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生活
慧律法雨—無明與業力
慧律法師
15/11/2011 05:42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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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芸眾生,一念無明,遮掩自性,困惑造業,由業受苦,終至不能自拔。

依惑造業,業苦無盡,這種重覆的輪迴,在學佛的過程申,必須加以追根究底!

什麼是「業」?梵語Karman,音譯為「羯磨」,義譯為「造作」,以現代的語法稱作「行為」;也就是說凡是發自於身、口、意的行為,都可以稱「業」。

那麼「無明」呢?無明就是沒有智慧。

人類常會為了一點點事情,就放不下、看不開。記得有一位老先生,告訴我他覺得活在這世界上已經毫無意義,他很想自殺。

我問他遇到什麼事非自殺不可呢?他嘆氣的說:「我的兒媳婦實在有夠可惡,吃要吃好的,做要做輕鬆的,早睡又晚起,說她幾句,她又不高興。想叫我兒子和她離婚,但又考慮到他們已有三個孩子了;但如果他們不離婚,每天見了她又都一肚子火!這種日子好像每天被刀割一般。」

我說:「老先生!那你就得感謝她了。因為她就是你的善知識,如果沒有她這樣的磨鍊,你又怎麼會瞭解世間的苦呢?不如將自殺的勇氣拿來念佛,別理她不就得了。」

我們總是會這樣想:只要對我們好的,才是好人;其實不盡然。有時對我們好的人,卻往往是這一生中最令你失望、痛苦的人;而對我們不好的人,反而可能是成就我們的善知識。

人,往往就因為看不清世間萬事萬物的真相,於是境界來臨,受到業力阻擾時,往往不去尋求癥結所在,反而想以逃避的方法(例如:自殺)來解決,如此不僅無濟於事,更是增添苦惱。因此,如果能夠認知:對我們不好的人(或逆境),可能是成就我們;在逆境中打開自己的心結,不正是自性的昇華嗎?

突破感情的樊籠

報上登載一則新聞:「一名男子在旅社將他女友的頭砍斷,並挖出五臟;原本這對男女在談戀愛時,是多麼的柔情蜜意、卿卿我我,但卻因彼此的衝突,而造成如此悲慘的結果!這不正應驗了古人所說的:「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之教訓嗎?

這名男子在殺害女友時,為何沒有考慮到犯下此滔天大罪,將來必須承受多麼可怕的果報呀!眾生往往因一時的衝動或積壓的情緒,一顆心被惡念迷惑住了,絲毫未曾想到,其後果是什麼!

「業」是一種來自累積的妄想和念頭。

念頭與感情的作用有密切的關係,感情雖不是壞東西,但是一般眾生的感情,大都只針對自己的父母、子女、丈夫、兄弟姐妹和朋友等,對他人就很難流露出真情。

感情得到昇華,就是愛;愛的昇華,就是博愛;再加以昇華,就是慈悲;而慈悲的最究竟,就是大慈大悲,所謂:「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另一方面,感情若受到過分的發展就容易形成慾望,如偏重於肉體的佔有,到頭來就將會演變成自私而束縛的牢籠。

因此,我們要學習如何昇華自己的感情,不讓它過度畸形的發展,從實踐佛法的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菩薩六度)中,轉化與提升自己感情的層次,使感性與理性得到平衡與協調,突破感情的樊籠,成為一個覺悟的人。

慣性與束縛

業也是一種意識的慣性作用。

有人很容易起煩惱,碰到一點小事就很敏感;一件事情,今天跟別人說過也就算了,但在他的潛意識裡,卻隱藏著一股力量,很不甘願,逢人就說,到後來小事變大事,也使別人對他喪失信心。

例如:常說謊的人,欺騙對他而言,已是家常便飯。但他說一句謊,就必須編造十句來掩飾;十句謊言,就又編了一百句來遮掩。最後,紙包不住火,而受到最大傷害的,還是自己。

因此,不論我們讀過多少書,是否有修行,腳踏實地非常重要,不要只是培養意識的慣性作用;像說謊成了習慣,不說謊都不行。

業又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束縛。

有一位在家女居士來找我,說已經替丈夫生了三個小孩,家庭也照顧得很好,可是每當小孩入睡後,準備要念佛時,先生就會阻止她,不讓她學佛。

於是她請問我:可不可以先生離婚。我說:「不至於吧?離婚!三個小孩怎麼辦?」

她說:「先生分兩個,我分一個。」

我說這不是辦法吧!便勸解她:「佛在心中,念佛也可以在心中默念,不一定是要告訴你先生!這樣,你先生就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在念佛;或者是利用先生、小孩不在家的時間來修行也可以。這麼輕率就談離婚,是不是人沒有智慧了。」

業有時如此,這位女居士為什麼無法嫁給可以和她同修的丈夫?而是嫁了一個阻礙她修行的人呢?這豈不也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束縛?

 

來源:www.book85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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