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如法、神聖、莊嚴 ——如何做好佛事用品
濟群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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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的廈門,迎來了第二屆國際佛事用品展會。海內外上千家佛事用品經營者在廈門會展中心展出各類法物,觀者如潮,盛況空前。這一活動,對繁榮和提升國內法物用品的市場,具有極大促進作用。

展會期間,承辦單位也免費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展位,贈送書籍與大眾結緣。能為本次展會增加一些法的內涵,我感到很高興。西園寺弘法部承擔了這一任務,專程從蘇州運來一批書籍,並在廈門南普陀寺講堂、佛學進修班居士們的配合下,在四天的展覽期間,與大眾共結法緣,皆大歡喜。

   119日下午,主辦方安排了佛事用品論壇,希望我從佛教的角度,給佛事用品的發展提供些意見。論壇上,我就佛事用品的特殊性及做好佛事用品應該具備的各項條件,為大家做了一場簡單的專題報告。本文圍繞著我在論壇上提出做好佛事用品的四個要素:即清淨、如法、神聖、莊嚴,做進一步的闡述。

   在普通商家看來,佛事用品似乎只是一種商品。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因為法物具有表法的作用,具有神聖的內涵。若僅僅將之視為普通商品,或僅僅看重其中的利潤空間,法物所應具備的神聖性就蕩然無存。缺少神聖性的法物,還能稱為法物嗎?這樣的佛事用品,還能被佛教界、被廣大四眾弟子接受嗎?

   那麼,如何才能保有佛事用品的神聖性?或者說,如何才能做好佛事用品?我覺得,應該遵循這樣幾個基本原則,那就是——清淨、如法、神聖、莊嚴。

   第一是清淨。經營佛事用品者首先要有清淨心,能受持戒律,過正命的生活。

製作或經營法物,應有正確的發心,那就是弘揚佛法,利益眾生,而不僅僅想著從中牟利。在創作或製作過程中,也要將心調整到位。比如製作佛具供品時,應帶著供養心;塑造佛菩薩聖像時,要觀想佛菩薩功德,憶念佛菩薩聖號。

製作法物的場所不能當做普通工廠或作坊,而應視為道場,具有清淨莊嚴的氣氛。製作前,應該齋戒靜心,沐手焚香,以清淨的身心投入工作。

佛事用品從業者,倘能帶著清淨心從事相關事務,其作品才能散發出法物本應具有的清淨氣息。反之,如果平日花天酒地,品行不端,又帶著滿腦子的世俗利益來做,即使在形式接近法物,也必定充滿濁氣,充滿不良氣息。

   第二是如法。佛事用品稱為法物、法器,正是因為其中具有法的內涵。假如沒有法,還能稱為法物、法器嗎?所以,佛事用品從業者應該是佛教徒,是佛法的實踐者。唯有這樣,才能真正了解法物的內涵及作用,知道怎樣用心,怎樣如法制作。同時,因為作者本身具有法的內涵,才能賦予這些作品相應的法。

   此外,佛像、法物的製作都有一定之規,並有專門的《佛說造像量度經》,其形制是有法度、有傳承的,不像世間的藝術創作那樣,可以根據自我想像或個人風格隨意發揮。比如佛像,佛陀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有無量功德智慧。作為象徵佛陀的造像,應或多或少地體現出這些內涵。這就要求造像者瞭解佛陀每處身相所具有的莊嚴特徵,及內在的寂靜、安祥、超然、自在。成之於內,才能通過相應的工藝和製作手法表現出來。

   在為蘇州西園寺戒幢律寺三寶樓選擇佛像時,我在一本畫冊中看到麥積山第44窟的正壁主佛像,立刻被攝受了,感覺佛菩薩造像就應該是這樣。這尊造像所表現出的安詳和喜悅,正是佛經中經常描寫的舉身微笑。後來才知道,這尊造像非常著名,歐洲人也稱之為東方的微笑。可見,真正具有內涵的造像,感染力是超越時空的。這樣的造像,才會對見聞者產生加持力,如佛教中所說的見解脫,見到的當下就獲得寂靜、解脫。  

   如法的佛像、法物,才能令世人對三寶生起信心。否則,至多只是藝術品、工藝品。如果粗製濫造,就連藝術價值也談不上了。在一些寺院中,供奉的造像是如此粗糙,實在另人不忍目睹。那樣的造像,會有多少人因此生起恭敬心呢?會給多少人種下親近三寶的善根呢?事實上,這些造像非但不能承擔住持佛法的責任,甚至會影響到人們對三寶的信心。

   第三是神聖。佛事用品從業者對自己所從事的行業要有神聖感。如果自己尚未培養起神聖感,製作的法物就不可能具有神聖的內涵。因此,從業者必須培養對法物的恭敬心,由此激發內在的神聖感。

   那麼,如何培養神聖感呢?就是要認識到佛像、法物的聖潔,及對修行和改善生命的重大意義。佛像,就是佛陀的象徵,是佛弟子見賢思齊、憶念三寶的載體。佛陀已究竟解脫煩惱,成就的無限慈悲和智慧,是得大自在的聖者。他所代表的一切,都是佛弟子們所嚮往的,也是一代又一代佛子不懈追求的目標。佛陀以無限慈悲,為眾生開解脫之道、菩提之道,使我們有機會成就和他同樣的內在品質,達到生命的究竟圓滿。而法物正是修行過程中的輔助用品,意義極為重大。我們唯有認識到其中的價值,才能瞭解從事這一行業的神聖性,從而生起神聖感。

   這種神聖感是需要不斷培養的。作為佛事用品的從業者,應時時思惟從事這一行業的意義。在造像時不斷觀想、憶念佛菩薩功德,在製作法物供具時,依普賢七支供的廣修供養願,觀想自己正在供養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帶著這份神聖感投入工作,自然能將這份願心投射到每一件作品中,賦予其神聖的內涵。

   第四是莊嚴。莊嚴是佛教典籍中經常出現的一個詞。或指以善美之物盛飾國土,如《阿彌陀經》中的極樂國土成就如是功德莊嚴;或指佛菩薩像的端莊威嚴,如《大唐西域記》的見觀自在菩薩妙相莊嚴,威光赫奕;或指以修行淨化身心,有《大集經》說有戒、三昧、智慧、陀羅尼四種莊嚴;或指宏偉精妙的境界,如有經名為《如來莊嚴智慧入一切佛境界經》。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所以說,莊嚴雖可歸於美的範疇,但絕不等同於世間的美。法物的莊嚴是建立在清淨、如法、神聖的基礎上,唯有這樣的美,才是真善美,才是人類永恆的需要。唯有具足這樣內涵的造像和法物,才能具有歷久不衰的生命力,才能成為傳世珍品。離開這一前提,不論是商人基於利益考量而迎合的世俗趣味,還是藝術家們所強調的個性、獨特,都與佛教所說的莊嚴了不相干。

   目前,隨著信仰需求的不斷升溫,不少商人將經營法物當做投機行為,大搞偽劣產品。我覺得,這是對宗教神聖性的玷污,罪過是很嚴重的。

   作為佛事用品從業者,應該調整發心,將之作為修行和改造生命的過程。我們在製作供品、供具時,應以供養心,將製作過程當做供養的修行。我們在製作佛菩薩造像時,則應不斷觀想、憶念佛菩薩的功德,把塑造外在形象的過程,化作自身臨摹佛菩薩品質的過程。倘能如此,不僅能製作出清淨、如法、神聖、莊嚴的佛事用品,也能使自身生命品質得到提升和改善。

   佛像、法物、僧眾是住持三寶,代表佛法在世間流傳。其清淨如法與否,直接關係到佛教在世人心目中的形象,也影響到佛教在世間的健康發展。如果一個比丘身上沒有法,沒有被戒定慧改造過,實際只能算是個俗人。同樣,佛像、法物如果沒有法的內涵,那也只是藝術品、商品,不可稱為法物、法器,更談不上是住持三寶。所以,正確引導法物流通,依清淨、如法、神聖、莊嚴的原則營造法物,對佛法在世間的流傳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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