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之旅靜修營97演講稿之八
不邪淫戒
家庭是社會最小、最基本的單位。社會的和平安定,全依靠家庭這個基本單位。在家庭這個基本單位中,婦女,猶其是母親,是核心人物。只要婦女的安全得到保障,家庭就會穩定;只要每一個家庭和睦,社會就一定會安定。所以第三戒不僅單純是男女雙方的關係問題,它對社會的安定也起著極其重要的穩定作用。
制戒因緣
佛陀成道後,初十二年中,隨佛出家的都是上根利智,沒有違犯教義的徒眾,所以佛陀只為無事僧說《略教誡經》:“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依《四分律》的記載,直到須提那子犯淫欲犯,佛陀才開始制戒。自此以後,佛陀根據比丘所犯諸事,一一為結戒,乃成比丘之廣律。事實上,淫欲戒是佛陀對比丘所訂的第一條戒。所以對比丘戒來說,五戒的次序為:不淫、不盜、不殺、不妄語和不飲酒。
定 義
根據巴厘律藏經分別,不淫戒的定義為:“任何比丘,受比丘之學戒,不舍戒、戒羸不告而行不淨法者,即使與畜生行,亦是波羅夷不共住。"
對出家人的要求
佛陀在《如法經》中說:“智者應該避開非梵行生活,就像避開燒紅的木炭。"因此佛陀對出家人制戒時,不淫欲為出家人必須守持的第一條戒。因色欲的生活對於一個修道人來說是有害無益的,因此出家人絕對禁止任何形式的色欲。1
不但不能與人類行淫欲,而和動物行淫欲,也同樣是犯波羅夷罪。同樣和人間行淫欲之中,不惟是與“異性"行淫欲有罪,就是在同性之間(男與男,女與女之間)行淫,也是犯波羅夷罪。
總而言之,佛教的僧團是以解脫為目的宗教團體,修行的第一步就是要去除貪欲。對於出家人來說,修行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遠離色欲,拋棄私利,舍離物質上多餘的享福,變成一個乞食生活的沙門,過著少欲知足的生活,一方面可以做修己的規範,一方面也可以做“利他"的模範,這是佛教的一大特色。
對在家人的要求
巴厘文Kamesumicchacara,英文通常譯為adultery,中文譯為邪淫。其實它們中間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英文adultery不僅含有男方與女方發生曖昧關係,同時也包含女方主動與男方發生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而巴厘文Kamesumicchacara只強調男方與受保護的女方發生曖昧關係。佛教中將女眾分為九類:
1、在父親保護之下的女眾;
2、在母親保護之下的女眾;
3、在父母親保護之下的女眾;
4、在兄弟保護之下的女眾;
5、在姐妹保護之下的女眾;
6、受親戚保護下之的女眾;
7、被丈夫保護下之的女眾;
8、在服刑期間受政府保護下之的女眾;
9、佩帶有訂婚像徵的花環、戒指等的女眾。
如果男子與以上九眾中任何一眾有不正常的關係,都犯了淫戒。事實上,以上九種女眾代表了所有的女性。換句話說,此戒保護了所有的女性。
也許有人會問,妓女不在這九種女眾的範圍內,去妓院算不算犯此戒呢?儘管去妓院不算犯此戒,但它有違佛教的倫理道德原則。如果你經常去妓院,你的家庭就不可能和睦,你可能因此而無法專心自己的事業,其必然結果是,你的事業不但不能得到應有的發展,而且會從此開始萎縮,最後葬送了美滿的家庭、大好的事業,與人與己都是有害無益的,有智者又何必自討尋煩惱、花錢買黴氣呢?!
俗話說,食色人之大欲也。由此可知,愛欲是人生五欲中最難斷除的,所以在佛教的戒律上,對於在家居士們而言,只要求守不邪淫戒。不邪淫是說:雖是正當的夫妻,交合也必須要有節制,以不破情操為合宜。如果相交無節,或非時非處,或非正式配偶的交合,是為邪淫。所以,不邪淫戒是為了保護正當的夫妻生活,使夫妻生活更美滿、幸福。
總而言之,不淫戒,對於出家眾來說,絕對禁止任何形式的淫欲。而對於在家信徒來說,則須守不邪淫戒。如男女雙方同意,得保護人的同意,不違反國法,經當時公認的婚儀而結為夫婦,正當的夫妻生活,是組成家庭的要素,子孫延續所必要,是正當的,為佛法所接受,所以即使男女雙方同意,而有違佛制(如受八關齋戒時),國法所不容,或為親屬保護人所不同意,都屬邪淫,而為佛教在家信徒所應戒除的。因為這不但傷害對方的自由意志,也是破壞家庭和睦,擾亂社會秩序的惡行。
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
孔子曰:“食色人之大欲也。"不淫欲戒的核心思想是去除貪心。修行人必須去掉一切有行的欲望。在所有貪欲中,貪財與貪色是最大的貪欲。這種欲望是我們修行道路上最大的阻礙,猶其是愛欲是人生最大的系縛,生死的根本。愛欲不除,難以得到清淨的解脫。
本戒的社會意義
在拉丁文中,woman(婦女)意為男人的財產。《小錄經》(AggnnaSutta)是《長阿含》第五個經,此經告訴我們,我們所住的地球有成、住、壞、空四個變化過程。地球形成之後,在適合人類居住之初,只有男人,沒有女人,過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的演變之後,有些男人才慢慢地轉化成女人,這是人類變化過程中的自然結果,這正如同第一隻公雞和母雞並不是從雞蛋而來,而是從同類家族的其他成員演化而來。同樣第一個女人並不是來自她的同類,而是由於她不同的男性人種演變的結果。當地球上還沒有女性的時候,男人的財產包括土地等。當婦女出現之後,她們便變成男人的另一種不可缺少的物品。這種情況延續了幾千年。因此幾千年來,人們一直認為婦女是男人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如果一位婦女被姦污,她的丈夫、父親以及子女會被激怒、仇恨而做出種種極端的行為,這對社會的穩定極為不利。即使在今天的所謂的文明社會中,男女都平等了,婦女不再是依附於男人的商品,但卻仍是男人的另一半、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婦女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男人很難安心工作,社會就不會進步。
在社會上,有多少人因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而使夫妻反目成仇,家庭破裂,子女受苦,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十分複雜,造成很多社會問題。第三戒是治療以上問題的良藥。沒有第三戒,社會就不可能安定,家庭、團體也很難平安無事。第三戒是解決很多家庭糾紛的良藥。正因為如此,佛陀講,為了社會的和平與繁榮,婦女必須得到應有的保護。因此不邪淫戒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
如何持此戒
充分認識婦女在社會中的重要角色
本戒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直接涉及到人類最重要的問題:婚姻家庭。人類婚姻家庭經歷了如下三種形態:
1、群居式家庭:人們為了生存,生活在一起,從事相同的經濟活動。他們有各自的房屋及土地。這種形態很像母系氏族社會,此時的社會形態是一妻多夫制。
2、子孫同堂大家庭:在幾千年的封建社會中,中國人以子孫同堂而感到榮耀。此時,社會以男性為中心,一夫多妻及納妾的情形普遍存在,幾乎是天經地義的事。那時婦女在強權的壓制和傳統的枷鎖下,只有忍氣吞聲。西方社會因接受聖經的教訓,實行一夫一妻制;中國現代的婚姻制度,是直接受西方文化的影響而制定的。
3、核心家庭:這是我們今天家庭的模式,一夫一妻制。佛陀本人也主張,一夫一妻制是社會安定繁榮的基礎。一夫一妻制的特色是每一個家庭由父母及子女組成。這種核心家庭中的核心人物是婦女。只要家庭的核心成員──婦女,受到應有的保護,社會最小的單位──家庭制度就會延續下去。否則家庭就會遭到破壞。從這種意義上說,只要婦女們能生活幸福愉快,那麽家庭就會和睦,事業就會興隆;只要家庭和睦,社會就會安定和平。所以佛陀說,不淫戒對社會的穩定極為重要。只要社會的最基本、最小的單位──家庭平安無事,社會才會繁榮興盛。可惜事與願違,當今真正美滿幸福的家庭有多少?!所以第三戒──不邪淫戒,就顯得特別重要。
認識犯此戒的危害
根據百科全書對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彼此相愛,並願意在法律的約束和保障下,長相廝守,至死方休。這包括感情與肉體的貞忠,分擔責任及照顧對方的承諾。因此成為夫婦,不但是建立兩人在世間上最親密的關係,也是每個人生命的最大投資。因此若有一方移情別戀,所造成的切膚之痛,是難以彌補的。可惜目前社會上婚外情,特別是在中國大陸經濟發達地區,日益嚴重,雖然沒有官方公佈的研究資料,但環顧四周,婚外情比比皆是,實在令人怵目驚心,造成家庭各成員痛苦不堪的主要原因之一。現以婚外情或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為例,說明邪淫給家庭、社會所帶來的慘痛教訓。
婚外情對於一個本來無風浪的家庭而言,威力簡直猶如一枚炸彈,它的破壞和波及範圍,可以是很大很廣,在這場“戰役"中,許多人傷痕累累。
對受害人的創傷
首批受創最嚴重的人,當然是事件中的男女主角,就是那對曾海誓山盟,要長相廝守的夫婦。通常受傷的一方,情緒大受刺激,心靈徹底哀痛。情緒極不穩定的女主角可能會使用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法,有時也有假戲真做的,果真送了一條命。有理智的受害一方會帶來如下幾種情況:
1、震驚:受害的一方感到難以置信,甚至震驚到麻木的地步。
2、憤怒:憤怒的程度,可以對對方的身體或心愛物大肆破壞,以求洩憤。
3、痛苦:猶其是對對方的愛仍濃烈時,那種椎心之痛實難驅除。
4、怨恨:對不忠的配偶和牽入漩渦者,都會抱怨和恨惡。
5、屈辱:當事件公開後,受害者在親友中,會有丟臉和羞辱的感覺。
6、不信任:受害者對對方失去信任,這失去的信任,不易重建。
7、不再專一:這是受害者的一種強烈感受,日後雙方各種關係上會感到困難。
負心漢的痛苦
被棄者固然受傷最深,但負心漢受傷更深。有人開始時,因抵受不住情欲引誘,滿以為那些露水情緣來了就走,太陽一出,露水即散,殊不知一時之快的代價原來那麽大。說不定對方肯放過他,或為真情,或作假意,或因金錢等原因。總之,只要她決定死抓住不放的話,她就可以拿來這段情作控制、要脅的武器。
好些男人在這種情形下,就會受到良心控訴。究竟坦白從寬還是隱瞞好呢?選擇前者做法,又怕妻子一旦不原諒自己,大好的家庭就會摧毀;若是取後者,又會終日提心吊膽,唯恐那女人去大爆內情。當然,就算妻子尚未發現真相,他也會因背著妻子做了不忠的事,而感到內疚非常。
在兩難之間,此刻的大男人確實不易為,這條刺令他整日心緒不寧,工作處事大受影響;對妻子、家庭亦有陰影。所以,墮入情欲網羅之前宜慎思。古語說得好:“一失足成千古恨",精神受折磨已是一大懲罰了。
一旦事情暴露,情欲的事很快過去,但所失去的人格、兒女的親愛與尊重,以及清潔無虧的良心等,卻難以挽回。至於奪人所愛者,本來就是在黑暗中生活,才會有這不義的行為;而且他們也會愧對別人,愧對自己,更愧對於祖先,他們的掙扎也許更為痛苦。
對子女的傷害
另一批直接受害者,就是面對父母感情有變的子女,他們可能從此就要生活在恐懼、缺乏安全感,學業退步,甚至他日對婚姻有不樂觀的看法。對於有些不成熱的父母,還會在爭執中以兒女作為要脅,結果令孩子進退維谷,左右為難。這形勢更令下一代無所適從。所以據社會調查,破裂的家庭中,子女犯罪率便高,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對親友的創傷
三方的親友、父母等等也會受到衝擊。隨之而來的社會問題如家庭結構、道德價值觀、婚姻承諾等等亦會一一出現。
社會的危害
人有別與其他動物,對誘惑不應作出立刻接受的反應;不然人人拋開責任、理性和良心,不但破壞了已有的婚姻,其他的家庭問題、社會問題就會接踵而來。破碎的家庭帶來混亂的社會!難怪哈佛大學的社會學家索羅金(DrPASorocin)博士感歎道:“一個文盲的社會還能繼續生存,但是一個充滿破碎家庭的社會只有日趨滅亡。"
認識愛的真諦
佛教講,人生是由肉體和精神組成的,兩者是高度統一的整體,兩者不可分割。當我們憤怒時,我們時常認為是我們的感覺惱怒,而非我們的身體,其實這不太正確。因為當我們憤怒時,我們的身心都會起變化。譬喻:我們知道某人發怒,第一個徵兆就是面紅耳赤,呼吸加快。當我們喜歡一個人時,不但想儘量找機會接近她,延長講話時間,最後有可能想吻她/他,與他/她結婚。當我們心中不喜歡一個人時,不但不喜歡碰他/她,甚至不想見到他/她!所以我們不能講精神和肉體,是可以分開的。
兩性關係是肉體和精神的最高層次的連系,這是人生極為重要的一步,這種行為將會影響你的終身,千萬不能隨隨便便。眾所周知,我們每一個人的心靈深處都保留有我們各自的甜蜜的回憶,悲傷的痛苦,不可告人的隱私,所有這些都是個人的隱私,我們不可能告訴每一個人,我們只告訴我們真心愛的人或自己最信任的人。在心靈深處,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這一塊禁區,如同北京的紫禁城,只有皇帝和皇后可以在裡面自由走動。同樣,我們的身體也是如此,有些地方非常的珍貴,我們允許真正愛我們的人去接觸,否則就會覺得遭受了污辱,令人作嘔!
愛是尊重,中國有句古語,舉案齊眉,表示夫妻相敬相愛,才能白頭偕老。愛是理解,當我們愛一個人時,不但要愛他/她的優點,也要接受他/她的缺點,只愛優點而排斥缺點不是真愛,因為有缺點才是人類的特徵,才是人類的本來面貌,人無完人,金無足赤,道理就在這兒。只有我們接受了對方的缺點,我們才能正確理解對方,更好地幫助對方,在共同的生活中不斷提升兩方,使兩方的精神境界得到昇華愛是神聖,愛是義務。兩方結為夫妻,彼此都有義務,並非一朝一夕,應在人生漫長而又短暫的道路上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互相鼓勵,為了互相的幸福而努力工作。
修持梵行的功德
在《十善業道經》說:“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贊法,何等為四?一、諸根調順,二、永離掉,三、世所稱讚,四、妻莫能侵。“
反之,犯了邪行,在《分別善惡報應經》載,當受十種惡報:一、欲心熾盛,二、妻不貞良,三、善不增長,四、善法消滅,五、男女縱逸,六、資財密散,七、人多疑慮,八、遠離善友,九、親族不信,十、命終三途。邪淫的惡報如是,凡學佛者,皆宜慎之!
討 論
有人問,佛教主張禁欲,是否有主張苦行之嫌疑?答案是否定的。佛陀歷來主張中道,反對兩個極端:極端苦行與極端沉醉於五欲的享受。傾於欲樂的生活,對修道無益,當然要避免,但是熱衷於苦行的生活,也是無法得到解脫的。所以僧團的生活,既否定極端的享樂主義,同時也否定極端的苦行主義。佛教主張的是中道的生活。只有按八正道去生活,才能獲得解脫。這是佛陀的根本意趣。
對於出家眾來說,絕對禁欲有三種原因。首先,佛陀對出家人說絕對的禁欲,是因為佛陀的根本思想是,愛欲為生死之根本,它是人間最大的束縛,所以必須遠離。從這種意義上說,修行的目的就是要脫離“愛著"和“系縛"。為了使出家人早出生死苦海,佛陀要求出家的比丘從人生最大的愛欲──性欲斷起,所以主張絕對禁欲。
其次。如果出家人也貪五欲,取妻生子,他的主要精力就會被分散,首先考慮的不是如何修道,而是如何養家糊口。愛欲生活和家庭生活是修行佛法、宏揚佛法最大的障礙。因此說,沒有梵行,就沒有出家人!對於出家人來說,出家學法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修梵行,自願終生不結婚,過獨身的生活,完全放棄愛欲,如此就沒有家室之累,便有足夠的時間用於靜坐、教化眾生,護持和宣說“正法"。更能好好地集中精力,在解脫道上精進用功,以期早證佛果所以說出家是解脫道上最理想的選擇。
更重要的是,出家人禁欲是為了更好地保存精力去習靜坐。根據中國古人的體驗,人的精力來源於三個方面:精、氣和神。三者中有一個使用過度,我們就有可能精力不夠,腰酸背痛,甚至萎靡不振。三者有時又可以互相轉化。所以對於一個專注靜坐的人來說,精力特別重要。有人講,色食人之大欲,要出家人禁欲,有違人性。這種說法是不妥當的。首先修行是多生多世的事件,也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比丘、比丘尼、沙彌和沙彌尼是屬於修行者中最高、最嚴格的一類,確實難行,因此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如果有人自己認為還沒有那麽高的“定力"與境界,無法修獨身的梵行,他完全可以退而求其次,絕不要勉強自己,跟自己為難。比如喻出家後,如果無法適應獨身梵行的生活,他完全可以舍戒還俗,回到社會上,以居士身份,重新找到適合他修行的最佳方法。所以說,儘管佛教主張出家人完全禁欲,這並不等於說佛教主張所有的人都過禁欲的生活,更不能說佛教仇恨正當的夫妻生活。絕對禁欲只對出家眾適用,而對占大多數的在家信徒來說,佛陀主張他們必須過正當的夫妻生活,不邪淫。
但我們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在芸芸眾生中,也有極少數人,當他看到在家生活猶如牢獄,出家生活猶如海闊的天空,想到出家的種種好處,選擇了出家。出家後,非常喜歡獨身梵行的生活,覺得很自在。這部分人就成為長期出家修道者。當然適合修梵行的人自古以來便只占少數,所以最後真正能堅持長期出家的人數不可能很多。譬喻:整個香港的人口是六百萬,而出家人還不到五百個!大陸總人口是十二億,出家人才幾萬,道理就在於此。
其次,出家人對愛欲並非採取壓抑的手段來處理,而是通過學習佛法、修習禪定後,他們深深地體會到禪悅為食、法喜充滿,遠遠勝過世間五欲之樂。正因為如此,出家人能正確對待世間的五欲之樂,對待愛欲並非使用有違人性的壓制方法,而是像大禹治水那樣,疏導它,使它昇華並轉化成有用的能量,為修習禪定服務。佛法的妙用即在於此。
【備註】
1、郭良譯(1990)《經集》第54頁。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未完待續】
刊載於《澳門佛教》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