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孤山智圓與其時代──佛教與宋朝新王道的關係[*]
蔣義斌
01/08/2012 19:22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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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北宋商品經濟已有相當發展,北宋真宗朝一個新的王道政府,即將有可能完成。智圓認為佛教是王道建立的基礎之一,他曾用鼎的三足,來說明儒、釋、道三者,是建立王道的基礎。

智圓於天臺宗屬山外派,為回應其時代,採取儒、佛對話的態度。智圓的態度,常被誤用「融合」一詞來說明他的態度。然而本文認為智圓仍十分清楚儒佛的差異,他仍是種對話的態度,來面對儒家的資源,有時他將儒家視為「方法論」,運用其原理,但其實質仍是佛教的思維。

關鍵詞:1.天臺宗 2.山家 3.山外 4.宋代佛教 5.智圓

【目次】

一、前言

二、智圓所處時代

三、智圓對真宗朝宗教活動的反省

四、結界、持戒與法王之域

五、智圓儒佛關係的釐清

 (一)報本與佛教

 (二)結界文與禮

 (三)、懺悔與自訟

 (四)佛教的貢獻及三教不可混同

六、中道與治心

七、報應、令名與史

八、結語


一、前言

孤山智圓(976-1022)過著隱居的生活,但對他所處的時代有敏銳感受,除了參與宋代佛教(天臺宗)內部教義的爭論,在當時儒學尚未全面復興之際,[1] 即已感受到儒學可能的價值,錢賓四先生認為智圓在歐陽修之前,即已感受到韓愈古文運動的力量,並且是宋人中,最早重視《中庸》者。[2]

經過五代的紛亂,宋王朝因應時代大勢而建構符合王道的新政權。建構新政權的資源,有取於儒、釋、道三教。在此情勢,佛教高僧智圓,對三教關係的論述,是有時代意義的,而與唐代宗密的三教觀,有所不同。

智圓主張儒佛互為表裏,常被人理解為「融合儒釋」、「三教合一」,[3]這可能是過分簡化的論點。智圓儒佛互為表裏的論述,用他其他的表述即,儒、釋、道三教如鼎之三足,既是鼎之三足,三足是三個不同的組成分子,[4]則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本文由智圓所處的時代背景,分析他所謂儒佛互為表裏的意含。

二、智圓所處時代

宋承五代,五代是中國歷史上的亂世,歐陽修曾說:「五代之際,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廟、朝廷,人鬼皆失其序,斯可謂亂世者歟!」[5]又說:「嗚呼,五代之亂極矣,傳所謂『天地閉,賢人隱』之時歟!當此之時,臣弒其君,子弒其父,而搢紳之士,安其祿而立其朝,充然無復廉恥之色者皆是也。」[6]五代同時又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轉折期,唐朝所立的典章制度面臨崩解,而新的可作為一代之制的典章制度尚未建立,社會秩序是由武人主導,形成了所謂「武人世界」。[7]

孤山智圓(976-1022)是江南人,他也認為五代是亂世,說 「唐祚既滅,五代之間亂亡相繼」,而南方的吳越,也只是「稱霸」江南的政權,並未能行王道,他說:

錢氏霸吳越,奉王室者凡百年,羅昭諫、陸魯望、孫希韓輩既沒,文道大壞,作雕篆四六者,鯨吞古風;為下俚謳歌者,掃滅雅頌。大夫士皆世及,故子弟恥服儒服,恥道儒言,而必以儒為戲。當是時也,孰肯作苦澁辭句,張皇正道,速謗於己,背利於時,為世之棄物耶。[8]

他認為吳越統治江南,不只未能以行王道為念,反而「鯨吞古風」、「掃滅雅頌」,而「大夫士皆世及」,導致「子弟恥服儒服」、「必以儒為戲」的現象。

智圓對宋代能結束亂世,建立「新王道」之治,發自內心予以支持。他生於宋太宗太平興國元年(976),主要活動於真宗朝。太宗太平興國七年(982),智圓七歲時,宋廷於太平興國寺大殿西,建譯經院。[9]智圓四十四歲時,曾參考史傳,[10] 撰《翻經通紀》二卷,於該書序言中,智圓論及自漢代以來,各代均有譯經之舉,而 「(自)李唐憲宗以降,其務(指譯經)寢者,凡一百七齡,絕聞傳翻。」智圓看來,唐末、五代的政權,對佛教並未由基本處予以支持,而太宗成立譯經院,對佛教則有「繼絕存亡」之功。他說:

我大宋太宗神功聖德文武皇帝,欽承佛記,扶起墜風,由是象胥之學重光,能仁之道益振,闡揚之利,蓋不可得而思議焉。(略)太宗之於我教也,有繼絕存亡之道與![11]

「繼絕存亡」是中國傳統政治,建立王道的要件。宋代建立的典制,為追求「繼絕存亡」而有新的發展。[12]宋太宗之成立譯經院,智圓是用「繼絕存亡」來加以肯定,無疑地他是承認宋朝是個遂行王道的政權。

宋太宗之後為真宗,真宗朝應是北宋諸帝,人民「痛苦指數」最低的時期。這可能和一般人觀感不同,因此須略加以說明。真宗之前太祖、太宗時,仍處於天下粗定的局面,仍不時有戰爭,真宗之後的仁宗朝,政府已出現大量的財政赤字,[13]而有慶曆變法的呼聲。英宗在位僅四年,繼位者為神宗,神宗朝的大變法,雖欲解決社會問題,但也引發了政爭,終至北宋滅亡。

對真宗朝的昇平樂利,當時應是大多數人的感受,如邵伯溫曾轉述長老們對真宗朝的看法說:

伯溫侍長老言曰:「本朝唯真宗咸平、景德間為盛,時北虜通和,兵革不用,家給人足,以洛中言之,民以車載酒食聲樂,遊於通衢,謂之「棚車鼔笛」,仁宗天聖、明道初尚如此。」[14]

「北虜通和,兵革不用」是指真宗景德元年(1004)宋、遼簽訂澶淵之盟,爾後百姓,在「家給人足」的環境,過著較安適的生活。

現代人或許認為澶淵之盟是個屈辱的條約,然而該條約結束了自五代以來紛爭,「中國」正式進入一個較平和的時期。在此之前,因為唐朝崩解,進入五代十國,五代時「中國」的混亂,常受到異族的侵略,中原王朝甚至在後晉時淪為「兒皇帝」。屈辱、恐懼是當時中原人民的普遍感受。不僅如此,中原地區的統治,事際上是由節度使、鎮將所構成的「武人世界」所掌控。宋朝的成立,雖有建立新文明的可能,但太祖、太宗朝,尚須面對遼國的武力壓迫,太宗親征失利而歸。因此澶淵之盟的訂定,使宋朝國民,舒解了自五代以來所累積的壓迫感。邵伯溫時長老的追憶,說「北虜通和,兵革不用」,洛陽的百姓「以車載酒食聲樂,遊於通衢」,歡慶的原因,應是五代以來的混亂、屈辱,得到抒解所造成。

真宗朝因百餘年的壓抑得到舒解,澶淵之盟簽訂時,智圓二十九歲。真宗時百姓的經濟生活,因為商品經濟的發展,富足之餘,漸趨於浮華。《燕翼詒謀錄》對此有所描述說:

咸平、景德以後,粉飾太平,服用寖侈不惟士大夫家崇尚不已,市井閭里以華靡相勝,議者病之。

大中祥符元年二月,詔:「金箔、金銀線、貼金銷金間金蹙金線,裝貼什器土木玩之物,並行禁斷。非命婦不得以金為首飾,許人糾告,並以違制論。寺觀飾塑像者,齎金銀並工價,就文思院換易。」

四年六月,又詔:「宮院、苑囿等,止用丹白裝飾,不得用五綵。皇親士庶之家,亦不得用春幡勝。除宣賜外,許用綾絹,不得用羅,諸般花用通草,不得用縑帛。」

八年三月庚子,又詔自中宮以下,衣服並不得以金為飾,應銷金、貼金、縷金、間金、戭金、圈金、解金、剔金、撚金、陷金、明金、泥金、榜金、背金、影金、闌金、盤金、織金金線,皆不許造。然上之所好,終不可得而絕也。[15]

宋代立都於開封,開封城的興起,其實也反應了自唐末、五代商業、經濟的發展。在壓力舒解,經濟活耀,生活轉趨侈華。雖然《燕翼詒謀錄》用「粉飾太平」來說明當時的社會,但事實上,如本文前所述,應是百餘年來,中國社會所面臨的壓力,得到抒解的反應,而宋政府也不斷有禁浮華的禁令。

三、智圓對真宗朝宗教活動的反省

真宗朝民間宗教活躍,大量民間新興宗教出現,而一些未得到政府認可的民間宗教廟宇,往往被冠以「淫祠」之名。宋代淫祠多的原因,有些人認為和真宗的天書符瑞有關,如陳畧在《福建金石志》說:

宋自真宗以天書罔黔首,迨道君(徽宗)而淫祀益多。[16]

陳畧認為宋朝「淫祠」盛行,導源於真宗朝「以天書罔黔首」之故。

《宋史》認為真宗奉天書,是因為遼帝自稱「天」,故真宗亦以神道設教,進行政治宣傳,《宋史》〈真宗本紀〉論謂:

宋自太宗幽州之敗,惡言兵矣。契丹其主稱天,其后稱地,一歲祭天不知其幾,獵而手接飛鴈,鴇自投地,皆稱為天賜,祭告而誇耀之。意者宋之諸臣,因知契丹之習,又見其君有厭兵之意,遂進神道設教之言,欲假是以動敵人之聽聞,庶幾足以潛消其窺覦之志歟?然不思修本以制敵,又效尤焉,計亦末矣。仁宗以天書殉葬山陵,鳴呼賢哉![17]

這可能是由真宗的政治動機,來推測奉天書的原因,但這並不能充分說明當時社會各界支持真宗奉天書的事實。

真宗奉天書、行封禪,尚有社會需求等因素,若由近世中國民間新興宗教的發展趨勢看來,民間新興宗教的興起,並不全然和統治者的宗教立場有關,例如海洋貿易的興起,導致出現海洋保護神,[18]而商業神祇的出現,應和商業活動的發展有關。

如前文所述,欲行王道的宋代朝廷,在經濟生活富裕後,反而有「浮薄」的憂慮,智圓曾撰〈湖西雜感詩〉,該詩即為「傷風俗之浮薄而作」,詩中說:

草堂閑坐念編民,多尚浮虛少尚真。

禮讓不修難致福,唯知燒紙祭淫神。

陰陽家說惑常民,孝道從茲盡失倫。[19]

富裕的物質環境,引發了浮薄的宗教生活,也有些新興宗教,應運而起,詩中說一般民眾,不知應由自身修養以致福,而只知「燒紙祭淫神」。

宋代因經濟發展,而有新神祇出現,這是近代學者相當關注的現象。進入市場體系的人愈來愈多,[20]他們所供奉的神祇也被帶入市場。例如福建埔田的天妃(媽祖)、安徽婺源的五通,因為當地商人的經商,而將家鄉的神祇,帶入全國。[21]

智圓對真宗朝的整體環境有所體會,真宗朝在 「夷狄輯睦,黎元樂康」[22]的背後,有浮薄的危機,並對杭州附近的宗教環境有所反省。於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四十一歲時,購西湖孤山瑪瑙坡之瑪瑙院以養病,[23]瑪瑙院之之東廡下,即有土地、五通之土偶三座,智圓因此對民間的「淫祀」有感而發,他說:

民好淫祀者久矣!故仲尼曰:「淫祀無福」,又云:「非其鬼祭之諂也」。古之民果無斯弊,則聖師孔子豈有是誡哉!今之風俗甚於古萬萬焉,閭巷室家,悉立其土偶,曰土地者,曰五通者,佛寺亦如之。吾買山得瑪瑙坡之地,而院亦以瑪瑙為名。院之東廡下,有斯三土偶,因命撤其二,存其號土地者,易其名曰「護伽藍神」,遂為文以告之。[24]

瑪瑙院初建於後唐二年,該院之東廡下有土地、五通神像。智圓卜居於瑪瑙坡後,將五通神像撤去,而僅留土地神,並改名為「護伽藍神」。

將土地神改名為護伽藍神,在宋代是常見的現象,如僧惠臻即稱土地神為「土地伽藍」,[25]另外遼道宗時的縉陽寺中,亦有「土地伽藍堂兩位」。[26]智圓曾撰〈撤土偶文〉一文,說明他將土地神改名為護伽藍神的理由:

吾也,釋氏之徒歟!吾佛有制伽藍之地,則立其廟而日祀之曰「護伽藍神」者,不亦宜乎!嘻!吾學佛以修心,學儒以治身,豈敢遵非禮,用訛名邪?神如有靈,其知我也必矣。

土地神並非佛教的神祇,但佛教有伽藍神,因此他認為將土地神改名為護伽藍神,是符合佛教的教義。

於上引文中智圓說: 「吾學佛以修心,學儒以治身」,此一觀點,在他其他作品中亦常見,不過於〈撤土偶文〉中,他引用儒家制禮的原則,認為 「今民悉祀其土地,又非禮也。」因此,很明顯地,他是將儒學,作為「治身」處世的「方法」。

智圓的弟子在撤去三座土偶中的二座後,原本擔心會帶來禍害,但一個月過去了,並無禍事發生,因此弟子請示是否將土地伽藍亦拆除,以增加僧人的屋舍。智圓卻反對說:

不可也。吾之去彼二者,黜非禮冒名也。留此一者,遵佛制度以報德也。彼也,萬萬能為禍害,吾亦當去之也。此也,萬萬不能為害,吾亦固留之也。且吾與爾群居於是,晏息乎是,講道於是,立身於是,地之於吾恩不少矣。

故留方丈之地,日崇其祀以報德也,豈懼禍求福之謂乎。[27]

他之所以撤去五通等神像,是因為不合「禮」,依禮 「非其鬼祭之,諂也」,而留下土地神,則是因為佛教有護法伽藍之制。再者,智圓及其門人,生活作息於土地,土地有德於生活於斯土之人,因此相反地,要 「日崇其祀,以報德也」

智圓撤去孤山瑪瑙院的五通神像,需要進一步加以說明。五通神原為安徽南部木材商及江西商人崇拜的神祇,後因該地商人的行商,而廣為流傳,[28]約在北宋初,五通神即已在安徽以外的地區出現。[29]宋代臨安附近便有五通祠,[30]但並未載明建於何時,若由智圓《閑居編》的記載,早在真宗時臨安附近的孤山已有五通神的信仰。南宋朱熹回安徽故鄉掃墓,即發現皖南新興宗教發達,如新安等處「朝夕如在鬼窟」,而鄉人認為「五通廟,最靈怪」,鄉親規勸朱熹須稱弟子謁廟,朱熹原本抗拒,但其後發生了些怪事,鄉親責怪朱熹未謁廟之故,因此朱熹妥協,入廟參謁,並告誡弟子說:若有賜額的廟宇,不可輕易地拆去。[31]

對民間新興宗教的廟宇,宋朝政府是採取審核制,由地方上有力人士,出面呈報所奉神祇的實際靈驗事迹、功德,經政府查核後,才頒予寺額。擁有賜額的廟宇,才允許從事公開的宗教活動,否則即屬淫祠。然而一座廟宇是否能得到賜額,往往是地方有力人士、官員、政府三者力量妥協、整合的結果。

朱熹與智圓,對五通神的態度,有些不同,但不宜作過度的解釋。一方面因為二人相處的時代不同,智圓為北宋人、朱熹為南宋人;再者智圓之撤去五通神像,是因為五通神像就置於瑪瑙院之故。宋元方志的資料,佛教寺院中確有安置五顯(五通)之其他例子,[32]亦可見民間宗教,有依附於佛教寺院的情形,智圓撤去五通神像的原因,於其〈撤土偶文〉中說:

昔李唐狄梁公(仁傑)廢江淮淫祀一千七百,而所留者唯會稽大禹、錢唐子胥、姑蘇太伯、毗陵季札四廟而已,吾知梁公實率此道而行也。抑又五通之名,出吾釋氏,謂天眼、天耳、他心、宿命、身如意,神仙之人咸備是五,以煩惱之未除,故無漏之通則無有也。代俗竊其名以號,其魍魎妖孽,不亦謬乎!則名既無實,復非祀典之族,則爾土偶又安得僥倖而於此乎?[33]

引文中的狄公,即狄仁傑。史稱狄仁傑任江南巡撫使時,曾奏請拆毀淫祠一千七百所。[34]宋代對新興宗教的管制,是採取賜額制,對未經申報、審核的廟宇,則採取拆除的手段。南宋《名公書判清明集》,即收有不少有關拆毀淫祠的判例,[35]這些判例亦常引用狄仁傑拆淫祠的史實。

智圓於〈撤土偶文〉也說明「五通」神,是竊用佛教的「六通」之說。六通是指天眼、天耳、他心、宿命、身如意、漏盡通等,他認為五通神,竊用佛教的五通,但忽略了佛教更注重第六通(漏盡通),五通神有五通之名無其實,又不合祀典禮法,因此理應拆除,[36] 拆除五通等神偶,是合於禮法的。

四、結界、持戒與法王之域

宋代因商品經濟的發展,社會漸趨於浮華,智圓及其祖師等天臺山外諸大師,是以清修的節操,來喚起世人的覺醒。關於智圓及屬天臺宗山外派的傳承,表列於下:


  荊溪湛然⋯⋯高論清竦──慈光志因──慈光晤恩──奉先源清──梵天慶昭、孤山智圓 

清竦弟子中志恩系,形成後世所謂山外派。[37]另外宋代天臺宗,尚有山家派,其傳承如下:
                ┌─寶雲義通─四明知禮─廣智尚賢
荊溪湛然‧‧高論清竦──螺溪義寂│
                └─天臺宗昱─慈雲遵式─照本如[38]

唐末會昌毀佛,後周世宗又有禁佛之舉,其中會昌毀佛,對佛教造成重大負面影響。天臺宗的典籍在會昌毀佛後,教典散失,贊寧說: 「智顗(天臺)教迹,遠則安史兵殘,近則會昌焚毀」[39]會昌毀佛後,天臺宗數代僅能傳止觀,而無法掌握義學。[40] 螺溪義寂(919-987)請求法眼宗人德詔(891-972)說服吳越忠懿王,遣使至海外,抄回天臺宗散失之典籍,[41]螺溪義寂略早於孤山智圓之師奉先源清(?-998)。

奉先源清從學於慈光晤恩(912-986),由山外的傳承來論,晤恩是智圓的祖師。智圓對這位祖師,充滿了敬意,也一直恪遵他所建立的宗範。晤恩初學南山律,後於錢唐慈光寺志因法師處學習天臺止觀。他繼承天臺宗學,在義學方面有所闡揚,是天臺宗散失文獻尚未請回前,為因應時代需要,闡揚天臺教義的高峰,[42] 並信仰西方淨土,而 「偏誨人以彌陀淨業救生死事。」[43]

慈光晤恩的貢獻,不只是對天臺教義的闡述,更重要的是他所樹立的僧人風範。贊寧《宋高僧傳》對他的風範描述說:

(晤)恩平時謹重,一食不離衣缽,不畜財寶,臥必右脅,坐必加趺。弟子輩設堂居,亦同今之禪室。立制嚴峻,日別親視明相,方許淨人施粥。曾有晚飲薯蕷湯者,即時擯出黌堂。每一布薩,則潜洒不止。[44]

晤恩的事業,除了闡揚天臺大旨,使之「全美流於(當)代」,更重要的是他持律嚴謹,他所建立的僧團,特別強調布薩。持戒嚴謹,不畜財寶、臥必右脅,坐必伽跌,同時又強調禪修,過著隱逸的生活,史傳說他: 「不喜雜交游,不好言世俗事,雖大人豪族,未嘗輒問名居,況迂趨其門乎。」[45]

五代時江南佛教界,重振南山律學,是值得重視的現象。律學的重振,有整頓佛教內部,防止僧人的腐化的作用。另外,這些律師又多通外典,甚至有人講說《易》、《論語》。[46]

總之,五代時江南佛教界對經論、禪修、持戒三者並重,是佛教各宗派的共見。例如禪宗於五代時新成立的法眼宗,即強調禪修、經論、持戒。[47]晤恩的闡揚天臺教,居處如禪師、持戒嚴謹的風範,實延續江南佛教的主流。

雖然我們對智圓的老師奉先源清的了解有限,但源清的另一弟子梵天慶昭,[48]在其師圓寂後,即 「徙居石壁山,陶然林下」,作長久隱居的打算,後在梵天寺寺主遇明的堅請之下,才至梵天寺之講院居住。智圓為他所寫的〈行業記〉中說:

(慶昭)闍梨性厚重,不尚夸耀,講誦之外,端居靜室宴如也。不結託以譽,而名亦傳於後;無財食以聚眾,而徒亦僅千百;不誑誔以駭世,世或歸其仁。君子謂:絕此三病,得此三利,求之叔世,為難能乎。[49]

慶昭不結託、不重財食、不誑誔,端居靜室宴如,和慈光晤恩如出一轍。

真宗咸平三年(1000)至景德三年(1006)梵天慶昭、孤山智圓與四明知禮,進行長達七年的論辯。至大中祥符九年(1016)智圓至西湖孤山瑪瑙院隱居,瑪瑙院建於後唐天成二年(927),但尚未結界。

智圓在瑪瑙院主要 「以天臺三觀之學,訓於來蒙」,但有感於戒律對僧人生活的重要,故說:

原夫能仁設教雖漸頓異轍,大小殊唱,至於垂戒律以齊身口,指定慧以袪心惑,俾沿淺以究深,自凡以躋聖,其揆一也。吾不佞嘗從事於斯矣,矧聖階之未升,身口之未淳,戒律之事,可一日而廢耶?於戲!無則禽,異則貉,以吾學聖人之道,期以自正,安敢蔑而棄之耶?世有自云達觀而咈戒律者,不亦惑哉![50]

他認為 「聖道(佛道)以戒律為始」[51]引文中說「達觀」者,不以戒律為意,應是指世俗化的禪宗人士。他在〈結大界相迴向〉文中說:

我佛之出世也,立寺宇則隨處結界,令咸稟於律儀,……為伽藍者,律儀不可廢,雖禪居、律寺之別,擁毳橫經之殊,既同奉法王,輒違戒範。[52]

他主張以禪居為主的寺院,亦需結界奉戒,因為他認為 「大雄氏(釋迦佛)制苾芻之居,而必結其大界」

智圓熱心於推動結界,其《閑居編》有不少為其他寺院結界而寫的結界牓文,茲表列於下:

寺院名

地點

建寺年代

始建者

智圓撰文時期

智果院

錢唐孤山

後唐同光三年(925

 

天禧五年(1021

國清寺

天臺

會昌毀,851年重建

智顗

天禧五年

法慧院

杭州

後唐天祐四年(907

吳越武肅王錢鏐

 

興聖院
(禪院)

華亭

後漢乾祐二年(949

張嗣仁捨宅為寺

大中祥符八年(1015[53]

兜率院

錢唐

太平興國元年(976

吳越忠懿王

大中祥符九年(1016

真覺院

寧海軍

太平興國元年(976

董詢

 

法濟院

錢唐

吳越時

翁某

 

其中興聖院原是禪院,〈華亭興聖院界相牓〉一文中說,原本該院自建寺以來已有百餘年,但並未結界,可能是因智圓弟子志筠、子華等,至該寺後,大力提倡之故,該寺才舉行結界的儀式。錢唐法濟院原為禪寺,亦未結界,在齊政時才向智圓請教結界之事。[54]

結界是佛教寺院「聖化」的儀式,將寺院的生活與世俗的生活區別出來,智圓說: 「結界則畫分其方隅,標準其物類」[55]又說: 「結大界者何?所以指其封域,俾同遵於律範也。」[56]界後,僧侶在寺院中,過著恪遵戒律的生活。對結界的重視不只在他入主瑪瑙院時即結界,並倡導其他寺院結界,在他所寫的結界牓文,多敘述寺院的成立過程、發展,以期透過結界的儀式,闡明僧侶生活與戒律的內在關連。結界文通常勒石以期不朽,結界牓文有紀錄、昭告寺院「聖化」的目的。

由前文表列諸寺院看來,當時許多寺院並未結界,智圓特別強調結界形成場域,對僧侶守戒的積極作用。他說: 「大界苟不結,則律範無以行,律範不行則身、口無以齊,身口不齊則定慧無由著。」[57]人守戒,先由寺院結界開始。

孤山瑪瑙院於大中祥符九年已結界,後來因為來依徒眾漸增,必須擴建。於天禧三年,智圓再請律師擇梧為瑪瑙院結界,這次擇梧舉行「解舊界」儀式後,才另「結新界」,智圓說:

自是亭臺、堂閣、泉石、華竹悉在作法之中矣!夫然則豈但行禪講道、陶養天真而已哉!抑又受說安恣之事,悉得而諸,且無違於佛之制也。[58]

結界的儀式,是形成以佛為「法王」的場域,在場域中僧人持戒生活著。智圓雖亦承認眾生皆有佛性,但並不主張「(眾)生佛混一」。「生佛混一」的結果,其實是有凡而無聖。眾生世俗的生活,是「迷倒」的生活,故寺院必須結界持戒,始能完成法王的事業。這也是智圓為何 「專以(天臺)三觀訓人」,但又「不敢忘戒律」之故。[59]

智圓所撰結界諸文,常引用儒典,將儒典討「禮」的原則,作為論證依據。《閑居編》所收結界諸文,記錄了結界諸寺的始末,其儀式應純為佛教的,因此智圓於結界文中引儒典,是將儒典作為「方法論」的論述,其實質仍是要形成「法王」教誨的場域,當述之於後。

五、智圓儒佛關係的釐清

(一)報本與佛教

儒佛關係是中國學術思想史,相當重要的一環,魏晉以下的思想家,幾乎均須觸及此問題。若以佛教而言,唐代宗密所提的「五乘佛教」,視儒、道為「人天乘」,固是儒佛可能關係之一。然而至宋代,依歷史發展、情境,智圓提出儒佛互為表裏的見解。

前述及,自五代至宋初,江南佛教界內部,即有講授「六藝」經典的事實。智圓於其自傳──〈中庸子傳〉,說他八歲出家,至二十一歲時,原欲打算「受周孔書」,「宗其道」以訓世,但因病而自訟、反省謂:

汝浮圖子,髮既祝矣,形且毀矣,而不習釋氏,志慕儒學亡本背義,又豈稱周孔之旨乎。[60]

故改變學習儒典的計畫,而從奉先源清學習天臺宗,也就是說他出家後,專心於佛典,是基於「不亡本」、「不背義」的禮義。[61]另外智圓於〈出生圖紀〉中說: 「儒禮食必祭其先,君子有事不忘本也。」[62]不亡本背義是原理、原則,並不涉及個別的宗教、價值觀,任何倫理體系,均可引用,在相當程度上,它是種為人處世的「態度」,這應是智圓說他「以儒處身」的真實意含。

依「不忘本」的禮義,智圓歸本於智顗大師,於〈智顗大師忌文〉他說: 「伏以達本還源,實無今而無古」,又說:「傳心授道,必有祖而有宗」[63]至於「祖」、「宗」的意含,他於〈南山大師(道宣596-667)忌文〉中說:

伏以祖有功,而宗有德,則百世不除。能捍患而能禦災,則四時宜祀,矧以儒教乃不刊之典,在吾宗為可則之規。[64]「祖有功、宗有德」是漢朝以來討論廟制的原則,[65]智圓引用此一禮義,作為「吾宗」效法之規範。

慈光晤恩為智圓之師祖,圓寂後遣骨並未得到完善的照顧。智圓於隱居於孤山後,即建塔收其遺骨,距晤恩圓寂之年已有三十二年。智圓撰〈祭祖師文〉中引禮經說:

禮云:「其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傳,不仁也。」此三者,君子所恥也。[66]

所引禮經出自《禮記》〈祭統〉,在〈祭祖師文〉他引用《高僧傳》「高僧」之義,說明祖師晤恩,被收入《宋高僧傳》,[67]是因為晤恩有高行,為佛門的典範,而智圓收其遺骨建塔以表彰之,是符合禮法的仁智之行。

智圓隱居於孤山瑪瑙院,透過結界的儀式,昭示該地是行「法王」教化的場域,立晤恩塔,則是標舉晤恩的風範──在世俗裡 「繩之以戒律,照之以理觀」雖然報本等禮義,是儒家的典籍常出現的禮義,智圓之徵引,是出於「對話」的需要。

(二)結界文與禮

結界牓文是《閑居編》中,相當引人注意的文類,在這些有關結界的文章中,經常會出現引述禮經的情形。如〈華亭興聖院界相牓序〉中,起首即說 「古者聖帝明王」,不可以獨治,故「分地建侯」、施教化,接著說:「法王設化,豈不然耶!」[68]

〈寧海軍真覺界相序〉引〈樂記〉來論證「法王之化」,必須由結界開始,結界的寺院,成為行「覺王(佛)」之制的場所,他說:

夫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誘於外而無窮,欲動於內而無節,不能反躬,天理滅矣。是故覺王之制戒,律人為之節,俾麤暴不作,則天理易復矣!故為宮而居,將行戒律,必以結界始。[69]

〈樂記〉對禮樂的態度,是採「禮樂合論」建立制度的立場。在禮的秩序中,將人的善心,感發出來。[70]因此他認為透過結界的儀式,成為形成「法王」場域,應是建伽藍者的「急務」。他雖用儒家所宗奉的經典,來說明禮、樂的重要,但只是方法論式的引證,在該文中,他又說: 「夫號仁祠、佛廟者,蓋行佛之制度之謂也」,他並分析所謂佛寺,並不是外觀、建物、法器鏗鏘聲,而是佛教律儀,所興起的感動。[71]

禮樂合論是儒家的特色,對此智圓也有所把握,在〈法濟院結界記〉之首,便說: 「禮樂者,其安上治民,移風易俗之本與!」他引用〈樂記〉的論述,說:

禮主其減,樂主其盈。由禮檢而人所倦,樂和而人所歡。故曰:「禮減而進」,以進為文。「樂盈而反」,以反為文。亦猶佛氏之訓人也,有禪慧、有戒律焉。由是禪慧修,則物、我亡;戒律行,則好惡辨。然則禪慧虛通,人亦歡於所進;戒律檢制,人亦倦於所行,其於人所歡而能反,於人所倦而能進者,是賢乎。[72]

在這篇結界記中,智圓較完整地將「禮樂合論」,作為論證方法,說明戒、定、慧三學,其中戒是由外對自身的約制,禪慧物我兩忘則屬樂之和。

大中祥符九年〈孤山瑪瑙院界相牓序〉,應是智圓最早撰寫的結界文,他說瑪瑙院結界後,使域內之 「攝食、護衣、安居、說戒各得其所」[73]並說: 「既而戒律外檢(禮),定慧內修(樂),正法久住,何莫由斯道(結界)也。」[74]

(三)、懺悔與自訟

智圓於瑪瑙院結界,持戒布薩,並於每年結夏自恣,僧人結夏安居之最後一日(七月十五日),在其他比丘面前坦露自己的過錯、懺悔。[75]智圓撰〈自恣文〉謂: 「懺法著矣,釋子行焉」,他說:

人心多迷,罕能自訟,故必假他人之糾舉。……懺罪之法,其利博哉。[76]

懺悔在天臺宗教義中有特殊地位,不過智圓在討論與懺悔有關的作品中,經常如〈自恣文〉般,引用儒家「自訟」的論述。

如〈湖州德清覺華淨土懺院記〉中,他強調 「仲尼之教與能仁(佛)之教共為表裏」,文中他說:

仲尼曰: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噫!能自訟而改過,庶乎為善人、君子者難矣哉!不然何聖師感歎激勵如是之甚也。且吾釋氏之勉懺悔者,其實自訟之深者,改過之大者。[77]

自訟改過有其深刻的意含,但智圓認為佛教所強調的懺悔,其實是「自訟之深」、「改過之大」者,比一般人所說的「自訟」,有更深刻的功效。

懺悔在天臺宗的宗教實踐上,有重要地位,而且和天臺宗觀心說有密切關係,落實觀心其實即是懺悔。智顗《摩訶止觀》解釋懺悔之意謂: 「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78]天臺止觀須具五緣,其中第一緣,即是「持戒清淨」,[79]《摩訶止觀》又說:

云何懺悔,令罪消滅,不障止觀耶?若犯事中輕過,律文皆有懺法。懺法若成,悉名清淨。戒淨障轉,止觀易明。[80]

懺悔在天臺宗的宗教實踐的重要地位,應是很清楚的。

前文曾述及,智圓引《論語》「自訟」,說明懺悔是提昇自我的重要過程,而且也說儒家與佛教,可以是「共為表裏」的關係,而且他也曾說: 「五戒五常同歸」[81]然而由前引他的論述,不難發現,他所用來改造自我的動力,仍是佛教的懺悔,以「自訟」而言,佛教的懺悔,屬「自訟」之大且深者。這和他於〈中庸子傳〉中說: 「吾修身以儒,治心以釋」的論點相合。[82]在〈四十二章經序〉他區分域內、域外,域內是指「治乎身」,域外則是「治乎心」,儒道長於治身,而佛教則長於治心的「內學」。[83]儒家的教誨,僅是他立身處世的方法。

(四)佛教的貢獻及三教不可混同

智圓曾由歷史發展,說明漢朝時行「雜霸」,而儒、道之教,或幾乎息,幸賴佛教傳入,佛教以「三世報應」之說,又明「一心空寂」,發揮了救弊的功用,補充了儒、道報應說的不足,使一般百姓,亦知周振、博濟,發揮了 「為利於上下,救弊於儒道」的作用,而有助於禮讓、樸素的風俗形成。[84] 智圓儒、佛互為表裏的論述,除了三教各有擅長的意含外,更重要的是,佛教對儒、道,有實際的助益。

智圓認為儒、道與佛教相較,二者雖亦談性命,但均 「未極於唯心」故不如佛教來的深刻。智圓的這個論述,在北宋是可以得到學術界的認可的,例如王安石即主張佛、道有見於「退藏於,寂然不動」。[85]

智圓認為初傳入中國的經典為《四十二章經》,但歷來注疏該經的作品不多見,因此基於「不忘本」的認知,他為該經作注,其〈四十二章經序〉謂: 「逮於後漢,其(佛)道東傳,時君仰其神,元元陶其訓,仍與仲尼、伯陽之為訓三焉。」[86]由歷史的論述,說明儒、佛、道三者並立的事實,三者各有所長。[87] 儒、道雖也有「心性」的論述,但不如佛教。因此,三教雖如鼎之三足,互為表裏,但三教旨趣不同,不能混同,他說: 「三教混同焉,或幾乎失矣」;但若說三教存在著,無可溝通的差異,也非實情,他說: 「或謂三教碩異焉,亦未為得也。」[88]

六、中道與治心

宋真宗於大中祥符六年(1013)告示宰相:「三教之設,其旨一也,大抵皆勸人為善,惟達識者能總貫之。滯情偏見,觸目分別,則於道遠矣。」遂作〈感應論〉以著其事。[89]

另外,《中庸》在宋代得到進一步的重視、發展,是學術界的大事。宋真宗景德四年時,因邢昺的建議,而重視《中庸》,[90]而後宋帝常有賜《中庸》予新及第進士之舉。[91]智圓亦感受到新的風氣,因此自號「中庸子」,但他以「中庸子」自號,其實是為彰顯佛教的特色。

智圓曾撰〈中庸子傳〉,文中除了說明儒佛共為表裏,他自己是 「修身以儒,治心以釋」。然而「中庸」一詞,是出自於儒典,佛教是否也有「中庸」?智圓回答說: 「釋之言中庸者,龍樹所謂中道義」,他其實是用天臺宗空、假、中三觀,說明佛教的一心三觀,其實是優於儒家。[92]

前文述及佛教之治心,論及三世,智圓臨終前,曾以「中庸子」的名義,撰〈生死無好惡論〉,[93] 說明「常住真心」,[94] 因妄想而有生死輪迴。[95] 智圓主張天臺宗所說的「理毒」並非「性惡」(本具,不可消伏)之義。[96] 理,是指隨緣而有,因此智圓說: 「毒由理毒,故即有行毒、事毒也。」至於心性本體,智圓主張 「諸法唯心染體悉淨」[97]學界已指出智圓等山外諸家,特別推崇《楞嚴經》,[98]與山外諸師的心性論主張有關。佛教認為輪迴是出於一念之妄心,智圓〈首楞嚴經疏序〉謂:

夫覺理圓澄,杳無能所,真精湛寂,……一念之妄心既動,九界之幻境遽現。[99]

他認為湛寂的真心,因一念之動,而造成認識的虛妄。

妄心出於一念之動,若心澄靜,即是真心,智圓曾註解《楞嚴經》,山家派往往將智圓的主張,歸入「真心」,例如志磐《佛祖統紀》〈智圓傳〉便說智圓注解《楞嚴經》是基於「真心」:

智圓)並因《楞嚴》一經,劇談常住真心,的示一乘修證,為最後垂範之典。門人有以撰疏為請,曰:「此經解者,已二三家,學者未安其說,師胡不以三觀四教約文申義,以啟後人。」師從之,研覈大義。以為智者三止之說,與經懸契,淨覺謂其得經之深,非諸師所可及也。[100]

《楞嚴經》的真偽,非本文討論的重點,然而華嚴宗、禪宗均賦予該經相當關注,則是事實。

前述及智圓常引「禮」來說明結界、戒律的重要,在〈寧海軍真覺界相序〉智圓引〈樂記〉「性靜情(欲)動」說明結界持戒的重要,他說:

夫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誘於外而無窮,欲動於內而無節,不能反躬,天理滅矣。……不由結界則彝章不行,則麤暴無由息,天理無由復,又安知佛之聖法之大、僧之高矣。[101]

智圓〈首楞嚴經疏序〉謂「真精湛寂」,但因「一念之妄既動」,而九界成幻境,他引用〈樂記〉「性靜情動」,來輔成其心性論新說。〈寧海軍真覺界相序〉強調結界持戒復理,才能顯現佛法之大、僧之高。

山家派基於佛性具惡說,回應社會救贖的需求,是提倡、開發懺儀。山外派諸師則側重建立隱處、持戒清淨的風範,讓眾生感興向善。因此智圓相當重視「詩教」,以感興善心。[102]他認為如此,才能更深化佛教對新王道建立的參與。

智圓於天禧二年(1018)作《金光明經玄義表微記》,以延續自咸平三年(1000)至景德四年(1007)與知禮的論爭。[103]天禧二年對智圓而言,有重大意義,該年除了完成了《金光明經玄義表微記》以回應知禮,並在瑪瑙院立智顗碑、荊溪碑,撰慈光晤恩塔記,此外,並寫有關佛教與「詩教」關係的〈錢唐聞聰師詩集序〉。凡此均為彰顯對天臺宗的尊崇,並以修訂過的心性論,參與宋朝新王道的宏規。次年,於〈湖州德清覺華淨土懺院記〉一文,他又重申儒佛互為表裏,佛教的懺悔(而非懺儀)是「觀其心」,而知罪無相,其實是「自訟之深」、「改過之大」。[104]

智圓並反對全然否定「性惡」說,如他曾說: 「隨應得度者。以性惡不可斷故。」[105]又說:

問:諸佛不斷性惡,則果上三千九界無減,何名萬善之理耶。

答:修惡已盡,但性惡在,此惡即善,如云鏡明具醜像性,豈令明亦醜耶。[106]

因此特重持戒、結界,然而他對天臺宗故說的修正,正彰顯出他認為佛教「長於治心」,以持戒、止觀等修持,並將之「內化」。雖然智圓用儒家「禮樂」的語言,來證明佛教的教義,但其目的是證成「佛聖法之大、僧之高」。

七、報應、令名與史

智圓三教如鼎三足、儒佛互為表裏的理論,並非否定佛教的獨特性,相反地他認為,佛教在中國歷史中起了相當重要作用,且在歷史發展中,更加彰顯了佛教長於治心的特色。另外,他對歷史思維的心得,也使他對報應等觀點有所創新。

個人行善作惡,是否能得到恰當的回報?《史記》〈伯夷叔齊列傳〉對伯夷叔齊的高行,未得到好的報應,而餓死於首陽山,因此對天道「常與善人」的說法,甚感疑惑,[107]司馬遷是以著史為伯夷叔齊立傳的方式,彌補天道之不足。[108]

另外,《易經》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善惡延於子孫的論點,應是天道報應不及時的補充。然而牛僧儒作〈善惡無餘論〉反對善惡延及子孫之說,主張「善惡慶殃,俱無餘也。」[109]牛僧儒的論點,有其事實的根據,而餘慶餘殃之說,雖有其誘人為善的功用,但牛僧儒質疑說:「善人之子,能不有恃慶,怠於善者乎?惡人之子,能不有恣惡,俟其殃者乎。」

智圓承認牛僧儒的論點,有其長處,但並未掌握住「餘慶餘殃說」的要旨,因此作〈善惡有餘論〉說:

夫餘殃、餘慶之說,蓋繫於己,不繫於子孫也?何哉?且士有屐仁義盡忠孝者之謂積善也,豈但享福於一朝,其實垂令名於百世也。垂令名於百世,非餘慶邪!其悖逆殘賤者之謂積惡也,豈但速禍於一朝,其亦垂醜名於百世。垂醜名於百世,非餘殃邪![110]

智圓認為善惡報應的原則,是「繫於己」,而「不繫於子孫」,在這點他和牛僧儒的見解相同,但「餘慶餘殃」之說亦無誤,他將「餘慶餘殃」解釋為名聲(令名)。桀紂之惡,未必如後世所說之大,而「天下之惡」,悉歸之於桀紂,豈非「餘殃」。同樣地,天下將善均歸之於堯舜,豈非「餘善」。

智圓以「令名(源於令德)」、「惡名」證成「餘善」、「餘殃」,固維持了佛教的善惡報應的學說,同時也賦予傳統「餘慶餘殃」說以新義。[111]在中國學術傳統,司馬遷以著史留名,作為參贊天地造化的手段,已述於前。智圓評司馬遷不純於儒,[112] 然而智圓以著「令名」,落實其「餘慶」說,則與司馬遷以史參贊天地造化,有相似之處,[113]中國史學以著史來彰顯德行,是有悠久傳統。智圓的作品,有不少是為彰顯佛教僧侶高行,同樣地是運用了中國傳統資源於佛教的論述。

智圓對史的作用,有相當深入的理解。曾 「備覽史籍、博尋經疏」,作摘要以貽後學。[114]四十四歲時撰《翻經通紀》,敘述佛教的譯經史,次年天禧四年(1020)智圓撰寫師兄梵天慶昭行業記,是以 「執野史筆江湖間纖善微惡」的心情,來記錄慶昭的事迹。在〈故梵天寺昭闍梨行業記〉,他說:

古君子有德善可稱者,子孫必銘之金石,而明著於後世焉。……吾執野史筆江湖間纖善微惡,往往亦諸簡牘,以勸以懲,況闍梨之行業偉異者邪!。[115]

其祖師慈光晤恩,贊寧《宋高僧傳》有傳,智圓於〈祭祖師文〉說明「高僧」與「名僧」的不同,謂:

古之傳高僧者,有言曰:實行濳光則高而不名,寡德適時則名而不高。名而不高,則非所紀;高而不名,則備今錄。……鳴呼!吾祖識見貞亮,道行淳正,不阿有位,不交時俗,不設奇以延譽,不用利以進物,屏棄浮偽,介然自得,故世莫我知,而其徒實寡。所以盛業高行,布于《大宋僧傳》者,蓋以高而不名取之耳。[116]

慈光晤恩高潔,介然自得,而世莫之知,因此《宋高僧傳》之所以為其立傳,是基於「實行潛光」、「高而不名」之故。

八、結語

智圓秉承山外諸師的學說,對天臺宗的心性論作了修正,而不專主「觀妄心」故說,作為天臺宗人,他同時尚須回應所處的時代。智圓所處的時代,是一個結束亂世、蘊釀新王道的時代,當時江南已漸步入商品經濟,也出現了不少新興宗教──淫祠。面對這些情勢,智圓過著清逸的生活,希望能以此感召日益浮華的社會向道,並參與新王道教化的事業。

他認為佛教對新王道的建立,應有其地位,故認為儒、釋、道三教「如鼎之三足」,他說:

三教之大其不可遺也,行五常正三綱,得人倫之大體,儒有焉。絕聖棄智,守雌保弱,道有焉。自因克果,反妄歸真,俾千變萬態,復乎心性,釋有焉。吾心其病乎?三教其藥乎?矧病之有三藥可廢邪?吾道其鼎乎,三教其足乎,欲鼎之不覆,足可折邪。[117]

宋初种放認為韓愈排斥佛教,猶如大禹之治水,排除洪水猛獸,智圓對种放的論點,撰〈駁嗣禹說〉一文反駁,在文章的最後說:

皇朝三聖(太祖、太宗、真宗)悉奉其教(指佛教),太祖召僧往西域;太宗修墜典、置譯場,翻梵書以廣其道,御製聖教序以發揮張大之;今上(真宗)亦然。蓋知西聖清靜無為之學,可以毗於大政也。翻不如韓愈而嗣禹功耶?徵君(种放)之悖德、悖禮亦甚矣。言偽而辯者,徵君有之。[118]

智圓於該文中舉史實證明佛教有助於教化,並論述佛教「清靜無為之學」,已獲宋太祖、太宗、真宗的認可。

宋代新王道立基於三教,是宋代真宗等皇帝的理念,[119]但智圓也感受到韓愈古文運動的「威力」,佛教徒中甚至也有受到韓愈的感染,而 「反斥本教,以尊儒術」的,他認為佛教徒,若真能「師韓」,應「演經律」、行戒律、廣慈悲,「能仁」(釋迦)之於沙門,亦猶君父,因此佛教徒應效法韓愈忠君的學說,更應 「率忠孝以事己君、己父(迦)」[120]這才是智圓儒、佛互為表裏的實際意含。

在智圓的作品中,「病」是相當令人注意的主題,他於〈病夫傳〉說明自己多病,因此閉門不與世俗交,用藥調理身體,在該文並說: 「吾心其病乎,三教其藥乎」,而三教如鼎之三足,實因「病」有三,固須有三教之藥。[121]「心性」的昇華是解除病痛的根本,另外在〈病賦〉一文中,說: 「吾稟金方(西方)之訓,學至真之法」,並推崇天臺宗的理觀為第一義治。[122]

運用儒家「禮」的原理、原則,將六經(六藝)儒家視為方法論,而非價值論述,在智圓作品中,是常見的現象。如祭祀祖師、結界、懺悔等論述中,均將「禮」作為方法論,予以引用。

另外,智圓對「六經」涉入之深,亦是僧人中所少見。六經實是「六藝」,是六種自我管理的技藝,在《漢書》〈藝文志〉中,儒家是置於「諸子」,諸子的自我完成均有取於「六藝」。智圓的作品,有時將六經視為儒家的經典,但六經不專屬於儒家,而是中國文化中的自我認知、實踐論,雖然儒家對六藝的解釋,取得主導地位,但不能否認「六藝」原本即有方法論的意含。智圓曾為聞聰的詩集作序,其中謂: 「厚人倫移風俗者,莫大於詩教」,並提出「詩之道何所出」的問題,他說道: 「出於浮圖邪?伯陽邪?仲尼邪?」時士人所作的詩多「不可以訓」,相反地聞聰的詩,把握到了「詩教」的「善善惡惡」教化的主旨。[123]另外,智圓於〈(崇)遠上人湖居詩序〉中,也由詩教論述崇遠上人的詩,有助詩教。[124]六藝作為自我完成的技藝,佛教僧侶亦可參與,對智圓而言,是相當自然的。

智圓臨終前作〈挽歌詞〉謂: 「平生宗釋復宗儒,竭慮研精四體枯。莫待歸全寂無語,始知諸法本來無」[125]其中「平生宗釋復宗儒」,易令人以為他是「融合」儒釋,由本文所述,智圓是將儒(或六藝)視為處世方法論,其實仍宗主佛教。宗鑑《釋門正統》說智圓認為儒、道之談性命、報應,不如佛教,[126]應是如實地陳述智圓的主張。

因為智圓認為佛教在新王道的建立過程中,扮演著「長於治心」的角色。這點在當時學術界,是相當有說服力的。不過北宋中晚期興起的道學運動,即以「心學」為主軸,作為對佛教論述的回應。雖如此,佛學長於治心的論述,在往後的學術市場,仍有相當說服力。



【參考書目】

一、智圓及其他論師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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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曉,《四明教行錄》,七卷,《卍續藏》冊100,臺北:新文豐出版。

宗曉,《寶雲振祖集》,一卷,《卍續藏》冊100,臺北:新文豐出版。

宗曉編,《四明尊者教行錄》,七卷,《大正藏》冊46,臺北:新文豐出版。

宗鑑,《釋門正統》,八卷,《卍續藏經》冊130,臺北:新文豐出版。

知禮,《四明十義書》,二卷,《大正藏》冊46,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金剛碑顯性錄》,四卷,《卍續藏》冊100,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金剛錍科》,一卷,《卍續藏》冊95,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阿彌陀經疏》,一卷,《大正藏》冊37,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涅槃經玄義發源機要》,四卷,《大正藏》冊38,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涅槃經治定疏科》,十卷,《卍續藏》冊56,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涅槃經疏三德指歸》,二十卷,《卍續藏》冊58,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般若心經疏》,一卷,《卍續藏》冊41,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般若心經疏詒謀鈔》,一卷,《卍續藏》冊41,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閑居編》,五十二卷,《卍續藏》冊101,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十卷,《大正藏》冊38,臺北:新文豐出版。

智圓,《請觀音經疏闡義鈔》,四卷,《大正藏》冊39,臺北:新文豐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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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月,《山家緒餘集》,三卷,《卍續藏》冊101,臺北:新文豐出版。

源清,《法華十妙不二門示珠指》,二卷,《卍續藏》冊100,臺北:新文豐出版。

源清,《法華龍女成佛權實義》,《卍續藏》冊101,臺北:新文豐出版。

遵式述,《天臺智者大師齋忌禮讚文》,一卷,《大正藏》冊46,臺北:新文豐出版。

遵式述,《天竺別集》,三卷,《卍續藏》冊101,臺北:新文豐出版。

遵式述,《金園集》,三卷,《卍續藏》冊101,臺北:新文豐出版。

遵式集,《金光明懺法補助儀》,一卷,《大正藏》冊46,臺北:新文豐出版。

遵式集,《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儀》,一卷,《大正藏》冊46,臺北:新文豐出版。

遵式撰,《熾盛光道場念誦儀》,一卷,《大正藏》冊46,臺北:新文豐出版。

懷則述,《天臺傳佛心印記》,一卷,《大正藏》冊46,臺北:新文豐出版。

灌頂纂,《國清百錄》,四卷,《大正藏》冊46,臺北:新文豐出版。

二、其他相關史料

元昭,《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十六卷,《大正藏》冊40,臺北:新文豐出版。

王安石,《王安石全集》,文集二十卷、詩集三十八卷,臺北:河洛圖書出版,民國63年。

王復禮,《御覽孤山志》,一卷,《武林掌故叢編》第三集,錢塘丁氏嘉惠堂刊本。

王栐,《燕翼詒謀錄》,五卷,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

司馬遷,《史記》,一百三十卷,臺北:鼎文書局,新校本。

宋真宗,《四十二章經御註》,一卷,《卍續藏》冊59,臺北:新文豐出版。

志磐撰,《佛祖統紀》,五十四卷,《大正藏》冊49,臺北:新文豐出版。

李濤,《續資治通鑑長編》,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

念常集,《佛祖歷代通載》,二十二卷,《大正藏》冊49,臺北:新文豐出版。

邵伯溫,《邵氏聞見錄》,二十卷,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洪邁,《夷堅志》,臺北:明文書局,民國71年。

常裳,《澉水志》,二卷,收於《宋元方志叢刊》,臺北:中國地志研究會。

脫脫,《宋史》,臺北:鼎文書局,新校本。

陳述輯校,《全遼文》,十三卷,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

陳澔,《禮記集說》,十卷,臺北:世界書局,民國63年。

道宣,《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十二卷,《大正藏》冊40,臺北:新文豐出版。

道原,《景德傳燈錄》,三十卷,《大正藏》冊51,臺北:新文豐出版。

道謙編,《大慧普覺禪師宗門武庫》,一卷,《大正藏》冊47,臺北:新文豐出版。

福建通志局纂,《福建金石志》,三十卷,臺北:新文豐出版,民國68年。

劉昫,《舊唐書》,臺北:鼎文書局,新校本。

歐陽修,《新五代史》,臺北:新文豐出版,新校本。

潛說友,《咸淳臨安志》,一百卷,收於《宋元方志叢刊》,臺北:中國地志研究會,影道光振綺堂本。

黎靖德,《朱子語類》,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年。

贊寧,《宋高僧傳》,三十卷,《大正藏》冊50,臺北:新文豐出版。

覺岸編,《釋氏稽古略》,四卷,《大正藏》冊49,臺北:新文豐出版。

三、近代學者相關論著

(一)專著

Valerie Hansen、包偉民譯,《變遷之神》,(Changing God in Medieval China, 1127-1276),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尤惠貞,《天臺宗性具圓教之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民國82年。

包偉民,《宋代地方財政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王志遠,《宋初天臺學窺豹》,今日中國出版社,1992年。

潘桂明、吳忠偉,《中國天臺宗通史》,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1年。

安藤俊雄,《天臺學根本思想及其開展》,臺北:慧炬出版社,民國87年。

朱瑞熙著,《宋代社會研究》,臺北:弘文館出版社。

吳汝鈞,《法華玄義的哲學與綱領》,臺北:文津出版社,2002年。

呂澂著,《中國佛學思想概論》,臺北:天華出版事業公司。

張錦鵬,《宋代商品供給研究》,昆明:雲南大學出版社,2003年。

陳榮富,《浙江佛教史》,北京:華夏出版社,2001年。

斯波義信著,方鍵、何忠禮等譯,《宋代江南經濟史研究》,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

蔣義斌,《春秋經傳對漢代決策制訂的影響》,國科會86年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蔣義斌,《宋代儒釋調和論及排佛論之演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民國86年初版二刷。

蔣義斌,《宋儒與佛教》,臺北:東大圖書公司,民國86年。

賴永海,《湛然》,臺北:東大圖書公司,民國82年。

釋演培譯,《天臺性具思想論》,新加坡:靈峰菩提學院。

董平,《天臺宗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二)論文

方東美講、楊政河校,〈研究天臺宗的思想步驟及對唯識宗應具有的認識(上)〉,《中國佛教》,v.26, n.11

日野開三郎,〈五代鎮將考〉,收入《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卷5,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

朱秀容,〈孤山智圓之研究〉,中華佛學研究所博碩士論文,1998.07.22

吳忠偉,〈智圓佛學思想中的報應論〉,《東南文化》,2000年第1期。

吳忠偉,〈智圓佛學思想研究〉,南京大學1999年哲學博士論文,收入《中國佛教學術論典》冊16。高雄:佛光山文教基金會,2001年。

許尚樞,〈唐宋時期天臺山三教關係雛論〉,《東南文化》n. 21994.04

陳沛然,〈唐君毅先生論華嚴宗與天臺宗之圓教義〉,《鵝湖》v. 270(總),1997.12

楊維中,〈真如遍在與生佛互具──天臺宗心性本體論的邏輯推展〉,《正觀》n. 10

漆俠,〈儒家的中庸之道與佛家的中道義──兼評釋智圓有關中庸中道義的論點〉,《北京大學學報》,1999.03

潘桂明,〈從智圓的《閑居編》看北宋佛教的三教合一思想〉,《世界宗教研究》,1983.01

蔣義斌,〈《清明集》論吏治、懲惡徵引禮經研究〉,收於《國立臺北大學人文學報》第1期。

蔣義斌,〈法眼文益的禪教思想〉,《中華佛學學報》第13期。

蔣義斌,〈清明集「子訟繼母」、「收養異姓」案例分析〉,《國立臺北大學人文學院人文集刊》創刊號。

蔣維錟,〈莆田祥應廟記碑述略〉,《海交史研究》第1期,1994年。

錢穆,〈讀智圓閑居編〉,收於氏撰,《中國學術思想史論集》冊5,臺北:蘭臺出版社,民國89年。

四、日文論著

(一)專著

《塩入良道先生追悼論文集──天台思想と東アジア文化研究》,東京:山喜房佛書林,平成三年。

久保田量遠著,《支那儒佛道三教史論》,東京:東方書院。

安藤俊雄,《天台學根本思想とその展開》,京都:平樂寺,1968

忽滑谷快天著,《禪宗思想史》,東京:名著刊行會。

林鳴宇,《宋代天台教學の研究──金光明經の研究史を中心として》,東京:山喜房,平成15年。

牧田諦亮著,《中國佛教史研究》,東京:大東出版社。

阿部肇一著,《中國禪宗史の研究──南宗禪成立以後の政治社會史的考察》,東京:誠信書房。

常盤大定著,《支那に於ける佛教と儒教道教》,東京:原書房。

椎名宏雄,《宋元版禪籍の研究》,東京:大東出版社,1993年。

道端良秀著,《中國佛教思想史研究》,京都:平樂寺書店。

鈴木哲雄,《宋代禪宗の社會的影響》,東京:山喜房佛書林,平成14年。

(二)論文

大野榮人,〈天台宗山家派と禪宗との交涉〉,收入鈴木哲雄,《宋代禪宗の社會的影響》,東京:山喜房佛書林,平成14年。

山田俊,〈北宋真宗の三教思想について──「天書」と「清浄」〉,《日本文化研究所研究報告(東北大學)》第28號,收入《中國關係論資料》第35號,第一分冊增刊。

中山正晃,〈知禮と智圓〉,《印度學佛教學研究》,v. 15, n. 11966.12.25

木村清孝,〈日本僧道元の三教調和論批判(下)〉,《佛教與中國文化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1995.07

平了照,〈指要鈔に見え舊本十不二門にて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

末廣照純,〈孤山智圓の儒佛道三教觀〉,《天台學報》,v. 24。收入《中國關係論資料》,第24號第1分冊下。

末廣照純,〈源清の教學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v. 28, n. 1

玉城康四郎,〈智圓に於ける心把捉の問題〉,《印度學佛教學研究》,v. 5, n. 21957.03.30

安藤智信,〈孤山智圓と明教契嵩──宋代二高僧に見る儒佛二教の位置〉,《大谷學報》,v. 55, n. 31975.12.30

利根川浩行,〈四明知禮の授菩薩戒儀〉,《印度學佛教學研究》,v. 27, n. 1

武覺超,〈四明知禮と起信論──佛身論を中心に〉,《印度學佛教學研究》,v. 27, n. 2

金井崚純,〈孤山智圓における首楞嚴經の講讚〉,《天台學報》v. 29,收入《中國關係論資料》,第29號第1分冊下。

金井崚純,〈孤山智圓の三教觀〉,《天台學報》v. 30

高峰了州,〈首楞嚴經の思想史的研究序說〉,《龍谷大學論集》v. 3481954. 12. 20

須江隆,〈福建莆田の方氏と祥應廟〉,收於宋代史研究會編,《宋代社會とネツトウ一ク》,東京:汲古書院,1998年。

鈴木宜邦,〈知禮教學における『十義書』成立の意義(二)──智圓との論爭〉,《印度學佛教學研究》,v. 28, n. 21980.03.31

橋本芳契,〈三教論衡における維摩經智圓「垂裕記」の山外義にて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v. 9, n. 11961.01.25

五、英文論著

Chan, Chi-wan, “Chih-li (960-1028) and the crisis of Tien-tai Buddhism in the Early Sung”,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Chien, Edward T. “Chiao Hung and the Revolt anainst Cheng-Chu Orthodoxy”, in Wm. Theodore de Bary ed. The Unfolding of Neo-Confucianism, pp. 271-303.

Chien, Edward T. “The Neo-Confucian Confrontation With Buddhism: A Structural and Histor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15,1988, pp. 347-370.

Chien, Edward T., Chiao Hung and the Restructuring of Neo-Confucianism in The Late Ming.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6.

Elide, Mircea, Patterns in Comparative Religion. New American Liabrary, 1974.

Elide, Mircea, The Sacred and theProfane: The Nature of Religion. H.B.J. Inc., 1959.

Fu, Charles Wei-Hsun, Chu Hsi on Buddhism, in Wing-tsit Chan, Chu Hsi and Neo-Confucianism.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86, pp. 377-407.

Getz, Daniel A., “Tien-tai Pure Land Societies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Pure Land Patriarchate”,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NG,Yu-Kwan, Tien-tai Buddhism and Mādhyamik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3.

Shinohara, Koichi, “From Local History to Universal History: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ung Tien-tai Lineage”,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Stevenson, Daniel B., “Protocols of Power: Tzu-yun Tsun-shih and Tien-tai Lay Buddhism Ritual in the Sung”,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Ziporyn, Brook, “What Is the Buddhism Looking AtThe Importance of Intersubjectivity in the Tien-tai Tradition as Understood by Chih-li”, in Gregory, Peter N. and Getz, Daniel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Ziporyn, Brook, Evil and/or/as the Good Omnicentrism, Intersabjectivity, and Value Paradox in Tian Tai Buddhist Thought,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0.

Zhiyuan and His Tim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uddhism and Benevolent Government in the Song


Chiang I-Pin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History,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commodities economy was highly developed in Northern Song China. Emperor Zhenzongs administration was moving towar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ew benevolent government. Zhiyuan 智圓 used the metaphor of a three-legged vessel to expla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fucianism, Buddhism and Taoism, which could serve as the foundations of that benevolent government.

Zhiyuan belonged to the Off-mountain sect of the Tiantai School. In order to respond to his times, he was willing to dialogue with Confucianism. Some scholars treat him as a synthesizer. However, we believe tha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Buddhism and Confucianism was quite clear to Zhiyuan. Nonetheless, his attitude was one of engaging in dialogue with Confucianism; specifically, he sometimes employed Confucian resources and principles as amethodology,” but ultimately, his thinking was Buddhist.

關鍵詞:1.Tiantai Buddhism 2.Home-mountain sect 3.Off-mountain sect 4.Song Buddhism 5.Zhiyuan

(English abstract edited by Eric Goodell)

[*] 本文為「宋代天臺宗的危機與發展」研究計畫成果之一,感謝國科會對該計畫的補助,並感謝二位匿名審查人所提供的寶貴意見。

本文撰寫期間使用中研院史語所資料庫及CBATA資料庫,謹此致謝。

[1] 張方平(1007-1091)曾與王安石(1021-1086)說:「儒門淡薄,收拾不住,皆歸釋氏。」安石欣然歎服,後以語張商英,撫几賞之曰:「至哉此論也。」參志磐,《佛祖統紀》,〈法運通塞志〉,收於《大正藏》冊49(臺北:新文豐出版社),頁415b。這則記載,在兩宋時廣為流傳,如道謙編,《大慧普覺禪師宗門武庫》,收於《大正藏》冊47,頁954c

[2] 錢穆,〈讀智圓閑居編〉,收於氏撰,《中國學術思想史論集》第5冊(臺北:蘭臺出版社。民國89年),頁84-89

[3] 潘桂明,〈從智圓的《閑居編》看北宋佛教的三教合一思想〉,《世界宗教研究》第1期,1983

[4] 智圓儒、釋、道三教是鼎之三足的論述,和宗密由五乘佛教的「層次」,來安置儒釋,是不同的論述。鼎之三足,不涉及層級高下。

[5] 歐陽修,《新五代史》卷16,〈唐廢帝家人傳〉(臺北:新文豐出版社,新校本),頁173

[6] 同前註引書,卷34,〈一行傳〉,頁369

[7] 日野開三郎,〈五代鎮將考〉,收入《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卷5(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

[8] 智圓,《閑居編》卷10,〈佛氏彙征別集序〉,收於《卍續藏經》冊101(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頁42b。另外,智圓有關錢氏「霸」吳越的措詞,亦見其〈法濟院結界記〉,收於《閑居編》卷13,頁47a

[9] 參梁天錫,〈北宋漢譯佛經之類別、部卷、譯者及譯成時間考〉,發表於「紀念陳樂素教授百年誕辰國際學術研討會」。

[10] 智圓,《閑居編》卷10,〈翻經通紀序〉,頁42b,謂:「某養疾林野,講談多暇,遂於嘉祥、南山、通慧三代僧傳,靖邁、智昇兩家圖紀,洎諸傳錄而皆刪取,翻傳事跡,編次成文。其間年世差舛,頗為刊正,分為二卷。」

[11] 智圓,《閑居編》卷10,頁42b

[12] 例如唐代法律規定子女不得告父母,否則論以死罪,而宋代於太宗時,修訂了此一規定,參見蔣義斌,〈清明集「子訟繼母」、「收養異姓」案例分析〉,《國立臺北大學人文學院人文集刊》,創刊號。

[13] 宋仁宗朝中央政府的財政開支日益擴大,因此須增加地方州軍的徵調,參包偉民,《宋代地方財政史研究》,第三章「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係的演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頁 91

[14] 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3(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23

[15] 王栐,《燕翼詒謀錄》卷2,〈禁侈靡〉(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18

[16] 福建通志局纂,《福建金石志》卷8(臺北:新文豐,民國68年),頁14a

[17] 脫脫,《宋史》卷8(臺北:鼎文書局,新校本),頁172

[18] 例如媽祖信仰的興起,即與海洋貿易有關。另外,祥應廟所祭祠的神明,原扮演村落保謢神的角色,後因海洋貿易的興起,亦扮演海洋保謢神的角色。方略,〈祥應廟記〉卷8,收於《福建金石志》,頁11-13。該廟記謂:「往時遊商海賈,(冒)風濤歷險阻,以侔利於他郡外蕃者,未嘗至祠下,往往不幸有覆舟於風波,遇盜於蒲葦者,其後郡民周尾商於兩浙,告神以行舟,次鬼子門,風濤作惡,頃刻萬變,……遂號呼以求助,……俄頃風恬浪息,舟卒無虞。」

[19] 智圓,《閑居編》卷42,頁88a

[20] 宋代人民生產的產品,具有「商品」性質的趨勢,日益明顯,甚至農民的農產品,也具有「商品」的性質,參張錦鵬,《宋代商品供給研究》(昆明:雲南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一章第二節「剩餘農產品的商品化和商業性農業的發展」。

[21] Valerie Hansen、包偉民譯,《變遷之神》(Changing God in Medieval China, 1127-1276),第六章(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22] 智圓,《閑居編》卷31,〈天臺國清寺重結大界序〉,頁72b

[23] 瑪瑙院初建於後唐天成二年。見《閑居編》卷13,〈瑪瑙院重結大界記〉,頁46b

[24] 智圓,《閑居編》卷17,〈撤土偶文〉,頁53a

[25] 洪邁,《夷堅志》冊3,〈支庚〉卷7,〈蓮湖土地〉(臺北:明文書局,民國71年),頁1186

[26] 陳述輯校 ,《全遼文》卷9,〈添修縉陽寺功德碑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頁246

[27] 智圓,《閑居編》卷17,〈撤土偶文〉,頁53b

[28] 斯波義信著,方鍵、何忠禮等譯,《宋代江南經濟史研究》(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頁369

[29] 包偉民譯,《變遷之神》,頁141

[30] 潛說友,《咸淳臨安志》卷74,〈祠祀四.諸縣神祀.臨安縣〉謂:「五通祠,在縣西五里。」收於《宋元方志叢書》(臺北:中國地志研究會,影道光振綺堂本),頁4018

[31]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3,〈鬼神〉謂:「風俗尚鬼,如新安等處,朝夕如在鬼窟。某一番歸鄉里,有所謂五通廟,最靈怪,眾人捧擁,謂禍福立見。居民纔出門,便帶紙片入廟,祈祝而後行。士人之過者,必以名紙稱『門生某人謁廟』。某初還,被宗人煎迫令去,不往。是夜會族人,往官司打酒,有灰,乍飲,遂動臟腑終夜。次日,又偶有一蛇在堦旁。人鬨然,以為不謁廟之故。某告以臟腑是食物,不著關他甚事!莫枉了五通。中有某人,是向學之人,亦來勸往,云:亦是從。某告以從何為?不意公亦有此語!某幸歸此,去祖墓甚近,若能為禍福,請即葬某於祖墓之旁,甚便。又云:『人做州郡,須去淫祠。若繫敕額者,則未可輕去。』」(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年),頁85

[32] 常裳,《澉水志》卷2謂:「荊山在鎮西南五里,佔永安湖之勝山,有悟空寺,寺有五顯靈官廟,其感應通靈。」收入《宋元方志叢書》,頁4661a

[33] 智圓,《閑居編》卷17,〈撤土偶文〉,頁53a

[34] 劉昫,《舊唐書》卷89,〈狄仁傑傳〉(臺北:鼎文書局,新校本),頁2887

[35] 參蔣義斌,〈《清明集》論吏治、懲惡徵引禮經研究〉,《國立臺北大學人文學報》第1期。

[36] 智圓,《閑居編》,卷17,〈撤土偶文〉,頁53a。他引用禮法,說明「(庶)民悉祀其土地,又非禮也。」

[37] 本文為行文方便亦延用山家、山外的分法,但當時爭論的雙方,均認為自己的主張是天臺宗的正統。參林鳴宇,《宋代天台教學の研究──金光明經の研究史を中心として》(東京:山喜房,平成15年),頁7-10

[38] 參覺岸,《釋氏稽古略》卷4,收入《大正藏》冊49,頁861c

[39] 贊寧,《宋高僧傳》卷7,〈宋天臺山螺溪傳教院義寂傳〉,收入《大正藏》冊50,頁752b

[40] 《佛祖統紀》卷8,〈興道下八祖〉謂:「會昌之厄,教卷散亡。(物)外、(元)琇、(清)竦三師,唯傳止觀。」頁189c

[41] 道原,《景德傳燈錄》卷25,收入《大正藏》冊51,頁407c。並參《宋高僧傳》,〈宋天臺山螺溪傳教院義寂傳〉,頁752b。二書均謂至高麗抄回典籍,但《佛祖統紀》則認為亦曾由日本抄回,但乃以由高麗抄回的為主,參《佛祖統紀》卷8,頁191a

[42] 《宋高僧傳》卷7,〈晤恩傳〉,頁752a說:「先是天臺宗教,會昌毀廢,文義殘缺。談妙之辭,沒名不顯。(晤)恩尋繹十妙之始終,研覈五重之旨趣,講《大玄義文句》、《止觀》二十餘周,解行兼明,目足雙運。使法華大旨,全美流於代者,恩之力也。又慊昔人科節,與荊溪記不相符順。因著〈玄義〉、〈文句〉、〈止觀〉、〈金光明〉、〈金錍論科〉總三十五帖,見行於世。吁!河漢中有魚,泝流而上者何,潛泳有所取故。」

[43] 《宋高僧傳》卷7,頁752a

[44] 同前註。

[45] 同前註。

[46] 參蔣義斌,〈法眼文益的禪教思想〉,《中華佛學學報》第13期,頁433

[47] 同前註引文。

[48] 梵天慶昭不僅年長於智圓,且慶昭從源清學習長達十七年,而智圓僅二年。

[49] 智圓,《閑居編》卷15,〈故梵天寺昭闍梨行業記〉,頁49b

[50] 智圓,《閑居編》卷13,〈孤山瑪瑙院界相牓〉,頁45b

[51] 智圓,《閑居編》卷34,〈錢唐兜率院界相牓序〉,頁76a

[52] 智圓,《閑居編》卷36,頁79a

[53] 智圓,《閑居編》卷13,〈華亭興聖院界相牓序〉,頁46a,謂:「乾祐二年……張嗣子仁,迺捨所居為精舍……為梵宇六十七載於茲矣。」

[54] 智圓,《閑居編》卷13,〈法濟院結界記〉,頁47a

[55] 智圓,《閑居編》卷13,〈寧海軍真覺界相序〉,頁46b。大中祥符八年,他寫〈華亭興聖院界相牓序〉後,有人提出「結界」應是「結戒」之誤,因此他再寫〈與門人書〉,說明「結界」是出於律藏,見《閑居編》卷24,頁62b

[56] 智圓,《閑居編》卷31,〈杭州法慧院結大界記〉,頁72b

[57] 智圓,《閑居編》卷31,〈杭州法慧院結大界記〉,頁72b

[58] 智圓,《閑居編》卷13,〈瑪瑙院重結大界記〉,頁46b

[59] 智圓,《閑居編》卷13,〈瑪瑙院重結大界記〉,頁46b。文中他說:「夫凡聖性均,生佛混一,所以為凡,而不能自復者,以由迷倒於形,必致籠檻於生死爾。……吾之後居於是者誰歟?禪觀者歟?營福者歟?讀誦者歟?俾讀吾之文,然後知法王之制,宜同遵乎?」

[60] 智圓,《閑居編》卷19,〈中庸子傳〉中,頁56a

[61] 儒家典籍中「不忘本」的禮義,幾乎隨處可見,如《禮記》〈鄉飲酒義〉:「尊有玄酒.教民不忘本也。」

[62] 智圓,《閑居編》卷14,〈出生圖紀〉,頁48a

[63] 智圓,《閑居編》卷35,〈智顗大師忌〉,頁78b

[64] 智圓,《閑居編》卷35,〈南山大師忌〉,頁78b

[65] 蔣義斌,《春秋經傳對漢代決策制訂的影響》,第二章「漢代春秋學者對『皇帝』的理解及宗朝制」,國科會86年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66] 智圓,《閑居編》卷17,〈祭祖師文〉,頁52b

[67] 智圓,《閑居編》卷17,頁52a

[68] 智圓,《閑居編》卷13,〈華亭興聖院界相牓序〉,頁46a

[69] 智圓,《閑居編》卷13,〈寧海軍真覺界相序〉,頁46b

[70] 《禮記》〈樂記〉認為人身體猶如感應器,人生而靜,感於物而動,因此秩序(禮)、場域可感發人之善心。

[71] 智圓,《閑居編》卷13,〈寧海軍真覺界相序〉,頁46b。文中說:「噫!上棟下宇、範金合土、豐厨甘餐、鏗鐘伐鼔苟不行其律儀、制度,謂之佛廟,不可也。土室編蓬、藜藿屢空、沙聚塔形、爪畫尊容,苟行其律儀、制度,謂之佛廟,可也。」

[72] 智圓,《閑居編》卷13,〈法濟院結界記〉,頁47a

[73] 道宣,《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二,收於《大正藏》冊40,頁14a謂:界法約可分為攝衣界、攝食界、攝僧界等。並參元昭,《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二之一,收於《大正藏》冊40,頁202b

[74] 智圓,《閑居編》卷13,〈孤山瑪瑙院界相牓序〉,頁45b

[75] 道宣,《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4,頁42b

[76] 智圓,《閑居編》卷35,〈自恣文〉,頁78a

[77] 智圓,《閑居編》卷23,〈湖州德清覺華淨土懺院記〉,頁61b

[78] 智顗,《摩訶止觀》卷14,收於《大正藏》冊46,頁98a

[79] 《摩訶止觀》卷4上,頁36a。其他四緣分別是: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得善知識。

[80] 《摩訶止觀》卷4上,頁39c

[81] 智圓,《閑居編》卷28,〈駮嗣禹說〉,頁68a

[82] 智圓,《閑居編》卷19,〈中庸子傳〉上,頁55b

[83] 智圓,《閑居編》卷1,〈四十二章經序〉,頁32b

[84] 智圓,《閑居編》卷21,〈與駱偃節判書〉,頁58a。謂:「夫秦火六經,漢興雜霸,民澆俗漓,爭奪方熾,禮讓漸微,則仲尼之仁誼、伯陽之道德,或幾乎息矣,賴我浮屠之為訓也。」又說:「民有聞報應之說者,雖貪賤嗇吝之夫,亦庶乎振之周急矣。民有聞空寂之說者,雖矜功用壯之夫,亦庶乎守雌保弱矣。能周振則博濟之道行也,守雌弱則樸素之風振也,博濟行則禮讓著,樸素振則刑罰措,以斯而利於民,則仲尼、伯陽之道,不遠復矣。故曰:為利於上下,救弊於儒道焉。」

[85] 王安石,《王安石全集》,文集卷41,〈致一論〉(臺北:河洛圖書出版社,民國63年),頁127。雖如此,王安石將禮樂視為儒家的專長,參見蔣義斌,《宋代儒釋調和論及排佛論之演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民國86年初版二刷),第二章、第三節二。

[86] 智圓,《閑居編》卷1,〈四十二章經序〉,頁63a

[87] 例如儒家的宗旨為「仲尼之為訓也,揭唐虞三王之道,尊仁而尚義,俾復其王而企於帝者也。伯陽之為訓也,揚三皇樸略之道,而絕聖棄智,俾復其皇而企於結繩者也。」智圓對儒、道的理解,是否完整,暫不深論,但他對儒家的論述,應與社會的「常見」,相去不遠。

[88] 智圓,《閑居編》卷1〈四十二章經序〉,頁63a

[89] 李濤,《續資治通鑑長編》卷81,(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頁1853;卷92,頁2129,謂:「上作冬至宴親賢詩,又出御製三教詩,各百首,歌論九首,示宰相。」至於真宗的三教思想,參見山田俊,〈北宋真宗の三教思想について──「天書」と「清浄」〉,《日本文化研究所研究報告(東北大學)》第28號,收入《中國關係論資料》第35號,第一分冊增刊。

[90]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66,頁1483,載:「(邢昺)入辭日,賜襲衣、金帶。是日,特開龍圖閣,召近臣宴崇和殿,上作詩二章賜之,預宴者咸賦。昺視壁間尚書、禮記圖,指中庸篇曰:『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因陳其大義,上嘉納之。」

[9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05,頁2439,載:「賜新及第人聞喜燕於瓊林苑,遣中使賜御詩及《中庸篇》一軸。上先命中書錄《中庸篇》,令張知白進讀,至修身治人之道,必使反覆陳之。」

[92] 智圓,《閑居編》卷19,〈中庸子傳〉上,頁55b。漆俠先生雖曾說明智圓的中道與中庸不同,但他也說:「智圓通過《中庸》和《中論》將儒佛兩家思想溝通起來、綰合起來,也就是非常自然的、順理成章的,而不是牽強附會的。」參氏撰,〈儒家的中庸之道與佛家的中道義──兼評釋智圓有關中庸中道義的論點〉,《北京大學學報》,1999.03期,頁83,與本文的論旨不合。

[93] 智圓,《閑居編》卷18,〈生死無好惡論〉,頁54b。該文謂:「予中庸子寢疾於牀,其手足也將啟,其神爽也將亡,而乃怡然無悶,以道自強。……抑又吾年四十有七矣。」

[94] 智圓及山外諸師的「真心」說,讓山家諸頗感危機,謂:「遂使圓談法性,錯為直顯心性」,參見知禮,《四明十義書》〈序〉,收於《大正藏》冊46,頁831a。山家山外觀心說的爭論,參見潘桂明、吳忠偉,《中國天台宗通史》(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1年),頁428-432。西文著作參見,Chi-wan Chan, “Chih-li (960-1028) and the crisis of Tien-tai Buddhism in the Early Sung”, in Peter N. Gregory and Daniel Getz ed., Buddhism in the Su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9. pp. 415-418.

[95] 智圓,《閑居編》卷18〈生死無好惡論〉,頁54b謂:「夫天理寂然,曾無生滅之朕乎,妄情分動,遂見去來之迹矣。」

[96] 智圓,《請觀音經疏闡義鈔》卷1,《大正藏》冊39,頁978b,對山家派的「性惡理毒」說,反駁謂:「或謂性惡是理毒者,毒義雖成,消義全闕。若無消義,安稱用耶?若云有者,應破性惡。性惡法門,不可破也。」宗曉,《四明尊者教行錄》卷2,《大正藏》冊46,頁873c,對智圓的主張反駁謂:「九問。《(闡義)鈔》曰:或謂性惡是理毒者,毒義雖成,消義全闕。若無消義,安稱用耶(文)。(知禮)詰曰:一家圓談,若許理毒即性惡義,那得復云消義全闕。若爾,荊溪何故云: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耶。然不知理毒即性惡者,何異都不聞耶。縱許理毒為性惡。已那又責云。消義全闕。此乃雖聞。而不解矣。且荊溪之意唯恐不聞性惡則無性德之行。今何返此耶。如斯述作莫成壞己宗途否。莫成翳人眼目否。」

[97] 《請觀音經疏闡義鈔》卷1,頁978a

[98] 安藤俊雄著、蘇榮焜譯,《天台學根本思想及其開展》(臺北:慧炬出版社,民國87年),頁392-393。山外諸家之所以特別重視此經,與山外諸師受華嚴宗影響有關。

[99] 智圓,《閑居編》卷1,〈首楞嚴經疏序〉,頁32a

[100] 《佛祖統紀》卷10,頁205a

[101] 智圓,《閑居編》卷13,〈寧海軍真覺界相序〉,頁46b

[102] 如後文所述,智圓認為佛教僧侶,有不少人有得於詩教。其《閑居編》也有不少詩作,前文曾引用其〈湖西雜感詩〉。

[103] 該論爭首先以《金光明經》廣本的真偽展開,而以觀心說為論爭的焦點。

[104] 智圓,《閑居編》卷23,頁61b

[105] 《請觀音經疏闡義鈔》卷1,頁983b

[106]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2,頁740a

[107] 司馬遷,《史記》卷61,〈伯夷列傳〉(臺北:鼎文書局,新校本),頁2125

[108] 司馬遷的立場,是著史以「參贊天地造化」,為天道所不周全之處,作出補充。

[109] 董誥等編,《全唐文》卷682,(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6970-b

[110] 智圓,《閑居編》卷18,〈善惡有餘論〉,頁54a

[111] 智圓〈善惡有餘論〉的新意,吳忠偉先生曾指出其新意「在方法論上是佛家的,在價值論上卻是儒家的。」見氏撰,〈智圓佛學思想中的報應論〉,《東南文化》第1期,頁942000年。智圓價值觀的核心,仍屬佛教,相反地他常以儒學(或六藝)視為方法論,智圓〈善惡有餘論〉的新意,與其說是儒家式的價值論,不如說他思想中,有濃烈的歷史感。

[112] 智圓,《閑居編》卷29,〈送庶幾序〉,頁69b,謂:「故為文入於老、莊者,謂之雜。宗於周、孔者,謂之純。馬遷、班固之書,先黃老後六經,抑忠臣飾主闕,先儒文之雜也。」

[113] 潘桂明、吳忠偉,《中國天台宗通史》(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1年),頁634,亦已注意及智圓〈善惡有餘論〉的歷史感。

[114] 智圓,《閑居編》卷12,〈目錄序〉,頁45a。該計畫始於景德三年,至中宗祥符七年完成。

[115] 智圓,《閑居編》卷15,〈故梵天寺昭闍梨行業記〉,頁49a-b

[116] 智圓,《閑居編》卷17,〈祭祖師文〉,頁52a

[117] 智圓,《閑居編》卷34,〈病夫傳〉,頁76b

[118] 智圓,《閑居編》卷28,〈駮嗣禹說〉,頁68b

[119] 真宗對三教的態度已述於前,陳恕曾建議廢除譯經院,真宗宛轉拒絕,《宋史》卷267,〈陳恕傳〉,頁9208,謂:「恕頗涉史傳,多識典故,精於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干以私。前後掌利柄十餘年,強力幹事,胥吏畏服,有稱職之譽。善談論,聽者忘倦。素不喜釋氏,嘗請廢譯經院,辭甚激切。真宗曰:『三教之興,其來已久,前代毀之者多矣,但存而不論可也。』」

[120] 智圓,《閑居編》卷28,〈師韓議〉,頁68b

[121] 智圓,《閑居編》卷34,〈病夫傳〉,頁76b

[122] 智圓,《閑居編》卷34,〈病賦〉,頁76b。他說:「又嘗聞諸天臺云:夫治病有四焉,謂:藥治、假想治、呪術治、第一義治。吾不敏,庶幾上智之道,而以理觀為專治,蓋第一義之謂也。」

[123] 智圓,《閑居編》卷29,〈錢唐聞聰師詩集序〉,頁70a

[124] 智圓,《閑居編》卷33,頁75b

[125] 智圓,《閑居編》卷37,頁80b

[126] 宗鑑,《釋門正統》卷5,《卍續藏經》冊130,頁414,謂智圓「明吾佛之教」,與儒、道相較,儒、道之談性命、報應,「皆未臻其極」。


  中華佛學學報第19(p233-270)(民國95),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http://www.chibs.edu.tw
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No. 19, (2006)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101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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