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不為己
香港亞視何守信先生訪問我,他講到諺語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哪個人不為自己,為自己是正當的。
我跟他說這一句話是錯誤的,不是正見,誤導了許多眾生。何謂正見?人應當為社會,為眾生,不為自己,這是正知正見。
過去新加坡有一位大財主陳嘉庚先生,南洋的人都知道,他白手起家發了大財,可是自己的生活非常節儉,年紀老了去檢查身體,還營養不良。他的錢用到哪裡去了?全部都做社會慈善事業,新加坡南洋大學是他辦的,在國內自己的家鄉到處興辦學校,提倡教育,幫助一些苦難的人。
他自己有錢並不享受,他坐飛機時,他的兒子坐頭等艙,他坐經濟艙,下了飛機,他跟兒子講:「我們同時到達,何必花那麼多冤枉錢?」聽說有一次他的兒子被綁票了,強盜提出條件要贖金,他通知強盜:「你把我的兒子殺掉好了,我一分錢也不會給他,我的錢全部拿來做公益慈善事業,絕不留給後代。」那個強盜接到通知,就把他的兒子放了。他是真正做社會慈善福利事業,念念為人想,為社會想,沒有為自己。所以,今天在南洋提到陳老先生,無人不尊敬!(節錄自《十善業道經》19-14-024)
二、布施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的副林長是位女眾,往生火化後,留下二十多顆舍利,顏色非常好。這個人一生心善,行善,她自己開了一間小店,有時人家想偷東西,不付錢她發現了,把他叫回來,問他:「還要不要?要就再拿。」一生做人如是,喜歡布施。
人家到她那裡拿東西,沒錢付,不要緊,她就布施給人家。所以,她往生的時候,鄰居都哭了,這就是平常修善因,臨終時有這麼多人受感動,那是善果。她走的時候全身柔軟,走得那麼安詳自在,火化時有這麼多舍利,這都是瑞相,這是佛法三轉法輪的「做證轉」。
所以,我們要懂得一切為社會、為眾生,不為自己。自己做小生意賺的錢,也能奉獻給社會更苦的人,更需要的人,寧可刻薄自己,都要厚待別人。(節錄自《華嚴經》12-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