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一、前言︰印順導師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開示與論述
(一)
隨順經、論講解法義,(二) 尊宗經、論申論法義,
(三) 抉擇論典的殊勝法義,(四) 抉擇大乘經典殊勝法門,
(五) 抉擇聖道──解脫道、涅槃道。
二、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特色
(一)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重要性,
(二)
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佛教中行道
之教,
(三)
疾得漏盡法──三十七菩提分
法,
(四)
佛法的中道──三十七菩提分
法,
(五)
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陀
法海中珍寶──法寶,
(六)
三十七菩提分法是
畢竟智藥。
三、
名數──三十七菩提分
(一) 三十七菩提分法(三十七菩提助法),
(二)「三十七菩提分法」名相在早期經、論並未出
現。
四、
菩提分法的彙集
(一)《長老偈經》,(二)《長老尼偈經》,(三) 《Udâna(自說經)》。
(四) 1.(1) 北傳經典,(2) 北傳論典;
2.(1) 南傳經典,(2) 南傳論典;
3.大乘經典、論典。
五、
「菩提分法」是相應阿含的主體
(一) 北傳《雜阿含經》【道誦】
(二) 南傳《Samyutta-nikâya(相應部)》【Mahâ-vagga(大
篇)】
六、
阿含學、阿含道中的三十七菩提分法
七、
三十七助道法在見道、修道(行道)、證道上的種種特性
八、實踐阿含道跡,完成三菩提作證涅槃
(一) 以
修習【四念處】為首。(二) 以修習【八支聖道】為究竟圓滿。
(三) 依【七覺支】的修習纔能完成菩提。
(四)以發育【五根】、成長【五力】,依【三無漏學】次第開展;依出世【五根】次第增上成長五分法
身,【五力】確立五分法身相續不斷、不滅。(五) 以
修習【四正勤】貫徹始終。(六) 認識、親近能授與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善士。(七) 由空、無相、不可得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
成就佛果。(八) 上述聞、思、修、證三十七菩提分法,其「次第開展」及「整體互動」。
九、三十七菩提分法性質的同、異
(一) 以
「五出世根」為主軸的分析與綜合,
(二) 以
「七覺支」為主軸的分析與綜合。
十、結論
關鍵詞: 三十七菩提分法;道性;見道;修道;證道;印順
一、前言︰印順導師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開示與論述
為響應現代佛教學會舉辦「印順思想──邁向2000年佛學研討會」,祝賀導師九秩晉五華誕,拜讀導師著作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講解、論述,報告學習心得;並援引經、論佐證,請導師教訓,
與會大德學者指正。
導師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講解、論述,可分為下列五部分︰
(一)隨順經、論講解法義︰
1.《寶積經講記》釋「七寶」︰『……輪王以此七寶,統一天下。「菩薩出世」時,也有七寶──「三十七品現於世間」。三十七品,
即三十七道品,為修行解脫的德行項目。三十七品也分為七類: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這與輪王的七寶一樣。』(妙上二〉p.88f.[1]
上述七類菩提分即是在說明「修廣大正行」需明「辨菩薩行
相」及能知而「讚菩薩功德」中,說明用(1)「地」(15)……
「輪王(七寶)」……等十九種譬喻顯示「菩薩福德無量無邊」之一。
2.《寶積經講記》釋「畢竟智藥」︰『上面所說的,三類十項的對治行,七類三十七品的菩提行,都
是菩薩修集所成的,以智為主的法藥。菩薩以此自利,也就以這樣的智藥,遍十方界去化導群迷,救治眾生的生死重病。這些智藥,本來都是聲聞所常用的法藥,為
什麼稱為菩薩的智藥呢?這因為,一、大乘能容受一切,所以名大。這些聲聞所修行的三乘共法,也就是大乘菩薩的修法。所以大般若經摩訶衍品,就以三十七品等
為大乘。二、在大乘菩薩修學起來,也就比聲聞的深一層。如以沒有出三界願為無願;以涅槃寂靜來對治淨顛倒;以不墮我見來說四念處等。所以只要以大乘心行來
修學,小法也就成為大乘了!如來將這些法藥說明了以後,結告迦葉說:「迦葉」﹗這就「是菩薩」的「畢竟智藥」,能徹底救治眾生的大法。這些,無論是自利,
或者利他,作為修學「菩薩」道的,都是時「常應」該精「勤修習」實「行」的。』〈妙上二〉p.170f.
菩薩上求佛道,必須修廣大正行,習甚深中觀,纔能進行方
便教化、利益眾生事業。有漏、有取的有情身、心惡疾,非世俗名醫、一般藥方可治;唯有「智藥」可以療治、補救。
在講記「懸論」分析︰『然本經(寶積經)
的主要意趣,是宣說大乘行,著重在從加行位到通達位。大乘的核心,是大菩提願為本,大悲心為上首,空慧為方便的。如本經所明的菩薩道,略分三段︰一、修廣
大正行,重於菩提願。 二、習甚深中觀,重於空慧。三、作教化事業,重於大悲心。綜貫這三德而修行,才
成為菩薩正道。』(妙上二) p.6f.
3.《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釋「助道法親族」︰『這三十七道品,就好像菩薩的親族一般。我們知道,親族對於一個
家庭來說,是有著很密切的關係,或者是血統上有所關連,或者大小事情都能相互幫助。』[2](華
一) p.111
構成菩提成分的正法相互資助,並非單一成分可以究竟正
覺、漏盡解脫。
4.《攝
大乘論講記》釋「得此道清淨」:『能得能證這清淨法性的道,像三十七「菩提分法」、十「波羅蜜多等」。』(妙
上六) p.270
三十七菩提分法善巧完滿操作,可以使(1)戒清淨,(2)心清淨,
(3)見清淨,(4)度疑清淨,(5)道非道分別清淨,(6)行道清淨,(7)除清淨,(8)無欲清淨,(9)解脫清淨。[3]
5.《攝大乘論講記》釋「第四地中 由無攝受義」︰『從三地悟入四地時,破除這微細障,修三十七菩提分,通達法界性中無我我所,所以稱為無攝受法
界。』(妙上六) p.392
大乘十地之第四地菩薩,約修十波羅蜜多說,精進波羅蜜多
圓滿了。約四五六地修共三乘法來說,是修習三十七覺分。因為精勤的修習覺分,火焰似的慧光,熾盛起來,依我見而來的著我,著法,種種愛著,都如火燒薪一
樣,無餘永滅,所以叫焰慧地。[4]
6.《大乘起信論講記》釋「信法」︰『信得佛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
信
根本也即是信法所攝;本論既別立了信根本,所以說到信法,即專指所應修行的法。依聲聞乘說,所應修行的法,是三十七菩提分等;大乘是四攝六度等。信法,不
但是信法有大利益,還要依信起精進欲,常念修行六波羅蜜。』(妙上七) p.355
信法之「法」,專指所應修行的法──三十七菩提分──成
就正覺、作證漏盡。
7.《辨法法性論講記》釋「隨念為修道」︰『修道位所修的,「菩提分所攝」。……三十七菩提分是通於小乘
的,大乘法也有三十七菩提分,主要是六或十波羅蜜多,種種三摩地,陀羅尼,一切修行法門;為了圓滿究竟的大菩提,所以這所修的,都是菩提分所攝的。十地經
等說「十地菩薩修十波羅蜜多」,就是此義。在還沒證悟以前,也是修菩提分的。依大乘經說:證悟以後,才是真正的波羅蜜多;證悟以前,叫遠波羅蜜多,相似波
羅蜜多,因為都是有漏的,還不能與法性相應的。證悟以後,無漏的,與法性相應的行,才是真正的菩提分所攝。
依上來所說,可說依處是資糧位,抉擇是加行位,觸證是見道位,隨念是修道位。』(華一) p.266
見道以後的修道,即修習三十七菩提分,六或十波羅蜜多,
種種三摩地,陀羅尼,一切修行法門。
(二)尊宗經、論申論法義︰
1.《成佛之道》第四章「三乘共法」︰
『佛說諸道品,總集三十七,道
同隨機異,或是淺深別。』
佛說道諦,總是說八正道支。但散在各處經中,「佛說」的修道項目,更
有種種「道品」。道品,是道類,是將修道的項目,組成一類一類的。經中將道品,「總集」為「三十七」道品,分七大類:一、四念處;二、四正勤;三、四神
足;四、五根;五、五力;六、七覺支;七、八正道支。
這七大類──
三十七類,為什麼叫道品,道是菩提的意譯,這些都是修行而得三菩提──正覺的不同項目,所以叫道品。 (妙中五) p.226f.
導師將一切道品總合起來,解脫道的主要項目,不外乎十
類:一、信,二、勤,三、念,四、定,五、慧,六、尋,七、戒,八、喜,九、捨,十、輕安。
道的主要項目,雖有此十種。但正見成就,就能得信成就,
引導五出世根的次第開展。開發七覺支,而喜、輕安、捨,不外乎修心的功德。所以八正道的敘述,是最圓滿的;而三學是最簡要的。
『在個人修學的程序上,這七類道品──三十七菩提分法,都是需要的;是淺深次第的差別,而一類類的進修。這是說:『初修學時,修四念處;
到了煖位,修四正勤;頂位修四神足;忍位修五根;世第一位修五力;見道位修八正道;修道位修七覺支,但這也不過約特勝的意義說說而已。』(妙
中五) p.229
加行道(煖、
頂、忍、世第一法)、見道、修道、證道次第增上勝進,然而,『初修學(七賢之前
三)時,修四念處;到了煖位,修四正勤;頂位修四神足;忍位修五根;世第一位修五力;見道位修八正道;修道位修七覺支。』導師如此說明,只是約特勝的意義方便所說;各各位階實際
的修習次第並不一定必須如是,並非不可隨緣更易。
2.《成佛之道》第五章鎺大乘不共法鐧︰
『善薩之所乘,菩提心相應,慈悲為上首,空慧是方便。依此三要門,善
修一切行;一切行皆入,成佛之一乘。
趣入大乘道的不同根性,佛性,發菩提心的尊勝,都已說到了。大乘道,發願以後,就應該見於實行。說到菩薩的正行,就
要先論到菩薩行所不可少的要素。聲聞乘與緣覺乘,是通於因果的。但大乘中,重於因行的,名菩薩乘;重於果德的,名佛乘。因圓果滿,為大乘法的全體。現在從
成佛之道──因行來說,大乘是「菩薩」「所乘」的法門;依此法門,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也叫一切智海。菩薩行中,不論修持什麼,有必不可少的三要則。例
如布施,一、要與「菩提心相應」,就是為了上求下化的志願而布施。二、施時要以「慈悲」心「為上首」,為先導,就是從慈悲心而引發布施。三、法「空慧是方
便」,方便是善巧的別名。如不著施者,受者,所施的物件,名為有方便。如沒有法空慧,著相布施,名為不善巧,無方便,不能出離生死,而趣向一切智海。可以
說:菩提心是志願所在,慈悲心是動機,法空慧是做事的技巧。如「依此三要門」為本,「善」巧的「修」習「一切行」:世間善法的五戒,十善,三福業也好;出
世善法的四諦,緣起,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也好;大乘法的六度,四攝,百八三昧,四十二字門等也好:這「一切行皆」就歸「入」於「成佛之」道的「一
乘」法了。簡單地說:有了這三心,一切善行都是大乘法;如離了這三心,或缺少了,什麼也不是成佛的法門了。』(妙
中五)襃p.262f.
《學佛三要》乃至《成佛之道》,一貫地主張學佛、成佛依
此三要門──信願與菩提心相應、慈悲心為上首、法空慧以自度化他。[5]
(三)抉擇論典的殊勝法義︰
1.《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據「中部」《如何經》說:佛弟子共同論究的阿毘達磨,是如來自證而為眾宣說的聖道:「四念
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三
十七道品。所以,阿毘達磨以聖道的實踐為主(說一切有部,以聖道為正法輪,是確有深見的),
而「無漏慧」、「如實覺」,在道的實踐中,是貫徹始終的。如《雜阿含經》說:「一切皆為慧根所攝受。……慧為其首,以攝持故」。八正道以正見為初,也是同
一意義。在道的實踐──以慧為主的修證中,就是「如實覺」緣性、寂滅、空無我、一切法性等。所以『大毘婆沙論』卷一(大
正二七‧三中)總結的說:「阿毘達磨勝義自性,唯無漏慧」。』p.35
2.《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舍利弗阿毘曇論》《分別論》《法蘊足論》……從三本的比對中,可見共同論題,達十二項目。
這就是以三十七菩提分──聖道為中心,及蘊、界、處、四諦、十二緣起等所集成。被稱為摩呾理迦的阿毘達磨,早在『中阿含經』成立以前,就以「論阿毘達磨
論」的姿態而展開。』p.70f.
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阿毘達磨藏,本論(《四諦論》)別
引三則:1.「能攝法不散,名三摩提。2.明八正道的次第。3.以八正道攝三十七道品;以奢摩他、毘婆舍那── 止觀攝八正道。這倒有點近於譬喻師所說:「舍摩他、毘缽舍那是道諦」。所引三文,在『大毘婆沙
論』、『俱舍論』等,都沒有檢到。所以,本論所引的阿毘達磨藏,不是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也不是《俱舍論》;一定是上座系中,犢子系或分別說系的阿毘達
磨了。』p.601
《阿毘達磨》論典共同論題,是以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中心;在生命的
染、淨因果中,以漸次現觀四諦而見道;以聖道的實踐為主,而「無漏慧」、「如實覺」,在道的實踐中,是貫徹始終的。
(四)抉擇大乘經典 殊勝法門︰
1.《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般若波羅蜜法門」︰『「中品般若」的「中分」,從大乘是菩薩行的見地,列舉了
大乘的內容:
1.六波羅蜜‧十八空‧百八三昧
2.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分‧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空無相無作)三
三昧‧十一智‧三(無漏)根‧(有
覺有觀等)三三昧‧十念‧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九次第定
3.十力‧四無所畏‧四無閡智‧十八不共法
4.四十二字門
這四類中,1.是
菩薩法。2.是共二乘法。菩薩是遍學一切的,所以三十七道品等,也是大乘法的一分。不過每一法門,都說是「以
不可得故」,表示為與般若不可得相應的行門。3.是佛的功德。4.字
門是陀羅尼。在「中品般若」(及「上品般若」)中,字門每每是列在最後的。字門的自成一類,表示了字義
本是世間學,被融攝而屬於大乘的。』p.682f.
2.《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四章「其他法門」︰『佛在密跡宮中說法(《大
寶積經》「密釋金剛力士會」大正.11,71cf.),內容為:信三寶,信報應[業報],
所以要「不犯十惡,身行十善」。親近「奉戒具法」的善知識,從善知識聽聞正法:六度與六蔽的果報,身口意的善惡因果;深一層,說緣起空無我。能精進修行
的,正信出家,修出家的無放逸行。無放逸行,是「不犯一切諸不善法」,如實知有與無,而歸結於四法印──
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
是聲聞所行的常道,從菩薩一切法空的立場,轉化為佛道,所以說:「若有菩薩能行是者,未曾違失一切諸行道品之法。以無相行,普周備悉諸佛道法三十七品」』p.1157
菩薩是遍學一切的,所以三十七道品等,也是大乘法的一分,但是一一
法須與般若不可得相應;以無相行與自作證法性空、寂滅、涅槃乃至成佛。
(五)抉擇聖道──解脫道、
涅槃道
1.《印度佛教思想史》︰『釋尊從自覺的聖境裏,陶鑄東西印度文明,樹立中道的宗教。中道行,是正見為先導的聖道的實踐。聖道的內
容,釋尊隨機說法,有種種組合,主要的有七類,總名為三十七菩提分法。其中根本的,是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見
是正確的知見;正思惟是正確的思考,引發出離的意願;正語是正當的語文(及書寫文字);正業是正當的身體行為;正
命是正當的經濟生活;正精進是離惡行善的正當努力;正念是純正的專心一意;正定是純正的禪定。聖道是以正見為先的,這是說:人生世間的無限苦逼,相對的改
善或徹底解脫,惟有從正確的理解問題去解決,不是憑傳統信仰,想像,或某些神秘經驗所能達成的。』p.21
2.《空之探究》︰『二、泛說解脫道︰
空與空性,是佛法解脫道的心要,與解脫道是不相離的。在佛法的開展中,解脫道引起的多方面開展,
空、與空有關的方便,也就多方面開展而有種種。這裡,依據早期的經說,從種種解脫道中,對「空」作進一步的探究。
佛說的解脫道,原始是以八正道為本的。因機設教,成立不同的
道品。古人依道品的數目次第,總列為: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七類共三十七道品,成為佛教界的定論。』p.11
3.《如來藏之研究》釋《大般涅槃經》︰「諸佛世尊從六波羅蜜,三十七品,十一空,來至大涅槃」大正.12,468b
『「一
切諸法本性自空」,依緣而有,是無自性的空的。不只是雜染生死法,般若,如來,大般涅槃也是空的。一切空,所以無上菩提與大般涅槃,都是隨俗的假名安立。
一切本性空,不是什麼都沒有,這是一切如實相,所以大般涅槃可說有常樂我淨。依此來說,佛性不外乎依空性、如(tathata)而說的。』p.255
菩提道即是解脫道,解脫道即是涅槃道,以理智為主導而修行即是菩提道;以理智配合情、意而修行,方得心解脫、慧解脫;以惑、業、苦寂滅無
餘,自作證究竟涅槃。
二、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特色
(一)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重要性
一切有情以修證成佛並教導其他有情入無餘涅槃為究竟。釋尊在入滅前一年左右,向弟子們宣告
自己由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完滿而成佛,並且囑
咐眾弟子和同敬順修習此法。如《長.2 遊行經》所說︰
(佛)告︰「諸比丘﹗汝等當知︰我以此法
自身作證成最正覺──謂
四念處、四意斷、四神足、四禪、五根、五力、七覺
意、賢聖八道。汝等宜當於此法中,和同敬順,勿生諍訟,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我法中宜勤受學,共相熾然,共相娛樂!」[6]
不但釋尊住「四念處」修
「七覺分」,完滿「八支聖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尊者舍利弗以法之分齊(dhamm’anvayo竚法的類比痃〈S〉Ⅴ.16018),
深信此乃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共通一門。如《雜.498經》言︰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譬如國王有邊城,城周匝方直,牢固堅密,唯有一門
無第二門。立守門者,人民入、出
皆從此門若入、若出。其守門者雖復不知人數多少,
要知人民唯從此門,更無他處。如是,我知過去諸佛、如來、應、等正覺,悉斷五蓋──
惱心、令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
住四念處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彼當來
世諸佛、世尊,亦斷五蓋──惱心、令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住四念處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現在諸佛、世尊、如來、應、等正覺亦斷
五蓋──惱心、令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住四念處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舍利弗﹗過去、未來、今現在
佛,悉斷五蓋──惱心、令 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住四念處 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7]
(二)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佛教中行道之教
南傳佛教傳承的說法,法將舍利弗在《Maha-niddesa(大義
釋)》曾經分析世尊的說教(sasana)為二:
(1)教說之教(Pariyatti sasana)︰所學得
契經、祇夜、記說、偈、自說、如是語、本生、未曾
有法、毘陀羅等,此等(九分教)為教說之教也。
(2)行道之教(Patipatti sasana)︰正行道(samma-patipada)、
隨順行道(anuloma-patipada)、無敵行道(apaccanika-patipada)、
隨義行道(anvattha- patipada)、法隨法行道(dhammqnudhamma- patipada),完成諸戒、守護根門、節量食、專修警寤、具念正知、四念處、
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此(三十七菩提分法)等為 行道之教也。[8]
「教說之教」提供佛弟子
「學習」建立正確的「信」、「解」,正當的「行」、「證」三十七菩提分法即是「修習」佛法[9]
的「行道之教」。如斯行道是離邪之「正」行道,「隨順究竟菩提」之行道,能「克勝一切敵對」之行道,是「隨順獲得一切義」之行道,是「道跡次第整然有序」
之行道,逮得自作證究竟涅槃。
遍行外道
Sakul’udayi 以為世尊的(1)少食,於(2)衣、(3)食、(4)住
知足,(5)能遠離等五法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而常隨不離;釋尊
自己說出另有五法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佛陀,常隨不離︰
(1)為
修習增上戒(adhisile sambhaventi),如佛所成就最上戒蘊(paramenasila-kkhandhena samannagato)……
(2)為
修習勝知、見(bana-dasane sambhaventi),如實知見佛自知、自見自作證所說所知、所見之法──開示因緣法(sanidanam dhammam
deseti),教導
具有示導之法(sappatihariyam dhammam
deseti)……
(3)為
修習增上慧(adhipabbaya sambhaventi),如佛成就最上慧蘊(paramena pabba-kkhandhena samannagato)……
(4)……(略譯)為
得現觀四聖諦,了脫有漏生死苦……
(5)由我說示諸聲聞之道跡(savakanam patipada) ,[10]眾弟子如是行道而修習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
聖八支道……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四禪……五通……三明……現法自作證無漏心解脫、慧解脫具足住。……
優陀夷﹗有此等五法,依此等(五法)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也。[11]
佛世,賢聖弟子皆以親近釋尊學習三無漏學,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為作證三明
心解脫、慧解脫,而常隨佛學,不離正法。
(三)疾得漏盡法──三十七
菩提分法
成就漏盡究竟解脫為印度人一生的歸趣,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 即能疾得漏盡。如同《雜.57經》所示︰
爾時,世尊為眾多比丘說法,示、教、利、喜。爾時,座中有一比丘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
疾得漏盡?」
爾時,世尊知彼比丘心之所念,告︰「諸比丘﹗若有比丘於此座中作是念──
云何知、云何見
疾得漏盡?──者,我已說法言,當善觀察諸陰;所
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我已說如是法
觀察諸陰,而今猶有善男子不勤欲作、不勤樂、不勤
念、不勤信,而自慢惰,不能增進得盡諸漏。若復,善男子於我所說法觀察諸陰,勤欲、勤樂、勤念、勤信,彼能疾得盡。」[12]
釋尊指示
宜依三十七菩提分法善觀察「五陰法門」,如實知有情的名色──精神與肉體。能不作常見,捨斷「二十種身見」;不作斷見,捨斷「惡取無我」;能離我慢、斷諸
無明之行。如是知、如是見
可以快速作證諸漏盡。
(四)佛法的中道──三十七
菩提分法
修行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法的中道行。釋尊在
《A.3,151(Patipada(1),152(Patipada(2)) 道跡經》說︰
諸比丘﹗有此等三道。何等為三?謂深固道(agalha patipada)、 劇苦道(nijjhama patipada)、
中道(majjhama patipada)。
……
諸比丘﹗復次,何謂中道?
諸比丘﹗世有比丘,於身隨觀身而住,熱勤、具念、正知,得除世貪、憂。於受…於
心…於法隨觀法而住,熱勤、具念、正知,得除世貪、憂。諸比丘﹗此被稱謂中道也。
諸比丘﹗在世有比丘修習[四]正
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
支……修習正見、修習正志、修習正語、修習正業、修習正命、修習正方便、
修習正念、修習正定。諸比丘﹗此被稱謂中道也。[13]
釋尊為太子時,二十九年間享受宮中五欲樂;出家後連續六年於苦行林專心修習苦行。
發現極端地追求享受欲樂──深固道──是邊行;正相反,極端地自作苦行
──劇苦道──亦是邊行。捨離苦、樂兩邊,於菩提樹下行中道,不久即成
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14]
(五)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陀 法海中珍寶──法寶
Paharada
阿修羅王答佛,自己所居大海有「八未曾有法」;其五、謂:
世尊﹗若我大海中多有珍寶無
量,鄩異
種種珍琦充滿其中;珍寶名者謂︰金、銀、水精、琉璃、摩尼真珠、碧玉、白珂、螺璧、珊瑚、虎珀、馬瑙、暪瑁、赤石、琁珠者。是謂我大海中第五未曾有法,諸阿修羅見已樂
中。
世尊對應說出 佛正法
律中,亦有「八未曾有法」;其五、謂:
若我正法律中 多有珍寶,無量鄩異,種種珍奇充滿其中;珍寶名者,謂
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
八支聖道者。是謂我正法律中第五未曾有法。[15]
所以說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教的法寶中珍貴寶貝。
導師在《寶積經講記》釋《大寶積經「普明菩薩會」》『迦葉﹗譬如隨轉輪王所出之處,則有七寶。如是迦葉﹗菩薩出
時,三十七品現於世間。』言︰
……輪王以此七寶,統一天下。「菩薩出世」時,也有七寶──
「三十七品現於世間」。三十七品,即三十七道品,
為修行解脫的德行項目。三十七品也分為七類: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這與輪王的七寶一樣。(妙上二) p.88f.
『七覺分』為法王
──佛陀的七寶;相應於『轉輪王出於世時,有七寶現於世間。』[16]
《雜.721經》︰『如是,如來、應、等正覺出興於世,有七覺分現於世間。何
等為七?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大正.2,195a
6f《雜
阿含經》相應於
轉輪聖王的七寶,指法王的七寶為「七覺分」。
(六)三十七菩提分法是畢竟
智藥
《大
寶積經 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三》指出︰菩薩應當時常追求利益眾生,以正確、正當的方法修習一切善根、福德,以平等心施與一切眾生。修習所得智藥──斷德、智德
──走遍十方治療有惑、業、苦患的眾生,皆能畢竟治癒又不復發。世尊所說畢竟智藥分兩大類︰一、諸對治行,二、七菩提行。[17]
印順導師《寶積經講記》如是講解︰
畢竟智藥是些什麼法門呢?分對治行與菩提行二類。菩提行是近方便,是引發證悟的法門。對治行是遠方便,在初學時,先要調治煩惱,安定自
心,才能進一步的趨向出世解脫。[18]
「諸對治行」包括︰以「不淨觀」對治貪婬,以「慈心觀」對治瞋恚,以「因緣觀」對治愚癡。以「(諸)行(皆)
空觀」對治諸妄見(──特別是我見、我所見),以「無相觀」對治諸憶想分別緣念(──特別是常見、斷見)
),以「無願觀」對治於一切出三界願(──特別是「執有」而不離有漏生死,「執無」而有取涅槃、貪著空無。以諸有為法皆悉「無常」,對治無常中
計常顛倒;以有為(有漏)「苦」,對治諸苦中
計樂顛倒;以「無我」對治無我中 計我顛倒。[19]
近方便的對治或補養法藥,即「七菩提行」;印順導師的說明如下:
再來說切近的法藥──七菩提行。菩提,義譯為覺。達成正覺的條件、因素,名為菩提分,或菩提支,菩提品。總括佛說的菩提分,主要的有三
十七類,名為三十七菩提分。這是可以分為七大類: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這七大類,就是現在所要說的七菩提行。[20]
「七菩提行」即是實行「三十七菩提分法」之「七大類」︰
(1)
以「四念處」治療依倚(依著)身、受、心、法︰行者有關
於身,順身
相觀住正念、正知,不墮我見;行者有關於
諸受,順受相觀住正念、
正知,不墮我見;行者有關於心,順心相觀
住正念、正知,不墮我見;
行者有關於諸法,順法相觀住正念、正知,
不墮我見。此等四念處,
能
厭離一切有漏的身、受、心、法,打開涅槃
門,趣入無餘取涅槃界。
(2) 以「四正勤」能對治斷除已生諸不善法,及使未生諸不善法不起;能
療養未生善法使之生起,已生善法能令增
長。要略而言︰能斷一切不
善法,成就一切善法。
(3) 以「四如意足」對治身、心粗重,破壞身心一合相,使得精神不受肉
體限制,能如意變化自在。
(4) 以出世「五根」對治無信、懈怠、失念、亂心、無慧的眾生,使生正
信、正精進、正念、正定、有慧。
(5) 以「五力」對治破壞邪信、邪精進、邪念、邪定、邪慧等諸煩惱力。
(6) 以「七覺分」對治諸法中疑、悔等五蓋錯誤的感情、迷謬的見解。
(7) 以「八正道」對治墮落在八邪道生活的一切眾生。[21]
三、名數──三十七菩提分
(一)
三十七菩提分法(Sattatimsa bodhipakkhiya-dhamma三十七菩提
助法)[22]
1. 三十七菩提分法︰
將“bodhipakkhiya”的‘pakkhiya’按照語言學
作‘pakkha-iya(部分的)’解釋;巴利語‘pakkha’梵語‘paksa’
之一義為禽類的雙「翼」,為禽類飛行最重要的部分。如 玄奘法師在《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譯作︰『三十七菩提分法』大正.27,495c-3
《辨法法性論講記》導師如是釋︰『菩提譯義為覺,分是條件,就是因素。要成就大覺,就要具備這些支分。菩提分是:四念處,四正勤,
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八正道分,這都是完成大覺所要修的事。』(華一)
p.266
2.三十七菩提助法︰
將
“bodhipakkhiya”的‘pakkhiya’依照佛學傳承巴利語‘pakkhiya’梵語‘paksya/paksika(資助的)’解釋;親
族、[23]朋黨要求互助合成,相互資助極具重要。如
真諦法師於《阿毘達磨俱舍釋論》譯作︰『三十七菩提助法』大正.29,284b-6f.
《清淨道論》︰“…ime sattatimsa dhamma bojjhavgan’atthena(此等三十七法以菩
提支之義,) bodhk ti laddha-namassa
ariyamaggassa pakkhe
bhavatta(因為存在於得名謂「菩提」的聖道之範圍內故,)
bodhi-pakkhiya nama;(名 菩提分;)
pakkhe bhavatta ti upakara-bhave thitatta.(所謂「因為存在於其範
圍」云云 指 處於資助之狀態故。)”〈VM〉678-8f.
佛音論師依法義以‘upakara’[24] 替代‘pakkha’說明“bodhipakkhiya”是「助成菩提」。
3.三十七助菩提分法
三藏
那連提耶舍於《阿毘曇心論經》譯作︰『三十七助菩提分法』大正.28,862b-1
則上述字義與法義兼顧,漢譯意義更見圓滿。
(二)「三十七菩提分法」名
相在早期經、論並未出現
1. 經典
(1)北傳《雜阿含》、《中阿含》、《長阿含》以及
南傳《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早期結集的經典雖然已有七類菩提分法的名相,然而還沒有「三十七菩提分法」名數。
(2)《增一阿含》以及《增一阿含》、《中阿含》的別出單經才有此名數「三十七菩提分法」或者同義詞存在,如下所舉:
『三
十七道品法』大正.1,193a2 《大般涅槃經》三藏 法顯譯
『三
十七助道之法』大正.1,364c15
《起世經》三藏 闍那崛多 等譯
『三
十七助道』大正.1,419c-14 《起世因本經》三藏 達摩笈多譯
『三
十七品道』大正.1,818c6《法海經》三藏 法炬譯
『三
十七品經』大正.2,505b9,b10《佛說八正道經》三藏
安世高譯
大正.1,309b-4《大樓炭經》三藏 法立共法炬譯
『三
十七道品之教』大正.2,551a4《增一阿含經》三藏
僧伽提婆譯
『三
十七道品之法』大正.2,635c9f.《增一阿含經》
『三
十七道品之行』大正.2,696c9f.《增一阿含經》
『三
十七品道』大正.2,561b-10f. 《增一阿含經》
『三
十七品道』大正.1,818c6 《法海經》三藏 法炬譯
2. 論典︰
(1) 早期論典尚未出現「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
北傳《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阿
毘達磨法蘊足論》、《阿毘達磨施設足論》、《阿毘達磨識身足論》、《阿毘達磨界身足論》、《阿毘達磨品類足論》、《舍利弗阿毘曇論》;南傳
︰《法集論》、《分別論》、《界論》、《人施設論》、《雙論》、《發趣論》、《論事》等仍然欠此名數。
(2)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25]出現在北傳論典 是在結集《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以後︰
『三
十七覺分』大正.27,230b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三藏 玄奘譯
『覺分三十七』大正.29,132a-1《阿
毘達磨俱舍論》三藏 玄奘譯
『三
十七菩提分法』大正.27,495c-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三
十七修道法』大正.27,496a-1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三
十七助道法』大正.28,364b11 《阿毘曇毘婆沙論》三藏 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譯
『三
十七覺品』大正.28,938a-1壜《雜阿毘曇心論》三藏 僧伽跋摩譯
『三
十七助菩提分法』大正.28,862b-1《阿毘曇心論經》三藏
那連提耶舍譯
『三
十七覺助』大正.29,283c6《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三藏 真諦譯
『三
十七助覺』大正.32,399a5f.《四諦論》三藏 真諦譯
『三
十七菩提助法』大正.29,284b-6f.《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三藏
真諦譯
南
傳 出現在《彌藺王問經》及《清淨道論》中。
“sattatimsa
bodhipakkhiya-dhamma”〈Mil〉
p.312〈VM〉p.670 的意音合譯。
四、菩提分法的彙集
早期佛法(第一次結集,甚至第二次結集時,)並無「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存在於「三藏中」。然而,由於佛陀
的對機教導,或是學生自己修行的心得,已有各種不同的「菩提分法」流傳著;如︰
(一)《長老偈經》︰
v.100 Devasabha 上座︰『具足[四]正
勤,[四]念處為行境;戴解脫華者,將無漏圓寂。』
v.166 Sobhita 上座︰『修習四念住、七[覺
支]、八[支聖道],
追憶五百劫宿命。』
v.352 Vakkali 上座︰『住林中修習[四]念
住、[五]根、[五]力、[七]覺
支。』
v.437 Nhatakamuni 上座︰『修
習七覺支、[五]根、[五]力,
具足微妙禪那,余將無漏而住之。』
v.595 Gotama 上座︰『修習[七]覺
支、[四]神足、[五]根、[五]力
及八支聖道,此是適合沙門(所作)。』
v.1114 Talaputa 上座︰『修習[四]禪、[五]根、[五]力、[七]覺
支、[三]三昧,觸證三明。』
(二)《長老尼偈經》︰
v.171 Vijaya 上座尼︰『四
聖諦、[五]根、[五]力
及[七]覺支、[聖]八
支道,逮得最上利。』
(三) 《Udana(自說經)》︰
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八支聖道』〈Ud〉56
(四)1.(1)
北傳經典︰
《雜阿含》、《中阿含》、《長阿含》、《增一阿含》皆有七類「菩提分」多次出現在「四部阿含中」。
『四念處(四意止)、四
正勤(四
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七覺支、七覺意)、八聖道分(八真直行)』大正.2,14a7f.;
大正.1,476c-10f.;
大正.1,16c10f.;大正.2,753b2f.
(2) 北傳論典︰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四靜慮、四聖諦、四想、四無量、四無色、四聖種、
四沙門果。』大正.26,391b-10f.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大正.26,458c-4f.
《阿毘達磨施設足論》︰初步略讀,欠論述。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四念住、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大正.26,544c5f.
《阿毘達磨界身足論》︰初步略讀,欠論述。
《眾事分阿毘曇論》︰『四念處、四正懃、四如意足、四禪、四聖諦、四無量、四無色、四聖種、四沙門果。』大正.26,645a-12f.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四靜慮…四聖諦…四無量…四無色…四聖種…四沙門
果。』大正.26,712a-7f.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大正.27,495c-3f.
2.(1) 南傳經典
《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D〉
Ⅰ.1203f.〈M〉Ⅱ.238-2f.〈S〉Ⅲ.967f.〈A〉203-8f.
(2) 南傳論典
《Maha-niddesa(大義釋)》
︰『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八支聖道』〈MNd〉324
《Culla-niddesa(小義釋)》︰『四念處、四
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八支聖道』〈CNd〉11
《Vibhavga》︰『念處分別、正勤分別、神足分別、覺支分別、道支分
別、禪那分別、無量分別』〈Vibh〉193f.
3.大乘經典、論典
菩薩是遍學一切的,所以三十七道品等,也是大乘法的一分。[26]例如本文〈一、前言〉所引用經、論。
五、「菩提分法」是相應阿含的主體
原始「相應阿含」有關修道的教授、教誡,已有完整的結集,並且成為「相應阿含的主體」,可以從「北傳
雜阿含經」結集為「道誦」及「南傳 相應部」結集為「大篇」,如此編排得知。
(一)北傳《雜阿含經》【道誦】
1.第21 念處相應 2.
第22 正斷(勤)相應
3.第23 如意足相應 4.第24 根相應
5.第25 力相應 6.
第26 覺支相應
7.第27 聖道分相應 8.第28 安那般那念相應
9.第29 學相應 10.
第20 不壞淨相應
「道誦」為「相應阿含Samyuttqgama(聖教相應∕雜阿含
經)」七誦之一,《瑜伽師地論》指
稱
是如來及聖弟子「所說事」;所謂「所說事」指 事關逮得正覺、解脫煩惱結、作證涅槃所說法。「道誦」即是
誦習「菩提道」「解脫道」「涅槃道」的教法、道法。
(二)南傳《Samyutta-nikaya(相應部)》【Maha-vagga(大篇)】
1.第45 道相應 2.
第46 覺支相應
3.第47 念處相應 4.
第48 根相應
5.第49 正勤相應 6.
第50 力相應
7.第51 神足相應 8.
第52 阿那律相應(四念處→四神足)
9.第53 靜慮相應 10.
第54 出入息相應
11.第55 預流相應 12.
第56 諦相應
「大篇」為「相應部」五篇之一,以佛法中學習「預流相應」,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現觀四聖諦」作證漏盡涅槃為諸有情一大事。
六、阿含學、阿含道中的三十七菩提分法
「阿含學」有其學習的階梯,「阿含道」有其行道的道釋,悉皆次第整然有序。以「表」列出──最左列,從「善人」
開始……到「解脫知見=涅槃」為「阿含道次第」;最右列,
從「增上善學」開始……到「正解脫學」究竟解脫成為「無學者」為「阿含學次第」;中間分布三十七菩提分法。
阿含道包含「獨覺道」與「聲聞道」,皆是「一行道」而分
為兩階段。無師獨悟的「辟支佛陀」及「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所行即是「獨覺道」;「覓道」的過程,是由「世、俗有漏、有取的八正道」如實觀察現實的人生、
觀察生命的緣起,現觀十二支緣起的苦、集、滅、道而「見道」;見道之後,依聖、出世間八支道「修道」乃至成就「三菩提」,作證「究竟涅槃」。
「聲聞者」以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四預流
支」學習「世、俗八正道」代替覓道;「見道」時成就「四不壞淨」,之後
依聖、出世間八支道「修道」乃至成就「三菩提」,作證「究竟涅槃」。因此,「佛道」「辟支佛道」與「聲聞道」,皆是同「一行道」而經歷兩階段。
七、三十七助道法在見道、修道(行
道)、證道上的種種特性
「賢聖道(自
覺道、聲聞道)」有十七種「道性」[27]聲聞者的覓道──隨順四預流支,充實開法眼、清淨聖慧眼
的條件,終於「見道」;「見道者」須知三十七菩提分法之【整體性】的運用,【次第性】的發展,把握【隨時性】的時機,承前起後【因依性】的系列不紊亂,綜
合的透視【緣起性】即現觀【法性】。
唯有「見道」之後纔能在正道上「修道」,「修道者」在順增上緣時,
採取相生【相應性】的修習;在逆增上緣的狀態,揀擇【對治性】相克的治療;有時適合採用【相須性】,以二種方法互相提挈(如
戒與慧,止與觀);有時需要兼顧五根(信、進、念、定、慧)的
【平等性】──維持平衡地精進;整個修行過程
更須遠離苦、樂兩極端的行道,採取中正圓通的
【中道性】修行。
唯有在正道上「修道」纔能「證道」,佛法是「不待時」、
「即此見」,指如法、如實,合乎【實踐性】修行,必得【實證性】的自作證道果;然而一步一腳印,「四道智」、「四果智」,近程、中程、終極目的地的到達是
【漸次性】;一分耕耘
一分收獲,五分法身的圓滿具足是【分證性】。
對於「阿含道」肯定是三世諸佛與聖弟子同行此道──【同
行性】,成就沙門果須行聖、出世間八支道──【必行性】,成佛、成聖是此生、此時、
此地可體驗──【可證性】。
八、實踐阿含道跡 完
成三菩提作證涅槃
有福報、慧根的眾生能親近善士,聽聞正法,信、解佛法,見
道而行道;行道時
需要掌握以下諸原則:
(一)以修習【四念處】為首
淨化眾生無明惑、有漏業,解脫一切有漏的苦惱,唯有一門、一道──四念處法門。由粗顯外露的「修身」、「覺
受」,次第觸及細密內隱的「修心」為基礎,了解身心的活動及其結果,了知染、淨生活的因、果;纔能「如法」動用「七覺支」對治「五蓋」乃至一切惑障、業
障、異熟障,修成「五分法身」。如《雜.535經;S.52,1~2
Rahogata(獨一靜處經)》︰
有
一乘道淨眾生,離憂、悲、惱、苦,得真如法,所謂四念處。“Ekqyano ayam
maggo(有一行道) sattanam visudhiya(為諸有情的清淨)
sokaparidevanam samatikkamaya(為超越愁、悲)
dukkha-domamanassanam atthagamaya(為消滅苦、憂) bayassa adhigamaya(為逮得道理)
nibbanassa sacchikiriyaya,(為自作證涅槃,)
yad idam cattaro satipatthana(那即是四念住也。)”[28]
『一乘道』“ekqyana-magga(一行道
∕一入道∕唯一趣向之道)”的意譯;指修習「四念處」。《中阿含經》略譯作「一道」,如︰《中阿含98
念處經》:
有一道淨眾生,度憂畏、滅苦
惱、斷啼哭、得正法,謂四念處。[29]
「一道、一入道、一乘道」[30]指
稱
佛教的「唯一解脫道」,以四念處中的「法念處」包括四念處為首,八聖道分為終的三十七菩提分法。所以《增一阿含第十二品第一經》︰
世尊告諸比丘:「有一入道,淨眾生行,除去愁憂,無有諸惱,得大智慧,成泥洹證,所謂當滅五蓋,思惟四意止(四
念處)。云何名為一入?所謂專一心,是謂一入。云何為道?所謂賢聖八品道:一名正見,二名正治,三名正
業,四名正命,五名正方便,六名正語,七名正念,八名正定,是謂名道,是謂一入道。」[31]
《中.98 念處經》於修習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之後,開示「如何觀法如法念處」︰
1. 日常生活時︰
(1)眼緣色生內結,比丘者(a)內實有結,知內有結如真;(b)內
實無結,知內無結如真;(c)若未生內結而生者,知如真;(d)若已生內結滅不復生者,知如真。如是,(2abcd)耳、(3abcd)鼻、(4abcd)舌、(5abcd)身、(6abcd)意……(亦復如是)。如
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
謂 比丘觀法
如法──謂 內六處。[32]
日常生活不離動用「六根」,使內「六識」與外「六境」互動;六內識透過六根接受六外境的剌激而影
響內心;六內識亦透過六根反應於六外境,能改變環境。生活中染、淨的因緣、果報於此形成。
2. 宗教生活時︰
比丘觀法如法,比丘者(1a)內實有欲,知內有欲如真;(1b)內實無欲,知內無欲如真;(1c)若未生欲而生者,知如真;(1d)若已生欲滅不復生者,知如真。如是,(2abcd)瞋恚、(3abcd)睡、眠,(4abcd)調(掉)、
悔,(5abcd)疑……(亦復如是。)如
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
謂 比丘觀法
如法──謂 五蓋也。[33]
宗教修持運用止觀的操作,以鎮伏「五蓋」為首要;貪欲、
瞋恚、昏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等五蓋悉皆障礙定、使慧力衰弱、阻礙解脫。
3. 正覺生活時︰
比丘觀法如法,比丘者(1a)內實有念覺支,知內有念覺支如真;(1b)內實無念覺支,知內無念覺支如真;(1c)若未生念覺支而生者,知如真;(1d)若已生念覺支便住不忘而不衰退,轉修增廣者,知如真。如是,(abcd)擇法、(3abcd)精進、(4abcd)喜、(5abcd)息(輕安)、(6abcd)定、(7abcd)捨(覺支)……(亦
復如是。)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
比丘觀法如法──謂
七覺支。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如上述)少少觀法如法者,是謂 觀法如法念處。[34]
賢聖弟子見道以後的生活,在正念、正知之下,於日常生活
乃至宗教修持中,必然地操作「七覺支」以正法對治逆境、以如法相應順境而過日。
(二)以修習【八支聖道】為究竟圓滿[35]
以四念處為首,操作七覺支,依三無漏學的次第,修習圓滿
八支聖道;此時,三十七菩提分法纔算修習滿足,終於作證正慢無間等(samma manqbhisamaya(正現觀慢) 究竟苦邊。如《雜.305 六分別六入處經》相當於《M.149 Maha-salayatanika-sutta(大六處經)》︰
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
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
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
眼觸因緣生受──
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
鼻、舌、身、意(原文有「法」字宜刪)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
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不染著故不相雜,不愚闇、不
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染著,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
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
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
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修習滿足);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
足。
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36]……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
足。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
者,悉皆作證;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
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37]
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
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
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止(原
文誤作「正」)、觀。
若比丘於此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
應作證者,悉知、悉證;若法應知、應修者,悉知、悉修;是名
比丘斷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諸比丘﹗是名六分別六入處經。[38]
現觀四聖諦,修習道諦──八支聖道──完成之後,四念處等三十七菩提分法纔大功告成。
有關「苦諦」──我們對名色應證知而遍知者,該等諸法證
知已而遍知之(abhibba parijanati{三明通智作證已而遍知之}〈M〉Ⅲ.289-13)。所謂「名色」即有情的身、心。如何證知、遍知名色?當由「五陰法門」、「六處法門」、「六界法
門」、「二十二根法門」把握名色;由「四聖諦法門」、「十二支緣起法門」通達名色的染、淨因果。
有關「集諦」──我們對名色的錯誤認識、不正當的情意反應,應證知而捨斷者,該等諸法證知已而捨
斷之(abhibba pajahati{三明通智作證已而捨斷之}〈M〉Ⅲ289-12)。如何證知無明及有愛? 無明指︰
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後
際,不知於內、不知於外、不知內外,不知業、不知報、不知業報,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
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若劣、若勝,染
污、清淨,分別、不分別,緣起、非緣起,皆悉不知;於六觸入處不如實覺知。於彼彼不知、不見、無無間等、癡、闇、無明、大冥;是名
無明。[39]
有愛指︰「三愛」,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的渴愛。[40]
如何捨斷無明及有愛?
當以「七覺支」對治「五蓋」而消滅無明,以「明」──如實知、見、明、覺、悟、慧、無間等[41]捨斷「有愛」。如《中.51 本際經》︰
何謂
有愛習?答曰:無明為習。無明亦有習,非無習;
何謂
無明習?答曰︰五蓋為習。[42]
有關「滅諦」──我們對清淨生命的完成,汙染身、心的不
正當情意反應的消解,應證知而作證者,證知已而作證之(abhibba sacchikaroti{三明通智作證已而作證之}〈M〉
呩289-10f.)。如何證知作證滅盡惑、業、苦?總說「明」與「解脫」。
「明」指「三明」,即「三達」。如《長.10 十上經》︰
三明︰自識宿命智明、天眼智
明、漏盡智明。[43]
《中.161
梵摩經》︰
(梵志梵摩問︰)「三達有何義?」世尊以頌答︰「明達於過去,見樂及惡道;得無明盡訖,知是立牟尼。善
知清淨心,盡脫婬、怒、癡, 成就於三明,以此為三達。」[44]
釋尊指出︰以宿命通開發「宿命智證明」,通達過去無量世因
果業報。以天眼通開發「生死智證明」,通達今世無量眾生的業報──彼處死已,此處生
;此處死已,生彼處──承受樂報或趣惡道。以
漏盡智證明無明盡訖,通達未來世無有後有──有漏的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如此,成就於三明,以此為三達。
「解脫」指
諸漏盡的「心解脫、慧解脫」。如《中.2 晝度樹經》︰
諸漏已盡,心解脫、慧解脫,
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45]
《雜.710經》︰
此七(覺
支)法修習滿足,淨信者 謂心解脫,智者
謂慧解脫。貪欲染心者
不得不樂(「不
樂」宜作︰「離欲」大正.2,268b-11),無明染心者慧不清淨。是故,比丘﹗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
者
慧解脫。若彼比丘離貪欲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而)慧
解脫,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46]
「心解脫」指解脫情、意的煩惱纏,「慧解脫」指
解脫理性的煩惱纏。
有關「道諦」──我們對身、心的統一、精神的集中,現觀真理實相的
心力提升,應證知而修習者,證知已而修習之(abhibba
bhaveti{三明通智作證已而使之修習}〈M〉III
289-11)。修習的原則,以「以兩法雙軛轉動止及觀(dwe dhamma yugnandha vattanti
samatho ca vipassana ca) 〈M〉Ⅲ.28916f.」
如何證知修習止及觀?依「三無漏學」次第修習。以「增上
戒學」停止身惡行、語惡行;
以「增上心學」──四十種主要的「止業處──
集中精神的對象及方法」,十種主要的
「觀業處──集中精神又能對生命的真理、實相
如理作意,思惟觀察」;以「增上慧學」現觀「四聖諦」,開發「四沙門道智」成就「四沙門果智」。「止」及「觀」,包含「三無漏學」的學習,及「三十七菩提
分法」的修習。
日常生活中種種惡業、惡習,宗教修持中許多惑障、業障、異
熟障,阻礙修身、修心、修慧;必須維持正見、正志以及正念、正知推動正行,改正邪業、忍習,排除三障;猶如曠野四方八面種種風勢變動不停,須隨時調整有效
的方法維持燈火不熄。清淨的、涼爽的和風有益身、心,汙染的、悶熱的狂風為害人類,如何改善並維持良好的空氣品質,需要許多有效的方法,適當地用心調節。修道亦如是,以八支聖道為架構,隨時動用三十七菩提分法
相應修習。所以《S.45,155 Akasa(虛空經)》如是說︰
諸比丘﹗譬如虛空中吹種種
風,吹東風、吹西風、吹北風、吹南風,吹有塵風、吹無塵風,吹涼風、吹熱風,吹小風、吹大風。
諸比丘﹗如是,比丘修習八支
聖道、多操作八支聖道者,四念住的修習得以圓滿(cattaro
pi sati-patthana bhavana paripurim gacchanti)。
……四正勤……。……四神
足……。……五根……。……五力……。……七覺支的修習得以圓滿。
諸比丘﹗比丘怎樣修習八支聖道、多操作八支聖道者,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
根、五力、七覺支的修習得以圓滿耶?
諸比丘﹗在世有比丘[依止
遠離、依止離貪、依止滅盡、迴向於最捨,而]修習正見[……
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依止遠離、依止離貪、依止滅盡、迴向於最捨,而修習正定(samma-samadhimbhaveti
viveka[nissitam] viraga[nissitam]
nirodhanissitam vossagga-parinamim)。諸比丘﹗如是之比丘修習八支聖道、多操作八支聖道者,四念
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的修習得以圓滿也。[47]
(三)依【七覺支】的修習
纔能完成菩提
開法眼、清淨聖慧眼之後,纔有「正見」、「正志」,如是正
念正知之下以「正行」修身、修心、修慧;「正行」的發動及運用即是「七覺支」的修習,以七覺支操作,三十七種修行纔合乎菩提的成分,有離漏的功能。否則,
「七覺支」以外的另六類修行,只是善行或者「有漏的善行」而已。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指出︰
彼契經中唯說無漏菩提分法,
唯七覺支一向無漏,故偏說之;餘通有漏
故彼不說。
有作是說︰「餘契經中亦具說
有三十七種菩提分法,時既久遠,彼經滅沒。云何
知然?如彼尊者達羅達多作如是說︰『世尊有時說
一道支,有時說
二(道支),
乃至有時說
三十七,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如《斧柯喻契經》中說
於三十七。(1)若唯取決定者,則應說七種修道法,謂 七覺支唯無漏故。(2)若
唯取不決定者,則應說餘六位修道法,謂 四念住[、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乃
至八道支,通有漏、無漏故。(3)若通取決定、不決定者,則應說三十七種修道法,謂前六位及七覺支。故三十七菩提分法
亦是世尊契經所說。』」[48]
一位有善根福報者,能具足「四預流支」,能修習「三十七菩
提分法」,皆由理智發動擇法覺支所致。如《阿毘達磨法蘊足論》所論︰
(擇法覺支)能如實知應修、不應修法者,云何應修法? 謂
三妙行、三善根、十善業道,親近善士、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恭敬聽聞、密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曾不睡眠
勤修諸善,是名
應修法。
復次,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支聖道,四正行、四法釋,奢摩他、毘鈴舍那,亦名應修法。[49]
(四)以發育【五
根】、成長【五力】,依【三無漏學】次第開展。依出世【五根】次第增上成長五分法身,【五力】確立五分法身相續不斷、不滅。
依「四預流支」完成「四不壞淨」成就「信根」,對佛、法、
僧、戒的功德具有「信忍、信樂、信求」所謂「內信歡悅」而信心清淨,不壞、不動、不變。已能分別
是法、非法,是處、非處,由菩提心、慚愧心、
慈悲心而策勵改過遷善,此時有「精進根」的生起。由信根及精進根的推動,去惡行善,內心無所後悔,有所成就而內心正念易提起,此時「念根」強大有力。正
念、正知提供內心安定的力量,「定根」產生,維持止、觀等持。心三昧力,使五蓋不動,隨順慧學的因緣條件具足而開發「慧根」。由慧根、慧力完滿三十七菩提
分法,成就「三菩提(正覺)」,作證諸漏盡,心解脫、慧解脫。《S.48,50 Saddha(信經) cf.
雜.659經》有如是說明︰
尊者舍利弗曰︰「大德﹗(bhante!)聖弟子若於如來一向淨信者(Thatagate ek’anta-gato abhippasanno),彼則於如來或如來的教說(Tathagate va Tathagata-sasane va)不
猶豫、不疑惑。[此謂彼之信根也。]
大德﹗於有信的聖弟子,可期
待彼發勤而住,斷諸惡、修諸善,勇健、堅固、不放逸。其精進,此謂彼之精進根也。
大德﹗於有信、發勤的聖弟子,可期待彼具念,成就最勝念慧,能憶念之、隨念之。其
念,此謂彼之念根也。
大德﹗於有信、發勤、具念現前的聖弟子,可期待彼以捨為所緣,得心一境性。其定,
此謂彼之定根也。
大德﹗於有信、發勤、具念現前、得定心的聖弟子(saddhassa
[araddha-viriyassa]upatthita-satino samahita-cittassa),可期待(patikavkham)彼
將了知︰「『眾生無始生死(anamataggo samsaro),無明所蓋(avijja-nivarabam)、
愛繫其頸(tavha-sabbojananam),
長夜流轉輪迴(sandhavatam samsaratam),不
知苦之本際(pubba koti na pabbayati)。[50]
然無明、闇聚之滅盡無餘(avijjaya tamo-kayassa asesa-viraga-nirodho),此寂靜位(santam etam padam)、此
殊勝位(phanitam etam padam)──
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也(yad idam sabba-savkhara-samatho
sabb’upadhi-patinissaggo tavha-kkhayo
virago nirodho nibbanam)。[51]其慧,此謂彼之慧根也。[52]
本經簡化菩提分開展的公式如下: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進根、進力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進根、進力→念根、念力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進根、進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
四預流支┼信根、信力┼進根、進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慧根、慧力
四預流支┼信
根、信力┼進根、進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慧根、慧力→漏盡解脫
「五根」的開展是配合「三無漏學」進行,由「信根」以情為主導,學習「無漏戒學」;由「定根」以
意為重心,學習「無漏心學」;由「慧根」以智為眼目,學習「無漏慧學」。戒、定、慧三學次第增上,如《長.2 遊行經》曰︰
修戒獲定,得大果報;修定獲
智,得大果報;修智心淨,得等解脫,盡於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已得解脫,生解脫智──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53]
《雜.820經》說明︰
何等為增上戒學?謂比丘重於
戒,戒增上;不重於定,定不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犯則隨悔。所以者何?我不說彼不堪能(淨
化),若彼戒隨順梵行、饒益梵行、久住梵行,如是比丘戒堅固、戒師常住、戒常隨順生,受持而學。
如是知、如是見,斷
三結──謂身見、戒取、 疑
──斷此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是名學增上戒。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重於
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
如是知、如是見,斷於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 ──斷此五下分結,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還此世;是名增上意學。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重於
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重於慧,慧增上。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54]
(五)以修習【四正勤】貫徹始終
《長.10 十上經》說︰『云何一成法?謂
於諸善法能不放逸。』(大
正
1,53a4f).
《長.2遊行經》遺教︰『(諸)比丘
﹗無為放逸!我以不放逸故
自致正覺,無量眾善亦由不放逸得。』(大正.1,26b)嘑㩜
《增.26品,1經》︰『世尊告︰「諸比丘﹗諸有星宿之光,月光最為第一。此亦如是,諸善功德三十七品之法,無放逸行最為
第一,最尊、最貴。無放逸比丘修四意斷。云何為四?於是,比丘若未生弊惡法,求方便令不生;若已生弊惡法,求方便令滅。若未生善法,求方便令滅。若未生善
法,求方便令生;若已生善法,求方便重令增多,終不忘失,具足修行
心意不忘。如是,比丘修四意斷。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修四意斷!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大正.2,635c8f.)
可見一切諸惡的消滅、眾善的完成,都是於「四正勤」不放逸而得究竟功成。《雜.263經;S.22,101 Vasijata(斧
柄經)》特別指出【實修三十七菩提分法(非
但用心求) 正方便隨順成就漏盡、解脫】︰
佛告︰「諸比丘﹗我以知見故
得諸漏盡,非不知見。云何以知見故
得諸漏盡,非不知見?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
受…想…行…識、此識、集此識滅。
不修方便隨順成就 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
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謂
不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
譬如伏雞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餾、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觜、以爪啄卵自生,安隱出輥。當知彼子無有自力堪能方便,以觜、以爪安隱出輥。所以者何?以彼雞母不能隨時蔭餾,冷暖長養子故。……
譬如巧師、巧師弟子 手執斧柯,捉之不已,漸漸微盡,手指處現;然彼不覺斧柯微盡,
而盡處現。……
譬如大舶在於海邊,經夏六月
風飄、日暴,藤綴漸斷。如是,比丘精勤修習
隨順成就,一切結、縛、使、煩惱纏
漸得解脫。所以者何?善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55]
如佛所說,打破無始無明輥,擦拭清除二十一心穢,解脫八萬四千煩惱結縛,須要實踐三
十七菩提分法;並非用心求人、求神,自己即得開悟、漏盡、解脫。
《雜.879經》同樣指出『修斷“bhavanappadhana(修習勤)』即精勤於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
世尊告︰「諸比丘﹗有四正斷(勤)。
何等為四?一者、斷斷(勤),二者、律儀斷(勤),
三者、隨護斷(勤),四者、修斷(勤)。
云何斷斷?若比丘(為令)已
起惡不善法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為令)未起
惡不善法不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為令)未生
善法令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為令)已生
善法增益修習,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斷斷。
云何律儀斷?若比丘善護眼根,隱密調伏進向;如是耳、鼻、舌、身、意根善護,隱密
調伏進向;是名律儀斷。
云何隨護斷?若比丘於彼彼真實三昧相,善守護持,所謂青瘀相、脹相、膿相、壞相、
食不盡相,修習守護,不令退沒;是名隨護斷。云何修斷?若比丘修四念處等,是名修斷。」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斷斷、律儀斷、 隨護、修習斷,
此四種正斷, 正覺之所說;
比丘勤方便, 得盡於諸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四念處,如是
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
支、四道、四法句、止(麗本作:「正」)觀修習,亦如是說。[56]
《A.4,14》︰『斷斷』大正.2,221a6“pahana-ppadhanam(斷勤)”
〈A〉Ⅱ.743的意譯,指
斷已生的三不善尋乃至諸惡不善法。『律儀斷』
大正.2,221a-4“samvara-ppadhanam(防護勤)”
〈A〉Ⅱ.745的意譯,指
防護六根。『隨護斷』大正.2,221a3“anurakkhana-ppadhanam(隨護勤)”
〈A〉Ⅱ.7418的意譯,指 隨護不淨想。『修斷』大正.2,221a-1衞bhavana-ppadhanam(修習勤)
〈A〉Ⅱ.7415的意譯, 依遠離、依離欲、依滅,向於捨而修習七覺支。
根據《雜.879經》及《A.4,14 Samvara(防護經)》所示,我們可以引申為︰(1)以「四正勤」來建立善根及信根,即是「斷斷(pahana-ppadhana 斷勤)」。(2)以「六根律儀」來修習增上戒學,即是「律儀斷(samvara-ppadhana 防護勤)」。(3)以「十不淨觀」等停心的「止業處」修習增上定學,即是
「隨護斷(anurakkhna-ppadhana 守護勤)」。(4)以「四念處」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修習增上慧學,即是
「修斷(bhavana-ppadhana 防護勤)」。
印順導師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對《文殊師利所說
不思議佛境界經》︰
我以如前所說之義,言︰諸菩
薩住不放逸,則得成就三十七種菩提分等一切善法,證於諸佛無上菩提。』大正.12,114a1f.
導師如是說︰『依不放逸,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入究竟清淨。p.889
(六)認識、親近能授與三十
七菩提分法的善士
自己沒有善根福報,不能分別善士、正法,不能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自己不能如理作意、正思惟,不會
如法奉行三十七菩提分法,焉得自作證正覺、涅槃。認識善士為聲聞道上的第一步,《阿毘達磨法蘊足論》論述哪些人堪稱善士︰
何故名善士? 以所說善士
離非善法成就善法,具足成就四念住、四正勝、四神
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
我們要親近的善士,是他已實踐並且能教授三十七菩提分法
者;善士能教導、勸導我們聞、思、修、證三十七菩提分法。
(七) 由空、無相、不可得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 成就佛果
導師根據大乘經、論,指出三乘共法的菩提分法,由空、無
相、無願行而成就佛道:
《如來藏之研究》︰如「佛性論」四分中,前二分是「緣起分」與「破執分」;後
二分是「顯體分」與「辯相分」,可說是「寶性論」「如來藏品」的解說。「顯體分」是闡明佛性(buddha-dhatu,buddha-garbha)體性的,先立「三因品」,明「三因與三種佛性」,如《(佛性)論》
卷二(大正三
一‧七九四上)說:
「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因,三、圓滿因。應得因者,二空所現真如;由此空故,應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後法
身,故稱應得。加行因者,謂菩提心;由此心故,能得三十七品、十地、十波羅蜜助道之法,乃至道後法身,是名加行因。圓滿因者,即是加行;由加行故,得因圓
滿及果圓滿。」(p.93f).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對《大寶積經》「密釋金剛力士會鐧(大
正.11,71cf.)內容,如是解說︰
佛在密跡宮中說法,內容為:
信三寶,信報應[業報],所以要「不犯十惡,身行十善」。親近「奉戒具法」的善知
識,從善知識聽聞正法:六度與六蔽的果報,身口意的善惡因果;深一層,說緣起空無我。能精進修行的,正信出家,修出家的無放逸行。無放逸行,是「不犯一切
諸不善法」,如實知有與無,而歸結於四法印──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是聲聞所行的常道,從菩薩一切法空的立場,轉化為佛道,所以
說:「若有菩薩能行是者,未曾違失一切諸行道品之法。以無相行,普周備悉諸佛道法三十七品」p.1157
《寶積經講記》︰『性空,所以都「無所修行」──道不可得
再約四諦,以明深解空法而修行者的心境:「於諸法」中,煩惱
與業為集諦,是集起生死苦果的因緣。但在深解法空性中,煩惱與業,本自空寂不生,所以於集諦「無所斷除」──集不可得。斷集,是要修正道──八正道、三十
七品等。但通達一切法空,道也是性空,所以都「無所修行」──道不可得。修道,斷集,就能斷生死,生死是苦諦。但實行沙門,通達生死本空,所以處生死而
「不住生死」──苦不可得。離生死以證涅槃,為滅諦。達法性空,即悟『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不離一切法,不得一切法,所以「不著涅槃」,或稱之為無住涅
槃──滅不可得。從中道正觀以觀四諦,都無所取著,即四諦不二──一實諦。三解脫門,三寶,四諦,為聲聞道的要門。如為勝義而修行,與一切法空性相應而修
行,就一切都無所取著。這樣的深見,與法相應,「知一切法本來寂滅」,也就「不見有縛」──能縛、所縛、縛法;「不求解脫」。但這樣的不見有縛,而繫縛自
解;不求解脫而真得解脫,「是名實行沙門」。是佛教授教誡的意趣所在,為一切沙門的真正師範!(p.223f).
《如來藏之研究》:
趣,是究竟歸向的意思。求一切法的究竟相,一切法無不是空的,無不是無生、無我的,寂滅涅槃的(末後的「不還」,「不趣」,是
總說沒有趣與不趣)。這只是一切法終歸於空,不出於如;沒有比這更甚深的,所以說「不過是趣」,或譯為「於如是趣不可超越」。與『般若經』所說的「深法
相」、「深奧義」,是完全符合的。與『小品』文段相當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一五(大正八‧三三二下──三三三下)說:
為眾生說色趣空,說受、想、
行、識趣空,乃至說一切種智趣空。……一切法趣空,是趣不過。何以故?空中趣不趣不可得故。
一切法趣四念處
乃至八聖道分,是趣不過。何以故?四念處乃至
八聖道分畢竟不可得故。
……
一切法趣須陀洹,乃至佛,是趣不過。何以故?須陀洹乃至佛
中,
趣不趣不可得故。
導師對這長段經文,說明如是︰『色等蘊、處、界法、六度、十八空、三十七品等行法,須陀洹果
等果法,須陀洹、佛等人,一切都無非是假名施設,「終歸於空」。所以經說一切法趣色,到趣佛,都以「畢竟不可得故」,說明沒有趣與非趣可說。 一切法趣一
切法,其實是一切法趣一切法性──畢
竟不可得(空、如)。』(p.93f.)
(八)上述聞、
思、修、證三十七菩提分法,其「次第開展」及「整體互動」
過程如箭頭‘→’所指方向,「表解」如下:
㕑 㕑
姹 舮 舮
由‘◎’一位具有分
別善、惡能力者,於作惡不行善時,能生慚愧心,又能不放逸於去惡行善;此人能親近善士,乃至依「四預流支」而開發信根、展現信力,推動「五根」、「五
力」,操作「七覺支」,充實「八支聖道」,究竟完成「三十七菩提分法」。
其中,以「五根」次第發育成形,「五力」次第展現力用為
主軸;依鎺「四念住」、「七覺支」次第學習,善巧操作七覺支於「八支聖道」的次第行道,次第完成「三無漏學」,次第充實「五分法身」。猶如︰人類胚胎時
期,四肢、五官、五臟、六腑次第發育成為成熟胎兒;出生後身、心,消化系統、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內分泌系統、排泄系統、骨骼系統、隨意肌系統、中樞神經
系統、自律神經系統,進行整體的生理、心理活動。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例舉,是結集經典者依數字由小而大
排列(四、四、四、五、五、七、八,如增一阿含、增支部的方式),
導師認為「這不過是條理總貫,作如此解說而已。」釋尊說法,法次法說
──有其順序︰說示順序、生起順序、捨斷順
序、行道順序、果地順序等等。58今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數例舉,並非行道順序,所以修習並不
一定要按照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的順序進行。然而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的確以學習「四念處為首」,接著修習以「七覺支」,修行完滿「八支聖道為終」。59
整體的活用「五根」,例如轉動完美均衡形質的陀螺,如無
阻力障礙,可以定點旋轉不停。陀螺頂是「念根」在上,以正念、正知發覺信根(情)、
定根(意)、慧根(知)的
平衡與否;「信根」、「定根」、「慧根」各均分陀螺圓錐體的三分之一;「精進根」是陀螺軸心及針腳,調整不正確的理智、不正當的感情、不適當的意志,並給
予扭轉的動力。如是,材質均等、形體完美、軸心中立的陀螺,繼續不斷地供給旋轉力,可在定點轉動不已;隨著拋出陀螺勢力之變化,使之在控制線上移動又旋轉
不停。
「五根」如是調整,合成一體,平等精進,整體活動;如是
擴大菩提分的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如:四念處、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等)在
時間上,以「次第性」在開展、生長;在空間上,以「整體性」在接受、反應外來之刺激。
整體活用五根者,時時以「念根」覺察身心,需要修正時發
動「進根」改善、調整「慧根(理智)」、「信根(感
情)」、「定根(意志)」,
使人性的三成分──知、情、意──得以平衡地發展,成就菩提心相應的信願、慈悲、空慧,完成美滿的人格──如來。
如「五根」,「五力」、「七覺支」與「八支聖道」的整體
活用亦復如是。
鎺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整體性鐧表解如下:
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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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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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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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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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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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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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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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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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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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菩提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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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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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念處
念根
念力
念覺支
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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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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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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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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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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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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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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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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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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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神足
信根
信力
輕安覺支
喜覺支
正語
正業
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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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神足
定根
定力
定覺支
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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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神足
慧根
慧力
擇法覺支
正見
正思惟
捨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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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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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覺支
輕安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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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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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法覺支
捨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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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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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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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勤
勤神足
精進根
精進力
精進覺支
正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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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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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語
正業
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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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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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見
正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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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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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十七菩提分法性質的同、異
(一)以「五出世根」為主軸的分析與綜合
三十七菩提分法可以用「五根」次第發育成長,成熟時要求
「五根」平等運用,展現「五力」成就五分法身。
1.根據《俱舍論》『此三十七體各別耶?不爾。云何?頌曰︰
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為體。
論曰︰此覺分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等。謂
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慧為
體。……』大正.29,232b8f.
在《成佛之道》的說明如下︰
「將一切道品總合起來,解脫道的主要項目,不外乎十類:
一、信──信根,信力。
二、勤──四正勤,勤根,勤
力,精進覺支,正精進。
三、念──念根,念力,念覺
支,正念。
四、定──四神足,定根,定
力,定覺支,正定。
五、慧──四念處,慧根,慧
力,擇法覺支,正見。
六、尋思──正思惟。
七、戒──正語,正業,正
命。
八、喜──喜覺支。
九、(行)捨
──捨覺支。
十、輕安──輕安覺支。
道的主要項目,雖有此十種。但正見成就,就能得信成就。而喜,捨,輕安,不外乎定中的功德。所以八正道的敘述,是最圓滿的;而三學是
最簡要的。(p.228f).
2. 佛音(Buddha-ghosa)論師在《清淨道論》如是論述:
(1)三十七菩提分法
總共有十四不雜(cuddas’asambhinna) (1)~(14)十四種同一性質:
(1)
欲
神足、(2)鶫心神足,(3) 喜覺支、(4)挘輕安覺支、(5)鮱捨覺支,
(6)鱩正志、(7) 正語、(8) 正業、(9) 正命等各一性質¬;
(10)麿信 有二菩提分同一性質──
1.信根、2.信力;
(11)冴 定 ¯有四菩提分同一性質── 1.定
根、2.定
力、3.定覺
支、4.正
定;
(12)呪慧 °有五菩提分同一性質──
1.慧根、2.慧力、3.擇法覺支、
4.正見、5.觀神足;
(13)枠念
³有八菩提分同一性質──
1.~4.四念處、5.念根、6.念
力、
7.念覺支、8.正念;
(14)鮎精進 ´有九菩提分同一性質──1.~4.四正勤、5.精進神足、6.精
進根、7.精進力、8.精
進覺支、9.正方便。
可分別為七種部分(kotthasato
sattavidha)──(1)四念處、(2)四正勤、(3)四神足、(4)五根、(5)五力、(6)七覺支、(7)八支聖道。
呏(3) 總共分析成三十七區分(satatimsa pabhedato)。60
(二)以「七覺支」為主軸的分析與綜合
依《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對法所論︰
問︰「菩提分法名有三十七,
實體有幾耶?」答︰「此實體有十一或十二。若以一切攝入覺支,即七覺支;名既有七,實體亦七。信、正思惟(正
志),各唯一種。正語、業、命,有說為二──
正命即是正語、業故;有說為三──正語、業外,有
正命故。若說為二,即唯十一;若說為三,則有十二。
所以者何?謂 四念住、慧根、慧力、正見,攝入擇法覺支。四正勝(四正
勤)、精進根、精進力、正勤(正方便),攝
入精進覺支。四神足、定根、定力、正定,攝入定覺支。念根、念力、正念,攝入念覺支。信根、信力合為信故。」61
菩提分實質的次第生長、成熟的過程,則以「四預流支」開發
「念覺支」為首,次第發展「七覺支」,次第地、互動地操作「七覺支」,纔能完滿「三無漏學」「五根」「五力」「八支聖道」。《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所說三
十七菩提分法的「十二實體」發展過程,「表解」如下:
乄
呏 挘 鮱 鱩 鵇
鵥 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信→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
À㕑 À
㕑À
À㕑 㕑 À 㕑 À 㕑 À
信
根 念根 四念住
四正勝 四神足
信
力 念力
慧根 精進根 定根
Á欵 正念 慧力 精進力 定力
Ã
正見
正勤 正
定
Ç畊 Ç
畊
Ç
十、結論
色身性命的成長、活動,法身慧命的見道、修道、證道,不
離身、心,不越時空。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修習不離日常生活、不離宗教生活,覺者的生存、聖者的生活即在惑、業、苦三障生起的當時、當地,把握「次第性」開展
三十七菩提分法,隨著逆增上緣,對治「三障」。覺者的生存、聖者的生活就在修身、修心、修慧的此時、當下,掌握「整體性」活用三十七菩提分法,隨著順增上
緣,相應「三無漏學」,完成「五分法身」。以般若空慧為方便,對治凡夫的無始的無明、邊見、邪見;以慈悲喜捨四等心為上首,革除凡夫的三界的貪愛、瞋恨、
嫉妒;以菩提心相應的信願,根絕凡夫的盲目意志、我慢隨眠。依般若──正確的理智、慈悲──
健全的感情、信願──
正當的意志,善巧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斷除八
萬四千煩惱、止息十惡業、拔除有漏的八苦。
如是,釋迦牟尼佛傳來的以四念處(為
首……乃至八支聖道為終的)一乘道、一入道、一行道是成佛之道;釋尊以此菩提道現等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為阿耨多羅三
藐三佛陀(Anuttara-samma-sambuddha 無上正等正覺者),完成佛道,莊嚴佛土,成熟眾生。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