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嚴佛學院高級部
大 綱
一、 前言
二、 各地之修行德目
(一) 無名十地
1. 成立之背景
2. 修道德目
(二) 乾慧共十地
(三) 極喜不共十地
三、 各地位次之比較
四、 結論
關鍵詞:1. 十地 2. 乾慧十地
一、 前言
般若法門出現於初期大乘時期,與傳統的部派佛教之間仍有相當密切的互動。大乘佛教興起後,首要面對的問題,即是對當時仍然相當活躍之聲聞學派,彼此間所造成的衝擊作出回應。般若法門是採取「尊重而又貶抑」的方式來處理彼此法義上之歧異,既要維護大乘成佛法門不共的殊勝,又不能漠視聲聞行者的教義、修道論,般若經之修行法義、位次即是因應此一情形所安立。
然而,般若經是先後集成,在內容上難免有不統一及隱晦之處,且註解般若經的龍樹其用意與般若經之編集者的用心相似,皆注心於會通大、小乘的教義差異,然因般若經本身的前後不一致性,加上註解《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龍樹菩薩,在解釋十地行法時加入了《十地經》的思想,致使《大智度論》中對十地之說明,除了般若經原來為了融攝聲聞道法所產生共三乘的行法外,更滲入大乘不共十地的內容。
歸納《大智度論》中言及之十地,大約有三類:一、唯言修道德目卻無立名目之十地。二、般若共十地(乾慧地等),對大、小乘二者階位的比對,有準確定義,於行法實際內容卻是略談。三、菩薩之不共十地(極喜地等),亦是只言及名目,有關其義理《大智度論》言:「如《十地經》廣說」,所以也就不詳述。前二項於「中本般若」即有明文,而不共十地的名目則為龍樹註解時所加入,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所無,但於「上本般若」系《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之初會與第三會卻多次提及歡喜十地與乾慧十地,且將之並列,對無名十地卻沒有做出解釋,使得三項菩薩地間的關係顯得模糊。
本文所欲探討的重點,是針對三項十地之德目加以說明,並嘗試對三項菩薩地之位次同異做一比較,希望能廓清三項十地間之關係。本文中關於無名十地與乾慧十地之內容,是依龍樹《大智度論》之說明作抉擇,不共十地的法義因於《大智度論》缺乏詳細的說明,故須依龍樹所轉引之《十地經》為參考,關於《十地經》的異譯經典非常多,在《大智度論》所言之《十地經》和目前各異譯的經典雖無極大出入,但龍樹當時所依之版本和目前現存諸本仍有著相當的差異,在原本不可尋之情形下,本文對不共十地之內容依據,只能採取現存八十卷《華嚴經》(本文由後對此經,統稱為《八十華嚴》)之〈十地品〉,及鳩摩羅什所譯《十住經》兩本異譯經典,作為本文探討不共十地時之依據。其考量是因《八十華嚴》為目前卷軼最完備之華嚴部類,《十住經》與《大智度論》之譯者為同人,於語法、用詞應不致相去太遠,有相互對比之價值,故以此二經為依,至於各說間之成立背景和佛教教理史、經典成立史等諸問題,則非本文所專。
二、 各地之修行德目
(一) 無名十地
1. 成立之背景
三項十地中,就屬無名十地之背景最為模糊,因彼於《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僅列出修行的德目,對其名目並未加以說明,致使各經典對此產生不同的推測。在《大智度論》卷49中,龍樹敘述完其德目後,即為外人所質問言:
此中是何等十地?答曰:地有二種:一者、但菩薩地(極喜等十地);二者、共地,所謂乾慧地……但菩薩地者…此地相如《十地經》中廣說。(大正25,411a25~b1)
龍樹在解釋完無名十地的德目後,直接並舉乾慧和極喜二類十地,如此的回應會令人對無名十地產生錯覺:不共十地既是「如《十地經》中廣說」,前文所言十地行法是否就該是乾慧十地之內容呢?然而在《大智度論》卷49中解釋無名十地之論文,與卷75乾慧十地之內容,明顯地存有相當的差距,問題如此易見,龍樹菩薩何以一言帶過,不加註解?因此筆者認為對無名十地的背景有先加以探討之必要。
姚秦.竺佛念所譯之《最勝問菩薩十住除垢斷結經》(大正藏No.309,又名《十住斷結經》,本文於後一律統稱為《十住斷結經》),經文的前四卷(大正10,966c~994a)是敘述十住菩薩所修德目。然其各階位菩薩之名目即有「住」、「地」二名稱相混淆的情形出現,且於經文中包含了所有無名十地的修行內容,所不同的大概只有文脈之差別,《十住斷結經》是採長文且較無章序的方式鋪陳,《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則以爽朗之條列說明。今將二經德目之相同處製表如下: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6〈發趣品第二十〉(大正8,256c1~259c15) |
《十住斷結經》(大正10,966a~1047b) |
行十事 |
初地:
深心、等心、布施、親近善士、求法、常出家、演布法教、破憍慢法、實語。 |
初地:(發意菩薩)
發心建立志願、普及眾生、施、與善者周接、說法、出家、求佛成道、分流法教、滅貢高、諦語。 |
念八法 |
二地:
戒清淨、知恩報恩、住忍辱力、受歡喜、不捨一切眾生、入大悲心、信師恭敬諮受者、勤求諸波羅蜜。 |
二住地:(淨地菩薩)
念淨其戒、識其恩重、勤行忍辱、常懷喜悅、行大慈悲、孝順師長、篤信三寶崇習妙慧。 |
行五法 |
三地:
多學問無厭、淨法施亦不自高、莊嚴佛國土亦不自高、受世間無量勤苦不以為厭、住慚愧處。 |
三地:(進學菩薩)
多學問義無厭足、分流法施謙下於人、修治國土亦不貢高、初發心行者令無有斷、觀諸眾生說喜悅法。 |
不捨十法 |
四地:
不捨阿蘭若住處、少欲、知足、不捨頭陀功德、不捨戒、穢惡諸欲、厭世間心、捨一切所有、心不沒、不惜一切物。 |
四地:(生貴菩薩)
閑靜山巖獨處、意越知足、不捨苦行十二法要、執持禁戒、見欲穢惡,除愛欲意、行解脫門、惠施所有不惜身命、觀四大、六衰、十二因緣、布施悉無科限。 |
遠離十二法 |
五地:
親白衣、比丘尼、慳惜他家、無益談論處、瞋恚、自大、蔑人、十不善道、大慢、自用、顛倒、婬怒癡。 |
五住:(修成菩薩)
遠離居家、財會、俗會、世間因緣、忿諍、言當護口無亂、不懷貢高、不輕蔑人。 |
具六法 |
六地:
六波羅蜜。 |
六住地:(上位菩薩)
六度無極。 |
不為六法 |
不作聲聞辟支佛意、布施不生憂心、見有所索心不沒、所有物布施、布施後不生悔、不疑深法。 |
誓去聲聞心、無緣覺意、所有珍奇殊妙之物,念先給人不懷悔意、近智慧人解深法者。 |
不著二十法
|
七地:
我、眾生、壽命、眾數乃至知者見者、斷見、常見、取相、因見、五眾、十八界、十二入、三界、著心、作願、依止、依佛見、依法見、依僧見、依戒見。 |
七住地:(阿毘婆帝菩薩)
去離計著,不見有我、雖度眾生不見有度、不見我、人、壽命、斷滅、計常、十八本持諸入之性、不願求欲生三界、依佛、法、僧、戒、施、天、亦不見有入道者。 |
滿足二十法 |
空、無相、無作、三分清淨、一切眾生中具足慈悲智、不念一切眾生、一切法等觀是中亦不著、知諸法實相是事亦不念、無生法忍、無生智、說諸法一相、破分別相、轉憶想、轉見、轉煩惱、等定慧地、調意、心寂滅、無礙智、不染愛。 |
空、無想、無願、身口意清淨、悲念一切眾生復不自念哀愍眾生等視諸法、斯空無主亦無所入、無所生忍報應之果、不猗名色、無所著、求想知滅。 |
具十法 |
八地:
順入眾生心、遊戲諸神通、觀諸佛國、如所見佛國自莊嚴其國、如實觀佛身自莊嚴佛身。知上下諸根、淨佛世界、入如幻三昧、常入三昧、隨眾生所應善根受身。 |
八住地:(童真菩薩)
曉眾生根、神通遊諸佛國、觀其奇特殊妙、還自莊嚴其國、觀佛身相、分別諸根、常入如幻三昧、不有形像度於三界。 |
具十二法 |
九地:
受無邊世界所度之分、得如所願、知諸天龍夜叉犍闥婆語而為說法、處胎成就、家成就、所生成就、姓成就、眷屬成就、出生成就、出家成就、莊嚴佛樹成就、一切諸善功德成滿具足。 |
九地:(常淨菩薩)
觀眾生種種根性、煩惱不捨一切攝眾生故、菩薩逮正覺時…坐道場,降伏魔已、今日某方某國土有佛出現、現生兜率,或現降神接度眾生。 |
|
十地:
應知如佛。 |
十地:(補處菩薩)
所度人民與成佛等。 |
初期大乘所常用的十住:發心住、治地住、應行住、生貴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之名目加以比對,初地之發意菩薩和發心住相當,第四住地的生貴菩薩等於生貴住,七住的阿毘婆帝菩薩與西晉‧竺法護所譯《十住行道經》之阿惟越致相同,皆為Avaivartya的音譯,都是屬不退住,八住地之文中雖無言及「童真」一詞,但第八地全文卻列為〈童真品〉,故應與童真住相同。由此而論,《十住斷結經》中雖名目不完整,但確是為十住行。
《十住斷結經》和《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之德目相同代表著什麼呢?所謂的無名十地實即是十住行,另外在「上本般若」系之《大般若波羅蜜經》卷53中云:
世尊!何謂菩薩摩訶薩修治地業?善現!菩薩摩訶薩住初極喜地時,應善修治十種勝業,何等為十?一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大正5,303a17~307b28)
《大般若波羅蜜經》所列之道品,標以極喜十地之名,德目卻和無名十地的行法完全相同,因此得知「上本般若」中所列舉極喜、乾慧二類十地,內容實是十住和乾慧十地。「上本般若」之所以如此,相信是「上本般若」成立時,為了安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所未處理的無名十地,故吸收當時已開始流傳之《十地經》的思想,遂以《十地經》所言之極喜地等名目套入般若經無名十地的德目,致使「上本般若」極喜十地之內容與無名十地相符。
2. 修道德目
無名十地所修的德目,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共列出一百一十九項行法。《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所列無名十地的德目,雖說是「從一地至一地」,但其本身的次第性並不明顯,且內容多有重疊、錯亂之處,故雖然龍樹在《大智度論》卷49中說:「譬如良醫知藥草種數,若五、若十足能破病,是中不應難其多少。」(大正25,412c19~21)可是,無名十地德目的含糊仍是引起討論。經文本身對無名十地的德目雖有解釋,但對德目的次第性卻沒有說明,今依龍樹論文,試著抉擇各地德目的重點及矛盾所在。
初地中之深心即是菩提心,也即是在所有的菩薩行之首就開宗明義的點出必須是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為立足點,論中認為「信等五根成就純熟故,能得是深心。」(大正25,411b)若以有部《大毘婆沙論》中的道次第來看,五根成就該是屬於忍位。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對五根成就的定義是:
是人行空、無相、無作解脫門得五根。(卷2,大正8,227c12~13)
菩薩常具足菩薩五根:信根、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名阿惟越致相。(卷17,大正8,342b1~2)
無名十地的三解脫門具足是在七地,也即是阿毘婆帝菩薩—阿惟越致,上兩段引文皆是指於阿惟越致成就五根,非但經文如此,龍樹論文於卷73中,亦明白言到:
信等五根有兩種:一者屬聲聞、辟支佛;二者屬佛、諸菩薩。屬聲聞、辟支佛道五根,能深信涅槃,能以智慧知世間無常、空,能知涅槃寂滅;菩薩五根能生深慈悲心,於怨惡眾生亦能。若諸法實相……是故說若菩薩具足得是信等五根,故名阿鞞跋致。(大正25,576c18~577a1)
無名初地所成就的德目,龍樹認為的「信等五根成就純熟故,能得是深心。」但菩薩五根,卻是要到無名七地才能具足的行法,初地行法於七地成就,未免奇特。龍樹此處的註解,並不符《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原意,龍樹於無名初地所安立的五根成就,除非是依聲聞的對五根定義,將其列為內凡位,否則論文將會造成《大智度論》論文的前後抵觸。另外,論主說:「初地中多行布施。」(大正25,413c10)如以《大智度論》對布施的四項分類來看,初地德目中的布施、演出法教、等心可以對應財捨、法捨、煩惱捨三項,而其他的親近善士、求法是行者學習的方法,常出家是對其身份的要求,破憍慢是求道者應具之學習態度,實語為口業的規範,因此說其「多行布施」是稍嫌牽強。又在口業方面,論中言:
初地未能具足行此四業(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故但說實語,第二地中則能具足。(大正25,412c16~17)
可是在第五地所列的十二遠離法中,又說到:「遠離無益談說者,此即是綺語。」(大正25,415c15~16),既在二地就能具足口業的四德,於五地中又重覆提出遠離綺語,明顯是有所衝突。
二地所行的德目,龍樹認為:「初地中多行布施,次知持戒勝於布施。」(大正25,413c10)但此中除了第一項「戒清淨」之外,從第二項的「知恩報恩」至第六項的「入大悲心」,其重心反而都是偏在悲心的闡揚,對戒的行持卻甚少談及。
於四地中除了少欲、知足之外,其餘的八項行法都和空、無所得有關連,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第一項之「不捨阿蘭若住處」,論主說:
不捨阿蘭若住處者,離眾獨住,若過聲聞、辟支佛心是名離眾。一切法以無所得空故,不取不著相,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不取,用無有著心故。(大正25,415a29~b4)
這與印順法師所認為「大乘三昧,和阿蘭若行的關係很深。般若法門也從阿蘭若行來。」之觀點是相互契合。
六地是行六波羅蜜,龍樹論文中說:
三乘之人皆以此六波羅蜜得到彼岸……是菩薩住六地中,具足六波羅蜜,觀一切諸法空,未得方便力,畏墮聲聞、辟支佛地。……具足六波羅蜜,雖未得方便、無生法忍、般舟三昧,於深法中亦無所疑,作是念:一切論議皆有過罪,唯佛智慧滅諸戲論,無有闕失故,而能以方便修諸善法,是故不疑。(大正25,416a7~29)
「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般若波羅蜜有許多不同層次的說明,依此論文可以得知,六地所得般若波羅蜜仍是共三乘之慧,並非菩薩的不共般若。「方便」在《大智度論》中有幾項的異說,此處文中所指的「未得方便」,依論主所言:
佛將護故,說不應生聲聞、辟支佛心。菩薩深念眾生故、大悲心故、知一切諸法畢竟空故,施時無所惜,見有求者不瞋、不憂,布施之後心亦不悔。(大正25,416a13)
在第一段引文中提到六地菩薩可以「具足觀一切法空…畏墮聲聞、辟支佛地」,第二段文中又說到要深念眾生、起大悲心,故此中所謂的「未得方便」,筆者認為應是屬於「空觀與慈悲相調和的方便」。
七地菩薩具有三項特點:一、定慧均等:
定慧地者,菩薩於初三地慧多定少,未能攝心故;後三地定多慧少,以是故不得入菩薩位,今眾生空、法空定慧等故,能安隱行菩薩道。(大正25,417c22)
此處之菩薩位應為證得無生法忍,慧是指成就於我空、法空的觀察,七地所行的不著二十法、滿足二十法,論主即將其分類為對我、法空的修習。定的階位,文中雖有言及菩薩出禪定時,會有著氣現前(參大正25,418a9),但卻無說明是何階位的禪定或三昧。如果依原始佛教佛所讚嘆的定慧均等,定是指初禪至第四禪的境界,但大乘對所修之定、三昧的階位,大都不作嚴格的界說,故此說法是否適用於此處,筆者就不得而知了。
二、七地沉空之難:菩薩在七地時,觀得諸法實相,會對長遠的生死積集福德資糧生起厭畏,對涅槃生起欣趣之心,故論中言:「菩薩住七地中時,欲取涅槃。」(大正25,418a21),然諸佛會出現開曉慰喻,教令行者:「莫生悔心,念汝本願。」(大正25,406a)所以此處也可說是菩薩決定趣入大乘或二乘之分野。
三、般若道、方便道之分野:《大智度論》將菩薩道分為二個層次:
菩薩道有二種:一者般若波羅蜜道、二者方便道。(大正25,754b29)
般若道和方便道之差別,在於自利和利他的偏重不同,前者是自利,也是共於二乘人所修,後者則為大乘不共的廣大行,故有言:「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又於《大智度論》卷50中云:
菩薩住七地中,破諸煩惱自利具足;住八地、九地利益他人,所謂教化眾生淨佛世界。(大正25,419b17)
自利、利他與絕諸戲論、嚴土熟生是相互對應;此外般若道和方便道之另一差異點即是般若道為結業生身,方便道則屬法性生身大士,所以造成二者的差別之因,是在於煩惱的滅除與否,如論文卷50云:
轉煩惱者,菩薩以福德持戒力故,折伏麤煩惱安隱行道。唯有愛、見、慢等微細者在,今亦離細煩惱。(大正25,417c18)
同卷中又云:
是菩薩雖於七地得智慧力,猶有先世因緣有此肉身。(大正25,418a7)
由上幾段引文可以推論出七地是般若道之圓滿,初得無生法忍,為結業生身的最後身,自此後進入第八地,乃純為法性生身之境界,開始方便道的修習。
第九地所言之處胎、生、家、姓、眷屬、出家、莊嚴佛樹等七項成就,和第十地的「當知如佛」,這不禁令人想起佛陀的八相成道和《大毘婆沙論》中所言菩薩下生時所觀的四事。這兩項可以說是佛由補處菩薩至成佛後,乃至般涅槃之間所有的行為,若將三者加以融會配合,降兜率相及託胎相可以納入處胎成就中;降生相與生成就相同;家、姓、眷屬三項成就,是悉達多太子出世後,在皇宮中的生活情形,此為八相成道所無,然與觀四事之觀種姓和觀依器相近;出家相同於出家成就;降魔、成道二相與第十地的「當知如佛」所述的內容相同,試將三者類同處,製表如下:
八相成道 |
七成就、當知如佛 |
四事觀 |
— |
— |
觀時分、觀處所 |
降兜率相、託胎相 |
處胎成就 |
— |
降生相 |
生成就 |
— |
— |
家成就、姓成就、眷屬成就 |
觀種姓、觀依器 |
出家相 |
出家成就 |
— |
— |
莊嚴佛樹成就 |
— |
說法相 |
— |
— |
降魔相、成道相 |
當知如佛 |
— |
涅槃相 |
— |
— |
《大智度論》卷50中,第九地及第十地的內容,即是菩薩最後一身,從降生至坐菩提樹成道的相狀,故此二地的德目可以說是多屬果地的功德事,關於因地的修行事於此略談。
(二) 乾慧共十地
乾慧十地在《大智度論》卷75之論文中(大正25,585c~586a)對其修行階位,作了詳細的分判,今為求文義清晰,僅依論文內容,將其格式化,製成下表:
乾慧地 |
聲聞 |
觀佛三昧、不淨觀,或行慈悲、無常等觀;雖有智慧,不得禪定水,則不能得道。(外凡位) |
菩薩 |
菩薩則初發心乃至未得順忍。 |
性地 |
聲聞 |
從煖法乃至世間第一法。(內凡位) |
菩薩 |
菩薩得順忍,愛著諸法實相,亦不生邪見,得禪定水。 |
八人地 |
聲聞 |
從苦法忍,乃至道比忍,見道十五心。(初果向) |
菩薩 |
於菩薩則是無生法忍,入菩薩位。 |
見地 |
聲聞 |
見地者,初得聖果,所謂須陀洹果。(初果) |
菩薩 |
阿鞞跋致地。 |
薄地 |
聲聞 |
或須陀洹,斯陀含,欲界九種煩惱分斷故。(初、二果) |
菩薩 |
菩薩過阿鞞跋致地,乃至未成佛,斷諸煩惱,餘氣亦薄。 |
離欲地 |
聲聞 |
離欲界等貪欲諸煩惱,是名阿那含。(三果) |
菩薩 |
於菩薩離欲因緣故,得五神通。 |
已作地 |
聲聞 |
得盡智、無生智,得阿羅漢。(四果) |
菩薩 |
於菩薩成就佛地。 |
辟支佛地 |
辟支佛 |
先世種辟支佛道因緣,今世得少因緣出家,亦觀深因緣法成道。 |
菩薩地 |
1、從乾慧地,乃至離欲地,如上說。(共十地) |
2、從歡喜地乃至法雲地,皆名菩薩地。(不共十地) |
3、從一發心來乃至金剛三昧,名菩薩地。 |
佛地 |
一切種智等諸佛法,菩薩於自地中行得具足,於他地中觀具足,二事具故名具足。 |
論文中雖對各地的階位做了明確的界定,乃至將不共十地也列入其中,可是關於各地的修行德目卻不似無名十地有如此詳盡的敘述,其聲聞修道論,依文中的外凡位、四善根、十五心見道等安立,大致是依據有部的修道論,對菩薩行的內容殊少言及,反倒是對大小乘的階位做了準確比對。其中較特殊之處,是在菩薩地中列出三項行法,不共十地是唯菩薩修習這當然不成問題,然而既是菩薩九地,何以又將菩薩之乾慧地至離欲地重複列入其中?第三項之從一發心至金剛三昧,是由凡夫到成佛前最後心,範圍相當的廣泛,又何以能列為第九之純菩薩地呢?筆者認為由乾慧十地之菩薩地透露出,此十地行並非是由初地至十地由前至後的次第修習,由乾慧地至離欲地是共三乘的行徑,可以說是次第行持,而至七地(已作地)以降,則為三乘所感果地的不同,所以筆者以為乾慧十地的行徑或許也可以如此的安立說明:
乾慧地 |
菩薩地:
一、一發心至金剛三昧。
二、乾慧地至離欲地。
三、歡喜地至法雲地。 |
種性地 |
八人地 |
見地 |
薄地 |
見地 |
離欲地 |
已已作地 |
1、阿羅漢果
2、辟支佛地 |
|
3、佛地 |
由乾慧地至離欲地是三乘的因行,菩薩從初發心即以無上菩提為懷,與二乘志於解脫不同,故菩薩是自初心即不共聲聞,所以言從一發心至金剛三昧都為菩薩地,這是隱晦的表顯大乘是「發心即大」,並非先發二乘意,修至聲聞極果再迴小向大,可以說是貶抑居多;然對於出離道法如三十七支,菩薩亦是修習,這該為尊重的立場,如《大智度論》卷19言:
復次,何處說三十七品但是聲聞、辟支佛法,非菩薩道?是般若波羅蜜摩訶衍品中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訶衍三藏中,亦不說三十七品獨是小乘法,佛以大慈故,說三十七品涅槃道,隨眾生願、隨眾生因緣各得其道,欲求聲聞人得聲聞道;種辟支佛善根人得辟支佛道;求佛道者得佛道,隨其本願、諸根利鈍、有大悲無大悲。(大正25,197b29)
三十七道品是涅槃之近門,菩薩久住世間,雖視證二乘涅槃甚於破戒而不欲取,但依於斷結使、利益眾生的考量,菩薩還是須「尊重而又貶抑」的「學而不證」,且將三乘收納為一個修道階位中,安立為由初地至十地的次第,也含有暗示、勉勵聲聞迴心的意味。不共十地為大乘所加修的六波羅蜜,為大乘之正行,應是菩薩地所最主要的內容。
總的來說,筆者以為菩薩地的第一項是表明大乘的動機、目的,一發心即異於聲聞,第二項、第三項則分別具有讚揚大乘「含容大」、「殊勝大」的意味。
(三) 極喜不共十地
在《大智度論》文中提到:
地有二種:一者但菩薩地,二者共地。共地者: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但菩薩地者:歡喜地、離垢地、有光地、增曜地、難勝地、現在地、深入地、不動地、善根地、法雲地,此地相如《十地經》中廣說。(大正25,411a26)
文中的《十地經》即相當於《華嚴經》的〈十地品〉,龍樹菩薩所註的是「中本般若」,成立約於西元一五○年左右,《華嚴經》大部分的集成時間約在西元三世紀,和龍樹時代相去不遠,故此處的註解應非「中本般若」的原意,乃是依龍樹己意加以融貫。
不共十地的修習內容,每一地各有偏重點,一地一地漸次進修,於組織、次第上,相較於般若經皆來得條理分明,各地的修持內容是初地:布施,二地:十善戒,三地:得禪定、神通,四地:三十七道品,五地:四諦,六地:十二因緣,七地:方便慧,八地:生無功用心,九地:得四無礙智,十地:近佛位地。於《八十華嚴》中是將十地行以之與十波羅蜜對稱,於《十住經》雖有言及六度之名目,和各地所偏重的德目,卻沒有一地一地的依次安立,其成立時期應早於八十卷之《華嚴經》。
由十地所行德目中不難發現,其範疇是自凡夫善法延伸至成佛,初地至三地是三端正法,四地的三十七道品到六地觀十二因緣乃二乘行法,七地開始則是大乘不共法的行持,由人天而聲聞,進之大乘法,次第輪廓明顯。
如果單由各地所強調的內容來看,不共十地雖言為「不共」,然於經文中對聲聞的修法卻也沒有加以排斥,且文中引到人天法、二乘法的內容為數不少(如不壞信、七清淨、三解脫門、三十七支等),可見這並非完全為大乘不共行。言此是不共十地,也許會令人覺得牽強,但仍有幾項線索,可以得知此所以為大乘不共之原因:(1)、如在初地中即提及普賢十願,且所緣皆是無盡,如《華嚴經》中言:
菩薩住歡喜地以十願為首,生如是等百萬阿僧祇大願,以十不可盡法而生是願,……一、眾生不可盡,二、世間不可盡……如眾生盡我願乃盡。(大正10,501c18~502a2)
初發心即以無盡法界為所緣,因時間、空間之無量,故雖所行仍屬人天之三端正法,但已為大乘六度所攝,所以經中言:
諸佛子!菩薩摩訶薩初發心時,已勝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發大願,深心清淨故。(大正10,518c)
(2)、二地之戒是採用十善法為戒,這正是大乘戒法的特色所在,如《大智度論》所言:
舍利弗!有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乃至阿鞞跋致地,常不捨十善行。(大正25,344c25)
何以但說十善?答曰:佛總相說六波羅蜜,十善為總相戒,別相有無量戒。(大正25,395b21)
(3)、自始至終,由初地乃至十地之近成佛位,都重視四攝法的行持。(4)、十地的德目中具有六度行內容,初地至四地為前五度,六地是般
若波羅蜜成就,如《華嚴經》經云:
是菩薩住現前地,於般若波羅蜜中得轉勝行,得第三上順忍。(大正10,515c15)
由以上的 五點,筆者以為:不共十地於共十地之菩薩地中,將之列為不共二乘的德目,而在以上五點也確實具有大乘的立場,它雖具有聲聞的道品,然因目的、動機的差別,故行持的重疊並不會造成其與共十地之重複。另外,筆者也不認同將共十地作豎狀的排列,主張乾慧初地開始起修,至第九地時再修不共十地之極喜初地之說法,因為三項十地所列的德目,都是自初發心說起,而非單是由乾慧地之初心起修,不共十地自有其完整的次第。
了解不共十地之德目後,有幾點關於般若共十地德目的問題可以於此中獲得解答,於前面「無名十地所修德目」一節中,曾探討龍樹在解說般若十地時之諸矛盾處,如前文中所引言:
初地多布施,次(二地)知持戒勝於布施。(大正25,413c10)
初地未能具足行此四業(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故但說實語,第二地中則能具足。(大正25,412c16)
依龍樹論文來看,這的確不符合共十地的德目排列和內容。但如參照不共十地之德目加以比對,不共初地是重「大捨」、「布施」,二地是「住十善戒」,不共初地只列出「如實語」,到了二地的十善戒即包含了口業四戒。龍樹論文衝突之處,對照於不共十地,卻是十分吻合,由此可證明印順法師所言:「龍樹依中品般若造論,而解說十地,卻是依據上品般若。」法師於著作中只是一詞帶過,於此沒有作詳細說明。然由其它地方的論證推測,其脈絡應為:「上本般若」將「中本般若」中之無名十地誤為是極喜十地,而龍樹造論時即以「上本般若」所定義的極喜十地內容來說明「中本般若」之無名十地,故造成了解說的義涵與共十地出現衝突,但卻和不共十地相合的情形。
由以上對三項十地行法的探討,可以得知三項行法彼此間並無嚴密的次第關係,三項是各各獨立完整的修道論,並不能將之作一相同系列之前後階位的安立。
三、 各地位次之比較
三類十地行法之特質,如印順法師言:
《修行本起經》等,泛說「十地」,「中品般若」說沒有名目的十地(與十住相比,《般若經》已有發心,新學,應行,生貴……不退,童真,法王子,灌頂──八位名稱),應該早一些。在另一學區,有「大事十地」、「華嚴十住」說的成立,然後是「華嚴十地」說。別別的集出流通,在同一時代(略有先後),同一學風中,當然會有共通性;住與地也相互的通用。「大事十地」與「般若十地」,是從凡夫發心,向上修行成佛的過程;不離人間成佛的形式,與佛傳所說的相通。「華嚴十地」的成佛歷程,就大大不同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084)
三類十地雖如印順法師所言彼此之間「有共通性」,但由於行法內容不唯只是大乘行,亦涉及聲聞法,故在比對上有時會出現無所適從之情形。三項之中以各地階位與聲聞修道論搭配,最清楚的該屬乾慧十地,其餘的二項十地法,雖也有言及聲聞行法,然在次序的安排多有出入。或許是參考的聲聞部派不同使然,這樣的情形造成了比對上的困難,故若單以各類行法中所言及之二乘法為依,比對三項十地間的位次,顯然會出現無法交集的窘境。因此不能完全依二乘之行法為準的,充其量只可以依彼此斷煩惱之程度類似比之。另外,龍樹菩薩註解無名十地時,滲入了不共十地的內容,故其解說亦不能在比對時提供客觀的說明,只能以經文中之敘述為依。所以本節比對之依據除乾慧十地外,其餘主要是採經典之原文為據。
在無名初地至五地言及許多行法,但都未能算是入「菩薩位」之階,雖然四地(生貴住)提到觀四大、六衰、十二因緣、遠離十不善道……等諸法,然都不足以為入菩薩位之經證,故無名初地至五地應是未達到不共初地之凡夫行法,與乾慧地的「初發心乃至未得順忍」位置倒是相當。
無名八地至十地是法身大士遊戲神通、度化眾生乃至近似成佛之境界,不共八地到十地亦是行成熟眾生、受佛智職,與已作地之成就佛位三者應列為同一層次。
不共初地於經中言:
過凡夫地,入菩薩位,生在佛家…過一切世間道,入出世間道。……所有諸怖畏即皆遠離,所謂不活畏、惡名畏、死畏、大眾威德畏、墮惡道畏。(大正10,500b23~c18)
菩薩位即是菩薩的正性離生,於《大智度論》卷27(大正25,262a17~263a20)有許多定義,如得般舟三昧、得無生法忍、得阿鞞跋致、得方便智……等都可說為菩薩位。《華嚴經》之不共十地,於八地時方得無生法忍,所以此處「過凡夫地,入菩薩位」的菩薩位,不可能是《大智度論》中得無生法忍如此高的程度。《大智度論》中另有一說與不共十地的經文很相似,應與不共十地的菩薩位之內容較符合,如說:
復次,菩薩摩訶薩入是法位中,不復墮凡夫數,名為得道人,一切世間事欲壞其心,不能令動,閉三惡趣門。(大正25,262a27~b1)
如以有部之道階位次,定義不共十地所言的各項特徵,「不墮惡道」依《俱舍論》認為是屬於四善根之忍位;五怖畏在《大毘婆沙論》的觀點至少是見道的聖者。另外,《華嚴經》中言初地是「成信者」(大正10,502a5),這可能是成就五根或五力,其位次依有部是忍位或世第一法位。在不共十地中認為初地即「過凡夫地」入聖人之列,依聲聞佛教的定義是四雙八輩。初果向是初預聖流,在各各部派中對初果向的定位皆有所不同,其中最嚴格應屬赤銅鍱部,彼認為初果向唯須陀洹智的一剎那心。另外,也有些部派主張初果向之時間並不如此短暫,如《成實論》有隨信行而過凡夫地之論文,其初果向較長,但也只唯此一生,在命終前必證初果;大眾部則主張初果向可以久住。依《華嚴經》對初地的定義是過凡夫地的聖人,但絕非相當於聲聞初果,因《華嚴經》中言:「第四地得入道故」(大正10,518a)又云:
菩薩住此焰慧地所有身見為首,我、人、眾生、壽命、蘊、處、界所起執著……一切皆離。(大正10,190a)
如此的離惑,印順法師論定這與斷三結的須陀洹果相近,且於四地得不壞信、分別道非道。因此不共十地之第四地,應與聲聞的初果相近,在第四地之前,該是對應聲聞之初果向,而且此處之初果向的範疇不能如赤銅鍱部如此狹隘,只限於須陀洹智的一剎那心,但即便是《成實論》唯此一生的說法亦不符合大乘的精神。大乘自有其特色所在,乾慧十地之見地與聲聞初果相當,薄地則可能是初果或二果,故見地和不共十地的焰慧地應列為同一位次,而薄地則部分屬於初果。
無名六地中言:「具足六波羅蜜,不作聲聞、辟支佛意。」在不共初地至六地間,依次分別是六度的完成,於六地時經言:「一切外道論師不能傾動,入於智地,轉聲聞、辟支佛,決定向佛智……於般若波羅蜜中得轉勝行,得第三上順忍。」(大正10,515c11)依六度的成就,無名六地與不共六地是相契,般若共十地的第六地聲聞得三果,菩薩唯得五神通,稱不上是般若波羅蜜成就。若以《華嚴經》第六現前地所言:「入緣起理,聲聞果證咸在其中。」是可以對應般若共十地之第七已作地之得盡智、無生智的阿羅漢。
第七遠行地是:「獨覺果證咸在其中。」(大正10,209a)與般若十地的第八辟支佛地應是相等。
於三項十地中較不易處理的是關於無生法忍的位次,無名十地之三解脫門、無生法忍皆是在七地具足,不共十地的三解脫門是於第六現前地,無生法忍是於七地得。六地在《華嚴經》中稱其為「得隨順忍,未得無生法忍」(大正10,193c),但於般若共十地,是於第二性地得順忍,第三地的八人地得無生法忍。如果將般若共十地之第三地的無生法忍,對應極喜十地和無名十地的七地,則依聲聞果位對應的諸位次,就會產生錯亂的情形,這一部份是筆者目前無法處理的問題。但如果能對三項十地之無生法忍的定義再明確的釐清,相信對這問題會有所助益。今將以上諸項比對之結果製表如下:
極喜不共十地 |
無名十地 |
般若共十地 |
|
初地、二地、三地、四地、五地 |
1. 乾慧地 |
1. 歡喜地 2. 離垢地 3. 有光地 |
|
2. 性地 3. 八人地 |
4. 增曜地(焰慧地) |
|
4. 見地(初果) |
|
5. 薄地(初、二果) |
5. 難勝地 |
|
6. 離欲地(三果) |
6. 現前地─三解脫門 |
六地 |
7. 已作地(阿羅漢) |
7. 深入地─無生法忍 |
七地 |
8. 辟支佛地 |
8. 不動地 |
八地 |
9. 菩薩地(菩薩不共
行) |
9. 善根地 |
九地 |
10. 法雲地 |
十地 |
10. 佛地 |
四、 結論
三類的十地,雖於義理上有所相互影響,但卻是各各不同的行法,「上本般若」吸收了依十住所成立的無名十地而套以極喜十地之名目,致使龍樹註解時亦產生內容參差之情形。三項之究極雖都是「受佛智職」,然般若共十地與無名十地之學程由凡夫之發心、親近善士、孝順師長、修五停心觀等基礎做起,也就這二者對菩薩的要求較低。只要發心即可是菩薩,相較於不共初地必須是「超異生地,證入菩薩正性離生」(大正10,537a),和具足不墮惡道的能力,是平實且人間化多了。(但單是人間,並不能完全的代表大乘的菩薩道,筆者以為龍樹對乾慧十地的安立,人間而進至法性生身之殊勝,是較完整的菩薩行法。)
般若十地之菩薩地提出了三項內容,較有疑問的是第二項之「從一發心至金剛三昧」。前面提及「上本般若」將「中本般若」之無名十地收為極喜十地之中,這明顯的差別,相信龍樹菩薩不可能不知情。所以筆者以為此處之「從一發心至金剛三昧」所指即是無名十地,龍樹如此安立,一方面處理了無名十地,另一方面也顧及「上本般若」產生之誤解。
在行法階位的比對上,因三項行法之聲聞修道論,彼此間存有出入,且大乘雖採用二乘行法,但於次第安立上,也非完全忠於原型,故只能依大乘行法為準的。但即使是大乘不共法,仍有著差異存在,如於諸項行法中所共有之無生法忍,本文之所以不將列入比對考量中,是因為無生法忍在般若共十地中其位置與初果相同,但於不共十地和無名十地則是將其對應聲聞四果,雖龍樹菩薩曾加以會通,但二項間的差異仍造成比對上的困難。故比對雖得出結果如上表,但這是純依經典原文而分類之,日後倘能找出這幾部經論之思想所參考的聲聞部派,在比對上將會更加準確。
參考書目
一、原典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27卷(後秦‧鳩摩羅什譯)大正藏第8冊,No.223。
2.《大方廣佛華嚴經》80卷(于闐國‧實叉難陀譯)大正藏第10冊,No.279。
3.《最勝問菩薩十住除垢斷結經》10卷(後秦‧竺佛念譯)大正藏第10冊,No.309。
4.《大智度論》100卷 (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大正藏第25冊,No.1509。
5.《十住毘婆沙論》17卷 (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 大正藏第26冊,No.1521。
二、現代人著作
1. 印順法師著,《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台北 正聞出版社,民國70年5月初版,83年7月七版。
2. 山田龍城著,《大乘佛教成立論序說》,京都,平樂寺書店,1959年3月20日發行。
3. 平川彰著,《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東京,春秋社,1989年11月30日第一刷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