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管理體制
——講於中越佛教教育研討會
中國佛協已故會長趙朴初生前曾經說過:“當前佛教界的重要任務,第一是培養人才,第二是培養人才,第三還培養人才。”臺灣佛教界的大德聖嚴法師也提出:“今天不辦教育,明天就沒有佛教。”發展教育的重要性,已成為當今教界的共識。本次研討會也正是在這一理念的推動下展開。
雖然教界已認識到辦教育的重要性,但如何才能辦好教育?受上世紀初廟產興學風潮的影響,教界開始引進社會的辦學模式,至今已有百年歷史。這種學院式的教育雖也培養了不少人才,但離教界所需要的理想僧才還有相當距離。
我覺得,純粹走學院式的辦學道路是有問題的。原因在於,社會辦學和佛教教育的目的不同。社會院校是以傳授知識和生存技能為主,而佛教教育則是完善人格的教育,是改造生命的教育,是解脫煩惱生死的教育,也是成佛作祖的教育。兩者的目標相差甚遠,方法也迥然不同,照搬社會的教育方式,怎能達到佛教辦學的要求呢?
所以,佛教教育還得回到佛教的傳統教育方式中。佛陀既是究竟的覺悟者,也是偉大的教育家。佛法在古今中外的弘揚過程中,祖師大德在繼承傳統的前提下,契合時代並紮根本土,形成三大語系及各個宗派,使佛法推廣到世界各地,令無量眾生走向解脫之路、成佛之路。同時,也為我們總結出許多行之有效的教育經驗,這都是佛教特有的教育傳統。
試問,在佛教教育的問題上,難道還有人比佛陀更權威、比歷代祖師大德更權威嗎?我們今天要做的,首先就是立足于自身傳統,在向佛陀和歷代祖師學習的前提下,在以傳統佛教教育為根本的基礎上,吸收學院教育的優點,以此建構當代的佛教教育。舍此一途,只能是南轅北轍。
本文將從戒律的角度探討原始僧團的教育問題,希望對確立佛教教育未來的發展方向,提供一些借鑒和參考。
一、依戒律建構教育次序
社會教育一般是依年齡或文化程度,分小學、中學、大學或初級、中級、高級。佛教教育則以契理契機為原則,重視對機設教,同時也依據戒律建立教育次第。
佛教有聲聞乘和菩薩乘兩大修學體系。依出離心受聲聞戒,成為聲聞行者,接受聲聞乘的教育;發菩提心受菩薩戒,成為菩薩行者,接受菩薩乘的教育。
聲聞乘有七眾之分,包括在家二眾和出家五眾。其中,出家眾又是從在家眾而來。一般來說,學佛都是從在家眾開始,由三皈五戒取得優婆塞、優婆夷的資格,也就是親近三寶、學習佛法的近事男和近事女。下士道的教育體系,就是依三皈五戒而建立,通過深信因果、持戒佈施、止惡行善、修習禪定,從而成就人天善果。
出家眾中,剃度並受沙彌十戒後,就成為沙彌眾。沙彌還不能在僧團獨立生活,必須依止和尚接受沙彌階段的教育,遵行十戒並學習種種威儀。然後,還需要進一步受比丘戒,正式取得僧伽資格,學習二部律及三千威儀、八萬細行。中士道的教育體系,就是依出家聲聞眾的律儀而建立,通過發出離心,依戒定慧修行,了知苦空、無常、無我,從而成就解脫。
菩薩眾則包括在家及出家兩類。發菩提心、受菩薩戒後,便成為菩薩行者。菩薩眾的教育是建立在聲聞教育的基礎上,《善戒經》說:
菩薩摩訶薩若欲受持菩薩戒者,先當淨心受七種戒。1
可見,要有受聲聞少分戒的基礎,然後才能受菩薩戒。上士道的修學體系,就是依菩提心和菩薩戒而建立,誓度一切眾生,誓學一切法門,通過修習六度萬行,成就無上佛果。
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和人天乘、聲聞乘、菩薩乘區別,顯示了佛教教育的不同層次。其中,人天乘為下士道,是初級教育;聲聞乘為中士道,是中級教育;菩薩乘為上士道,是高級教育。
二、受戒——教育資格的獲得
在社會教育中,除最基礎的教育外,通常需要經過入學考試,考核通過才能獲得接受教育的資格。進入佛門也是同樣,受三皈而成為佛弟子,並沒什麼資格限定,只要對三寶生起信心即可。而要進一步受五戒,就有相應的條件要求。受過三皈五戒後,才能深入修學佛法,接受在家眾的教育。
佛弟子雖有在家與出家七眾,但根據聲聞戒的精神,佛陀是鼓勵弟子們出家修行,受持出家律儀,從而趣向解脫。剃度出家需要問遮難,即相應的考核條件,必須沒有十三難和十六遮,才能如法出家。進而是受持沙彌戒、比丘戒,其要求和儀式也遠比在家戒複雜。
受了沙彌戒,才有資格在僧團生活並接受教育,同時,享受僧團部分待遇,參加僧團部分活動。受了比丘戒,才能成為合格僧伽,接受作為僧伽的全部教育,享受僧團全部待遇,參加僧團所有活動。
但受戒只是資格的取得,持戒才是身份的完成。受三皈五戒是取得在家優婆塞和優婆夷的資格,進而還要親近三寶、如法持戒,才能成為合格的優婆塞和優婆夷。受沙彌戒是取得沙彌的資格,進而還要如法行持沙彌十戒,才能成為合格的沙彌。受比丘戒是取得比丘的資格,進而還要如法行持具足戒,才能成為合格的比丘。就像在社會教育中,進入中學或大學,不等於就是合格的中學生或大學生。只有通過幾年的學習,各科成績都通過考核,才能成為合格的中學生或大學生。
三、五年學戒、不離依止
受了出家戒,就成為僧團的一員。而要取得沙彌、比丘的資格,還須經歷“五年學戒、不離依止”的教育階段。
戒律是出家眾的行為準則和生活規範。五年學戒,就是了解作為沙門釋子應有的行為準則——“此應作,此不應作”。由於無始以來的貪嗔癡串習,人們往往有這樣那樣的不良習氣,僅僅依賴戒律條文進行改變,是非常困難的。在現實僧團中,懂得戒律者不是沒有,但又有幾人能如法持戒呢?
戒律非常重視依止的作用,尤其在培養僧格的階段。通常,沙彌和新戒比丘應當依止剃度和尚或受戒和尚。在沒有因緣依止和尚的情況下,當選擇依止阿闍梨,在師父的監督和言傳身教下如法生活。
關於依止的意義,道宣律祖在《四分律行事鈔·師資相攝篇》中說到:
依止意者,新受戒者創入佛法,萬事無知,動便違教。若不假師示導,進誘心神,法身慧命將何所托。故律中制未滿五歲及滿五夏愚癡者,令依止有德,使諮承法訓,匠成己益。2
就像嬰兒必須在父母關照下成長一般,初出家者在僧團也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必須依止和尚、阿闍梨生活。嬰兒不可一日離開父母,初出家或新戒比丘也不可一日離開依止師。《十誦》云:
有好依止師者,乃至一夜不依止,突吉羅。3
《五百問》云:
問:“比丘未滿五臘不依止,犯何事?”答:“不依止師,若飲水食飯,日日犯盜。4
出家僧格的養成,法身慧命的成長,也端賴依止師的教化。《僧祇律》云:
日三教,晨起、日中、向冥教法者,若阿毗曇、若比尼、阿毗曇者九部經。比尼者波羅提木叉,略廣。若不能者,應教知罪輕重,知線經義,知比尼義,知陰界入義,知因緣義。教威儀、非威儀、應遮,受經時、共誦時、坐禪時,即名教。若不受經、共誦、坐禪者,下至應教莫放逸。5
弟子有了過錯,當師父的要給予懲罰,否則將有嚴重過失。《善戒經》云:
如其不能教呵罰擯故共住者,是名破戒,名非沙門、非婆羅門。佛法中臭名旃陀羅,名為屠兒。旃陀羅等及以屠兒雖行惡業不能破壞如來正法,不必定墮三惡道中。為師不能教訶弟子則破佛法,必定當墮地獄之中。6
師父有教育弟子的責任,而弟子有恭敬、侍奉師父的義務。《四分律》云:
彼當日三問訊和尚,朝中日暮當為和尚執二事,勞苦不得辭設。7
在《四分律行事鈔》中,道宣律祖將這種恭敬的意義歸納為三點:
一則自調我慢,二則報恩供養,三則護法住持,正法久住也。8
僧伽教育是樹立僧格的教育,是改造生命的教育。這種教育是建立在弟子發心自覺的前提下,是建立在依止師人格力量的感召下,是建立在師徒感情的交流下,是建立在弟子對依止師的恭敬下,也是建立在依法依律的準則下。五年學戒,不只是對戒律知識的掌握,更是僧格的全面養成。
四、布薩——清洗自己的人格
僧伽每半月半月要過組織生活,律中稱為布薩。
布薩,此雲淨住。《摩得伽》云:
何以故名布薩?舍諸惡不善法,舍煩惱有愛,證得清淨白法,究竟梵行事,故名布薩9。”
又云:
“云何布薩半月半月?諸比丘各各自觀身,從前半月至今月半中間不犯戒耶?若憶犯者,於同意比丘所髮露懺悔。若不得同意,作念。若得同意,當髮露懺悔除是罪。余清淨共僧同作布薩,是名布薩。10
《毗尼母》云:
能斷所犯,能斷煩惱,斷一切不善法,名布薩義,清淨名布薩。11
布薩是僧團極其重要的大眾會議。通常情況下,每半月要舉行一次,《戒經》中稱為半月半月說。布薩會議的舉行,同一界內的所有出家眾都要參加。在布薩羯磨中,維那師說戒前會問:“僧集否?和合否?未參加的比丘說欲及清淨否?”僧集否,是問在同一界內生活的比丘是否都來參加?和合否,是說參加者的行為和想法是否一致?此外,若有人因特殊情況沒來參加,是否請假,並對僧團所有決定表示無條件的認同?
布薩,漢譯為淨住。內容主要有二:一是說戒,二是懺悔。說戒,是由上座比丘或上座指定善於誦戒的比丘誦讀《戒經》,大眾以虔誠心恭敬聆聽,並以《戒經》內容對照半月以來的行為。《戒經》由五篇七聚組成,上座比丘每誦完一篇後,會有一個提示:“諸大德是中清淨否?”連續問三次。若有人發現自己犯了哪條戒,就應出來髮露懺悔。若犯戒卻有意隱藏,其他人也可根據見、聞、疑,本著慈悲心為他檢舉出來。通過僧團大眾的威力及布薩的莊嚴氣氛,達到教育效果。
眾生因為無明,無始以來都生活在貪嗔癡煩惱中,造作殺盜淫妄種種罪業,為煩惱、業、生三種雜染所染汙。通常,我們只是隨自己的情緒、好惡在生活,根本不知道究竟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所以,出家人必須半月半月參加說戒,以此強化對戒律的學習,讓《戒經》的每條戒相深深印在自己的內心。每當我們起心動念時,戒律自然會起到約束作用。這樣也就不容易犯戒了。
在持戒過程中,因為串習力強大,難免會犯戒。這就會使戒體受到染汙,必須通過髮露、懺悔進行清洗。如果任意放縱煩惱,而不懂得以懺悔及時滌除塵垢,內心就會成為一個垃圾場。所以,在培養僧格的階段,懺悔非常重要。因為懺悔是人格的清洗劑,也是完善人格必不可少的方式。
依律而制的懺悔法門,是根據罪行的輕重不同進行處理。有的只須自責就能懺已還淨,有的需要對一、兩位元比丘髮露方可,還有的要四位比丘通過羯磨作法來懺罪,更有的需要二十位元比丘作法才能進行懺悔。總之,是通過不斷的自我檢討和懺悔,達到淨化身心、完善僧格的效果。
五、雲遊——淡泊人際關係
在家人總是對家充滿執著,可以說,家就是執著的堡壘。正是由於對家的執著,遠離家鄉的遊子總是有份難以擺脫的牽掛,只有回到家中才能安然。從另一方面來說,心安便是家。
為了擺脫對家的執著,於是便有出家這種生活方式。
出家是對家的超越,對私欲及佔有的勘破。出家人還有沒有家呢?嚴格地說,出家人是沒有家的。出家人不僅要出世俗家,更要出五蘊家、出煩惱家、出三界家,只有超越一切執著和牽掛,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出家。
在家人長期生活在一個地方,這就需要購買住房。為了居住舒適,還要進行裝修,添置物品。進而是娶妻生子,建立龐大的交際圈。為了使之正常運轉,就得努力賺錢。對來之不易的這一切,一旦擁有就會執著不舍,一旦失去則會痛苦不堪。
出家要超越對環境和人際關係的牽掛,自然不能像在家人那樣生活。為了避免這種對家的執著,佛制比丘不能長年居住在固定地點。在戒律中,頭陀行者不能在同一棵樹下住三個晚上,而比丘在夏安居後也要離開安居處,這主要是為了避免對住處產生貪著。若長期居於一地,難免對此心生眷戀。此外,對於長期居住者來說,會覺得東西多是方便。而對雲遊在外者來說,會覺得東西多是累贅。從這一點來看,處處無家處處家的雲遊生活,本身就能幫助修行人克服對擁有的執著。
佛陀在四十九年的教化中,足跡遍佈各地,常隨弟子達一千多人。他們追隨佛陀,遊行於各地,所到之處隨緣弘法,將佛法種子灑遍世間。所以,佛弟子的雲遊,既是為了尋師訪道,親近善知識聞法,也是為了弘法度化眾生,使正法傳向四方,代代相續。
六、安居——定期潛修
比丘每年要有三個月的定期潛修,以便專心學習、精進道業,戒律中稱為結夏安居。
安居是相對雲遊而言。當時,有些比丘終年在外雲遊,但印度夏季多雨,雲遊在外多有不便。且夏季昆蟲很多,行路很容易損傷生命。鑒於這些過失,佛教也制定了結夏安居。安居並非佛教特有的修行傳統,佛世時,其他宗教早已有之。佛陀只是將這種修行傳統為我所用而已。
對於凡夫而言,長期居住一地固然會產生貪著,而總是漂泊不定,身心又不易安住。佛陀是大智慧者,善知眾生種種習性。為避免比丘貪著住處,規定不得長期固定一處;為使比丘有相對穩定的學修環境,又制定結夏安居。
道宣律師撰寫的《四分律行事鈔》,將這部分內容名之為“安居策修篇”。元照律師在《資持記》中解釋道:
形心攝靜曰安,要期在住曰居,隨時警勵曰策,三業運善曰修。12
夏安居為時三月,在此期間,比丘們擯絕外緣,收攝身心,全力以赴地精進學修。
從現實僧團來看,安居這一制度極為重要。在科技和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許多寺院都成了鬧市。出家人整天忙於應酬,既要管理寺院,還要從事弘法、教育、慈善等利生事業。尤其是寺院管理者,幾乎和在家人一樣忙碌。而長期從事各項事務,難免沾染世俗習氣,增長煩惱妄想。久而久之,便會忘失正念,失去自我觀照能力。為期三月的安居,能使長期處於勞作中的身心得到緩解,並通過聞思經教來培養正念,通過修習禪定來增長定力。經過這番充電,再面對事務性工作時,就能保有良好心態,至少不容易沉溺其中,為八風所動。
七、簡樸的物質條件——避免擁有的貪著
人生存在世間,需要有相應的物質資源。所以,世人往往常年忙於生計。他們的人生目標,無非是為了改善生存條件,此外就別無他求。
而出家人是以追求解脫、成就菩提為人生目標,生計問題自然不是最重要的。佛世時,印度宗教師多以乞食獲得生活資糧。在印度傳統中,沙門乞食是受人尊重的。因為他們放棄對五欲的佔有,為追求真理而生活,理應接受大眾禮敬。
通過乞食獲得生存資糧,註定出家人必須奉行簡樸的生活。佛教僧團成立之初,佛制比丘依四依生活,也就是著糞掃衣、常乞食、樹下坐和吃腐爛藥。糞掃衣,是將人們丟棄的破衣爛布縫製為袈裟。常乞食,是以乞食為生。樹下坐,是住在樹下而不是房舍中。吃腐爛藥,是生病後吃人們煎煮過的藥渣。
其後,佛陀又以四依為基礎施設頭陀法門,並時常讚歎頭陀行。在《增一阿含經》中,佛陀就告訴比丘們說:
其有歎說諸頭陀行者,則為歎說我已,所以然者?我恒歎說諸頭陀行。其有毀辱諸頭陀行者,則為毀辱我已。13
《雜阿含經》記載:如來移身分座給頭陀第一的迦葉尊者,又手授僧伽黎易迦葉所著大衣,於大眾中稱讚頭陀行。這都體現了佛陀對頭陀行的重視和提倡。
無論是四依還是頭陀行,從教育意義上說,都是為了減少我們的妄想、煩惱和執著。因為擁有越多,妄想就會越多,煩惱就會越多,執著也會越多。倘能奉行簡樸的生活原則,妄想執著自然隨之減少。
當然,每個出家人的根機不同,身體素質不同,能適應四依或頭陀行的比丘畢竟是少數,所以佛教的教育並非千篇一律,對比丘的生活問題還有許多不同規定。比如衣服,除糞掃衣外,又制三衣、百一乃至長衣。三衣,是比丘只能擁有僧伽梨、郁多羅僧和安陀會三衣,如果多一件便是犯戒。百一,是為了方便生活,除三衣外,允許擁有水杯、毛巾等生活用品各一件。長衣,是三衣、百一外多出的生活用品,需要說淨後才能合法使用。佛陀制定的這些戒律,既使弟子們減少對物質的貪著,又考慮到生活方便,開中有制,制中有開,可謂用心良苦!
八、總 結
綜上所述,可見佛陀的教育確實不同於世間教育。其主要特點有四:一、佛教自身有著非常完整的教育體系,也有非常優秀的教育思想。二、佛教教育和世間教育的目的完全不同,世間教育著重知識和生存技能的培養,而佛教教育則是轉凡成聖、斷惑證真、成佛作祖的教育。三、兩種教育目的不同,教育方法也有區別。四、戒律教育雖以相應的律學知識為基礎,但主要是通過如法的實踐來完成,由律儀生活養成高尚僧格,為人天樹立德行典範。
佛教有八萬四千法門之說,雖然只是個籠統的數字,卻反映了佛教教育的多樣化。在佛教三大語系和各個宗派中,各自都有完整的教育體系,這些豐富的寶藏需要我們繼承和發揚。我們今天來研討佛教教育,應當本著契理契機的原則,在繼承傳統的前提下,積極適應當代。惟有做到這兩點,才能更好地弘揚佛法。
2000年秋講于河北生活禪夏令營
注釋:
1.《菩薩善戒經》卷4, T30-982下。
2.《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1,T40-32上。
3.《十誦律》卷38,T23-274中。
4.《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卷1,T24-981上。
5.《摩訶僧祇律》卷34,T22-501下。
6.《菩薩善戒經》卷4,T30-983上。
7.《四分律》卷33,T22-803上。
8.《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1,T40-32上。
9.《摩得勒伽》卷6,T23-598下。
10.《摩得勒伽》卷6,T23-598中-下。
11.《毗尼母經》卷3,T24-814中。
12.《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1,T40-238下。
13.《增壹阿含經》卷5,T02-570上。
刊載於《戒幢佛學》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