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入門
法的觀察
黃國達
07/03/2012 07:34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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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梵語Dharma)有兩層意義,一是指教法、真理,二是泛指一切事物,如五蘊、六處、六界。要透徹瞭解「法」就要從法的兩面──法性和法相來著手。「法性」簡稱為「性」,是指一切事物的基本、共通的性質,「法相」簡稱為「相」,則是指事物可資辨識的現象,要明白「佛法」,就要如實地見到「法」的真實,而要見到「法」的真實,就要同時見到「性」與「相」。

 

一般人只能見到相,而見不到性,頂多由思惟、分析來理解無常、無我、緣起、空、如幻的法義,或者經歷一些事情之後感悟世事的無常、幻化。

 

性與相是表裡關係,不能分割,只是為了說明而建立這兩個名相、概念!也就是說:必須在現象(相)的當下,透視它的本質(性),見性的當下是不離於相(五蘊、六處、六界的情境)的。

 

一般人為什麼不能見法、見性?只因方向錯誤而已。如果在經典、書本的文字相中求,在思惟、分析中找尋,而不在六根對六境,色、受、想、行、識的當下去明了,那是不能見法性的。或者在禪定中繫心一境,而沒有觀察,也是不能見法性的。

 

為什麼不能見法性呢?因為心有所住,心黏著於文字相、概念相、所緣相上面,被局限了,就覺知不到法的流動、變化、轉換、聚合、分離、相依、互動的實際狀態。

 

文字相、概念相、所緣相如何局限我們的覺知?譬如操作電腦,當它當機時,就設法排除問題,如果進行不順利,影響工作進度,就感到焦急,怕不能完成工作。這就是心有所黏著,心黏著在何處?黏著在「不能用」和「完成工作」等等的想法中,於是覺知被窄化、局限在負面思想裡,無法清澈地覺知當下的整個因緣和過程,所以見不到當下的法性。

 

由於心中有「不能用」和「完成工作」兩種思想在相互衝突,當然會感到焦急。而在衝突、焦躁中,覺知變得支離破碎,衝突、焦躁消耗了心靈的能量,無法純然地活在當下,不能平靜而有效率地處理事情,而焦慮中,身體更容易緊繃、疲憊。

 

如何脫離這樣的困局?

 

放鬆心情、把注意力拉回呼吸和身體知覺,注意力自然而然從衝突的思想中脫離出來,感受到一份不被拘束的活力。

 

這時,以全新的、清澈的心,重新進入剛才的情境中,少了思想的局限和束縛,沒有批判和解釋,以整體知覺接納當下的情境,只是單純地觀察和行動,就不會有焦急感和緊張感了。

 

這時不被「電腦不能用」和「完成工作」這些衝突的思想卡住,而是活在覺知和行動的完整過程,你只是排除問題,你甚至可以用備份資料、備用電腦,與同事洽商改變工作流程等等的作法來化解問題。

 

當目光移到法性,心中可以感受到一份寧靜和自由。法性遍存於所有情境中,或者說,法性就是一切情境的本質,那麼任何一個情境中都可以見到法性。見不到法性只因心住於相的緣故。

 

當心不住於相時,無論是哪一種情境:痛苦的、舒適的或中性的,都可以見到法性。

 

或許會問:不用思想,怎麼知道那是無常、無我、緣起、空寂的法性呢?

 

在當下的全然而純然的覺知中,那種明白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不需要經過思想、概念,而無常、無我、緣起、空寂、法性只不過是隨順世俗名相的形容詞罷了!

 

又問?法性有沒有深淺、偏圓?

 

法性一味,真實一如,並沒有深淺、偏圓的分別,只因為思想、觀念的障蔽、自我局限程度和情況有所不同,見法性時確有深淺、偏圓的差別。初見法性,猶如曙光初現,但長久以來所累積的煩惱會障蔽法性,無法時時現前,但法性之光是決不會再錯認的;等到定慧圓明、知見透澈,自然不離法性、觸處皆真了!

 

見法性並不需要什麼複雜的程序,現前當下即是,難在看出思想如何製造心靈的幻象。這個幻象是在不知不覺中形成的,當人們有一段愉快的經驗,大腦就會把它儲存起來,成為愉快的記憶,並且希望一再重複這個記憶中的愉快經驗,於是愉快的期待和追求便依附在這些經驗中的人事物上面。人們並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妥,也沒有察覺自己正在製造心靈的幻象,並且種下苦因。

 

但是,這些都是離開當下的因緣,追尋當下之外的愉快經驗,那是不真實的,當因緣不符合期待的時候,就會感到失落,當因緣剛好符合期待的時候,就更增添愛染,若再度失去,將會更加的痛苦。

 

另一方面,當人們有一段痛苦的經驗時,大腦也會把它儲存起來,成為痛苦的記憶,下次遇到類似的情境,就會勾起痛苦的回憶,成為心中不能碰觸的舊傷痛。人們沒有察覺這只是心靈的幻象,而實際的狀況並非如此。由於習慣性地逃避當下的因緣,追尋當下之外的解救,愈是逃避、抗拒,愈是痛苦。

 

所有定型化的認知、意識形態,無論是多麼精密或動人,也都不是真實的,即使是佛法,若是停留在知識、推論、理解,也都不是當下的真實,只是概念、文字的堆積,這也是心靈幻象。

 

我們能不能在每一個情境之中區分心靈幻象和當下的真實?如果能夠區分,當下就可以見到情境的流動、變化、依存、沒有數量、時間、空間、界限的本質,這稱為「照見法性」。

 

古德有云:「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所指的正是即相而見性,這豈是心靈幻象未除、心為相所繫縛的人所能想像的呢。禪宗的許多公案,例如:「喫茶去!」「庭前柏子樹!」「麻三斤!」或棒或喝,都是即相而顯性,當下即是本地風光的全體展現。一落入思慮、為形相所局限,那就當面錯過啦!若有人能淨除心靈幻象,就在這些善知識的提點之下,正可以體悟甚深的法性呢!

 

 

 

來源: www.yinsh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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