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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指出,眾生煩惱的根源在於自我的妄執,惟有「無我」的智慧,才能滅除錯誤的觀念,依於正見以引導正行,而終能臻至圓滿智證的境界。斷執的證慧由現觀諸法因緣生、無自性的勝義空慧而得;而觀慧的現證依於定力而發,但孤定不能成慧,惟有止觀兼學且互為扶持方能證得。有關定慧二學的修習,無論是聖典結集、師資傳承與個人修持,都可見到不同的風格、學風與偏向。
禪者修持的對治需求與根性取向,影響了止觀師承的分立,也反映在禪學典籍的編著風格上;流風所及,更開展出聲聞、大乘禪法的不同氣象。印順導師依此提出「定慧綜合」與「定慧分別」兩個概念,以標示《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結集定慧二學的不同重點。本文以《瑜伽師地論》「聲聞地」與《清淨道論》「定、慧」二品,作為「綜合」與「分別」論者的代表,解析彼等對於定慧二學的演變與應用,以此分別南北傳聲聞(部派)禪法的不同學風。
1.南北傳聲聞禪法之界定
討論佛教止觀修持的根源與流變,自以原始與部派二期佛教為重要的線索。原始佛教聖典是三乘共依之思想根源,筆者曾為文討論《阿含經》禪觀修持的宗旨。[2]部派佛教則為原始佛教發展到大乘佛教的橋樑,各部派論書中的許多觀點與主張,成為禪法承先啟後的重要關鍵。本論延續前文,進一步探討南北傳聲聞禪法的代表著作,藉以了解部派聲聞禪法的特色。
佛世時,聽聞佛陀音聲教法而修證者,稱為「聲聞」––––(佛)弟子;及至部派時代,「聲聞」仍為(出家)學佛者之通稱。然自大乘佛法興,倡說自利利他之菩薩行,乃貶稱自求解脫者(聲聞)為「小乘」。本文為避免自讚抑他之嫌,以「聲聞乘」指稱相對於大乘的部派佛教(含原始佛教)教法。
從歷史分期,印度佛教先有佛陀在世時的「根本佛教」,自佛滅後至學派未分裂前的「原始佛教」(亦有合稱二期為「原始佛教」者,本文採用此說)。此後各派學說競立,到大乘興起並蔚為主流之前,稱為「部派佛教」。以後則漸入大乘佛教與秘密大乘佛教時代。此中,雖然大乘佛教已興起,但是亦無礙部派之流傳。大乘與部派分立且競爭的情形是:公元前三○○年頃部派正式分裂,大乘佛教則於公元前五○年初興而後來居上,到公元一、二世紀時已風行全印;然而後者雖盛行而前者仍不絕如縷,至今錫蘭、緬甸、泰國等地,聲聞佛教仍為主流。
依地理區別,若以佛陀教化之恆河中下游兩岸為「佛教中土」,部派時代重法與重禪的說一切有部師資們向北傳禪,終於在西北印的罽賓[3]蔚為大流。再者,《瑜伽師地論》中所說的頡隸伐多,是佛滅百年的七百結集時西方有名的禪師,其禪法影響有部與大乘瑜伽行至為深遠。聲聞禪法往南方傳佈者,雖有大寺派與無畏山寺派之爭,最後則以覺音所著之《清淨道論》傳習最廣,影響最大,這是屬於上座銅鍱部的修行代表著作。
部派佛教初分為上座與大眾二部,討論部派佛教禪法,自以各部之代表論書為依據。依現有資料,漢譯以有部論最多,巴利語的赤銅鍱部七論亦頗完整,二者都屬於上座部系統。此因上座部重視義理解析,對於聖典分別抉擇,精嚴分判,終於形成部秩龐大的阿毘達摩論。而大眾部學風重視經典,一切以經說為依準,融合舊聞新說,以結集經典方式纂集所聞,並不重視論典之撰著。
本文依據現有文獻,從禪法傳承的方位區隔,分為「南傳聲聞禪法」與「北傳聲聞禪法」兩個不同系統。其中較為大家所熟知的,是上座赤銅鍱部為主的南傳巴利語系佛教。而後者,以有部為主的部派禪法,曾流傳於西北印與西域地區[4]而大盛,自魏晉南北朝以來,兩地諸多師資曾遠至中國翻譯經典,傳授禪法。南北傳聲聞禪法皆出於上座部,但是同源而異流,無論是定慧二學的修習,還是修道次第的安立,內容差異很大,故加以比較與討論。
2.「止觀綜合」與「定慧分別」之定義
在佛法的修學中,禪定有扶助慧力,開發觀智的重要功能,故曰:「依定發慧」。然而從原始聖典的比對中,已經發現了定慧的「綜合說」與「分別論」兩種不同發展傾向。亦即,定學與慧學可以有兩種修學方式,一、二者是不可分的主從關係:如《雜阿含經》秉持佛法的根本修證義,採取慧主定從的主從關係,稱之為「定慧綜合」說。二、雖然以修慧為最終目的,但是採取定慧各自分別說明與修持的分合關係,如《中阿含經》因應實修的需要,分別解析二學,並著重對治方法的討論,可說是修止與修觀的「定慧分別」論。[5]
本文以此禪學的兩個對比概念,來標示《瑜伽師地論》「聲聞地」與《清淨道論》「定、慧」二品的禪法風格,即:前者是「止觀綜合」,後者是「定慧分別」的特色。
定慧二學之「綜合說」與「分別論」的區分,源自於印順導師的分析,本文標題之一的「定慧分別」,直接援引其說。另一則標以「止觀綜合」,原因是:止觀與定慧之意義可以相通;再者,如《雜阿含經》中用語:「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6],又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中,以奢摩他(止)與毘婆奢那(觀)為主要的禪修用語,故本文採用之。
二、止觀綜合:北傳聲聞禪法之特色
––––以《瑜伽師地論》「聲聞地」為代表
1.師資傳承與文獻選取[7]
自阿育王(Acoka,公元前三世紀人)時期以來,佛教部派不斷分化,在中印度的說一切有部漸向北方發展,更遠至西北邊區傳法,並於罽賓而大盛。罽賓地區自公元三、四世紀以來,漸又有聲聞、大乘與秘密乘等瑜伽行之同源異流,各自獨立發展。
說一切有部特重論義,傳譯於中國的部派論書,也以有部最多,如《發智論》[8],《大毘婆娑論》[9]等,體例完整,論證嚴密,成為有部義學的最高成就,然而對於實修而言,不免流於瑣碎支離。故有部另一論書《甘露味論》[10],即從精要簡約與勸發實踐的角度來編纂法義,以彌補阿毘達磨偏向論義知解的缺失,可惜沒有得到後來論師們的重視。再如有部之集大成論書《俱舍論》[11],以及經部之《成實論》[12],皆重於法義分別,並非以修行實踐為主。故以上諸論書,不適合做為討論禪法的代表文獻。
《瑜伽師地論》[13]雖屬大乘論典,但除了〈本地分〉中的「菩薩地」與〈抉擇分〉之外,其餘內容不出聲聞論義的範圍。其思想主要以經部論義為主,並涵攝說一切有部與分別說系的觀點。尤其是「瑜伽行」[14]中止觀部份的說明,更是以頡隸伐多所傳之禪法為本,整理成為大乘瑜伽行法。
頡隸伐多(Revata),《中阿含經》稱其為佛弟子中坐禪第一,這是佛滅百年後,第二次七百結集時的西方領袖,[15]對於西北印罽賓有部的禪法,有相當的影響。西域佛教滅絕之後,以罽賓為主的北傳聲聞禪法,被保留在中國早期的禪經中,並對天台禪學產生影響,故本文以頡隸伐多所傳禪法內容為主,探討北傳聲聞禪法中止觀綜合的修持特色。
2.止觀俱修,觀慧為主
《雜阿含經》云:「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這是從遠離惡與不善法所得的心解脫與慧解脫;前者是以定伏心,暫離煩惱,後者是以慧斷惑,究竟解脫。在《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中記載:
佛告長老頡隸伐多:「……諸有比丘勤修觀行,是瑜伽師,能於所緣安住其心。或樂淨行,或樂善巧,或樂令心解脫諸漏:於相稱緣安住其心,於相似緣安住其心,於緣無倒安住其心,能於其中不捨靜慮。」[16]
諸比丘精勤修習禪觀,止觀相應,能以諸所緣境,安住心意。文中之「淨行」、「善巧」等(內容於下一段說明),為瑜伽行者的修觀所緣,主要是選擇適合自己根性,或有助於對治煩惱,或趨向無漏的禪觀所緣,故曰「於相稱緣安住其心」。當修行時,透過止觀二力的等持觀察,於所緣境得勝解[17]成就,名「於相似緣安住其心」;此中,「相似緣」指呈現於心中之影像,是心念緣於對象而攝取於心的相似境相,故名「相似緣」。進修到如實知見所緣境的自相、共相,而不起顛倒錯誤想,稱為「於緣無倒安住其心」。最後,臻於世間禪樂,乃至於出世解脫的證境,稱「能於其中不捨靜慮」,這是依於靜慮––––定力而有的觀慧成就。如上所說,從一連串依於相稱所緣修學,到勝解成就的相似(所緣)現前(於心),最後得以如實了知諸法,證得聖果;這些修持過程,即是聲聞瑜伽行的修行綱領與次第。[18]
另外,「聲聞地」亦強調增上心學[19]是修持增上慧學的基礎,這也是《雜阿含經》一貫的修持重點。如說:
云何增上心學?謂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安住,乃至能入第四靜慮,具足安住,是名增上心學。又諸無色及餘所有等持、等至,亦皆名為增上心學。然依靜慮,能最初入聖諦,現觀正性離生,非全遠離一切靜慮。能成此事,是故靜慮最為殊勝,故偏說為增上心學。[20]
「等持」是攝念專一,平等持心的精神狀態,為「三昧」(samadhi)之意譯。「等至」,是三摩底(samapatti)的意譯,舊譯為「正受」,當心意專念而得定力現前時,能遠離邪想,使身、心領受平等安和的狀態。「等持」與「等至」皆為定心的種類之一,唯範圍有廣狹,前者包含不與正法相應的世間散定,後者多指與淨善正法相應所起的正定。論中「等持」與「等至」並舉,可見「增上心學」是共世間的定法。
「正性離生」[21]謂入於見道位,因為證得聖道涅槃–––正性,故一切煩惱皆得斷除,究竟滅盡––––離生。論中從「增上心學」的角度,凸顯修習奢摩他對觀慧的助益,故云「非全遠離一切靜慮,能成此事」,然而修學靜慮––––禪定的最終目的,是指向「正性離生」的智證解脫。
3.「淨治煩惱」與「如實諦觀」
(1)四種所緣境事
本於趨向慧證的正確修定目標,「聲聞地」整理成四類修習止觀的所緣境,即「四種所緣境事」:
謂有「四種所緣境事」。何等為四?一者「遍滿所緣境事」,二者「淨行所緣境事」,三者「善巧所緣境事」,四者「淨惑所緣境事」。[22]
第一項「遍滿所緣」之內容有四:一、「有分別影像」,於親近善士,聞思(如後所說三種所緣境事等)正法中,起正思惟,觀察簡擇,此即修觀慧。二、「無分別影像」,即心念專注,攝取影像,不加思維分別而得三昧,這是修定。「有分別」與「無分別」是就心意了別和認知境界的功能而言,前者是指覺證諸法實相的「觀慧」,其特色是簡擇與分別諸法,故云「有分別」;「無分別」是識心不覺了分別所緣地攝意專念,置心一處的定心,所以說是「無分別」。而「影像」是指所緣映現於心者。三、「事邊際」,即於所觀對象,如五蘊、六界等,遍觀彼等之自相與共相。四、「所作成辦」,意指從修習止觀中,通達諸法諦理而成就者,可證世間之現法定樂與出世間之三乘果德。「遍滿所緣境事」可說是依於後面三項聲聞禪法的止觀內容,進而建構禪觀行門的止觀原理、內容與效果之普遍性理論。
聲聞禪法之止觀所緣,經整理而列為三項,即:一、「淨行所緣」,內容有「不淨、慈愍、緣性緣起、界差別、阿那波那念等所緣差別。」[23]這是對治各種深重煩惱的禪修所緣,故名「淨行」––––淨治煩惱之意。如以不淨觀對治貪欲,以慈悲觀對治瞋恚,以觀三世十二緣起對治無明我執,以觀地水火風空識六界而破除我慢,以持息念對治散亂、昏沉與掉舉。《阿含經》中亦說此對治法門,但內容是:「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24]等「四法」。不淨、慈心與持息三項,二者相同。「我慢」之對治,《阿含經》是觀無常,「淨行所緣」則說觀緣起去我執,觀六界去我慢兩項。二、「善巧所緣」有五項:是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善巧。[25]這是對於五蘊、六處、六界、緣起、因果報應等內容,能善觀察,善了知其自相與共相而無差謬的修學。三、「淨惑所緣」是依世間道與出世道淨除惑障。世間淨惑之道是從觀察下地粗性,上地靜性中,以「厭下欣上」之心,從欲界定,色、無色界定,依次起修,從得禪定現法樂而得煩惱之「暫斷」;出世間淨惑之道,是觀苦、集、滅、道四聖諦,依此次第斷盡煩惱,而得解脫。兩者分別是修止以暫離三界煩惱––––厭下欣上的定學,以及覺觀四諦十六行相而根除煩惱的慧學。三者均不外乎是「遍滿所緣境事」,首尾合計為聲聞禪觀的「四種所緣」。
(2)「淨治煩惱」與「諦觀真實」
總結上面所說四種所緣的內容特性,可以歸納為止觀修行的兩大重點,即:「淨治煩惱」與「諦觀真實」。
「淨治煩惱」是針對各種障礙修行的深重煩惱,提出具體有效的對治方法,以減除修行的障礙。如「淨行所緣」之內容,多是因初學者常為麤重的五蓋[26]煩惱所擾亂,使心意不得寧靜安住,故提供矯治深重業習的對治法門,這亦即是「五停心觀」的內容。
「諦觀真實」是如實正觀一切有為法的苦、空、無常、無我,依之而悟入畢竟空的勝義諦理,這是重視從禪定引向慧觀的修行,以五蘊、六處、六界、業報、緣起等內容作自相、共相之觀照,善巧導向勝義的觀察,也是佛法不共世間的慧學重心。
三、定慧分別:南傳聲聞禪法之特色
––––以《清淨道論》「定、慧」二品為代表
1.師資傳承與文獻選取[27]
阿育王時期,(上座)分別說系向西南發展,摩哂陀(Mahinda,公元前三世紀)分化至楞伽島(今斯里蘭卡),稱赤銅鍱部[28]。此系以根本上座部自居,並流傳於錫蘭、緬甸、泰國、高棉等地,即今所稱之「南傳佛教」。公元五世紀,覺音三藏南來,以巴利語為四部(與四阿含相當)與律藏作註釋,並以《解脫道論》[29]為底本,修正、補充後,成為著名的《清淨道論》,這是南傳佛教最完備的修道指南。
《清淨道論》以七清淨做為修道階次,七清淨於漢譯《中阿含經》與南傳《中部》皆有記載,[30]前二為戒清淨與心清淨,這是戒學與定學的內容,後五清淨為慧學內容。然而將此作為修道階次,則為其他部派所無。如《成實論》卷二「法聚品」,《瑜伽論》卷九四和《阿毘達磨雜集論》[31]卷十五等,皆以其為修持的項目而已。又,巴利長部《十上經》[32],則加「慧清淨」與「解脫清淨」二支而說為九清淨;故七清淨為道階的說法,並非佛教界的共義,應屬此論之特色。
本論重視禪修的實踐,以三學為解說綱領,體例分明,結構完整,對於實修過程有具體而詳盡的指導,為南傳聲聞禪法重要的修學指南。唯其止觀名相與修道次第的內容,多與其他部派之共義不同,對於定慧二學的區別與分析,斧鑿析分之痕很深。此論之種種定慧觀點頗為特殊,加之與北傳聲聞禪法各擅勝場,故以本論為比較研究南北傳禪法之範本。
2.定慧分別,世出世間
《清淨道論》以戒定慧三學為綱領,依序講說修證七清淨的內容與過程,在「說取業處品」中,區分定境為「世間」與「出世間」兩種[33]。前者是離五蓋,得諸禪支功德的心一境性––––定,這是與三界善心相應的世間禪定;後者是與聖道法相應生起的心一境性,是出世間正定。以世俗心或有漏慧所修得之禪定,稱「世間定」,具體而言是有欲界定、色界四禪定、四無量心定與四無色界定等,為「出世間定」之對稱。「出世間定」指能引發無漏慧,或由聖果位所入之禪定。如論中云:
定……以世間、出世間…為二種。……三界內的善心一境性為「世間定」,與聖道相應的一境性為「出世間定」。[34]
此論在說明慧的定義、特性與種類時,也同於定境的分析方式,將慧學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兩種:
與世間的道相應的慧為「世間慧」,與出世間的道相應的慧為「出世慧」。……以有諸漏為所緣的慧為「有漏慧」,無彼等所緣的慧為「無漏慧」,此等(有漏慧與無漏慧)的意義也是世間出世間慧。(下冊,頁五)
世間指有漏(煩惱)、變易之俗世法,出世間即無漏、解脫之正法;相應於生死流轉為世間法,相應於涅槃解脫則為出世間法。以此區分觀慧內容為世間慧與出世間慧;如於四諦、十二緣起中,苦、集二諦與緣起,觀流轉世間法的修道內容即是世間慧,而滅諦是還滅出世間慧。[35](下冊,頁一三四)又如說:「區別名色而摧破有身見等的種種煩惱,是為世間修慧的功德。於聖道的剎那,摧破結等的種種煩惱,是為出世修慧的功德。」(下冊,頁四三三)這是針對觀慧內容的特性所作的區分。
《阿含經》中曾有佛弟子修出世觀慧,卻墮入世間定樂果報的記載,[36]《清淨道論》從「定慧分別」的立場看待止觀修持,精密分析定慧境界中所蘊含的,趨向世間或出世間的面向,自有其根據。所以此論雖然也強調禪定是觀慧的近因、助緣,如說:「定是(慧的)足處(近因––––直接因)」。(下冊,頁四)但是將定慧二學分別作平面或孤立的分析,視定與慧為可以俱修,[37]也可以各自獨修,互不相涉的兩個學門,顯然與北傳禪法「據定明慧」,以開發觀慧為主的修學重點有所不同。
3.「修定業處」與「修慧諸法」
(1)修定四十業處
《清淨道論》從三至十三品為「定學」範圍,而且特別申明是「世間定」的範圍,論中明白指出:「與聖道相應的定(出世間定)的修習法,將包括於慧的修習法中敘述。因為修慧的時候,當然亦修習於彼(聖道相應定)了。所以關於彼(出世間定)的修習,在這裡沒有各別敘述的必要。」(上冊,頁一四六。)
論中所列修定之種種「業處」[38](上冊,頁一七二。),應是詳盡羅列《中阿含經》禪觀所緣的結果。[39]「四十業處」以所緣境的特性做歸類,可分為七項,即:(一)十遍處:指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光明遍、限定虛空遍,這是以物質的四大與顏色為所緣,修習定心成就以為獲得神變能力的禪法。(二)十不淨:指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這即是「不淨觀」的內容。(三)十隨念:指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死隨念、身隨念、入出息隨念、寂靜隨念,這些是增長信心,去除怖畏的增善得力之法。(四)四梵住,指慈、悲、喜、捨;這是以護念無量眾生為所緣的禪定,是從祝願有情離苦得樂的善心中生起定力的行法。(五)四無色,指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這是以心識為所緣,超越色界質礙的甚深定境。(六)食厭想。這是從觀想食物的種種濁穢,而達到對治貪著食欲的修行方法。(七)四界差別,「差別」是辨別而確定之義,當禪修者觀察組成人身的四大成素,就能消除有情是獨存個體的妄想。
以上所有業處可分為兩類,即「一切業處」與「應用業處」,前者是「慈念」與「死念」,或再加上「不淨想」。論中說:禪修者對同住眾、天人與鄰居修慈念,可以使彼等生和樂敬護之心,有益於行者的安住與修行。第二,常懷「我必然會死」之「死念」,將使人增長警惕之心,斷除懈怠放逸之行。再加上「不淨想」,使人不戀慕淨色與諸天界。這些都是有益道心增長的方法,適合於所有人修持,故曰「一切」。而「應用業處」則是針對個人性行(人格特質與根機性向),選擇適合業處而修的所緣,較無普遍性。
(2)修慧之諸法
《清淨道論》十至二十三品是慧學內容,其中:「於(慧)地諸法」[40],即是修慧的業處(所緣或對象)。計有「(一)蘊,(二)處,(三)界,(四)根,(五)諦,(六)緣起等種種法」(下冊,頁十一)。「蘊」是色、受、想、行、識五蘊;「處」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加上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界」是六根、六識與六境等十八界;根有二十二根(下冊,頁九七),「諦」即是苦、集、滅、道四諦;「緣起」是十二緣起。這是《雜阿含經》中常見的修觀所緣,為究竟斷除煩惱的勝義觀門。
《清淨道論》對於與出世間相應的定慧二學,採取嚴格定義方式,故在證入聖果之前的觀慧,皆屬世間、有漏慧,而出世間定則是與聖果相應之定。論中將四十業處所修得四禪四空定,皆判攝為「世間定」,然則「出世間定」的內容又是什麼?原來在「慧地」修學中證入行捨智[41]時,曾說到與觀慧力同起之定心的各類禪支[42],如說:「於一切(道)都有…禪支,(禪支等的)差別是依基本禪的決定及由觀的決定。」(下冊,頁三七七至三七八。)其中之「基本禪」是指以初禪乃至四禪為輔助觀力的禪定,並不特別指某一定境。
再者,「聖果即須陀洹等的沙門果,……果定……即以滅(按:即涅槃)為所緣的聖果的安止(根本定)為果定。……一切凡夫不入彼定……因為他們未證得(此果定)之故。唯一切聖者入於彼定。」「欲入果定的聖弟子,當至空閒處與寂靜處,依生滅等而觀諸行。他的觀智的次第轉起,……由入果定而他的心安止於滅。」(下冊,頁四三四至四三七)這些與聖果相應的九次第定,即是「與聖道相應的一境性為『出世間定』」。
再以道果次第而言,《清淨道論》整理巴利七論與註釋書內容,從實修的角度,以戒定慧三學綱領,安立七清淨十六階智。而其他部派,如北傳說一切有部根本阿毘曇七論,以及後續的《大毘婆娑論》、《阿毘曇心論》,《雜阿毘曇心論》,乃至《俱舍論》等,又如經部之《成實論》,皆以「四諦說」為中心而論究,由此可見,南北傳部派之修道次第顯然有所不同。
四、結論
1.「四種所緣」與「定慧業處」
如前面第二、三節中的介紹,對於禪修所緣的處理與說明,《瑜伽論》說「四種所緣境事」,《清淨道論》說修定與慧的諸種業處,在分析這二者的特色之前,先對「所緣」與「業處」的用法做一分析。
「所緣」一詞在《阿含經》是指認識主體(能緣)所認知的對象,是心、心所法之所以生起的條件,這是從被心識執取而產生認知的角度來說的。所緣(外境)分為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能緣之心識有眼等六識,所緣是被能緣所執取的對象。如經云:
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43]
從《阿含經》到部派論書,「所緣」皆用以指稱一切心識所分別的內容,通於染淨法,如說「無明所緣……,緣四諦」[44]。而有關於修學止觀的對象(所緣),《阿含經》則用「念處」。「念」指心意的憶持狀態,此處之「念」強調的是「正念」,即專注於能增長善法與淨智的所緣(對象);[45]「處」則為所觀之境。經中所說的「念處」內容,如觀身、受、心、法之「四念處」,又如佛、法、僧、戒、施、天的「六念處」。
《瑜伽論》以「所緣」指稱修習止觀的對象,如「四種所緣境事」等,從「所緣」是包含染淨法的定義而言,沿襲《阿含經》與諸部派的「所緣」意義,並以之指稱禪修時所專注的對象,這是一般的用法。而《清淨道論》稱修定的對象為「業處」,修慧的諸法為「地」(亦即是業處),則是相當獨特的,此一用法,除了巴利三藏註疏書之外,未嘗見之於巴利三藏與其他部派或大乘學派的典籍中。
接著分別解說「四種所緣境事」與「定慧業處」處理止觀修持的立論特色。
《瑜伽論》中說修習止觀的「四種所緣境事」,第一項「遍滿所緣」說明止與觀的特性––––無分別影像與有分別影像,並明確指出禪修的目的:也就是從諸法自相、共相的盡觀無遺中,得證世出世間的定慧功德與三乘果證。第四項的「淨惑所緣」,分別是從修諸禪定功德以暫離煩惱,以及漸觀四諦而永斷煩惱的兩種禪觀效果,這是說明循序漸進的,理想的修道過程,也就是《阿含經》中所強調的「法次法向」的意義。第二項「淨行所緣」,是對治麤重修行障礙的「五停心觀」。第三項的「善巧所緣」,是順向勝義觀的所緣,是佛法不共世間的修行內容。從這四類止觀所緣的安立重心,可知以罽賓瑜伽師為主的北傳聲聞禪法,把握《雜阿含經》的止觀精神,以觀慧為主,故說「善巧所緣」;修止則不泛說所緣境,而重視禪定所緣能對治煩惱,並導引觀慧的功能,故說「淨行所緣」。
總結《瑜於論》的四種所緣內容,「遍滿所緣」是止觀的總綱,「淨行所緣」是對治煩惱,「善巧所緣」是順向勝義,而歸結到禪觀修行的目的,次第昇進以淨除惑障,是為「淨惑所緣」;真正具體介紹止觀所緣內容者,唯是「淨行所緣」與「善巧所緣」二項。
比對於《清淨道論》,在總說「四十業處」之後,將其略分為兩種,「一切業處」是慈念、死念(或加上不淨想),另一是「應用業處」,有依於性行傾向而選擇業處的意義,故云:這「是根據正對治與極適當而說。」(上冊,頁一七八)用意在對治貪嗔癡性行中的深重煩惱,如說:貪行者修十不淨與身隨念業處,瞋行者以四梵住(即四無量心)與四色遍為適宜之業處,癡行者應修入出息念等。並引經說:「應數數修習四種法:為除於貪當修不淨,為除瞋恚當修於慈,為斷於尋當修入出息念,為絕滅於我慢當修無常想。」(上冊,頁一七八)此與前面所引《雜阿含經》「四法」之內容相同。此論雖然提示選擇業處有對治性行特質的考量,但這只是十個選擇業處的依據之一,[46]並不能特別凸顯修定以對治煩惱的意義。在修觀部份,慧地內容則與《瑜伽論》之「善巧所緣」大同。再者,其所安立的慧學––––「五清淨」與十六階智的修道內容與次第,與北傳聲聞部派不同,如說一切有部之安立三賢、四善根,與見道、修道、無學位等修道階次,與南傳道次第內容有異。
2.「止觀綜合」與「定慧分別」
從上面的分析顯示,《瑜伽論》與《清淨道論》整理定慧二學各有特色。
《瑜伽論》以淨治煩惱,趨向勝義的修持目的為主,並不泛說所緣,故其所緣境的內容只有十個;其中「淨行所緣」為五項,「善巧所緣」為五項。這是重視依定明慧的,「止觀綜合」的禪修學風。
《清淨道論》以三學為綱領,對於每一項下的內容,則搜羅列舉,尤其是定學,總括《阿含經》念處項目,再加上後來學派增添者,極至四十業處之多。四十項之中,不乏可以定慧通修的業處,如「安般念」。
以安般念為例,本論在定品中介紹安般念,重點放在修安般念能得四禪的定學,至於以安般念業處為修慧方法,只附帶說明。如引《相應部》說「安般念」可修十六事之觀行,[47]這是從修止到修觀的進境,如說:「在持(出入息)時起身行,在初禪……乃至……在第四禪(安止)之時安息。這是一奢摩他(止)之時的(身行的)方法。次於毘婆舍那(觀)之際……在(諸行無常苦無我等)相所緣觀之時細(按:此指鼻息細)。」(中冊,頁六五)「(觀無常)而出息入息者,此為「學觀無常我將出息入息。」(中冊,頁八四)的慧學。
由此可知,對於能夠定慧通修的業處,本論以形式化的歸類方式,全部編入修定品中,明顯呈現「定慧分別」的編纂特色。
3.北傳聲聞禪法與中國禪學
以說一切有部為主的北傳聲聞禪法,曾於中國盛行一時,中國佛教早期許多重要的禪經譯本,多與此地禪法師資有關。如竺法護譯的《修行道地經》[48],鳩摩羅什集出的《坐禪三昧經》[49]等,都與說一切有部譬喻師中傑出的禪師––––僧伽羅叉的禪法與著作有關。又如佛陀跋陀羅(梵Buddhabhadra,359~429)所傳之禪法,彼亦曾應廬山慧遠(334~416)之請,譯出《達磨多羅禪經》[50]。禪經內容有不淨觀,安般念二甘露門,再加上諸界分別,這是說一切有部舊傳的禪法;不淨,持息與界分別為「三度門」,若再加上慈心觀與因緣觀,即成「五停心觀」。前後傳去中國的罽賓禪法,多說此五門禪。[51]另外,在公元四世紀之前已經集出的《瑜伽師地論》,其中「淨行所緣」的內容,亦大體相同。
爾後中國佛教雖從判教時期的兼涵聲聞,直至諸宗競立時期的專弘大乘,然而源自北傳聲聞佛教中的「五停心觀」與「止觀綜合」等禪法技巧與禪修特色,已為天台禪學所吸收,[52]而禪宗初學攝心往往亦以數息觀入門。
4.南傳聲聞禪法與南傳佛教
現今斯里蘭卡、泰國、緬甸等南傳佛教國家,在禪觀的修習上,也有定慧俱修或偏向觀慧的不同傳承,然而彼等皆採取七清淨十六階智的修道次第,所以《清淨道論》是南傳禪法的共同修道指南。
聲聞佛教禪法,無論是定慧二學的「綜合說」與「分別論」,無論是修道的次第與內容,早已南北異流,各自分化。漢傳佛教早期經由西域佛教接觸北傳聲聞系統,南傳佛教則傳習從印度本土南下之上座分別說部。此後,漢傳佛教吸收「止觀綜合」的北傳聲聞禪風,而終於消融在各宗派的修行系統中;以斯里蘭卡為主的南傳佛教,雖然曾有弘揚聲聞的大寺派與傾向聲聞、大乘共學的無畏山寺派相互競爭,但是最後大寺派取得勝利,無畏山寺派消失,爾後南傳佛教全以聲聞為主。
聲聞禪法有南北傳之異,本文以「止觀綜合」與「定慧分別」兩個對比概念,分析定慧二學的不同修學傾向。以實修取向的《清淨道論》,對於定慧二學的解說,以上座部重視論義的學風,充份發揚《中阿含經》「定慧分別」的特色;其中「修定四十業處」與「慧學五清淨」的分類方式,更是各部派禪法中的異說與特見。而《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匯結北傳聲聞禪法,以「淨行所緣」與「善巧所緣」,作為「止觀綜合」的修行特色。其中「五停心觀」的止觀所緣,被保留在漢傳佛教早期傳譯的禪經,與後來的天臺禪學中。
[1] 本段落相關史地與文獻之說明,參考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臺北:正聞,一九八七年,第四版,頁三九四至四○七,六一一至六四五)。
[2] 見拙著:〈阿含定慧二學之「綜合說」與「分別論」〉,《弘誓雙月刊》第六八期,桃園:弘誓,民國九三年四月,頁十三至二十。
[3] 罽賓,中國漢朝時之西域國名,乃古印度「迦濕彌羅國」之舊稱,位於今日印度西北部,主要即今喀什米爾一帶之地。然依時代之不同,所涵蓋之範圍亦有差異,西元二世紀前後部派佛教禪法大行的時代,則以迦濕彌羅西北之健馱羅為中心,廣及其北與東南、西北之山區。
[4] 史上所稱之西域並無一定範圍,且諸國名稱亦隨時代轉換而屢有更易;佛教史中之西域,乃指佛教興起於印度後,由陸路東傳中國所經之地區。西域佛教之興,始於西元前二六○年頃之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時代,此後流傳迅速,至西元四世紀為鼎盛時期,高昌甚至奉為國教。在此前後,佛教經由西域東傳中國,而西域諸國古德名僧亦東入中國傳譯經典。西域佛教眾國林立,在教義思想方面,也呈現專弘聲聞或大乘,以及二種兼而有之等多種風貌。七世紀隋唐之際,穆罕默德創回教於大食,以兵力行教,馬蹄所至,西域諸國佛教盡為所毀,至佛滅七百年至二千一百年(中國三國至明代)間,為祆教、回教全面侵併,西域佛教至此絕跡。
[5] 有關《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對於定慧的「綜合說」與「分別論」之詳細分析,見拙著:〈阿含定慧二學之「綜合說」與「分別論」〉,《弘誓雙月刊》六八期,頁二二至二三。
[6] 止(梵camatha,音譯「奢摩他」)是攝念專一,凝然不動;觀(梵vipacyana,音譯「毘婆舍那」)是深究分別,抉擇諸法。止觀俱修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斷除煩惱,證得解脫道果,經中所說內容與次第是:一、斷界,二、無欲界,三、滅界。這是於見道、修道位上,斷除過、現、未三時的行業煩惱,乃至得究竟涅槃的聖果。(出自《雜阿含經》,大正‧二冊,頁一一八。有關此段經文之詳細說明,可參閱拙著:〈阿含定慧二學之「綜合說」與「分別論」〉,《弘誓雙月刊》六八期,頁十三、十四。)
[7] 本段落資料,參考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四六九至五二七。
[8] 迦多衍尼子造,玄奘譯《說一切有部發智論》,略稱《發智論》,收於大正藏二十六冊。
[9]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娑論》,略稱《大毘婆娑論》,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七冊。
[10] 瞿沙(妙音)造,曹魏‧失譯者名:《阿毘曇甘露味論》,略稱《甘露味論》,收於大正藏二十八冊。
[11] 世親著,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略稱《俱舍論》,收於大正藏二十九冊。
[12] 訶梨跋摩著,鳩摩羅什譯:《成實論》,收於大正藏三十二冊。
[13] 彌勒講述,無著記,玄奘譯:《瑜伽師地論》,略稱《瑜伽論》,出自大正藏三十冊,是大乘瑜伽行派的重要論典。
[14] 「瑜伽」(梵yoga),意為相應、契合,意指修止觀而得身心相應。「瑜伽行」,即止觀法門之修習。
[15] 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六三四至六三七。
[17] 「勝解」,是對於所觀境起深刻意解,達到明確了然,堅定不移的精神狀態。
[18] 大乘瑜伽行與聲聞禪法不同之處,除了般若深觀的內容,最重要的是大悲心的長養與菩薩願行的行踐。
[19] 有關定心從淺至深之心理活動狀態,與色、無色界禪定的現法樂的進一步解說,見拙著:〈阿含定慧二學之「綜合說」與「分別論」〉,《弘誓雙月刊》六八期,頁十六至十八。
[21] 「正性離生」為「見道」之別名,又名「聖性離生」。「正性」即涅槃、聖道;「生」為煩惱之異名,煩惱能令有情入生死海中,不得出離。「離生」即出離煩惱,了斷生死。如《大毘婆娑論》中云:「有誦名入正性離生。謂諸聖道,永滅顛倒,故名正性;離隔生故,復名離生。謂無始來,見修所斷二分煩惱,展轉和合,作諸惡事,性剛強故,說名為生;見道起已,斷彼一分,令彼展轉,永乖離故。」(玄奘譯:《大毘婆娑論》,大正‧二七冊,頁十三。)
[22] 《瑜伽論》,頁四二七。又,「四種所緣境事」之各項細目,見頁四二七至四三五。
[24] 求那跋陀羅譯:《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大正‧二冊,頁二○九下至二一○上。又如《中阿含經》「即為比丘說經」(大正‧二冊,頁四九二上)中,亦如是說。
[25] 「蘊善巧」之所觀境為色、受、想、行、識五蘊。「界善巧」為六根、六塵、六識之十八界。「處善巧」乃於六根六塵之十二處中,善觀皆由增上緣、所緣緣與等無間緣三緣而起流轉,故應於諸內(六根)外(六塵)處,得善巧觀察。「緣起善巧」乃善知十二因緣之流轉。「處非處善巧」者,即能於諸緣起流轉事象中,覺了感生善惡異熟之因果道理者稱之。
[26] 「五蓋」,謂貪欲、瞋恚、猶疑、惛沉睡眠與掉舉惡等,五種覆蔽心性,使善法不得生起之煩惱;蓋,為「覆蓋」意。
[27] 本段參考平川彰著,莊崑木譯:《印度佛教史》,臺北:商周,二○○二年初版,頁一○六至一二四。水野弘元:《巴利論書研究》,臺北:法鼓,二○○○年初版,頁三九七至四九二。
[28] 斯里蘭卡古稱銅葉洲,亦稱楞伽島、師子洲,位於印度半島南端之島嶼國家。
[29] 優波底沙造,南朝梁‧僧伽婆羅譯:《解脫道論》,收於大正藏三十二冊,自翻譯以來,其禪法於中國大乘佛教中鮮少弘傳。
[30] 漢譯《中阿含經》〈七車經〉,大正‧一冊,頁四二九以下,巴利本則出於〈傳車經〉(M.24,Rathavinita-s.M.i,145ff.)。
[31] 安慧造,玄奘譯:《阿毘達磨雜集論》,出自大正藏三十一冊。
[32] D. 34, Dasuttara-s. D. iii. P.268。
[33] 「世間」,即毀壞之義;指三界中有為、有漏諸法的一切現象。又,「世」為遷流,「間」為間隔,世間即有成毀變異之世界。「出世間」是超出世間,能引向出離繫縛的無漏解脫法,為「世間」之對稱,略稱「出世」。
[34] 覺音著,葉均譯:《清淨道論》,臺北:華宇,一九八七,上冊,頁一三九至一四○。以下逕標頁次。
[35] 四諦之自相各別:如因果之別,修習與作證之別;故將四諦分為有漏的苦集二諦與無漏的滅道二諦,是就因地與修習而言,若從趨向勝義而論,則四諦是出世間慧。
[36] 詳閱拙著:《人間佛教禪法及其當代實踐》,頁二○二至二一一。
[37] 《清淨道論》「說智見清淨品」中亦說:「在修習世間的八等至(定)之時,則止的力為優勝,修無常隨觀等的時候,則觀的力(為優勝)。然而在聖道的剎那,彼等(止觀)之法則互相不超勝之義而一雙結合而起。」(下冊,頁四○四。)
[38] 「業處」(karma-sthana,巴kamma-tthana),即「行業之處所」,乃指修習止觀之對象,《解脫道論》稱為「行處」,類於《瑜伽論》之止觀的「所緣(境)」。
[39] 有關《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對禪觀所緣境詳略敘述的傾向與原因,可參閱拙著:〈阿含定慧二學之「綜合說」與「分別論」〉。
[40] 「於(慧)地諸法」(巴bhumibhutesu dhammesu)。「地」指處所。「慧地」之內容為蘊、處、界、根、諦、緣起等,即依之而生慧的處所(地),類於《瑜伽論》之「善巧所緣」,然含義稍有不同。
[41] 「行捨智」在十六階智中,是從「行道智見清淨」入「智見清淨」的重要門檻,是得證四聲聞果的關鍵。主要以觀空、無相、無願三三昧而審察諸行,並捨斷對諸行之怖畏與歡喜,於此遠離我與我所之妄執,證入超越世間諸行之智見。
[42] 禪支,是與四禪定相應生起之善心所,其內容隨定力淺深而有不同,即:初禪有尋、伺、喜、樂與心一境性五支,二禪有喜、樂與心一境性三支,三禪有樂與心一境性二支,四禪有捨、心一境性二禪支。又,《清淨道論》立「色界五禪」而與一般「四禪」之說法不同,這是在初禪之「有尋有伺」,與二禪之「無尋無伺」中,加一「無尋唯伺」的禪境而成為五禪。
[43] 東晉‧僧伽提婆譯:《中阿含經》卷五十四,大正‧一冊,頁七六七上。
[44] 迦旃延子造,北涼‧浮陀跋摩等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卷二十,大正‧二八冊,頁一四七中。又如說:「所緣通雜不雜,若唯觀法,名不雜緣;若於身等,二三或四,總而觀察名為雜緣。」(世親造,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三,大正‧二九冊,頁一一九上。
[45] 如說:「念謂不忘所緣境。」(《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第三,大正‧二九冊,頁一七八中。
[46] 選擇業處的十個考量依據是:依名稱,依近行與安止的導入,依禪(定特性)的區別,依超越,依增不增,依所緣,依地,依執取,依緣,依性行的順適等十項,此中,「依性行」是十中之一的選擇所緣依據。(上冊,頁一七七)
[48] 僧伽羅剎著,西晉‧竺法護譯:《修行道地經》,收於大正藏十五冊。
[50] 東晉‧佛陀跋陀羅譯:《達摩多羅禪經》,出自大正藏十五冊。
[51] 此段可進一步參考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六一一至六三二。
[52] 如《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中說二甘露門,又如《六妙門》中說安般念的十六勝行。(二書皆智顗著,收於大正藏四十六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