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研究
論佛教人天乘善法與孔子的儒家道德思想之差異
界文法師
25/05/2016 07:20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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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元前五世紀左右,世界的東方幾乎同時升起了兩顆燦爛的巨星,那就是古印度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和中國儒家的奠基者孔子。他們所創立的兩大思想體系——佛教和儒學,對整個東方文明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佛教與儒家探討的物件都是人,都提出了通過個體的道德修養實踐達到人生最高理想境界的方法。相比之下,佛教更側重于對世俗人生的超越和對個體終極圓滿境界的追求,而儒家則強調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重視個體修養與世俗社會生活的和諧與統一,應該說二者是有著根本的不同的。不過佛教雖然重在出世,但也並非一概否定現實人生,為了適應一部分眾生的根基,釋迦牟尼佛也開演了以指導世間生活為主的人天乘善法。佛教傳來中國以後,為了與中國的國情相適應,謀求佛教在中國這個儒家文化底蘊深厚的國家生根和發展,有不少人都曾致力於對佛儒的會通。東晉著名的儒家學者、文學家孫綽作《喻道論》,提出了周孔即佛,佛即周孔的口號,站在儒士的立場,從思想上調和、會通佛儒;華嚴宗人宗密以五常(仁、義、禮、智、信)配佛教的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飲酒、不妄語),從道德規範的角度將佛儒進行類比;在一般人看來,更是覺得儒佛都是勸人為善,在世間法這一塊似乎沒有多大區別。然而,如果我們深入研究和考察就會發現,雖然同樣是討論世間善法,但佛教人天乘善法仍與儒家道德思想有著本質的差異。本文著重從原始佛教的基本經典《阿含經》與直接記錄了孔子言行的《論語》這兩部典藉進行比較,將佛教人天乘善法與儒家道德思想的主要差異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道德建立的基礎不同

  佛教的人天乘善法建立在因果的基礎上,指出有因必有果,如影隨形。在《增一阿含》中說:夫人作善惡,行本有所因;彼彼獲其報,終不有毀敗。夫人作善惡,行本有所因;為善受善報,惡受惡果報(增一阿含 第47品第6經)。認為所有的善惡行為都會形成果報,善業產生了好的果報,惡業產生了壞的果報。因果自作自受,即使是父子親人也不能互代。因此,每個人都應對自己身、口、意的造作負責。而孔子則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季氏》)。這裡天命是指冥冥中操縱一切的主宰者的意志、命令;大人指周天子及各國的諸侯;聖人之言就是文王周公相傳下來的典籍訓誥。可以看出孔子所謂的君子是以對天命和周制的服從為條件的,而統治者正是自稱天子,是天的代言人。因此,孔子所說的道德,其基礎實際上是統治階層的意志。

  佛教的善法以因果為基礎,它必然是與人的具體行為息息相關。人們為了離苦得樂,不能不主動的約束自己,斷惡修善。不論是國王或是普通百姓,在因果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人可以擁有特權。即使是國王,做了惡也同樣要受到因果的懲罰。儒家的道德則不同,不論是誰,只要是佔據了統治地位,就可以自稱是天子,堂而皇之的要求別人的服從,所謂成者為王,敗者為寇。這種道德實際上已經變成了被統治者所利用的人壓迫人的工具。時至今日,中國人還常常將民不與官鬥掛在嘴邊,一些人作上了官也就認為自己可以隨意使用手中的權力了。這種不平等的思想,實際上是對人性的踐踏。而究其根源,正是出自千百年來佔據中國人思想的儒家道德觀念。

二、善惡的標準不同

  在《中阿含經》中,波斯匿王曾經問阿難,什麼是善的身行。阿難回答說:謂行身行不自害、不害彼、不俱害、覺、慧、不惡相助、得涅磐、趣智、趣覺、趣至涅磐(中阿含214經)。可見,佛教所說的善有兩方面的內涵:一是要尊重眾生,不侵犯眾生,不損惱眾生,進而要幫助眾生,乃至度脫眾生;二是排除一切不利於自我修持的思想、言論和行為,也就是說個人的思想、言論和行為都要有利於解脫。佛在《受十善戒經》中也指出有十種不善:殺生、偷盜、淫欲、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嗔恚、邪見。這十種都會導致對自他的損害和生命的墮落,因此認為是不善,反之則即是十種善業。

  孔子則提出克己復禮為仁的標準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把作為衡量善惡是非的標準。孔子所說的禮是指周禮,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等級制度。他認為這種宗法等級制度是不可觸犯的,是高於一切的。一個行為只要符合了禮就是善的,甚至不需要看這個行為本身的性質。他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子路》)。即使父親犯了罪,兒子為了盡孝道,必須隱瞞父親的罪行。反過來,父親也要隱瞞兒子的罪過。孔子認為這種互相包庇就是最公正無私的道德。臣對君也是如此。魯昭公娶了同姓的女子為妻,違背了周禮,當別人問孔子昭公是否知禮時,孔子卻回答說知禮。直到別人指出了魯昭公違禮的事實,孔子也不分辯,只說: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述而》)。他自己把錯誤包下來,始終不提昭公的錯誤。

  與儒家相反,佛教認為只要行為對別人造成了損害,那就是惡,即使是為了父母而去行惡,也同樣會受到苦報。在《中阿含經》中舍梨子問梵志陀然:若使有人為父母故而行作惡,因行惡故,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生地獄已,獄卒執捉極苦治時,彼向獄卒而作是語:獄卒!當知莫苦治我!所以者何?我為父母故而行作惡。云何,陀然!彼人可得得從地獄卒脫此苦耶?答曰:不也(中阿含第27經)。可見佛教的善惡觀並不認為倫理關係可以超越於因果之上。

  佛教站在因果與輪回的基礎上,認為眾生平等,甚至對於動物也要尊重其生命的權力,不可以隨便殺害。在《雜阿含經》中佛告訴準備殺生祭祀的長身婆羅門:云何為身刀劍生諸苦報?謂有一大會主造作大會,自手傷殺爾所特牛,乃至殺害種種細蟲,是名身刀劍生諸苦報。彼大會主,雖作是念,種種佈施,種種供養,實生於罪(雜阿含第93經)。他認為不斷除自心的貪嗔癡,而妄想以殺害眾生的生命祭祀來為自己求福,只會造下罪業,反增苦報。可是孔子則相反,認為禮比生命更重要。當子貢想把每月祭祀時用的活羊去掉時,孔子對他說: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八佾》)。與佛教相比,二者的差別何其明顯!

三、道德實踐所追求的目標不同

  儒家道德修養的理想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個人道德品質的完善和家庭、社會倫理秩序的和諧與穩定,沒有超出現實人生。而佛教的人天乘善法雖然也是指導現實生活,但並不以世間生活的富足安樂為究竟,甚至不以升天享樂為目標。認為天道的生活太過享樂,不利於修道,不值得羡慕,反而認為有苦有樂的人間更有利於修行,更值得重視。佛教的善法最終是指向智慧和解脫的。其道德實踐的重心在於斷惡修善,先不墮惡道,生在善處,以利於進一步進修佛法,出世解脫。即先說端正法,後令入佛智

  從維護綱常倫理出發,孔子認為所謂孝,是對父母的服從: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學而》)。當孟懿子向孔子請問孝的含義時,孔子回答說:無違(《為政》)。而佛教雖然也提倡孝道,要求奉養承事父母,敬愛國王,但修證聖法的出家沙門卻不必禮拜父母和國王,相反,可以接受國王和父母的禮拜。這在儒家看來實在是極大的不忠不孝。當佛教傳入中國後,為了沙門不敬王者,曾引發了極大的爭論,一些保守的儒者甚至因而提議滅佛。這些都反映出儒佛道德追求的極大不同。

  綜上所述,雖然孔子的儒家思想與釋迦牟尼佛所提出的人天乘善法都是強調現實人生中的道德修養問題,但由於二者建立的基礎不同,善惡的標準不同,追求的目標不同,因而他們的道德觀有著截然不同的鮮明特色。佛教的道德以因果為基礎,提倡平等,尊重個體的生命和權力,追求究竟的智慧和解脫;而儒家的道德建立在天命觀的基礎上,重視以禮為代表的宗法倫理制度,因而其道德取向有階級與親疏的不同,重禮而輕人。

  在當代平等、博愛、尊重人權的思想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和宣導的社會環境下,儒家道德思想雖然在維護社會秩序和家庭倫理方面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重視平等、尊重生命、尊重自他權力的佛教道德觀將更適合時代需要,易於為人們所接受,更有現實意義。在強調以德治國的今天,如果人人能以因果作為衡量自己言行的準則,不自害、不害他、不俱害,社會上自然就會少了暴力、欺詐和種種的不平等。維護社會穩定,實現自他和樂,建設人間淨土也將不再遙遠。


 

來源:www.jc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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