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緣覺乘和十二因緣
聲聞和緣覺二小乘,常被稱為二乘。聲聞乘是依四聖諦之理而起修,而緣覺乘,則是依十二因緣之理而起修,這是二乘的不同處。
十二因緣 |
┌過去二支因
│
│
│
│現在五支果
┤
│
│
│現在三支因
│
│
└未來二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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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明──
┤
└2、行───
┌3、識─┬─
│4、名色┤
┤5、六入┤
│6、觸─┤
└7、受─┘
┌8、愛┬──
┤9、取┘
└10、有──
┌11、生──
┤
└12、老死─ |
┐
│
┼──
┼──
├惑
│︵
│煩
│惱
┘障
︶
───
┬──
│
┘ |
┐
┼──
│業
├︵
│業
│障
│︶
│
┘
─── |
┐
│苦
├︵
│報
│障
│︶
│
│
┘ |
十二因緣又名十二緣起。這十二緣起是說明人生的經過,換句話說,是有情生死流轉的說明。一切眾生界,乃至自然界,都是緣起互相依存的。阿含經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故個人與社會,精神與物質,都是形成相依的狀態。
十二緣起,是由十二項互緣的支數,來說明現實人生的成立。
一、無明—為過去煩惱的總稱,是無知,或愚癡,或迷暗的意思。由此無明妄動,眾生輪轉世間,是生死的根本。
二、行—是「行為」或「造作」義,即依過去無明煩惱,發動身口意三業,有時作善的行業,有時作惡的行業,有時作不善不惡的事。這「行」和上面的「無明」,即是過去所做的惑和業,也便是四諦中所說的集諦內容。
三、識—入胎之心識,由過去感業動力,使阿賴耶識受果報,遇緣托胎,完成現在之生命體。
四、名色—名是心識,屬於精神,色是父母精血,屬於物質,故名色,為成立有情生命體的要素,亦即胎相之初成,未具六根。
五、六入—為六根完具位,謂於胎中名色漸次增大,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亦漸次具足。但這時的胎兒在母腹中只有幾個月,雖成六根的模型,對外界的感覺,只有稍微些感入,作用沒有完備,故稱為「六入」,正是人生的胚胎時期。
六、觸—即出胎後與境界接觸,生起感覺,亦即對境界認識之開始。如自初生至一歲內的嬰兒時期,及進入二歲幼兒時期,其接觸外境,只起簡單的知覺,不能分別孰是孰非,孰苦孰樂,也沒有憎愛的分別,一切舉動很天真,這時可說是觸的混沌時期。到三歲至五歲的幼童,接觸外境的知覺力就漸漸增強。
七、受—即對外境接觸的感受:指苦、樂、捨三受。如人生自幼兒四五歲時期到兒童時期(六歲至十二歲),乃至青年時期(十三歲至廿三歲)的時候,心識逐漸發達,領受環境範圍漸漸擴大,起居飲食、讀書遊戲及其他希求亦隨歲月而增進,遇順境則感受快樂,遇逆境則感受痛苦,尤其是青年時期,對愛憎的感受,特為顯明。這就叫做「受的階段」。
八、愛—以染著貪愛為義,由受而來,對於所受之境界賓士追求。如青年時期,對貪戀財物和男女色欲,已生出種種強烈的欲望,執著在心,追逐不已,不肯放鬆;有的越出軌則,未婚先有孕,故在這「愛的階段」,尤其青年男女,宜謹慎調伏自己衝動的情欲。
九、取—是執取為義,即對所愛之境界執取追求,也即對物欲境界起貪戀,強烈執取,據為己有,方滿自己的欲望。於是三業不淨,造出惡業,以業繫身,而集成未來身心的苦因,這都是由「愛」「取」而來。
十、有—即是現有業力存在的意義。謂由愛著馳取不已,現世又多造惡業,而構成潛在業力,感後有之報。
十一、生—即未來受生,由於自身潛在業力,再去投胎受生,完成未來的新生命。
十二、老死—這是說明來世既然要再投生,必然又要老死,因果循環,生生不已的流轉道理。因未來既有老死,則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苦,而與之俱來。而「生」和「老死」是未來世的二種因果,即將苦諦的內容加以詳細的分別。
十二因緣說明人生的生閉環,是通於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由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老死,不斷流轉,叫做流轉門。而這流轉門的因果:從過去「無明」和「行」的二支因,緣起現在世的「識」、「名色」、「六入」、「觸」、「受」的五支果。又從現在世「愛」、「取」、「有」的三支因,緣起未來世生和老死的二支果。所謂人生,就是這樣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循環不已,叫做輪迴,根本不外「惑」和「業」為因,造成生死的苦果。釋迦牟尼佛的悟道,就是覺悟這十二緣起的人生觀道理。並推究十二因緣的緣起,以「無明」為生死流轉根本,如修道斷無明,除愛取,就可解脫生死,故從十二因緣的「還滅門」來說: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乃至來世的生、老死亦滅。
十二因緣是緣覺所修的法門。緣覺乘聖人比聲聞乘利根,聲聞乘聞佛說四諦法,從苦諦上悟入,而緣覺由集諦上悟入,故較聲聞乘為深。緣覺由集諦之無明,觀十二因緣之緣起,無須聽法,即依自力得覺悟,又稱為獨覺,即是辟支佛。因此緣覺乘也叫做獨覺乘,或辟支佛乘,又因較聲聞乘為高深,稱為中乘,而下於佛乘及菩薩乘。
【註】
1、依教育心理學將人生的分期如下:
(1)嬰兒期—生後滿一年之間。
(2)幼兒期—一歲至五歲之間。
(3)兒童期—六歲至十二歲之間。
(4)青年期—十三歲至廿三歲之間。
(5)壯年期—廿四歲至四十七歲之間。
(6)老年期—四十七歲以後為老年期。
2、阿賴耶識—即是心的主體,人死後,阿賴耶識,脫離軀體,叫做中陰身,等待有適合父母之緣,再去投胎的心識,就是阿賴耶識。
3、十二因緣與四諦法—四諦法中之苦集二諦為十二因緣之流轉門,滅道二諦為十二因緣之還滅門。
4、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有支之「有」,即指三界五趣器世間一切所有。支即支分,謂一切所有生死流轉,皆因此十二支分循環不息,亦即生死流轉之因緣。
(二十九)菩薩乘及六度
「菩薩」,印度話原稱菩提薩埵(BODHISATTA),菩提是覺義,薩埵是有情,即眾生;簡譯覺有情,即是覺悟的有情眾生。菩薩不但是自己希望求覺悟真理與解脫痛苦,而且要令一切眾生,都同樣覺悟真理與解脫痛苦,同時自己是要求最高的覺悟,立志成佛為目標。(如簡要的說:菩薩是覺悟的有情眾生,自覺,覺他,上求佛果,下化眾生。)
菩薩所修的法門:是六波羅蜜,又稱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另列簡表如下:
六度法門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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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布施
│
│
├2、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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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忍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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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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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禪定
│
│
└6、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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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施
┼法施
└無畏施
┌律儀戒
┼攝善法戒
└饒益有情戒
┌生忍
┼法忍
└無生法忍
┌斷精進
┼修精進
└求化精進
┌身定
┼口定
└意定
┌生空智
┼法空智
└一切智智 |
┐
┼度慳貪
┘
┐
┼度毀犯
┘
┐
┼度瞋恚
┘
┐
┼度懈怠
┘
┐
┼度散亂
┘
┐
┼度愚癡
┘ |
在大乘菩薩修萬行中,六度是其中主要修習的法門,六度的原名是「六波羅蜜」。波羅蜜是梵語,華譯是「到彼岸」;因修行者乘著大行之船,能由生死苦惱的此岸,度到涅槃安樂的彼岸。因此,六波羅蜜亦名「六度」。
六波羅蜜:
一、檀那波羅蜜,華言「布施度」,是度慳貪的。
二、尸羅波羅蜜,華言「持戒度」,是度毀犯的。
三、羼提波羅蜜,華言「忍辱度」,是度瞋恚的。
四、毗離耶波羅蜜,華言「精進度」,是度懈怠的。
五、禪那波羅蜜,華言「思維修度」,是度散亂的。
六、般若波羅蜜,華言「智慧度」,是度愚癡的。
這六度分有「事六度」和「理六度」。亦即是「事修」和「理修」兩種。什麼叫做事修和理修呢?事修和理修是著相與不著相而言的。事修即是所作所為的善法皆念念在心,便是著相而修了,這樣叫做「事修」,是修世間善法,可得世間善報,是不能出世間的。理修是指所做所為的善法,以「三輪體空」作觀,不著於「人、我、法相」,是名為「理修」,這是出世間的。無相修的善法,能夠了生死,證涅槃的。
這個「理修」也可以說是「真修」。因菩薩行者修此六度能以觀照的功夫,(三輪體空)能所俱遣故,而達至波羅蜜之究竟境界;否則只能夠稱之為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法而已,不能稱度,將來只不過是得到人天有漏的福報,就不能到得涅槃的彼岸了。
三輪體空者,單就布施言之;能施者,所受者,以及所施之物,謂之「三輪」;行施後,此三輪相,不存於心,名叫做三輪體空。此三輪體空,亦是因以「觀照」的功夫,觀到三者的「本性」的性質皆無所得,所以會達到三輪體空的無相之境,得到無限的功德。
這六度皆是有「三輪」的,然修六度行者,應當要知道「三輪」原是空的,不著於法相,乃合於「般若」。因此,行者所修六度,不執著「人、我、法相」,才可算是波羅蜜,始能得到彼岸。這便是「理六度」了。若執著「人、我、法相」而修,將來只是得到人天的福報,終究是不能超出三界的。所以永嘉大師有一首證道歌說得好:「布施持戒生天福,有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這就是指執著「三輪」相修行而言的,屬於「事六度」了,雖然有功德,能生天享福,但福盡勢衰,猶如箭墮,還要輪迴生死的。
【註】
1、財施:以錢財資助慈善事業或貧苦疾病眾生。
2、法施:以佛陀真理,勸人修善斷惡,離苦得樂。
3、無畏施:犧牲自己的一切,去幫助一切眾生出離怖畏與痛苦。
4、持戒的「持」字即執持義。「戒」就是戒止殺、盜、淫、妄諸惡和禁止喝酒、賭博、吸鴉片及有毒質麻醉物等。
5、律儀戒:是行、住、坐、臥時,一一都遵守佛所立的規律,而不犯身口七支的一切惡法。
6、攝善法戒:菩薩克己修善,並以善法利益人群,攝受人群。
7、饒益有情戒:廣修眾善,利益眾生。
8、生忍:即忍受別人的怨恨、誹謗、惡罵、加害,不生瞋恚心。且能以慈悲心腸去感化他。
9、法忍:風吹、雨打、饑餓、寒冷、炎熱等事,都能安然忍受。
10、無生法忍:是對於聖教所說的苦、空、無常、無我的真理,能堅心信仰而不著相。
11、精進:即向上努力,志堅不退。
12、斷精進:是勤斷一切惡。
13、修精進:是勤修一切善。
14、求化精進:是努力上求佛果,下化眾生。
15、禪定:梵語禪那,是思惟靜慮的意義。因為靜能生「定」,慮能生「慧」。
16、身定:反觀自身,使不犯過。
17、口定:寂然靜默,不談是非。
18、意定:攝心正念,清淨無染。
19、般若:梵語,義譯智慧,由於正心、修身、行善、斷惡,內心發出來的覺照智慧。
20、生空智:觀一切眾生,都無實在的體性。
21、法空智:觀一切法,都從因緣生。
22、一切智智:即佛能遍知「世間」和「出世間」一切事理的正智。
23、六度是圓滿福慧雙修,如布施、持戒、忍辱是修福,禪定、般若是修慧,精進是策勵六度。
(三十)四無量心
菩薩須內具四無量心:就是慈、悲、喜、捨四種無量心。怎樣叫做無量呢?無量是沒有邊際,也是沒有人我的領域。當修習這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時候,對每一個人,甚至整個國家,整個世界的眾生,不管是人類或其他的有情眾生,都希望他們能夠得到離苦得樂,同時得到無量的福報,所以名為無量。再分釋於下:
一、慈無量心:慈是願人得樂的意思。世人多隻知自求快樂,忘掉別人的痛苦,但修習慈無量心的人就不同,他不但只求自己的親人得到快樂,乃至十方世界一切眾生,都要得到快樂,還要腳踏實地,去幫助他們得到快樂,即是無量的「慈」,能給無量的眾生得樂。
二、悲無量心:悲是一種悲憐他人受苦的同情心,平常人只知自求解除痛苦,不顧別人的痛苦,但這悲無量心則相反,只知救拔別人的痛苦,卻忘記自己的痛苦,所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這是悲心似海的宏願,為的是拔人之苦,即是無量的「悲」,能拔無量眾生之苦。
三、喜無量心:喜是歡喜,眼看別人能夠離苦得樂,頓生一種無限喜悅的心情。世人只為自己得到快樂的事情,或其親人得到升官發財,而生歡喜心,很少見別人樂事而生起歡喜心的。且有一部份的人,還存著幸災樂禍的心理,見人快樂,心裏則悶悶不樂,見人受難,心裏則暗暗歡喜。但這種喜無量心則不同,不但見人得樂而生歡喜,就是冤家敵人,能有歡樂的事,也同樣表示無量歡喜。
四、捨無量心:捨是捨掉一種分別執著的觀念。為善雖可樂,但恐有人我冤親的計別,故應捨棄。又無論做任何善事,也要把為善的怡然自得之心理捨掉。則心量廣闊,慈悲濟度無量眾生,心不存著,正似一澤秋水如鏡,月穿無痕,故稱捨無量心。
昔佛在世時,曾授提婆達多鹽湯,因提婆達多好酥膩食物,頭痛腹滿,受大苦惱,不堪忍受,呻吟稱念:「南無佛,南無佛!」那時佛在其住處禪定中,聽到此音聲,即生慈心,以神通力至其住所,手摩提婆達多頭腹,授與鹽湯,令其服飲,得到病癒。而提婆達多叛佛害佛,佛不記冤而救之,以慈使其樂,以悲拔其苦,以其病痊而喜,不分冤親而平等救治,即是大慈、大悲、大喜、大捨的四無量心。佛所成就的四無量心,不與三乘人共成就,能大慈以眾生之樂為樂,能大悲以眾生之苦為苦,能大喜以眾生離苦得樂而喜,能大捨心無住著,運心平等,普利眾生。
(三十一)四攝法與四弘誓願
梵語菩薩,華言「覺有情」,即是覺悟的有情眾生,因他能發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上求佛道是自利,下化眾生屬利他,須修習四攝的法門及具四弘誓願,同時內必須以四無量心為根本,才能表裏合一。四無量心已述於前,現述四攝的法門,而四弘誓願亦略述於後。
一、布施攝:有財施、法施、無畏施。即在經濟上、學識上、精神上幫助他人,叫做布施,你要攝化他人,必須自有方法。你將財力、學力、體力幫助他人,對方受了你的恩惠,對你自然發生好感,信仰你所說的話,聽從你的指揮。就是不大合情理的話,他都會遷就,何況你說的是合情理的正法。人是感情的動物,幫助他人是最能聯絡感情的。有了感情,做事就順利,舉辦義務教育,以及福利社會的慈善事業,都是屬於布施攝眾生的法子。發菩薩心學佛的人,於此不可不注意及之。
二、愛語攝:就是用極和愛的話與人談論,使人聽之入神,引之入勝,和愛的話,可以包括三種:
(一)慰喻語,要是有人生病或受到災難,受到恐怖,絕不可幸災樂禍,須要用慈愛和悅的顏色和話語去勸勉他,使他得到精神上的慰藉,雖然沒有多大的力量幫忙他,但這溫柔的言語,同情的態度,也可以使他感激你,和你發生好的感情。
(二)慶悅語,每個人都有他的長處,就是壞人也有好的地方。凡有好地方,我們都應該讚歎他、鼓勵他、激發他,使之歡喜,即是助成他向好的地方發展。就是壞的人,也會因此走上好的途徑。
(三)勝益語,是使聽了你的話,可以輾轉增勝增益。如得少為足的人,你可以勉勵他,使他再進一步地求勝。能布施的引之再持戒;學小乘的開導他再學大乘。這些話,都屬於勝而益善的。有時不但以柔語勸勉,亦可以硬語呵責,使之感悟,勵精圖治,只要態度誠懇,都可以攝化他,使他能接受你好意的教導。
三、利行攝:是自己做的事情,使人得到好處,便是有利於行。父母教養子女,注意子女的身心利益,自能獲得子女的孝順;老師教導學生,如處處為學生的利益著想,也必能得到學生的信仰;長官能顧到部下的利益,也會得到部下的擁戴;菩薩能隨順眾生,為眾生的利益做諸善事,自然也會得到眾生的感荷,而來服從他的化導。
從前歐洲有個特長於養野獸的人,整天與獅虎為伍,野獸也不害他。有人問他的緣故,為何不被獅虎所傷?他說:這有什麼奇怪,你待它好,沒有傷害它的意思,它自然也會服從你的指導,不會傷害你了。野蠻的獸群,亦可以感化服從,何況說是人類?所以菩薩要攝化眾生,就不可不注意利行的工作。
四、同事攝:和社會各階層的人去共同做事,共同擔任工作,共同生活,共同甘苦。譬如說:你沒有過商人生活,你說的話商人未必都懂,都接受;你沒有過農夫生活,你說的話,農夫也未必都懂,都信受。所以菩薩為了方便度人,示現與各階層的人物共同生活,共同任事,潛移默化,得到成功。觀音大士三十二應身,地藏大士和彌勒大士的化身千百億,都是菩薩示現和眾生同事的模樣。
這四個法子,實是攝受人、領導人的最根本最好的方法;就是世間人事,也不能違反這種原則。我們能以此來宏揚佛法,攝化眾生,一定很容易見效。自己雖然修行佛法,或教化人,而說的話不能感動別人,不能使更多的人信受,原因何在呢?一定是自己沒有學到這四種方法,或雖學而沒有做得好。這是自己可以考驗得出來的。
又菩薩初發心時,必須緣四聖諦,發四弘誓願,以廣心量,以明趣向。第一、緣苦諦;對於六道有情,受無量苦,發「眾生無邊誓願度」之願。第二、緣集諦,對於無始以來,所積集的煩惱,發「煩惱無盡誓願斷」之願。第三、緣道諦,對於修道途程中的種種法門,發法「門無量誓願學」之願。第四、緣滅諦,對於清淨寂滅的涅槃極果,發「佛道無上誓願成」之願。凡是修菩薩道的,皆依此四弘誓願,為自利利他的啟導。
(三十二)佛教基本教理
一、三印法
佛教中心教理,即三法印與一實相印。佛為鈍根的小乘人,多說三法印,為利根的大乘人,多說一實相印,三法印與一實相印,乃是因機宜的不同,故作淺深略廣的說法。
所謂「印」即「印定」義。佛法真理,可以依「三法印」,或「一實相印」衡量,印證一切佛法;凡是合於此等法印的,即可以判斷是佛法了。現將小乘三法印略釋於下:
1、諸行無常:此法印中的「行」,是造作變壞義。即世間一切有為法,皆是生、住、異、滅四相,演變相續,故是無常,不得永恒常住。現可從兩種道理來說明:
(一)三世遷流不住,所以無常;
(二)諸法因緣生,所以無常。
何謂三世遷流?即過去、現在、未來叫做三世。遷流是指時間上,最短的名為「剎那」,或「一念」,因一切法,在時間上,是剎那不住,念念生滅,現在的即生即滅,過去的已滅,未來的未生,故謂三世遷流是相續變滅,是無常的。如人生由過去的業識來投胎,到呱呱出世,即由幼而長成,以至衰老而死亡,又再去投胎,成為來世的人,以後又是死死生生,生生死死,如此的三世遷流不住,生命實實在在是無常的。又眾生的生死,叫做分段生死,菩薩位上的生死叫做變易生死,未成佛果,有此兩種生死,故有一期一期的生死之相可得,而此一期一期的生命,即是從「剎那不住」、「念念生滅」的變異而死亡。阿含經云:「積聚終銷散,崇高必墮落,合會終當離,有生無不死。」這都是說明人生無常的道理,而要感受生死的痛苦。再從器物來說,一切器物從成立的一剎那,也是新新不住,不停變異,以至於壞滅,都是無常的現象。
何謂諸法因緣生是無常?因為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有的,因緣離散則消滅,故因緣法是生滅法,以有生即有變,有變即有滅,前滅後生的嬗替,可知因緣所生法是無常的,但非斷滅,而是有其因果定律的。
佛陀從三世的遷流,與因緣法中的觀察,看出一切有為法,是遷流演變的必然性,故建立「諸行無常」印,趣入空義的深理,使學佛者,不貪戀五欲,空去煩惱,向善行善。
2、諸法無我:佛陀從萬物在空間彼此的相關上來觀察,一切有為法,既是因緣和合的,離開因緣,便即散滅;而人身是五蘊四大積聚的,生命是無常的,不過數十寒暑的假相,暫有還歸於滅,而說諸法無我。
佛陀說諸法無我的意旨,是因為一切有情(眾生)執著妄見;以為我是有自主體的,也即是有自性的我,統宰用的我,由此妄執有「我」,叫做「我見」。我見有二:在有情上起執的,名「人我見」,在法上起執的,名「法我見」。也名「我執」和「法執」。因有此二妄執,就起貪瞋癡等煩惱,造惡損人,肆無忌憚,使社會不安,陷入爭鬥現象,失去人生社會和睦相處的幸福。
佛陀為二乘人說諸法無我,就是要破二見,即從緣起理法,說明世間無常存不壞的色法,而人生的生死流轉既是緣起的,現世此軀體,又是五蘊四大的和合,離開五蘊,即歸於無,故五蘊根身的我是「假我」,空無自性的,哪里有自主體的我?如果說有自主體的我,必須具有常的、一的、固定不變的、自由自在的四個含義,但事實我們的身體,是五蘊和合而成的,是無常的、非一的、能變壞的,而且身為苦聚,哪里有自由自在?因此就建立諸法無我的法印。小乘人聽了諸法無我印的道理,破人我見,證我空真如。
3、涅槃寂靜:涅槃即四諦中的滅諦。有廣狹二義,廣義的大乘涅槃,是圓滿寂靜(德無不圓,障無不寂),也簡稱圓寂。狹義的二乘涅槃,是擇滅義,即以聖智之決擇而斷滅煩惱業生。擇滅即解脫生死流轉,而常住寂靜,故稱涅槃寂靜。二乘人證我空真如,尚有所知障(法執)未斷,故有所執,僅能證小乘涅槃。唯佛斷我法二執,證無住大涅槃。因佛福智圓滿,大悲般若常相輔翼,以般若故不住世間,以大悲故,亦不住出世間,稱為無住涅槃。由此可知小乘的涅槃,與佛果的涅槃不同。但因涅槃的境界是常寂安靜的,通稱為涅槃寂靜。
上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中之「無常」「無我」法印是印定世間有為法是生滅法,涅槃寂靜印,是印定出世間無為法是寂滅法。依次序先說無常,因無常故苦,苦故不得自在,不得自在故即說無我。無我即是由因緣生滅法示出空的理性。乃知無常無我,即能趣於解脫,到達涅槃寂靜的境域。而諸法無我印,即是貫通有為法的無常,與無為法(不生滅)的涅槃,可以把三法印統一為同一理性。那麼,為何又要分為三法印呢?這是從人的根性領悟及實踐不同上而分立的:如有些人從無常門而悟入,即成「空解脫」,從無我門而悟入的,即成「無願解脫」,從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成「無相解脫」。這樣悟入三解脫的境界,就可於同一涅槃理性,而分成三法印了。總而言之,三法印是印定宇宙人生是「無常」、「苦」、「空」、「無我」,教人積極背離五欲,修善行善,趣入解脫的安樂大道。
二、一實相印
一實相印—出龍樹菩薩大智度論。以為二乘法,是諸行無常等三法印之所印定,大乘法是「一實相印」之所印定。實相是指諸法的真實相,諸法是五蘊十八界等一切法,就諸法本來之真實相如何,即了知其如何,說明其如何,此乃佛平等大覺之所知境,其餘有情,以其心量有限,其所知境,不能圓滿。初發心菩薩,雖未能證知諸法實相,而能依佛之智覺察,亦可通達諸法實相,其實三法印即一實相印,以皆明諸法因緣生,無自性,依一實相之三方面分別解釋,即三法印,究其根源,即貫通為一實相印。唯與三法印不同的是:
(一)遍一切法即畢竟空;
(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
(三)遍一切法即八識二無我;
(四)遍一切法即法界無障礙。現略述於下:
1、諸法畢竟空—在一實相印,首明諸法畢竟空義,因緣所生法即有為法,雖有假相幻用,但求其實體,皆無自性,是世間色法畢竟空,心法亦復如是。故有為法畢竟空。有為法,猶有眾緣相續之假相幻用,至無為法並假相幻用而無之,是無為法也畢竟空,故知有為法以因緣生,唯假相幻用而畢竟空,而無為法是智觀上假設名義,故亦畢竟空,由此一切執著皆無安足處,則無分別智現前,如如相應諸法實相。
2、五法三自性—五法即(一)名(二)相(三)分別(四)正智(五)真如。略說如下:
(一)名—言說所依之名字,由名生句、由句生說。通言法界中一法有一法之名,法無量則名亦無量。
(二)相—心所取境界之分齊,名為相。如說此是紅花,此是白花,或說此有意義,此無意義,這紅白之色或有無意義即是相,意識依之立種種名,又用彼名字言說,顯此種之相。凡色法心法之現象皆稱為相,皆可依以立名,是故「名相」相聯,因相立名,因名表相。
(三)分別—無論何法,處在被了知地位的是名相,而能了知的心識即分別;故能分別的是心識,是主觀,被分別的名相是客觀。這分別是雜染了知。
(四)正智—正是明確正當恰好之意,智是清淨智慧。故明確之了知,清淨之了知即是正智,正智便是無分別智。
(五)真如—清淨正確了知之所知,即真如,也即以無分別正智,於所知真相,如如不異即名真如,此與雜染分別所知之名相不同,以彼分別不與真相相當,是依能知之心識,分別所變起之假相,故非真相。「真如」即能了知之主觀,是極平正相當之了知,不用主觀力稍有變異,全依客觀原來如此之真相,而了知其如此。真如的「如」字即「如此」之義,真相如此,故為真如,真如是法界相性,真實如此之本來面目,恒常如此,不變不異、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即無為法。此五法攝一切法,是故五法又名五法藏。
三自性即:
(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性。諸法無自性,即諸法畢竟空,故三自性即三無性。三性本不可立,然為悟他故,設此三自性以說明之:
(一)依他起性—即生無自性,以眾緣所生法並無所生法外之固定能生法,亦無能生法外之固定所生法,無能所生故,則不成立而無生,故生無性。因生無性,是以眾緣之所集顯,有此一法假名為「生」,故是依他起性。依眾緣起,依諸識現,叫做依他起,如人依煩惱業集五蘊諸法所成,故明依他起性即明生無自性。
(二)遍計所執性—即相無自性。不了知生無自性之依他起性故,乃執有遍計所執之實我實法。這種執著有二相:1內執實我相。2外執實物相。以不了知皆眾緣諸識之假幻現,執為實有,實我相、物相皆無自性,乃是妄執。故明遍計所執性,即明相無自性。
(三)圓成實性—即勝義無自性。此明緣起性空,亦即諸法畢竟空,妄執既除,則得清淨正知,如如相應諸法真相,此即圓成實性。故圓成就本具真實相。以勝義本空,無自性故。
依上五法三自性看來,名、相、分別皆依他起性,以皆因緣生法故,亦皆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性,是迷惑於因緣生法為實有,至於正智真如即圓成實性,是無漏清淨,離一切言說分別的,亦即諸法畢竟空義。
3、八識二無我—八識即前五識:眼、耳、鼻、舌、身五識,第六意識,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即一心有八個了別作用的識。這了別作用是雜染知見,要轉八識成四清淨智,才是清淨正智,即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第六意識為妙觀察智,第七末那識為平等性智,第八阿賴耶識為大圓鏡智。能轉八識為四智,便可破我法二執,斷惑證真,故稱為八識二無我。這八識在佛陀的聖言中,已經說得很多,不過他沒明顯的分開說,有的是密意說的。在小乘裏,多隻說到六識,只有唯識法相宗的學者,從佛的聖言密意中,從小乘的不完全中,從空義的偏頗中,從外道的紛雜中,經過長期的工夫,經過勝義空的洗煉,才建立「八識」的規矩,認為萬法是諸識所現,所有名相分別,都是虛妄不實,要轉識成智,即能了悟諸法實相。所謂實相,即是無相。一切諸法皆以無相為性,無相即是無生無滅;無生無滅,則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4、法界無障礙—法界即是真如,亦即無分別智相應之真如,如說宇宙,非但指空間時間,實含森羅萬物。法界亦復如是,乃總括萬法而言。萬法中無論任何一法,皆為諸法之總相,即一法攝一切法,隨舉一法,即是法界;如一棵樹可統一切法,以依眾緣成故,眾緣之眾緣展轉無盡故,由是一攝一切,一入一切,故法界是諸法總相義。又界是因義,即諸法之因為法界,即是說,法法雖互入,然不失其自相;此不失自相者,以一一法有不同種子為因,此因種各各不相雜亂,各現行亦各各差別,然此各各差別之因種,又交互相遍,故一一因種,一遍一切,以阿賴耶識中之能力,無方所、邊際。以上法界是真如,法界是諸法總相,法界是諸法各別種因,共有三義。又以法界之一一法,互攝互入而不相雜亂,故稱為法界無障礙,因為諸法眾緣生無自性,是法界無障礙義,又以諸法唯心現故,即從含藏識中一切種子而變現,成為別別不相雜亂,又互攝互入而無障礙。此大乘一實相印,以遍一切法皆是如此。
大乘一實相印可說是概括三法印,三法印也能貫通一實相印。從三法印貫通為一實相印來說,必須從諸法無我去理解,因為了知諸法無我,即知是緣生無性,緣成互助的緣起之法,從緣起之說,便知因果相生的流轉門通於無常,因果寂滅的還滅門通於涅槃。因此,無我的緣起觀,即能貫通有為與無為,統一為空無我,亦即貫通諸法緣起性空的一實相印。
【註】
1、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稱三法印,或加上「諸受皆苦」,稱為四法本。由三法印所含義之「無常」、「苦」、「空」、「無我」,已具有「諸受皆苦」之法本。也即是三法印已包括四法本。佛陀說三法印,乃欲令學佛人,了知宇宙人生的真相,是無常、苦、空、無我,而不隨流沈迷,空去煩惱,不造惡業,免受苦報。應積極向善行善,培植美德,以無我的精神,作自利利他的事業。故佛教基本教理是積極的自我革命(革除我執法執及貪瞋癡等煩惱),使自己的道德人格健全。唯世人卻有的批評佛教說的無常、苦、空、無我,是消極的思想,這是因不深究佛理致有此錯誤的觀念。
2、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分段生死,是三界內凡夫的生死輪迴流轉,有身分形段可見的;變易生死是三界外聖者的生死,已無生死輪迴的身分形段,只是在心念的生生滅滅不停,是精神上的生死。菩薩斷除根本無明,才無變易生死了。
3、人我見—如計有:我、人、眾生、壽者等,都稱為人我見。
4、法我見—如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稱為法我見。(俱舍論說,蘊,處,界,包括「色」「心」一切法。)
5、十二處—即六根六塵稱為十二處。處是出生之義,即由六根六塵出生六識。則六根、六塵、六識便合成十八界。
6、三解脫門:
一、空解脫—觀一切法,由因緣而生,自性本空,無作者,無受者,如此通達的,能悟入涅槃。
二、無願解脫—又云無作解脫,於一切生死法中,願求離造作之念,不生希求後世之有,以悟入涅槃。
三、無相解脫—了知四大五蘊皆空,根身為假和合之相離去人我執相,而悟入小乘涅槃寂靜。
7、小乘之涅槃以滅盡妙離為究竟。滅,謂滅一切煩惱;盡,謂盡生死之業;離,謂解脫三界諸苦;妙,謂妙應真常。即證無為法性妙智而與真常契合相應,此即小乘涅槃的究竟。
8、大乘一實相的義理深奧,把空的理性,用:(一)遍一切法即畢竟空(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三)遍一切法即八識二無我,(四)遍一切法即法界無障礙,說得明明白白;而空的理性,皆不離開因緣法門,由於萬法是緣起性空,顯一切法畢竟空,即色法空,心法亦空。五法的名、相、分別之有為法空,而正智、真如之無為法,是智觀上假設的名詞亦空。三自性的依他起,生無自性空,遍計所執的我法二執相亦空,而圓成實性之無為法,亦是勝義無自性(空)。八識二無我,即我法二執皆空,能如此理解空義,則心無所執,在法界中,法法互攝互入而不相雜亂,互容納萬法而無障礙。到此境界,煩惱皆空,而現實的人生社會,已淨化成為極樂世界。
9、法界有「事法界」和「理法界」。事法界之「法」字指諸法,界是分界,諸法各有自因種,而分界不同,名事法界。至於理法中,即十法界唯一真如法界。總合起來說,法界有三義:1法界即真如,2法界是諸法的總相,3法界是諸法各別種因。
10、諸法畢竟空:
1色法畢竟空—有為法乃因緣所生,唯有假相幻用,空無自性,故色法畢竟空。
2心法畢竟空—無為法是智觀假說名義,亦畢竟空。
11、三自性
(1)、依他起自性—依眾緣起,依諸識現—生無自性。
(2)、遍計所執性—無實我相,實法相—相無自性。
(3)、圓成實性—破除妄執,得清淨正智—勝義無自性。
12、龍樹—據羅什譯的龍樹菩薩傳:說他生於南印度婆羅門家,天聰奇特,先博學吠陀、術數、天文、地理等。後與另三個契友,相率學隱身術,出入王宮,淫亂宮女,達百餘日,後事敗,三友被殺,而龍樹僅以身免,因而體悟「欲為苦本,眾禍之根」,遂入佛教出家。先學小乘三藏,次於雪山塔中老比丘處受大乘經典,因其未得實義而起慢心,故有大龍菩薩見而憐愍,接他入海,在龍宮九十天,讀諸方等深奧經典而體悟佛法真義。於是回到南印大宏佛法,摧破外道,從事著述。當他教化了南印度的國王之後,知有一位小乘法師,對他忿疾,他便退入閑室,蟬蛻而去。龍樹又譯龍猛,或龍勝。據龍樹菩薩傳末所說:「其母樹下生之」「以龍成其道」,號曰龍樹。他的著作很多,其中大智度論(百卷)羅什譯的,係為大般若經第二會,即大品般若(二萬五千頌)的譯論。其大智度論,是以中道立場,顯不共般若(非三乘共學)。
13、大乘一實相印和小乘三法印的異點—1小乘說諸行無常,大乘於萬法為不常之外,還認它是不曾斷滅。2小乘說諸法無我,大乘於真諦說無我之外,還於俗諦說化他。3小乘唯以我空而說涅槃寂靜,大乘卻以我法二空而說涅槃無住。大乘之所以異於小乘,都是因為契著這一實相印的妙用。故辨證大乘的教法,而為一實相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