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研究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圓瑛大師
26/04/2013 20:00 (GMT+7)
字級設定:  縮小 放大

  昭陽作噩之歲,律中夾鐘之月,序值中和,天地清甯,萬匯孚甲;迦陵頻伽,鳴聲和雅,以嬉好春,融風入座,梵音宣暢。時則天童圓瑛法師,演講金剛般若波羅密經,於佛教淨業社之香光堂。群生濟鏘,列坐其次;洗滌厥心,凝寂厥神,恭聆法語;歡善讚歎,罔有弗悅。閱十數旬,法會圓滿。聽眾乃筆錄其詞,匯而刊之,並命智照為之序;智照不敢以不文辭,遂謹述問難與答辯之詞,書諸簡端。難者曰:社之取義,樹淨業之幟;經之真諦,標般若之宗;禪淨異趣,空有殊途;門閥斯淯,理機無契焉!強而同之,竊所未喻!’‘是不然,品匯群有,胥歸至虛,測度萬類,著物自喪。以此雲空,則淪於斷滅;以此雲有,則滯於執著。歧路既多,迷罔不反;幽繆之言,學者大惑。夫如來光中,映令暫見。但無粗相之身,詎乏微妙之色。故雲縱令虛空,亦有名;虛空是名,顯色是;蓋不空之空,斯乃真空;非有之有,是謂妙有。義實相成,理無或異;維境識之俱融,斯契合夫玄旨。況乎馬鳴龍樹,類皆禪淨更修,緬彼宗風,夐乎尚矣!有睎前哲,誰爾非宜?難者又曰:大道無名,上德不德;是以至為無為,至言無言;言為胥忘,庶乎無住。苟直指乎本心,期一超而頓悟;言說章句,固同乎贅旒,講演疏解,更等諸駢拇矣!’‘是又不然,群生利鈍各異,根性不齊,雖事物之當然,即大道之所寓,不因當機發言,何由憬然領悟。夫洗足敷座,不言之教也。袒肩膝地,冥然相契也。不言之教者,道體之全也。冥然相契者,妙悟之功也。因空生之啟請,發世尊之開示,於以知真心本體,無乎不具;以此而住,無非安住;以此而降,無往不降;無住之住,是真安住;無降之降,是真降伏。不藉文字般若之功,曷窺無上甚深之法。況乎我佛取譬,亦雲筏喻。世間文字,原非堅執,旋取旋舍,又何疑焉!嗟乎!正法既沒,象教陵夷,人欲橫流,世風日下;誰維絕紐,孰挽頹波;爰開講幄,運廣長之舌;載操不律,解真實之義;釋網更張,玄津是濟;發聾振瞶,有賴於斯。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施智照 謹序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卷上


浙江天童宏法禪寺沙門 圓瑛 述



  今解此經略分為三 初釋經題 次釋譯人 後釋
  初,釋經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此題八字,為一經之總,具有通別、能所、法喻三對,須略加解釋,俾題中之宗旨既明,而經內之諸義易了。上七字是所詮之法,為別題,他部非此名故。後一字是能詮之文,為通題,全藏皆名經故。金剛二字是喻,般若五字是法,此經按古德所判,七種立題中,是法喻立題,法中般若深義難明,故假金剛譬喻以顯之。

  金剛者,以真金久煉而成剛,具有堅固、光明、銳利三義,以顯般若之體,堅固不壞,永劫常住;般若之相,光明遍照,無所障礙;般若之用,銳利能斷一切煩惱。此假世間金剛,堅明利三義易知者,以顯般若,體相用三大難知之義。至於帝釋有金剛王寶,三義更勝,能壞一切,一切無能壞他,般若如之。

  般若二字,是梵音,字已翻而音未翻,即四種翻譯中,翻字不翻音;五種不翻中,尊重不翻。若欲翻之,當翻妙智,或翻妙慧。以智慧二字,尚不足以盡其義,故留梵音不翻。世間之科學,能發明無線電,飛機,唱琴等,亦智慧也,然只合於世間法,而不合於出世間法,因其只能令物質文明之進步,而不能令生死輪回而了脫,故不及出世般若。

  般若有三:曰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實相者,一相也,乃是平等相,而非差別相。即吾人本覺真心,而非分別妄心。世人之心,略說亦三:一為肉團心,在人身中,狀如倒掛蓮花,晝開夜合,此假名為心,無有思想功用,世人皆認為真者,一錯也;複認此心有思想者,二錯也;此心果有思想,其人方死,此心仍在,何以不思?以此證之,知無思想功用,不可認此肉團,以為真心。
  二為妄想心,即第六意識,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根各有識,此居第六。依意根所起之識,故名第六意識。有同時意識,獨頭意識之分。同時者,同五識齊起,而緣五塵境界,緣境之時,如攝影相似,攝之即交獨頭意識,種種分別,而起憎愛之惑,此心功用甚大,眾生不了虛妄生滅,認為真心。楞嚴經,佛告阿難:此非汝心,乃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此心起惑造業,乃生死根本。

  三真如心,即實相般若,體性廣大,猶如虛空,無在無所不在,能為諸法所依,諸法莫不依此而得建立。(一)實相無相,空一切虛妄之相,而本體不空。(二)實相無不相,不壞一切俗諦之相,而自體不變。(三)實相無相無不相,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真俗圓融,如鏡照像。若言其有,妙有非有;若言其空,真空不空,是之謂實相般若。

  觀照般若者,即依實相理體,所起觀照智用。心光內凝,照了諸法,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而能照空妄相,方見實相,是之謂觀照般若。

  文字般若者,即經中始從經題,終至作禮而去。其中所有文字,而能詮理,具有妙用,而實相之理,非此莫顯,是之謂文字般若。

  上述三種般若,不即不離,而三而一。實相般若,能為觀照、文字二所依故;觀照般若,能觀文字所詮之理,而契入實相故;文字般若,能詮實相本體,與觀照妙用故。

  此三種般若,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光明遍照,照見諸法本空,能斷一切煩惱,即如金剛,所具堅明利三義,故以喻之。

  波羅密,譯彼岸到。彼岸者,對此岸說。煩惱是此岸,菩提是彼岸;生死是此岸,涅槃是彼岸;凡夫是此岸,諸佛是彼岸。今依此經實相般若本體,而起觀照般若妙用,照徹心源,究竟得離此岸,而到彼岸矣。又智照現前,照了一切,照見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凡夫即諸佛,自可不離此岸,而登彼岸,此乃上上根人,頭頭是道,處處逢源矣。

  又有古德,以金剛二字,不作譬喻解釋,即指金剛心,具足金剛觀智,力用堅強,能破根本無明,得超生死此岸,而到涅槃彼岸。金剛心,即實相般若之體,依體而起觀照般若之用,故得到彼岸也。以上別題七字解竟。

  經字,梵語修多羅,譯為契經。契者合也,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具有貫攝常法四義。貫者,貫穿所應知義理;攝者,攝化所應度眾生;常者,三世不能易其說;法者,十界所應遵其軌。又經者徑也,即修行成佛之路徑也,始從凡夫地,終至如來地,必須依此經文字所詮之觀照妙用,而契實相本體,方登妙覺。此經是成佛所必由之路徑也。初,釋經題竟。


  次,釋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次釋譯人。此經結集於西幹,流通於東土。姚秦者,紀翻譯之時也,揀非嬴秦苻秦,乃後秦姚興在位時也。若言正統,當是東晉。以譯經在秦,故曰姚秦。三藏者,經律論也。經契一心,為定學藏;律規三業,為戒學藏;論甄邪正,為慧學藏。法者,軌持之義。師者,模範之稱。若受持三藏之法,以為自己師承,此自利釋;若通達三藏之法,能為人天師範,此利他釋。譯主兼二,故以稱之。

  鳩摩羅什,譯主名,具雲鳩摩羅耆婆什;此翻童壽,謂童年有耆德故。有謂什父鳩摩羅炎,母名耆婆,連父母為名。什者,善識此方文字之稱。

  譯者,易也。謂易天竺之語,而為中華之言。周制掌四方之語,各有其官,北方曰譯,漢時譯官,兼善西語,因以稱焉。

  譯主既生,母即出家,得證初果。什年七歲,母亦令出家。日誦千偈。九歲隨母到罽賓國,依槃頭達多法師,習小乘經論。十二歲,其母攜還,至月氐北山,有羅漢見而異之,謂其母曰:此子當善守之,如過三十五不毀戒,度人當不減多,若破戒,只為才明雋藝法師而已。博通四圍陀典,五明諸論,陰陽星算等術,莫不窮微盡奧。及還龜茲,名蓋諸國。又從須利耶蘇摩,諮稟大乘,乃知從前學小之非,於是傳習大乘,廣求要義。後其母知龜茲運衰,辭往天竺,進證三果。臨行謂什曰:方等深教,當闡秦都,但於自身少有不利奈何!什曰:菩薩之行,利物亡軀,大化得行,雖當爐鑊無恨。乃留龜茲,止新王寺,複到罽賓,為其師槃頭達多,具說一乘妙義,達多感悟,反禮為大乘師焉。自是道播西幹,聲流東震,我國亦景仰師名。

  苻秦建元九年,有異星現於西域分野。太史奏曰:當有大智德人,入輔中國。苻堅曰:朕聞龜茲有羅什,得非此人耶?於是遣驍騎將軍呂光,率兵七萬,往伐龜茲。謂曰:朕非貪地用兵,若得什師,即便退兵。龜茲王勸師入秦,至西涼。呂光聞苻堅為姚萇所殺。乃自據涼上,即三河王位。萇即位,聞師名,屢請,光不允。子興立,複請不允。光卒,呂隆立。姚興伐涼,迎師至長安,待以國師之禮。乃集大德沙門八百餘人,從什受學。當弘始三年,因見舊譯經論,多與梵本不相應,乃新譯經論九十八部,凡三百九十餘卷。所譯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密。

  此經共六譯,一、什師,于姚秦弘始四年,居草堂寺所譯,是今名。二、菩提留支,于元魏時,住永寧寺譯,與什同名。三、真諦,于陳朝住廣州制止寺譯,名亦同。四、笈多,于隋朝住東都上林園譯,名金剛能斷般若。五、玄奘,于唐貞觀十九年還國,文帝迎住西京弘福寺譯,名能斷金剛般若。六、義淨,於天后證聖乙未還國,至睿宗景雲二年譯,與奘師同。

  什師為七佛以來,譯經法師,何以知之?昔道宣律師問天人陸玄暢曰:什師所譯經論,何以迄今受持轉盛?答曰:此師,為七佛以來譯經法師,甚得佛意。又什師臨滅,集眾誓曰:自以闇昧,謬充翻譯,若所傳無謬,當使焚身,舌根不壞。果如其言。師舌當同諸佛廣長舌相也。次,釋譯人竟。


  後譯,分為三分:
  、序分 、正宗分 、流通分

  此三分,始于道安法師,證于親光之論。安師將經分為三分,人多譏毀自恃聰明。後親光菩薩論,譯至中華,亦有三分。海內學者,始信安師有先見之明。自後凡解經者,皆遵之。序分者,序述此經之緣起故。正宗分者,正明一經之宗要故。流通分者,流通經法於今後故。

  
  、序分,又分二
  )通序,亦名證信序 ()別序,亦名發起序
  )通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通序,通于諸經皆有故,共有四義,(一)遵佛囑,當時佛將入涅槃,阿難悲痛萬分。無貧尊者謂曰:汝是持佛法人,不可過哀,宜往佛前,請問後事。阿難曰:雲何後事?無貧曰:當問:佛在世時,依佛而住,佛滅度後,依何而住?佛在之日,依佛為師,佛滅度後,依誰為師?佛在之日,惡性比丘,佛自調伏,佛滅度後,如何調伏?佛所說法,理宜結集,一切經首,當安何語?阿難承教,一一諮問,佛答曰:我滅度後,汝等依四念處住;依戒為師;惡性比丘,默而擯之;一切經首,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弟子若干人俱。

  (二)斷眾疑,阿難結集經藏時,高升法座,忽感相好如佛,眾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至聞說如是我聞等,乃知阿難是承佛加被,三疑頓息。

  (三)息諍論,阿難與眾,德業齊等,若不推從於佛,難免諍論,今雲如是之法,乃我從佛所聞,言非自作,故息諍論。

  (四)異外教,西域外道經初,皆置阿歐二字,阿者言無,歐者言有,彼謂萬法雖多,不出有無,故置經首。今則不爾,故異外教。

  又雲證信序者,以具足六種成就,證明是法可信故。如是即信成就,以信則言如是,不信則言不如是,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故居其首。

  我聞,即聞成就,法若無聞,安能結集流通。
  一時,即時成就,時節若至,其理自彰。
  ,即說法主成就,唯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應機宣說。
  舍衛國,即處成就,不有處所,安成法會。
  與大比丘眾,即眾成就,若無大眾,法將誰聞。總上六種,成就法益,故雲六成就。六種既具,證明是法可信,是為證信序。

  如是我聞。如是者,指法之詞;我聞者,授受之意。謂如是金剛般若波羅密之法,乃我阿難,親從佛聞,非私淑諸人也。今據我所聞,當如是說,亦非言由自製也。

  如是二字,既是指法之詞,自當按定本經宗旨解釋。此經實相般若本體,即如如理;觀照般若妙用,即如如智。依如如理,起如如智;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智不二,體用一如,故名為如。

  者,無非之義。即此一卷文字般若,其中所詮,無非詮此實相、觀照二般若之全體大用,故名為是。

  我聞者,乃阿難隨順世間,假稱為我,非同凡夫妄執之我,亦非外道妄計之我。聞者,從耳根發耳識,聞佛聲教,不曰耳聞,而曰我聞者,以我為六根之總,廢耳根之別而從總故,故曰我聞。

  阿難多聞第一,入耳達心,永不忘失,如來一代時教,阿難悉能憶持,所謂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故能結集經藏。

  一時,即師資道合,機教相當之時。若論般若部,名雖八部,約類有十,(一)大般若六百卷,(二)放光般若三十卷,(三)摩訶般若三十卷,(四)光贊般若,(五)道行般若,(六)小品般若,各十卷,(七)勝天王所說般若七卷,(八)仁王般若二卷,(九)實相般若,(十)文殊般若,各一卷。佛說般若,有四處十六會,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二給孤獨園七會,三他化天,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此經乃大般若六百卷中,第五百七十七卷。四處十六會中,第二處第三會之時也。

  佛者,梵語佛陀,譯為覺者,乃大覺悟之人,此方人好略,單稱佛字,即指釋迦牟尼佛。按覺義有三:(一)本覺,即人人本具之佛性,是謂平等法身,與佛無二無別,故經雲:大地眾生,本來是佛,無奈凡夫迷而不覺,將佛性埋沒在五蘊身中。

  (二)始覺,由不覺故,或閱如來經教,或聞知識開導,方始覺悟自心即佛,依之起智斷惑,求成佛道。

  (三)究竟覺,從本覺理,起始覺智,覺至心源,惑盡智滿,法身理顯,成無上正等正覺,三覺已圓,萬德畢具,故稱為佛。

  在,即住也,佛以無住為住,隨機示現,見有可度機緣,即住世說法,所住之處,即在也。

  舍衛國,在中印度,即波斯匿王都城,此雲名稱,又譯豐德。古雲國豐四德,曰五欲,財寶,多聞,解脫。餘意:五欲財寶不可曰德。當分雲,國有五欲財寶之豐,人有多聞解脫之德。

  祇樹,只,即只陀太子,此譯戰勝。波斯匿王,與他國戰勝回朝,太子誕生,故賜是名,以志喜也。樹,乃太子所植之樹,因須達多所感,施以供佛,故應並存其功,先曰祇樹者,推崇太子也。

  給孤獨園,者周給,幼而無父曰孤,老而無子曰獨,如是老幼,常以財物周給,安之懷之,令離苦惱,故得如是善名。本名須達多,此雲善施,平生樂善好施。按刊定記引雲: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須達多,為兒聘婦,至王舍城,寄宿刪檀那長者家。長者中夜而起,莊嚴舍宅,營辦供養。須達多問言:欲請國王耶?或為婚姻之會耶?答曰:非也,為欲請佛。須達多一聞佛字,身毛皆豎。複問何以為佛?刪檀那即為備述佛之功德。須達多善根發現,喜悅無量,即問佛在何處?答曰:今在王舍城,竹林精舍。須達多渴念於佛,佛放光照之,忽見佛光,以為天明,即尋光行至城門下。佛神力故,門自開闢,尋路而往,見佛在外經行。須達多一見,踴躍歡喜,不知禮法。時首陀天,化作四人,至世尊前,接足禮拜,胡跪問訊,右繞三匝,卻住一面。須達多依而行之。佛為說法,即證初果。乃請佛言:惟願臨顧舍衛,受我微供。佛言:可有精舍,能容我眾否?答曰:如見垂顧,便當營辦。佛受請已,即派舍利弗尊者,同往舍衛,指授處所。惟太子之園,可容佛僧。於是須達多,躬詣太子,議買其園。太子戲曰:能以金磚佈滿其地,即賣與卿。須達多即出金藏,為磚布地,太子感發,欲與共成功德,須達多不允。太子曰:金磚佈滿,園則屬卿,樹根金磚鋪不到應當屬我。故曰祇樹給孤獨園,並標美名,共垂千古。

  與大比丘眾,此歎德也,者共義。大比丘,揀非小德劣器,皆道高德重,能為天王大人所恭敬,如陳如為梵王所師,迦葉為帝釋所師,故以大稱。

  比丘名含三義,即五不翻中,多含不翻。(一)乞士,外乞食于檀越,以養色身,內乞法於如來,以資慧命。(二)怖魔,登壇受具足戒,夜叉贊善,魔聞生怖,恐出三界,魔界減少故。(三)破惡,謂勤修戒定慧三學,能破貪嗔癡諸惡故。

  者,梵語僧伽耶,此雲和合眾,有理和事和,理和則同證擇滅無為,擇滅者,以正智揀擇,滅諸煩惱。事和有六,(一)戒和同修,(二)見和同解,(三)身和同住,(四)口和無諍,(五)意和同悅,(六)利和同均。

  千二百五十人俱,此標數,般若會上,聽眾無量,此但舉常隨眾。佛成道後,初度憍陳如五比丘,次度三迦葉波,佛以智觀察,知頻沙王國師,優樓頻螺迦葉,年一百二十歲,世稱大仙,機緣已熟,當往度彼,此人一度,眾必雲從。佛至其處,現大神力,折伏驕慢,其師徒五百人,皆依佛為師;其弟伽耶迦葉,那提迦葉,師徒各二百五十人,亦皆受度。複度舍利弗、目犍連,師徒各一百人,並耶舍長者子,同學五十人,合計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今略零數。此等感佛深恩,常隨侍奉。,即同堂聚會,不相舍離。()通序竟。


  ()別序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別序,別在本經故,亦名發起序,序述此經發起之由,以為正宗之前導。此經,乃佛就尋常日用,穿衣吃飯,去來動靜,行住坐臥之中,直示般若真心,全體大用,以無言說法,要人向日用中,識取本來面目,可與如來把手共行,同一鼻孔出氣,以為正宗,降心住心,發起之由。

  爾時,即六種成就,機緣成熟之時,如來欲施般若大法,默示住心無住,降心離相,以為大眾之模範,而啟當機之問端。

  世尊者,惟佛十號具足,堪當此稱。,即世間,六凡,為有情世間;三乘,為正覺世間。佛為二種世間,九界眾生,所共尊崇故。

  食時,將食時也。佛制日中一食,將食之時,先要行乞。乞食之法,應著大衣。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名作務衣;(二)郁多羅僧,明入眾衣;(三)僧伽黎,名福田衣,即大衣,二十五條衣是也。律載凡入王宮,及升座說法,聚落乞食,應著僧伽黎。

  持缽者,梵語缽多羅,此雲應量器。謂體色量,三皆應法故。體,則鐵瓦所成;色、則熏如鳩鴿;量,則應己食量大小。今佛所持之缽,即四天王所獻,過去維衛佛,所遺之紺琉璃缽。

  入舍衛大城,自外而內,謂之入。祇園,在城東南五六裡,故須入也。內城週二十裡。智度論雲:居家九億。則地廣人稠,其城可謂大矣。

  乞食者,佛制比丘,循方乞食,可以折伏貪慢,清淨自活,此自利也;能令佈施得益,為世福田,此利他也。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者在也;,指舍衛城中;次第乞者,不分貧富貴賤淨穢之家,等心行乞;者,不論有緣無緣,乞至七家則已,又或乞足則已。此等乞之法,乃如來內證平等理,外不見有貧富相,慈無偏利,可離疑謗。如須菩提舍貧乞富,其意富者前生佈施,今生獲福,若不與續善根,福盡必苦;大迦葉舍富乞貧,其意貧者前世慳貪,現世貧苦,若不令種善根,來世仍苦。二尊者之意,雖各不錯,難免維摩訶斥,為阿羅漢,心不均平。

  還至本處,飯食訖者,自城還園,至本所住處,將所乞之飯,食之既訖,即收衣缽,洗其雙足,敷展座位,而後宴然安坐。此世尊於日用中,去來動靜,穿衣吃飯。表面上,與人無異;真際上,與眾全殊。一一任運隨緣,了無住著,處處無非本地風光;將一卷般若,住心無住真宗,降心離相妙法,和盤托出。其奈諸人,覿面錯過。當時須菩提,忽起觀照般若,於世尊尋常日用中,得個消息。了知吃飯穿衣,頭頭是道,行住坐臥,處處天真,實相般若本不離目前。故下文盡力讚歎,稀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發起請問。

  金剛經破空論,引偈雲:衣食行坐事即理,一切毗尼皆佛行,一一行中見實相,護念付囑善應知。又彼論雲:末世甫欲趣向大乘,學深般若,便輕忽一切毗尼細行,輒雲:大道不拘小節,大象不由兔徑,豈思如來大聖,法中之王,而著衣持缽,乞食趺坐等,一一鹹同比丘威儀,曾無稍異。故知全事即理,設欲舍壞色三衣,而空談慚愧忍辱之衣,何不並廢人間六味,而空談法喜禪悅之味乎!

  昔高峰妙禪師,室中垂問雲:大修行人,當遵佛行,因甚不守毗尼。蓋一切毗尼,無非佛行,安得名為兔徑小節。既是不遵佛行,豈名大修行人。須知即一著衣,便具慚愧忍辱功德之衣;即一飯食,便具禪悅法喜出世之食;即一行乞,便知如來行慈悲行;即一趺坐,便知如來坐法空座。是故一一行門,無非實相,由此得名,為發起序。、序分竟。

 
  、正宗分,分二
  )示降住其心,曆彰般若妙用 ()明菩提無法,正示般若本體
  )示降住其心,分二
  一、空生啟請 二、如來許示
   一、空生啟請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稀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此下正宗分,直至後偈應作如是觀為止。以後一段,至經終,乃屬流通分。正宗者,正是一經宗要之理。此經乃如來直顯人人自心,所具實相般若本體,以及觀照般若妙用,體即是理,用即是智,依理起智,以智照理,如珠與光,不相舍離,般若本體妙用,原來不假他求,只在尋常日用中。迷者,頭頭錯過,悟者,法法全彰,所以如來,即向日用,動靜去來,穿衣吃飯處密示一番,且看誰能一肩擔荷。

  者,即如來密示降住其心,晏然安坐,無言說法時也。長老,有二義:一、生年長老,年高臘久;二、法性長老,斷惑證真。而須菩提,則德臘雙兼。梵語須菩提,此翻空生。乃舍衛國,鳩留長者之子。初生之時,其家寶藏忽空,故以為名焉。長者大驚,即召相者,占卜,其爻,既善且吉,又名善吉。七日之後,家珍複現,故又名善現。因含多義,故不翻。此尊者解空第一,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金剛般若,乃談真空實相妙理,故尊者為當機之眾,然亦屬影響眾;乃過去東方,青龍陀佛,倒駕慈航,大權示現,影響法會,助揚佛化者也。又為本經發起眾。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今空生領悟如來作略,欲為眾生,作降住其心之標榜,乃知般若無多旨,只在尋常日用中。不禁躍然而出,故曰即從座起。有所請問,必具常儀。偏袒右肩者,西域國風,以偏袒為敬,袒即露肉也,右膝著地,合掌,以上皆屬身業;恭敬二字,屬意業;而白佛言下,是口業,此明三業虔誠,方合請法之儀。

  稀有世尊,此句是贊佛之詞,稀有者,希奇少有。且道空生,見個甚麼道理,世尊尚未開口,即便贊為稀有,莫道是贊佛成等正覺為稀有?佛則樹王得道,迄今多時,何待今日而贊。莫道是贊佛說法度生為稀有?佛則轉妙法輪,數番淘汰,亦何待今日而贊。當知空生豁開頂門正眼,親見世尊面目,乃能以身作則,於日用衣食行坐中,密示住心降心之法;不動舌根,說法已竟,現奇特事,誠為稀有,欲令眾生,向自己去來動靜中,穿衣吃飯處,起觀照般若之功;照見五蘊皆空,我法雙泯,方可住無住之真心,降難降之妄想,而契合實相般若矣。

  如來者,世尊十號之一。有應身如來,謂應機示現,後佛如先佛之來;有報身如來,謂乘如實之道,來成正覺;有法身如來,謂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何以法身無來無去?經雲: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取喻虛空者,圓滿普遍義,梵語毗盧遮那,此雲遍一切處,即屬清淨法身如來。倘若不遍,則有來去,既然圓滿周遍,故無來去。

  善護念諸菩薩,約未得安住真心者說,言真心難住,當不住有邊,不住無邊,寸絲不掛,一塵不染,無住為住,方為真住。護念者,如來時時調護時機,心心愛念佛子,欲令能得住於真住,故於乞食去來中,任運隨緣,不住去來之相,密示住心之法,是以為善。

  善付囑諸菩薩,約未得降伏妄心者說,言妄心難降,不可有心降,不可無心降,六識不行,萬慮俱寂,不降而降,是謂真降。付囑者,如來時時傳付方法,心心默囑力行,欲令能得降所未降;故于飯訖晏坐時,迴光返照,不起分別之念,密示降心之法,是亦為善。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如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

  此是正請,前則讚歎如來,能於日用中,無言說法,甚為稀有,若非上根利智,莫克領略。此則啟請如來,更以方便接物,曲垂開導,俾令在會時機,均沾法益。乃稱曰世尊,善男子善女人,下即請問之詞。而男女所以稱善者,以其能發佛心故也。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阿耨多羅,此雲無上;三藐,此雲正等;三菩提,此雲正覺。雖有翻譯,而諸經仍存梵語者,即五不翻中,順古不翻。最初譯經師,以此是佛三覺圓滿之號,故意不翻,後皆依之。正覺者,已得真正自覺,了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異凡夫之不覺故。正等者,自覺之後,而能覺他,真正平等,異二乘之偏枯,不能入世利生,真俗等觀故。無上者,覺行圓滿,證極心源,異菩薩雖能自他兼利,而分證未圓故。發是心,即發求成佛道之心。心字是因,以上九字是果,欲求果覺,鬚髮因心。

  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良以勝心初發,定力未充,不能同佛隨緣安住,故問雲何應住,是要求佛說出此心,欲契實相般若之理,有何方法,能令相應而住?又以妄心數起,狀如野燒,不能同佛自然降伏,故問雲何降伏?是要求佛說出此心,欲起觀照般若之時,有何方法,能使任運而降。然此二問,雖分降住,實互相資,如若真心得住,則妄心不降自降;妄心能降,則真心無住而住矣。下文佛答,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無住者,即不住色聲香味觸法,緣塵分別之心;生心者,即生起修行六度,涉俗利生之心。所修離相,即降心之法,住心亦在其中;所住無住,即住心之法,降心亦在其中,不二而二,二而不二。

  昔障蔽魔王,領諸眷屬,一千年隨金剛齊菩薩,覓起處不得,忽一日得見,乃問曰:汝依何而住,我一千年,覓汝起處不得?齊曰:我不依有住而住,不依無住為住,如是而住。斯真能降伏其心者矣!此經前半卷,答降住;後半卷,答發心。一、空生啟請竟。


  二、如來許示,分二
  (一)印贊許說 (二)正為開示
  (一)印贊許說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即本師釋迦牟尼。者,因問而答。重言善哉者,(一)佛先密示無言般若,空生善能領會;(二)佛欲重示有言般若,空生善能啟請。若贊若請,皆善契佛心,故重言善哉,即所謂善而又善者也。故特乎其名而告之曰: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未得住心諸菩薩,善付囑未得降心諸菩薩,汝今諦實而聽,當為汝說。囑以諦實而聞,諦審而思,從此聞思,而起修慧,自可得證。智度論雲: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踴躍聞法心歎喜,如是之人可為說。此而不說,則為失人,故雲當為汝說。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前數句牒空生請詞,應如是住降兩句,應字平聲,當也,有承前約後二解:承前者,善男女既發佛心,應當如我,尋常穿衣吃飯,洗足敷座,一段本地風光,這就是了,以此無住之住,即是安住真心;以此不降而降,即是降伏妄心。

  約後者,即指後文,略示廣詳,降心離相,住心無住,故曰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者,諦信無疑,應諾之詞,老子有言:唯之與阿,相去幾何?解曰:禮對曰唯,文雅也;野對曰阿,粗俗也。空生對曰唯然者,已了如是住降之義,一卷無言般若,早已說竟。

  再曰:願樂欲聞者,是更請如來,大開方便,以言而言無言之道,令眾生,依語言之文字般若,而起觀照般若,得契實相般若。聞有三種:一曰聞言,耳根發識,但聞於言;二曰聞義,意識依言,審察其義;三曰聞意,凝神靜慮,尋義會意。說者,依意而現其義,依義而發其言;聽者,因言而尋其義,由義而會佛意,果能得意,則言義皆為筌罰,庶幾而近於道矣。

  華嚴十地品雲:如渴思冷水,如饑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即願樂欲聞之義。(一)印贊許說竟。

  (二)正為開示,分二 
  1、明降住其心 2、彰般若妙用
  1、明降住其心,分三 
  (1)略示降心離相 (2)略示住心無住 (3)廣詳降心離相
  (1)略示降心離相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佛見空生見解不謬,前既印贊許說,此去正為開示,蓋空生啟請,住心在先,降心在後,是急於證理;而如來所答,以既發菩提之心,自貴先曆事行,以降妄心,妄降則真心無住而住矣,故逆其次而答之。此經重在般若智用,須從降心下手,若能降著相之心,自然不住於相,而住實相,雖單言降心,而住心自在其中矣。

  諸菩薩,者眾也,若約發心,男女之機不一;若約修行,權實之位亦多。前雲善男子善女人,此雲諸菩薩摩訶薩,前據能發大心,端由宿植善根;此對已發大心,即是現前菩薩。菩薩,具雲菩提薩埵,譯雲覺有情,此方人好略,但稱菩薩。覺有情作三種解:一約自利解,所證覺道未圓,尚有識情存在故;二約利他解,自覺般若妙理,輾轉覺悟有情故;三約兩利解,上求菩提覺道,下度法界有情故。

  摩訶梵語,此雲大,即菩薩中之大菩薩也。權教菩薩,著相修行,不足稱大;實教菩薩,所修離相,乃稱為大。共有七義:(一)具大根,植眾德本故,如本經雲: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二)有大智,能發菩提心故,廣度眾生,不著度相。(三)信大法,能信般若波羅蜜故,下文雲:乃至一念生淨信者,如來悉知悉見,(四)解大理,了知眾生本來是佛;實相般若,不離眾生之心故。(五)修大行,勤修六度萬行,三心四攝,難行能行,難舍能舍,難忍能忍故。(六)經大劫,久經三大阿僧祇劫,智悲並運,行願不退故。(七)求大果,求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具斯七大,方稱摩訶薩。

  應如是降伏其心亦平聲,此中如是,乃指下文度生離相之事,若起著相分別之心,即妄心不得降,故此標示,下則別詳。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眾生類數不一,而言所有一切者,即包括無餘之意,以顯菩薩發心之大,度生之廣也。眾生者,眾法和合而生,總之不出色心二法,分之乃多,取中而論,眾生之身,有地水火風四法;眾生之心,有受想行識四法,內外八法,和合而生,故名眾生。三界之內,乃有十二類。除無色,屬空散銷沉;無想,則精神化為土木金石,此二類色想既無,故無可度。其餘乃有十類,橫而論之,當考楞嚴經:卵因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情想合離,更相變易,依惑造業,依業受報,各從其類。今則豎而論之,乃約三界六道:天道惟化生。人道具四,胎生人人盡知;卵生者,毗舍佉彌羅母,生一卵,內含多子;濕生者,奈女及濕生轉輪王,皆濕生;化生者,寶女則從蓮花化生。阿修羅亦具四生,化生修羅,歸天趣攝;胎生修羅,歸人趣攝;卵生修羅,歸鬼趣攝;濕生修羅,歸畜生趣攝。地獄道惟化生。鬼道通胎、化二生。畜生道具四生。

  若有色,指色界,雖有聖凡外道之別,皆具色身,因色相勝妙故,獨擅有色之名。若無色,指空無邊處天,以滅色歸空,無有身相故;上三天雖然亦無身相,另有可稱故,無色之名,獨屬空處。若有想,指識無邊處天,以其無色,惟以識想相續為命故。若無想,指無所有處天,以其能伏末那,(第七識)惟阿賴耶(第八識)獨存,七識既伏,而無別,故名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指非想非非想處天,以此天欲盡賴耶,深入滅定,以定力制伏,賴耶似盡,故非有想,定力稍虧,賴耶似存,故非無想。此豎約三界而論,比前橫約十類易明。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字,是佛代發心菩薩,假稱為我。皆令入,即盡上橫分十類,豎列三界眾生,悉皆令入無餘涅槃,平等而普度之。

  涅槃梵語,具雲般涅槃那,略雲涅槃;譯為圓寂。謂真無不圓,妄無不寂。又言滅度,滅二障,(煩惱障、所知障)度二死,(分段生死、變易生死)故。

  涅槃有四:(一)自性清淨涅槃,人人本有,個個不無,即自性天真,清淨本然,不生不滅之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二)有餘依涅槃,以智慧焰,燒煩惱薪,子縛之惑雖斷,果縛之身猶存,尚餘此身,為分段生死所依故,名有餘依。(三)無餘依涅槃,以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無有餘依,故名無餘依。(四)無住處涅槃,智悲並運,不住涅槃,還度眾生,雖度眾生,不住生死,故名無住處涅槃。此雲令入無餘涅槃者,即後二種涅槃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如是滅度,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眾生類雖是十,其數實無量無數無邊,此三皆西域十大數之名:(一)阿僧祇,即無數;(二)無量;(三)無邊;(四)無等;(五)不可數;(六)不可稱;(七)不可思;(八)不可著;(九)不可說;(十)不可說不可說。菩薩上求下化,雖度如許眾生,而不著度生之相,故雲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實無二字,即般若全體大用現前。般若實相之體,本來平等,下文所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般若觀照之用,本來離相,下文所謂,離一切相,即名諸佛。此中實無,乃由觀照功深,實相理顯,了知實無心外眾生,亦無生死實法也。

  起信論雲: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既無別異,故不見有眾生為我所度。淨名經雲:一切眾生,畢竟寂滅,不復更滅,眾生如是,我亦如是,既不復更滅,故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眾生性自涅槃,本來是佛。故終日度而無度,而曰實無眾生得滅度,既非同著相之有,又非同落空之無。

  何以故?是征起解釋之詞。若菩薩度生,執著有我為能度,生為所度,即是四相未空,妄心未降,與般若相背。四相者,合之就是我相,分之乃成四相:(一)我相,我者主宰為義,屬內心;(二)人相,人者形相立稱,屬外色;(三)眾生相,眾生者,眾法相集而生,即內外心色,合成五陰幻報;(四)壽者相,壽者即壽命相續,一期不斷。合上四相,成一我相,我相為諸相根本。菩薩我相未離,妄心何自而降?妄心未降,即非實教離相菩薩;反顯度生離相,方能降心,堪稱實教菩薩。

  此段文具四心:菩薩普度一切眾生,是廣大心;令入無餘涅槃,是第一心;如是滅度無量眾生,必經時劫,是常心;實無眾生得度,則不著四相,是不顛倒心。此四心,是一乘實教菩薩所能發。若不離相,故曰即非菩薩。(1)略示降心離相竟。

  (2)略示住心無住
  複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於佈施,

  者重複,即次第,上章已示降心之法,此章乃示住心之法,故重複次第,呼召空生而告之。於法法字,當作兩解:

  一、法者,即指眾生心法。住與無住,當然在心。者當也,誡勉之詞,故誡之曰:菩薩于心,應當無所住著,修行佈施。如下文雲:若心有住,則為非住。非住者,即非住般若實相本體也。

    二、法者,即指六塵諸法。菩薩佈施,不出六塵,故勉之曰:菩薩于六塵諸法,應無所住著而行佈施。下文雲:不住色佈施,不住聲香味觸法佈施是也。此以無住為住,而妄心則不降自降矣。雖單言住心,而降心亦在中矣。上科是度生離相,破我執;此科是佈施無住,破法執。我法二執,為九界眾生,分段變易二生死因。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果者,不得不破除之。故空生啟請降住之法,而如來即教以觀照般若妙智,作我法二空觀,以照破之。

  所謂不住色佈施,不住聲香味觸法佈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佈施,不住於相。

  所謂二字,指釋之詞,承上菩薩于法,即所謂色聲等六塵諸法,菩薩行佈施時,一一不住法相。者普也,者舍也,此中六塵普舍,即包括三檀,色香味觸四塵,屬資生、無畏二施,既施以四塵資生之具,可無喪生之畏;聲塵屬法施,法塵兼三者。

  不住是理觀,佈施是事行。若專修事行,不明理觀,所修著相,未得住心之法,故如來告以應當如是,不住於相,了達三輪體空,內不住能施我相,外不住受施人相,中間不住所施財法等相,非獨不住有相,並不住無相,即觀照現前,有無俱遣,終日佈施,終日不住,正是百花叢裡過,葉葉不沾裳。

  問:菩薩修行六度,何以獨言佈施?答:壇義(即佈施)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舉一佈施,六度全攝。資生施攝一,以財物資他之生,即檀度。無畏施攝二,無畏者,令眾生心離怖畏,於無冤者,不起惱害,令其心離怖畏,即持戒度;於有冤者,不圖報復,亦令心離怖畏,即忍辱度。法施攝三,對眾說法,心無疲倦,即精進度;眾難紛紜,說法無亂,即禪定度;鑒機施教,樂說無礙,即智慧度。不住相佈施,即不住六度萬行之相,一一皆即實相,全體大用故。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佈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于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佈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何以故征起之詞,恐人疑雲,施既無住,雲何有福?故曰:我要菩薩不住相施者,何以故,以不住相施,施契法性,法性廣大,猶如虛空,其福轉多,故即借十方虛空為喻,試問當機,令審可思量不?字上聲,即否字,當機直答不也,即不可思量。佛乃以法合喻雲,菩薩無住相佈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末二句結勸雲:菩薩但欲住心者,當如我所教,以無所住法,住於般若真空實相之中,並破惡取空見。(2)略示住心無住竟。

  (3)廣釋降心離相,分二
  A、約佛法廣釋 B、約聖果廣釋
  A、約佛法廣釋,分三
  (A)佛身離相 (B)果法離相 (C)引事況勝
  (A)佛身離相,又三
  a、正明離相 b、問答除疑 c、結成離相
  a、正明離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此斷第一種,無住行施得佛疑,恐疑既以無住行施為因,如何能得佛相莊嚴之果。眾生多以佛果是有為身相,不達相即非相,未審當機,對離相之旨,曾否徹悟,所以舉個話頭,試他一試,問曰:須菩提!于意雲何?者在也,即所謂在汝意中,作何見解?還可以丈六之身,三十二相,見如來麼?字,即探問之意,探其見解,到底如何。空生即應聲答曰: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了知有相者應身,而如來法身清淨,猶若虛空,詎可以身相見耶。  何以故下,自行征釋,謂如來所說身相,乃是有為生滅,隨機應現之身相,即非無為,不生不滅之法身實相。此中不可以三字,並即非二字,皆當機妙悟,法身離相之旨,蓋實相不變隨緣,說為身相;隨緣不變,即非身相,此則已悟報化非真,不離於真矣。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此佛見當機,見處不謬,即迎其解,而廣之曰:不惟佛身如是,舉凡所有世間出世間,十界依正因果,染淨諸相,無論聖凡,一一皆是,虛而不實,妄而不真,當體即空。下二句更進一步,教其起智觀察,照見諸相真空實相,即能便見如來法身。

  又一解,字作無字解,若見一切諸相,無有差別之相,惟是平等一相,則即見如來法身矣。下文雲: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諸法雖多,體本是一,諸法之相,任從生滅;諸法之體,如如不動。如依金作器,器器皆金,但能即器而見金,自無器之差別相,便見金之平等相,更不必舍器而求金也,試以喻合之,凡所有器,皆是虛妄,若見諸器非器,即見真金,此亦如是。a正明離相竟。

  b、問答除疑,分四
  (a)空生疑問 (b)如來誡答 (c)顯示根深 (d)釋其所以

  (a)空生疑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此斷第二種,因果俱深無信疑。上文無住行施,為清淨因;非相見佛,為清淨果。因果俱深,恐難信解,故發疑問。頗有者,可曾有也,如是指法之詞,即指無住行施,非相見佛,之言說章句。可曾有眾生,聞此而生實信麼。實信者,真實之信也,頗有與末不字,正是疑關待破。(a)空生疑問竟。

  (b)如來誡答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莫作是說,即佛警誡之詞,謂不作是說也。不特現在實信有人,即末法世中,亦不無其人。後五百歲,准法輪預記雲:如來滅後,正法像法,住世各一千年,末法萬年,初五百歲,解脫堅固,(眾生修行得道者多)二五百歲,禪定堅固,三五百歲,多聞堅固,四五百歲,塔寺堅固,最後第五五百歲,時當末法之初,鬥諍堅固,雖然五濁熾盛,尚有持戒修福之人,於此無住行施,非相見佛之章句,能生深信之心,以此乃為真實不虛之法。戒者,防非止惡為義,持之貫在攝心,內既無三毒之惡,外安有七支之非,持戒屬無畏施,修福屬財法二施,末法自有能修三檀,廣修六度之人,於此文字般若之章句,能生信心,而起觀照般若之工夫,以此為契實相般若之妙理,詎可疑為無人信解耶!(b)如來誡答竟。

  (c)顯示根深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是人,即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之人,於久遠劫來,事佛之多,深種善根,植諸德本,故得聞如是言說章句。善根者,非指無貪等三善根,乃指能發無上菩提之心,以為眾善之根,萬德之本。乃至一念生淨信者,信而曰淨,乃極至一念不生疑慮,不染纖塵,方名為淨。如來能以他心盡知,佛眼盡見如是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即如上所說,如十方虛空,不可思量之福德。故曰無量,獲福之多,淨信所感,亦即根深,與經功所致。下文雲: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c)顯示根深竟。

  (d)釋其所以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此順釋生信得福所以,實由已得三空故,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此已達我空,無我執也。無法相,即已達法空,無法執也。無非法相,即已達空空,無空執也。非法相,即是空相,若住在空相之中,亦是法執,故並空亦當空卻,既得三空,故福德無量。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則著我人眾生壽者,

  此轉釋所以,意謂何以故,定要空卻諸相?是諸眾生,若心有取相,即著迷識四相,是我執不空;若取法相,即著迷智四相,是法執不空。

  何以故?空相亦要空卻,若取非法相,雖不執我法,了達二空,而空法未離,仍著迷智四相,名為頂墮細障,譬如,百尺竿頭坐的人,雖然得法未為真,百尺竿頭重進步,十方刹土現全身,此三個字,即眾生三種心病,我法二病,用我法二空藥治之,空病乃執藥所成,病癒而藥亦除,方得無礙。b、問答除疑竟。

  c、結成離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此結前證勸,是故二字,是取法相,非法相,皆墮四相之故。凡修般若慧行者,不獨不應取法相,並不應取非法相,取之則墮空病。世有侈談無相,一總俱空。妄謂不著戒相,不知全墮破戒相中;妄謂不著福相,不知全墮眾罪相中。是以如來婆心苦口,叮嚀垂誡,不應取非法相,若取非法相,則我執宛然,不僅法執而已。以是義故者,以是執藥成病之義故,空本是藥,可以對治我法二執,若取著於空,藥亦成病,反成空病難醫。永嘉禪師雲: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故佛舉證勸勉雲:汝等比丘,知我平日說法度人,喻之如筏;未渡須用,既渡當舍。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之空,詎可取著不舍耶!(A)、佛身離相竟。

  (B)果法離相,分三
  a、如來雙審 b、空生雙答 c、承上雙釋

  a、如來雙審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此斷第三種,不取雲何得說疑。既一切不取,何以如來得證菩提,說法度生耶?為斷此疑,故問當機,看他作何見解。a、如來雙審竟。

  b、空生雙答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此空生,悟明實相般若,中道妙理,超情離見,故一承如來雙審,便即應聲直答:如我解佛所說筏喻之義,未渡當用,到岸應舍。無有一定之法,由是而知,無有定法,名為無上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無定者,不定取,不定舍,不定空,不定有,取捨空有,皆落情見,般若則超情離見,故皆無之。b、空生雙答竟。

  c、承上雙釋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此空生承釋,何以故無定?若定有法名為菩提,定有法如來可說,則取法相,全屬有邊;若謂無有法名為菩提,及無有法可說,則取非法相,即屬空邊。空有二邊,俱非實相。當知菩提無相,不可相取;般若無言,不可言說。非法相,即離有;非非法相,即離空;空有不羈,全歸中道。

  所以者何以下,乃重征複釋。一切賢聖,即三乘賢聖;無為法,即所證真如無為之理。真如本無差別,而一切賢聖,依此修證,淺深不等,而現差別耳。譬如虛空非丈尺,掘地一丈,則顯一丈虛空,掘地一尺,則顯一尺虛空;又如象馬兔,三獸渡河,足有淺深,淺深皆不離於河。(B)果法離相竟。

  (C)引事況勝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佈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上言無為法,乃是離相,並非落空。恐人疑誤,故引大千寶施,較量福德。三千大千,為一佛所統之世界。三次言千,方成大千。如一小千世界,有一須彌山,湧立大海之中,東西南北四面,有四大部洲,上有六欲天,為初禪天所統,積至一千個初禪,為二禪天所統,名小千世界;又積一千個二禪,為三禪天所統,名中千世界;又積一千個三禪,為四禪天所統,名大千世界。寶滿大千,持用佈施,而施心既廣,得福自多。

  何以故,乃空生自已征釋,是寶施所得之福德,乃有為福德之相,即非無為福德之性。是故如來問我,我據俗諦說福德多。末句如來說三字,不可相連,連則與上文相反。

  若複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上引事,此況勝。有人受持,是自行;為他人說,是化他。能詮之文字,不拘多少,乃至四句偈等,無論自行化他,其福悉皆勝彼。論偈雲:法施具足二莊嚴,財施非因故非勝。應知法施離取著,取著不名為受持。

  此經乃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是稱法寶;為人解說,即是法施,豈僅得福,而且獲慧,故具足二嚴。大千寶施,但屬財施,非無漏福慧因,故非勝。法施離一切取著,般若智以常明,不著我相,法相,空相,正得福德性,故能超福相。受持四句偈,諸家所指不定,有謂一切有為法四句,有謂若以色見我四句,又有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四句,種種不一,不必泥執,但求活句,勿滯死句,庶不被文字障矣。

  何以故下,轉釋法施超勝,此經般若,稱為佛母,故能出生一切諸佛,及諸佛所證,無上正等正覺之法,當知此經,即是大總相法門,不獨佛法從此而出,乃至一切諸法,無不依此而得建立。至末三句,佛恐人執有佛見法見,又不合般若離相真宗,故呼空生之名而拂之。

  昔雪峰義存,問德山:如何是從上宗乘?山打一棒。明日又問,山曰:我宗無語句,實無一法與人。峰因此有省。法眼雲:證佛地者,名持金剛經。經言: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且道喚甚麼作此經,莫是黃卷赤軸底是麼,且莫錯認。有僧問首山: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如何是此經?山曰:低聲低聲。又問:如何受持?山曰:不染汙。案宗門持此經,皆從無字處,直透向上,會得此旨,可與參金剛心印矣。(3)約佛法廣釋降心離相竟。

  B、約聖果廣釋,分四
  (A)曆明無住 (B)正明無住 (C)喻明無住 (D)較量顯勝
  (A)曆明無住,分三 a、小乘聖果 b、佛所得法 c、菩薩莊嚴
  a、小乘聖果,又二   (a)泛論 (b)確證

  (a)泛論
  須菩提!于意雲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此斷第四種,小乘得果是取疑。上言佛法即非佛法,佛意若存佛見法見,即是取著,取著即非佛法。恐疑雲:無為法既不可取,而須陀洹等,雲何各有取證耶?故以四果有無作念詰之。作念,即是取著,不作念即是無住,既一一不自作證,愈信如來所說佛法,即非佛法,真是無住妙法也。前雲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此四果即其證也。初果為見道位,二三為修道位,後一為無學位。初果於凡夫地中,發出界取滅之心,以十六心,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盡,乍見空理,故名見道位。

  十六心者,謂欲界四諦下,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上二界為一四諦,亦各一忍一智,又成八心。忍即無間道,是正斷惑時;智即解脫道,是當斷了時。斷至十五心,道類忍時,名初果向,至十六心,道類智時,名證初果。梵語須陀洹,此雲入流,已斷三界粗惑,預入聖人之流故;又名逆流,能逆生死欲流,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故。

  如來善用權智,故問當機,在汝之意以為雲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字是作不作是念,以此勘驗,且看空生見解如何。當機答言不也,世尊!是早悟不取無住之理,故在眾中,揚眉吐氣,應聲直答。

  須菩提!于意雲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此二果,已斷三界見惑,進斷思惑;並下三果,俱屬修道位。思惑約三界九地,每地九品,共八十一品。用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方能斷盡,名得漏盡。此位但斷欲界前六品思惑。按須陀洹人,要斷欲界九品思惑,須經********,七返受生,上上品潤二生,謂兩生天上,兩來人間,方能斷故;上中品,上下品,各潤一生;中上品潤一生,至此名二果向;中中品,中下品,合潤一生,以上共六生;斷欲界六品思惑,即證二果。

  梵語斯陀含,此雲一往來。因欲界後三品思惑未斷;下上品潤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合潤半生;尚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故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者,即無著往來之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此三果,已斷欲界六品思惑,進斷下三品殘惑,九品斷盡,即證三果。更無下界潤生之惑,不必再來欲界受生,故名不來,而實無不來者,即無著不來之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此四果無學位,斷欲界九品思惑盡,上生色界,於那含天中,進斷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盡,子縛見思俱斷,超出三界,不受後有之身,故名阿羅漢。阿羅漢,譯為不生,又雲無生,而不作是念,我得無生者。何以故?以實無有一法名無生,但以界內見思煩惱,生死之因既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自無分段生死之果。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取著,心有所證,法執熾然,又墮迷智四相矣。上三雲果者,乃是帶果行因,故得果名;此一雲道者,已證涅槃無學道故。  (a)泛論竟。

  (b)確證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此空生複述自行為證,以己方人,以顯離著無住之義。夫有欲則有諍,有諍則名喧雜,非真寂靜。無諍三昧者,即無人我是非,一心安住,寂然平等。華嚴經雲:有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亦不作是念,若作是念,即是有著,世尊即不說我是樂阿蘭那行者。阿蘭那,此雲無喧,亦雲寂靜,皆無諍之義。實無所行者,即離其取著分別之心,不著於所行之行也。a、小乘聖果竟。

 b、佛所得法
  佛告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此斷第五種,然燈得記是取疑。上言小乘聖果不可得,恐疑如來,昔在然燈佛所,親得然燈受記,雲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豈非有所得耶,故興此問。

  空生答以於法實無所得。深明佛在然燈佛時,悟無生法忍,故得受記。無生法忍者,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實無所得,故名無生法忍。如演若達多之頭,醉漢衣裡之珠,迷時無失,悟時無得,乃至睹星悟道,圓滿菩提,亦複歸無所得。

  偈雲:悟無生忍獲授記,無生無性無所得,是故了無所得時,方堪無上菩提記。然燈佛,是如來第二阿僧祇劫本師。大論雲:此佛降生王宮,身光如燈,以至成佛亦名然燈。

  直解雲: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實無所得。以然燈所記,記是語言;如來所聞,聞唯語言;語言非實,舉體全空。是故然燈說而無說,釋迦聞而無聞,但自以無分別智,證此無分別理,智與理冥,境與神會,離言說相,故不可說;離心緣相,故不可取。唯識頌雲:若時于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既屬智證,故於法實無所得。b、佛所得法竟。

  c、菩薩莊嚴
  須菩提!于意雲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則非莊嚴,是名莊嚴。

  此斷第六種,嚴土違於不取疑。上言四聖果位無得,如來因地亦無所得,恐疑菩薩,何以廣修萬行,莊嚴佛土,豈非有所取得耶?故舉問以驗,是否有疑。土字應讀去聲,度音。空生已知菩薩修行嚴土,不住於相。故答不也。何以故下,征釋其義,非嚴而嚴,繁興萬行,不違俗諦,故曰莊嚴佛土;嚴而非嚴,泯絕諸相,不違真諦,故曰即非莊嚴;佛事門中,不舍一法,實際理地,不受一塵,雙融二諦,全歸中道,故曰是名莊嚴。是名者,不落空有二邊,真空不礙妙有,是故名曰莊嚴,妙有不礙真空,是但名曰莊嚴。

  破空論雲:土有四種,一常寂光土,即自受用處;二實報土;三方便土;四同居土,即化眾生處。而皆不離自心。故淨名經雲:隨其心淨,則佛土淨。非離自心外,別有依報可莊嚴也。若了達心外無土,淨心即是淨土,終日莊嚴,而無莊嚴之相可取,亦無莊嚴之相可著。故曰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淨名經雲:雖知諸佛國,及與眾生空,而常修淨土,教化于眾生。(A)曆明無住竟。

  (B)正明無住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是故二字,乃承上結歸之詞。從空生啟請,雲何應住,佛則答曰:應如是住。略示文中。又曰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複於廣釋文中,驗明小乘聖果,不作是念;然燈授記,實無所得;菩薩嚴土,即非莊嚴;一一皆明無住之義,故至此結曰:以是無住義故,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字平聲,如是二字,即指上來廣略所示無住之法。

  生清淨心者,即生六度萬行無住之心。若心有住,即有取著;既有取著,即便染汙,不得名為清淨。今清淨,而曰生心,即終日繁興萬行,畢竟不染一塵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此二句,乃佛自釋生清淨心之文。生心即生佈施等六度之心;清淨,即不住佈施等六度之相,並非無事為清淨也。如上文所謂,不住色佈施,不住聲香味觸法佈施。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字亦平聲,此二句正明無住,重申結定其義。應無所住者,真空也,即不住一切有為之相;而生其心者,妙有也,即生起六度妙行之心。正無住,不妨生心;雖生心,依然無住,此即般若理事無礙,真俗圓融,中道第一義諦之行,能修是行者,為菩薩摩訶薩也。

  菩薩無住為住,不礙隨緣而住,住即非住;不生而生,何妨任運而生,生即非生。正所謂終日無住,終日生心;終日生心,終日無住。

  眾生之所以為眾生者,其病全在一住字。六根對六塵,眼見色而住於色;乃至意對法,而住於法。處處粘住,時時縛著,無由解脫。致令虛靈本性,全為六塵所蔽。果能六根對境,過而不留,如鏡照像,一無系著,便是無住工夫,自可轉識成智。

  二乘之所以為二乘者,其病亦在一住字,雖不住世間諸法,而住著涅槃,所以沉滯化城,不至寶所。

  權教菩薩之所為以權教者,其病亦在一住字,雖修六度萬行,而住著事相,所以三輪未空,不到彼岸。

  此經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正化聲聞乘為菩薩,令其回小向大,從空出假,生六度萬行之心,不住六塵佈施之相,故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昔日六祖聞經至此,便於言下大悟,乃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物。按六祖悟道,即從此處悟入,當知此二句,真金剛全經之心印也。

  學者受持是經,於此二句,切須著力體會,果能明此無住生心之理,則觀照般若現前,塵塵是寶,法法皆真,何處不是本地風光,何物不彰實相妙體,是以空生,於如來乞食之時,向去來動靜,穿衣吃飯處,觸著些子,故歎為稀有世尊;曹溪得法,亦不外會此無住真理而已。(B)正明無住竟。

  (C)喻明無住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于意雲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此斷第七種,受得報身有取疑。上雲聖人之法,無為無取,而所得報身,豈非有取耶?恐有此疑,故巧設一問,以喻顯法,借事明理,令人易知易解也。先就喻論事,問雲:譬如有人,正報身量,如須彌山王,是身為大不?尊者亦就事直答曰:甚大,世尊!

  須彌,梵語具雲須彌盧,此雲妙高,四寶所成:曰妙,獨出群峰,曰高,居大海之中,下踞金剛際,上齊忉利天,入水八萬四千由旬,出水亦然。縱使海浪千尋,此山巍然不動,統六萬諸山,而為眷屬,故稱為山王。

  何以故下釋成。佛說此身雖大,以非絕待無為之身,但屬對待有為之身,是名大身。無為之身者,法身也,包太虛以無外,含萬象而有餘,非色法之所收,豈形相之可取,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楞嚴所謂,清淨本然,周遍法界是也。有為大身,乃是對小言大之大,若大外有小可對,則非真大,但不過名之為大而已。

  若欲合法顯理,須彌合報身;四寶所成,合常樂我淨四德;獨出群峰,合超越九界以獨尊;在大海中,合在生死海而成道;入水出水,各八萬四千由旬,合由八萬四千煩惱海,顯示八萬四千妙法門;波浪不能動,合境風識浪,俱不為礙;統諸山為眷屬,合統禦菩薩聖眾,以為法眷。報身雖然尊特殊勝,仍說非身者,即報化非真佛也。又山王雖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無分別無住著故;佛身如之,亦不取著我是法王。(C)喻明無住竟。

  (D)較量顯示勝,分二
  a、較量 b、顯勝

  a、較量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于意雲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上來疊彰無住之理,故複舉喻較量,以顯持說之功,恒河即殑伽河。譯為天堂來河,以其出處之高故。南瞻部洲,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更有香醉山;香醉山南,雪頂之北,有池名阿耨達,此譯無熱惱,系龍王名,龍住此池,故以名焉。橫直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滿其中。池有四口,流出四河,各一由旬。東、銀牛口,流出殑伽河,銀沙為底;南、金象口,流出信度河,金沙為底;西、琉璃馬口,流出縛芻河,琉璃沙為底;北、玻璃師子口,流出徙多河,玻璃沙為底。四河各繞池一匝,四色寶水,不相雜亂。東牛口,流入東南海;南象口,流入西南海;西馬口,流入西北海;北師子口,流入東北海。

  如來說法之處,與恒河相近。其河沙細如面,故論數量,每舉為喻,以況其多。如一恒河中,沙數已多無量,如是沙數之恒河沙,豈算數之所能及耶,故問寧為多不?空生以一恒河沙數之恒河,尚多無數,何況沙數之眾恒河沙耶!故答言甚多。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佈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實言者,佛以較量功德,迥超凡情,故先告以實言,自可諦信。爾所二字,即如許,設有人以七實,滿如許大千世界,以用佈施,得福多不?空生亦就事直答:甚多。此先為較量審定,下再顯勝。a較量竟。

  b、顯勝,分二
  
(a)略持人處勝 (b)廣持人處勝

  (a)略持人處勝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刊定記雲:前已說寶施之喻,今複說者,豈不重耶?蓋前設一三千界寶施,此說無量三千界寶施,雖則同是較量顯勝,後乃勝中之勝,故重說也。彌勒偈雲:說多義差別,亦成勝較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斯則言重,而意不重也。

  此之勝喻,先前不舉,至此方舉者,以前未說四果無心,受記無得,國土不嚴而嚴,佛身無證而證,今既廣說,令明斯義,能生信解,故方舉勝喻。

  前說寶施,屬有為;此說法施,是無漏。受者,信受此經之理;持者,修持此經之行。四句,即經中文字般若,能詮實相般若妙理,觀照般若妙行。受持四句,是自利;為他人說,是利他。文句雖少,福德超勝,以至理一言,可以超凡成聖故。所謂還丹一粒,壓倒萬品醫方;摩尼一珠,勝似千般海寶。略持此經,心明無住,其人超勝,自此見性成佛有分,故雲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複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說經之處,即是道場。隨說者,人不揀聖凡,義不論前後,文不定多寡,處不拘靜鬧,既說是經,其處超勝,一切世間,所應供養。三界六道,獨舉三善道者,因地獄惡業拘囚,昏迷莫曉;餓鬼夙業為障,饑渴逼迫;畜生愚癡成性,無所覺知,惟三善道,乃能重法求福,廣修供養。

  塔,具足應雲塔婆,或名窣堵婆,譯為方墳,亦名圓塚,又名高顯處。梵語支提,此譯靈廟,廟者貌也,供佛形貌之處。佛塔略說有四,一生處塔,二成道塔,三轉法輪塔,四般涅槃塔,今說經之處,即是轉法輪處,固應供養。供養如六塵妙供等。

  宗通雲:昔隋時,蜀民荀氏,嘗於空地,遙望虛空,手寫金剛般若經,遂感諸天覆護,遇雨此地不濕,牧童皆避于此。至唐武德間,有僧語村人曰:此地向來有人書經,諸天設寶蓋於上覆護,不可令人作踐。後設欄圍繞,供養佛像,常聞天樂之聲,即此可以證知,皆應供養。(a)略持人處勝竟。

  (b)廣持人處勝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稀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上五句廣持人勝,下三句廣持法勝。何況二字,反顯之詞。上隨說四句,尚爾當供,何況盡能受持讀誦全文。對卷曰讀,離卷曰誦。此中文雖未言解說。義應有之,此經為大乘者說,大乘則必自他兼利,佛告以當知者,因是人既能持說全經,自必三身圓具。

  嘉祥疏雲:此經為諸佛之母,能生諸佛。是持說之人,故能成就法身最上之法,清淨圓滿,無漏無為,更無一法可越其上;成就報身第一之法,萬德莊嚴殊特無比,更無一法可與相並;成就應身,稀有之法,隨類現身,普度群品,是為世間希奇少有。此三身圓具,人勝可知。

  若是經典下,三寶全彰,經典所在,乃法寶;即為有佛,是佛寶;尊重弟子,為僧寶。大品雲:般若所在處,十方諸佛,常在其中,故即為有佛;此處乃有文殊普賢等,非止舍利弗,目犍連等諸大弟子也。佛弟子道尊德重,能為天王大人之所敬奉。如陳如為梵王所師,迦葉為帝釋所師,故稱尊重弟子。此三寶全彰,處勝可知。至此上文明降住其心,一大科(1、明降住其心)已竟。

  2、彰般若妙用,分二
  
(1)請名教持 (2)即事顯用

  (1)請名教持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雲何奉持?

  空生因聞持說此經,三身圓具;經在之處,三寶全彰。未知何名,以及奉持之法,是以請問,冀佛垂示,利益今後也。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空生問名,佛即答名。既有其名,必有其義,名義相隨,不相舍離。今以般若取喻金剛,令易知故。般若之義能明,彼岸自然可到。以是名字,故當敬奉修持,而不可或忽也。

  破空論雲:金剛般若,破惑,惑無不盡;照理,理無不顯。體即非破非顯,以般若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別有法名般若故,一切諸法皆般若故。

  金剛具有堅利明三義,以堅利故,則能破諸惑,觸我則我喪,觸法則法亡,觸空則空滅,所謂二執全消,纖塵不立,離一切相也。以光明故,則能洞照一理;照有則有妙,照空則空真,照中道則中道圓融,所謂頭頭皆是,法法全彰,即一切法也,故名金剛般若。

  所謂奉持者,亦別無有法,但因名會義了達金剛般若,即吾人本有離相無住真心是也。眾生未明般若,處處著相,恒住生死此岸,不到涅槃彼岸。如來教人用此金剛般若,於割不斷處,一切割斷;放不下處,全身放下,即是奉持。故曰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此征釋命名所以,佛以六度乃般若為先導。若未明般若,縱修諸度,亦屬有為事相,終滯權乘。若執著般若,非真離相,不契無住真心,依然法執。故並般若亦遣之,乃曰即非般若波羅密。果到遣無可遣,立無可立,是名般若波羅密。

  心印疏雲:佛因吾人迷本淨心,晦為業識,轉將智慧,翻作愚癡,背涅槃城,趣生死路,是以貪嗔境上,枉受飄零,解脫法中,自取流轉。茲者欲轉妄識,須示真心,為破愚癡,特明般若;教離這裡,始說那邊,正是將我甜瓜,換他苦李,故言佛說般若波羅密也。設或吾人二六時中,念茲在茲,觸著磕著,識取本有真心,會得自家般若,若然,則敲空系木,尚滯筌罰;瞬目揚眉,皆成漏逗,故言即非般若波羅密也。到得這裡,既明法本無說,心豈有名,雖然如是,不妨向無說中而立說,于無名觸而安名,故曰名般若波羅密也。然此三句,乃本經之綱領,亦大藏之精要,凡欲研究般若者,當知般若談空,乃是真空;不特不可著有,而仍不可滯空。

  佛說下三句,乃實相般若之義,實相無相,實相無不相,實相無相無不相,佛說般若波羅密,即不壞般若之相,屬無不相之實相,乃俗諦也;即非般若波羅密,並般若之相亦遣,屬無相之實相,乃真諦也;是名般若波羅密,非有非空,即真即俗,屬無相無不相之實相,乃中諦也。是名二字,以般若離一切相,但是假名故,以般若即一切法,不壞假名故。亦有一說,以第一句作中諦,第二句作真諦,第三句作俗諦,理亦可通。(1)請名教持竟。

  (2)即事顯用,分二
  
A、彰般若離相用 B、彰般若無住用
  A、彰般若離相用,分五
  (A)說法離相 (B)依正離相 (C)顯示經功 (D)聞義述解 (E)結成離相

  (A)說法離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此下乃如來用金剛妙慧,掃蕩一切執情,以顯般若離相勝用。恐疑前雲無法可說,今複立名教持,未免前後相違,故問空生,在汝之意,以為雲何?如來有所說法不?且喜空生已解般若離相之旨。答曰:如來無所說。此無所說,非默爾不說,乃知般若離文字相,終日說而無說也。

  黃檗心要雲:終日說,何曾說;終日聞,何曾聞。所以釋迦四十九年說法,未曾說著一字。(A)說法離相竟。

  (B)依正離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此依報離相也。依報者,眾生共業所感之果報土,與眾同依故。依報大者為世界,小者為微塵。眾生多執依報為實境,不達塵界性空。以世界散為微塵,則塵無自性;由微塵積成世界,則界無自性。悉假因緣,因緣故空;是以如來說即非微塵世界;不壞俗諦故,說是名微塵世界。

  般若明空,乃是真空,而非頑空。但離一切差別之相,而見平等實相,並不壞一切相。若壞相,則相外取空,即非般若真空。古德雲: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何嘗撥山河大地?又雲:若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故塵界即非塵界,是名塵界。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此正報離相也。正報者,各人別業所感之果報身,與眾不同故。三十二相,是應身佛,積福所成之正報身,與九界眾生不同,積百福成一相,以積福為因,故感勝報。文中上二如來,指法身如來;第三指本師釋迦牟尼。眾生多執正報為實身,佛未審當機,已否會取離相之用,故舉己身為勘驗,正是為憐三歲子,不惜兩莖眉,幸當機已悟應身佛相,雖屬莊嚴,終是有為生滅之法。故答雲: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

  何以故下征釋,即是非相者,非是法身無為之相也。法身清淨,不可相見故,是名三十二相者,是名應身有為之相也。應身莊嚴,積福所成故。

  問幻化空身即法身,何以佛身三十二相,即是非相?答:幻化空身,體即法身,非言其相也。應身亦然,應不離法,法即應本,亦不可離卻應身,別覓法身。應身有為之相,雖非法身實相;而應身所依之體,本是法身真體。但能離相,世間一切諸法,一一無非常住法身。(B)依正離相竟。

  (C)顯示經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佈施;若複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此顯示經功離相,較勝財施。前七寶屬外財,此身命屬內財。以經理深進一層,而較量亦增一層。身施,如屍毗割肉喂鷹;命施,如薩埵之將身飼虎。受持四句為他人說,以此般若,自他兼利;不唯寶施弗及,即身命佈施,亦難與等。

  破空論雲:七寶為外施,身命為內施。內施福德,雖複倍勝,以格持經,終不能及。以施身,未必永斷身因;持經法施,能斷自他生死因故。

  問:經中往往言四句偈等,功德殊勝,竟超恒沙身命佈施,未免令人難信。答:至理一言,可以轉凡成聖,其功德豈可思議。喻如世間天子之璽,不過荊玉一方,篆文八字,曰受命於天,既受永昌。其力用也,則未易可言,而能統禦四海,協和萬邦,封爵命官,安民施政,豈可以其文之少,而不信其用之大耶?(C)顯示經功竟。

  (D)聞義述解,分二
  
a、當機伸解 b、世尊印述

  a、當機伸解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稀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此解自聞稀有。心印疏雲:當機前請降住之法,所以佛為指示,離相度生,無住行施,非相見佛,未免茫然,故雲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因伊一問,累我世尊,且誡且談,輾轉發明,循循善誘,曲曲提撕,已至今日。所謂陽春布德,花香漏泄於枝梢,素月流輝,波印透開於潭底。當機此際,拋下草庵,趨入寶所,方見老漢真心,始解太平無象,是以感悔流涕,喜極成悲。

  聞說是經者,即聞前來所說,契理契機之文字般若,依之而起觀照般若,深解妙有非有,真空不空之義。趣者歸趣,歸於實相,無相無不相之理。始知般若真心,人人本具,一向懷珠乞丐,枉受窮苦,因悟傷迷,故此涕淚悲泣也。

  此處複歎稀有者,文雖同前,義則迥別。前乃贊佛日用尋常,莫非本地風光,示人以無言說之般若,全體大用;此乃贊佛,能以言說之文字般若,令生觀照般若,深契實相般若,所謂不因漁父引,焉得見波濤,自慶已得親證實到。

  經典曰甚深者,我法雙空,是深般若,並空亦空,為甚深般若。從昔日阿含會上,證得我空慧眼以來,自謂滿足,並不解法空之理,何況空空,亦非佛于方等,及般若前,不曾說過,因不解,則聞與未聞等,故曰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世尊!若複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稀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此歎他聞稀有。空生乍聞般若真空之說,恐無知音,故前率爾致問,頗有眾生,生實信不?佛誡之曰: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佛意末法之中,尚有生信之人,況現在乎?當時尊者,雖未致辯,猶未斷疑。至此深解義趣,始信佛言不謬。

  得聞是經,是聞文字般若;信心清淨,是起觀照般若,照見我法雙空,並空亦空。信得自心清淨,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即生實相者,以淨信既生,則諸法不生,即是實相生焉。即字不假前後,當下即是。猶大品所雲:諸法不生,而般若生。諸法不生,功由觀照,所生般若,乃是實相。實相本自無生,因觀智而得現前,說名為生也。

  當知是人下,以既證實相,而得無生法忍,任運修行,中中流入薩婆若海,至大菩提果,名為成就第一稀有功德。第一稀有,即是佛果。信心清淨,為能成就;佛果功德,是所成就。

  世尊下四句,呈解實相之義。實相原非他物,即是非相。非相者,非有相,非無相,非亦有亦無相,非非有非無相,四句鹹離,百非盡絕,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名實相。此中一往觀之,是離一切相。究竟言之,仍是即一切法。實相者,不必撥諸相,而見實相。諸法之上,一一無非實相也。

  實相,是諸法所依之體;諸法雖多,其體本一;依一實相,而成諸法;融會諸法,原一實相。故曰不必撥諸相,而見實相。但了諸法相妄,離諸法虛妄之相,便見實相矣。譬如依金作器,器器皆金,不必毀器而見金,但離器之差別相,便見金之平等相。下雲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即是實相之法。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稀有。

  此明後聞稀有。聞經約教,信解約理,受持約行。謂我今生當佛世,親承面命耳提,得聞如是文字般若之經教,信解實相般若之至理,自應稱理,受持觀照般若之妙行,此不足為難。若當來之世,末法眾生,目不睹玉毫之相,耳不聆金口之音,法弱魔強,鬥諍堅固,其有眾生,夙植善根,得聞是經,信心清淨,深解離相無住之旨,依解起行,終身受持,是人即為不斷佛種,第一稀有。是人與前當知是人同。

  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何以故下,三重征釋,蓋我謂是人即為第一稀有者,果何以故?因此人知實相即是非相,非相即是實相。非相者,非有相,非無相,有無二相,即屬斷常二見,不名實相,亦不可有離無二相之外,而別求實相。故初何以故下,先釋實相之不離無相。曰此人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次所以者何下,再釋實相之不離有相,曰我人等相,即是非相,此乃不住有無二邊,若有無住,仍非究竟離相,究竟無住。後何以故下,三釋離一切相者,是更進一步,不獨有無二相當離,即能離之離,亦複當離;至離無可離,則諸妄既盡,法身理顯,即名諸佛。a、當機伸解竟。

  b、世尊印述,分二
  
(a)印證 (b)述成

  (a)印證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複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稀有。

  如是如是有二釋:一印證之詞,以當機耳聞如來文字之教,深解真如實相之理,呈白三空觀照之智,一一皆是,故曰如是如是。二相契之稱,蓋佛前則教其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當機至此,深解義趣,一肩擔荷,對佛呈解曰: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二字,遙遙相對,佛故告曰:我心如是,汝亦如是,須善護持。此則以心印心,正可續佛慧命。故曰如是如是。

  此乃別證,宗通雲:若複有人,得聞是經,深妙之理。當聞法時,不生驚愕;當思維時,不生怖懼;當修習時,不生畏阻,當知是人,荷擔如來,甚為稀有。

  問:經中何理,是可驚疑怖畏?答:即所說三空之理。初無我等四相,人天聞之,甚為可驚,以其執著我等四相,不能親證我空故。二非無我等四相,二乘聞之,甚為可怖,以其不能非卻無我等四相,而證法空故。三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權教菩薩聞之,甚為可畏,以其住於法空,不能並空亦空故。是以乃有驚疑怖畏。若有人聞,而不驚疑怖畏,即生實相,故為稀有。(a)印證竟。

  (b)述成,分二
  
子、約法述成 醜、約人述成

  子、約法述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征釋上文。聞經不生驚疑怖畏,即為第一稀有者。是何以故?因解如來,說此離相第一般若波羅密故。般若為諸度之先導,故稱第一。諸度若無般若,皆不到彼岸,般若離相,不獨離他相,並自相亦離。若有少法當情,即是眼中翳病未盡,故曰即非般若波羅密;又不壞法相,故曰是名般若波羅密。

  宗泐法師雲:法本無說,慮其於法取著,故曰即非第一波羅密。有因緣故,亦可得說,故曰是名第一波羅密,此約般若一法,述成離相妙用。子、約法述成竟。

  醜、約人述成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

  此斷第八種,捨身未脫苦果疑。上雲捨身佈施,其福雖多,不離生死,猶是有漏苦因,不及持說此經之福。此之行忍捨身,雲何不成苦因耶?佛為斷此疑,故呼當機,告以離相行忍,是無漏因,得到彼岸。

  忍者安受之心,辱者拂逆之境,凡人辱境之來,拂逆於心,多不能忍,必至起惑(即嗔恨心)造業,依業受苦。故佛教人,應當忍受,忍之之法,當觀我空。我相既亡,人相亦泯,人我叵得,辱境何存?惑業既離,苦報不受,了脫生死,故得到彼岸。

  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者,若執有辱可忍,猶未離相,仍屬法執。者,將忍辱之法亦遣。既不著忍辱之相,自不成生死苦因,與未離四相,捨身佈施者,如隔天壤。

  是名忍辱波羅密者,雖不著相,亦不壞相。忍辱一法,世諦論,則名苦行,便同捨身,俱成苦果。若約第一義諦論,雖行苦行,即忍辱非忍辱,遠離分別念故,則與般若相應。故般若波羅密,攝持餘波羅密,其義得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于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如來引過去所修忍辱因緣,證明離相之行,恐當機雖悟離相之理,未涉離相之事,故特拈出,為他作個榜樣。又恐人但認般若為第一波羅密,不知餘五度,皆不離般若,即就忍辱而論,若不能離相,雖一言見辱,尚不能忍,況節節支解,不生嗔恨乎!如能離相,不獨有辱能忍,而且無辱可忍。何以故三字,即征釋上文,忍辱非忍辱之義。須菩提下,即引己為證。大凡人于平時小可之事,可以勉強,及至生死大難臨頭,不能絲毫假借,必有真實工夫,方能自在無礙。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于爾時,四相鹹離。不見有我身割截,亦不見有王為割截,一切分別都無,即是無辱可忍,方成真實忍辱波羅密。

  歌利王,陳朝真諦譯本,為迦陵迦王。唐朝玄奘譯本,為羯利王。此雲極惡。准涅槃經雲: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國,富單那城,波羅密家。是時有王,其性暴惡,憍慢自在。我于爾時,為眾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禪思。爾時彼王,春木花敷,與其宮人彩女,出城遊觀,在林樹下,五欲自娛。其諸彩女,舍王遊戲,遂至我所。我時為欲斷彼貪故,而為說法。時王見我,便生噁心。問言:汝得阿羅漢果耶?我言未得。複言汝得不還果耶?我言未得。汝既年少,未得聖果,則為具有貪欲煩惱,雲何恣情觀我女人?我言大王,當知我雖未斷貪欲,然其內心,實無貪著。王言癡人,世有仙人,服氣食果,見色尚貪,況汝盛年,未斷貪欲,雲何見色不貪?我言大王,見色不貪,實不由於服氣食果,當由繫念無常不淨。王言若有輕他,而生誹謗,何得名為修持淨戒。我言我無嗔妒,雲何言謗?王言:雲何名戒?答言忍名為戒。王言:若忍為戒,當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我時被截,容顏不變。王臣見已,諫言如是大士,不應加害。王言汝等雲何知是大士?諸臣曰:見受苦時,容顏不變。王言:我當更試,即劓其鼻,刖其手足。爾時我於無量無邊世中,修習慈悲,湣苦眾生,心無嗔恨。時四天王心懷嗔忿,雨沙礫石。王見大怖。複至我所,長跪白言:惟願哀湣,聽我懺悔。我曰大王,我心無嗔,亦如無貪。王言大德,雲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實無嗔恨者,此身平復如故。發是願已,身即平復。更願我于來世,得成菩提,先度大王。是故我今成佛,先度憍陳如也。

  何以故?我于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

  何以故,乃承上征釋之詞。何以故我說為惡王割截時,無有四相?我在往昔,正當節節四支分解之時,若是有我等四相,應生嗔恨之心。如有嗔恨,那能立誓,身即平復如故。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明修忍行,非止一世。故曰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即指在五百世,皆離相行忍。若不離相,忍豈易言哉!是知離相行忍,忍亦即第一波羅密。(D)聞義述解竟。

  (E)結成離相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是故二字,承上起下,是離相行忍之故,得成菩提。故呼當機而告之曰:凡欲修學般若菩薩,應離一切相,而發菩提心。空生已悟離相甚深般若,前雲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如來已經證明。此複呼名勸囑者,是欲結成離相之旨也。A、彰般若離相用竟。

  B、彰般若無住用,分二
  
(A)正明無住 (B)舉喻顯用
  (A)正明無住,分三
  a、不住六塵 b、不住人法 c、結顯真實

  a、不住六塵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佈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佈施。

  此彰顯般若無住用。經初當機請問住心之法,乃曰:雲何應住?佛為說無住為住,先曆明無住,後正明無住。經過許多苦口婆心,至此要結成無住之旨。文具誡勸二意。字皆作平聲,當也。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不應住,即是誡其勿住。與前雲何應住相顧。應生無所住心,即是勸其當生,與前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相同。若心有住六塵,便是妄識;即為非住般若,般若無住為住,乃為真住。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佈施者,凡修學般若菩薩,其心要與般若相應,此心字,即所發菩提之心,亦即修行六度之心。上佛勸應生之心,就是此心。

  菩薩發菩提心,不外修行六度,六度以佈施為第一,此則舉一攝五,不應住色而行佈施,即不應住六塵,而修六度。佈施有三,論曰:資生無畏法,檀義攝於六。(一)資生施,以財物佈施,屬本度;(二)無畏施,不惱無冤眾生,令心無畏,即持戒度;不報有冤眾生,令心無畏,即忍辱度;(三)法施,誨人不倦,即精進度;說不錯亂,即禪定度;慧辯分明,即智慧度。

  雖六度齊修,必須三輪空寂,內不住有我為能施,外不住有人受我施,中間不住所施財法等,是名無住相施。

  末三句,呼當機名,反復叮嚀。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當如是無住行施,方合無漏之道;設或稍有住著,則人我見在,恩愛纏綿,終成有漏,何能解脫?a、不住六塵竟。

  b、不住人法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諸相,即諸法之相。如來說一切諸相,悉皆虛妄,當體空寂,故曰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緣生無性,當體空寂,故曰即非眾生。

  此即釋前不住相佈施之義。不住相者:不住有相,不住空相,不住人相,不住法相。恐人著於空相,以為既不住相,何必更修施度,種種事相。故釋曰:如來說般若智照現前,即相可以離相,一切諸相,當體就是非相;不必撥相以求無住。又恐人著於有相,以為既要利益一切眾生,何以又無眾生相?又釋曰:如來說般若智照現前,了知眾生,性自涅槃,本來是佛,一切眾生,當體即非眾生。故菩薩終日度生,終日無生可度。b、不住人法竟。

  c、結顯真實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此斷第九種,不住證法無性疑。上言菩薩應當無住行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此等說法,其實難信,恐人有疑,佛語虛妄。故舉五語,正明真實。真語,則依真諦即空之理而說;實語,則稱中諦實相之理而說;如語,則稱中諦真如之理而說;不誑語,則言無欺誑;不異語,則言無矯異,此二依俗諦世間之理而說。如來說法,不離三諦,凡有所說,契理契機,決不疑誤眾生。魏譯,菩提留支法師譯本,但有四語;什師譯本,則加一不誑語,須知誠言不我欺也,自當斷疑生信。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此轉釋真實。良以如來說法,乃依自所證之法而說,如來已證中道第一義諦,實相般若之法。此法雙離二邊,雙照兩二,故曰無實無虛。惟其無實,則不住有邊,故不見有諸相可得,不見有眾生可度;惟其無虛,則不住空邊,故不舍佈施之行,不舍利益眾生。即相無相,達生非生,是謂無所住而生其心。如來依此修證,得成菩提,今依自己所證以示人,自是真實可信。(A)正明無住竟。

  (B)舉喻顯用,分二
  
a、舉喻 b、顯用

  a、舉喻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佈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

  此斷第十種利生行施不住疑。上言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佈施。既已熾然行施,雲何不住耶?故佛疊舉反正二喻,以顯般若無住妙用。若菩薩發菩提心,修六度行,若無觀照般若之智,不達三輪體空,其心住著六塵諸法,而行佈施;不但不能透脫根塵,且為貪癡所被,此乃取相則暗,頭頭障礙,如有目之人,入於暗室,無有日光,即無所見。有目喻發心;暗室喻無智照;無見,喻不見實相般若無住之理。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佈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正喻無住之功。若菩薩發心修行,其心不住六塵諸法,而行佈施;是為觀照功深,智光圓滿,此乃達理則明,頭頭是道。如人有目,更加杲日當空,光明照耀,能見種種之色。日光喻觀照妙智;種種色,喻實相妙理。有了觀照妙智,自可親見實相妙理,六度萬行,一一無非實相,實相不即一切法,亦不離一切法。

  此中心不住法,即契無實之理;而行佈施,即契無虛之理。六祖曰:無實者,以法體空寂,無相可得;然中有恆沙性德,用之不匱,故言無虛。惟其有恆沙之用,不妨行於佈施;惟其體自空寂,故應不住於法。但知佈施,而不知離相,即住於實,不免執著之過;但知離相,而不知佈施,即住於虛,不免落空之失。皆非中道第一義諦。必須二邊不住,方合般若妙用。a、舉喻竟。

  b、顯用,又二
  
(a)生福用 (b)滅罪用
  (a)生福用,又三
  子、自利之福 醜、利他之福 寅、經處當供

  子、自利之福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當來,即指末法之世。能於之能,因久植善根方能,反顯若無善根則不能。讀誦依文字般若,受持起觀照般若,受則領受無住之義而不疑,持則修持無住之行而不息,即為如來佛智鑒知,佛眼窺見,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凡有受持者,依觀照無住之功,契入實相妙理,恒沙稱性功德,悉得現前,故雲成就。子、自利之福竟。

醜、利他之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佈施,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佈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佈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佈施;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此顯般若無住之功,超勝多劫恒沙身命佈施。肇法師雲:從旦至辰,名日初分;從辰至未,名日中分;從未至戌,名日後分。每日三時,以恒沙身施,複經無量劫,此世間必無之事,佛以般若無住功用,無可為比,設此較量,以顯信心福勝。信心而曰不逆,即隨順此經文字般若,無住之義,不生疑謗。佛法大海,惟信得入,信是入道初基,由信而解,由解而行,由行而證。故經雲:信為道元功德母。能發信心即信根,進念定慧四根,因之而生,故其福超勝。

  何況二字,是反顯之詞,信心尚且如是,何況解行乎!何況自行化他乎!書寫,是寫此文字般若,流通世間以利他;受持,即領受修持,此觀照般若,無住之義。對本曰讀,佩文曰誦,此句乃自利。為人解說,乃將文字所詮,實相觀照二般若,全體大用,為人剖解宣說,令人生信發解,起修證入,此亦利他。前一聞信順,福尚超于恒沙身施,何況二利俱備,則其福何可較量。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上雲書寫受持,讀誦解說,福勝恒沙多劫身施,不能具說,今只好撮其簡要言之,是此金剛般若波羅密經,不可以心思,不可以口議,因妙用無住故,心欲緣而慮亡,口欲談而詞喪,故不可思議。

  稱量二字,若作稱讚思量解,則與思議重複,當以無住之義,不可以秤稱之,不可以斛量之,乃是離相之法,故其功德,無有邊際,猶若虛空。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以此經是大乘之教,非大乘之機,莫能荷擔,故如來因機施教,教必契機,是以為大乘之人方說。

  何謂大乘之教,即此y字般若,具足實相般若,觀照般若,體相用三大之義,有運載之功,依此般若,能運載行人,從凡夫生死此岸,而達如來涅槃彼岸矣。

  體大者,實相般若之體,廣大周遍,即是如來平等法身,離一切法差別之相。妄相雖空,而自體不空,能為一切諸法所依故。譬如太虛空,體非群相,亦不拒諸相發揮。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霧澄則清,氣凝則濁,明暗清濁,差別相也;虛空離一切相,而空體不無,能為諸相所依,亦複如是。

  相大者,般若體中,具足大智慧光明義。窺天鑒地,耀古騰今,靈靈不昧,了了常知,具足遍照法界義。照理法界,理無不徹,照事法界,事無不窮,具足真實識知義,鑒物忘緣,離顛倒見,了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能見非相,親見如來,更有無量恒沙稱性功德之相。

  用大者,觀照般若,智用現前,能破二執,能越三空,眾生我法二執之惑,惟般若智照,而能照見五蘊皆空,身心世界,悉皆如夢如幻;並三乘所證涅槃,亦不可得,即所謂涅槃生死等空華。亦即本經前文所謂,無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則我法雙空矣;若住於空,仍非般若無住真宗,故並空亦空,前雲亦無非法相者是也。三大為所乘,修大乘者為能乘。

  為發最上乘者說,此經乃最上一佛乘,為被圓頓之機,故如來早時不說,直待時至機熟,方為演說。前大乘者,猶是三乘中之一乘,佛為說此經令發菩提心,而修六度行,是由漸而入者。此最上乘者,乃最上一佛乘,佛為說此經,令直趨寶所,不落階級,是由頓而入者。此二類機,有大根,具大智,方能解大理,修大行,故如來為說此經。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上明略說福勝,此顯廣說功德,此經如來,既為發大乘心者,及發最上乘心者說,而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此人即是大乘,及最上乘之根器;能信般若大教,深解實相大理,能修二利大行,求趣菩提大果,正是為如來使。故如來四智洞明,五眼圓照,皆悉知見,是人既能持誦宣說此經,自得成就稱理之功德。

  稱理者何?前段雲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是般若理具之功德。是人既解大理,稱理而修,繁興二利,故得稱理而證,是之謂成就。

  如是人等,即發大乘心者,發最上乘心者,有大根,大智,大力,即能荷擔如來無上大法,任重致遠,廣度眾生,代佛行化者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首句是反問詞,問何以故,必要發大乘,最上乘者,方克荷擔無上菩提?須菩提,若好樂小乘法之人,雖離我人等迷識四相,而未離我人等迷智四相;迷智屬法我見,見有涅槃之法,為我所證。故曰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若樂小法者,樂字去聲,好樂也;小法,即小乘法。字作人解。法華經雲:鈍根樂小法。言其志意下劣,不發大乘心者也。是人墮於邪見,不解大乘最上乘中道正理,所以於此般若大教,不能聽受讀誦,況能為人解說乎?圓覺經雲:求大乘者,不墮邪見。即不著我人等四見是也。醜、利他之福竟。

  寅、經處當供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在在處處,言經在之處不一,或伽藍精舍,或莊宅園館,但有此經所在之處,一切天人阿修羅,所應當供養。當知下,出其應供所以。言當知此處,但有經在,無論琅琀貝葉,部帙書卷,或刻棗梨,或鑿石壁,經典所在,即為如來全身舍利寶塔。前文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全經所在之處乎?故皆應恭敬,作禮圍繞,用諸花香,而散其處。(a)明生福用竟。

  (b)明滅罪用,分三
  
子、正明滅罪妙用 醜、兼顯經功妙用 寅、總結經功妙用

  子、正明滅罪妙用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雲持說此經之人,成就無邊功德,此經所在之處,皆應恭敬供養,何以現見世間男女,受持讀誦此經,反被人輕賤乎?輕賤,則不敬重尊貴,或罵詈譭謗,憎惡嫉妒,侮辱等事。以此而觀,經功何在?故佛複告須菩提,持誦之人,設若為人輕賤,莫疑此經無功。當知是人先世重罪惡業,定業不可逃避,應墮三途,受極重苦;因今持誦此經功德,但被世人輕賤之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此即重報輕受,定業可轉矣。末句當得菩提,佛果可期,其功德豈可思議!何得因人輕賤,遂謂持誦無功乎!

  大論雲:先世罪業,應入地獄,以行般若故,現世輕受。譬如重囚應死,有勢力護,則受鞭杖而已。

  此文具有三障蠲除之意,持誦此經,觀智現前,能空四相,即煩惱障盡;惡業重罪,得以消滅,即業障盡;後報今受,不墮惡道,即報障盡。三障既盡,三德必圓,故雲當得菩提。

  又具有二種不可思議,(一)重罪輕報,能回定業,則報不可思議;(二)因緣會遇,定當作佛,則果不可思議。子、正明滅罪竟。

  醜、兼顯經功妙用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複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佛舉自身過去事佛之福,較量持經之慧,以顯經功妙用。者佛自稱。佛已證八自在我,不同凡夫外道之我。者,佛得三明,由宿命明,於過去劫中之事,明記不忘。阿僧祇,此雲無央數,乃華嚴十大數中第一數。無量是第二數,乃阿僧祇阿僧祇,重疊所成之數。今雲無量阿僧祇者,非一阿僧祇,乃積至無量阿僧祇也。
  於然燈佛前,然燈是世尊第二僧祇劫滿,授記本師。世尊昔為廣熾陶師,遇古釋迦如來,出現於世,觀陶師機緣已熟,應當受度,乃往窯所借宿。陶師一見,歡喜敬仰,禮拜默願,願我將來成佛,威德,名號,弟子,一一如佛。佛即為開導,遂發心修行。從古釋迦佛,至寶髻佛,中間曆七萬五千佛,為第一阿僧祇劫。從寶髻佛,至然燈佛,中間曆七萬六千佛,為第二阿僧祇劫。從然燈佛,至勝觀佛,中間曆七萬七千佛,為第三阿僧祇劫。今雲在,然燈前,得值遇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極言事佛之多,足見廣熾陶師,亦已久植德本,故得受度出家。

  那由他數,當此方萬萬。供養,約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等。承事,則欽承奉事,如執侍巾瓶,服勞司役等。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一一如是,無有一佛而空過者。其所得功德,自應無量,此皆屬有為之福,而不言于諸佛所聞法修行者,特舉福門之劣,以文下顯慧門之勝。

  若複有人下顯勝,末法之世,波旬熾盛,魔強法弱,於此般若離相無住之法,而能受持讀誦,所得功德,乃屬無為之慧,與我所供養諸佛,有為之福較量,百分不及一,即千萬億分,亦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皆所不能及。于我於字,作與字解。醜、兼顯經功妙用竟。

  寅、總結經功妙用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般若妙用,末世持誦此經,所得功德,我前不過略說,倘若具說此經功德,稱理而周,遍法界而無際,淺識之人,未見真理,莫測妙用,聞之心即狂亂,疑謗叢生,故不敢具說,致令眾生,招謗法之愆,受墮獄之苦。

  狂亂者,如人重病,心性昏蒙,致起狂亂;狐疑,狐是獸類,亦名野幹,其性多疑,每渡河聽冰,且聽且渡,以喻聞法多疑之人,進退兩難。

  末段囑以當知者,欲令斷疑生信也,是經義即般若離相無住妙義,非語言分別之所能及,故不可思議;果報指持經之人當得無上菩提,登究竟涅槃彼岸,三身畢具,萬德圓融,故亦不可思議。經文至此,正宗第一大科,()示降住其心,曆彰般若妙用竟。

(2)諸相平等,分五
  A、約生佛以顯平等 B、離空有以顯平等 C、無去來以顯平等 D、非一多以顯平等 E、即諸見以顯平等

  A、約生佛以顯平等
  須菩提!于意雲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斷二十一種,平等雲何度生疑。上雲: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恐疑法既平等,生佛一如,雲何如來卻度眾生?為斷此疑,故誡須菩提曰:汝勿謂如來有作是念,我當度眾生此誡其不可作是說也,莫作是念句,並誡其不可作是念也。

  何以故下,釋雲: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以一切眾生,本來是佛,個個具有如來智慧德相。如來雖說法度生,本不作念。如風不涼,人人自涼。亦不住相,不見有能度之我,及所度眾生,能所相泯,生佛一如,所謂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此乃反釋。以佛與眾生,原是一體,絕無能所,若見眾生為所度,如來為能度,則能所熾然,即同凡夫見解,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不空矣,豈得稱為如來哉!上明所度空也。

  如來說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此承上,既然無我,何以如來又說,我為法王,于法自在,豈不是我耶?蓋如來說有我者,即非同凡夫之有我,乃是法身真我,體性空寂,無我而我,我而無我。乍奈凡夫之人,不解此義,以為如來,亦同凡夫之有我。

  須菩提下三句,恐人一聞如來說我,不同凡夫,又認佛與凡夫有隔。故並舉凡夫而掃之。凡夫者三字,是舉;如來說即非凡夫,是掃。隨舉隨掃,令泯聖凡之見,不容分別,則聖凡平等矣。末句是名凡夫,但是世俗言說,假名凡夫耳。此科文中,重重拂跡,謂如來本來無我,但凡夫執之為我,故說無我之法,以度凡夫,究竟凡夫亦本無我,不但無我,且無凡夫,何處更有眾生可度?至此發明實無眾生滅度者,詳盡無餘矣。A、約生佛以顯平等竟。

  B、離空有以顯平等,分三
  
(A)離有見 (B)離空見 (C)較福勝

  (A)離有見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此斷二十二種,以相比知真佛疑。上雲: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謂法身如來,不離一切諸法,即諸法中平等一如之義。後又雲:不可以色身諸相見如來,恐人執前疑後,執後疑前,故複問須菩提,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前依正離相科中,已問斯義,而前雲見如來不,此雲觀如來不;見之與觀,不無少異;見屬現量,觀屬比量。法身如來,不但離於聲色,亦且遠於知見,將何從而觀之!須菩提大權示現,為不達法身離相之眾生而答,故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並非須菩提前後自語相違。前既雲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此乃雲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實為眾生作弄引耳。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得觀如來者,則世間轉輪聖王,亦有三十二相,豈不即是如來耶?意謂法身離相,未可以著相而見。前雲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若不離相,安見法身?

  轉輪聖王,即金輪王,乃四王之一。世有金銀銅鐵四種輪王。金輪王王四大部洲,銀輪王王三洲除北洲,銅輪王王東南二洲,鐵輪王只王南洲一洲。金輪王所以稱聖者,能以十善化世故也。四洲諸國,無敢違命。設有違者,聖王乘輪寶先往,不待干戈,自然賓服。

  此王具足七寶:一金輪寶,名勝自在。王若出世,海水減淺,海邊現出輪王道路,王乘此寶,一日可以遊行四天下。又有雲:此寶乘之,可以遊行虛空,以今飛機,可以證知實有其事。二白象寶,其力勇健,善能作戰,古來多用象兵。三馬寶,名勇疾風,所往諸處,其行如風。四神珠寶,即如意寶,人有所求,能雨一切寶。五主藏臣寶,名大財,隨王遊行,王欲佈施,需用財寶,向取之時,只要有土處,掘之便得財寶。六女寶,名淨妙德,不由胞胎受生,乃屬化生。七主兵臣寶,亦雲將軍寶,名離垢眼,善識兵法,名聞四洲。輪王有此七寶,故得王四洲國土,具足千子,其身金色,亦有三十二相,不過比佛之相,稍不明顯。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者,即解如來所說離相之義,法身不可相見,故雲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爾時世尊,為破眾生著相之心,而說偈言。若一切眾生,以三十二相之色,以為能見我者;以四辯八音之聲,而求我者,此皆尋言取相,非正知見。縱有所修,必蹈邪徑,邪者偏邪,偏于有邊,故曰是人行邪道,道即徑也。色聲為外塵之法,見求乃內心之執,法執未破,安得親見離相法身,故曰不能見如來。此佛為離常見,令人不滯於有也。

  華嚴經雲:色身非是佛,音聲亦複然,不了彼真性,是人不見佛。

  肇法師雲:諸相煥目而非形,八音盈耳而非聲。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法身清淨,猶若虛空,無有染礙,不落一切塵境。(A)離有見竟。

  (B)離空見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斷二十三種,福果非關福相疑。上雲:不應以三十二觀如來,如來是福果,三十二相,是積福所成之相,既雲不應以相觀佛,則福果非關福相矣,恐人不滯有見,而落空見,以一切相皆不取,而成斷滅。故呼須菩提而告之曰:汝若因聞色見聲求,是行邪道,便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是又執無之過;譬如出囿入網,解脫良難,執藥成病,纏綿更甚。古德雲:寧起有見如須彌山,莫起空見如芥子許。故誡之曰: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而得菩提。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此如來出過誡勸,因上文正宗以來,屢言無相,無得,無說無法,破相之談,可謂極矣。當知佛以眾生著相,故教以離相之法,並佛相亦離,則十界之相俱離,若執空為是,必至斷滅因果,墮一闡提。故如來於此,叮嚀至再,為離斷見,令人不落於空也。佛恐須菩提,一向解空第一,聞此破相之談,遂起執空之念,故曰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必至撥無因果,說諸法斷滅,所以不惜唇舌,複誡勸之曰:莫作是念。

  何以故下,征釋正義,良以發菩提心者,非但不應取法,亦不應取非法;雙離空有,方歸中道,故於法不說斷滅相。佛之教人離相,以有相之常見當離,而空相之斷見亦當離,何嘗教人斷滅相耶!  華嚴經雲:色身非是佛,音聲亦複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諸佛說空法,為治於有故,若複著于空,諸佛所不化。此經前來,如來皆談妙有,非有非空,故即有以說空;此後至正宗分止,皆說真空不空,故即空而顯有;則不滯空有,雙離斷常,豈非中道實相,平等般若本體乎。(B)離空見竟。

  (C)較福勝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佈施;若複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此較量無我福勝,若發心菩薩,以恒河沙世界七寶,持用佈施,所得福德,可謂多矣。若心有所著,乃為住相佈施,則成有漏之福,感報人天,不到彼岸。若複有人,雖不能以沙界七寶佈施,但能知一切法無我,其福自勝。知一切法無我者,知人無我,則破我執;知法無我,則破法執;二執既破,即證無生法忍。於三界內外,不見有少法生滅之相。即修行六度,亦不住人法之相,一體空寂,湛然平等,忍可於心,故曰得成於忍。

  此菩薩勝前菩薩者。以前之菩薩,寶施有漏。此之菩薩,法忍為真。即前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為得無漏福德,故勝。

  何以故下,征釋福勝所以。意謂何以故,此菩薩福勝於前?以諸菩薩不受有漏福報也。因也,諸助語詞。有漏之福,終有窮盡。永嘉禪師雲:住相佈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福盡必墮,是以不受。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雲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尊者,不了不受福德之義,故複問佛:雲何菩薩不受福德?佛告之曰:須菩提,若菩薩受福德,即是心有貪著,乃成有漏因果,不成菩提。故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方成無漏;是不貪著之故,說不受福德。B、離空有以顯平等竟。

  C、無去來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此斷二十四種,化身出現受福疑。上雲:菩薩不受福德,又雲不可色見聲求,何以如來受九界眾生供養恭敬,現身說法耶?故以法身無相而破曰: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前所說,如來者,即諸法一如之義。如者,如如不動,動既不動,安有去來坐臥之相。故征釋雲:何以故,如來無有去來坐臥之相?如來者,法身理體,周遍十方;既然周遍,則來無可來,去無可去,故曰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問:如來入城乞食則去,歸到祇園則來,何得雲無去來?答:雲駛而見月運,月本不曾有運;舟行而見岸移,岸亦何嘗有移。乃隨眾生機見耳!
  金剛解義雲:如來二字之義,而示以真佛無相也。蓋真如法身,本無去來。其來也,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其去也,心垢不見,亦非佛去。譬如水清月現,月本非來;水濁月隱,月亦非去。可知人心有清濁,佛本無去來。其去來者,應現化身也;無去來者,真性法身也。C、無去來以顯平等竟。

  D、非一多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于意雲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此斷二十五種,法身應身一異疑。上雲:法身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恐人執著應身,隨機應現,示有去來,而生一異之見。故舉世界微塵,非一非異以破之。問須菩提言: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之為微塵。在汝之意,以為雲何?是微塵眾,寧為多耶?不多耶?須菩提就事答言:甚多,世尊!此處亦有他本,無須菩提言四字,有者居多,故今從多數也。

  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何以故者,征起釋成。謂何以故,我說甚多;我不執實有故,隨順世諦而說多耳,若是微塵眾是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

  所以者何,乃重征更釋。所以不說者是何之故,佛說微塵眾,本無自性,乃是碎世界之所成,非實有體,故曰即非微塵眾;不過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微塵眾。
  世界可碎為塵,微塵可合成界,則世界微塵,皆無自性,皆非實有;而眾生無有般若妙智,處處執著。聞世界著世界,聞微塵著微塵;計世界為一,計微塵為多。界既可碎之為塵,則一非定一;塵既可合之成界,則多非定多。多非定多,則即多是一;一非定一,則即一是多。一多交互,一多無礙,此性何嘗不平等也。

  刊定記雲:言世界者,喻法身也;言微塵者,喻應身也。世界一也,微塵異也。碎界作塵,塵無異性,合塵為界,界無一性。故彌勒偈曰: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異即多也。

  昔秦跋陀禪師,問生公曰:作麼生說色空義?生曰:眾微聚曰色,眾微無自性曰空。師曰:眾微未聚,喚作甚麼?生罔對。師曰:汝只說得果上色空,不曾說因中色空。問:如何是因中色空?師曰:一微空故眾微空,眾微空故一微空;一微空中無眾微,眾微空中無一微。于此透得,方信平等法界,非一非異。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上明微塵非多,此明世界非一。複稱世尊雲: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本是微塵積聚所成。聚則界有,碎則界空;亦無自性,非實有體,故曰即非世界。不待碎後方空,即現在之時,性常自空,非真實有。猶如夢境,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凡夫處長夜大夢之中,迷執實有世界,若至悟後,了知世界性空。永嘉禪師雲: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又不獨覺後方空,即在迷位之中,一切世界,未始不空?故曰即非世界。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故曰是名世界。

  何以故下,征釋世界非實。何故我雲,如來說即非世界,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一合相,指真性言。真性遍滿十方,惟一無二。真性乃是整個,合而不分,本非有相,強名曰相,能為一切諸法所依之體。非由假合而成,無始以來,常住不變,為諸法中實。非虛非幻,而世界安得而比之。世界是假合,聚塵所成故;世界有變遷,劫盡則壞故;世界是虛幻,乃非實有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真性耳,豈有是理耶!

  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者,此仍是須菩提語。謂如來說,真性平等一相,為一合相;真性如虛空,本來無相可得,故曰即非一合相;無名勉強安名,故曰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此佛見須菩提所言不錯,乃順其語而告之曰:真性雖為一合相,即是不可說,以其離言說相故,非語言之所能及故;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者。以凡夫之人,不明真性之理,本來離相,妄生貪著。

  一合相,又釋,謂世界若執為實有者,即是一合相。以世界之一相,乃和合多數之塵相所成,故如來說一合相。世界既可碎為多塵,則一非定一,合非定合,故雲即非一合相,不過是名一合相而已。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以其無有自性故。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而昧一多平等之理,故執世界為一合相。

  又以世界之一相,喻真性;微塵之多相,喻煩惱。眾生迷真起妄,妄有八萬四千塵勞煩惱,如碎世界為微塵,煩惱雖多,究竟妄無自性,非實有體。若煩惱是實有者,佛即不說是煩惱。何以故?佛說煩惱全體即真,故即非煩惱,但是假名無實,名曰煩惱。如微塵無自性,非實有體,若微塵是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征釋雲何以故,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真性亦複如是。以真性不離煩惱,故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不離微塵,故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以真性是實有者,即是一合相,不能隨緣而成八萬四千塵勞煩惱。今既從真起妄,如來說真性,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是實有,即是一合相,以一界合多塵所成之相,不可再碎為塵;今既碎界成塵,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佛謂須菩提,言真性者,即是不可說。若言真顯妄,則成二妄。但凡夫之人,不明真性,貪著事相,故說有真性耳。如佛告須菩提言:一合相者,即是不可定說,是一是合,但凡夫貪著其事耳。此段言塵界非多非一,正顯真妄非一非多,與法應非一非多,一多平等也。D、非一多以顯平等竟。

  E、即諸見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雲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此斷二十六種,貪著實有我見疑。上雲:凡夫之人,貪著其事;恐疑實有我見,故以非有非無破之。謂須菩提曰: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在汝之意,以為雲何?是人還能解我所說之義不?空生深悟平等實相,般若本體,我即無我。無我說我,故答曰: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諸見平等之義。

  問:前說我等四相,此說四見,是同是異?答:相者,法所現也;見者,心所取也。執相是粗,執見是細。粗執易除,細執難破。如來示有我等四見,執著既離,此乃不見而見,非同凡夫虛妄分別之見也。

  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此征釋正義,何以故是人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世尊,如來說我等四見,即非我等四見,以四見無有自體可得故。為對治眾生執著之心,假立名言,而說我等四見。故曰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經中前言離我相,此雲離我見,其理已是深一層。諸見俱離,則平等之本體斯顯。

  上來顯自性平等之後,再顯諸相平等,首明生佛平等,則聖凡無二;次空有平等,則不屬斷常;三法應平等,則無有去來;四一多平等,則塵界性空;五諸見平等,則藥病雙祛。以歸無住真義,般若本體。二、直顯般若本體竟。

  ()通結始終心要,分三
  
(一)直指知見 (二)持說福勝 (三)正示觀法

  (一)直指知見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結正宗分中,從始至終,所說心要之法。經初,空生請問: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佛則答曰: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至此結歸則曰:應如是知見,如是信解,是即首尾照應。

  佛謂須菩提:若有真正發菩提心之人,於我前來所說一切法,應當如是知見信解。一切法,乃通指上文,住心無住,降心離相,發心無法之法。如汝問我:雲何應住?我則教汝:菩薩應如是佈施,不住於相,汝今應如是知。如汝問我:雲何降伏其心?我則教汝:一切眾生,悉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汝應如是見。如汝問我: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我則教汝: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汝應如是信解。雖然我如是說,汝能如是知見信解,還要不生法相,始得與般若相應。法相即住心無住,降心離相,發心無法之法相。果能法相不生,則知為真知,見為真見,信解亦為真信解。諸相銷亡,一心無寄,般若玄旨,妙極於斯矣。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乃如來隨機演說,如穀應聲。如來心中,原無法相。前雲無法可說,是名說法;故曰即非法相,是名法相。(一)直指知見竟。

  (二)持說福勝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佈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此斷二十七種,持經功德取相疑。上雲:不生法相,恐疑既一切法,不生法相,則持經功德,寧非取相耶?故說此以破之。佛謂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此雲無數)世界七寶,持用佈施,此指住相佈施之人,非指無住行施菩薩;若無住相佈施,其福德不可思量,無可比較。以住相佈施,乃為有漏;若更有發菩提心之男女,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而能受持讀誦以自利,為人演說以利他,二利繁興,其法施之福,乃是無漏,自然勝彼寶施之有漏矣。(二)持說福勝竟。

  (三)正示觀法
  雲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征釋福勝所以。先示說法之軌則,再示觀法之功能。全經結局於此。正如來至極悲心,於法會告圓之際,特徵起釋成,仍以三種般若而結歸之。為人演說,是文字般若;不取於相,是觀照般若;如如不動,是實相般若。

  征問:雲何為人演說,而能福勝無量寶施?釋曰:不取於相,雖依文字般若而說,不取名字相,言說相,心緣相,能演出文中所詮之觀照妙智,實相妙理,智與理冥,理得智顯。

  不取於相,即觀照工夫。觀照功深,而能離相。不取我相,法相,非法相;照見我空,法空,空空。三執全消,三空頓證。

  如如不動,即實相本體。此體本是一心真如之理,一如一切如,無法不如,所謂徹法底源,無動無壞。若心取相則動,則不如如;不取於相,則如如不動矣。

  末世發菩提心眾生,果能如是為人演說,依如理起如智,以如智照如理,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其福勝彼無量寶施。

  何以故者,重征以何之故,定要不取於相。意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故複示以真空觀智,照破一切諸法之妄相,方見般若實相之本體。

  一切者,切字去聲,包括之詞。即舉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三界一切有為生滅之法,悉皆虛妄,不是真實。乃由眾生遍計所執,執為實有。此乃情有理無,以般若智照照之,內之身心,外之世界,如夢境,如幻事,如水泡,如影像,如朝露,如電光,一一不實無常,無可愛樂。迷時非有似有,悟時有即非有。

  如夢者,夢中境界,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不可得。永嘉雲: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又不待醒後方無,正當夢時,何嘗實有?因眾生夢想顛倒,妄執為實,夢可愛境,心生愛戀;夢可畏境,心生畏懼。即心隨妄境轉也。

  現前身境亦複如是,本非實有。由眾生處在長夜迷夢之中,曾不覺悟,迷執為實,妄起憎愛之惑,而造取捨之業,枉受生死之苦!

  問:夢境非實,人所皆知,現前身心世界,日間所見之境,何得謂為夢境耶?答:子但知一夕之夢為夢,而不知一生之夢,為大夢。諸葛武侯曰:大夢誰先覺?即指一生之夢也。更不知歷劫之夢,為迷夢,自有無明不覺以來,即在夢中。生相無明未破,其夢尚未大覺,佛直破生住異滅,四種夢心,方稱大覺。子不知人生是夢,即在夢中未覺,故不信一切皆為夢境。

  如幻者,有為諸法,悉皆如幻。猶如幻師,以幻術力,現出種種幻事。如咒土生瓜,符水化魚等,舉體虛妄,現前似有,孩兒認以為真,大人知其是妄。現前身境,亦複如是。迷者執為實有,悟者乃覺真空。

  如泡者,泡即水泡,乍起乍滅,而不久停。如影者,影即影像,依形故有,全無實體。如露者,露即朝露,須臾之間,見日即晞。如電者,電即電光,生時即滅,倏忽便無。一切有為諸法,亦複如是,悉皆無常不實,自當于此諸法看得空,方能用功著得力。夢等六喻,即是入真空之微妙觀門。以此觀照妙智,能入實相妙理,方得般若本體。故如來最後垂囑雲:應作如是觀。者當也;如是,即六種譬喻;,即妙智。舍此妙智,安契如如不動之理,而證法身真境,直到涅槃彼岸也。

  又複當知,于一切有為法中,而起六種妙觀,但觀虛妄生滅之相,即見如如不動實相。並不必撥萬有,而覓真空。如龐居士雲:但自無心於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又百丈雲:但離妄緣,即如如佛。果能如是,方堪入廛垂手,教化眾生,為如來使,行如來事矣。正宗一大科至此已竟。

  、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正信受流通,亦即經家敘意,結集經藏之時,必敘大法之始終,始則如是我聞等,六種成就;終則佛說是經已,一會歡然。此乃結經之常儀也。

  佛說,即我佛妙觀察智,觀察眾生機宜,能信般若大教,故著衣持缽,入城乞食,還歸飯食,洗足安坐。先已無言說法,說出無字金剛,以為本經之發起。後被當機覷破,讚歎啟請。再說這卷文字般若,既有文字,必落言說,故雲佛說。

  此經所說,不出降心住心,觀照之功;如如不動,實相之理;為眾斷疑生信,從始至終,重一信字。初當機聞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乃問曰: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否?佛則誡曰: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乃至一念生淨信者。迨後當機既悟妙理,乃生淨信。則曰:世尊!若複有人,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稀有功德。佛又舉喻較量,乃曰: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無量億劫恒沙身施。

  正宗將畢,如來結雲: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即為人演說,亦須不取于相,方盡金剛妙理,方契實相般若,如如不動之本體。至此經義已盡,不須再說。故曰佛說是經已。

  長老須菩提,解見在前,即諸四眾弟子,一切世間,三善道眾生,聞佛所說之教,能解教中之理,故皆大歡喜,即法喜充滿也。信受奉行者,既深解實相之理,則疑斷信生,受持無失,躡解起行,奉為指南,力行不倦。聞佛所說,即聞慧;皆大歡喜,即思慧;信受奉行,即修慧;聞思修三慧具足,何難疾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經中所雲: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良有以也。今者講演已竟,法會已周,請各從聞思修,速證無上菩提,是所望焉。

 

來源:www.jcedu.org

 向後      回首頁        友善列印       寄給朋友        建議
Xuân Nhâm Thìn
» 影音
» 圖片
» 佛學辭典
» 農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