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彌勒採取瑜伽行派的實踐次弟,作『現觀莊嚴論』:以三智境、四加行道和法身果等八大綱領解釋『般若經』。解脫軍研究般若,根據中道無自性的義理,寫了一本揉合般若經文的論釋 ── 『二萬五千般若經論現觀莊嚴釋』,受到後世般若學者一致地推崇。後來師子賢重新宏揚此論,寫了三本論釋。宗喀巴認為其中的『現觀莊嚴論明義釋』,不但文句精簡,而且釋義清晰明暢:所以就逐句地加以疏解,寫成了『現觀莊嚴論金鬘疏』。
在『金鬘疏』中,「三寶」這個子目被分為總、別二義來討論。在第一科「三寶總義」中,宗喀巴分別引用了『究竟一乘寶性論』和『俱舍論』,說明大、小乘對「三寶」所持的不同看法。在第二科「三寶別義」中,則引用了與「三寶」相對應的般若經文,說明世尊在『般若經』中教誡四眾弟子:應該以離諦執、離能所的心態皈依三寶。
將『金鬘疏』中所引用的般若經文(出自師子賢『二萬五千般若合論』)與奘、什、藏譯三種『般若經』互相核對,結果發現:『般若合論』中的經文比較接近什譯本:奘譯本的經文比較接近藏譯本,而且在內容上比什譯本完整。此外,『究竟一乘寶性論』中關於「三寶」的頌文和長行,從漢、藏兩種譯本的對照下,也可以看出有很大的出入(見附錄一)。
因為『金鬘疏』中所引用的經文非常簡省,所以筆者另外根據『般若合論』,將與「佛寶」和「法寶」相對應的全部經文抄錄在附錄二中,並且拿它和什譯本對勘。
一、前言
現觀莊嚴論云:「般若波羅蜜,以八事正說。」[1]。金鬘疏序文云:「聖彌勒採取瑜伽行派的實踐次弟,作現觀莊嚴論,以八事七十義,揉釋般若經。」[2]這說明了:彌勒採取瑜伽行派的修道次弟,以一切相智、道相智、一切智(三智境)、圓滿眾相加行、頂加行、漸次加行、剎那現證菩提加行(四加行道),和法身(果)等八事作為綱領,每一個綱領下面又分出若干要義(項目),總共以八大綱領和七十要義,很有組織,很有條理地解釋般若經。
彌勒造了現觀莊嚴論以後,傳給無著,無著傳給世親。在世親的弟子當中,承襲般若學的解脫軍,後來又到中觀宗大師僧護的門下,學習中觀;於是就把唯識和中觀這兩個宗派的主要觀點,加以調和折中(中觀宗瑜伽行派),並且根據從南印請來的般若經,作二萬五千般若經論現觀莊嚴釋,這本論釋普遍地受到印度般若學者的推崇。[3]
解脫軍以後,研究般若的學風,日漸興盛,為現觀莊嚴論作釋的學者也愈來愈多。關於這些論釋,在金鬘疏的序文中,有一個簡短的介紹:「現存的現觀莊嚴論釋,一共有廿一種。其中配合般若經文的釋本,有十二種;未配合經文的,有九種……」[4]又說:「在這些論釋當中,師子賢所著作的莊嚴論明義釋,文句精簡,釋義清晰明暢,遠勝過其他的論釋。」[5]所以宗喀巴就以這本論釋為主,逐字逐句的疏解,並且旁引其他的論釋,寫成了金鬘疏。
現觀莊嚴論以八事七十義,解釋般若經。「八事」中的第一項是「一切相智」,「一切相智」下分十個「要義」,其中的第二要義是,「成辦大乘發心的教授」。(教授)以下,又細分為:「(一)、開示修行性質的教授 ─ 不越二諦而成辦一切善法。(二)、開示修行所緣的教授 ─ 四諦。(三)開示修行所依的教授 ─ 三寶。(四)、…。」[6]等十種教授。本文所要介紹的,就是其中的第三個教授,開示修行所依止的對象 ── 佛、法、僧三寶。
關於「三寶」的教授,論頌中只有「佛陀等三寶」一句[7]。對於這一句頌文,明義釋的解釋是這樣的:
「一、佛寶:因為佛和菩提的本性相同(空不可得),所以能成就佛陀的法 ── 一切相智,它的體性也是不可得的。因為經說:『一切相智不與色合』,所以我們應當了解:能緣和所緣的體性,是平等一如的。這就是世尊在般若經中,對佛寶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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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寶:三智所含攝的一切法 ── 境、對治(道)和一切行相,都是沒有自性的。這就是世尊在般若經中對法寶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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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僧寶:除了屬於佛寶的大乘羅漢以外,其餘具有四向、三果名稱的,和具有獨覺名稱的大乘僧眾,共有八位。如果按照『諸鈍根利根…』[8]的方式,詳加分類,那麼就一共有廿類大乘僧眾。這些有學道的聖位不退轉菩薩,都已經趨入了無生法性。這就是世尊在般若經中,對僧寶的教授。 |
以上就是般若經中關於三寶的教授。」[9]
在金鬘疏中,宗喀巴將「三寶」這個子目,分成總義和別義兩方面來說明。在第一科總義中,先從「三皈的性質」、「暫時的皈依」、「究竟的皈依」和「釋名」等四個角度,對「三寶」作一個全盤性的探討。接下來,在第二科別義中,一面疏解師子賢的明義釋,一面引出與三寶相對應的經文,說明三寶在般若經中所具有的獨特意義。
二、譯 文
甲一:總義
乙一:三皈依的性質
丙一:小乘宗派的觀點
俱舍論云: 「歸依成佛僧,無學二種法,及涅槃擇滅,是說具三歸。」[10]論頌所謂的皈依佛寶,就是皈依能成就佛陀的法 ── 無學道。任何一位證得無學道的補特伽羅,都稱為佛陀。無學道就是佛陀的盡無生智,如果把其餘的附帶因素一併考慮進去,整體的看待,那就是指佛陀的無漏五蘊了。如果把五蘊分隔開來,各別的看待,那麼佛陀的色身,是不能被當作佛寶的,也不能被視為皈依的對象;因為在這一世,成佛以後所依的色身,和成佛以前的菩薩色身,並沒有什麼不同。所謂的皈依僧寶,就是皈依能成就僧眾的法 ── 有學道和除了佛陀以外的無學道。任何一位證得這些道位的補特伽羅,他們的心必然與道相契合,所以稱為僧寶。完整地說,僧寶就是這些僧眾,心續中的無漏五蘊[11]。如果把五蘊分開,各別地看待,那麼無漏道所依的色身,就不能算是僧寶,也不能被當作皈依的對象。所謂的皈依法寶,就是皈依別擇滅涅槃,涅槃是指聖者們所證的有餘依和無餘依兩種涅槃。
總而言之,婆娑師認為:佛陀和僧眾所依的色身,純屬苦諦;所以不該尊奉為佛寶和法寶。佛寶是指,佛陀全體的無漏五蘊﹔僧寶是指,小乘聖僧的無漏五蘊;法寶是指佛陀和小乘聖僧心續中的涅槃境界。
有人提出問難說:「如果佛所依的色身不算佛寶,那麼惡意出佛身血的行為,就不應該構成無間罪。」婆娑師辯答說:「傷害色身的時候,連帶地就會傷害到,依附於色身的精神主體,就像傷了眼根,眼識也會受到影響一樣;所以惡意出佛身血的行為,應該是構成無間罪的。」關於這個問題,世親論師認為:俱舍論中只是說:「能成就佛陀的無學道是佛寶。」;並沒有說:「只有無學道是佛寶。」可見佛和構成佛的各種因素都是佛寶,這才是俱舍論的本意。既然俱舍論沒有正面否定佛的色身是佛寶,那麼「惡意出佛身血,構成無間罪」這個問題,就沒有再諍辯的必要了。如果仍然堅持「只有無學道是佛寶」的看法,認為這才是俱舍的論義,那麼當佛陀和聖僧們為了救度眾生,隨順世間而現出世俗心態的時候,豈不成了凡夫?因為無漏道和世俗心是不能同時並存的。[12]
從上述問題的辯答中,我們可以看出,世親主張:佛的色身是佛寶。當然,這個主張也是經部師所贊同的。除了這一點差別之外,經部師和婆娑師對於三皈的看法都是一致的。
丙二、大乘宗派的觀點
丁一、佛寶
佛寶具有下面的八種功德:(一)、無為體,(二)、任運成就,(三)、不依他緣而知,(四)、智,(五)、悲,(六)、力,(七)、自利,(八)、他利。其中第一,一切有為法隨著因緣的聚散,而有生、住、滅等現象的變化;因此諸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無為的。佛陀已經圓滿證得了無為法性,所以是「無為體」。第二、佛陀已經息滅了一切的分別,和人為的勉強造作;所以利生的事業「任運而成」。第三、佛陀不必假借語言概念和因明的思惟,單憑他內證的自然智,就能現觀一切法;所以是「不依他緣而知」。第四,佛陀具有,現觀如所有性的「智」。第五、佛陀具有,以自己所悟的真理對眾生開示的「大悲」。第六、佛陀具有,雙運悲智而說法,令所度有情斷除煩惱的因和苦果的「力」。第七、指前面三種屬於「自利」的功德。第八、指後面三種屬於「他利」的功德。究竟一乘寶性論[13]云: 「無為及自然,不依他而知,具悲智及力,唯佛利自他。」
丁二、法寶
法寶具有下面的八種功德:(一)、不可思議,(二)、無二,(三)、無分別,(四)、清淨,(五)、顯現,(六)、對治,(七)、何法離貪,(八)、以何法離。其中第一,以分別心推求四邊,了不可得。法性不是言詮思量的境界,而是聖者三摩斯多的境界,所以是「不可思議」。第二、斷盡了有漏的惑、業,就是「無二」。第三、斷除了惑、業的根因 ── 增益萬法為常、樂、我、淨的執著心態,就是「無分別」。第一種是屬於自性清淨法身的功德,第二和第三種則是屬於離垢清淨法身的功德。第四、道諦的本身可以「淨化」煩惱和隨眠﹔第五、道諦能「顯現」諸法的真實性;第六、道諦具有遍除三世無明的「對治」作用;所以道諦就像太陽一樣。第七、指前三種屬於「滅諦」的功德。第八、指後三種屬於「道諦」的功德。究竟一乘寶性論頌云:「不思議無二,無分淨現對,依何得何法,離貪二諦相。以滅道二諦,併攝離貪性,應知彼依次,各具三功德。」論頌中雖然只說滅、道二諦是法寶,但是我們應該明白這裡所說的二諦,是指大乘的滅諦和道諦;而且其中的道諦就是大乘的見、修二道。因為論釋上說:「得此滅苦如來法身之因,即見、修二道之無分別智。以(道諦具有)三種隨順法(淨、現、對)故,當知如日。」
丁三、僧寶
僧寶就是,任何應具有下面四種功德的不退轉菩薩。(一)、知如所有,(二)、知盡所有,(三)、內智觀見,(四)、智見清淨。其中第一、大乘不退轉菩薩,滅除了人、法二種我執,證悟無我的真如實性;所以是「知如所有」。第二、大乘不退轉菩薩通達了:自己所見的真如法性,對於一切有情都是平等無差別的;所以是「知盡所有」。第一種功德是指,對法性本身的了悟;第二種功德是指,對法性所依萬法的通達。第三,大乘不退轉菩薩,以不共二乘的出世智慧,如實照見(如所有、盡所有),就是「內智觀見」。第四、大乘不退轉菩薩,淨化了煩惱障和所知障;所以是「智見清淨」。究竟一乘寶性論云:
「如實與如量,智見清淨故,具慧不退眾,有無上功德。」
有人見到論頌中的佛寶和法寶都有八種功德,因此主張:僧寶也應該具有八種功德。那八種呢?前面三種功德照舊,從第四種「智見清淨」功德中再分出,脫離染(煩惱)障、著(所知)障和卑劣障的另外三種功德。第七、前三功德屬於「證分圓滿」的功德。第八、後三功德屬於「斷分圓滿」的功德。這種說法雖然也有道理,但是並非論頌的本意,所以我不採納。
乙二、暫時的皈依
寶性論頌云: 「依能調所證,弟子為三乘,信三供養等,是故說三皈。」意思是說:因為三乘各有所需,為了滿足這三種需求,所以世尊就對三乘道的六種補特伽羅,說三種不同的皈依。
關於三皈依,大、小二乘有一種共通的說法,那就是:「佛陀是兩足中最尊貴的,所以安立為佛寶;涅槃是離欲法中最尊貴的,所以安立為法寶;僧眾是一切團體中最尊貴的,所以安立為僧寶。」可是這個說法和頌文的意義不同,所以一定會有人產生疑惑。為了去除這種疑惑,於是無著在頌文的前面,先提出了一個這樣的問題: 「依何等義,為何等人,諸佛如來說此三皈?」並且在頌文的後面作了會通性的解釋:「已經入道和尚未入道的兩種大乘補特伽羅,都一心一意地想圓成正覺;為了對他們開示,兩足尊的佛陀是三皈依中最殊勝的,所以安立佛寶為大乘皈依的主要對象。同樣的,已經入道和尚未入道的獨覺乘和聲聞乘等四種補特伽羅認為:法寶和僧寶可以成辦自乘的道業;為了對他們開示離欲尊的法寶和眾中尊的僧寶的殊勝功德,所以就分別安立法寶為獨覺乘的主要皈依對象,僧寶為聲聞乘的主要皈依對象。」[14]
或許有人會產生這樣的疑問:「難道三乘種性不是同樣的皈依三寶嗎?為什麼要分別為三乘設立三種不同的皈依呢?」答:「從因位上講,雖然三乘同樣的皈依三寶,但是證得的果位卻不相同。為了引導中、小二乘的行者,次第轉入大乘,所以才方便設立三種不同的皈依。」有許多人把寶性論的這一頌判為不了義,這是因為不了解論意的緣故。
月稱三皈依七十頌云:「能仁之三身(佛),涅槃(法)及四雙(僧)。」這種說法和前面是相同的。(註:宗喀巴在寶性論之後,引用了月稱的著作,這表示:大乘的唯識和中觀二宗,對三皈的看法是一致的。)
乙三、唯一的究竟皈依
問:前面說暫時的皈依有三種,那麼究竟的皈依呢?」答:「究竟的皈依只有佛陀。」問:「如果只有佛寶才是究竟的皈依,那麼豈不是缺了法寶和僧寶嗎?」答:「不會的。因為佛陀心續中的滅諦和道諦就是法寶;而且因為佛陀圓滿證得了法身,三乘的僧眾才能獲得究竟的成就。」寶性論云:「若依於了義,唯佛是皈依,牟尼具法身。故僧亦究竟。」寶性論釋云:「因為不生不滅的牟尼佛,具有最極清淨的滅諦和道諦 ── 離垢法身。」,這和前面的說法也是一致的。
乙四、釋名
問:「為什麼佛、法、僧被尊稱為三寶呢?」寶性論云:「世稀有無垢,具力世莊嚴,最勝及不變,是故名為寶。」
甲二、別義
乙一、般若經中所開示的三寶
丙一、佛寶
了悟「心境平等,沒有各自獨立的實體」的究竟智,就是般若經中所開示的佛寶。問:「經中以什麼方式開示平等性呢?」,答:「因為能成就佛陀的法 ── 一切相智,觀一切法勝義不可得,所以經中就以不可得的方式,開示平等性。」問:「有那些經文是開示平等性的呢?」
經云: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色不與薩婆若合(藏譯:不以薩婆若合色),色(性)不可見故;受、想、行識亦如是。眼不與薩婆若合,眼(性)不可見故;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色不與薩婆若合,色(性)不可見故;香、味、觸、法亦如是。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相應者,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15] 這段經文開示:對於色等所緣的境和一切相智(薩婆若)的能緣心,應該破除二者勝義和合的執著。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佛不與薩婆若合(藏譯,不以薩婆若合佛),薩婆若不與佛合。」,這段經文開示:對於互為能相、所相的一切相智和佛陀,應該破除二者勝義和合的執著。其次, 「菩提不與薩婆若合,薩婆若不與菩提合。」,這段經文開示:對於互為能證、所證的一切相智和菩提法界,應該破除二者勝義和合的執著。最後, 「何以故?佛(性)即是薩婆若(性),(唯)薩婆若(性)是佛,菩提(性)即是薩婆若(性),(唯)薩婆若(性)是菩提。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這段經文開示:菩提和一切相智這三者,同一體性;因為從勝義諦的立場看起來,這三者的體性是平等無差別的。
十萬、二萬五千、一萬八千般若廣釋[16]云:「『一切相智不與色合……』這段經文是說:不要有「色是一切相智的境」,或者「色是佈施的資財,修施等六度,將來可以圓成一切相智的果。」這種執著的想法。『佛不與薩婆若合……。』是說:不要有「一切相智是成佛的因」這種執著的想法。因為這三種法在法性的本質上是平等的、一體的、沒有差別的。」
總之,一般人在接受「皈依佛寶」的教導時,很容易產生「我所皈依的對象是能知一切的導師阿﹗」這種執著的想法;為了破除這種執著,所以般若經中才開示「佛陀的能證、所證渾然一體,毫無差別」的教授。
丙二、法寶
三智所含攝的一切法 ── 做為境的根、對治的道和一切行相的果,都沒有真實的自性;這就是般若經中所開示的法寶。問:「經中有那些經文是開示法寶的呢?」
經云: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習色有(實),不習色無(實);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有常,不習色無常;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苦,不習色樂;受、想、行、識亦如是。……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不為檀波羅蜜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阿鞞跋致地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成就眾生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淨佛世界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佛十力故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故,……。」
本母般若廣中略三本八義同顯論[17]云:「『不習色有……』以下,開示關於境無自性的教授。『不為檀波羅蜜……』以下,開示關於道無自性的教授。『不為佛十力……』以下,開示關於一切行相無自性的教授。」。問:「這些經文如何開示法寶呢?」師子賢認為:「根、道、一切行相和與此三者相對應的三種智,都沒有真實的自性;經文是從這個角度開示法寶的。」。解脫軍認為:「這些經文開示:如果在境相上不執著任何一法,那麼我們的心自然就會脫離一切束縛,成就法寶。」
總之,為了破除「法寶就是我所修的道啊!」這種執著的想法,所以般若經中才開示「對於一切法,不應即,不應離」的教授。
丙三、僧寶
在凡夫位的大乘行者,以智慧修觀菩提,以大悲緣念有情,多生多劫勤修解脫道,終於現證無生法性,趨入大乘聖者之流;這些能幫助我們成辦道業的法侶 ── 對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的有學聖眾,就是般若經中所開示的僧寶。問:「大乘僧眾有幾類?」。答:「基本上一共有八類,那就是具有小乘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羅漢向等名稱的七位菩薩大士,和具有獨覺名稱的菩薩大士。」問:「為什麼不使用羅漢果的名稱呢?」答:「因為大乘羅漢代表大乘無學道,大乘無學道就是佛寶,不屬於大乘有學聖眾的範圍。」。如果詳細地分類,那麼大乘僧眾一共有「諸鈍根利根,信見至家家,行無行究竟,三超往有頂,壞色貪現法,寂滅及身證,麟喻共二十。」等廿類。[18]
乙二、攝義
以上就是世尊在般若經中對於三寶的教授(開示)。[19]
三、結論
1、宗喀巴在第一科「三寶總義」中,分別引用了俱舍論和寶性論,說明大、小二乘對於三寶所持的不同看法。在第二科「三寶別義」中,分別引用了與三寶相對應的般若經文,說明世尊在般若經中,教誡四眾弟子:應該以離諦執、離能所的心態,皈依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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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中論云:「由於諸法見真妄,故得諸法二種體,說見真境即真諦,所見虛妄名俗諦。」[20]同樣的,三寶也有世俗和勝義之分。三寶內裡性空的一面,屬於勝義三寶;外塑的佛像、經典、論釋以及四個以上的清淨比丘,屬於世俗三寶[21]。因為本論度化的主要對象,是已經具有解空智慧的大乘行者[22],所以金鬘疏也將解釋的重心,放在勝義三寶的課題上。至於一般初入門,未得空性正見的佛門弟子,只能以世俗三寶為所緣境,作意思維勝義三寶的種種功德而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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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鬘疏比較偏重於教義的探討,因此有關於「皈依後的學習次第」和「思維皈依的利益,晝夜勤修皈依」等等宗教行持上所應該注意的事項,都沒有涉及到。這些問題,在宗喀巴菩提道次弟廣論中(卷四,五八頁),有非常詳盡的說明;名實相符的三寶弟子,應該仔細閱讀,牢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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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印度的大乘佛學,是龍樹以後才逐漸興起的。龍樹的學說,在深觀方面,以蕩相遣執為主,不正面提出主張;在廣行方面,似乎還沒有提出一套系統完整、組織建全的實踐次弟,只有在菩提資糧論裡面,大致指出了方向而已[23]。就拿智度論來說,在智度論裡,龍樹順著般若經的經文,以問答的方式,分段逐句地解釋般若經的經義﹔借著破斥外道和小乘宗派思想上的偏執,開顯諸法無自性的義理。但是對於蘊含在般若經裏面,三智境、四加行道和法身果這一貫的實踐次弟,龍樹就沒有把它們提出來,組織成一個體系。難怪太虛大師在現觀莊嚴論略釋的序文裡會感慨地說:「大智度宗實相以推辯諸法無不盡,雖汪洋恣肆哉,亦曾莫得其統諸。」智度論在這一方面的缺失,正好可以由現觀莊嚴論來彌補。因為現觀莊嚴論裡面,採取了瑜伽行的實踐道次弟,以八個大綱、七十個要義,統攝整部般若經的經義,次弟論貫,條理分明。有了這部論典的引導,就不至於在般若經義的大海中,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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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現觀莊嚴論總共有二八三頌。前面所有的釋文,只解釋了「佛陀等三寶」這一句(四分之一頌),還不到全論的千分之一,當然看不出彌勒「運瑜伽巧分別相,彰般若無分別性」[24]的巧妙地方;但是從金鬘疏裡面,這一小段疏文的翻譯中,同樣的也可以獲得一些新的看法和啟示:
a將奘譯、什譯、北京版藏譯三本般若經,和藏譯般若合論中有關三寶的經文,互相核對,可以得出下面的結論:般若合論比較接近羅什譯本;玄奘譯本比較接近北京版藏譯本,而且在內容上比羅什譯本完整(見註一五)。
b金鬘疏中所引用的寶性論頌和長行,在藏、漢兩種譯本的對照下,可以發現有很大的出入(見附錄一)。這個出入可能是因為翻譯時所依據的梵文本不同所造成,也可能是因為翻譯的手法不同而產生。無論如何,根據梵文本或藏譯本,重新再做一次校勘的工作,總是值得的。
c雖然現觀莊嚴論是解釋大般若經第一、第二和第四會的釋經論,但是論頌以及法尊所編譯的略釋,都非常精簡。例如:「佛陀等三寶」這句頌文,略釋僅僅以「(三)、修行所依,開示佛、法、僧等三寶的教授」一句語,就輕描淡寫地解釋過去了;所以單憑著現觀莊嚴論略釋這一本書,要想蠡測深廣的般若義海,恐怕是難以如願的。金鬘疏不但詳細註解了明義釋,而且還擇要摘錄了與論頌相對應的經文。如果能配合金鬘疏來研究現觀莊嚴論和般若經?一定可以獲得更具體、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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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後記
六年前,歐陽無畏上人慈允劉銳之(敦珠法王在台傳法代理人)先生的勸請,講授現觀莊嚴論金鬘疏。配合現觀莊嚴論本頌、師子賢明義釋和漢、藏兩種譯本的般若經,歐陽上人逐字逐句地講解金鬘疏的疏文。透過論、釋、疏三個層次的解析,我對於般若經中所蘊含的,三智境、四加行道和法身果等一貫的大乘道次第,總算有了一點初淺的認識。這個殊勝難得的金鬘疏法會,在一年前就已經圓滿結束了;現在,我想一方面溫故知新,一方面整理備忘,公諸同好;但願三寶加備,不要使我個人的愚昧和疏忽,污損了宗喀巴大師和歐陽上人的清淨法教與美名。
附錄一:究竟一乘寶性論漢、藏二譯對照
甲、頌文 |
勒那摩提譯 |
本文譯 |
一、佛寶
無為體自然,
不依他而知,
悲智及以力,
自他利具足。 |
無為體自然,
不依他而知,
○ 具悲智及力,mp hy en Dang rTse Dang Nus Par lDan /
○ 唯佛利自他。Don gNyis lDan Pa'i Sangs rGyas Nyid / |
二、法寶
不思議無二,
無分淨現對,
依何得何法,
離法二諦相。
滅諦道諦等,
二諦攝取離,
彼各三功德,
次第說應知。 |
不思議無二,
無分淨現對,
依何得何法, Gang Zhig Gang Gis Chags Bral Na /
○ 離染二諦相。 bDen gNyis mTshan Nyid Can De chos /
○ 以滅道二諦, Chags Bral Nyid Ni 'Gog Pa Dang /
○ 併攝離染性, Lam Gyi bDen Pa Dag Gis bsDus /
○ 應知彼依次, Go Rims Ji bZhin De Dag Kyang /
○ 各具三功德。 Yon Tan gSum gsum Gyis Rig Bya / |
三、僧寶
如實知內身,
以智見清淨,
故名無上僧,
諸佛如來說。 |
○ 如實與如量, Ji bZhin Ji sNyed Gang Gi Ni /
○ 智見清淨故, Yi Shes gZigs Pa Dag Pa'i Phyir /
○ 具慧不退眾, Blo lDan Phyir Mi lDog Pa'i Tshogs /
○ 有無上功德。 Bla Med Yon Tan Dang lDan Nyid / |
|
四、三皈
依能調所證,
弟子為三乘,
信三供養等,
是故說三寶。 |
依能調所證,
弟子為三乘,
信三供養等,
○ 是故說三皈。 |
五、究竟皈依
眾生歸一處,
佛法身彼岸,
依佛身有法,
依法究竟僧。 |
○ 若依於了義, Dam Pa'i Don Du 'Gro Ba La /
○ 唯佛是皈依, sKyabs Ni Sangs rGyas Nyag Cig Yin /
○ 牟尼具法身, Thub Pa Chos Kyi sku Can Phyir /
○ 故僧亦究竟。 Tshogs Kyang De Yi mThar Thug Phyir / |
六、釋名
真實世希有,
明淨及勢力,
能莊嚴世間,
最上不變等。 |
○世希有無垢, Bvung Ba dKon Phyir Dri Med Phyir /
具力世莊嚴, mThu lDan Phyir Dang'Jig rTen Gyi /
最勝及不變, rGyan Gyur Phyir Dang mChog Nyid Phyir /
○是故名為寶。'Gyur Ba Med Phyir dKon mChog Nyid / |
乙、長行 |
一、法寶
又以何等因,得此滅諦如來法身。謂於見道及修道中,無分別智三種日。 相似相對法應知。 |
證得止息痛苦的如來法身的因,就是見道和修道的無分別智。因為(道諦) 具有(淨現對)三種隨順法,所以就像太陽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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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究竟皈依
諸佛如來不生不滅,寂靜不二。離垢法身故。 |
因為不生不滅的牟尼佛有最極清淨的滅諦和道諦──離垢法身。 |
附錄二:與「佛寶」、「法寶」相對應之全部般若
經文
下面所抄錄的經文中,關於「佛寶」和「法寶」的分段,全部根據師子賢『二萬五千般若合論』(西藏大藏經,八八冊,二四二頁,五葉,一行起;二四七頁,二葉,一行止)。漢譯的部份,採用羅什的譯文(智度論,三七卷,八六頁起;九七頁止),並且與『般若合論』對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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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色不與薩婆若合(藏譯:不以薩婆若性合色;gZugsrNam Pa Thams Cad mPhyenPa Nyid KyissByor BarMi Byed),色(性)不可見故;受、想、行、識亦如是。眼不與薩婆若合,眼(性)不可見故,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檀波羅蜜不與薩婆若合(藏譯:不以薩婆若性合檀波羅蜜),檀波羅蜜(性)不可見故;乃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四念處不與薩婆若合,四念處(性)不可見故;乃至八聖道分亦如是。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不與薩婆若合,佛十力(性)乃至十八不共法(性)不可見故。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佛不與薩婆若合(藏譯:不以薩婆若性合佛),薩婆若不與佛合;菩提不與薩婆若合,薩婆若不與菩提合。何以故?佛(性)即是薩婆若(性),(唯)薩婆若(性)是佛;菩提(性)即是薩婆若(性),(唯)薩婆若(性)是菩提。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 以上就是有關「佛寶」教授的經文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習色有(實;dNgos Yod),不習色無(實);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有常,不習色無常;受、想、行、識亦如是。乃至不習苦、樂;我,非我;寂滅,不寂滅;空,非空;有相,無相;有作,無作。是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我行般若波羅蜜,不行般若波羅蜜,非行非不行般若波羅蜜。舍利弗!菩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不為般若波羅蜜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檀波羅蜜、尸羅波羅蜜、菩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阿鞞跋致地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成就眾生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淨佛世界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諸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為如、法性、實際故、行般若波羅蜜。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壞諸法相故。如是習相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作是念:我以如意神通,飛到東方,供養恭敬如恒河等諸佛;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如是。復次,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作是念:我以天耳,聞十方諸佛所說法。不作是念:我以他心智,當知十方眾生心所念。不作是念:我以宿命通,知十方眾生宿命所作。不作是念:我以天眼,見十方眾生死此生彼。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行,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亦能度無量阿僧祗眾生。
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臨如是行般若波羅蜜,惡魔不能得其便,世間眾事,所欲隨意。十方各如恒河沙等諸佛,皆悉擁護是菩薩,令不墮聲聞,辟支佛地。四天王天乃至阿迦膩吒天,皆亦擁護是菩薩,不令有礙。是菩薩所有重罪,現世輕受。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用普慈加眾生故。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行,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疾得諸陀羅尼門,諸三昧門,所生處常值諸佛,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終不離見佛。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有法與(諸)法若合若不合,若等若不等(藏譯:若即若離,若合若分;IHan Cig IDan Pa'am/Bral Ba /'Du Ba 'am/dBye Ba)。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不見(實有)法與(諸)法若合若不合、若等若不等。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作是念:我當疾得法性,若不得。何以故?法性非得相故。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有法出法性者(藏譯:有法離法界者;Chos Kyi dByings Las The Dad Par),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法性分別諸法(藏譯:不於法界分別種種法; Chos KyidByings Las sNa Tshongs Su Yang 'Byed Par Mi Byed) 者,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是法能得法性(藏譯:如是能證法界;Chos Kyi dByings 'Di Yang 'Di Itar rTogs MirTogs),若不得。何以故?是菩薩不見用是法能得法性,若不得。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法性不與空合,空不與法性合(藏譯:不以所謂的空或不空合法界;Chos Kyi dByings La sTong Ba'o Zhes sByor Mi Byed Mi sTong Nog Zhes sByor Mi Byed Do)。如是習相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眼界不與空合(藏譯:不以空性合眼界),空不與眼界合(不以眼界合空性)。色界不與空合,空不與色界合。眼識界不與空合,空不與眼識界合。乃至意界不與空合,空不與意界合。法界不與空合,空不與法界和。意識界不與空合,空不與意識界合。是故舍利弗!是空相應名為第一相應。
復次復次,佛自說第一因緣。所謂:舍利弗!空行(藏譯:行於空性的;sTong Pa Nyid La sPyod Pa)菩薩摩訶薩,不墮聲聞、辟支佛地,能淨佛土,成就眾生,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舍利弗!諸相應中,般若波羅蜜相應為最第一,最尊、最勝、最妙,為無有上。何以故?是菩薩行般若波羅蜜相應,所謂空、無相、無作,當知是菩薩如受記無異近受記。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相應與,能為無量阿僧祗眾生作益厚。是菩薩摩訶薩亦不作是念:我與般若波羅蜜相應,諸佛當受我記,我當近受記,我當淨佛土,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封法輪,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不見有法出法性,亦不見是法行般若波羅蜜,亦不見是法諸佛授記,亦不見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生我相(藏譯:想),眾生相,乃至知者,見者相。何以故?眾生畢竟不生不滅故,(以於)眾生無有生、無有滅。若無有法生相、滅相,云何有法當行般若波羅蜜?如是舍利弗!菩薩摩訶薩,不見眾生(藏譯:眾生無生)故,為行般若波羅蜜;眾生不受故,眾生空故,眾生不可得故,眾生離故,為行般若波羅蜜。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於諸相應中,為最第一相應,所謂空相應;是空相應,勝餘相應。菩薩摩訶薩如是習空,能生大慈大悲。菩薩摩訶薩習是相應,不生慳心,不生犯戒心,不生瞋心,不生懈怠心,不生亂心,不生無智心。
※以上就是有關『法寶』教授的經文。
[1] 法尊譯著現觀莊嚴論略釋,一卷,六頁。
[2] 北京版西藏大藏經,一五四冊,二○○頁,二葉,五行。
[3] 呂澂著西藏佛學原論,六頁。
[4] 同註二,二○○頁,五葉,一行。關於疏文所提到的廿一種現觀莊嚴論釋,完全沒有漢文的譯本,只保存在西藏大藏經中。呂澂在西藏佛學原論的附錄中,編譯了一個藏譯顯乘論典略目。根據這個略目的編號,配合般若經的十二部論釋是:二、三、四、五、六、七、一二、一六、一七、一九、二十和廿一;未配合經二文的論釋是:八、九、十、一一、一二、一四、一五、一八和一一六等九部。
[5] 同註二,二○一頁,二葉,二行起。
[6] 西藏大藏經,一五五冊。一二頁,二葉,四行起。
[7] 現觀莊嚴論略釋,一卷,一四頁。
[8] 略釋,一卷,一五頁。「諸鈍根利根,信見至家家,行無行究竟,三超往有頂,壞色貪現法,寂滅及身證,麟喻共二十。」彌勒以這兩句頌文,別說三寶中的僧寶,內容相當多,需另闢專章介紹。
[9] 西藏大藏經,九○冊,二七六頁,一葉,五行起。
[10] 大藏經,四四冊,八七四頁。
[11] 有學道的無漏五蘊是指,入三摩斯多根本定時的五蘊。
[12] 這一段辯論,可以參考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釋(大藏經,四四冊,八七四頁),和眾賢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四五冊,六六六頁)
[13] 究竟一乘寶性論,慧堅所作,北魏時譯出;但是藏譯本卻說,它是彌勒的著作,並尊為彌勒五論之一。此書有頌、有長行,長行是無著所作。金鬘疏中所引用的論頌和長行,漢、藏兩譯有點出入,所以全部重新改譯過,並且制作了一個漢、藏二譯的對照表(見附錄一)。漢譯本根據大正藏,三一冊,八二二頁下,至八二六頁下。藏譯本根據西藏大藏經,一○八冊,三三頁,三葉,七行起,三六頁,五葉,六行止。
[14] 這段譯文並非無著所著論釋的原文,而是宗喀巴根據論釋,以自己的口吻說出來的。原文很長,漢、藏譯本互有出入,請參考大正藏三一冊,八二六頁,上;西藏大藏經,一○八冊,三六頁,三葉,三行起。
[15] 關於佛寶的這一段經文,玄奘的譯文是:「不觀一切智與色若合若散,何以故?尚不見色,況觀一切智與色若合若散。」(大正藏,七冊,四○三卷,一四頁下)和北京版的藏譯本相同。(西藏大藏經,一八冊,六二頁,二葉,四行)羅什的譯文是:「色不與薩婆若合,色不可見故。」與二萬五千般若合論相同。
金鬘疏中所引用的般若經文,主要是根據這本已經配入現觀莊嚴論八事、七十義、一七三行相的般若經合論。
另外,在奘譯本和北京版藏譯本的這段經文中,含有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項目,而羅什譯本和般若合論都缺少十八界的項目。
龍樹在智度論中說:「問曰,何以但說五眾、十二入?不說十八界、十二因緣?答曰:應當說,或時誦者忘失,何以知之……。」可見龍樹自己也認為,他造論所根據的般若經本,有部份已經缺漏了。又,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中,談到大品般若經的翻譯時說道:「法師於西域得三本,到此翻譯之日,文有疑錯,即校三本以定之,殷勤省覆,方乃著文,審慎之心,古來無比。」(大藏經,六八冊,二六三頁)從上面各種的資料看來,玄奘所翻譯的大般若經,在內容上的確比羅什所翻譯的完全。
[16] 牙軍著。西藏大藏經,九三冊。
[17] 念智稱著。西藏大藏經,八八冊
[18] 關於僧寶的般若經文,將在以後討論「別說僧寶」的章節中引用。
[19] 以上的譯文,資料取自:西藏大藏經,一五五冊,一七頁,一葉,三行起;一九頁,二葉,五行止。
[20] 法尊譯,月稱入中論,二卷,一六頁。
[21] 法尊譯,宗喀巴菩薩戒品釋,卷三。大藏經,六八冊,八七二頁。
[22] 現觀莊嚴論略釋一卷,四頁。「一切相智道,非餘所能領,於十法行性,經義住正念,具慧者能見。」
[23] 呂澂:印度佛學思想概論,一一八、一三○、二○三頁。
[24] 太虛:現觀莊嚴論略釋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