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研究
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與師資傳承的研究
林崇安
04/07/2011 07:31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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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過程,以往已有許多學者研究過[1], 由於北傳與南傳各種資料上的差異,所得出的結論並不相同。此中牽連到佛滅年代的問題,結集內容的問題,各部思想的問題,以及師資傳承的問題。本文對北傳與 南傳的資料,視為同等重要,並不排斥一方,在顧及上列問題下,引用較合理的說法,探討佛滅後二律系、四聖部及十八部的形成過程,並敘及北傳與南傳差異的原 因。在師資傳承上,注重釋尊各代弟子下傳時,由於地區、見解上的不同,如何演變而成不同的部派。

提要

 

本 文探討印度部派佛教發展過程中,二律系、四聖部及十八部的形成,並配合各部的師資傳承來研究。佛滅當年的王舍城結集,由阿難先結集經藏,而後優波離結集律 藏。佛滅百年的毗舍離結集,由於是因戒律而引起,因此先結集律藏,而後結集經藏,此次結集後,形成會內的上座律系與會外的大眾律系。此中,上座律系並將戒 條次第調動而與大眾律系有所不同。佛滅一三七年起,佛教內部對「五事」、「實有」、「補特伽羅我」等問題的看法,起了法諍,經過六十三年,形成了四聖部 (聖上座部、聖說有部、聖犢子部及聖大眾部),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首先結集論藏,集出《舍利弗阿毘曇》置於經藏與律藏之後,其後各部亦參照此論而有論 藏。佛滅二三五年的華氏城結集,先結集律藏而後結集經藏與論藏,此次為聖上座部的內部結集。在阿育王時期,印度內外共分裂成十八個主要的部派,此中有七個 是阿育王派遣四聖部的高僧至邊地弘法後所形成。至於二律系與四聖部的關係:在法諍前期,會外大眾律系的廣大僧眾,分裂成聖大眾部、聖犢子部與聖說有部。法 諍後期,大天與末闡提之諍,最為劇烈,贊成前者為年少大眾,贊成後者為少數的年長上座,因而後人又稱前者為「大眾部」,後者為「上座部」,結果將此二部與 二律系混淆,產生部派分類上的困擾。其實大天(屬聖大眾部)與末闡提(屬聖說有部),同屬會外大眾律系。由戒條的次第,可看出聖大眾部、聖說有部二者與聖 上座部出入不小。而聖犢子部的律藏,即是聖大眾部的律藏。在師資傳承方面,部派佛教中,有大迦葉及阿難系、優波離系、阿那律系、舍利弗及羅怙羅系、迦旃延 系等,此中,大迦葉及阿難系的商那和修、末闡提,北傳將此二位傳說成阿難的親傳弟子,結果與南傳在佛滅年代推算上,差了百年左右,其實此二位是釋尊第五代 左右的弟子。至於四聖部與十八部的關係如下:

 

()、聖上座部——化地部(分別說部)、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共四部)

 

()、聖大眾部——根本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制多山部。(共六部)

 

()、聖犢子部——犢子部、法上部、賢冑部、六城部、正量部。(共五部)

 

()、聖說有部——根本說一切有部、飲光部、說轉部。(共三部)

 

此中,化地部、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制多山部、正量部及罽賓犍陀羅的根本說一切有部等七部,皆是阿育王派高僧往邊地弘法所形成。

 

一、前言

 

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過程,以往已有許多學者研究過[1], 由於北傳與南傳各種資料上的差異,所得出的結論並不相同。此中牽連到佛滅年代的問題,結集內容的問題,各部思想的問題,以及師資傳承的問題。本文對北傳與 南傳的資料,視為同等重要,並不排斥一方,在顧及上列問題下,引用較合理的說法,探討佛滅後二律系、四聖部及十八部的形成過程,並敘及北傳與南傳差異的原 因。在師資傳承上,注重釋尊各代弟子下傳時,由於地區、見解上的不同,如何演變而成不同的部派。

 

二、釋尊的教化

 

釋尊教化時期,印度恒河及閻牟那河區域著名的首府有鴦伽國的瞻波城,摩揭陀國的王舍城,跋耆國的毗舍離城,末羅國的拘尸那城,迦尸國的波羅奈城,憍薩羅國的舍衛城,拔沙國的憍賞彌城,蘇羅西那國的末突羅城,阿般提國的鄔闍衍那城等[2]。 釋尊東到瞻波城,南到波羅奈城、王舍城,西到憍賞彌城,北到迦毗羅城傳法外,由印度各地遠方來聽法的弟子甚多。釋尊有教無類,其十大弟子中,舍利弗、目犍 連、大迦葉及富蘭那四位為婆羅門出身﹔阿那律、迦旃延,羅怙羅及阿難四位為剎帝利出身﹔須菩提為毗舍出身﹔優波離為首陀羅出身。在家弟子中,有憍薩羅國王 波斯匿、摩揭陀國王頻毗娑羅及阿闍世等。釋尊最後在拘尸那城度化須跋陀羅,使證得阿羅漢。《大般涅槃經卷下》云:

 

「須跋陀羅!我年二十有九出家學道,三十有六於菩提樹下思八聖道,究竟源底,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一切種智,即往波羅奈國鹿野苑中仙人住處,為阿若憍陳如、(阿說示、婆師波、十力迦葉、摩訶男拘利)等五人,轉四諦法輪。[3]

 

此經接著是釋尊對阿難的開示:

 

「我昔為諸比丘,制戒波羅提木叉,及餘所說種種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師,如我在世,無有異也。[4]

 

在《佛說長阿含經卷四》云:

 

「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即是汝護,是汝所持。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5]

 

此中釋尊已指出從初轉法輪起,所開示的經(有關四聖諦、八聖道)及戒是以後弟子們所須奉行者。在戒律方面,《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明雜誦跋渠法之一》云:

 

「世尊成道五年,比丘僧悉清淨,自是已後,漸漸為非,世尊隨事為制戒。[6]

 

這表示戒是隨時隨地依狀況而制訂的,因此《五分律卷二十二》云:

 

「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7]

 

另外,在《舍利弗問經》亦記載著:

 

「舍利弗白佛言:云何世尊為諸比丘所說戒律,或開或閉?……後世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云何奉持?佛言:如我言者,是名隨時,在此時中應行此語,在彼時中應行彼語,以利行故,皆應奉持。[8]

 

由於僧眾的日常生活,離不開戒的規範,但因為小小戒的內容並未明訂,釋尊各大弟子間對小小戒的看法不盡相同,因而種下了部派分立的遠因。另一方面,釋尊因材施教,弟子們對「法」的領會亦有不同,因而下傳數代後,解說上就有差距,由於法諍,更促成了部派分立。

 

至於佛滅年代,有「眾聖點記」的算法,係依據《歷代三寶記卷十一》:

 

「外國沙門僧伽跋陀羅(齊言僧賢),師資相傳云:佛涅槃後,優波離既結集律藏訖,即於其年七月十五日,受自恣竟,以香華供養律藏,便下一點,置律藏前,年年如是。……(僧伽跋陀羅)以永明七年庚午歲七月半,受自恣竟,如前師法,以香華供養律藏訖,即下一點,當其年,計得九百七十五點,點是一年。[9]

 

依此推算出來的佛滅年代是西元前四八三年至西元前四八六年之間。

 

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經歷阿闍世王朝(佛滅當年王舍城結集)、蘇修那伽王朝(佛滅百年毗舍離結集)、難陀王朝(佛滅百三十七年法諍)、孔雀王朝(佛滅二百年犢子結集及佛滅二三五年華氏城結集),最後形成十八部及其支部。以下順著佛滅年代來探討。

 

三、王舍城結集

 

阿闍世王朝時期,釋尊在拘尸那城入滅當年,大迦葉為使佛陀的法戒長傳,於是與阿難、優波離、羅怙羅、阿那律等五百人,在王舍城共同結集出聲聞乘的法戒。《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五百比丘集法藏》云:

 

「時尊者大迦葉問眾坐言:今欲先集何藏?眾人咸言:先集法藏。復問言:誰應集者?比丘言:長老阿難。……次問:誰復應集比尼藏者?有言長老優波離。[10]

 

以上顯示出在第一結集(王舍城結集)時是先結集經藏而後結集律藏,並未有論藏的結集。《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繼續記載著:

 

「如 是集比尼藏竟。喚外千比丘入,語言諸長老,如是集法藏,如是集比尼藏。有比丘言:諸長老,世尊先語阿難,欲為諸比丘捨細微戒,為捨何等?有比丘言:世尊若 捨細微戒者,正當捨威儀。有言:不正捨威儀,亦當捨眾學。有言:亦捨四波羅提提舍尼。有言:亦應捨九十二波夜提。有言應捨三十尼薩耆波夜提。有言:亦應捨 二不定法。時六群比丘言:諸長老,若世尊在者,一切盡捨。大迦葉威德嚴峻,猶如世尊,作是言:咄咄!莫作是聲!即時一切咸皆默然。大迦葉言:諸長老,若已 制復開者,當致外人言:瞿曇在世,儀法熾盛,今日泥洹,法用頹毀。諸長老,未制者莫制,已制者我等當隨順學![11]

 

這段記載,生動地描述當時眾比丘對細微戒(小小戒)的標準有很大的出入。《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記載著長老富蘭那在南方聽到佛陀入滅,即率眾趕來王舍城見大迦葉:

 

「富蘭那語迦葉言:我親從佛聞,內宿、內熟、自熟、自持食從人受、自取果食、就池水受、無淨人淨果除核食之。迦葉答言:大德,此七條者,佛在毗舍離,時世飢饉,乞食難得,故權聽之。後即於彼,還更制四。至舍衛城,復還制三。……富蘭那言:我忍餘事,於此七條不能行之。迦葉復於僧中唱言:若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違![12]

 

依此看來,雖然王舍城結集出來的律藏,有部份的異議,但是最後仍由於大迦葉的堅持而確定下來,因而會內會外僧眾的律應是一致的,此律可稱為是「原始律」。結集後所成的律,較接近後代所傳的那一種律?依《高僧法顯傳》的記載:

 

「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於此摩訶衍僧伽藍得一部律,是摩訶僧祇眾律,佛在世時,最初大眾所行也。[13]

 

由 此可知後代所傳的摩訶僧祇律較接近於原始律。王舍城結集後,釋尊第一代弟子們往印度各處弘法,有大迦葉及阿難的系統,有優波離的系統,有舍利弗及羅怙羅的 系統,有阿那律的系統,有迦旃延的系統。佛滅後不久,毗舍離城及新興的華氏城、西方的阿般提國鄔闍衍那城、蘇羅西那國的末突羅城等地,皆盛行佛教。此中, 阿般提國的佛教,主要是由迦旃延傳入。

 

四、毗舍離結集與二律系的形成

 

佛滅百年時,毗舍離城內的跋耆比丘與西方末突羅來的持律者耶舍對有關戒律的「十事」起諍。《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第五分之十:七百集法》記載著:

 

「佛泥洹後百歲,毗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鹽薑合共宿淨,二兩指抄食食淨,三復坐食淨,四越聚落食淨,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六飲闍樓伽酒淨,七作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九求聽淨,十受畜金銀錢淨。[14]

 

跋耆比丘認為此十事屬小小戒,可以開許,而耶舍則認為不可,因此召集阿難系及阿那律系的上座弟子,共同至毗舍離舉行結集。《善見律毗婆沙卷一》記載著結集的上座為:

 

「薩婆迦眉、蘇寐、離婆多、屈闍須毗多,耶須(即耶舍)、娑那參復多,此是大德阿難弟子。修摩婆、婆伽眉,此二人是阿留駝(即阿那律)弟子[15]

 

值 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結集中,尚有優波離系的弟子參與,此時優波離的弟子大象拘(陀娑婆羅)已卒,大象拘的弟子有蘇那拘及樹提陀娑。此中,蘇那拘認為十事為非 法,參加了會內結集,但由於年紀不大,故結集時並不突出,在北傳中,只以阿難系的年長上座為主,在南傳中,則有意強調蘇那拘的律師地位。大象拘的另一弟子 樹提陀娑則站在跋耆比丘這一邊,贊成十事,並不參與會內上座結集,故屬會外大眾律的系統。由於會內有七百比丘結集,因此又稱七百結集,結集後所成的新律, 稱為上座律。摩訶僧祇律,本屬會外大眾律的系統,後代弟子為了提高自系的地位,因此在《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七百集法藏》中,將七百結集的結集者記載成是 陀娑婆羅:

 

「爾時尊者耶輸陀僧上座問言:誰應結集律藏?諸比丘言:尊者陀娑婆羅應結集。[16]

 

其實此時陀娑婆羅已卒,僧祇律中將之抬出,不外想抬高此律的地位而已。至於上座律為何是新律?由《舍利弗問經》中可看出:

 

「時有一長老比丘,好於名聞,亟立諍論,抄治我律,開張增廣,……外 採綜所遺,誑諸始學,別為群黨,互言是非。時有比丘,求王判決。王集二部,行黑白籌,宣令眾曰:若樂舊律,可取黑籌﹔若樂新律,可取白籌。時取黑者,乃有 萬數。時取白者,只有百數。王以皆為佛說,好樂不同,不得共處。學舊者多,從以為名,為摩訶僧祇也。學新者少,而是上座,從上座為名,為他俾羅也。[17]

 

此 中所提及之王,當指第二結集(毗舍離結集)時的蘇修那伽王,引起諍論的長老比丘,當指耶舍。經由此次戒律之諍,形成了二個律系,新律為上座律系,舊律為大 眾律系。由此可知,大眾律與第一結集時期的原始律應大致相同,而相同之處不在於小小戒的開遮,而是在於戒條次序未更動。反之,在上座律方面,由於重新結 集,雖然仍維持不開許小小戒,但對戒條(如波逸提)的次第作了調整,因而形成新律。

 

在 毗舍離結集中,會內會外大都是釋尊第二代及第三代弟子。參加會內結集的,依上述有阿難系、阿那律系及優波離系的部份弟子。會外大眾,有舍利弗、羅怙羅這一 系的弟子(許多跋耆比丘屬此)以及許多在西方未參加會內結集的阿難系及迦旃延系弟子,此外,尚有東方優波離系的眾多弟子。就人數言,會外大眾遠超過會內, 所散佈的地區亦較廣擴。此因為凡是奉行原始律,而未將戒條次第調動的,皆可歸入大眾律系中。

 

另一方面,由於此次結集是由於戒律而起,因此七百比丘乃先結集律藏,而後順便結集經藏。受此影響,後來上座律系的傳說中(如化地部、法藏部、銅鍱部),都把第一次結集的內容,也說成是由優波離先結集律藏,而後阿難結集經藏。

在第二次結集時,會外大眾有信奉大乘者,依《三論玄義卷下》的說法:

「復有信大乘者,有三因緣:一者,爾時猶有親聞佛說大乘法者,是故可信。二者,自思量道理應有大乘,是故可信。三者,信其師故,是故可信。[18]

 

故在釋尊第一代弟子尚在時,對大乘是否佛法,並不起諍,一旦凋零了,便是法諍的開始;另一方面,由於法師解說之不同,對小乘的教理本身,也起義理之諍,因此,佛滅滿百年後,便進入法諍時期了。

 

五、法諍

 

佛滅滿百年以後,釋尊前二代弟子已凋零,漸以第四代弟子為弘法的主流。此時在不同地區的弟子們,對釋尊的教法,起不同的解釋,並提出不同的看法。《異部解說》中記載著:

 

「佛 滅一百三十七年,難陀王及大蓮華王在位時,於華氏城有聖者大飲光、大盧摩、大都耶伽、鬱多羅及離婆多等人,有跋陀羅者宣說五事使僧眾起分裂,謂有龍上座及 堅意二位多聞者隨宣五事(為他所惱、無知、猶豫、遍觀察、自救護是道),因而分成上座部及大眾部,如是六十三年間處於混亂。[19]

 

再配合《宗義差別排列輪論》的記載:

 

「佛滅百年後不久……龍上座、東方眾及多聞眾宣揚五事: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及道因聲故起,佛教乃分裂成大眾部及上座部,其後大眾部再分出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20]

 

上 面記載顯示與大乘思想有關的五事,為促成佛教內部份裂的一個因素,由佛滅一百三十七年至二百年的六十三年間,參與法諍的有大飲光、大盧摩、大都耶伽、鬱多 羅、跋陀羅、龍上座(不是那先比丘)、堅意等眾比丘,而所諍論的題目,除了五事外,還有「一說」與「分別說」、「補特伽羅我」、「三世實有」等教理的看 法。只是最先起諍的是五事,故記載上較受渲染,此時所分裂的部派,不只是大眾部與上座部之正式分裂,而且是大眾部內部的分裂,此因為在第二結集後,已形成 上座律系與大眾律系,而大眾律系的僧眾至為龐雜,此內又有多種傳承系統因而在見解上就有大的出入,先有五事之諍,而後其他的法理之諍,在長達六十三年內, 大眾律系內部起諍,且又與上座律系起諍。在法諍中,大眾律系的釋尊弟子系中,有大迦葉及阿難系的弟子,有優波離系的弟子,有迦旃延系的弟子,有舍利弗及羅 怙羅系的弟子,由於地域、法義及法師的不同,而起大的諍論。

 

六、犢子結集及四聖部

 

在長期法諍後,各部為了鞏固自己的思想,便須進行論藏的編集,將經典善巧地解說以符合自己這一部派的看法,《異部解說》記載著:

 

「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乃結集正教。[21]

 

另外,《大智度論卷二》云:

 

「有人言:佛在時,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毗曇,後犢子道人等讀誦乃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毗曇。[22]

 

《三論玄義卷下》云:

 

「可住子弟子部,即是舊犢子部也,……舍利弗是羅怙羅和上,羅怙羅是可住子和上,此部復是可住子之弟子。[23]

 

由 此可知,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首先進行正教之結集,由於早期已有經藏與律藏的結集,因此犢子上座所結集的,便是《舍利弗阿毗曇》,而其傳承是由舍利弗下 傳。由於此次結集的人甚多,因此南傳稱之為「大結集」。受到這結集的影響,其他各部也仿照《舍利弗阿毗曇》的內容,編集論藏。

 

經過這六十三年的法諍,形成了四聖部:聖上座部、聖大眾部、聖犢子部(後期改成聖正量部)及聖說有部。以往學者認為聖犢子部及聖說有部屬上座律系,其實此二部屬大眾律系,其理由如下:

 

1. 聖說有部的戒條次第與摩訶僧祇律大致相同,而聖上座部系統的戒條次第(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則由於第二結集時,上座們將之調動,因而與未參加集者有所不同。

 

2. 聖 大眾部及聖說有部皆同樣認為第一結集先結集經藏,後結集律藏:摩訶僧祇律、根本說有律及阿育王傳、付法藏因緣傳等有部系統的傳記,皆先經後律,只有經多位 譯者編譯的十誦律例外。而聖上座部的化地五分律、法藏四分律、善見律,皆認為是先律後經。其理由即因第二結集由律而起,故先結集律藏而後經藏,乃將第一結 集亦認為是先律後經。

 

3. 又以描述佛陀前世的「本生談」為例,聖上座部之五分律、四分律中皆只有數則,而僧祇律有五十餘則,說有律則更多[24]。此亦可看出,在第二結集中,將律藏中的本生談減除,因為在經藏中已有,不須重複。十誦律之本生談只有十一則[25],可能是經過譯者(弗若多羅、鳩摩羅什等)刪減,因為十誦律中提及「如是廣說五百(則)本生」。

 

4.《出三藏記集第三》中記載著: 「阿育王集五部僧共行籌,爾時眾取婆麤富羅部(即犢子部)籌多,遂改此一部為摩訶僧祇[26]此表示著:犢子部的律,其實就是摩訶僧祇律。法顯的傳記中明顯記載著:「(至中印)始得摩訶僧祇眾律,佛在世時,最初大眾所行也。」這表示著原始律大致同於摩訶僧祇律。

 

由上可知,聖說有部及聖犢子部,皆屬大眾律系,二律系與四聖部的關係如下:
上座律系——聖上座部


      ┌──聖大眾部
大眾律系──┼──聖犢子部
      └──聖說有部

 

上 列之變化情形,更可由釋尊後代弟子的傳承來了解:前已述及毗舍離結集時,會內僧眾,為部份阿難系、阿那律系及優波離系的弟子,這些僧眾下傳,即成為上座律 系,其部派稱聖上座部,在法諍時期主張「分別說」,故又被稱為分別說部。會外大眾,僧團龐大,地域亦廣,仍皆奉行著原始律,此又稱為大眾律(因為奉行者 多)。法諍時,會外主要有三系,一為東方優波離系的樹提陀娑下傳的弟子,形成聖大眾部,主張「一說」,贊成「五事」。一為舍利弗、羅怙羅系的犢子比丘眾, 形成聖犢子部,主張有「不可言說我」(補特伽羅我)。一為西方末加入會內結集的阿難系弟子,形成聖說有部,主張「三世實有」。由於會外僧眾多,地域廣,語 言不同,思想不同,會外三聖部自然就形成了。聖犢子部首先結集論藏,附於經藏與律藏之後,而成三藏。受其影響,聖上座部等亦將論藏編出。在法諍六十三年 間,聖大眾部內部首先分裂成五部,此五部為根本大眾部(又稱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及說假部。其他三聖部,此時尚未分裂。

 

此中說假部,是由迦旃延系的弟子至摩揭陀國弘法後所形成的一部,歸屬聖大眾部[27] ,此為上述三大系統外的另一系,亦奉行大眾律。

 

七、華氏城結集與十八部

 

佛滅二一八年,孔雀王朝的阿育王灌頂登位,二二三年阿育王寺落成,王子摩哂陀出家,以目犍連子帝須為和尚,大天為阿闍梨,授十戒,大德末闡提為阿闍梨,授具足戒(見《善見律毗婆沙卷二》[28], 此後佛法大興,各部精英薈集華氏城,目犍連子帝須、大天及末闡提分別屬聖上座部、聖大眾部及聖說有部之高僧,勒棄多為聖犢子部的高僧,由於見解不同而起教 法之諍,此中以大天與末闡提之諍,最為激烈,諍論的內容便是「五事」與「三世實有」,結果贊成大天的是年少而多數的僧眾,贊成末闡提的是年老而少數的僧 眾,因而又稱前者為「大眾部」,後者為「上座部」。又由於聖犢子部、聖上座部及聖說有部皆反對五事,結果後代的學者只從思想上,把此三部視為是上座部系, 並且誤以為此三部是同屬上座律系。這些混淆,主要是把末闡提與大天之諍,與以前上座部與大眾部之諍未分清的緣故。此次教理之諍,也不只是末闡提與大天,參 與論諍的還有聖犢子部的勒棄多等。後來阿育王接受目犍連子帝須的建議,將不同部派的高僧,各往邊地弘法,《善見律毗婆沙卷二》記載著:

 

「即遣大德末闡提,汝至罽賓、犍陀羅國中;摩訶提婆(大天)至摩醯婆末陀羅國;勒棄多,至婆那婆私國。[29]

 

末闡提至北印弘法後,形成根本說一切有部,其聲勢甚至取代末突羅的有部地位,大天至南印弘法後,形成制多山部,其聲勢亦超過東印原先的大眾部,同樣,勒棄多至西北印弘法後,形成正量部,其地位亦凌駕中印犢子部的地位。至於正量部的部名來源,《三論玄義卷下》云:

 

「正量弟子部:有大正量羅漢,其是弟子,故名正量弟子部。[30]

 

在藏傳的《異部解說》中記載著:

 

「正量部,或稱阿般提伽部(Avantakapa)」[31]

 

弘法者勒棄多之字義,即是不可棄、守護,此與阿般提伽是同義字。因此,阿般提伽部也是依人名不可棄(勒棄多)而來,後代有誤為是依地名阿般提而來。

 

再來看聖上座部往邊地弘法的情形。在阿育王時期,聖上座部才開始內部起諍。其中阿難系的摩訶勒棄多(在《三論玄義卷下》中,稱其為正地),取四韋陀好語,來莊嚴佛經,執義不同[32],反對「三世實有」,另有其他觀點不同於末示摩,此部亦往邊地弘法,《善見律毗婆沙卷二》云:

 

「摩訶勒棄多,至臾那世界國。[33]

 

摩訶勒棄多率領僧眾至臾那世界(希腊地區)弘法後,形成化地部。《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第十五》稱此部為「大不可棄部」[34] 。大不可棄,即是弘法者摩訶勒棄多的字義,故此處是以人名當成部名。

 

佛 滅二三五年,目犍連子帝須進一步舉行華氏城結集,以聖上座部中優波離系與部份阿難系的僧眾為主體,結集了律藏、經藏及論藏,此中將律藏的戒條次第又略加調 整,論藏則參考犢子部的《舍利弗阿毗曇》略加改變,以符合己派的看法。參加此結集的,有曇無德、末示摩、摩哂陀等千位比丘,結集後即派往印度四週的國家弘 法,《善見律毗婆沙卷二》記載著:「曇無德,至阿波蘭多迦國。摩訶曇無德,至摩訶勒咤國。……末示摩,至雪山邊國。須那迦鬱多羅,至金地國。摩哂陀、鬱帝夜、參婆樓、拔陀,至師子國,各豎立佛法。[35]」。

 

此中,曇無德所率僧眾,在阿波蘭多迦國,形成法藏部(法護部)。《十八部論》云:

 

「彌沙塞部(即化地部)中,復生異部,因師主目乾連(原文誤刻成因執連),名曇無德。[36]

 

《異部宗輪論》云:

 

「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自稱我襲採菽氏師(即目犍連)。[37]

 

故法藏部(曇無德部、法護部)是依弘法者曇無德而取名,而曇無德是目犍連子帝須的弟子。[38]

 

同樣,末示摩率眾至雪山後,形成雪山部。摩哂陀率眾至師子國(錫蘭、斯里蘭卡)後,形成銅鍱部。以上各部,皆自稱自己為「根本上座部」。一般以雪山部為根本上座部。

 

由上可知,阿育王的邊地弘法,是各部一視同仁,此中形成重要的七部如下:
聖說有部——根本說一切有部
聖大眾部——制多山部
聖犢子部——正量部
聖上座部——化地部、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

 

此中化地部經過毗舍離結集,法藏、雪山及銅鍱部,則另外再經過華氏城結集後才形成。

 

至於在印度中原(指原先已有佛法的地區)的佛教,在阿育王時期亦有分裂,聖說有部在中原分裂出飲光弟子部(簡稱飲光部),此為法諍時期大飲光的弟子系。後來又有說轉部的分立。《異部宗輪論》云:

 

「至三百年末,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飲光部,亦名善歲部。至第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復生一部,名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自稱我以慶喜為師。[39]

 

由此可知,說轉部是承襲慶喜(阿難)的系統,重視經藏,此部後來才轉稱為「經量部」。其次,聖犢子部在中原亦有分裂。《三論玄義卷下》云:

 

「次三百年中,從可住子部(犢子部)復出四部,以嫌舍利弗毗曇不足,更各各造論,取經中義足之,所執異故,故成四部:一法尚部,即舊曇無德部也。二賢乘部。三正量弟子部。……四名密林部。[40]

 

由此可知,除了正量部是邊地弘法所成(見前),此外之法上部(法尚部)、賢胄部(賢乘部)及密林山部(密林部、六城部)皆是因為補充《舍利弗阿毗曇》時,觀點不同而分立。

 

由以上分析,今可總結此時期的四聖部及十八部如下:
聖上座部——化地部(分別說部)、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
聖大眾部——根本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說、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制多山部。

聖犢子部——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六城部、正量部。聖說有部——根本說一切有部、飲光部、說轉部。[41]

 

以上聖說有部有三部,聖上座部有四部,聖犢子部有五部,聖大眾部有六部。後代更有許多支部產生,此處不再詳述。

 

聖 犢子部在法諍後結集出《舍利弗阿毗曇》(今已佚失),其後聖上座部亦採用此論,但將論義修改成符合己派的看法,仍稱為《舍利弗阿毗曇論》(接近今日所 傳),置於律藏與經藏之後,至華氏城結集時,目犍連子帝須將此論調整為六論,並加上《論事》,即為今日南傳的七論(法聚、人施設、分別、界說、雙對、發趣 及論事)。聖大眾部的論藏,則是採用迦旃延下傳的九分毗曇,主要由說假部來弘揚。聖說有部早期並不重視論藏,到了目犍連子帝須編了《論事》後,才有提婆設 摩(天護)著作《識身足論》來駁斥;佛滅五百年時,迦旃延尼子著作《發智論》,確立了說有的思想,至迦膩色迦王時期,有部學者們編成《大毗婆沙論》,成為 聖說有部最主要的論藏,而聖說有部是將論藏置於經藏與律藏之後。

 

八、十八部的師資傳承

 

二律系、四聖部及十八部的變化過程中,前已述及與釋尊弟子們的傳承系統有關聯,今更進一步將十八部相關的師資傳承分別列出。此中數字(1)(2)(3)等,各代表釋尊第一、二、三代等弟子。「缺名」,表示其名字不詳。

 

甲、聖上座部的傳承

 

()、化地部(大不可棄部)

 

(1)大迦葉、阿難—(2)薩婆伽眉、蘇寐、離婆多、屈闍須毗多、耶須(耶舍)、娑那參復多—(3)缺名—(4)缺名—(5)摩訶勒棄多。

 

此中第二代弟子耶須(耶舍)為發起毗舍離結集的主要人物,他聯合了阿那律的弟子修摩婆及娑伽眉,以及優波離系的第三代釋尊弟子蘇那拘,舉行第二結集。釋尊第五代弟子摩訶勒棄多(大不可棄)未參加華氏城結集。

 

()、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

 

(1)優波離—(2)大象拘(陀娑婆羅)—(3)蘇那拘—(4)悉伽符及栴陀跋闍—(5)目犍連子帝須—(6)曇無德、摩哂陀。

 

(1)大迦葉阿難—(2)薩婆伽眉等六人—(3)(4)(5)缺名—(6)末示摩。

 

此中(2)薩婆伽眉等六人及(3)蘇那拘參加毗舍離結集。(5)帝須及(6)參加華氏城結集。此處第六代的曇無德、末示摩及摩哂陀各往邊地弘法,分別形成法藏部、雪山部及銅鍱部。雪山部到了巽迦王朝,遭到滅法,後來印度南部大眾部再傳入而興起,只是思想與最初不同了,因此後代所傳的雪山部的教義與戒律,變得較為混雜。

 

乙、聖說有部

 

()、根本說一切有部

 

                  ┌-(5)末闡提
  (1)大迦葉、阿難—(2)(3)(4)缺名
                └-(5)商那和修——(6)優波崛多

此部未參加毗舍離結集,故其律(說有律、十誦律)與大眾律甚接近(戒經條文次第等),此中(5)商那和修末闡提往邊地弘法,(5)商 那和修則在末突羅弘法,第六代優波崛多為阿育王後期的重要人物,目犍連子帝須卒後,雞胤部的耶舍建議阿育王迎請優波崛多至華氏城,並巡行聖地,其年代約佛 滅後二四八年頃(帝須卒於佛滅二四四年)。在北傳中,誤將末闡提及商那和修(還有上座部的摩哂陀)當成是阿難的親傳弟子,結果將年代弄亂,相差了約一百 年。優波崛多這一系,後來亦傳至罽賓,因而此系與末闡提系在後代混而為一,同稱根本說一切有部。(5)商那和修與化地部的(2)娑那參復多不是同一人。

 

()、飲光部與說轉部

 

                 ┌(4)大飲光—(5)飲光弟子(飲光部)
  (1)大迦葉、阿難—(2)(3)缺名
               └(4)缺名—(5)(6)缺名(說轉部)

此中(4)大飲光曾參與法諍。飲光部未曾參與毗舍離結集,故飲光律亦接近大眾律。說轉部上承阿難(慶喜),此部至後代才轉成經量部(說經部)。

 

丙、聖大眾部

 

()、雞胤部

 

(1)優波離—(2)陀娑婆羅(大象拘)—(3)樹提陀娑—(4)鬱多羅—(5)耶舍

 

此處之鬱多羅為東印的重要人物,曾參與法諍,其伽藍為「雞園」[42],形成雞胤部,其弟子為阿育王時期的耶舍(不是毗舍離結集時的耶舍),為一開明的人物。

 

()、根本大眾部、說出世部、多聞部、說假部、制多山部

 

                    ┌(5)根護(一說部)
  (1)優波離(2)陀娑婆羅(3)樹提(4)耆多 ┼(5)缺名(說出世部)
              (堅意)├(5)缺名(多聞部)陀娑
                  └(5)大天(制多山部)

(1)迦旃延—(2)缺名—(3)缺名—(4)缺名—(5)缺名(說假部)

 

此中(5)根護下傳的,稱根本大眾部,即一說部,為摩訶僧祇律的主要傳承。(5)大天往邊地弘法,成制多山部。迦旃延的系統在第四代曾參與法諍。耆多又名堅意是法諍的重要人物。

 

丁、聖犢子部

 

()、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密林山部、正量部

 

                        ┌(5)可住子弟子(犢子部)
                      ├(5)法上(法上部)
  (1)舍利弗、羅怙羅(2)缺名(3)缺名(4)犢子上座 ┼(5)賢者(賢胄部)
                      ├(5)缺名(密林山部)
                      └(5)勒棄多 (正量部)

 

此中(2)(3)未參加毗舍離結集,屬會外的跋耆比丘眾。此中犢子上座舉行論藏大結集,集出《舍利弗阿毗曇》。勒棄多往邊地弘法,形成正量部。此處釋尊第五代皆未參加華氏城結集。密林山部又稱六城部。

 

九、各部的律藏與戒條次第

 

部派佛教的律藏內容,分成廣律、戒經及律論三部份。現存的廣律如下:

 

()聖大眾部與聖犢子部:有《摩訶僧祇律》。

 

()聖說有部:有《十誦律》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

 

()聖上座部:有化地部的《五分律》,銅鍱部的《銅鍱律》。

 

現存的戒經(波羅提木叉經,別解脫戒經)如下:

 

()聖大眾部與聖犢子部:有《摩訶僧祇大比丘戒本》及《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

 

()聖說有部:有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十誦戒本》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十誦比丘尼戒本》、《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戒經》。飲光部的《解脫戒經》。

 

()聖上座部:有化地部的《彌沙塞五分戒本》,《五分比丘尼戒本》。法藏部的《四分戒本》、《四分僧戒本》、《四分比丘尼戒本》。銅鍱部的《比丘波羅提木叉》、《比丘尼波羅提木叉》。

 

現存的律論如下:

 

()聖大眾部與聖犢子部:有《舍利弗問經》(為二部共通)、《佛阿毗曇經》、《律二十二明了論》(後二本屬聖犢子部的律論)。

 

()聖說有部:有《戒因緣經》、《薩婆多毗尼毗婆沙》、《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優波離問佛經》。

 

()聖上座部:有雪山部的《毗尼母經》、銅鍱部的《善見律毗婆沙》及巴利文律論。

 

以上各部的律藏中,提供了部派變化的一些基本資料。例如,戒經的八部(波羅夷法、僧伽婆尸沙法、不定法、尼薩耆波逸提法、波逸提法、波羅提提舍尼法、學法、滅諍法)中波逸提法的條文次第,以前學者已曾研究過[43], 但是係以《優波離問經》中的條文次第為主來研究,較不明顯。因為依上文所述,最接近原始律的,應是摩訶僧祇律。故整個波逸提條文的變化應有兩個系統,一個 是由近乎原始律的摩訶僧祇律,經毗舍離結集,變動次第成化地部的五分律,而後再由華氏城結集,將五分律變動成銅鍱部的銅鍱律及法藏部的四分律,這是第一個 系統,為聖上座部律藏變化的系統。另一個系統,是聖說有部律藏變化的系統,此是將原始律(近乎摩訶僧祇律)再加上一點點的變動而已。聖大眾部、聖犢子部及 聖說有部,皆不屬毗舍離結集的會內上座律系,皆未將條文次第特別變動。只是聖說有部在罽賓的長期發展下,曾將律藏的內容不斷充實而已。了解以上四聖部的變 化過程後,取摩訶僧祇律的波逸提的條文次第為主,其次比對五分律的次第,最後比對五分律變化成銅鍱律及四分律的次第,即可明顯看出聖上座部的律有顯著的變 化。同樣,以摩訶僧祇律的條文次第為主,來比對十誦律、根本說有律、優波離問經、解脫戒本的波逸提次第,即可看出聖說有部對條文次第只有略微的變化而已。 由此比對,即可證知聖說有部這一系統與聖大眾部都同屬毗舍離結集的會外大眾律系。

 

十、結語

 

以 上總述佛滅後,經由結集及法諍,印度佛教形成二律系、四聖部及十八部的整個過程,此中涉及釋尊歷代弟子的師資傳承系統以及戒律條文的變動。在後期,有許多 支部的產生,例如,南印聖大眾部隨著案達羅王朝的興起,北傳至雪山,取代被弗沙密多羅王所破壞的雪山部,在南印並有王山部、義成部、東山部、西山部、金剛 部(西王山部)等的分立。在錫蘭的聖上座部,則有無畏山住部,祗多林住部以及大寺住部的分立。聖說有部中的說轉部,後來發展成經量部,而根本說一切有部則 受到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的護持,歷經五百學者的編集,乃有《大毗婆沙論》的出現。

 

佛教的部派分立過程中,隨著時代的變遷,各部的盛衰並不相同,在長期傳說下,北傳與南傳的資料記載,就會差異,由於北傳把商那和修、末闡提傳說成是阿難的親傳弟子[44], 結果在佛滅年代推算上,北傳與南傳就相差一百多年,在阿育王的登位年代上,同樣也產生此一差值。只要將年代調整一下,並配合商那和修、末闡提是釋尊第五代 左右的弟子,則南傳及北傳的許多事件,都可得到合理的解釋。又如毗舍離結集後,會內上座人數少,在形成了上座律系後,團結力大,而會外大眾律系的僧眾甚 多,地區亦廣,因而自然較易分裂,加上此中各有不同的師資傳承,會外乃有三聖部(聖大眾部、聖犢子部及聖說有部)的形成,再與奉行上座律系的聖上座部起 諍,也就分裂成更多的部派了。而各部派間亦非全不相互往來,在論藏的編集及各部的律藏都記載自己這一部有參加毗舍離結集,不外表示各部曾參考別部的論藏來 修改補充自己的資料。因此,南傳及北傳的資料記載雖有出入,但都同樣的值得重視。

 

附:十八部派及後期部派的藏文及梵文名稱

 

CHINESE

TIBETAN

SANSKRIT

十八部派

sDe-pa-bcu-brgyad-po

Astada'sa Nidayah

A.聖上座部

▶▶'Phags-pa-gnsa-brtan-pa

▶▶Arya-sthavir-avadinah

1.化地部

Sa-ston-pa'i-sde

Mahl'sasakavadinah

(分別說部

rNam-par-phye-ste-smra-ba'i-sde

Vibhajyavadinah

2.法藏部

Chos-srung-sde

Haimavatavadinah

3.雪山部

Gangs-ri-bo'i-sde

Haimavatavadinah

(根本上座部

gNas-brtan-pa'i-sde-pa-rtsa-ba

Mūla-sthavir avadinah

4.銅鍱部

Gos-dmar-sde

Tamra'satly avadinah

B.聖大眾部

▶▶'Phags-pa-dge-'dun-phal-chen-pa

▶▶Arya-mahasamg hi-kavadinah

1.根本大眾部

dDe-'Dun-phal-chen-pa'i-sde

Mula-mahasamghi kavadinah

(一說部

Tha-snyad-gcig-pa'i-sde

Ekavyavaharik-avadinah

2.說出世部

'Jig-rten-'das-smra'i-sde

Lokottarvadinah

3.雞胤部

Bya-gag-ris-kyi-sde

Kukkutikavadinah

牛住部

Ba-lang-gnas-pa'i-sde

Gokulikavadinah

4.多聞部

Mang-tu-thos-pa'i-sde

Bahu'sruti-yavadinah

5.說假部

bTags-par-smra-ba'i-sde

Prajnaptivadinah

6.制多山部

mChod-rten-pa'i-sde

Caitikavadinah

C.聖犢子部

▶▶'Phags-pa-gnas-ma-bu

▶▶Arya-vatslp-utrlyavadinah

1.根本犢子部

gNas-ma-bu'i-sde-pa-rtsa-ba

Mula-vatslputrl yavadinah

 

2.法上部

Chos-mchog-pa'i-sde

Dharmottarly-avadinah

3.賢胄部

bZang-po-bu'i-sde

Bhadrayanly-avadinah

4.六城部

Grong-khyer-drug-pa'i-sde

Sannagari kavadinah

5.正量部

Kun-kyis-bkur-ba'i-sde

Sammatlyavadinah

(拘屢拘羅部

Kulukulle

Kaurukullaka-vadinah

(宣地部

Sa-sgrogs-ris-kyi-sde

Kaurukullaka-vadinah

(不可棄部

bSrung-ba-pa'i-sde

Avantakavadinah

D.聖說有部

▶▶'Phags-pa-thams-cad-yod-par-smra-ba

▶▶Arya-sarv astivadinah

1.根本說一切有部

gZhi-thams-cad-yod-par-smra-ba'i-sde

Mula-sarvastiva dinah

2.飲光部

'Od-srungs-pa'i-sde

Kasyaplyavadinah

3.說轉部

'Pho-bar-smra-ba'i-sde

Samkrantivadinah

E.其他後期部派

▶▶sDe-pa-gzhan-dag

▶▶Nikayantarlyah

大寺住部

gTsug-lag-khang-chen-la-gnas-pa'i-sde

Mahaviharavadinah

祇多林住部

rGral-byed-tshal-na-gnas-pa'i-sde

Jetavanlyav adinah

無畏山住部

'Jigs-med-ri-la-gnas-pa'i-sde

Abhayagirivadin ah

東山住部

Shar-gyi-ri-bo'i-sde

Purvasailavadinah

西山住部

Nub-kyi-ri-bo'i-sde

Aparasailavadinah

北山住部

Byang-gi-ri-bo'i-sde

Uttarasailavadinah

王山住部

rGyal-po-ri-bo'i-sde

Rajabiuikavadinah

義成部

Don-grub-pa'i-sde

Siddharthavadinah

經量部

mDo-sde-smra-ba'i-sde

Sautrantikavadinah


A STUDY OF THE DERIVATION OF THE SCHOOLS AND SECTS OF INDIAN NINAYANA BUDDHISM WITH THEIR MASTER-DISCIPLE DHARMA TRANSMISSIONS


Li Ch'ung-an

Summary

Since the synod held in Rajagrha for the collection and fixing of the words that was bequeathed by the Buddha and editing them into scriptures, arguments arose among the clerics that led to the seperation of the Sangha. From that time onward, different schools of Hinayana Buddhist were established. As time passed, a certain school would also serperated into different sects. This article shows that among the totally of eighteen Hinayana sects, seven of them were established during the regime of King Aśoka.

After King Aśoka, who united India and become converted to Buddhism, he dispatched missionaries to the neighbouring countries, in four directions, in order to spread the Buddha's teaching. When the monk-missionaries had arrived in the foreign lands, they probably were influenced by the new environment. Due to the foreign culture, new ideas of Buddhism were created. Therefore, the above-mentioned seven Hinayana sects were formed.

This article should also discusses the sources from were the eighteen Hinayana sects derived:

The Mahiśasaka` Sect, the Dharmaguptaka Sect, the Haimavata Sect and the Tamraśatiya Sect were derived from the Arya-Sthavira School.

The Mula-Mahasamghika Sect, the Lokottarvadin Sect, the Kukktika Sect, the Bahusrutiya Sect, the Prajñaptivadin Sect and the Caitika Sect were derived from the Mahasamghika School.

The Vatsiputriya Sect, the Dharmottariya Sect, the Bhadrayaniya Sect, the sannagarika Sect and the Sammatiya Sect were derived from the Arya-Vatsiputriya School.

The Mula-Sarvastivadin Sect, the Kasyapiya Sect and the Samkrantivadin Sect were derived from the Arya-Sarvastivadin School.

As to the Dharma transmission of the different sects, this article demonstrates that some of them were the religious descendants of Mahakasyapa and Ananda. While the others, however, were descendants of Upali, Aniruddha, Sariptutra and Rahula, and of Katyayana, etc.

 

[1] 例如,呂澂:《印度佛學思想概論》,天華出版,1982。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正聞出版社,1981。李世傑:《印度部派佛教哲學史》,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1979。許洋主譯:《印度的佛教》,法爾出版社,1988

[2] 李志夫譯:《印度通史》,國立編譯館出版,1981。此中述及佛教初期的社會背景及其後阿育王的歷史等。

[3] 大正1204上。

[4] 大正1204中。

[5] 大正126上。

[6] 大正22412中。

[7] 大正22153上。

[8] 大正24900上。

[9] 大正4995中。

[10] 大正22491中。凡是只有參加王舍城結集,其後未再參加毗舍離結集的部系,其論著上都是記載著先結集經藏,後結集律藏。

[11] 大正22492下。此段接著敘述摩訶僧祇律的傳承。

[12] 大正22191下。

[13] 大正51864中。

[14] 大正22192上。

[15] 大正24678上。

[16] 大正22493中。依南傳記載,佛滅百年時,陀娑婆羅(大象拘)已卒。

[17] 大正24900中。他俾羅,即上座之意義。

[18] 大正458下。

[19] 北京版西藏大藏經127253頁。

[20] 北京版西藏大藏經127249頁。此論大致同於漢傳之《異部宗輪論》,但亦有不同之處。如,前者只有一位大天,後者則有二位大天。

[21] 北京版西藏大藏經127253頁。

[22] 大正2570上。

[23] 大正459下。

[24] 釋依淳:《本生經的起源及其開展》第四章,佛光出版社,1987

[25] 見(註24

[26] 大正5519下。

[27] 《三論玄義卷下》大正459上。 此中記載著:「至二百年,大迦旃延從阿耨達池出,更分別前多聞部中義,時人有信其所說者」,此段可合理的解說為:大迦旃延系的弟子,在佛滅二百年左右,由 邊遠的阿般提國來至中原摩揭陀國弘法(此期為法諍時期),多聞部中有相信其所說的教理,因而形成了說假部(多聞分別部)。

[28] 大正24682上。

[29] 大正24684下。

[30] 大正459下。

[31] 北京版西藏大藏經127253頁。

[32] 大正459下。

[33] 大正24685上。

[34] 大正14501中。又《十八部論》大正4917下,也有相同記載:「從大不可棄,出一部,名法護」,此句與《異部宗輪論》比較,表示「從化地部份出一部,名法藏部」。

[35] 大正24684上。原上座部的阿難系弟子往雪山者甚多。

[36] 大正4918中。

[37] 大正4915中。

[38] 《三論玄義卷下》大正459下,也記載著:「法護部,其本是目連弟子」,這些記載配合南傳,顯示出曇無德(法護、法藏)是目犍連子帝須的弟子。

[39] 大正4915中。《十八部論》記載著:「因大師鬱多羅,名僧伽蘭多」,此鬱多羅為阿難系的弟子,不是法諍初期大眾部中雞胤部的鬱多羅。

[40] 大正499下。

[41] 上列十八部中,雞胤部(Kukkutika)又稱牛住部(Gokulika)屬聖大眾部。正量部有時稱為拘屢拘羅部(KurukulleKāurukullakah),與雞胤部無關。正量部有時又被稱為宣地部(藏文為Sa-agrogs-ris),此部與聖上座部的化地部(藏文為Sa-ston)不同部。密林山部即六城部。正量部有時又被稱為不可棄部(Avantakapa),化地部又稱大不可棄部,此二部也不同。說轉部到後期才演變成經量部。聖說有部的說轉部,有時亦稱紅衣部,聖上座部的銅鍱部亦稱紅衣部,二者也不可混而為一。

[42] 王沂暖譯:《印度佛教史》第五章,佛教出版社,1978

[43] 平川彰:《律藏之研究》443-472。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章,正聞出版社,1971

[44] 《付法藏因緣傳》大正50303中,記載有阿難付法給商那和修。《分別功德論》大正2537中,記載有阿難付法給末闡提及摩哂陀。此中顯然是將中間的幾代省去了。



中華佛學學報第3 (p25-44) (民國79),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http://www.chibs.edu.tw/
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No. 03, (1990)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101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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