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
佛法在原子時代
羅無虛居士
21/10/2015 06:52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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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壹、科學與佛法

貳、變異的世界觀

參、相對的人生觀

肆、人生宇宙之實相

伍、佛法與相對論

附錄 原子與無我

 

 

時人崇科學,在窮物質之利用,佛法立三諦,為闡眾生之性德,粗觀有理事之異,細思則理事相即也,實則科學不超三諦,三諦未捨科學,惟佛法了覺而圓融,所以隨緣不變,究竟涅槃,時人迷昧而偏執,反成觸境縛心,輪迴六趣。然覺為固有,迷乃妄加,故迷應藉方便以啟覺,覺必藉弘化以覺圓,迷者三惑所迷,覺者三諦之覺也。

 

以言乎空諦,言思兩絕,一法不立。經云:羊兔毛塵,析為水金塵相,復析為極微,為鄰虛。方之科學,元素原子,析為核子電子,復析為中子。是皆色不異空,說空諦也。了知則萬法本空,可破見思之惑。

 

以言乎假諦,萬象森羅,不捨一法。經云:六大自在無礙,草木瓦礫,悉為三昧耶身,於工巧、醫藥、聲音、星算等,必得其明。方知科學,物理電化,一切發明於創制。是皆空不異色,說假諦也。了知則萬法妙有,可破塵沙之惑。

 

此事理無二,而名相有不同也,惜乎執物者非心,執心者非物,各稱一元,寧知同落偏見,經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以不二法門,說中諦也。既曰不二,是真一元化矣。了知則法法皆圓。可破根本無明。

 

雖得中矣,然亦不廢乎空假,猶掌伸拳握,總是一手,智者見一,愚者見異耳。若耽科學者,昧於真空,誹謗佛法,是凡外相著人我,心續世間、未聞大道、猶可原也。若習佛法者,昧於假有,排斥科學,是定性見涉斷常,心障所知,欲趨大乘,豈能進也。

 

羅居士無虛者,現科學家身,行菩薩道,際原子時,說原子佛法,契眾機而了義,就唯物以顯覺性,翠竹黃花,無非般若,何異是哉。輯其弘法數講,彙成一冊,名曰:《佛法在原子時代》今世之人,見聞而心折之,爭倡付梓,屬予為序,曰:此利眾之舉也,其勿辭。

 

予三環讀之竟,曰:昔王小徐,尢智表二居士,俱優為此調,不圖今日而有斯文也。且時境又遷,此文契機,似尤勝於前賢,至其筆粲電化,氣暢電流,尚餘事也。是時代不曰太空乎?不曰原子乎?彼執假而來,我執空以應,二執交攻,徒見其鑿柄不入,方便云乎哉?弘化云乎哉?!

 

不有方便,於世法亦有所難行,喻一晝夜,實非日升月落,語人日時,必稱曰地一私轉,人將笑其顛。從事弘化,不權巧無以收攝折,譬醫療疾,必察所患與藥,墨守一方,而應百千種症,人將被其殃。況大乘佛法性相圓通,無虛無實,又安可執時間之今古,空間之東西也哉。說三諦即是科學,明乎體,恰如其分,說科學即是三諦,達乎用,今正是時。弘化也,方便也,是文俱得之矣,予欣為其序以表之。何有乎辭。

 

佛曆二五一○年歲次1996年立春稷下李炳南識

 

自序

 

由於寶燈法師倡導,我得有機緣追隨洪寬濤、張璜、崔常祥居士等在中華佛學研究會作通俗演講。其中五題徇朱斐居士之請,經整理錄出後刊登於『菩提樹月刊』。茲後復蒙虞兆興,陳志偉居士等之倡議印此單行本以便流通。在這眾多因緣下此小冊子方能與讀者見面。我在這裏謹向各位倡導者,贊助者,助印者表示衷心的謝意。

 

通俗演講的宗旨在去除一般人對佛法的誤解,使之瞭解佛法之真義,啟發正信,得到佛法的利益。其實一切佛法都不離對機而說。應運而生(運即時代)。因此離『時』離『機』實無話可說。所以所謂『一般人』,在講者不得不預為假想是某一類人,否則即有說法不對機之弊。我所假想的對像是:受過科學教育者,中、大學學生,對人生宇宙等問題有興趣者,以及一般想憑藉理智追求人生宇宙真理者。預備用他們所熟悉的語言文字及思想方法,使他們瞭解佛法,發覺求真理的途徑與其利益。這種用通常知識來認識真理是『知』的功用。所謂通常知識,我認為在目前應是以科學知識為基礎的日常知識。用這通常知識來說明佛法,即是我所想提倡的『常識佛法』(COMMONSENSE BUDDHISM)

 

一切法不離佛法,科學知識亦不例外,追溯科學知識的本源即能見到佛法,亦是可以理解的。那麼用時代的驕子——科學知識——來說明佛法,一定是最適應時代要求的。反之,如固執一套固定的陳舊的方式來弘揚佛法,恐怕已不能為大多數受過科學教育的人所能接受。不求適應時代,佛法將為極少數人所信受得益,在形勢上必為時代所淘汰了。

 

佛法是重行的。僅僅是『知』是得不到真實利益的,不過要行而受益則非先從『知』著手不可,尤其是受了科學教育的非從『知』方面分析清楚是不肯貿然信從的。如能真知,必能明白行的重要,行的利益。那麼定為從信解而開始實踐。佛法的行門更是千差萬別(所謂八萬四千法門)。因為在佛教內也是只有對機的行持法,沒有固定不變的教條。我們情意上、偏差,各各不同,所以對治它們的行持方法也因之而異。知的偏差尚可以從風行時代的科學知識找得個假想物件。情意方面的偏差卻隨各人的生活習慣,家庭教育,文化水準,不同的職業,乃至與生俱來的個性而異。除了個別教導外,幾乎不可能確立一個普遍性的行門來適應一般的機。但在原則方面可以這麼說:

 

(一)佛法是現實的生活方法(WAY OFLIFE)。佛說八正道即是指示從平淡的日常生活中直趨涅槃妙果。依之而行、即生、即受其益。可是目前部份信佛者不充分瞭解這道理。以為修行(其實是修改行為的意思)是專為來生的,與日常生活行為無關,這樣就脫了節。對個人說即得不到佛法的真實利益。在他人看來佛法卻變成帶有神秘色彩的宗教,是與實用人生無關的。這當然是不合乎:『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的大原則的。(二)在這時代中得正覺的大導師是難找到了,但善知識不是沒有,要多親近並虛心求教指示正確的行持方法。不過主要還是要依靠自己的理智抉擇。佛陀在世時亦鼓勵人:『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在佛法內知與行是並重的,不可分離的。得到了正知正見的,自可以自己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行持方法。總之在行方面要不脫離現實,不好高鶩遠,要自病自知自處理,方得受用。所以在這方面我主張提倡『實用佛法』。(PRACTICALBUDDHISM)

 

除了知與行以外,佛法的總歸宿是著重於實證。眾生皆有佛性,所以人人可以成佛。沒有實證那麼一切涅槃菩提等等殊勝功德豈非徒有空名?實證是離言說文字的,用科學名詞說是離時空的四度空間。這裏不擬多說。要說的是從知從行,必能實證人生宇宙實相。

 

現在借刊行單行本機緣向讀者一提這幾篇講稿的動機何在,目的何在。但願讀者不要嫌文字粗陋,或因人微言輕而忽視之。究竟說,真理只能自求自得的,外在的文字,只能做為求真理者的助緣罷了!

 

本冊承妙因、妙境兩位法師暨石純福居士披閱指正。又承李炳南老居士賜序,為本冊增光不少。於此謹表感謝並致敬意。

 

一九六六年二月

無虛謹識

 

壹、科學與佛法

 

各位法師、各位善知識:

 

今天的講題是:『科學與佛法』。在未講之前,有兩點須加說明,第一,我選這個講題,似乎自不量力,因為我既非科學家,又非佛學家,雖說學的是工程,信佛二十多年,卻很少研究,對於科學與佛法,只能說是膚淺的認識,我之所以大膽嘗試,以此為題,只是一種信心鼓勵,我相信用通俗講法,可以闡明科學與佛法的關係,供大家作為參考資料,引起追求真理的興趣,至於進一步專門性的研究,有待法師和專家門來竟其全功。我相信,佛法是多方面的,可以用常識去理解,也可以用科學來說明。第二,這次以粵語講述,亦可說是大膽的嘗試,以我生硬的粵語,可能詞不達意,但為求普及和免除翻譯之煩,試以粵語出之,希望各位原諒。

 

科學的定義及科學方法

 

何謂科學?簡單地講,科學是分科之學識,是對事物現象之相互關係作有系統地研究,經過實驗證明成為公式化之知識,這種知識,便是科學知識,由此而獲得的結論,便是科學的結論。這種科學知識和結論,雖然也是由人類經驗中得來,但科學方法是必須經過實驗的,一種假設須經實驗證明,才能確立,所以通過科學方法而作出的結論,一定能正確地解釋某一種事象,因為依靠實驗的科學方法,才能避免主觀的臆測和判斷的錯誤。人類對於周圍的事物,各有各的看法和想法,這種看法和想法,多數是主觀的,不一定是對的,譬如人類對天地的想法,起初以為地是平的,天是圓的,太陽是繞著地面而旋轉,現在大家都知道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這就是科學糾正了人類主觀的臆測。

 

科學知識及其演進

 

科學對於宇宙實相(REALITY)方面的認識和發展,近世紀來不斷有極其重大的發現,對於宇宙的構成,有了更進步,更具體的認識,現在分兩節來講:

 

(1)對原子概念的演進:在十七世紀,人類對物質的認識,認為任何物體是由一種基本的,不可分的物質微粒所構成,這種物質微粒,稱為原子(ATOM),它的原義,就是『不可分的』。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道爾登(JOHN DALTON)首創原子說(ATOMIC THEORY)認為宇宙間一切物質,均由有限的元素構成,元素由同類原子所構成,原子則不可再分。一九一三年,丹麥科學家波爾(BOYL),經過實驗而獲得的結論:原子可以分為兩部分,就是電子和核子,電子圍繞著核子而活動,核子堅實而電子含有磁力線。電學專家法拉第(FARADAY)描述原子的形狀,好似星魚,身體小而手臂長,這一概念,甚為重要,已打破原有的原子獨立存在的概念,說明了物與物之間在互相攝拒、互相影響、相對地存在,這與佛法內『諸法眾緣生』的哲理可以會通。

 

一九○五年,愛因斯坦(EINSTEIN)預測物質與能力可以互相轉變,並認為極小的物質,可以變成極大的能力。他把物質和能的關係立出一個公式 EMC*C,E代表能,M代表物質,C代表光速,C就是光速的自乘,換句話說,物質乘光速自乘的數位,就是能。光速每秒三十萬公里,即是說極小的物質可以轉成龐大到驚人的能量。如果把一磅煤轉化為能,就可變成為9.6乘以1017次冪磅的能量。(一呎磅,就是把一磅量的物體,高舉一呎的能量。)

 

他的預測,已由原子分裂的成功而得到完全的證實,原子不可分裂之說,終於打破了,確切地證實了物質和能可以互相轉變的,而更重要的,把不可想像的假設,——極小的物質變為極大的能力——成為現實。這是科學史上極端重要和具有革命性的發展。毫無疑義,對於人類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整個歷史,都將有深遠的影響。

 

原子分裂及其它科學上的新發現,對於一般宗教來說,不也啻投下了一枚原子彈,動搖了某些宗教的神造萬物的理論基礎。唯一的例外,就是佛教。科學的發展,不但不足以否定佛教的理論,而且替佛教的理論作了有力的論證。在二千多年前,佛經中就用『芥子納須彌』來說明一種力量,這種力量收縮的時候,可藏之於芥子,釋放的時候,可以大過須彌山,(最大的山,形容其大。)釋迦牟尼佛在過去講法華經時,一坐就是五十劫,(劫是億萬年的長時間)這就是佛家對時空的體證。在愛因斯坦相對論的理論上,如果乘數倍於光速的飛機在太空飛行,時光同樣能不流或倒流,看到過去世的種種事物,這種科學的時空概念,與佛家的時空體證,正復相符。科學界的分裂原子,使極小的物質變成極大的力量,打破了原子不能分裂的理論;在佛教的理論上,如能打破『我執』,同樣可以產生無可比喻的精神力量,不過物理上的力量,可以看到的,精神上的力量,是無法衡量的。用比喻講,覺者破我執後所產生的大智慧與大慈悲,與物質界原子釋放後所產生的光和熱,極為相似。

 

(2)靜的力學概念演進至相對論動的力學概念:牛頓的靜則恒靜,動則恒動的力學概念,對於地球上各種物理現象的應用是適合的,但對於太空外的大宇宙(MACRO COSMIC)和原子內部的小宇宙(MICRO COSMIC)牛頓的定理就無法應用。直到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問世,新的力學概念,代替了牛頓定理,它認為動靜相對,絕對動與絕對靜同樣沒有意義,所有一切物質能力都在相對情形下而存在而發展,甚至時間與空間亦屬相對地存在,由空間的變動才能產生時間的概念。現在太空航行中已證實了這一點。對於此後MINKOVSKY創立四度空間的理論,致關重要,所謂四度空間,即是長、闊、高三度空間加上時間,(也就是時間加空間)物質在三度空間記憶體在,並不能充分描述動的宇宙,必須加添一時間因素進去,才能表達宇宙實相。這便是科學的宇宙觀,這種宇宙觀是科學家以數學方式推求出來的,科學家認識這四度空間的宇宙雖是實相,但無法為我人意識所瞭解與思議出來,這正與佛法中所說的『一真法界』,或是『諸法實相』一樣,是不可思議的,至少在這一點上和現代科學家所作出的結論是一致的,正如尢智表君在『佛教科學觀』中所說:『科學愈昌明,佛教的教義愈能發揚光大』。佛教的教義,不只經得起科學的考驗,而且科學上的新發現,更有力地為佛教教義作了註解。

 

科學發達對人類生活的影響

 

(1)從一般的說,科學發達,促進了人類的物質文明,增進了生活的享受;而另一方面,也改變了人類的生活,特別在都市方面,由於工業發達,人口密集,工作繁忙,生活緊張,都市病的患者日益增多,尤其是物質文明高漲的國家,最近報載,英國心理學家霍士稱:『英國成年人有四分之一都有精神病,原因是由於焦慮與恐懼所致。(見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星島日報)其他工業發達的國家,都有類似的現象。即在本港,過去三月中,就發生了一百○二起自殺事件,這在農業社會時代,是無法想像的,這可說是科學發達對人類所引致的一種不健康情緒。科學豐富了人類物資生活;也為人類帶來了更多的煩惱!推其原因,主要的不外下列數點:A、過去維繫人心的道德觀念,宗教信仰,由於科學發達而逐漸被沖淡了。B、科學本身並未建立新的道德或新宗教,致使人類精神方出現了真空狀態,失卻了精神的寄託。C、物質方面的成就,增加了人類對物欲的享受,所謂欲壑難填,是現代人苦惱的根源!人除了工作、享樂外,就惶惶然無所適從。

 

(2)就特殊方面講,科學的發達,論證了四度空間的宇宙實相,建立了科學的宇宙觀,在哲學上自有其極重大的意義,但對一般人說來,艱深的數位公式,並無多大用處。不過以佛學觀點看,這種科學宇宙觀,不違乎佛法內的宇宙觀,無異替佛教理論作了科學的說明!同時也構成了使科學與佛法融會貫通的橋梁,故對於佛教來說,卻是極端重要的發展,必然的,有助於今後佛法的發揚光大!

 

對科學應有之認識與評價

 

科學豐富了人類的知識經驗,科學提高了物質的利用,科學滿足了人類的生活享受,科學也造成了足以毀滅人類的武器,科學究竟為人類帶來幸福抑或罪惡呢?這是運用科學的『人』自己的事,科學本身,原是人類的一種工具,無所謂功過,譬如火,善用之,可以煮餐,不善用之可以成災。現在人類對人生宇宙的真理尚未有正確的普遍認識,內心的貪、瞋、癡、疑、慢無法控制,在這時候忽然擁有了絕大毀滅力的核子彈,無異小孩子手執火把,實屬極為危險的事,我們需冷靜地去面對現實:

 

(1)科學在物質方面的成就,可以增加人類的幸福,也可毀滅整個文化,關鍵所在,還在人類怎樣去運用,是禍是福,仍在人類自己去選擇。

 

(2)科學對於精神方面的研究和成就,遠不如物質方面,相對地,在科學領域中,精神方面就顯得落後,因此,雙方發展失卻平衡,實是增加人類種種困惑、煩惱的主因。

 

(3)由於科學的發展,某些宗教的理論受到破壞;某些社會道德觀念受到影響;某些人精神上喪失信仰,造成人類精神上的空虛和彷徨。

 

(4)科學所作出的宇宙實相的數學公式,很少人能瞭解它的哲學意義,以致無法成為一般人追求真理之研究物件,科學所產生出來的『瑰寶』,卻無法為人普遍享用,以彌補科學所造成的精神上的空虛!

 

這些事實,無論我們喜歡與否,無法否定它的存在,也無法使人類的歷史開倒車!今後人類精神上何去何從?應該把已有的豐富科學知識轉過來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本體;認識知識的本源,才能進而認識宇宙人生的實相和真理!於此,只有介紹佛法來解答及解決這個迫切的問題。

 

佛是什麼?

 

(BUDDHA)是覺悟的人,就是徹底覺悟人生、宇宙實相(REALITY)的人。在我們這個世界裏,第一個大徹大悟的人,是印度釋迦牟尼(GOTAMA SAKYAMUNI)他徹悟宇宙人生真理,從徹底認識能知的自己是什麼?所知的物件又是什麼?其間又有什麼關係?宇宙間一切事理現象——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不離能知、所知以及其間因果變化的關係。這種一切事物變化及其因果關係,總而稱之,便是『法』,瞭解了這種法法之間的關係,去認識,去體證本來面目,去究竟一切,去尋求覺悟,便是佛法!所以說『佛法不離世間法』,佛法就是對世間法的徹底覺悟。任何人能依法——佛法——而行(修持),人人都可覺悟!亦即是人人都可成為覺者——佛。

 

法是什麼?

 

依照我們的常識,「法」可以分類,如下表:

 

理法

真空

[1]佛教哲理——實相及實踐方法的方便假說(理論屬知)

[2]科學假設事物間(或心物間)相對關係的說明

[3]一般情見——不離主觀,對事物現象的理解。

本體
妙有

屬四度空間——超時空,不可思議,唯證相應。

原則性的,普遍性的法本體——實相。

 

 

 

 


方法

(實踐屬行)依因因果法則,求證實相的方法。

現象

心理的

明瞭意識

潛意識(第八識)

物理的

色聲香味觸等(主觀感覺物件)

由電子以至整個大宇宙(客觀物件)

 

說明:

 

1、法本體是不可思議,不可說,唯證相應的。方便的說法,在本體裏事與理不是二件事。從事方面說,事物的實相,即是緣起而有的妙有。從理方面說,本體即是理性(真理)緣生而無自性的真空。妙有非實有,所以妙有顯真空之理性。真空非頑空。(執頑空,其實即執實有。)

 

2、佛教哲理是不可說本體的假說,是假立的,比如房屋的圖則(二度空間的)用以說明立體的房屋一樣;又如靜的照片,用以顯示動的人物一樣:哲理與本體的關係,亦復如是。

 

3、科學的假設,亦是實相的投影或圖則,不過因為它的出發點已假定事物是實有的,實存的,最後推論出事物是相對的有,相對的存在。但因為研究的是認識的物件,而非認識本體,所以無法體會『假』是『真』的圖則,想從認識物件中去求實相,好像從照相中去找真人,了無可得。

 

4、假如知道了科學假設是『假』的,即可與佛教哲理相融會貫通,以確立對實相的正確認識。

 

5、一般情見,因為不離愛(情感的)(理智的)的主觀作用,把實相幻成不正確的圖則,有如戴了有色的眼鏡,看不出事物的本來面目。但是情見雖妄,妄的本質卻也不離實相,只要能除去有色眼鏡(除去情見)實相原在眼前!

 

一般覺證實相的步驟

 

1、從關係性——事物或心物之間相對關係,(因果關係)去瞭解一切法,去認識法的本性——諸法實相,以獲得正知和產生正信!(從假說裏體悟真理)

 

2、由正信而生的力量,依照因果法則,引發與實相相應之行為——修持。

 

3、由行為的逐步成熟,以至圓滿,(即是覺行圓滿)最後究竟,覺證一切法(人生、宇宙)的實相。一是覺;二是行;三是覺行圓滿,徹證諸法實相,便是佛。依此體證,依此修持而究竟一切徹悟人生宇宙的本體的方法,便是佛法。

 

佛法真理簡介

 

佛經上說明一切世間法的關係,常用「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前二句,說明事物同時相對存在,後二句,說明異時因果關係。前者是橫的說明,後者是縱的說明。第一句和第三句是『流轉門』,執此而不悟,就難脫出六道輪迴。第二和第四句是『還滅門』,能使人超脫生死。總說一切法,是因緣所生的(關係),是互依互成的相對存在的。龍樹中論偈說得好:『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因為因緣生,所以無自性(無獨存,實存的性質)故說為空,以破除執有、執實、執常等情見;又因為無自性,所以一切法是假名有的,以破執實、執空、執斷等情見。於『空』『假』都不執,徹悟空假之理,即是中道。換言之,排除一切主觀的情見執著,觀察非空、非有的一切事物的本體,始能究竟、覺證諸法實相,徹悟人生。

 

這裏有兩點,須附帶說一說:1、佛法是智信,不是迷信。佛法是最客觀的排除我執(主觀)的理智產物,是破除人類暗愚、幻覺和迷信的!有些人指佛法是迷信,只是對佛教的外表有所誤會,佛法經長期來流傳,不免摻雜了當地原有鬼神信仰和某些宗教儀式,使人混淆水清。在中國和日本的佛教,就有摻雜了崇拜祖先或神道說教的色彩。這是學佛的人,應該加以分別和澄清的。2、佛經的文字,過於深奧。高古的文字,使現代人難於理解。這一點,是急需設法改進的。用淺顯的現代文字語言來闡揚佛法,用科學的知識來解釋佛法,彼此互相印證,使大家易於瞭解,易於起信。佛法是對機而說,說法不對機,等於閑言語,因此,也不應囿於固有方式,應該拈現代的題材,作佛經的詮釋。使人易於瞭解,易於接受。

 

以上兩點,願已信佛者予以澄清,予以提倡。

 

佛法與科學間的橋梁——真理

 

緣於上面所說佛法和科學的關係,可見非但並不對立,而且有很多通同之點:科學的立場是客觀的,而佛法的立場絕對排除主觀的(我執)。科學是理智的產物,曾經破除人類對物理上的謬見;佛法是理智的徹證,徹底地破除人類心理上的迷執和愚暗。科學家研究方法,依靠邏輯對各種錯綜複雜的事物,進行演繹歸納,經過實驗而作出正確的結論。佛教運用正確的思維方法,更深入地觀照,體證世間一切事物的真相,佛法和科學最終目的,同樣是追求真理!真理可成為兩者的匯合點,亦是溝通兩者間的橋梁。因此,科學與佛法是互相發揚,相輔相成的。

 

過去許許多多科學上重大的發現,佛教不但不像其他宗教的理論不耐科學的考驗而告破產,相反的,都成了佛法理論的有力註解,證實佛法的偉大和正確性。如上面所提的四度空間,在基本宇宙觀方面,科學與佛法的知見,完全和協而一致,其他方面,多得不勝枚舉——尢智表居士在「佛教科學觀」一書裏,例舉得很多,各位可以參閱。

 

佛法與科學相輔相成

 

科學的發展,無疑已震撼了某些宗教的理論,動搖了某些人的固有信仰,喪失了精神上的寄託,造成了精神上的空虛。但是對佛教來說,科學的發展,是科學替佛教作了科學性的驗證,有力地證實了佛法理論的正確性。以科學的論證,充實了佛法的理論,加強了原有佛教徒的信心,同時也必然的擴張了佛教的新領域——成為更多人的新信仰!使彷惶歧途喪失信心的人,對人生宇宙,重新建立新信仰,恢復精神和物質的平衡發展,這一點上,科學和佛教的結合,是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同時,運用現代科學的知能,以弘揚佛法,論證佛法,必然使更多人容易起信——特別是服膺科學的知識份子。使科學與佛法為人類謀幸福的共同目標下,引導人類走向真、善、美、和諧幸福的境地。

 

佛法與科學異同之比較

 

科學與佛法有通同的目標,也有通同的特點,結果也相互助長,相輔相成,但兩者之間,顯然也有方法上的差異,現在把兩者異同之點表列如下:

 

區別

佛法

科學

方法

觀察物件,見諸法無常性,無我性,摒除主觀成見和欲求,使正確認識諸法實相。

觀察現象,創立假設,須依實驗證明,使主觀成見無所滲入。

觀察
方向

內觀的(對認識的物件言)

向外的(對主觀認識言)

證成或發現

直證實相,非言說思議所及,但仍不妨相對地假立無量哲理及方法。

一切現象作用,都是相對地存在與發展。本體是不可思議的四度空間。

效用

徹底明白人生宇宙真相真理,根除憂悲苦惱,解脫生死束縛。

物理、化學、工程、醫藥等方面的物質成就,由於物質的偏面發展。使人類精神方面失去平衡。

 

現代科學的發展,對於物質方面的成就,無疑大過心理方面的,不及佛教對於心王心所等研究的深入,而心法的生滅變化,又較色法(物質的)靈活而難於捉摸,因此,心法和色法在科學上的發展是不平衡的。也因其如此,今後心法(心理學)在科學上的發展,自有其廣闊的前途。我對於心理學素少研究,但我確信,科學的心理研究及其成就,必將有助於佛理的闡揚,一如科學在色法上的成就,對佛法所作的貢獻一樣。

 

上面是我對科學與佛法粗淺的看法。也是希望引發各位的興趣,作更深的研討,來發揚佛法的微妙精義,使現代人得益!多謝各位的惠臨。

 

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三日講於香港中華佛教圖書館通俗佛學講座

 

貳、變異的世間觀

 

各位法師、各位善知識:

 

上次所講「科學與佛法」中,曾講到近代科學上的發明,對於佛教的理論,非但不衝突,而且作了有力的旁證。換言之,佛法也可用科學的方法來論釋。現代科學對於物質世界的構成,已可從數學公式推出它的真相——宇宙是在四度空間的情況下存在。這一科學的發現,在科學上自有其重大的意義,在哲學上,這是數千年來紛爭不休的本性問題,科學雖提供了肯定的資料,但進一步的實證,在現代科學範疇內,只能說是不可言說,不可思議的境界,以此為止。佛法中所謂涅槃,所謂實相,所謂一真法界,雖也是離言說思議的境界,卻是可以體證的;並且有方便的講法,有助於對這種境界的認識,現在把這個不可說的實相,試以方便的說法來說明,預定三次講完。今天先講變異的世間觀。

 

甲、略說三法印

 

一、人生宇宙三大真理

 

在說本題之前,先約略說說三法印。

 

三法印是什麼?三法印是區分佛法與外道的準繩。印,就是印證,就是以此三項準則印定某法是否真實的佛法。一切法與這三法印一一契合的便是佛法,若不能完全契合的,就非佛法,所謂:『若無此三法印,即是魔說,而非佛法』。三法印是佛法精義之綜合:所謂『佛法該攝而立三種之法印』。學佛之人,如不瞭解三法印,就無法瞭解佛法精義。

 

三法印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阿含經中所說:「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及涅槃寂靜,此是三法印」。諸佛菩薩皆通達三法印而證佛果!

 

從現實世界說,三法印所包涵的:無常性、無我性,無生滅性、也是人生宇宙間三大真理。一般人不明白這種真理,而生倒見,進而執著倒見,才起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由此而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成為一切苦的元本。佛說三法印,便是針對不明真相、執著倒見的人而說法,使他們明白真理,產生正見,脫離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的流轉!

 

用現代話來詮釋三法印。

 

a、無常性——變異的世界觀——『無常』法印。

b、無我性——相對的人生觀——『無我』法印。

c、無生滅性——人生宇宙的實相——『涅槃』法印。

 

二、三大真理的聯貫性

 

三法印的無常——無我——涅槃,是相互聯貫的、由淺入深的觀照法門,也是修持的一般層次。

 

從現象上觀察一切事物都不斷地在變。所謂:『世事無常』,這是大家可以看到,容易懂得,容易接納的概念。無我的道理,就不易使大家瞭解,接納了。因為大家從生出來到現在,一直執著了一個『我』,一旦聽到無我,不免引為驚奇,大多數人一定感到難於想像。但是如果對於世事無常的道理有了認識,再從無常的道理中去看有沒有這個『我』。無我的道理,也不難於瞭解了。懂得了無常、無我的道理,也就不難通達本來無生無滅的道理。

 

『幻』知道它是幻而不執:『假』知道它是假而不執,即能證真。所以通達了無常性、無我性,也就自然通達無生滅性。因為『真』是『事』的實相,『理』的實性,明白了無常性的事相,滲透了無我性的理性,就顯現出無生滅性的本體——『真』。證真時,幻事、假相,都成為本體之用。須附帶說明的,這裏所說的『真』,也只是對幻、假的對比而言,不可執著。如能不執著即證離思議言說,非文字所能形容的自性。因執著事相、理性為常、為我,世間一切苦惱,因而產生。故增一阿含經中,在三法印之外,另加『一切行苦』(即諸行是苦)為四法印。使大家瞭解苦之本元,以體證無常,無我,也是體證無生滅的實相。反之,如果能參悟無常,無我的道理,也就可以正本清源,消除諸苦的根源!同時,因為不執我法(事相),一切現象事理本來寂靜,生死煩惱均歸息滅,自然而然進入四度空間無生滅境界,而體證人生宇宙實相。

 

佛說種種法,無非使眾生,自求覺悟,自證自性,三法印是統攝人生宇宙諸法、最賅要、具體、淺顯的說法。

 

乙、本題:變異的世間觀

 

變異,就是變動,因空間的變動,而產生時間的概念,故時間可代表空間的變動。宇宙雖大,可以『動』字,一以概之。宇宙之間,任何事物,時時刻刻在動,剎那之間就變,一念之間,此世界,即非舊世界!試想轉瞬之間,世界多少事物,移轉了原來崗位,宇宙之間的星球,已不知移轉幾千萬里!宇宙雖大,卻找不出一樣不變不動的事物!只是變得快或慢而已。平常我們所能感覺到的變和動,只是些變得快或較快的。變動慢或較慢的,有時不容易覺察罷了。

 

一、觀察現象—依常識說

 

從常識去瞭解無常的道理,一切不出生、住、異、滅的規律,世界上任何事物,決沒有生而不變,住而不動,變異變滅,亦復如是。試從物理、生理、心理各種現象上去證無常之理。

 

a、物理現象的變異——成、住、壞、空。

b、生理現象的變異——生、老、病、死。

c、心理現象的變異——生、住、異、滅。

 

a、現在先看物理現象的變異,現代科學進步最快的,是對物質的研究,因此人類對物理上的瞭解也最多。物質、元素、原子、核子……山河大地、太陽、星雲……整個宇宙、均為物理現象,在原子內部的小宇宙(MICRO COSMIC)、所包涵的核子和電子,就不停地在轉,不息地在動,推之於大宇宙(MACRO COSMIC),地球不停地轉,不斷在變,其他星球、星雲,亦是如此。今日之太陽,在科學觀點上講,已非昨日之太陽,太陽已形成了三十萬萬年,據科學家估計,再經一千萬萬年,便會逐漸減低以至消失它的光輝和熱力,也即是說,太陽也在變動,太陽黑點周期性的出現,足以說明太陽不只在動,而且動得很顯著,只是人類感覺直接不易覺察而已。總之,整個宇宙,跳不出成、住、壞、空的法則,不論從科學或佛法來講,均是如此,一切息息在變,息息在動,永無休止的變動;永無休止的流轉:

 

b、生理現象的變異,不出生、老、病、死的規律。從人生來說,從出生、長成、老病以至死亡,是必然的過程,也就是說明生理上的變異。從科學眼光看,構成動物物體的細胞,時時刻刻在新陳代謝之中,生理學家說,人體全部細胞,約經十一個月的新陳代謝作用,就全部更換一新。其他如血液不停的運行,吸收氧氣,排去碳酸氣。筋骨、皮肉、毛髮等等,都不停地在變動,嚴格地說,今日的身體,已非昨日的身體,不變,只是錯覺而已。最近覺世報刊上有一篇『鬍子』詩,可以借來說明變動、無常的道理:『幾天不刮,你就長長,十多年前,你在何方?現在你黑,將來你白,再將來呢?無常無常』!

 

c、心理現象的變異。佛說:『念念生滅』!我們如能一念反觀,即能自己發現,心理現象時刻在變。以人類心理狀態來觀察,心理學家把人的心理轉化分為知、情、意三種狀態:

 

知——知識、知覺、認識作用,時時刻刻,對內對外,起分辨認識作用。

 

情——情緒、情操、由知覺、認識、感受而起,如喜樂、憂愁、悲傷、恐懼、憤怒、焦灼等等,剎那起伏,變化不息,有些由於生理而引起,出現周期性的變異。

 

意——意志。由欲求或願望的推動,不停地指揮身體的言行舉動,諸如男女、飲食、生存等等,都是推動行動的基本欲求,這些欲求在明白真理之後,方可轉成比較固定的願望。

 

以上三種是明瞭意識,是自己可以覺知的心理活動。這些心理活動,不分晝夜,時時刻刻的活動,即使在睡眠時,亦是不息活動,不過稍為朦朧而已。

 

潛意識——相當於佛學中的阿賴耶識,也即第八識。阿賴耶識,意譯為藏識,能潛藏我人經歷中之各種複雜經驗,保持不失,成為一種潛在勢力,不自覺地支配了某些思想、行動。表現最顯著的,就是潛意識中的執『我』的勢力,有生以後,無時不以我自居,從不懷疑,習慣成自然,潛意識中深深刻劃了不可磨滅的幻影的『我』!不自覺地頑強地執我為實有,成為一種極頑強的中心勢力,在有意無意之間表現出來,成為「我」的個性,換言之,性格受潛意識所支配,也是潛意識的反映,俗話說:『江山好移、本性難改』。因為一般人的性格,不自覺地受潛意識的支配,而潛意識又是以根深蒂固的我執為中心,確乎很難於改變,但也不是不能改變,只是難於改變而已。因為潛意識也是在變動的,經過長時期的教育,或是突然的或強烈的刺激,都可能改變人的性格,眼望著一種經常的重覆的行為,也可以逐漸代替或沖淡原有的潛在意識。例如寫字,原來學習顏真卿的信手寫來,便是顏體(舊的潛意識),如果想改為趙孟頫體,只要經常不斷的練習,日子久了,也就一手趙體了,在佛法上講,藏識的內容,是可以改變的,佛法中的念佛、觀照、戒律、禪定等等修持工夫,目的就在糾正改變潛意識中的錯誤,顛倒的潛力。譬如執我、執常,原是我人藏識中根深蒂固的倒見,我人懂得了無我、無常的道理,卻也不可能一下就排除我執,必須經常不斷下工夫去修持,猶之寫字那樣,工夫到了,才能寫出你所要的那種字體,修行就是這個道理。簡言之,作凡成聖的關鍵,就看明瞭意識能否改變藏識中的錯誤倒見。

 

潛意識也是變動的,平時明瞭意識內所作所為,所見所聞,不知不覺的陸續潛藏起來,同時不知不覺中改變了潛意識的內容。

 

由上述這些分析,可見宇宙之間,所有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現象,由生住到異滅,不息地在變,不停地在動,找不到一成不變東西,也絕無呆著不動的事物,變異是宇宙間一切事物演化的基本特徵,我們也須正視此種變的特徵,從而在這種變異——無常的觀點上去瞭解一切事物,尋求其真相,才能獲得正確知識。

 

反之,如果對於某些表面現象,執以為常,以為大地山河,歷久不變,日月星辰,周而復始,永恒不易,常住不改,由此而尋求真理,真理猶如兔角,渺不可得,由此以概人生,人生就煩惱無盡,執常而實在無常,執我而實在無我,為名利得失,生老病死的旋渦所轉,難免要受生死煩惱的苦果。

 

二、研求真理—依佛法方便說明

 

a、世事無常,為什麼無常?因為在變異,為什麼變異?用佛法來解釋,一切法是眾緣(即條件)所生,相對存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一切既互依而存,也即無有自性(沒有獨立存在的不變的實有性)生是幻生,滅是幻滅,是隨其因緣變異而有生滅,佛法中的緣生真理,是心物關係的因果法,是極為細密、繁複的心物間變動關係的法則。人人都受這種因緣法則的規限,設其中一緣有變,一一緣都隨之而變。依科學來說,一物體在影響其周圍之其他物體,同時亦被其他物體所影響,如此互依互攝的存在,亦即是佛法所說眾緣所生的存在,在此種存在的情形下,一切事物變化無常極顯而易見。

 

b、事相變異的過程說明:任何事物都脫不出生、住、異、滅的法則,這個法則,也就是事相變異的過程,生和滅在現象上是突變,在性質上是質變;住和異,是漸變,是量的變異。突變大家可理會,漸變,就容易為人所忽視,不過任何事物不停地在變,這是可以肯定的。以人為例說吧:

 

生:是眾緣和合的現象,也是一種『異熟果的開始』。何謂異熟果?依佛法說,過去世的行業,結成這世的果報的主體,新生命的開始,由生到長成,(二十歲左右)這個階段的變化,甚為顯著,大家可以體會到的。

 

住:從長成到中年,(到五十歲左右)形態漸趨穩定,外表上似無激烈變動,實際上仍是不斷在變,不過不像幼年時期那麼快速顯著,以致往往被錯覺為常此不變,忽視了無常、變的真相。所以這期間的人,往往不容易或不願意相信事物的無常性。

 

異:經過短時的穩定,慢慢從中年步入老境,生理上逐一出現老態,齒發動搖,精力衰退,使人不得不承認變異無常的現實,在這時期往往因自身的經驗,體會到無常的事相。

 

滅:量的變異,最後必然發展到質的變異,是任何事物不可避免的結果——壞滅。對於人來說,就是死亡。

 

佛在金剛經裏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覺者對人的看法,提示變動快的事例,使人體悟一切事物都在迅速變動中。一般人以為人的一生,有的是綿長時間,如果站在歷史觀點上看,只是剎那之間的事,而好多人把這『剎那』誤認為永恒,就是對世事無常認識的不足。

 

c、不覺悟人生無常的後果,無常是一切有為法——一切事物的真理,誰都無法否認這個變異的真理,可是大多數人執著倒見,以無常為常,因此不可避免的引致種種矛盾、常為煩惱、痛苦、以及死亡所恐怖,這些都是不認識無常真理的必然後果。對於「我」和「我」的一切,強烈的希望它能常住,特別是對生命的欲求!古往今來,除了覺者以外,雖功業如秦皇、漢武、富有四海,都無法求得不死之藥,脫出無常的法則,也就是免不了無常所引起的苦惱!

 

d、解除倒見,即見實相!人能不能跳出『無常』的圈子呢?答案是可以的!常與無常,相對而來,執常是顛倒事理的倒見,把倒見倒轉過來,就是真知!執常就不免於無常。能離常見,亦無無常!如果瞭解眾緣所生『本無自性』的道理,明白眾緣和合的『有』是幻有,時時不起常見,內對身心,外對一切事相,常作如是無常觀,體驗一切法只有幻相並無實體,久而久之,不期而然會體證無常的真相(實性),見到無生滅的本體而超脫生死煩惱的苦海!這就是佛法中的『無願三昧』,又稱『無願解脫門』——於一切生死法中,離願求、造作之念而得的禪定解脫——這可說是情意上的解脫!

 

在理智上,亦可從諸法眾緣生無自性的認識而進入『空三昧』『空解脫門』,詳細的,留待下次第二法印時再講。

 

事相的無常感,因為認識體的執常而起,執常之見解除了,事相即是實相,實相中一切相對而統一。說常、說無常,皆屬多餘,根本無所謂常與無常。但是對於執常的人說無常,對執無常(執斷滅見)的人,也不妨說常,自在無礙,即是無生滅的涅槃境界。在講第三法印時,再詳細研究。

 

佛說法就是如此圓融無礙,從多方面啟發人們的深思,活潑生動,方便自在,並非死板呆執教條主義。於此可順便說一說,有些經內,個別的措詞,看來好似矛盾、實在皆是圓融無礙,自然統一。例如有人看到金剛經所說:『無人、我、眾生、壽者相』,與無常、無我法印的道理固然符合,但與彌陀經內所說:「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劫」,似有矛盾,不能領悟。其實彌陀經所說,乃是覺者『果地境界』,即是說不執壽者相(常見)壽命即無量!在果地,任何矛盾皆歸統一,正反相成,不一不異,所謂不二法門。

 

佛說無常,是指出一切事物的真相,警惕眾生執常的妄見。說無量壽,是對有些頑固執常的人,聽說諸法無常反過來執斷滅見,順應他們,循循善誘的方便說法。果地境界,自證自知,不生不滅,也就是超脫時空,而空間無邊!時間無邊,豈不是『無量壽』?究竟地說,無法可說,常與無常,皆為佛方便說法,均不可執!無執、無著,始可圓融無礙!自證實相!

 

茲錄唐代高僧善導和尚『勸念佛偈』,以結束本文。此偈以無常觀,導人求覺道,能發人深省。偈云:

 

漸漸雞皮鶴發, 看看行步龍鍾!

假饒金玉滿堂, 難免衰殘老病;

任汝千般快樂, 無常終要到來!

唯有徑路修行, 但念阿彌陀佛!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講於香港中華佛教圖書館通俗佛教講座。

 

參、相對的人生觀

 

各位法師,各位善知識:

 

今天我們繼續討論三法印中的第二無我法印。用本題『相對的人生觀』來方便說明。

 

無我法印與無常法印,雖同為說明人類倒見妄執的佛法哲理,可是兩者的含義及性質各有不同。上次所講的『變異的世間觀』(即無常法印),是從事相(現象)上觀察一事物的變易的道理,這是具體可見的,所以是比較容易理會的。

 

無我,是進一層去研求事相內含的理性。理性是抽象的。是無形相的,在佛法中,雖然到末了是可以證知的,但是對初學的說來,這個抽象的而又與習慣想法相反的概念,顯然是不易於瞭解的。不過佛法中有種種善巧方便,只要我們能摒除成見,便可以從理智上去認識無我的真諦。

 

在說明『無我』原理以前,我們先檢討一下以『我』為中心的生活中,所遇到的種種矛盾煩惱等現實問題。

 

甲、生活、生死問題

 

現實生活中,大大小小問題,可說無量無邊,今但舉主要的大問題,不外生活問題與生死問題,以及此兩問題所引起的煩惱與苦悶,茲分述如下。

 

一、生活問題

 

人一生下來,即有謀求生存的本能與意欲。為這生的意欲所驅,不自主地必需活動,謀營生活,因而發生生活問題。生存是有條件的。就人類來講,一生下來就需他人撫養,否則無法自存。在物質方面,衣、食、住、行,缺一即無法生存。要解決此種需要,必須作種種謀生工作。及至長成,又有男女配偶的需求,由此種欲求,即產生組合家庭的需要。以家庭為基層,形成社會的組織,國家的組織。發生種種人我、物我的錯綜複雜關係。其原始的動力,是謀求個體生存。

 

但是一般人並不注意或追溯這些問題,只知向外地謀求生活所需的一切。並對所謀求的物件,生起種種貪著,因而又產生對食、色、名利,權勢等等的愛著與追求。使生活問題更趨繁複。

 

本來講,無衣無食,會使一般人感到求不得的苦惱。但是因向外追求,欲無止境,有了衣食等,又想更多更好,得不到便生煩惱,得而復失,更生煩惱,所以儘管富有天下,權傾四海,免不了恐懼失去的煩惱,即使一切鞏固,但欲佔有享受此一切的『我』卻不堅固,長生乏術,生死的威脅,無意識中無時或離,生活在不明真相之下,其實大致上是充滿了痛苦與煩惱的。

 

二、生死問題

 

有生必有死,這是必然規律。但是人是與生俱來有『生』的欲求,除了覺者徹了生死,人人對於死亡,不免產生極大的恐懼。有人以為自殺的人是不怕死的。殊不知自殺者,並非不怕死,只是感到苦的威逼,超過了死的恐懼,誤信『死』可以解決生的痛苦,才做出這愚蠢的行動,沒有生的勇氣,即是怯者,那有怯者反而不怕死的道理?

 

樂天的人,他可以把死亡看作自然的結果,把它看得淡些,但這種順其自然的人生態度,既不徹底,更不能予人生一種積極向上的價值,決不是一種完滿的人生觀。

 

一般人在沒有掌握正確人生觀之前,所謂『生活』,其實即是『生死』。因為一生下來,即無可避免地走上了死亡的路途。惟有能徹了相對人生觀的人,才能生動活潑地過生活。因此一般地講,生活問題與生死問題是分不開的。

 

由於人類對生活問題引起的種種煩惱,對生死問題不明白所產生的苦悶,在思想上便產生了種種哲學、宗教、人生觀、宇宙觀,企圖詮釋人生宇宙之迷。但是思想有先天性的限制(見『科學與佛法』詳候下一講『涅槃法印』時解釋),只能把時間與空間分開來觀察,所以一有物件(所知的概念),即成靜的、死的、生滅法(亦即是生死的根源)。所以一切世間的哲學、科學、宗教等。假若有一套可立的思想,想解釋人生宇宙問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思想上不能思議四度空間的實相。這點在佛法內說得最明確清楚,在科學內亦已證明其確切(見『科學與佛法』)。如是說來,那麼人生宇宙問題豈不是永遠不能解答嗎?那也並不。佛法內有善巧方便,雖然言說所不能說,卻可用相對的方法,解粘去縛,引導人們自證自知人生宇宙的實相。

 

現在試把現實生活中生活與生死等問題,依佛法方便來講。

 

依佛法說,人生問題宇宙問題,表面看來似甚複雜,其實找到的問題中心去觀察,甚為簡單!其關鍵在人們不能正確瞭解人生的主角『我』的體性。與宇宙間事事物物——『法』的體性。如能把『我』與『法』的性質弄清楚,其他枝節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了。

 

乙、我、法的究竟義

 

『我』的定義包含二種意義:

 

(一)有獨立存在的性質;

 

(二)有能自己主宰、自由自在的性質。如能證明一切有情於中並無此兩種性質,那麼『我見』即無所根據,也即是『無我原則』便能確立。

 

『法』,是被認識的客觀物件,所以說有沒有『自在』與『主宰』並不確切。只要能說明宇宙間一切事象,理則都『無自性』都不能單獨存在,即可證成『法無我』原則。

 

確立了我、法的真義,即能正確地解釋和解決人生宇宙的根本問題。

 

順便一說,佛法對人生宇宙的解釋,不定說唯心,亦不定說唯物。一般總是心與物相對說。因是人生問題與宇宙問題在佛法內並不分開來說。有『有情』即有其所處的世界,離『有情』說世界,只得抽象的假名,要想像它,仍憑『有情』以往的生活經驗為認識基礎的。本題說『相對的人生觀』,其實已無法不提及與其關聯的宇宙觀。但是本題是偏重於人生一方面的。佛法是不尚空論的,處處著重現實,著重實踐,著重基於苦樂的價值觀點。因此,單獨說宇宙如何安立在佛法內是不多見的,因其與實踐及苦樂均無直接關係。

 

現在先討論『人無我』或『有情無我』。

 

一、『我』往哪里找

 

一般最通常的見解是以我們的身體就是『我』。但如一經分析瞭解,則大成問題。

 

依常識我人的身體是由血肉、筋骨、毛髮等組成。依科學此等組成物又由碳、氧、氮、鐵、磷等各種化學元素所組合。依生物學又可說由動物細胞復合而成。又人體時時需要空氣、食物等的營養吸收,另一方面又需排出廢料,換言之即是人體與周圍環境,息息相關。乃此均足以證成:我人身體實不能單獨存在。進一層說,我人對外吸收營養,如呼吸與飲食等動作,實是身不由自主的,絕無自由主宰的能力。既不能獨存,更無法主宰,即無『我』的性質。『我』只是『情有理無』的幻相。反之『無我』性方是『實相』。

 

精神方面是不是有我呢?精神作用不出意識方面的知、情、意,與潛意識裏面的本能、習性等,這些都可能是為一般執為『自我』的。

 

『知』是不是『我』?西哲有云『我思故我在』即認『知』為『我』。不知我人的知識、思想都是依外在環境而起而變的。沒有所知的物件,如何能證明有獨立的能知『自我』?所以能知的『知』,與所知的物件,互依相對而立,都不能獨存。又我人當外境現前。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由是可證我人對『知』實無主宰自在作用。所以『知』沒有『我』性。

 

我人日常生活中,情緒起伏猶似波濤,推其動機,十、九為外境所牽引,不是單獨生起的,更難自作主張的,所以『情』亦無『我』性。

 

我人的意志,表面上好似可由自己作主,究其實,都受內在欲求所左右,外為環境所左右而不自覺。所謂自由意志,在執『我』為中心的人說來,簡直是沒有的。我人的內在欲求如生的欲求,男女的欲求,十分劇烈,我人的意志多數受彼驅策,不得自在,所以『意志』亦無『我』性。

 

以上所說知、情、意三種作用,其實是互相牽連的,知可以影響情,意。情可以影響知、意。意也可以影響知、情。不可分割。更證明各無單獨存在性,即無『我』性。

 

潛意識一方面有保持我人以往知識與行為方面所得的經驗,一方面又形成潛勢力影響以後我人知、情、意的活動。此等活動的總和形成我人的性格。所以潛意識與明瞭意識互為因果作用,即是並不單獨存在,又潛意識裏含藏著與生俱來的種種原始衝動與本能,都是不能由『我』自由主宰的。所以潛意識亦無『我』性。

 

綜觀身心二方面,沒有獨存自在的『我』性可得。即是身心中找不出一個『我』來!『我』只是情意上的錯覺和執見。所以說情有理無。

 

依佛法說,『我』只是我人物質作用與精神作用的假合體,集在一起的時候假名為『我』。我只是代名詞而已。例如眾木聚在一起稱之為林。『林』只是代表眾木的假名,除了眾木,別無有林。

 

佛經上有一段關於無我的寓言,頗足發人深省,茲錄如下:

 

昔有一人,受使遠行,獨宿空舍。中夜有一鬼,擔死人來著其前。後有一鬼,逐來罵前鬼:『死人是我所有,汝何以擔來?』二鬼各捉一手諍之。前鬼言:『此有人可問。是死人是誰擔來!』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實語,亦當死;若妄語,亦當死。二俱不免,何為妄語,語言:『前鬼擔來』,後鬼大瞋,捉手拔出著地。前鬼取死人一臂,補之即著。如是兩足頭肋,皆被拔出,以死人身,安之如故。於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

 

其人思惟;我父母生我身,眼見二鬼食盡;今我此身,儘是他身肉。我今為有身耶?為無身耶?若是有者,儘是他身;若無者,今現身如是。思惟已;其心迷悶,譬如狂人。明日尋路而去,到前國者,見有佛塔眾僧,不可問餘事,但問己身為有為無?諸比丘問:『汝是何人?』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為眾僧,廣說上事。

 

諸比丘言:此人自知無我,易可得度。而語之言:『汝身從本以來,恒自無我,非適今也。但以四大合故,計為我身』。即度為道,斷諸煩惱,即得羅漢道。是為能計無我,得道不遠』。

 

上述寓言,以現代知識說,亦很合理。因我人身體中細胞,新陳代謝,每十一個月全身細胞就統統換成新的。可惜我人不知不覺地被『無常』鬼,偷了換了,竟不能由此體悟無我的至理。

 

二、法的體性

 

人生除了主觀認識體以外,還有客觀的事物。以個體主觀方面說,客觀的事物即成為『環境』。在佛法內統稱為『法』。廣義說:『法』包括一切物質、精神、事理、概念……等等,無所不包。所以有時稱為『諸法』,或『一切法』。現代名詞無以相當,勉強可說為『宇宙萬有』。

 

宇宙間物質精神種種事象,表面上好像各個獨立地存在,各有它的特性。現在說『法無我』,即是要說明一切法都不是獨立存在的,所謂一一法的特性,亦是要依賴其他各法始能顯現的。換句話說,宇宙間一切心、物、事、理,各各都不是絕對地存在,而是相對地,在互依互含的狀態下存在。

 

佛法內說一切法都是眾緣所生,而無自性。緣,意思是條件。譬如說一座房屋,是水泥、磚瓦、木材、玻璃等材料,加以各種技工,按照建築的設計,眾多條件湊合起來,才能完成,除了各種的條件,在適合之情況下(這情況也是條件之一)湊合起來,房屋即無法產生。而完成後這房屋的特性與功用,也是依組成它的各種材料而決定的。除此以外。即沒有房屋的『自性』可言。例如說房屋有遮避風雨的功用,這功用好像是房屋所特具的,其實假如我們想像,有一扇窗的玻璃打爛了,這功用即時就打了折扣,可見房屋沒有所謂『自性,在眾緣湊合的條件下,在起一種暫時的性能或功用。說『暫時』,因為組成它的各種『緣』進一層瞭解,亦是各各依其他條件而存在,所以不可能是靜止的,一成不變的存在,而是剎那剎那在變(見『變異的世間』一文)既然是在變,即否定了『自性』二字的意義,因『自性』應有自己獨存的性能,有不可變異的含義。

 

龍樹菩薩在『中論』中,說一首有名的偈。說明這諸法緣生無自性的精義。偈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從沒有自性方面說,稱之為『空』。在眾緣成就時,相對的相狀,作用非無,名之為假名。空對本體非有說,假名對相對地相用剎那非無說。如偏執諸法定是空,則忽視了眾緣生的相,用起不起功用,成為斷滅邪見。如偏執假名的相,用為實有,則成我人通常的常識觀點。成為決然的人生宇宙觀,無法體會諸法無自性的實性。二邊不執,即是佛法中道第一義。能說明的以此為止。因為究竟中道實相,不是以言說可以說明的。唯能離言自證自知。一切言說(思想與文字)都建立在假名上面。只能是諸法的代名詞而已。諸法實相按科學說是四度空間的,而言說、思想、文字都只能代表三度空間的。諸法實相,好比一個活動的人,諸法假名,好比那個人的一幅照相。無論照相如何像真,決不能真正代表一個真人。

 

眾緣生無自性,是佛法說明『法無我』的方便。因為我人對內對外執諸法為實有,由來已久(與生俱來),絕不懷疑,所以每覺得『法無我』的道理,甚為深奧。此處順便說及,詳細待說『涅槃法印』時,再予討論。

 

丙、相對人生觀的價值

 

人生的主角『我』既是不存在的,其相對的『我所』即一切法,也是眾緣生無自性的,那麼上述因執我為中心而起的種種生活問題,生死問題,以及執法而起的宇宙生起問題,都應能迎刃而解的。不過『我』與『法』的相對性,只是覺者們自己實證以後給未覺者的一種正確的啟示,要徹底的解決人生宇宙問題,則非由自己經實踐去自證不可。

 

丁、相對人生觀的實踐

 

我們也許要問,為什麼知道了這道理還須經過實踐後才能自證?因為我們潛意識內有一種慣性作用,以往處處時時執『我』為實有,執『法』為實有,因而起種種對內對外貪著,計較,傲慢等等行為,這種種行為在潛意識內留下一種潛伏的勢用,即使已經知道這行為使我們起煩惱,對真相起障蔽作用,可是除非也在行為上去糾正它(佛法內稱為對治),這執我執法的勢用是不容易去除的,不去除也就無法清除煩惱,體證實相。譬如抽鴉片的人,抽上了癮,即使理智上瞭解它是有害的,應該戒除的,但是除非下決心去戒除這習慣,便無法解脫被煙癮所引起的束縛。

 

如其『我』『法』兩執經實踐中去除了,即能契入諸法本來平等自在,清淨安樂,充滿智慧,慈悲的覺者境界,到那時才能稱為,人生宇宙問題的究竟解決!

 

由於我人不了『我』『法』是因緣生無自性的道理,我人即生活在以幻覺的『我』為中心,幻現的『法』為環境的世界中。心智昏暗,情緒矛盾,意志盲目,到處千重束縛,萬般煩惱。於中我們也是在實踐,不過脫不了業力的困惑,生死死生,流轉無盡,所謂生活,即是生死!如此生死旋渦,覺者稱之為有情世間的輪迴。

 

關於業力輪迴問題,似另專題再講,此處從略。

 

戊、真善美人生宇宙的創造

 

認清楚了的人生的主角,及其周圍環境的緣生性質,更瞭解不明這道理而執著『我』『法』獨存,所引起的種種矛盾,迷惑及煩惱,使生活變成生死,使人我、物我間生起矛盾,衝突,失去了和樂,互利的功用。這樣,便可以對人生起一種正確的觀點與信念,依這人生觀,一步一步去實踐,便能正智日朗,煩惱日輕,執我而起的貪、瞋、癡、慢等習性漸薄,對人對物的同情心日益擴大,漸漸從自心上體驗到光明(出離迷暗)自在(脫離束縛)安樂(脫離煩惱)清淨莊嚴的境地。

 

這種人生觀既是真,又是善,又是美,這便是佛法的人生觀。這不是烏托邦的理想世界,而是可以由知而行去創造,去實證的世界!真善的人生可以完成,美麗莊嚴的世界可以創造,這是覺者們給我人的啟示,既可以適合我們知、情、意的要求,更經得起科學的考驗,試問那一種人生觀有這樣圓滿?這樣徹底?

 

一九六四年十月十一日講於中華佛教圖書館通俗佛學講座

 

肆、人生宇宙之實相

 

依三法印說,本題是說明第三法印,『涅槃寂靜』。

 

不過本通俗講座是以現代知識青年為物件的,所以用本題,以實相兩字為主,闡明第三法印。

 

實相,雖依佛教各宗亦有種種不同含義,然本題為方便通俗計說為諸法之真實性質與真實相狀(性質與相狀,在佛法內簡說為性相,略言之,性即本體,相即現象),如此說法,很接近於西洋哲學的REALITY,亦即實相之意,或說為THINGS AS THEY ARE,有本來面目之意。

 

依三法印程式說,從現象得知法無常性,從性質得知法無我性,但契合這諸法的無常性與無我性,需要從實踐中實證。不能實證一切佛法的道理(包括無常、無我),便不異於世間哲理。所以第三法印,實是三法印的重心所在,無此法印,即失去佛法離苦得樂,普利世界的價值,也可說離此法印,佛法等同外道!故說:依文解義,三世佛怨!

 

實相是人生的究竟安樂處,宇宙諸法的本體,智慧之泉源,是一切世間法的體性,所以不離世間法,但與世間法不同範疇,所以不即世間法。(世間法是時空分離的,實相是四度空間性的,即是超越時空的。)

 

因為與世間法不同範疇,所以『實相』不可能成為我人思維的物件,因一落思維,即時空分裂,墮入三度空間的世間相。科學的結論也是說四度空間的實相,是不可思議的。(見『科學與佛法』一講)。既不可思議,即不可言說,也不能以文字來直接表達。雖然如此,實相的體性是人人可以親證的,親證的過來人也可以用語言文字從各方面間接顯示它的體性,好比多幅平面圖則可以顯示出一座立體的房屋一樣。

 

本講即是依先覺者對實相體驗的說明,用通俗的言詞介紹與各位。但請不要忘記所說所講的,都是方便說明這不可言說思議的實相,只能意會,不可執著。

 

一、實相的種種異名

 

諸法實相不可言說,不可思議,已如上述。但可以用方便說,不過要瞭解所說的只是實相的圖則(用上喻)而不是房屋的本身。房屋的圖則可以從各方面劃出來,例如平面圖,側面圖,以至橫切面圖等等。實相亦然,可以各方面來方便形容。茲略舉數名如下:

 

法性,就它是一切法的體性或通性說。

真如,就一切法體性真實,平等,無差別說。

法身,一切法依之為體,體中含有一切法,故曰法身。

涅槃,就它的離言寂靜,無生滅說。

佛性,就它的自覺自證性說。

 

其他如華嚴經說為法界,解深密經說為真如或無為,般若經說為般若佛母,楞伽經說為如來藏等等,都是從各方面說明實相的體性、相狀或功用。

 

二、依聖言量說實相之性質與含義

 

實相是唯證相應的境界,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非親身體證,意識是測度不到。好像沒有到過外國的人,如欲知道外國的情況,一定要請教去過外國的遊歷者一樣,我們沒有親證實相,只有從先覺者的經驗談裏面,得到一點實相的消息。已經錄下來先覺者的言說,即是聖言量。茲依佛法原始經典與大乘經典對實相說法,以供各位參考。

 

甲、原始經典說涅槃

 

在初期的佛經裏面,說實踐的方法多,說本體的理論少。多數佛弟子都依隨佛陀說法,具足信心,勤求解脫出離生死,致偏重於證寂滅的涅槃,很少說明實相的哲理。

 

佛陀當時教弟子們依照所教導的方法修行,即生可以自證聖果,不尚詭辯。這也許因為當時印度有很多外道,喜歡討論各種問題,如世界有邊無邊?如來(當時外道所執我自體的別名)死後存在不存在?

 

佛及弟子們如遭人問到此等問題時,概答以『無記』,意即不可記說。因此等問題在言說上辯論,都屬戲論,與解脫生死無關。所以不值得討論,還不如勤力依法修行,自己不難自證自知。

 

雖然如此,原始典籍並不對『涅槃』一點沒有說明,不過不注重空言討論而已。

 

涅槃,巴利文為(NIANA)意即寂滅,寂即寂靜無熱惱,意謂生滅的矛盾性消除。滅即貪瞋癡滅,渴愛滅,與無明滅。貪瞋癡是種種情緒的衝動,渴愛是生命對自體生存的欲求,延續的欲求(如性欲),無明是不覺,即是不明白實相的盲目衝動。凡此種種均歸息滅。這息滅後的境界,稱之謂涅槃。

 

依原始經典說,涅槃有二種:

 

有餘涅槃,指已得解脫,出離生死輪迴界之境界,但尚有現身之位。

無餘涅槃,已得解脫者,當其現身亦捨,即所謂『永遠隱沒不現』。

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以身體有無為別,其本質並無差異。

 

以上所說的無餘涅槃,往往容易為人誤解為斷滅論者(NIHILISM),即使佛弟子中也有此種誤解。當時有焰摩迦比丘,(YAMAKA),初即主張證涅槃,聖者阿羅漢,即生壽盡,即入絕無之境,不存一物。但遭佛陀呵責,說為邪見,後經佛上座弟子舍利弗為之開說種種法義。說明五蘊與無我的關係,『五蘊非如來,離五蘊亦無如來』,令彼自知其意見之錯誤,結果焰摩迦聞法後,即撤回其絕滅之主張。

 

在經文方面,亦可引證佛法絕非斷滅論者。如雜阿含經有如下說法:『彼知正受,知受而於現法無漏,身體雖滅,住於法而為聖者,亦不入於輪迴之數!』後兩句顯明地說:雖斷生死輪迴,但『住於法』而為聖者,足證不是斷滅。

 

又本事經也有一段比較更顯明的說明:『云何名為無餘涅槃,諸比丘謂得阿羅漢,諸漏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已捨重擔,已證自義,已善解脫,已得遍知,彼於今時,一切所受,無引因故,無復希望,皆永滅盡,究竟寂靜,究竟清淨,隱沒不現,惟依清淨無戲論之體,不可謂有,不可謂無……只說為不可施設,究竟涅槃,以此名為無餘涅槃界……。』

 

另一方面原始聖典中亦有對涅槃作積極方面的解釋,如說自覺時有『光明爆發』,『得自在』,『得不死』。『接於久遠』,『絕對安穩』,『清涼』,『最高樂』,等等說法。此等對『涅槃』的直覺,無疑地與大乘經說大涅槃有常、樂、我、淨,四德有密切的關係。

 

征之事實,佛陀自身,自大覺後,說法四十餘年,於此世界創立佛教,是證涅槃的積極性。又佛弟子中有不惜身命,弘布佛法,如富樓那布教於輸屢那地方,明知該地人兇暴殘酷,彼甘冒生命之險,卒使無佛法處有數千百人皈依佛法。又如目犍連,相傳因布教而為外道所謀殺,更顯證道後之無畏精神,所以有的說,阿羅漢為獨善主義者,其實是有不定然的,因決非全部阿羅漢都傾向於灰身泯智的偏差的。

 

乙、大乘經典說實相

 

大乘經典是指由梵文譯成的經律論,傳佈於中國(包括西藏、蒙古)、韓國、日本與越南的一系佛教,通常稱為北傳佛教。相對於南傳的巴利文典籍,盛行於今錫蘭(斯里蘭卡)、緬甸、暹羅等國。

 

大乘經典對實相有比較詳盡的善巧的說明,在說明的時候,指出其不可言說思議性,預告人們不可執著言說或文字。喻如『因指見月』,不能執『指』為『月』。又說明以言遺言,以楔出楔的道理。

 

般若部經典就用隨說隨掃,或正,反,合的辯證方法來說。例如金剛經說:『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又說『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大乘起信論:『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明,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這是就一切法體性說,一切矛盾(即相對性,兩邊性,生滅性),都歸統一,平等真實,不可言說。但另一方面,體證了此實相的覺者,也不妨從言說名相隨對方的迷執來建立相對的說明,以啟發未證者,引導彼等證成離言實相,這也是說明了為什麼佛法可能建立種種不同的哲理(理論上可建立無量哲理),而不如其他宗教、哲學,只有一套固定的哲理,並執之為真理。

 

涅槃在原始佛教偏重於實證已如上述。但在大乘經內,涅槃的含義,相狀,功用給大大地擴充了。

 

法華經內說:『我(佛陀自稱)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槃,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這經文是佛陀對部份修道者以了脫生死而得涅槃,執涅槃有寂滅相,不知生滅相本身虛幻不實,如不執我法,生滅相當體即空,本來寂滅。所以寂滅相亦不能執,一執即滯,不能流通,發不出本性具有的無量功德妙用。這是大乘教基本的觀點。

 

思益梵天所問經說:『當知!佛不令眾生出生死入涅槃,但為度妄想分別生死涅槃二相者耳。此中實無度生死至涅槃者,所以者何?諸法平等,無有往來,無出生死,無入涅槃』這說明證實相者,徹了一切法緣生性空,一無可執實相是活潑潑地,無障礙的,隨緣隨機,可以生起無量稱性功用,所以除了自身證成解脫之外,更能發揮自性本具的度生利他種種功德。在覺體方面說,完成此種功德的作用即是般若(意即智慧,不過不同世間的智慧,故用原名。)

 

依大乘說大涅槃有三德:

 

大涅槃三德 :

 

般若德——實相之相——光明遍照,一切無礙。

法身德——實相之體——一切功德法所依,遍十方三世。

解脫德——實相之用——眾苦都盡,離分段變易生死。自利圓滿,利他無盡。

 

從上亦可說:狹義的涅槃,只就解脫一方面說;廣義的涅槃,則從實相的體、相、用三方面說。但體、相、用雖然說為三方面,卻是一實相的三方面,是不能分割的。

 

在大乘經論內,往往把實相的體與相,用同時相對地說,並指示人們說:這是一體的兩面(或三面)不能把它分裂執為兩邊,不執兩邊即能契於中道。體證實相。所以有時稱實相為『不二法』。

 

茲列通常於經論內見到的『不二法』,以供各位參考:

 

實相

體、性空、真空、寂、不變、無生、無知、泯一切、定、平等、無量壽。

相或用、緣生、妙有、照、隨緣、生、無不知、立一切,慧,差別、無量光。

 

三、體證實相之一般步驟

 

無論原始經典或大乘教法,有一個一貫的目標,即是:教人如何體證實相。究竟說,除了體證,佛法的真價值是無法顯示的。佛法內常說:『說食不飽』,即是通常說畫餅不能充饑的意思。所以佛法不光是哲學,哲理在佛法內的地位並不太高,它只能令人啟信得解,是一種方便,本身不能視為究竟法。佛法內甚至有些宗派輕視哲理,而主張從實踐中直接去體證(例如禪宗)。

 

不過,對一般說即是對大多數人說,體證實相可分信、解、行、證四大步驟。現在略述梗概於後。

 

甲、『信』可分為兩種:

 

[1]理信,即是依我人的理智分辯而確立我人的信仰。我人的智識是由過去自己或他人所得的經驗而來。我人的知識又可為兩種:一種是日常的經驗,即是常識,一種是經過實驗證明的知識,即是科學知識。對實相的信仰,可以確立在這兩種知識中無論哪一種上面,這一點也是佛法所特具的,其他宗教、哲學,雖說都自有一套真理,但往往經不起科學知識的考驗,因而不能為現代科學知識者所信奉。

 

[2]事信,有些人不喜分辨或不善分辨,他們可由見到了覺者們的相好或莊嚴的儀態或道德學問等,即生信心。這種信仰近乎情感的信仰(近乎基督教的FAITH),雖然也可一樣得益,但一切行為均以『常』『我』為中心,在佛法內終是覺得有欠缺的,因為它可以導人入於歧途而不自知。所以佛陀在經典中常說:『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就是叫人依靠自己(的理智),依靠覺者們所說的『法』不要依靠旁的。

 

佛法可說是自始至終,重點放在智慧上面的,從分別的理智開始,直到無分別的般若。所以,緊隨『信』之後、即是『解』。

 

乙、『解』,是進一步的瞭解。

 

既然『信』已經建立在理智上面,那末為什麼再要說解呢?因為上面說過實相是『離言說相,名字相,心緣相』即是不能成為我人知識的物件的。所以須要瞭解我人通常的知識,是如何來的?它的可靠性怎樣?與怎樣可以轉我人的知識使它為『般若』智慧?這種種是可以瞭解的,並須要深入瞭解的,這些是近乎現代的認識論。

 

我人一般的知識,都雜有主觀的情見。科學的知識,雖沒有情見作用,但它建築在假名假設上面,而科學知識一到我人習慣的思想方式裏面,不期而然執假名的東西(如原子、電子等)為實有。因是得不到正確的瞭解,反成為體證實相的障礙。

 

要瞭解一切法因緣所生,沒有自性,可言說思議的都是假名無實。這樣即可得正確的瞭解。茲引大乘起信論關於如何去正確瞭解,如何能契入不思議的實相,一節文字以供參考。

 

『若知是義者(接上文說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文中『若知』兩字,即是深入瞭解。『隨順』,即是雖仍分別,但不堅執。『離於念』,即是不起分別。『得入』,即是契入無分別的實相。

 

從分別到無分別,是須要鍛煉的,鍛煉過程即是『行』。

 

丙、『行』,即是行為。鍛煉的行為即是修行。

 

行為可分為身、口、意三種。為什麼我們須要修行後才能證實相呢?我人可以觀察,我們目前的一舉一動(包括意識在內),都受以前我人所作所為習慣所牽制,以支配。我人以前對一切法的實相無正確認識及瞭解。不知道一切現象是無常的,在變的過程中是沒有『我』性的。不知道無常、無我,因而主觀地堅執『常』『我』,一切行為均以『常』『我』為中心,為出發點。以心理學言之,一方面行為的慣性影響思想,思想又引導新的行為。展轉互為因果。思想是比較容易轉變的。我人若從思想上認清楚了無常、無我的道理。但以前行為(包括意識)的慣性作用仍在,又影響我人的思想。在意識上我會自覺一時認得清楚(例如無常無我之理),一時卻又為慣性所擾亂,還復到以前的想法(執常,執我)。因此,思想上一時明白過來,仍是不可靠的。一方面須不斷地以正確理解反覆觀察,另一方面須從行為上來改造以前的慣性作用。

 

現代心理學說,後天性的重覆行為,可以造成條件反應(CONDITIONAL REFLEX)這是潛意識的。這條件反應也可由另一種重覆行為使之轉變。這過程名為RECONDITIONING。佛法修習止觀,亦可說是心理上的(RECONDITIONING),以對治以前錯誤的心理狀態及習性。佛法的種種戒行,是身口兩方面行為的對治,亦可說對潛意識內在情意方面的(RECONDITIONING)對治。

 

心理學中又說無條件反應(UNCONDITIONAL REFLEX)如饑思食,倦思眠等。佛法內說為俱生的慣性作用。如經過長時期的鍛煉,也是可以轉變的。

 

(丁)『證』,由不斷的鍛煉,解行純熟,一切情見偏見不再能擾亂了,即能契入諸法實相,自證知,自實現,自遊履,於四度空間的實相境界中。

 

證即證成所信所解的正確無誤。證成無生滅的寂滅解脫境界,不為生死煩惱所束縛,證成宇宙間各種法界(通常依果報不同分成:佛、菩薩、緣覺,聲聞四聖法界,以及天、人、阿修羅、畜牲、餓鬼、地獄六凡法界,共十法界。詳見天台宗哲學)生成及其間變化的因果法則。亦即證成人生宇宙的真實相狀。詳請參閱佛教各典籍。

 

信、解、行、證四步驟,是互相關連的,不可截然分開為定有前後。其間都有互為因果關係,例如信篤而解深,解愈深而信愈篤,解行間,行證間亦然。一般說起信以後,要解行並重,然後能捷得菩提,速成聖果!

 

四、結 語

 

究竟實相是不可說的,所以說只是隨順對方的機而說。現在說個比喻,希望各位能意會對機說法的道理而對以上所說不起執著,佛陀親證了人生宇宙的實相,萬法真理,徹然明瞭。卻好比一個精通萬國語言的人,對人不知講那一種語言好,只有依照對方所知的語言而講。佛陀說法亦然,只是對機而已。是故金剛經說:『我(佛陀自稱)無定法可說』。又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試問世間各宗教哪一位教主會說自己所說的道理,是應當捨棄的!

 

但是活潑潑的實相,真實性質如是,覺悟實相的覺者也只能如是說,別無他法了。

 

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講於香港中華佛教圖書館通俗佛學講座。

 

伍、佛法與相對論

 

原子釋放成為原子能,是人類劃時代的大發明。是禍是福,暫置不論。今且討論與質能互轉有密切關係的相對論。以及佛法與相對論相似與相異之處。

 

遠在原子能大量釋放以前,大科學家愛因斯坦已於一九○五年發表簡明的質能互變公式。即E=MC*C。 E代表能量,C代表光速。光速是極大的,它的自乘數當然更大。即是說:極小的質量可以轉成極大的能量。這公式是依據相對論原理推演出來的。它的正確性已有原子能的釋放而予以證實。因此相對論被科學界一致認為是揭穿人類對宇宙奧秘的銳利武器!

 

本題所要討論的是相對論的幾個基本概念,以及它們在佛法內如何用另一方式表達出來。最後再說明:依佛法,相對論是可以實證的,這實證竟徹底解決了人生宇宙的真相問題。不同科學,雖求得了數學公式,卻無法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去契證這四度空間實相。

 

一、質能相對

 

如前節所述,物質與能力是能互相轉變的,塊然的物質,抽象的能力,這種概念已成過去。質與能絕不是截然不同的兩種單體(ENTITY),而可說是一體的兩面。物質可說為『能』的濃縮狀態。在適當條件下質可以變成能,能也可以變成質。這已是科學所證成的事實。

 

依佛法唯識論說:物質主要是感覺物件,如色、聲、香、味、觸等,須依種種條件才能現起。其中主要條件是我人的第八識(近乎現在心理學的潛意識)中的色法種子,種子實是一種潛在的能力,色法種子生現行,也可說即是『能力變物質』。反之,感覺現象生起的同時即還薰第八識使成潛能。也可說為:『物質轉成能力』。這兩種過程在唯識學中名為『種生現』與『現薰種』。不過,這是依我人習慣想法方便說的。其實色聲等當體即是能力,依因緣(條件)和合而現起,又依因緣離散而隱沒,一法如是,法法如是。非特質與能相依(即相對)互變,質與質間,能與能間,莫不相依互變,推論廣義說之,法法相持而存在,依佛法術語說為:『諸法眾緣生』。眾緣在理論上應是無量條件,雖在實用上我人只能計度有限而顯見的主要條件。

 

二、動靜相對

 

牛頓的力學概念是以物體動則恒動,靜則恒靜為基礎的。這觀念看來似甚合理,但如深入一步研究,宇宙間實找不出,一個絕對靜止的東西來。反過來說,也找不到一個絕對動的物體。依相對論說:動與靜只是在相對比較時才有意義。相對論發現以前,科學家曾費盡心機要找出一個絕對靜止的座標,以便測定宇宙間物體的運動。有些科學家假定有一個絕對靜止的『乙太』(ETHER),說為遍宇宙無處不在,其他物質都在『乙太』中運動。這假定須憑實驗來證明,可是沒有一個實驗能證明『乙太』的存在。及至相對論面世,含有神秘性的『乙太』概念才給打得粉碎。相對論說明:一切動靜都是相對地存在,說一物質絕對動或絕對靜,同樣沒有意義。我人也毋需假立一個絕對靜止點作為座標,而可以依我們的便利隨意假立一點,作為座標,以便說明物體在這一系統內的運動。

 

十七世紀初葉有科學家卜魯拿,(BRUNO)因創地球自動(自轉)之說,被當時教會視為異端,竟以身殉!大科學家加里雷倭(GALILEO)也創地球為太陽行星之一,亦遭盡磨折,幾乎終生被幽禁。如以相對論釋之,說太陽繞地球而行,或說地球繞日而轉,俱無不可。但如堅執一說為是,則都屬偏差。不過我人如以太陽為中心而說地球繞日運行,則生存在地球上的人能計算或解釋天體運動,比較以地球為中心方便點。究竟說:一切爭辨,都屬戲論。

 

佛法中對動靜相對說法,極為普遍,如圓覺經說:『雲駛月運,舟行岸移。』即說明物物之間,動靜相對。又六祖壇經內有下列公案:『值印宗法師,講涅槃經,時有風吹幡動。一僧曰:風動;一僧曰:幡動;議論不已。惠能(即六祖)進曰: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這是說:心有執著(即心動)即生風、幡之相,心無執著(不執實有風、幡)即無風幡動靜之爭。這是更深一層說明心境(即心物)相對而存在,是覺者體驗實相後的方便示說。亦已是相對論的實證境界了。

 

又五代時有位布袋和尚有一偈云:『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從橋上過,橋流水不流』這偈顯示出體證相對境界的自在風光,末兩句更明白說出超越世俗習見(人動橋靜,或水動橋靜等成見)的相對境地,此偈亦可與上述地球繞太陽,太陽繞地球的相對道理互相比觀。

 

三、時空相對

 

依相對論說,我人常識中有空間的感覺,也是時間的感覺,但是這個分離(時空分離)是純粹主觀的。空間與時間分開來都是相對量,它們對每一個觀察者是不同的。依這原理,德國大數學家柯斯避(HERMANMINKOWSKY)發展成為時空連續區的假說(CONTINUUM),以數學方式來表達相對原理。時空連續區的觀念亦即是四度空間(4THDIMENTIONAL)的宇宙實相觀。

 

巴納特(L.BARETT)在『宇宙與愛因斯坦』一書內說:『你不要以為時空連續區不過是算術上的虛構,這個世界、實在就是時空連續區。一切真實在空間時間中存在,兩者是分不開的。一切時間的度量,秒、分、時、日、月、年等是地球在空間對於太陽、月球、恒星等地位的度量。同樣,我們計算在地球上地位的經度與緯度,是用分與秒來度量的:而要精密地計算時,我們必須知道年中的某日,與日中的某時……』時空互依而成立是可以想見的。

 

我們現在再看佛法中如何說明時空。佛法說:時間是不能離開『法』而別有的。中論說:『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即是說時間是依具體存在的變動相待而起的概念。離開具體的存在即無常住不變的時間實體。一切法都在不斷的流變中,這一切法的變動,便現出時間相。結論是:時間是無自性的。(即相對性的)佛法說空間是與物質相對而存在的。『因色故有無色處,無色處名虛空相』。『色』即相等於『物質』,以有礙為性,空間以無礙為性,但無礙的空間,沒有有礙的色法是無法顯現的。即沒有色法,那有無色處的空相可得?物質與空間相對存在,在佛法內說得最清楚最徹底的。

 

一切法相對存在,佛法用『眾緣所生』來方便說明。緣,即是條件(CONDITION)。一切法在眾多條件之下,剎那生起,剎那滅盡。從縱的時間方面看,雖前法後法相似相續,但前法已非後法。從橫的空間方面看,眾多條件下生起的法,不可能單獨存在的,即沒有決定的『自性』的。所以離開了時間因素而想像某法存在(佔有空間)是不符真相的。依緣生觀,一切法無自性(即無單獨實存性質),而緣生時假相幻用非無。無自性所以非『實有』,有假相幻用所以非『實無』,這是佛法的中道觀,亦即是,時空不分割時一切法的實相。實與四度空間的觀念若合符節。

 

佛法更指出,我人的主觀經驗,很久以來,是依時空分裂的觀點去認識人生宇宙的,這倒見即產生了我人主觀的世間相。由於這觀點的慣性作用,我人即使知道了一切法相對存在的道理,竟無法立刻破這根深蒂固的倒見。須要經過鍛煉,才能把我人的主觀錯覺糾正過來,真實的見到實相。也可說為相對性的究竟實證,或說為四度空間的契入。佛法內說為自性的覺悟,徹見諸法實相。

 

時間、空間在佛法內,與相對論一樣,說明為主觀的產物(假分位),並都說把它們分開來,只是一種方便的看法(假立的)。佛法不同科學的即是:佛法找出了這是主觀的錯覺,即從糾正主觀著手,進一步,引導人們怎樣去除主觀,體證實相。解決了知識的矛盾與迷惑,情意上的苦悶與煩惱,這些問題,都為科學範圍所不及的了。

 

四、一切相對

 

質能,動靜,與時空是宇宙間一切現象事理的最基本概念。它們既然都是相對的,無疑的宇宙間一切都是相對的。事實上也確實如此。一切色相如色別,大小、明暗、美醜等等;一切聲音的高低,幽揚,靜躁等等;一切感覺如冷暖,輕重,硬軟等等;一切動態如動靜,快慢等等;以及一切概念如時空、有無、斷常、主客,乃至相對絕對等等,總之一切見聞覺知,都不離相對性,故說一切相對。科學與佛法可說殊途同歸,同此結論。

 

五、餘 論

 

相對論可說為科學已證實的世間極成理則。由分析觀察現象開始,綜合其共通性,發現宇宙間一切相對,這真實相狀卻不在我人思議範疇以內,只能表達在四度空間的數學方式中。換言之,這結論對一般追求真理的人說,是消極性的,並容易給神教者以機會說:科學既無法徹底說明人生宇宙的實相,足證憑人類的智慧,人生宇宙的實相是無法追求得到的。所以,即使是科學家不少也在相信上帝創造萬物,……。

 

有些人明知這是不合邏輯的,但也很難反駁它。

 

佛法卻說得很清楚!我人之所以見不到一切法的相對性(即一切法的實性),因為我人的認識作用(包括明瞭意識與潛意識),受主觀成見及其慣性所擾,所以即使知道了諸法的相對性,也看不清楚諸法實相。但主觀成見及其慣性,卻可以利用相對原理去破除的。破除了以後即能明明白白地體證到諸法實相。體證實相的人(不是神)稱為覺者。所以依照先覺者的方法去訓練自己,人人有機會體證實相而成為覺者的。

 

現在分三節來略述佛法如何利用相對原理,來糾正我人的主觀錯覺,以結束本講。

 

甲、對機說法

 

徹證諸法實相的覺者,一方面徹見眾緣所生、相依、相攝(即一法中有一切法,一切法中有一法,見前數講)的假相幻用,另一方面亦因眾緣所生,徹證諸法空無自性的體性。

 

這相用與體性都是活潑潑的,四度空間的,時空不分割的境界。遠離我人充滿了主觀成見的意識領域。既然不能成為意識物件,亦即無法出諸語言文字。不過覺者們卻可以隨順我人的常識方便地假立語言文字。利用相對原理,來糾正我人的主觀錯覺。假立的語言文字與實相的關係,好比房屋與圖則的關係。或真人與照片的關係(詳見前數講)。假立只是假立,並非真實,科學內立的假說,其實也是方便說明。但是科學家如不知道『假』與『真』的關係,即無法排遣執假為真而生錯覺。請注意,以上說明也是假立的,領會到了,不必執著。

 

覺者以假立的語言文字如何說法呢?回答是:只能針對對方的錯覺與誤解,依對方所能瞭解的語言文字,予以糾正或予以說明。譬如迷途的人,迷東方為西方,只能指出他相反的方向卻是西方。如我人執實有一個獨立自在的『我』覺者只有依我人的知解來說明『我』實是不存在的。假如不針對對方的錯覺說,這說法的作用便不發生。又如不依對方所瞭解的說,對方不能懂,說法的作用也不發生。所以常言:『說法不對機,等於閑言語』。

 

就覺者自身講,一切法的體性、假相、幻用,法法間的關係,都是徹了無遺的。在這情況下,可以想像他實是無法開口的,除非依不覺的對方而說。好比一個精通萬國語言的人,見對方是中國人即可說中國話,即對方是英國人即說英國話,隨機應感,恰到好處。但試問對方如不開口,他應說什麼話好?

 

金剛經內佛問須菩提: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答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意即無上正等正覺),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這充分地說明了利用相對原理,方便對機說法的道理。

 

修學佛法的人,對對機說法的原理,更不可不知。佛所說的經,與其他先覺者所說的論,都是有時、地、人等等因緣,應機而說的。在對機的時候都是恰到好處,成就殊勝功德,值得讚揚。但萬不能以此抑彼,以自宗為最勝(這是可以的),而去譭謗他法(這是不合理的)。他法自有對他法的機,破他方便,罪過不輕!

 

上面所說,是就我人知識方面的錯覺,(理性方面的錯誤),需要對機說法。我人理性方面的錯誤,人人之間,雖千差萬別,但亦有相似之處,共同之處。例如一般人都執有實『我』,有實『法』。針對此執,覺者們說種種『我空』,『法空』的道理。因為『我』『法』是一般的執見,所以『我空』、『法空』也成為佛法一般真理了。依常識,一般均執質能或時空等的單獨絕對存在,所以相對論與緣生性空的『中論』,亦可成為普遍真理了。

 

乙、應病與藥

 

除了知識方面的錯覺,我人尚有情意方面的錯覺。因為不瞭解諸法的緣生性,無自性,內執獨存的『我』盲目地願望它能常住,外執獨存的『法』,起種種愛憎行為。情意方面的錯覺,是依知識錯覺而起的,但因為勢用大,卻不能單憑理智力可以克服。先覺們除了用上述相對原理說明以外,更施設種種對治方法,去糾正情意方面的錯誤行為。情意方面的錯覺,是比較具體的,其性質與程度,因人而異,實是千差萬別。因此事相方面的對治方法亦成千差萬別,所謂『法門無量』。

 

法門雖多,但原理則一,即是應病與藥。我人的錯覺如病,覺者針對它而說某一法門好比是藥。藥以治病,病去藥也不需要再服了。足證是不離相對原理的。金剛經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意即說:覺者所說的法,為使未覺者覺。好比渡河用的筏,等渡到了彼岸,這筏也應捨去了。能令人覺悟的『法』,尚且應捨,何況其他『法』泥?可見佛法是徹底的相對論。

 

我人外在的種種錯誤行為,佛法用戒律對治之。我人內在的種種知識上,情意上的錯覺,佛法用種種觀行調服之。例如對貪欲重的教修不淨觀,對瞋恨心重的教修慈悲觀。對心多散亂的教修數息觀,對愚昧不明理的教修因緣觀,對業障重的教修念佛觀。種種方便,無非對病發藥而已。

 

相對原理已如上述,但在實施之時須恰到好處,即是中道原理。

 

丙、中道原理

 

在法則上,一切法既是相對的,即不應執有兩邊(用現代語即是兩極POLARITY)。例如對執『有』的人應說『無』,但對執『無』的人應說『有』。不執『有』『無』兩端即成中道。六祖壇經說:『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

 

在程度上,當鍛煉行為或修習觀行時,亦不可趨於極端。所以佛佗的教法,一方面反對當時的順世外道享樂主義,一方面又反對極端的苦行主義。認為兩種都不是中道,在四十二章經內有『弦緩不鳴,弦急聲絕,緩急得中,諸音普矣』的比喻。

 

總之,相對原理證到了時是活潑潑的,無可形容的實相。等到遇緣應機時,卻又是肯肯定定的,恰到好處的中道。宇宙諸法,實性如是,除了依相對原理方便假說以外,亦別無他法可說了。本講所說,亦請如是理會。

 

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三日講於香港三輪佛學社。

 

附錄 原子與無我

 

前 言

 

『科學是創造近代文化的主要因素』這種說法,相信不大有人會反對的。近年來,由於發現了原子能力可以釋放,科學又引導著人類踏進一個新的時代,這個時代就是我們所通稱的『原子時代』。但是,不幸得很,揭開這新時代的序幕前奏曲:是以非常殘忍、恐怖的武器——原子炸彈的——爆發,宣佈這新時代的誕生。於是,人類開始惶惶不安了,認為生活在這個時代裏,是很危險與不幸的,原子的威力,隨時可以徹底毀滅整個世界、人類、種族以及全部文化。一般人不由產生了這種想法:不如放棄這危害,破壞性的能力,而寧可平穩地過一種簡單、樸實、類似我們祖先的那種比較安靜、和平的生活。可是,歷史的進步,是不允許時代開倒車向後退的,正如美國科學權威康普頓(COMPTON)所說:『沒有一群人能夠阻擋這原子時代的來臨。』因此,人類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就是自覺人類在這個嚴重處境中,應時時提高警惕,糾正自己的思想與生活方式,在那種辦法之下,使人類在已經掌握到這種新的能力中,用於有益於人類方面。事實上,原子彈的本身是並沒有錯誤與罪過可言的,若是有罪過,應是人類本身。

 

原子彈的爆發,不僅影響了整個科學的領域,同時也影響到其他一切的知識領域,如哲學、心理學、甚至宗教……本文的目的,是要向讀者們介紹和指出,現代科學家所發現的一連串重要事實以及新的觀念,與遠在二千五百年前釋迦牟尼佛陀(意即覺者)所揭發與宣揚的宇宙基本真相(在佛法內稱為實相),是何等相似而可以作相互比較。

 

原子概念的演進

 

一八○八年約翰道爾登,第一個提出了原子的理論:他認為每一個元素是實實在在一個一個獨立而不可分割、看不見的原子所組合的。他將原子想像為桌球房裏的桌球相似。到了十九世紀末葉,大科學家如法拉地、墨司威爾,開爾文等,他們開始將原子從事在電學方面的研究,因而使原子在電的性能上,也被發現出一部份來。一九一三年丹麥科學家波爾,他提出一個理論是:每一個原子可分為二個部分:一部份極小而質量比較極重的稱為核子,它是被另一部份稱為電子的所包圍著。核子外有一層相當距離的空間,空間的外層有很多電子圍繞著核子轉動,好像行星環繞太陽轉動相似。電子的周圍有磁力場,磁力線的影響力,在理論上的可說是普及全宇宙的。法拉地描寫原子像一種星魚,身體小而手臂特別長,它能夠交叉牽纏四周其他一切所能接觸到的物質,這就是說組成種種物質宇宙因素的質體是相互牽連而難能分割的,這種原子概念,在哲學上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證明了物質並不是單獨存在的,而將物質認作為單獨存在的想法,實在是我們心理上的錯覺而已。宇宙簡單地說,僅不過是一個不斷變化的程式及一組一組相互關連的活動,在活動中間,沒有一個因素可以單獨變化而不影響其他因素,一切是在不停的動態狀況中。這種說法與佛陀在梵網經內對宇宙相所作之比喻極為相似,佛陀描述法界實相(即宇宙真相)譬如帝釋天宮殿外發光的珠網,每一個網目上的明珠含有其他千千萬萬明珠的影子,而其他千千萬萬明珠中也均含有這一明珠的影子。宇宙的組成就好像帝網珠一般地光光互攝,重重無盡。這與科學家們所發現的原子電子世界,可說是極相吻合的。不過,佛陀是從能認識的心方面體證法界實相,科學家則從研究所認識的物件中發現這宇宙間各質點的互相關連狀態,可謂殊途同歸。

 

在原子能沒有釋放以前,科學家們總有一種信仰,認為全宇宙有一百多種元素(現在已發現者為一百零二種)在他們想像中,元素內最小單位是原子,它是不可毀滅的。但早在一九○五年時,大科學家愛因斯坦已預見到『物質與能力可以相互轉換』,他曾經立出一個簡單而又明瞭的公式:EMC*C(E能力(量);M質量;C光的速率)從上列公式即可見到:極小的質量假如能完全轉成為能力的話,就可以發出極巨大的能量,這個公式在廣島、長崎等地原子彈的爆發,證實基本上是正確。因此,我們不妨將物質或原子,描寫成能力的高度濃縮狀態。

 

原子彈的爆發證明原子不可分的理論不正確

 

原子(ATOM)一字,是希臘文(ATOMS)借用的,ATOMS原義是『不可分』,但釋放成能力原子後,證明是可以分的,也就是說:『原子不可分』的理論是不成立的。不過,在普通化學及傳流原子理論上,為了方便於科學之研究工作起見,原子(不可分)的理論,依舊可以適用在實用範圍之內,可以講成如此:一個原子(不可分,意思)其實不是原子(因為可分為)而稱它為原子,是由於方便起見。基於這樣的觀點,如果讀者們能有機會看一遍『佛說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其中有一句:『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所謂世界,是各種各樣的因素組合而成,各因素是互攝互含的,不能單獨存在的,這樣的組合是不可能成為我們意識物件的,所以說世界非世界:但是為了言說的方便起見,不得不給予一假名為世界。實在真實的世界,是無法言說的,不可思議的),就一定會感覺到佛陀的此種說法與現代科學家們所發現的若合符節。現在我想將這題目轉向到另一個新的區域去與讀者們共同研究,這個區域是一般科學家比較所不重視的——『心』的功用。

 

佛法對心性的說明

 

一般公認心理上的動態要比物理上的動態來得複雜、精微,最不容易捉摸。其實每一個有情(有生命的動物),是具有足夠現成的工具與材料供自己研究,只要自己願意觀察思維的話,就一定會發現,我們心理上或精神上的功用,所以分為二個區域;一個是在有意識的狀態上,另一個是在意識狀態以外的,即所謂無意識狀態。無意識(或稱潛意識)所包含的內容,現在心理學家用種種名詞稱之謂:『原始衝動』、『欲望』、『本性』、『本能狀態』等……不容諱言,目前科學家對這一門學說,還是在比較幼稚狀態中。這裏有一件令人驚異的事實:就是無意識(或稱潛意識)的區域,在原子能時代中的人類,卻還無法能看清楚,但在佛教典籍中,早已有非常詳細,反覆、充分的解釋了。在佛教典籍內,不但提出了關於『心』(包括有意識與無意識活動)的理論,並且更進一步具體地提出了如何薰修身心的方法,能使其掌握表面上似乎不能控制的衝動與欲望;徹底根除這些積習,達到明心見性(覺悟)的狀態,在這個狀態中,能使我們證到一切法的實相(宇宙的真實相狀)而覺悟到無我的真諦——沒有自我的獨立存在,也沒有任何一種物質可以獨立存在。

 

由於篇幅關係,本文不可能詳細講述佛教哲學及薰修身心方法,僅簡單地介紹佛教中『唯識論』一部份理論與讀者們共同研究。

 

根據『唯識論』哲學的解釋:整個宇宙可分為八個識(識的意思是了知分別作用),前五識——眼、耳、鼻、舌、身的功能是感覺,認識的物件——色、聲、香、味、觸、就是現在科學家所謂物質世界。第六識(意識)的功能是知覺,最最活動,是包括一切心理活動,它的物件即是現代科學家所謂的概念:在佛教中稱為法塵。第七識(末那)的功能是我執,它是心理上與生俱來的本能,盲目執住第八識(阿賴耶)能知部份當作為『我』。第八識(阿賴耶),也稱藏識,這是最重要的,它的功能是包藏以往行動及經驗累積所產生的業習,而引成物質世界的一切種子。

 

第七、第八識的作用,是永恒繼續不斷的,它是我們心理系統中,不管一個在有意識狀態中,或在睡眠中,甚至在普遍稱作死亡狀態中。這第七、第八兩識的作用,依舊在繼續不斷活動著的,尤其是第七識,盲目執我的力量是極大極大的。它就是好像是一個原子核心中核子心力似的那樣巨大,第七識與第八識引發在心理表層上求生本能,對下一生的滋生欲及佔有欲……事實上本能我執,是引發一切表面上所謂情感或情緒的衝動,它甚至影響到我們理智作用,使我們意識的心念發生錯覺,引成『我』以及『法』等等個別存在的錯覺。由於這個錯覺遮蓋了本來無常、無我的本性,因而在意識心上的一切作用,被一種盲目執我的勢力所影響。可以講成如此:潛意識的區域是意識活動的核心,這核心我執是一種牽制的力量,而其他的心理活動(有意識活動)用原子的理論來比喻,無意識好像是原子核,意識好像是電子圍繞核子轉動的情形相似。

 

各種原子,它的電子圍繞核子運動的排列方法是不同的。由於排列方法的不同,也就決定這個原子的化學性質不同,同樣情形,每個有情(有生命動物),它們有意識活動、情緒、情感、思想等活動的不同,也決定每一個人的性格及特性不同。在這裏需要特別提出一點,就是人類的第六識有高度分別的力量,這種力量是能夠對環境及過去經驗產生瞭解、分析、以及歸納的功用,由此人類可以傳達及相互交換各自的理解與思想。還有更重要的一點,第六識被本能我執所影響的力量,是比較最小,反過來說,經過思考及理解、反可以使自己認識無我的真諦。事實上就是運用這一種精致的意識功能——第六識(思考)。去除我執,成為可能。用比喻來說,就是人類有可能成就心理上的原子爆發。

 

科學家及哲學家對意識的新概念

 

或許由於新近一連串科學發明新概念的形成及理論的啟示,使一般科學家及哲學家對『意識』的概念,有進一步的認識,如科學家兼哲學家威廉、占姆司,他宣稱:『意識其實是一個過程』。英國大哲學家羅素,他說:『所謂心念這一個詞,並不是屬於單獨有自性的東西,(即:幻覺的我)僅不過是一組各種單純條件組合而成的。』像這種說法,預示人類對『無我』心念的復活,恢復對真實相狀的信念;這一種心念是建築在一個純粹理智和哲學基礎上,這種哲學與現代科學是有非常密切的契合與關連。但是瞭解『無我』的道理是一件事,而實踐、體認及過『無我』的生活,又是一件事。比如,愛因斯坦早已想像到原子能可以釋放的理論,而事實上原子能釋放直到四十年後才產生。也就是說,理解『無我』比實踐『無我』來得容易,而真正要體悟『無我』必需要實踐,當然這並不是說不要理論,理論是指導和幫助我們實踐的方針。像釋迦及其阿羅漢弟子們,遠在二千五百年前已證悟全部自覺及徹底去除了『我執』的境界,而辛勤地向全人類宣揚、弘布,雖然他們的目的與目前科學家的目的並不相同,然而這種自覺的狀態,在千萬億有情中,實在是稀有的,這就好像世界上一種放射素,如:鈾、鐳等一樣的無比珍貴。關於如何修行的方法,每一部佛教典籍中都有提示,本文不容詳細介紹,不過有一點,我相信讀者們一定有興趣去注意的,就是在佛教典籍中,每一個地方,總是提示中道的原理,這原則的精神,是指導我們在心理及行動時,避免採取極端,在這個原則的基礎上,使我們有效地一步一步深入達到自覺。

 

在原子核擊破過程中,科學家發現一個原子是有複雜的負電荷電子層,包圍著一個相當距離的正電荷的核子。有電荷的一種粒子,(像正子、電子或者是阿爾法拉)及有電磁場的放射線(如加馬線)、在經過這一層空間的時候,能力就會消失,速力也降低了,科學家終於發現出一種新的粒子——稱為中子(沒有電荷的粒子),是能夠穿破電子層而無阻擋的深入,直到撞擊到核子為止。佛教徒利用一句佛號子(專念阿彌陀佛四字)或參一句話頭(禪宗的術語,用它為疑情,時時刻刻地參究),久而久之直到擊破我執為止,這作用與科學家利用中子擊破原子核極為相似。雖然,原子科學與佛法從表面看來,似乎是二回事,但實在說他們完全在解決一個同樣的問題——能力及能力的釋放。擊破這能力極濃縮的狀態,在科學上稱為『原子』,在佛法上稱作為『我』。還有,他們的方向也是一樣的——是向內的。雖然,破除我執能力——我的釋放,並不像原子的釋放那麼顯著和可怕。所以我們用不著驚奇這二種東西有極相似之處。同時,我們也應該體會到,佛陀的偉大,他那崇高的智慧及無窮的慈悲,完全像光與熱,從自然原子能(太陽)內放射出來一樣。

 

佛法的三法印

 

以上簡單地略述佛法中三個主要原則(在佛法中稱之為三法印)中的二個原則:無常、(一切是在變動,沒有常住不變的東西)無我、(因緣所成,沒有單獨存在的我)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涅槃,(由不執無我為有我,不執無常為有常而體證的無生滅境界)以上三個原則,在佛法中是具有最重要的地位,是被公認為一切佛教的試金石,就是說,任何一種理論或學說,假使完全與這三個原則相符合,我們就可以稱它是佛法。從這一點事實來看:我們不難感覺到佛法的理性的性質,至於另外還有一個原則——涅槃。

 

由於與本題無直接關係,只能等有機會再另題與讀者們研討。

 

(本文係羅無虛居士於一九四七年在香港聯青社用英語演講。原稿經居士口述,王槐居士筆錄,附刊於茲,以便讀者與原英文稿對照參閱。)

 

經書法寶,難得見到,

研讀熏修,得益匪淺,

啟發智慧,增長德行,

隨緣流傳,吉祥如意。

 

回向

 

世界和平,人民安樂,

災障消滅,禍患不生,

正法久住,法輪常轉,

法界有情,同生極樂。

 

回向偈

 

聖菩提心極珍貴,諸未生者令生起,

令已發起不衰退,輾轉增上恒滋長。

 

來源:www.book85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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