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保護宗教反對邪教
陳星橋
10/03/2017 05:51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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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邪教協會成立已有一年多,它作為我國一個大型的民間反邪教團體,為團結、組織各界人士反對邪教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建立中國反邪教網站、組織反邪教百萬人簽名活動、舉辦崇尚文明,反對邪教大型展覽、多次召開反邪教研討會或座談會、組團赴日內瓦參加聯合國人權會議以揭露******的真相、從多方面參與對******癡迷者的轉化和幫教工作等等,成就有目共睹。我作為中國反邪教協會的一位成員,衷心祝願它總結成績,克服不足,在未來的反邪教事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在當代世界,由宗教引發的民族和文化衝突不斷,宗教極端勢力和邪教氾濫成災,引起了越來越多的人的關注。雖然說宗教應當尊重、保護,而對於邪教,應當予以取締、打擊,這在各國都是天經地義,似乎不應成為問題。其實問題遠非如此簡單。首先,將宗教與邪教絕然區分開來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其次,如何保護和管理宗教,如何防範和處理邪教,更是一個政策性強、複雜而敏感的問題。

  在我國,中央對宗教問題是相當重視的,管理也很嚴格,總體來說,宗教形勢還是比較穩定的。問題是一種矛盾往往掩蓋著另一種矛盾,如******的惡性發展就與我國的宗教狀況密切相關。1996年我曾撰文提出:******是一種新型的具有民間宗教特點的附佛外道,相對於佛教來說,是一種邪教。這主要是相對於正教--佛教而作的判斷,這一判斷是絕對沒有問題的。至於******是否是政治和法律意義上的邪教,我個人通過分析,也認為應當判為邪教,但最終還是應由當政者通過大量的調查取證,從政治和法律上作出判斷。19997月,政府是將******作為非法組織來取締的,過了幾個月後才正式確定******為邪教,還特別強調它不是宗教,以避免受到違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憲法和侵犯人權的指責。這樣一來,相當多的人有意無意地忽視了******與宗教的關係,加上許多人對宗教缺乏瞭解,存在大量的誤解,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影響了我們與******邪教的鬥爭。兩年多來,國內外******癡迷者屢屢滋事,遲遲不肯退出歷史舞臺,很大的一個因素就是******表現出許多宗教具有的群眾性、國際性、長期性和複雜性。所以,認真研究宗教與邪教問題,對於我們懂得如何保護和管理宗教,如何有效地防範和打擊邪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宗教學與宗教類型
  在當代,社會各界都應該重視、關懷宗教,因為宗教和我們的社會脈動,息息相關。宗教的學術研究,名為宗教學,它可以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探討宗教問題,例如:文化人類學的宗教學、社會學的宗教學、心理學的宗教學、哲學的宗教學、文學及藝術的宗教學、文化史的宗教學、政治及經濟的宗教學、法學的宗教學、科學的宗教學等。它們各有其自身的背景和立場,故也各有其偏重及偏輕之優點和缺點。

  以宗教立場的宗教學,來探討宗教乃至邪教問題,應該說具有特別的優勢,不過要以超越於各宗教教派的立場,也超越于各種學派領域範圍的立場,來實事求是地研究宗教、判析宗教,確認宗教本身的特性,才是最中肯的,也是對於社會人心最有益的。

  宗教學是一門非常繁複和深奧的學問。宗教的層面,相當寬廣,不僅教派名稱,多得無法盡知,單以屬性而言,即有原始性的、家族性的、民族性的、地域性的、民俗性的、世界性的各種宗教。若以出現時代的早晚而言,則有傳統宗教及新興宗教。若就信仰者的階層而言,則有廟堂性的士大夫宗教及民俗性的民間宗教。若以宗教的功能而言,則有作為祈願靈驗的、作為倫理實踐的、作為哲學思辯的、作為開發靈性的等四種。若能具備這四種功能的全部,則為高級宗教,若具有兩三種功能的,則為中級宗教,若僅有第一種功能的,便是原始型態的民間宗教或民俗宗教。

  二、各類人士對宗教的態度
  在我們的社會裡,有許多人沉迷於宗教現象及信仰效果的追求,因而失去了自主自立自信的能力,也混亂了正常人的生活秩序,甚至招致族群之間的互相對立,家人之間的口角紛爭。也有許多人認為宗教信仰,僅是庸夫愚婦的行為,說什麼求神、拜佛、許願,無非是原始人類所殘留的風俗習慣及神話傳說。縱然有若干奇跡的效應,也不過是出於信仰者本身的心理作用,充其量亦系自然現象的巧合,根本沒有什麼仙靈、神明與佛菩薩等的存在。

  其實,這兩者都不是當代文化人應有的態度。因為人類的高度文化及其智慧的產生,多是淵源於宗教,人類之有心靈生活與精神領域的開發,也多是來自宗教信仰的實踐。而在科技昌明的今天,人們也需要更多的理性來審視、疏導自己的信仰。宗教信仰,之所以在我們的社會中,造成沉迷氾濫及否定排斥的兩種極端,乃是由於知識份子們對於宗教所持態度不明確,所做的正面關懷太少,對於宗教的常識不足,也無法給宗教信仰多做一些疏導性的工作,便使得我們的社會大眾,若不是一窩蜂地盲從,便是一面倒地批判。加上政治人物的推波助瀾,利益集團的經濟炒作,新聞媒體的不當報導,以致讓大家一方面錯認為宗教信仰非常發達,另一方面又誤以為宗教信仰給社會帶來了更多不安的因素。這也正是社會各界人士應該加以深思的一個課題。

  歷史上,中國的知識份子對於宗教的態度曾有三種現象:

  1、以為宗教即是鬼神信仰,便如孔子的思想未知生焉知死敬鬼神而遠之,或視宗教為神道設教。乃是存而不論或作為工具加以利用的態度,不是關懷的態度。
  2、以宗教為愚夫愚婦的迷信,對社會無益,於文教無用,甚至有害,此以範縝的神滅論等具有唯物論者傾向的態度。
  3、以傳承儒家道統為己任的知識份子,例如宋明理學家是閱讀佛書而排斥佛教,吸取佛學而否定佛法。直到民國初年,仍有讀書人的大門口張貼著僧道無緣的告示。

  在現代,中國知識份子對於宗教的態度,也大致可分作三類:

  1、人文科學領域中的學者,包括文、史、哲學,乃至宗教學術的研究者,對於宗教,多少會予以關懷,但也僅止於研究,從社會學家及文化思想史的角度,多少會給予宗教若干程度的正面肯定,卻未必接受宗教。
  2、自然科學及社會科學領域的知識份子,包括理工、數學、生化、管理、政治、法律、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學者,如果是在西方科技環境中成長者,多少也對宗教抱持信仰的關懷,因為西方的頂尖科學家們,多半雖不一定相信教會型式的宗教,卻也相信神的愛,是存在的。而在中國國內成長的知識份子,則受傳統儒家思想的潛在影響,多半仍認為宗教不是知識份子所需要的,乃是一般民眾賴以安慰的迷信。

  3、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神論信仰者,認為宗教是統治階級愚弄人民的精神鴉片,近乎於迷信,是落後的生產關係的反映,它屬於個人的私事,不應干預國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

  從以上各類人士對宗教的態度可以看出,為什麼宗教在我國歷史上始終處於世俗政治的統治之下,而在當代,宗教更是處於主流社會的邊緣的原因。但為什麼宗教又能歷數千年而不衰呢?我想主要還是根源於人類在強大的自然和社會異己力量壓迫下的一種心理需要,人性的弱點和偉大于其間展露無遺。宗教為高級生命--人類所特有,各種傳統宗教和新興宗教的追隨信從者遍佈於社會各個階層,各取所需,他們的合力促成了宗教的延續與發展。雖然宗教多處於主流社會的邊緣,但力量不可小視。一般來說宗教有穩定社會的作用,但若缺乏必要的研究,給予關懷和正確的引導,反而會成為社會的一大不安定因素。

  三、宗教的功能與存在價值
  (一)宗教具有人類文化的原始性及開創性

  1、人類的祖先們,對於自然現象的知識奇缺,憑藉原始型態的宗教信仰、傳說、巫術等,解答了許多困惑不安的問題,讓他們尚能有希望、有安慰和安全感。
  2、由於宗教師就是部落中的領導人,例如神權時代的社會制度、規章律法,都是出於天啟神示,其實也正是那些宗教師在祈禱冥想中所激發出來的智慧,變成文字言語,就成了原始宗教的聖典。人類的文明,例如文字、禮儀、服飾、音樂、雕刻、繪畫,多半也是藉著宗教的活動而產生出來的。
  3、人類的思想是從人際關係的互動以及與自然關係的適應中開創出來,原始宗教只提供信仰,不負責解釋。後來由於民智開放,便為信仰的基礎,提供了思想的、邏輯的合理性,那就是哲學的誕生,由哲學提供了理念的依據,便又開創了科學的領域,故有人說:哲學是科學之母,宗教是哲學之母。

  (二)宗教是人類的寶貴財富和良心的保證
  在現代,發展科技與現代化是個兩面刃,它在給人類帶來極大的便利與富足的同時,也會產生許多副作用,如環境污染、社會失衡、道德失範等,這時就特別需要宗教隨時予以糾偏除弊,維繫世道人心。世界上現代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其宗教也往往很興盛,這可能是人類及社會的一種自然選擇和需要,說明宗教至今依然是人類一大寶貴的財富。

  對於宗教,我們應從其實在整體上來把握。宗教通常由三大要素構成:一是宗教思想信仰體系,普列漢諾夫給宗教所下的定義中講的宗教觀念、情緒和活動可歸為這一大要素中的諸因素;二是宗教文化,它幾乎涉及社會意識形態各個門類;三是宗教實體,即由同一信仰的人們結成的具有一定物質形態的社會實體。我認為,如果疏導和管理適當,宗教包含的這三大方面,都可以為人類的精神文明乃至物質文明建設服務。

  就我所研究的佛教來說,佛教的思想信仰形態,是佛教的核心,是廣大佛教徒精神所寄,佛教的教理、教義、教規中包含有許多積極因素,特別是其中的倫理觀念和道德規範,對於提高國民素質,對於人類的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的穩定都有著積極的作用。億萬佛教徒愛國愛教,奉公守法,誠實勞動,積極工作,講文明,講道德,守紀律,行善事,他們在相當程度上是把其佛教信念作為出發點和歸結點的。如今國家主席江澤民提出要依法治國和依德治國,這將在一定程度上凸顯佛教理念及其道德規範在國家各項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至於佛教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身就是一筆用之不竭的財富。常言道:世上好語佛說盡,天下名山僧占多,祖國的許多山川由於僧人的營建與綠化妝點,蔚然成為名山勝地,其環境寧靜整潔幽雅,集建築、繪畫、書法、音樂等藝術于一體,成為人們競相朝拜、觀瞻的旅遊勝地,客觀上促進了物質文明建設。在人類的現代化建設中,它依然可作為一種無盡的源泉,豐富人們的精神和文化生活。

  作為宗教實體來說,遍佈於社會各界、占人類三分之二的億萬宗教信徒奉公守法,誠實勞動,更是人類兩個文明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們理應給予充分的尊重,積極引導。

  其次,如果僅從世俗的層面來分析,有時很難讓人認識宗教的特殊價值。其實宗教不可替代的作用還在於,它是人類良心的保證。一個多世紀以來,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人類擁有的知識、技能及生活的富有、便利達到了空前的程度,但伴隨而來的生態失衡、環境污染、核戰爭威脅、貧富差距加大、人們精神空虛、社會道德失範、犯罪增多的現象也達到令人吃驚的程度。人類認識和征服自然的能力的提高,往往使人們的貪欲、傲慢、我執極度膨脹,從而凸顯出人類認識與規範自我的能力嚴重不足。儘管許多政黨和社會精英提出了這個主義、那種目標,但由於其主張和目標的有限性、無常性與人類自我和私欲的無限膨脹的矛盾,總是一而再三地讓人失望。在我國,由於文革浩劫帶來的信仰危機,以及改革開放後由於經濟發展、社會轉型、分配不公、貪污腐敗等帶來的精神空虛、道德失範,使許多人亟於從宗教中尋找寄託,或從形形色色的氣功門派中修心養性以安頓身心,這種現象多少反映了人們對現實的不滿和心中蘊藏著強烈的宗教需求。象荒誕不經的“******”邪教居然能在短短的七年間吸引數百萬人,正是利用了人們在宗教上的無知和信仰上的饑渴。

  宗教的最高信仰及目標一般具有神聖性、超越性、普遍性,雖然遙不可及,難於驗證,反倒使其曆千年而不衰,能為不同時空的各民族、各階層的人們所仰信,作為精神寄託。從佛教來說,更不局限於此,如佛教的緣起理論具有普遍的哲學意義;佛教的業感理論教導人對自己的思想與言行負起責任;佛、菩薩的高尚人格及覺證的彼岸世界足以引發人們的無限崇敬,而畢生去追求。佛教對世法的洞察與批判可以使人幡然醒悟而自覺自律。我個人認為,佛教是一種崇尚智慧、具有慈悲與包容精神,重實踐、非暴力的宗教,是最適合當今時代和全人類的宗教。

  四、由宗教衍生的社會問題
  宗教造成的種種問題是由於人對的過分依賴及運用。原始型態的宗教信仰是自然神及祖神的崇拜,由自然神的崇拜,形成多神信仰,祖神的崇拜,形成唯一神信仰。多神信仰,轉化為民間信仰,即是自然物的精靈、人物的英靈,形成巫術、啟靈、神簽、牽亡、禁忌等。依賴過度之後,便成為淫祀的鋪張浪費,也易成為只有求神酬神,不作人智的開發,有了病疫,不從醫療衛生著手,光去求神媚神,所以信巫不信醫。發生了天災人禍,不去盡人事求改善,光去向神靈祈求許願。為了經營事業乃至出門行方,不去考查研究、詳細計畫、預作評估,光去向神求指示、乞求好運。乃至為了搬家、開業、婚嫁、子嗣,都不考慮主客觀的條件因素,光憑祈禱神佑祖蔭,求夢示、求靈簽、求靈異。從而給人們一種消極、迷信的印象。

  而一神信仰,的確要比多神信仰單純得多,許多民間信仰的迷信行為,均會受到一神信仰的過濾而消失,或者變成隱伏性的宗教行為。但是一神信仰,源出於部落民族的祖神崇拜,祖神有其民族及種族的局限性,各族群間均有自己的原始祖神為保護神,結果就可能在自族與他族發生衝突時,各自的祖神都站在保護自族的立場,因此而產生以自族的祖神對抗外邦人的魔神,引伸成為民族主義的排他性的戰爭。除非這種一神信仰的神,被認定為既愛護自族也愛護敵人的博愛之神,既愛護善良者也愛護犯罪者的寬容之神。否則,一神信仰構成的危險性,是主導對外戰爭的原動力,也具有征服異端的使命感所形成的侵略性。世界史上,從古到今,許多族群之間的大小戰爭,豈不就是奉了神諭神旨,或在為神、為愛、為公義而戰的口號下所發動的聖戰嗎?這些對於人類社會都不是健康的現象,且極易為巫婆神棍和社會極端勢力所利用,有的可發展為反主流文化、反政府、反人性的邪教。現代人的知識份子,對此應當予以關注和疏導,各個宗教的領袖們尤應深刻反思,以道德的勇氣來呼籲糾正,而當政者則須依法加以監督、管理,對邪教必須予以堅決打擊。

  五、宗教信仰及行為的特點
  (一)宗教信仰及宗教行為,基本上是屬於感性的

  1、人性之中,雖有理性的要求,卻無可避免各人的內心世界最偏向於感性的。因為沒有一個人能有百分之百的自知之明,也沒有一個人能有百分之百的自主能力。命運順利時,好像白日我能夠主控一切而躊躇滿志;命運逆轉時,就有心不由己、身不由己的無奈感了。人在一生之中都能全程順利的,實在太少。載浮載沉而能於傷痕累累中,尚保持堅強意志而百折不撓的人當然有,但是不多。所以不須仰賴宗教信仰的慰撫者,絕不是人口之中的大多數。因此宗教信仰不一定跟所受的教育程度成正比,許多硬漢的知識份子,突然成了某宗教的信徒,不足為奇,沒有必要問他們為了什麼,就是因為當時他需要宗教,正好某一個宗教人士和他們接觸而讓他獲得了安定感、安全感、安慰感。那個宗教也不一定要有多傑出,只是好像在他口渴時適當地給他提供了一杯普通的飲料。所以也請不要以為知識份子信了某一宗教,甚至是某一個新宗教而覺得奇怪。

  2、宗教信仰基本上是主觀的而非客觀的
  原則上,宗教都是主觀的、感性的產物,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哲學在基本上也屬於主觀,但哲學家們都認為,是由於客觀世界,引發出他們的理念世界。他們的理念世界,才是最具真實、客觀的存在。其實只是主觀性的客觀化,其本身依舊是主觀的。

  宗教所信仰的物件,不論是人、是物、是抽象的神,或是神秘經驗的身心反應,雖然有其大同小異的共通性,但也必定由於人類各自的身心環境及其文化背景的共通性而形成的。事實上都不能脫出主觀性的條件因素,這應該是知識份子們當知的宗教現象之本質。

  若以宗教立場的宗教學者,來看宗教現象及其宗教所信仰的物件,雖然也以主觀的因素為基礎,卻也不能完全否定客觀宗教因素的事實,例如東西方各宗教都傳有神異事件、神跡靈驗的文獻記載,佛教所稱六種神通,絕對不能說它僅是個人的內心現象,真的曾被許多人親眼目睹,共同經驗。此在各大宗教的聖書聖典中都有記載,在宗教史傳中有許多資料,乃至像《古今圖書集成》這樣的大套書中,也列有神異類的許多著作,所以絕對不可把客觀的宗教現象,一概斥為無稽之談。不論是誰,只要遇上了一兩次靈異的經驗,縱然口頭依舊堅持不信,也不得不在內心裡偷偷地相信了。尤其是在自己的親人之間,發生了心靈的互動,或者跟已經過世的親友之間,發生了使你不得不信的靈應事蹟時,你就不會不信人類除了肉體之外,的確尚有精神體的所謂靈體現象的存在。對於這個問題,知識份子的責任是應當信其是有,但卻不應信其可靠,凡遇事,仍應盡其人力,勿光靠天賜神佑。完全否定神異近乎於武斷,而執迷於神異是愚癡。

  3、宗教信仰與倫理道德有其相關性,但非必然性
  基本上說,宗教信仰都不會違背善良風俗及倫理道德,其實應該是鼓勵倫理道德的,否則這種宗教便不能被任何一個社會所接受,所以在中國有儒家的倫理觀念維繫著社會的道德和善良的民風,在西方是以基督教的十誡及神愛世人的原則為倫理基礎,伊斯蘭教亦有其道德標準,是以《可蘭經》為指導原則。佛教則以五戒十善為人間的倫理依據。但是,宗教若缺少包容性,而光強調靈驗的保護性,便會把道德的尺寸縮小到只有與同一教派信徒之間的關係,凡是非同一性質、同一教派的其他人,都會被置於道德的保護之外。更嚴重的是,若此宗教為了保護自己、擴張自己,而受到阻力之時,便會以極端的手段來征服異端,而造成攻擊性及破壞性的行為,他們甚至可以為了拯救人類而屠殺人類,為了拯救世界而毀滅世界。

  另有一類宗教現象,也可以就是一般的民間信仰,人們為了達成自私自利的某專案的,便去求神、媚神、賄神,並不考慮他們的目的跟道德有何關聯,甚至即使明知是不道德的,是違背因果的,他們也照常去拜去求。因此,現代的知識份子,應該關注類似的宗教品質及宗教現象,使得一切的宗教行為,均宜在人間道德的尺度和國家的法律範圍內活動,否則就不足以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宗教。其實,與道德行為不相關聯的宗教信仰,也不一定就是民間信仰的特色,即使傳統性的各大宗教之中,如果沒有教規的約束及國家法律的監督,敗德的教會、劣行的教士及信徒,也是會出現的。相對地說,不信仰任何宗教的人士,未必就是不道德的,如果有其哲學理念及人格修養,一定也會有其道德標準。

  (二)健康的宗教信仰必須具備理性的條件
  1、宗教行為及宗教現象的產生,雖然是基於感性及主觀的因素,一旦某一個特殊的新宗教師所創建的宗教信仰,有了固定的眾多信徒之時,就必須著手教規的制定,同時為了滿足信徒們對於宗教行為及其現象和效果的求知欲,便得建立理論的架構。這就是宗教的行為、規約、理論。如果缺少其中的任何一項,這個宗教便註定了不會維持多久的。

  2、宗教的本身,並不會由於傳統的或新興的差別,而應受到人間的差別待遇。現代世界的各大宗教,開創時也都是新興宗教,但在全人類的歷史洪流之中,不知曾有多少萬個新宗教產生了,不久便又消失了。其間雖然也有由於受到既有的老宗教,利用政治勢力的迫害,而使得新宗教沒有了生存的空間。可是現有的各大宗教,在歷史上,都曾遭遇過再三再四的迫害,仍能屢僕屢起,其中必有原因。而許多另外的新宗教,一受到考驗就在人間的舞臺上再也站不起來了。原因在於新的宗教無法在理論依據方面,開出更美的智慧之花,甚至僅僅在宗教行為上有其新興的功能,在宗教理論方面,只能摭拾傳統宗教的若干部分,七拼八湊,作為他們的理論架構,結果在不久之後,他們的宗教功能,很快地被傳統宗教所吸收運用發揮,他們的宗教理論又經不起獨立思考的批判,故在創教者過世之後便難以為繼,縱然繼續流傳,其空間也一定有限。當然,若站在人類文化史的立場以及宗教學者的立場來看,能有比傳統各大宗教更適合於當代社會而為世人喜愛的宗教出現,應該是人類的一大福祉。

  3、宗教的信仰是屬於各人的內心生活及其自我的主觀經驗,未必一定要在理論的邏輯思考上給予什麼注解。但當某一宗教信仰已成為許多人共同接受的事實時,理性化的要求便會自然發生,否則只能是一般的民間宗教,而不會成為一個有倫理架構的高級宗教。新興宗教及民間宗教,每每依附儒、釋、道和基督教、伊斯蘭教的倫理觀念,尚能流傳若干年代,只是沒有深度,蕪雜荒謬者居多。若是僅有宗教行為及宗教現象,既無理論架構又沒有倫理原則的話,便會失去道德的準繩,所以就有許多不良分子利用這些宗教而行騙作惡,被稱為神棍。今日的知識份子亦宜關心、明辨傳統宗教、新興宗教、民間信仰乃至邪教,好讓各類信仰者在感性方面求得安慰之時,能有理性的觀點給予調和、疏導,庶幾不致造成信仰宗教的人士,反而被他們所信仰的宗教傷害了。

  六、邪教信仰及行為的特徵
  邪教問題古已有之,而在上個世紀末,已然成為全世界的一大公害。 邪教有個最大的特點,就是打著傳統宗教的旗號,或剽竊其中的某些名詞術語加以曲解利用。從我國已知的呼喊派新約教會達米宣教會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統一教天父的兒女三班僕人派門徒會靈靈教全範圍教會被立王主神教觀音法門靈仙真佛宗“******”等邪教來看,觀音法門靈仙真佛宗“******”和一些形形色色的氣功門派屬於佛教和道教的背景;其它的基本屬於基督教背景。

  在歷史上,邪教相對於正教而言,是與正統的、傳統的宗教,或與統治階級、主流社會認同的意識形態相抵觸的一套神學說教,並由此形成為一股反政府、反社會的勢力;在現代,邪教相對於被政府承認的傳統宗教和准宗教社團而言,是指那些不被政府承認的具有反主流文化、反社會、反人性傾向,對當時的政治、社會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具有破壞性的膜拜團體cult)。因此古今中外的統治階級對邪教無不採取高壓手段令其改歸正,或予以取締並嚴厲鎮壓。

  邪教雖然在構成上與宗教沒有多大的差別,如有教主,有教團組織,有教理教義,有形形色色的修行方式,有一些基本的信眾等,而且常常打著宗教的旗號或歪曲利用傳統宗教的某些概念,以招徠信眾或尋求法律保護。但它們絕非當代政治和法律意義上的宗教,充其量只能稱之為准宗教或偽宗教。一般的人很難將正當的、健康的、合法的宗教與非法的邪教區分開來。何況在歷史上,正當的宗教有時也被視為異端邪教,也可能滑向教;而教在一定條件下也可能成為合法的宗教。尤其在近代,新興宗教和宗教團體不斷湧現,或邪或正,亦邪亦正,邪教的種類也是五花八門,如何給邪教下一個統一的確切的定義並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的。通過對一些邪教的觀察,我發現,邪教信仰及其行為與上述健康、正當的宗教信仰及行為特點有許多相似之處,但除此之外還具有如下一些特徵:

  1、歪曲利用傳統宗教的某些概念或民間神話編造邪說 ,宣揚神秘主義,內容蕪雜甚至荒誕不經,主觀、感性的色彩更濃。
  2、編造比較具體的末日、劫難或災禍之說,蠱惑人心。
  3、渲染宗教性的神秘經驗,以能快速成就神通異能、成仙成道相許諾,造成信眾強烈的功利之心和精神依賴,不惜疏遠乃至脫離家庭和必要的社會聯繫。
  4、教主通常道德和文化素養不高,喜歡搞個人崇拜,常以神佛或先知自居,加上人為的炒作、造勢,在內部形成為一種崇拜和神權中心。教主由此政治野心和私欲膨脹,上則干預政事,下則騙錢漁色。
  5、通常背離主流文化的價值觀,又不甘心游離於主流社會之外,故而秘密結社,行為詭秘,易走極端,反對政府,危害社會。

  雖然一些正當、健康、合法的宗教也多多少少含有上述的某些特徵,但整體來看,它們的性質為良性;有系統的教理教義,文化內涵豐富,能與主流文化和社會基本的倫理道德相容,並不過分強調神通異能或神秘體驗;教主多已不在世,個人崇拜成分少,因而不存在人為的精神控制問題;雖然也有末法和劫難之說,但並沒有太具體的時間,或刻意渲染;其組織是合法的公開的;其傳教目的是化導人心,提升道德,一般來說有助於人們的身心健康和社會的穩定,利大於弊。 而邪教的上述幾大要素,其核心是,其特徵是,其手段是以超自然能力招徠信眾,以批判社會、拯救人類為口號吸引信眾,以建立封閉的組織來控制信眾,其目的是妄想的最大實現和私欲的最大滿足,其結果是造成對信眾錢財兩空,身心健康受到極大損害,人民的生產、生活秩序受到極大的破壞。因此邪教具有極大的欺騙性(十分隱秘)、擴張性、排他性、功利性和社會危害性。我們從李洪志的歪理邪說和已揭露的******邪教的犯罪事實來看,******完全符合邪教的上述五大特徵。

  七、對邪教的防範與治理    
  我認為,人類社會是一個動態的、相互依存的、龐大的生態體系,邪教只是社會的一種病症或毒瘤,要治療或切除它,必須瞭解它產生的真正原因,才能有的放矢。有的人認為邪教導源於有神論、宗教和氣功,於是主張徹底批判有神論,嚴格限制宗教和氣功。這種觀點是可商榷的,而且這樣做的結果往往會造成許多新的社會矛盾和弊端,正象用農藥消滅害蟲,同時也把許多益蟲益鳥消滅了,破壞了生態環境一樣。我為什麼要用這麼大的篇幅來談比較敏感的宗教問題?目的即在於促成人們對宗教進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從而能更有好地識別、防範與治理邪教,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附作用。

  以******邪教的發展來說,它部分導源于多年來我國傳統文化受到過分的破壞,健康、正當的宗教尤其是佛教受到過多的破壞,正確的宗教知識和資訊傳播不力。例如在******信徒中,學自然科學的比學社會科學的人多,需要宗教關懷卻缺乏基本的宗教認知的離退休老幹部和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老百姓多;******明明表現出濃厚的宗教特徵,不少人卻有意無意地加以忽視,不能及時地加以監管;在揭批過程中,也不知如何利用邪教的天敵--正當、健康的宗教來進行批判和對******癡迷者進行轉化;從心理學角度研究******時,也極少有人注意到******癡迷者所反映出來的強烈、扭曲的宗教心理或情感;在研究依法治理邪教時,也極少人能從宗教立法的角度來進行闡述,以保護合法,打擊非法;在民間的宗教信仰者中,包括一些似乎反對******的人中,我發現持有類似******歪理邪說觀點的大有人在。這一切說明,我國社會對宗教還存在相當多的無知、誤解和不信任,對處於主流社會邊緣的正當、健康的宗教的關心、宣傳嚴重滯後,引導乏力,上層的宗教人士和宗教學者與民俗宗教群眾存在相當大的認知鴻溝。所以,如何做到既充分發揮宗教的正面作用,又能有效地抑制民間宗教尤其是邪教的發展,是擺在政府部門和宗教界的一項相當艱巨的任務。

  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說明我國正全面地融入世界。我們對邪教的認識也需要具有世界眼光,能從宗教的、人性的、法制和科學的多種視角加以審視。限於研究水準和篇幅,我在此不能更多地展開來談。最後我僅提供三條意見和建議結束本文:

  1、扶植和利用邪教的天敵--正當、健康的宗教,應是揭批、轉化、防範邪教的優先選擇之一;
  2、儘早制定宗教法及相關法規,依法保護宗教、打擊邪教,符合依法治國的國策和世界發展趨勢。
  3、搞好全社會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德治國,提高全民的整體素質,尤其是提高宗教信眾的宗教素養和科學文化素養,是防範和治理邪教的根本途徑。

 

來源:www.jc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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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ân Nhâm Thì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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