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比較宗教學8
聖嚴法師
21/09/2018 06:49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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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基督教

第一節 基督教的開始

耶穌的時代背景

有關基督教的本質及其教勢的發展,我已寫了一書,叫作《基督教之研究》,讀者不妨參閱。現在本書中寫到基督教時,又不得不再從另一個角度把它的過程介紹出來。如此,則雖將我寫的兩書並讀,也不致有重複的感覺了。

基督教始於耶穌的開創。耶穌生於巴勒斯坦的猶太(Judaea),位於地中海東岸的山岳地帶,本為希伯來人的發祥地。這是猶太教的故鄉,耶穌就在猶太教的宗教生活及宗教教育中長大成人。據傳說:耶穌的父親約瑟雖是個木匠,卻是大衛王的後裔。因此,在血統上說,耶穌是大衛王的後代。奇怪的是聖經《新約》的作者們為了附和《舊約.以賽亞書》第七章第十四節的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來救濟猶太人,所以福音書中又把耶穌的母親瑪利亞,說成是個未出嫁即懷孕的童女。不過耶穌是出生於父母經過伯利恆城(Bethlehem)旅次之中的一個馬房裡,以後則將大部分的時間消磨在拿撒勒(Nazareth)及加利利(Galilee)的兩城之間。

耶穌出身的那個猶太民族,我們在上一章已經說過,乃是一個自尊自大、頑強保守而又值得同情的民族。他們在王國時代之後,先知們雖然自信猶太人的上帝必將拯救他們,他們的實際狀況卻是江河日下。原因是猶太國為一走廊地帶,其西為地中海,東為阿拉伯沙漠,北通敍利亞、亞述、巴比侖,南至埃及。所以當埃及與北方的任何民族發生戰爭,猶太是必經的通道。當北方各族要對付埃及時,也必先取得猶太。因此,猶太這塊地方曾為埃及人、亞述人、巴比侖人、波斯人、馬其頓人、希臘人與羅馬人輪番征服。

耶穌出生的時代,猶太國雖有一個自治的政府,允許有他們自己的國王,也有他們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機構;但其實際的統治權,卻操之於羅馬政府派去的總督之手,猶太乃是羅馬的一個行省而已。於是他們日夜祈禱,祈禱預言中的屬於自己的領袖(彌賽亞Messiah 救世主),來將他們從外邦人的統治下解放出來。故當西元第二十七年,施洗約翰(John the Baptist)在約旦河下游之猶太出現傳道之時,就有人以為他是彌賽亞,但為他本人堅決否定。不久,約翰遇難,受他施洗的耶穌,即趁勢而起,原先是約翰的徒眾,多半也成了耶穌的擁護者。

耶穌約生於西元前五年或六年,有關他的事蹟,記載相當缺乏,最好的資料是福音書,也僅記述一些神話傳說。我們僅能知道,當他十二歲那年,曾隨父母往耶路撒冷的神殿,並與拉比(夫子們)問答宗教的問題。他的父親約瑟,即死於耶穌十二歲之後。他的母親瑪利亞,則是一個多產的婦人,在生了耶穌之後,又生了四個弟弟和幾個妹妹。當他的父親死後,有人說他一直是做著他父親的木工行業,直到三十歲時才開始傳道,往來於加利利、猶太及其附近的地區。

猶太人的性格,幾乎是一般地倔強和自信。上章說到此時的猶太教有三派,而以法利賽派的實力最大也最保守,耶穌看不慣法利賽人的形式主義及偽善的作風,所以毫不容情地攻擊他們。猶太人本來希望耶穌是他們期待中的民族救主,耶穌卻宣說他的國不在地上而在天上。因此惱怒了保守的猶太人,故在傳道三年之後,即以違反猶太教的罪名被捕。當猶太人把他交給羅馬總督彼拉多(Pilate)的時候,又被誣控為蔑視羅馬並企圖自立為猶太人的王。終於,在猶太人的殷切要求之下,彼拉多遂於西元二十九或三十年,把耶穌判處死刑。那是猶太聖曆正月十四日的「逾越節」(Passover 此為猶太人紀念其祖先出埃及的節期)是星期五,在一座可以俯瞰耶路撒冷城的小山上(髑髏地),與兩個強盜,同時被釘死於十字架上。

耶穌的復活

根據《新約》的記載,當耶穌被釘十字架上死去之後,他的門徒也因此失了希望,四處星散,甚至有人對耶穌失去了信仰。但是,奇蹟出現了,被釘十字架以後的第三天,那個星期日,耶穌復活了。此後達四十天之久,經常與他的門徒集在一塊,最後帶著他的肉身升向天國。由於耶穌的復活,門徒又再度燃起了對他的狂熱的信心。

耶穌是否復活了?這是一個大問題,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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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死後,門徒們並未立即展開繼續其遺志而來傳道的工作。門徒傳道是在耶穌死後四、五年(西元三十四年)才開始的。不過,在婦女信徒以及少數門徒,由於對耶穌的人格懷念不已,在神思恍惚之間,幻覺耶穌的重現,這是很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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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人主張,耶穌被釘十字架,並未真的釘死,這在回教徒是尤其深信的。例如去(一九六七)年去世的時子周先生說:「請容我先根據《古蘭經》說明,然後再引據《新約》來說明。《古蘭經》第四章一百五十七節說:『他們說:我們已殺馬爾焉(即瑪利亞)之子埋希哈爾撒(即耶穌),安拉(上帝)的使者,他們原未殺死他,亦未使他在十字架上死去,只是他們看著是如此。那些因此爭議的人,不過是懷疑而已,他們對此不知真情,不過是依循揣測,他們實在未曾殺死他』。……現在再由《新約》的四福音裡,看到耶穌未死在十字架上:1.由午正到申初,時間太短,不致氣絕(〈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第四十五、四十九節,〈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五節,〈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第十四節);2.左右兩犯同時被掛均未死,因此可以斷定耶穌亦未死;3.該兩犯腿被打折方死去,唯耶穌未被打(〈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第三十二、三十三節);4.耶穌之肋被兵用槍刺之,血即流出,更足以證明耶穌未死,死即不能出血;5.彼拉多係監視行刑的人,亦詫異耶穌死得太快,因時間太短(〈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四十四節);6.其他兩犯死後,以土埋之,不能復活,唯耶穌係由其門徒名約瑟者領去,置於山洞(〈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四十九節);7.第三日墓門之石已移動,屍體已失(〈馬可福音〉第十九章第四節);8.後來其母見之不相識,竟認為是園丁,其必改裝易服毫無疑義(〈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第十五節);9.若是肉體升天,便不需要這樣的改裝;10.門徒驗耶穌的手,探耶穌的肋,確定為耶穌的肉體(〈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第二十五、二十八節);11.耶穌覺餓索食,如係靈魂,當不需要食物(〈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九、四十三節);12. 耶穌約其門徒到加利利密會,如係升天,毋庸祕密,且不必須到加利利始能升天,或係潛往他地佈道亦未可知(〈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十節)」。以上這段論列,引自時氏的《伊斯蘭教義續五十講》第三十八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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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很可能在被釘十字架後佯裝死亡,此後即潛往外地佈道。並很可能到了印度,最後也就死於印度,因在印度有耶穌的墳墓,在英國人沙姆所著的《耶穌歿於何處》一書中,對此提出好多考證;尼赫魯的《世界歷史一瞬》一書中,也有類似的說法。

     
總之,耶穌的復活及其肉體升天的傳說確是宗教信仰的產物,而不是歷史上的事實。

耶穌的人格及其教訓

不論如何,耶穌之成為基督教的創始祖,確有他異乎常人的感召力。當他快要被難之前,雖然充滿著狂熱的魔性而與人性脫節,但在傳道的初期,實是一位可敬可愛的宗教師。他歡喜花,歡喜兒童,酷愛人們的友情,看到貧窮痛苦的人,每每激發極深的同情心,他對流浪者關心,對下賤者體恤,對有惡疾者親近,這些無人照拂的人,均能從耶穌之處,獲得安慰、鼓勵和救助。尤其他那強烈的宗教信念和宗教人格,往往能夠使人產生神祕的感應。例如一些神智不清的人以及由於神經系統失常的患者,一見到耶穌,就能完成精神治療的效應。

但到傳道的後期,由於有人認為他是基督(Christ),他也自信真的是上帝的獨生子。這個觀念一產生,耶穌的人性的可愛處,就立即下降,他就變得冷酷而嚴肅,認為他是天上的,人間的一切,都不是他所喜歡的。特別是在受到舊環境的反對和壓迫之後,耶穌的激憤之情,便將他自己先前所建立的人格燒毀。正如《華嚴經》所說:「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所幸的,耶穌的受難竟來得如此的快速,致使門徒們對他初期的人格感到無限的懷念,又對他後期的人格感到不可捉摸的敬畏。這兩種情愫的相加,即匯為一股促使基督教成長和發展的雄大力量。假如耶穌終身不被難,或者再遲三十年被難的話,照他的性格的發展,很可能被人目為狂人而不予重視了。當然,像他那樣的作風,處身於那樣的社會,遭受迫害是不能免的。

初期的耶穌,的確可愛,作為人間和樂的準則來說,耶穌有好多的教訓是值得讚歎的。他因出身寒微,所以特別感到下層社會的疾苦,特別厭惡上層社會的虛情假意和裝腔作勢。故他特別鼓勵人們的公正、仁愛、守本分。他以為人們除了敬愛上帝以外,最大的責任是愛人如己。並在他的金律(Golden Rule)中說:「施之於人的事,必須是你歡喜人們施之於你的。」在耶穌看來,上帝是人類的父,人類是天使的墮落,天使是上帝的兒子,所以人類都是上帝的子女,並且也包括他耶穌在內。他曾用「我們的父」來向上帝祈禱。父親愛子女是天性,上帝愛世人,當然也是真理了。像這樣的教訓,實在很好。

可是,當耶穌以彌賽亞與基督自居之後,問題就不同了。他要門徒厭棄人間的一切而去追隨他,並且背起各自的十字架(殉道)。他厭惡富貴的人,認為富人升天要比駱駝穿過針孔還要困難。他的天國的人民,乃是兒童和窮人。他自己是神的獨生子,不,他就是上帝的道成肉身。他之降世,即是表示上帝的恩典,由他代替人類贖罪,人類才有得救的可能。可是人類的得救與否?仍得看你是否相信耶穌即是基督。又由於上帝對人類有絕對的取捨生殺的權威,故在他的信徒之中,究竟誰能被寵得救升天,尚須取決於上帝的權威。如果不被選中,雖做了他的信徒,還是不能得救。

因此,問題越來越多,此後的基督的各派各期的神學,便是為了這許多問題的要求解答而產生。

第二節 基督教的聖典及其教會

《舊約》與《新約》

現在談起基督教的聖典,就是指的《舊約》(Old Testament)及《新約》(New Testament)。《舊約》是猶太教的遺產,卻是由基督教所編成。猶太教雖重視基督教所編集的《舊約》,他們卻並不即以基督教編集的《舊約》作為其聖書的命名。猶太教的聖書叫作《托拉》(Torah 卷帙之意)。關於《舊約》,已在上章說過。但是,《舊約》既為猶太教的遺產,何以又成為基督教的《聖經》?因為耶穌本人是出身於猶太教的信仰,耶穌本人並不反對猶太教,這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及十八節中已經說得非常的明白:「莫揣想我來毀壞律法和先知,我來非為毀壞,特來成全。」所以,凡是《舊約》中有關宗教來源及宗教信條的部分,耶穌也都隨時加以運用而重現於福音書中。例如一神的信仰、摩西十誡的遵守,以及諸先知們的律法,耶穌幾乎都想接受。所以,如果沒有《舊約》作為立腳的基礎,基督教的信仰便成了空中的樓閣,無所依傍。

可知,耶穌並不反對猶太教,如果不是保羅(Paul)在後來加入了基督教,基督教也僅是猶太教的一個支派而已。耶穌及其當時的多數門徒,並未脫離猶太教的氣質。耶穌反對的是保守頑固而不切實際的猶太教徒。例如舉出法利賽人的七禍,是對教派的作風的指控,而非對猶太教根本教義的責難。

耶穌以上帝視作人類的父,在觀念上,的確把上帝在《舊約》中的性質做了一番改良。《舊約》中的上帝是威嚴性的,耶穌希望的上帝是慈愛性的。不過,稱上帝為父,在《舊約》中早已有了先例;當耶穌本身以上帝的化身自居之後,上帝的性格卻又恢復了《舊約》中的原形。

再說到《新約》的成分,它共計二十七篇,記載耶穌生平言行的有四種福音,記載使徒行誼的有一篇〈使徒行傳〉。此外所收的書翰,大多出於保羅的手筆,以及使徒雅各、彼得、約翰、猶大的書翰。如果以各篇成立的年代來說,乃是保羅寫的各篇出現最早。保羅大約在西元五十年至六十二年之間,完成了這些屬於基督教最早的文獻。四福音可能是西元第二世紀及第三世紀之間的產品,雖然四福音中確實記有耶穌當時的若干資料,但從基督教的重量來看,與其說四福音是根本聖書,倒不如說使徒尤其是保羅的書信才是基督教義的源頭。因為耶穌在世時,並未留下片紙隻字。耶穌本人也不是一個思想家,他的言談完全是出於直覺的所謂「啟示」,毫無思辨的體系可循。故在福音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好多耶穌言論的自相矛盾之處。例如他以上帝自居,但到十字架上受刑時,又喊出:「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三十四節)可能是因為他在痛苦非常之際,又遭受到好多人對他辱罵,在激憤之餘,竟忘了他先前的身分,而把上帝與他分了家。

初期的基督徒

基督教(Christian)這個名稱,最早是在西元第四十二年,於敍利亞的安提阿喀城(Antioch)首先使用。安提阿喀城的人本是用此名稱來譏諷耶穌教徒的,正像後來的清教徒(Puritan)的名稱,乃是英國國教會的人給予另一批新教人士的譏笑一樣。

在耶穌時代,雖然感化了好多婦女、小孩、病患者、貧苦者,以及漁夫小民等等,但是真正被耶穌特別選上的門徒(Disciples),只有十二人:那就是西門彼得(Simon Peter)、安得烈(Andrew)、西庇太的兒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Zebedee)、約翰(John)、腓力(Philip)、巴多羅買(Bartholomew)、多馬(Thomas)、稅吏馬太(Matthew, the taxgatherer)、亞勒腓的兒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Alphaeus)、達太(Thaddaeus)、奮銳黨的西門(Simon the Zealot)、以色加略人猶大(Judas Iscariot)。在這十二位門徒之中的猶大,後來竟以三十塊錢,把他們的老師耶穌出賣給了猶太人的祭司長,耶穌因而被捕遇難。後來猶大也自己把自己吊死。門徒們在耶穌死後,便另舉馬泰亞斯(Matthias)補足了十二門徒之數。

耶穌選擇門徒的尺度很緊,現舉他對門徒選拔的幾項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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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若有人來就我,而不應該恨惡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和自己的生命,那就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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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凡不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而來隨從我後的人,就不能做我的一個門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節)又說:「若人願跟隨我,他當捨己,日進一日,背負其十字架以跟隨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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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一個要求先回去埋葬了父親,再來跟隨他的人說:「任憑死人去埋葬他們自己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上帝國的道。」(〈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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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對耶穌說:「主!我必跟隨你,唯讓我先辭別我的家人。」耶穌卻說:「凡手扶著犁而又觀其後者,不配進上帝的國。」(〈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一至六十二節)

由此可見,作為一個門徒是多麼的不容易,必須拋下了世俗、家庭、個人的一切,才可作為耶穌的門徒。

十二個門徒,在耶穌被難之後,大都負起了宣揚福音的責任,那就改稱為使徒(Apostles)。天主教譯為宗徒,成為初期基督教會的柱石。

使徒保羅的傳教

使徒們雖是耶穌的信徒,但他們開始傳教時,仍不出猶太人的範圍。猶太人雖有少數因此而皈信了基督教,絕對的多數仍是仇視基督教。使徒們既在猶太國內到處碰壁,就向羅馬政權境內的外邦發展。他們最初的對象,還是向僑居在外邦的猶太人宣傳。可是猶太人的性格是倔強到底的,雖在外邦地區做僑民,他們同樣地反對基督教。

使徒們對猶太的同胞無計可施的時候,才想到不妨也把基督的福音施之於外邦人(Gentiles),這項工作的最大功臣,便是使徒保羅。

保羅加入教會是在耶穌死後,大約是西元三十五年。他本是猶太人,屬於以色列的便雅憫支派(The Tribe of Benjamin),生於羅馬基利家省(Cilicia)的首府大素(Tarsus)。他具有羅馬公民的權利,因有羅馬及猶太的雙重國籍,也受到了猶太和羅馬兩國的特別教育。他的居住地又有充分研習希臘學說的機會,所以他一身而兼備猶太的宗教、羅馬的政治、希臘的哲學,他有三方面的學問素養。

我們知道,耶穌在世之時,經其嚴格選擇出來的十二個門徒之中,文化水準實在很低很低!最有學問的馬太,也不過是一名稅吏。如今來了這麼一位人才,對基督教實在太重要了。他以信仰猶太教的虔敬來信基督教,以羅馬政治的長才來從事基督教會的建立與擴展,尤其又以他希臘哲學的思想方法來開創了基督教神學的解釋。所以,《新約》總共二十七篇,署名為保羅所寫的書信(Epistles)竟達十三篇,尚有一篇也在疑似之間。後來基督教的神學,也就一直以保羅的意見為正統的根據。

保羅本名掃羅(Saul),本來是站在猶太教的立場,要借政治的權力來撲滅基督教的。後來卻為基督徒的殉道精神所感動,使他皈信了基督教,轉而成為一個狂熱的基督徒。竭盡智能,受盡折磨,為基督教的信仰而奔走宣揚。以他所具的文化根基作資本,凡是羅馬統轄的各都會,例如大馬士革(Damascus)、賽浦路斯(Cyprus)、帕弗(Paphos)、旁非利亞(Pamphylia)、彼西底(Pisidia)、呂高尼(Lycaonion)、加拉太(Galatia)、弗呂家(Phrygia)、敍利亞(Syria)、基利家(Cilicia)、馬其頓(Macedonia)、雅典(Athens)、亞該亞(Achaea)等省,無不有他的足跡。甚至他在西元五十八年寫信告訴羅馬人說,他盼望至羅馬帝都為羅馬人說教,並計畫向西發展,以西班牙為目的。可見保羅在信仰基督教後的二十餘年之間,如何努力地將基督教向外邦人宣揚。因此他也有了一個賜號,被稱為「外邦人的使徒」(Apostle to the Gentiles)。但到西元六十二年,他到了羅馬,為羅馬皇帝尼祿處死,成了為他的信仰而死的「殉道者」(Martyr)。

初期的教會

耶穌遇難,門徒星散,但當耶穌復活的消息傳出之後,又見政府不再追究耶穌的餘黨之時,除了猶大之外的十一個門徒,就在馬可約翰(Mark John)的家裡聚集起來。加上耶穌的家屬以及虔敬的婦女,總計有一百二十名。並由西門彼得提議,以馬泰亞斯補足十二門徒之數,最初教會的事務,就歸他們十二人主持。

就在那時之後,他們和神團契(Fellowship)有一種來自虔敬心理的神祕經驗,覺得他們都被聖靈充滿。他們和神團契,也連帶到人與人的團契。例如:「信徒集合一團,凡物公用,他們變賣他們的產業與貨物,照各人的需用分給各人,日日一體的恆切的在聖殿中,並在他們自己家中聚集擘餅,用歡喜和純潔的心用飯,讚美神並受百姓的敬禮。在其間,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的團體。」(〈使徒行傳〉第二章第十四至十七節)這是教會生活的起始,也是基督教社會主義實施的起始。這一制度是由猶太教愛散尼派的生活而來,愛散尼派則與印度的宗教生活有淵源。

教徒多了,傳教的區域大了,這種團契生活的組織,除了耶路撒冷的,尚有外邦的。外邦的教會大多由保羅促成,耶路撒冷的教會也常受外邦教會的物質支助。使徒每到一地,有了若干信徒,即成立一個聚會所。當他們離去之時,便把它交給當地的信徒負責而繼續發展。經費概由當地的信徒負擔,使徒只管向前開創,沒有牽累,且能得到各已設教會的後援。所以,這種教會發展迅速。

因為財產共有,故有一些敗類,即來藉過團契生活而坐享其成,寄生於教會。於是,保羅就提出警告說:「人若不願工作,他就不當吃飯。」(〈帖後〉第三章第十節)保羅為了推行他這主張,所以他自己「也未嘗白食,倒是辛勤勞碌,晝夜工作,免得他人受累。」唯其如此,始可命令他人「要安靜做工,吃自己的飯。」(〈帖後〉第三章第六至十二節)這倒很像中國禪宗的百丈懷海所主張的農禪生活了。印度佛教的比丘生活是不得販賣耕作的,那是學自婆羅門的僧侶生活,也是佛世各沙門團的通例。但是到了中國禪宗興起之時,若不自食其力,那便無以為生。為了適應環境,須有各自賴以維生的方法。

教會發展的因素

教會發展迅速,共有五個有力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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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民族自從受到外邦人的統治以來,散居外地者很多,正像現在的猶太人一樣。不過,猶太人雖散處各地,卻要回到耶路撒冷來守節。耶穌的使徒們在那時代,傳道的精神特別昂揚,充分利用猶太人原有的講道所「會堂」(Synagogue)。他們每逢市鎮,總是先進猶太人的會堂(十多年來臺灣的基督徒,也有跑到佛教的寺院中傳教的,就是學的此時使徒的作風)。猶太人的會堂拒絕被他們利用時,他們就往其他的公共場所對大眾宣講。猶太人之中必有部分因此改變了信仰,這些改宗的人返回僑居地時,就把基督教帶向了外邦的新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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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出現時,正逢羅馬帝國初成之年,全國和平統一。許多小國的國界被打破,許多民族的舊習俗被解放,各民族的宗教均受寬容保護。故對新起的基督教,政府以為是猶太教的一支而予以自由宣傳。因此,各民族雖有反對基督教的主張,也不能任意攻擊和阻止。基督教即趁勢在羅馬帝國的各地,積極地展開傳教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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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亞歷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 西元前三五六~三二三年)大力推行希臘文化以來,印度北部及黑海沿岸等處,希臘語成了國際通用語言。這使使徒們到各處傳教時減少了語言上的困難。並用希臘文字寫成書信,送給各處不同方域及不同民族的信徒看,以此成為永久的宣傳品,即是後來的《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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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帝國的初期,容受各民族的一切宗教,並立有萬神廟,但羅馬政府頗有統一宗教信仰的企圖,故令各屬邦廟宇皆須供奉皇帝像,期以皇帝神作為宗教統一的中心。基督徒以為羅馬皇帝不是神,不願敬拜,致被控為對皇帝與國家的叛逆,因而遭遇不斷的迫害。但是經過一、二百年後,基督教越受迫害,越加旺盛。到西元三一一年,皇帝伽俐略(Galerius),下令停止對基督教的一切迫害,並且給予「寬容」(toleration)。繼起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於西元三一二年爭取帝位,西元三一三年即頒布有名的《米蘭詔書》(Edict of Milan),使基督教在歷史上開始受到政府的公認。羅馬帝國最初忽視基督教的力量,繼而壓制基督教的發展,最後卻以基督教作為統一全國信仰的國教,固是基督徒的努力所致,也是羅馬政府的企圖轉了方向所成。有人把君士坦丁之擁護基督教與印度阿育王(Asoka)之擁護佛教相比擬。其實,阿育王是純由於佛教正法的感召,毫無政治作用的;君士坦丁則是為了博取基督徒的歡心以遂其爭得帝位的企圖。因為當時的基督教勢力已是既成的事實,他是順水推舟而已。所以他在擁護基督教之時,並未成為基督徒。到了西元三三七年,當他臨終的時候,才接受洗禮,加入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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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境內各民族的宗教,均為古老形態的,迷信的色彩極其濃厚,經不起哲理的考察。耶穌之前的希臘哲學,如蘇格拉底(Socrates 西元前四六九~三九九年)、柏拉圖(Plato 西元前四二七~三四七年)的思想,正好已把舊宗教的信仰做了哲學上的攻破。此時的希臘文化正為羅馬各屬邦所學習研究,基督教的使徒及其下的教父們,即繼希臘哲學的餘緒而採擷利用,取其可通於基督教思想的,以壯大助長基督教在學理方面的依傍。尤其在羅馬時代,希臘哲學已失去了先前的創發精神,在保守苟延的狀態下,各末派之間越是互相爭辯,空談真理,越是顯得哲學在倫理實踐方面的虛弱無力。此時有基督教出而鼓吹一神的恩典、他力的救濟,反而能夠得到同情。

教會的成長

在使徒時代之初,教會沒有嚴格的組織,結果:「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純種的本土猶太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於是十二使徒就從他們的眾門徒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辦理其團契生活的供給之事(〈使徒行傳〉第六章第一至三節)。這是教會職司或教會行政制度的開始。

自此之後,教會逐漸擴張,事務日益繁複,教會所需的「執事」(Deacon),也就日漸加多,保羅即為之安上職銜。例如在其達〈哥林多前書〉時,有使徒、先知(Prophet)、教師(Teacher)、行異能者(Worker of Miracle)、醫病者(Healer)、幫助人者(Helper)、理事(Administrator)、方言家等。在〈以弗所書〉,又於先知和教師中間,加了傳福音者(Evangelists)、牧師(Shepherd)。到了〈提摩太前書〉及〈提多書〉時,已反覆說明監督(Bishop)、長老(Presbyter)和各執事等人的資格了:這是西元第一世紀的教會職稱。

到了第二世紀,由於教會的分支日多,又不能不發展成為較大的組織,故產生了管理幾個教區的主教(Bishop)。到了第三世紀,又出現了管理幾個主教區的大主教(Archbishop)。好多大主教之中的權力、位望、德能,則不無差異,而以安提阿喀(Syrian Antioch)、亞歷山卓(Alexandria)、羅馬(Rome)之三城的文化重鎮的大主教為較大。到了西元三八一年的君士坦丁主教會議以君士坦丁城為新都。西元四五一年的喀西但(Chalsedon)主教會議以耶路撒冷為教會的發源地。因此合上前面三城,共有五處的大主教,被公認為與別的大主教不同的教長(Patriarch),統理全羅馬的教政。

西元三九二年,羅馬皇帝替歐豆書第一(Theodosius I)明令以基督教為國教之後,即刺激著教會也要求有個大一統的組織。於是,由於使徒彼得(Peter),是在羅馬城殉道(據說迄今彼得的頭仍葬於羅馬的聖彼得大教堂中)。據說彼得曾在羅馬當過監督,後來羅馬的教長在其餘四位教長中,即自稱是繼使徒彼得的地位而應居於各教長之首。經過一個世紀的爭議,約在西元五百年左右,遂稱羅馬城的教長為教皇(Pope)。

其實,基督教的行政制度,完全是採用羅馬古教的本質,尤其到了以教皇兼任國王,主教有權統治教民的時候,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政政治。

教會的分裂

由於神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的鼓吹除了教會沒有得救之道,教會地位應在國家之上。後來遂有以教會為國上的國,以教皇為王上之王的局面出現。

教會置於國家之上,本是一種神聖的表示。但當教會干預世俗政治並利用世俗政治以自肥自大的時候,教會便不能不向世俗的腐化中墮落。凡是政治人物的一切可能犯的罪惡,基督教會的教皇教士也無一不犯!所以,教會在中世紀造成的種種罪惡,也是罄竹難書。

不過,教會政治化之後,固然壟斷了西方人的文化思想和宗教信仰,造成思想史上的專橫與空白。但對由北方入侵之野蠻民族的感化,也不無功勞。同時,教會為了利用希臘哲學的方法及理念以保護基督教的信仰,故賴教會的蒐集儲存,希臘文化始得以遺留,而為文藝復興保養了元氣。

然而,羅馬教會政治化之後,由於地域及思想上的紛歧,便不得不有派系的分裂。首先,在君士坦丁城方面的教長,與在羅馬城方面的教長發生意見上的不和。因為接近西方的羅馬教會,日與政治結合,混入了政治宗教的塵世腐化;接近東方的君士坦丁教會,仍與希臘哲學為伍,變成了學究宗教的迂闊不經。這是由於教會趨向羅馬化及希臘化的必然結果。

於是,羅馬教長,自以為繼承使徒彼得之後的教會首席領袖而稱為教皇,並要求君士坦丁的教長服從,君士坦丁的教長偏偏不服從以羅馬教長為首的決議。羅馬教長又對君士坦丁教會所立八十五條政治條例,僅認可了其中的五十條。因此,到了西元一○五四年,東西兩個教會就分了家。在羅馬的教會,稱為羅馬教會(Roman Catholic Church)或天主教、公教(Catholic 日本譯為加特力教);在東方的教會,稱為希臘教會(Greek Church)、希臘正教會(Orthodox Greek Church)或東正教。

到了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六年)出現,又於西元一五一七年十月,從羅馬教中分裂出了一派新教,稱為復元教(Protestants)或稱更正教、耶穌教。在中國則習慣以天主教稱羅馬教,以基督教及耶穌教稱新教。新教之從羅馬教中分裂出,乃是由於羅馬教會的專橫跋扈、恐怖黑暗、腐化頹敗。不過。分裂出的新教,同樣也為西洋史上留下了血腥的污跡。新教與舊教,名稱不同,本質無異,所以有不滿新教的人,又從新教之中,再三再四的分裂,以致迄今新教的教派之多,多達好幾百種。好在近世以來,各國多已實行政教分隔制度,基督教會雖能影響政府,卻已不能專橫政治了。並在各國的憲法之中,多有明文規定,人民有自由信仰各人所喜歡的宗教的權利,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今日的基督教會的各派之間,已不敢有像幾個世紀以前那樣,彼此迫害、互相屠殺的事件了。

第三節 基督教的神學

哲學與神學之間

基督教的神學,從其歷史上的發展而言,可分為四個階段:1.使徒時代,係指第一世紀以保羅為代表的神學。2.教父(Church Fathers)時代,係指第二世紀至六、七世紀之間以奧古斯丁為代表的神學。3.經院(School)時代,係指第九世紀至十五世紀之間以阿奎那多瑪(Thomas Aquinas 西元一二二五或一二二六~一二七四年)為代表的神學。4.近代神學,係指文藝復興之後為了抗拒與迎合近代哲學科學而出現的教會思想。唯以近代的神學,除了有鑑於經院及其以前基督教哲學之不合乎理性,不得已而將神學劃為自然的(Natural)與啟示的(Revealed)兩部分而外,並無新奇可取之處。所以本書僅以介紹前三期的大要為原則。

所謂基督教的神學,就是利用哲學的思辨方法及理念,來為基督教的一神信仰,求得學理上的根據。基督教的信仰,本來極其幼稚,它與原始宗教的本質,僅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差。從人類學的觀點來看基督教的根本思想,實與各原始民族的宗教相同,並且也即是從原始民族中發展出來。這在本書的前數章中已經分別論列。然而,許多原始宗教,多已沒落消亡,或在苟延殘喘。唯獨基督教能夠歷久不衰,原因即在於基督教能夠及時吸收外邦的、時代的新思想。它為了適應環境並達到征服異己的目的:若能用破壞的手段完成任務,即行毫不容情的毒辣摧毀;若在無法破壞時,即用懷柔政策來研究之、吸收之,終於融化而吞蝕之。基督教從使徒時代以來,從來未嘗忽略以鬥爭為求存的唯一原則。故對異己者的動向,特別敏感而時時求變,求將異己者變為他們自己而後已。所以,基督教有吞滅其他宗教文化的潛力,卻不易像其他原始宗教那樣地任由時代和環境來將之淘汰。

基督教的警覺心很高,它像百戰沙場的老兵一樣,雖時時準備出槍射擊敵人,卻也不忘時時照顧自己的安全,並能學習敵人的特技來彌補自己的缺點。基督教之有神學,便是因其適時學得了外邦人的哲學的優點而成。事實上,若離了希臘的哲學,根本沒有基督教的神學可言。

神學的源頭

基督教的初期,在使徒們傳道時代,由於羅馬國力的伸張,也鼓勵了他們的野心。羅馬征服了希臘文化的版圖,卻在文化上反做了希臘的俘虜。如今基督教的使徒們則雄心萬丈,要想用基督教來取代希臘文化的地位而成為羅馬帝國的指導者。因為當時羅馬治下的大都會,例如安提阿喀、別迦摩(Pergamum)、大素、亞歷山卓、羅馬等城市,都是希臘文化的中心區及希臘哲學的學府,使徒們就不得不披上希臘哲學的外衣,來向大眾傳播耶穌的福音。

故在《新約》中,使徒保羅所寫的各篇書信,無名氏的〈希伯來書〉,標名路加及使徒約翰的著作等,無一不帶上了希臘哲學的色彩。在《新約》中也只有〈猶大書〉(Judas, the Brother of James)、〈雅各書〉(James, the Brother of Jesus Christ)、〈使徒行傳〉、〈馬太福音〉以及〈彼得前書〉等少數幾篇,是純粹猶太化的基督教著作而已。

當然,基督徒不會引火自焚,他們對於希臘哲學的吸取,是有選擇的。影響基督教的希臘哲學,初為斯多噶派(Stoicism)、柏拉圖派(Platonism)、新畢達哥拉派(New Pythagoreanism)、猶太腓羅(Philo Judaeus)。到了中古時代,又採用了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哲學。

現將此五派哲學之有被基督教所利用的價值者,分別介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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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派:柏氏之說可足資基督教教父的利用者有二:1.觀念論──本體論,柏氏以世界分為二:一是觀念的,一是感官的。觀念世界即是宇宙本體;感官世界是神依照觀念世界從「無」創造的現象。所以觀念世界是永恆的存在,是不變的真實;感官世界是暫有的,是不斷變化的。基督教則以上帝為永恆的真理,現象世界是由上帝創造的。2.人生觀──靈魂論,柏氏以人生也有兩個世界:一面以直覺的理智參加本體世界,一面則以知覺和欲望參加現象世界。使人參加這兩種世界的活動者,就是靈魂。靈魂之屬於本體世界而和觀念結合的,即為直覺的理智。靈魂之在現象世界而和肉體結合的,即為意志和情欲(意志較情欲為高貴)。直覺的理智是理性的,意志和情欲是非理性的。


     
基督教也以人分為三部分:靈(Spirit)、魂(Soul)、身體。靈為與神契合的良知;魂為具有活力的生命之源;身體為一切的欲求與嗜好。唯靈可以永存不朽。柏氏以人生受肉體拘限而不自由,唯有靈魂脫離肉體之後,始有無限的真知。這個人生觀已由保羅用於基督教中(見〈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第九至十二節),以死為解脫,對死抱樂觀,所以真正的基督徒,不唯不怕死,而且希望死得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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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噶派:此派在保羅的家鄉大素,有一著名的學舍。保羅自幼學習了此派學理,然後用於基督教的解釋。保羅以宇宙是普及的世界的存在之「理」。吾人在其中生活、運動、存留;以神為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的,萬有都是本於他、倚賴他、歸於他。這顯然是保羅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論來補充希伯來的超神論的說法。斯多噶派原主張神是存在於物質各分子的中間,萬物皆寓有神,神包羅萬物而並無獨立的格位,乃是普及的存在;希伯來的神則是不在宇宙萬物之中的超宇宙萬物的存在,而創造宇宙萬物。一是泛神論,一是超神論,保羅則引泛神論入基督教,而仍以為神是超人的,有獨立格位的。

     
斯多噶派又主張,神既是普及的存在,宇宙間一切現象的變化過程,均為神的本質的必然發現,所以主張宇宙之中有定命之說。這又給基督教的預定說(Predestination)找到了最好的理由──上帝意志造宇宙,上帝有權威決定一切,人力是無法變更上帝的意志的。人之得救,是神的恩典;若不得救,也無權埋怨神的不公平。神在造物之先已有決定,故也無所謂公平不公平。正像吾人自己賺來的錢,吾人有權自由支配,用掉那一個錢或留下那一個錢,無論那一個錢的本身是無權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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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畢達哥拉派:畢達哥拉是古希臘的一個宗教改革家。這派哲學是以「數」為基本觀念,以萬有皆由「數」而生成。數有奇偶,致由數生成的萬有皆有彼此對峙之勢。至於新畢達哥拉派,是以畢達哥拉的「數即神」的觀念,說神只有一位。但在神之下尚有許多依數而分的等級的神,以及在神和人中許多的居間者。這給予基督教教父哲學,尤其是教父中的智慧派(Gnosticism)影響很大,智慧派以為神和人中有好多居間者,他們為要和神親近,故拜那些居間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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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腓羅:猶太腓羅(西元前二五~西元五四年)雖是猶太教徒,但其學說卻為希臘哲學(猶太的)到基督教的前導。腓羅的哲學可分作兩方面來說:1.他的宇宙觀是以猶太教思想為根據,並摻雜柏拉圖的超神論,以世界為耶和華所造。耶和華是無形無像的,是自有永恆的靈,他不直接創造世界,是用間接的能力(Potency)。能力的統一就是「道」(Logos)。「道」的原意是話語。世界是藉神的話語而創造。宇宙的管理、運動、存在,也是「道」所支持的作用。2.他的人生觀也以猶太教為本,摻有柏拉圖和畢達哥拉的二元論,以及亞里斯多德和斯多噶派的階級說明。他以為人從神的「道」而有靈魂。由於不順神的理智,墮於體質之內,而和感覺結合,被禁於肉體的牢獄。若要恢復靈魂的自由,就在求得肉體之物欲的解脫。他一面主張人要克苦自制其私情惡意,一面又主張人要信仰神力相助,和神契合。靈魂本出於神力,復返於神則靠自力修行(斯多噶派的精神)和信仰神助(猶太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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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斯多德:在經院哲學的第一期以前的基督教神學,是以柏拉圖的思想為主流。經院哲學的第二期,始於西元十三世紀,則以亞里斯多德為主流了。這是由於自由思想的漸漸抬頭,有人提出了好多使教會難以解答的問題。例如:神之創世是否預知?假若預知,則預知了而又不得不去創造,神的自由何在?倘若不預知,那麼神之無所不知又做何解?創世之前神在何處?神不能在天上,因為天也是神所創造。倘若人無「原罪」,可以不朽嗎?如果那樣,人如何生殖?於是,讓基督教的學者向亞里斯多德發出了求援的呼號。起先的教會是歧視亞里斯多德的,到了西元一二五○年以後,竟又宣布凡是反對亞里斯多德的即是異端了。原來,亞里斯多德主張神存在於宇宙之外;同時,教會對於自然科學的興起也日益窮於應付,而亞里斯多德卻是一位邏輯學家、物理學家、形上學家、道德家。所以,教會利用亞里斯多德,一方面抗拒泛神思想,一方面解答「自然」的問題。

其實,照英國近代哲人羅素的看法,亞里斯多德的神學,未必全合於基督教的觀念。亞氏的上帝是沒有基督教中主宰之屬性的,上帝是不知有我們人世之存在的;上帝是因被愛而產生運動,所以生物皆知有上帝。所以亞氏正和斯賓諾莎一樣,以為人應該愛上帝而上帝無法來愛人。(羅素著《西方哲學史》第一卷第十九章)

教父哲學的異說紛紜

所謂「教父哲學」(Patristitc Philosophy),是指基督教組織教理時代的學說。在第一世紀的使徒們,雖已利用希臘哲學來解釋耶穌的教義,但尚是片段的、無系統的。到了第二世紀之後,凡是對教會教義上著有功績的教士,稱為教父。他們的學說已有組織條理,並以此期的組織教理時代而對稱經院哲學為證明教理時代。

教父時代的神學家頗多,正統的問答派,則以克勒門(Clemens of Alexandria西元一五○~二一三?年)及其弟子婀利振(Arigen 西元一八五~二五四年)開其端,而至奧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集其大成。

實際上,教父時代的神學家分為三大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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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派(Gnosticism):此派不但注重希臘哲學,並且染有波斯思想,其主要人物有薩土泥路(Saturninus)、卡帕拉第斯(Corporates 西元一三○年左右)、巴綏利斯(Basilides 西元一三○年左右)、瑪西安(Marcion 西元一四○年左右)、法魯第奴斯(Valeutinus 西元一六○年左右)、巴德桑斯(Bardesanes 西元一五五~二二五年)。他們想把基督教作為一種歷史哲學來敍述,使信仰與知識結合。他們以為世界最初有善靈與惡質的對敵,最高的神為原善,他不時射出屬靈的活物叫作「安」(Aeon),最後射出軟弱而具有陰性的一個,以其無力自存而落到惡的質內而化為一個混沌的局面。由此局面而生的一個大匠,即是耶和華。由耶和華創造世界,靈墮落到質內,即世界有罪惡的起點;人若脫離體質,便可復歸於善靈。基督救人,就是他能賜人智慧,令人知道如何脫離肉體(質)的轄制。人皆軟弱而不能從靈與質戰、善與惡戰、光明與黑暗戰、精神與肉體戰之中獲得勝利,只有耶穌是人類發展的最高點而完善無缺。故他們不以耶和華為最高的神,也不是天父,而是由最高神射出之靈與質混合的一個大匠,叫作迪茂其(Demiurge)。因此,他們以為最高神是與凡塵隔絕的,神人交往則藉居間的許多天使之力。所以,天使成了他們敬拜的對象。為了使靈戰勝於質,他們又用各種方法來苦待肉體,例如禁戒食物和婚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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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派(Apologists):此派是絕對的擁護基督教義的學者,一面對教外人士辯證基督教是合理的宗教;一面對教內人士保守基督教的真理而攻擊異端。智慧派的領袖即被此派視為魔鬼的兒子。對教外說教的教父之著名者有阿里梯斯(Aristides 西元一、二世紀間人)、遮斯丁(Justin 西元一○○~一六六年)、阿綏拿哥拉斯(Athenagoras 西元?~一八○年)、特仙(Tatian 遮斯丁之徒);對教內異端攻擊的教父之著名者有哀利紐(Irenaeus 西元?~二○二年)、特特連(Tetullian 西元一六○~二二○年)、希帕利脫(Hippolytus 哀利紐之門人)等。此派尤以遮斯丁為最傑出,他以為基督教是世界唯一的真哲學,它包括人們一切研求而來的真理。凡真理則皆是「道」的啟示,「道」成了肉身,就是耶穌基督「住在吾人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借用使徒約翰之說)。然而,「道」在太初就有了的,並已給了歷代聖賢如畢達哥拉、蘇格拉底、柏拉圖等以真理的啟示。故在耶穌以前,世上已表現了真理。不過,除了耶穌,其他聖賢所得的啟示皆不完全,也不永恆,必待「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臨,啟示就完全了。吾人之得救,故也必得倚賴耶穌。此派主張,假若哲學與信仰衝突,則寧捨知識而取信仰。正如特特連所說:「我所以信仰,即因其無條理。」此派因而極力擁護《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之要道──信神為創造主、全能的父;信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為人類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釘十字架,已復活,將再來;信聖靈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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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派(Catechists):由於左傾的智慧派及右傾的辯護派之衝突,在盛行折衷主義的亞歷山卓城,即出現了調和兩派意見的問答派,那就是該城一所基督教學院,出了兩位著名的院長克勒門及其弟子婀利振。

     
克勒門的傳世著作有《忠告希臘人書》及《教育者師說》等。他以希臘哲學比作野橄欖枝,將之與《聖經》真理的根相接,必有美果結出。他以為神雖超絕於凡塵,但是人類仍可與之接近。他是偏愛柏拉圖及斯多噶派哲學的人,故以為人有住在觀念世界的靈魂。靈魂和身體的聯絡是自然的事,說不上墮落的話。不過人類在生活上確有罪惡,故要靠耶穌基督以得救。

     
婀利振的西文名字又有OrigenOrigenes,他是繼克勒門之神學而大成者。他的思想係受柏拉圖、腓羅、新畢達哥拉派的影響。他的著作相傳大小有六千餘卷,而以經二十七年的時光所改訂的《舊約》最有名,稱為《黑薩舖拿》(Hexapla)。六行刊本:是用希伯來、希臘、亞居拉(Aguila)、色抹曲斯(Symmachus)、七十士(Septuagint)、提阿多仙(Theodotion)等六種文字並行書寫的本子。他另有一部《神道總論》(The Introduction of Theology),為一系統的神學書。他於三方面來看《聖經》──有三種義理:1.屬文字的,2.屬心理的,3.屬性靈的;文字顯而易見,心理則當用想像,性靈的多賴靈修的工夫方可領悟,此三種當以性靈的解釋最高貴。他以神為獨立的永存、全能的創造者。神用以創造世界的為「道」。神與萬物並無個體的直接關係,神唯與「道」有聯絡。「道」非由於創造,乃由神的意志生出。因此,神和道為父與子,又由道而生出聖靈(Holy Spirit)。於是,聖父(神)、聖子(道)、聖靈(普及於教徒心中者)的三位之間,有其從屬關係而非平等的。世界為神的自由意志所創,世人皆有自由意志,奈其濫用自由意志而犯罪墮落,耶穌(即是道)便照神的意志來為人類贖罪而做犧牲,所以,信仰耶穌的就可得救。

教義神學的三大論爭

此所謂的教義神學,是教父時代的基督教哲學。他們論爭紛起,息爭的方法是召開主教會議。第一次全國性的主教會議,是由君士坦丁大帝支持在小亞細亞(今之土耳其)的尼西亞城召開,故稱「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 西元三○五年)。照例,凡是與保羅以來的正統思想相異的見解,均在各次的主教會議中被斥為異端。對那些異端思想的論爭,約可綜為三大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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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性論(Theological):基督教的上帝觀,是以「三位一體說」(Trinity)為正論,即是以聖父、聖子、聖靈為同體、同質、同性、同權。到教父時代,解釋者頗眾,例如婀利振、阿他那修(Athanasius 西元?~三七三年)、以及神格唯一論(Monarchianism)、阿利烏(Arius)等各說互異。到尼西亞會議中,始公決以阿他那修之說為正,並指斥阿利烏之說為異端。阿利烏懷疑基督的神性與上帝的唯一性,他以為子(耶穌)是由父(神)造,聖靈又由子(耶穌)造,三位之間各有等第而非同一;阿他那修卻認此說不合《聖經》所載,而主張子與父為平等一體之說。繼而又於喀西但會議(Council of Chalsedon 西元四五一年)及塔利都會議(Council of Toledo 西元五八九年),決定了聖靈也和聖父、聖子同一,就成了基督教的正統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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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論(Christological):智慧派中有人以耶穌是神而幻為人;有人則以為耶穌為一普通的人,唯於受洗時得神體從天下降以附其身,阿利烏之說與此相同;阿他那修則以耶穌為神而具有人體人性;聶斯托留亞(Nestorius)主張耶穌有兩個身,一是神身,一為人身,故他反對稱瑪利亞為上帝之母,因為她只是耶穌的人身之母,耶穌的神身即是上帝,上帝豈尚有母?又有歐推契(Eutyches)主張耶穌基督的一身神與人之二性合一,人性即融神性之中,故耶穌的體質也異於常人。異說太多了,遂在君士坦丁會議(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西元三八一年)否決了幻體說及附體說,以弗所會議(Council of Ephesus 西元四三一年)否決了聶斯托留亞的二性分離說,喀西但會議又推翻了歐推契的一性融合說,而定耶穌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具合理的形態和心靈;按其神性則與上帝同質,按其人性則與人類同質,凡事皆和人同,只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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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論(Anthropological):關於人的性質,也有好多爭執。奧古斯丁以為人自始祖亞當犯罪以來,即有原罪的遺傳至子孫萬代,人在罪中沒有抗拒之力,也無自救之能,幸賴神遣耶穌基督來代人類贖罪並賜予信心,始得脫罪。當時的隱士皮拉古(Pelagius),主張人類始祖犯罪當與後人無關,人之犯罪或行善,皆由自己意志決定,得救是在於有堅強行善的意志,照著耶穌的榜樣而行,耶穌也僅以作為行善的榜樣救人,而非為人贖罪。所以,即使沒有耶穌,人靠自己也能自救,雖無聖靈相助,人也能夠行善。但在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開的主教會議中,公決皮拉古之說為異端,而以奧古斯丁之說為正說。

     
以上所舉的許多被斥為異端的教父之中,有兩位極可注意的人物:一是阿利烏,他的思想形成為「阿利烏主義」(Arianism),雖被尼西亞會議所排斥,卻仍極為盛行了好幾百年,特別是在羅馬帝國的東部,並且獲得君士坦丁的嗣子君士坦丟斯(Constantius)的正式支持,一時間幾乎要將此派成為羅馬的國教。北方蠻族入侵羅馬之初,也多是接受此派的感化而入教,後來始漸漸地因天主教的團結對抗而失勢。

     
另一位是聶斯托留亞,他的主張雖於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開的主教會議中遭受排斥,後來卻盛行於敍利亞和波斯等國。在唐朝太宗貞觀九年(西元六三五年)傳來中國的景教,便是此派的支流。到了西元十六世紀,又由西班牙及葡萄牙的教士,將此派的信仰傳去了印度。

奧古斯丁

教義神學由婀利振(西元一八五~二五四年)開端,至奧古斯丁(西元三五四~四三○年)集其成。奧古斯丁是非洲人,他一方面是哲學家,一方面是宗教家,他的哲學思想和他的宗教信仰卻經常發生衝突而自相矛盾。他的名著有《懺悔錄》(Confessions)和《上帝城》(City of God)。他以智慧與上帝同視,有了智慧即有了上帝,真哲學即真宗教。但是信仰卻在理智之先,凡事先信了再去理解它。他主張萬物是由神創造而非由神流出,但他又覺得神仍受「絕對之善」的支配,這就是他的矛盾。他以為上帝是永恆的,在上帝來說,無所謂前,無所謂後,唯有永恆的現在。當他造出世界的同時,也就創了時間,但他覺得此理仍有未通,所以只好祈禱上帝:「主啊!我向你坦白,究竟什麼是時間,我現在還是一無所知。」又說:「我的靈魂,想知道這個最惱人的謎。」他的宗教信仰使他的哲學思想落在惶惑不知所以的陷阱中,真可謂天真極了。

奧古斯丁以為上帝是永恆的、受福的,但是,地獄和撒旦雖亦永恆,卻不受福。他又以為天使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世界的年齡尚不到六千年;上帝創造宇宙之以六日完成,第七日休息,是因六是完數(其實,安息日起源於巴比侖,世界許多民族也均有安息日,而且各各不同,基督教是星期日,猶太教是星期六,希臘是星期一,波斯是星期二,亞述是星期三,埃及是星期四,土耳其是星期五。一週之中日日均有民族過安息日,這可能與太陽系的七大行星的崇拜有關)。

奧氏以為,自亞當夏娃墮落人間之後,世界乃分為兩個永久的城市:一受上帝統治;一受魔鬼騷擾。人類由於原罪而永受天譴,致於永恆的死,但因上帝的恩惠,乃遣子降臨代為贖罪而救了許多人;教會代表上帝,如不屬於教會的人,必將永受苦難而不得救。世界既分有永久的上帝城及魔王城,所以上帝也將人類分為特選的及不可救的兩類;人之被選,乃出於上帝的恩惠,不是因為做好人而升天堂。受洗加入教會,即有得救的希望;若未受洗而死的人,雖為初生的嬰兒,都要打入地獄。

這是很難理解的主張,無怪乎羅素在他的《西方哲學史》第二卷第四章中要說:「試想一下,未受洗禮的嬰兒,也要受到譴罰」,「真正相信初生的嬰兒,就是撒旦的肢體。在中古時代的教會中,有許多最獰惡的事,追本溯源,是應由奧氏這一沈鬱悽慘、人人有罪的觀念,來負其責任的。」

羅素又說:「真正使得奧古斯丁感到頭痛的,只有一個理智上的難關。」「如果原始罪是承繼自亞當,有如聖保羅之所說,則靈魂也和身體一樣,一定是由父母傳遞出來,因為罪是屬於靈魂的,不是屬於身體的。這個難關他也看見了。但他說:《聖經》於此,既無一言,則關於此事,要達到一個公平的見解,實非拯救之所必須。所以他就將之留下來不解決它了。」(同上引)

修道主義者

約在第四世紀之初,基督教的修道運動(Monastic Movement)同時起於埃及和敍利亞。它有兩種形式:一為索居的隱士,一為寺院的僧侶(Monks),這是受了東方宗教生活形態的影響而來。

第一名隱士是聖安東尼(St. Anthony),約在西元二五○年生於埃及,西元二七○年開始隱密了十五年,以後則到沙漠中又隱了二十年,約在西元三○五年才出來宣講並鼓勵隱士生活。他極端地實行節飲、節食、節睡,但他說常有惡魔以淫欲的景色干擾他。當他去世之時,鄰近埃及的沙漠西拜德(Thebaid)便充滿了隱士了。

聖濟朗(St. Jerome)也是一位隱士,西元三四五年生於阿奎里亞(Aquileia)不遠的一個小鎮。先在阿奎里亞修苦行,後到沙漠中隱居。據說:「在沙漠中時,他過的是深自悔恨的生活,熱淚盈眶,喃喃自語,有時又間以精神上的狂歡大樂。而憶起羅馬的日子時,內心又不免有點搖搖欲動。」(見《西方哲學史》第二卷第三章所引)

在濟朗的信徒之中,有兩位出色的女性,那就是寡婦寶拉(Paula)和她的女兒尤斯妥倩(Eustochium)。他曾寫信勸尤斯妥倩守童貞,並指導她如何克制性慾的煩惱。照他說:修女是基督的新娘(此可能與印度教中傳說未嫁的處女均屬乾闥婆神有關),他說:「你可讓你閨房的祕密來防衛你;你可讓新郎在你的內部與你遊戲。你祈禱嗎?你可以對新郎說話。你讀書嗎?新郎對你說話。你入睡的時候,他會來在你後面,將他的手插入門眼中,你的心便會為他所動了;於是,你會醒來起身說道:『我實在厭倦愛情了。』他便答覆你說:『圍著花園,是我的姊妹、我的伴侶;這是關閉的泉水、封住的水源。』」這是一種移情作用的觀想法,觀想成功,確也有用。所以此後有些虔敬的貞女,竟在觀想中,幻覺到耶穌的肉身真的來擁抱她們了。

說到性慾問題,奧古斯丁也有一個不合情理的主張,他以為婚姻中的性交,如果本意是在生產子女,則不為有罪。但是要做到無淫思而只是性器官服從意志來操作,正像用手做工時,是將手運動而無邪念一樣。他以為亞當夏娃在未犯罪前,若性交,亦可無淫思,性交之中之所以有淫念,正所以懲罰亞當的罪過。這是說,未墮落的天使,為了生子女,可以有淫行,但卻無淫念。這種說法是可能的嗎?

再說基督教的寺院僧侶,實在也是學自東方宗教的。雖然耶穌曾說不結婚「不是人人能領略的,唯有蒙受恩賜的人才能領略。」(〈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十至十一節),保羅則說:「沒有結婚的人,顧慮主的利益,努力使主喜悅;結婚的人應該顧慮世上的利益,努力使妻子喜樂,他的心就分散了。」(〈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三十二至三十五節),但未規定教士獨身,到了西元四百年左右,教會始規定教士不結婚。耶穌固未結過婚,他的十二門徒之中,確知未結過婚的,僅有約翰一人而已,聖彼得就是結過婚的。

至於基督教的第一所寺院,是由另一位埃及人柏柯美亞(Pachominus),約在西元三一五年所建立,院中僧侶過共同生活,沒有個人的私產和私食,並且一同舉行宗教的儀式。其院設於尼羅河中一島上,大可容下數千人。又有巴錫爾(Basil)繼之而建於東方者,名聞亦著。院眾定時祈禱,並課以勞作、嚴持戒律;大體以無所有、貞潔、從順之三事為主。

在西方的修道主義者中,最著名的是班尼狄教社的創始人聖班尼狄(St.Benedictine),他約生於西元四八○年。十二歲時即遁居於一個山洞中住下三年。約在西元五二○年,創建了著名的加西諾山修道院(Monastery of Monte Cassino),並擬訂了班尼狄規約。

住在修道院中的男者名為摩那丘斯(Monachus),女者名為衲那(Nona),猶如佛教寺院的比丘及比丘尼。他們除行通常的宗教儀式之外,唯以祈禱、冥想、手藝或耕墾等,為其日常生活。修道院圍以墻垣如城廓,使院眾不與塵世通往。後來則將其宗旨一變,謂不宜以自修為滿足,更須以己之所得,感化他人。由此而盡力於傳道及慈善、教育事業,遍設學校、醫院。歐洲中古的經院哲學及其文化之推行,亦即由此修道院的基礎之上開出來的。

第四節 中古以下的基督教

中古時代

中古時代(Middle Ages)這個名詞,在西洋史上有好多不同的說法。大致說:自西元四七六年西羅馬政府覆亡至文藝復興時代的千餘年之間,稱為中古時代。另有從西元六百年至一千年之間,為歐洲中古的「黑暗時代」(The Dark Ages);從西元九世紀至十五世紀之間,為基督教中古哲學即經院哲學的時代;從黑暗時代之末期到西元十四世紀之間,為歐洲中古文明的「封建時代」(Feudal times)。總之,此所謂歐洲的中古時代,是一段不景氣的歲月,北方蠻族的入侵,十字軍的東征,教會對異端的討伐。教會在此期間權力高升,獨攬了宗教信仰及文化教育,在在說明基督教在此時代是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

基督教會在中古時代,雖為西洋文化保存了一線等待再興的生機,但也阻礙了新文明的產生。在此期間,西洋文化的變遷是向下而不是向上,西元一千年,可以作為西歐文明降至最低的一年,所以稱為黑暗時代。因為羅馬時代的公立學校都已關閉了,文學、科學、美術,沒有任何傑作可言。

中古的封建制度,是由貴族武士因保護領下的人民抵禦外來的武力劫掠而自然形成,所以有似古印度的剎帝利階級。封土的領有者名為領主(Lord),有時也稱主君(Liegelord)或藩主(Suzerain),土地的執有者稱為附庸(Vassal)。領主與附庸皆出身貴族,都是戰鬥人員,分有公、侯、伯、男等階級,這些貴族之下各養有一批名為騎士的戰士。土地的耕作者有自由農及農奴,自由農有自由使用某些土地之權及自由去留之權,但為數較農奴為少。農奴的身體不屬於領主,但屬於土地,因他們沒有領主的許可,不得離開土地,領主卻不能出賣他們的身體。

中古教會的權力既高,區域的主教或修院的院主也就封建化了。很多主教的封建權力的性質及其封土的面積之廣,都無異於貴族,而且是大貴族。雖受教會的禁令,他們不得自己攜帶武器,但卻常常派遣附庸作戰。一區的主教,無異是藩主,因此,為了權職的爭取,教會之內的人事制度即受到弄權者的操縱,教士的私生活也腐敗荒淫到極點。西元第十世紀的上半期,羅馬有兩個有名的婦人──狄奧多拉(Theodora)和她的女兒瑪洛西亞(Morazia),操縱教會的聖職達數十年。當時的教皇約翰十世,為狄奧多拉的姘夫,以她之力而為教皇;約翰十一世教皇則為瑪洛西亞與另一教皇所生的私生子;約翰十二世教皇,又是瑪洛西亞之孫。其他各重要行省或主教轄區的教會聖職,亦復如此。竟有以五歲的兒童繼任大主教之位者,二十歲以下的少年被任為大主教或主教者,則比比皆是了。

教會教育

中古時代的教會及修道院,均有龐大的地產及農奴(Serfs or Villeins),所以,為了培植更多為教會工作的人才,並為慈善的出發點,附設學校乃極普遍。不過,教會及修道院只辦高級學校,初級教育則由世俗人士去辦。在沒有學校的農村中,則由教區的神父或鄰近寺院的修士修女,將宗教教義以及教徒應盡的本分,口授給他們。很多貧窮而有特別天分的男孩,常由當地神父施以單獨教育,然後送入教會或修道院的高級學校就讀。因此,中古時代的許多大學者、大政治家、大作家,乃至教皇,多是由貧寒子弟出身的。

教會教育的結果,便造成了教士(Clerks)人數的激增,因為許身教會而受教會辦的高等教育,是平民青年擠入上流社會中去的唯一途徑。特別有一項法令鼓勵了青年們蜂擁地進入大學之門,那就是中古時代以大學為教會的組織之一。教會不受國法的制限,大學生也不受普通法庭的裁判,即教會法庭亦無權管轄,而由大學自組法庭,審理其民事案件。何況大學出身的人,不論是否真的去做教會的神父(事實上很多人受完大學教育之後並不做神父),但皆被教會列入教職的一類而稱為「教士」,不受國家的任何管束,不納捐稅,除了教會法庭之外,也不受任何法庭的審訊。因此到了亨利三世時代的牛津大學的三萬學生之中,大多數是無業流氓,以學校為護符,專做嫖賭、爭吵、行竊的勾當了。

教會及修道院的教育雖如此的興隆,但在文化思想上卻無何進步,而且是扼殺了文化思想的進步,原因是基督教的目的是,為培養教會的宗教人才,所以他們的教育方法是填鴨式的,不是啟發式的,大多數學生不能自備書本,僅能聽講及記筆記。中古的神學家們雖也研究問題,但其僅用演繹法的推論,而不採分析的法則。他們無論研究什麼問題,在未研究之先,早就有了結論,是根據結論而把問題的資料擺進那個結論的型範內去。當然,他們是為宗教信仰及為維護他們的宗教信仰的不受外力破壞而做學問,所以,他們是先從宗教的信仰上取得了結論,然後再來研究問題的。所以基督教的神學是一堆舊絲廢麻纏成的東西,是為無事而忙的東西。它本身沒有任何新內容,也不會開出任何新鮮的花朵。直到現在,凡是基督教學者的作品,仍多未脫這種先有結論後解問題的型式,乃至未來,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改觀,否則,他們勢必脫離基督教而另覓枝棲。

煩瑣哲學

煩瑣哲學(Scholasticism)即是經院哲學。天主教人士不喜用煩瑣之名,稱之為士林派哲學。實則,拉丁語的「Schole」一字,是學校的意思。中古時代教會及修道院附設學校,一切學問為教會所壟斷,學者皆須集於修院以研究學問,故以「經院學者」(Schoolmen)呼之。經院學者的神學,皆因轉著大圈子用哲學解釋基督教義,迂曲而繁碎,所以被史家稱為煩瑣哲學。

一言以蔽之,中古的西方哲學,只為「謀天啟與人智的調和而已」。史家通稱教父哲學為組織教理的時代;煩瑣哲學為證明教義的時代。從其過程演化上說,自第九世紀至十五世紀的六百年間,煩瑣哲學可分作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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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期:此為第九至十一世紀間,著名的學者有給爾貝(Gerbert)、貝倫伽(Berengerius)、朗布蘭克(Lanbran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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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期:此為第十二世紀,有名的學者有安瑟倫(Ansehlm 西元一○三三~一一○九年)、倫巴(Lombard)、洛色林(Roscellinus 西元?~一一二二年)等。安瑟倫倡導實在論(Realism Medieval),謂宇宙本來實在,即離去吾人觀念,萬有依然存在。洛色林倡導唯名論(Nominalism),主張宇宙萬象,生自吾人之心,吾人認識神的創造成果,所以神亦不是抽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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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期:此為第十三世紀,此期之盛,多係受了阿拉伯學者的影響,中古東方的回教國家及西班牙的回教朝廷,累世獎勵學術,他們的學者,多譯亞里斯多德之著作,並加以訓註,應用亞氏思想組成宗教哲學。當這些書籍傳到西歐,被基督教學者得到後,竟是他們正要找求來作為替神學辯護的利器。於是,教會學者相率捨去柏拉圖而宗亞里斯多德了。在此期間,最有名的神學家則有大亞勒伯圖(Albertus Magnus)及其弟子阿奎那多瑪與鄧斯各脫斯(Duns Scotus),其門下各成宗派,稱為多瑪派及斯各脫斯派。此二人被稱為「半唯實論的逍遙主義」(Semi-Realistic Peripateticism)。

     
多瑪於西元一二六一年著有一部《神學總論》(Summa Theologiae),天主教至今仍把它作為神學課本。多瑪以為宇宙實體分作二類:一為實在的實體,二是抽象或消極意義的實體。實在的實體又分為二:一是單純的、常德的,此即是神;二是形式與質料相合而成的,此即是萬物。神為形式的形式,故無生滅;神為真理,故神常存。亞里斯多德所謂的潛在之與實在,多瑪即比作自然之與神恩,常人之與教徒,國家之與教會,帝王之與教皇,哲學之與神學的二分法了。這些二分法中,前者只是手段,後者才是目的。多瑪以為上帝雖不被動,但祈禱還是有用,這真令人覺得莫名其妙!上帝既不被動,向他祈禱又有何用?多瑪以為靈魂並不是以人的精液而傳遞,而是在各人各各為上帝重造出來的,這也使人難懂難解,譬如一個人不是由正式婚姻關係而生的,似乎要使上帝來做通姦的助手了!如果靈魂不是傳遞的而是重造的,它怎麼又會承襲亞當所犯的罪呢?上帝為何又要不斷地造出新的靈魂來使之受罪呢?
    *
衰頹期:此為第十四、十五世紀,衰頹之因有三:1.威廉.屋肯(William Occam 西元一○七○~一一二一年)的絕對實在論抬頭。屋肯以為物之本身,終不可認識,所認識者僅其名目。故宗教之信仰不能以理性認識之。因而,合理的神學,不可能成立。哲學與神學、信仰與知識、國家與教會,應該分作兩回事來討論。於是學問獨立,研究自由,損壞了神學。2.神祕主義(Mysticism)的興起。這種主義重情感而斥究理,此在教會中由來已久,到十四、十五世紀又分正統派及自由派。正統派雖重視神祕經驗,但尚不敢公然背離教會的宗義;自由派則已不理教會的宗義,全憑自己胸臆的宗教經驗,標新立異,並捨拉丁文而改用各國國語著作。此對煩瑣哲學之衰,影響很大。3.研究自然哲學的風氣漸開。教會神學是經不起用自然哲學來衡量的,可是十三世紀中的羅哲.培根(Roger Bacon)開其端,以為人知有三種:一是從權威(如上帝有權威)出者,二是由推理(演繹)出者,三是實證得者。此乃是一切觀察的最後斷案。由培根而繼起的學者不絕,同時,阿拉伯學者在自然科學、哲學方面的成就,也使歐洲學者促起其研究自然的興趣,雖有教會的迫害壓制,也如弦上之箭,已不得不發了。

近世的基督教

經院哲學的末期,正統的神學衰落,自由思想抬頭,神祕主義興起。於是,在世學方面有西歐的文藝復興(Renaissance),而產生與天主教之神國希望相悖的人道主義(Humanism);在宗教方面有反對羅馬教會的宗教改革,而產生了復元教。復元教被天主教貶稱為裂教或誓反教,它與羅馬教會的本質相同而形式觀念稍異。例如:1.羅馬教以教皇為真理的標準;復元教則以《聖經》為定理。2.羅馬教以教會職員及古代聖徒,是一般信徒與神交通的中間人;復元教則以一般信徒皆可直接敬神。3.羅馬教以人之得救,須遵行教會的許多規例;復元教則以人之得救,唯在信仰耶穌。

由此可見,從宗教的歷程上說,羅馬教尚未脫離原始宗教以祭司為中心的型態;復元教雖稱恢復到耶穌的本意,實則是受了時代思潮的刺激而產生的修正宗教。可惜,當此自然哲學昌明的時代來臨,凡是有神論的宗教,均感有千頭萬緒的問題日益困擾了它們。多神教固落於無可理喻的迷信之譏,一神教同樣也有此路不通的根本危機。基督教會不得已而只好承認,神學應該分為「自然的」及「啟示的」兩部分。實則,自然的神學根本不是基督教的財產,而是哲學家的業績。唯有啟示的神學才是基督教的遺產。前者是理性的學問,後者是(不必用理性來衡量的)情感的信仰。理性的學問和情感的信仰分家,基督教只剩下了情感的信仰而與理性的分析離了婚,這正是基督教的「病灶」。

為了挽救這種危機,近代的基督教學者,已在從多方面來求變通。例如對於中國儒家思想的鑽研融會,對於佛教思想的探究吸收,對於近代各家哲學的學習模仿,對於科學精神的容忍接納,在在都表現出基督教之不願就此滅亡的熱望。

不論基督教的本質能否接通時代的新思潮,他們確實是在朝著這一方向努力,至少,由基督教會培養出來的很多人才,能夠使人產生一種基督教並不落伍的感覺。

為了保持基督教會的繼續發展,他們時時注意客觀環境的變化,他們除了自我整頓改革其教律之外,教會中的有識之士,均將大部分的時間用之於一般的學藝上面,以對人群的服務來作為吸收信徒的手段。神職人員在大學及中學裡教書,教的雖不是神學,卻能收到間接傳教的功效。教會盡量地辦一般教育的學校,利用課外活動,來吸收信徒。這都是中古時代的遺風,所不同者,中古時代僅僅教授神學,現在是以教授一般的知識為主。

正因為基督教的教育普及,他們能夠培養出很多人才。雖然基督教的神學,經不起理性的考察,但既接受了教會的培育,豈能不感恩圖報!尤其是先入為主的心理,也能使許多人進入教會之後,便對它深信不疑,至少也不忍反唇相譏,這是他們傳教方法的最大成功。所以,近代世界各國的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實業家之中,不乏是基督教的信徒。



來源:www.book85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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