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呂澂著〈《雜阿含經》刊定記〉,台北景印一版,支那內學院編輯,漢聲出版社,《內學年刊》〈第一~四輯〉1973年4月〔原載於《內學》第一輯,1924年12月〕, pp.106-127;《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1,山東濟南,齊魯書社,1991年7月一版,1996年12月二刷,pp.1-29。
[2] 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1]姊崎正治著,〈漢譯四阿含〉(The Four Buddhist Agamas in Chinese),《亞細亞雜誌三十五卷》,日本,1908年;又別有單行本。
[2]印順導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九章 原始集成之相應教 第一節 雜阿含經的整理」,台北,正聞出版社,1971年2月初版,1994年1月修訂三版,pp.629-684;《雜阿含經論會編》(上、中、下),新竹,正聞出版社,1983年9月初版,1994年2月重版。
[3] 印順導師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pp.12-13。此一觀點,曾於《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635)已提及。
[4] 筆者按:從文義與對照印順導師其他著作,「抉擇分」疑為「攝事分」之誤植?詳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p.633-634,p.635;《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pp.10-11;《印度佛教思想史》, 台北,正聞出版社,1988年4月初版,1993年2月五版,p.248。
[5] 印順導師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pp.63-64。此一觀點,曾於《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p.633-634,p.635)、《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pp.10-11)等處提及。
[6] [1]《瑜伽論記》卷5下(大正 42,416b3-6 ):
單誦伽陀,是所思擇伽陀之義。
此有三種:「勝義伽陀」者,明無我理。
「意趣伽陀」者,釋伽陀意。如四意趣等。
「體義伽陀」者,景云:謂明諸法體性差別。
基云:謂明伽陀中體性義理。
[2]印順導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508-509:
…思擇「伽陀」,從三方面去思擇:一、「勝義」,明空無我等深義。二、「意趣義」,明修行的宗趣。三、「體義」,依頌文而明法的體義。
[7] 呂澂著〈《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年刊》〈第一~四輯〉〔原載於《內學》第一輯,1924年12月〕,p.117;《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1,p.15。
[8] 但令人不解的事,呂澂本身雖說如是,在考定《雜阿含經》此一部份時,仍以《別譯雜阿含經》卷1至12以及卷20為依。此法亦為印順導師所採用,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p.669-671)、《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pp.23-24)。此於下文將略作敘述。
[9] 《雜阿含‧1270經》卷48(大正2,348c23-349a23) =《別譯雜阿含‧269經》卷14(大正2,468b26-c14)。
另參見:《雜阿含‧1271-1274經》卷48(大正2,349a23-350c10) =《別譯雜阿含‧270-272經》卷14(大正2,468c14-469b8)。
按:此中,除第1271經為阿難宣說偈頌外,餘皆為天女說偈,釋尊印可。
p.s:《雜阿含‧1273經》~S. 1. 4. 10. Pajjunnadhītā(大正2,349d,n.11)。
《雜阿含‧1274經》~S. 1. 4. 9. Pajjunna-dhītā (大正2,350d,n.2)。
[10] 《瑜伽師地論》卷17(大正30,370a11-b28)。
[11]《瑜伽師地論》卷23(大正30,766a23-26):「言『愛盡』者:謂不希求未來事故。言『離欲』者:謂無現在受用憙樂故。所言『滅』者:謂餘煩惱斷故。言『涅槃』者:謂無餘依故。」
[12]《雜阿含‧1078經》卷38(大正2,281c3-282a20) =《別譯雜阿含‧17經》卷1(大正2,379a23-c1)。p.s:《雜阿含‧1078經》~S. 1. 2. 10. Samiddhi.(大正2,281d,n.7)。
[13] 此偈另見:《佛說義足經》卷上《摩因提女經》(大正4,180b19-20):「等亦過亦不及 已著想便分別 不等三當何諍 悉已斷不空計」。
p.s:《佛說義足經》卷上《摩因提女經》~Sn. ATThaka-vagga, 9. MAgandiya sutta & Comt. (大正4,180d,n.9)
[14]《瑜伽師地論》卷17(大正30,370b29-372a24)。
[15]《瑜伽師地論》卷81(大正30,752c6-8):「時依處者:謂略有三種言事:一者、過去言事;二者、未來言事;三者、現在言事。如經廣說。」
[16] 召=名【宋】【元】【明】【宮】 (大正30,370d,n.5)。
[17]《瑜伽師地論》卷83(大正30,764c13-15):「又『毘奈耶、斷、超越』者:『毘奈耶』,由了相、勝解作意。『斷』,由遠離等作意。『超越』,由方便究竟果作意。」
[18]《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8c4-8):「於求財者深修厭毀,於諸城邑交遊等處,了知其初、了知過患、了知出離、亦能了知趣出離行。生彼因緣說名為初;無常、眾苦、變壞法性,是名過患;欲貪調伏、斷除、超越,名為出離;聖八支道名趣出離行。」
[19]《大正藏》原作「我」,今依《高麗藏》(K15,666a3)及宋、元、明、宮本改。〔我=於【宋】【元】【明】【宮】。(大正30,371d,n.2)〕
[20]《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7a13-17):「云何潤生及與自生?猶如世間諾瞿陀樹。『潤』名愛水,由此為緣,能生諸取,彼貪、恚等一切皆用此為共緣。『自』者:即是貪、恚為先,尋思為後,各各差別種子界性。」
[21]《大正藏》原作「及」字,今依《高麗藏》(K15,667a23),及前文:「第四頌中,世尊顯示現所證法永離熾燃,乃至智者內自所證」,改作「乃」字。
[22]《雜阿含‧1241經》卷45(大正2,331a18-b8) =《別譯雜阿含‧230經》卷12(大正2,458a25-b16)。按:然《雜阿含經》為尊者婆耆舍問,尊者阿難答。
p.s:《雜阿含‧1241經》~S. 8. 4. Ānanda. (大正2,331d,n.4)。
[23]《瑜伽師地論》卷17(大正30,372a24-c29)。
[24] 關於「愁」、「苦」、「憂」、「惱」的解釋,參見《瑜伽師地論》卷88(大正30,793c19-28)。
[25]「親近、修習、多修習」的解釋,參見《瑜伽師地論》卷86(大正30,783b2-9)。
[26] [1]關於「無相心三摩地」,可參見《瑜伽師地論》卷12(大正30,337b16-c16)。
[2]《瑜伽師地論》卷86(大正30,783b21-25):「方便差別者,謂獨處空閑,以無顛倒、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無常之性。由無常想,住無我想。於見道中,既住無漏無我想已,於上修道,由有學想永害我慢,隨得涅槃,二種皆具。」
[27] 《雜阿含‧1092經》卷39(大正2,287a28-b12) =《別譯雜阿含‧31經》卷2(大正2,383c25-384a6)。p.s:《雜阿含‧1092經》~S. 4. 3. 4-5. Dhītaro.(大正2,286d,n.9)。
[28]《瑜伽師地論》卷17(大正30,372c29-373c29)。
[29] 與此相關者,參見《瑜伽師地論》卷12(大正30,335c6-22)「愛味相應靜慮等定」的部分。
[30]「欲尋乃至家世勢相應尋思」,參見《瑜伽師地論》卷89(大正30,803a17-b1)。
[31]《雜阿含‧596經》卷22(大正2,159c19-160a4) =《別譯雜阿含‧181經》卷9(大正2,439a4-22)。p.s:《雜阿含‧596經》~S. 2. 2. 7. Subrahmā.(?)(大正2,159d,n.19)。
[32]《瑜伽師地論》卷17(大正30,374a1-c7)。
[33] 此處作「恐」字,然與下釋文:「已過諸怨者……」〔《瑜伽師地論》卷17(大正30,374b29)〕不同。
[34]《瑜伽師地論》卷2(大正30,288c4-7):「云何十種身資具?一、食;二、飲;三、乘;四、衣;五、莊嚴具;六、歌笑舞樂;七、香鬘塗末;八、什物之具;九、照明;十、男女受行。」
[35]《瑜伽師地論》卷23(大正30,406c3-9):「云何名為常委正念?謂於此念恒常所作、委細所作。當知此中恒常所作名無間作,委細所作名殷重作。即於如是無間所作、殷重所作,總說名為『常委正念』。……如其所有常委正念,如是即於無忘失念得任持力。」
另參見:《瑜伽師地論》卷81(大正30,750c17-18)等。
[36]《雜阿含‧597經》卷22(大正2,160a4-26) =《別譯雜阿含‧182經》卷9(大正2,439a22-b12)。
[37]《雜阿含經‧1315》卷49(大正2,361b9-23) =《別譯雜阿含‧314經》卷15(大正2,479c2-17)。
p.s:《雜阿含‧1315-1316經》~S. 2. 2. 4-5. Candana(栴檀)(大正2,361d,n.8)。
[38]《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4c16-375b4)。
[39] 按:就現前尋得者,推測《瑜伽師地論》此偈疑為《雜阿含》第597與1315兩經合成〔加底線部份〕。
[40]《雜阿含經‧793經》卷28(大正2,205a26-28):「何等為順流道?謂邪見乃至邪定;何等為逆流道?謂正見乃至正定。」
[41] 辦=辯【宋】【元】【明】【宮】(大正30,375d,n.6)。《大正藏》原作「辦」,今依《高麗藏》(K15,671c6)改作「辨」。
[42]《雜阿含‧1282經》卷48(大正2,353a7-21) =《別譯雜阿含‧280經》卷14(大正2,471b16-27)。
[43]《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5b4-c27)。
[44] 浧秤=斗稱【宋】【元】【明】【宮】【知】(大正30,375d,n.8)。
[45] 《雜阿含‧601經》卷22(大正2,160c16-161a2) =《別譯雜阿含‧176經》卷9(大正2,438a4-18)。
另參見:《雜阿含‧1329經》卷50(大正2,366c16-23) =《別譯雜阿含‧328經》卷15(大正2,484c10-16)。
p.s:《雜阿含‧601經》~S. 1. 3. 7. Sarā. (大正2,160d,n.13)。
《雜阿含‧1329經》~Sn. I. 9. Hemavata. (大正2,365d,n.12)。
[46]「薩羅」(sarA),荻原雲來著《漢譯對照梵和大辭典》〔新裝版〕,東京,講談社,1986年3月25日第一刷發行,1987年3月25日第三刷發行,p.1440a:「小川」。
[47] 與釋尊答偈意近者,如《雜阿含‧595經》卷22(大正2,159b25-29);然與之相對應的《別譯雜阿含‧189經》卻無相似的偈頌。
p.s:《雜阿含‧595經》~S. 2. 3. 4. (大正2,159d,n.8)。
[48]《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5b29-c26)。
[49] 另參見《大毘婆沙論》卷73(大正27,379b1-9)引經。
[50]《雜阿含‧603經》卷22(大正2,161a22-b7)。
另參見:[1]《雜阿含‧1326經》卷50(大正2,365a8-15) =《別譯雜阿含‧325經》卷15(大正2,483a6-11);《雜阿含‧1329經》卷50(大正2,367a9-14) =《別譯雜阿含‧328經》卷15(大正2,485a4-9)。
[2]《法句經》卷上(大正4,560b29-c1),《法句譬喻經》卷1(大正4,580a19-20),《出曜經》卷12(大正4,672a17-b11),《法集要頌經》卷1(大正4,782a19-20)。
p.s:《雜阿含‧603經》cf. S. 10. 12(11-12) (大正2,161d,n.5)。
《雜阿含‧1326經》~S. 10. 12. ĀLavaM.(大正2,364 d,n.8)。
《雜阿含‧1329經》~Sn. I. 9. Hemavata. (大正2,365d,n.12)。
[51]《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5c27-376b4)。
[52]《雜阿含‧1269經》卷48(大正2,348c8-25) =《別譯雜阿含‧178經》卷9(大正2,438b7-25)。
另參見:[1]《雜阿含‧1316經》卷49(大正2,361b23-c7) =《別譯雜阿含‧315經》卷15(大正2,479c17-480a1),《雜阿含‧1326經》卷50(大正2,364c29-365a7)〔對應的《別譯雜阿含‧325經》無相等的偈頌〕;《雜阿含‧1329經》卷50(大正2,367a1-8) =《別譯雜阿含‧328經》卷15(大正2,484c23-485a3)。
[2]《佛說義足經》卷下《兜勒梵志經》(大正4,184a15-20)。
p.s:《雜阿含‧1269經》~S. 2. 2. 5. Candana.(大正2,348d,n.5)。
《雜阿含‧1315-1316經》~S. 2. 2. 4-5. Candana(栴檀)(大正2,361d,n.8)。
《雜阿含‧1326經》~S. 10. 12. ĀLavaM.(大正2,364 d,n.8)。
《雜阿含‧1329經》~Sn. I. 9. Hemavata.(大正2,365d,n.12)。
《佛說義足經》卷下《兜勒梵志經》~Sn. ATThaka-vagga, 14. TuvaTaka sutta.(大正4,183d,n.12)。
[53]《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6b5-c10)。
[54]《瑜伽師地論》卷20(大正30,391c28-392b6)明「於四處所,以二十二相善觀察」之義。
[55]《雜阿含‧1314經》卷49(大正2,361a23-b9) =《別譯雜阿含‧313經》卷15(大正2,479b17-c3)。另參見:《雜阿含‧1324經》卷49(大正2,363b28-364a2) =《別譯雜阿含‧323經》卷15(大正2,481c14-482a16)。
p.s:《雜阿含‧1314經》~S. 10. 3. Suciloma.(大正2,361d,n.3)。
《雜阿含‧1324經》~S. 10. 3. Sūciloma(針毛鬼)(大正2,363d,n.8)。
[56]《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6c11-377b15)。
[57]《大正藏》原作「辦」,今依《高麗藏》(K15,674b20)改作「辨」。
[58] 《雜阿含‧1311經》卷49(大正2,360c2-19) =《別譯雜阿含‧310經》卷15(大正2,478c29-479a16)。
p.s:《雜阿含‧1311經》~S. 2. 1. 5. Dāmali(陀摩尼)(大正2,360d,n.23)。
[59]《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7b16-378a3)。
[60]《雜阿含‧1267經》卷48(大正2,348b7-23) =《別譯雜阿含‧180經》卷9(大正2,438c12-29)。
p.s:《雜阿含‧1267經》~S. 1. 1. 1. Ogha.(大正2,348d,n.2)。
[61]《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8a3-b15)。
[62]《雜阿含‧1092經》卷39(大正2,287a18-28) =《別譯雜阿含‧31經》卷2(大正2,383a15-384a29)。
按:然意近者,此經之首即有惡魔波旬與佛問答之偈頌,見《雜阿含‧1092經》卷39(大正2,286b23-c9)。
另參見《雜阿含‧549經》卷20(大正2,143a2-b17)[~A. X. 26. KAlI.]。
p.s:《雜阿含‧1092經》~S. 4. 3. 4-5. Dhītaro.(大正2,286d,n.9)。
[63]《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8b16-c19)。
[64]《雜阿含‧576經》卷22(大正2,153c4-20) =《別譯雜阿含‧161經》卷9(大正2,435a5-22)。
另參見:[1]《雜阿含‧956經》卷34(大正2,244a6-7) =《別譯雜阿含‧350經》卷16(大正2,489b2-3);《雜阿含‧1197經》卷44(大正2,325b16-18)〔本經此偈為釋提桓因所說〕=《別譯雜阿含‧110經》卷6(大正2,413c28-414a1)。
[2]《增壹阿含經》卷18〈四意斷品〉(大正2,641a24-26),卷23〈增上品〉(大正2,672b14-15),卷24〈善聚品〉(大正2,677c18-19),卷26〈等見品〉(大正2,693a8-9),卷35〈七日品〉(大正2,746c22-23),卷37〈八難品〉(大正2,752c14-15),卷50〈大愛道般涅槃品〉(大正2,823b5-6);《大般涅槃經》卷下(大正1,204c22-24)。
p.s:《雜阿含‧576經》~S. 1. 2. 1. Nandana.(大正2,153d,n.18)。
《雜阿含‧956經》~S. 15. 20. Vepullapabbata.(大正2,243d,n.7)。
《雜阿含‧1197經》~S. 6. 2. 5. Parinibbāna. (大正2,325d,n.2)。
[65]《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8c20-379a22)。
[66]《雜阿含‧996經》卷36(大正2,261a12-30) =《別譯雜阿含‧133經》卷8(大正2,426a23-b11)。
另參見:《雜阿含‧1289經》卷48(大正2,355b27-c2) =《別譯雜阿含‧287經》卷14(大正2,474a11-14)。
p.s:《雜阿含‧996經》~S. 1. 1. 9. Mānakāma. (大正2,261d,n.3)。
《雜阿含‧1289經》~S. 1. 4. 8. Sakalika.(大正2,355d,n.4)。
[67]《增壹阿含經》卷4〈護心品〉(大正2,563c9-564a4)。
[68]《增壹阿含經》卷27〈邪聚品〉(大正2,699a28-b21)。
另參見:《法句經》卷上(大正4,562b21-22),《出曜經》卷5(大正4,636c29-637b15),《法集要頌經》卷1(大正4,779a1-2)。
[69]《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9a23-b23)。
[70] 身=力【宋】【元】【明】【宮】(大正30,379d,n.3)〕。又《瑜伽師地論》卷14(大正30,350c22-24)作「力護」:「又有四護,能令已入佛聖教者愛樂聖教:一者、命護;二者、力護;三者、心煩惱護;四者、正方便護。」
[71]《瑜伽師地論》卷1(大正30,282a6-7):「清淨解脫死者,名調善死;不清淨不解脫死者,名不調善死。」
[72]《大正藏》原作「辦」,今依《高麗藏》(K15,677b13)改作「辨」。
[73]《雜阿含‧1235經》卷46(大正2,338b12-29) =《別譯雜阿含‧62經》卷3(大正2,395b4-20)。
p.s:《雜阿含‧1235經》~S. 3. 1. 10. Bandhana.(大正2,338d,n.11)。
[74]《雜阿含‧1016經》卷36(大正2,265b17-c3) =《別譯雜阿含‧243經》卷12(大正2,460b22-c8)。
意近者,如:《雜阿含‧1017經》卷36(大正2,265c3-17) =《別譯雜阿含‧244經》卷12(大正2,460c8-20);《雜阿含‧1018經》卷36(大正2,265c17-266a2) =《別譯雜阿含‧245經》卷12(大正2,460c21-461a4)。
p.s:《雜阿含‧1016經》~S. 1. 6. 6. JanaM.(大正2,265d,n.3)。
《雜阿含‧1017經》~S. 1. 6. 7. JanaM.(大正2,265d,n.5)。
《雜阿含‧1018經》~S. 1. 6. 5. JanaM.(大正2,265d,n.8)。
[75]《法句經》卷下(大正4,571a23-24)。另參見:《法句譬喻經》卷4(大正4,602b27-28)。
[76]《出曜經》卷5(大正4,632b21-c16)。
[77]《法集要頌經》卷1(大正4,778b16-17)。
[78]《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79b24-380b9)。又《集異門足論》卷3(大正26,377b4-7)所引經說,與此近似:「如世尊說:惡尋伏眾生 令於穢見淨 倍增長貪愛 自為堅固縛」。
[79]《法句經》卷下(大正4,567c22-23)。
另參見:《法句譬喻經》卷3(大正4,595c17-18),《出曜經》卷8(大正4,654a16-b6),《法集要頌經》卷1(大正4,780b7-8)。
[80]《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80b10-25)。
[81] 穴=冗【宋】【元】【明】【宮】*(大正30,380d,n.5)。
[83]《瑜伽師地論》卷18(大正30,380b26-381b14)。
[84]《雜阿含‧1218經》卷45(大正2,332a7-b1) =《別譯雜阿含‧253經》卷13(大正2,462b19-c9)。
另參見:《法句經》卷下(大正4,574c14-15),《出曜經》卷11(大正4,667a5-26),《法集要頌經》卷1(大正4,781b28-29)。
p.s:《雜阿含‧1218經》~S. 8. 5. Subhāsitā.(大正2,332d,n.1)。
[85]《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1b24-c11)。
[86]《法句經》卷上(大正4,560b22-23)。
另參見:《出曜經》卷12(大正4,672a17-b11),《法集要頌經》卷1(大正4,782a19-20)。
[87]《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1c12-382a8)。
[88]《法句經》卷上(大正4,560a16-17)。
另參見:《法句譬喻經》卷1(大正4,578c13-14),《法集要頌經》卷2(大正4,788b4-5)。
[89]《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2a9-29)。
[90]《法句經》卷上(大正4,564b9-10)。
另參見:《出曜經》卷18(大正4,708b8-20):「忍心如地 不動如安明 澄如清泉 智者無亂」;《法集要頌經》卷2(大正4,785c28-29):「忍心如大地 不動如虛空 聞法喻金剛 獲味免輪迴」。
[91]《法句經》卷下(大正4,573c8-9)。
[92]《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2b1-23)。
[93]《出曜經》卷21(大正4,721c2-722a23)。
另參見:《法集要頌經》卷2(大正4,788b2-11),然其中「聞為知法律 解疑亦見正 從聞捨非法 行到不死處」一偈則非此中對應者。
[95]《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2b24-383a1)。
[96]《出曜經》卷18(大正4,706a14-b1)。
另參見:《法集要頌經》卷2(大正4,785b24-25)。
[97]《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3a1-17)。
[98]《法句經》卷上(大正4,565c3-4)。
另參見:《出曜經》卷18(大正4,706b2-13),《法集要頌經》卷2(大正4,785b26-27)。
[99]《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3a18-b7)。
[100] 墉=牆【宋】【元】【明】【宮】(大正30,383d,n.2)。
[101]《雜阿含‧600經》卷22(大正2,160b26-c16) =《別譯雜阿含‧174經》卷9(大正2,437b28-c18)。
另參見:《出曜經》卷23(大正4,730c5-731a3),《法集要頌經》卷3(大正4,790b16-17)。
又意近者,如:《雜阿含‧1167經》卷43(大正2,311c9-27):「……爾時,世尊即說偈言:『龜蟲畏野干,藏六於殼內,比丘善攝心,密藏諸覺想,不依不怖彼,覆心勿言說』。」
p.s:《雜阿含‧600經》~S. 1. 2. 7. DukkharaM.(大正2,160d,n.9)。
《雜阿含‧1167經》~S. 35. 199. Kumma.(大正2,311d,n.26)。
[102]《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3b8-29)。
[103]《長阿含經》卷2《遊行經》(大正1,15c23-25)。此在《長阿含經》卷3《遊行經》(大正1,17a25-26)復重說。
另參見:《出曜經》卷23(大正4,735c2-12):「知節不知節 最勝捨有行 內自思惟行 如卵壞其膜」;《法集要頌經》卷3(大正4,791a27-28)。
[104]《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3c1-19)。
[105] 妙=沙【宋】【元】【明】【宮】(大正30,383d,n.6)。唐.窺基撰《瑜伽師地論略纂》卷7(大正43,103b19)載云:「及沙門樂者:……」。唐.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5 (大正42,423b13)同。
[107]《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3c20-384a21)。
[108]《大正藏》原作「慧」,今依宋、元、明、宮本改作「惠」〔慧=惠【宋】【元】【明】【宮】(大正30,384d,n.21)〕。
[109]《法句經》卷下(大正4,568c14-15)。
另參見:《法集要頌經》卷3(大正4,793c11-12)。
[110]《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4a22-b15)。
[111]《出曜經》卷26(大正4,752b7-14)。
另參見:《法集要頌經》卷3(大正4,794a5-6)。
[112]《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4b16-c15)。
[113]《出曜經》卷26(大正4,752c9-22)。
另參見:《法集要頌經》卷3(大正4,794a11-12)。
[114]《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4c16-385a4)。
[115]《出曜經》卷25(大正4,741c13-742b4)。
另參見:《法集要頌經》卷3(大正4,792a19-20)。
[116]《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5a5-27)。
[117]《增壹阿含經》卷1〈序品〉(大正2,551a10-17)。
另參見:《增壹阿含經》卷44〈十不善品〉(大正2,787a25-b4);《法句經》卷下(大正4,567b1-2),《出曜經》卷25(大正4,741b23-c12),《法集要頌經》卷3(大正4,792a17-18)。
[118]《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5a28-b13)。
[119]《大正藏》原作「眾」;今依《高麗藏》(K15,686a6)與宋、元、明、宮、知等版本改〔眾=諸【宋】【元】【明】【宮】【知】(大正30,385d,n.4)〕。
[120]《法句經》卷上(大正4,563a5-6)。
另參見:《出曜經》卷28(大正4,758c11-24),《法集要頌經》卷4(大正4,795b6-7)。
[121]《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5b14-c3)。
[122]《出曜經》卷28(大正4,763c22-764a7)。
另參見:《法集要頌經》卷4(大正4,796b1-2)。
[123]《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5c4-20)。
[124] 待考。
按:《瑜伽師地論》此偈文意或近於《出曜經》卷29〈沙門品〉(大正4,764c13-768c12),《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大正4,796b15-797c28)。或疑為《雜阿含.388經》卷15(大正2,105a13-23)〔~S. 56. 13. Khandha, 14. Āyatana.〕: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是名比丘斷五支,成六分,守護於一,依倚於四,捨除諸諦,離四衢,證諸覺想,自身所作,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清白,名為上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25]《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5c21-386a19)。
[126]《法句經》卷上(大正4,563a8-9)。
另參見:《出曜經》卷30(大正4,774a24-b16),《法集要頌經》卷4(大正4,799a26-27)。
[127]《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6a20-b14)。
另參見:《瑜伽師地論》卷57(大正30,617a12-17):
問:世尊依何根處說如是言:「遠行及獨行,無身寢於窟」耶?
答:依意根處。由於前際無始時故,遍緣一切所知境故,名為「遠行」。諸心相續一一轉故,無主宰故,名為「獨行」。無色、無見、亦無對故,名為「無身」。依止色故,名「寢於窟」。
[128]《瑜伽師地論》卷52(大正30,588c2-4):「此時差別復有多種,謂時、年、月、半月、晝夜、剎那、臘縛、牟呼栗多等位。」
[129] Sutta-nipAta , Dines Andersen and Helmer Smith new ed. , first published in 1913 , reprinted in 1990 , P.T.S., pp.197-199。中譯:郭良蔭譯,《經集》,宜蘭,中華印經協會,1999年初版,pp.187-188。
另參見:《日譯南傳大藏經》第24卷《經集‧彼岸道品》,pp.388-392。
[130]《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6b13-387b4)。
[131] 另參見《大毘婆沙論》卷73(大正27,379b10-15)引經。
[132] 義相近者,另參見」《雜阿含‧595經》卷22(大正2,159b25-29)[~Sn. I. 9. Hemavata.]、《雜阿含‧1187經》卷44(大正2,321c4-17)、《雜阿含‧1329經》卷50(大正2,366c16-23)。
[133]《佛說義足經》卷上《桀貪王經》(大正4,175c17-24)。《日譯南傳大藏經》第24卷《經集‧義品‧欲經》,pp.295-301。
p.s:《佛說義足經》卷上《桀貪王經》cf. Sn.ATThaka-vagga1.KAmasutta&Comt.(大正4,174d,n.7)。
[134] 痛=病【宋】【元】【明】(大正4,175d,n.9)。
[135]《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7b4-c28)。
[136] 此末句偈頌意近者,參見:《法集要頌經》卷4(大正4,798b29-c1);《出曜經》卷30(大正4,771c3-10)。
[137] [1]《中阿含.165經》卷43《根本分別品‧溫泉林天經》(大正1,696b26-698c2)。
另參見:《中阿含.166經》卷43《根本分別品‧釋中禪室尊經》(大正1,698c3-699c25);《中阿含.167經》卷43《根本分別品‧阿難說經》(大正1,699c27-700b23)。
p.s:《中阿含.165經》~M. 133. KaccAna-bhaddakaratta sutta.
《中阿含.166經》~M. 134. LomasakaGgiya bhaddekaratta sutta.
《中阿含.167經》~M. 132. Ananda bhaddekaratta sutta.
[2]又意近者,如:《雜阿含‧995經》卷36(大正2,260c23-261a13) =《別譯雜阿含‧132經》卷8(大正2,426a5-24);《雜阿含‧1072經》卷38(大正2,278c3-5)=《別譯雜阿含‧11經》卷1(大正2,376c9- 10)。《出曜經》卷30(大正4,771a8-14)。
p.s:《雜阿含‧995經》~S. 1. 1. 10. Araññe. (大正2,260d,n.11)。
《雜阿含‧1072經》~UdAna. 1. 8. SaNgAmaji.(僧迦藍)(大正2,278d,n.3)。
[138]《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7c28-388a28)。
[139]《瑜伽師地論》卷19(大正30,388a28-b1)。
[142] 按:《瑜伽師地論》此偈文意或相近於《出曜經》卷29〈沙門品〉(大正4,764c13-768c12),《法集要頌經》卷4〈苾芻品〉(大正4,796b15-797c28)。
[143] 呂澂著〈《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年刊》〈第一~四輯〉〔原載於《內學》第一輯,1924年12月〕,p.117;《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1,p.15。
[144] 此可參見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pp.14-18)的整理與觀點。
[145] 僧叡〈出曜經序〉:「出曜經者,婆須密舅法救菩薩之所撰也。」(大正4,609b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