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佛教史
第一章 佛教傳入前的社會與宗教
第一節 社會情形
斯里蘭卡(Srilanka)位於印度東南印度洋中, 從地圖上看,北部較尖,南部寬圓,形似一個梨子。地勢四面沿海低平,中央山地高聳。位置北緯5.55度至9.51度,東經79.42度至 81.53度。面積65,610平方千米。西北隔保克海峽與印度相對,距離約210英里。其間有一連串小島,構成著名的亞當斯橋(Adam's Bridge),將斯里蘭卡島與印度大陸連成一氣。
斯里蘭卡人口,依公元1963年統計,共 10,624,507人。總人口中,佛教徒佔64%強,印度教徒20%,基督教 徒9%弱,伊斯蘭教徒6%強,餘為其他信仰者。其中印度教徒對佛教是容受的,如加入計算,則佛教徒佔 總人口80%以上。至1996年,人口已增至18,100,000人。 (1.亞洲民族精神研究會編:《亞洲近代化的研究》, 第285頁上。2.《世界通覽》第一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4頁。)
斯里蘭卡古稱“楞伽” (Lanka),或“楞伽島”(Lankadvipa),至今斯里卡本國及東南亞上座部佛教圖案國家,仍都稱其為“楞伽”。楞伽本是一山名,也以此名稱全島。當雅利安人抵達斯里蘭卡,起梵文名“獅子島” (Sinhaladvipa),後阿拉伯人依此音稱為Serendib,大食人也稱Sirandib。我國高僧法顯《佛國記》中說:“(由印度海口)載商人 大舶泛海,西南行得冬初信風晝夜十四日到師子國。”(《大正藏》第七1冊,第864而)《十二遊行經》作“斯黎”,玄奘《大 唐西域記》稱“僧伽羅國”。 《經行記》稱“師子國”、亦名“新檀”,《嶺外代 答》、《諸蕃記》稱“細蘭”,《宋史注輦傳》稱“悉蘭池國”,《島夷志略》、《瀛涯勝覽》、《星槎勝覽》及《明 史》稱“錫蘭山”,《元史》稱“僧伽刺”,又作“信合納” ,西人稱“錫蘭”(Ceylon)這些都是獅子 (Sinhla)的對音。 1972年正式宣布改國名為斯里蘭卡。
斯里蘭卡的另一古名稱“紅掌島” (Tambapannidvipa),亦譯“銅掌島。”其典故是當斯時蘭卡第一代王毗阇耶(Vijaya,公元前483~445)與隨從(島史(Dipavamsa)IX.30, (Mahavamsa)Ⅵ.47記載,毗阇耶王與隨從七百人一般,妻子七百人一船,子女等一船,分三船向遠島航行,其中兩船行方不明,只毗阇耶王一船抵達銅掌島。後來征服島上的土著,成為 斯里蘭卡第一位開國之王。)自印度至斯里蘭卡西北登岸時,以手取土塊而染紅手掌,如紅銅一樣。後來希臘人及羅馬人稱斯里蘭卡為“多波羅盤” (Tprobane),可能是從巴利語“銅掌”(Tambapanni或Tampapan)轉變而來。
據斯里蘭卡史記載,往古時斯里蘭卡還有三個名稱:拘留 孫佛時稱“嘔阇島”(Ojadipa或Oadvipa),拘那含牟尼佛時稱“婆羅島”(Vara-dipa),迦葉佛時稱“曼陀島”(Mandadipa)。此外,島上原有黑矮種民族,稱自己的國王為“伊蘭” (Ⅱam),古語為“伊盧”(EIu),都與“獅子”義相近。 (Chusukdi 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2-3頁。)
梵語Dvipa及巴利語dipa,意思都為“洲間之 域”,即“島”、 “洲”、“嶼”之義。
歷史學家考證,斯時蘭卡遠古的民族為一種“夜叉族” (或譯“鬼族”)。再後有“那伽族”(Naga),那伽譯為龍、蛇、像等 義。這是因為夜叉族信奉鬼神,那伽族崇拜蛇的關係。他們可能就是原有之“野蠻族”(Dravidian或 Milakkha)。斯里蘭卡歷史記載,當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時,原有印度土 人野蠻族,有的被征服為奴隸,有的逃抵印度南方,然後渡海至斯里蘭卡島上居住。
夜叉族人較多,文化也略高,散居島上中南部各地區,祭 拜鬼神及有各種奇異的儀式。那伽族人抵島上,大多住在北部平低地區。後來兩族都被後到的雅利安族征服及同化,彼此通婚,信 仰和語言漸趨一致,因而混合成為“獅子族”。 (Chusukdi 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5-8頁。)
約公元前五、六世紀,雅利安人從印度西垂海岸到達斯里 蘭卡,同時也引進了雅利安文化,重要的有五個方面:1,建築,其構型、塗色、繪刻,都與當時印度非常相同。 2,技術,如耕種方法、器具應用、武器等。 3,語言,初至斯里蘭卡的雅利安人,多數為農民,他們 所採用的是當時印度北方一種通用語言,這種語言與巴利文有混合發展的關係,後來漸轉變成“僧伽羅語”(即“獅子語”)。 4,風俗習慣,即雅利安人社會各種制度,如種族階級、 禮儀等。 5,宗教,即婆羅門教的宣揚和信仰。
據羅睺《錫蘭佛教史》年表記載:自毗阇耶王至斯里蘭卡 於公元前483年建立毘舍耶王朝,傳至第四代半荼迦婆耶王(panduabhaya,公元前377~307年),以阿耨羅陀城(Anuradhapura)為永遠 王都,前後連續達1200年之久。
佛教傳入斯里蘭卡里以前,當時的社會情形,人種階級已 經形成,主要分為四姓:1,王族,統治國家軍政。 2,婆羅門,即宗教師,負責教育和技藝的傳授。 3,商農,負責經商和耕種。 4,首陀,受僱為人工作。四姓階級劃分為嚴格,很不平等。王族和婆羅門屬貴族,分掌政治和宗教權力,商農為普通 平民,首陀屬奴隸賤民。而且各族世代沿襲相承,不相通婚。在各種族中,又分很多等級。
這時島上已流行兩種節日慶祝:一種稱“戲水節”(僧伽 羅語為Saliakilita),時間在斯國曆法七月十五日圓日,即陽曆五、六月之間。全國人民到處歡樂地作潑水游戲,因為這時也是最熱的夏 季。國王也參加此種慶祝。 (Walpola 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30頁。)另一種稱“狩鹿”,即集體用弓箭射獵鹿群等,國王也同樣參加。除此,還有耕種和收穫的慶典。據斯里蘭卡史記載,在半荼迦婆耶王時,政治已很進步, 設立了地方政府,實施各種工程建設,如在都城阿耨羅陀,掘了很多蓄水池、水井等工程。
第二節宗教情形(本節取材自Walpola 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34-47頁。)
在半荼迦婆耶王時,斯里蘭卡信仰一種宗教,這種宗教分 為兩派:一是白衣派,一是裸體派,都屬邪教。後者教區在阿耨羅陀都城各處,國王建寺及房舍供養他 們。除裸體教徒,當時還有各種苦行外道,國王也建寺供養他 們居住。
佛教傳入斯里蘭卡前,島上流行崇拜祖先。史書上記載,半荼迦婆耶王及他的人民,認為忠實和擁護 國王的人死後,將變成鬼神,時時刻刻會用心識來保護與他們有關係的人。這種觀念,後業就由崇拜祖先,轉變為崇拜天神,認為天 神有大威力可以保護人,也可懲罰作惡的人。還有人相信人死後,有引起會變為家宅鬼神,來保護家 宅,他們同時也可毀壞惡人的宅。從崇拜祖先,變為崇拜天神,後來產生很多神的名字,如 各種工藝神、城神、山岳神等,有些並建祠供奉。
斯里蘭卡要未有佛教前,也流行崇拜樹木,認為樹木有 靈,有神力。有些樹木被敬稱為“支提”(Cetiyq塔或廟),特 別受人民崇拜的樹,為榕樹和多羅樹。
除以上所說,又證明在佛教傳入斯里蘭卡前,婆羅門教及 裸體外道(耆那教徒)已先傳人。如在半荼迦婆耶王時,曾建有婆羅門教神殿及教徒居住的 寺廟,耆那教徒也有寺廟。後來天愛帝須王(Devanam- Piyatissa),公元前247~207)在佛教傳入時,曾限制他們居住的地區。在天愛須王以前,者那教在斯國是很只盛的,建了很多寺 廟。其中有三個寺廟很有名,並有三位著名的教領,寺廟就用 他拉的名字。其中一寺稱“室利寺”(Sri Arama),最為發達。據斯國歷史記載:此耆那教寺,後來被毀壞,就建立了佛 教的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ara)。到佛教在斯國興盛後,耆那教漸形衰亡,各耆那教寺,也 為佛教寺院所代替。
在半荼迦婆耶王時代,還有很多道僧人,如邪命外道、梵 志、若行外道、外道沙門等。此外,在佛教佛入斯國前,也流行相卜卦及長期符術等。
第二章 佛教傳入斯里蘭卡的初斯
作者:淨海
斯里蘭卡的《島史》和《大史》二書,開頭第一章就依傳 說記載,佛陀曾五次往訪斯里蘭卡島。 (《島史》Ⅰ,第45-48頁,Ⅱ第1—69頁;《大 史》Ⅰ,第19—84頁。第一回在成道後第九個月,地點在風在摩醯央伽那塔(Mahyiyangana-cetiya), 當時為土著夜叉族所居之地,到達龍島(Nagadipa)訓誨大腹龍(Mahodara)和小腹龍(culodara),伯甥之間互相爭奪摩尼珠座床之事,佛陀使他們歸於和睦。第三回在成道後第八年,隨 行有五百比丘,到達迦梨耶尼(Kalyani),受大腹龍之伯摩尼眼龍王供養;然後升至須摩那峰(Sumanakuta)留下足印,此處後來被 稱為“聖足山”(Siripada),西方稱亞當峰(Adma's Peak)。中譯《善見律》卷三也有類似傳說:“於此師子洲,釋迦如來,已三往到:第一往者,教化夜叉已, 即便敕言,我若涅槃,後我捨利留住於此。第二往者,教化舅妹子生龍。此前二到如來獨往。第三往者,有百比丘圍 繞……”。(《善見律》卷3,《大正藏》,第24卷,第691頁。)
約在公元前三世紀,佛教正式從印度傳入斯里蘭卡,此即 印度名王佛教護法者阿育王,在第三次結集後,派遣佛教傳教師至名地經應運。當時派遣至斯國的,由摩哂陀(Mahinda)長老領 導,據傳是在公元前246年。他是阿育王的兒子,(摩哂陀(巴Mahinda,梵 Mmahendra)阿育王子,母為中印度鬱支國(Ujjeni)南山卑提寫村(Vedisa)大富長者之女,後立為王后( devi)。摩哂陀年二十從目犍連帝須出家。另據《大 唐西域記·僧伽羅國》(卷11)說,摩哂陀是阿育王之弟,名摩醯因陀羅,即為梵文Mahendra的對音。)是被公認將佛教傳 入島上的第一人。
事實上,印度和斯里蘭卡兩國,自毗阇耶王時起,關係就 非常密切,領導階級的種族和文化都來自雅利安族。在摩陀未至斯國前,可能是先有印度佛教徒把佛法到斯 國,但基礎尚未穩固,也沒有顯著的發展。至阿育王統治印度盛世,正值斯國的天愛帝須王,兩國關 係更臻友好,阿育王也可能先派使節至斯國,增進邦交及介紹佛教給天愛帝須王。
隨摩曬陀同至斯國的有四位比丘:伊帝耶 (Ittiya)、鬱帝耶(Uttiya)、三婆樓(Sambala)、跋陀沙羅(Bhaddasala)。原因是為了適應邊區國家的要求,有五位比丘依律就可以 傳授戒法。一位沙彌須摩那(Sumana),是摩哂陀姊姊的兒 子。摩哂陀之姊即後來出家的僧伽密多 (Sanghamitta)比丘尼。還有一位半荼迦(Pankuka)居士,是摩哂陀的外 甥,後來也在斯國出家。 (《島史》Ⅹ Ⅱ,第13,26頁,《大史》Ⅶ,第7頁,ⅩⅢ,第18-19頁。)
巴利文獻記載此事,摩哂陀的僧團七人,到達斯國是在七 月十五日,與天愛帝須王在彌沙迦山(Missaka)相見。引山在阿耨羅陀城東九里,那時國王正在狩獵一隻鹿。因斯里蘭卡王和阿育王很友好,當與阿育王派遣的摩哂陀 僧才相會時,非常驚異而高興,熱忱接待。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49-52頁。)
摩哂陀與天愛帝須王初次會見,談話就很契機而具有智 見。摩哂陀知道國王可以接受佛法,於是第一次即為王宣說 《象跡喻小經》。此經內容:開始敘述三寶,次說皈信佛教,再次說出家比 丘法,淨修梵行,舍惡為善,目的是為了達到涅槃。經中又講到四聖諦等法。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49-52頁。)
摩哂陀又特別向天愛帝須王說明完善僧團組織的情形。國王和大臣們聽完後,都得到希有的歡喜而皈信佛教。當天要恭請摩哂陀前往都城,但摩曬陀希望就在山上駐 錫。
第二天早晨摩哂和隨員一起進城,受到國王盛大的歡迎, 並迎請至王宮供養。因為國王對佛法非常的虔信,摩哂陀在心中感覺佛教已可 以島上弘揚。受食完,摩哂陀在王宮中為說《餓鬼事》及《天宮事》。此兩經是講述人在死後,依憑各人心識的業力,上生天宮 或下墮地獄。同時兩經的內容,也很適合當時聽者的根機。因為那時斯國人也信仰人在死後心識的轉生,與他們原有 的信仰沒有抵觸。接著說四聖諦及輪迴大事,要消滅生死輪迴之苦,只有修 證四聖諦法,轉風成聖。摩哂陀見很多人非常專心聆聽,繼續又講《天使經》,使 人了解作善為為惡的因果,能去惡為善未來將可獲得安東。又說《智愚經》,教人分別善惡的性質。最後勸人遵守佛教戒律。法味深入聽者心中,是他們有生以來第一次聽到“甘露 法”。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49-52頁。)
國王請摩哂陀的僧團,在離王宮不遠的“大雲林園” (Mahameghavana-udayana)駐錫,供養種種飲食和資具,並且每天問安禮敬。後來大雲林園國王供養摩哂陀僧團,並向人民宣布佛教在 斯國的成立。據說,從國王至臣民,七天之內,就有八千五百人皈依佛 教。 (1.同上。第52頁。2.了參:《錫蘭佛教》,收在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九),5532頁。)
不久,摩哂陀開始計劃,要建築一座偉大的道場,這就是 後來著名的“大寺”(Mahavihara),此寺後來一直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滅後一至二百年間,佛教在印度先分裂為上座部和大眾部,後再由根本二部分為十八部或二十部 等。傳至斯里蘭卡的佛教(大寺派),是屬上座部的分別說系的銅牒部。但斯里蘭卡流傳的大寺派佛教,一向自尊為正統的上座部。)佛教文化和教學的 中心。
一天,國王心中想,佛教到了這樣地步,是否已經在斯國 成立,於是他去問摩哂陀。摩哂陀答:“雖然到了這樣地步,佛教尚未在斯國建立。 因為要佛教基礎穩固,必須要有善男子善女人在佛教中發心出家,修學佛法及奉行戒律。”這個想法立刻得到國王的支持,准許斯國人民不分男女能依法出家,使佛教在斯 國永遠傳承下去。
摩哂陀長老在阿耨羅陀城住了二十六天,因到了安居期, 就回到彌沙迦山。在離城的那天,有天愛帝須王的王孫叫“阿利吒” (Arittha)及另五十五人,一同出家為比丘,半荼迦居士也在同一天中受比丘戒。這時摩哂陀僧團中央共有六十二位比丘,開始實行在斯國 的第一個安居。國王依僧團所需,供養一切無缺。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56頁。)
後來有一位王妃叫“阿耨羅” (Anual)及隨侍宮女,也希望能出家為比丘尼。摩哂陀知道情形後,就請求派遣使者去印度阿育王處,要 求禮請僧伽密多上座比丘至斯里蘭卡,同時並請求大菩提樹分枝至斯國栽植。天愛帝須同意了。至於希望出家的王妃及宮女們,在等待僧伽密多來到前, 先至“優婆夷精舍”(Upasika-Vihara)住,遵守十戒。
僧伽密多率領十位比丘尼並攜帶大菩提樹的分枝到了斯里 蘭卡,王妃及宮中女子一千人,首次出家為比丘尼。後來優婆夷精舍重新修建,改名為“系象柱寺” (Hatthala-hakavihara),或俗稱“比丘尼寺”(Bhikkuni-Passaya)。僧伽密多也住在此寺,領導比丘尼僧團。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57頁。)
三月安居結束後,摩哂陀向國王建議築一塔,供養佛陀的 右頸脊舍利,及其他佛舍利、佛缽等。佛舍利,佛缽等是須摩那沙彌代替摩哂陀及斯里蘭卡國 王,向阿育王請求得來的。佛塔建在彌沙迦山上,後來此山因此改名為“塔山” (Cetiya-Pabbata),即現在阿耨羅陀城“塔寺”(Thuparama),這是斯國佛教史上第一座佛塔。
關於栽植大菩提樹的分枝,非常隆重。因為阿育王曾派了很多專人在途中護送,分枝第一次栽植 全國各地,至少已有三十二處。這一棵聖樹使兩國的關係更為密切,也被認為佛教在斯國 建立穩固基礎的象徵。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68 —69頁》。)
斯里蘭卡出家的比丘逐漸增多,天愛帝須王又建了很多佛 寺。如“自在沙門寺”(Issraasama narama)是為了貴族人出家住;“吠舍山寺”(Vessagiri-vihra),是為了一般人民出家住。又在都城中為僧人建築大食堂,稱為“摩訶巴利”” (Mahapli)。傳說,又在瞻部拘羅賓頭那(Jambukolattana)建一佛寺,在南部建一“帝須大寺” (Tissamaha- Vihara)。據說後來比丘達到三萬人。(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70頁。)
摩哂陀三十二歲時至斯里蘭卡,八十歲時在“塔山”圓寂 (公元前199年),戒臘六十年,為斯里蘭卡鬱帝耶王(Uttiya,公元前207~197)在位的第八年。摩哂陀長老的骨舍利,建塔供在都城。次年,僧伽密多長老尼也在“比丘尼寺”圓寂,骨舍利塔 現在還在“塔寺”前側。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59-60頁。)
摩哂陀長老在斯里蘭卡,不僅傳揚佛教很成功,而且豐富 了斯國的文化,如佛寺、佛塔建築藝術等。他並帶了三藏註釋到斯國,(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59-60)後來有比丘用巴利文及僧伽羅語著作,這促進了斯國文學的發展。至覺音論師時,三藏註釋的僧伽羅語,又譯為巴利文。
總之,摩哂陀至斯里蘭卡,不但增進了印度和斯里蘭卡兩 國友好的關係,也為斯國開創了新佛教信仰,促進了文化的蓬勃發展,使其成為佛教化的國家。
第三章 佛教立為國教
作者:淨海
(本章取材自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62-77頁。)
佛滅二百年後,即公元前二、三世紀,印度偉大聖君職權 育王推行仁政,熱忱護持佛法,立佛教為國教。佛教自傳入斯里蘭卡後,得到天帝須王的盡力護持,發展 十分順利,也很快地成為斯里蘭卡的國教。
最重要的一事,是天愛帝須王受摩哂陀長老的引導皈信佛 教後,請求摩哂陀在全島各地建立“戒壇”傳授戒法,度本地人出家,使僧種住世不斷,佛法長久興盛。這一傳授戒法,從公元前三世紀起,影響到現在南傳上座 部的傳承不絕。
到公元十世紀中期,以前國王都必須皈信佛教,至摩哂陀 四世(Mahinda Ⅵ,956~972)時,國王不只皈信佛教,而且必須要奉行“菩薩道”。在斯國古都阿耨羅陀城祗園寺,有一摩哂四世碑銘說: “不行菩薩道,不可為斯里蘭卡國王”。又說:“從無上智能的佛陀,接受這種信願。”
末羅王(Kitti Nissanka Malla 1187~1196)在他的碑銘上說:“斯里蘭卡是佛教國家……非佛教徒不能受承王位。”
公元十二世紀,斯國一本《供養史》(Puja- vliya)詩集裡,清楚地提到人民的信仰:“斯里蘭卡是屬於佛陀的,充滿三寶財藏,所以未有邪信者能做國王長久,加過去的夜叉族。縱使一個非佛教徒,有力時能統治斯 里蘭卡一段時間,但佛教特殊的力量,會使他無法傳承下去。因為斯里蘭卡適合信佛教的國王統治,所以只有信佛的國王,王基才能永久”。
斯里蘭卡有一歷史文件敘說,坎底的末羅婆多寺 (Mallavatta)僧團,呈文至荷蘭沿海邊區殖民官福克(Falk 1765~1785)說:“斯里蘭卡法律第一條規定,國王不可停止信仰佛教,改信他教。”
公元1816年六月十三日,英國一斯時蘭卡殖民官員布 朗裡(Brownrigg)寫信至英國專勃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說:“現在可以證明,坎底王朝與佛教,有著密切的關係,人民平常相信佛陀會保護他們的國王,抵抗外人的 勢力。”
斯里蘭卡國王即使原先不信仰佛教,即位後也要皈信佛 教。就是不信佛教,也要依著佛教的風俗奉行。這種風俗成了斯國沿習的法律,而不須用文字與明出來。國家與佛教有極密切的關係。當政府有任何重大事件,必須先徵詢佛教僧團的意見,而 佛教也一樣,須依賴政府的保護。如有比丘犯了淨戒,失去比丘身份,僧團判定還俗,也須 依靠政府的力量執行。
斯里蘭卡國王被稱讚為居士(俗人)中保護佛教的領袖。公元十二世紀摩哂陀四世宣布,受立為國王,就是為了衛 護佛陀的衣缽。護衛佛教,要對佛教作最高的信奉;有責任保護佛教,使 佛教保持清淨。若佛教受到外面的壓迫,或產生無恥的比丘,國王要立法 禁止或除滅。當僧團發生爭執,不能自己解決時,國王也有責任處理。例如《大史》記載:迦尼羅阇那帝須王(Kanira- janutissa,89~92),曾參加無畏山寺處理佛教事務。這不管是國王受邀請,或自認為須要參加,都是一件很特 別的事。
國王雖有很大權力,但沒有力量命令僧團。如摩訶斯那王(Mahasena,334~362) 時,有一位帝須上座(Tissa)信持祗園寺,因犯嚴懲戒律,政府欲令還俗,但須經過僧團判決,實有其事,兩方面才可以共同執行。又尸羅迷伽王 (Silameghanna,617~626)曾要求大寺派僧人與無畏寺派僧人,共同舉行誦戒,但大寺僧人不願合作,國王也無辦法。又有一次,馱都波帝須二世(Dat hopatissa Ⅱ)的作為,不能滿足大寺僧人的要求,而實行覆缽無言抗議,不接受國王的供養。
有時為了佛教或道德問題,教團與政府之間發生爭執,但 未至嚴重嚴重分岐的階段,僧人也從未把力量反對政府,只有以佛教的力量,協助政府。有時發生內戰,王族相爭,或國王與文武官員之間生起爭 執,佛教往往從中和解平息。有時王位繼承人,也向佛教僧團徵求意見。僧人有責任引導人民謀求幸福,及對國王忠誠,促進國家 的進步。
佛教當然也增加國家的負擔。為了僧團的組織,保持僧團的清淨,推行佛法,維護佛寺 道院,政府須要預算協助維持或修理。但佛教對國家和人民的貢獻,是普遍而傳偉大的。因為僧人有豐富的學識,高深道德的修養,人民從僧人受 教育,及道德熏陶,佛寺就是文化淘治和教育的地方。國王以僧為師,貴族子女也從僧人學習。佛法廣被,使人民得到幸福安樂,國家和平富強。
國家法律,曾禁區止每月十五日(斯國陰曆)買賣。如有人不遵守,將愛到罰款,作佛教公益之用,或罰油錢 作為佛前燈明。如無力罰,須鳳相等勞力為寺服役。因為南傳佛教國家,從前是以佛日為政府與民眾的休息 日,也為便利教徒,有時間進佛寺聽經、聞法、齋戒等。每月有四個佛日,(佛日:南傳佛教國家,每月規定有四 個佛日,即佛制的八日、十五日、廿三日、三十日(月小為廿九日)。逢十五日及三十日,僧眾則集會舉行“誦戒”儀 式。)十五日是重要的一天。
斯里蘭卡過去有多位國王,曾公佈“禁止殺害畜生”的命 令,奉行佛陀不殺的教誡,因此曾有很多飼養禽畜為業的人改行。
政府供養具有才能及有職位僧人的飯食。如佛使王(Buddhadasa)時,曾規定供養全國 說法僧人的飲食、用物及侍役人。哇訶羅迦帝須王 (Vobarikatissa,269~291)曾施捨三十萬貨幣,使僧人脫離借債。
從印度得來的佛遼舍利,被視為國寶。天愛帝須王時攜帶至斯里蘭卡的佛缽,供奉在王宮中,也 同樣被認為是國家的珍寶。佛舍利中,以佛牙最受重視。佛牙與佛缽被稱為斯國兩樣最希世的聖物。
古時斯里蘭卡有些國王,為了表示對佛教的虔誠,在作大 功德時,曾短期地施捨自己的王位或國土奉獻佛教,把國家委託大臣們處理,這當然是在國家太平無事時。如施捨期內,偶然發生事變,國王可以及時恢復管政。這種施捨的儀式,表示對佛教最高的崇敬,為佛教作最大 的貢獻,同時也影響到全國人民對佛教的信仰。因為國王和人民,認為佛教是最高無上的。佛教為國家帶來教化、秩序、進步、和平和安樂,佛教給 國家和人民帶來光榮。
總之,當佛教在斯里蘭瞳成為國教後,佛教對社會的貢獻 和影響力是很大的。佛教也受到國家和人民的支持,譬如建築佛寺、佛塔、精 舍,作弘揚佛法道場之用,這使佛教鞏固,也使社會和國家時步。
第四章 佛教發展的時期
作者:淨海
(公元前199~公元912年)
第一節 全國成立僧團
依《大史》及現代學者研究,公元前232年,摩哂陀長 老與斯里蘭卡比丘,在阿耨羅陀城的塔寺(Thuparama),舉行斯國佛教第一次三藏結集(《大史》稱第四次結集),以印度佛教史上的第三次結集的藏為依據,十 月完成,由天愛帝須王護法。這次結集,是為了鞏固斯國佛教 (Adikaram:Early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56頁。)。
印度佛教第三次結集,才用文字記錄過去一向口誦心記的 三藏。摩哂陀領導的僧團至斯國傳教時,攜有巴利文三藏。但不久斯國比丘用僧伽羅語繼續為巴利三藏寫註釋或義 疏。這可能是為了便利不懂得巴利佛法的人,或當時斯國比丘 不能以巴利文注疏三藏,而且將原巴利三藏譯成僧伽羅語。 (1.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59-60頁。2.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的成立史研究》,第600-603頁。)所以現存南傳巴利三藏之註釋義疏等,直至偉大的覺音論師至斯國後,領導還原 譯成巴利文。
摩哂陀在斯里蘭卡弘法四十八年,佛教遍布全島。也使得以後的佛教,在民間得到快速的發展。依《大史》所記,那時有大小佛寺數百座。供養比丘,建造了多座佛教寺院。統治斯國南方羅訶那(Rohana)的迦色帝須 (Kakavanna-Tissa)王及其他統治者,在各地建了多所佛寺。留存至現在而有名的,即帝須大寺 (Tissamaharama)和質多羅山(Citala-Pabbata),為修習止觀法門的中心。迦羅尼耶王(Kalaniya)是斯里蘭卡西部著名的 佛教傳揚者。迦色帝須王的幼年王子帝須(Tissa),在斯里蘭卡 東部提迦婆畢(Dighavapi),也非常擁護佛教。這是斯里蘭卡時進步繁榮的時期,人民過羊幸福安樂的生 活。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78頁。)
但是約在公元前145年,南印度的陀密羅族 (Damila)朱羅國(又譯註輦Chola 或Cola,今印度科羅曼德海岸Colomandel)帶兵渡海,攻下阿耨羅陀城,史稱伊拉羅王(EIara),統治達四十五年。所幸北部雖被敵人侵占。而南方羅訶那(Ruhunu)仍為自主之地。不久,南方迦色帝須王的兒子度他伽摩尼(Dttha- Gamami)長大。英明勇敢,開始用兵收復失土,戰勝而殺了伊拉羅王,在 阿耨羅陀登位(公元前101~77年)。他在戰爭期間,宣布口號說:“不為國土,而為了佛 教”。戰爭結束後,因全國人民的覺醒,斯國進入了一個生氣蓬 勃的新時代。同時,國王又盡力推行佛教,全國都皈信三寶。 (W.Rahula:Histro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79頁。)
度他伽摩尼王時,全島佛教非常興盛。國王命令在都城建造大塔(Mahathupa,原名 Ruvanvalisaya)、彌利遮婆提塔(Milicavatti),及大寺九層銅殿(Lohapasada)。銅殿的高、廣、長各達一百肘(約150英尺),內有僧 舍千間;因頂部塗有黃銅,故稱銅殿。銅殿下層全用花崗岩石柱,這些石柱遺跡至今仍存在。項在佛教徒普遍慶祝的“衛塞日” (Visakha Day),依《大史》記載:也在此王時首次舉行,他曾參加慶典達二十五次;其他國家人民,也有很多人至大塔朝拜供養。 (同上,第80頁。)
度他伽摩尼王的弟弟信帝須(Saddha- Tissa)繼位(公元前77~59)後,同樣熱心護教,建造多所佛寺,如著名的南山寺(Dakkhi
nagirivihara)。大塔也是他在位時繼續建造完成。落成之時,有印度各處名寺十多位長老趕往參加。
約在公元前43年頃,斯里蘭卡佛教發生重大事變。羅訶那有一婆羅門帝須(Tissa,或稱提耶 Tiya),與南印度陀密羅族七人領袖,率軍在斯里蘭卡摩訶提他(Mahatittha,即現在的馬塔Mannar)登陸,與斯里蘭卡毗多伽摩尼王(Vattagamni,公元前 43~17)戰爭,以強力攻下阿耨羅陀城。毗多伽摩尼王逃入山中住了十四年。在這期間,因戰爭發生大饑荒,人民沒有食物,互相殘食 人肉。甚至連平日受到人尊敬的僧人,也不能倖免,很多人罹難 死亡。不少佛寺被迫放棄,包括著名的大寺在內,無人照顧,更 有不少僧人逃去印度避難。歷史上稱這次為“婆羅門帝須飢荒怖 畏”Brahmanatis-sadubbhik-
Khabhaya,或稱為Baminitiyasaya)。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81頁。)
災難期間,一些有智能和遠見的比丘,眼見法難當前,為 謀佛教未來的生存,決定將佛陀所宣說的三藏聖典用文字記錄下來。因為自摩哂陀至斯里蘭卡傳教以來,多數僧人不審以口誦 心記相傳為主,而島上又時常發生教難,能記憶佛經的人已漸稀少。因此選擇當時較安定的中部摩多利(Matale),集 會於職權盧精舍(Alu-vihara),書寫三藏及三藏註釋於貝葉上,作永久保存。 (W.Rahual: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81-82頁。)這次結集由佛授(Buddhadatta)與帝須(Tissa)兩位上座領導,集合比丘五百位,一年完成,由摩多利地方首長護法。此為斯國佛教第二次結集(教史稱“第五次結集”)。 {@@page@@}
第二節部派佛教的成立與興衰(一)
當毗多伽摩尼王戰勝了陀密羅族後,回到阿耨羅陀復位 (公元前29~17)。相傳毗多伽摩尼王能戰勝敵人復位,是因為得到一位大帝 須(Mahatissa)上座的大力幫助。國王在逃亡期間,他的一些重要軍事將領們,都對國王失 去信心,覺得前停茫茫,想判去投靠敵人陀密羅族。但是在途中他們遭到一群強盜的洗劫,就逃去一所咸布伽 羅迦寺(Hambugallaka-Vihara),寺中有一位很有學問的出家人,就是大帝須上座。他們受到上座慈悲的照護。當上座了解他們的意向後,很驚駭地告誡他們說:“敵人 是破壞國家和佛教的,沒有做出一件好事。”並向他們:“誰是佛教的保護者?是陀密羅族人還是國王?”於是他們回心轉意仍願意效忠自己的國家和國 王,並由上座帶領覲見國王。國王與大臣們很敵人復國成功後,將致書大德們知悉,請 求來相見。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82-83頁。)
毗多伽摩尼王獲勝後,因不滿尼幹陀派
(Nigandha即耆那教Jaina)外道,就毀了他的山寺(irimonastery)改建為傳大的無畏山寺(Abhayagiri- viharn),供養大帝須上座。國王的五位將軍,也建造五所佛寺供養上座,表示感恩和 友誼。這也是斯里蘭卡佛教史上首次記載,對佛寺與比丘個人的 供養(大寺派僧意見)。然而,這卻引起大寺派對大帝須的不滿,認為他的勢力 太大,並嫌惡他與俗人太接近(Kulasamattha),而判他為“擯出罪”(Pabbajaniyakam-ma)。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83頁。關於《島史》和《大史》,是出於後世大寺派比丘所編著,他們認為佛教其他的派,都是非法異端,是惡比丘或外道。下面所記,有些固然是斯里蘭卡佛教史上的事實,但亦 充分含有宗派競爭和排斥的成見。)
大帝須上座的弟子多須帝須(Bahalamassu- Tissa),認為判得不公平,就起來抗議。大寺僧人說他的抗議是愚癡的。是“不淨者”,判他除棄罪 (ukkhepaniyakamma),即禁止共同誦戒等。於是多須帝須就帶了很多比丘去無畏山寺,不願再回大 寺。
這是大寺僧團首次思想見解不同而開始分裂。其實,除了對大帝須定罪外,無畏山派與大寺派的思想和 修行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兩派以後雖不和睦,但經過約250年,大體無事。 (同上,第83-84頁。)
不久,印度有一群比丘到達斯里蘭卡,他們就是法喜 (Dham-maruci)上座的弟子,屬印度跋耆子派(Vajjiputta)。他們到達後,受到無畏山寺派的歡迎,因為這時無畏山寺 派的出家人,為了發展本派及鞏固基礎,正需要他派的合作。跋耆子派是講“有我”的,而且認為阿羅漢及阿羅漢果, 也可能退墮的,此觀點與上座部(Theravada)有所衝突。無畏山寺派聯合這群新到的比丘,以及吸收他們的教理, 無畏山寺因而稱為“法喜部”(Dhammaruci),是依印度法喜論師而得名的。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84頁。又跋耆子派即是犢子部(Va-jjiputtaka)。)
無畏山寺發展很快,因他們常與國外佛教各部派聯絡,學 習大小乘,精通三藏,吸收新的思想,不斷努力時步。而大寺方面,反顯得退步,因他們固守舊有的一切,不求 變革,只研究和深信本部義理,知識不廣,不接受他人的新意見,只滿意自己古有的榮耀和傳統,教理的宣傳也嫌落後。這樣兩派雖然對立,但並不妨礙斯里蘭卡佛教的發展。據歷史記載,公元前一世紀末,國王摩拘羅大帝須 (Mahacula Mahatissa。,公元前17~3)一次盛大供養中,有六萬比丘與三萬比丘尼。這在當時,是一個很驚人的數字。
在以後的三百年中,斯里蘭卡佛教的情形變化不大。其間有些可記的:即當週羅那伽王(Cora- Naga,公元前3年~公元9年)時,與僧團為敵,毀壞大寺派僧寺十八處。原因起於他是毗多伽摩尼之子,未能繼位,而由毗多伽摩 尼史弟之中一子,摩訶拘羅大帝須繼承,於是周羅那伽王子叛變,而僧人未給予支持,所以懷恨在心;等到他得王位後,佛教受到很大的 損害。
到婆提迦無畏王(Bhatikabhaya,公元 38-66)時,國王熱心佛教,特別鼓勵僧人研究三藏及供養僧人,並領導參加每年祝衛塞日達二十八次。王子大須大龍王(Mahadathika- Mahanaga)斷位(公元67~79),更親參加弘法活動,使佛教普及,他又提倡“耆梨婆陀節日”(Giri-bhanda-Puja)。 (依Malalasekera的Dictionary of Pail Proper Names的解釋,此種偉大的慶典,可能因在耆梨婆陀寺(Giribhandavihara)舉行而得名。到節日時,鋪設地毯從迦曇婆訶 (Kadambanadi)岸直到塔山(Cetiyagiri)。
阿曼陀伽摩尼(Amandagamani)繼父位(公 元79~89)後,全國訂立“禁殺”(Maghata)律令。阿曼陀伽摩尼王(Kanirajanu-Tissa) 繼位(公元89~92)後,佛教又發生不幸:國王認為有六十位比丘行為不當,要製裁他們,然而比丘們不願接受,甚至計劃要謀害國王,於是他命令將他們自塔山 (Mihantale)上擲下而死。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86頁。法喜是犢子派論師,他的弟子們約當公元一世紀中期或後期更受到無畏山寺法喜部的歡迎成為有力的部派。 )
至毗娑婆王(Vasabha公元127-171),佛 教得到國家的護持,也不偏重於那一派,建造不少佛像、塔、寺。他不僅修復很多破舊的佛教道場,更派比丘至各處弘法, 教化人民,甚至到達北部的龍島(現在查夫納)。自此以膈一百年中,佛教未再發生任何不幸事件,每位國 王都護持各派佛教。
公元二、三世紀後,印度大乘佛教趨向發達,其中有一學 派稱“方廣部”(亦譯方等部)。約在269年以後傳到斯里蘭卡。關於這派傳入斯國,有不同的說法。在哇訶羅迦帝須王(269~291)時,有方廣派 (Vaitulya)的人至斯國傳教。起初無畏山寺派以為此派教理為佛說,而按納之;然經比 較後,被認為違反上座部傳統。後來,國王及一位大臣迦畢羅(Kapila)就共同驅 逐這個宗派離開島上,聖典也被燒毀。但有史料證明,方廣部三藏傳入斯里蘭卡是為梵文,因為 大乘各種經典都為梵文,所以方廣部三藏,有時稱“大乘經”。又《部集率》(Nikaya-sangraha)一文 獻中說:“無畏山寺派僧,外道方等之群眾,混至佛教中偽裝出家,假造邪說破壞佛教。”又說:“外道言說與上座部比較,判非佛說。”由此可知上座部與主廣部的意見不 同。 (方廣部(Vaitulyvada),亦稱方等部,是 屬印度大乘系統,宣說性空思想,受到大寺派反對,說為異端,而受到彈壓。)
無畏山寺派曾接受和奉行方廣部言說,雖遭大寺派和國王 嫌惡驅除,但留下的影響力還是很大。約在公元309年後,無畏山再引用方廣部言說,當時 有位僧領叫鬱悉利耶帝須(Ussiriya-Tissa),不滿這樣做,就帶走約三百位比丘去南山寺(Dakkhin agira -vihara)住,脫離無畏山法喜部。又因這群僧眾中有一上座教授名海(Sagala),所 以南山寺又名“海部(Sagaliya),或稱“南山寺派”,後來也亦稱祗園寺派(Jetavana-nikaya)。(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92頁。)這是斯里蘭卡佛教的第二次分裂。
後來斯國瞿他婆耶王(Gothabhaya,公元 309~322)在位,嫌惡方廣部生事,就命令燒毀方廣部所有的經論,及驅逐重要的領袖六十位離開斯國。有些人就到南印度朱羅國的迦吠羅婆他那 (Kavirapat tana)住。
當時印度下是弘揚無著和世親的瑜伽思想最得勢力的時 候。被驅逐的斯里蘭卡僧到印度後,親近一位很有才能而善於 攝眾的青年上座僧友(Sanghamitra),後來他成為傳大乘中觀至斯里蘭卡的領袖。 《大史》記載說,他精於傳授驅除惡魔鬼鬼魅之法及咒術 等,顯示靈驗。這些說法並不一定完全是事實。
僧友非常同情被驅逐的斯里蘭卡僧,就決心過海至斯里蘭 卡弘揚大乘。瞿他婆耶王知道後,就去毗沙(Vissasa)的地 方,與這位多學的外僧相見。結果對他非常敬仰,而委託教導兩個王子。大王子逝多帝須一世(Jettha-Tissa I),次王子摩訶斯那(Mahasena),學習期間,大王碼漢子性格固執不甚謙虛,而次王子彬彬有禮。
父王去世,逝多帝須一世繼位(公元323~333), 僧友怕發生災難,就趁機回印度。至摩訶斯那為王(公元334~362)時,僧友再回到 斯國,對他來說已等待多年,弘揚大乘的計劃才得以實現。
僧友第二次到斯國時,住在無畏山寺,並鼓勵吸引大寺派 僧人轉信大乘,但未成功。於是他向國王建議,發布命令禁止人民供養食物與大寺僧 人,否則有罪。結果大寺派僧人托缽化不到食物,就離開阿耨羅陀去南方 的羅訶那和部的摩羅國耶(Malaya),這是大寺派有影響力的基地。僧友得到國王和一位大臣須那(Sona)的協助,毀壞 大寺的九層銅殿及其他三十六所佛寺。取走有用的材料去增建無畏山。如此大寺荒蕪達九年,甚至塔山也被無畏山的法喜部佔據 去。
大寺是摩哂陀至斯里蘭卡教最早建立的道場,為全國佛教 中心,這時已有六百年以上的歷史。雖然佛教部隊派增多,人民還是對大寺有不動搖的敬仰。當大寺遭到完全毀壞,人民就起來反對國王、僧友、須 那,連國王最新密的大臣之一云色無畏(Meghavanna-Abhaya)也叛離逃至摩羅耶,要志兵宣戰。國王驚駭,召集會議,承認錯誤,願修復大寺,並使兩派 再和好。可是人民還是懷恨在心。國王憐愛的王后也對此事感到痛心,密命一個木工去將僧 友和須那刺死,並由國王命令修復大寺。
僧友可能是龍樹學派的學者。在南印度拘斯那(Krishna)河岸,近代發掘一 所古寺遺跡,被認為是龍樹根(Nagarja-nikanda),在此附近發現一處古代斯里蘭卡僧人居住的地方,命名為錫蘭寺,這可證明斯國佛教與龍樹學派的關係。另一件值得注意的事,龍樹的入室弟子提婆(Deva, 三世紀人),原是斯里蘭卡比丘,學習和弘揚中觀學說,由此可推知方廣部傳入斯國,可能是與提婆同一個時代。 (1.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92-95頁。2.《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九),第5526頁。)
雖然國王與雲色無畏大臣有協議,但國王未真正愛惜大 寺。所以在大寺地址範圍內,更興建一座偉大的祗園寺 (Jetavana-vihara),供養一位南山寺海部的帝須(Tissa)上座,如此大寺又被廢棄九個月。因為這個緣故,大寺派僧人召開會議,設法解決問題及檢 討自己錯誤。在這次會議中,他們判決帝須接受祗園寺乃屬非法,觸犯 根本重罪,與司法大臣合作捕捉帝須還俗。國王雖不甚同意,但因人民反抗,無法阻止。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第95頁。)
吉祥雲色王(Sisri-Meghavanna,公元 362~389)即位後,改變作風,為父王向大寺派僧團請罪,修復破毀的大寺,代付一切款項。紀念摩哂陀長老的金像也在這時鑄造完成,每年舉行盛大 的慶祝紀念。國王在位的第九年,有印度迦陵伽國(Kailnga) 佛牙城(Danta-Pura)的王子陀多(Danta Kumara,譯齒王子)和王妃稀摩梨(Hammali),密藏一顆佛陀左邊聖牙逃至斯里蘭卡。以後佛牙被供奉在一座特別建築的佛牙精舍,每年定期請 出舉行慶祝,公開供奉在無畏山寺展出,讓人民瞻仰禮拜。而大寺未能得到供奉佛牙的機會,這可能是王子和王妃信 仰大乘佛教的關係,無畏山寺為斯國大乘佛教中心,所以佛牙每次都在無畏山寺展出。 (C.Dipayaksorn著:《錫蘭佛教史》(泰 文)第102-103頁。)
這時斯里蘭卡很多佛教徒,常往印度各地朝拜聖蹟。但到達印度後食住不方便,遭遇很多困難,請求當地印人 協助,往往藉機提高價錢。吉祥雲色於是遣使至印度求見娑摩陀羅芨多王 (Samudragupta),請准許在佛陀伽耶建一佛寺,以便斯國的朝聖者。印度國王同意了,這是斯國人最初在印度建築的一座佛 寺。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97頁。)
次子摩訶斯那即位,稱逝多帝須二世(Jetta- TissaⅡ公元389~393),他是位有名的雕刻家,在斯國首次雕出精美莊嚴的象牙大乘菩薩像,迴向他的父王。
我國高僧法顯,在東晉義熙七年(公元411),從印度 抵達斯里蘭卡,住了兩年。他在《佛國記》中記述斯國佛教說:“王於城北跡上起大 塔,高四十丈,金奶莊校眾寶合成。塔邊復起一僧伽藍,名無畏,山有五千僧”。 “城中又起佛齒精舍,皆七寶作;王淨修梵行。城內人民 敬信之情亦篤”。 “眾僧庫藏多有珍寶無價摩尼”。 “其城中多居士長者薩薄(為梵語Sarthavaha 之略,譯商隊主)商人,屋宇嚴麗,巷陌平整,四衢街頭,皆作說法堂。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鋪施高座,道俗四眾皆集聽法。其國人云,都可六萬 僧,悉有眾食。王別於城內,供養五六千人”。 “佛齒常以三月中出之。……卻後十日,佛齒當出至無畏 山精舍,國內道俗欲植福者,各各平治道路嚴飾巷陌,辦眾華香供養之具。……然後佛齒乃出中道而行,隨路供養到無畏精舍佛 堂上,道俗云集燒香燃燈,種種法事晝夜不息,滿九十日仍還城內精舍。城內精舍至需齋日則開門戶禮敬如法。無畏精舍東四十里有一山,中 有精舍支提,可有二千僧。僧中有一大德沙門,名達摩瞿諦,其國人民皆共宗仰,住一石室中四十許年。……城南七里一精舍,名摩 訶毘羅(大寺),有三千僧”。 “法顯在此國聞天竺道人,於高座上誦經云:佛缽本地毘 舍離……若干百年,當複至師子國。……缽去已佛法漸滅,佛法滅後人壽轉短。……法顯爾時欲寫此經,其人云:“此無經本,我止口 誦耳”。“法顯住此國二年,更求得彌沙塞律藏本,得長阿含、雜阿含,復得一部雜藏,此悉漢土所無者”。(《大 正藏》第51卷,第864-865頁。考法顯法師於公元410~412年,住在地畏山寺。)
法顯到斯國時,無畏山寺派正當隆盛中。依羅睺羅的《錫蘭佛教史》推斷,《佛國記》中所記一大 德沙門名達摩瞿諦(Ta-mo-kiu- ti),或可能就是摩訶達摩迦帝(Mahadhammakathi ),他曾將多種巴利文經典譯為僧伽羅語。印度優波底沙論師的《解脫道論》可代表無畏山的思想。
第三節覺音等論師的偉業
覺音(Buddhaghosa音譯佛陀瞿沙,亦意譯佛 音)是上座部佛教最偉大的傑出論師,入射著無盡的光輝。他對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大寺派的教學和傳承,可謂是再 創建者,亦不為過。他的偉大事業,是領導完成了巴利三藏聖典的註釋,奠定 了以後大寺派佛教興盛的基礎。從斯國佛教史記載,以及今日學者研究,都認為現在南傳 佛教巴利聖典的註釋,是覺音及他的門徒所作。
但是關於覺音的歷史,尚未能考證確實。 《大史》記載覺音生在近佛陀伽耶,亦有說他生在北印度 婆羅門族。但是可以確信他住在佛陀伽耶的時間很長。當時佛陀耶已建有一座斯里蘭卡佛寺,住有斯里蘭卡僧, 其中一位離婆多(Revata)長老是他們的領袖。覺音未信仰佛教前,精通吠陀文學,他自信有辯論把握, 到處尋找對手。一天,覺音背誦瑜伽派哲學巴丹阇梨 (Patanjali)語典(巴丹阇梨(Patanjali)是有名的Mahabhas!ya的著者,梵語文法學家。《南海寄是內法傳》說其生存年代,約在公元前二世紀。),被離婆多聽到,覺得他的 發音清晰正確,很想改變他來信仰佛教,於是去跟他討論。覺音問:“你了解這些經典嗎?”離婆多答:“了解。但 它們有很多缺點。”於是離婆多嚴格地批評這些經典後,覺音感到驚訝無言。離婆多又再為他介紹佛法的精要,覺音不甚懂,而請求長 老教他。離婆多說:“假使你來出家就可以教你。”青年的覺音對 佛教很感興趣,為了多學,而出家學習三藏,以求了悟聖道。覺音本名單叫“音” (Ghosa或譯妙音),因其聲音似佛,所以出家後人呼為佛音或覺音。覺音出家後,依離婆多修學,通達三藏。不久他就完成第一部著作《上智 論》(Nanldaya),其次造《法集論注》(Atthasalini),是註釋職權毗達磨藏之一的《法集論》(Dhammasangani)。當離婆多知道他又著《保護經義解》(Parittat tha-katha)時,勸告他說:“這裡有自斯國帶來的三藏,但沒有各種註釋及諸著。而在斯國有各種註釋,經過前後三次結集,都是確實依據佛說編成。 後來有人譯成僧伽羅語。你應該去那裡修學。翻譯那些註釋為巴利語。對人有很大的利益。” (1.2500 Years of
Buddhism,第211-213頁。2.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的成立史研究》,第794-795頁。3.栗原古城譯:《錫蘭島的佛教》,載於“日本讀書協會會報”259期,第99-100 頁。)
大名王(Mahanama 409~431)在位時代,覺音到達斯里蘭卡,住在大寺。
佛滅後數百年,經典是靠記憶和口傳。但聖典的主要部分,約在佛滅後二百年中便已編集完成。因為有一值得注意的事實:阿育王是最為僧伽們所讚揚 的,但在原始三藏經典中,完全沒有記載他的名字。上座部巴利三藏的內容及形式,更無可疑是在阿育王時已 成立。但後來印度大乘佛教興盛,提倡用梵文。巴利文佛法在印度已不流傳,多數遺失,幸得上座部佛教 早傳入斯里蘭卡,巴利三藏及註釋等才能保存流傳下來。
巴利三藏帶至斯里蘭卡,經數百年,有些已被澤成僧伽羅 語,斯國僧人也有不少註釋出現,但其間經過國難和部派分裂,經典的保存難免沒有切壞或遺失。覺音住在大寺研讀佛法期間,從僧護 (Sanghapala)長老修學僧伽羅語,研究各種註釋及諸師論著。這後他慎重莊嚴地對僧團要求說:“我要求能自由的閱讀 所有典籍,併計劃將聖典從僧伽羅語譯成巴利文。”大寺比丘為了考驗他的才能,給他兩節巴利文偈頌,要求他註釋。
覺音的第一件工作,是寫成最偉大的《清淨道論》。這如同一部佛教百科全書,內容分戒、定、慧三大綱目, 引證很多早期的佛教聖典。以及聖典之後的文獻。這部巨著上座部教徒極為重視,在世界佛教思想史上佔極 崇高地位。
大寺派僧人,對覺音的成就,非常贊漢、景仰和信任。於是由他領導在都城的伽蘭他迦羅經樓 (Granthakara Parivena),開始進行全部聖典的僧伽羅語翻譯為巴利文,以及各種巴利文註釋的工作。這是約在公元412年前後的事。在斯國佛教史上稱“第六次結集”,即“斯里蘭卡佛教第 三次結集”。
關於斯里蘭卡上座部三藏、註釋、義疏等,將另作巴利文 獻介紹,此節從略。覺音完成他的偉大工作後,回到他的祖國印度禮拜聖菩提 樹。至於他在什麼地方涅槃,沒有人知道。以及在涅槃前,他如何度過生命中最後的日子,也有不同 的傳說,亦如他的出生一樣。不過我們應超越這種傳記上的觀念,而注重他對巴利文獻 的研究和貢獻,是永遠光輝不朽的。 (2500 Years of Buddhism ,第211-213頁。)
在這裡應該再介紹與覺音同時代的大寺的兩位傑出論師, 即是佛授(Buddhadatta)和護法(Dhamma- pala)。前者為覺音的《論藏注》作綱要,後者繼續完成覺音註釋 三藏未完成的部分。
佛授與覺音是同時代的人,但是他先到斯里蘭卡。依《覺音的出 生》(Buddhaghosupapatti)一書記述說,覺音去斯國時,佛授在斯國已經受完教育,正返回印度,恰巧覺音也正去斯里蘭卡,兩人在途中隔船 相見,互返回印度,恰巧覺音也正去斯里蘭卡,兩人在途中 隔船相見,互相問好後,覺音說:“現在留存的經典為僧伽羅語,我正要去斯里蘭卡把那些經文譯翻成摩揭陀語(巴利)。”佛授答:“大德!我已經 去過斯里蘭卡,目的也是如此。但我住了不久,工作沒有完成。”當他們談話間,兩船相去漸遠,說話聽不到了。
另外,在他們相遇時,佛授曾請求覺音送一部三藏的“註 釋”到印度給他,覺音也答應了他的請求。後來佛授將覺音的註釋著成綱要,如《入阿毘達磨論》, 及《戒律抉擇》等。佛授是從南印度朱羅國優羅伽城(Uragapura) 到斯里蘭卡,在大寺研究佛學。他回印度後,住在一所婆羅門信奉大自在天的“委西奴陀 沙”(Vidudasa)神廟時寫作,靠近迦吠利(Kaveri)河岸。
佛授的著作中,以《入阿毘達磨論》最為傑出。雖然它是覺音論師《論藏注》的綱要,但是他並未依照覺 音論題的次序。覺音所說的是:佛學最重要的是色、受、想、行、識五 蘊。但佛授的《入阿毘達磨論》所計論的是:心、心所、色、 涅槃四法。 (1.GPMalalasekera:The Pali
Literature of ceylon,第105-107頁。2.2500 years of Buddhism,第209-210頁。)
護法可能是南印度婆陀羅提他 (Badaratittha)人。由於他常常提到覺音的著作,所以可知他是覺音以後的 人。他的著作重要是在《小部》的註釋,那是在覺音時代沒有 完成的工作。計有《自說注》、《如是語注》、《天宮事注》、《餓鬼 事注》、《長老偈注》、《長老尼偈注》、《行藏注》,總名為《勝義燈》(Paramattha-dipani)。他還著有《清淨道論疏》,名為《勝義筐》(Para- matthamanjusa),此書並引用其他部派的經論和論師們的意見,如大眾部、斯國無畏山部,及《解脫道論》中的一段。在他著和的時代,可能也依據一些僧伽羅語佛典,及南印 度的達羅比吒(Dravidian)土語佛典。在他另外一部《導論疏》(Netti-tika)裡 說,是依法護《Dhamma-rakkhita》請求疏釋的,那時他住在那伽波多那(Nagapattana)一所佛寺中。也有說覺音以後,護法不只一人,而將數人的註釋及著作 歸於他一人名字之下。 (.GPMalalasekera:The Pail
Literature of Ceylon ,第112-115頁。2.2500Years of Buddhism,第217頁。 )
第四節部派佛教的成立與興衰(二)
本章第二節中,已敘述斯里蘭卡僧團的分裂。初從大寺中分出無畏山寺派,至祗軒寺建成,南山寺海部 帝須上座雖被迫還俗,但不久祗園寺的其他僧人,也發展成一獨立學派,後來就稱祗園寺派。可是在很短時間內,祗園寺派又回歸仰方廣部。
早期斯里蘭卡佛教史,很少記載比丘僧團的情形,但有比 丘尼僧團的存在是事實,如迦陵伽王后在尼僧伽團出家,甚至延至公元九、十世紀。然而尼僧團並不顯得發達和重要,是附屬於比丘僧團。這裡值得一提的。是中斯兩國比丘尼僧團的一段珍貴歷史。在我國道宣《行事鈔》中,曾提到劉宋元嘉十年(公元 433),有僧伽跋摩致函揚州,當時正有師子國(斯里蘭卡)先後來的兩批比丘尼。其先大約是元嘉六年(公元429)有餘位比丘尼來到宋 都建業(南京)景福寺。因不足十人無法傳授戒法:其後於元嘉十年又有鐵索羅 (Devasara 或Tisarana)十一位比丘尼來華,為中國建立了比丘尼僧團,當時有景福寺尼慧果、淨音求受比丘尼戒法。當時斯國十九位比丘尼住在一所御封的尼寺中,為了永遠 紀念,寺名就稱“鐵薩羅寺”(鄧殿臣:《南傳佛教史簡編》,第33頁。中國佛教協會, 1991年出版。)。中一《》大宋僧史略卷上敘“尼得戒由” (《大正藏》第54卷,第238頁b)說:“《薩婆多師資傳》雲:宋元嘉十一年(434 )春,師子國鐵索羅等十人,於建康南林寺壇上,為景福 寺尼慧果、淨音等二眾中受或法事,十二日度三百餘人。此方尼於二部受戒,慧果為始也。”從引《薩婆多師資傳》看,這 些來華尼眾或屬於有部。
公元433年,南印度陀密羅族又侵入斯里蘭卡,佔職權 耨羅陀城,有六人相繼稱王,達二十五年之久。斯國的文化、經濟、佛教遭受到很大的摧殘,人民很多逃 難至南方羅訶那。
在印度陀密羅人侵入期間,有一位多學的比丘,為了護 教復國,舍戒還俗,而終於消滅陀密羅族人,恢復失地,登位為界軍王(Dhatusena,公元460~478 )。他是再造國家的英雄,為人民謀福利,掘鑿井池,儲水灌 溉田地。他熱心護持佛教,特別是對大寺派,建佛寺十八座,其他 佛寺及水井池塘等還不計算在內;供養比丘,協助推廣佛法。他修理塔山上的庵婆他羅寺(Ambatthala- vihara),本欲供養大寺派,但此山自摩訶斯那王以來,即屬於無畏山寺法喜部,所以仍供養法喜部。界軍王鑄造了很多佛像、菩薩像及摩哂陀長老像,並舉行 盛大的慶祝。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99頁)按界軍王所造的菩薩像,斯國歷史上記述為未來佛彌勒菩薩的巨像,這表示了彌勒思想的教義和宗派已傳入斯國。 (《錫蘭島的佛教》(載《日本讀書協會會報》
No.259期)第111頁。)
界軍王有兩個兒子,大王子迦葉一世(Kassapa Ⅰ),次王子目犍連一世(Moggallana Ⅰ)。但大王子不得父王的歡心,於是他謀殺了父王篡位(公元 478~496)。目犍連一世怕生命危險,就逃去印度。迦葉王一世曾擴建一自在沙門寺 (Issarasamamarama)供養大寺上座部,但遭拒絕,於是乃託付供養一尊佛像,又建一寺供養法喜部。
迦葉一世時,在阿耨羅陀東南約三十信哩的悉耆利耶 (Sigiriya)山上開鑿了六個石窟,留存下斯里蘭卡最精美的壁畫。現在保存的有四窟,特別是編號A和B的兩窟最為完好。其中多幅描繪天女散花的連續壁畫,壯觀美麗,足可與印 度著名的阿旃多(Ajanta)第十六窟壁畫媲美。 (1.《印度的佛教》(講座佛教Ⅲ),第233頁。 2. 《印度南海的佛教美術,第164-165頁》。)
全國人民和佛教徒,甚至尼乾子外道,都不歡喜迦葉一世 弒父篡位的行為,因此次王子目犍連一世得有機會
,從印度返國,戰勝迦葉一世而登位(公元 496~513)。目犍連一世對各派佛教都尊重,一視同仁。他訪問大寺和無畏山寺,至大寺時,曾受到僧團列隊熱烈 的歡迎。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100頁)
目犍連一世在位時,從印度獲得珍貴的佛發供養。原有印度一王族青年,名叫尸羅迦羅 (Silakala),逃至佛陀伽耶一寺(可能是斯里蘭佛寺)出家為比丘,但有一奇特的法名為“庵婆沙彌” (Ambasamanera) 。之後他將佛髮帶至斯里蘭卡,舉行了盛大的慶祝,佛發供 奉在一佛堂的寶盒中。後來他舍戒還俗了,得到目犍連一世的封爵,並遂與王妹 結婚。 (W.Rahual: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100-101頁。)
此後內政發生紛拔約十年。至尸羅迦羅王(公元524~537,曾作比丘),分佈 全國“禁殺”,並建醫院多所。他在位的第二年,有一青年商人叫波羅那 (Purna),去印度迦屍國(Kasi,今貝那拉斯Benares)貿易,回斯國時帶了一部《法界論》(Dharmadhatu )典籍。尸羅迦王過去在印度被放逐時,可能信仰大乘佛教,當他 與青年商人聯絡後,獲得這部曲籍,對它有崇高的敬仰,把它珍藏在王宮一室中,並且每年在祗園寺展覽讓人民禮敬。展覽時期,當時住在祗園寺南山派的海部有些比丘們不願 參加,而無畏山寺派邀請他們出席參加,頌揚這部《法界論》的典籍。至於大地派的僧俗信眾,則拒絕參加。 (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101-102頁。)
公元六世紀末,印度因明學很發達,流行公開辯論,當時 佛教因明學者以陳那和法稱最有權威。在斯里蘭卡最勝菩提一世時期(Aggabodhi Ⅰ,公元568~601),有一位印度明護(Jotipala)上座至斯里蘭卡,在民眾之前與方廣部舉行辯論大會。代表方廣部辯論的是陀他婆提 (Dathapabhuti,官職為Adipada,與方廣部關係很親密,結果辯論失敗,要怒打明護上座。明護上座立刻受到國王的保護。據《部集論》(Nikaya-sangraha)記載,自明護 辯勝方廣部後,信仰方廣部、無畏山派、祈園寺派的人就漸減少,而歸信在大寺派之下。
最勝菩提二世(Aggabodhi Ⅱ,公元601~611)對方廣部的辯輸,覺得不滿,因此特別護持無畏山及祗園兩派,超過對大寺派的護持,王后也一樣。他曾建竹林精舍(Veluvihara)供養海部。
此王在位時,印度的迦陵伽國發生政治不安。國王逃至斯里蘭卡,然後跟隨明護上座出家。與他同逃的王后和大臣,之後也出家。他們都得到斯里蘭卡王的護持。逃亡的國王出家後,最後也圓寂在斯國。
目犍連三世(Moggallana Ⅲ,公元611~617)時,獎勵學者,協助佛教推行教義的弘揚。斯國佛教在此王時斯,國王首次舉行向僧團供養功德衣 (Kathina)儀式,而相傳至今。
尸羅迷伽王(Silameghavanna,公元 617~626年,無畏山寺發生極大的不幸:有一位住僧菩提(Bodhi)到田王面前,說有很多比丘不守律法,請求國王協助依律制止。國王就授權菩提比丘審理此事。但是那些惡戒比丘,為 了平息事情,就合謀殺死菩提比丘。國王知道後非常盛怒。認為這些比丘觸犯刑事,遂命令捉來還俗,切斷手臂,並將他們監禁起來;更驅逐一百個比丘出境。然後他協助整理 佛教,恢復僧團的清淨,並請求大寺派與無畏山寺派和合團結誦戒,但遭大寺派的拒絕。(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104-105頁。)
之後,斯里蘭卡發生七年多的內戰,各處佛寺佛塔愛到很 多損毀。因為戰爭物資的需要,僧團財產、金佛像、各種有價之 物,都被取下次,大寺和無畏山寺亦難倖免。
公元629年,我國高僧玄奘大師赴印度求法,645年 歸國,曾撰《大唐西域記》,卷十一記載斯里蘭卡佛教說:“……分成二部:一曰摩訶毗訶羅住部(大寺派),斥大乘習小乘;二曰職權跋耶祗厘住部 (無畏山寺派),學兼二乘,弘演三藏,僧徒乃戒行貞潔,定慧凝明,儀範可師濟濟也。”其中也曾提到佛牙精舍及金佛像之事。 (《大唐西域記》卷11,(《大正藏》第51卷,第 924頁。))
到迦葉二世(Kassapa Ⅱ,公元641~650)時,命修復過去所毀佛寺,派人至各處弘法,編著經典綱要。這時僧人及佛教徒已漸漸開始風行研究阿毘達磨太論藏註 釋。
到馱都波帝須二開展(Dathopatissa Ⅱ,公元650~658)時,他要建一分佛寺供養無畏山寺派,但大寺派不同意,理由是建寺的寺址,屬於大寺界內。而國王一定要依計劃建築,大寺僧眾非常不滿,就用“覆 缽”的方式對待國王。按《小品》(Culavgga)記載,俗人有八事對佛 教不利,犯其中任何一項,僧人即可實行覆體,八事是:破僧利益、危害僧團、逐僧離寺、謗比丘、破僧和合、傍佛、謗法、謗僧。 《大史》也提及,當比丘出外托缽時,仍與平時一樣缽口 朝上,但至對佛教不利之人前,立刻覆缽(缽口朝下),表示僧人從這家接受供養,也就是對俗人採取一種靜默的抗議。大寺派僧人這樣做,馱都波帝須二世就停止了建造佛寺供 養無畏山寺。 (C.Dipayaksorn:《偈蘭佛教史》第 117-118頁。)
最勝菩提四世(Aggabodhi Ⅵ,公元658~674)繼兄為王后,因受到一位馱他屍婆(Datha-siva)上座的引導,建議補償過去國王破壞佛教的各種損失,於是護持大寺、無畏山寺、祗園寺,並供養一千家稅益予以上三寺,人 民也以國王為楷模,護持佛教。王后也建尼寺供養尼僧團,並供養一切應用之物。國王又公佈法令全國禁殺。在最勝菩提四世時,佛教首次有《守護經》文 (Paritta)念誦的儀式。 《守護經》文,是從《中部》、《增一部》等經選出的經 集,集有《三寶經》、《五蘊護經》、《孔雀護經》、《阿噬囊胝護經》、《幡幢護經》《央崛摩羅護經》、《吉祥經》、 《慈悲經》八種,都是很短的經文。這些是為消除疾病和災難儀式時念誦的,至今已經普遍為 南傳佛教徒所念誦。 (1.W.Rahula: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 ,第107頁。2.《錫蘭佛教史》(泰文)第119-120頁。)
唐高宗年間(公元650~683),斯國送來梵文《大 乘本生心地觀經》,至憲宗時譯出。公元662年,西蜀會寧在訶陵國遇見來自斯國的智嚴攜 來《涅槃經》。
公元八世紀實,南印度的金剛智(公元669~714) 來中國開創密宗,在他未來中國前,並將密宗輸入斯里蘭卡。他的弟不空(具稱不空金剛公元705~774,公元 720年抵洛陽)曾從中國帶領弟子二十七人,經廣州坐船回印度遊歷,船達斯里蘭卡,往佛牙精舍禮拜,受到國王尸羅邊伽(Silameghavanna)的 厚遇,從普賢(一說龍智阿阇者梨學十八會金剛頂瑜伽,並獲得《大毘盧遮那大悲胎藏十萬頌》、《五部灌頂》真言秘典、經論梵夾五百餘部。又蒙指授諸尊密 空三藏遊斯國的事,斯國佛教史上未有記載,但從修習密法及獲得諸密典看來,可見印度密宗已傳進斯國並盛行(《宋高僧傳》卷1 不空傳(《大正藏》,第50卷,第712頁)。又望月《佛教大辭典》4385頁及《年表》169頁。考《大史》及近代人所撰斯蘭卡佛教史, 尸羅迷伽王,即是Silameghavanna,為公元617-666年在位。而公元742-746年間,應是最勝菩提六世(Agga-bodhiⅥ,公元 711~766)在位。)(到斯那王一世時始有記載)。
在阿耨羅陀的廢墟中,曾發現同一時期的刻有僧伽羅文和 梵文真言的銅片。在斯國各地出土的觀音像,在南方婆利伽摩 (Valigama)地方的石壁上,所刻的大乘菩薩像等,都可證明密宗信仰的流行。
從此以後,斯里蘭卡佛教約百年間,未發生任何重大事 情。多數國王熱心護持佛法,並有數位提倡禁殺放生。其中有一位叫鬱陀耶一世(Udaya Ⅰ,公元792-797),曾建寺供養比丘尼。
到斯那一世(Sena Ⅰ,公元831-851時,印度有一位“金剛山派”(Vajarparvata)的僧人,到達斯里蘭卡宣揚“金剛部”(Vajiriyavada),或稱 “金剛乘”(Vajra-Yana) ,住在無畏山寺派的毗藍拘羅寺 (Virankuravihara)。所傳授的以《寶經》(Ratana-sutta)為主,並以種種密咒演示靈驗和秘密不思方。此派在斯里蘭卡的流傳,多數為一般愚民信仰,知識分子很少信奉。(《印 度的佛教》(講座佛教Ⅲ),第237頁。依《部集論》說,當時傳入斯國的密教屬左道派,有墮落傾向。後有“糞掃衣部”起來對抗。)
在此王時期,印度的波陀耶國(Pandya)國王帶領 大軍入侵斯里蘭卡,搶劫王宮、各地城市和各處佛寺,並運走有價值財物,包括金佛像等。這使得一千二百多年的古都阿耨羅陀城,斯里蘭卡立國以 來的政治、文化、經濟及傳播佛教的中心,遭到徹底的破壞,過去光輝盡失。於是國王命令遷都至布盧那嚕伐 (Polonnaruva,在斯國東部)。至此以後,古都阿耨羅陀不再是重鎮,甚至被廢棄而荒蕪 了。 (W.Rahula:History of uddhism in
Ceylon ,第109頁,Polonnaruva為僧伽羅語,巴利語為Pulatth.)
斯那王二世(Sena Ⅱ,公元851-885)時,曾舉軍征討波陀耶國,戰勝後,重立一波陀耶王子為王,然後取回過去所損失的財寶。斯那王二世曾施財修建多所佛寺,鑄造很多佛像、菩薩 像,刻《三寶經》於金片上。這些菩薩像,已表示當時“金剛部”密宗勢力的存在。
斯那王二世在位第二十年,無畏山寺派中有一群比丘稱 “糞掃衣部”(Pamsukulika),從無畏山寺派分裂出來成為獨立一部。國王曾協助三派僧團清淨和合,但此糞掃衣部不願合作。依斯國佛教文獻記載,此糞掃衣部,原是無畏山寺派,在 無畏山寺派中成立部派,至此是已約二百年,主張佛教實踐嚴謹的戒律生活。
後來斯里蘭卡佛教與印度教之間,兩教關係更逐漸密切。因此斯那王二世,曾放珍珠在金瓶中,金瓶上再放一粒有 價值的寶石,施捨給一千個受供的婆羅門,他同時供給婆羅門黃金和衣飾,也曾參加婆羅門盛大的慶典儀式。
自古都衰落被荒廢後,佛教的勢力在阿耨羅陀城,再也無 法振興,無法恢復為佛教聖地,就是曾為佛教中心的青銅殿,也只住著三十二位比丘。 (W.Rahula:History of uddhism in
Ceylon ,第110-111頁。)
第五章 公元十至十五世紀的佛教
作者:淨海
(公元912~1504年)
斯里蘭卡自斯那王一世在位時,受到外寇波陀耶國侵襲洗 劫,都城遭毀被棄,自遷都至布盧那嚕伐後,國家就一直陷入紊亂不安之中,佛教也受到很大的影響。
斯那五二世,雖然能戰勝並逐走敵人,也熱心佛教,但常 常為了戰爭,無法多注意佛教事業,而且在他之後的繼承者,又大多無能。至迦葉王五世(Kassapa V,為斯那王第二子,公元912~929),佛教情況略為好轉一段時期。僧人曾將《法句》的精要,從巴利翻譯成僧伽羅語。迦葉王五世時,印度的波陀耶國與朱羅族人發生戰爭,波 陀耶國戰敗,就請求斯里蘭卡相助,結果仍未成功。但至此以後,斯國好幾代國王,常與朱羅族人戰爭;即使 平常不戰爭,為了保衛國家,也常在備戰中。那時有外敵朱羅族、內敵有陀密羅(在斯國北部),國王 常常遷都。佛教就更加衰弱了。 (C.Dipayaksom:《錫蘭佛教史》(泰 文),第126-127頁。)。
到摩哂陀五世(Mahinda V,公元1001~1037),命遷都阿耨羅陀城,並僱傭密羅族人為軍。維持治安。僅十二年,盜賊生起。由於國庫完全空虛,無法支發薪金,陀密羅族僱兵就起來 叛變,國王逃至南方羅訶那。陀密羅族僱兵和叛變的斯國僧伽羅族人領袖,共同治理阿 耨羅陀和布盧那嚕伐,歷經二十四年。
斯里蘭卡國家和佛教更不幸的是,當朱羅國羅阇一世 (Rajaraja Ⅰ公元985~1012)知道斯里蘭卡發生變亂,立刻就出兵攻打羅訶那。摩哂陀五世和王后被虜(公元1017),被放逐至朱羅 國十二年而死。如此朱羅國人就改布盧那嚕伐城為“阇那他城” (Jananata-Puri),統治達五十三年。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28~129頁。)
斯里蘭卡原就有婆羅門教勢力存在,朱羅國人信仰婆羅門 教(斯國北部的陀密羅族人也信仰婆羅門教),他們統治斯里蘭卡後,大力宣傳婆羅門教,而斯國佛教徒力量薄弱,因此,婆羅門教最後在斯里蘭卡取代佛教。雖然婆羅門教徒表面上沒有壓迫佛教,但佛教徒在自身衰 弱和政治形勢下已無國振興。向來信仰佛教的斯國人民,很多人為了工作生計,或為脫 離災難,就改信婆羅門教,所以在不少佛寺附近,造了很多神廟及神像。 (同上,第131-132頁。)
婆羅門教的勢力很大,因而影響到佛教徒的心理,他們不 但沒有對佛像虔誠的禮敬,反而是轉去禮拜各種神像和天神。他們所信奉的重要神中有保護神毗溫婆、美麗女神 (Laks保護神之妻)、兇惡女神(miKali破壞神之妻)、羅摩神(Rrama)等。
斯里蘭卡人雖然在外力和婆羅門教的統治之下,但是愛國 家和愛佛教的熱血並沒有乾涸。曾有不少斯國地方領袖,起來反抗朱羅國人,但都失敗犧 牲了。最後了一位英明領袖,由他集合各部首領,在公元 1059年,先攻取南方羅訶那,以迦多羅伽摩(Kataragama)為都城,即位稱毘舍耶婆訶一世(Vijayabahu Ⅰ公元1055 ~1114),最後完全戰勝朱羅國人,將他們驅逐出斯 國。他遷都至布盧那嚕伐,改的“阇那他城”為“勝利王城” (Vijayaraajapura)。
毘舍耶婆訶一世復興斯里蘭卡後,並沒有忘記自己信仰的 佛教。但因國家經過戰亂和外患多年,佛教衰微僧團人數急遽減 少,尤其清淨的比丘已不到十人,這樣復興佛教,非常困難。因此國王就派遣使者至頃甸,與當時友好的緬甸王阿奴律 陀(Anawrahta,公元1044~1077)協商,邀請緬甸僧人,至斯國弘揚佛教及傳授比丘戒法。依緬甸佛教史記載,阿奴律陀王時,緬甸僧人以孟族 (Mon又稱Ramanna)僧人戒律最莊嚴。又《錫蘭宗派史》(The History of
School,LEBLaze著)記載,斯國使者曾至緬甸阿拉幹(Arakan)的孟城。
緬甸僧團到達後,即有很多斯國人出家。毘舍耶婆訶一世供養緬甸僧和斯國僧一切資用之物。國王又命令修復和興建多所佛寺,建築僧人研究法堂,恢 復已經停止很久的佛教各種慶典。國王又常至佛寺聽法,獎勵優秀比丘。傳說比丘命令翻譯一些巴利經典為伽羅語,建築三藏及註 釋院落供研究之用。另外供養僧團一個村莊,稅收作為佛教基金。同時為往聖足山禮拜佛足的人,建造息宿處。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34-138頁。)
雖然敵人被驅逐了,佛教復興了,但婆羅門教在斯國的勢 力仍然存在。白朗茲(Blaze)在《錫蘭宗派史》中說:“雖然國 王(毘舍耶婆訶一世)盡力護持佛教,他還是不能截數據婆羅門教的信仰。各種神像仍被保護得很好,奉祭繼續存在。陀密羅族軍人仍為斯里蘭卡王僱用。” 這可證明,此時佛教與婆羅門教是並存的。 (同上,第138頁。)
毘舍耶婆訶一世死後,佛教又再衰微下來。原因是他的繼承者都迷戀戰爭,國家陷於不安。佛教尤其不幸的,是遭到毗迦羅摩婆訶一世 (Vikarmabahu Ⅰ,1121~1142)的迫害。他與佛教為敵,起因由於過去僧人曾強力阻止他繼承王 位,所以心懷仇恨。登位後,盡力破壞佛教,收回過去歷代國王對佛教施捨的 財物,取走佛寺各種有價值的物品。僧人以國王非常不滿,就收藏佛舍利、佛牙、佛缽等送至 南立羅訶那保護。國王知道後,就更用種種方法壓迫僧人,佛教受到更多的 損失。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39~140頁。)
佛教經過了二三十年的劫難後,這時斯里蘭卡又出了一位 偉大英明的國王洛羅摩婆訶一世(arakrama-bahu Ⅰ公元1153~1186),他戰勝了政敵獲得王位。對外征服了朱羅,攻打緬甸而使朝南;對內整修治政,謀 求富強,建築防壘。他建造灌湖泊一千個以上,(山本達郎編:《東南亞細嚴 的宗教與政治》,第179頁。)拓開荒地,整理河道,充實國庫。他是一位英才而高傲的國王,極愛護人民,提倡復興佛 教。波洛羅摩婆訶一世對佛教最大的貢獻,是使斯里蘭卡佛教 三大宗派恢復團結。在《小史》中記載:“波洛羅摩婆訶大王,使大寺、無畏 山寺、祗園寺三派之間,團結一致,在歷史上首次結束了佛教三大宗派已達十一世紀的爭論”。白朗茲也說:“公元1165年,波洛羅摩婆訶一世,曾 促使三派僧人舉和會議,但未達成和合意見,只是比以往互相友好而已”。 (C.Dipayaksorn著:《錫蘭佛教史》,第 141頁。)
波洛羅摩婆訶一世在布盧那嚕伐近王宮外,建造一圓形佛 寺供養佛牙。另又建多怕佛寺,如祗園寺、楞伽提羅迦寺 (Lankatilakavifhara)、伽羅圭(Galavihara)等。在阿耨羅陀城還整修了一部分佛寺,在都城建有“火葬 場”。國王又造佛像,迦羅寺的石刻佛像,就是這時完成的。 (同上,第142-143頁。)公元十一世紀斯國的佛 教,這時候可算是最興盛的。另我鹵王還建了很多婆羅門教寺。
明的波洛羅摩婆訶一世死後,斯里蘭卡政治又陷於紊亂長 達四十多年。先是國王無子,王孫毘舍耶婆訶二世 (Vijayabahu Ⅱ)即位,他是有名學者,精通巴利文,與緬甸通好。便他僅在位一年,為摩哂陀六世(Mahinda Ⅵ)所謀殺篡位。後來摩哂陀六世又為迦陵伽族人末羅所殺,代替為王(公 元1187~1196)。末羅王曾命令修理和興建多處佛寺,如布盧那嚕伐的藍科 佛寺佛塔,重建佛牙寺,修理多婆羅(Tambulla)佛窟。在他以後聽繼承者,在位都很短,多數半年或一年多些。
公元1215年,迦陵伽國的國王摩伽(Magha)帶 了兩萬多士兵攻陷斯里蘭卡。摩伽王信奉婆羅門教,所以各處佛寺佛塔遭到破壞,如金 鬘塔(Suvannmalikacetiya)。因摩伽王不信佛教,斯國佛教徒淨重要的佛舍利等,運去 秘密藏在斯國中部的摩耶羅多(Mayar-ata)。摩伽王又將斯國人的土地,獻給婆羅門教徒。
摩伽王統治斯國二十一年(公元1215~1236), 有斯國王子毘舍耶婆訶三世(Vijayabahu Ⅲ)聯合各地起義首領,趕走摩伽王。從布盧那嚕伐遷都至達婆提尼耶(Damba- deniya),因此時斯國北部被陀密羅族人佔據立國,常愛到威脅。
毘舍耶婆訶三世在位四年,佛教在南方又再复興起來。國王命令僧人抄寫全部三藏,促成三派僧人停止對抗,召 請紊亂期間逃難的僧人返國,修建各處佛寺,重新裝飾牙塔及佛缽座等。為了鞏固佛教,國一曾召集僧人會議,計劃改革佛教。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43-146頁。)
王子波洛羅摩婆訶二世(Parkramabahu Ⅱ)多學且勇武,繼位(公元1240-1272)後趕走了陀密羅族人。他在位第十一年時,有爪(Java)王子旃陀婆那 (Candrabhanu)舉兵攻打斯里蘭卡,並期騙斯國人民說他也是佛教徒,結果戰敗,請求盤荼族(Pandu)和朱羅援助,最後還是被斯國軍隊擊退。
國王除治好政治以外,曾命令三派僧人研讀佛法、聲明文 法、佛教文學等。此時期有法稱(Dharmakirti)上座,增訂 《大史》,從摩訶斯那至波洛羅摩婆訶一世。另一位近摩伐奈羅村(Mavanella)一寺的住持 著《花鬘供養》(Pujavali),敘說供佛之物,附有斯里蘭卡略史。國王曾命令修建阿耨羅陀和布盧那嚕伐破毀的佛寺。 (C.Dipayaksonr:《錫蘭佛教史》,第 147-148頁。)
王在位三十三年,然後讓位給太子毘舍耶婆訶四世 (Vijayabahu Ⅳ),但不久為一位大將軍謀殺。波洛羅摩婆訶二世的弟弟婆吠奈迦婆訶一世 (Bhuvenaikabahu Ⅰ)就在耶波訶伐(Yapahuwa)即位(公元1273~1284)。婆吠奈婆訶一世曾命令審訂巴利三藏,重新抄寫分發全島 佛寺研讀。不幸是後來印度陀密羅族又舉兵侵犯斯國,統治二十年 中,提倡婆羅門教,造神像神廟,運走佛牙及佛教各種有價之物,將布盧那嚕伐建築為盤荼(Pandu)的形式。 (C.Dipayaksonr:《錫蘭佛教史》,第 150頁。盤荼(Pandu Pandava盤荼婆),是民族名。)
波洛羅摩婆訶三世(Parakramabahu Ⅲ,公元1302~1310)以和平方法,迎回佛牙供在布盧那嚕伐。他對三寶虔敬信仰,但不久為婆吠奈迦婆訶二世 (Bhuve-naikabahu Ⅱ,公元1310~1325)謀殺奪位,遷都至達婆提尼耶。他的兒子波洛羅摩婆訶四世 (Parakramabahu Ⅳ)繼位後,信仰佛教,在教城和斯國南部建了多所佛寺,在近王宮處建了三層的佛牙寺。在此期間編寫了《佛牙史》(Dathavamsa), 譯巴利《本生經》(共550經)為僧伽羅語,完成僧伽羅語文法,書名Sidatsangraha。 (C.Dipayaksonr:《錫蘭佛教史》,第 150-152頁。)
婆吠奈迦婆訶四世(Bhuvenaikabahu Ⅳ,公元1344~1345),在近坎底(Kandy)建築了楞伽提羅迦寺(Lankatila)及伽陀羅奈尼耶寺 (kaViharagadalaneniya)。後有毗迦羅婆訶三世(Vikarama--bahu Ⅲ)的大臣阿羅伽瞿那羅(Alagakkonara),在近可倫坡地方建拘提城(Kotte),目的是為了避免斯國北部陀密羅族人(此時已立國)的侵襲,及發揚佛教。之後,阿羅伽瞿那羅漸漸強大起來,就脫離陀密羅人的絆 索及納稅,宣布獨立。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52-153頁。)
從上文看來,可知斯里蘭卡多年的政治和佛教,都在紊亂 不穩定中發展。
職羅伽瞿那羅之子繼位,稱毘舍耶婆訶六世 (Vijaya-bahu Ⅵ,公元1387~1391)。斯國史記載,此時中國使者鄭和至斯國,請求佛牙,斯國 王不准,交以不敬的態度接待中國使者。中國使者回國之後,舉兵攻打斯國,擒毘舍耶婆訶六世及 王后隨從等歸國,然後以輸臣進貢為條件而放歸。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54頁。)
按鄭和第三次奉使,在永樂六年(公元1408)九月, 《本紀》雲:“永樂六年九月癸亥鄭和復使西洋”。又《南山寺碑》雲:“永樂七年(公元1409)統領舟 師,前往各國,道經錫蘭山國(Ceylon),其王亞烈告奈兒(Alagakkonara即阿羅伽瞿那羅)負固不恭,謀害舟師,賴神顯應知覺,遂生擒其王,至九年(公 元1411)歸獻,尋蒙恩宥,俾歸本國”。 (MG H ,TX 154-155頁。)雖然有關年代和王名有不同說法,但一般學者教依中國說法為準。 {@@page@@}
波洛羅摩婆訶六世(parakramabahuⅥ公元 1410~1462)初即位時,斯國已分成三個各自獨立國家,即北部陀密羅國,中部摩羅耶國,南部拘提國。國王就派他的兒子須波曼(Supumal)先剿滅陀密 羅國,再次削平摩羅耶國。他命令在拘提城建三層的佛牙寺,修理四座大的金塔。在近可倫坡建了一所須。多提婆寺 (Sunettadevipirivena),紀念他的母親,他常四事供養比丘,獻土地給僧團,協助宣揚佛教,奉行佛法,組織僧團編篡三藏。在此時期,文學也很發達。有一名詩僧室利羅侯羅(Sri-rahula)寫了一 本詩集《優異詩篇》(Kaviya Sekhara),敘述佛陀降生人間為大智者的故事。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55-157頁。)
公元1476年,緬甸達磨支提王 (Dhammacetiya,或達磨悉提習傳授戒法,然後回國,依斯里蘭卡的方式傳授戒法。同時,增進了兩國佛教之間友好的關係。(同上,第158頁。)
公元十四世紀中,婆羅門教在斯里蘭卡的勢力也很大,國 王不僅要護持婆羅門教,而且要雇請婆羅門徒為國家的法律顧問,及參議佛教典禮的儀式。不少的國王曾造很多神像和建築婆羅門教寺,斯國人民信 婆羅門教的也很多。這些都表示,此世紀中,斯國同樣流行信仰婆羅門教。更進一步的。有些婆羅門教儀式,也為佛教徒所採用。如此時斯國很多佛寺中,都設有小亭供奉天神,比丘們早 晚課誦時,也念誦感恩天神的偈文,影響至今。如現在斯國作家,除了頌讚三寶的恩德,也祈求婆羅門教 諸神的加護,包括大梵天、濕婆等。此時期斯國人也信仰觀世音菩薩,其建築藝術也受到婆羅 門教的影響,即南印度盤荼婆的建築形式。 (同上,第159-160頁。)
第六章外力侵入斯里蘭卡時期的佛教
作者:淨海
(公元1505~1948年)
第一節葡萄牙時期(公元1505~1658年)
在公元十世紀末以前,到達斯里蘭卡的外國人,都是來自 印度、中國、波斯的亞洲國家,後來歐洲人也陸續來到斯里蘭卡,而且很快地在政治上建立勢力,也帶進西方的宗教。斯國為南傳上座部佛教根據地,至此以後,受到長期多種 的迫害和摧殘。斯國佛教徒為了護教衛國,經過種種艱苦奮鬥才犧牲,最 後才最得國家的獨立和佛教的複興,這是最可歌可泣的史實。
歐洲人未到斯里蘭卡前,就知道斯國是個天然資源很豐富 的國家。尤其是當時西方最需求高價的香料,如肉桂、胡椒等,而 且斯國又出產珠寶鑽石和大象。歐洲人最先到達斯里蘭卡的是葡萄牙人。葡萄牙人向來熟諳航海,至各處經商貿易,他們勇於冒險 找尋航路,先到達非洲,再行而至香料和物產富裕的印度。最初目的,只是運送東方各種有價值的貨物至歐洲去販 賣,賺取高利。然而他們在航行時,恰巧發現了斯里蘭卡。那時斯國是波洛羅婆訶八世 (Parakramabahu Ⅷ)在位,都城在拘提,距離可倫坡僅六哩。
葡萄牙人到達斯國後,最初意圖也是貿易,爭取斯國的香 料。但當時斯國香料運至歐洲的生意,是掌握在阿拉伯伊斯蘭 教徒手裡,所以葡人抵達後,立刻與斯國達摩波洛羅摩婆訶王(Dharmaparakramabahu)訂立貿易條約(公元1505)。後來葡人開始建造工廠,消滅伊斯蘭教徒壟斷生意的勢力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162-163頁。)。
在葡人未至斯國前,那裡全島已分成三個國家:
一、查夫納,在最北部。
二、拘提,在西南部。
三、坎底,中部至東部海岸。
三個國家都對立不和,其中以拘提地域最大,力是也較 強。但是拘提本身又分裂為三個小國,即拘提、羅加摩 (Raiygama)、悉多瓦迦(Sitawaka);三國為三兄弟統治,對立各不相讓。如此全國分成五個國家,不能互相團結,就給葡萄牙很好 的機會輕易進入斯國,很快建穩基礎,達到在斯國家發展勢力的目的。甚至得到斯國人的協助,快速拓展勢力,無甚阻礙(同 上,第163-164頁。)。
拘提國王婆吠迦婆訶(Bhuvenaika Bahu),被悉多瓦迦國他的幼弟摩耶陀奈(May-adunne)舉兵來攻,拘提國王就立刻請求葡人援助。摩耶陀奈知道後,便去請求與葡人為敵的印度伽梨伽國 (Galigat)沙摩林人(Samorin)來相助。兩方戰爭結果,摩耶陀奈被擊敗,只好向葡人求和,並殺 死沙摩林人的首領,獻上首級,重新取得葡人的友誼。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64-165頁。)
後來,婆吠奈迦婆訶的弟弟,即羅伽摩國王羅康般陀羅 (Rayigambandara)死後,政權立刻為幼弟摩耶陀奈奪佔,因為依照斯國王統治是兄終弟及的。做兄長的婆吠奈迦婆訶王覺得不滿,更恐怕自己死後,拘 提國王位也要為弟所並,所以就鑄造自己的孫子達摩婆羅(Dhamapala)的金像,送去葡萄牙國,請葡王頒加冕禮,將來有權繼承拘提國王位,依杖葡人 的力量維持。葡人自然認為這是最好的機會,更可在斯國擴張勢力。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64-165頁。)
婆吠祭迦婆訶王為了計好葡萄牙國王,又請求派天主教徒 至斯國傳教,使斯國佛教徒轉變信仰天主教。葡王覺得很高興,第一次先派六個傳教士至斯國,時在公 元1543年。此事使斯國佛教徒非常震驚,發現葡人已不像以前只為貿 易,現在又傳天主教並干涉斯國內政,想要擺脫也不能了。其實婆吠迦婆訶王自己也知道,斯國人是佛教徒,這樣做 會使人民不滿,但為了貪焚王位及傳給他的後代,認為轉變信仰天主教後,葡人一定會支持斯國天主教的國王政權。 (同上,第166-168頁。)
婆吠奈迦婆訶王死後,葡萄牙人就立達摩波羅為拘提王, 但由於他太年幼,葡人又改立毗提耶般陀羅( Vidiye Bandara)。毗提耶般陀羅為王后,他不大歡喜葡人,理不為悉多瓦迦 國王摩耶陀奈所喜歡,所以在兩者力量之間被消滅。
於是葡人再立達摩波羅為王。後來摩耶陀奈王和他的兒子王獅子一世 (Rajasin%ha Ⅰ)常舉兵去攻拘提,每次都受到葡人的保護。達摩波羅王在可倫起坡和拘提各建一砲台,後因拘提難 守,不久就放棄了,將力量移至可倫坡。摩耶陀奈王死後,王獅子一世繼位,有很在才能又勇敢, 常舉兵去攻打可倫坡,但無法攻下。他轉去攻打坎底,在公元1582年,一戰成功,收坎底 於自己的悉多瓦迦版圖中。至此除了可倫坡,他已統一了以前三兄弟坎坡,他已統一 了以前三兄弟和坎底的國土。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68-169頁。)
王獅子一世多次去攻打可倫起坡,終無法攻下,就對自己 的人民暴怒,使得人民多次想起來叛變。以前的坎底繼承人頓非力(Don Philip),得到葡人的援助,宣布獨立起來,給予葡人在坎底傳布天主教及掌握香料的貿易權。不久王獅子一世死去,無合法繼承人,很多人起來爭奪王 位,都為葡人徵平,悉多瓦迦國因此而亡。
拘提國王達摩波羅,在1557年,接受信仰天主教洗禮 後,就在名字前面加天主教之姓,為頓暴達摩波羅(Don Juan Dharmapala)。他雖然名義是國王,實是葡人利用的傀儡。 1599年死後,無子繼位,遺囑將拘提國完全獻給葡萄 牙國王統治。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70-171頁。)
回頭再看天主教傳入斯國的情形。 1519年,北部查夫納國,有一男子叫三基立 (Sankili)謀殺了國王波羅拉沙克朗(Pararasaker-am),然後奪取權力。國王的繼承者為了要奪回王位,就向葡萄牙人求援,並以 准許葡人在查夫納傳布羅馬天主教(屬於羅馬教,以教皇為首領)為條件。葡人就在1543年出兵征剿三基立。但是三基立也極為狡猾,他去見葡人將國,願意納貢進 稅,並允許葡人在查夫納境內傳布天主教。協議既成,三基立仍繼續統治查夫納。葡人開始將天主教傳人。
葡人傳教很成功,不久查夫納就有很多人改信羅馬天主 教。三基立這時才驚覺可怕,如此情形發展下去,一定對他的 王位和國家人民發生不利。所以他派軍人去天主教徒最多的馬納爾島 (Mannar),告誡人民改信原有的婆羅門教,如有人拒絕必遭殺害,結果有六百人喪生。葡人對這件事很憤怒,立刻派兵去查夫納保護教徒,並警 告三基立不可再犯。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72-174頁。)
1560年,葡人再舉大軍攻查夫納,三基立戰敗,逃去 印度,葡軍也追到印度。最後三基立無法,就與葡人談和。葡人的條件很苛刻,要三基立須奉葡王為王,並進獻貢 物,准許天主教傳士自由傳教。如此葡人仍感不滿足,並派兵去查夫納長久駐紮。這些軍人到後,就各處破壞羅門教寺廟,搶劫財物,製造 事端,引起人民暴動,毆打葡軍強制逐葡人出境至馬納爾島。總之,葡人為了乾涉查夫納政治及傳布天主教,運用各種 陰謀以期達到目的。三基立死後,情形並未改變。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174-175頁。)
1591年,有一將軍叫伏塔都(General Furtado),召集各首領會議,宣稱需奉葡王為王,才可避免國家災難。眾人同意,於是就公佈葡王為查夫納國王,並設立特別機 構代為處理葡王在查夫納的行政。伏嗒都死後,兩國糾紛又起,葡人為了徹底解決問題,在 1621年,以強力奪取查夫納將其置於葡萄牙統治之下。 (同上,第176頁。)
葡人自西南部取得拘提和北部查夫納政權後,對中部的坎 底也就更加垂涎。坎底自頓菲力為王后,他和妹妹卡塞利那(Dona Catherina)都信天主教。因他們的你王迦羅來德般陀羅(Karalaidde Bandara)在摩耶陀奈舉兵攻下坎底時,就帶他們依投葡人,後因王獅子對人民的暴怒,人民起來叛變,而頓莫大菲力得到機會回坎底為王,這事使當時坎底的人 民,甚至葡人都很高興。但坎底有一人覺得非常不滿,此人名叫拘那波般陀羅 (Konappu Bandara),自他改們天主教後,改名頓景奧斯特利(Don Jaun of Austria),他計划拉攏民眾,尋找機會將葡人趕出坎底。後來頓菲力的死亡非常神秘,拘那波盤陀羅就立即搶得了 王位。也獲得了人民的擁護,成功地逐出葡人離開坎底,並改信 原有的佛教,護持佛法,完全禁用天主教的姓名,好自己改名為毗摩羅須利安(Vimalasuriya)。
葡人見勢不妙,就派兵攻打坎底,毗摩羅須利安只得去別 處藏匿,政權就被頓菲力的妹妹所取代。這使葡人非常高興,因為更有希望傳布天主教和香料的生 意。但是坎底人民不滿,要求公主(頓菲力的妹妹)與一個叫 舍耶毘羅般陀羅(Jayavira Bandara)的結婚,由他即王位,而葡人又不同意,因他是與葡人為敵的。所以舍利耶毘羅般陀羅即位後,就為葡人捉去殺了,而使 坎底的人民斷了依靠,只得再去尋找毗摩羅須利安毗摩羅須利安集合他的人眾,回坎底搶回公主的王位,並與公主舉行婚禮,宣佈為坎底 合法的國王。
摩羅須利安這次復位,但葡人完全斷絕傳教和做生意的希 望,於是葡人計劃要從印度阿Goa調兵來斯里蘭戰爭。 1602年,有兩個荷蘭人至坎底訪問,這使葡人很害 怕,認為荷蘭人要與坎底勾結。因此葡人在1613年,派大軍攻打坎底。當時坎底國王很害怕,就向葡人請求再改信天主教,葡人 接受了,並退兵回到拘提。國王這次所怕的,是由於一個荷蘭人在坎底死了,恐怕荷 蘭誤會為坎底國王所害,或可能舉兵來攻打,為了避免不幸的災難,所以願與葡人修好。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177-180頁。)
1618年,葡軍上校沙(Clo.Sa)帶兵在坎底境 內亭可馬里(Trin-v0malee)、標特卡羅亞(Batticaloa)、無爾皮提耶(Kalpitiya)三處碼頭建造砲台,以備防止荷蘭人援助坎底。坎底國王甚怒,在1627年帶兵去打拘提,為葡軍所抵 抗。再過三年,葡軍去打坎底,結果毗摩羅須利安戰死,蒙軍 也未能攻下坎底。他的兒子王獅子(Ra^jasan%ha)繼位後,在 1636年葡軍再攻坎底,還是未能得勝。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181頁。)
葡人常對坎底用兵,不能得勝原因,是因當時坎底人民很 團結,擁護國王。坎底境內,又有天然山林,葡人不諳地理,用兵困難。葡人徵役的斯里蘭卡兵,常叛變葡人。又葡人常在斯國境內各地征剿叛變的斯國人,武器用盡, 補給不足,葡兵也缺乏長久戰起,所以斯國其他地方盡失,而終能保住坎底。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181-182頁。)
關於葡人在斯國傳播天主教的事,最初葡人認為伊斯蘭教 徒才是他們宗教和商業的敵人,所以先削減了伊斯蘭在斯國航海貿易的勢力。而佛教和婆羅門教,葡人認為自會隨著斯國的政治衰微下 去,他們只希望用方法引誘佛教徒和婆羅門教徒改信天主教。所以天主教法蘭斯派 (Franciscans,1209年St.Francis of As-sisi所創)、竇米尼派(Dominicans,1215年西班牙Domini所創)、耶穌會(Jesuits,1534年Ignatius Loyola所創,名Society of Jesus ),都陸續抵達斯國,到每一個城市鄉村傳教。他們並且學習僧伽羅語,用僧伽羅語與本地人交談,又運 用手腕幫助斯國老弱貧病之人,收買人心。斯國沿海居民,很快就有很多人改信天主教。土人既改信天主教,也很虔誠和認真。雖然葡人不能使全斯里蘭卡人都改信天主教,但天主教伎 教士至斯國傳教,結果還是很成功的。尤其他們能運用政教配合的策略,給予改信天主教的斯國 的以獎助,或以一些職位為引誘。這種策略,使天主教在斯國穩固而生根,就是後來荷蘭人 傳入新教,經一百多年羅馬天主教還是不能消滅。還有葡人對佛教徒的壓迫,始終不允許或阻礙斯里蘭卡國 王和佛教僧人有密切的聯繫,同時斷絕各地佛教徒發展事務上的關係。 (C.Dipayaksom《錫蘭佛教史》,第三 182—184頁。)
公元十六世紀初期後,葡人及天主教神父抵達斯國傳播天 主教義,曾向佛教徒進行脅迫、虐待,殺戮僧人、破壞佛寺等。在可倫坡沿海一帶,152年之間,死在天主教名下的人 為數不尺。根據葡萄牙歷史學家費利耶穌塞(Manucl de Feriya Souda)所說,曾有一位葡萄牙殖民官的隊長,將佛教徒的兒童們置於大桶內,用石塊活活打死,再將碎屍置於教徒母親們的頭上,這種殘忍的暴行僅是其中之一,未 記載下來的還很多。 (聖嚴《近代的錫蘭佛教》一文,載《佛教文化》第5 期。此文主要依據日文《佛教大年鑑》寫成。)
葡人在斯國的政治和傳教的結果,可歸納如下:
當葡人統治拘提和查夫納後,以信仰羅馬天主教為主,佛 教和婆羅門教被排斥,走向衰弱。此兩地區的斯國人民,大多數捨棄原有宗教信仰,則改信 羅馬天主教。葡人與斯國人戰爭期間,各地佛寺佛塔等遭到很多破壞。非戰爭期間,也有很多佛教道場被有計劃地強迫禁止佛教 法務活動或藉故毀壞。而天主教徒由葡政府支持保護,有絕對的傳教自由,且傳 教之人熱心而肯犧牲。葡人天主教徒為了吸收斯國人改信天主教,佛教和婆羅門 教的議式等,仍可被採用,如拜佛的議式可用以對耶穌崇拜。斯國的古文化漸漸衰落,葡人帶進的歐洲文明。逐漸為斯國人民採用。原先斯國人婚姻法是沒有一定制度的,自葡人統治後,訂 立新婚姻法,實行一夫一妻制,離婚需依法獲得許可。建築、雕刻、繪畫、音樂,甚至服飾,斯國人漸漸採用西 方的時尚,如當時斯國女子,流行穿西方的裙子等。還有葡萄牙語文,也被斯里蘭卡人學習和應用,後來僧伽 羅語文中,滲進了不少葡萄牙語。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184-188頁)
葡人統治斯國152年期間,以初期和中期最強盛,而後 期逐漸衰弱,直至最後全部退出斯里蘭卡。原因有:一、葡人的海上貿易龐大分散,力量無法集中。二、只重工商業,所獲利益要購買農產品,及維持經常戰 爭的消耗。三、海上貿易既過龐大,又未註意增強軍力量。四、1580年後,西班牙力量強大起來,葡人為了保護 各地利益,費用龐大。五、在各殖民地,採用高壓強迫政策,被統治者常懷怨恨 起來反抗,在斯國培植髮展天主教勢力,引起佛教徒和婆羅門教徒的不滿。六、在西班牙統治下的荷蘭,忽然獨立強大起來,建立海 軍和製造新武器,經濟趨向繁榮,後來與葡萄牙發生戰爭,爭奪斯國的統治權。公元1658年,荷蘭人和斯里蘭卡人共同擊敗葡萄牙 人,驅逐其所有勢力於斯里蘭卡。
後期增訂的《大史》記載葡人說:“他們都是惡人,無信 仰,殘酷無情,擅自進入都市寺院等地,砍斷菩提樹,破壞佛像,毀滅國家和宗教,到處建要塞防備戰爭。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188-191頁。)
第二節荷蘭時期(公元1658~1796)
荷蘭人也早知道斯里蘭卡香料生意的獲利,常存野心佔 有,但苦為葡萄牙勢力先得,時刻計劃要驅逐葡萄牙人出斯里蘭卡,以自己的勢力代替。公元1602年,荷蘭曾派使至斯里蘭卡坎底與國王毗摩 羅達摩須利安一世(Vimala-dharmasuriya I)通好。因為當時勢力不足,沒有什麼行動。再後,荷蘭人在巴達維亞(Bataiva今印尼雅加 達)建立基地,控制了印度境內一些海島經商權,又取得馬六甲(Malacca),力量大增,就向印度洋伸展,攻擊在印度和斯里蘭卡的葡萄牙人。
毗摩羅達摩須利安一世在位(公元1592~1604) 期間,曾自緬甸阿拉幹的羅迦伽(Rakkanga)迎請高僧至斯里蘭卡,復興上座部佛教。
公元1638年,荷蘭海軍由威西特烏爾得將軍 (Admiral
Wester-world)率領,攻打斯里蘭卡的標特卡羅亞市,並且與坎底國王王獅子二世(Rajasinha
Ⅱ,公元1635~1687)取得協議,共同驅逐葡萄牙人出斯里蘭卡。這正合當時斯國國王的心意,所以願支付一切戰爭費用, 及允許荷蘭人在斯國經營香料。結果在1658年,葡萄牙人最後被趕出斯里蘭卡。
荷蘭人擴張商業至斯里蘭卡各地,並藉口製造糾紛,立刻 宣布要與坎底戰爭。兩方議和,荷蘭輕易獲得在斯國各地經商的特權,包括中 部坎底在內。這時斯里蘭卡形成兩個政府,一是荷蘭人控制全島沿海岸 各地,一是斯里蘭卡國王統治中部坎底。而坎底比葡人時期更受制於荷蘭人。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192-194頁。)
荷蘭統治斯國時期,佛教在坎底還是為國王及人民所信 仰,並有婆羅門教、伊斯蘭教、羅馬天主教等。多數國王護持發揚佛教,改革佛教內部,如從緬甸和泰國 引進戒法系統等。而婆羅門教也同樣受到國王支持,婆羅門教神廟也列顯禮 敬的勝地。
由於斯國佛教常常遭到災難,屢興屢衰。這時又正逢最衰微時期,僧人稀少,力量分散,沒有推行 教務及統理的機構,僧人墮落不學無術。人民對佛教信仰失去依靠,不再熱心護持。外國上座佛教國家,也不再對斯國佛教敬重了。
至毗摩羅達摩須利安二世(Vimaladharma- suriya Ⅱ,公元1687~1707),他是一位愛好和平的君王,對佛教熱心,依照父王的遺囑與荷蘭人保持友好。當他登位後,看到佛教的衰微情形,連尋求五位比丘成立 一個僧團都不足。於是就派遣使者,並帶了國書去緬甸孟族人(Mons) 的地區,禮請比丘至斯里蘭卡。一個孟族僧團三十三人,由桑多那(antana)上座 領導到了斯里蘭卡,國王熱忱護法,在近坎底的大吠利恒河(Maha-veliganga R.)一個島上結成戒壇,傳授比丘戒,初次有一百多人受戒。國王又在坎底建佛牙寺。 (《錫蘭佛教史》,第196-197頁。)
可是不幸,正當佛教復興時,熱心護法的國王就去世了, 其於那並奈陀信哈(Viraparakrama-narenadrasingha)繼位,他無心注意佛教,人民要求也不理,而當時佛教基礎也不穩固,又走上衰微之運。更壞的是有人混進佛教中為偽裝出家,使戒律墮落毀壞, 人民失去支持佛教的信心。最後僧團斷絕,就是有人要發心出家,也無法受比丘戒。
斯里蘭卡佛教瀕臨衰亡之時,能獲重興,要歸功於一位薩 羅難迦羅(Saranankara)高僧和同位國王的護持,以及外國僧團應邀至斯里蘭卡弘揚戒法的結果。據斯里蘭卡和泰國佛教史記載,泰僧到斯里蘭卡傳授戒法 時,當時斯國已沒有一位比丘薩羅難迦羅是僅存的一位大沙彌,無法進受比丘戒。
薩羅難迦羅大沙彌,見到自己國家的佛教淨滅亡,非常痛 心。唯一可以挽救的方法,只有派佛教使團去外國,禮請外國 僧團至斯里蘭卡傳授戒法。於是薩羅難迦羅向國王建議,要求派遣佛教使團至泰國, 禮請比丘至斯國弘揚戒法。那奈陀信哈時期(公元1707~1739),第一次派 使至泰國,但這次派使對佛教並沒有起什麼作用,因為使團的人員產不熱心注意佛教,只向國王呈報泰國佛教的情形而已,而那奈陀信哈王根本也不關心佛教。 (《錫蘭佛教史》,第197-198頁。)
至室利毘舍耶王獅子即位(Sri Vijaya Raja-singha,
公元1739~1747),卻非常熱心佛教,他因有感佛的衰亡,極力愛護佛教徒並修理破舊的佛寺。他驅逐羅馬天主教徒出坎底。毀去契魯(Chilow)(Putalam)兩地的天 主教堂。 (同上,第198-199頁。)
薩羅難迦羅大沙彌向室利毘舍耶王獅子王建,再派佛教使 團至泰車,禮請泰僧至斯里蘭卡傳授戒法,國王立即同意給予支持。第二次派出的佛教使團,有“戒行沙彌團” (Saman-eranikayasalavatta)沙彌約五位(為薩羅難迦羅弟子),使臣兩位,公元1741年出發。真是不幸,船行近緬甸的庇古(Pegu或譯白古)境 時,遭到風浪,船毀沉沒,只有四人爬上小艇得以上岸,其餘的人和所有物品都沉入海中。幸得生還的四人,在庇古又遭到惡人洗劫,他們回到斯國 後,將詳情呈報給國王。
公元1747年,室利毘舍耶王獅子王再派佛教使團到泰 國,有沙彌五位,使臣三人,這次很平安的抵達泰國首教大城(Ayudhya)。謁見泰王陳說, 事由,泰王也準備派僧團去斯國。但當時得到消息,斯里蘭卡王已駕崩,命令赴斯國的僧團 暫且等待,先探聽斯國方面的消息。所以斯國使節就先返國,在途中又遇難,只有一人生還。
斯國新王名吉祥稱王獅子(Kirta Sri RajaSinha,公元1747~1782),他是斯國歷史上有名的佛教護法者。他自幼即註意民眾道德,恭承薩羅難迦羅大少彌。以前的國王三次遣使至泰,都沒有成功,他心中非常的擔 憂。他依薩羅難迦羅的請求,再派使至泰國,這次有四位政治 官員,平安地抵達泰國大城。
此時是泰國大城王朝波隆科期(Boron Kos)在位,禮遇接待斯國來使,歡喜給予斯國佛教一切協助,命令組織一個僧團,由優波離(Upali)上座領導,去斯國傳授泰國式戒法。斯國使者和泰國僧團下船出發之日,得到盛大光榮的歡 送,並且在泰境河流航行期間,派人護送及供養一切。但至吞武里(Dhonburi)裡,斯國使者死了一 人。自泰歷十二月二十八日始,繼續航行六日,船漏下沉,得 地方人民相助,將所帶之物拋棄下海,然後行至最近之處避難。途中比丘們念誦《保護經》不斷。船行十日後,才看到海岸,那是泰南六坤(Nakhon Si Thamarat),此時船正下沉,眾人幸都脫險登岸,住在一佛寺中,請求地方首長派人送信至大城。泰王知悉,非常驚訝,命令將船修復,回至大城。
這時有人呈獻意見,去斯國的僧團最好先由陸路行到緬甸 的丹老(Mergui),然後再備船往斯國。可是又有很多困難不能解決,泰王不同意,至此心生悔 意,不願再派僧團,而斯國使者再三懇求,才允許再派。
卻巧這時有一艘商荷蘭船到達大城,使團向船長要求帶他 們前往斯里蘭卡。船長知道他們遭遇許多困難而不能達到目的後,願意隨船 帶他們前往斯國。使團隨荷蘭商船十二月底出發,經湄南河出海航行,先至 巴達維亞(Batavia今雅加達)港口,得到當地荷人的歡迎。然後轉駁大船再航,抵達斯國的亭可馬里港,行程共五人 的歡迎。然後轉駁大船再航,抵達斯國的亭可馬里港,行程共五十 一日。荷蘭船大,航行平穩,又受到船上荷人的照顧,所以一路 平安,這是公元1753年的事。
斯里蘭卡吉祥稱獅子王得到的消息,歡喜踴躍,立刻命派 大臣前往亭可馬里洪港,迎接泰國僧團坎底。他們受到斯國國王和廣大民眾的歡迎。在瞿陀波羅村(Godaplla),馬山寺 (Assagirivihara)和花園寺(Mmallavatta,即Puppharama)的斯國僧人與之相見,薩羅難迦羅大沙彌也在內,泰僧受安排 住在花園寺。
泰國僧團領導人優婆離上座,首先即準備傳戒之事。公元1753年,斯國陰曆八月十五日,為五十五歲著名 的薩羅難迦羅大沙彌傳授比丘戒,同日又有五位斯國沙彌受比丘戒,一切依泰國僧團儀式。因斯國比丘僧團的重興,是泰國僧團所傳,後來就稱為 “暹羅宗”(Syama vamsa,英文Siam School)。
隨後一個月內,又有數百人出家受比丘戒,以高僧薩羅難 迦羅領導下,斯國滅亡的佛教,很快地又再复興起來,一躍再成為斯國的國教。佛教教育也受到提倡,人民都轉來熱心擁護佛教,各地佛 寺佛塔,得到重新修復。
吉祥稱王獅王為了鞏固斯里蘭卡的佛教,召集僧人在花園 寺會議,要敕封勞苦功高的薩羅難迦羅為僧王(Sangharaja),結果僧伽會議通過。薩羅難迦羅比丘受封為僧王,這是斯里蘭卡佛教史中僅有 的一位,因為在此前後,斯里蘭卡佛教只有僧伽領袖,沒有僧王設置。這在當時可能是受到泰國僧王制度的影響。 (1.D.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 第201-214頁。2.《錫蘭的羅宗派》(泰文)。)
薩羅難迦羅生在公元1699年,通巴奈縣 (Tumpane)瓦利維達村(Valivita)人。先人曾做過國家大臣,他自幼即信仰佛教,心地善良,相 要出家為沙彌。但當時佛教衰微,父母不許。十六歲時,父母同意,依一位有德學的須利耶拘陀 (Suriyakoda)法師(比丘師從緬甸孟族僧得戒)出家為沙彌。出家後不久,即感覺僧人的戒律墮落,立志刻苦勤學。可是當時斯國出家人,已無人能教授巴利文及初步文法, 只找到一位羅拉哈密(Levuke Rolahami)居士,懂得巴利文,但那時羅拉哈密正被關在監獄裡,每天只准許出業禮佛一次。薩羅難迦羅只好等他出來時,請他教一點巴利文。後來他已能了解《大念處 經》(Mahasatipatthana-suttanta),要再尋找其他的老師教已不可得,只有靠自修。不多年他已能精通巴利文、梵文和僧伽羅文,然後再教導 他的學生,不久就有很多弟子。
他發揚佛教的志願實現了。他先與三個弟子,到七個重要城市遊化說法。在裡提寺(Ridi Vihara)成立弘法事務中心,然後依計劃至各處向人民布教,並且自己成立新僧團,稱為“戒和團”(Silavatta),全為沙彌,遵行沙彌十戒,不接受施主拿食物到寺裡供養,食物都從托缽而來。他們弘法的結果,使很多的人民來歸信佛教。
他們並不以此為滿足,仍繼續不斷地到各處向人民說法。擁護的信眾一天天多起來,可是卻引起原有舊派僧人的不 滿,而訴至法庭,結果沙彌“戒行團”敗拆,被判用衣纏在頭上對舊派僧人禮敬。雖然如此,但他們弘法工作仍不間斷。
一天,印度有一“有想論”(Sannasa)婆羅門外 道抵斯里蘭卡阿耨羅陀城。那奈陀信哈王知道後,便召他進宮會談,但他對佛教所知 極其有限。國王為了建立斯國佛教的聲譽,就禮請馬山寺和花國寺的 僧團,推選人去與婆羅門外道說法,但沒有一人能出來擔任,國王覺得很恥辱。這時有一位宮臣知道此事,呈奏國王去禮請薩羅難迦羅大 沙彌出來擔任此事。
到了約見時間,薩羅難迦羅即進宮登上法座,先念誦巴利 文經偈一首,然後用僧伽羅語解釋,接著再用梵文對婆羅門宣說。這使得當時聽眾非常驚奇,讚歎不已。後來國王把別的僧人職位都撤掉,封薩羅難迦羅為佛教新 領袖。從此以後,有知識的弟子及信眾日漸增多。
但是當時斯里蘭卡佛教已斷絕比丘戒傳承,為使佛法久 住,僧種不絕,薩羅難迦羅想方設法挽救,他認為須從外國佛教引進戒法系統,所以才有三次派遣佛教使團至泰國,禮請泰國僧團至斯國傳戒的事宜。
公元1764年,薩國難迦羅僧臘十二年,才為斯蘭卡人 傳授比丘戒和沙彌戒,為得戒阿阇梨。他在1778年圓寂,世壽八十一歲。 (1.《錫蘭佛教史》(泰文),第215-228頁。 2.《錫蘭的暹羅宗派》(泰文)。)
再說泰國派至斯里蘭卡的僧團,依原訂計劃,即三年調換 一次,直到滿十年,到斯國比丘可合法傳戒時為止。泰國第一次派出的僧團,駐錫三年,斯里蘭卡人得比丘戒 七百位,沙彌戒三千人。這次泰國僧團有比丘十八位,沙彌八位。可是三年後回國泰國的,只有比丘七位,沙彌五位,其餘 的都圓寂在斯國。因為水土及食物不適,優波離上座也圓寂在斯里蘭卡。
公元1755年,泰國第一次派的僧人回國後,隨即又派 一僧團去斯國代替,共有比丘二十二位,沙彌二十位,由大淨阿阇梨(Mahavisuddhacariya)和聖智(Varanana -muni)兩位上座領導,另有使臣醫生等六人,仍乘 荷蘭商船。這次荷蘭船經過很多商港,航行八天,到馬六甲,然後又 經過幾處,再和七天,船在海中觸礁擱淺,又逢雷雨天暗,三隻救生舢船,只有請兩位上座和使臣先下,而近岸邊時,風浪又將三隻舢船擊毀,幸已 抵達淺難,涉水上陸,但已無工具再往大船擱淺處救起別人。大船上的人飢餓地等了三天,感到無望,就取木為筏,希 望能隨風逐浪飄至岸邊。後知有四位比丘和兩位沙彌死在海中,其余先後飄至斯國 海岸,大家得以重逢。
當地斯國人知道這個不幸的事件後,立刻對他們加以慰 問,供給所需物品,並派人至野外底報訊。斯里蘭卡王吉祥稱王師子知道情形後,非常悲痛,命令先 在當地建造臨時住所,安排泰僧駐錫,供養一切;又命令開築道路,然後迎接他們至坎底。
第二次泰國僧團住斯里蘭卡四年。據歷史記載,大淨阿阇梨精於禪觀,在斯國傳授很多弟 子,受戒比丘三百位,沙彌更多。僧團在1758年泰國。 (《錫蘭佛教史》,第229-235頁。)
斯里蘭卡有了僧團,佛教復興了。在高僧薩羅難迦羅及國王熱心護持領導下,比丘沙彌們研 究教理,嚴守戒律,依法建立良好的僧伽制度,斯國上座部佛教的命脈得以傳承下來。
至於荷人在東方傳教,是隸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Presby)事務中。荷蘭東印度公司雖然是管理殖民地和商業事務,但他們主 為利用宗教的影響力,更能達到政治目的,而且容易收服殖民地人心。他們吸引斯國的佛教徒、婆羅門教徒以及羅馬天主教徒, 改們他們的新教長老會教派(Presby terian)。因為當時這三種教徒和廣大的民眾,都是擁護斯里蘭卡坎 底國王的。如果這三種教徒被吸收改信新教,就可破壞他們與坎底國 王的關係,在殖民政治上會減少很多麻煩,經濟上獲益更大。 (《錫蘭佛教史》,第240頁。)
荷蘭是信仰新教的,稱為“荷蘭改革信仰派” (Dutch Refornmed Faith)。此派牧師抵達斯國傳教,盡量吸引佛教徒、婆羅門教徒、 天主教徒來改信他們的新教,他們印刷英文和斯國當地各種語文的書刊分送,內容是有關新教教義問答及信袋子新教的好處,收效很大,吸引很多斯國人去信他們的新教。不過他們信仰新教不是出於虔誠,只徒具形式,因為他們 的生活方式還是與原先一樣。當時荷蘭政府和牧師們吸引斯國人改信新教所用的方法, 就是在斯國各城市和鄉村建立學校,特別是在海邊統治地區,讓斯國兒童入學及接受信仰基督教。 (《錫蘭佛教史》,第241頁。)
學校中除了一般課程,規定要讀基督教新舊約等宗教科 目。兒童不得無故缺課,不然家長要受外罰。每所學校有教師二至五人,其中一人是教宗教科目,直接 提出問題給學生回答,如學生答不出來,教師便加以解說,宣傳信仰督教的好外。擔任宗教科目的教師,更賦有特別權力,可為學生登記及 簽發各種文件等。兒童滿十五歲以上才可離校。離校後,規定兩個星期中,最少有一次到學校或教堂學習 基督教特別課程。未滿十五歲,須學基督教義三年才可離校。所讀課程,分基督教基本教義、朗誦、書寫、問答、祈禱 詞等。學校主持人士多為地方政府公務員。主持教育的高層,有牧師及其他二至三人受荷蘭國王委任 為教育行政人員;另有督學二人,經常於各地學校考察教務,檢閱學生名冊,查問學生。如發現學生對基督教表現成績良好,即舉行基督教洗禮和 賜給教名。
這種學校不單吸收了很多人信仰基督教,而且發展速度極 快。公元1788年,可倫坡一地,就有五十五所,另外還有 歐洲人與斯國人共讀的學校。荷人還設立高等學校,訓練斯國人學習政治和教育行政。荷人控制斯國人最有效的方法是,凡是信仰基督教的人, 才委以政府公務員職位。斯國人為了自身利益,自願為基督教徒的人增多。荷人更訂出法律,除了基督教以外,禁上人民對基他宗教 的崇拜和舉行儀式,所以信仰佛教、婆羅門教、捃斯蘭教、天主教的人。他們的權利完全被剝削。荷人更利用宗教的力量,規定斯國人出生、結婚,必須舉 行基督教儀式而成為基督教徒,如此才可獲得法律上的承變的保障。 (《錫蘭佛教史》。第242-244頁。)
佛教和婆羅門教的土地往往被沒收,而移轉為基督教的財 產。天主教和伊斯蘭教也被迫害,而基督教會則到外林立。荷人這種政策,目的就是消滅佛教,將斯國變成一個完全 基督教的殖民地。
不過荷蘭人也帶給斯里蘭卡經濟的改進和社會的發展。坎底境內多高山,一年雖種稻兩次,但糧食仍不夠自給, 加以斯國人不甚勤勞。荷人就教導斯國人種植樹膠、椰子、茶樹、胡椒、咖啡、 荳蔻等植物。坎底的商業和交通原是不發的。當時斯國人多數以物易物,交通多為步行,荷人幫助他們 建造紡織、製酒、榨油等工廠,在城市和鄉村開建很多道路,以便利人們往來貨物運輸。
在社會方面,斯里蘭卡人種族階級分得很嚴,各種族之間 不相婚嫁,職業也由本族承襲。男女婚姻法不受限制,一般習慣是一產供銷,結婚也多數 由男女自願。如夫妻女分離有兒女的。女與母住,子與父住。一般婦女,多數管理家務之事。自荷人統治斯里蘭卡後,改用“羅馬荷蘭法律” (Romam Dutch Laws)。這種法律後來仍為斯國人所沿用,它對促進社會進步,改 變人心影響很大,使斯國人民捨棄很多舊有法律的風俗習慣,遵行容易的新法,如廢除種族階級,婚姻法規定為一夫一妻。特別是普遍建立學校,使斯國兒童都有受初等教育的機 會。一般人都有讀能寫,大量減少過去文盲的數量。而過去一般兒童,都是依靠佛寺僧人的教育。
建築方面,房舍增高,窗扇寬大,荷蘭人的這種建築形 式,沿用至今。佈置裝飾,也受到荷蘭的影響。槍砲武器的使用,堡壘的構建,也由荷人引進。荷蘭多年統治的結果,使僧伽羅語中,也有不少荷文轉來 的詞語。
荷蘭人統治斯里蘭卡共137年,因為提倡推行基督教, 所以沒有一天忘記對其他各宗教的排擠和迫害,這包括佛教、婆羅門教、伊斯蘭教、天主教。這種對其他宗教的長斯迫害,直到1796年,荷蘭統治 勢力退出斯國後才結束。
第三節英國時期(公元1796~1948)(本節資料 完全引用自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泰言語),第248-285頁。)
公元1795年,歐洲的法國,宣布與英國及荷蘭戰爭, 荷蘭被法軍攻破,國王逃去英國。這時有荷蘭人在東方的殖民地巴達維亞(雅加達)宣布成 立荷蘭共和國,與法車通好。荷蘭國王恐怕會喪失斯里蘭卡殖民地,於是寄敕令由英軍 帶至斯國的荷蘭殖民政府,准許英軍管治斯國,不讓法人進入。但是斯國的荷蘭殖民地政府,願意聽從巴達維亞荷蘭共和 國的指示,不接受流亡國王的命令,拒絕英國管治斯國。英人見協議不成,1795年用兵佔領享可馬里港,僅遇 到很小的抵抗,查夫納和可倫坡也是一樣。 1796年簽訂條約,斯國人願意將荷蘭統治的殖民領土 交由英國管治。
英國從荷蘭奪得統治權後,覺得還不滿足,常常向斯國中 部坎底用兵。英國初統治斯國各海邊地區時,隸屬英人在印度的“東印 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管轄,但到1802年斯國完全淪為殖民地,就直接收為英王統治了。坎底被英人攻破,是國王與大臣們不能團結抵抗外敵所 致。
起初有一臣阿哈力波拉(Ahalepola)領導一班 官員,對國王毗迦羅摩王師子(Sri Vickrama Raja
Singha,公元1798~1815)叛變,請求英人協助。但英人未答允,就被國王打敗,逃至英人統治區域。國王無法,一怒命令殺死叛變官員所有的親屬,連出家的 新屬也包括在內,這就使得他的臣民大為不滿。
英人見坎底大臣們對國王不滿,而且在形勢上可佔領坎 底,就宣布與毗邊羅摩王獅子戰爭,因得坎底一些大臣們相助,結果很累易的攻下坎底。國王被捉受放逐,斯里蘭卡人的坎底王朝至引滅亡。公元1815年英人與叛變國王的大臣們立約,承認坎底 交英國統治。但英人不允許再立那耶卡族人(Nayakar)繼續為 坎底國王。同時英人接收管理佛教,公佈佛教儀式,佛教聖地,統計 佛教比丘。英人對過去坎底的大臣,仍讓管理以前坎底各重要的城 市。但後來這些大臣,以及人民和佛教比丘,對英人的統治覺 得不滿,因為英人逐步削減了他們過所有的權利,就聯合起來叛變,而被英人敉平。英人為了防止斯國人再叛變,便再削減這些舊臣的各種權 力,歸屬各部文官英人還在各重要要城市駐守英軍,建造砲台,修築公路,如有斯國人叛變時,可以隨時便於運兵防止,非常生效。
自荷蘭勢力退出斯里蘭卡後,佛教徒及其他宗教徒曾被迫 信仰基督教的,又都迴轉來信仰自已原有的宗教。英人初未註意幫助斯國人建立學校,但隨後發現這種情形 對他們不利。因為他們仍希望斯國人建立學校,但隨後發現這種情形對 他們不利,因為他們仍希望斯國人繼續信仰基督教,所以才建築更多的學校,以學校教育的方法,來間接廢除佛教等。英人初統治時,坎底的佛教,每年有一次沙彌進受比丘戒 儀式,這時斯國英殖民地總督下令不許再舉行。藉說坎底與英人不友好,就是人民往佛寺聆聽僧人說法, 也受到限制。至英人完全直接統治坎底後,才改用表面上較為溫和的政 策,協助佛教,總督代替過去坎底國王的權力,可封僧人爵位。委任佛教財產管理人。坎底的聖物佛牙,也受到當地英人的保護。佛教徒可自由舉行教儀式,有知識的僧人,也可到任何地 區宣揚佛教,教育人民學習僧伽羅語文和巴利文。
當時直接與佛教等為敵的,是基督教的牧師和傳教士。在英人統治下,有不少西方傳教士湧入斯里蘭卡。公元1812年,有“洗禮教會”(Baptist Missionary)傳人,1814年“西方教會”(Western Missionary)傳人,1816年傳人“美洲教會”(American Missionary),1918年傳入“英國教會”(Anglican Missionary ),等等。這些教會傳入斯國後,幫助英殖民地政府建立學校,不幾 年間,就有很多政府的教會學校。依據1827年統計,全島公私立基督教會學校多達 426所。本來那時斯國佛寺裡的學校,有一千所以上,但因得不到 政府的幫助,無法發展。而且後來佛教徒畢業生,無法找到工作。讀政府教會學校的,比讀佛教學校的很多特別優待,尤其 是不收學費,畢業出來政府給予種種便利,容易打到工作,這樣佛教徒被迫也只得送子弟去政府教會學校讀書。依1868年統計,斯國學童讀教會學校的,達百分之六 十五,讀佛教學校減剩到只有百分之二十七。當教會學校學生佔了多數,於是殖民地政府訂立法律,全 國各學校每天第一小時必須上基督教課程。另外設法切斷佛教比丘們對人民教授佛法,到了佛日,不 准佛教徒進佛寺聽經聞法、修行、齋戒,使佛教徒活動非常不便,令斯國人感到非常不滿。
基督教徒利用種種方法達到傳教的目的。他們給病人以廉價藥品,建盲啞學校等,爭取人心改信基 督教。這雖是社會福利事業,但佛教徒想做,不會得到政府協 助。英殖民地總督代替過去坎底國王的權力,立約上規定“保 護佛教”,並尊重佛教儀式,但僅徒具條文,總督不履行參加佛教重要的慶典,輕視比丘,佛教在這樣情形下更為衰微。
佛教受到壓迫,眼見日日衰微,有志的佛教徒就起來衛 護。公元1860~1870年,有一群比丘開始用間接的方 法抵抗,設立印務所,印刷各種宣傳小冊子,向人民說明佛教受到迫害的情形,又建立學校,協助佛教徒子弟佛教學校讀書,鼓勵佛教徒熱愛保衛自己的聖教。其中有一位勇敢傑出的比丘羯那難陀(Mahotti Vatte Gunananda),舉行佛教與基督教公開辯論,說明兩教教義的差別和優劣,讓一般人民了解來抉擇信仰。這種公開辯論,自公元1865年至1873年,隆重舉 行了五次。最後一次,在巴那都羅(Panadura)辯論兩教的 善惡。羯那難陀雄辯的言詞,徹底擊敗了基督教徒。辯論完,羯那難陀將辯論講詞,印成英文,寄到歐美各地 宣傳。這次辯論大大振奮了斯國人的信心。
辯論的英文稿寄到美國後,有一位陸軍上校奧爾高特 (Colonel Henry Stell
Olcott,1832~1907)和他的俄籍妻子波拉瓦斯基(HPBlavatsky)讀到,非常感動,深切同情斯里蘭卡的佛教。他們兩人原是研究哲學的,早對東方佛教注意和熱心。當讀到這份辯論,就在1880年決心至斯國研究佛教, 幫助佛教徒宣揚佛法。當他們兩人抵達斯國南部的加耳(Galle)往可倫坡 時,發現斯國佛教不被重視,人民竟因羞恥而不敢表示自己是佛教徒。
斯里蘭卡佛教的衰微,使他們覺得很驚訝。為了振興佛教與基督教相抗衡,急需要一個佛教機 構,1880年他們在可倫坡成立“佛教靈智學會”(Buddhist Theosophical
Society),宗旨是發揚世界人類各宗教和平友好,及保衛宗教不壓迫。學會先後開辦很多學校,讓佛教徒子弟就讀,教英文和僧 伽羅語。如現在著名的阿難陀學院(Ananda College)、法王學院(Dharmaraja College)、摩哂陀學院(Mahinda College)等,都是那時創立的。他們吸引了很多西方學者至斯國,發展斯里蘭卡國家教育 和佛教教育。
奧爾高特上校見斯國人多數是佛教徒,但佛教重要節日及 佛日得不到休假,對佛教徒非常不合理。他以個人名義直接向英國外交部殖民地大臣交涉,結果斯 國英殖民地總督同意,公佈佛教衛塞節(佛誕節)為全國公休假日。
奧爾高特這樣的做法,引起基督教牧師們十分不滿,甚至 政府一引起公務員也不贊成。他們呈報上級,要求政府禁止奧爾高特在任何地方發表演 講。但因為斯國人多數是佛教徒,禁止不了,反而斯國佛教徒 更加擁護奧爾高特上校。
奧爾高特對佛教的工作,是真誠而誠心的。他等募發揚佛教的基金,印刷僧伽羅語 《Sarasavisan-derasa》及英文《佛教徒》(THEBuddhist)雜誌。 1885年購地建立學會大廈,開始設計佛教教旗。同年又設立“星期日學校”,到次年即發展改為普通學 校,教授英文。這就是現在可倫坡著名的“阿難陀學院”。上校所建立的學校,都向政府教育部登記,取得合法權 利,雖也遭受很多阻礙,但都能獲得成功。
前面已說過,斯里蘭卡佛教自公元1235年就一直衰弱 不振,至高僧薩羅迦羅和國王吉祥稱王獅子時,佛教得到復興,但也不過限於坎底境內。佛教最衰微的,是在沿海地區,佛教教充尤其如此。只有在1839年,薩羅難迦羅的弟子瓦拉悉達他 (Walanesiddhartha)上座,在荷蘭人統治的巴那都羅的羅摩拉那鎮(Ratmalana),建立一所僧人教育機構,稱為“勝法塔學院” (Paramadharma-cetiya-parivena),算是斯國的第一所僧學院。
後來一位勝法塔學院的畢業者,於1873年在可倫坡 的摩梨迦甘陀(Malikakanda),又建了一所“智增學院”(Vidyodayaparivena)。這所學院,於1958年,被政府升為大學之一,教授東 方語文、宗教、文化,僧俗都可入學攻讀。此校創立都有蘇曼伽羅比丘(Hickaduwa Sri Sumangala,公元1826~1911)擔任第一任院長,他一生多學,著名弟子很多。
公元1876年,一位法光(Ratmalana Dharmaloka)比丘,在距離可倫坡五哩的迦耶尼(Kalyani),又建立一所“智嚴學院”(Vidaya-
layalankaparivena)。法光比丘畢業於勝法塔學院,勤苦好學,通達三藏,留心 於僧教育發展。他曾著書很多,包括僧伽羅文和梵文。智嚴學院,1958年也升為政府大學。
上述三所學院,是斯國最久最重要的僧教育。勝法塔學院還專設有僧人的“教師養成學院” (Parivena Teachers'Training
Col-lega),其他兩所,教育程度與政府大學相等。
基督教在斯里蘭卡發達的時候,佛教徒處於劣勢,覺得很 少有復興的希望。他們認為唯一挽救佛教危運的方法,是成立佛教推行工作 總部,所以先有奧爾高特的“佛教靈智學會”。 1891年,斯國人達摩波羅(Anagarika Dharmapala)居士成立“摩訶菩提協會”(Maha Bodhi Society),會址靠近“智增學校”。此會宗旨是向外國宣傳佛教,特別著重於復興印度的佛 教,及促進斯國的教育。此會後來做了很多重要的工作,各國佛教徒都知其名。現在印度的各大城市,差不多都有摩訶菩提分會的設立, 斯國的弘法比丘每三年輪換一次。被選派的比丘,最少接受兩年以上的訓練,訓練處為“佛 法使者學院”(Dhammdautavidayalaya),院落址設在可倫坡。在印度加爾各答的摩訶菩提協會,代表該會推行一切職 務。凡去到印度的佛教徒,大多會到摩訶菩提協會拜訪,或請 求住宿。該會將給予種種照顧和協助,非常稱便。加爾各答的摩訶菩提協會,並且編印《摩訶菩 提》(The Maha Bodhi)英文月刊,分寄全世界各國宣揚佛教,至今將近百年,引發無數的人研究佛教及皈依三寶。
在斯國內,摩訶菩提協會又印有僧伽羅語佛教雜誌,建立 多所學校,如摩訶菩提學院(Maha Bodhi Vidayalaya)、阿難陀波利迦學校(Anandapa lika)等。在歐美也設有摩訶菩提分會,同時輪派比丘至英國和德國 長期弘法。
1895年達摩波羅居士曾至中國上海訪問,與中國著名 學者、教育家楊仁山居士商談,相約復興印度佛教及向世界宣揚佛法。
摩訶菩提協會的成就,使很多斯國人覺醒過來。 1898年,又有佛教徒成立“青年佛教會” (Young Men's Buddhist Association),宗旨是對青年人宣揚佛法,使青年人注意佛教道德的修養。青年佛教會在全島很多佛寺中,設有“星期日學校”,學 校由各寺住持管理,教師都經過選拔委任,利用星期日對青少年傳授佛教課程,引導參加佛教儀式,如禮佛念誦等。
達摩波羅生於1863年,是一位熱愛國家的人。他常告誡自己的同胞,不要忘記本國固有的文化和優良的 生活習慣,去羨慕外國的風氣。他也是學佛最虔誠的奉行者,為了復興印度佛教工作,捨 離眷屬,把他的原名“大衛”(David)改為“達摩波羅”(Dharmapala護法)。當奧爾高特上校至斯國成立“佛教靈智學會”時,他即參 加宣揚佛法工作。為保護印度佛教的聖蹟,他盡最大的努力,在佛陀伽耶購 地建寺。他至各處演講,提醒斯國人不要飲酒。他曾出版僧伽羅語《佛教徒》報紙,鼓勵同胞愛自己的國 家和佛教。他最大的志願是複興印度佛教,在加爾各答建了“法王精 舍”(Dharmarajika Vihara)在鹿野苑建了“根本香室精舍”(Mulagandhakuti Vihara)。他後來出家為比丘,法名“吉祥天友”(Srideva mitra)。 1935年他圓寂在根本香室精舍,圓寂前用英文說:
“This is my last .May I be reborm in a Brahmin Family in
India to work for the upliftment of Buddhism .I wish I were reborn even twenty
five times to work for the cause of Buddhism.”
中文譯文是:“這是我最後的時刻。為了復興佛教,我求 再生印度婆羅門家;為了佛教工作,我願再轉世二十五次!”多麼偉大的行願!
關於斯里蘭卡的僧團,前面已說過,是由泰國引進的戒法 系統。公元1809年以後,又由緬甸傳進了兩個僧派。這是因為暹羅派僧人接受人出家,分有種族階級限制即只 收瞿毗伽摩族(Govigama或Goigama)農民階級,此族被認為是傳自高貴的王族,也是斯國人口最多的族民。其他族人一概拒受出家(泰國僧團並不分種族),這樣就 引志其他各族佛教徒的不滿。本派中也有些比丘沙彌意見不一,甚至反對這種不法主 張,而要另外自外國再傳進戒法系統。公元1802年,一位沙彌庵婆伽訶畢提耶 (Ambagaha Pitiya),屬於沙羅伽摩族(Salagama),因不滿坎底的暹羅有,就約了其他五位友好沙彌,一同去緬甸的僧團求受比丘戒。後來他們回到斯國,接受人出家,概不分種族階級。這派以後就稱“緬甸派” (Amarapuranikaya)。
《佛教朝聖者》(Pilgrimage to Buddhism)對此有不同的說法:公元1799年,斯國南部吠利台羅(Velitera),沙彌正智帝須(Nanatissa)與其他五位沙彌共赴緬 甸,受到緬甸國王的禮待。他們六人在緬甸住二年,1801年,從緬甸派 (Amraapuranikaya)僧王智勝種法軍(Nana-
bhivamsadhammasenapati)受比丘戒。第三年,他們與三位緬甸比丘同回到斯國,遵行緬甸僧派 儀式,得到很多人的信仰。後來他們之中有法蘊(Dhamma-Khandha) 比丘等四位去緬甸學法。四位比丘中有一位叫寶德(Gunaratana),於 1809年回到斯國,開始在坎底及沿海地區傳授比丘戒,是為“緬甸派”之始。
1864年,斯國比丘因陀薩婆伐羅那 (Indasabha-varanana)到緬甸,在阿拉幹的孟族僧團重新受比丘戒。後來回到斯國,也開始傳授比丘戒,接受各族人出家,此 派後稱為“孟族派”(Ramanna-nikaya),奉行戒律更為嚴格。
以上是近代斯里蘭卡僧團三派發源的情形。
英人統治斯里蘭卡可分三個階段;即初斯用各種方法奪取 權力及逐漸改革政治,使基礎穩固;中期幫助斯里蘭卡發展經濟,如開墾種植田;後期為斯里蘭卡政治、文教、經濟等方面建立正規。雖然英人有些做法使斯國人不滿,如初期的基督教學校和 壓迫其他宗教的政策。但英人為了自身的利益,也會運用有伸縮性的方法來處理 事務,如准許僧團選拔和委任佛寺住持,由政府訂立章程,賦予受委任者應有的一切權力。又政府准許選任保護佛牙的負責人,但這件事始終很難令 人滿意,因為負責的人一得到機會,多數者為個人利益打算,後來英政府也設法改正或製止。關於處理佛教財產,起初也是紊亂無章,1931年英人 訂立法令,規定由佛教管理財產負責人處理及行使職權,結果效果良好。
英殖民地政府鼓勵斯里蘭卡人種植咖啡、樹膠、椰子,增 產稻穀收穫,使斯國人有工作收入,經濟好轉。交通方面,在全島開闢公路,建造可倫坡港口,建築鐵 路,設立郵政電話電報。其他如繁榮商業、開設銀行、改革政治流弊,都有很好的 成效。
在社會方面,斯里蘭卡最大的民族就是僧伽羅族(師子 族),可分三類;即政府官員、僧侶、家民。其次是陀密羅族,也分如上三類。除此還有印度人住在斯國東部,荷蘭遺民保加族 (Burgher),及馬來族。這些種族宗教信仰各有不同,多數僧伽羅族人信仰佛教, 陀密羅族人信仰婆羅門教,印人和馬來人信仰伊斯蘭教,保加族人信仰基督教。不過有些沿海地區的僧伽羅族人和陀密羅族人,也信仰天 主教或基督教。因為各族宗教信仰不同,為了保護自己的宗教,就常互相 對立或戰爭。
英人對斯里蘭卡的教育也很注重,除普遍設立小學讓適齡 兒童入學之外,中等和高等教育,也讓斯國人有機會就學。學習語文方面,包括斯里蘭卡本國文字和英文。英人在斯里蘭卡各方面的工作,使斯國成為一個新興文明 的國家。公元1948年斯國獲得獨立後,這些文明仍然繼續保留 至今,發展不斷。
英人統治斯國末期,1918年,中國高僧太虛大師因深 感斯國佛教地位重要,曾組織“錫蘭佛教留學團”,派遣學僧至斯國學習巴利文和上座部佛教。 1935年時,斯國那羅陀(Narada)長老赴上海 弘法,兩國佛教協商,中方又選派優秀青年學僧五名至斯國留學。 (楊曾主編:《當代佛教》,第90頁,北京:東方出版 社,1993初版,1997重印。)
第七章 斯里蘭卡佛教現狀與發展
作者:淨海
第一節 獨立後的佛教
斯里蘭卡受外國統治長達441年(葡萄牙152年,荷 蘭137年,英國152年),公元1948年2月4日獲得獨立,仍加入英自治聯邦為會員國,實行民主議會政體。自獨立後,國名“吉祥楞伽”(Sri Lanka),(錫蘭古名“楞伽”(Lanka),獲得獨立後,在國外加上“室利”(Sri),是“吉祥”之義。然外國人仍稱錫閆(Ceylon)。1973年,斯里蘭 卡政府正式向世界公佈稱“室利楞伽”(Srilanka),華人依音譯為“斯里蘭卡”。)外國人仍稱為錫蘭,定二月四日為國慶紀念日。
斯里蘭卡獨立初期,還是沿用英國人的政治和法律,同時 初期執政的官員,也由英國人的培植和委任,其最重要的條件是信仰基督教。所以在最初十年內,基督教的勢力在斯國仍是很大,享有 法律上的特權,受政府支持及保護。佛教及其他宗教與以前一樣,在政府管制之下,如佛教的 土地財產、僧籍名冊等。須受政府支配處理。雖然政府承認各宗教是促進國家文化和人民道德的力量, 卻偏袒基督教,使其享有很多特權。基督教常得到政府撥款支持,在各地建築教堂。而斯國人民多數是佛教徒,卻沒有這種權利,宗教地位不 平等,佛教徒等仍是受壓迫者。
除此之外,政府也沒有遵行法律上對佛教應負的責任,不 關心佛教的興衰和僧人事務。如委任佛教領袖,委任時政府總理都不出席。所以斯國人民,特別是佛教徒,都認為政府雖是本國人, 但還是如同在外人政治勢力和外教的壓迫下。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第 287-289頁。)
1950年,斯國佛教徒成立“世界佛教徒聯誼會” (World Fellow-ship of Buddhists)。第一次大會於五月在斯國可倫坡召開,有29個國家和地 區,共計127人出席,通過組織會章及各國設立分會,總會設於斯國可倫坡,推馬拉拉塞奇羅博士(Dr.GPMalalasekera)為主 席。其宗旨是促進世界各國佛教徒聯誼,交流佛教文化,發揚 佛教思想,交換佛教方法,提高佛教國際地位,增進人類幸福和平。並發行《世界佛教》通訊(World Buddhism)。 (《佛教大年鑑》,日本(1969),第264頁。)
馬博士原任錫蘭大學院院長,研究佛法精深,為國際佛教 知名學者,曾用英文著“The Pali Literature of
Ceylon”(錫蘭巴利文學),編集“Dictionary of Pali
Proper Names”(巴利語專有名詞辭典)二巨冊,以及其他著作。他曾擔任重刊的《巴利三藏》主編。他又與國際大小乘佛教學者編著英文《佛教百科全書》, 擔任主編。馬博士曾任駐英、俄國大使,協助推動佛教國際宣傳,貢 獻巨大。 (1.2500 Y of Buddhism,第424頁。2.《亞細亞近代化研究》,第290、293頁)。
斯里蘭卡在法律上,是禁止一般人披著黃衣的,如有違 犯,將受處罰。然而在1955年,出現我一群披著黃衣及剃光頭,自稱 “戒律進步派”( Nikaya vinayavaddhana)的出家人,至各地鼓動人民毀謗佛法,教人民不要信仰比丘。這些人的行為抵觸國家法律,可是政府聽作法動,不予禁 止。這顯然是政府中的基督教官員陰謀計劃出來破壞佛教的。
此種情形,到了1956年4月才停止,因為斯里蘭卡新 當選的總理班達拉那耶克(SWRDBandaranayaka),與他的內閣人員多數是佛教徒。四月二十日上午八時,他領導全體閣員,穿著斯國人的固 有製服(上衣長袖無鈕,下著紗龍,一條長佈條披肩,全為白色),先到一座莊嚴佛塔(Kalyan a cetiya)前禮拜,然後才回到國會宣誓就職典禮。新政府完全以斯國人民為意願,支持佛教,所以政府獲得 全國防大學民的擁護。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289-291頁。)
自新政府就職後,依宣言減低物價,以本國語為政府公用 文字,規定中學用本國語教課。同時特別資助佛教,護持僧團,收全國交通為國營,提倡 社會公益。從英人手中收回亭可馬里軍港權,及卡土那耶克空軍權, 這些行政措施,獲得人民熱烈的擁護。獨立後的斯國為民主政體,設立議會,分上議院和下議 院,五年一選,現在斯國共有六個大小黨派。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291-293頁》。)
1956年5月,是佛陀涅槃二千五百年紀念,斯里蘭卡 全國佛教界舉行了盛大的慶祝活動。一些思想前進的比丘向總理建議:“僧伽羅語是錫蘭的民 族語言;佛教是我們的民族宗族”。後來國會只通過了僧伽羅語為官語言的法案。 1957年成立了“佛陀教法議會”組織。 1958年,將兩所著名智佛學院和智嚴佛學院,升格為 智增大學和智嚴大學。 (楊曾文主編:《當代佛教》,第82頁,東方出版 社。)
1959年9月25日,斯國佛教發生一件極重大的不幸 事故,因為種族和宗教的衝突,一位激進和的比丘索馬羅摩托車對政府不滿,而槍殺他曾經擁護的班達拉奈耶克總理,引起世人的震驚和譴責。到了60年代後,政治比丘才明顯減少。 (楊曾文主編:《當代佛教》,第83頁。)
1960年10日,中國與斯國政府,聯合舉辦紀念中國 著名高僧法顯訪問島國1500週年中國佛教圖片展,並向斯國智增大學贈送漢文佛經,促進了兩國人民友誼。 1961年6月,中國珍藏的佛牙舍利被迎請至斯國首都 可倫坡。政府主要首長都到機場恭迎,他們將佛牙舍利設在可倫坡 市內廣場公開展覽,讓人民瞻仰禮拜。一個多月後又到八省十一個城市巡迴展出,估計有三百萬 人瞻拜。 8月10日迎回北京。 (楊曾文主編:《當代佛教》,第83-84頁。)
60年代種族和宗教的矛盾減低,佛教僧人的宗教熱忱主 要表現在宣傳佛法、熱心教育、修習禪定等。 1966年5月,斯里蘭卡僧人推動成立了“世界僧伽 會”,這是全球性的僧伽組織。 70年代初,政府宣布放棄佛歷,重新採用公曆;但仍保 留佛日(齋日)為休假日。 1971年又頒布憲法規定:“斯里蘭卡共和國把佛教放 在優先的地位,因此國家有義務保護和支持佛教”。憲法同時也保證所有宗教徒的權利。 (同上,第84-85頁。)
1972年5月22日,通過憲法正式改國名為“斯里蘭 卡共和國”(Srilanka).在國名“楞伽”(Lanka)之前加修飾語Sri,意為“吉祥、勝、妙”等義。
80年代佛教徒歷經多年深刻的反思,佛教的實踐成分增 加,弘法工作以向人民宣傳教義為主流,政治氣氛淡薄了。佛教徒體認到“從此我們不能阻擋現代思想,我們只能容 忍它們,還必須繼續發展佛教”。佛教僧伽結合佛教會兩大在家組織,共同合作領導國內廣 大佛教徒從事宗教實踐、教育、慈善等活動。 (楊曾文主編:《當代編教》,第85頁。)
1981年政府為推廣國內外佛學和巴利文的研究,成立 “斯里蘭卡佛學巴利文大學”,它不同於一般大學,是以學院科係為基礎,有四所學院加入該大學,學僧學習佛學和佛教是相關語文的課程,完成學業考試優秀的學僧,即授予學 士、碩士、博士等學位。 (廣興、圓慈合譯《斯里蘭卡的僧伽教育》,見《法音》 雜誌。)
依據1984年底統計,斯里蘭卡有僧伽30,832 人,佛寺9290所;另外伊斯蘭教清真寺及基督教堂1003年。 1989年國家又設立了佛教部,並由總統兼任部長。 (1.《世界通覽》(一),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 版. 2.《當代佛教》,第91頁。 3.《斯里蘭卡佛教考察報告》,見《法音》月刊。)又1996年統計,斯國總人口已增至18,100,000人,其 中僧伽羅族佔74%,泰米爾族佔18.1%,其餘為其他種族。宗教信仰人口例為:佛教徒69.3%,都為僧伽羅族, 印度教15.5%,都為泰米爾族,伊斯蘭教徒7.6%,基督教徒7.5%。
第二節 僧伽的組織與現狀
斯里蘭卡在僧伽組織上,因傳自泰國和緬甸僧派的不同, 分成三大宗派:
(一)暹羅派(Siam,Syama- nikaya):公元1753年由泰國傳入。此派發展至今僧人最多,估計約佔全國僧伽的65%,超 過12,000人。本部以坎底的末羅婆多寺(歷史上稱花園寺)為中心。組織設大長老席一位,擁有推行僧政最高權力;副主席兩 位,由僧伽議會二十位僧伽委員中選出,再由斯國政府總理委任。大長老主席並有職權委任各屬下地方的僧伽主席,掌理各 區域的僧伽行政。僧伽議會開會時間沒有規定,隨事情的重要性而決定,大 長老主席也可召集臨時會議。
除了末羅婆多寺本部,暹羅派後又分出四個支部,各支部 也設有僧伽議會,選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秘書長一人。如包括末羅婆多寺在內,暹羅派共設立了五個支部:
1.末羅婆多寺(Mallavatta),即原先本部,是 最大的支部。
2.阿耆梨(Asgiri)。
3.拘提(kotte)。
4.賓多羅(Bentara)。
5.迦耶尼(kalyani)。 {@@page@@}
以上五個支部各自獨立,不相統屬,但組織完全相同,都 從原從本部分出。 (1.《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309頁. 2.C.Dipayaksom:《錫蘭佛教史》第367-368頁.)
(二)緬族派(Amarapura- nikaya),公元1802年由上緬甸傳入,約佔全國僧伽的20%。緬族派僧團由最初本部,後漸分出為二十四個支部,最大 一個支部稱“不滅吉祥正法統大宗教”(Amarasiri-saddhammavamsamahanikaya)。每個支部僧伽行政都各自獨立,意見常發生對立,沒有統 治各支部的機構。各支部自設僧伽議會,推選大長老主席一人,副主席一 人,秘書長一人。每個支部,由大長老度席再委任全國各省伽省主席一人, 視情形需要而定,約八位至十位(斯里蘭卡分九省)。僧伽省主席規定為僧伽議會委員,管理支部所屬各佛寺。每個支部,一年中至少要舉行一次會議,大長老主席、副 主席、秘書長,僧伽省主席均須出席。 (1.《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309頁。 2.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368-370頁。)
(三)孟族派(Ramanna-nikaya),公元 1864年由下緬甸蒙族傳入斯里蘭卡,此派約佔全國僧伽的15%,寺院一千所。孟族派僧人最少,所以沒有分設支部。孟族派沒有大長老主席一人,有職權統治全國孟族派僧 人,副主席四人。不設僧伽省主席。大長老主席下分設事務議會及僧伽會議會二種。事務議會有委員二十人,都是有德學的長老,大多數是獲 得學士學位以上的,每年會議三次;僧伽議會有委員百人,每年會議兩次。此派僧人雖然最少,但每年都有數百人集體入僧團,比其 他兩派顯著增加。因為此派僧人熱心研究佛法,學僧和學者很多。孟族人出家沒有種族差別,團結一致,因此獲得前塞那那 耶奇(D.Senanyake)總理大力的護持。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368-370頁。)
以上三派所奉行的三藏教典完全一樣,只在實行方面有些 不同:暹羅派僧人剃除眉毛(此派由泰國傳入,泰僧規定剃眉),出寺外披衣法,有披覆兩肩的,有偏袒右肩的。不論到何處,手中都持一把長柄的黑布傘,天不下雨亦如 此,成為習俗的隨身物之一。緬族派僧不剃眉毛,出寺外規定披覆兩肩,亦持傘。孟族派僧出寺外,披衣同緬族派,但要持多羅 (Tala)葉扇(芭蕉做),可作遮雨和防日曬,但下雨時不能遮蔽全身。三派僧人受信徒禮誦經時,手中都持一把小多羅葉扇。他們出外時,不像緬僧和泰僧在手中都持一個僧布袋。
孟族派僧人手不足持金錢。他們常把錢放在抽屜或箱子中,當需用錢時,就告訴侍童 或別派僧人代取。有時外出,也須一個童子隨侍,不然用錢很不方便。還有孟族僧人如遠行,須常系缽在身;其他兩派僧人並不 繫缽。三派僧人比較起來,孟族派守戒嚴格,緬族派其次,暹羅 派再次。斯里蘭卡僧人不流行舍戒還俗,還俗的人會被一般人輕 視,不受尊敬,被認為是“捨棄僧衣者”。
三派僧人之間互相禮敬。依律制,戒年少者向戒年高者禮敬。三派可同住共食,但不共同誦戒。因為暹羅僧派人自認種族高貴(Goigama族),不 接受其他種族人出家,而自緬族傳入的兩派僧人不分種族,就被暹羅派認為是愚劣的賤族,所以不共誦戒及羯磨等。三派僧人不公開吸煙,人民不尊敬吸煙的出家人,但比丘 和沙彌吸煙者並不少。當他們吸煙時,盡量避開被信徒們看到。三派僧人自學剃頭,很少互相交換剃頭。剃髮日期沒有規定。
從以上三派僧伽行政組織看,斯國佛教僧團組織是不統一 的,同派中有時也不一樣。上級的命令,不能貫徹到下級,戒年少者,不甚聽從高年 長老的教導。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361-364頁。)
斯里蘭卡一般寺院,可分四類:
(一)寺或精舍(Vihara毗訶羅),這是寺院中較 大的一類,包括佛塔、佛殿、菩提樹、說法堂、圖書室及僧房等建築物。
(二)僧房(avasa),可以稱為小精舍,因為僅有 僧房容僧居住,可能沒有佛殿及佛塔等主要建築物,不能作說戒等儀式之用。
(三)佛學院或佛教學校(Parivena,僧伽羅語 為Pirivena),是佛寺教育機構建築物,多數設在大的佛寺裡,也有獨立建築的,包括普通佛學院和高等佛學院。
(四)阿蘭若處(arannaka),有少數知足修行 的比丘,住於遠離人群之空閑處,或住於城市郊外的山林裡,造幾間僧房,或由施主供養,集合二、三人至數十人同道共住,專心修行,少與世俗社會接觸。這種隊員蘭若處,今日在斯國約有一百所左右。
斯里蘭卡多數寺院中,佛殿都不很大,殿中供佛陀坐像、 立像、臥像,或只供其中一種,佛殿是僧人行事集會的場所,如誦戒、傳戒儀式等,而一般信眾集會和活動,則在講堂(說法堂)。
佛塔是供佛舍利(遺骨)之處,斯里蘭卡佛塔的造型,幾 乎都為覆缽型,大多在佛寺範圍內。塔前供有燈明及鮮花。
菩提樹是很受斯里蘭卡佛教徒崇拜的,因為佛陀在此樹下 成道,被認為是聖樹。後來菩提樹的分枝移植斯國,再分支各處栽植,都受到禮 敬。樹下也供燈明及鮮花。
說法堂(Dhammasala)是說法及舉行一般佛教 儀式用的地方,內部空間廣闊,因斯國地和熱帶,有很多說法堂四面是沒有牆壁的。說法堂內部正面為僧人升座說法的講壇,後來也供佛像 (早期是不供佛像的),形成一種佛殿與講堂兼用的性質。
僧房的構造,有接待室、客房、住持及住眾的僧舍。僧房之中也附有食堂、廚房、廁所待設備。 (1.了參:《錫蘭佛教的現狀》,載《海潮音》。2. 聖嚴《錫蘭的佛教》,《慈航》季刊,第35期。)
今日斯里蘭卡僧人的現狀,可歸納下面四方面來講:
(一)佛教生活方面:斯國的出家人,只有比丘和沙彌。比丘戒有二二七條;犯了就失去比丘資格,擯出僧團,以 後也永遠不能再出家。其他次重戒和小小戒犯了,可依輕重不同的發露懺悔儀 式,得以恢復清靜。沙彌的出家年齡,大多是十歲左右;亦有少數中年或老年 出家的沙彌,都須從僧團禀受沙彌十戒。
出家的日常生活,每天早晨黎明即起,稍作洗漱整理,多 數青年比丘和沙彌,即我外出托缽化食;其餘的人,則清掃寺院環境,在佛前佛塔等處燃香和供花。待托缽的人回寺後,大眾齊集食堂,分取托缽而來的食 物。吃過早飯,約八時左右,聽到鳴鐘,列隊到佛塔及菩提樹 前禮拜;然後再至佛殿做早課約半小時,念誦多為三皈依文、讚佛、法、僧偈文,以及三寶經、吉祥經、慈悲經等。
九時以後,青年比丘和沙彌,開始上課,其他年長比丘們 則工作或自修。十時半,青年比丘沙彌們,再外出托缽一次。午飯後,略作休息,下午再上課或做其他工作。
晚上六時左右,大眾再列隊至佛塔、菩提樹前禮拜,再到 佛殿晚課約半小時,然後回僧房各人自修,晚上約十時休息(了參:《錫蘭佛教的現狀》 ,載《海潮音》。)。
出家人有責任教導在家佛教徒奉行正道,遵守道德,並為 人民講解佛法,令國家社會安定,守持戒法,使佛法傳承不絕。當信眾有痛苦和災難發生,尤其是身心上時,亦為信眾誦 經祈福,消除災難。青年男女結婚時,也禮請出家人誦經祝福。佛教的各種儀式,以及社會上流傳的良好風俗,都由僧人 教導奉行。甚至當婦女產子,也請出家人念誦守護經 (Paritta)等,以求順利秤,母子平安。家人疾病或死亡,也請出家人誦經,祈求病者痊癒,亡者 往生善道。這些都是出家人日常應酬信眾要求而做的事情。
斯里蘭卡佛教除了佛寺是弘法道場,各地還有很多在家佛 教社會或佛學會的組織,主持人常禮請有德學的僧人說法,並指導信眾們修和的方法。
斯里蘭卡佛教徒,尤其是出家比丘,熱心向外國弘法,表 現積極,成績可觀。他們的貢獻和成就,勝過任何一個佛教國家,讓世人都知 道斯國為傳揚佛教的國家。斯國比丘也富有能力和經驗向外國傳教,他們在國內外成 立摩訶菩提會,建佛寺精舍,訓練有素養的比丘輪流駐外弘法。尤其他們的英語基礎很好,能直接用英語演講佛法及著 作,使歐美人士能容易了解。在公元1891年,達摩波羅居士首先在印度成立了摩訶 菩提會,以復興印度佛教為職志。至今印度各處重要佛教聖地,至少已有二十五處以上,都 有摩訶菩提分會或精舍的成立,住有比丘弘法。同時各國佛教徒往印度朝聖,也得到他們熱忱的接待和照 顧,非常方便。 1956年,斯里蘭卡那羅陀長老,至歐洲建立道場弘 法,在倫敦成立了“倫敦佛教精舍”(London Buddhist Vihara),長期輪派斯國比丘住持精舍推行各種弘法活動。 1966年,在可倫坡的“德國弘法團”支助下,斯國比 丘又至德國弘揚佛法。斯國比丘向外國宣揚佛教,成就巨大,豐功偉績,能使很 多外國人歸信佛教,也提高了他們國家和佛教在國際上的聲譽。
(二)社會方面:斯里蘭卡比丘對社會的服務,也是可稱 讚了。如斯國有很多慈善人十在全國建了很多孤兒院,每院都禮 請一位或兩位比丘負責教誨孤兒,傳授知識,培養道德,令他們皈依正信佛教。凡孤兒是女童的,即由學法女代替比丘職務。這種學法女,也是出家的一種,剃髮著白衣住在佛寺中, 持守十戒,但依南傳制度,她們仍屬優婆夷,因為南傳佛教比丘尼制度早已斷絕傳承。斯國也有少數出家人學古醫的,為人民治病,尤其是究苦 的病人,僅收很少的藥費。當人民遭遇到自然災難,如水災風災時,出家人都首先領 導呼呈籌集善款及發放各種救濟物品,或成立佛教救災處。有一機構稱“錫蘭人學會” (Sinhaslajati-samsgama),由佛教大德比丘為會長及秘書等職,在家佛教徒可入會為會員。此會對國家貢獻很大,其宗旨在保護國家民族,保存和發 揚斯國文化及語文,幫助社會建立工廠生產,如製造肥皂、織布、椰油工業等。當人民失業困難時,學會方面可租借地方或僱用他們工 作。同時此學會也希望本國的工業,能從外人手中收回。對於教導農民耕種,促進農業發達,發揚本國文化、宗 教、語文、教育、藝術等事業,此會推展不遺餘力。此學會在全國各地設有多處分會,對社會貢獻很大。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346-354頁。)
(三)教育方面:由於斯里蘭卡的出家人受教育不受限 制,所以有機會報考一般學校讀書,包括國家的大學在內。因此斯國出家人在畢業和學位認可方面,與普通俗人一 樣。大學畢業後,甚至到外國留學。這樣出家人的知識提高了,既具有世學的基礎,又有佛學 的知識,僧人在文化教育界的地位,就更受到重視。斯國出家人,可在社會各級學校負責各種職務。如資歷深的比丘,可當學校的校長。現在至少有七十所學校,由出家人負責,出家人擔任佛學 和各科教師的也很多。出家人為俗人道德的模範,負責教育工作,收到更好的效 果。學生對出家人尊敬,願意多接近和了解佛教。出家人既負責社會教育工作,也有權利領受職薪,依職位 和能力而定,同俗人一樣。除了學校,出家人也可以在佛寺中,教授學生特別的知 識,如僧伽羅文、巴利文、梵文、英文、佛法等。也有不少出家人寫作出版,或編印各種教科書,這些都是 出家人對國家社會的貢獻。 (《錫蘭佛教史》(泰文),第346-354頁。)
(四)政治方面:佛教僧人本來是不參加國家政治活動 的,但因二千多年以來,佛教是斯國傳統的宗教,故僧人在政治生活中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自公元1505年葡萄牙侵入,加上其後的荷蘭及英國, 斯國在外人殖民地統治支配下,長達441年,經歷了無數的痛苦和屈辱。在宗教方面,西方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依仗殖民地政府勢 力的支持,很快地獲得了擴張和蔓延,本土的原有佛教等宗教,反而長期受到壓迫而衰微。
到了公元1873年,在巴那都羅 (Panadura),佛教與基督教最後一次的大辯論戰勝以後,促成斯國人民的自覺,振奮了全國的人心,佛教徒亦多恢復了自己宗教的信心。斯國長斯在西方列強統治下,佛教的文化和精神,是最能 團結斯國人民反抗外力爭取國家獨立的基礎,僧人有指導社會人群的責任感。因此斯國的佛教徒,有很多人抱著“民族主義”的強烈意 識,也有不少僧人參加政治活動,具有很大的發言力量。
在1956年斯里蘭卡全國總選舉的前兩年,因為佛教長 期受到西歐諸殖民地的壓迫和不當待遇,佛教徒組成了“佛教調查委員會” (Buddhist Committee of
Inquiry),選舉六位著名比丘及在家居士為委員(後又增加一名),二名幹事。它的目的是調查斯國佛教的現狀,強化改善佛教的社會地 位。委員會的調查工作,自1954年6月從羅多那城 (Ratnapura)開始,至1955年5月阿耨羅陀城為終點,旅館程共歷6,300英里。
調查報告書記載:“葡人未侵入斯里蘭卡以前,宗教及民 族性二者價值明確,就是與陀密羅人長期戰爭中,其光榮和繁盛也沒有遭到破壞,此二者常操在斯里蘭卡人手中。然而自1505年葡人侵略入後,此二者不幸已從 斯里蘭卡人手中被剝奪去”。報告書最後呼籲不要再寬容,明確反對西歐殖民地的支 配,並特別表達了對基督教的憎惡。 (《亞細亞近代的研究》,第312-313頁。)
佛教與民族主義結成關係,也就必然與政治有關。在1956年,斯里蘭卡舉行傾佛涅槃二千五百年紀念慶 祝大會,據斯國人宣稱,日期正符合於斯國的雅利安殖民時代,全島舉行盛大慶祝,充分錶達了佛教和斯里蘭卡民族主義的傾向。 (程慧餘譯:《佛教的革新在錫蘭》,《海潮音》46卷 6月號。)
1956年,斯里蘭卡全國舉行大選,佛教比丘們更進一 步捨棄一向傳統的方針,進行政治活動,幫助和擁護其他人競選,雖然不直接擔當為候選人,只站在助選發言人的立場,卻有左右政治的力量。因為出家人在人民心裡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可以公列宣布 擁護或對任何人況選人民代表。當時的總選舉,力量最強的團體,就是佛教的僧人。僧人在政治上的影響力可分為二派:一支持“大眾統一 黨”(Mahajana Eksath
Peramuna);一支持“聯合國家黨”(United National Party)。支持大眾統一黨的,是“比丘統一會議”(Eksat Bhikkhu Peramuna),它結合了“僧伽會”(Sa+ghasabha)與“全錫蘭比丘團體會議”(All Ceylon Congress of
Bhikkhu Socities)兩個組織,屬下團體有七十五人個,擁有約一萬二千比丘為會 員,是一個很有力量的支持。支持聯合國家黨的,一般都是較富裕的大寺院領導者,如 花園寺、阿耆梨耶寺的比丘,及智增學院、楞伽學院的院長等。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314頁。)
僧人參政,從比丘教團的立場看,似乎是違背佛法的宗 旨,趨向世俗化。但因多數僧人抱有民族主義傾向,在家佛教徒也認為僧人 的活動是站在民族主義的立場。他們都期待著佛教進步和復興。為了恢復斯蘭卡人的光榮,僧人也是有責任的。而且僧人在社會上地位崇高,具有影響力。尤其是佛教學院和佛教各派僧伽領袖們,在政治上更具有 很大的發言力和號召力。
比丘們在政治見解和態度並不一致,譬如1956年,多 數支持大眾統一黨班達拉那耶克當選。但至1965年年選舉,又多數支持聯合國家黨塞那那奇 當選。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314頁。)不過近幾年 來,斯國的比丘們,已逐漸認清政治的複雜與變化,他們覺得常被政黨利用,佛教並沒有獲得實質的利益,所以佛教僧團比丘們,已不像過去那樣熱哀於政治。
第三節 在家佛教組織與活動
斯里蘭卡公元1505年先後被葡萄牙、荷蘭、英國殖民 統治以來,佛教遭到一連串的陰撓和挫敗。在殖民地政府及西方宗教的壓迫下,佛寺毀壞,寺產充 公。佛教徒為了護國衛教,除了比丘以外,在過去一百多年 中,受過教育的在家居士們,也開始在佛教事務上,逐漸活躍起來,產生了很大的推動作用,先後組織了各種在家佛教社團。以下選具有代表性的予以介紹:
(一)全錫蘭佛教徒會議(All Ceylon Buddhist
Congress)。此會是斯里蘭卡在社會上最有力量的在家佛教徒團體組 織,本部在可倫坡。設主席1人,秘書2人,會計1人,構成本部最高組織。下分社會服務員會及教育文化、宗教委員會兩個組織。社會服務委員會下設18小組,負責辦理各種社會事業, 如醫院、孤兒院、少年院、少女院、養老院(分出家、在家二類)等,為身體有障礙者、聾啞者、盲人、流浪無依者服務。教育文化、宗教委員會下設6人小組,其中如三藏譯成僧 伽羅語出版。本部及其下屬委員、小組人員,原則上都為社會、宗教服 務,沒有薪給。近來個人會員已達1000人以上,團體會員約 250~300個。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289-290頁。)
全錫蘭佛教徒會議,是以在家居士為主體的組織,但並非 與比丘全無關係。他們聘請比丘為各委員會顧問,徵詢比丘們意見,另外更 聘請佛教各派宗長、佛教大學校長、及其他名德高僧12人,為贊助人,又有15位德學高僧組成一顧問委員會。
全錫蘭佛教徒會議的活動,不直接關涉政治,而以佛教徒 的精神推行社會運動,形成輿論的力量,實力非常強大。他們提倡禁酒運動,排斥各種外來不良習慣,啟發富時代 性的民族意識,以及恢復斯里蘭卡固有的文化傳統等。他們尤其排斥基督教的習尚,例如喪葬和結婚,都主張不 採用基督教儀式。另外一個比較重大的問題是,1966年1月1日起,斯 里蘭卡廢止了西方的星期日休假制度,代之以佛教的每月齋日(陰曆初八、十五、二十三、三十日),即僧伽羅語的“波耶日”(Poya Day ,意為齋戒日)。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290-291頁。)
全錫蘭佛教徒會議,是斯里蘭卡佛教最大的組織,因為從 事社會福利事業,所以經濟方面,費用多數政府給與補助,例如1961~1962年,獲得政府文化局年度補助金六萬盧比。至於宗教本身活動費用,則多數由會員費、捐助費及其他 而來。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293頁。)
(二)青年佛教會(Young Men's Buddhist
Association, Colombo)。會員不限青年人,本部設在可倫坡市中心,有新式的建築 雄偉的會址,佛殿內供奉釋尊像,大廳能容納300人,並附設旅館與體育場。本部設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書長1人,會計1人, 及其他理事多人。根據1964~1965年的年度報告,有個人會員 1,119名,及很多團體會員。青年會成立的宗旨,在研究和發揚佛陀的教法,促進法戒 律的實踐。他們組織各項活動,包括宗教活動、宗教考試、僧伽羅語 文學、英語圖書館、演劇活動、社會服務活動、體育活動等。 (同上,第294-295頁。)
以宗教活動為例,包括星期日說法,每週坐禪、佛法討 論、教義研究等。每週出版佛教書刊3500冊。每月(陰曆)十五日,受持八關齋戒,供僧等。每年五月衛塞日舉行盛大慶祝,經由電台電視播放。
青年佛教會最具有特色的工作,即佛法學校 (Dhamma
School)與宗教考試(Religious Examination),這是全國規模的推行佛法學悄和培養指導者的機構,效果宏大。佛法學校教授佛教基礎知識,分成多級,講授《法句 經》、《六方禮經》、《念處經》、論書、佛教史等。宗教考試分:佛法考試(Dhamma
Examination)、佛法教師考試(Dhamma Teachers
Examination)、論書考試(Abhidhamma
Examination)。 1920年,佛法學校有27所,參加考試者374名; 至1964年,佛法學校增至7,875所,參加考試335,371名。 1964年,佛法教師考試者8,086年,論書考試者 5,503名。以上考試由528名比丘及8名居士組成一個考試委員 會,另有監督及管理員12,000人。考試費用(1964)73,000盧比,其中政府補助 5萬。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295-296頁。)
青年佛教會還有其他活動。在僧伽羅語文學活動中,舉行詩歌研究及朗誦,組織英語 圖書館及文學活動,接受圖書贈送,開辦演講會及辯論會等。在社會服務活動方面,有不收門票的電影欣賞、汽車巡迴 文庫閱讀為勞動者而設的夜校等。
在斯國其他各地,也有以青年佛教會名義進行的各種社會 服務活動。
(三)全易蘭婦女佛教會(All Ceylon Women's
Buddhist Accociation)。此會是斯國女性佛教徒的代表團體,總會設在可倫坡,與 全錫蘭佛教徒會議地址鄰接。其宗旨在宣揚佛陀的教法,遵守戒律,服務社會。由7位受託人組成理事會,次有執行委員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書2人,會計1人。約有個人會員500名,團體會員50個。事業方面,分宗教活動和社會服務活動。根據1963~1964年度工作報告,宗教活動方面, 主要是推廣宣傳守持佛戒、佛法座談會,以及在肯杜玻達禪定中心(Kanduboda Meditation
Center)舉行布施會,慶祝衛塞節及摩哂陀渡島節等。社會服務活動方面,經營旅社、兒童家園、盲女收留中 心、洋裁班、種植素菜(供給旅社及盲目中心)、圖書借閱、醫院茶水供給、烹調講習、插花等。會中辦有《佛教婦女》季刊。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293-294頁。)
(四)其他教職工團體組織:
1.全錫蘭佛教學生聯合會(All Ceylon Buddhist
Students Federation),是斯國各個學校學生聯合組成的佛教團體。總部設在可倫坡,分20個支部;會員40萬,目的和主 張是提高佛教徒學生之間互相協助的精神。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296-297頁。)
2.公務員佛教徒教會(Government and Local
Govemment Buddhist Associa-tion),成立於1956年,是政府各部門的公務員聯合組成的佛教團體。
3.摩訶菩提會(Maha Bodhi Society),除印度摩訶菩提會(MBS of India)外,斯里蘭卡的摩訶菩提會,總會設在可倫坡,建有大講堂、印刷部、宿舍等。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部編輯1人,秘書2人,會計 2人。 1966年報告,有正式會員801名,經濟基礎鞏固。事業方面,有星期日學校、孤兒院、出版巴利語三藏及註 釋書、對外國僧人提供宿舍等。又在布盧那嚕伐及新德里兩地設有休息旅店(Rest house),附設國際圖書館及比丘訓練中心。另外德國佛法使者協會(Germa Dharmaduta Society)及英國倫敦佛教精舍(London Buddhist Vihara)的弘法活動,都受到摩訶菩提會的支持。 (《亞細亞近代化的研究》,第297-298頁。)
4.佛教出版協會(German Dharmaduta
Society),本部設在坎度,靠近樹林,為一隱居之所,西方比丘諾那波尼迦長老(Nyanaponika Mahathera)等為其監修委員。它的宗旨是出版佛教圖書及論文小冊,向世界各地宣揚佛 教思想,其發行遍及65個國家以上。 (同上,第298頁。)
第四節 現代佛教教育
在未講到佛教教育之前,應先簡單介紹現代斯里蘭卡一般 教育的情形。自斯里蘭卡獨立後第二年,政府訂立新教育制度,學校分 3種:(一)政府學校,由國家主辦,規定14歲以下兒童就讀。 (二)政府支助學校,由宗教或人民主辦,可收取少許學 費。 (三)私立學校,主辦人可依所需向學生收取各項學雜 費。
在學制上,初級小學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但在大 學或考取公務員,須再讀高級學校二年。大學讀三年獲學士學位,再讀二年獲碩士學位。斯里蘭卡最早的一所大學,成立1942年,距可倫坡約 70英里。 1959年,有兩所原是比丘沙彌就讀的佛學院改為普通 大學,在可倫坡市內,招收男生及比丘沙彌為學生。至於女生,只收校外生,可考學位,但不可在校就讀。兩校初改大學時只設有文學院。
進入大學讀書,須經高級學校考試及格才可報考。比丘沙彌報考大學,亦須先在佛學院讀完第五年課程。至於比丘沙你讀一般高等學校,程度須與俗人相等,可依 個人程度,政府和僧團是不禁止的。國立錫蘭大學(University of Ceylon)為在學的比丘和沙彌,特設有“大學僧園”(Uniersity Sangharama),地址靠近大學,並有管理人員,方便照顧僧伽僧(供給住宿)。
一般學校,校方也闢有特別課室,供比丘沙彌學僧上課, 不與俗人相混,如奧爾特學院(Olcott College)等,學費減少一半。因此在斯國有很多比丘從國家大學獲得學位。比丘獲得學位後,多數也在大學蔌其他學校任教,或當職 員。 (C.Dipaksorn:《錫蘭佛教史》(泰文), 第293及301頁。)雖然比丘沙彌可以進入一般學校讀書,但是一般學校是以世學為主。為了研究佛學,比丘沙彌多數還是選擇學院 (Parivena)就讀。
斯里蘭卡比丘沙彌自出家後,首先就是受教育,具有初級 教育程度的人,即進入佛學院就讀。斯國佛學院教育制度自古已有,到了拘提國時,各佛學院 已經成為研究佛教的中心,並增加教授醫學、歷史、西方語文等科目。但後來受到外侵入後,佛學院教育能夠再興,是從改革及 建立三所佛教學院開始,這就是前章中已說過的勝法塔學院、智增學院、智嚴學院。三所學院中,智增學院,因教授西方語文而特別某著名, 於公元1886年,首先申請獲得政府輔助,每年1000盧比,後來其他學院也獲得輔助。 1947年,依據政府新訂教育條例,各所佛教學院,一 年可獲得政府輔助400盧比。至1959年,斯國佛教已有佛學院136所。 (C.Dipaksorn:《錫蘭佛教史》(泰文), 第301-303頁。)
佛學院分兩種:1.初級佛學院(Mulika-parivena),2.高級佛學院(Uparparivena)。初級佛學院受教育三年,科目分三個主要部分,隨學僧志 願選讀,規定入學年齡14~21歲。如學僧曾受完國民教育,可即列入初級佛學院。高級佛學院,學僧入學後,修學最少三年,最多七年,而 且以主要科目為主。主要科目是僧伽羅文、巴利文、梵文、哲學、歷史、演講 藝術、佛學等;次要科目是英文、陀密羅語、興都語、地理、數學等。 (C.Dipakson:《錫蘭佛教史》(泰文),第 303-304頁。)
初級和高級佛學院,共分九級。但依新改革的僧伽教育方案,各佛學院年制和課程略有差 異。智增學院和智嚴學院是九年制,一至五年為初級,六至七 年為中級,八至九年為高級。而其他各佛學院則分八年制,即前四年為初級,後四為高 級。
除了佛學院,另外還有一種學位考試制度,巴利語名為 “哲士等級”(Panditavibhaga),分初級(Prarambha)、中級(Madhayama)和高級(Avasana)三等。每年九月舉行考試。報考的比丘沙彌,並不規定學歷,凡在佛學院讀書的各級 學僧都可報考,但最初只能報考初級。初級考試及格,才可報考中級,考得中級才可報考高級。至於俗人有同等程度的。也可報名考試。負責考試的委員,由斯國政府邀請高級知識分子組成(規 定有學位的),並定名為“東方語文學會”(Pracinabha sopakarasamagama),意即促進東方語文研究的學會。 (C.Dipaksorn:《錫蘭佛教史》(泰文), 第321頁。)
初級學位考試,規定主科三種,即僧伽羅語、巴利文、梵 文;副科三種,即陀密羅文、興都文、英文。主科須考得百分之六十五分以上,副科須考得百分之三十 五分以上,才可通過及格。而且規定主科三種,要在同一年中考試及格,而副科報考 幾科均可,其餘以後可再考。
中級考試科目同上,但程度提高,副科增加數學一科。主科三種,也須在同一年中及格。如兩科考有格,一科得分在二十分以上,准許在兩年中補 考。兩年中補考不及格,再報考時,須重新再考三種主科。主科須獲得六十分以上,副科三十五以上,副科亦可隨意 報考幾科。
高級考試,七種科目同上,程度又再提高。可以單獨報考三種主科,或同時報考副科。三種主科,如不能同在一年中考及格,以後可報考未及格 的科目,不限定幾年。但是主科最少四十分以上才可以及格。高級及格分三等,主科40~59分為普通及 格,60~75分為一等,75分以上為優等。
在斯里蘭卡比丘沙彌考得哲士(Pandita)學位, 是非常受人尊敬的事。考得哲士學位的人,同時可擔任僧教育最高的負責人,成 為優秀的佛教傳教師。每年三級哲士考試,成績名列前茅的,都可獲得由信徒成 立的基金會供養獎品(獎品隨每年收集多少不同),但規定高級七名,中級三名,初級四名。
1957年,斯里蘭卡政府協助佛教建立了一所“教師養 成學院”(Pirivena
Teachers'Training),與勝法塔學院同一地點。學僧入學,學費全免。報考資格,須經過“東方語文學會”中級考試及格,以及 年齡不少於三十五歲。受教育時間二年。學業完成後,即分派各地佛學院執教。這所佛教教師養成學院,目的完全在造就僧伽教師人才。學習科目的約有二十種,即英文、佛教文化、數學、梵文 文學、歷史、佛律、斯里蘭卡歷史、考古學、佛教史、佛教文學、巴利文學及其歷史、心理學、教育學、衛生健康、社會學、佛教藝術、幾何學、興都語、雅利安 文化史、印度史、印度哲學等。除以上所說,比丘沙彌也可考入社會一般教師學院攻讀 (與俗人共校),畢業了,可以獲得同樣的資格。 (C.Dipaksorn:《錫蘭佛教史》(泰文), 第342-344頁。)
另一非常有意義的佛教教育,就是“佛教星期日學校”( CollegeBud-dhist Sunday School)。它的產生早在公元1885年,那時斯里蘭卡還受英國統 治,佛教衰微,後來美國人奧爾高特上校抵達斯國,協助佛教復興工作。他們最初建立的佛教星期日學校,從屬“錫蘭青年佛教 會”之下。
佛教星期日學校發展至今,對一般青年以及兒童接受佛教 教育,收到了非常宏大的效果。他們不但以佛法修養身心,選擇過正當的生活,做一個良 好的公民和佛教徒,同時對佛教的歷史及教法有了更深的了解。斯國自獲得獨立後,佛教星期日學校,一般都設在佛寺 中,由寺中住持管理,教師由資深的出家人及在家信徒擔任。但在家教師,必須先獲得青年佛教會結業證書和許可,一 般人是不能獲得擔任佛教星期日學校教師的。
凡是適齡男女學童或青少年,都可報名就讀,從初級到高 級,共分七級,每級學習一年。上課時間,每星期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上課前,先集合全體學生,由比丘領導舉行簡短的佛教儀 式,授予與五戒和念誦三寶經文。完畢後,學生才進入教室上課。
佛教星期日學校,所授課程依教育程度高低而編訂,有念 誦經偈,如《吉祥經》、《三寶經》、《守護經偈》、《佛功德莊嚴經》、《念住經》、 《法句經》、《佛傳》、《阿毘達磨》、《大史》等。各處佛教星期日學校編有各級學生名冊,每年舉行大考一 次,考題由青年佛教會禮請學校中資深出家教師統一擬訂,考完後呈送青年佛教會審閱,然後公佈考試結果。考試及格者,各級都發給證書,成績優秀者頒給獎勵(由 學生家長及佛教信眾集資)。讀完高級的學生就有資格擔任各地佛教星期日學校的教 師。學生時入佛教星期日學校讀書不收任何費用。學校所出版的各級課本,售價特別低廉。窮苦學生由青年佛教會和學校贈予或借用。總之,凡是曾在佛教星期日學校就讀過的兒童或成人,都 努力養成良好的行為,了解佛教的道理,然後再以他們的所能貢獻社會國家。 (C.Dipaksorn:《錫蘭佛教史》(泰文), 第354-360頁。)
第八章 斯里蘭卡佛教的儀式
作者:淨海
第一節 一般佛教儀式
佛教的儀式,是佛教徒實踐佛教生活的重要部分。每一種佛教儀式,都有它的原因和重要意義,對身心的修 養,學道的進程,都有助益。實踐佛教生活,是最崇高的風尚。我們往往能在一些簡樸實用的佛教儀規中,表現對佛法崇 高的尊敬與信心。
斯里蘭卡是上座部佛教發源及興盛的國家,他們的佛教儀 式,一種是依經律固有傳承下來的,一種是斯國斯教民俗形成的。
一、佛日
佛日(Buddha's Day,僧伽羅語Poya)。按印度、斯里蘭卡的曆法,因月亮的盈缺立為白黑二分, 即自月盈至滿為白分,月虧至晦為黑分,合白黑二分而為一月。 (《西域記》卷2說:“月盈至滿,謂之白分;月虧至 晦,謂之黑分。黑分或十四日,或十五日,月有大小故也。黑前白後,合為一月”。(《大正藏》第51卷,第875 頁。))每半月之八日及十五日(月小為十四日,即相當於我國陰曆每月的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廿九日或卅日),稱為佛日,中 國佛教徒稱為齋戒日。斯國佛教徒對佛日是相當重視的,特別是滿月(十五日) 的佛日。
每到佛日(自古南傳上座部佛教國家,都以佛日為假 日),信徒就準備好香燭和鮮花,攜家帶眷到附近的佛寺。一些青年男女學生,在佛日也到佛寺參加活動。他們地入佛殿,先燃香燭禮佛,然後席地而坐一邊,隨僧 受持齋戒,參加課誦(經文都很簡短),聽經聞法。
南傳佛教任何一種儀式之前,只有有家信徒參加,僧人先 為信眾說授三皈五戒、或八關齋戒,都用巴利文念誦。在家信徒,不論是新舊,凡參加佛教儀式,都要從僧人一 次又一次地求三皈五戒。他們沒有皈依那一位出家人為師的習慣,而出家人都可為 師。
在家信徒受完三皈五戒等後,接著說戒的那位比丘,開始 宣講佛法,時間約一小時。所講都是通俗易懂的經義,僧俗都須合掌聆聽。因在佛殿及佛前,須有虔誠的恭敬心,比丘說法,被認為 是代表佛陀宣說。
佛法開示完畢,已近僧人午餐時間,受持八關齋戒的信 徒,也須央午前進食。他們多數是從家裡帶飯來,或在寺中臨時向攤販購買,因 為在南傳佛寺中,是不供給信徒們飯食的,只有信徒們拿飯菜來供養出家人。
斯國佛教徒至佛寺受戒和聽法,是女多男少,老年多過青 年。
受持五戒的信徒,在聽完佛法後,可以隨意返家,或仍留 在佛寺;但受持八齋戒的信徒,一日一夜必需留在佛寺裡,在佛寺範圍內活動。當他們休息的時候,或在說法亭,或在佛塔周圍,或坐或 臥在樹蔭下。有人背誦佛偈,有人讀經。或多人集會在一處,由一人朗讀佛法給大家聽,或互相研 討佛法,也有人在靜處修習止觀的。
斯國佛教徒佛日到佛寺,都依本國的風俗,披著白衣,極 少穿西服及長褲的,而且多人手持念珠。在下午、晚上、夜間,都有出家人在殿上,輪流為信眾說 法,聽與不聽隨各人自由。
在家信徒受持八關齋戒,近於出家修行梵行,時間只限於 一日一夜,依佛制可常受常舍。到了次日早晨,受持八關齋戒的在家信徒,就可向一位比 丘舉行舍八關齋戒儀式。但因五戒為在家佛教徒所長守,所以在舍八關齋戒後,接 著要求受五戒。受完五戒儀式,佛日修行功德圓滿,各自返家。
二、說法
佛陀住世時隨機為信眾說法,後世漸漸形成一種儀式。古時人住在鄉村,建築方築方亭或較大的說法堂,恭請僧 人在晚上或夜間說法,遠近男女信徒都來聽法。為了遠途信荒野住家夜晚行走不便,所以說法多數在晚上 和夜間,到次晨天亮後二回家。人民建築的方亭或說法堂,裝飾都很精美。斯國一般佛寺,自日落後,以擊鐘為信號,即開始說。說法者手執一把芭蕉扇豎立面前,已成習俗。
有時較隆重的說法儀式,在白天和夜間都有舉行,或有三 位法師輪替。第一位在白天講,第二位讀誦巴利語經文給信眾聽,第三 位在夜間講。講者須受過良好的僧教育,能將巴利經文逐句翻成僧伽羅 語,而不添加解釋。
在前文第四章裡說過,我國高僧法顯法師至斯里蘭卡時, 曾記載在阿耨樓陀城重要的“四衢道路,皆作說法堂。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敷設高座,道俗四眾,皆集聽法。”這就是寫僧人說法的 情形。
現在斯里蘭卡佛教說法的儀式,每逢佛日或佛教節慶,一 般佛寺還是依照這種古老傳統的方式。但也有不少新的佛學社團組織,採用現代演講或討論的方 式。總之,傳統的著重在恭敬虔誠,現代的演講討論偏聽偏信 重在研究。又前者對像是普通信眾,後來多屬於學人。
三、敬佛
斯里蘭卡佛教徒不論出家在家,都有一種很好的習慣:敬 佛。在佛寺中,甚至信徒在家中,都能表現虔誠敬佛的態度。
在佛寺裡,每天早晚都有一位男居士或女居士,負責佛前 供物。早上,他們從家中帶著鮮花、甜品、湯、茶等至佛寺,放 於盤中供奉在佛前,另外還供奉一小盒檳榔。然後燃點香燭、禮佛,口作念頭誦:“世尊!請佛慈悲, 受納弟子供養。”接著在佛前懺悔身、口、意三業。最後念誦讚揚三寶經文。晚上約七時,敬佛用品為茶和甜水等。亦作念誦儀式。信徒如沒有時間,呆派人將供佛用品送到佛寺,請僧人代 作。有時也供養僧人。
敬佛儀式,信徒在家中也可舉行,因為一般居士在家中都 供有佛像,或供佛陀舍利。有時或禮請僧人到家中供養,事前也必須先作敬佛儀式。
敬佛儀式,是為感報佛恩的偉大,因為佛陀具足智德、悲 德、淨德。佛陀雖然已涅槃了,而恩德永遠在世。沒有佛陀的出世,眾生就不會知道佛法,不能得度,所以 佛教徒應當要常思念和感報佛陀的恩德。
四、施僧
施僧是用物品供養僧人。斯里蘭卡在家信徒,對僧人是非常恭敬的。他們認為住持佛法,代佛宣揚教法,而且僧人的知識和道 德,都可作為模範。佛教的存在,可促進國家教育文化和道德的發達。僧人離家出家修行,就應該受到信徒們的恭敬供養。僧(伽)的意義,本指四位比丘以上的團體,但一般也泛 指個別僧人。這裡說的施僧儀式,是指前者。所以斯國佛教徒施僧,最少要禮請五位以上的比丘。
斯國佛教徒每逢婚喪喜慶,或行善植福,常舉行施僧,禮 請僧人至家中供養,或備好送至佛寺供養。事先施主須至佛寺說明施僧原因,訂定日期及供僧人數。
施僧的原因,隨信徒的意願,但平常多為亡者超薦。因為斯里蘭卡於人死後,在七日、三月、半年、一年,將 分四次施僧,以後或每一年再舉行一次。有時信徒為了喜慶的事,如慶祝新年、祝壽等,與舉行施 僧。一般施僧儀式,是禮請僧人午齋及供養人物品。
到了施僧之日,施主亦邀請親友一同參加。在家中設置佛壇及鋪設座位,血妥食品。佛壇大多為一特製的小木龕,雕飾精美,可向佛寺或他下 借用,龕是準備供佛舍利用的,舍利塔由僧人從寺中帶來,因為斯國很多佛教儀式,不甚流行供佛像,而以佛身舍利更能代表佛陀。
大約在上午十時前,施主先派人去佛寺,迎請佛舍利及出 家人。到了施主家門前,由一位頭裹白衣著禮服的人從出家人手 中把佛舍利迎接過來,恭敬地頂在頭頂上。有時還有樂隊演奏,迎入家中,供奉在佛龕中。如果施主家離寺很遠,就用汽車去迎請。
隨後僧人為施主及親友,先說三皈五戒,再開始誦經,念 誦約半小時。至十一時,供養僧人午齋,有飯菜,甜點、水果乳酪等, 有時也有魚肉,非常豐盛。僧人進食時,信徒都在一旁席地而坐。食畢,施主再供養每位出家人一份物品。接著由一位戒年較長或位尊的出家人,為施主及斯新友, 簡要的開示佛法,若不開示,就開始念誦《慈悲經》、《吉祥經》等,為施主祈福迴向。
施僧完成,樂隊仍擊鼓奏樂,施主及其親友們,一齊恭送 佛舍利及出家人回寺。
五、念誦守護經
巴利語Paritta一字,可譯作守護、防護、求護、 保護等義。念誦守護經的儀式,起始是在斯里蘭卡最勝菩提四世 (658~674)時代。 “守護經”文, 從《中部》及《增支部》等經中選出, 集有《三寶經》、《五蘊護經》、《孔雀護經》、《幡幛護經》、《職權吒曩胝護經》、《央崛摩羅護經》、《吉祥經》、《慈悲 經》八種,都是很短的經文,意義和文字非常優美,用於消除災難、疾病,甚至喜慶等儀式,普遍念誦。
斯里蘭卡佛教徒對禮請出家人念誦守護經,是非常信仰 的,他們認為守護經有不可思議的功德和靈驗。家人臥病醫院,禮請僧人前去唸誦;有時子女在結婚之 前,恭請僧人念誦;婦女生產之前,也請僧人念誦。其他如新年、衛塞節、新屋落成、喬遷、祝壽等,也請僧 人念誦。念誦守護經的目的是為祈求平安。
念誦守護經的儀式,普通最少須請十五位出家人,時間大 約一小時。有時或連續念誦五日,每日一小時;在圓滿之日,施主並 同時舉行供僧儀式。其他列隆重的,如慶祝佛舍利、佛牙、國家紀念日、祝 壽、度亡等,都禮請僧人念誦守護經。有做一日,或連續多日的。念誦守護經的儀式,在斯國種類很多。在念誦之前,必須佈置壇場,安排鼓樂隊,迎請佛舍利及 出家人,與供僧儀式略同。但斯國教徒在念誦守護經儀式時,還要先迎請護法諸天等 神降臨道場,如四天王等。念誦儀式完成後,亦恭送護法諸天。斯國佛教徒,包括出家人在內,都很相信護法諸天。甚至在一些佛寺殿堂中,就附設供有一些重要的護法諸天 神像。雖然出家人不禮拜護法諸天,但念誦祝禱文中,就有對護 法諸天的感恩。
第二節 佛教的節慶
一、新年
斯里蘭卡人因信仰宗教和曆法的不同,有三個新年:即陽 曆一月一日,為政府公訂及基督教徒的新年;四月十三日,為僧伽羅族人(多數信仰佛教)及陀密羅族人(多數信仰印度教)的新年;八月三十日,為伊斯 蘭教徒的新年。但是陽曆新年和伊斯蘭教徒新年是屬部分地區,慶祝簡 單。只有四月十三日的新年,普受重視,大事慶祝,一連活動 五天,他們稱為“僧迦羅底”(梵Sakrnti),意即太陽運行至黃道十二宮之第一白羊宮(Aries),是為一年之始。
斯里蘭卡人到了新年,人人歡欣鼓舞,穿著新裝,尤其在 新睥前的除夕,很多佛教徒都帶著香花去到佛寺禮佛、拜塔、供僧,受持五戒及聽法。他們認為這是“行善植福的時節”,以此來迎接新年。新年之前,他們提前休息工作,清掃房屋,準備很多食 物。有一種食物叫“乳飯”(巴Khirabhatta), 即用牛奶與米同煮,吃時配以胡椒等料。亦以此乳飯及其他食物供養出家人。新年中信徒除了禮敬三寶及菩提樹,也禮拜大自在天及諸 天神。
新年,家家戶戶燃放鞭炮,直到十五日才止。他們趁此機會出外訪客,尤其對尊長要表示禮敬問安。無論在陽曆年或陰曆年,他們不風行寄賀卡(除基督教 徒)。而在佛教的“衛塞日”時,則互相郵寄賀卡。有些出家人在新年中用藥熬成的藥油,經過念經加持後, 贈送給信徒們。
二、衛塞日(佛誕節)
依據羅睺羅博士《錫蘭佛教史》的推測,我國晉代高僧法 顯西遊印度時,在巴弗連城所見的記載:“年年常以建卯月八日行像,作四輪車,縛竹五層,有承櫨毗戟高二丈許,其狀如塔,又白纏上,然 後彩畫作諸天形像,以金銀琉璃莊其上,懸繒幡蓋,四邊作龕,皆有坐佛,菩薩立侍,可有二十車,車車莊嚴各異。當此日境 內道俗皆集作介伎華香供養。婆羅門子來請佛,佛次第八城,人城內再宿,通夜然燈,伎樂供養,國國皆爾”。 (1.《大正藏》第51卷,第862頁。
2.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274頁。)正是記述印度古時慶祝“衛塞日”的情形。又阿育王有一碑銘記載一段大意說:王曾命令以各種天神 像嚴飾飾車上,類似華麗的天堂,舉行各種比賽。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274頁。)羅睺推測,或許這就是古記載“衛塞日”的情形,又早於法顯七百年。
佛教傳入斯里蘭卡後,“衛塞日”可能即為佛教徒所重 視。 《大史》記載最早的是度他伽摩尼王(公元前 101~77年),曾親自參加“衛塞日”慶祝達二十四次這多。後來歷代國王也是多重視此一節日。不過,南傳上座部佛教徒認為佛陀的誕生、正覺、涅槃, 是不同年的,但同月及同日,這就是毘舍毗月的月圓日,也就是古印度陰曆六月十五日。毘舍毗,現在中譯為“衛塞”(毘舍毗是巴利語 Vesakha及梵文Vi Sakha的古譯,衛塞是西人的讀音,中文亦從英譯而來)。
“衛塞日”是斯國家最重要的節日,全國都舉行熱烈的慶 祝。每到衛塞日時,佛教徒家家戶修飾修飾房屋子,張煙彩, 插掛規教旗,彩繪佛傳及本生事蹟圖畫。政府放假兩天,以便人民往佛寺禮佛、受戒、聽法。政府公佈禁殺和販賣酒業,有時還赦釋囚犯。公私營電台全日播放佛教特別節目,有說法、誦經、佛 樂、佛法演講、辯論比賽等。慶祝儀式時,政府總理、重要官員、外國貴賓等多有賀 詞。很多佛教名勝處,亦湧入很多教徒朝聖。首都可倫坡尤為熱鬧,張燈結彩,燈火輝煌,並延長至一 周時間,很多鄉村人民,都湧向都市觀賞。佛寺和民間,舉粉多種娛樂,如音樂、歌舞、電影、雜耍 等。僧人日夜說法和念誦守護經。斯國佛教徒在衛塞日時,流行互寄賀卡,形式多樣,上面 印有佛教經文及精美佛教圖畫。
三、佛牙盛會
在第四章第二節中,已提到佛牙至斯里蘭卡的經過,及法 顯所見的情形,此處不再重述。依《佛牙史》記載,斯國每一位國王在即位之前,都要以 爭取佛牙保護為像徵,因為它是國家的瑰寶,佛教的聖物。國王保有它,才能獲得人民的擁護,所以也常因此而發生 政治上的份爭。據記載佛牙未至斯國前,印度就曾有多位王子因奪取佛牙 而發生戰爭。慶祝佛牙的記載,玄奘《西域記》卷十一“僧伽羅國” (Sinhala,即斯里蘭卡)記載:“王宮側有佛牙精舍,高數百尺,瑩以珠珍,飾之奇寶。精舍上建玉柱,置缽曇摩羅加在寶,寶光赫奕,聯暉照 耀,晝夜遠望,爛若明星。王以佛牙,三灌洗香水香末,或濯或焚,務極珍奇,或修供養。”1.《大正藏》第51卷,第943 頁。 2.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第280頁。 )
我們從古德著作中,得知古代斯國對佛牙的重視。再看現在慶祝佛牙盛會的情形:
自西人勢力伸入斯國後,斯里蘭卡王朝就遷都至中部山地 的坎底,佛牙也移至坎底建佛牙寺供奉,在每年八月間,有一次“佛牙遊行盛會”,稱為“坎底遊行盛會”(Kandian Perahera)。這種盛會創始於公元1775年,由吉祥稱王獅子所提 倡,一是歷代傳統對佛牙的尊重,保存固有的文化,一是提高民族意識,團結抵抗外力侵略。
這是斯國最著名的盛會,從每年八月一日至六日,是佛牙 正式遊行日期。分成五隊:聖佛牙隊、保護神像 (Nathadevala)隊、毘濕奴神像(aVisnu devalaya)隊、戰爭神像(Katragamadevalaya)隊、女神像(Patani-devalaya,大梵天王之妻)隊。其中以佛牙隊為主,特別盛大,其餘四隊是表求諸天護法 衛護。
到佛牙正式遊行之日,先是淨四大神像從各處迎至佛牙寺 前,與佛牙隊會合,每晚七時開始遊行,由多人手執火炬,照耀如晝。佛牙隊在前,一群像只飾以種種莊嚴,並選一隻象牙最長 的象為“象王”,裝飾華麗,馱載七寶佛牙塔,其後有執鞭隊、燈隊、旗隊等。有一位化裝官員騎在像背上,手持貝葉經定時讀。一人化裝成古代國王騎在像背上,隨後又是各種歌舞隊、 鼓隊隊、象群。
其次是四大神像隊,各隊亦有像群,鼓樂歌舞隊隨後。街道人民擠塞,觀賞遊行,或作供養禮拜。
自八月七日至十一日,每晚人們再改用轎子抬著四大神像 與佛牙隊會合,再開始沲行。八月十二日最後的兩個儀式:一為戰爭神至摩訶吠利恒河 (Mahaveliganga)的迦多鞞碼頭(Katambi距佛牙寺三哩)洗劍。二是至一印度教“伽那提婆拘婆羅”(Ganadev- ikovila)神廟,為世界人類祈求和平。然後,迎請佛牙回到佛牙寺,而後四大神像及人群圍繞佛 牙寺三匝,最後神像也迎回原處供奉,至此慶祝盛會的儀式完成。 (C.Dipayaksorn:《錫蘭佛教史》(泰 文)第499-508頁。)
四、首都莊嚴寺的盛會
這個盛會是為了紀念傳說佛陀曾到過斯里蘭卡,時間是在 斯國曆法的二月十五日。這一慶祝自古即有,後來西人勢力侵入,曾被禁止舉行。到公元1927年,由維護哲瓦拉達那(Walter Wijew-aradana)再被提倡,每年在首都的莊嚴寺(Kalyanavihara)舉行,距離首都五英里。傳說佛陀至斯里蘭卡時,曾到過莊嚴駐足。
慶祝日期在二月十五日,運用人群一千以上,象隊五十隻 至七十隻。慶祝時間來臨時,各地人民湧來佛牙寺禮佛,及作種種善 行功德。最精彩的節目,是在晚上舉行盛大遊行,通過首都幾條繁 華重要的街道。
遊行時間約在晚上九時開始,將一個供奉著佛陀舍利精美 的寶塔,安置在一隻裝飾華麗的象背上,然後開始向都市進發,有時國家總理也接到參加。沿途燃放煙火及有提燈隊,由寺院住持引導馱著佛舍利塔 的像只前進,其後有兩隻象護從。像後是各種音樂隊、歌唱隊、舞蹈隊。佛舍利塔所到之處,沿街觀賞的人群,都合掌禮敬而高聲 歡呼,熱鬧非常。很多比丘和沙彌也參加遊行。遊行直至第二天黎明時分,全隊才返回莊嚴寺。
五、摩哂陀長老紀念日
斯曆七月十五日,是紀念摩陀長老傳佛教至斯里蘭卡的日 子。政府和佛教為了報答與懷念他對國家民族偉大的貢獻,自 古即舉行紀念。現在斯國佛教徒,每年到七月半,各地佛寺及佛教社團, 都舉行大大小小不同的慶祝,而以首都可倫坡慶祝最為隆重,其次是阿耨羅陀等城,這裡只介紹首都可倫坡的遊行。
最重要的紀念了目是晚上游行。遊行的隊伍自訶努畢提耶佛寺 (Hunupittiya)出發,經過可倫坡各條重要街道。在遊行隊伍前,有人手提火炬及教旗開道,接著是嚴飾的 三隻巨像並列前行,中間一隻馱著佛舍利寶塔,其次是化裝的兩排女學生隊,手持鮮花及教旗,尚街歌頌摩哂陀長老的讚偈。其次,又是三隻巨像及兩排男學生化裝隊,同樣沿街歌頌 摩哂陀長老的讚偈。隊後,是一輛化裝精美的花車,上供摩哂陀長老塑像,由 人群引導緩緩前進。花車後面,又有各種歌舞樂隊。人們沿途虔誠禮敬,人群非常擁擠。約至十一、二時返寺,完成遊行。
六、其他
距離坎底約四十八英里,有一座佛塔稱“摩醯耶伽那塔” (Mahiyanganacetiya),傳說佛陀曾到此,遂建塔紀念。此塔被認為是斯國最古佛塔之一,可能早於阿耨羅陀城 “塔寺”,所以每年斯歷九月都舉行慶祝紀念。
其次,在斯歷正月,舉和僧伽密多比丘尼紀念日,紀念儀 式略與摩哂陀長老相同,但沒有那樣隆重。同時也舉行遊行。有僧伽密多上座尼塑像,供奉在一輛華麗的花車上,遊行 時由少女們裝成天女引導前進。這是為紀念僧伽密多傳比丘僧團於斯國,及攜帶聖菩提樹 分枝至島上栽植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