,且可永久不壞,若或地基不堅,必至未成而壞。

  《印光法師文鈔·與丁福保書》

  人生世間,不可無所作為。但自盡誼盡份,決不於誼份之外,有所覬覦。士農工商,各務其業,以為養身養家之本。隨份隨力,執持佛號,決志求生西方。凡有力能及之種種善事,或出資,或出言、為之贊助。否則發隨喜心亦屬功德,以此培植福田,作往生之助行。如順水揚帆,更加櫓棹,其到岸也,不更快乎!

  《印光法師文鈔·複寧波某居士書》

  念佛之人,必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僕忠,恪盡己份,不計他對我之盡份與否,我總要盡我之份。能於家庭及與社會盡誼盡份,是名善人。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接引也。若雖常念佛,心不依道;或于父母兄弟、妻室兒女、朋友鄉党不能盡份,則心與佛背,便難往生,以自心發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

  《 光法師文鈔續編·一函編複》

  受優婆塞戒有四惡人常應離之:一者樂說他過,二者樂說邪見,三者口軟心惡,四者少作多說。

  《優婆塞戒經》卷二《受戒品》

  若遠至他國,行伴名為親。
  于自居家中,慈母最為親。

  《別譯雜阿含經》卷八

  有友如花,有友如秤,有友如山,有友如地。何謂如花?好時插頭,萎時捐之,見富貴附,貧賤則棄,是花友也。何謂如秤?物重頭低,物輕則仰,有與則敬,無與則慢,是秤友也。何謂如山?譬如金山,鳥獸集之,毛羽蒙光,貴能榮人,富樂同歡,是山友也。何謂如地?百谷財寶,一切仰之,施給養護,恩厚不薄,是地友也。

  《佛說孛經》

  朋友之法,其要有三:一者見有過失,輒相諫曉;二者見有好事,深生隨喜;三者在於苦厄,不相棄舍。

  《太子善權經》

  難與能與,難作能作,難忍能忍,密事相語,不相髮露,遭苦不舍,貧賤不輕,有此七法,名為親友。

  《四分律》卷四一

  化善從惡,切磋以法,忠正誨勵,義合友道。

  《佛說孛經》

  佛告善生:"有四怨如親,汝當覺知,何謂為四?一者畏伏,二者美言,三者敬順,四者惡友。"

  佛告善生:"畏伏有四事,云何為四?一者先與後奪,二者與少望多,三者畏強故親,四者為利故親,是為畏伏四事。"

  佛告善生;"美言親復有四事,云何為四?一者善惡斯順,二者有難舍離,三者外有善來密遮止之,四者見有危事便排擠之,是為美言親四事。"

  "敬順親復有四事,云何為四?一老先誑,二者後誑,三者現誑,四者見有小過便加杖之,是為敬順親四事。"

  "惡友親複有四事,云何為四?一者飲酒時為友,二者博戲時為友,三者淫佚時為友,四者歌舞時為友,是為惡友親四事。"

  世尊說此已,復作項目:

  "畏伏而強親,美言親亦爾,敬順虛誑親,惡友為惡親,此親不可恃,智者常覺知,宜速遠離之,如避於險道!"

  佛告善生:"有四親可親,多所饒益,為人救護。云何為四?一者止非,二者慈湣,三者利人,四者同事,是為四親可親,多所饒益,為人救護,當親近之。

  善生,止非有四事多所饒益,為人救護,一云何為四?一者見人為惡則能遮止,二者示人正直,三者慈心湣念,四者示人大路,是為四止非多所饒益,為人救護。

  復次,慈湣有四事:一者見利代喜,二者見惡代憂,三者稱譽人德,四者見人說惡便能抑制,是為四慈湣多所饒益,為人救護。

  利益有四,云何為四?一者護彼不分放逸,二者護彼放逸失財,三者護彼使不恐怖,四者得相教誡,是為四利人多所饒益,為人救護。

  同事有四,云何為四?一者為彼不惜身命,二者為彼不惜財寶,三者為彼濟其恐怖,四者為彼屏相教戒,是為四同事多所饒益,為人救護。"

  世尊說是已,復作頌曰:

  "制非防惡親,慈湣存他親,利人益彼親,同事齊己親以親乃可親,智者所附近。親中無等親,如慈母親子。若欲親可親,當親堅固親,親者戒具足,如火光照人。"

  《長阿含經》卷十一《善生經》

  緩急別友,戰鬥見勇,論議知明,穀貴說仁。

  《佛說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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